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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承诺书是否有效 中国法院大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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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承诺书是否有效 中国法院大全(6篇)
2023-06-06 15:45:13    小编:zd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员工离职承诺书是否有效中国法院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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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管理

员工离职是否对企业带来不利?大多数的回答是肯定的。因为随着员工的离职,企业损失的不仅仅是人力资本--技能和多年来积累的工作经验,还包括社会资本--员工在职期间与企业内外部建立起来的关系。换句话说,传统的观点认为,员工离职意味着企业有形和无形资本的损失。不过,这种观点已经落伍。

80年代后期的人才争夺战使企业管理者为了解决人才问题纷纷使出各种招数:如何招揽最优秀的人才,如何将他们留住;如何为员工设计个人生涯,创造升迁机会,以防他们被竞争者挖走等等。20年前,这无疑是有见地有远见的人才策略。在当时竞争日益激烈、商业环境日益全球化的背景下,人才的确不可多得。不过,如今的形势有所改变。毋庸置疑,企业争夺最佳人才仍然至关重要。不过,企业管理者也不必过分在意员工的离职,因为无论是在哪个经济阶段,一定比例的员工流动率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将带来益处。

我们最近在insead欧洲校区枫丹白露针对创意产业所做的一项研究发现,企业可能受益于员工的离职。我们对几十名全球时尚产业的资深管理人员进行了采访,同时收集了数千名时尚界专业人士的就业信息。我们从收集到的资料分析员工跳槽到竞争对手后对其原就职的时装公司造成的影响。

出乎意料的是,我们发现,设计师从一间时装公司跳槽到另一间时装公司实际上可能对原间时装公司带来更好的业绩。这源于原时装公司将获益于离职设计师的社会资本。首先,获取竞争对手的信息至关重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谁掌握了信息谁就先抢占市场先机。那么当设计师离开一间时装公司加入另一间时装公司,他们在新公司发展新业务关系的同时一般会和原公司保持联络。这些联络就为两个公司之间架起了非正式的沟通桥梁,原公司就可以从中了解竞争对手的动态。从不同竞争对手那里获取的市场信息将有助于公司开发更新的创意,设计出更符合时代潮流的时装系列。在时尚领域,著名的设计师通常和已经离职的助理和下属保持密切的联系。比如,日本设计师川久保玲(知名品牌comme des gar?ons

的设计师)与她的徒弟俊雅渡边保持密切联系。俊雅渡边为川久保玲的设计工作提供了灵感。其它许多行业也是如此。国际咨询公司麦肯锡公司和全球消费品制造商宝洁公司(堪称各自行业领袖)均与离职员工保持紧密的联系,通过这种联络网掌握顾客和竞争对手的信息和动向。

其次,离职的员工能为提升企业的品牌和社会影响力发挥积极作用。这是因为离职员工一般都受到原公司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的良好熏陶。他们将成为原公司真实的活广告,为公司提升品牌形象和创意领导地位助一臂之力。比如,奢侈时装品牌prada和marc jacobs

就是同行公认的引领时尚和创新的平台。设计师加盟这两家公司,专攻一两个特定领域如针织品或皮革,吸收良好的素养后离职加盟其它时装公司。他们把原公司的经营理念和创新思

维带到新公司,这就强化了同行对原公司品牌的认可,扩大了原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另一个例子是奢侈时装品牌lanvin以推行与同行设计师合作而著称。最近与h&m的合作就是其抢占市场份额的一种策略。其它行业如通用电气(ge)就依靠他们的离职员工来传播公司的领先理念和管理思维(如著名的六西格玛品质管理方法),继续为企业创造新商机。

第三,企业需要补充新鲜血液。原有设计师的离职为时装公司引进新人创造了空间。新人的加入将给公司带来新的活力、新的思路,使公司充满朝气、充满创新氛围。一些时装公司有意让他们的设计师另谋高就,为他们追求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大开绿灯。就像接受我们访问的一位时装公司的高级经理人指出的:“如果我们公司没有足够的空间让设计师发展,我们不会阻拦他们的离职。与其束缚他们,使他们工作不开心,不如让他们加入别的公司施展才华。”

的确,研究结果显示,心情沮丧的员工对企业的整体业绩将造成消极影响,而如果这些员工有机会到不同的环境进一步锻炼能力,将来可能带着更强的工作能力返回原公司。顶尖咨询公司也深谙这个人才管理机制,他们并不阻拦年轻分析师的辞职,因为这对公司可能是一段宝贵的财富,当这些年轻分析师在回返原公司时,可能已是拥有丰富阅历的资深分析师了。这也是mba课程传授的人才机制:为高潜力雇员提供全范围的个人发展空间,对员工离职持平和心态,积极开展返聘前雇员的人才机制。一定程度的人才流动对企业和员工的长远发展都有益处。

