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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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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通用19篇)
2023-11-12 20:30:35    小编:

计划不仅需要我们有思考和规划的能力,还需要我们有执行和落实的能力。我们还应该考虑到可能的风险和挑战,并制定相应的对策。计划的制定不能太过于僵化,应该保持灵活性和适应性。

国税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一

20**年我市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在省局纪检组、监察室及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六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和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国税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全市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连续八年被市纪委、市监察局表彰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一、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深入。

一是开展经常性的党纪条规教育和先进典型教育。全系统元月份开展了“廉政教育月”活动,春训期间邀请了市检察院预防处处长就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进行了授课。各基层单位利用二、五学习日、岗前半小时开展经常性的廉政知识教育,从而进一步提高全市国税干部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重点在全系统集中开展一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确定了学习对象及时间安排、学习教育内容、学习教育方式。机关副科以上领导干部都开展了自查自纠,撰写心得笔记。

三是加强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市局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购置或印制《处分条例》,发放到干部手中,做到人手一册,应采取分散自学、集中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国税人员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其各项规定,使每个国税人员熟悉掌握《处分条例》。通过学习宣传,强化国税人员的纪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从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推进。

按照国税廉政文化建设的总体规范和要求,20**年为廉政文化建设“整体推进年”,全市上下进一步拓展了廉政文化内容,丰富了宣传载体,在廉政文化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上半年重点开展了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成立了全市国税系统廉政文化作品征集组委会,姜红纪检组长任组长。同时为加强考核,将这项工作列入作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争先创优、评先评优、年终目标管理的重点检查内容,对因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应付差事,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市局要给予相应的处罚。目前该项活动正在进行中。

三、认真做好信访件的核查工作。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做好信访举报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结果。20**年市局共收到举报件3件,核查3件,初核率100%。对其中举报一基层单位管理二科负责人挪用报刊征订款事件,在调查核实基础上,责成该局对财务制度进行完善。

四、惩治和预防****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继续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要求。严格廉政责任状的签订、检查和考核,确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考核不少于综合目标考核总分值的15%的要求。

二是完善制度,构建惩防体系。根据《实施纲要》、《实施意见》和省局党组《关于建立健全国税系统惩治和预防****体系的具体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六大机制”相配套的规章制度。

三是认真落实中纪委《关于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精神。各市、县(区)国税局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动员会议,抓好思想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包括离退休党员同志认真学习《规定》和中纪委、省委领导讲话精神,熟悉掌握《规定》的精神实质和明确政策界限,并结合实际部署本系统、本单位贯彻《规定》实施工作。同时广泛宣传教育通过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各种会议,税务信息、内部网、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规定》,为贯彻落实《规定》营造良好氛围。全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填写了《个人自查自纠表》,通过自查没有发现问题。

五、“两权”监督制约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进一步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网,机关各职能单位、各基层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方式,规范政务公开程序,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发展”为主题的服务企业“百日行动”活动,活动开展以来,由于领导重视、部门齐抓共管,制定措施落实到位,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继续抓好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工程及政府采购等廉政制度规定执行;抓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民主评议、述职述廉和函询等制度的落实,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四是扎实开展了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按照省局、市局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和部署,我市国税系统上半年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共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23项,提出执法(效能)监察建议65条,协助建章立制7项。通过执法(效能)监察,进一步规范了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执法行为和行政管理水平,促进了政务环境和行风建设的好转。

六、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迅速启动。

为切实搞好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创优国税政务环境,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了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成立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下设宣传材料组、联络督查组、后勤保障组,从各科室抽调了精兵强将作为成员。明确了职责,分工负责,落实领导包片,部门挂点,责任到人。同时建立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投诉中心,规定每月10号为局长接待日,在大厅一楼设立了意见箱。召开了基层纪检组长和派驻监察员会议,重点研究布置了当前重点工作,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市局和各基层县局紧锣密鼓地进行。

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得到加强。

一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以适应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上半年市局党组将竞争上岗、民主推荐选拔出来的11名同志任命担任县(区)局纪检组长或派驻监察员,充实了纪检监察队伍。

二是注重加强纪检干部能力建设。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注重强化纪检业务知识学习。5月份派员参加了省纪委组织的纪检干部培训班,6月份派员参加了全省特约巡视员的学习,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同时广泛深入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其中市局监察室撰写的《加强国税系统领导作风建设的实践与思考》调研文章受到省局监察室的表扬。

国税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二

一、积极做好团委及各部门工作,及时整理汇总组织材料。

1、积极做好团委安排的各项工作,及时通知、紧密联系各个部门,在具体的活动中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使团委各部默契配合、协调工作,确保团委各部门人员能够分工合作,高质、高效完成工作。

2、整理好各班团支书的最新名单和联系方式(手机、短号、qq等),做到及时更新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3、做好组织部内部常规会议的记录及考勤等常规工作。

二、努力做好自身建设。

1、明确部门工作方向,做好分工协作。对组织部人员进行分配,使之快速熟悉分管工作,内部人员做到多交流多沟通,全体成员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快速高效的完成工作。

2、加强对部门干事的培养。组织部的干事都是10级的新生力量,从某一方面来说他们将是我院学生工作的主要力量,组织部要想做好学生干部的培养工作,首先则是要做好自己部门成员的培养工作。经过一学期的努力,部门成员已了解自己工作,并熟悉起来,接下来则是要培养他们独当一面的能力,给他们一个目标,让他们自由发挥自己的能力,找到最优的解决方式。加强成员团队协作的观念,培养他们在部门协作方面的能力,也可以将本部门形成一个整体,发挥最好的效率。

3、加强部门成员的理论修养。在交流的过程中相互介绍各自经验,争取在本学期进行几次共同学习的交流会,使部门成员的理论水平得到共同的提高。

三、这学期里,组织部的常规工作有:五四评优、换届大会等,为了保证组织部成员能够各司其职,我们将对部门成员早动员、早通知、早培训、早安排。确保组织部的成员能够顺利进行工作。

一.迎新工作。

这是我们学生会本学期的头等大事,也是工作量较大的一项工作。组织部主要负责材料方面。在做好本职工作,减少失误的同时,尽力帮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走访宿舍。

在新生入学之后、团委学生会招新之前,我们组织部会组织学生会全体成员分组进行新生宿舍走访活动。深入新生,关心新同学的学习生活,在为他们答疑解难的同时,宣传团委学生会各个部门,也为学生会招新做好铺垫。

三.学生会招新。

这是组织部这个学期最重要的工作,看似简单,但要做到协调各方关系、真正为团委学生会挑选优秀的人才,的确是任重道远。在招新时,首先要调节学生会招新和12级年委招新时间,调节各部门招新人数,与老师、主席团以及各部门做及时有效的沟通和配合,真正为组织挑选人才,注入新的活力。

四.助理培训。

在助理招新完毕之后,组织部会及时召集全体成员进行与助理的见面会,做初步的了解和接触。接下来,在正式工作开展之前,要分部门进行助理的培训,使得新成员能尽快适应组织。了解职责与工作。对于培训内容,组织部会和主席团以及各部门积极联系,和大家一起把培训工作做到位。

五.做好本部门本职工作、配合其他各部门的工作。

(1)组织部要做好上学期的结尾工作:完成团委学生会成员的考核,上学期的工作文件进行打印整理。(2)发放通知、制作空余时间表、更新通讯录、听取意见,收集并整理总结策划等文件、例会以及其他活动签到工作、协调各部门成员工作、积极配合各部门大型活动的人员安排(即生活部的迎新工作。体育部的新生运动会以及校运会工作、宣传部师说活动等)、学期末的内部考核等。(3)组织一到两次次内部活动,具体内容听取大家的意见,组织部负责策划,尽力为大家准备好的活动;(4)若校级下发本学期团日活动通知,我们部门会吸取上次的经验教训,积极做好本学期的团日活动。

国税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三

本文目录。

第一条为了保持全市国税系统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全省国税系统信访工作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税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各级国税机关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三条各级国税机关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信访工作应当在上级国税机关和地方信访部门的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国税机关应当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各级国税机关要把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一位负责人具体分管,形成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参加、纳入综合目标考核、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各级国税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检查指导信访工作。

第六条各级国税机关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群众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具体受理、办理信访事项。

第七条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第八条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建立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局领导当面反映信访事项。

负责信访接待的局领导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第九条市局、各区局信访工作机构应当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

第十条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国税机关提出:

(一)对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二)检举、揭发国税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信访事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信访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对处理程序另有规定的,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提出。

第十一条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有关国税机关或者其上一级主管国税机关提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国税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国税机关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第十三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国税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x人。

第十四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十五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当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和信访程序。不得在国税机关办公场所周围非法聚集,不得围堵、冲击国税机关,不得拦截公务车辆,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信访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第十六条各级国税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信访人提出属于本细则第十条规定的信访事项。

第十七条对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和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对收到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x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第十八条对上级国税机关或者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x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同时按要求回告上级国税机关或者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第十九条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税机关的信访事项,由所涉及的国税机关协商受理;受理有争议的,由其上一级国税机关协调决定受理机关。

第二十一条对国、地税机构分设以前的信访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受理。

第二十二条信访人未依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而直接到上级国税机关走访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当告知其依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提出;上级国税机关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

第二十三条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中有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应当及时通报所在地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中有精神病人的,应当及时通知精神病人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接回。

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精神病人,信访工作人员可以请求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收容、遣送,或者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回。

第二十五条信访人不遵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影响接待工作的,信访工作人员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信访工作人员可以请求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收容、遣送,或者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回。

第二十六条在接待场所携带危险品、爆炸品和管制器械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予以收缴,必要时可以请求所在地公安机关收缴。

第二十七条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国税机关应当立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采取措施,果断处理,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和扩大。同时,华考|zk168报告上级国税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

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国税机关及其信访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第四章信访事项的办理。

第二十八条各级国税机关根据职责权限和信访事项性质,按照下列方式办理信访事项:

(一)对本机关依法应当或者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直接办理;。

(二)对依法应当由上级国税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报送上级国税机关;。

(三)对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转送、转交其他行政机关办理。

第二十九条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依法、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要建立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尽可能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首访环节。对于疑难信访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处理制度。

对发生越级集体上访的,所涉及的单位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赴现场,积极主动地协助做好信访人的接待、疏散和劝返工作。

第三十条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一条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税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税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第三十三条各级国税机关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经本级国税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各级国税机关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交办机关;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向交办机关说明情况。

交办机关认为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不当的,可以要求办理机关重新处理。

第三十五条信访人对国税机关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国税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国税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六条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复查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国税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国税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国税机关不再受理。

第三十七条国税机关发现本机关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确有错误的,应当重新处理。

上级国税机关发现下级国税机关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确有错误的,有权直接处理或者责成下级机关重新处理。

第三十八条各区国税机关信访工作部门应当于次年1月10日前向市局报送信访,统计受理信访事项,分析信访事项中反映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三十九条对已经结案的信访案卷材料一般保存1x年,到期清理、鉴定、登记、销毁。对重要件和确有研究价值的案卷,移送本级档案部门鉴定保存。

人事、监察部门负责处理的信访件,其案卷材料的归档和处理由人事、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有关国税机关给予奖励。

第四十一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二)国税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四)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

第四十二条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国税机关在受理信访事项过程当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国税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收到的信访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

(二)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

(三)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

第四十三条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税机关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当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国税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

(二)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第四十四条国税机关工作人员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国税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当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六条打击报复信访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细则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国税机关可以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可以提请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对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以提请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八条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九条各区国家税务局可以根据本细则制定信访工作办法,并报市局备案。

第五十条本细则自20xx年x月1日起施行,原《xx市国家税务局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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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对我个人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实现了一个质的飞跃,下半年华丽转身,我毕业9年来的夙愿,终于得偿所愿,梦想成真了,很荣幸地成为了国税系统的一名公务员。半年来,由初涉国税工作的一切感到新鲜、心情激荡,而又惟恐做错事,怠慢同事与纳税人,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谨慎,转变为和谐融入国税大家庭,坚持不懈的努力,充满信心的工作,高效务实为纳税人服务。

一、思想方面:一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税收工作大局,大力夯实个人“新六基”建设。积极参加所组织的政治思想学习,树立向吴大观、xx市国税系统先进代表分川区局车建忠、千州区局马云霄好榜样学习的丰碑,并写作个人。

心得体会。

4篇。二是激情投入“唱读讲传”活动。参加所组织的唱红歌4次;经常读点经典,阅读xx市委宣传部组编的《读点经典系列》10余辑、古今中外经典名著10套;参与所组织的讲故事活动5次;支持传箴言短信,向亲朋好友、同学、同事发送红色短信200多条。

二、税收工作学习方面:一是而今迈步从头越,由于自己毕竟毕业多年,我所拥有的财税知识已经不适宜我在国税全新的工作实际,非常需要及时更新税收业务知识。一切从头开始,我一直把姿态摆得很低,俯下身子,甘当小学生,真切认识到所领导与同事都是我的好老师,都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我也诚恳接受大家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沐春风接受所组织的“六员培训”,广开视角经受多岗位锻炼,如饥似渴学习税收业务知识(国税业务、申报、征收、稽核、发票、资料档案、ctais系统等),现已初步了解税收业务知识,但是掌握得还不够精通。在所领导的大力支持与同事的鼓励下,经过个人努力,于xx年11月通过了xx年下半年全国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国税卷)。二是转变职业观念,竭力适应新的环境尽快融入国税大家庭。来国税前我一直在企业工作,公务员工作与企业有着很大的区别,企业可以灵活变通,但是机关工作必须严谨、讲程序;身处异乡基层税务所,方言对我有着很大影响的,为更好服务纳税人,克服语言障碍,真正践行“三进三同”,在所领导与同事带领下深入场镇辖区纳税户宣传税法、沟通纳税情况。三是积极参与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我能够顾大局、讲团结、促和谐,低调务实、愿意付出、少说多做,勤请教、多听指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尊重同事、团结同事、乐于帮助同事,领导安排与同事求助的工作事项,高效率执行落实,注重事后互动反馈。任劳任怨主动做好办公环境卫生、二楼平台绿化日常管护、节假日值班。

三、不计得失积极主动参与平安建设:安全无小事,应该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在所领导及同事的大力支持下,我非常重视所安全防护问题。每天巡视所办公、住宿区域,消除安全、消防隐患6次;高度重视节假双休日安全问题,我完全以所为家,双休日不随便外出,xx年十一国庆节8天假期一直呆在所里值班。

四、身体力行积极实践健康建设:一是主动参加文体活动,在所领导组织下,努力做好每日的工间操;利用工作之余和同事切磋羽毛球、气排球、乒乓球等。二是营造温馨舒适洁净而用充满人文关怀的工作生活环境。自己或帮助同事搞好办公室、门厅、走廊、公厕卫生,组织全所消杀12次;视日常管护情况,适时为所二楼平台花园里的花草浇水、除草、剪枝。

坦率地讲,我在xx年的工作中付出了努力,天道酬勤,取得了一些微不足道的成绩和收获,也赢得了所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但是,由于国税工作对我来说是个全新的开端,缺乏相关工作经验,也暴露出了我的软肋:眼光不够开阔,考虑问题不全面;设想简单,做事流于草率;想当然而为,有时不注意讲究工作方法;不能始终谨言慎行有时粗枝大叶,在一些工作细节上不够细心谨慎等等。这些缺点都有待于我在来年的工作中加以整改,对此,我充满万丈豪情,相信经过自己不懈的努力一定能把它们克服!

