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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工作总结篇一
为认真贯彻卫生部等9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卫监督发[]6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08]45号)(以下简称《省政府专项整治方案》)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质检部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函[2008]872号)精神,圆满完成生产加工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立足质监部门职责,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和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使用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和严厉查处无标、无证、不按标准规范生产食品添加剂及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使食品生产加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在本次专项整治中,各市(地、农垦)质量技术监督局要认真履行质监职责,围绕各项专项整治目标,突出重点,强化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切实抓好各项整治任务的落实,确保完成整治工作目标。
(一)强化食品添加剂企业监管。一是彻底摸清辖区食品添加剂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获证企业和无证照企业基本情况,生产卫生条件、管理状况、企业执行标准、标识标注、是否按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等,建立企业纸质和电子档案;二是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企业生产加工行为,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方可组织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未纳入的要参照食品添加剂许可工作有关要求加强监管;要求企业建立“两帐”:即原辅材料进货台帐、销售去向及用途台帐,具可溯源性;建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把关等规章制度,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标识管理等;三是严厉查处无证、无标、不按标准规范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行为,确保企业规范生产、质量合格、标识规范。
(二)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监管。一是彻底摸清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特别是企业食品添加剂备案情况,并纳入企业纸质和电子档案实施动态监管;二是对照国家相关部门提供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清单,摸清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并注意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予以严厉打击;三是摸清非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如使用编号或使用着色剂等模糊名称替代添加剂真实名称的,并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予以整治纠正;四是严格规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在生产加工中按标准规范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进货验收和使用台帐,加强质量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五是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当地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食品、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控、重点整治;六是结合各地监督检查计划,加大对食品添加剂、食品中添加剂指标和项目的监督检验和监督抽查,尤其是整治清单中所列的安全项目和食品,扩大监督检验覆盖面和有效性。
三、工作安排。
按照卫生部等9部门、省政府及国家质检总局工作安排,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利用4个月时间,分四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和目标。
(一)自查自纠阶段(12月10日至1月10日)。
1、主要任务。
(2)调查摸底,摸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企业基本情况,掌握非法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2、具体措施。
(1)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告要求,明确专项整治的目的、范围和要求。督促辖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明确企业第一责任的具体要求。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在规定时间报告自查自纠的过程和结果,并再次明确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2)设立举报电话。
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百姓健康安全消费。要向社会公布质监部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对举报属实者按有关规定实施奖励措施。
(3)摸底排查。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调查摸清辖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建立企业档案实施动态监管。摸清并认真分析汇总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并于201月12日前将结果上报省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由省局汇总后反馈给相关卫生行政部门。
(4)强化抽检。依据质监职责,在安排年食品监督检验计划中,根据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及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线索和相关信息,将整治清单中所列的安全项目和食品作为抽查的主要对象,有针对性地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重点类别、重点项目,加大抽查的覆盖面和有效性。
(5)汇总分析。认真汇总既往发生的各种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及时向省局报告。对已有监管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现有措施或根据实际制定新的监管措施。
(二)清理整顿阶段(2009年1月11日至3月10日)。
1、主要任务。
(1)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纠正。
(2)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2、具体措施。
(1)依法查处。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组织对发现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
(2)追根溯源。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剂的供应链和入口,严防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3)清理规范。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清理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依法严厉查处以非食品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行为。对违法违规生产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要求企业停产整顿,彻底检查,依法纠正,形成可追溯的记录,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直至产品质量稳定合格为止。
(三)规范巩固阶段。
1、主要任务。
(1)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机制。
(2)建立和实施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2、具体措施。
