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总结是对自己的一种负责,也是对过去经历的一种交代。写总结时要注意条理性,按照逻辑顺序进行论述、分析和总结,使读者更易于理解。接下来是一些总结的注意事项和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医院档案室管理制度篇一
1.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学校种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做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学校要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抓好学校的档案建设。
2.学校建立档案室,存放各种门类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从事档案、基建档案、财物档案、音像档案、荣誉档案、学籍档案、健康档案、体育档案等。
3.档案室要制定档案文件资料收集细目,各处组室要按照这一细目全面及时地搜集各类档案资料,档案员要定期征集归档、建档。
5.档案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规和处理程序,熟悉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加强档案业务训练,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6.档案员要按时向上级档案主管部门呈报各类报告,做好各类档案检查准备工作。
7.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档案。查阅者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必须经档案室人员仔细核对签署意见。
8.健全各种检索工具,开发利用现有档案。不断挖掘档案信息,编制各种辅助表册,扩大利用服务范围,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益。
9.加强档案保密工作。档案室门窗要加固,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注意防盗、防火、防鼠、防霉、防蛀,档案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
医院档案室管理制度篇二
一、档案柜要规范排列,各种设备放置整齐、合理,档案柜钥匙统一编号,集中存放,不准随便携带。
二、坚持半年一次清点,核对室藏档案,登记清点结果,做到账物相符。
三、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光、防霉、防有害气体工作,正确使用电器,熟练操作各种设备,做到人走灯灭、机停;门窗及时关闭、上锁。
四、保持库内清洁,严格存放有毒和易燃品。不准在库内吸烟和放置杂物、花草及可食物品。
医院档案室管理制度篇三
一.档案库房专人分管,专人负责,门窗及时关锁,严禁闲人入内。
二.所有档案完整齐全,系统科学、美观,查找方便。
三.不断改善档案管理条件,确保档案库房安全适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虫、防尘、防高温工作,经常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做好档案的.登记和统计工作,对各种载体档案的收进、移出、鉴定、利用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五.建立档案的借阅和保密制度,严格履行登记审批手续,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资料的制作。
六.根据《档案法》的规定,做好对超过保管期限而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的销毁工作。
七.档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做好档案的交接工作。
医院档案室管理制度篇四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档案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做到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认真钻研档案工作理论和技能,接受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具备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持证上岗。
三、发扬"甘为人梯,无私奉献"的兰台精神,积极为单位的各项工作服务,为国家和民族积累档案史料。
四、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控制机密档案的使用范围,及时做好档案降密、解密工作。
五、执行档案登记备案和报送现行文件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报表和文件。
六、积极参加档案学会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档案学理论研究,总结工作经验和撰写学术论文。
医院档案室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须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第七条本制度从xx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医院档案室管理制度篇六
为有效地保存制度,特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必须建立由档案工作分管领导、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领导和档案员组成的档案鉴定领导小组。定期对档案进行全面和部分档案的鉴定。
二、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正确划分需要保密档案的密级。
三、对档案的全面鉴定每五年进行一次,对部分档案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通过鉴定的档案,必须写出鉴定报告,注明鉴定意见和日期,并由鉴定领导小组负责签名。
四、通过鉴定的档案,力求达到保定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符合标准,对在鉴定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整改;对已超过保管期或失去价值的档案,必须慎重处理,严格掌握,还有一定价值的档案可暂封存,待观察后再行销毁。
五、对确定销毁的档案,应先造好清册,提交销毁报告,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报送档案主管机关备案,在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六、要档案的保管过程中,要切实做好档案销毁后的善后工作。
医院档案室管理制度篇七
1、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院级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2、部门(科室)指派专人兼任档案管理员,负责部门(科室)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变动须及时办理交接并通知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
3、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指导与监督各部门档案管理的实施情况。
4、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批本部门(科室)普通文档的借阅申请,其它文档的借阅申请由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审批。
5、机密文件借阅、所有文件的复制及销毁申请由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审批。
1、凡医院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打印的原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等),原件一律由院办(人事行政部)统一归档管理,发文复印件按规定由收文部门各自归档。
2、各部门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部门文秘集中统一整理、归档。
3、一项工作分别由几个部门(科室)参与办理形成的文件、决议,由主办部门(科室)负责收集整理,交院办(人事行政部)归档。
