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知识沉淀的过程,它让我们可以更好地传承和发展前人的智慧,同时为后人提供宝贵的经验。在写总结之前,我们需要明确总结的目标和重点。接下来是一些建议,可帮助你提高总结写作的水平。
水电站消防安全制度篇一
水电站作为重要的能源供应设施,对于消防安全的要求尤为严格。作为一名从事水电站消防工作多年的消防员,我深知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在长期的实践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与大家分享。
首先,水电站的消防设施必须完备。水电站内部常常有大量的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质,要想有效预防火灾,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消防设施。水电站的建设者和管理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重要位置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并确保这些设备的正常运行。此外,还应建立健全灭火系统,如配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控制中心等。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消防设施,才能有效防止和控制火灾的发生。
其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是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环节。水电站作为一个复杂的大型工程,各种设备和设施需要经常检修和维护。同时,对于水电站的消防工作也需要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演练。消防员应当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修复和更换。此外,还要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变能力。只有通过不断的检查和演练,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正如人们常说“预防胜于治疗”,有效的预防措施对于消防安全至关重要。为了预防火灾的发生,水电站消防工作必须从源头上入手,把控风险。首先,要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其次,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质的管理,做到分类存放和定期清理;还要加强对水电站周边环境的监控,防止外部火源对水电站造成影响。通过这些预防措施,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火灾发生的概率。
同时,水电站消防工作需要依靠人们的努力和合作。一方面,水电站的管理者应该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全体员工也要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不擅自改变水电站内部和周边环境,以免引发火灾。只有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合作,才能够确保水电站的消防安全。
最后,水电站消防工作需要不断创新和改进。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水电站消防工作也需要与时俱进。水电站的管理者应当密切关注消防领域的最新技术和设备,不断引进和应用新的消防安全措施。同时,还要与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合作,开展相关调研和项目。只有通过不断的创新和改进,才能够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确保水电站的消防安全。
总之,水电站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合作。通过完善的消防设施、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演练、科学合理的预防措施、员工的自觉遵守以及不断创新和改进,我们可以确保水电站的消防安全,为人们提供可靠的能源供应。
水电站消防安全制度篇二
水电站是一种重要的能源发电设施,但其特殊性质使其面临着火灾等安全风险。为了保障水电站的生产安全和机组设备的正常运行,消防安全工作必不可少。在水电站消防安全工作中,我得到了很多的经验和体会。
首先,水电站消防设施的建设至关重要。水电站是一个大型设施,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直接关系到水电站的整体安全。通过多次实际检查,我们发现一些消防设施缺失或者使用不当的问题,例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盲区、灭火器的不足等。经过改进,我们及时完善了相应的消防设施,并确保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行。因此,在水电站消防安全工作中,建设完善的消防设施是基础,只有消防设施得到合理建设和有效管理,才能保障水电站的安全运行。
其次,定期的消防演练是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的有效途径。水电站作为一个特殊的运行场所,涉及很多紧急情况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应急处理能力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定期的消防演练,我们能够系统地培训和培养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提高他们的火灾应对能力。我们参与的消防演练包括水火的联动模拟演练、灭火器的使用演练等。通过这些演练,我们不仅熟悉了各种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还掌握了正确的灭火技巧和紧急逃生的方法。这些经历提高了员工的自救和互救能力,为应对紧急情况提供了保障。
第三,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保障水电站消防安全的关键。水电站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员工,是水电站消防安全工作高效开展的保证。通过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我们明确了每个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并将其纳入绩效考评体系。这样使得每个员工都能够充分认识到自己在消防安全中的重要性,并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保持良好的机组运行环境是工作的关键。我们在水电站消防安全工作中坚持定期的大型设备检测和设备维护,以保障机组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我们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安全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四,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是水电站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水电站作为一种特殊设施,其消防安全风险是非常高的。因此,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是水电站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定期对水电站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的问题。同时,我们还抽查水电站员工的消防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能够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和正确应对紧急情况。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及时发现并处理了很多消防安全隐患,确保了水电站的正常运行。
总之,水电站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任务。通过对水电站消防安全工作的实践和总结,我深刻认识到,建设完善的消防设施、加强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建立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以及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是水电站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只有全面加强水电站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措施到位并得到有效执行,才能够保障水电站的生产安全和机组设备的正常运行。
水电站消防安全制度篇三
全国各地兴建了许多大中小型水电站,为国民能源使用,提供了坚实的平台,水电站施工技术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近些年来,水电站的施工安全管理方面,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严重威胁到水电站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如何提高水电站施工安全管理,成为水电站施工管理部门工作的重点。本文针对水电站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完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探讨。
1、前言
目前我国水电站存在,施工参与人员众多、工程项目战线偏长、施工技术复杂、高空作业等等独特的施工特点,给水电站的正常施工带来了许多麻烦和难点。同时,因其施工独有的特殊性,也给水电站施工方面埋下了众多潜在的安全隐患。
2、水电站施工存在的安全管理隐患
水电站由于其独有的施工特点,给水电站的正常施工带来了许多难点,也为水电站的安全问题埋下了许多隐患,稍有不慎,就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水电站施工安全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
2.1施工前期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管理意识
我国水电站的施工前期,需要对水电站施工的工程道路、水塘,进行开洞、引流和挖掘工作。此项工作的开展,会使用到大量的爆破工具,由于管理部门对施工前期爆破工具认识的不充分,很有可能造成工作人员在爆破工作的选用上,不满足水电站周围地质的需求;或者因为没有足够的采买知识,购买到伪劣的爆破药粉。对此,严重威胁到爆破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在水电站爆破作业的同时,施工过程中会逐渐形成高边坡。施工人员一般会采用大型脚手架对高边坡进行支护工作。但是随着工程进度的深入,支护工作的难度系数在不断增大,而施工人员对水电站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没有正确的意识,完善的准备,往往会找出施工做成中,脚手架的倒塌,大大威胁到施工人员的安全。
2.2缺乏健全的混凝土浇筑安全管理体系
水电站在结束初期挖掘工作后开始逐步转入到后期混凝土浇筑工作中。混凝土浇筑工作,一般采用交叉作业模式,交通任务量繁重。由于,水电站坝体越来越高,起吊机常会出现高空作业,大大增加了混凝土浇筑工作的危险系数。同时,由于水电站没有建立完善的混凝土浇筑安全管理体系,无法再施工过程中保障施工脚手架的安全使用。
3、建立完善的水电站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我国水电站的建立,对我国国民能源使用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更对国名经济的增加也起到巨大的作用。而建立完善的水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必将成为我国水电站管理工作的重点。
3.1重视水电站安全管理工作
水电站安全问题的产生具有多种多样性,如个人操作、组织施工设计、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等等问题,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着水电站施工安全。我们只有树立起正确的安全管理意识,将安全管理铭记于心,当做每个人分内的事情,给与高度的重视,才能将安全的发生降至最低点。在水电站安全管理过程中,水电站管理部门应大力宣传水电站安全防范工作,确实落实责任制度。
3.2加强爆破工具的安全管理
爆破工作在水电站的前期挖掘工作中,有着重要的使用地位。加大爆破工具的安全管理有利于,保障水电站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的`良好环境。在爆破工作的采购上,水电站应选择对爆破工具有一定认识的专业人士进行采购工作,做好爆破工具的运输与存储。建立账簿登记采购的爆破工具的型号、性能、数量,入库后进行严格的验收。同时,做好爆破工具的领用记录,在领用上严格按规定数量领取爆破工具,并做好存库仓库的防火工作,以保证爆破工作的存储安全。
3.3健全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水电站在混泥土浇筑的同时,坝体随着浇筑越来越高,施工过程中常会出现高空作业工作,严重威胁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水电站施工管理部门应该做好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按要求悬挂安全防护网,做好坝体临时孔洞的封闭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正确佩戴施工安全防护工具,以确保个人高空作业的安全性。
3.4提高员工的技能素质
水电站施工的安全,与水电站施工人员的技能素质息息相关。许多水电站事故的发生,都与一线工作人员自身技能素质不高而造成事故的发生密不可分。水电站在选取工作人员的时候,应做好把关,确保人员的专业素质,同时定期对水电站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建立人才数据库。同时由安全管理部门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选取,多方位规范一线操作人员的技能素质和安全意识。
3.5开展考核竞赛活动
在水电站内定期开展所有员工的安全知识考试竞赛,将考核成绩纳入年底奖金的评比。大幅度宣传安全知识的重要性,与考试的奖惩制度,以获取所有员工的重视程度。以水电站的角度迫使所有员工认识到了解、并遵守安全管理施工,认识到施工安全的重要性。同时,以这种考评与绩效工资直接挂钩的形式,同样也是对员工的一种激励与约束强有力的手段。
4、结语
保证水电站的施工安全,是水电站施工的重要问题,也是水电站施工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在水电站施工安全管理中,我们要明确做到建立安全的管理规范,加强安全管理手段,提高安全管理的全民-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遏制水电站施工过程中所存在的安全事故。力争通过水电站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使水电站施工安全管理真正迈向一个崭新的未来。
向家坝水电站是金沙江梯级开发中的最后一个梯级,为一等大i型工程,工程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混凝土重力挡水坝、左岸坝后厂房、右岸地下引水发电系统及左岸河中垂直升船机等组成。坝顶高程384.00m,最大坝高162m,坝顶长度909.26m,总装机容量6000mw。
向家坝工程安全工作具有以下特点:
2.1涉及施工对象纷繁复杂,隐患治理任务很重。因为不良地质体的出现,基坑较原设计又下挖了近30米,涉及大规模高陡边坡深基坑开挖爆破、支护安全、边坡及洞室安全等问题,边坡坍塌、坠石的风险非常突出。
2.2施工难度大,技术复杂。深基坑大规模浇筑常态及碾压砼,施工道路布置、现场设备组织难度大;大型沉井群施工、大型设备安装、大体积混凝土施工等安全隐患突出。
2.3施工场地狭窄,设备运行安全风险很大。缆机因设计缺陷,其运行过程中常会掉链条、坏承马、断钢丝绳,对其下方作业人员形成威胁;且其运行范围内,还有380系统、大型门机、相邻标段作业面,机机交叉、人机交叉作业不可避免,在现有设备条件下,多工序同时或连续作业,工序转换多,协调过程多,管理过程复杂。
2.4施工现场为“半敞开式”施工,增加了安全隐患。且外协劳务普遍文化层次及素质较低,加之分配工种的多变,使其安全适应应变能力相对较差,对施工对象、工地设备、材料、人员的安全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3.1以“双训”(进场培训、岗位培训)为前提
一是进场培训:包括集中培训、岗前培训、现场交底。施工局明文规定,“先培训后上岗”,凡培训考试不合格的禁止上岗,没有进行交底或交底不清不准施工。培训内容涉及各项管理规定、各工序施工技术、安全知识和特种作业技能等。通过培训,使员工熟练掌握相关的规范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操作技能,并准确理解、执行。
二是岗位培训:包括“层级递进教育,培育安全理念”、“强化安全责任,提高安全技能”培训。施工局负责专业培训,基层单位负责员工的业务培训,员工个人进行自我充电;项目经理、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分层次接受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重点培训;班组每周进行“安全活动日”学习。通过采用逐队、逐工种设点办班和选择典型班组进行现场操作演练的形式实施现场培训;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安全主题演讲以及大量事故案例、事故通报、大会动员、小会讨论、摆事实讲道理等多种形式,使安全教育覆盖到全员,培养了“我要安全”理念,强化了“我懂安全”素质,提高了“我会安全”能力。使每个管理人员和民工都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为贯彻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3.2以“双规”(规范的管理体系、规范的技术保障)为支撑
