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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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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汇总16篇)
2023-11-19 14:09:41    小编:ZTFB

生命中的每一个阶段都需要总结一下,这样才能更好地前进。整理出清晰的主题,使总结具有逻辑性和连贯性。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和参考。

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篇一

您好!

首先感谢首长在这几年中对我的培养和关心,也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处理我这份提前退伍申请书,在此服役期间感谢领导的辛勒栽培和谆谆教诲,使我在人生的关键时期学会了很多受益终身的东西,也掌握了一定的技能和本领。

我自__年12月入伍以来,从一名地方青年逐渐的成长为一名军人,部队的严格管理和训练、使我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坚韧的性格,领导对我的关心和培养我不会忘记。

但是由于家庭关系和个人原因,让我决定离开部队,我是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农村家庭,在部队这6年,本人的思想一直很不稳定。在__年服役期满时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如愿的离开部队。从此时的思想波动很大。对日常工作积极失去了性。快到了不能自己控制的局面。为了不影响部队安全发展的观念,现在到了每年部队退役的时期。希望领导能给我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

特此申请退伍,望首长给予批准。

申请人:___。

二零一二年_月_日。

申请人:

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篇二

为深化我县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确保我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教育培训的工作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提高城镇户籍退役士兵技能水平,增强其择业竞争力,经与县民政局商定,现制定《武胜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如下:

一、明确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实施原则。

(一)重要意义。

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提升退役士兵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对解决当前退役士兵就业安置难的问题,促进退役士兵实现稳定就业,更好地为川渝经济建设服务,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我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坚持以人为本,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退役士兵充分就业为目标,积极动员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使每个参训退役士兵掌握一种以上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力争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做到退役士兵满意、用人单位满意、部队满意,推进武胜经济作出积极贡献。

(三)实施原则。

1、以就业为导向。以实现就业为目的,合理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期限和培训方法。

2、坚持长短期培训相结合、自愿参加。针对培训对象的实际情况,开展三年制学历教育、三个月短期技能培训和六个月短期技能培训,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自愿报名参加。

二、健全机构、有序工作。

成立技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夏生荣,副组长为高攀、刘杰,组员有周煜、张辉明、唐诗明、姚利民、杜勇、邓芳梅、舒小平、徐平、段永华。夏生荣同志负责统筹,高攀同志负责教导,刘杰同志负责常规管理,夏生荣同志负责招生和就业安置。下设办公室,由周煜负责,徐平、段永华协助,负责通联、档案整理和办证等工作。

三、市场导向、设置专业。

根据市场需要,三年制学历教育我校根据实际现状将开办机械加工技术、电子技术、汽车应用与维修等三个专业,三个月短期技能培我校将开展钳工、焊工、电工等三个专业的技能培训班、六个月期技能培训我校将开展车工、数控、汽修等六个专业的技能培训班。

四、宣传发动。

县民政局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退役士兵及其家庭发送公开信、印发报读指南、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开辟专栏等形式广泛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宣讲解读有关政策;开通名咨询电话、设立咨询点,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和解答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让广大退役士兵理解党和政府的关爱,了解参训程序,明确参训要求,踊跃报名参训。

五、报名招生程序。

1、预测参训人数。

县民政局通过调查摸底,预测每年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人数等情况,通知培训单位(武胜职业中专学校)。

2、组织报名入学。

退役士兵在11月底前,向县民政局提出参加技能教育培训报名申请,在招生计划内自主选择教育培训形式和专业。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退役证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填写《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申请表》。

六、入学管理。

1、学校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的入学管理和培训工作。要根据退役士兵的特点,建立规章制度。县民政局可指派优秀干部到学校进行指导,加强参训退役士兵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生活管理,确保培训顺利开展。

2、退役士兵持培训推荐函、录取通知书、退役士兵证等相关材料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3、学校组织退役士兵培训,三年制学历培训原则上退役士兵学员不集中单独开班,根据学员选学工种,由培训学校根据本校各班次开班情况具体安排学员入学;三个月短训单独编班,并建立考勤制度。在开学后的10天内,将退役士兵学员花名册报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备案,并提出预拨经费的申请。

七、管理。

1.教学安排。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应在校本部(含校区)举办,不得将培训班设在教学点。要针对退役士兵特点,参照部颁劳动预备制教学大纲和教材,合理科学编制教学计划,配备好教师,保证实习工位和设备。

2.教务管理。学校将教学计划、课程表、教学管理要求等信息在培训班开班前在培训场所张贴公告。在开班第一堂课向学员宣讲职业培训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建立学员培训日签到制度,考勤签到表要汇总存档备查。

3.鉴定考试。退役士兵完成培训后,学校及时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合格者即发给职业资格证书、中专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三年制学历教育学员毕业后发放中专毕业证书和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的学员参加初、中级工的职业技能鉴定,其在校期间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合格,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发给初、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和结业证书。

八、学员管理。

1.日常管理。学校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教职人员担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学员日常管理,原则上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同时根据退役士兵的特殊性对有关规定作适当调整。

2.思想政治教育。学校把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培养结合起来,帮助退役士兵尽快实现从士兵到学员的角色转变。要积极开展学纪学风教育,安排好退役士兵学员的党团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退役士兵学员珍惜机会,勤奋学习,努力成为思想、技能“双过硬”的优秀人才。

3.严格奖惩制度。学校对退役士兵学员秉承既要关心爱护,又要严格管理,切实维护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员,承训学校应进行严肃耐心的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学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报告民政部局、人社部局。

九、就业服务。

一方面,培训结束后尽快为学员办好结业证和技能等级证,建好培训档案(包括:教学大纲、教学实施方案、教案、学员个人档案、就业合同、结业试卷等),做到一人一档,专人管理,并进行一年以上的跟踪服务。

培训结束后,邀请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领导在我校召开培训工作会,通报就业情况,表彰先进个人,总结办学成果,为今后培训提供经验。

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篇三

在社会转型的新时期,传统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已经越来越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全面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推行货币安置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但由于这一政策推行历史短,发展还不够完善,一些问题仍然存在。本文就这些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措施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现阶段退役士兵安置的概况。

(一)退役士兵安置的基本情况。

退役士兵安置,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国每年约有近30万城镇退役士兵需要安置。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对城镇入伍的退役士兵实行指令性就业安置,是对国家退役士兵的特殊社会保障,对安定军心、巩固国防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在安置工作中各地主要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努力保证城镇退役士兵的一次性就业。各地普遍加强了行政法规建设,陆续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增强政策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事业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现行安置办法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就业制度的矛盾日益尖锐,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日趋困难。有的单位拒收退役士兵,有的“前门接收,后门下岗”,“安排工作无岗位,扶持就业无经费”的矛盾日益突出,退役士兵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不能及时落实,加之有些地方擅自扩大非农征集比例进一步加剧了安置矛盾,部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给军队建设和社会稳定带来了负面影响。