无论是什么行业,人才的流动并非都是坏事。硅谷的高科技企业就是依靠人才的流动来获取创新思维,推动企业发展。电影行业也是如此,好莱坞和宝莱坞常常积极聘请临时演员、电影制作者、导播、技术人员和编剧等齐聚一堂,出谋划策,共创优秀的电视或电影节目。在银行业,分析师和投资银行家跳槽到其它公司是等闲事,而他们将来带着更佳技能回归将令原公司受益。

当然,太多的人才流动可能造成人才流失,这对企业是不利的。我们发现,如果设计师流失严重,时装公司的日常运作将陷于混乱。如果太多的设计师跳槽其它时装公司,他们从四面八方传送回原公司的信息可能会造成原公司“信息超载”,在决策时目标分散,错失竞争良机。此外,人才流失可能会导致公司士气低下,并面临丧失“品牌灵魂"的风险。

因此,人才策略中,对离职员工的延续管理和对在职员工的管理和激励同样重要。员工的离职并不意味着公司与他们脱离一切的联系。相反,公司应该在前雇员管理方面做出更大的投入:比如建立在线和非正式的前雇员联系网络,关注这些“离校校友”的动向,以及为他们介绍更好的就业良机等。

正常的人才流动对企业来说是件好事。从中最大的收益者应该是那些善于与离职员工建立和保持良好关系、善用他们的网络抢占市场先机的公司。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在同行竞

争中抢占上风靠的不是其有形资本,而是其离职员工所创造的潜在的社会资本。因此,21世纪下,如何善用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提高绩效,这是全球企业都应面对和探讨的课题。

不管是那种情形,经理人千万不要只有“反正已请示或汇报过老板了,他不决定与我无关”的想法,如果真是这样,不仅会耽误工作,而且久而久之会失去老板对你的信任。

发生在年会上的事,值得每位老板深思

年终了,许多企业都会纷纷举办各种形式的年会,以表彰先进,激励员工。

a企业也不例外,今年他们年会共分三个部分:第一,表彰先进;第二,领导公布明年目标和激励方案;第三,娱乐节目的表演。会上,大家非常开心,都为本年度取得的好成绩而高兴,在年会快要接近尾声的时候,年会筹备负责人hr经理b小姐,临时想增加一个环节,以此使年会在大家的欢乐达到高潮中散去。于是,她很快想出了一个办法:把一个部门的副经理抛到喷泉的温水池中,逗大家开心。总经理同意b小姐的提议,就和老板(董事长)打招呼,老板表示办法可以,但对象得换成自己——公司最高领导者,在水池中来一个旱鸭子游水。

老板转向大家说:“我宣布大会最后一个项目就是b小姐的提议:她叫我在泉水池中来一个旱鸭子戏水,我同意了,请各位注意了,我就此作表演。”于是他跳入池中,游起泳来,引得参加年会的几百人哄堂大笑……

第二天,总经理问老板:“昨天您为什么要换成自己跳下水池呢?”

老板回答说:“一般说来,让那些职位较低的人出洋相,而高职位的却旁观,是不得人心的。老板自愿“出洋相”让所有人都开心高兴,不仅不影响我的威信,反而能拉近我和大家的距离。”

听完了老板的这些话,总经理陷入了沉思……

如果你不能给我一个美好的未来,那就请给我一个满意的回报,如果两个都不能给我,那么让我拿什么爱你?

工作就像婚姻一样,美满的婚姻需要情感与物质的维系,美满的职业生涯也是一样。每一个在企业中生活和工作的员工,都需要有自己的团队和团队的领袖,当一部《士兵突击》告诉了我们“不抛弃、不放弃”的理念,大家都在思索什么是真正的忠诚。

但是在我们的身边还是有人离开,离开就意味着背叛吗?其实离开的那一刻,内心深处还在眷恋曾经生活和工作的地方,那曾经是《我的团长我的团》,大多数人的内心深处这样的呼喊:我拿什么爱你?如果你不能为我设计一个光明

的未来(愿景引领),那么也应该给我一个满意的回报(价值肯定),如果这一切都没有,那么你又让我拿什么去爱你(忠诚)呢?

