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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档案保密制度篇一
一、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严防失密、泄密事故发生。
二、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传真提供密秘级以上档案。
三、凡借阅秘密级以上档案,须经主管领导及档案馆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借出、复制或摘抄。
四、档案人员不得随意丢放、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或销毁档案、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五、密级档案要经常查对,失泄密时要及时上报局主管领导,并对责任者进行追究处量。
六、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七、任何人不准私自保存档案或携档案进入公共场所。
八、档案管理人员应熟知本局各类档案的密级划分,调密级档案时,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
九、档案在传递时应以机密件通过机要通信转出,或由档案人员二人以上专呈递送。
1、建立健全档案保密组织,做到领导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
2、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保密工作指示、决定,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保密制度。
3、档案人员应根据国家和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划分秘密、机密、绝密等,严格按密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4、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用的,须经局领导同意。外单位人员来查阅档案的,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方可接待。
5、秘密以上档案,只限在档案室内查阅,不得外借,不得复制。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局领导批准可摘抄有关章节,用完后及时交档案人员处理。
6、档案人员应对保密档案作定期检查,如发现丢失应及时报告并查明去向,杜绝一切可能危害档案安全和泄密事件发生。
1.严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做好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2.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室),配置铁质档案柜,妥善保管人事档案。
3.人事档案库房(室)必须备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配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安全措施应经常检查,保持库房的清洁和适宜的温、湿度。
4.非管理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室),不得存放无关物品。
5.严禁用电话、电报索取或提供有关档案的全面材料和涉及政治历史问题或其它重要问题的材料。
6.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人事档案的内容。
7.严禁个人私自保管任何人的档案材料,严禁任何人携带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
8.档案材料不得擅自转移、分散、销毁和丢失。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第一条 各级保密人员要相互协调配合,应主动为公司和公司各业务部门服务,公司各业务部门应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属于公司机密事项时,将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立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提供。保密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规定,该提供的提供,不该提供的坚决不提供。
第三条 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第四条 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印。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
第五条 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第六条 保密文件在发送装封时应按批准份数认真清点、装封,切忌将不同密级的文件混放于同一信封中。密级的信封上要以戳记标明文件的密级。封口时,不应用钉书钉封口的方式,应采用密封的方式。
第七条 涉及国-家-机-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原则上不用传真方式发送,确因紧急情况需要时,要用密码传真传送,不允许用普通传真机和电子邮件传送;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不得以明码电报拍发秘密文件,也不得明电密电混用。
第八条保密文件接收时应由公司保密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登记、编号,要与一般文件分开进行。
第九条 传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公司工作人员应在办公室阅读秘密文件,公司领导确需在家中阅读秘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传阅或借阅文件,要严格坚持登记制度。
第十条 保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及设备中保管,并经常检查。常用的秘密文件随手入柜加锁。
第十一条 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前两天各部室需将所传阅的保密文件清退给办公室。如发现遗失,要及时追查处理。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篇二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能够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所有公司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各公司的所有员工。
第五条: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第六条: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第七条: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九条: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第十条:客户资料、销售政策及其销售网络的有关资料、重大人事变动、人力资源部对干部的考核资料、重要场所如实验室、配料室、化验室。第十一条: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秘级分类。
第十一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秘密。
第十二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股份构成、产品生产工艺、技术参数、配方、成本、利润率、科技成果、
科研论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投资情况及其载体、原材料来源及价格。
(二)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三)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四)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十三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干部的考评材料。
(二)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三)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帐号,保险柜密码,月、季、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微机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四)公司大事记。
(五)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六)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七)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八)公司总监以上干部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十四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二)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三)保安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法律事务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四)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措施情况。
(五)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六)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第十五条:绝密级: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机密级:总监(助理)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秘密级:部门经理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五章保密措施。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九条:总经理领导保密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二十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的事项,应先由总经理批准。第二十一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二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办,总经办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总监(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加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要在获准后方可进入,人走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五条: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保密细则,并加以严格执行。