二是抓好过程控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过程的每一个岗位和环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整改通知、纠正预防、跟踪验证、考核奖惩为一体,控制好每一个过程和环节。
三是认真做好内、外审和管理评审,不断改进,并有效运行。
四是施工之前,完成生产因素的合理匹配计算,完成施工组织设计。
五是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之前,针对工程具体情况与生产特点,完成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技术措施。把其内容与要求,向作业人员进行充分的交底。使施工人员和每一位工人对工程施工总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心中有底。
六是严把设备、设施用前验收关,不使有危险状态的设备、设施盲目投入运行,预防人、机运动轨迹交叉而发生的伤害事故。
4.1以“双责(一岗双责)”为动力。
即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坚持“五同时”,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做到一级查一级、层层抓落实,谁用工、谁主管、谁负责;全面覆盖、各负其责、互不代替;对隐患和问题‘四不放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不开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部位不作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不使用。
二是做到一切工作有标准;一切工作具备基本条件;一切工作按标准操作;一切工作按标准检查落实。做到全部工作计划周密、准确无误,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知道工作如何正确的做;通过细致的监督,严格的考核,克服管理惰性,提高执行力和效率。
三是做到精心、精髓、精确、精致。要求每名员工、每项工作、每一班、每一岗位都要有精确的工作准则和标准;工作无遗漏、零缺陷、无盲区。
4.2以“双基(基层、基础)”为重点
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细致严格、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
一是用好“一本”手册,固化安全理念。以自己编印的《安全培训手册》为基础,从安全理念、安全寄语、安全誓言、安全警语、安全技能等方面进行教育和引导,固化安全理念。
二是打造“两个”阵地,提升员工素质。用好现场和职工夜校两个培训阵地,做到无时无刻都提醒着员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三是突出“三化”基础,规范员工行为。推行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做到每一人、每一事、每一天、每一处,事事、处处、岗岗有标准。
四是推广“四种”方法,营造浓厚氛围。每人参与一次安全管理活动,大力推广“三工”和“危险预知”活动,时时“找”安全危险源、时时“看”安全高压线、时时“唱”安全之歌;每人提一条安全工作建议,推广干部对口班组管理,管理干部到生产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每人做一件有益于安全生产的事情,推广“安全零点行动”,使安全管理时间上无盲点、区域上无盲区;每人揭露并消除一条隐患,坚持自己不制造隐患,推广安全案例教育法和“三违”亲情帮教法,使安全文化由大而全向深细实转变,由重形式向重特色讲实效转变。
五是执行“五步”程序,实现过程控制。即班前安全宣誓、现场安全确认、班中巡回检查、相互安全监督、收工安全点评,加强安全的全过程控制。
5.1以“双查”(查隐患、查违章)为手段
主要是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抓好“六个安全检查”:包括全员每天进行一次安全自查。重点完善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规范个人作业行为,杜绝“三违”作业;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安全互查。由班长每天组织对当班作业面和人员进行过程安全检查;作业队(厂)专兼职安全员每天进行一次安全确认检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进行一次安全巡查。查工作区域、使用材料、使用工具、生产设备、现场防护的安全性;每周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每月组织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对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专职安监员每天进行一次安全督查。查隐患、促整改、堵漏洞。
二是实施“问题管理”工作模式。即建立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的隐患排查和违章纠查工作格局,使排查责任落实到每个责任区、每个责任人、每个排查周期和每个查出的隐患,实现安全隐患排查职责的无缝链接:做到职能范围项目化,排查对象清单化,排查监管网格化,形成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立体网络。
三是实现安全隐患处置程序化。结合实际,编制了《隐患排查手册》,对各类隐患实行分类排查,排查的内容以表格形式表现,落实了“查什么”和“怎么查”的问题。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建立了安全隐患档案,同时,按“三定五不”原则(定责任人、定措施、定时间;不推、不拖、不软、不等、不过期)落实专人进行跟踪督办,小隐患整改不过夜,大隐患整改不过期,隐患不整改不施工,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5.2以“双安(设备安全、现场安全)”为途径
一是设备管理“三步曲”。
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从设备运行、检修、维护、保养、日常检查均做到了按规范进行,保证了设备的安全运行。
设备的安装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要求、有检查、有验收、有专项工作记录及档案。
设备的日常运行工作,严格执行《设备检查和维护标准》和《设备运行管理制度》,使设备始终正常运行,并达到行业规定的设备完好标准。
设备的软件管理,建立健全了设备操作规程(固定在设备上)、技术资料、设备台帐、维修手册,进行全面跟踪管理。
二是现场管理“点、线、面”。主要是:
突出“五反”,推行“四化”,做到以“三严”实现“三控”:反无责任心,反违章违纪,反麻痹大意,反不执行安全制度,反工作任务不明;推行“安全管理程序化,安全评价经常化,安全设施规范化,安全措施标准化”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控制各类违章;严厉查禁违章作业,控制人员伤亡;严密落实反事故措施,控制大小事故。
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对承建项目按专业和区域划分了60个责任区,对每个区域规定了作业内容、现场责任人、带班监护人,使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操作者,每一个安全员,每一个片区管理者,做到了管理无断层。并通过挂责任牌,建责任档案、定奖惩细则的办法,从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一件事,每一个人入手,做到意识教育到位,安全教育不留空档,检查督导到点,现场督查不留死角,安全防护到岗,落实整改不留尾巴,夯实了安全基础。
5.3以“双化(标准化、规范化)”为核心
向家坝水电站通过在施工现场醒目部位悬挂安全标语及安全警示(提示)牌及公告等,将每一天施工对象,作业人员及作业程序,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等均执行标准化要求和规定,使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和施工的每时每刻都能做到施工地点明确,施工对象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安全注意内容明确,杜绝了因情况不清,职责不明,盲目施工导致的安全隐患。
一是作业标准化。首先是制定了并执行了《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安全文明生产标准》等52项作业、检查、考核、奖惩标准与制度。其次是通过改进传统防护模式,现场采用统一安全防护标准,形成了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临边防护、平台防护、楼梯防护、通道防护措施。
二是现场管理标准化。为使安全管理逐步规范化,施工局在辖区范围内实行红、黄、绿牌标识和电工、焊工、起重(缆机)指挥(司机)、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带班监护标识制度:凡现场作业人员一律实行红、黄、绿牌标识,违章一次、摘除绿牌,表明该员工已违章1次,被黄牌警告;第二次违章,摘除黄牌,表明该职工已违章二次,停止其工作,组织培训学习。
三是全面建设安全文明示范区。为促使各岗位、各工种按标准操作,各班组、各项目按标准管理。施工局全面推进“安全文明示范区”建设,通过安全设施标准化、设备设施定置化、厂区管理区域化、临时建筑模块化、管理责任区域化、安全预控程序化、隐患排查规范化,保证了工程建设安全,现场设备安全,全员作业安全。
四是规范安全预控、班组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管理:施工局印发了《班组安全活动实施细则》,规范了班组“三工”、“危险预知”、“干部对口班组”安全管理活动。各项活动的开展,起到了班前讲安全,思想添根弦,班中查安全,操作保平安,班后总结安全,警钟长鸣不断的作用,有利地促进了安全生产。
主要是针对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全过程进行了危险源辨识,对辩识出的重要风险危害,进行重点预防和控制,做好应急准备。并通过发动群众对岗位进行自查,确定危险源点,对重点危险源点进行有效预控,各工序交替、工种更换、作业面交付等环节,特别交代安全控制的“预警关”和“关键点”,防止因情况不明或情况陌生而造成的安全隐患,确保了安全生产。
五是规范隐患排查治理:
首先,做到了安全防范程序化。成立了安全督查小组,配足、配齐、配强安全检查人员,对施工现场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发现违章冒险作业,责令停工,发现隐患,责令整改;做到处处有人守,线线有人查,面面有人盯,把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纳入监督检查的责任范围,使安全生产保持稳定。
其次,做到了消除隐患规范化。采取划片检查的办法,明确检查对象和范围,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查施工用材、施工工具设备、其他防护的安全性,通过检查,评最佳,抓最差。
第三,做到了隐患治理持续化。坚决做到持证上岗,劳保着装,规范作业,不盲目指挥,不野蛮施工,不冒险蛮干,以“零违章”保证“零事故”。
同时,做好“三类”违章的超前预防:反管理性违章,从提高部室、班组安全管理水平抓起;反指挥性违章,从落实生产人员安全责任抓起;反作业性违章,从现场施工人员的操作行为抓起。做到“四到位”,民技工作业场所职工监护到位,高空作业个人防护到位,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到位,各类隐患整改措施到位,以“零隐患”保证“零事故”。
在向家坝工程建设中,向家坝施工局连续3年保持安全生产无事故,也连续三年被评为向家坝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其主要经验是:
围绕“一个核心”:以控制“人的行为”为核心,为员工建立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紧扣“两个主题”。紧扣工程质量求精和工程安全求稳的主题。
突出“三个预控”,落实“三个责任”。通过事故预控、隐患预控、源头预控,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领导管理责任。
狠抓“四个结合”:即健全监管网络与注重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相结合;开展专项整治与注重提高综合防御能力相结合;强化管理者和职工知识水平与注重提高全员责任意识相结合;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与注重超前预防相结合。
抓住“五个重点”:抓好大规模混凝土浇筑、土石方开挖、金结制安、大型设备安装与运行、灌浆施工五个重点。
做到“六个到位”: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培训到位,技术措施到位,现场投入到位,监督考核到位。
践行“七双”理念。以“双训”(进场培训、岗位培训)为前提、以“双规”(规范的管理体系、规范的技术保障)为支撑、以“双责”(一岗双责)为动力、以“双基”(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双查”(查隐患、查违章)为手段、以“双安”(设备安全、现场安全)为途径、以“双化”(标准化、规范化)为核心。
做好“八项”工作:规范全员行为;规范安全预控;规范安全检查;规范班组管理;规范隐患排查;持续治理隐患;推动责任落实;全面建设安全文明示范区。
树立“九个”观念:安全第一的观念、以人为本的观念、安全发展的观念、本质安全的观念、诚信至上的观念、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带着感情抓安全的观念、细节决定成败的观念、安全工作无特区、无小事、无终点的观念。
强化“十个”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全面落实措施;强化品牌意识,落实精细管理;强化培训意识,层层培训到位;强化预控意识,切实监管到位;强化安全意识,体现以人为本;强化责任意识,实现一岗双责;强化全员意识,实现源头预控;强化监控意识,制度约束行为;强化整改意识,力争“零”风险;强化创新意识,坚持“三化”管理。
通过三年施工实践,向家坝水电站已经建立了健全的的安全管理体系,并逐步形成了安全管理全方位覆盖、全过程贯穿、全员参与的齐抓共管格局,逐步走向了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水电站消防安全制度篇四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3.定义3.1危险物质。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重大危险源。
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4.职责。
4.1安全部门组织生产单位对生产场所及储存区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进行计算。
4.2安全部门负责组织生产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传递和建档。
4.3安全部门负责组织生产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监控。
4.4安全部门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传递至相关单位、从业人员。
4.5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
4.6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4.7安全部门负责将重大危险源形成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4.8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每月对其安全设施检查一次5.工作程序。
5.1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5.2.1安全部门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物质名称、数量、性质、地理位置、管理人员、安全规章制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5.2.2安全部门将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每年组织一次评估形成报告,报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报告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安全措施与预防措施、应急预案等。
5.2.3重大危险源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新知识的获取、技术的发展情况进行修订,报告修订后重新到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2.4各单位定期(根据国家对设备规定的检测周期)对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设备、安全设施和强检仪表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复印件及时传递至安全部门。
5.3防护器具、设备设施的管理。
5.3.1安全部门负责指导有关单位按防护器具、设备设施的配备标准,对重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源所属岗位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设备设施,并将所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设备设施进行登记。
5.3.2单位负责人和岗位人员经常检查防护器具、设备设施,保证防护器具、设备设施的齐全。
5.4.1重大危险源所属应制定相应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处置方案。5.4.2安全部门、各生产单位每年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计划,计划应包括演练时间、地点。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5.4.3安全部门、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在演练前组织对参加演练的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培训。