李陵——充满了悲剧色彩的历史人物,对其了解从鄙夷到怀疑,最后再到同情。童年时代对其就有了模糊的了解和认识,当时我趴在被窝里,点着一根蜡烛,津津有味地翻着破旧的小人书《杨家将》,当看到了杨业被潘仁美所陷害,困在一座破庙当中,庙后有一座李陵碑,杨业在李陵碑前痛斥李陵投敌卖国而愤然撞死在碑上。自此,我知道了李陵是叛徒,与潘仁美、秦桧都是祸国殃民的一丘之貉。

后来仔细解读了这段历史,才发现有时候读书是害人的事情,“尽信书则不如无书”,一群为了迎合统治者的文氓,编出来了这个故事愚昧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历史就是应该拨乱反正,还一个真面目的。

李陵者,西汉名将,李广之孙,善骑射。生于将门,从一开始就背负着沉重的梦想;他以五千步兵苦战匈奴精锐步骑八万近十日;他为保剩余军士,率十余死士引敌军而去并最终被擒而降,他降后妻儿老小全家被杀;他是一个既让人痛恨又让人同情惋惜之人。许多人一方面不齿他的变节之举,一方面又同情他的不幸遭遇,他甚至在生前就赢得不少人的同情,司马迁更因为他说好话而受腐刑。李陵,一个从出生开始就注定坎坷颠簸一生飘摇的悲剧人物。没有杀身成仁的李陵就被拷叛徒和叛逆耻辱柱上,最终抱憾终生而客死他乡。

李陵的悲剧折射出中国式的悲哀,难道真的就是这样的悖论:离开就是背叛,背叛就是耻辱。有时候我们有没有扪心自问,我拿什么忠诚于你?一日与朋友聊到离职员工的话题,李陵的形象又回到了我的脑海而豁然开朗,李陵绝对是离职员工的典型代表,对于李陵案例的研讨有着重要意义。

李陵,叛徒还是忠臣?对于李陵的认识就是对于离职员工的看法,离职员工到底应该如何看待?中国人最讲究的是面子和骨气,也最忌讳这样的话题,总是离开的时候把所有的委屈和不满压抑在心底,当做一场早已遗忘的梦而忘却掉了。

树欲静而风不止,当你学会忘却,而别的人不会忘却。对于那些离开的人总是要加一些东西在上面的,如果他们出去混得好,那么一些宵小之徒便啜着牙缝而酸溜溜地说:“我早就知道此子非我类,脑后有反骨,天生就是汉奸的料”。如果出去混得差,他们便幸灾乐祸:“我早就说过,他根本就不行,就是一块废料,早就应该走了”。其实这样落井下石的小人我们经常会遇到,也会受到这样的伤害,每一个离职员工的背后,都会有这样袭来的冷箭。于是乎,在这样的潜规则影响下,便形成了好马不吃回头草的定律,拉开弓没有回头箭,出去的人是绝对不会再回到原来的单位。当初李陵的出走,就是因为整个朝廷一批人眼里容不下李陵,受到不断排挤和大家李陵才不得已远走匈奴。

难道离职员工真是天生反骨,是企业不安定的因素?难道双方一分手,便注定了老死不相往来的悲剧?当我们面对这样的质问,作为人力资源管理者,我们应该深刻反思:为什么他们选择离开?是什么让他们离开?怎样才能让他们不离开?

因企业而来,因领导而走:离职员工出走的无奈,揭开了管理的伤疤;

当笔者就离职员工的话题与几位身边的伙伴交流,他们都是知行合一、颇具声望的人才。d君是从一家知名的大型it企业刚刚离开的,当问及为何离开企业?他们半晌无语:“我非常感谢企业给我的机会,使我能够在这里学习和成长,无论走到哪里,我都为我在这里工作为荣。”当他说出了这样的话语,其中带着深深眷恋和无奈。

笔者不禁追问:“既然你对原来的企业如此有感情,那么你当初又为什么离开呢?”。当打开了他的话匣子的时候,他将讲自己的遭遇娓娓道来:“当初我来这里,我是因为企业和文化,我喜欢这里的氛围,我更希望能够学习到知识,因此我是把自己恶狠狠地降薪,带着诚意而来的。当时很多人都不理解,我想喜欢是不需要理由的,因此我就来到了这里。的确在这里三年的时间,我学习到了很多知识,提升了能力。但是我的离开,绝对不是我对于这个企业失去了希望,而且我已经厌倦和忍受够了我的领导,当你的付出总是被人忽略,当你的价值总是不被人所承认,迫不得己只有选择新的环境了”。