第二十六条:文档人员、保密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二十七条:小车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严格保密。
第二十七条:文件打印。
(一)由文件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任,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
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打印份数。
(二)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姓名应在发文单中反映,保密文件应由总经办负责打印。
(一)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二)发文部门下发文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三)保密文件应交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四)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五)发送保密文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未转正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九条:文件复印。
(一)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二)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三)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四)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
(五)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三十条:文件借阅。
(一)保密文件传递,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二)收发传真件应做好登记。
(一)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人物讲话,工厂录像等一切与公司利益安全关系重大的均为保密材料。
(二)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
(三)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总经办负责存档管理。
第三十三条:档案。
(一)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二)借阅文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三)秘密文件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特殊情况由总经办批准借阅。
(四)秘密文件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五)过期档案销毁应两人以上参加,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做好登记。
(六)档案材料不得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七)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客人活动范围。
(一)保卫部门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二)客人到公司参观、办事,遵循出入厂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一)与保密材料相关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监办公室,传真室,收发室,档案室,文印室,工艺室,研发室,实验室,配料室,化验室,,酱料、汤料、配料岗以及财务部,企划部,市场部,人力资源部等。
(二)各部门设兼职保密员加强保密工作。
(三)保密部门出入人员应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停留。
(四)保密部门对外材料交流应由保密员操作。
(五)保密部门应根据自己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使用记录工作。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篇三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0管理职责。
2.1人资部为集团公司__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__的监督、检查,并负责对全体员工进行保密教育。
2.2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__的监督、检查,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保密教育。
2.3各岗位人员负责保守本岗位涉及的公司秘密。
2.4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生产技术、设备、工艺、经营、管理情况和相关数据。
3.0秘密的界定。
3.1秘密的含义。
3.1.1公司秘密是涉及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并采取保密措施,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悉的事项。
3.2密级的划分。
3.2.1根据秘密的重要程度,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1级”、“2级”、“3级”三级。“1级”属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2级”属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3级”属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
3.2.2各级秘密包含的事项(具体见附件一)。
4.0保密事项的管理。
4.1文档类事项的保密。
4.1.1专人、专用带锁橱柜保存,钥匙由专人保管。长时间离开办公桌及离开办公室时,须将桌面的保密资料放入带锁的抽屉或橱柜。
4.1.2拟文部门负责确定发放或传阅范围,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不得发放无关人员,要控制文件的行踪,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
4.1.3严格按批准的份数打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复印件、草稿视同原件管理,复印、打印过程的废纸应及时销毁。
4.1.4凡借阅、复印或外出工作需携带保密资料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办理。
4.1.5外来人员浏览公司内部文件时,要立即进行有礼貌地制止。
4.1.6试验新品种或进行其他实验时,联系部门必须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对试验的过程进行严格保密,并保管好试验的有关文件。
4.2计算机网络信息类事项的保密。
4.2.1共享、复制、传输计算机网络信息类事项,须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办理。
4.2.2属1级保密文件的电子稿必须设定密码,密码位数不低于6位,不得泄露密码。
4.2.3外来人员未经各部级部门负责人允许不得使用公司电脑,在允许使用的情况下,要设专人对其操作行为进行现场监督。
4.2.4软件使用者在申请用户名的当日内更改密码,不得泄露。根据权限操作,不得借用、盗用他人账号,权限增加、变更须经公司常务副总审批。
4.2.5不得将公司文件上传到外部网站、论坛、博客、邮箱、网盘等存储介质。
4.3现场类事项的保密。
4.3.1属于公司密级的设备的保存、维修、销毁以及产品的研制、生产,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4.3.2生产车间的保密。
4.3.2.1生产车间内成立__小组,车间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技术员、各班班长为成员。具体负责本车间__的监督与检查,组织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提高员工保密意识,落实保密责任,明确保密职责。
4.3.2.2生产车间工艺文件须车间主任、副主任、技术员和班长传递、管理。参与人员须严守秘密,不得扩大知晓范围。
4.3.3.3生产车间的车间主任、副主任、技术员、班长和原材辅料采购人员要对所用原材辅料的名称、价格、生产厂家、供应商等有关信息进行保密,进入车间的原材辅料,仓库管理人员须在卸货后1小时内将原材辅料的原标识替换成我公司指定的标识。
4.3.4出入车间的管理。
4.3.4.1非本车间的公司员工(允许正常出入的和在规定时间参加公司在车间内组织的统一会议人员除外)出入其它车间,须车间主任批准。
4.3.4.2外来人员出入特殊车间必须经副总经理批准。
4.3.4.3外来人员进入车间不允许拍照、摄像(包括用手机,下同),否则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4.3.4.4外来人员联系接待部门要提前通知需出入部门负责人,车间接到通知后,要对需保密的事项采取措施,做到信息、数据不外泄。
4.3.4.5外来参观人员要安排专人带领,参观纸机操作侧,按参观路线行进,不得随意变更路线,对随意改变路线和走到离设备1米以内的客人,带领人员、当班班长及本岗位操作工要礼貌地加以制止。
4.3.4.6销售客户原则上仅限于由专人带领参观生产车间卷取处、复卷处、后加工区,若需参观其它部位,须另外注明。
4.3.4.7外来供应商不准进入生产车间。其中到车间卸货的供应商,车间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只允许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规定卸货区内活动(各车间要明确标识卸货区)。
4.3.4.8外来施工人员出入车间时,必须由联系部门负责对出入人员进行确认,并与车间负责人进行接洽,明确工作所需时间,由车间指定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严禁非施工人员混入车间。
4.4.5各生产车间门口的管理。
4.4.5.1生产车间离门口最近岗位的当班员工为控制人员进出的责任人,由生产车间落实到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中。
4.4.5.2对不按规定进入车间要强行制止。
4.4.5.3生产车间门口处,由车间标志出界线。
4.5.1公司档案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4.5.2进入档案室的人员,不得随便翻阅档案室的文件。对作废的文件须当场进行销毁。私人资料,未经文印管理部门负责人允许严禁在公司打印、复印。
4.5.3需打印(复印)的文件(资料),档案室必须做好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文件(资料)名称、打印(复印)日期、份数、打印(复印)部门(人)签字。文件打印完毕后,文件打印人员负责将电子版取消共享。
4.5.4文印人员必须按领导批准的份数打印公司文件,不得随意增减份数。
4.6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
4.6.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4.6.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
4.6.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6.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4.7其它。
4.7.1对来访、参观客人须按预定计划接待,不得扩大交流、参观范围,关键设备谢绝参观。