5.4.4安全部门对演练过程进行记录,参加演练的人员和观摩人员对演练过程进行评估,安全部门将演练及评估情况做好记录。5.4.5安全部门根据演练的评估情况,及时对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
水电站消防安全制度篇五
本制度适用于故县水电厂。
3.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国家经贸委和国家计委联合颁发的《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中电投内规200316号文)
4.1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企业生产建设和发展、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专业技术工作。
4.2本厂档案是指在生产、经营和管理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具有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不同的载体形式)。4.3本厂档案以科技档案为主;科技、文书、会计、人事档案实行档案室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4.4档案管理工作涉及生产、经营、建设等各项活动,涉及党群、行政各个部门。档案工作必须纳入我厂目标管理,列入发展规划和计划,并制定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确定一名厂级领导分管档案工作。
4.5厂长工作部设置档案资料室,配备档案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全厂各类档案的收集、接收、整理、立卷、保管和提供利用。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各部门档案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对全厂各部门实行文件材料归档考核,向厂部提出文件材料归档奖惩建议。
4.6各部门要配备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的体制、整理和归档工作。
4.7我厂档案工作接受上级档案业务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检查。
5.1.1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应纳入到生产、经营、科研及基建等各项活动的工作计划和管理程序;纳入到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的职责中。文件材料的运转遵循文书处理的程序。5.1.2各项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必须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5.1.3对归档文件材料的基本要求:
5.1.3.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系统、准确,各项签字手续完备,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底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与被转发文要放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
5.1.3.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规范要求(包括文字修改、签字等不能超出左侧装订线),书写材料要适于长期保存,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篮墨水和热敏纸。
5.1.3.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
5.1.3.4重要的电子文件,应另外形成纸质文件材料归档保存。5.1.3.5归档的文件材料如不符合上述要求,档案室有权要求有关人员进行重新整理和补充。5.1.4归档工作要求:
5.1.4.5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及参加各种会议的文件材料,按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的要求向档案室归档。5.1.5各类文件材料归档份数一般为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有专门需要的可视需要程度适当增加份数。
5.2.1选择对归档文件材料进行系统整理的分类方法,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5.2.2在工作中形成的电子文件,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归档和统一。
5.2.3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档案的编目和检索工具。5.3档案保管。
5.3.1接收档案要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5.3.2存放档案有专用柜,排架方法要科学和便于利用。5.3.3已经归档的文件材料不得修改,底图除外。修改后的底图入库要认真检查其修改、补充情况,底图存放以平放为宜。5.3.4存放胶片、照片、磁带等需用特制的密封盒、胶片页夹和影集等,按编号顺序排列在胶片柜内。
5.3.5要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复。库藏档案因移交、作废、遗失等注销帐卡时,要查明原因并保存记录。5.3.6档案库房的一般要求:
5.3.6.2档案库房温湿度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5.4图纸的修改和补充建立图纸的修改、补充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5.4.1凡因设计、施工、生产、检修等原因引起图纸与实物不符应及时更改图纸,使图纸与实物相符。
5.4.2对图纸提出更改的部门,持签字齐全的图纸更改通知单,方可向档案室借出相应图纸进行更改。
5.4.3图纸更改应按通知单的内容进行,要确保更改后的图纸完整、统一、清晰、正确。蓝图更改后,应将其对应的底图作相应的更改。更改后的蓝图和底图同时归档。
5.5.1档案鉴定包括档案的保管期限鉴定、失去利用价值和超过保管期限档案的销毁鉴定。厂部成立档案鉴定小组,主持本厂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工作。
5.5.2归档单位应对所移交的档案标明保管期限,档案管理人员在整理立卷时应核实文件的保管期限,永久、长期、短期等不同保管期限的档案应分开立卷,对保管期限不明确的应提交鉴定小组确定。
5.5.3对超过保管期限而仍有保管价值的档案,应重新进行鉴定,重新划定保管期限,保管期限仍从文件制成之年算起。5.5.4档案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查,对确无保存价值和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应登记造册,报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如需销毁时,由鉴定小组写出“鉴定销毁报告”填写“销毁清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5.5.5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应由档案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2人共同在指定地点监销。
5.6.1档案统计主要包括档案管理基本情况统计、档案的数量统计、档案提供利用及利用效果的统计等,统计结果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上报。
5.7.1档案管理现代化是本厂实现现代化管理的组成部分,应列入本厂现代化管理整体计划、统筹考虑,同步发展。
5.8.1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本厂中心工作和档案的库存情况,积极开展档案信息的编制和开发工作,更好地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以满足本厂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
5.8.2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借(查)阅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审批手续。
5.8.3查、借阅档案,均需办理登记手续,爱护档案,不得折叠、拆卷、随意更改和涂写。如发现损坏、丢失和泄密,应追究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8.4档案归还时应填写利用效果。档案人员当面清点核实归还档案是否齐全,填写归还日期,并签名。5.8.5本厂档案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因工作需要借阅时,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经厂领导批准,限在阅档室内借阅利用。5.8.6工作人员调动、离退休时,必须向档案室交还所借阅的档案。
5.9档案的移交。
5.9.1单位撤销或合并时必须将本单位的全部档案进行认真整理,妥善保管,不得分散,并按下列办法处理:
5.9.1.3一个单位改变了领导关系,在其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仍属原来的卷宗,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5.9.2各种临时机构撤销时,其档案应向有关的市管单位移交。6.1厂长工作部对各部门执行本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2厂部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6.3厂部应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失误或工作人员失职使档案材料或档案管理工作遭受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和处分。后果严重的,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7.1江西三和罗湾水电厂人事档案管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7.2本标准由厂长工作部负责解释。7.3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水电站消防安全制度篇六
1.水电站属于重要生产部位,外来人员必须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值班人员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持有效证件操作,必须会扑救电气火灾和正确使用灭火器。
2.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3.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水电机组、高低压配电室内电器设备的性能及运行方式,掌握操作技术。所内不得堆放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雷雨天气需要巡视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5.进出高低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经常保持门窗完好,防止小动物进入和防盗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高低压室。
7.停送电操作必须按照倒闸操作顺序依次操作,杜绝带负荷停送电 。
8.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刀闸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 ,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
9.在不可送电的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拦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
10.在春秋季检修或临时工作需要停电时,值班电工应该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拦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代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严禁约时或者电话通知停送电 。
11.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或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
12.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
13.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14.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可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电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
15.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干粉、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高低压配电室门窗应加设网栏,防止鼠害。
水电站消防安全制度篇七
本制度适用于故县水电厂。3.制定依据。
4.1电厂成立防火委员会,主要由厂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专责组成。
4.2防火委员会主任由厂长担任,同时也是电厂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电厂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4.2.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电厂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电厂的消防安全情况。
4.2.2将消防工作与电厂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4.2.3为电厂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2.4确定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各种生产规程。
4.2.5组织实施年度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及时处理消防安全重大问题。4.2.6批准组建义务消防队。
4.3防火委员会副主任由电厂副厂长协助主任工作,并具体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4.3.2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全厂的消防安全工作现状。4.3.3掌握消防经费的落实情况。
4.3.4参加年度安全大检查,并现场检查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4.3.5指导并审查义务消防队的年度工作计划。4.3.6负责审核与消防有关的各种规章制度。
4.4消防安全专责是电厂的消防专责人,对电厂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4.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并检查督促其落实。4.4.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4.4.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4.5组织实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畅通。4.4.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4.4.7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的实施和演练。
4.4.8电厂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5义务消防队队长的安全职责:
4.5.1配合消防专责人在全体员工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4.5.2根据电厂的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积极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演练。
4.5.3定期对各种消防设施及器材进行检查。
5.1电厂在每年的安全大检查中,应有针对当时气候条件和现场实际情况的防火检查内容和检查项目,特别是在每年的秋季安全大检查中,应着重进行防火检查。
5.2在日常的设备巡视检查中,巡视人员应对设备和生产场地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5.3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5.3.1用火、用电情况。5.3.2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5.3.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健全、完整。5.3.4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5.3.5易燃易爆品仓库的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5.3.6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气体灭火装置的运行情况。5.3.7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5.3.8消防水源情况。