当得知他离开的隐情,笔者心中也是被深深伤痛了。当初他在原来的企业,为了做好培训工作,经常奔波在外,很长时间都无法回家和家人相聚。然而,由于不擅长人际关系,所以做得越多,便在领导眼里犯错误越多,而组内只会溜须拍马的却被重视起来,到了年终,绩效考核为d,成为200多人的人力资源中心绩效最差的亮点,当他愤然去找领导沟通的时候,领导半天找不出合适的接口,最后以整天在外培训而耽误了其他工作为理由,然后大笔一挥从d变成了b,一年工作的成绩评价竟然是如此过山车般反复无常,简直是对于管理的亵渎。虽然这件事情不了了之,但是也就此埋下了离职的种子,也注定了离开的结果,果不其然在年终的奖金分配上寒酸的可怜,面对着纷来踏至的邀请,于是出走就成为d君的正确选择。

离职员工的管理首先应该是弄清本源。对待离职员工管理的首先应该抛弃成见,弄清楚最根本的问题。为什么他选择离开?这绝对不是个人的原因,有时候往往是因为环境所导致。当人力资源管理者在和离职员工做好离职管理沟通时候,绝对不可以走草草一个过场,或者干脆忽略掉,其实往往会从离职员工哪里得到最有价值的反馈,有时候难免会有点偏激,但是他会触及到很多管理方面的不完善的地方,也能使我们发现一些被忽视的,但也将成为企业重大隐患的潜在危机。

人走茶不凉,温暖一颗曾经被冷漠的心,沟通无所不在;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往往处于中国文化熏陶下权术意识的作祟,因此当离职员工离开的那一刻,有时候真有点皆大欢喜的味道,经常是人走茶就凉,于是大家都学会忘记过去。有时候出现离职员工的倒戈相向,回过头来对付老东家的事情屡屡发生,有时候甚至出现对簿公堂的困局,到头来弄得两败俱伤。

其实发生这样的状况,我个人认为就是思想理念的问题,究竟是把离职员工看成了什么?如果你把他们看成了祸害和敌人,那么当失去了情意和感恩的时候,走向企业对立面也是水到渠成的结果,毕竟这些离职员工最熟悉的还是原来的工作,他们肯定会选择回到最擅长的领域,于是就成了狭路相逢。但是要想避免这样的结果,就应该学习惠普的做法,从高建华的著作《笑着离开惠普》,使我们找到了关于离职员工管理的标杆,惠普始终把离职员工当做惠普的财富,他们随时欢迎离职员工再次回到惠普,为此他们成立了由离职员工组成的“惠友会”,定期组织了离职员工聚会,加深了彼此了解,于是在这样温情脉脉的氛围里,很多离开的人又再次回到了组织的怀抱当中,成为企业和员工双赢的典范。

因此,对于离职员工管理管理我们应该转换一下角度,不要从敌人或者叛徒的视角去看问题,他们虽然离开了,但是还是企业的财富,更应该注重和关注他们,每到过年、过节的时候,员工生日的时候,一张贺卡,一封电子邮件;每到司庆的时候,一封真诚的邀请函;每到离职员工所在地方,定期聚会……虽然这样小事情,也会唤起离职员工对于企业的感恩和眷恋,也将为他们再次回归奠定坚实的基础,毕竟企业培养出人才是有其不可估量的价值,如果能够再次为我所用,这对于企业来说,不仅使老员工得到了心理鼓舞,打消他们离开的想法,同时对于新员工来说,这是最具有说服力的故事,会让他们对于企业产生认同感。

好马就吃回头草,相逢一笑泯恩仇;最重要是沟通和融合,才能真正的共赢!

做好离职员工回归工作是离职员工管理的根本目的,同时企业应该主动积极欢迎离职员工回归,有针对性实施离职员工回归管理制度和完善,并为其回归创造条件。

首先,捐弃前嫌,坦诚沟通,打消离职员工回归的顾虑,重新建立起双方相互信任的关系,为下一步的合作清理障碍;

再者,给其发挥才能的空间和位置,对于离职员工应该充分考虑其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安排其工作岗位,能够使其在新的环境中重新找到工作的激情;

最后,工夫在诗外,给予更多的理解和关注,让员工感受到来自企业的温暖,多一点人性,少一点冷漠,离职员工回归更加在乎的感情。

当我们做到了以上几点,那么当代李陵的悲剧也就不会发生,离职员工李陵的故事带给我们的启示:中国的企业要想真正成长,就应该注重人力资源,注重对于人的管理,应该人性化多一点,官僚化少一点,打开自己,沟通与融合中不断成长、成熟!