4.7.2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4.7.3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4.7.4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做出处理。
5.0考核。
5.1.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5.1.2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5.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造成的损失。
5.2.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5.2.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5.2.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5.4若发生泄密后,未查清泄密者的,泄密内容属生产或营销或管理类别的,此类岗位的全体涉密岗位人员负主要责任。
本制度自2013年3月经总经理签批后下发执行,由人资部负责解释。
批准:审核:编制:人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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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档案保密制度篇四
1.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政策和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保护党和国家及公司的秘密。
2.档案人员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正确处理好保密和利用的关系。
3.档案库房的钥匙要有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4.借阅保密档案必须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借阅人要对档案的安全负责,防止失密。对于机读档案,要设置好查阅及下载权限。
5.档案人员及借阅人员不得将保密档案的内容随意泄露给他人。
6.销毁档案文件必须严格履行销毁手续。销毁人及监销人要对档案内容的安全负责。
7.档案人员对接收后还未整理入库的保密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在办公室随意堆放。
8.无关人员进入档案人员办公室,不得随意翻看正在整理的档案,如有此情况,档案人员要及时制止。
9.档案人员要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节假日前后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西北电力建设集团公司管理的国家秘密及公司商业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严防失密和泄密事件的.发生,是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公司保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预防为主,重点突出,方便快捷,确保安全”。
第二章保密组织和职责
第四条公司设保密委员会,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陕西省电力公司保密委员会及公司党委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执行、制定和完善公司保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公司保密岗位的保密工作。
第五条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工作部,负责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保密工作文件材料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起草;负责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对公司和所属单位保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开展保密工作宣传教育和对保密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协同做好计算机系统网络和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协同查处失、泄密事件等。
第三章密级的确定和调整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在工作中产生的文件、简报、纪要、报表、会议记录、录音带、录像带等均应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同一个载体上含有两个以上密级的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其最高密级确定。
第七条定密工作程序为:
(二)承办人所在部门领导对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等内容进行审核;
(三)承办人所在部门定密责任人在授权范围内,对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保密要点及定密依据等进行审定并签署意见。
未按要求填写密级审定表的涉密事项,按一般文件印发后造成失、泄密的要追究承办人责任。
第四章要害部门、部位界定及涉密人员管理
第八条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基本要求是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明确管理责任,界定涉密人员,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重点突出,防范严密,确保秘密安全。
第九条重要部门、部位的界定
(一)日常工作中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或涉密较多的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部门,应当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
“涉及”是指日常工作承办、处理、保管国家秘密等,不包括一般的传阅文件。
(二)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或密品的专用、独立、固定场所,应当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通过传阅、传达方式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原则上不在确定范围之内。
第十条涉密人员管理
(一)各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涉密人员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协调做好核心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工作。
(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是本部门、部位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协调做好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工作。
(三)应当归档的涉密文件、资料,要按照《档案法》、上级及公司相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移交档案室保存。不需归档的材料,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及时登记销毁。
第五章日常保密管理
第十一条政治部对公开宣传报道内容进行审查,提出保密审查意见(见附件4)。
第十二条未经批准,机关部门或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新闻单位采访,经批准接受新闻单位采访,应严格掌握尺度,回答问题或提供的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公司内部秘密。
第十三条外宾一般不得在本部内摄影、录像。确因工作需要,须征求公司保密委员会意见,摄影或录像应在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四条办公区服务人员(指机关各部门、公司下属单位临时聘用、借用、外调人员),使用部门要定期对其进行保密教育,不断提高保密意识。
第十五条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下列保密原则: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知道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事项;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事项;
6、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机密;
7、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公共场所及探亲访友;
8、不使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件工具传输机密事项。
第十六条公司工作涉及秘密事项有:
1、参加上级党政会议需要保密的有关文件、记录;
2、公司党政会议记录,以及会议形成的内部文件;
3、干部人事档案;
4、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会议记录及有关资料;
6、违纪案件的检举、控告材料和检举被告人、举报人、证人的姓名、住址以及可危害其它安全的有关情况。
第六章信息网络安全及信息保密管理
第十七条信息安全及保密范围
(一)集团公司信息网络系统(含局域网、广域网)的设计方案、网络连接拓扑图。
(二)服务器、网络交换机、路由器、网络安全设备及其它连接设备配置文件。
(三)ip地址表及使用情况。
(四)未经批准对外发布的其它电子信息。
第十八条安全保密措施
(一)工程部应完善系统安全措施,逐步达到有关新要求。在网络系统中应安装相应的网络安全设备,建立数据备份系统、数字签名与身份认证、漏洞扫描与入侵检测系统、网络安全审计系统、防病毒系统等。与外网连接(internet、非本企业网络等),必须加装防火墙,启用相应的安全策略。严禁无任何安全措施,直接与外网连接。
(二)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对服务器进行安全漏洞检测,关闭未使用协议端口,及时下载安装服务器操作系统补丁程序,预防网络安全漏洞。
(三)建立主设备及数据安全事态报告制度,对于设备运行中发生异常、数据泄密或系统遭受攻击的情况,除应及时处理外,做出详细分析报告,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四)作好各级应用系统口令的加密、保密及管理,各类应用人员进入系统的口令,不得向他人外传。口令编排应使用无规则排列,口令长度不得少于8个字符,并根据情况及时更新。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篇五
(一)学院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学院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方向、规划、项目、决策等。
(三)学院内部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和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四)学院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学院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学院高层领导未正式公开的谈话。