(1)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建立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剂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2)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行为。强化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市场准入工作,严把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市场准入关,严查无证生产行为。加大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企业的监管力度,规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物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管理,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
(3)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强化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企业巡查、监督抽检等日常监管工作力度,依法从重查处在食品生产加工中违法使用和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单位和个人。
(4)引导企业诚信自律。加强对企业的培训教育,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守法生产经营意识,使从业者提高素质,熟悉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知识,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深刻认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地方实际情况,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开拓性地开展工作,做到在专项整治的各个阶段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落实、效果明显,确保各项专项整治目标和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查处整治工作力度。
各地要突出“五个重点”,根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的第一批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清单,及随着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其它陆续公布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清单,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突出重点食品。各地可根据实际将乳制品、肉制品、酿造食品和蛋白含量高的食品、饮料、葡萄酒及果酒等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食品列为重点食品,加强监管。
二是突出重点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既要密切关注列入清单的产品,也要注意调查生产加工环节出现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新情况、新动态、新物质,坚决杜绝三聚氰胺污染乳制品事件等类似问题在我省发生。
三是突出重点企业。各地要将易出质量安全问题的小企业、小作坊、不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未把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在实处的企业、频频出现质量问题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企业列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加严监管和监控。
四是突出重点区域。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将具有地方特色、区域生产集中的食品加工集散地,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加工食品质量安全隐患较多的地区,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严密监管。
五是突出重点环节。要将企业的进货验收、生产加工中的关键控制环节、产品检验、销售去向等作为重点环节,加强监管,严密监控,确保具有可追溯性。
(三)突出质监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各地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检测车在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现场快速检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突显“四位一体”模式的监管优势,挖掘食品安全巡查执法队这支特殊队伍的潜力,落实“两个前移”、“双重监管”新模式,探索食品添加剂管理的新方式,完善和落实好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与公安、司法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该通报的通报,该移送的移送,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企业秩序,树立诚信氛围,使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现新突破。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沟通协调工作。
各地要组织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从业者增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感,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引导企业诚信生产经营。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向社会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进展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让群众了解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如何辨别食品优劣和合理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知识,消除盲目恐慌情绪和恶意炒作行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对工作中发现的各类新情况、信息、典型案件等要及时向省局通报。
(五)认真上报专项整治信息。
各地要在工作中注意搜集音像资料,完善案卷、档案等内部管理、巡查记录、监督检查等工作记录,做好迎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的准备工作,及时上报各阶段专项整治情况和专项整治工作动态。请各市(地)于每月的3日、18日向省局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报送重点是专项整治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重大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果。并分别于2009年1月18日、3月18日前向省局报送专项整治阶段性总结;于2009年4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的全面总结。
联系人:李湘江、马海军。
电子邮箱:hljspc@。
食品添加剂工作总结篇二
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需要常抓不懈、不可有丝毫放松的重大民生问题。县商务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当做一项事关民生的重要任务,现将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高度重视。
20pc年12月下旬,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专门成立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相关科室具体承担专项整治日常管理工作。我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印发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商通〔20pc〕3号)文件,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提出整治工作目标,突出重点工作和措施。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下,配合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二、深入商贸流通企业,督促检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12月下旬,局分管领导带领市场流通股工作人员,深入南华金汇大厦、家世界购物广场、南华华鑫购物中心、南华金利批发部、南华得盛楼、南华生猪定点屠宰场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督导企业认真按照(南商联发[20pc]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宣传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依据商务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切实有效开展自查自纠,宣传和发动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自查各项工作,力求本阶段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认真做好20pc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流通安全和扩大消费工作。