4、部门(科室)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纪要与有关材料由本部门(科室)收集、归档。
5、医院召开的工作会议文件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收集、归档,并由会议组织部门(科室)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归档手续。
6、医院员工外出学习、考察、调研、参加上级单位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需将文件归档的,应及时交院办(人事行政部)归档。
1、档案管理员应使用档案盒(或文件夹)根据文件类型将档案分别立卷,统一存放至档案柜中。
2、档案立卷应使用归卷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条文必须简明确切。
3、案卷类目编制原则:含医院全称和经办部门全称,按上(医院全称)、下(经办部门全称)排版;根据文字量,也可以按左(医院全称)、右(经办部门全称)排版。
4、案卷类目名称需根据5.3款标准,采用标黑一号字体打印,粘贴于档案盒(或文件夹)左侧距顶部3厘米处。
5、归档的文件资料须按年度分别立卷,立卷必须核对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度,对存在缺陷的文件资料要责成有关人员收集齐全后再行立卷归档。
6、归档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目录清楚、字迹工整、图样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笔和复写纸复写。
7、部门(科室)经办的文件原则上应于收、发文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医院每年6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年度全部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1、档案文件编号原则:a1a2a3a4—b1b2c1c2—d1d2,其中a1a2为医院代字(遵照《行文管理制度》附件《医院简称对照表》),a3a4为两位数年份号,b1b2为部门(科室)代字(大类)号,c1c2为文件类型(小类)号,d1d2为两位数档案序号。以上代字为汉字的,均用其拼音的首字母表示。例如:山西现代女子医院的行政部为经办部门,归档文件类型为2006年的通知,是此卷中的第7份文件,则档号为:jx06—xztz—07。
2、档案管理员应在档案盒(或文件夹)首页位置设立《档案目录》(附件10.1)。
3、所有归档文件必须在首页面右侧用口取纸标记文件编号,并按顺序将档案信息登记在《档案目录》中,以便查阅。
4、《档案目录》内容应包括目录序号、文件编号、文件标题、页数、发文单位、发文日期、经办人、归档编号、备注等项目。
1档案保管权限
1.1财务部档案由财务部保存;
1.2人事部档案由人事部保存;
1.3医院证、章、信由总经理(院长)指定负责人保存;
1.4其它各类档案由院办(人事行政部)保存。
2档案保管期限
2.1财务档案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保管期限执行。
2.2医院证、章、信及相关文件资料属永久保存档案。
2.3政府职能部门授予、发放的各种许可证书、等级证书、资格证书、奖状、奖章、奖杯、锦旗等原件属永久保存档案。
2.4本医院的历史沿革、重要事项记载及反映本医院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属永久保存档案。
2.5普通文档保管期限为3年至5年。
2.6保密文档须于失效当日即刻销毁。3文档的保存形式:
3.1文字性普通文档分为文字与电子两种方式保存。
3.2计算机存储的涉密文件应采取加密保护措施,文件密码由指定的文件保管人设定,并须将该文件路径及密码报院办(人事行政部)备存,并保证其真实性。
3.3机密文档以书面或实物形式保存。
4档案类型
4.1行政档案。
4.2人事档案,包括:全院员工个人信息资料(花名册);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勤打卡数据;工资、社保等薪酬相关资料;招聘表格、人才库等相关资料;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4.3财务会计档案,包括:各类审计帐册及报表;各类会计帐册及报表;固定资产资料;其它须保存文档。
4.4药械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台帐;设备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及维修联系方式;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设备更新改造记录;设备管理制度;其它应保存的设备资料。
4.5医疗档案,包括:档案内容由医疗管理部门提供。
1总经理有权查阅医院所有档案。
2部门(科室)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科室)所有档案。
3其他员工因工作需要应经过审批方可借阅有关档案。
4文档查(借)阅应在档案保管部门(科室)进行登记,机密文档及权限外查借(阅)须办理审批手续。
5查(借)阅或复制除财务类、人事类以外的档案须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并进行相关登记。
6查(借)阅或复制财务档案、人事档案须由总经理审批。
1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依据档案保管期限每年3月前编制销毁计划及清单,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
2总经理审批同意销毁计划后,必须指派两名(含)以上监销人员监督档案销毁过程,并进行签字确认。
3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有关目录中注销。
医院档案室管理制度篇八
档案室管理制度为不断加强学校档案的保管、保密和利用工作,根据依法治档的原则,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其它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
二、凡已入档的各类档案,须经统一分类登记、编目、科学管理,妥善存放,并制订案卷目录等索引查询工具。
三、设立档案库,配置专业存档箱柜,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做到无丢失、无霉变、无虫蛀、无差错。
四、对已过保管期限,需销毁的档案材料,要清理造册,报校领导批准。
五、档案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
六、属保密范畴内的档案,利用者须报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档案时与利用目的无关的章节,请勿翻阅或摘录。
七、凡有需查阅档案者,查阅时不得把案卷拆散、涂改、损毁或转让他人。
八、利用者如须摘录、复印有关档案,一般的经档案员同意,重要的机密档案须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摘录。
九、外来人员需利用本单位档案的,需持单位介绍信,并注明利用目的,经校领导同意,方能查阅。
十、做好档案利用记录工作,档案员有权向利用者收集利用效果;利用者有义务向档案室反馈利用效果。
十一、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材料要定期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改进。
医院档案室管理制度篇九
为了加强本校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逐步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为教育事业和各项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本校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均由本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2、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校长,并列入议事日程。办公室由主任具体分工主管档案工作。
3、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由各部门配备专职档案人员,业务上受档案室指导并配合检查。
4、本校综合档案室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1、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除人事档案外的各种门类载体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本校各项工作服务。