5.3.9义务消防队的消防演练情况。5.4火灾隐患整改:
5.4.1在每次的安全检查完成后,检查组必须在2日内,写出总结报告并针对检查情况发布安全整改通知单。
5.4.2技术科和厂办在接到消防安全整改单后,必须明确整改负责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申请复查。
5.4.3对不能按期完成的整改的火灾隐患,消防专责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电厂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落实整改资金。5.5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部门负责人必须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5.5.1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品仓库的。
5.5.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危险、爆炸危险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5.5.3消防器材被挪作它用的。5.5.4违章切断消防电源。
5.5.5违章将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或气体灭火装置退出运行的。6.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6.1厂部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其内容为:6.1.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
6.1.2本岗位(专业)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6.1.3有关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水系统等)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1.4火警报告、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6.2各部门在安全学习和活动中,要将消防安全作为全厂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加以宣传学习。
7.1全厂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中控室(含通讯机房);电缆夹层及电缆竖井;主变场;机组灯泡头;透平油库和绝缘油库;生产厂房仓库;蓄电池室;易燃易爆品仓库。7.2灭火及应急疏散的组织机构:7.2.1灭火行动组:
组长:电厂副厂长。
组员:生产现场人员义务消防队全体成员。7.2.2通讯联络组:
组长:检修分场主任组员:维护班班长维护人员7.2.3疏散引导组:
组长:运行分场主任。
组员:值长其他运行人员7.2.4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长:厂办主任组员:厂办人员7.2.5义务消防队:
队长:安全专责。
队员:全体保安队员义务消防队全体成员7.3报警和接警的处置程序:
7.3.1任何人员一旦发现火险,应立即报告值班负责人、电厂消防专责人和电厂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灭火及应急疏散各小组的组长。7.3.2值班负责人与消防专责人在接到火险的报警后,应迅速组织人员查明火情并根据情况利用现场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7.3.3经现场核查,如果是轻微火情,则在采取安全措施后,由值班负责人组织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灭火。
7.3.4如果火情比较严重,值班负责人应立即通知义务消防队赶赴现场进行灭火,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通知各相关部门。
7.3.5如果火情相当严重,电厂不能快速控制火情并可能威胁人员生命及重大财产安全时,则由消防专责人向地方消防主管部门汇报并请求支援。7.4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7.4.1应急疏散组组长在接到火灾险情后,应迅速带领组员奔赴火灾现场进行疏散引导工作,并对每个组员的疏散路线进行分工,避免在疏散过程中出现拥挤混乱的局面。
7.4.2应急疏散组所有组员应在火警后,迅速准备疏散引导的必要器材设备,如应急灯具、湿毛巾等,并将湿毛巾分发至每个被疏散人员。7.4.3在应急疏散过程中,应急疏散小组组长应始终与各组员保持联系,必要时应配备无线通讯工具。
7.4.4在疏散过程中,所有人员应听从指挥,有次序的进行撤退,不准擅自行动,以免出现拥挤混乱无法控制的局面。
7.4.5在疏散过程中,如发现有人受伤或出现异常情况,应急疏散组应立即通知安全防护救护组进行快速处理。7.5通讯联络和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7.5.1设备巡视人员及通讯联络组成员在日常的巡视工作中,应每周对各部位的电话机进行检查,查看通讯是否正常,话机有无损坏。7.5.2通讯联络组组长在接到火警时,应迅速带领本组人员奔赴事故现场,立即对通讯设备进行检查,保证通讯的畅通。
7.5.3安全防护救护组组长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通知本组人员,准备好救护药品和交通工具,在1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随时准备投入救护工作。
7.5.4综合管理部与消防专责人在日常工作中,应定期检查各种急救药品的准备情况,随时进行补充。7.5.5如果在现场发现有较重的伤员必须送医院救治,则必须尽快联系附近医院并派专车专人护送至医院进行救治。
7.5.6安全防护救护组的所有人员,平时应加强对简单伤情的处理能力的培训,熟练掌握各种紧急急救法的基本操作方法。8.灭火预案8.1一般灭火规则:
8.1.1发现火灾,必须立即组织现场扑救并通知厂义务消防队和有关部门领导,如果火灾较严重,还应及时通知当地消防部门请求援助。8.1.2在向有关部门进行火灾报警时,应遵守以下要点:火灾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种类和大约数量、报警人姓名及联系方式。8.1.3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采取紧急隔离措施,并报告值班负责人和有关调度,且允许在熟悉该设备带电部分人员的指挥或带领下进行灭火。
8.1.4参加灭火的人员在灭火时应防止被火烧伤或被燃烧物产生的气体引起中毒,窒息以及防止爆炸。电气设备上灭火时还应防止触电。8.1.5电厂领导、防火责任人、消防专责人、安监工程师等人在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奔赴火灾现场组织灭火并做好火场的保卫工作。8.1.6当地消防队到达火场时,临时灭火指挥员应立即与消防队负责人取得联系并交待失火设备现状和运行设备状况,然后协助消防队负责人指挥灭火。
8.1.7电气设备发现火灾时,严禁使用能导电的灭火剂进行灭火,旋转电机火灾时,还应禁止使用干粉灭火器和干砂直接灭火。8.1.8火灾扑灭后必须保持火灾现场。
8.2中央控制室(含通讯机房)的防火措施和灭火预案:8.2.1防火措施:
8.2.1.1控制室的隔墙、顶棚内装饰应采用阻燃材料。
8.2.1.2控制室的前后门应保持通畅,以利于火灾时的紧急撤退。8.2.1.3控制室内严禁吸烟,禁止明火取暖。维修用的各种溶剂应采用限量的办法,严禁工作结束后将溶剂遗留在现场,更不能在控制室或通讯机房存储各种溶剂。
8.2.1.4严禁将带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一次仪表装入控制室。
8.2.1.5室内使用的测试仪表、电烙铁、吸尘器等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放在安全的地方。
8.2.1.6室内空调在运行时,值班员不得离开并定期进行巡视。8.2.1.7进入控制室的所有电缆应采用阻然电缆,并在电缆进入的孔洞采用防火材料进行严密封堵。
8.2.2.1控制室局部地方发生轻微火险,如果发现时,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气体自动灭火装置没有启动,则值班员应迅速拉开着火设备的电源,利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并通知值班负责人和消防专责人。8.2.2.2如果火险已经启动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则值班员应迅速拉开控制室交流电源,开启直流事故照明,电话通知电厂负责人、值班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专责人。
8.2.2.3控制室所有人员必须在火灾发生30秒内撤离控制室。8.2.2.4火灾发生30秒后,控制室气体灭火系统将自动启动进行灭火。
8.2.2.5义务消防队在接到火警后10分钟内必须赶到现场,随时准备投入战斗。
8.3电缆夹层及电缆竖井的防火措施及灭火预案8.3.1防火措施。
8.3.1.1全厂所有电缆桥架必须根据消防要求进行防火封闭。8.3.1.2全厂所有电缆使用阻燃电缆并刷防火涂料。
8.3.1.3电缆夹层及各设备室都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以及时监测各处火情。
8.3.1.4电缆桥架中的电缆按照防火要求用防火堵料进行分层、分段的封堵。
8.3.1.5电缆竖井中的电缆按防火要求进行处理。
8.3.2.1电缆夹层及电缆竖井发生火灾时,首先应将着火的电缆的电源切断。
8.3.2.2将电缆夹层与外界的防火门关闭。8.3.2.3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8.3.2.4在电缆竖井内救火时,要采取措施防止气体中毒及窒息。虽电缆桥架及电缆都采取了严密的防火措施,一般火灾可以在本防火间隔内自行熄灭,但发生火灾时,还是要对着火部位的附近的电缆进行严密的监视和检查。
8.4主变压器的防火措施和灭火预案8.4.1防火措施。
8.4.1.1两台主变压器之间设立防火墙。
8.4.1.2每台主变各自装设一套独立的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及点式火灾报警系统。
8.4.2.1当发现主变着火时,确定着火变压器后,应立即从高低压侧拉开着火变压器的电源,同时将变压器的风扇电源和控制电源也全部切断。
8.4.2.2立即通知电厂负责人、值班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专责人。
8.4.2.3关闭未着火变压器场内的消防自动喷淋阀门后,开启主变场外消防供水总阀、阀门。
8.4.2.4检查无误后,按典型操作票启动消防水泵,检查着火变压器场内的消防自动喷淋系统水压是否正常。
8.4.2.5义务消防队应快速将主变场室外消防栓接上水龙带,对准着火主变本体喷水进行降温。
8.4.2.6检查主变是否喷油以及事故排油设施是否正常无堵塞溢出现象。
8.5透平油库和绝缘油库防火措施和灭火预案8.5.1防火措施。
8.5.1.1油库内不准堆放任何其他无关物品。
8.5.1.2油库内的灯具、控制开关等所有电气设备应全部采用防爆型,灯具及风机的控制开关装设在油库外。
8.5.1.3平时应保持油库内通风良好,地面无油污。
8.5.1.4油库内严禁吸烟,电焊和气焊应经过严格审批并采取预防措施。
8.5.2.1油库内着火时,应立即停止油库内所有风机及滤油设备的电源。
8.5.2.2立即通知电厂负责人、值班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专责人。
8.5.2.3组织人员利用油库内及附近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8.5.2.4如果油罐起火,则立即启动消防泵,利用机组旁的消防栓对着火油罐进行不间断的喷淋,以降低油罐温度防止爆炸。8.6生产厂房仓库的防火措施和灭火预案8.6.1防火措施:
8.6.1.1仓库内不准用电炉等明火生火取暖。
8.6.1.2易燃易爆品不准与普通材料堆放在同一仓库,必须放在专门的易燃易爆品仓库。
8.6.1.3仓库管理人员离开仓库时,即使是短时离开,也必须关闭仓库内的照明取暖电源。
8.6.2.1仓库内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迅速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8.6.2.2立即通知电厂负责人、值班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专责人。
8.7.1.1仓库的门上应悬挂“严禁烟火”的醒目标志。8.7.1.2仓库必须与周围建筑物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8.7.1.3仓库周围10m范围内不准吸烟,不准从事电焊、气焊和其他会产生火花或明火的作业。
8.7.2.1当发现火警时,应迅速通知电厂负责人、值班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专责人。
8.7.2.2立即断开仓库内的电源,利用仓库旁灭火器和消防栓进行灭火。
8.7.2.3如果火势威胁到仓库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向仓库内的物品喷水降温。
8.7.2.4在确认仓库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无爆炸危险时,立即组织人员将仓库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撤离现场。
8.7.2.5如果仓库内物品有爆炸的危险,则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至安全地带。
8.8蓄电池室的防火措施和灭火预案8.8.1防火措施。
8.8.1.1蓄电池室应使用防爆型照明灯具和防爆型排风机,灯具及风机的控制开关应装设在蓄电池室外。
8.8.1.2进出蓄电池室的电缆,在穿过地板处应使用防火堵料进行严密的封堵。
8.8.2.1当蓄电池室受到外界火势威胁时,应立即将蓄电池停止充电,将蓄电池组与直流母线解列。
8.8.2.2蓄电池室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将蓄电池组与直流母线解列,并采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
9.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责任人应受到考核:
9.1.1在接到火灾通知后,火灾应急处理各小组未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的。
9.1.2义务消防队在接到火警后,未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9.1.3未按要求进行消防检查,或检查后未及时进行火灾隐患整改的。9.1.4发现火警隐瞒不报的。
9.1.5非火灾应急处理各小组成员的在接到火警通知后无故不参加救火的。
9.1.6在救火现场不听从指挥的。
9.1.7未经同意,擅自退出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或气体自动灭火装置的。9.1.8损坏消防设施的。
10.2.1技术科和厂办分别负责各自所辖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10.2.2安全专责人应每季度对全厂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巡视。
10.2.3安全专责人应每月安排人员对消防水系统进行一次检查试验。
10.2.4消防水系统的检查与试验应着重检查水压是否满足要求、消防栓的开启是否灵活、消防管路是否存在堵塞、水龙带及其接口和水枪是否完好等。
10.2.5干粉灭火器应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检验,主要检查其筒体是否完好、压力是否大于1.2mpa。
10.2.6火灾报警系统和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由电气专业负责日常的检查和维护,设备出现一般性故障应在3天内处理完毕,需要联系设备厂家处理的故障应在7天内处理完毕。
制度负责人随时对本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年汇总评价1次。
水电站消防安全制度篇八
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对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
一、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厂长(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负责:
5.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二、副厂长(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6.规定职责范围内的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厂长报告;
6.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
1.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6.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五、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六、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安全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七、厂安全员安全职责
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作;
8.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1.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八、生技科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3.负责制定安全发电生产计划;
7.负责全厂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8.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10.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11.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落实“三同时”;