一是采取措施,保障“两节”期间市场供应。元旦、春节是城乡居民集中消费的旺季,我局积极指导批发零售企业提早组织货源,认真做好产销衔接协调工作,保障消费需求。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充分利用“两节”旺销的有利时机,针对城乡消费的特点,优化进货商品结构,力求商品品种丰富多样、档次合理,确保节日期间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
二是强化监管,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两节期间,局领导多次带领相关股室人员深入全县大型商场、超市及主要农贸市场,认真检查商品储备、销售和安全情况。督导企业结合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严把商品质量关,保证节日市场品种丰富和品质安全,做到平稳有序、保障供应、促进消费,坚决杜绝假劣商品进入市场、超市,最大程度地满足居民节日生活需要。严格商品价格的管理,规范节日的促销行为,杜绝发生因促销而引起的拥挤、踩踏等事件,切实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经营和乱涨价行为,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利益。
三是加强监测,确保“两节”市场繁荣稳定。两节期间,我局对9家商贸流通企业进行节日市场运行监测,于20pc年1月1日至2月1日启动城市生活必需品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参加日报企业要及时、准确报送日报信息。春节黄金周监测信息报送企业,各企业妥善安排好春节黄金周信息员值班,信息员按照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完整报送信息,进一步加大对节日市场运行监测,有效实行市场运行监管,加强市场运行调控,发挥市场运行预报、预测和预警作用。
四是督促检查,认真实施“放心肉工程”。1月12日,为确保春节期间猪肉市场保质保量供应,我局深入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对屠宰工艺及无害化处理设施等现场察看和近期生猪屠宰生产销售情况,充分肯定企业在屠宰行业的作用,并对企业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突出重点行业,切实开展对餐饮企业的专项整治活动。
为发挥行业作用,突出重点,20pc年2月11日,召开全县生态美食协会重点规模20家餐饮企业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要求,按照南商通[20pc]3号文件要求,依据商务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食品流通行业和餐饮行业管理,推进行业诚信建设,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强化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企业在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认真实施“放心餐饮工程”,切实保障餐饮企业食品安全。
食品添加剂工作总结篇三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强企业自律建设,强化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规范、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意识,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我局根据《*****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了全面部署,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现总结如下:
开展整治工作以来,我局书面告知***当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督促其对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和卫生部公告名单(以下统称规定名单),自查其生产加工过程有无使用规定名单外的物质,或者扩大了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情况。并填写相关表格。通过检查,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的质量意识和食品添加剂管理意识明显提高,及时发现和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从生产源头有效遏制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确保了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了人民群众普遍欢迎。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开展。
我局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盟局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使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顺利开展,我局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制定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以局长为组长成立专项小组,确保专项整治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专项工作职责。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重点环节为食品生产小作坊,重点品种涉及糕点,打击重点是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开展宣教活动,营造专项整治社会氛围。
一是加大对小作坊业主的宣传教育,督促其树立食品安全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二是广泛开展群众性宣教活动,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广泛向群众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激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积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自查自纠,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对象。
要求各小作坊业主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调查摸清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以此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对象。经调查,现阶段管理区无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截至6月底,我局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0人次,车辆15车次,检查食品加工企业4家、食品加工小作坊32家,管理区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100%签订《产品质量承诺书》、《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状》、《食品添加剂采购配料岗位责任状》,印制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宣传单及小作坊标准210余份。检查中未发现违规经营、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此外我局联合药监、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管理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在调查中未发现使用规定名单外的物质,或者扩大了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情况。
切实做好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是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我局要以此次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当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情况,明确企业责任,强化监管职责,以确保本地区的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添加剂工作总结篇四