跨国企业在人员离职时,一般都有规范的流程。以下是一家世界500强企业对离职人员的面试题,希望能对您有所启发:

1、假如时光可以倒流,请问我们怎么做才能使你留下来?

2、我们什么地方做得不满意,以至于让你离开公司?

3、假如你不满意的因素,我们现在全都改了,请问你还愿意再留下来吗?

4、假如现在各种条件限制,将来我们全部改正了,请问你还愿意再回来吗?

人生就像一部书,每个人都在书写着自己的故事,书写着生命中曾承载的苦辣酸甜和正在经历的风霜雪雨。不管这部书的情节精彩也好,简约也罢,我们都必须字斟句酌,用心构思。只有这样,认真写好人生的每一个章节,才能把握生命的主旋律。

人生也像一条河,有谁不是在风里行舟,雨中穿梭。昨天还在逆浪而行,今朝依然奔奔波波。尽管如此,我们也不应气馁,更不敢稍有停歇。只有这样,才能穿越人生的风浪,踏平生命的坎坷,从而抵达理想的彼岸,收获人生累累硕果。

人生还像一盘棋,我们每个人俨如上帝手中的一枚棋子,贫富贵贱难预料,生老病死不由己。楚河汉界今犹在,谁见君王卷土来?是啊!人生苦短,岁月蹉跎。在不老的时光里,我们每个人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匆匆的过客。当你走过半生,蓦然首,你会发觉:转眼间,我们便告别了葱茏的年华,跨过了中年的门槛,走进了枫红菊艳的时节。

有道是,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岁月如梭,不经意间便穿越半生沧桑。回首往事,多少情怀已经更改,多少青春早已不再,多少梦想恍如云烟,多少足迹已湮入尘埃。实乃,人生得失如萍散,雪落花开辞红颜。

三毛说:“我来不及认真地年轻,待明白过来时,只能选择认真地老去。”昨天已经落幕,明天无法彩排,唯有今天才是人生的最好舞台。

轻捻指尖流年,细数过往云烟。曾经的莽撞少年,总以为伸手就能够着天,凡理都要辩出个曲和直,凡事都要弄出个里和面。人过中年,我们才恍然顿悟:不和别人比,好好活自己,这才是后半场人生棋盘最好的布局。

好好活自己,就要力求“身心两安逸”.老了不可怕,就怕放不下。人过中年,身体机能不断下降,就像一部半新不旧的机器,各个零部件都已濒临保养期,如果不及时加以检修,等到停止工作那一天,悔之晚矣。凡事不攀比,保命是正理,浮云随风去,任尔东与西。身体健康是前提,心情快乐才安逸。服老不并非消及,而是保护自己。

山有山的伟岸,水有水的柔情,每个人的生活模式千差万别,就像世界上没有一模一样的两片叶子,你有你的脉络,我有我的纹理。寸有所长,尺有所短,每个人都不是完美无缺的个体,你有你的色彩,我有我的艳丽;你羡慕别人的同时,别人也许正在羡慕你。就像卞之琳所说的那样,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我们每个人何尝不是一道独一无二的风景线,只是缺乏一双欣赏的眼光而已。

好好活自己,就要力求“退而求其次”.后半生,我们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开拓一个未知的领域。所谓的“大不了从头再来”,那只不过是年轻人的豪言壮语。人生后半场,上帝给予我们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适时地放手才是最好的选择。退而求其次,看似是一种“无奈”,却也是一种豁达的智慧。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退化”,而是为生命“留白”,为自己留下一点周旋的余地。

老子曾言,“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事多必乱,言多必失,只有保留一定的“空”,才能其用无穷。正所谓,月满则亏,水满则溢。有时退一步海阔天空,进一步山重水复。留白,也是一种取舍,只有“丢卒保车”,才能满盘皆活。

古人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可见,“求索”原本就分“上”“下”.当你的“上策”无法策马扬鞭时,你必须要退避三舍求“下策”,谋定而后动,知止而有得。叶公好龙,玩假把式;夜郎自大,唯我独尊,只能是自讨苦吃。

好好活自己,就要力求营造一个“小天地”.人生需自渡,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救世主。自己的人生,黯淡与精彩完全由自己去书写,去掌舵,去布局。红尘如梦,亦真亦幻;人生如戏,亦悲亦喜。当曲终人散时,不过是乐者自乐,歌者自歌;伤者自伤,痛者自痛。