(三)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困难的原因。

一是随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精简和国有企业减员增效政策的实施,接收退役士兵的空间越来越小,而许多城镇青年由于就业难,便采取以参军的方式来实现“曲线就业”,导致城镇退役士兵比例过高;二是先行的指令性安置方式,与《企业法》有关企业用工自主权的规定相矛盾,与现行的国家劳动用工制度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规律相违背;三是退役士兵各方面素质与社会用工的要求存在差距,在同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中没有优势。

面对日益严峻的安置形势,国务院、中央军委多次强调要多渠道,多形式的安置退役士兵。从1993年开始,国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安置形式,如:退役士兵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接收退役士兵的义务;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保底安置;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等等。其中,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政策不断完善,经过到的探索,自谋职业和到非国有企业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人数大为增加,这种做法也正逐步为更多的退役士兵所接受。据统计,全国自谋职业和到非国有企业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近5.6万人,约占同年城镇已安置人数的17.7%,其中,浙江省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占安置人数的70%;福建、北京、广东、天津等省市这一比例在20%―30%之间。到,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已占安置总人数的20%,而且这一比例正在快速增长,以长沙市芙蓉区为例,至今,共安置退役士兵254人,其中自谋职业的132人,占已安置退役士兵总数的51%。由此可见,用自谋职业的方法解决安置难的趋势已经到来。

通过这么多年的实践考验,自谋职业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问题无疑是较好的选择,一是充分发挥了退役士兵的主观能动性,使他们根据自身的优势,自主创业;二是大大减轻了政府的安置压力;三是顺应市场经济条件的公平、自主的就业规律。但是,这一改革能否将负面影响减到最低程度?能否真正解决退役士兵就业难的问题?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制定一次性补助金标准的高低以及优惠措施的多寡,而是要看相关的法律,就业,教育,住房,社会保障能否配套改革,退役士兵的就业竞争力能否提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本意。如果不修改现行法规政策和制订新的法规政策;如果各部门仍然各自为政,安置部门仅从减轻工作压力的角度出发,希望通过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偿金的发放解决安置难的问题,那么结果“受伤的”的总是退役士兵,甚至有可能影响社会青年入伍的积极性。反而言之,如果相关部门能从退役士兵的角度出发,顺应形势,及时修改和制订相关法律和配套措施,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才具有现实的积极的意义。

二.自谋职业安置方式的制约因素。

在全国范围内较高的自谋职业率正说明,有很大一部分城镇退役士兵已经摈弃了就业“等、靠、要”的观念,自主择业的思想已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但是,笔者认为,以下几大因素仍将制约长沙市自谋职业工作的推行。

(一)法规限制条件多,安置对象范围狭窄。

《长沙市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偿安置实施细则》中,对补偿安置对象做了这样的规定:一是父母双方(配偶)无工作单位或父母双方(配偶)单位撤销、破产的城镇退役士兵;二是退役士兵被分配后,接收单位确实难以完成政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且愿意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的。这一规定无疑限制了想自谋职业、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的范围。而且强行的系统包干安置又与市场经济的原则相违背,造成企业不愿接,退役士兵不愿进,形成了安置后又“隐形失业”的现象。与此同时,也有大量想办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被挡在了“法规限制”的门外。

(二)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难除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

目前,长沙市的.劳务市场处于幼稚阶段,社会保障体系处于萌芽阶段,社会就业与滞后的社会保障体系矛盾日益突出。在城镇退役士兵的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尚未得到较好的保障的情况下,通过领取一次性补助金将退役士兵推向社会,很难说能体现出对“最可爱的人”这一特殊群体的特殊优待。必然引起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通过了解长沙市芙蓉区符合条件、但不愿通过自谋职业安置的退役士兵,都认为:身无长物,如果领取了一次性补偿金后吃光用光,还不知路在何方?还不如在家待着等政府分配哪!

(三)退役士兵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就业竞争力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就业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竞争。无论是招工还是劳动市场,都是根据劳动者的技能、素质来确定的,并要求劳动力流向合理,配置优化,以取得最佳效益。根据一项调查显示,长沙65%以上的企业需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技能以上的劳动力。但是退役士兵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以长沙市芙蓉区为例,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城镇退役士兵占总城镇退役士兵的50%。由于服役期短,95%以上的城镇退役士兵的文化层次和知识结构仍停留在高中程度,以他们的实力很难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相比,其文化层次与下岗职工相差无几。导致退役士兵面向市场就业竞争起点低。可以说,用工单位对用工技术的高标准与退役士兵自身实力低水平的反差,是造成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难的主要原因。

(四)退役士兵就业培训层次低,难以拓宽就业新领域。

目前,长沙市对退役士兵的职业培训主要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部队举办的“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工作。这种方法在提高退役士兵就业技能方面其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军地两用人才”培训的范围有限,而且科目单一,仍停留在汽车驾驶、家电维修等方面;第二种是依托劳动、教育部门的职业培训基地举办的短期培训班。这些培训班对根本性的改变或全面提升退役士兵的综合素质、提高就业竞争力,仍然有很大的局限性。

三.解决自谋职业问题的建议。

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事关加强部队建设,巩固国防,也是促进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虽然退役士兵参与自谋职业的人数不断增多,但我们仍要认清当前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面临的问题,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完善、修改法律法规,拓宽自谋职业对象的范围。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镇退役士兵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应通过法律法规的修改,放宽对自谋职业对象的限制,使愿意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与政府提供的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偿金及优惠条件合理配置,使他们能利用“有限资源”创造出更多的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决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

在20,民政部、教育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的文件,其中明确指出“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其中军龄可视同为社会保险年限,并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此,安置部门要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保险部门协调,尽快建立退役士兵的养老、失业、医疗、住房等保障制度,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这里主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退役士兵在退役期间,地方政府配合部队每年从优待金中支出一定数额用来办理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额记在战士个人名下;二是退役士兵在培训待安置期间,地方政府从培训经费中拿出一部分作为退役士兵的生活补贴,并帮助退役士兵缴纳一年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符合低保条件的,要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范围,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同时,设立一笔专项资金,用于退役士兵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的扶助;三是退役士兵上岗后由所在单位和个人支付养老、失业、医疗、住房等保险费用。

(三)改变传统的教育培训模式,全面提升退役士兵就业竞争力。

笔者认为,教育是实现社会公平最有效的工具。因此,提高退役士兵素质和职业技能,增强其就业竞争力,才能适应市场变化和岗位的转换,这是解决退役士兵就业难问题的根本途径。解决这一问题,应从培训形式和经费来源两方面着手:

1、培训形式是借“园”育才。这里“园”是指全民性普通大中专学校。这里着重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规定所有城镇退役士兵(除大专以上学历外)均要参加高考补习班。学时一年,这种补习班不以盈利为目的,形式、人数、条件因地制宜;办学地点既可由退役士兵培训中心举办,也可与当地中学、社会办学的学校联合办班。经费来源由个人出一点,地方财政补助一点的办法解决;二是安置部门要与教育、劳动、计委等部门联合,制订大中专院校特招录取退役士兵的优惠政策。如报考冷门专业或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二等功以上和荣获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二级英雄模范奖章以上荣誉称号的,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的二、三等以上的,服役期间父母双亡而孤身一人的,因战牺牲烈士子女、弟妹经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的,可降低录取分数线并提供较为优厚的奖学金等。不能考取大专院校的退役士兵,必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班学习。

2.经费来源是将退役士兵领取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改为考取高等院校或就业培训费、生活补助费。这样做,有利于为退役士兵实现自谋职业前进行就业培训提供稳定的、可靠的资金保证。具体做法可借鉴外国的一些经验。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外国依法完成兵役义务的退役士兵,均有资格享受国家提供教育和培训的待遇。如美国义务兵在服役的最初12个月内,每月要从薪水中扣去100美元(不予退还),作为退役后享受国家教育待遇的条件之一。服役达三年或三年以上的,退役后可享受国家提供的36个月的每月526美元的基础教育福利金,如服役不满三年每月获436美元的基础教育福利金。退役军人享受此项待遇的期限为义务兵从推出现役之日起内,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如升职,从升职之日起10年内有效。他们接收教育和培训时,可连续进行,也可分阶段学习。经考试合格的,发给文凭,然后由国家指导他们自谋职业。

(四)建立退役士兵就业指导中心,使退役士兵就业有“门”

退役士兵就业指导中心主要职能使推荐退役士兵就业或举办招聘会,拓宽退役士兵就业领域,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可开设专业性的网上“退役士兵就业指导网站”,“退役士兵就业在线”电子信箱;在电视上开办“退役士兵就业访谈信箱”或在电话上开通“语音电话信息热线”等节目,也要采取“一对一”,开谈心会或座谈会等形式,对退役士兵的主页生涯进行策略指导,使他们享受全方位的服务。

(五)加强舆论宣传,引起社会关注。

退役士兵曾为国家的国防建设和国家的经济建设奉献青春,回到地方应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应有效利用各新闻媒体和相关部门加强宣传退役士兵保家卫国的精神和事迹,以及退役士兵的就业竞争优势,为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退役士兵的生活、就业问题营造浓厚的氛围,为他们的就业创造条件。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之一。作为为部队和国防建设服务的安置工作必须努力与之相适应。作为安置部门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同时,还要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才能符合市场经济的需求,开创新形势下安置工作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民政部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月16日。

2、《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国网2003年7月21日。

3、《民政工作原理》李少虹、金双秋著湖南人民出版社年6月第一版。

4、《民政工作基本法规》民政教育教材编写组中国社会出版社206月第一版。

5、《民政政策法规析论(上下册)》金双秋著中国社会出版社年6月第一版。

7、《双拥工作实用手册》王凤亭著人民日报出版社2003年5月第一版。

10、《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于茳著《中国民政》2004年第六期。

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篇四

一、档案存放要设置档案室,必须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丢失。

二、安置部门需要调转的档案,需出具商调函。调出档案需有对方安置部门的商调函,经调出单位同意后,由调出的安置部门邮寄或送达。调入档案需经调入的安置部门同意后,向调出档案的安置部门发出商调函。同城区内调转档案要由档案管理人员亲自办理,其它地区要通过机要部门办理,不受理个人自带的档案。寄交档案要密封并加盖密封专用章。接收调转的档案要作好登记、签收。

三、接收单位办理接收手续、借阅退役士兵档案的,必须由该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介绍信,由工作人员按程序办理。

四、退役士兵档案材料个人不得借阅,更不能随便抽取、加放其它材料。

五、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的,可借用本人《入党志愿书》,待办理完后及时放入档案。

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篇五

敬爱的党组织:

我作为一名退伍兵,我在军队里学到的对待学习的态度成了在预备期的这段时间里宝贵的财富,这就是我在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注重提高政治思想素质的充足的动力。通过对党章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政治思想的指导作用。同时作为一个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我,更应注重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用一个优秀党员更是用一名军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三月上旬,我认真收听收。

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篇六

在社会转型的新时期,传统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已经越来越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全面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推行货币安置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但由于这一政策推行历史短,发展还不够完善,一些问题仍然存在。本文就这些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措施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现阶段退役士兵安置的概况。

(一)退役士兵安置的基本情况。

退役士兵安置,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国每年约有近30万城镇退役士兵需要安置。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对城镇入伍的退役士兵实行指令性就业安置,是对国家退役士兵的特殊社会保障,对安定军心、巩固国防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在安置工作中各地主要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努力保证城镇退役士兵的一次性就业。各地普遍加强了行政法规建设,陆续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增强政策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退役士兵安置新形势。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事业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现行安置办法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就业制度的矛盾日益尖锐,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日趋困难。有的单位拒收退役士兵,有的“前门接收,后门下岗”,“安排工作无岗位,扶持就业无经费”的矛盾日益突出,退役士兵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不能及时落实,加之有些地方擅自扩大非农征集比例进一步加剧了安置矛盾,部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给军队建设和社会稳定带来了负面影响。

(三)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困难的原因。

一是随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精简和国有企业减员增效政策的实施,接收退役士兵的空间越来越小,而许多城镇青年由于就业难,便采取以参军的方式来实现“曲线就业”,导致城镇退役士兵比例过高;二是先行的指令性安置方式,与《企业法》有关企业用工自主权的规定相矛盾,与现行的国家劳动用工制度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规律相违背;三是退役士兵各方面素质与社会用工的要求存在差距,在同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中没有优势。

(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趋势。

面对日益严峻的安置形势,国务院、中央军委多次强调要多渠道,多形式的安置退役士兵。从1993年开始,国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安置形式,如:退役士兵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接收退役士兵的义务;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保底安置;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等等。其中,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政策不断完善,经过1999年到2000年的探索,自谋职业和到非国有企业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人数大为增加,这种做法也正逐步为更多的退役士兵所接受。据统计,2001年全国自谋职业和到非国有企业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近5.6万人,约占同年城镇已安置人数的17.7%,其中,浙江省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占安置人数的70%;福建、北京、广东、天津等省市这一比例在20%―30%之间。到2003年,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已占安置总人数的20%,而且这一比例正在快速增长,以长沙市芙蓉区为例,2004年至今,共安置退役士兵254人,其中自谋职业的132人,占已安置退役士兵总数的51%。由此可见,用自谋职业的方法解决安置难的趋势已经到来。