我的xx年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融入和谐国税,在学习中成长,在成长中学习。“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即将到来的xx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气象、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我会继往开来,再接再厉,持续打造个人诚信工作·学习·生活,努力开创一个全新的国税工作局面。

国税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四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税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各级国税机关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三条各级国税机关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信访工作应当在上级国税机关和地方信访部门的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国税机关应当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各级国税机关要把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一位负责人具体分管,形成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参加、纳入综合目标考核、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各级国税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检查指导信访工作。

第六条各级国税机关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群众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具体受理、办理信访事项。

第二章信访渠道。

第七条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第八条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建立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局领导当面反映信访事项。

负责信访接待的局领导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第九条市局、各区局信访工作机构应当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

第三章信访事项的提出。

第十条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国税机关提出:

(一)对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二)检举、揭发国税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信访事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信访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对处理程序另有规定的,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提出。

第十一条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有关国税机关或者其上一级主管国税机关提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国税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国税机关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第十三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国税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四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十五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和信访程序。不得在国税机关办公场所周围非法聚集,不得围堵、冲击国税机关,不得拦截公务车辆,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信访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第三章信访事项的受理。

第十六条各级国税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信访人提出属于本细则第十条规定的信访事项。

第十七条对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和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对收到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第十八条对上级国税机关或者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同时按要求回告上级国税机关或者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第十九条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税机关的信访事项,由所涉及的国税机关协商受理;受理有争议的,由其上一级国税机关协调决定受理机关。

第二十一条对国、地税机构分设以前的信访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受理。

第二十二条信访人未依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而直接到上级国税机关走访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当告知其依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提出;上级国税机关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

第二十三条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中有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应当及时通报所在地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中有精神病人的,应当及时通知精神病人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接回。

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精神病人,信访工作人员可以请求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收容、遣送,或者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回。

第二十五条信访人不遵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影响接待工作的,信访工作人员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信访工作人员可以请求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收容、遣送,或者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回。

第二十六条在接待场所携带危险品、爆炸品和管制器械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予以收缴,必要时可以请求所在地公安机关收缴。

书信。

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国税机关及其信访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第四章信访事项的办理。

第二十八条各级国税机关根据职责权限和信访事项性质,按照下列方式办理信访事项:

(一)对本机关依法应当或者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直接办理;

(二)对依法应当由上级国税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报送上级国税机关;

(三)对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转送、转交其他行政机关办理。

第二十九条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依法、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要建立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尽可能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首访环节。对于疑难信访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处理制度。

对发生越级集体上访的,所涉及的单位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赴现场,积极主动地协助做好信访人的接待、疏散和劝返工作。

第三十条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一条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税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税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第三十三条各级国税机关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经本级国税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各级国税机关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交办机关;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向交办机关说明情况。

交办机关认为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不当的,可以要求办理机关重新处理。

第三十五条信访人对国税机关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国税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国税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六条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复查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国税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国税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国税机关不再受理。

第三十七条国税机关发现本机关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确有错误的,应当重新处理。

上级国税机关发现下级国税机关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确有错误的,有权直接处理或者责成下级机关重新处理。

第三十八条各区国税机关信访工作部门应当于次年1月10日前向市局报送信访工作总结,统计受理信访事项,分析信访事项中反映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三十九条对已经结案的信访案卷材料一般保存,到期清理、鉴定、登记、销毁。对重要件和确有研究价值的案卷,移送本级档案部门鉴定保存。

人事、监察部门负责处理的信访件,其案卷材料的归档和处理由人事、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条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有关国税机关给予奖励。

第四十一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二)国税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四)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

第四十二条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国税机关在受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国税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收到的信访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

(二)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

(三)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

第四十三条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税机关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国税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

(二)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第四十四条国税机关工作人员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国税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六条打击报复信访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细则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国税机关可以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可以提请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对违反集会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以提请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八条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各区国家税务局可以根据本细则制定信访工作办法,并报市局备案。

第五十条本细则自5月1日起施行,原《xx市国家税务局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税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五

20xx年,在省卫计委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全面贯彻落实十二五人口规划,强化领导责任,逐步完善“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新机制,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计生队伍建设,全力推进计生利益导向政策落实,圆满完成了全年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任务。

截止9月30日,我区总人口557812人,出生人口7444人,其中男孩4021人,女孩3423人,人口出生率13.39‰,符合法定生育率92.40%,出生人口性别比117.47。共落实各种计划生育手术3777例,当年长效节育措施及时率78.03%,综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85.53%,孕情掌握率75.49%。各项指标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为我区的社会、经济建设提供了和谐的人口环境。

一、20xx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强化领导重视,明确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

区委、区政府不断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一是精心部署,责任到位。区委、区政府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区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先后召开了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计生领导小组专题会、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暨表彰大会等,传达贯彻省、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汇报,并结合我区实际,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别与各镇、街及区直各单位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全覆盖。二是落实约谈机制,措施到位。为深入推进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我区落实计生工作领导约谈预警机制。今年以来,王东书记、符革区长等区领导分别对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城西镇、遵谭镇、大同街道、金贸街道等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调研,指明工作的重点和方法。符革区长分别对城西镇、遵谭镇、龙泉镇、海垦街道、金宇街道、滨海街道等计生工作后进单位的党政一把手进行约谈,责令查摆问题,切实整改。三是加强督查,落实到位。为整治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研究打击“两非”专题会议,全面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重点工作,区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对各镇、街计生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并对村(居)进行排名,针对排名情况进行通报,责令整改。区纪委等部门多次督导各镇、街计生工作,每季度对计生工作落后的单位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四是强化队伍,奖惩到位。结合市计生委对我区加强计生工作队伍建设的建议,按照配强、配齐的原则,配备好区计生委的领导班子,引进调入技术人员充实到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增强了技术服务力量。在全市率先妥善解决原xx区聘用的计生员的待遇纠纷,稳定了计生干部队伍,调动了基层计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着力加大村(居)级计生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计生队伍的素质和业务技能,先后38次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形式,对村(居)级计生员进行培训,使计生员对计生政策、法规的理解进一步加深。为加强对村(居)级计划生育的管理,我区制定了《xx区关于加强孕情管理和长效节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村(居)计生员的工作责任和奖惩措施。五是加大投入,保障到位。坚持按要求把人口计生事业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财政投入足额到位,为计生工作健康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20xx年全区各项计划生育事业经费达2866万元,元,有力保障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深化综合改革,探索住宅小区管理服务新模式。

为破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题,探索住宅小区计生服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有序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按照市计生委、区委、区政府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以“强化措施,创新机制,提升服务”为理念,认真贯彻“整合资源、积极创新、长效持续”的方针,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及广大物业公司、业主的积极参与配合下,我区在已有金山小区、玉沙广场、都市森林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再选取了盐灶三廉租房小区、海南日报社、安宁医院宿舍、军安花苑、顺发新村、金盘雅苑、椰岛广场、置地花园等7个小区作为深化改革示范点,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管理模式进一步强化,区域协作、部门配合、统筹管理、均等化服务、综合管理工作机制得到完善。一是加强住宅小区网格化管理。明确社区网格员的计划生育管理责任,把住宅小区管理服务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范畴。各住宅小区以楼栋作为基本单位建立计生信息档案,把新婚、再婚、现孕和无节育措施等重点特殊人群纳入重点服务管理对象,每半个月巡查走访一次,及时了解和掌握动态信息,做到格不漏栋、栋不漏层、层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网格员在网格内服务,取得了居民的信任和配合,提高了居民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有效的解决了计生信息收集难、入户难的问题。通过细分网格,实现了管理无缝覆盖、服务无缝对接,使管理服务的盲点逐步消除,减少了漏管现象,收集、核实上报信息等经常性工作机制落实到位,使计生信息质量得到提高。二是搭建人口综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为了准确掌握各项人口信息,加大与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的配合力度,建立定期通报、联合巡检制度,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形成了信息互通、管理互动、服务互补、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强住宅小区居民自治,组织成立住宅小区计生协会。通过计生协会积极开展一些服务宣传活动,扩大影响并取得了群众的认同。通过推行多项举措,我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辖区内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影响面不断扩大,物业公司对综合治理工作认识明显加强,配合由被动变为主动;二是居民配合意识普遍提高,住宅小区环境、氛围明显好转;三是实现了人口计生工作、物业公司、群众和社区建设和谐共赢。目前,我区已初步建立起由镇、街落实,物业公司配合,职能部门支持的住宅小区计生管理新模式。

(三)完善服务网络,稳步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

我区按照“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依托我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为流动人口提供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生殖健康咨询等全方位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将流动人口纳入我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覆盖范围,对流动人口实施“七免费”服务:1、免费提供计划生育四术服务;2、免费开展查环查孕、生殖健康普查;3、免费领取避孕药具;4、免费提供《流动人口孕检证明》;5、免费提供预防出生缺陷药品;6、免费进行孕前优生风险评估;7、免费发放幼儿早期教育辅导手册。二是完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对镇、街,村(居)等进行padis系统培训,提高应用能力。今年共举办padis系统培训5次,260人次参加。通过区、镇(街)、村(居)委三级padis系统信息平台,积极与流动人口户籍地、流动人口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联系沟通,了解、掌握流动人口的婚育情况、怀孕生育情况、避孕节育情况、“三查”情况和缴纳社会抚养费情况。依托全员人口信息平台,全面、真实、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动态信息,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技术支持。三是做好动态监测,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为了切实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确保调查工作深入实际、人口信息采集真实准确、信息录入有效,我区召开了参与动态监测工作单位的计生分管领导会议,细致部署,形成统一认识,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四)规范行政执法,提高计生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我区一直把坚持行政,规范执法,作为解决群众最根本的利益问题来抓好、抓实。一是推进人口计生证件办理窗口服务建设。作为一孩生育服务证和结婚证“两证同办”的全省首批试点单位,区政府对“两证同发”工作的落实高度重视,在全区精减编外人员的情况下聘用了两名计生办证服务专职人员,并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计生服务窗口,配齐电脑、打印机等办证设备,为“两证同发”的顺利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至9月30日止,办理城镇一孩2196本,城镇二孩470本,农村一孩377本,农村二孩712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083本,其中,特殊人群办证1665本。二是确保城镇居民单独二孩政策顺利实施。根据省卫计委、市计生委的工作部署,我区从20xx年6月1日起开始组织实施单独二孩生育政策,严格执行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认真核查审批。同时指派业务骨干到市计生委学习培训,并于6月3日召开了全区计划生育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培训班,对各镇、街计生办负责政策法规和办证业务的计生专干进行培训,要求基层计生专干在受理、审核、公示等办证程序上做到及时、准确、高效。20xx年我区共受理审批政策性二孩470对,其中共有xx6对单独二孩夫妇提交了二孩生育审批表,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公示程序的有23对,已审批的有30对,已发放单独二孩生育证的有93对夫妇。三是切实加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管理。我区规范了各镇、街社会抚养费征收个案文书,确保主体合法、程序合法、证据齐全、文书规范,同时规范了征收票据和资金管理,全年共对1264人次征收社会抚养费2471823元。四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镇(街)创建活动。我区在继续巩固已创建单位的基础上,今年着力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宣传氛围建设,在完善玉沙城市人口文化园的基础上,重点打造龙桥镇美朗村人口文化园、大同路女人街人口文化宣传一条街等宣传阵地,今年9月24日金贸街道依法行政工作顺利通过省依法行政检查组的考核验收,成为我区第四个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五是努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处理群众来信15件次,来访36人次。转交指导督促各镇街核查办结的举报案件8件。共接听12356阳光计生热线电话约5337人次,妥善解决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有效地避免计划生育恶性案件的发生。

(五)落实奖励扶助,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一年来全区各镇、街严格执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认真做好监督和核查工作。一是组织了20xx年度城镇无业居民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及特别扶助制度等三项制度扶助对象的奖扶工作。严格按照对象申报、入户核查、信息公告、审核批准等规定程序,确保了当年新增、退出人员审核登记、新增个案信息录入、资金需求预算申报等各项工作按国家的要求全部完成。20xx年,我区符合奖励扶助制度的城镇无业居民和农村“两户”扶助对象共3464人,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对象57人,共发放奖励扶助金xx97840元。二是加大了对各相关部门落实人口计生奖扶政策的监督力度。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海南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和社会关怀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各镇街都建立了特殊困难家庭信息档案,定期开展慰问活动。同时进一步充实了年度目标的奖扶内容,加大了对住建、民政、扶贫、教育、财政等奖励扶助项目的监督力度,确保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就业、养老、子女就读等各项奖励扶助措施落到实处。

(六)创新宣传载体,强化宣传阵地建设。

今年以来,为顺应社会发展和人口计生不断进步的新形势、新要求,我区开拓创新,以依法行政试点、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和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为契入点,形成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的宣传新模式。一是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访谈活动。以各种节假日、纪念日、人口计生网站为载体,联合宣传、文化、妇联等单位,借“三下乡”活动,把计生政策、人口计生知识纳进去,通过文化、科技、下乡等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积极开展关爱女孩、青春健康和人口文化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为重点的宣教活动。二是大力开展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依法行政和城区人口文化园创建试点宣传工作。我区加大宣传经费投入,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共投入一百多万元,精心打造如大同里人口文化街、龙桥镇美朗村人口文化园、新坡镇斌腾村、仁南村人口文化园、遵谭镇东谭村人口文化走廊,以及金山小区、京华城小区、椰岛小区、都市森林小区等住宅小区人口文化阵地。投入20万元,建设一批农村文化屋,继续打造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宣传品牌。三是提高宣传覆盖率和知晓率。充分发挥宣传阵地、宣传媒体、门户网站、人口学校和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的作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今年“7.11世界人口日”,我区在市计生委的支持下,联合市广播电视台、海口晚报、南国都市报等媒体,在万绿园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张挂横幅、发放宣传品、避孕套、解答市民的咨询。四是开展青春期健康讲座。今年,我区在龙桥中学、义龙中学开展青少年健康知识讲座,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五是通过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拓展“六语”服务功能,取得良好的舆论效果。六是紧跟中心工作,及时报导工作动态。今年,海口电视台7次报道我区计生工作,海口晚报发表新闻5篇,《海南人口》杂志发表论文1篇,天涯网发表计生工作信息26篇,此外,还向省、市人口计生部门,龙华快讯提供简讯28篇。

(七)加强体系建设,提供优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我区按照省、市计生委的要求加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一是完善技术服务体系。我区投入300多万元打造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高标准配置手术室等技术服务基础设施和技术服务队伍。加大投入,打造龙桥镇、遵谭镇、龙泉镇卫生院,完善乡镇卫生服务体系,实现资源共享。二是组织区服务站及镇、街技术服务人员参加省、市技术服务培训班。通过邀请市服务站专家对区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进行面对面指导,特别是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业务指导,增强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工作能力。区技术服务管理人员不定期地深入各镇、街道,加强对各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工作,对技术服务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求、指标进行认真详细的分解和说明,做到技术操作规范,管理规范。三是加大“三查”服务。今年市服务站组织多人次到城西、龙桥、龙泉、新坡等镇开展“三查”服务,各镇、街,各村(居)加大“三查”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并加强随防和跟踪管理服务。四是全力以赴完成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工作。今年,我区共进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筛诊夫妇762对,全面完成年度任务。基因送检359例,其中地贫基因携带人数157人,双方携带夫妇对数26对,可能遗传中间型地贫患儿夫妇对数10对,可能遗传重型地贫患儿夫妇对数2对,产前诊断人数1人。目前已检查的夫妇中,通过风险评估已录入国家优生项目管理系统的755对夫妇,占已检查人数99.08%。五是狠抓“四术”落实。通过开展集中服务月活动,成立计划生育督查小组,不定期对各镇、街计生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采取每天信息通报制和周进度通报制等强力措施,狠抓“四术”任务完成。今年全区共落实“四术”3777例,其中结扎177例,上环3330例。

(八)加强部门协调,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整治。

今年我区继续保持打击“两非”的高压势态,充分调动计生、卫生、公安等职能部门,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市下达指标之内。一是坚决落实“两非”综合整治责任制。在全区计生工作会议上,王东书记在讲话中特别强调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把性别比综合整治工作列为必备考核指标,明确要求各镇街和职能部门领导要全力配合,齐抓共管。二是坚持凭证引产,落实责任追究制。我区坚持实施持证引产制度,规定每一例中期以上引产必须持医学需要证明或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我区也加强了对辖区的医疗机构凭证引产制度的管理。每一例都由镇、街计生办按要求严格核实,经指定负责人审核,由分管领导审定。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净化城区医疗环境。我区加强打击“两非”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联席单位的管理职能,定期组织各单位人员联合对辖区内的医疗诊所进行检查。区打击“两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卫生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由区卫生、药监、计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分别于1月、6月及7月对辖区药品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共抽检金贸、滨海等社区卫生服务站、各镇中心卫生院和辖区药店共90多家,在联合检查中没有发现有违反规定实施中期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违规行为。8月25日,由我区计生委牵头、组织市、区食药监局及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龙华公安分局联合执法,成功在辖区坡博村242号102室破获一起“两非”案件,市多家新闻媒体都报道案件查处的整个过程,对我区打击“两非”工作起到了良好的舆论导向作用。

(九)夯实信息基础,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调查。

我区切实加强基础性工作,采取多种措施狠抓人口清查和提高人口信息库质量。一是加强基层信息统计员的指导和培训。全年共举办基层信息统计员培训班15次,培训人口信息统计员225人次。二是实行信息统计员每月例会制度。为加强数据库管理和提高报表质量,我区在每月底都召集各镇、街统计员集中分析各项人口指标,对一些错误或存疑的信息重新核实修改。区计生委每月定期下乡抽检核实人口信息,重点清理重复人口和逻辑错误信息。今年来共清理了2万多条错误信息。三是强化信息统计员的岗位责任。为确保出生人口信息统计的准确性,我区定期对各镇、街,村(居)的信息报送质量进行检查,通过月月清平台出生信息比对各村(居)计生员每月的自报信息,督促村(居)计生员进村入户对漏报的'出生信息进行核实,将核实情况按时录入数据库并汇总上报,对一些人口信息掌握不准确、报送不及时的信息员进行通报批评。四是为确保单独二孩政策顺利实施进行充分调查核实。组织各镇、街计生员对育龄人群进行深入的调查摸底,提前掌握辖区内符合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的家庭数量和年龄结构,了解潜在育龄人群的生育意愿,并将调查结果进行汇总上报,为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的制定提供了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五是积极开展国家计划生育家庭追踪调查项目。配合市计生委制定工作方案,及时下发到样本点,并多次进行指导,同时区计生委投入2万余元用于该项目前期的培训及购买调查工具等。