13.做好基建与生产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14.负责组织对外包工及外来基建队伍的安全教育,发生事故后按规定进行处理;
15.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使新建项目不留隐患;
16.在规定权限内负责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九、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厂部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定实现企业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及时传达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知、指示,送领导阅批和下达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2、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文件的催办,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事故报告、事故统计报表等安全资料、文件的整理归档、保管,并随时提供查阅,协助办理安全、科技刊物的征订工作。
4、参加安全分析会,组织安全检查活动,负责落实上级有关保护电力设施和消防安全的法规规定。
5、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协助保卫科建立完善消防组织制度,参与消防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各级防火责任制,督促落实防火措施,做好防火知识培训教育,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对本企业防火工作负监督责任。
6、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例和爆炸物品的储运、保管和使用等有关规定,对重大隐患加强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消除。
7.管理好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严格发放制度;
8.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9.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
10.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企业要求;
12.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行驶。
十、人事劳资科安全生产职责
2.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3.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5.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
6.特种作业和要害部位操作人员的安排,应相对稳定;
7.参加劳动鉴定工作,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保卫科安全生产职责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2.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3.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十四、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
2.保证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安全器具和职工安全生产加班加点的开支;
3.保证设备技术改造、大修、春检、维护资金,保证防汛资金,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十五、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8.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9.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10.工会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成员,工会也要把安全生产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一、引言
目前我市已建成997座水库,基本上是在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修建的,其中有病险水库527座,占水库总数的52.8%.几十年来,这些小型水库工程为我市的农业生产和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建设时因受各方面的条件限制,工程设计标准较低,有些甚至没有进行设计,而且大部分以群众运动方式修建,加上经过40多年的运行使用,工程设施普遍存在老化和损坏,严重影响工程的安全运行和经济效益的发挥,威胁着水库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给社会造成不利的因素,也给工程管理方面带来不少问题。本文对某某市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上存在问题的症结和解决的对策作些探讨。
水库管理工作是水库的利用与管理,是水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是指发挥它的功能和效益,管理是为了确保水库的安全及延长其寿命。加强水库科学管理,是面对水资源的严重不足和短缺,做好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科学高效的利用,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存在问题
1、工程设施方面
小型水库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为农田灌溉用水服务。小型水库主要水工建筑物有挡水坝、溢洪道、放水涵(闸)管和灌溉渠道等,现就其存在的问题分别作一简述。
(1)小型水库挡水坝,一般是均质粘土坝,标准较低,一些小(二)型水库没有进行设计就进行施工,工程设施建筑物没有达到相应的级别标准。如挡水坝高度或坝顶宽度也不够,坝的坡度较大,坝坡稳定安全系数低。相当一部分小型水库的坝基清理不完整,缺少反滤碓,坝基渗漏较大。坝体与两岸的山坡交接处,没有排水沟,山坡集水冲刷坝体。坝的上游坡面没有块石或混凝土块护坡,受水库风浪冲刷,下游坝坡也没有草皮护坡。
(2)小型水库的溢洪道,一般为开敞式宽顶堰溢洪道,在原山坡开挖而成。经长期的运行使用,有些两侧没有导墙、底板没衬砌的溢洪道,大部分均被破坏;而有导墙和底板的`也被冲刷损坏。另外,溢洪道宽度不够宽,设计泄洪流量小,溢洪道堰顶高程与坝顶高程的高差偏小,遇到特大暴雨时,水库最高水位几乎接近坝顶,严重影响大坝的安全运行。
(3)放水涵(闸)管分为斜涵管(或放水闸)和平涵管。涵管一般为方形浆砌体结构,经过40多年的运行使用,大部分小型水库涵管都漏水严重,渗漏水不断带走或冲刷孔洞周围的坝体土质,造成坝体有空洞,最后形成坝体塌方。
(4)小型水库灌溉渠道大部分是沿地形开挖而成,多为自流灌溉农田。渠道普遍没有进行防渗处理,渠道渗漏水量大,加上农田灌溉用水多采取漫灌、串灌、渠道间歇供水,边坡塌方沉陷较多,使渠道淤塞严重,渠道水有效利用系数低。
2、工程管理方面
传统水利工作下的水库管理主要针对人为建造的工程部分即水工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的
管理。管理范围小,管理面窄。这反映了重工程轻资源的实际。传统水库管理还存在着重更改大修,轻检查养护。现代水库管理,就是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展望发展,重新制定管理职责,管理范围,管理方法,管理标准,从而逐步实现水库管理的现代化。
小型水库工程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建设的,当时均成立了相应的管理单位,负责水库工程的运行管理。小(一)型水库都有事业编制的机构和运行管理的干部职工进行管理,水库是无偿为农村集体的农业生产提供灌溉用水服务,不收取水费,或者收得很少,水库的运行管理费用由地方政府负责解决。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体制与经济体系发生了根本变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职能也发生了变化。用水对象由原来的农村集体单位变成了个体农户,水库运行管理维护费用要靠收水费来维持。要向习惯于无偿供水的农户收取水费和派工维护工程变得非常困难,这使得一部分水库的运行管理机构和人员要撤并,水库变成无人管理或兼管状态,一些水库设施遭受人为破坏严重,难以发挥水库工程应有的工程效益。
3、水利工程的对外交通和通讯方面
小型水库多建于山区,远离交通干线,建库时的进库道路多是不上等级、路面狭窄、坑洼不平、弯多坡陡的临时道路。经过40多年的使用,一些水库原有道路也不能通车,即使能通车,遇到下雨也是路面泥泞,边坡塌方,车辆无法通行。目前绝大部分的小型水库缺通讯设施。如果水库出现险情,交通和通讯又不畅,容易贻误抢险时间,将产生严重后果。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非常重视水利工作,加大了水利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同时,也加强对病险水库工程的除险加固。作为水利工程的管理单位,要利用这难得的机遇,主动争取县、乡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支持,多方筹集资金,对病险水库进行处理。同时,要促使全社会关注水利工作,加快自身管理单位的经营管理制度改革,发展多种经济,增强经济实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逐步解决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
1、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
(1)对坝高、坝顶宽不达标的小型水库
对坝高不够,坝顶宽偏小的小型水库,要根据水库工程级别,重新进行水文计算,复核设计洪水,确定坝顶高程和坝顶宽。对于坝坡要按规范规定和坝坡稳定计算,确定坝的坡度及护坡结构。
(2)关于溢洪道欠宽的问题
溢洪道欠宽的,要按校核洪水的最大泄洪流量,确定溢洪道宽度和最大过水深度,以此来确定溢洪道宽度;溢洪道未衬砌的,要进行衬砌,保证溢洪道安全泄洪,以保大坝的安全。放水斜涵(闸)管和平涵管漏水的,根据各水库工程的特点,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案,进行防漏防渗加固,漏水严重的要重建。
(3)土坝的防渗加固
土坝要进行坝体抗滑稳定分析复核,注意检查不均匀沉陷和裂缝出现;对于坝基渗漏大、坝体填土质量差的水库,要进行坝基防渗灌浆和坝体固结灌浆处理。
(4)灌溉渠道防渗处理
防渗可以通过政府、水管单位投资和灌区受益农户投工投劳来完成。
2、加强小型水库的工程管理
(1)乡镇的水库工程管理单位,是水利部门最基层的水管单位,当地政府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江西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小(一)型水库工程由县级水利部门主管,其余小(二)型水库工程(包括小型提水、小型引水等工程)可由所属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各乡(镇)成立水利工程管理机构,配套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水费收取和水工程的维护、运用、管理。
(2)加大各项宣传力度
各级政府和水管单位,要加大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力度,宣传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同时,水也是商品,要有价使用,要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保护水资源。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用水量对用水户征收相应的水费,共同管好水,用好水。
3、现代水库管理要标准化
标准化是水库管理现代化的标志之一。施行标准化,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标准化管理首先要制定管理标准。管理标准应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管理的质量标准,二是管理的工作量标准。质量标准是管理的工程设备应该保持的良好状态和良好程度;工作量标准是达到质量标准所必须做的工作。所以工作量标准是质量标准的细化和具体化,是实现质量标准的前提和保证。管理标准应尽可能量化,便于定岗定责和自动化管理。管理标准应定期修改,不断完善。
4、水库管理的自动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水库管理工作应逐步实现自动化。它包括水工机电设备操作运行的自动化,大坝观测的自动化,管理手段管理方法,如远程操作控制、各种记录资料的收集整理、技术档案管理的智能化和数字化等。
5、水管单位要发展多种经济
(1)开展多种经营服务
根据小型水库工程的条件和特点,因地制宜,要发展适合市场经济产业,水库不能单一依赖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来维持,要利用自身的优势,一般有条件的可建设乡(镇)供水项目,解决乡(镇)居民生活和工业用水,也可利用水库或渠道的水头落差进行引水发电,建设相应规模的小水电站,与当地电网并网供电。
(2)发展种植、养殖业
适合发展种植、养殖业的小型水库,要发展种植经济果树、速生丰产树林、经济竹林等。同时,利用水库进行养鱼、养鸭、养鹅,水库区周边可养鸡、养猪。以种植业促进养殖业的发展,反过来养殖业又促进种植业的发展。至于发展经济所需资金,可以通过争取国家投资、单位自筹、银行贷款和个人集资等多方面筹集。通过发展经济,增强水管单位的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改善工作环境,提高水管人员的待遇,稳定水管人员的队伍,做好水库工程管理工作。
6、完善水库对外的道路和通讯
水库对外交通道路和通讯设备,是抢险工作的根本保证。它能使抢险物资和人员送达水库,险情、灾情能及时向上级汇报,避免出现重大的灾害事故。
水管单位要会同交通部门把水库与公路干线连接的道路,列入当地的交通公路网进行修通;也要会同电信、防汛部门把通讯设备配套好,保证电讯畅通。
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多是历史遗留的,工程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主要和急需解决的。工程管理、交通和通讯方面存在的问题也很重要,这些问题之间互相影响,要解决这些问题,除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外,更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才能使水利工程,特别是数目众多的小型水库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
水电站消防安全制度篇九
为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我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火灾,确保安全。根据《消防安全管理规程》要求,结合我站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一、消防工作,人人有职。各级人员要认真执行《消防责任制》,按要求各负其责,把好消防安全关。
二、每月对各班消防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三、每月开一次消防 工作会,由站长主持,各班班长、安全员及有关人员参加,总结、考核当月的消防工作,对不安全的消防隐患及时整改和提出防范措施,使消防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四、经常进行消防宣传工作,把消防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中,要求在安排,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安排布置消防工作。并利用安全活动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全员动员搞好消防工作。
五、对防火重点部位要重点做好规范工作,要经常保持防火重点部位整洁,物品存放要有序。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该区吸烟和携带火种,对违反者除及时制止外要依据奖惩制度 进行处罚。
六、各班室内照明、试验电源、插头插座等都要符合安全 要求,在没人时应随手关闭。
七、高压气瓶、易燃、易爆等物件要安全妥善存放厂远离火源,使用时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八、各班班长是本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兼职安全员是具体负责人。班长和安全员要主动抓消防工作,每月检查一次站里的消防用具和消防工作,防止火灾发生。
督促和协助供电企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是电力部门消防管理人员的重要职责,也是做好安全供电和安全管理工作重要内容之一,供电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电网安全供电的可靠性,所以及时查找和消除火灾事故隐患是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基础,是我们电业职工的重要职责,也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的需要。为此消防安全管理应做好五个环节:
一、切实做好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消防监督