2、指导、检查、督促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
3、制订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规定。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编制移交清单,按规定时间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或部门都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移交。
1、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各部门一律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内整理完毕,向档案室移交。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的六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教学档案应在第二学年的九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
2、基建工程、设备仪器在项目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时,经办部门应将归档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经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室移交。
3、一次专题会议、一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归档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
4、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获得的文件材料在一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
5、会计文件材料,一般次年的第一季度由财会人员完成整理立卷,在财务部门保存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
6、声像材料要用文字标出摄像、录音、摄影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作者,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档案室在接收到各部门档案材料后,要按照本校《学校档案分类方案》和《学校档案档号编制方法》的有关要求,分类整理,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等。
1、文书档案实行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应当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2、教学档案实行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应当按照《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3、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案卷格式》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4、基建、设备、科研档案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5、照片档案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6、录音、录像档案按照《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7、计算计光盘、激光视盘和激光唱盘等档案应按《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8、实物档案包括各种荣誉奖品的、宣传纪念品等不同载体和不同物质形态的实物原件,应当按件编写说明和编制目录。
1、档案员每季度要对库房档案管理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分管主任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2、库房做到防盗、防光、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高温,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杜绝有害气体和物理污染窜入室内。
3、做好库房温、湿度记录,定期进行,发现超过规定的温、湿度时,要及时采取降温、降湿措施。
4、对胶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采取特制的装具进行保管。
5、定期打扫库房卫生,做到窗明地净,箱柜无灰尘,,室内无蛛网,橱柜架排列有序。
6、下班前认真检查门窗,切断库房电源,保证档案的安全。
1、加强保密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机要性,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2、健全保密制度,严格遵守接待、保管、安全、保卫等有关保密规定,杜绝工作差错。
3、开展保密检查,定期对室藏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发现泄密事件及时追查,并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
4、严格调阅制度,健全借阅手续。凡外地、外来单位来查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严禁将档案带出阅档室。
5、不得让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6、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及文件材料,严格办理销毁审批手续,统一送市保密回收站销毁。
7、凡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档案人员熟悉室藏档案情况和主动了解学校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2、档案室必须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并根据利用工作的需要编制专题文件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
3、建立计算机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实现计算机管理和检索档案,做到调卷迅速、准确。
4、档案室利用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集、专题文件汇集等汇编资料。
5、外单位来档案室借阅档案,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在档案室阅览室或指定地点阅档,不得外借。查阅档案时,不允许在案卷上圈划、批注、污损、涂改、剪裁、撕页、折卷。
6、本校工作人员或基层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一般应在档案室内阅看,不得外借,如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约定归还日期。借阅者不得将案卷转借他人。
7、秘密级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阅者对所借档案负有保密和安全责任,并须在档案室阅办,阅后及时归还,不得擅自转借、损坏、拍照或复印。
8、凡经批准查阅的档案,如需摘抄、复制(印),须经档案专管干部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证明章才能生效。
9、档案利用反馈工作,由利用者或档案人员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
1、档案统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档案室人员、经费、设备、面积情况;室藏档案资料的种类和数量情况;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利用、编研情况,以表、册等形式提示它们的过程、现状和变化。
2、统计数据必须准确可靠,不得马虎草率和弄虚作假。