(七)学院员工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收入及资料。
(八)其它经学院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绝密是指在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学院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主要包括学院重大决策、经营战略、经营决策等。
(二)机密是指泄露会使学院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学院的财务报表、工资收入、统计资料、协议、合同、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经营情况等。
(三)秘密是指泄露会使学院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学院人事档案、高层领导未正式公开的重要谈话、未正式公开的各类信息等。
属于学院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一)绝密级:董事会成员、院级领导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二)机密级:处级(正职、副职、助理)以上级别干部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三)秘密级:高级文员以上岗位人员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一)学院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二)院长领导保密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三)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学院秘密的.事项,应由院长批准,绝密级内容须经董事长批准。
(四)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学院秘密。
(五)员工发现学院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院办公室,院办公室立即做出相应处理。
(六)有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保密细则,并加以严格执行。
(七)文档人员、保密员工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八)小车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严格保密。
(一)文件打印。
1、由文件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任,不得出现对学院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打印分数。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姓名应在发文单中反映,保密文件应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立即用碎纸机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二)文件发放。
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交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他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未正式聘用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三)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特殊情况由相关领导批准。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严格按复印份数复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复印废件应即时用碎纸机销毁。
(四)文件借阅。
借阅保密文件必须经借阅方、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加以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需经相关领导批准。
(五)传真件。
1、保密文件传递,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2、收发传真要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他指定人员,不得为其他人。
(六)档案。
1、严格履行借阅不同密级档案的批准手续,秘密、机密档案由院长批准,绝密档案由董事长批准。
2、档案销毁应经鉴定小组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两人以上参加,做好登记。
(七)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由院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参加会议人员应严格控制,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会务组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的签到和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院办公室指定。
5、会议纪要整理由院办公室指定人员在指定地点整理。
6、会议参加人员不得私自透露会议内容。
(一)泄露学院绝密者,提前解除合同。给学院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二)泄露学院机密者,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提前解除合同。给学院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三)泄露学院秘密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提前解除合同。给学院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篇六
一、档案材料是学校建设和发展是宝贵财富,保守机密是档案工作者的光荣职责,档案工作者要严格遵守《档案法》,提高警惕,坚持原则。树立严格的保密观点,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档案的绝对安全。
必须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记的不记。
三、非档案室人员,不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库房,更不允许开柜查找或随便翻阅案卷。
四、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凡查(借)阅档案的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妥善保存,用毕归还,不得私自转借、传阅。凡需借阅具有密级的案卷须经院长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未经同意,档案不得携带出单位,更不准在公共场所阅读。
五、借阅案卷必须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妥善保管;退还的案卷立即放入柜内,以防丢失和泄密,工作人员离开岗位要上锁。
六、调出的档案材料,不准带入公共场所,不得和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要妥善保管,用后及时退回。
七、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业务,定期认真地清理检查档案库存情况,发现缺损、遗失或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迅速追查处理。
八、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或调出本单位,必须按涉密人员要求严格遵守和办理有关移交手续,交出全部所管资料,不准泄露所知秘密。
九、清理鉴定销毁的案卷,必须填写“销毁清单”,经征求立卷人意见后,由校保密委员会签定,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十、凡违反本条例规定者,将予以严肃批评,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篇七
档案局(馆)是保管全县重要历史档案资料的基地,是全县安全保卫保密的要害部门之一。根据国-家-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局(馆)配备兼职安全保卫保密员,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保卫保密工作指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保卫保密教育,协助领导对安全保卫保密制度的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二、档案库房、阅档室等重点部位及设备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建立定期检查及登记统计制度。
三、档案库房要有保密安全措施,严禁无关人员入室。因工作需要进入须经有关管理人员同意。
四、办公室严禁吸烟,库房内禁止喝水、吃零食,必须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五、工作人员必须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必须熟练操作各种防盗装置和消防设备,每天下班以前要认真检查库房及各类用房的窗户和门锁,切断室内电源,并将有关情况进行登记。
六、必须定期检查消防设备,检查所有的电源开关、线路、门锁、窗户,监督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的实施情况,发现紧急情况必须立即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
七、实行安全保卫保密奖惩制度。凡遵守安全保卫保密管理制度,维护内部治安秩序,消除危险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做好日常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者予以奖励。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以致发生灾害事故及泄密情况者,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为提高z市档案网站信息发布的质量,防止失密和泄密现象发生,做好网页的维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z市档案网站所有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接受并配合保密工作部门实施的保密监督检查,协助保密工作部门查处利用国际联网泄露国家秘密的违法行为,并根据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二条网站发布信息必须严格执行审核制度,市局办公室对上网内容要严格审核、管理,以确保网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禁止不实和涉密信息上网。
第三条 各县市区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确定一名信息员,主要负责采集、编录本单位、本科室的信息并向市局网站提供,信息员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责。
第四条 各县市区局所采集的信息必须由办公室校审并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上报,市局各科室信息须经科室负责人校审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上报;上报必须注明审核人,否则一律不予采用。