通过这么多年的实践考验,自谋职业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问题无疑是较好的选择,一是充分发挥了退役士兵的主观能动性,使他们根据自身的优势,自主创业;二是大大减轻了政府的安置压力;三是顺应市场经济条件的公平、自主的就业规律。但是,这一改革能否将负面影响减到最低程度?能否真正解决退役士兵就业难的问题?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制定一次性补助金标准的高低以及优惠措施的多寡,而是要看相关的法律,就业,教育,住房,社会保障能否配套改革,退役士兵的就业竞争力能否提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本意。如果不修改现行法规政策和制订新的法规政策;如果各部门仍然各自为政,安置部门仅从减轻工作压力的角度出发,希望通过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偿金的发放解决安置难的问题,那么结果“受伤的”的总是退役士兵,甚至有可能影响社会青年入伍的积极性。反而言之,如果相关部门能从退役士兵的角度出发,顺应形势,及时修改和制订相关法律和配套措施,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才具有现实的积极的意义。

二.自谋职业安置方式的制约因素。

在全国范围内较高的自谋职业率正说明,有很大一部分城镇退役士兵已经摈弃了就业“等、靠、要”的观念,自主择业的思想已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但是,笔者认为,以下几大因素仍将制约长沙市自谋职业工作的推行。

(一)法规限制条件多,安置对象范围狭窄。

《长沙市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偿安置实施细则》中,对补偿安置对象做了这样的规定:一是父母双方(配偶)无工作单位或父母双方(配偶)单位撤销、破产的城镇退役士兵;二是退役士兵被分配后,接收单位确实难以完成政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且愿意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的。这一规定无疑限制了想自谋职业、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的范围。而且强行的系统包干安置又与市场经济的原则相违背,造成企业不愿接,退役士兵不愿进,形成了安置后又“隐形失业”的现象。与此同时,也有大量想办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被挡在了“法规限制”的门外。

(二)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难除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

目前,长沙市的.劳务市场处于幼稚阶段,社会保障体系处于萌芽阶段,社会就业与滞后的社会保障体系矛盾日益突出。在城镇退役士兵的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尚未得到较好的保障的情况下,通过领取一次性补助金将退役士兵推向社会,很难说能体现出对“最可爱的人”这一特殊群体的特殊优待。必然引起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通过了解长沙市芙蓉区符合条件、但不愿通过自谋职业安置的退役士兵,都认为:身无长物,如果领取了一次性补偿金后吃光用光,还不知路在何方?还不如在家待着等政府分配哪!

(三)退役士兵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就业竞争力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就业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竞争。无论是招工还是劳动市场,都是根据劳动者的技能、素质来确定的,并要求劳动力流向合理,配置优化,以取得最佳效益。根据一项调查显示,长沙65%以上的企业需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技能以上的劳动力。但是退役士兵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以长沙市芙蓉区为例,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城镇退役士兵占总城镇退役士兵的50%。由于服役期短,95%以上的城镇退役士兵的文化层次和知识结构仍停留在高中程度,以他们的实力很难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相比,其文化层次与下岗职工相差无几。导致退役士兵面向市场就业竞争起点低。可以说,用工单位对用工技术的高标准与退役士兵自身实力低水平的反差,是造成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难的主要原因。

(四)退役士兵就业培训层次低,难以拓宽就业新领域。

目前,长沙市对退役士兵的职业培训主要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部队举办的“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工作。这种方法在提高退役士兵就业技能方面其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军地两用人才”培训的范围有限,而且科目单一,仍停留在汽车驾驶、家电维修等方面;第二种是依托劳动、教育部门的职业培训基地举办的短期培训班。这些培训班对根本性的改变或全面提升退役士兵的综合素质、提高就业竞争力,仍然有很大的局限性。

三.解决自谋职业问题的建议。

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事关加强部队建设,巩固国防,也是促进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虽然退役士兵参与自谋职业的人数不断增多,但我们仍要认清当前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面临的问题,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完善、修改法律法规,拓宽自谋职业对象的范围。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镇退役士兵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应通过法律法规的修改,放宽对自谋职业对象的限制,使愿意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与政府提供的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偿金及优惠条件合理配置,使他们能利用“有限资源”创造出更多的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决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

在2003年,民政部、教育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的文件,其中明确指出“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其中军龄可视同为社会保险年限,并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此,安置部门要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保险部门协调,尽快建立退役士兵的养老、失业、医疗、住房等保障制度,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这里主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退役士兵在退役期间,地方政府配合部队每年从优待金中支出一定数额用来办理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额记在战士个人名下;二是退役士兵在培训待安置期间,地方政府从培训经费中拿出一部分作为退役士兵的生活补贴,并帮助退役士兵缴纳一年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符合低保条件的,要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范围,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同时,设立一笔专项资金,用于退役士兵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的扶助;三是退役士兵上岗后由所在单位和个人支付养老、失业、医疗、住房等保险费用。

(三)改变传统的教育培训模式,全面提升退役士兵就业竞争力。

笔者认为,教育是实现社会公平最有效的工具。因此,提高退役士兵素质和职业技能,增强其就业竞争力,才能适应市场变化和岗位的转换,这是解决退役士兵就业难问题的根本途径。解决这一问题,应从培训形式和经费来源两方面着手:

1、培训形式是借“园”育才。这里“园”是指全民性普通大中专学校。这里着重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规定所有城镇退役士兵(除大专以上学历外)均要参加高考补习班。学时一年,这种补习班不以盈利为目的,形式、人数、条件因地制宜;办学地点既可由退役士兵培训中心举办,也可与当地中学、社会办学的学校联合办班。经费来源由个人出一点,地方财政补助一点的办法解决;二是安置部门要与教育、劳动、计委等部门联合,制订大中专院校特招录取退役士兵的优惠政策。如报考冷门专业或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二等功以上和荣获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二级英雄模范奖章以上荣誉称号的,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的二、三等以上的,服役期间父母双亡而孤身一人的,因战牺牲烈士子女、弟妹经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的,可降低录取分数线并提供较为优厚的奖学金等。不能考取大专院校的退役士兵,必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班学习。

2.经费来源是将退役士兵领取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改为考取高等院校或就业培训费、生活补助费。这样做,有利于为退役士兵实现自谋职业前进行就业培训提供稳定的、可靠的资金保证。具体做法可借鉴外国的一些经验。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外国依法完成兵役义务的退役士兵,均有资格享受国家提供教育和培训的待遇。如美国义务兵在服役的最初12个月内,每月要从薪水中扣去100美元(不予退还),作为退役后享受国家教育待遇的条件之一。服役达三年或三年以上的,退役后可享受国家提供的36个月的每月526美元的基础教育福利金,如服役不满三年每月获436美元的基础教育福利金。退役军人享受此项待遇的期限为义务兵从推出现役之日起10年内,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如升职,从升职之日起10年内有效。他们接收教育和培训时,可连续进行,也可分阶段学习。经考试合格的,发给文凭,然后由国家指导他们自谋职业。

(四)建立退役士兵就业指导中心,使退役士兵就业有“门”