(十)拓展协会内涵,持续推进联合国生殖健康项目。

区计生协紧紧围绕“三生”服务的主线,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促进了协会的发展。一是完善协会工作网络。今年,我们组织了100多名基层分管协会的计生协秘书长,参加了计生协会业务知识培训,夯实基层协会秘书长的业务基础知识。二是继续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今年申报的第五批全国人口示范村(居)有金贸街道的电力居委会、新坡镇的新彩村委会和遵谭镇的东谭村委会,全区共有69个村居委会开展自治工作,已达到省、市创建自治村(居)的要求。三是探索组建多种形式的计生协组织。以村(居)为单位组建了21个流动人口计生协会,以物业小区为单位组建了4个物业小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以集贸市场为单位建立了水产码头流动人口计生协会,此外还积极配合安徽xx县在我区成立跨区域协作的流动人口计生协会,为枞阳籍流动人口提供优生优育、节育、生殖健康、就业、升学、经商等服务。四是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今年春节我区共为600户计划生育家庭及困难计划生育工作者发放慰问品,慰问金额10余万元,关怀慰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35户,每户发放慰问金2000元。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计生特殊家庭和村级计生专干购买计划生育保险,资金12.5万元,其中,农村独生子女家庭481户,每户200元,计生特殊家庭27户,每人300元,村级计生专干63人,每人200元。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共投放助学金12万元,资助40名贫困计生家庭,为每名学子发放助学金3000元,帮助他们圆大学梦。开展“心系基层,情暖万家”走访慰问系列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宣传品3000份,避孕药具600盒。组织40名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到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参加健康体检,慰问了35户计生特殊家庭,组织青年志愿者18名到特殊家庭进行心理辅导。五是实施联合国第七周期青春健康项目成效显著。今年是第七周期青春健康项目在我区开展的第四年,全区在原有的373个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的基础上增加了137个,把发放点范围扩大到酒店、商场和写字楼宇,为青少年提供了服务保障。区计生委、计生协与区教育局、义龙中学联合开发名为《走进花季》青春健康教材,为青春健康教育走进课堂奠定了基础。区计生协印制了200件有青春健康俱乐部logo字样的文化衫用于开展同伴教育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面临诸多困难,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各镇、街人口计生工作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城区各街道的6个月内孕情掌握和落实长效避孕节育难度较大,工作较为被动。二是流动人口管理难的问题依然突出。伴随着我区流动人口的持续增加,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将面临着更多的困难。三是出生人口性别偏高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虽然采取多种措施加以治理,但由于此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使得效果不明显,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居高不下。四是月月清平台未报出生库存量大。我区各街道普通存在辖区医疗单位多、人口流动频繁、计生专干管理不力、法定外出生多等不利因素,造成各街道月月清平台累积的未报出生人口仍然较多。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针对以上问题,我区将以本年度综合考核为契机,理清思路,抓住重点,切实整改提高。

(一)层层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

要提高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切实把计生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抓落实。各镇、街党政一把手要亲自部署,统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村(居)书记、主任要落实责任,对两委干部和计生员的计生任务要分片包干,明确责任,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继续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力度。

大力营造和谐、温馨的计划生育社会舆论氛围。坚持宣传教育为先导,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融入方方面面,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眼于流动人口婚育观念的转变,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形成浓厚的计划生育宣传氛围。

(三)大力抓好出生人口统计和孕情管理。

各镇街要全面动员,采取网格化分工,深入调查摸底,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彻彻底底清查怀孕对象及出生人口,做到孕情掌握、出生统计及时、准确、不漏、不错,从根本上提高我区孕情掌握率及出生统计质量。对连续孕情掌握率较低和出生未报量多的村居,要落实主要领导约谈或诫勉谈话。

(四)切实完成当年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任务。

各镇、街加大对已婚育龄群众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力度,要挤水分,克服各种不利因素,踏踏实实地完成“四术”工作任务。

(五)继续保持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

要进一步加强打击两非宣传力度,彻底改变群众落后的婚育观;加强同流出人口居住地的联系,及时掌握流出人员的孕情信息;加强孕情消失管理,倒查是否存在“两非”案件;争取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实现齐抓共管。

(六)进一步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

征收社会抚养费是遏制法定外出生的重要途径,各镇街要对计划生育征收、处罚程序进行了全面规范,严格按程序依法征收管理。积极主动取得法院的配合,加大强制执行力度,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的难题。

(七)推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新模式。

进一步推动流动人口“一盘棋”管理服务,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由防范式管理向综合性服务转变,被动式管理向主动性服务转变。进一步落实区关于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把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具体化、对流动人口提供均等化服务。

(八)进一步发挥协会群众性组织的作用。

继续加强协会组织建设,推进基层人口和计生群众自治和幸福之家的创建。加强宣传倡导,继续拓展“生育关怀行动”帮扶面。不断完善协会组织,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协建设。抓住各种有利时机,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服务活动。

国税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六

同志们:

一、财务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稳步推进预算改革。

一是规范预算编制管理程序。,预算编制级次从二级预算单位,扩大到三级预算单位,从各基层单位起自下而上的编制了20“二上”经费预算,改变了过去由上级机关估列代编的现象。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综合性。年省局采取综合预算的方法,将中央财政拨款、结余和其他收入纳入一般预算收入,将全口径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纳入一般预算支出对各单位进行了批复。同时全省在编制2014年预算时,将全部收、支、余纳入预算范围,完整编制收入、支出、结余预算,确保了预算的完整性和统一性。三是继续完善基建项目支出滚动管理。理顺了基建项目预算的分配体制,按照总局基建项目预算安排项目经费,避免了预算安排的随意性,保证了建设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基层单位基建经费的投入。去年全省实现了从经费包干体制到预算制的转变,从单一编制预算到各单位编制部门综合预算的转变,预算改革又前进了一步。

(二)预算安排向基层倾斜。

进一步落实省局“三个面向”、“两个转移”的要求,在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加大了向基层倾斜的力度,较好解决了基层经费水平偏低和突出困难,并逐步缩小地区间经费水平的差距。一是再次提高基层的经费水平。省局在上年各地人均基本支出经费水平的基础上,2014年又继续安排了2600万元水平补助经费,将基层人均基本支出最低保障线标准从2.8万元提高到了3万元,使基层单位最低人均经费提高了2014元。二是专项解决基层突出困难和问题。安排专项资金补助各市州视频会议室的建设;继续安排“三州”高寒地区取暖运行费补助;安排2200多万元资金为市、县两级配置稽查检查办案用车;安排了专项经费,用于“三州”安心工程,缓解了高海拔国税干部周转住房的建设矛盾;下半年还安排了一次性困难补助2500万元,用于解决基层突出困难,并对“三州”和国贫县安排特殊困难补助;此外,还动用省局的其他收入安排对总局已出库但中财拨款投入不足的建设项目的补助。

(三)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按照总局部署,从2014年10月1日起,省本级和省局机关正式推行了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省局严格规范各项操作,顺利完成了银行开户、上报用款计划、财政授权支付等各项国库集中支付的运行程序,保证了系统资金流的顺畅。

(四)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省局及时转发了总局修订后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办法,就基本建设立项审批、开工审批、实施过程监管和决算审计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意见,并规范了审批权限。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要求,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制度。按照建设部和总局关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要求,各单位对已完工基建项目欠账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并按照总局提出的2014年底前彻底解决基建欠账的要求,制定了归还欠账计划,并认真督促和加以落实,同时,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发生新的欠账。二是进一步理顺基本建设管理程序。2014年,省局下发了47个2014、2014年进库项目的批复文件,正式审批了2014年已进库的4个项目。当年省局审批项目23个,上报总局审批项目1个,并全部申报进入了总局项目库。同时,审批了3个追加投资项目和4个开工项目,对70个审批项目签订了《基本建设管理责任状》,对因项目取消或已完成投资的4个项目预算报请总局同意进行了预算调整。按照总局要求,对项目库中的89个项目进行了清理,对用自筹资金垫支的项目申请总局对未完成投资额作了调整,收回了垫支的自筹资金。三是进一步增强基本建设管理意识。从基建项目申报、审批、进库、立项到安排预算,再到开工审批、实施建设的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要求已被大家认识和接受。新开工项目超面积、超投资和不履行审批手续就开工建设的情况基本杜绝。从今年上报的申报材料看,大部分单位能够按照建设条件审核上报基建项目,报送的建设单位情况基本准确,对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测算比较客观。未经批准不得用自筹资金搞基本建设的规定基本落实。

2014年,省、市(州)两级财务部门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开展财务审计的同时,对预算编制和执行、基本建设、“三代”手续费及稽查办案经费管理开展了专项审计。在审计工作中,认真执行审计计划,不断规范审计程序,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加大审计结果的落实力度,取得了较大成效。省、市两级共组织对134个单位进行了内部财务审计,审计面达50%,并对130个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共下发审计决定15份,出具审计意见116份,通报3份。财务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567万元,违规银行账户5个。专项审计查出预算编制、预算批复不规范单位9个;基本建设违规项目7个。此外,还查出不按规定权限报批、不按规定程序立项、未实行工程公开招投标以及未设基建账或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审计查出超范围代征税款、虚列虚报“三代”手续费、挪用手续费以及不按规定签订代征代扣协议和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善等问题;审计查出稽查办案经费支出不规范、违规支付举报奖励基金等问题。2014年,委托中介机构对31个项目进行了基建竣工决算审计,审减金额1,400万元,审减率6.4%。

(六)圆满完成政府采购任务。

2014年,各级国税机关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和省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以及国家税务局系统部分计算机类设备实行协议供货的有关规定,依法采购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效益和保障作用得到有效的发挥。全年我省各级国税机关共组织采购2,277次,实际采购金额16,927万元,比上年增长19.5%,资金节约率11.4%,节约资金2,598万元。其中,省局实际采购金额3,361万元,资金节约率18.4%,节约资金735万元。去年由于系统推行综合征管软件和稽查办案用车采购等涉及预算金额6,600多万元项目的上马,使省局政府采购项目的数量和金额都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一是自行采购部分,省局组织实施了系统、机关“推综”计算机及外围设备1,525台(套)的采购工作以及为市(州)和县局稽查局配备办案用车143台的采购工作,通过高度集中采购数量,实行品牌竞争,换取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并未发生一例供应商投诉。二是委托采购部分,全省“推综”网络设备的采购,涉及金额2,000多万元,设备品目繁多,数量巨大,且技术要求高,为了确保全省综合征管软件按时上线,经省局领导同意,委托了在总局中标的代理招标公司代理公开招标。通过省局机关采购人员和招标代理公司的紧密合作与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采购任务,确保了全省综合征管软件的上线运行。

(七)切实加强银行账户管理。

政专员办对我省11个市(州)和部分区县局的银行账户开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出了违规开设账户14个,未申请批复账户13个,未备案账户1个。各被查单位及时进行了纠正,省局还就检查中发现类似问题组织开展了其他单位的自查工作。全年新开设银行账户61个,备案银行账户994个。截止2014年底,全省国税系统共开设银行账户874个,其中基本账户254个,基建账户83个,房改类账户188个,党费工会账户207个,备用金等账户142个。各单位按规定完成了银行账户年检任务。

(八)开展各项清理检查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了津、补贴的清理调研工作。按照总局的部署,完成了对全省国税系统职工2014年和2014年上半年津、补贴发放情况和文件依据的逐项清理、统计和审核工作,对26个市(州)级预算单位发放项目的政策依据逐一进行核对,形成取消个别发放项目或降低发放标准的初步意见,及时向总局报送了清理结果和核查报告,为国家统一津、补贴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此外,省局在对津、补贴进一步核查的基础上开展了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参加了总局召开的部分省、市座谈会,为总局制定津、补贴政策提供了参考。二是按照总局的部署,2014年继续开展全省国税系统领导干部拖欠公款和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清退工作。通过清理,全部收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拖欠公款14.76万元,全部清退收回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199万元,全面完成了两项清理工作,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

(九)加强日常财务监督检查。

为强化日常财务监督,省局要求各地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日常财务收支、项目经费使用、基建管理等财务工作的重要环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各地结合实际,精心组织,采取财务监督检查与内部审计工作相结合、与日常管理相结合、自查与上级单位抽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积极整改,有效促进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我省该项工作的开展,得到了总局的充分肯定,在全国财务工作会上做了经验交流。

(十)进一步强化财务队伍建设。

2014年,总局关于财务管理岗位职责规范的文件下发后,在省局的统一部署下,各地按照要求,规范财务机构设置,明确岗位职责,充实财务人员。截至目前,全省21个市州国税局中,除5个地区外,均已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县区局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各单位在机构设置中按照“以事设岗,以岗定责,岗责清晰,目标明确”的要求,根据财务专业分工,将专业化的组织、程序化的业务与财务内部控制有机结合起来,将财务日常监督与岗位设置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了岗位之间的互相监督,切实落实了依法理财和“两权监督”的要求。全省国税系统从事财务工作人员共有821人,较2014年602人,增加了219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财务人员总数的57%。

回顾2014年,我省国税系统的广大财务工作者奋力拼搏,锐意改革,开拓进取,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和辛勤的劳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辛勤工作在财务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务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需要我们在管理行为和管理制度方面加以改进:一是一些单位预算意识淡薄,部分基层单位甚至没有年度预算,原创文秘材料,尽在网络。预算和执行“两张皮”的现象在我省还比较突出;二是财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财务管理不够精细,管理上还存在一些漏洞。三是在经费使用上还缺乏成本意识,花钱大手大脚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有的单位基本建设还不能做到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依然存在盲目攀比、贪大求洋的现象,个别地方仍有违规建设的问题。五是一些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不规范,还存在分头采购,多头管理以及应当实行政府采购而未实行、应当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应当报批报备而未报批报备的现象。六是多数单位财务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干部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

二、“十一五”期间财务工作的基本思路。

“十一五”规划是新世纪的第二个五年规划,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财务工作任务更加艰巨,无论是推进各项改革,还是进一步强化管理,都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省局提出“十一五”期间我省国税系统财务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推进四项改革,建立六大体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财务工作全面和谐发展。简单地概括为“四四六一”。

(一)强化四个意识。

一是要强化改革的意识。改革创新是做好新时期财务工作的根本要求。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等改革,建立一个严格预算、合理收支、规范操作、监督严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我们处在改革的大背景下,各项工作都必须迎着改革而上,随着改革推进,用改革推动财务管理机制的创新,促进财务工作的自我完善。

二是要强化法纪意识。依法理财是“管理型”财务的核心,其要义就是整个财务工作在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运用法律、法规和制度手段规范和监督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到各项资金“生之有道,取之有据,用之有效”,这是促进财务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的根本指针。

三是要强化艰苦奋斗的意识。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做好财务工作必须保持的优良作风。今后一段时期,国家将逐步降低行政经费的投入,国税系统的经费总量不可能有大的增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的宗旨,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统筹合理地安排资金,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是要强化效益意识。各级国税机关要增强成本和效益意识,下大气力研究探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方法和途径。要从重投入、重资金、重项目、重设备的外延发展向重效率、重利用、重质量、重管理的发展转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税收事业的长足发展。

(二)推进四项改革。

一是稳步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在“十一五”期间,逐步按定员定额核定基本支出和按项目需求核定项目支出,实现基本支出经费定员定额管理,规范项目排序和项目预算安排,严格按基建项目库排序安排经费,做到基建项目支出预算规范化、程序化、滚动化管理。积极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国税系统装备预算定额标准,“十一五”期间实现装备预算定额标准化管理。

二是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财政部和总局的要求,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步伐,2014年国库授权支付扩大到市州级预算单位,“十一五”中期扩大到全部预算单位。直接支付项目也将逐年扩大。

三是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按照“依法采购、规范程序,科学管理,提高效率”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运行体系和监督制约体系“四个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监督,服务基层。

四是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按照财政改革的要求和总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和强化“两费”和“三代”手续费管理,适时推进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在“十一五”期间逐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三)建立六个体系。