《消防法》中明确规定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图纸,必须经过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审核,《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中也明确了新投产设备要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各项电力工程达不到“三同时”的,电力企业第一防火责任人应拒绝验收。从一定意义上为消防、安全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
电力部门的消防管理人员应从规范、标准入手,重点是审核有无违反规范和标准的地方,消防设施的配置和消防器材的种类是否满足实际安全运行条件,布局是否经济合理,运行是否安全可靠,同时也应避免因主管领导未交办,我不插手的思想。因为供电企业任务繁重,主管领导也有一时工作疏忽时候,所以供电企业保卫(消防)部门的管理人员一定要从全局利益考虑,切不能因小失大,严格认真地履行《消防法》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二、严抓细管消防设备施工与安装质量
目前消防工程施工安装单位,名目繁多,施工安装水平相差很大,技术人员力量也各不相同,这就要求电力消防管理部门协同有关施工管理单位,严格把关,选择施工安装质量好、技术力量强,讲信誉的单位承担消防工程建设,施工单位的选择应归口管理,防止多口选择施工单位,引起消防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上的混乱,这是确保消防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关口,要严格控制管理,基层单位消防设备的更新、改造、迁移工作,应统一经电力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招标和委托施工安装,公开招标和委托施工安装,不是撒手不管,施工单位安装质量的好、坏与否,对供电企业能否可靠安全运行至关重要,因此,应协同施工单位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严格要求,严格管理,防患于未然。
三、抓消防设备的质量选择
近年来,生产消防设备的厂家不计其数,从国家大中型企业到乡镇企业和个体企业遍及全国各地,产品生产的销路竞争相当激烈,随之而来的产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现象时有发生。社会上有相当一部分消防产品未进行国家技术监督单位和电力部门的技术鉴定和审验,未取得相应的合格证明,就急于上市销售,有些产品相当低劣,一旦选中这些产品会给消防设备使用单位带来不少麻烦,留下事故隐患,同时也会给供电企业带来相当大的经济损失,甚至危及到电网的安全。既然如此,消防设备的选择,电力部门的消防管理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严加管理,就是国家认定的消防产品厂家,也由于某些原因有个质量优劣问题,不可冒然随意选择,既是在质量好的前提下,各厂家的技术力量、生产优势、工艺精度各不相同,特点各异,设备性能以及应用范围也各有区别。因而选择消防设备也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安全、可靠的产品,不能盲目订货。货比三家,优中选优,是消防设备选择的指导原则,不可放弃。我们电力企业保卫(消防)部门不仅要当好防火安全方面的参谋,而且也应做好消防设备选择的参谋,把好消防监督检查关,防止低劣消防设备产品进入供电企业。
四、消防验收与中间检查管理工作
新建、改建、扩建变电所和配电室外的消防验收与检查,是一项很严肃认真的管理工作,供电企业保卫(消防)管理人员应掌握必要的消防设备施工规范和安装标准方面的专业知识,验收工作要有理论依据,不能凭主观愿望和想当然来判别施工质量和安装工艺,验收工作要有一丝不苟的精神,对施工安装质量达不到国家规范标准要求的应及时要求工程承担单位查明原因,及时更正,该返工的一定要返工,不要姑息迁就,这是防止发生火灾事故的重要途径,施工质量与安装质量的现场综合检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范标准的要求,不能掉以轻心,这样做才能通过验收检查,严把质量关和安全关,为消防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
五、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供电企业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较多,从消防设备安全运行角度上来讲,主要是及时查找一些失效或锈蚀严重,即将到报废期的灭火器更换和充装工作,对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一定要依据火灾自动报警设备运行要求进行定期检测,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不能带病运行。供电企业保卫消防管理人员一定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来。
另外,供电企业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有一个急待普遍提高的问题,近年来,新进厂的职工不断地充实,消防安全意识强化不够,在工作中,因临时接线不规范导致短路着火现象时有发生,这就需要供电企业保卫(消防)部门除及时下发有关消防安全文件要求外,还应加强定期或不定期的消防安规考试,召开消防安全座谈会,广泛交流经验,同时还要结合季节开展安全防火大检查,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特别重要的是,保卫消防部门应加强基层单位职工的消防技能培训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职工消防技术素质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增强全员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除此之外,供电企业保卫(消防)部门应认真做好各级防火重点部位的审定工作,建立健全各种防火安全责任制和防火档案。供电企业保卫(消防)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和素质的充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的深化以及有关规范标准的掌握,需要有一个专业性、系统性的岗位培训过程,即干中学、学中干,善于钻研,勤于积累,只有具备应有的综合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管理经验,不断以此来武装自己,工作才能得心应手,就会正确解决易难问题,善于发现和纠正现场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设备隐患,确保电网安全运行。供电企业保卫(消防)管理人员要善于管理,积极协同各基层单位切实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运行环境。
水电站消防安全制度篇十
水电站作为一种重要的发电设施,其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在水电站运营过程中,消防安全特别是火灾防控是至关重要的。近期,我有幸参与了水电站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通过这次工作,我深刻认识到了水电站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并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是确保水电站消防安全的关键。在检查中,我发现一些消防设施已经使用多年,出现了一些老化、损坏的情况。比如,一些灭火器已经过期,灭火栓的阀门不能正常开启等等。这样的情况极大地降低了水电站的火灾防控能力。因此,我建议水电站要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施的完好运行,提高整个水电站的消防安全水平。
其次,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是水电站消防安全的重要环节。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员工是最重要的因素,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直接影响水电站的安全风险。通过检查,我发现一些员工对于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不熟悉,对于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理也存在一定的盲区。因此,我建议水电站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快速、有效地进行处置,降低火灾的危害程度。
再次,完善水电站的消防管理制度是确保水电站消防安全的有力手段。在检查中,我发现一些水电站并未建立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对于消防安全的要求和流程也缺乏明确规定。这样容易导致消防工作的不规范和混乱,增加了安全隐患的发生概率。因此,我建议水电站要完善消防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的责任和流程,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消防管理体系,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及时处理消防安全事故。
最后,加强水电站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是保证消防安全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在检查过程中,我发现一些水电站缺乏定期或不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对于消防工作的存在问题也很难及时发现和处理。针对这一情况,我建议水电站加强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消防安全标准的落实和规范的执行。可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水电站的消防工作进行全面、深入地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总的来说,水电站消防安全是保障水电站运营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方面,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完善消防管理制度以及加强监督检查是确保水电站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通过这次检查,我对于水电站消防安全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于如何提高水电站的消防安全水平有了更多的思考。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水电站的消防安全问题一定会得到有效解决。
水电站消防安全制度篇十一
1.为保证电站的安全、经济、可靠运行,根据电力系统的有关规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结合目前国家同类电站的运行维护管理经验和本站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站领导应带领、督促各项工作开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班工作进行检查评议。
3.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各班应无条件地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拖拉、懒散的班组和个人,站内有权根据相关条款给予相应处罚。
4.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应搞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认真执行《安规(发电厂变电所电气部分)》、《白溪水电站运行规程》、《四川远通白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及其他各种规章制度之条款。
二安全生产
5.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在轮休时间确需外出者,需报当班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回。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如因此而发生事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并报上级处理。
6.当值期间进行倒闸操作,应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规定执行,对操作错误,造成设备损坏情节较轻者,除由肇事人员负责修理或更换被损设备外,酌情扣减当月津贴;对操作错误造成设备损坏而又无理狡辩者,除由肇事人员负责修理或更换外,站内将给予50——100元的重罚。对处罚不服或不按规程操作损坏设备情节严重者,报上级处理。
7.交-班时除在记录上写清设备运行方式、卫生、工具等情况外,对当值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还应向接-班人员口头交待清楚。由于交接-班不清而在接-班后造成的一切后果,均应由接-班人员负责,且其罚则参照本规定之相关条款执行。
8.接-班时发生的事故原则上应由交-班人员处理。待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后,方能进行交-班。接-班人员认为交接清楚,应立即签字认可,并在记录上注明交接-班时间。接-班人员未签字认可而交-班人员即行离班者,视为旷工。
9.接-班后,当值人员应开好班前运行分析会,安排好本值内的工作。
10.所有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均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交接-班,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1.对记录上出现“全班“等模糊字样或在记录上代签字的班组或个人,每人每次罚款20元。
12.微机监控系统上不得进行与本人权限无关的操作,更不得在站内微机上打游戏,违者每次扣罚100元,并报上级领导处理。
13.未经批准在计算机监控系统上删除或更改文件、格式化磁盘等损坏物理数据的操作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14.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事故预想、安全日活动或卫生清扫等公共活动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5.凡属办理两票三制的不合格情况,每次对票面所列人员罚款20元,造成责任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16.当值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巡视设备的相关检查项目,充分发挥眼、耳、鼻、手的作用。遇特殊情况应加强检查。对巡视检查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在相关部分作好记录,以备存档查考。巡视者应对其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由于巡视检查不周导致事故或被接-班人员检查发现者,站内将给予一定处罚,情节严重者报上级处理。
17.对发现设备缺陷,防止了严重事故者,站内将给予一定奖励。
18.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在本值内汇报当班领导,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应与市电力公司调度取得联系。
19.当值期间进出高压室,应随手将门关好,否则,每人每次罚款20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0.当值期间应准确、及时地抄报负荷记录,严禁穿拖鞋、背心、短裤等违反规定的衣物值班。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1.不按规定时间上班或上班时对各种报表漏抄、错抄、虚抄,对记录填写不清、漏记、错记、故意假记者,每次对当事人罚款20-50元,同时对当班值长罚款30元,值长和当班领导有类似情况发生时并发100元。
22.对当值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班组或个人,按旷工论处。
23.当班负责人每日至少应对全站整体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有关情况应根据本规定之相关条款进行处理。若站内人员发现当班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时,可以检举揭发,情况属实者,对当班负责人和当班值班员分别给予100元、50元的罚款,并由当事人在站务会上向全站人员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对举报当班负责人违反规定情况属实的职工,站内每人每次给予50元奖励。对于不称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当班负责人和当班班员,经站务会议研究,可扣减其职务津贴或给予就地免职。
三文明生产
24.站内及生活区环境应经常保持清洁、美观,所有人员均应随时清扫。在站内(包括花台内)及生活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物污染坏境者,除每次罚款20元外,并处当事人将卫生打扫一次,有故意乱扔或不服处罚者,视其情节加重处罚。
25.每周一所有当班人员应配合卫生清扫人员对全站卫生进行清扫,并打捞大坝进水口拦污栅前杂物。清扫范围包括:站内及大门前所有地面、站内墙壁及设备本体、周围水沟、微机监控系统及其相关设备、厕所大坝及闸门启闭机室等。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按旷工一天论处。
26.交-班人员损坏或遗失公物,接-班人员未检查发现或虽发现但不在交接-班时言明者,由接-班人员负责赔偿。
27.接-班人员检查发现有妨碍交接-班的情况,交-班人员应无条件排除后,方可进行交-班。否则,其罚则参照本规定之相关条款执行。
28.站内日常值班制度按下述方法执行:
28.2 所有时段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接替当值人员休息;
28.3 除当值人员外,所有人员均可在站内或生活区自由活动,但不得外出;
29.凡有违反本款第30条规定之一者,每人每次扣发津贴20元。
30.生活区及站内所有物品使用后应放归原位,否则,每次对当事人罚款20元.