3、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4、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的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5、统计报表应注明填报单位、时间、填表人、审核人。填写时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1、根据国家档案局1987年12月4日颁发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字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校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2、为了保证鉴定工作有组织、有监督地进行,必须建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由校分管档案的领导、档案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
3、鉴定应采取直接鉴定法,按照档案的实际情况以案卷为单位,逐件逐张地审查,直接判定其价值。对一时难以判定价值的档案,应采取保存从宽,销毁从严;孤本从严,复本从宽的处理方法。
4、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确认已无价值,经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区文教局、档案局后再行销毁。
5、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地点,并由监销人签字。
6、档案销毁清册应归入全宗卷,以留存查。
医院档案室管理制度篇十
一、档案室保管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使用,不属开放范围。外单位需查(借)阅我单位档案资料,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查并报告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二、本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调阅档案时,须经本部门兼职档案员同意,并认真填写"档案查(借)阅登记"。
三、档案室一般不外借档案原件,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必须严格办理借阅手续,从严掌握借出时间。
四、查(借)阅档案,必须做到爱护档案,不得涂改、折抽案卷、不得扩大阅读范围,及时办理还档手续。
五、档案资料利用后,查阅者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及时送交档案室存查。
医院档案室管理制度篇十一
1、归档范围。
公司在物业管理服务、内部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帐册、模型、样品、实物、照片、影片、录音、录像、磁盘,光盘等材料。
2、归档要求。
归档文件应原件(特别情况下可用复印件代替),要完整、准确、系统、各种签证手续完备,字迹清晰。
3、归档时间:输完毕后,应立即归档。
4、归档份数:各类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
5、文件材料的归档,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档案室填写一式二份归档文件登记表,按登记表清点材料,移交双方签字后,各存一份,以备查考。
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编号。
2、存放档案要有专用柜架。档案上架时,应按照类别和保管单位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排列。
3、定期对库存档案进行清进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4、档案室应有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防有害生物等防护措施。
5、档案室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一般温度保持在14~24摄氏度,相对湿度保持45~60%的规定范围内。
6、档案的移出、外借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借出的档案查阅后须尽快归还。归还档案应放原处。
7、公司对档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存在管理混乱、档案破损或遗失现象,可视情况分别对管理人员处以批评、罚款、直至辞退处理。
三、档案借阅、复印程序。
具体要求:
1、借阅、复印档案应先批准,再办理登记手续;
2、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
3、借阅、复印人不得将档案随意拆散、涂改、抽调、剪裁档案;
4、借阅、复印人不得将档案随意传看,携带外出(除工作外),以防丢失、泄密;
5、办理完毕,应立即归还,如有差错,应追究当事者责任;
6、调离本公司的员工,必须将所借档案材料还清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医院档案室管理制度篇十二
1、档案室钥匙要专橱保管,不准随身携带,门窗要及时关闭上锁。
2、档案室柜具要编制顺序号,排列整齐,便于工作。
3、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时,要由本室工作人员陪同。
4、注意档案室内外的温、湿度,定期分析、积累资料,要根据室内外的温、湿度情况,随时通风,除湿降温。
5、档案室要有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械,工作人员要熟练地掌握使用方法。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品及其它物品。
6、室内要经常打扫,柜具要定期擦拭,随时放置防虫、防鼠药品,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7、对档案资料的借出归还,要有严格的检查登记制度。
医院档案室管理制度篇十三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构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理解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带给利用工作;
(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构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潜力。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贴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
第十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
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企业档案部门应用心做好档案的带给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带给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十五条企业务必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带给真实、准确的档案。
第十六条企业带给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动,应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
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清算组应妥善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商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对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职责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职责者,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医院档案室管理制度篇十四
一、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保密法》,遵守保密工作制度不准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向无关人员泄露和谈论及国家和单位秘密事项的档案文件内容。
二、划分密级的档案资料单独组建保管单位,严格管理,控制使用,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提供利用。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档案降密、解密工作。