20pc年元至2月份,江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工作安排,对我县的食品添加剂市场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构,缜密部署。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江陵县局及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根据我县具体情况,对各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要求各分局立即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制定工作方案,定目标、定时间、定任务落实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二、监督指导,落实自查。为了更好的落实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按照《紧急通知》要求,各工商基层分局对管辖范围内的餐饮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一是重点对大、中型餐饮单位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是否使用非食品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指导企业如何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坚决抵制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是指导教育餐饮单位食品加工人员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严防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三是做好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及台帐登记,严把食品采购关。
三、检查总体情况。此次检查共出动工商执法人员136人次,检查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经营单位(餐馆,蛋糕店,制售饮料店等)87家,食品添加剂销售单位3家。从检查情况看我县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市场卫生总体状况较好,各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均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均持健康证上岗;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经营单位购进食品添加剂时能把住进货关,做到注意索取生产厂家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与产品检验合格证,按照卫生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总体情况良好;食品添加剂销售点(店)能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存放,食品添加剂的各项标签项目基本齐全。检查中未发现我县有将非食品添加剂冒充食品添加剂的现象。
四、下步工作部署。县局根据市工商局安排制定了抽检计划,并请市局领导到我县现场指导工作,结合以往各种渠道发现的问题开展抽查。去年底至今年初共抽检粉条、水发产品、面制品等食品10份,抽检结果将向消费者公示。
此次第一阶段检查,也暴露出我县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市场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厂家进货时虽然进行了索证,但经常不能及时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报告单;个别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立即整改,将其列入下阶段重点整治对象。
下一阶段我局将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安排,继续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把工作做细做实,杜绝使用不合格食品添加剂和超范围超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切实保证食品的卫生质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
食品添加剂工作总结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精神,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隆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具体安排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项整治行动。
根据质量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需要,8月28日县政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由我局承担了领导小组的日常协调、组织、联系等相关工作。
(一)、起草制订了全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安排部署了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代政府起草制定了《隆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分解、细化了专项整治的步骤和目标任务。8月28日下午,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质量工作会议,分管副县长李萍对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常务副县长张勇就整治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二)、加强成员单位间的工作协调,形成部门合力,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进。
建立了“制度+平台”的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配合。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局起草制订了“隆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协查协作制度”等九项工作制度,建立了成员单位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部门合作”的联动平台。根据整治工作的需要,适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已召开了7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联席会议,6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制订了领导小组《宣传方案》,组织媒体对各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报道,并组织各部门走上街头,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编辑印发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截止目前,已印发11期,编辑报道整治信息37则。通过一系列的牵头、服务工作,致力于整合各部门力量,在我县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三)、督促指导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落实目标责任制。10月18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县政府目标办,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了县政府对各部门、各乡镇政府20_年的年度目标考核。
2、指导各牵头部门、各乡镇政府分别结合行业特点、区域特点制定了整治行动方案,作到了目标明确、不打折扣,切实可行。
3、是派出联合执法检查组,多次深入到乡镇、企业、学校,餐厅、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和指导,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进行。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我们履职尽责,深入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了整治目标的完成。