退役士兵就业指导中心主要职能使推荐退役士兵就业或举办招聘会,拓宽退役士兵就业领域,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可开设专业性的网上“退役士兵就业指导网站”,“退役士兵就业在线”电子信箱;在电视上开办“退役士兵就业访谈信箱”或在电话上开通“语音电话信息热线”等节目,也要采取“一对一”,开谈心会或座谈会等形式,对退役士兵的主页生涯进行策略指导,使他们享受全方位的服务。

(五)加强舆论宣传,引起社会关注。

退役士兵曾为国家的国防建设和国家的经济建设奉献青春,回到地方应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应有效利用各新闻媒体和相关部门加强宣传退役士兵保家卫国的精神和事迹,以及退役士兵的就业竞争优势,为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退役士兵的生活、就业问题营造浓厚的氛围,为他们的就业创造条件。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之一。作为为部队和国防建设服务的安置工作必须努力与之相适应。作为安置部门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同时,还要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才能符合市场经济的需求,开创新形势下安置工作的新局面。

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篇七

第一条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条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七条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篇八

武都县电力局属甘肃省中二型企业,省级文明单位。现有职工439名,其中退伍士兵81名。共有基层供电所11座,职能科室18个,全局共有35千伏供电线路139.2公里,10千伏供电线路1255.9公里,担负着全县44个乡镇700余个行政村的供电任务。

近年来,武都县电力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和法规。认真研究解决退役士兵安置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服从大局,积极配合支持政府的安置工作。很好地完成了政府安排的退役军人安置任务。

一、领导重视,服从大局。

武都县电力局始终把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认真落实,历届领导班子都能高度重视退役士兵的接收、培训和安排管理工作。多年来努力完成政府交给的退役军人安置任务,从大局出发,不打折扣,不讲条件。近年来,按政府安排每年平均安置退役士兵10人左右。自以来,共接受了62名退役士兵的安置任务,实际安置了62人,安置率100%,圆满完成了政府交给的安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了退伍士兵安置义务,有力地支持了政府的工作。

二、认真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接受退役军人安置是一个企业为国防建设作贡献的具体表现。武都县电力局结合实际,正确处理企业人员饱和,效益下滑与接收退役士兵之间的矛盾。坚决以大局为重,采取先接收培训,再合理安排的办法。按照培训成绩和特长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同时,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新的形势和退役士兵的思想实际,深入宣传现有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使退役士兵了解企业深化改革和“两个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果。引导退役士兵正确认识改革和建设的形势,正确认识当前就业安置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择业观念;支持和体谅国家的困难,服从政府安排,保持人民军队优良传统,积极投身改革开放事业,把自己尽快融入电力事业得发展建设之中,以局为家,努力奉献,为武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

三、制定完善的退役士兵管理制度。

为了能很好地安排退役士兵工作岗位,促进退役士兵树立以局为家,积极投身电力事业建设的责任感,局里制定了一系列关于退役军人实习、培训和工资待遇充分享受优先待遇的制度,制度充分体现了优先照顾退役士兵的主导思想。如按照上级业务主管单位的要求,安排退役士兵进兰州电力技工学校学习培训,使他们学习电力专业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学有所长,学有所成,培育他们成为企业技术骨干力量;将退役军人的实习期由原来的一年变成半年,考核合格优先转正定级,按劳动局通知调转工资执行。在调整工资中将军龄计算为局龄(即进入电力局工作时间,作为局里职工调资的一项依据);对于年龄较大的退伍志愿兵,只实行半年的岗前培训和实习期,不再进电力技校学习,半年期满考核合格即可执行调转工资。通过以上各方面的工作,使退役士兵安心工作,积极进取,充分发挥他们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敢打敢拼的精神,使他们真正成为局里各项工作的技术骨干力量。

四、精心组织、认真管理、充分发挥退役士兵的模范带头作用。

1、严格制度,加强管理、造就一支能打能拼的地方经济建设钢铁队伍。武都县电力局向来以管理严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工作扎实的企业风格而闻名遐迩。为了促使安置到该局的退役士兵能继续发扬部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局里对退役士兵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首先是继续采取半军事化的管理,对新安置进来的退役士兵严格要求上岗前集中进行一个月的强化培训,作息时间和体能训练是全按照部队的作法,促使他们永葆部队本色;其次对退伍士兵进行全面的业务技术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熟练掌握电力基本操作技能,如上杆、架线等,提高了业务素质,增强了地方企业工作能力和经验。为他们能胜任地方工作,成为有用人才奠定了基础。

2、大胆起用退役士兵,为企业的发展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退役士兵有着许多军营里训练出来的优良作风。武都县电力局深刻认识到了这一点,对业务素质强的退役士兵大胆启用,聘用为单位的中层管理人员,目前,全局37名中层管理干部中有11名退伍士兵,17名基层管理人员中有8人为退役士兵,占47%,许多基层单位的退役士兵作为班组长,成为工作中的技术中坚和骨干力量,在全局各项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他们不辜负组织的期望,大胆管理,扎实工作,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过硬的工作作风、过硬的工作作风、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雷厉风行的工作风格完成了局里交给的一项又一项艰巨的任务。为武都县电力局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3、弘扬革命传统,永葆军旗风采。

为了弘扬革命传统,教育退役士兵永远保持艰苦奋斗的精神。武都县电力局一直高度重视退役士兵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坚持在每年“八・一建军节”进行“我为军旗增辉”纪念“八・一”建军节活动,采取了文艺节目,退役士兵军歌合唱,演讲等形式,还举行“重走长征路”活动,全局退役军人在腊子口瞻仰腊子口纪念碑之后,步行出发到达哈达铺,重走长征路,重温当年红军长征精神,回来后,全体退役军人畅谈“长征”感想,结合实际,抒发了对当年长征路上的红军战士的无限敬仰之情,激发了退役士兵的昂扬斗志,无论是新进退役士兵和老复转军人,都坚定了艰苦奋斗,为武都县电力事业发展作贡献的信心和决心。

总之,武都县电力局在近年的退役士兵安置,岗前培训,管理教育和工作安排上都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为武都县的退役士兵安置和管理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有力地支持了政府工作,不愧为我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

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篇九

一、对已到政府安置部门报到,非个人原因尚未安置的退役士兵,选择安排工作的,要按照规定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上岗。待安置期间,由当地政府按不低于当地各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其生活补助费。愿意选择自谋职业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无法按时到岗,每个月有80%的补助。

二、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由接收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补发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不愿在原接收单位上岗,可选公益岗。

三、对政府已安置接收单位、因个人原因未领取安置介绍信或接收单位已安排工作岗位因个人原因未上岗的退役士兵,要求上岗的,由原接收单位负责安排其上岗。不愿在原接收单位上岗的,可以办理自谋职业,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也可以选择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上岗。

企业破产,优先清偿退役士兵工资。

四、对安置后待岗或失业的退役士兵,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障其合法权益:

1.对安置上岗后非个人原因待岗、且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自愿解除劳动关系自主就业的,由企业依法为其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有到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就业意愿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落实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要求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可等单位情况好转后上岗,待岗期间,由其所在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70%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费。