1、建立健全精细化、科学化和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完善财务管(在好范文)理制度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总局和省局计划制定和修订财务管理制度40多项,涉及财务管理各个方面,一是财务公开、财务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以及财务违法责任追究制度;二是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定员定额管理、绩效评价、稽查办案经费管理以及收支分类预算管理;三是会计制度、住房基金、结余资金、非税收入管理;四是国有资产管理、固定资产购置、处置、业务用车标准以及税务制服标准管理;五是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建设标准、跟踪管理和审计以及项目库管理;六是内部控制审计、绩效审计以及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管理;七是决算评比、会计基础档案、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到“十一五”中期基本建立适应精细化、科学化管理需要的基础性规章制度,到“十一五”末完成适应财务改革需要和财务信息化管理要求的管理型制度体系建设,实现制度完善、相互协调、运行规范、操作性强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实现财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2、建立一个公平、透明、规范、高效的预算分配、编制、执行和监督体系。一是建立和完善公平、透明的预算分配机制。部门预算改革的目的,就是通过规范预算编制方法,建立规范、科学的预算分配机制。“十一五”期间,我省国税系统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体系,按国家、省级政策核定人员经费,核准每项政策享受的人数和标准;按工作量(实物量)和属地标准、编制人数核定公用经费;逐步缩小地区之间、上下级之间的经费水平差距。分析税收成本,建立与税收成本相联系的预算分配机制,经费分配继续向基层、征管和困难地区倾斜。项目支出预算采取项目库管理方式,按照项目重要程度,分轻重缓急排序,实行滚动管理。通过科学的预算分配机制,规范预算管理的基础工作,保证预算编制准确有据、公正合理。二是扩大预算编制内容,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体系。继续推行全面综合预算制度,将所有的资金包括各种其他收入来源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的管理范围,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编制、批复和执行预算,实现各项资金统筹安排。各预算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完善预算编制程序,严格遵守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各阶段的时间安排。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建立严格的预算执行体系。预算审批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切实提高预算到位率。四是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控,建立严密的预算监督体系。省局将建立和深化预算批复制度改革,对各市州预算批复实行报批制,对落实最低保障线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建立预算执行到位率的考核机制,并通过决算报表、财务调研,以及网络化财务软件,将网络查询和现场检查相结合,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

3、建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评审、监控体系。一是从严审核基建项目,严把立项审批关。严格按照规定的建设条件审核基建项目,对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项目要进行现场核实后才能审批。严格按标准计算建筑面积,投资总额不得超过省局审批的标准。二是实行项目评审制度,严把开工审批关。审批机关委托中介机构对拟开工的项目进行评审后,按评审结果审批开工。项目开工后建设规模和投资总额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三是严格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严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关。加强基本建设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推行项目绩效考评,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严格执行基建项目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基本建设纪律。

4、建立财务检查、考核、奖惩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加强财务工作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通过监督检查,促进和加强预算、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的管理。建立财务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明确考核的内容和要求,对各地财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落实情况、预算编制和执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固定资产管理、基建项目管理、会计信息质量、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考核,重点解决财务制度不落实、重花钱轻管理、预算执行意识淡薄、基本建设超规模、超投资,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推进财务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牢固树立财务纪律观念,强化财务责任追究,建立财务纪律约束机制,进一步落实国务院颁布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格按程序办理财务事项。对各项工作的考核情况定期进行通报,结合考核情况探索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奖惩措施,对工作规范成绩突出的,给予充分肯定,大力进行宣传表扬,对工作不力的,提出批评,做到奖惩分明,有奖有罚。

5、建立现代内部财务审计体系。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逐步建立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业务规范、运行高效的现代内部财务审计机制,努力实现国税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在全系统建立起现代内部财务审计机制,建立和完善内审的“四个体系”:一是健全的内审组织体系,要合理地设置内审机构,明确职责范围,提高人员素质。二是完善的内审制度体系,要通过制定符合国税系统实际的内部审计制度和工作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约束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审计效率。三是完善的业务体系,要不断地拓宽审计工作范围,加大财务收支审计力度,积极开展专项审计。在内部财务审计的实施中,各级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四是高效的信息化体系,运用科技手段,逐步实现计算机辅助审计,建立实时监控和远程审计系统。

6、建立财务管理的信息化体系。适应预算改革要求,加快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行电算化管理,用现代化手段为宏观预测和定员定额管理及项目评审网络管理打好基础。第一步是2014年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网络版财务核算和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将现有单个会计核算、报表和固定资产软件融为一体,并根据总局部署,完善和拓展软件功能,不断进行升级;2014年使用基建项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以及预算管理、内部审计管理和远程审计模块。第二步是按照总局信息一体化建设的要求,适时完成网络财务软件与办公自动化软件、国库集中支付软件、人事软件、征管软件的联接工作,以及网络财务软件与ca认证软件的联接工作,提高行政管理信息一体化程度。

(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基层财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岗位职责规范》,积极推进基层财务工作组织体系、岗责体系、制度体系、监督体系“四个体系”的建设。一是加强基层财务管理岗责体系建设。要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量化工作目标,确保岗位到人,职责到岗,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财务管理组织体系建设。要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改善财务人员结构,选配责任心强、懂财务、懂会计、懂审计、懂法律、懂计算机的优秀人才充实财务队伍,充实岗位需要。三是加强财务人员自身建设。要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并要以“敢讲真话,不做假账,实事求是,恪尽职守”为基本职业操守,按照严谨、细致、深入的要求,认真研究,精心谋划,精心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国税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七

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努力,目前各项工作均进展良好。现将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全年工作部署。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为今年的工作起好步、开好局,我局于1月25日召开了全市国税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局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国税工作实际,制定了今年全市国税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以进一步推进“四个统一规范”为主线,积极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加强全系统的征管能力、执法能力和行政能力建设,努力建设管理规范、执法公正、文明服务、和谐高效的国税,为市全面建设产业强市、文化名城、现代化大城市和富裕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根据这一总体思路,我局确定2014年国税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要实现五大提高:一是以“聚财为国”为使命,继续坚持“向管理要税收”的思想,实现税收收入的稳步提高;二是以依法治税为前提,积极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继续大力加强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税收执法和服务水平的明显提高;三是以夯实征管基础为关键,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实现征管质效的全面提高;四是以科技兴税为理念,确保征管软件大集中的顺利上线,实现税收信息化建设的跨越式提高;五是以共建和谐高效国税为导向,理顺内部行政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实现队伍素质能力和行政效能的显著提高。

二、知难而进,勤征细管,实现了组织收入“双过半”

上半年我市各级国税部门继续坚持“向管理要税收”的思想,按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禁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持“抓早、抓紧、抓实”的工作方针,迎难而上,挖潜增收深入开展税源调查,层层制订落实收入计划,勤征细管,实现了税收收入的持续增长。市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138.16亿元,同比增长21.4,增收24.38亿元。其中:中央级收入109.9亿元,同比增长20.5,增收18.7亿元;省级收入4.66亿元,同比增长43.9,增收1.42亿元;市级收入23.6亿元,同比增长22.0,增收4.26亿元。剔除海关代征税和免抵调库后,市国税系统共组织国内税收直接收入85.44亿元,同比增长17.3,增收12.61亿元,完成省局下达年度计划的51.8。其中:国内“两税”直接收入62.32亿元,同比增长13.6,增收7.48亿元,完成省局下达年度计划的49.4;其他税收收入23.13亿元,同比增长28.5,增收5.13亿元,完成省局下达年度计划的59.8。此外,上半年我市共办理出口产品退税62.42亿元,同比增长29.7%,增加14.29亿元。其中退税39.47亿元,同比增长23.2%,增退7.44亿元,免抵调库22.95亿元,同比增长42.6%,增加6.86亿元。对加快企业资金周转,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两化”管理,规范公正,征管执法与纳税服务成效突出。

(一)税收管理员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为进一步推进税收管理制度在我局的全面落实和整体提升,今年3月,市局召开了全面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工作会议,对全系统推进工作进行了全面再动员和再部署。与此同时,市局还实施了市局机关直接挂钩抓点基层税务分局的工作措施,市局各有关部门坚持一个月至少一次以上深入到挂钩抓点分局开展工作调研,对基层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进行督促、指导和服务。市局会议之后,特别是在市局挂钩抓点工作的带动下,各区局、分局对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进行了更广泛深入的实践与探索,大胆尝试了一系列创新做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税收管理员制度在全面提升征管质效、队伍素质和促进税收收入增长方面已体现出明显的成效。

定了听证和复议工作规程,逐步形成了较完善的保障税务依法行政的法规体系。

;二是门户网站全新亮相。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完成了我局门户网站的迁建工作,门户网站在界面风格、布局、栏目、功能设置等方面更加完善;三是税收宣传月精彩纷呈。通过邀请市长发表公开信、开展税法进社区、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作等措施,形成了党政部门支持、社会各界参与、传媒广泛宣传的良好格局,促进了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认识的进一步深入。

四、以ctais2.0上线为中心,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

(一)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确保了ctais2.0的成功上线。针对推广应用ctais2.0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风险大的情况,我们将其列为上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予以保障,确保如期上线。为此,我们着重抓好了以下几个重点环节:一是加强对ctais2.0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各负其责、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按照规范和统一操作,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要求的原则,制定了科学严谨的工作方案,并抽调30多名思想素质好、业务精通的同志进行集中攻关,为推广应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智力和组织基础;三是严把数据清理关。为确保ctais2.0系统平稳上线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市局进一步规范了特殊数据清理的范围和标准,使得数据清理工作较为顺利地开展;四是做好模拟运行测试,及早发现系统运行中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五是扎实做好培训工作,通过以会代训、集中授课、分系列培训等形式,对全体人员进行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六是加大宣传力度,赢得了我市纳税人的广泛理解和支持。由于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方法科学、全员参与、保障有力,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我局在5月31日实现了系统的成功上线,从1个多月的运行情况来看,系统总体情况平稳,我局ctais2.0的推广应用工作也得到省局及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充分准备,认真筹划,顺利完成国税互联网站整合迁建工作。去年底到今年初,我局就如何加快我市国税系统网站建设步伐、提升网站建设水平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前往网站建设先进单位进行了学习考察,在此基础上对国税门户网站和内部网站的建设进行了重新构思和筹划。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针对实际,研究制定了《市国税系统互联网站迁建工作方案》,经过征集需求、栏目调整、版面设计、数据迁移、新版测试、操作培训等环节,国税门户网站顺利地于2014年6月5日成功迁建到省局服务器,成为广东国税信息门户的一员,迁建后的国税门户网站从内容到形式均进行了较大的调整,达到了内容更加全面、功能更加强大、管理更加规范、界面更加友好、风格更加突出的预期效果。

五、践行排头兵,认真带好队,和谐国税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深入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坚持学习和实践相结合,一方面通过召开动员会、组织报告会、讨论会和知识竞赛等形式,着重加强对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提升了广大干部的思想境界,增强党员同志的党性观念;另一方面,开展“城乡一对一”送温暖、送知识下乡、扶贫助学等主题实践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在奉献社会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三个走在前面”的意识。

(二)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坚持“五管齐下”和“大宣教”的工作方法,抓好廉政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治理商业贿赂和“两权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提升了国税行风形象。

(三)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组织了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圆满完成公务员招录工作,大力开展教育培训,使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能力素质进一步得到加强。

(四)积极共建和谐国税。坚持“三位一体”,完成了党委、工会、团总支的换届工作,为共建和谐国税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举办了一系列参与面广、互动性强的文化体育活动,为干部职工提供午休场所,活跃了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增强了团队精神,为共建和谐国税营造了良好的人文氛围。

上半年,在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国税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由于上半年工作任务较为繁重,推进“四个统一规范”未能全面开展;二是税收收入虽总体实现“双过半”,但各区发展不平衡,“两税”收入还相对滞后;三是纳税评估在统筹开展方面还比较缺乏,纳税评估的操作性还有待加强。今年下半年,我局将认真总结上半年的工作,积极应对和解决存在问题,大力抓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并坚持按照“四个统一规范”的目标,推进各项工作质效的提升,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向管理要税收”,确保完成今年税收收入任务。我局将高度重视下半年的组织税收收入工作,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市局领导采取挂钩抓点的措施与各区局共同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各级计财部门详细分析不同阶段组织税收收入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和有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促收措施,指导各基层单位的征收工作。此外,各级国税部门还须进一步开展认真细致的税源调查,对重点税源企业加强监控管理,以确保完成今年的组织税收任务。

二是进一步落实“四个统一规范”。下半年,我局将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通过加强对“四个统一规范”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继续发挥攻关小组的作用,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进“四个统一规范”的整体方案》,并抓好落实,全面提升我市国税系统征管能力、行政能力和执政能力。

三是大力抓好纪律学习教育月工作。根据省局和市政府关于开展纪律学习教育月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市国税系统的实际,我局决定于7月起,紧密围绕“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主题,开展一次为期2个月的纪律学习教育月活动,通过认真学习贯彻党章,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总局下发的《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紧密联系实际开展学习教育,突出主题,抓住重点,积极开拓反腐倡廉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学习教育取得良好效果。

四是进一步完善ctais2.0,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上半年,在省局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国税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局的ctais2.0的上线工作取得了完满成功。下半年,市局将在进一步完善ctais2.0的基础上,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重点实施网上办税推广试点工作和区局网站迁建工作,确保网站迁建的第二、三阶段工作取得成功,顺利实现今年网站建设的工作目标:建立一个基于“广东国税信息门户”平台的统一规范、有机联系、集约管理的“国税门户网站”。

五是进一步推进税收管理员挂钩抓点工作。我局自3月份启动税收管理员挂钩抓点工作制度以来,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下半年,我局将召开税收管理员挂钩抓点工作总结会议,总结挂钩抓点工作,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行各区局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好做法、好经验,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工作。

六是统筹开展行业纳税评估工作。一要在现有行业纳税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重点行业和企业的评估面,充分依托信息化管理手段,制定科学的纳税评估模型和办法,提高纳税评估的质量和效率;二要加强纳税评估的整合,建立综合性的纳税评估体系,使各税种的纳税评估工作齐头并进;三要进一步理顺纳税评估与税源管理、职责管理和稽查工作的关系,加强部门配合,规范评估结果的处理,堵塞征管漏洞,促使企业依法诚信纳税,促进管理规范、公平税负纳税环境的形成。

七是做好全国出口货物退税审批权限下放的试点工作。根据总局要求,省局决定在我市开展出口货物退税审批权限下放的试点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此次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权限下放的试点工作,要求各区局主管出口退税的局领导要亲自挂帅,加强内部协调,做好出口退(免)税审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实施情况不断规范和完善退税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管理水平,确保这次试点工作的成功。

国税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为保障广大纳税人依法获取税务信息,提高税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税务信息对纳税人的服务作用,xx市国税局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推行特色服务措施,主要做法是:

一、公开办税渠道,打造“阳光国税”

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xx市国税局将公开办税与推进依法治税相结合,与优化纳税服务和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相结合。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推进公开办税工作,形成了公开办税的综合效应。

措施之一,主动公开内容:

xx市国税局将公开内容分为职能类、许可类、服务类、决策类、法规文件类,工作动态六大类六十多项,把影响税收工作的“难点”,普遍关注的“热点”和影响执法公正的“关键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及时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把“税前扣除”等一直为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申报大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共查阅点、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等形式公开。在办税服务厅全面开通了ctaisv2.0信息系统,各征收单位因地制宜,各显神通,挖掘出有自已特点的公开载体。有的局开设了“税务网吧”、有的局开设了“纳税人服务之家”,安排专人对纳税人进行网上申报及网上学习进行指导,深受纳税人的欢迎。

措施之二,完善公开方式:

全局充分发挥遍及城乡三十一个办税服务厅直接接触纳税人的优势,在各申报大厅设立了五十多个公告栏,每年免费印发上万份税收宣传资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时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解答纳税人咨询的各类业务问题,话务量达到了2300条,在全国第十七个税收宣传日,开着12366税收宣传服务车上山下乡。各单位、部门依托条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重点推进目前相对薄弱的乡镇、社区的公开。“关注民生、情系税收、政务公开与你我同行”,税收宣传“走进农村、走进鞍钢、走进社区、走进高校”,宣传了税收政策,使纳税人增强了诚信纳税的自觉性。xx年受理民心网投诉举报件5件,全部做到按时答复,其中三件被评为四星办理件。

措施之三,建立公开机制:

在各个基层窗口单位和全体干部中开展了“六查六看”活动,xx市国税局监察部门先后近200次对基层局和基层税务所开展明察暗访,督促各单位积极开展政风行风工作,切实防范和打击系统内各种不正之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提升国税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此外,xx市国税局在全地区邀请了5名省级、23名市级、52名县(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总计260名为特邀监察员,经常对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开通27部行风评议监督热线电话,受理和查处基层税务干部工作存在的态度差,不按程序办事,效率低下,吃拿卡要报等影响部门风气和国税形象的热点问题。

二、实行满意服务,打造“诚信国税”