四、销毁保密档案材料,必须严格履行批准手续,防止销毁过程中出现失泄现象。
五、档案库房为单位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档案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进入。确需进入,须经批准和严格登记,并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
医院档案室管理制度篇十五
一、认真学习《档案法》和档案专业知识,熟悉和掌握档案管理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二、负责做好本单位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鉴定、整理、编目、归档、保管以及档案统计、移交登记工作。
三、熟悉室藏所有档案资料的内容,积极按要求做好档案借阅、利用工作。
四、遵守保密纪律,认真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上级业务主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五、负责档案库房日常管理,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日志的收集,做好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等档案编研工作。
七、宣传贯彻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提高集体档案意识,对本单位各股室业务人员的整理、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归档范围按国家档案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规定执行,必须齐全、完整,一般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基建、设备类)、业务档案、财会档案,并注重收集照片、录音录像、磁盘、磁带等不同载体的档案。
1、本单位拟发的文件材料,经办人应负责收集完整(如底稿与正文、请示与批复)后向档案室归档;参加有关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交办公室登记后归档;收文要及时登记,凡有登记编号的收文,经办人办理结束后及时退还办公室。
2、文件材料办理完毕应及时登记归档,文书档案收集归档一般在次年5月底前完成,科技档案按项目整理归档,应在项目完成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和移交,业务档案、会计档案与文书档案整理同时进行,由业务部门或会计机构保管使用一年后,向单位档案室移交。
3、整理的档案,装具统一,档案盒、目录格式符合国家标准,做到整齐美观。
一、本单位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股室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完毕后,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二、移交的档案资料要保证按归档要求,做到整理规范、档号编制规范、编目清晰。
三、移交时登记造册,交接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认真核对,交接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以明确责任。
四、档案人员根据要求,对不符合移交质量的档案,有权要求移交人员重新整理后再移交。
五、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后,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离手续。
一、本单位所有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
二、定期对室藏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温湿度记录,保证室藏档案与案卷(归档)目录相符。
三、建立档案接收移交登记簿,凡进、出档案做到及时登记。定期对档案进行监销,监销档案登记造册,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请同级档案行政部门同意后进行销毁。
四、档案室配置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等必要保护设施,定期投放防鼠、防虫药,并定期清洁,保持室内干净卫生。
五、除档案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
六、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损毁和丢失,按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档案人员责任。
七、档案人员下班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关门加锁,切断电源。
一、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树立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做到不泄密不失密。
二、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由档案人员负责收发、登记、传递传阅,妥善保管和按时清退,不得随意扩大阅文范围。
三、凡属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自行抄录和翻印,确因工作需要的,经文件制发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翻印。
四、“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重要档案,只限于档案室或其他指定地点查阅,不得带出机关和带回家中查阅。
五、非档案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更不得随意翻阅文件、档案。
六、发现涉密档案资料丢失、被盗或档案内容泄密,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对当事者依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建立档案借阅及利用效果登记簿。凡借阅档案,必须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并做好利用效果反馈工作。
二、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借出的档案不得私自翻印,不得转借他人,做到按期归还,不得遗失。
三、查阅档案不得在档案上圈划、涂改,造成污损,不得拆散、剪裁、撕毁或抽走档案资料。对私自涂改、撕毁档案者,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四、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人员要仔细进行清点、检查,并做好归还及利用效果记载。
一、严格按《统计法》的规定开展档案统计工作,不虚报、漏报、瞒报。
二、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档案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各种统计表,统计数据以原始记载为依据,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三、在档案利用方面,做好利用人次、利用效果的统计工作。
四、对移交归档的档案数量进行统计,做到帐物相符,完整齐全,进出手续登记完备。
五、对档案的销毁、更改及上级要求的其他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填报,本单位内部档案的移交要手续清楚、按章办事。
医院档案室管理制度篇十六
一、高度认识档案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四、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善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五、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交由学校集中销毁。
六、在校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做好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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