2.对因单位破产改制等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失业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本单位同工龄同岗位职工的同等待遇。拖欠工资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优先予以清偿。本人有到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就业意愿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优先安排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

3.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再就业有困难的,在个人提出申请、企业批准、双方签订协议后,可实行内部退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

4.对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退役士兵参保,军龄视同缴费年限。

五、安置在企业工作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对目前尚未参保缴费的,可持有效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对所在企业确实困难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当地政府协调企业和经办机构协商,签订协议,纳入欠费管理,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由本人缴纳后,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安置到企业后又处于失业状态、目前尚未参保缴费或中断缴费的,允许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

对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士兵,按照属地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执行,其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对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由当地政府督促其按规定参加当地的医疗保险,参保前军队退役士兵发生的医疗费由企业负责解决,企业解决确有困难及本人和家属无力支付的,应纳入城乡医疗救助体系或通过临时救助等办法予以解决。

对关闭破产企业的退役士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解决其医疗保险参保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失业退役士兵按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职工医保费,并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灵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照属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可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鼓励民企优先聘用退役士兵。

六、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之前退役的,按20的标准发放;年之后退役的,按退役当年标准发放。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政府要通过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并保障其享受自主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鼓励效益好的民营企业优先聘用退役士兵。

符合条件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七、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士兵家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退役士兵困难家庭纳入扶贫工程,采取一对一的帮扶措施帮助其脱贫。

住房有困难,保障性住房优先安排。

八、对住房困难的退役士兵家庭,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立专门台账,优先解决其保障性住房,做到应保尽保。

结业托底,要开发专项公益性岗位。

九、对有就业能力的退役士兵,各级政府要大力开辟就业渠道,积极扶持其就业。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尽最大努力开发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作为退役士兵就业的托底措施。开发的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可以延长政府补贴时限。

十、对退役士兵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充分利用我省教育资源,制定优惠政策,在春季高考中单列部分高职(高专)计划,单独划线录取;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中,安排办学水平较高的高职院校,选择优势学科专业面向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单列计划录取;进一步提高退役士兵专升本录取比例,完善服役期间立功退役士兵专升本免试政策,为退役士兵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多元渠道。按照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鼓励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

所需资金将建台账,省级财政补助。

十一、各市对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所需资金,要逐人建立台账、逐县(市、区)汇总后上报省有关部门,省级财政对财政困难县区别情况,按比例给予补助。

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篇十

原创:施建忠。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回乡的退伍兄弟们:

大家好!我叫施建忠,1991年12月入伍,曾在原沈阳军区空军86402部队、39302部队、原南京军区87414部队服役四年。

我曾是一名加油员,也是一名自学成才发表了数以千计的文学、新闻报道、摄影作品的文艺老青年。曾经是部队的党代表,也曾经当时作为部队唯一面对面见过原总书记、军委主席、国家主席江泽民的专机保障士兵。目前是年产值数千万的慈溪市龙武渔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海潮乐饭店(原台湾岛海鲜楼)老板,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渔民。今天我简单分享一下我的创业经历和体会,希望能给战友们有所启发和帮助。

可爱的小战友们,回顾我退伍后20多年艰辛的创业历程,做过近三十个工作,开过照相馆,做过记者,做过职业中介,农副产品中介,在政府部门做过临时工,做过私家侦探,蹬过黄包车,骑过摩的,做过直销,做过保险,甚至破产后流浪街头,露宿街头、网吧,靠做临时工、放黄鳝度日。在身无分文、一身巨债的的情况下从零开始,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摸索出多套成功的水产养殖、种植经验和技术,合作社也发展成今天有一定知名度的农业企业,自己甚至被聘为著名大学的野外实习专家导师。

在这20多年的创业过程中,初中毕业的我吃得苦无法想象,没有专业知识,我几乎天天学习,到处求学,没有资金,自己从早干到晚,经常在海上捕鱼时遇险,多次差点丧命。几乎没有一天休息日,平均每天睡觉3个小时左右,现在也是这样。不论自己在创业道路上受过任何的打击和坎坷,我始终对参军当兵不后悔,一直以一名革命党员军人的坚强意志支撑自己不屈的精神,并且始终以积极、乐观、自信的态度面对任何困苦,并一直顽强拼搏地坚持自己的必胜理念!如果没有军营的四年学习训练,现在的我也不可能那么坚强地走下来!但我现在唯一遗憾、也是人生唯一后悔的事,是自己没有把握机遇留在部队,因为我差点也成了一名军官。

在三年前的9月18日,我唯一的儿子施凌霄也受我影响参军了,就在这个体育馆,也是在现在的时间,我送他唯一的礼物《中国共产党党章》,希望他的人生因曾经当过兵而自豪,希望他曾经因为经过军营的锤炼而改变人生!如今,他已经成为一名优秀的海军士官。

亲爱的退伍小战友们,今天起,你们脱掉了军装,走上社会,满怀信心地充满对未来事业的憧憬,将独立地为自己的明天而奋斗,但创业的道路将会比军营的生活困难千百倍,付出与艰辛可能无法想象,但只要自己能认真理清选择什么样的正确道路,就要有坚定的`信念、信心去坚持、学习、努力、拼搏!创业的道路上,任何困难和坎坷是一定会遇到,但必须义无反顾地去克服!不要回避!但必须要遵纪守法!()创业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自己不断的努力和许多机遇,还有无法估量的风险,而机遇是留给有准备有抱负,在不断奋勇向前的人!特别是我们铮铮铁骨、带着部队优良传统的退伍军人!

战友们,创业成功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完全简单地靠打拼就能成功,靠自己不断努力、虚心学习,靠坚韧的毅力,靠自己不断在实践中摸索和创新。

大家退伍了,给大家今后选择的道路只有两条,要么去一个单位工作,要么自己创业。在就业的道路上,一定要像军人一样服从单位安排,一定要像维护国家一样爱护自己的单位和岗位,要团结同事、同志,只有单位强大了,你才会同工作单位一起成长,才能和工作单位一起赚钱;在创业道路上,想做大做强,一定要像在军营一样有一个共命运共发展的团队,打仗一个人难以打赢,抱团作战才可能胜利!

同时,走上社会创业一定要讲诚信,做人要守法,作为曾经的军人一定要像在部队那样遵纪守法,令行禁止,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记得利益不是自己个人,是让更多的人共同获得,一定要记得对社会应负的责任和付出!这样,自己的创业发展才会更远更强大!

亲爱的战友们!愿今天以后的每一个明天,你们的创业道路越走越光明,你们的人生更加精彩!因为,你曾是一名无所畏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我的发言结束了!谢谢大家!

敬礼!

退伍老兵施建忠。

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篇十一

兹有合肥市__社区居民、夫妇,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女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第孩,取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特介绍前来办理入户手续。

此致敬礼!