针对国税工作的特点,推出了方便纳税人办税的五项特色服务措施。

一是实行首问负责制。

办税窗口在受理纳税人办税事宜后,主要通过内部运行机制,为纳税人提供包括受理、承办、回复等环节的服务。

二是实行预约服务制。

根据纳税人需求,在征纳双方约定时间内,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节省纳税人的等待时间。我市某上市公司同时面临技术改造和参加国内外产品交易会两大重任,财会人员当时工作异常繁重,开发区局了解这一情况后,主动安排税务干部上门办税,帮助该公司顺利完成了纳税申报。

三是实行提醒服务制。

为了尽量避免和减少处罚,在纳税申报、发票认证、纳税登记换证等工作中,都建立了提醒告知制度,每到征期结束前,通过“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出还未办理纳税申报的名单,由管理人员进行电话提醒,使很多纳税人避免了因此而受到处罚。

四是实行上门服务制。

在纳税服务工作中,全局对需要纳税服务援助的老年人员,残疾人员,下岗人员等实行上门服务,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办税辅导或为其办理有关涉税事项,对一些大型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实行上门服务,为经济发展作贡献。

钢铁集团公司是我市的特大型企业,每月都有大量专用发票需要拿到办税大厅认证,需耗费大量人力且发票安全也成问题。针对这种情况,直属分局在鞍钢设立了“办税服务室”,使其足不出户就可以认证发票,每月节省了大量的时间。

五是实行延时服务制。

当遇到办税人员较多、征期时间相对集中的情况,办税服务厅的干部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工作,利用业余时间为纳税人服务,解决了纳税人的燃眉之急。

三、拓展绩效考核,打造“高效国税”

xx市国税局建立了科学严密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和计分机制,包括74个计算机考核指标和70个手工指标,基本涵盖了税收执法、管理以及内部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内容,也涵盖了对考核对象的满意度评价。考虑工作数量、工作效率、工作质量3个方面,以工作质量为主,设定分值。通过考核可以及时了解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对比情况,及时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工作中市局把特色服务制度纳入考核指标,从而保证了办税渠道的畅通,在全体税务干部中形成了个人绩效与组织绩效相关的观念,促进了公平公正用人机制的形成,形成了“抢事做”的局面。全系统已形成2个省级、12个市级“先进基层窗口单位”。

随着“星级办税员”、“星级办税窗口”评选活动的开展,相信将为纳税人提供更多先进基层窗口单位,提供更加便捷、人性化的服务。

四、健全制度体系,构建“为民国税”

xx市国税局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向动态延伸,向进程延伸,形成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促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以“四个结合”建立起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一是政务公开与税法宣传相结合。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xx市国税局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同时依托内外网站建立网络版《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查阅栏。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载体的广度,充分发挥“一站一线一网一点”(即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国税互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职能作用。在积极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的同时,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及答复工作。

二是政务公开与办税公开相结合。

全局始终把办税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主要内容,加快推进网上审批、网上咨询和电子政务,及时准确地传递政务信息,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掌握政府的工作动态、政策措施,了解政府的工作脉络,把政府的施政方针和各项的具体措施化作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局对机构职责和服务标准实行“定位”公开;对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征管流程实行“双向”公开;对涉税审批、违章处罚实行“定期”公开;对税收政策法规和办税流程实行“顺序”公开,从而做到明明白白公开办税信息,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

三是政务公开与廉政建设相结合。

对工作纪律和社会监督实行“问效”公开。信息公开为公平和正义建立了监督的标尺,信息公开为公务员行使权力树立了自律的镜子,信息公开是腐败的天敌。坚持政务公开与纠风工作相结合,在拓展民心网举报投诉和政策咨询办理力度的基础上,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基层局各管理科、所与纳税人联系最密切,利益关系最直接,全局基层窗口单位建立了《廉政公约》公告制、公告《文明办税八公开》、《即时服务承诺项目》、《限时服务承诺项目》、共产党员示范窗口等工作制度,坚持采取问卷、走访、座谈、意见箱、举报电话、举报箱等方式,接受社会的监督,从源头上解决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是政务公开与“十佳”机关评比相结合。

为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xx市国税局对各基层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对广大纳税人开展满意度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xx市国税局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工作会议,请xx市政府政务公开办领导做讲座,就xx市国税局如何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软环境建设和服务型机关建设进行研讨。积极主动地引导广大纳税人有序、有效、有力地参与到税务机关行风管理中来,以务实的工作参与“十佳”机关的评比。

现如今,“文明办税八公开”,“限时服务承诺制”等纳税服务措施已在广大纳税人中耳熟能详,xx市国税局在全市政风行风评比中,连续七年获得第一名,并连续十二年获得市委、市政府“十佳机关”的荣誉称号。相信,全局上下会沿着提高国税机关工作透明度的工作方针,更好地推进政务公开,服务纳税人,营造和谐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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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九

第一条为了保持全市国税系统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全省国税系统信访工作规则》,制定本细则,全市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税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各级国税机关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三条各级国税机关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信访工作应当在上级国税机关和地方信访部门的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国税机关应当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各级国税机关要把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一位负责人具体分管,形成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参加、纳入综合目标考核、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各级国税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检查指导信访工作。

第六条各级国税机关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群众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具体受理、办理信访事项。

第二章信访渠道。

第七条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第八条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建立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局领导当面反映信访事项。

负责信访接待的局领导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第九条市局、各区局信访工作机构应当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

第三章信访事项的提出。

第十条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国税机关提出:

(一)对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二)检举、揭发国税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信访事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信访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对处理程序另有规定的,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提出。

第十一条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有关国税机关或者其上一级主管国税机关提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国税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国税机关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第十三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国税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四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管理制度《全市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细则》。

第十五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和信访程序。不得在国税机关办公场所周围非法聚集,不得围堵、冲击国税机关,不得拦截公务车辆,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信访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第三章信访事项的受理。

第十六条各级国税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信访人提出属于本细则第十条规定的信访事项。

第十七条对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和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对收到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第十八条对上级国税机关或者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同时按要求回告上级国税机关或者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第十九条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税机关的信访事项,由所涉及的国税机关协商受理;受理有争议的,由其上一级国税机关协调决定受理机关。

第二十一条对国、地税机构分设以前的'信访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受理。

第二十二条信访人未依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而直接到上级国税机关走访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当告知其依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提出;上级国税机关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

第二十三条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中有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应当及时通报所在地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中有精神病人的,应当及时通知精神病人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接回。

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精神病人,信访工作人员可以请求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收容、遣送,或者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回。

第二十五条信访人不遵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影响接待工作的,信访工作人员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信访工作人员可以请求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收容、遣送,或者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回。

第二十六条在接待场所携带危险品、爆炸品和管制器械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予以收缴,必要时可以请求所在地公安机关收缴。

第二十七条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国税机关应当立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采取措施,果断处理,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和扩大。同时,报告上级国税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

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国税机关及其信访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第四章信访事项的办理。

第二十八条各级国税机关根据职责权限和信访事项性质,按照下列方式办理信访事项:

(一)对本机关依法应当或者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直接办理;

(二)对依法应当由上级国税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报送上级国税机关;

(三)对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转送、转交其他行政机关办理。

第二十九条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依法、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要建立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尽可能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首访环节。对于疑难信访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处理制度。

对发生越级集体上访的,所涉及的单位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赴现场,积极主动地协助做好信访人的接待、疏散和劝返工作。

第三十条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一条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税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国税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

今年是我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xx县国税局携挟着2015年辉煌的战果又打开了新的篇章,半年以来,xx县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锐意进取,强化管理,全面开创我县国税事业和谐发展的新局面”为奋斗目标,各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现分线如下:

政工线。

一、抓好办公室的,发挥抠纽的作用。

办公室为以服务机关,服务税收为为宗旨,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重点抓住三点:一是节约办公成本、高效积极。车辆设专人管理,定人定车定点;办公用品采购先请示、后审批,实行领用签名制;来客接待、食堂就餐;二是抓好文秘,搞好上传下达,半年来,办公室发(转)各类文件份,上报各类信息调研和《原件呈阅》份,在新闻媒体上发表各类新闻和专稿篇,并在国家级刊物上取得了突破,在《中国税务报》上发表了………..。三是整理了档案,并以办公室牵头编撰出版了xx县局历史的'第一本综合性的纪实丛书——《十五回眸》,受到了各方的好评。

二、思想政治常抓不懈,方式方法不断创新。

以人为本,才是执政之道,xx县国税局十分重视人才的培养,今年上半年,集中组织税干参加各种培训和讲座()(人)次,选送优秀人才脱产学习,安排新进干部进行初任培训,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员培训班,集中开展了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刊发了全员学习心得,组织了全员业务技能大考试,取得了90的人员一次过关的好成绩,进一步巩固了文明创建的成果,制定了《2015年文明创建方案》,积极参加并上报了xx县委《文明创建先进单位》的巡礼材料,长期开展献爱心活动,对xx县排头乡贫困农民邓糖一家,进行了扶贫慰问,并继续坚持资助缪兴池等五名家庭贫困学生。

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让蛀虫属蚀我们的肌体。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公正执法和树立良好国税形象的首要,xx县局为此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并收取了廉政保证金22000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今年上半年就对两起违纪案件的当事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和警告处分,继续聘用了8名特邀监察员和52名中层干部的家属为“廉政劝导员”,将防腐反腐的关口前移。据统计,半年来,xx县局干部职工拒请吃120(人)次,拒受礼品礼金48(人)次,折合计人民币24500元。

开展多种多样的警示教育是xx县局监察的一大特色:一是逢节预防,“两节”期间专门发文,节后自查;二是专场授课,请来检察院的同志讲《预防税务职务违纪违法犯罪》的专题课;三是对稽查立案查处户发放廉政调查回执卡;四是以局长名义与全县1000多户纳税户签订了《诚信纳税,优质服务,共建和谐税企关系》的双向承诺书;五是组织收看廉政警示片,做到了时刻警钟长鸣,廉政常思。

国税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一

20xx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关键一年。在本年度的工作当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组织学习党的xx大精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履行拟定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法律事务的协调、对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清理、备案、开展对税制和税收政策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

(一)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20xx年,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再生资源行业大幅减收的情况下,通过加强经济税源培植、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加强评估稽查力度、加强组织收入督导等措施,千方百计挖潜增收,全年完成系统口径收入任务*亿元,完成政府口径收入任务42.39亿元,完成了调整后计划任务。其中非再生资源实现税收*亿元,同比增收6.9亿元,增长21%。再生资源税收占比由去年的%降至13%,税源结构更趋合理。

(二)服务发展自觉主动。

一是积极策应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吉泰走廊建设及原中央苏区振兴的战略部署,出台了扶持吉泰走廊发展助推原中央苏区振兴60条税收措施,积极汇报、争取省局出台扶持吉泰走廊发展30条意见。二是开展了“助推工业、支持项目、帮扶企业”活动,走访1500户纳税人,解决各类问题75个。引导和帮扶企业由来料加工贸易转变为进料加工贸易,全年实现免抵调税收2.1亿元,同比增加5700万元,增长37%。三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减免税*亿元,受益户数20xx0户;办理出口退免税*亿元,同比增长1.3亿元,增幅24%,为吉安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依法行政深入推进。

一是推行依法行政指标体系考核,坚持“一案双查”制,有3个案卷被评为全省优秀执法案卷,受到省政府法制办通报表彰。二是认真开展执法考核,强化日常监控。三是加大日常稽查力度,开展了专项检查、专案检查,全年稽查查补税款1.42亿元,同比增收7245万元,增长104%。其中商品混凝土制造业评查做法在全省推广。

(四)税收征管质效提高。

一是按照“优化征管资源配置,重置税收岗责体系,构建专业管理团队”的模式,在3个县(区)局进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综合试点,优化了征管资源配置,探索了税源专业化管理新路。二是强化风险应对,建立了市、县两级税源监控分析团队,通过风险指向,有效开展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评估查补税款1.3亿元,同比增收3285万元,增长30%。三是依托信息管税,制定完善了水泥、金银首饰零售、再生资源、建材等13个行业管理办法,增加税收近8000万元,有效加强了行业税收管理。四是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全年企业所得税收入6.19亿元,同比增长21.46%,增收1.09亿元。

(五)纳税服务不断优化。

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和pos机刷卡缴税,推行“免填单”服务,规范办税流程,建设星级办税服务厅,提高了服务质量;二是丰富12366纳税服务热线服务功能,建立全市统一的短信平台,两个征纳互动qq超级群和进出口税专业群,加强了税企沟通;三是在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2个县局作为样本单位被抽检,为全省取得全国第一名的好成绩作出了贡献,受到省国税局通报表扬。

(六)队伍建设成效彰显。

一是依托红色资源,建立以“理想信念”为主题,体现地域特点、行业特色、时代特征和文化特性的税务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基地,依托基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二是择优选拔177人(次)开展了文秘知识、企业所得税业务等培训,严格落实逢“训”必考、提高培训质量。三是组织开展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全系统岗位能手竞赛,新提拔正科级干部8人,副科级干部6人,正科级干部交流15人,解决非领导职务47人,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七)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扎实开展。

一是制定《执法和廉政风险预防手册》和《岗位风险防控表》、组织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开展“六看六查六促进”自查自纠活动等方式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力度。组织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开展“勤廉教育月”活动、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二是开展“转作风、强管理、提质量、防风险、促效能、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举办作风建设研讨会、学习交流会;三是开展了“青春耀税徽岗位展风采”演讲比赛等活动,树立了先进典型。

(八)管理创新特色鲜明。

通过制定管理创新评审办法,建立创新机制,把管理创新作为提升管理质量的重要推手,开展全员参与、全方位探索、全进程跟进的管理创新,全局上下呈现出积极向上、你追我赶的创先争优新气象。各基层单位结合实际,在税收管理、纳税服务、基层建设以及文化兴税等方面积极创新,打造了一批有品位、有效果、有影响的项目。通过管理创新,搅动了思想、激发了活力、推动了工作、展示了形象,促进了管理质量提升,这一做法被省国税局推广。

全市国税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以提高税收科学化管理水平为主线,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坚持依法行政,深化管理创新,深化征管改革,深化文化引领,打造理想信念教育高地,打造基层建设亮点,打造纳税服务品牌,打造为民务实清廉高素质专业化团队,推动吉安国税事业实现新发展,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做出新贡献。

(一)把握一条主线,提升税收科学化管理水平。

力求管理理念、管理手段、管理成果考评、队伍建设科学化,切实提升税收管理水平。

(二)做到两个坚持,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全力完成收入任务。一是加强税源培植,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用好用足出口退税政策,特别是“免抵”调库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二是强化税收分析,深入开展税收经济、政策效应、管理风险、税收弹性分析,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可控性和针对性。三是强化税收征管,开展户籍清查和税源排查,深化信息管税,加大评估和稽查力度,堵塞征管漏洞。四是强化收入考核,加强对税收预测、申报、入库三个环节的监控,加大组织收入督导力度,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努力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2.坚持依法治税,防范税收管理风险。一是积极应对“营改增”改革,做好调查测算、业务培训、数据移交审核录入等准备工作。二是防范执法风险,严格执行《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切实防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口骗税。三是加强税务稽查,加大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力度,重点做好出口退税企业、水泥建材生产销售企业、接受运输发票及海关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企业、部分金融保险企业的检查。

(三)推进三个深化,提升综合管理质效。

1.深化管理创新,推动税收工作发展。一是增强创新意识,在完善提高原有创新成果的基础上,科学谋划,推进20xx年管理创新。二是提升创新能力,强化创新组织保障、制度保障、人才保障,完善创新评审机制、考核机制、奖励机制。三是拓展创新领域,结合税收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进行创新。鼓励税收调研,以理论创新引导工作创新。四是提高创新质量,树立精品意识,通过创新破解工作难题,取得实在效果。

2.深化征管改革,推动专业化管理。一是按照“两提高,两降低”要求,深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以信息管税为抓手,强化行业税收管理,根据行业特点制定行业税收管理办法。二是强化税源监控分析和风险应对,加强税源监控分析团队和风险应对团队建设,建立“统一分析、分类应对”的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规范农副产品、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管理。三是积极开展团队式专业化评估探索,探索建立主、辅评估模式,规范评估行为。

3.深化文化引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一是大力弘扬“崇文、公正、创新、奉献”的吉安国税精神,把吉安国税精神融入各项税收工作中。二是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传承苏区干部好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三是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基层单位开展“一局一窗”文化兴税活动。

(四)实施四个打造,提升国税优良形象。

1.打造理想信念教育高地。充分发挥井冈山税务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基地的地域特点、行业特色、时代特征和文化特性优势,使其成为融“信念教育、形象展示、税法宣传、服务社会”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型教育基地。

2.打造基层建设亮点。按照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原则,有效发挥基层建设典型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构建基层建设亮点集群。优化农村分局管理,明确农村分局职能定位,提高征管质效。加强分局内部管理,完善配套机制,着力解决农村分局存在的突出问题,评选“优秀农村税务分局”。

3.打造纳税服务品牌。突出服务目标,探索纳税服务新路径、创立纳税服务新品牌,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继续推进星级办税服务厅创建,丰富办税服务平台,完善“城乡通办”完善税法宣传咨询平台。建立涉税舆情处置机制,及时处理各类涉税诉求,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4.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专业化管理队伍。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开展“坚定理想信念,践行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依托基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系列活动。同时开展面向纳税人、面向基层蹲点调查活动,要求市、县局班子成员及科(股)长在行业、产品、项目、纳税户、办税服务厅、税务分局等方面中选择一个进行蹲点调查,解决或反映一个问题,提出一条建议,密切与纳税人和基层的关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坚持逢训必考,保证培训效果。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一岗双责”,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国税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二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提升税收科学化管理水平。以下是本站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国税局20xx年终总结及。

供您参考。

按20xx年一年的工作以来,税源管理一科在县国税局的统一领导下,真对所管辖的纳税户多,征管区域大、范围广的实际情况,按照县局目标管理的总体要求,通过合理分工,全体人员坚持依法治税,齐心协力,以税收收入为中心,以管理服务为基础,与时俱进,进一步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在去年的工作基础上,全面完成了县局下达的税收工作任务,使税收征管上了一个新台阶,具体工作做法总结如下:

一、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坚持依法治税.为了确保税收收入的完成,管理一科及时将县局下达的税收任务,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户企业.同时依托ctias等信息,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分析企业生产经营变化等情况,着力强化税收管理,全年一共组织税收收入5809.59万元;(其中增值税4793.26万元、企业所得税1016.33万元),代收个人利息所得税339.91万元.较去年比增长2236.44万元,(其中:增值税增长1391.85万元,企业所得税增长844.59万元),代收利息税增长37.37万元,全面超额完成了县局下达的各项税收任务.