人生就像一部书,每个人都在书写着自己的故事,书写着生命中曾承载的苦辣酸甜和正在经历的风霜雪雨。不管这部书的情节精彩也好,简约也罢,我们都必须字斟句酌,用心构思。只有这样,认真写好人生的每一个章节,才能把握生命的主旋律。

人生也像一条河,有谁不是在风里行舟,雨中穿梭。昨天还在逆浪而行,今朝依然奔奔波波。尽管如此,我们也不应气馁,更不敢稍有停歇。只有这样,才能穿越人生的风浪,踏平生命的坎坷,从而抵达理想的彼岸,收获人生累累硕果。

人生还像一盘棋,我们每个人俨如上帝手中的一枚棋子,贫富贵贱难预料,生老病死不由己。楚河汉界今犹在,谁见君王卷土来?是啊!人生苦短,岁月蹉跎。在不老的时光里,我们每个人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匆匆的过客。当你走过半生,蓦然首,你会发觉:转眼间,我们便告别了葱茏的年华,跨过了中年的门槛,走进了枫红菊艳的时节。

有道是,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岁月如梭,不经意间便穿越半生沧桑。回首往事,多少情怀已经更改,多少青春早已不再,多少梦想恍如云烟,多少足迹已湮入尘埃。实乃,人生得失如萍散,雪落花开辞红颜。

三毛说:“我来不及认真地年轻,待明白过来时,只能选择认真地老去。”昨天已经落幕,明天无法彩排,唯有今天才是人生的最好舞台。

轻捻指尖流年,细数过往云烟。曾经的莽撞少年,总以为伸手就能够着天,凡理都要辩出个曲和直,凡事都要弄出个里和面。人过中年,我们才恍然顿悟:不和别人比,好好活自己,这才是后半场人生棋盘最好的布局。

好好活自己,就要力求“身心两安逸”.老了不可怕,就怕放不下。人过中年,身体机能不断下降,就像一部半新不旧的机器,各个零部件都已濒临保养期,如果不及时加以检修,等到停止工作那一天,悔之晚矣。凡事不攀比,保命是正理,浮云随风去,任尔东与西。身体健康是前提,心情快乐才安逸。服老不并非消及,而是保护自己。

山有山的伟岸,水有水的柔情,每个人的生活模式千差万别,就像世界上没有一模一样的两片叶子,你有你的脉络,我有我的纹理。寸有所长,尺有所短,每个人都不是完美无缺的个体,你有你的色彩,我有我的艳丽;你羡慕别人的同时,别人也许正在羡慕你。就像卞之琳所说的那样,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我们每个人何尝不是一道独一无二的风景线,只是缺乏一双欣赏的眼光而已。

好好活自己,就要力求“退而求其次”.后半生,我们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开拓一个未知的领域。所谓的“大不了从头再来”,那只不过是年轻人的豪言壮语。人生后半场,上帝给予我们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适时地放手才是最好的选择。退而求其次,看似是一种“无奈”,却也是一种豁达的智慧。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退化”,而是为生命“留白”,为自己留下一点周旋的余地。

老子曾言,“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事多必乱,言多必失,只有保留一定的“空”,才能其用无穷。正所谓,月满则亏,水满则溢。有时退一步海阔天空,进一步山重水复。留白,也是一种取舍,只有“丢卒保车”,才能满盘皆活。

古人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可见,“求索”原本就分“上”“下”.当你的“上策”无法策马扬鞭时,你必须要退避三舍求“下策”,谋定而后动,知止而有得。叶公好龙,玩假把式;夜郎自大,唯我独尊,只能是自讨苦吃。

好好活自己,就要力求营造一个“小天地”.人生需自渡,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救世主。自己的人生,黯淡与精彩完全由自己去书写,去掌舵,去布局。红尘如梦,亦真亦幻;人生如戏,亦悲亦喜。当曲终人散时,不过是乐者自乐,歌者自歌;伤者自伤,痛者自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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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承诺书是否有效中国法院篇二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那么关于离职的一些小知识你了解多少?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员工离职补偿金是否要缴纳个税,欢迎阅读!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离职经济补偿金作为劳动者收入的一部分,在达到纳税标准的情况下,肯定是需要缴纳一定个税的。那么你知道离职补偿金个税怎么计算吗?本文就这个问题为大家做具体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综上所述,离职补偿金的纳税标准为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也就是说对于超过的部分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纳税。