第一阶段的经验、教训,宣传、推广试点省、市工作经验,部署整治工作,提出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认识、再动员的新要求。根据上级的部署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浙江现场会召开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决定采取措施,认真组织落实,对整治目标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并召开全局职工大会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为加大《特别规定》宣传的力度,我局于9月上旬分别派出了8个《特别规定》宣传小分队,深入到迎祥、响石、山川等9个乡镇,向企业及企业员工宣讲《特别规定》和食品安全法规文件。9月19日,我局牵头组织工商、卫生、药监、商务、农业、畜牧等部门及有关企业,在县城东门广场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特别规定》宣传咨询活动。9月29日,我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视频会议精神,组织召开了全县部分重点整治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负责人会议,动员、引导、帮促,食品企业提高对专项整治的认识,改进完善生产条件,按规定获得市场准入。11月16日我局又组织召开了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工作会议。11月29日,《内江日报》刊登了我局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纪实--《构筑质量安全的坚实壁垒》一文,重点宣传了我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
三、全力以赴、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为实现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我局以稽查队和监督监察股为主组建了专项整治执法队伍,对全县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了分类排查、专项抽查、全面整治等监管措施,开展了专项整治检查。
(一)分类排查。
在现有的食品生产企业中,一是按原有的分类监管等级和规模分类进行排查,列出名单,制订目标,严格要求和督促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率先全部企业和全部产品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二是按产品的风险程度进行排查,编制了17类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确定33户企业为我县的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三是按企业资质状况(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安全卫生必备条件)进行分类,逐一列出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未获证小企业名单,未获证产品名单,并视其生产、质量情况帮促、敦促、督促其立即改进生产条件,尽快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确保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能在规定期限内100%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四是对生产高风险食品且通过整改或受政策限制不能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企业,按规定进行劝退,劝退出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在规定限期内既不退出又不能取证的,将列入建议取缔企业名单予以取缔或依法实施查处。
(二)全面整治。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要求,按照省、市、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我局在分类排查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
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以来,我局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重点,开展了整治检查查处工作。组织开展了白酒、调味品、肉制品、含油脂类食品、糕点、食用油、桶装饮用水、食品添加剂使用等行业以及“十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牵头组织工商、卫生、药监、农业等部门开展了三次联合执法检查。截止目前,我局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8起,涉案金额6万余元,集中销毁工业硫磺熏制的竹笋2.5万斤,监督销毁企业召回的竹笋罐头933.15件(24×225g/瓶)。
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巡查、回访、
监督检查,强制检验,是专项整治检查的基本方式和监管措施。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加大了对获证企业的整治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了生产企业的整治检查,对生产企业原材料质量控制(包括进货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关键工序质量控制,不合格品控制,产品检验控制,销售记录、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等提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具体要求,并对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等工作实施了检查。通过检查,有效地规范了获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截止目前,全县88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已全部获得了食品生产市场准入资格。
3、专项检查。
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自7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工作以来,我局已分别组织或配合市质监局对瓶(桶)装饮用水、酱油、食醋、白酒、糕点、大米、食用植物油等食品的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截止目前,已抽查产品90个批次,检验样品90个,合格86个,食品质量综合抽查合格率95.6%。专项抽查中,依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对4户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查后处理,做到了抽查一类产品,整治一个行业,增强了监督抽查的有效性。
4、联合检查。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承担了县联合检查第一组牵头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隆府办发〔20_〕176号文件精神,我局牵头组织工商、卫生、药监、农业、商务等部门,分别于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到龙市镇、迎祥镇、桂花井乡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指导乡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中听取了各乡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相关整治资料,并深入企业检查,与部分企业座谈,了解专项整治和贯彻落实《特别规定》的情况,并针对整治和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向各乡镇提出了建议,对企业和商家如何进一步确保食品安全进行了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并责令整改,共发出各类整改通知6份,对一起无证生产食品的企业实施了处罚。
四、全面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的文件精神,我局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小作坊底数,已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小作坊数量和名单作了进一步清理核实,督促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备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在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配合下,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大米等十类产品纳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范围产品目录的批复》(隆府函[20_]37号),于10月1日至2日两天,由局领导带队组成9介专项检查组分赴全县18个乡镇,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拉网式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按规定进行了认真地梳理分类,确定了51户作为小作坊监管,对已获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具备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公开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使用回收原料、不滥用添加剂、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不超出限制销售范围、不违反预包装限制要求等保证食品安全措施。并明确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对证照齐全,安全卫生基本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从业者有意愿提高生产条件的小作坊,我局进行了积极指导,督促其对基本安全卫生条件进行改造,产品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达到要求的与其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对有证无照或有照无证(即证照不齐的)或安全卫生基本条件达不到要求的。食品生产加工者,按规定建议有关部门予以查处或取缔。