第五条 市局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各科室上报信息进行审核,并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和局长同意后方可上网发布。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公众网站安全及涉及泄漏国家秘密的活动。
(一)标有密级的文件;
(二)未经批准,涉及国-家-安-全、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等敏感信息;
(四)本局认定为不宜公开的内部办公事项;
(五)窃取网站管理帐户及口令的;
(六)未经允许,对网站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八)通过因特网或局域网恶意攻击网站,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运行的;
(十)其他危害公众网站安全的。
第七条 违反本规定,导致严重后果或安全隐患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八条 本规定由z市档案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为深入推进樟树市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可靠、形式合适,特制定本制度。
(二)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时,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必须通过本单位保密审查机构审核后,方可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应重点审核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主要包括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简洁性和通俗性审核,确保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合法,便于群众了解掌握。
2、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审核,主要是对公开内容与公开形式的一致性、公开形式的合理性和公开形式的连续性,以保证公开内容在更加广泛的范围方便群众查询。
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公布工作坚持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直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各负其责,实行“谁制定、谁清理、谁公开、谁负责”。
(四)各部门及直属机构无法确定是否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樟树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决定,通过市保密局、监察局等单位审查确定。
(五)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照《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篇八
有关公司保密制度是什么?保密制度对公司有什么影响吗?下面我们一起来探讨参考吧。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不在私人电话、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得携带机密文件游览、参观、走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二、凡有秘密内容的文电、草稿、资料、档案、表册、照片等在拟制、打印、复制、收发、传递、阅办、保管、清退、归档、移交和销毁等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保密文电管理工作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秘密文件,机要文电必须存放在加锁的文件橱内。
三、对收文和发文,要严格按登记、传阅手续办理,并定期检查清理,发现短缺要及时查找,如有丢失,要及时报上级备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必须将个人所保存的机密文电、统计资料等进行认真清点、交接,不得带走。
四、加强印信管理中的保密工作。凡需加盖印章的,都要严格按印信管理规定办理。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类介绍信函,不准携带公章外出,下班后必须将印章锁入保险柜内。
五、加强对现代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联网管理,严禁在非保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涉及机、绝密事项。使用计算机及其网络时,不能在互联网网站上刊登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电子邮件在互联网上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外网计算机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网络必须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不得使用手机谈论秘密事项;不得将手机带入谈论秘密事项的场所。
六、跟随领导出发的司机及有关人员,凡本人不应知道的机密文件、机密事项,要自觉做到不看、不听,已经知道的要做到不传。
七、对违反公司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一定要做到这十六字,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稳妥可靠、万无一失。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篇九
为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保密规定,制定本制度。
档案工作人员应以维护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为准则,不得私自摘抄、复印、传播密级档案内容。
一、日常工作要求。
1.档案工作人员在接受、保管、提供查阅利用档案资料时,要按有关规定认真核对,做到签字、登记、注销等手续齐全,帐目清楚。查阅密级档案,必须履行批准手续,在档案室内查阅,复印只能在档案馆复印。未经批准,不准将密级档案借出。
2.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守国家机密,不准随意摘抄、传播密级档案的内容,不准利用职权私自复印档案材料。
3.凡规定不能查阅和不该摘抄的档案材料,一律不准查阅、摘抄和复印。凡需复制保密档案材料,须经xxxxxx批准后,方可复制。
4.档案室无人时,应将门、窗关牢,柜上锁,确保安全无误。
5.严守保密规定,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做到“保守机密,慎之又慎”。
6.在工作形成的废纸,不得随意乱扔。
7.档案信息上网,须遵守信息保密规则,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严防泄密。
8.防止通过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笔记本电脑和移动存储设备等泄密,严禁使用涉密计算机登陆国际互联网,不私自保存、复制和销毁秘密载体。
9.每年进行xxxxx次保密检查,并报上级xxxxxx。
二、档案销毁工作要求。
1.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要按有关规定写出鉴定报告、销毁清册,经xxxxxx批准后,由xxxxx人以上监督销毁。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若所借档案丢失,档案工作人员须及时通知xxxxx部门,并写明情况(丢失时间、地点、具体档案名称等)以便及时处理。
本制度经xxxxx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篇十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不受侵犯,立足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及已签订保密协议但未过脱秘期的离职人员。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权限。
1、公司办公室为保密的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公司涉密资料的集中管理、统一收发及各类办公存储设备使用情况地监督、管理等工作事宜,此外负责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保密的工作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通报。
2、公司全体员工均为保密的工作执行人及监督人,对发现的泄密行为及个人有制止、举报的权利。
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具体概括包括如下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重要决策;
3、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包含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
4、公司销售订单、客户资料、发货记录、市场反馈信息、售后服务信息等资料、信息。
5、公司技术资料和产品技术参数,包含产品配置表、技联等。
6、重要供应商体系及价格,包含产品配置价格、零部件价格以及与供应商的优惠条件合同等。
8、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畴。
根据秘密重要性及泄漏后可能造成的影响严重程度,公司秘密可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具体规定如下:
1、绝密指极为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权益遭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失;
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失;
3、秘密是一般公司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受到损害。
(三)公司各类资料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重要决策等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纪要、公司经营情况视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福利待遇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五、保密措施。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按照公司文件管理规定确定保存期限,保密期届满,自动解密。
(一)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电脑储存、处理、传递公司的秘密由有关操作人员进行保密处理。
(二)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的签批,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更不准将文件、资料交与公司外部人员。
4、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重要的商业信息,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报请总经理签批。