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病假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病假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劳动补偿金补偿期限往往是包含病假期间的,实际上在现在大多数公司当中,员工请病假往往也是会发放工资的,所以计算劳动补偿金时也是需要包含病假期间, 而如果遇到没有算入的情况,可以联系律师。

员工离职承诺书是否有效中国法院篇三

【案情简介】

三、四脚。2011年10月25日,郑小姐的伤情经鉴定,意见为伤者腰部、腹部及肢体部软组织挫伤,属轻微伤。2011年10月31日,被告出具一份《承诺书》给郑小姐收执,该承诺书的内容为:“本人冯甲与郑小姐于2006年5月8日结婚,郑小姐在婚前用其自己的积蓄购买房子一套,位于深圳市。现双方因感情不和,本人承诺放弃对该套房子的分割权,双方现有各自的债权债务及财产均由个人自行承担和享有,与对方无关特此承诺,不予反悔。承诺人:冯甲。”2011年11月,原、被告开始分居至今。2014年8月上述房屋的银行按揭贷款还清后郑小姐向福田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福田区法院于2014年12月作出判决驳回郑小姐的离婚请求。2015年6月,郑小姐再次向福田区法院起诉离婚,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婚生子冯乙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3000元;涉案房屋属于原告个人财产。

【争议焦点】

【律师代理】

一、原、被告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性格不合,被告未能妥善处理双方的矛盾,导致夫妻感情日渐疏离,甚至经常酒后殴打原告及小孩,原告忍无可忍先后多次报警。双方于2011年11月开始分居。原告曾于2014年8月向本院起诉离婚,贵院于2014年12月作出民事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判决后,原、被告双方的感情无任何好转,双方也没有任何联系,分居至今。现原告再次向本院起诉离婚,可见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二、婚后婚生子均由原告抚养和照顾,并由原告承担一切费用。婚生子习惯与原告共同生活,原告工作稳定,收入尚可,有能力抚养婚生子,原告的父母也可以提供帮助。改变婚生子现有的生活方式及习惯,不利于其健康成长,故婚生子的抚养权应归原告。结合被告收入情况、婚生子生活、学习费用等实际需要以及深圳市的实际生活水平,被告应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

三、关于被告出具的《承诺书》,我们认为:被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签写《承诺书》,故该《承诺书》是被告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由原告收讫,故该承诺书能真实反映原被告双方的合意。就《承诺书》的内容而言,《承诺书》中载明“郑小姐在婚前用其自己的积蓄购买房子一套,位于深圳市。现双方感情不和,本人承诺放弃对该套房子的分割权„„”虽然讼争房屋购买于婚前与事实《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不符,但《承诺书》载明的房屋座落情况明确,与本院查明的情况相符,同时被告明确表示放弃该套房屋的分割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故该《承诺书》中关于房屋分割的约定符合上述规定,应当认定为原、被告的婚内财产约定,合法有效,被告对其财产权益的放弃作出了明确真实的意思表示,被告应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虽然被告庭审中辩称该承诺书系其本人签写,但被告是在双方发生争吵并报警的情况下,为缓和夫妻关系才签写的,讼争房屋应属于原、被告的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但法院最终还是认可了我们团队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被告于2011年10月31日签写的《承诺书》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故被告承诺放弃上述房屋的分割权,即丧失要求分割该套房屋的权利,上述房屋应归原告所有。

【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采纳了我们团队代理律师的意见,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郑小姐被告冯甲离婚;

三、座落于深圳市福田区某小区的房屋归原告郑小姐所有。

员工离职承诺书是否有效中国法院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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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是否需要签署保密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号码: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xx省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并共同遵守。本合同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甲方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一、商业秘密的范围:

1、第一条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专有技术、客户信息、内部秘密等。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函电等技术方面的秘密,以及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投资计划或者方案、发展规划、财务资料、货源情报、业务渠道、工作流程、谈判底价、招投标标书或者底标、经营诀窍、企业内部网上的信息、程序文件、情报文件、公司档案、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经营方面的秘密,以及专利申请文件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2.专有技术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的信息、资料、流程、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3.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姓名、性别、身份证信息、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购票相关信息、乘车相关信息、个人需求、录音等信息、文件、资料、图表、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而且无论这些信息有无商业价值。

4、无论客户是否基于对乙方个人的信赖而与甲方进行市场交易,也无论客户是否自愿选择与乙方或者乙方离职后的新单位进行市场交易,乙方在任职期间或者离职后非因履行甲方职务使用甲方的客户名单均视为侵犯甲方商业秘密;

5.内部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内部文件、营销策略、客户名单、财务资料、纪要等不宜对外公开的信息。