(二)实施“挂面”小作坊样板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按照市质监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先期选择了对挂面小作坊的规范,与卫生部门加强联系,制定一个行业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和卫生环境规范,打造一个行业的1家样板小作坊,组织质监人员和企业人员参观学习。让大家做到心中有数,质监人员知道到企业应该“怎样查”、“怎样管”、“怎样扶”,企业人员知道“怎样建”。通过样板建设,发挥示范作用,并在全县内进行推广,以促进一个行业的规范化。
通过专项整治和进一步深入开展小作坊治理,力争并确保小作坊100%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目标的完成,建立和完善以质量承诺书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加快实现小作坊监管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五、开展了涉及安全的汽车配件等10类重点产品专项整治。
我县涉及安全的10类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通过市、县两级配合实施,对全县10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排查,已全部完成了全县8户10类重点产品的质量档案建立工作。
六、主要工作成效。
通过近四个月的专项整治,我县生产加工环节的3个整治目标已基本完成,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为止,全县88户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获得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获证率已达到100%,10类重点产品建档率已达到100%;51户两证齐全,符合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已全部签订了小作坊食品安全承诺书。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80多人次,执法车辆200余台次,巡查生产企业和小作坊135户,共巡查_5次,回访72次,巡查率达97%,回访率100%;帮扶8户企业获得了市场准入资格,劝退1家不符合条件的液态白酒生产企业;帮助准备申证的4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做大做强,帮助企业、小作坊建立质量管理、检验等制度750多个,统一规范、制作发放监督牌、食品安全承诺书278个,产品销售、原辅材料厂进货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417本;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56份,发放《特别规定》等宣传资料120_多份,形成了一定的声势,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效果。继续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全体执法人员仍将继续努力,全力以赴的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和食品安全。
文档为doc格式。
食品添加剂工作总结篇六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有效锻炼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因此好好准备一份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区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监管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分享。
近年来,我局一直将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作为监管重点,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的要求,督促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食品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食品添加剂质量安全水平逐步提高。
(一)开展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晰。
我们对辖区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开展摸底调查,准确掌握辖区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并逐一记录登记其相关情况。
(二)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市场监管所督促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许可条件组织生产,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并将企业的自查记录以及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和存在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
(三)以问题为导向,加强重点环节监督检查。
加强辖区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和小作坊建立采购索证索票台账制度,对购进的食品添加剂要查验其资质票据是否符合规定,建立完整的.进货台账记录。同时要加强添加剂使用管理,认真执行食品添加剂“四专一准确”(专人采购、专库储存、专人使用、专账记录、准确计量)管理制度。一是落实进货查验,企业要严把原料关,严格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原料和工艺组织生产。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原辅料生产食用明胶,严禁采购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用明胶。二是严格生产过程控制。严格依据相关标准和许可范围组织生产,严格控制复配食品添加剂与其许可配方一致。三是规范标签标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识标注。食品添加剂产品标签应当载明“食品添加剂”,并标明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标签上标注的名称、用途等应当符合复配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四是严格出厂检验,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出厂产品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四)开展监督抽检。
目前已抽检小作坊白酒xx批次,糕点x批次,抽检结果还没出来。
指导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要对物料来源、加工过程和产品去向、数量等信息如实记录,确保记录真实、可靠、各个环节可有效追溯,做到来源可追查、源头可控制、去向可查询、责任可追究,从而有效提升监管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食品添加剂工作总结篇七