二、合理分工,提高效力.根据税源管理一科管户广、企业分散等特点,年初根据县局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工作岗位体系,工作任务等,结合每人的具体情况.将工作职责落实到人,使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分明,细化分工,相互协作,充分发挥了每个人的作用.按照科长负责全面,管理员按南北区域划分、行业划分的原则.具体做出了较为合理的分工,调动了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了全体人员的工作热情,使全科各项工作能及时、全面地完成.办事效力显著提高,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加强税收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的落实管理,坚持依法治税.根据县国税局的要求,年初制订了管理一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全科认真学习,使每个人明确自己的岗位责任.按照市局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要求,及时对每个纳税户每月的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进行跟踪,出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的提升,提高了征管“五率”.加强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收管理,把住认定调查关,对照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对未达标的企业,如企业的生产规模,财务核算不够健全,防伪税控的防盗设备不达标准等,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企业被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怎样进行税收申报等业务,专管员及时进行辅导,使初认定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税收申报方面及时、完整不出错.对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在年检时提出取消资格意见,20xx年取消了二户不符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对服装针织企业实行验货制度,会昌晋昌服饰织造有限公司,从20xx年至今一直配合坚持验货,xx县服饰有限公司财务混乱,通过半年多的辅导仍未改正,管理员入时提出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意见,取消了该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四、加强税源分析和税收计划管理.管理一科为了加强税收计划考核,实行了重点税源分析和税收预测工作,规定每月10日前报送本月税收预测,每季20日前向县局报送下一季度的税收预测计划,为了保证计划的准确性,管理一科要求重点企业每月20日前报送税收预测表,税收管理人员根据企业报送的税收预测进行认真分析,通过计划管理,使我县税收收入计划得到有效的组织入库.

五、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和“四小票”的审核工作.根据纳税评估工作要求,我科利用评估系统软件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面进行了纳税评估,对评估出较大问题的企业进行约谈五户次,转实地核查的一户,通过约谈和核查,一方面从管理上对企业多一份约束力,另一方面企业自身也对纳税事宜多一份认识.“四小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的票据,根据国税总局系统对开具和取的“四小票”的比对出现的错误数据进行核查,通过核查大部份是人为操作出现误填误录情况,未发现人为有意识的偷税行为.

六、推行电子多元化申报制度.根据市国税局要求,我管理一科电子多元化申报工作,按照县国税局统一按排,进行了扎实的宣传和动员工作,上半年对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面达60%,小规模纳税人电话申报面达100%.下半年网上申报面,除新认定的二户商贸企业外已达100%.

七、大力开展纳税服务和纳税辅导.管理科是服务企业办理税务事宜的第一窗口,我科按国税的报务形式,不分份内份外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同时经常性地提醒企业、辅导企业进行纳税申报,有新的税收政策及时告知企业,企业称我们的管理人员真正做到企业的贴心人.

八、规范征管资料的收集归档.按照内、外资企业资料归档要求的不同,我科管理的外资企业资料分为固定资料和日常资料分别进行收集整理,内资企业固定资料和日常资料共同收集整理,做到外资企业资料一户二盒,内资企业一户一盒.

九、积极参于县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全体党员积极参于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全科人员认真学习党的xx届三中会议精神,积极参于和谐社会主义建设中去.

新的一年即将开始,我科在总结过去的工作中,发扬成绩,克服缺点,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的管理,为构建和谐税收,尽心尽力服务企业,服务社会.

20xx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关键一年。在本年度的工作当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组织学习党的xx大精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履行拟定税收综合业务的。

规章制度。

负责税收法律事务的协调对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清理备案开展对税制和税收政策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

(一)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20xx年,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再生资源行业大幅减收的情况下,通过加强经济税源培植、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加强评估稽查力度、加强组织收入督导等措施,千方百计挖潜增收,全年完成系统口径收入任务*亿元,完成政府口径收入任务42.39亿元,完成了调整后计划任务。其中非再生资源实现税收*亿元,同比增收6.9亿元,增长21%。再生资源税收占比由去年的%降至13%,税源结构更趋合理。

(二)服务发展自觉主动。

一是积极策应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吉泰走廊建设及原中央苏区振兴的战略部署,出台了扶持吉泰走廊发展助推原中央苏区振兴60条税收措施,积极汇报、争取省局出台扶持吉泰走廊发展30条意见。二是开展了“助推工业、支持项目、帮扶企业”活动,走访1500户纳税人,解决各类问题75个。引导和帮扶企业由来料加工贸易转变为进料加工贸易,全年实现免抵调税收2.1亿元,同比增加5700万元,增长37%。三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减免税*亿元,受益户数20xx0户;办理出口退免税*亿元,同比增长1.3亿元,增幅24%,为吉安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依法行政深入推进。

一是推行依法行政指标体系考核,坚持“一案双查”制,有3个案卷被评为全省优秀执法案卷,受到省政府法制办通报表彰。二是认真开展执法考核,强化日常监控。三是加大日常稽查力度,开展了专项检查、专案检查,全年稽查查补税款1.42亿元,同比增收7245万元,增长104%。其中商品混凝土制造业评查做法在全省推广。

(四)税收征管质效提高。

一是按照“优化征管资源配置,重置税收岗责体系,构建专业管理团队”的模式,在3个县(区)局进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综合试点,优化了征管资源配置,探索了税源专业化管理新路。二是强化风险应对,建立了市、县两级税源监控分析团队,通过风险指向,有效开展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评估查补税款1.3亿元,同比增收3285万元,增长30%。三是依托信息管税,制定完善了水泥、金银首饰零售、再生资源、建材等13个行业管理办法,增加税收近8000万元,有效加强了行业税收管理。四是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全年企业所得税收入6.19亿元,同比增长21.46%,增收1.09亿元。

(五)纳税服务不断优化。

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和pos机刷卡缴税,推行“免填单”服务,规范办税流程,建设星级办税服务厅,提高了服务质量;二是丰富12366纳税服务热线服务功能,建立全市统一的短信平台,两个征纳互动qq超级群和进出口税专业群,加强了税企沟通;三是在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2个县局作为样本单位被抽检,为全省取得全国第一名的好成绩作出了贡献,受到省国税局通报表扬。

(六)队伍建设成效彰显。

一是依托红色资源,建立以“理想信念”为主题,体现地域特点、行业特色、时代特征和文化特性的税务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基地,依托基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二是择优选拔177人(次)开展了文秘知识、企业所得税业务等培训,严格落实逢“训”必考、提高培训质量。三是组织开展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全系统岗位能手竞赛,新提拔正科级干部8人,副科级干部6人,正科级干部交流15人,解决非领导职务47人,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七)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扎实开展。

一是制定《执法和廉政风险预防手册》和《岗位风险防控表》、组织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开展“六看六查六促进”自查自纠活动等方式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力度。组织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开展“勤廉教育月”活动、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二是开展“转作风、强管理、提质量、防风险、促效能、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举办作风建设研讨会、学习交流会;三是开展了“青春耀税徽岗位展风采”演讲比赛等活动,树立了先进典型。

(八)管理创新特色鲜明。

通过制定管理创新评审办法,建立创新机制,把管理创新作为提升管理质量的重要推手,开展全员参与、全方位探索、全进程跟进的管理创新,全局上下呈现出积极向上、你追我赶的创先争优新气象。各基层单位结合实际,在税收管理、纳税服务、基层建设以及文化兴税等方面积极创新,打造了一批有品位、有效果、有影响的项目。通过管理创新,搅动了思想、激发了活力、推动了工作、展示了形象,促进了管理质量提升,这一做法被省国税局推广。

全市国税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以提高税收科学化管理水平为主线,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坚持依法行政,深化管理创新,深化征管改革,深化文化引领,打造理想信念教育高地,打造基层建设亮点,打造纳税服务品牌,打造为民务实清廉高素质专业化团队,推动吉安国税事业实现新发展,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做出新贡献。

(一)把握一条主线,提升税收科学化管理水平。

力求管理理念、管理手段、管理成果考评、队伍建设科学化,切实提升税收管理水平。

(二)做到两个坚持,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全力完成收入任务。一是加强税源培植,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用好用足出口退税政策,特别是“免抵”调库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二是强化税收分析,深入开展税收经济、政策效应、管理风险、税收弹性分析,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可控性和针对性。三是强化税收征管,开展户籍清查和税源排查,深化信息管税,加大评估和稽查力度,堵塞征管漏洞。四是强化收入考核,加强对税收预测、申报、入库三个环节的监控,加大组织收入督导力度,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努力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2.坚持依法治税,防范税收管理风险。一是积极应对“营改增”改革,做好调查测算、业务培训、数据移交审核录入等准备工作。二是防范执法风险,严格执行《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切实防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口骗税。三是加强税务稽查,加大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力度,重点做好出口退税企业、水泥建材生产销售企业、接受运输发票及海关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企业、部分金融保险企业的检查。

(三)推进三个深化,提升综合管理质效。

1.深化管理创新,推动税收工作发展。一是增强创新意识,在完善提高原有创新成果的基础上,科学谋划,推进20xx年管理创新。二是提升创新能力,强化创新组织保障、制度保障、人才保障,完善创新评审机制、考核机制、奖励机制。三是拓展创新领域,结合税收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进行创新。鼓励税收调研,以理论创新引导工作创新。四是提高创新质量,树立精品意识,通过创新破解工作难题,取得实在效果。

2.深化征管改革,推动专业化管理。一是按照“两提高,两降低”要求,深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以信息管税为抓手,强化行业税收管理,根据行业特点制定行业税收管理办法。二是强化税源监控分析和风险应对,加强税源监控分析团队和风险应对团队建设,建立“统一分析、分类应对”的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规范农副产品、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管理。三是积极开展团队式专业化评估探索,探索建立主、辅评估模式,规范评估行为。

3.深化文化引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一是大力弘扬“崇文、公正、创新、奉献”的吉安国税精神,把吉安国税精神融入各项税收工作中。二是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传承苏区干部好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三是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基层单位开展“一局一窗”文化兴税活动。

(四)实施四个打造,提升国税优良形象。

1.打造理想信念教育高地。充分发挥井冈山税务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基地的地域特点、行业特色、时代特征和文化特性优势,使其成为融“信念教育、形象展示、税法宣传、服务社会”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型教育基地。

2.打造基层建设亮点。按照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原则,有效发挥基层建设典型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构建基层建设亮点集群。优化农村分局管理,明确农村分局职能定位,提高征管质效。加强分局内部管理,完善配套机制,着力解决农村分局存在的突出问题,评选“优秀农村税务分局”。

3.打造纳税服务品牌。突出服务目标,探索纳税服务新路径、创立纳税服务新品牌,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继续推进星级办税服务厅创建,丰富办税服务平台,完善“城乡通办”完善税法宣传咨询平台。建立涉税舆情处置机制,及时处理各类涉税诉求,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4.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专业化管理队伍。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开展“坚定理想信念,践行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依托基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系列活动。同时开展面向纳税人、面向基层蹲点调查活动,要求市、县局班子成员及科(股)长在行业、产品、项目、纳税户、办税服务厅、税务分局等方面中选择一个进行蹲点调查,解决或反映一个问题,提出一条建议,密切与纳税人和基层的关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坚持逢训必考,保证培训效果。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一岗双责”,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国税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三

动经济加快发展作为工作的重点,同时充分发挥价格主管部门职能,一手抓价格监管,一手抓惠民政策落实,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履行职责,认真开展价格监管、价格监测、价格巡查等工作,在物价高位运行时期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切实发挥作用维护市场物价基本稳定,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价格监管调控,落实各项价格政策措施。

面对年初以来物价水平处于高位运行的态势,我局将履行职能维护价格基本稳定作为价格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是按照省市物价局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了政府的各项价格调控政策和价格干预措施,特别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和省、市物价局相关精神加强了对列入调价备案企业范围的成都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的监管,派出工作人员随时掌握该企业相关商品的价格信息,并督促企业做好价格自律。二是加强了对猪肉、粮食、食用油等主副食品价格的监测、监管工作,完善了应急预警机制和价格监测网络,密切关注重要商品的价格变动情况和市场供求情况,及时做好价格动态分析和价格趋势分析材料,做到第一时间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并向上级物价部门上报。三是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将查处“囤积居奇、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作为检查工作的重点,从源头上保证政府的价格调控措施得以落实到位。四是加强成本监审工作,对列入临时干预措施的商品或服务价格进行成本调查,促进企业合理定价。五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向企业和商家发送《成都市物价局关于严格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告戒函》1000余份。

二、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力度,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收费行为。

我局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区内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的监管。一是做好了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许可证》的核发、审验工作,共对109家单位(行政事业单位73家,涉及金额2.54亿元)的《收费许可证》进行了审验,对其中108家单位的《收费许可证》进行了更换,年审面达100%。二是根据政府价格政策及时调整、取消或降低了相关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时变更了《收费许可证》内容,保证了政府的价格调控政策和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加强了财政票据审核工作,从源头上防止乱收费,促进全区投资软环境建设。四是大力推行收费公示制度,增强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的透明度,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经过努力,既规范了区内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又帮助他们树立了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的新形象。

三、发挥职能、服务社会,解决群众最关心的价格问题。

教育收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收费一直是群众反映问题最多,与群众关系密切最的价格热点,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我局全面开展了上述行业的监管工作。一是抓好了对教育收费的监管,大力推行了收费公示制度,督查了公办学校“一费制”和“两免一补”等政策落实情况,全年共开展较大规模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2次,检查中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学校的价格行为也实行了监管和指导,切实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保障了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二是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实行了价格备案制度,要求物管企业必须在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意见的通知》等政策许可范围内与业主协商服务价格并签定协议后才能收费,同时经常深入物业所在地向业主宣传相关政策,增加政策透明度,有效规范了区内物管企业的价格行为,大幅减少了价格纠纷发生率。三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进行了规范,年内对区内各非占道停车场收费进行了审核,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对非机动车寄放点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同时要求做好价格公示以防止价格欺诈。

四、搞好服务,落实政府惠民政策。

“学生饮用奶”和“爱心鸡蛋”工程。

五、加强和完善价格监督网络,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一)继续加强价格监督网络建设。

一是加强了对89名价格监督员的业务培训,使价格监督员掌握必要的政策法规知识确保价格监督职责的履行;二是充分发挥了价格监督员在价格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中的优势,通过他们更直接地将政府价格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到基层群众中去,有效提高了广大基层群众的价格维权意识和对价格政策法规的认知度。三是充分发挥价格监督员的日常监督作用,引导他们在能力范围内开展一定的价格监督、价格纠纷调解工作,既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又使乱收费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年内深入开展了价格服务“进社区”、“进校园”和“进景区”、“进医院及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等专题试点活动。在巩固完善明码标价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在社区、学校、景区、医院设立价格服务监督点,为社区群众、学生家长和消费者提供及时、全面的价格政策服务,及时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帮助经营者完善价格管理,把价格监督、服务范围延伸到价格公示、法规宣传、政策咨询、投诉受理、负担调查、信息服务和社情民意等多个方面,形成覆盖相关领域的社会监督服务网络,把知情权、参与权和投诉权交给广大人民群众,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建立和完善价格预警预报机制,切实做好价格监测工作。