介绍人:__。

20____年__月__日。

文档为doc格式。

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篇十二

一块小小的抹布,擦亮了家政金字招牌。她干着平凡的工作,却创造了不俗的业绩。她叫___,1993年11月退役,现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巾帼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她联合打零工的姐妹组成服务小组从3人到6人再到12人……经过多年的发展如今巾帼家政已成为一家现代化综合性服务企业。

作为一名部队培养的共产党员,___始终怀有感恩之心,在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她尽自己所能承担起社会责任,将自己得到的温暖回报社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___动员公司的管理人员、保安、保洁组建巾帼家政突击队,参与疫情防控。走小区、查住户、登记外来人员信息……___还在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支持下组织成立了退役军人应急救援队,协助社区应对突发事件,帮助居民解决困难。他们当中有20多岁刚退役的士兵,也有年近花甲的退役老兵。春天,___带领着队员们服务了海拉尔区7个办事处、12个社区、24个小区。

___说:“若有战,召必回!这是退役军人在卸下戎装时向祖国许下的诺言!

今年8月,呼伦贝尔市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海拉尔区奋斗镇神宝小区成为中风险地区,进行封闭式管理。___又一次带着服务队冲了上去,为医护人员和值班民警送餐送水,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当初的诺言。

疫情给家政服务业带来了冲击。___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利用巾帼家政电子商务平台对待业人员开展线上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如今,巾帼家政在呼伦贝尔市已为就业困难人员开办了188期家政服务培训班,培训家政服务员1。8万人,带动就业1。2万余人。培训退役军人320人,其中118人通过巾帼物业服务公司实现就业。

“听党话,跟党走。”___是个懂得感恩的人,她总在技能培训班“开学第一课”上对学员说:“我们要永远记得,有了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才有现在的好生活!”

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篇十三

xxxx年会泽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退役士兵安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新时期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全面推行新政策中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同时,积极稳妥做好老政策中“双考”安置和自谋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妥善安置退役士兵。截止7月中旬,圆满完成了xxxx年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现将安置工作总结如下:

今年,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172人,自主就业的123人(含城镇退役士兵2人),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144.72万元。因患精神病五级伤残1人(按自谋职业补助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县人民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xxxx人(其中:转业士官15人、二等功4人)。参加“双考”安置的29人。实际安置工作岗位26个(其中:安置在中央驻曲单位2人、省驻曲单位1人、市属单位2人、我县事业单位21人),占应安置总数的54.17%。申请办理自谋职业的22人,占应安置总数的45.83%,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178.2万元。对33名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2.9万元。

二、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是实施新老政策衔接的关键年,为确保安置改革稳妥推进。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编办专职副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教育局局长、县公安局副政委、县监察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工商局局长、县国税局局长、县地税局局长、县民政局副局长为成员的会泽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办理退役士兵接收和安置的日常工作。二是出台政策,为拓宽安置渠道提供保障。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下达了《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xxxx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计划的通知》(会政发〔xxxx〕31号),确定了我县的安置岗位,为全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组织保障。

三、安置办法。

(一)自主就业安置。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及省、市相关规定:已选择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政府不安排工作,且不能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双考”安置,县安置办将严格按照自主就业的相关文件规定给予经济补助,按照部队发放的士兵服现役每满1年发给4500元的.退役金基本标准的80%比例计发。

(二)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符合新老政策规定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人员,包括新政策中安置对象为:士官服现役满的;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是烈士子女的。老政策中安置对象为:平时因公、因病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符合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人员,统一参加全省组织的文化考试,按照文化考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对公布的安置岗位依次选择符合个人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考核安置。“双考”安置对象为:从城镇(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征集入伍或者xxxx年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征集入伍以及从高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入伍且不复学的士兵;农村入伍在服役期间因公致残被评定为7级、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农村入伍的女兵。符合“双考”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的,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双考”安置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安置。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并根据退役士兵服役期限、伤残等级、技术等级、立功受奖情况等进行实绩考核,按“双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公布的安置岗位依次选择符合个人条件的岗位。在“双考”安置中未被录取安置的退役士兵,可在xxxx年7月20日前实行“双向选择”,由本人与企业单位联系工作,在接收单位同意的基础上,经接收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盖上单位公章,并按相关程序报批同意后,可按本人联系的单位安置。对“双考”安置中未被录取安置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联系到接收单位的退役士兵,按照规定一律按自谋职业办理,不再保留安置资格。

(四)自谋职业安置。根据有关规定,对符合城镇安置条件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今年,我县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金按两年义务兵55000元为基数,服役期每增加1年补助1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xx〕10号)精神,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具体做法。

一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工作。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工作既是一项严肃的思想政治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服务性工作,这项工作做得如何,对于稳定退役士兵思想情绪和妥善安置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从去年11月初开始悬挂横幅、张帖标语、制作了“会泽县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流程”、制定了接收、报到、培训、档案登记管理等相关表格,建立了台账。营造浓厚的接待气氛,热情主动与他们亲切交谈,了解他们在部队的特长、爱好、身体状况,每天做好退役士兵的报到,档案接收,预备役登记,户籍关系等手续办理,同时,我们主动向退役士兵宣讲国家的安置政策,发放“会泽县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流程”。为优质高效完成xxxx年我县退役士兵安置、教育培训、推荐就业等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是做好各项数据的上报工作。每月月初按时、准确、有效向市局上报退役士兵安置的各项数据。

三是认真抓好教育培训。积极宣传动员退役士兵参加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宣传动员,今年春季,我县共有16人报名参加1年以上学历教育培训,培训期间,县民政局每人每年补助生活费xxxx0元;4月15日至25日,委托县委党校举办会泽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班,县民政局副局长、县安置办副主任谢开林同志作了《在全县退役士兵培训班上的讲话》,对44名退役士兵免费进行了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使这些退役士兵学到了一计之长,增强了就业能力和参与市场竞争的信心。

四是积极宣传安置政策。5月8日,召开了相关安置政策培训会,会上县民政局局长、县安置办主任黎发祥同志介绍了当前退役士兵的安置形势和今年的安置政策,主要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安排工作政策、技能培训政策、学历教育政策。安置办工作人员指导符合参加考试安置的48名退役士兵统一进行了网络报名。

五是设置安置岗位。为依法保障退役士兵能够妥善安置,县安置办牢固树立了“以兵为本、为兵服务”的理念,主动向县委、县政府领导请示汇报,积极加强与县直各单位和部门的协调沟通,拓宽安置路子,创新安置办法。向县人民政府写了《关于xxxx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计划的请示》,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确定了我县的安置岗位,对符合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设置岗位xxxx个,符合“双考”安置工作的,设置岗位7个。我县共设置安置岗位26个(其中,市政府下达我县安置岗位5个,我县设置岗位21个)。