为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渗透,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我社严格按照南充市xx区农牧业局和南充市xx区供销社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xx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高农牧函〔〕号)文件要求,在供销系统开展了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及督查行动。现将专项整治及督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从12下旬开始,区农牧业局、区供销社、区商务局、区粮食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和质量监督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我社参加专项整治集中大检查1次,出动执法人员1人次,集中力量检查食品经营主体5个,检查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2个,收缴假冒伪劣食品数量100公斤,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0.3万元,举办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1次,开展宣传活动2次。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在参加了全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社按照省供销社副主任杜春茂同志的重要批示,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会议精神。一是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对下属企业开展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二是成立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主任曾先伟为组长,监事会主任何扬、副主任刘林和副主任林丽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办,罗敏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问题收集、材料报送等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为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假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高压态势。我社积极组织专人在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下属市场发放食品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册,张贴12315、12331、12365等投诉举报电话,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鼓励广大市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最大程度地杜绝假冒伪劣食品在市场上流通、倾销。
(三)突出重点,深入市场整治。
7个联合部门组成的检查人员深入龙门街道办、江东农贸市场进行集中大检查。一是重点检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部分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二是重点检查方便食品、酒水饮料、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三是重点检查食品假冒、侵权“山寨”、食品假货、“三无”产品、劣质产品等。
(四)加强督查,保证食品安全。
我社对所属的'各类经营网点及下属的江东农贸市场、松林农贸市场、航空港农贸市场集中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到将假冒伪劣食品拒之门外,保障优质食品的供应。
三、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经营分散、环节又多,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淡薄,诚信体系和行业约束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生产经营不规范,存在潜在隐患;二是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还需要加强,部门间相互交流沟通机制仍需健全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食品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督促引导食品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加大对摊点商贩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进一步建立食品市场诚信档案,通过建立诚信档案,把好市场销售关,防范和制止假劣食品流通,扶持质量好、信誉高的食品进行市场销售。
四是我社将积极主动配合工商、技术监督和农业等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整治工作,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认真做好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
食品添加剂工作总结篇八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全面彻底整治和规范食品添加剂的流通和使用,有效遏制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招商城分局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真落实上级各项要求,结合分局辖区内招商城市场管理特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扎实有序地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分局领导充分认识到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为切实达到综合整治的行动效果,专门成立以乔俊智副局长为组长的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层层落实任务,严格监管责任,加强检查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多措并举务求实效。
(一)摸清底数登记备案分局调派精干人员对招商城市场内涉及流通环节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彻底排查、统计,审核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和经营范围,对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和打击。截至20pc年11月底,招商城市场内茶叶和副食品区域经营户共185户,全部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专项抽检重点监管结合招商城市场特点,分局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出动三十余批次人员对奶粉、酒类、茶叶、粽子、果冻、蜜饯、酸奶、冰淇淋等种类食品的经营情况进行现场查访,进一步掌握市场实际动态;为提高重点食品检查的针对性,分局充分发挥抽检这一食品安全监管手段的作用,先后完成对7批次婴幼儿配方奶粉、3批次酒类及2批次粽子的抽样检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未发现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抽检合格率达100%。
(三)告知义务明确责任针对活动开展过程和以往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局向辖区内185户食品经营户分发食品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法定义务告知书,大力宣传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有关知识,引导经营者做好食品经营自查自纠工作;着力落实食品流通经营者进销货台帐定期检查督促制度,分片区落实监管责任人,与辖区内食品经营户签订不进、不销和不违反规定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承诺书,在主观思想和执法监管两个层面做好整治工作。
三、落实制度强化意识。
下一步,分局将重点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销售经营者台帐制度,完善禁用食品添加剂名录,指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销售和使用制度;切实加大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被勒令退市的食品加强后续跟踪监管;同时积极做好与市场开办方的.协调配合,及时进行消费提示和警示,共同维护好所辖招商城市场的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添加剂工作总结篇九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强企业自律建设,强化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规范、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意识,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成都市质监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转发卫生部、质检总局等九部局〈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关要求,现将我局对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自今年9月份以来,我局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积极行动,周密组织,对全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全区共250家食品企业,20类产品使用食品添加剂。目前,我局累计出动人员720余人次;检查食品企业300家次;共抽查生产企业250家300个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6%。