在全区设立了三个价格监测点,对我区80个品种副食品、蔬菜和200余种的中西常用药品进行监测,并负责对全市的电脑及配件产品的价格采集和上报工作。4年来,共上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动态277份,监测报表310份,上报电脑及配件动态价格报表42份,信息简报14期,分析材料8篇。为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七、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我局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市物价局的部署,切实抓好了各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有效促进了市场价格环境的改善和稳定。一是加强了政府价格政策和干预措施的贯彻落实。对差别电价、差别水价政策的落实情况、义务教育免费政策的落实情况、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保障了政策落实到位,使群众得到实惠;二是开展涉企收费、医药、旅游等、机动车停放服务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实现了对重要行业的集中监管和整治;三是重点加强了商品明码标价检查,尤其对农贸市场推行明码标价制度的力度,同时加大对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重要节假日和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价格检查,为我区的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秩序。四是加强了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服务平台工作,推进了价格举报投诉处理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了价格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将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作为与群众沟通交流的桥梁和纽带,全年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投诉50件,接受价格咨询30件,群众满意率100%。

我局在各类检查中共出动400人次,检查各类商户4000余家。尤其是“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期间,专门成立市场检查组对区内的大型商场、餐饮娱乐、宾馆、药店、物管企业、机动(非)车停车场等行业和单位展开“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切实防止价格欺诈行为发生,确保节日市场价格稳定;区内明码标价率达98%以上,乡镇95%以上。

八、继续推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

年内继续推进了商品和服务明码实价工作,开展了“明码实价示范店”,“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帮助企业强化了物价员制度和价格诚信、价格承诺制度,规范和引导了企业的市场价格行为,有效推进了价格诚信建设。为积极引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诚信经营,评定了电脑城、@世界等企业为“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将锦里一条街建设成为“明码实价示范街”,大大提高了____区旅游景点的品牌形象;上述措施和举动为营造我区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构建我区良好的价格诚信体系打下扎实的基础。

九、勇于开拓,积极做好价格鉴证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管理条例》扎实有效地做好本级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二是加强横向纵向联系,力求创新,积极拓展价格认证业务,开展好“双认定”工作,三是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调整工作思路,制定相应措施,开展好对民事,经济案件涉案财物的价格评估和认证工作,做好价格采集等基础工作。受理公、检、法部门委托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1400件,鉴定价值1300万。

十、发挥作用、履职到位,切实维护抗震救灾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汶川地震灾情发生后,我局迅速启动了非常时期价格管理应急预案,成立了“抗震救灾期间市场价格检查”和“应急价格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同时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了多个工作小组深入辖区内的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和商业网点开展价格监测、价格检查等价格监管工作。一是加强市场价格检查。鉴于地震发生初期市场物资供应相对匮乏,有可能出现商品价格大幅度波动的情况,为从源头上管好物价,我局在群众反映问题较为集中的成航西南食品城和簇桥西南食品城分别派驻了一个价格监督检查小组,对食品、饮料等物资的价格实施监管;同时成立了一个价格检查机动小组,每天负责对区内的各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价格进行巡查,同时向商家送发价格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和价格自律告戒函;价格检查机动小组同时调查处理群众价格投诉。二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对玉林农贸市场、望锦农贸市场、郭家桥农,贸市场、伊藤洋华堂、人民商场____分场5个价格监测采集点225类商品的进行价格监测,同时将好又多增设为价格采集点,将该商场60余类商品价格进行监测。

国税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四

率,促进财务管理由事务型向管理型转变,努力发挥财务工作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一、必须树立“四种意识”

(一)必须树立改革创新的意识。今年财务工作面临着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收支两条线改革等各项改革任务。如果没有改革创新意识,不及时改变观念,工作因循守旧,按部就班,将使财务工作陷入被动,无法适应新形势对财务工作提出的要求,错过改革发展的大好时机。

(二)必须树立艰苦奋斗的意识。全区国税系统目前的经费还相当紧缺,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资金供求矛盾仍十分突出,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艰苦奋斗意识,自觉做到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确保必要的、正常的经费支出需要。

(三)必须树立资金效益的意识。资金效益体现在如何降低管理成本、如何降低行政资源耗费上。就目前各级国税机关资金总量变化不大的情况下,要保障税收工作的需要,必须树立资金效益意识,努力降低管理成本,努力降低行政资源耗费。而实现资金效益的最有效的途径就是要加强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因此,要切实转变管理思想,创新管理理念,努力克服过去预算资金的使用“重分配,轻管理”和“重花钱,轻效益”的倾向,做好重大资金使用项目的跟踪管理,保证国家预算资金的安排和使用做到合理、科学、有效。

(四)必须树立服务的意识。税收工作的基础是征管,重心在基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为征管和基层服务意识,在资金的安排和物资的分配上进一步向基层单位、向困难单位倾斜,改善基层单位的办公条件,配好征管设备,为基层解决后顾之忧。

二、切实做到“五个加强”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首先要规范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区局的统一部署,各预算单位严格按“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制程序完成预算的编制和上报工作,杜绝上级税务机关代下级机关编制预算的现象,实现逐级编制综合预算的目标。其次是要严格预算执行,坚持没有预算就不能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遏止随意花钱,铺张浪费的问题。第三是要认真落实基本支出经费最低保障线制度,合理确定全市国税系统经费最低保障线,认真落实经费最低保障线制度,确保单位基本经费支出的需要。

(二)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和《国税局系统其他收入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财务事项审批管理、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度。做好日常会计业务工作,规范会计核算,做到收入有来源,支出有计划,有领导审批,有合法凭据,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二是抓好会计决算工作。财务管理部门认真督促、指导下级单位编制年度经费会计决算报表、基建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年报。做好年度财务状况分析工作。及时解决基层单位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遇到的疑难问题,保障会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三是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单位资产管理,按照规定程序购置、分配、使用和处置固定资产。

(三)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积极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建立现代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不断加强和完善“四个体系”(即组织、制度、业务、信息管理体系)建设;二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审计出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三是开展专项审计工作,今年工作的重点是对预算安排和执行、基建项目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和财务核算等情况进行审计,并对专项审计结果进行通报,提高内审工作透明度和审计工作质量。

(四)加强政府采购工作。要坚持依法采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要正确处理依法采购与提高效率的关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坚持依法采购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预算计划采购原则、服务税收中心工作原则,力求简化工作程序,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效率。同时要抓好政府采购计划及预算的编制,并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和预算,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节约采购成本,促使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国税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五

2009年国税局工作进展的十分顺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继续坚持下去,做好我们的国税局工作。国税局税款直接上缴国库,由国家财政部统一规划使用,即使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的税也是由国税局征收先上缴国库后返还的。所以这就决定了我们工作的好坏和国家的财政收入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一定要将的工作做到最好!

今年全xx国税工作总体目标:宏观税负、商业税收及税负等税收指标与全x平均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更加规范,税收政策执行更加到位,信息化建设和运用水平不断提升,税收服务更加优良,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平安和谐的税收工作环境逐步形成。

一、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

1、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提高稽查质量和效率。不断加大税务稽查工作力度,结合我局实际,全面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突出检查质量,整治税收环境。xx年年将重点对房地产行业、废旧物资回收及用废企业、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加工企业、商业增值税及产品总经销总代理企业及机构、服装纺织制造业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开展检查。完善案件主办制,保证稽查责任落实到人。按季召开案例分析会,各检查小组将所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发现偷漏税案件的新动向和趋势,查找管理漏洞,以查促管。加强税收专项检查。

2、落实和加强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我xx《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民政福利、资源综合利用等减免退税企业、商贸企业、废旧物资、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等管征薄弱环节进行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着力整改,跟踪落实。加大对稽查案件的抽查、复查力度。

二、科学组织税收收入,提升税收收入质量,确保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增长。

1、加强免抵退税管理。按计划进度完成免抵调库和退税指标。

2、继续完善计划管理体系,加强重点指标考核。及时将今年税收收入任务,在考虑税源发展状况的基础上,抓好分配落实工作。定期对税收收入增幅、宏观税负、弹性系数、商业增值税增幅和弹性系数以及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要税种的收入增幅税负等指标进行通报,实行动态跟踪监督,结合五项指标的考核,完善科学税收收入组织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实现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3、做好税收分析和税负预警工作。完善以基层分局为基础的二级税收分析体系,坚持月份、季度收入分析制度,确保税收分析真实全面反映经济税源状况。一是利用重点税源的生产经营与税收数据,进行收入增减因素分析。二是成立征管查协调小组,按季召开协调会,统一协调运作征、管、查之事,将税收分析作为税收征管事项之一,使税收分析成为促进管理和稽查的.有效抓手。三是针对税收热点和领导关注的问题,加强税收专题分析和调研,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依据。

4、加强税源管理。对年纳税20万元以上的企业列入xx级重点税源监控范围,扩大重点税源监控面,完善税源分级、分层、分行业监控体系,实现监控成效的最大化。主动与地方产业对接,根据xx产业发展的方向,建立新增税源跟踪和预测机制,把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性。不断培植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税源基础,积极寻找新的税收增长点,拓宽税基。

三、深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升税收管理水平。

1、全面落实个体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新办法。认真落实好新办法,加强税务登记管理,杜绝漏征漏管户。加强定额公示,特别是核定为未达起征点的公布。加强停歇业管理,防止出现假停歇业现象。

2、强化征管质量考核。加大对征管“六率”的考核力度,修改《税收业务绩效考核办法》,将管理员工作平台运行等纳入考核,全面提升基础管理水平。

3、加强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管理。完善普通发票管理软件功能,更好地实现“以票控税”。宣传贯彻《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认真执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批办法》。

4、加强涉外税收管理。进一步规范涉外税收审计办法,将涉外审计与纳税评估相结合,开展反避税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5、加强商业税收管理。结合xx年商业增值税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实行行业分类管理,切实提高商业税负。

6、深入拓展“以电控税”管理行业。把“以电控税”逐步推行到机砖、钢材加工、竹木制品等所有耗电量较大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与耗用电量密切相关的行业。对各行业进行调查摸底,测算数据。在此基础上,召开行业电度税收负担率评定会,邀请人大、政协、效能办、地税等部门参加。

7、全面落实个体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新办法。认真落实好新办法,加强税务登记管理,杜绝漏征漏管户。加强定额公示,特别是核定为未达起征点的公布。加强停歇业管理,防止出现假停歇业现象。

8、强化征管质量考核。加大对征管“六率”的考核力度,修改《税收业务绩效考核办法》,将管理员工作平台运行等纳入考核,全面提升基础管理水平。

9、加强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管理。完善普通发票管理软件功能,更好地实现“以票控税”。宣传贯彻《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认真执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批办法》。

10、加强涉外税收管理。进一步规范涉外税收审计办法,将涉外审计与纳税评估相结合,开展反避税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11、预约定耗工作不断完善和提升。首先,完善农产品价格信息库。针对现有的信息库中数据不够细化,农产品价格变动较大的情况,加强对信息库的维护,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其次,根据x局的范本要求,做好资料的整理工作,做到一户一档。第三,邀请林业局业务熟练人员传授林业方面知识。纳入预约定耗管理的企业大部分为木竹企业,税务人员需要掌握相关知识,提高综合业务素质。第四,根据农产品预约定耗情况,对纳税人收购业务普通发票的开具使用、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等情况实行跟踪管理,防止税款的流失。

12、加强原木税收管征。严格贯彻执行《xx原木税收管理办法》。加强林业生产单位原木自产自销的管征,建立产销台帐,切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避免税款流失。

13、加强纳税评估工作。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数学模型,加强重点纳税户及特色税源纳税评估,从中发现问题,探索管理新方法,促进税收收入的增长。建立一支专业化、松散形的纳税评估队伍.

14、加强增值税税种管理。一是认真落实总局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二是认真执行总局货运发票抵扣制度,加强货运发票等“四小票”数据的采集、清分、上传工作。强化稽核比对,做好异常票协查工作。三是开展xx年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

15、加强所得税管征。一是加强对所得税收入的分析预测。通过所得税收入的分析预测,掌握好税收动态和导致增减的因素,发现所得税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二是做好xx年度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并按新的纳税申报表做好年度纳税申报。三是严肃分类管理。分类的标准以信用等级为基础,重新制订最低应税所得率。四是加强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征。对每个企业完工楼盘进行全面清查,及时进行汇结算。五是加强备案管理,完善台账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分类别、分行业、分项目的台账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六是加强和完善企业所得税电子申报工作,年报网上申报推广到所有企业。七是积极探索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八是做好“两法”合并前的各项准备和培训工作。

20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年。今年全xx国税工作总体要求:以党的指导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落实“突出质量效率、重在持续提升、破解管理难题、构建文明和谐”的要求,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加强征管基础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征管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平稳较快增长,全面推动我xx国税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为促进我xx经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国税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六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共开展教育、医疗、建材、涉农、涉企、粮食、烟叶等价格、收费专项检查14次,出动检查人员84人次,检查学校8个、行政事业收费单位6个、卫生医疗机构10个、药店36个、建材生产企业23个、超市6个,查出违规收费行为3项。

2、认真落实20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工作,向全区14个乡镇81个行政村发放《四川省乡镇主要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96份,各乡镇、行政村均在醒目的位置进行公示。

一、仁和片区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甲型h1n1流感相关药品、温度计、口罩、消毒液等价格进行监测,同时发放《关于保持药品价格基本稳定的提醒告诫函》100余份,对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加强价格自律,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4、深入开展“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市场价格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及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的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稳定。

5、积极推进价格诚信活动,认真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和村组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巩固和完善价费公示制度,在春天花园、上海花园等住宅小区聘请价格义务监督员,协助价格监督工作。

6、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认真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特别是去年“8.30”地震后,更进一步加强了市场巡查、检查力度,全年共受理价格咨询、投诉案件32件,全部予以答复和处理,清退价格违法金额335元。

(二)加强价格和收费的监督管理。

1、认真开展好治乱减负工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系统和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在区政务服务大厅物价窗口集中开展20《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2011年度应参加年度审验的《收费许可证》(正、副本)197个,实际参加年审的有197个,年审率为100%,2011年全区收费总额为2694.09万元。其中:全区22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有71个《收费许可证》正本、94个副本,年度审验合格率为100%,201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为969.09万元;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的《经营性收费许可证》正本16本,副本16本,审验合格率为100%,2011年度经营服务性收费总额为1725万元。

2、认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做好辖区内调价备案工作。按照上级物价主管部门的要求,继续对辖区内的钢村、砖、石、砂等主要建材产品实施最高出厂限价,实行限价管理,有效地控制了灾后重建期间建材市场价格的稳定。

(三)加强调控,确保市场物价基本保持稳定。

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工作,加大市场价格巡查力度,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我区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一是加强对金江镇、大田镇两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价格监测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其及时采集和报送价格。二是按照省市物价局的要求,加强对粮食、蔬菜、肉、蛋等主副食品价格及农资价格监测,坚持一日一报制度,按时按规定采集和报送辖区内主副食品和农资价格,适时开展价格分析,全年报送物价综合分析报告12期,及时发布市场价格动态和重要商品价格信息,积极引导市场价格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较好完成了全年市场价格监测工作。三是对平地镇、中坝乡、总发乡的9户农调户、3户生猪调查户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协助农调户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表填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任务。四是根据攀枝花市物价局、攀枝花市经济委员会、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地方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攀价商[2011]165号)的要求,区物价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与区煤管局等密切配合,完成了仁和区地方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工作,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深入开展价格服务,提升物价新形象。

1、认真开展价格认证服务工作。一是今年共为公安机关办理价格鉴定案件145件,标的金额503612元,为稳定社会治安、改善本区投资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值认定工作,全年共办理车损价值(含保险类)等鉴定24件,标的金额456815元,提高了物价、公安交警部门的社会形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司法机关判案、定案提供了法律依据,保障了法律的公正、公平性。

2、积极开展价格信息、价格宣传服务活动,完成了2011年度价格信息组网任务。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5.8”价格法宣传日、公民道德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及“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深入全区十四个乡(镇)开展价格维权下乡、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认真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各种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0余份。

3、做好主副食品价格监测及信息发布工作,推动仁和经济的发展。在做好常规价格监测的同时,继续与仁和区有线电视台合作开设价格信息专栏,坚持每周发布一期《仁和主副食品、蔬菜和特色农产品的价格信息》,全年共发布价格信息48期,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关注和好评。

(五)认真开展成本监审工作。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成本监审人员学习《四川省成本监审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选派人员参加了全省成本监审工作培训班学习。根据安排,认真开展了成本监审工作,完成了攀枝花市国营林场总场岔河页岩砖厂标砖生产成本监审,为实施建材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制定主要建材产品最高出厂价格提供依据。