(五)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措施的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对参加涉及秘密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六)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七)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备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落实并紧急处理。
(八)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九)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
(十)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十一)各部门的电脑、u盘、硬盘、文件等,非必要人员不得随便使用或翻看,并采取稳妥的保密措施。各部门涉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要指定专人保管,其资料保存、使用具有唯一性,如发生泄漏,将追究个人责任。
六、责任与奖惩。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或视造成的损失给予50元以上500元以下不等处罚: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五、保密措施(一)、(三)、(四)、(五)、(六)、(九)、(十)、(十一)规定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给予500以上5000元以下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三)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举报、制止泄密行为及个人的部室或者个人实施奖励,奖励金额视贡献大小,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
七、附则。
1、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
2、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篇十一
为了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保障档案的安全和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有效地保护档案和提供档案信息,根据《档案法》、《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要掌握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知识,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2、档案文件的.划密、更密、解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3、档案工作人员,在提供档案利用时,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查阅机密档案,须经综合档案室主任批准,查阅绝密档案,须经校分管领导批准。
4、档案工作人员,人不准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档案,不准出卖、转让档案。
5、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复印、抄录、公布、转抄档案,不得携带档案文件外出参观、游览、探亲访友、办私事。
6、非档案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7、档案库房严禁烟火,并备有防火、防盗装置及电子报警设备。
8、档案工作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外泄露档案中的机密。
9、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者,或造成泄密、失密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档案法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档案库房、阅档室、办公室的安全保管与保密工作责任到人,综合档案室主任为领导责任人,档案工作人员按工作岗位为具体责任人,一级管一级,层层落实。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篇十二
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和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建矿过程中图纸资料、文件批复、制作工艺、化验品位、管理制度、客户信息、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第四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第三章密级分类。
第五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六条绝密是指与公司发展、生产、财务、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股东名称。
2、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董事会决议。
第七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发展、生产、财务、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2、公司与上级领导的来往情况。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记。
5、产品的制造工艺、化验标准、设备检测报告、重要仪器的图纸和相关资料。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8.公司财务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八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发展、生产、经营、财务、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
2、供应销售企划方案。
3、总经理办公室、财务科、企管科、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
4、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情况。
5、各类设备图纸、说明书、基建图纸、各类仪器资料、各类技术通知及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九条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财务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一条总经理负责领导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的工作负责人。
第十二条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应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格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得到获准后方可进入,离开时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十六条备有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保密细则,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只能使用公司电脑,不得带私人电脑进入公司进行相关工作;公司拷贝任何信息只能使用公司配置的u盘或移动硬盘,不得使用私人的拷贝工具;电脑系统需要重装时,需要提出申请,由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操作,以免造成相关信息的缺失。
第十七条各单位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十八条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要严格保密。
第五章保密环节。
第十九条文件打印。
1、文件由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文件内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保密文件应由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二十条文件发送。
1、文件打印完毕,由办公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试用期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一条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二十二条文件借阅。
(2)公司证件(如:公章、税务证、营业执照副本等)的借用,如需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传真件。
1、传递保密文件时,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2、收发传真件时应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的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第二十四条录音、录像。
1、录音、录像应由各单位整理并根据情况确定保密级别。
2、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第二十五条档案。
1、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2、秘密文件的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开,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3、档案销毁应经领导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要保证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登记。
4、不得将档案材料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7.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外来人员活动范围。
1、保卫科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2.外来人员到公司参观、办事,必须遵循有关出入矿管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3.客人到公司参观时,不得接触公司文件、货物和供应销售材料等保密件。
第二十七条保密部门管理。
1、与保密材料相关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总经理办公室、副总办公室、办公室、档案室、化验室、磅室、以及财务科、人力资源科等。
2、保密部门应对出入人员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并停留。
3、保密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和使用记录工作。
第二十八条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均由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的工作。