6.同时,在甲方生产或者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可能造成下述后果之一的,该信息也属于甲方商业秘密:

①影响甲方生产、营销、稳定、安全或者发展的;

②影响甲方技术进步的;

③使甲方利益受到损害,或者使甲方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地位的;

④影响甲方对外交流或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

⑤影响甲方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

7.甲方在记录某一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的载体上注明“保密”或“内部资料”等字样,或者载明保密等级的,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

8.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包括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9、关于反向工程:除非甲方明确许可,乙方承诺不通过技术手段对甲方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等方式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否则视为侵犯甲方商业秘密。

二、商业秘密的载体

1、乙方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电子邮件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2、未经甲方许可或者非为履行甲方职务的需要,乙方在任职期间或者离职后,不得擅自对前述载体进行复制,也不得将载体或者复制件遗弃、怠于保管或者交给他人;

3、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前述载体和复制件给甲方。

三、职务成果

1、与乙方职务相关的智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职务、利用工作时间,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等完成或者产生的任何发明创造、发现、研究、设计、改进、创新成果、作品、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等,以及由此获得的知识产权(含发明权、发现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自由利用进行生产、经营或者转让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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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承诺书是否有效中国法院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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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离职员工签订“无劳动纠纷”协议是否有效
和萨 2014-07-23 10:013
为避免法律风险,离职时公司与相应员工签署了一份《离职情况说明》,对离职后的工资计算、假期、加班费等都进行了确认,员工也签字确认与我公司不再存在劳动争议。
hr来信:我公司曾与外商签署品牌代理合同,合同期满后,外商提出希望将我公司部分员工转至旗下,经协商,部分员工同意向我公司提出辞职,并与外商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个别不愿意辞职的,我公司也安排至其他品牌门店。
为避免法律风险,离职时公司与相应员工签署了一份《离职情况说明》,对离职后的工资计算、假期、加班费等都进行了确认,员工也签字确认与我公司不再存在劳动争议。没想到去年年底,陆续有十几名员工要求我公司支付加班费、补偿金、未休年假补偿等,现我公司已经收到仲裁通知,请问我公司与离职员工签署的这些约定有效吗?
劳达专家回复这些《离职情况说明》原则上是有效的,但若其中某些劳动者权利遭严重侵犯,由仲裁或法院裁决,还可能会被重新定性、调整。
根据《最高人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就现有的证据来看,贵公司并未强迫员工辞职,而是采用员工自愿的方式决定去留,另外贵公司也已经在离职时特别提示和告知员工是否还有疑问,员工也确认了放弃权利,这在法律上并不违法,所以这样的约定原则上是有效的。
不过在具体实践中,并非只要企业签署类似“免费声明”就能避免所有法律风险,如果仲裁、法院发现协议的部分内容、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严重损害员工权益,则会根据具体情形进行自由裁量,这在司法实务的部分判例中也时有发生。
因此,签署此类协议的要点还在于公平合理地协商处理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对整个事件的起因、处理的过程等都要有详细的书面证明材料,同时建议用人单位在签署类似声明时,尽量将劳动者在职期间的相关利益列明提示或主动结算到位,不要采用利益交换或者是施加压力的方式。(本文摘自《员工关系》2014年1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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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承诺书是否有效中国法院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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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后是否还要遵守自己签订的保密协议

为了保护企业的核心商业机密,一般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的时候,会与其签订保密协议,约定保密义务,如果违反的,可能需要赔偿用人单位损失。那么,员工离职后是否还要遵守自己签订的保密协议?

如果是在保密期的,需要遵守保密协议。

离职后保密协议是否有效?有效。

保密协议中的条款,在法律上属竞业禁止条款,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但由于竞业禁止协议限制的是员工的劳动权,而劳动权属于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因此,竞业禁止合同的合法有效关键在于是否有损员工的基本生活利益。作为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必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做出经济补偿,竞业禁止协议中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否则就是无效协议。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成为商业秘密须具备三个要件: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是不能通过公开渠道直接获取到的;该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权利人对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管理方案、货源情报、营销策略、招标投标中的标底和标书、客户名单、产品配方、设计构思以及程序等都有可能成为商业秘密。

其次,《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因此,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禁止员工在职和离职后传播、泄漏单位商业秘密。在做出保守商业秘密约定后,按约保守商业秘密就成为劳动者的义务,违约就要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

离职后对于前单位的工作内容等也需要继续的保密,不得随意泄露给它的竞争对手,否则是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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