利用qs证年审、风险预警会、比对考核会等时机,组织600余家次食品企业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向企业提出使用食品添加剂具体要求。利用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向企业宣传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通过检查,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的质量意识和食品添加剂管理意识明显提高,及时发现和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从生产源头有效遏制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确保了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了人民群众普遍欢迎。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及时研究部署、贯彻落实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工作,明确将检查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头等大事和下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及时成立了以刘明忠局长为组长的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符合我区食品企业实际的检查方案。不定期组织大家学习国家、省、市、区对食品企业使用食品添加相关要求。9月份以来,我局专门组织了120家风险较高的食品企业法人(负责人)召开了食品安全工作会。对企业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有关知识进行了宣讲,对食品企业使用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安全、合理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进行了培训;与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了不违规使用添加剂的承诺书。
(二)全面清查,进一步摸清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情况。我局在上半年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克服企业多、任务重、人员少的不利因素,再一次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全面清查,掌握了食品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基本情况。清查过程中,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的添加剂品种、添加剂生产许可证证号、是否备案等情况进行了登记造册;对添加剂使用量的控制情况作了详细调查;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要求向企业作了现场讲解。经检查,全区共有250家食品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我区食品企业多、分布广,监管难度大。为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副区长冯静多次深入食品企业检查指导工作,并提出要求,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局长刘明忠、副局长刘杨等局领导多次带领食品科人员到食品企业进行检查。特别是今年9月份,出动200余人次,车辆80台(次),对全区月饼、麻辣素食、饮料、糕点等90余家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检查中,督促企业严格食品添加剂采购验收制度。看企业是否建立落实了原料验收制度,是否向供货方索取了许可证明和合格证明文件。督促企业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要求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包装上必须具有标签,标签上必须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标签、说明书必须清楚、明显,容易辨识,标签、说明书所载的内容必须真实。同时,重点检查了食品企业是否存放有回收食品和非食品原料及不得添加的添加剂;是否存在使用回收食品和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原辅材料进厂、使用、产品检验、出厂等记录,查看是否帐物相符,索证索票及台账是否落实。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我局采取集中培训、散发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利用报纸和网站等信息平台,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对食品企业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力度,提升发现和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自9月份以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大了对食品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重点加强对全区范围内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等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风险程度高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促进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断改善生产加工条件,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保证持续生产质量稳定合格的产品,不断提升发现和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自9月份以来,我局共抽查生产企业80家120个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6%。
食品添加剂工作总结篇十
下面将我县绿色食品产业开发工作做简要汇报。
一、绿色食品开发现状。
##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生态环境良好,森林覆盖率88%,气候温和湿润,是全省生态建设示范县,全国唯一的国家级无公害黑木耳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县。xx年被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开发领导小组认定为省级“外向型绿色食品果菜科技示范园区”。近年来,我们借助口岸、资源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大力发展外向型绿色农业,绿色食品开发成效凸显。已在申报大米、水果等5大系列12个绿色标志,绿色无公害食品监控面积达25万亩,年出口量20万吨,实现收入2.46亿元,xx年,农民人均来自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纯收入2540元,占全年人均收入的56%。我们的主要做法可以概括为“四个坚持”:
有科技明白人。三是调优结构,切实提高产品科技含量。近年来,针对俄方市场需求,我们积极引进和推广绿色优质抗病品种,逐步确立了以日本卡木依、福星、桧熊圆葱品种,8132早甘蓝和以色列西红柿品种,“五寸人参”胡萝卜等优质重点品种大力推广。xx年上半年辟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5处,通过实施标志性示范工程,提升了区域外向型特色主导产业规模档次,促进了黑木耳、果菜、特色养殖等绿色产业加速发育。
2、坚持外向化拓展,延伸产业链条。依托优势资源,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不断打造绿色食品外向化、多样化、系列化开发新优势。一是培强龙头,推进加工增值。以提高农业效益和绿色食品附加值为核心,围绕龙头企业建设,加快绿色食品产品的精深加工和系列开发步伐。建成##优质米加工厂等绿标加工企业5家,设计加工能力28万吨。积极帮助##渔业协调贷款1000万元,扶持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建成全省首家俄罗斯海产品加工厂和全省最大俄产松籽加工企业。xx年,加工绿标产品14万吨,销售收入5000万元。目前,全县仅黑木耳产业就已形成##等近20家黑木耳加工企业,形成了实力较强、产品多元的加工群体,从小包装、精包装到压缩木耳块各有特色,年加工量超300万斤,产品打入北京、上海、天津等多家超市,远销俄罗斯、韩国、日本、新加坡、香港等16个国家和地区,提高了优势农产品比较效益和国际市场竞争力。二是发育基地,扩张产业规模。面向俄罗斯市场,建设4大绿色产业基地。即6万亩出口水果产业带;5万亩无公害圆葱、早甘兰产业带;4亿袋黑木耳产业带;5万亩绿色无公害水稻产业带。三是进军境外,拓宽发展空间。在俄十月区、乌苏里斯克、海参崴、哈巴罗夫斯克等地建成16处以果菜、食品为主的商品综合批发大市场,年经营果菜40万吨以上,承担着俄远东地区十个联邦主体三分之一的果菜供应量;##集团在俄乌苏里斯克市建设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的果菜批发大市场,年批发零售蔬菜近15万吨,仅此实现交易额2亿多美元,成为俄滨海边区及周边区域农副产品主要供应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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