31.节假日对当班人员在原有伙食费用的基础上酌情追加。
32.站内人员之间或站内人员与外来人员吵架闹-事、打架斗殴者,对站内人员每次罚款200元,对处罚不服或情节严重者,报上级处理。
33.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公物者,处以10倍罚款,对处罚不服或损坏公物后无理狡辩者,报上级处理。
34.当值人员应随时保持主控室控制台的清洁、美观,记录应摆放整齐,并不得在上面放置专业书籍以外的其他任何书籍,违者每次对当事人罚款20元。
35.有意见不在会上提出,而私下攻击,谩骂他人者,一经查实,每次对当事人罚款50元,并给予批评教育,拒不悔改或对处罚不服者,报上级处理。
36.接受电话不使用供电文明用语者,每次罚款20元,造成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37.上班期间携带猎-枪,马刀等违禁物品到站者,对当事人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并给予没收,不服者报上级处理。
38.当值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每次罚款20元。对当值期间赌博者,除没收非法所得外,每人每次罚款200元,不服者报上级处理。
39.当值期间仪容不整或坐姿不端影响站内形象者,每次罚款50元。
40.携带小孩上班者,每次罚款100元。
41.客人到站不主动打招呼、让座或视而不见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四考勤考绩
42.职工有事需请假的,首先应取得值长同意,3天以内(含3天)由运行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含3天)由厂长批准,事假一天扣发津贴40元,当月事假累计超过7天者,扣发当月津贴;全所事假累计超过40天者,取消年终奖,全年事假累计40天(含40天)者,其年终奖按日平均数扣减;未转正职式工请事假的,按实际请假时间报请单位延长其转正期。
43.职工因病需请假休息的,必须持乡(镇)及以上公立医院有效证明,按请事假的批准权限报相应领导批准;病假期间工资归照发,但不享受津贴。连续病假在14天以内者,病假一天扣发津贴15元;连续病假超过14天(含14天),但在20天以内(含20天)的,扣发当月津贴;连续病假在20天以上,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按月平均数扣发年终奖;全年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的,取消全年年终奖。
44.职工因病、伤停止工作住院治疗的,其规定参照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已按管理制度发放工资津贴的,电站不再重复发放。
45.直系亲属的丧假在5天之内(含5天)不予扣发,超于5天者,按事假处理。
46.婚假、产假及看护假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执行。
47.旷工一个小班即视为旷工一天,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全年累计旷工达两天及以上者报公司处理;事假一个小班者即视为请假1天,按本款第43条执行;病假以医院证明为准。
48.当值期间无特殊情况而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49.无特殊情况不得进行调班。确有调班必要时,值班员(副值)应征得值长同意,值班长(正值)应征得当班值长(或站长)同意,否则视为旷工。
50.上班时无故掉车而又不说明缘由者,按旷工论处。当日赶到电站并有一个小班未上者算旷工一天,否则报上级处理。
51.上班之前严禁喝酒,酒后上班视为旷工。以喝酒为名,无视工作纪律,无理取闹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对处罚不服者报上级处理。
52.无故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报上级处理。
53.无特殊情况提前离站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则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4.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或虽参加但有意捣乱者,按旷工论处。
55.对工作搞得较好的班组或个人,站内有权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工作不认真,拖拉懒散,不积极主动的班组或个人,对班组成员或个人每人每次罚款50元后给予批评教育。对处罚不服或屡教屡犯者,报公司处理。
56.无故不得以任何理由请假。有事请假应先征得值长同意,并写出请假条交由值长签字后上报领导。先走人,后请假,补写请假条或以电话等方式请霸王假者,按旷工论处。值长对本班人员补写请假条徇私者,一经查实,即罚款100元。
57.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期间请假者,除按请假类别扣除其岗位津贴外,加班费一并扣发。
五劳动制度
58.凡初到电站工作的人员,三个月见习期满后,应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享受岗位津贴。
59.对全站人员,站内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场考问。考问成绩和平时表现等一道作为班组个人年终奖金发放时再分配的依据。
60.每月扣减的岗位津贴和罚款,将作为站内活动经费或奖金。
61.年终奖全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处理。
62.每年对职工至少进行两次正式的现场考试,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扣减当月津贴100元。
63.在站内活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每年年终可进行如下评选:
63.1在站内每个大班各评选先进班组1个,在站内每个大班的职工中各评选先进个人1-2人。
63.2评选的标准主要是考勤、考绩、工作态度是否端正、与站内职工的关系是否融洽和平时表现等方面。
63.33在评选的过程中,大班负责人和值班长有权指定侯选的班组或个人。
六附则
64.外来参观及实习人员应自觉遵守本站相关规定。
65.以上未尽事宜,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执行。
66.以上各条如与公司规定相抵触,以公司规定为准。
67.凡违反以上各条的罚款,作为站内活动经费或奖金。
68.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属白溪水电站运行部。
69.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和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系统投入运行的大、中型水电站大坝。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水电站大坝在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项目法人负责。
对于坝高70m以上的高坝或者监测系统复杂的中坝、低坝,项目法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单位对水电站大坝监测系统进行专项设计、专项审查;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进行专项检查验收。水电站大坝监测系统的专项检查验收报告应当报送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以下简称大坝中心)备案。
第五条水电站大坝工程的项目法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期和首次蓄水期对水电站大坝进行监测和分析,在水电站大坝蓄水和工程竣工时进行安全鉴定,并将水电站大坝有关监测分析资料、安全鉴定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以及有关专题报告,报送大坝中心备案。
第六条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加强对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与实际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保证必需的安全生产资金。
水电站运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水电站大坝的安全运行负责。
第七条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的技术规程、规范;
(三)负责水电站大坝日常安全运行的观测、检查和维护;
(八)负责水电站大坝险情、事故的报告、抢险和救护工作;
(九)负责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业绩考核。
第八条水电站的水库调度,必须以确保水电站大坝安全为前提,充分发挥设计规定的水库综合效益。
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防洪标准和水库调度原则,编制年度水库调洪调度方案,报防汛指挥机构批准。水库在汛期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库调洪调度方案运行,其汛限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及其洪水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第九条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按照防汛要求,做好防汛工作,确保水电站大坝安全度汛。
每年汛前,对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泄洪设施和水情测报、通讯、照明等系统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对泄洪闸门、启闭设备、动力电源进行试运转,并做好防洪器材以及交通运输设施的准备工作。
每年汛期,加强对水电站大坝的巡视检查,做好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测、水情测报和水库调度,确保泄水建筑物闸门和有关设施能够按照防洪调度原则和设计规定安全运行。
每年汛前、汛后,对水电站大坝近坝库岸和下游近坝边坡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第十条发生地震、暴风、暴雨、洪水和其他异常情况,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对水电站大坝进行巡视检查,增加观测的次数和项目。
第十一条水电站扩建或者改造不得影响水电站大坝安全。水电站运行单位进行水电站扩建或者改造时,对扩建或者改建建筑物的设计(包括施工程序和施工方法),应当经原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并报大坝中心进行安全评价。
第十二条水电站大坝的补强加固和更新改造工程,应当进行设计审查。对于涉及水电站大坝地基和隐蔽工程的施工项目,应当按照隐蔽工程的要求,进行专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当进行竣工验收。
水电站大坝监测系统的更新改造,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组织专项设计、专项审查,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向大坝中心申报专项检查验收。
第十三条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水电站大坝险情预测和应急处理预案,经大坝中心审核后,报省级以上防汛指挥机构批准,并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备案。
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配置水电站大坝应急处理需要的报警设施和通讯系统。
第十四条水电站大坝出现险情征兆时,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省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通知电力调度机构,并按照险情预测和应急处理预案处置。
抢险工作结束后,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将抢险情况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省级防汛指挥机构、电监会及大坝中心报告。
第十五条水电站运行单位在排除水电站大坝险情后,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对排除的水电站大坝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申请大坝中心检查。经大坝中心检查,并报电监会同意后,水电站大坝方可恢复生产和使用。
第三章 安全检查与评级
第十六条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分为日常巡查、年度详查、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
第十七条日常巡查由水电站运行单位负责。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水电站大坝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巡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以文字、图表的方式记载保存。
第十八条年度详查由水电站运行单位负责。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在每年汛前、汛后或者枯水期、冰冻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水电站大坝进行详细检查,提出水电站大坝安全年度详查报告,报大坝中心备案。
年度详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对监测资料进行年度整编分析;
(二)对运行、检查、维护记录等资料进行审阅;
(三)对与水电站大坝安全有关的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或者专项检查。
第十九条定期检查由大坝中心负责。大坝中心可以委托水电站大坝主管单位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定期检查一般每五年进行一次,检查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新建工程的第一次定期检查,在工程竣工安全鉴定完成五年后进行。已运行40年以上的大坝,大坝主管单位应当结合定期检查进行全面复核鉴定;对有潜在危险的重要大坝,大坝主管单位应当根据现行技术规程规范,及时进行安全评价。
大坝中心组织定期检查,应当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根据水电站大坝的具体情况,确定专项检查项目和内容。水电站运行单位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并向大坝中心提交有关专项检查情况的专题报告。大坝中心对专题报告进行审查,并根据水电站大坝实际运行情况,对水电站大坝的结构性态和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定水电站大坝安全等级,提出定期检查报告,形成定期检查审查意见报电监会备案。
大坝中心委托水电站大坝主管单位组织实施的定期检查,由水电站大坝主管单位提出专家组名单。大坝中心审查专家组的组成,审查专家组确定的专项检查项目和内容,并派人参加定期检查。专家组向水电站大坝主管单位提出定期检查报告。大坝中心审查专家组提出的定期检查报告,必要时对有关的专题报告复审,评定水电站大坝安全等级,形成定期检查审查意见报电监会备案。
第二十条特种检查由水电站运行单位提出,大坝中心组织实施。
发生特大洪水、强烈地震或者发现可能影响水电站大坝安全的异常情况,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向大坝中心提出特种检查申请。大坝中心接到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专家组确定检查项目和内容。对需要进行专项检查的项目,由水电站运行单位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并向大坝中心提交有关专项检查情况的专题报告。大坝中心综合检查情况,提出特种检查报告。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根据特种检查报告进行整改。
第二十一条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建立水电站大坝的安全检查制度,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检查水电站大坝及其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或者存在的隐患、缺陷,提出补救措施和改进意见,及时整改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大坝中心应当定期将水电站大坝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的结果,向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二十三条从事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的相关技术服务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良好业绩。大坝中心定期公布符合条件的技术服务单位。
第二十四条水电站大坝安全等级分为正常坝、病坝和险坝三级。
符合下列条件的水电站大坝,评定为正常坝:
(一)设计标准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二)坝基良好,或者虽然存在局部缺陷但不构成对水电站大坝整体安全的威胁;
(三)坝体稳定性和结构安全度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四)水电站大坝运行性态总体正常;
(五)近坝库区、库岸和边坡稳定或者基本稳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电站大坝,评定为病坝:
(一)设计标准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并已限制水电站大坝运行条件;
(二)坝基存在局部隐患,但不构成对水电站大坝的失事威胁;
(四)水电站大坝运行性态异常,但经分析不构成失事危险;
(五)近坝库区塌方或者滑坡,但经分析对水电站大坝挡水结构安全不构成威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电站大坝,评定为险坝:
(一)设计标准低于现行规范要求,明显影响水电站大坝安全;
(二)坝基存在隐患并已危及水电站大坝安全;
(三)坝体稳定性或者结构安全度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危及水电站大坝安全;
(四)水电站大坝存在事故迹象;
(五)近坝库区发现有危及水电站大坝安全的严重塌方或者滑坡迹象。
病坝、险坝应当限期除险加固、改造和维修,在评定为正常坝之前,应当改变运行方式或者限制运行条件。
水电站大坝安全等级变更的,大坝中心应当报电监会备案。
第四章安全注册
第二十五条水电站大坝运行实行安全注册制度。
电监会主管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工作,大坝中心负责办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具体事务。
第二十六条新建水电站大坝完成工程竣工安全鉴定一年内,或者水电站大坝完成首次定期检查半年内,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向大坝中心申报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
在规定期限内不申报安全注册的水电站大坝,不得投入运行;发生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二)有完整的水电站大坝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资料和运行监测资料;