2、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及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保卫人员应认真鉴别到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办公室指定。
第二十九条员工离职规定。
1、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有关本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部资料(如试验报告、数据资料、图纸、电脑密码、硬盘、u盘等)交回公司。
2.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
3.员工离开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征得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4.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办公室,不得随意移交其他人员。
6、公司员工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内或文件柜中。
第六章违纪处理。
第三十一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外理,并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制定,总经理审阅后批准。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篇十三
档案局(馆)是保管全县重要历史档案资料的基地,是全县安全保卫保密的要害部门之一。根据国-家-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局(馆)配备兼职安全保卫保密员,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保卫保密工作指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保卫保密教育,协助领导对安全保卫保密制度的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二、档案库房、阅档室等重点部位及设备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建立定期检查及登记统计制度。
三、档案库房要有保密安全措施,严禁无关人员入室。因工作需要进入须经有关管理人员同意。
四、办公室严禁吸烟,库房内禁止喝水、吃零食,必须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五、工作人员必须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必须熟练操作各种防盗装置和消防设备,每天下班以前要认真检查库房及各类用房的窗户和门锁,切断室内电源,并将有关情况进行登记。
六、必须定期检查消防设备,检查所有的电源开关、线路、门锁、窗户,监督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的实施情况,发现紧急情况必须立即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
七、实行安全保卫保密奖惩制度。凡遵守安全保卫保密管理制度,维护内部治安秩序,消除危险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做好日常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者予以奖励。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以致发生灾害事故及泄密情况者,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一、本馆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安全保密的规定,不准在通信中涉及国-家-机-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机-密。防止失密现象的发生。
二、凡涉密档案要按划定的密级分类情况,专人管理,严禁外借。查阅者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准对涉密档案进行摘录、复印和拍照。
三、对需要摘录、拍照、复印的涉密档案要如实记录在保密手册上,并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经审查后方可带出。
四、单位的文件、财物等平时要注意妥善收集保管,不得乱丢乱扔,不得随意损坏,如发现此类现象,应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节假日要安排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在发生意外事件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襄樊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法》和《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切实维护和保障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三条 档案入库时,由库房责任人认真清点案卷数量,做好登记工作。对于涉密档案,必须依照《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密级。档案密级的划分、变更和解密必须要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更改。
第四条 档案馆指定专人负责密级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借阅涉密档案,必须按照“襄樊学院保密委员会”和《襄樊学院档案馆档案借阅利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本馆档案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对外开放:
(一) 涉及党和国家及学校秘密的;
(二) 涉及专利或技术秘密的;
(三) 涉及个人隐私的;
(四) 档案形成部门规定限制利用的。
第六条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档案带出本馆,不得随意阅览、复制和摘录档案内容。
第七条 非本馆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
为确保档案,避免发生档案内容失密、泄密现象,特制订保密制度:
(一)、档案人员应忠于职守,严守保密法纪,做到不泄密、不失密、不传密,切实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档案实行集中统一保管,专人管理,专柜、箱存放,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三)、认真做好档案文件、资料的密级划分和保密期限的确定,对不同密级范围的档案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和借阅制度。
(四)、档案利用者必须严格遵守档案借阅制度,保证档案材料及其内容的安全,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抄录和复制,更不能擅自将档案材料带出档案馆。
(五)、利用涉密档案,要严格审批手续,控制使用,不得擅自开放或扩大利用范围,不得随意外借、复印和传真。
(六)、对办理完毕的密级文件,档案人员要收集齐全,妥善保管,及时归档。
(七)、对于保管期已到,经过鉴定,确属销毁的文件,必须请示有关领导批准,登记造册,慎重处理,不得做废纸出卖或做其它用途。
(八)、对违反《档案法》、《保密法》或本馆有关档案保密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查处。
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档案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广东省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馆是保密工作的重点部门,全馆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接受保密教育和监督,严守国家秘密,对各种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制止,以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二、秘密文件应按规定范围、在规定场所组织阅读,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
三、不能携带秘密文件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能在公共场所及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国家秘密,不能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谈及国家秘密。
四、不能通过普通邮寄传递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
五、馆藏涉密的档案数据,不能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不能在公共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未开放档案信息。
六、利用者摘录、引用属于国家秘密的档案内容,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
七、属于机密级档案、资料和密码电报的,一般不予复印,若因特殊需要,确需复印的,应征得原制文机关的同意,经馆长批准,使用档案馆内部的复印设备进行复印,严禁拿到社会上营业性非定点复印场所复印。复印件等同原件管理。
八、销毁秘密文件和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报请主管领导机关批准,进行登记造册,并派专人(两人以上)护送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造纸厂监销,任何人不得把秘密文件、资料和内部刊物当废品出售。
九、档案的公布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把关,以防泄密事件发生。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篇十四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的保密规定,维护学生人事档案的安全,做好学生人事档案材料的保密工作。
二、学生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在公共场所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档案内容。
三、学生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时须经主管批准。
四、查阅、借阅档案必须履行有关手续。档案管理人员须向借阅人提出保密要求,借阅人不得随意翻看无关人员档案。
五、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阅档室,有人阅档时,无关人员须回避。
六、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档案法、保密法规学习,定期进行保密检查,确保学生档案的安全。
七、凡本校处室、教师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要,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八、外单位人员查阅本校学生档案,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报教导处批准,方可查阅。