(六)进一步完善农村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作用。

一是地震灾后重建期间,要求各乡镇确定一名价格监察员,对建材生产厂家的生产及销售情况进行适时、实地监督,避免生产厂家不遵守物价政策及特供规定,囤积居奇,擅自提高销售价格等情况的发生。发现问题,及时向区物价局、区灾后农房重建建材特供协调办公室汇报,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及时进行查处。二是加强与乡镇价格监督站的联系,强化管理与价格信息的勾通,深入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农村价格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明确和完善了社区价格信息和收费公示工作。

(七)加强法制教育,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价。

认真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严格执行价格和收费管理的规定,依法进行管理。在全区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中,配合区城管局整治仁和第一农贸市场停车秩序,规范停车收费行为。按照相关物价政策的规定,为仁和第一农贸市场临时停车场核定了临时停车收费标准,办理的《临时停车收费许可证》,并在停车场进行了公示。通过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规范了仁和第一农贸市场停车秩序,群众反映较好。

国税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县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x中x会精神,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聚焦服务大局、检察为民的工作主线,深耕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突出表现为“五力”:

一、主动融入大局,全力服务县域高质量发展。

(一)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深入开展反电诈“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x件x人,有力维护了金融秩序。在办理x等人跨境电信诈骗案中,通过提前介入、引导深挖细查,帮助受害人挽回全部损失,被省检察院评为“追赃挽损”典型案例。助力精准脱贫攻坚战。将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为x名因案致贫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x万元;持续下沉检力,注重定点帮扶,准确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不断巩固脱贫战果。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长江流域。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生态保护”等专项活动,全力助推十年禁渔,严格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x件,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x件,督促清理河道x余亩,以优质的检察监督推动县域绿色发展。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六清”行动,通过集中力量攻坚,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x件x人,起诉x件x人。依法办理了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第一起涉黑案件——x、x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追捕、追诉x人,未予认定x人。重拳“破网打伞”,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x件,起诉x人。坚决“缴财断血”,监督相关部门扣押、冻结、追缴涉黑恶财产x余万元。参与社会治理,向有关管理部门提出检察建议x件并督促落实,有效堵塞了案件背后反映的社会管理漏洞。

(三)全面聚焦疫情防控大局。倾力投入一线防控。疫情发生后,迅速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干部下沉到包保社县参加防控,做好防疫知识宣传、防疫物资分发、环境消毒整治、交通要道值守、困难群众帮扶等工作,全员累计执勤x余人次,为居民配送物资x余次,处理突发情况x余次。严格办理涉疫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依法提前介入、从快从严办理扰乱秩序、制假售假、造谣诈骗等涉疫犯罪x件x人,决不让顶风作案的人逍遥法外,彰显了检察力度。着力促进疫后重振。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运用法治思维帮助企业答疑解惑、建章立制,传递了检察温度。

二、牢记为民宗旨,着力保障民生民利。

(一)用心办好为民实事。深入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依法办理来信来访x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持续开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x件,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新期待。着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x件,积极帮助务工人员追回“血汗钱”。着力促进乡村振兴,持续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专项活动,对x镇、x镇供水情况进行线索排查,针对部分供水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了农村居民获得感、幸福感。

(二)坚持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抓好“检察十条”等政策落实,大力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以高度的检察自觉,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谦抑、审慎、文明”的司法理念,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从企业生存发展出发,对涉罪企业,慎重发布案件信息,最大限度维护声誉;对涉罪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依法不捕x人、不诉x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防止“办理一件案子,拖垮一个企业”。如我院在办理某民营医院法定代表人危险驾驶案中,综合考虑其犯罪危害性、认罪悔罪态度、在疫情期间的贡献、医院正常运转等情况,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了民营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三)深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严惩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x件x人、起诉x件x人。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选派x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现场授课、直播课等活动x余场,让法治的种子在校园生根发芽。加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在团县委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对x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心理疏导,对x名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共青团***、省检察院、团省委等单位多次到我院调研指导未检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我院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x同志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未检工作得到了各级机关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三、强化法律监督,戮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做优刑事检察,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共批捕x件x人,起诉x件x人。积极办理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x件x人。在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的同时,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x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x件;对犯罪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x件x人、不起诉x件x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抗诉x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中的违法情形x件、社区矫正中的违法情形x件。

(二)做强民事检察,坚决捍卫司法公正。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x件,提出检察建议x件。加强审判人员违法监督,向有关部门移送相关线索x件。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提请抗诉x件,提出检察建议x件。树立精准监督理念,积极办理典型案例。如我院在办理某房地产公司被超标的额查封案中,依法解封了超范围查封的商品房,帮助企业回笼资金x余万元,助力企业重新走上正常经营轨道,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指导性案例,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效果。

(三)做实行政检察,坚决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x件,提出检察建议x件。针对部分行政诉讼案件“程序空转”相对突出的问题,扎实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通过纠正违法、促进和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案件x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作用,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监督法院依法办理,提出检察建议x件,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决捍卫公共利益。持续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x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x件,民事公益诉讼x件。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下达行政处罚、开展专项整治,清理各类固体废物x余吨,整治养殖污染企业x家、噪音污染企业x家。对两家诉前检察建议落实不力的行政单位,依法提起诉讼,均获法院二审判决支持,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提升素质能力,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一)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法治思想作为引领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入学习《中国******政法工作条例》和《实施《中国******政法工作条例》细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大力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以理念破冰引领检察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检察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狠抓队伍教育管理。深入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和刮骨疗毒的自觉行动,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入脑入心,查纠整改动真碰硬,总结提升务实有效,检察队伍的政治生态显著优化,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深入开展xx学习教育,在“四史”学习中重温党的光辉历史,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深入推进检务督察,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持续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的监督管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三)狠抓业务能力提升。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政治轮训、业务培训、岗位练兵x余次,累计培训检察人员x余人次,全面提升干警的政治理论修养和综合业务素质。大力加强年轻干警培养,坚持开展廉政谈话,为新进人员“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坚持提供成才平台,支持年轻干警参加各类竞赛x场,组织年轻干警开展案例研讨x余次;坚持保障生活需求,提供干警宿舍、开展团组织活动、建立图书室,不断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狠抓自身监督制约。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主动向党委和人大报告工作,争取监督和支持,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和其他社会各界代表x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工作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等各类检务活动,认真收集并坚决落实代表、委员的宝贵意见。

五、深化司法改革,倾力激发检察干警活力。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谁办案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对x件重点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倒逼检察官以求极致的态度落实办案责任。大力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有效促进了被告人认罪悔罪、被害人宽宥谅解,化解了社会矛盾,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诉讼效率、案件质量和人权保障的多赢共赢。全力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教育引导转隶人员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确保思想不乱、力度不减、队伍不散。按要求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优化履职效能、提高专业水平,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形成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法律监督总体布局。

总之,一年来检察工作整体进展良好,较好地发挥了各项职能,维护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也取得了一些成绩。我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等国家级表彰、“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x项省级表彰、“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等x项市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为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够平衡;检察队伍的能力素质与工作需求尚有差距;检察队伍全链条管理和从严治检的责任还有待进一步压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行动自觉还没有深入灵魂、实际效果还没有完美体现。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x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域中心大局,以服务民生为重点,立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履职,为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是坚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时刻牢记“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

二是坚决服务中心大局。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严重刑事犯罪,营造和谐有序的发展环境,推进平安县域建设。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司法理念,持续完善“四大检察”法律监督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持续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坚决做好法律监督。持续优化刑事检察,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深化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和宽严相济原则,严防冤假错案。不断强化民事检察,持续加强在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执行监督等三类案件上投入办案力量,扩大办案规模。用心做实行政检察,主动围绕本地政府部门统一开展的执法专项整治,有针对性选取重点领域开展监督,力争办理一批典型案件。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积极在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加大探索力度,坚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坚决强化自身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将每一项检察工作、每一起检察案件与维护党的绝对领导紧密结合,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以班子建设为关键,落实党***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形成加强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倒逼班子成员发挥出领头雁、主心骨作用。以作风建设为基础,坚持强化检务督察,坚持无禁县、无空白、无死角、无漏洞、全覆盖,锻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铁军。

国税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八

职情况汇报如下:

1、强化服务意识,优质高效为一线服务。做为一名总行员工,服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总行形象。在日常工作中,我注重对服务意识的培养,将人性化服务、亲情化服务融入到工作的点点滴滴中,扎实有效地践行“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想支行与客户所想,急支行与客户所急,高效率、高水平地为支行服务。

2、强化风险意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重点学习了《反洗钱法规汇编》、《个人金融业务营销手册》和内控管理制度等内容。同时,对照工作找差距、找问题,抓执行、抓落实督促员工不折不扣严格执行,从防范操作风险入手狠抓制度落实,逐步使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方向迈进。一是注重引导员工风险意识,防控操作风险。如三季度在领导的指导下重点加大对授权人员和柜员的监控力度,对广电支行、江南支行召开专题风险会议,下发风险提示,强化柜员风险防范意识;二是注重引导培养员工风险意识。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营业室经理日志》推荐到《心桥》,制定《20xx年季度柜员考核表》,以目标为导向,促使员工成长。

4、强化队伍意识,提高条线人员综合能力。一是注重员工爱岗热情和工作能力的提高。持续开展“营业室员工轮岗体验”活动,此举得到行领导的大力支持,充分肯定为我行在加强案件专项治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上的'有力举措。二是注重沟通反馈控制行为偏差。适时与支行沟通会出差错、工作量、银企对账、业务授权等情况,有的放矢进行会计辅导。

5、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今后的打算。一是学习不够。时代在变、环境在变,银行的工作也时时变化着,每每都有新的东西出现、新的情况发生,面对这种严峻的挑战,还缺乏一点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二是对一些业务还不够精通。掌握新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工作方法以适应我行的发展,这都需要我跟着形势而改变,提高自己的履岗能力,把自己培养成为一个业务全面的银行员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朝着以下几个方面努力:1、加强学习,我将坚持不懈的努力学习行里的新业务知识,并用于实践,以更好的适应我行发展的需要。2、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积极配合领导和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国税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九

2021年,县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x中x会精神,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聚焦服务大局、检察为民的工作主线,深耕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突出表现为“五力”:

一、主动融入大局,全力服务县域高质量发展。

(一)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深入开展反电诈“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x件x人,有力维护了金融秩序。在办理x等人跨境电信诈骗案中,通过提前介入、引导深挖细查,帮助受害人挽回全部损失,被省检察院评为“追赃挽损”典型案例。助力精准脱贫攻坚战。将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为x名因案致贫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x万元;持续下沉检力,注重定点帮扶,准确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不断巩固脱贫战果。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等专项活动,全力助推十年禁渔,严格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x件,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x件,督促清理河道x余亩,以优质的检察监督推动县域绿色发展。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六清”行动,通过集中力量攻坚,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x件x人,起诉x件x人。依法办理了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第一起涉黑案件——x、x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追捕、追诉x人,未予认定x人。重拳“破网打伞”,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x件,起诉x人。坚决“缴财断血”,监督相关部门扣押、冻结、追缴涉黑恶财产x余万元。参与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社会治理,向有关管理部门提出检察建议x件并督促落实,有效堵塞了案件背后反映的社会管理漏洞。

(三)全面聚焦疫情防控大局。倾力投入一线防控。疫情发生后,迅速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干部下沉到包保社县参加防控,做好防疫知识宣传、防疫物资分发、环境消毒整治、交通要道值守、困难群众帮扶等工作,全员累计执勤x余人次,为居民配送物资x余次,处理突发情况x余次。严格办理涉疫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依法提前介入、从快从严办理扰乱秩序、制假售假、造谣诈骗等涉疫犯罪x件x人,决不让顶风作案的人逍遥法外,彰显了检察力度。着力促进疫后重振。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运用法治思维帮助企业答疑解惑、建章立制,传递了检察温度。

二、牢记为民宗旨,着力保障民生民利。

(一)用心办好为民实事。深入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依法办理来信来访x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持续开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x件,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新期待。着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x件,积极帮助务工人员追回“血汗钱”。着力促进乡村振兴,持续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专项活动,对x镇、x镇供水情况进行线索排查,针对部分供水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了农村居民获得感、幸福感。

(二)坚持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抓好“检察十条”等政策落实,大力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以高度的检察自觉,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谦抑、审慎、文明”的司法理念,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从企业生存发展出发,对涉罪企业,慎重发布案件信息,最大限度维护声誉;对涉罪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依法不捕x人、不诉x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防止“办理一件案子,拖垮一个企业”。如我院在办理某民营医院法定代表人危险驾驶案中,综合考虑其犯罪危害性、认罪悔罪态度、在疫情期间的贡献、医院正常运转等情况,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了民营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三)深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严惩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x件x人、起诉x件x人。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选派x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现场授课、直播课等活动x余场,让法治的种子在校园生根发芽。加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在团县委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对x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心理疏导,对x名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共青团***、省检察院、团省委等单位多次到我院调研指导未检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我院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x同志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未检工作得到了各级机关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三、强化法律监督,戮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做优刑事检察,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共批捕x件x人,起诉x件x人。积极办理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x件x人。在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的同时,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x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x件;对犯罪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x件x人、不起诉x件x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抗诉x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中的违法情形x件、社区矫正中的违法情形x件。

(二)做强民事检察,坚决捍卫司法公正。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x件,提出检察建议x件。加强审判人员违法监督,向有关部门移送相关线索x件。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提请抗诉x件,提出检察建议x件。树立精准监督理念,积极办理典型案例。如我院在办理某房地产公司被超标的额查封案中,依法解封了超范围查封的商品房,帮助企业回笼资金x余万元,助力企业重新走上正常经营轨道,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指导性案例,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效果。

(三)做实行政检察,坚决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x件,提出检察建议x件。针对部分行政诉讼案件“程序空转”相对突出的问题,扎实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通过纠正违法、促进和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案件x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作用,公号:办公室秘书材料范文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监督法院依法办理,提出检察建议x件,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决捍卫公共利益。持续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x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x件,民事公益诉讼x件。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下达行政处罚、开展专项整治,清理各类固体废物x余吨,整治养殖污染企业x家、噪音污染企业x家。对两家诉前检察建议落实不力的行政单位,依法提起诉讼,均获法院二审判决支持,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提升素质能力,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一)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强化。

党建。

引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法治思想作为引领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入。

学习。

《中国******政法工作条例》和《实施《中国******政法工作条例》细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大力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以理念破冰引领检察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检察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提升务实有效,检察队伍的政治生态显著优化,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深入开展xx学习教育,在“四史”学习中重温党的光辉历史,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深入推进检务督察,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持续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的监督管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三)狠抓业务能力提升。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政治轮训、业务培训、岗位练兵x余次,累计培训检察人员x余人次,全面提升干警的政治理论修养和综合业务素质。大力加强年轻干警培养,坚持开展廉政谈话,为新进人员“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坚持提供成才平台,支持年轻干警参加各类竞赛x场,组织年轻干警开展案例研讨x余次;坚持保障生活需求,提供干警宿舍、开展团组织活动、建立图书室,不断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狠抓自身监督制约。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主动向党委和人大报告工作,争取监督和支持,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和其他社会各界代表x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工作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等各类检务活动,认真收集并坚决落实代表、委员的宝贵意见。

五、深化司法改革,倾力激发检察干警活力。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谁办案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对x件重点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倒逼检察官以求极致的态度落实办案责任。大力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有效促进了被告人认罪悔罪、被害人宽宥谅解,化解了社会矛盾,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诉讼效率、案件质量和人权保障的多赢共赢。全力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教育引导转隶人员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确保思想不乱、力度不减、队伍不散。按要求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优化履职效能、提高专业水平,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形成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法律监督总体布局。

总之,一年来检察工作整体进展良好,较好地发挥了各项职能,维护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也取得了一些成绩。我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等国家级表彰、“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x项省级表彰、“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等x项市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为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够平衡;检察队伍的能力素质与工作需求尚有差距;检察队伍全链条管理和从严治检的责任还有待进一步压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行动自觉还没有深入灵魂、实际效果还没有完美体现。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x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域中心大局,以服务民生为重点,立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履职,为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是坚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时刻牢记“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

除恶斗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持续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坚决做好法律监督。持续优化刑事检察,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深化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和宽严相济原则,严防冤假错案。不断强化民事检察,持续加强在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执行监督等三类案件上投入办案力量,扩大办案规模。用心做实行政检察,主动围绕本地政府部门统一开展的执法专项整治,有针对性选取重点领域开展监督,力争办理一批典型案件。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积极在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加大探索力度,坚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紧密结合,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以班子建设为关键,落实党***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形成加强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倒逼班子成员发挥出领头雁、主心骨作用。以作风建设为基础,坚持强化检务督察,坚持无禁县、无空白、无死角、无漏洞、全覆盖,锻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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