(三)有健全的水电站大坝安全规程制度、职责明确的管理机构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运行人员。
第二十八条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大坝中心根据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状况及管理水平,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
(二)符合安全注册条件和管理实绩考核要求的病坝,颁发丙级登记证;
(三)水电站大坝定期检查被评定为险坝的,不予注册。
水电站运行单位对未能注册的大坝应当限期进行整治。
第二十九条大坝中心负责对水电站运行单位的管理实绩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情况;
(二)水电站大坝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三)水电站大坝安全工作人员培训情况;
(四)水电站大坝安全资料及档案管理情况;
(五)水电站大坝安全经费落实情况。
第三十条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实行动态管理。甲级登记证有效期为五年,乙级登记证和丙级登记证有效期为三年。
在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的有效期内,如果情况发生变化,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及时报大坝中心重新审核评定。
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申请换发登记证。
第三十一条大坝中心每年年初应当将上一年度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情况报电监会。电监会应当公布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名单。
大坝中心应当分年度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情况向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五章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电监会负责水电站大坝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三)参加水电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三条大坝中心负责水电站大坝安全技术监督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办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
(二)指导水电站运行单位对水电站大坝进行安全检查;
(三)指导水电站运行单位对病坝、险坝进行除险加固,及时消除水电站大坝事故隐患;
(五)负责水电站运行单位大坝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六)建立并管理水电站大坝安全监察数据库和档案库;
(七)参加水电站大坝补强加固的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参加水电站大坝附属设施更新改造的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参加水电工程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水电站大坝工程的项目法人违反本规定,未按要求报送水电站大坝有关监测分析资料、安全鉴定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有关专题报告以及水电站大坝监测系统的专项检查验收报告的,由电监会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水电站运行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电监会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防汛工作职责的;
(三)未按照规定编制水电站大坝险情预测和应急处理预案的;
(四)未及时报告水电站大坝险情或者提供虚假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日常巡查、年度详查和有关专项检查的;
(六)未按照规定开展定期检查有关工作的;
(七)未按照规定申请特种检查的;
(八)未按照规定办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的;
(九)发现险情未采取措施的。
第三十六条大坝中心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电监会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核水电站大坝险情预测和应急处理预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组织定期检查、特种检查和其他专项检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向电监会报告、向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五)未按照规定评定水电站大坝安全等级的;
(六)未按照规定办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的;
(七)未按照规定对水电站运行单位进行管理实绩考核的。
第三十七条从事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的相关技术服务单位,滥用职权,违规操作,发生重大失误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10年内不得从事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水电站大坝,包括横跨河床和水库周围垭口的所有永久性挡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输水和过船建筑物的挡水结构以及这些建筑物与结构的地基、近坝库岸、边坡和附属设施。
(二)水电站运行单位,是指负责水电站大坝日常运行的水电站大坝产权所有者或者其授权、委托的单位。
(三)大坝主管单位,是指水电站大坝的控股股东所代表的企业法人或水电站大坝的产权单位。
第四十条对水电站大坝进行安全评价等技术服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有偿服务。
第四十一条电力系统投入运行的小型水电站大坝,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发布前的有关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规章,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水电站消防安全制度篇十二
第一条为加强凌津滩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电厂)预算管理,建立科学、高效的预算管理体系,规范企业运作,根据集团公司、五凌公司相关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企业的全面预算。第三条财务预算一般按编制。
第四条企业应当重视财务预算管理工作,将财务预算作为制定、落实内部经济责任制的依据。电厂财务预算管理由五凌公司组织实施,分级归口管理。
第五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应当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二)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三)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
财务在财务预算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企业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报告等具体工作,跟踪监督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财务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及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第九条。
电厂内部生产、物资、劳资等专责具体负责本专业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预算委员会做好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各专责参与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的工作,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第十条。
第十一条。
财务预算主要以现金预算、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损益表等形式反映。
(一)现金预算是按照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内容编制的反映企业预算期内一切现金收支及其结果的预算。它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筹资预算为基础,是其他预算有关现金收支的汇总,主要作为企业资金头寸调控管理的依据。
(二)预算资产负债表是按照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综合反映预算执行单位期末财务状况的预算报表。一般根据预算期初实际的资产负债表和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预算、采购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等有关资料分析编制。
(三)预算损益表是按照损益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反映预算执业单位在预算期内利润目标的预算报表。一般根据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预算、产品成本预算或者营业成本预算、期间费用预算、其他专项预算等有关资料分析编制。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预算执行部门就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第十四条。
应当强化现金流量的预算管理,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十五条。
应当严格执行生产和成本费用预算,努力完成利润指标。在日常控制中,应当健全凭证记录,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月度计划和成本费用的定额、定率标准,加强适时的监控。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有关部门应及时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建立财务预算分析制度,财务每月上报月度预算执行情况全面,以便预算委员会掌握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研究、落实解决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政策措施,纠正财务预算的执行偏差。
第十八条。
馈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本制度适用于凌津滩水力发电厂。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电厂综合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水电站消防安全制度篇十三
第一条为提高农村水电站管理水平,加强水电站安全监督和管理,保障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投入运行的单站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
第四条水电站安全管理水平确定为a、b、c、d四类。a类电站是安全可靠,管理优秀,实现了“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具有示范作用的水电站,冠名金牌水电站;b类电站是管理较好,能安全生产的水电站;c类电站是管理差,存在重要安全隐患,需限期整改的水电站;d类电站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停产整改的水电站。
第五条水电站分类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见附录1)。
第六条确定水电站类别实行首次申报与年度检验制度。
第七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电站类别管理和年度检验工作。
第八条首次申报的基本条件是:
(一)非违规建设的水电站;
(二)有完整的水电站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质检资料和运行监测资料;
(三)已经通过竣工初验或竣工验收,并有水电站大坝工程安全鉴定报告;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职责明确的管理机构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运行人员。
第九条首次申报的水电站,要如实填报水电站安全管理首次分类申报表(见附录2),并按分级管理要求报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和分类标准确定有关水电站类别,并逐级上报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经首次分类确定的水电站应于次年3月1日前将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年度检验申报表(附录3)上报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的年度检验申报表进行检验,可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现场检验或抽查。
第十四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对电站进行年度检验时,应当严格按照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标准,对已确定类别的电站进行定级、晋级或降级。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确定省、地、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度检验管理权限。
第十六条金牌由水利部统一规格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制作。
第十七条首次冠名和年度检验结果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文并在有关媒体公布。
第十八条对冠名金牌的水电站,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并向当地政府推荐参加相关表彰评比,向金融部门推荐提高贷款信誉等级。
第十九条被确定为c类的水电站,必须在限期内进行整改。整改后报原审核单位验收并重新确定类别。
第二十条被确定为d类的水电站,必须立即停产整改。整改仍不合格或拒不接受整改或年检的水电站,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使用证,并通知电网企业不准其并网,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电站生产运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和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凡是不按本办法规定,进行首次申报和年度检验申报的电站,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各级水利部门直属的水电站,水利部门管理的变电站,地方组织建设和管理的5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的安全管理分类及年度检验比照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开始施行。
水电站消防安全制度篇十四
一、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共有30个管理办法。针对公司安全管理体制建设、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检查考核、教育培训、事故管理、职业病防治、档案资料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因素控制、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安全技术、施工用电、应急救援等方面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二级单位”指公司所属各分局、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直管项目部的统称,“项目部”是指公司在建项目部,包括二级单位所属项目部和公司直管项目部。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二级单位和项目部。
五、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努力实现死亡事故“零”目标,建立本质安全企业。
七、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技术可能、经济可行、风险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则,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赶工抢工,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产值规模扩张;坚决反对减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业绩利润。
八、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分工负责、落实到人、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九、二级单位(项目部)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同时,应针对本单位(项目部)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实际,制订具体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建立、完善本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二级单位(项目部)要在贯彻执行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同时,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和引进其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十一、公司国外工程项目应遵守项目所在国家(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并按照“不低于公司国内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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