六是认真组织实绩考核。在实绩考核前,县安置办工作人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查阅档案和证书、证章、喜报、立功受奖通知书、服役年限、伤残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进行审核,印制了《会泽县xxxx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实绩考核成绩登记表》。5月27日下午,由会泽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的考核组,严格按照《云南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考试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逐一对参加“双考”安置的退役士兵进行了考核,并由参加实绩考核的领导小组成员在《实绩考核成绩登记表》上签字,并将考核成绩向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

七是做好退役士兵考试服务工作。6月1日组织退役士兵到曲靖参加全省统一的文化考试,提前一天到达考点,确认考场,并统一乘车、统一食宿,切实为参加考试的退役士兵提供良好的生活保证。6月15日,县安置办对由县人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文化考试成绩和“双考”安置的退役士兵文化考试成绩、实绩考核成绩进行核实统计,并将成绩及排名情况向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

八是召开退役士兵岗位选择会。6月23日,在会泽县民政局会议室召开了会泽县xxxx年退役士兵安置岗位选择会,参加会议的有会泽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选岗的退役士兵及家属。选岗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先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选择岗位,再由“双考”安置的退役士兵选择岗位,并在《会泽县xxxx年退役士兵安置岗位选择表》上现场签字确认所选的岗位,再由参加岗位选择会领导小组成员在《岗位选择表》上签字。

xxxx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之下,在安置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和全体退役士兵积极配合下,使安置工作进展顺利。整个安置过程全面、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五、下步工作打算。

今年是安置工作的政策调整和改革关键之年,面对繁重任务和挑战,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大的干劲投入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进一步更新观念,抓住机遇,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努力开创我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新局面。

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篇十四

_____县(市、区)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办公室:

__________同志于____年____月由______省(区、市)______县(市、区)入伍,军衔________,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四十二条第款规定,业经批准退出现役。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有关规定、该同志(已或未)领取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金。请接洽安置。

中国人民解放军。

部队司令部。

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篇十五

为深化我县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确保我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教育培训的工作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提高城镇户籍退役士兵技能水平,增强其择业竞争力,经与县民政局商定,现制定《武胜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如下:

一、明确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实施原则。

(一)重要意义。

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提升退役士兵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对解决当前退役士兵就业安置难的问题,促进退役士兵实现稳定就业,更好地为川渝经济建设服务,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要求。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我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坚持以人为本,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退役士兵充分就业为目标,积极动员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使每个参训退役士兵掌握一种以上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力争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做到退役士兵满意、用人单位满意、部队满意,推进武胜经济作出积极贡献。

(三)实施原则。

1、以就业为导向。以实现就业为目的,合理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期限和培训方法。

2、坚持长短期培训相结合、自愿参加。针对培训对象的实际情况,开展三年制学历教育、三个月短期技能培训和六个月短期技能培训,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自愿报名参加。

二、健全机构、有序工作。

成立技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夏生荣,副组长为高攀、刘杰,组员有周煜、张辉明、唐诗明、姚利民、杜勇、邓芳梅、舒小平、徐平、段永华。夏生荣同志负责统筹,高攀同志负责教导,刘杰同志负责常规管理,夏生荣同志负责招生和就业安置。下设办公室,由周煜负责,徐平、段永华协助,负责通联、档案整理和办证等工作。

三、市场导向、设置专业。

根据市场需要,三年制学历教育我校根据实际现状将开办机械加工技术、电子技术、汽车应用与维修等三个专业,三个月短期技能培我校将开展钳工、焊工、电工等三个专业的技能培训班、六个月期技能培训我校将开展车工、数控、汽修等六个专业的技能培训班。

四、宣传发动。

县民政局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退役士兵及其家庭发送公开信、印发报读指南、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开辟专栏等形式广泛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宣讲解读有关政策;开通名咨询电话、设立咨询点,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和解答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让广大退役士兵理解党和政府的关爱,了解参训程序,明确参训要求,踊跃报名参训。

五、报名招生程序。

1、预测参训人数。

县民政局通过调查摸底,预测每年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人数等情况,通知培训单位(武胜职业中专学校)。

2、组织报名入学。

退役士兵在11月底前,向县民政局提出参加技能教育培训报名申请,在招生计划内自主选择教育培训形式和专业。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退役证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填写《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申请表》。

六、入学管理。

1、学校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的入学管理和培训工作。要根据退役士兵的特点,建立规章制度。县民政局可指派优秀干部到学校进行指导,加强参训退役士兵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生活管理,确保培训顺利开展。

2、退役士兵持培训推荐函、录取通知书、退役士兵证等相关材料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3、学校组织退役士兵培训,三年制学历培训原则上退役士兵学员不集中单独开班,根据学员选学工种,由培训学校根据本校各班次开班情况具体安排学员入学;三个月短训单独编班,并建立考勤制度。在开学后的10天内,将退役士兵学员花名册报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备案,并提出预拨经费的申请。

七、教学管理。

1.教学安排。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应在校本部(含校区)举办,不得将培训班设在教学点。要针对退役士兵特点,参照部颁劳动预备制教学大纲和教材,合理科学编制教学计划,配备好教师,保证实习工位和设备。

2.教务管理。学校将教学计划、课程表、教学管理要求等信息在培训班开班前在培训场所张贴公告。在开班第一堂课向学员宣讲职业培训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建立学员培训日签到制度,考勤签到表要汇总存档备查。

3.鉴定考试。退役士兵完成培训后,学校及时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合格者即发给职业资格证书、中专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三年制学历教育学员毕业后发放中专毕业证书和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的学员参加初、中级工的职业技能鉴定,其在校期间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合格,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发给初、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和结业证书。

八、学员管理。

1.日常管理。学校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教职人员担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学员日常管理,原则上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同时根据退役士兵的特殊性对有关规定作适当调整。

2.思想政治教育。学校把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培养结合起来,帮助退役士兵尽快实现从士兵到学员的角色转变。要积极开展学纪学风教育,安排好退役士兵学员的党团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退役士兵学员珍惜机会,勤奋学习,努力成为思想、技能“双过硬”的优秀人才。

3.严格奖惩制度。学校对退役士兵学员秉承既要关心爱护,又要严格管理,切实维护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员,承训学校应进行严肃耐心的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学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报告民政部局、人社部局。

九、就业服务。

一方面,培训结束后尽快为学员办好结业证和技能等级证,建好培训档案(包括:教学大纲、教学实施方案、教案、学员个人档案、就业合同、结业试卷等),做到一人一档,专人管理,并进行一年以上的跟踪服务。

培训结束后,邀请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领导在我校召开培训工作总结会,通报就业情况,表彰先进个人,总结办学成果,为今后培训提供经验。

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篇十六

第一条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条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七条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移交和接收。

第八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士兵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第九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

第十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第十一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第十二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一)因战致残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双亡的。

第十三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应当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第十四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五条自主就业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服务管理单位。

第十六条退役士兵发生与服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第十七条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第三章安置。

第一节自主就业。

第十八条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第十九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第二十条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的具体工作。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

(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退役士兵退役1年以上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国家鼓励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免费服务。

第二十三条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

第二十五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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