九、查阅档案,只限在档案室内。组织、保卫部门需将档案借出时,要填写借阅单,经教导处主任批准,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十、借阅者要爱护学生档案,阅档时严禁吸烟,严禁对档案材料进行涂改、圈划、批注、撤消、抽页等。
十三、对学生档案中的相关材料,一律不提供复制、摘抄,管好学生档案。
十四、档案管理人员认真做好毕生档案的`整理、转递,要及时、安全、准确转递好毕生档案。
一、档案管理人员为数字档案室安全保密责任人,计算机管理工作人员要采取必要的计算机和网络安全措施以协助档案管理人员做好电子档案安全保密工作,其他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电子档案的安全保密。
二、数字档案室系统登录帐号和密码须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他人,密码应定期更改,密码长度应在八位以上,并由数字、大小写字母与符号等组成。
三、电子档案条目和原文按利用级别划分为互联网公开、政务网公开、本单位公开、不公开四个级别。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电子档案实际内容设置条目和原文的网上查询利用级别,并根据查询用户需求设置该用户网上查询权限。
四、电子档案(除业务档案外)仅限于本单位工作人员查询。
五、电子档案原文仅供本人查阅,不得擅自外传。涉密档案不得在网上提供查询。
六、禁止外来计算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档案管理系统。
第一条 档案室是收藏和保管全公司生产经营、政治活动材料的核心部门,必须 严格执行公司保密规定,贯彻保守机密慎之又慎和积极防范的方针。
第三条 档案管理人员严禁携带保密档案参观,旅游,探亲访友,更不得对外泄密内容。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将保密材料带到外单位。
第四条 保密资料,档案室定期进行清点,做到账物相符,散存在外面的及时收回,如有遗失要查清原因。
第五条 对涉密纸质档案、磁性介质的借阅、保管、销毁等环节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万无一失,把安全责任意识贯穿于档案工作的始终。
第六条 借阅档案资料必须进行登记,收回时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库。
第七条 销毁期满档案需要经档案鉴定小组鉴定,报领导批准,登记造册,报有关部门备案,严把废纸出售关。
第八条 档案室箱柜要加锁,要随手关门、关灯。
一、档案员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不泄密,不私抄,不私自携带档案材料外出。
二、严格执行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三、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管年度。
四、严格履行第二,认真填写交接登记。
五、档案室、档案柜及时上锁,严防失盗、失密或意外事故发生。
六、档案销毁要登记造册,要经主管领导批准,档案员不得自作主张。
七、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室,不经档案员同意,不得随便翻阅档案。
八、档案室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篇十五
第一条各级保密人员要相互协调配合,应主动为公司和公司各业务部门服务,公司各业务部门应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属于公司机密事项时,将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立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提供。保密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规定,该提供的提供,不该提供的坚决不提供。
第三条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第四条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印。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
第五条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第六条保密文件在发送装封时应按批准份数认真清点、装封,切忌将不同密级的文件混放于同一信封中。密级的信封上要以戳记标明文件的密级。封口时,不应用钉书钉封口的方式,应采用密封的方式。
传真传送,不允许用普通传真机和电子邮件传送;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不得以明码电报拍发秘密文件,也不得明电密电混用。
第八条保密文件接收时应由公司保密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登记、编号,要与一般文件分开进行。
第九条传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公司工作人员应在办公室阅读秘密文件,公司领导确需在家中阅读秘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传阅或借阅文件,要严格坚持登记制度。
第十条保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及设备中保管,并经常检查。常用的秘密文件随手入柜加锁。
第十一条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前两天各部室需将所传阅的保密文件清退给办公室。如发现遗失,要及时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如保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而长期离开岗位前,必须把自己经营的秘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且要履行签收手续。
第十三条保密人员每年对办理完毕的保密文件收集齐全,对有查考价值的要整理立卷,其他文件可按有关规定处理。调阅公司的保密档案,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一条 各级保密人员要相互协调配合,应主动为公司和公司各业务部门服务,公司各业务部门应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属于公司机密事项时,将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立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提供。保密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规定,该提供的提供,不该提供的坚决不提供。
第三条 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第四条 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印。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
第五条 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第六条 保密文件在发送装封时应按批准份数认真清点、装封,切忌将不同密级的文件混放于同一信封中。密级的信封上要以戳记标明文件的密级。封口时,不应用钉书钉封口的方式,应采用密封的方式。
第七条 涉及国-家-机-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原则上不用传真方式发送,确因紧急情况需要时,要用密码传真传送,不允许用普通传真机和电子邮件传送;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不得以明码电报拍发秘密文件,也不得明电密电混用。
第八条 保密文件接收时应由公司保密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登记、编号,要与一般文件分开进行。
第九条 传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公司工作人员应在办公室阅读秘密文件,公司领导确需在家中阅读秘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传阅或借阅文件,要严格坚持登记制度。
第十条 保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及设备中保管,并经常检查。常用的秘密文件随手入柜加锁。
第十一条 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前两天各部室需将所传阅的保密文件清退给办公室。如发现遗失,要及时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 如保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而长期离开岗位前,必须把自己经营的秘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且要履行签收手续。
第十三条 保密人员每年对办理完毕的'保密文件收集齐全,对有查考价值的要整理立卷,其他文件可按有关规定处理。调阅公司的保密档案,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 保密文件销毁前,必须逐一登记,并在报领导批准后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销尽。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公司内销毁。
第十五条 以上保密文件拟制、处理、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在工作过程中保密文件管理人员要注意不要谈论文中的机密事项,不让无关人员随意浏览,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无线电话中谈论机密事项等等。
第十六条 公司印制各类简报、刊物及向宣传、新闻出版单位提供公开发表的稿件、信息,承办人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不得涉及和泄露国家及公司秘密。
第十七条 公司工作人员在外出访问、涉及业务技术谈判、学习交流展览演示等公务活动中,不准随身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预案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泄露事件发生。
一、凡本局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查阅,并办理登记手续,如确需借出须办理借阅手续,并及时归还。
二、凡查阅密级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现场阅档,同时不得摘录、复印和外借。
三、凡查阅或借阅档案资料者,均要注意安全保密,不得擅自复制、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更不得涂改、损坏、裁剪、拆散、抽页等,违者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外单位借阅档案资料,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处室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接待。
五、凡未经整理、登记完毕的档案材料,一律不得借出。
六、提高警惕,加强库房安全管理,查阅档案资料严禁吸烟,严防坏人盗窃国家秘密。
七、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对已划分密级的档案,在案卷上标记,不准私自摘录和利用机密性内容的档案。
八、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做好档案借阅利用的统计工作,并做好利用效果的整理工作,编制出更高层次的档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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