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身的不足和问题,并寻找解决的方法和途径。总结是对过去的概括和反思,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准确地把握重点和关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精选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启示。
病历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篇一
(一)病历质量管理内容包括:大病史书写、病程记录、化验报告单、影像报告单、病理报告单、医嘱单、护理记录、病历首页等所有病历内容。
(三)病历质量管理分为环节管理、终末管理。共分四级质控系统:
1、环节管理中的重要关节点:病区主治医师或住院总医师,各病区负责自查30%出院病历,做到有问题及时纠正。
2、环节管理中的重要环节点:病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科主任,把关在院病历书写的及时性及内涵质量,把关出科病历的终末质量。
3、终末管理环节:病案室设专职人员检查病历,每月随机抽查归档病历,不少于总出院人数的30%。
4、最高质控系统: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抽查归档病历,总结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四)出院病历必须出院7天内及时归档,归档前临床医护人员完成病历书写及各项检查记录单粘贴。
(五)医务处不定期对在架病历书写进行质量检查,每月初由医务处组织全院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住院总对病历进行全面质量检查。
(六)每月对病历质量检查进行汇总,对优秀病历予以表扬并适当的物质奖励。对不合格病历予以批评并一定的罚款。
附奖罚措施:
(一)对首次发现乙级病历的医师,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二次查见乙级病历的医师,除责令其限期改正外,扣发奖金100元;三次查见乙级病历的医师,给予全院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奖金的处罚。对于查见五份以上乙级病历的医师,暂停其执业并扣除年终奖金,取消当年的晋升晋级资格,并参加院部组织的病历书写学习班,直至医务处认为其病历质量合格后方可享受原有待遇。对于医务处抽查病历得分前5名者,每份病历奖励100元。
(二)对医技和辅助科室的检查报告单,参照临床病历要求,要做到文字清晰可辩、描述客观科学、不缺项目、保证诊断符合率。出现差错者参照上条进行奖罚。
病历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篇二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一、住院病历复印时间: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及相关规定,原则上我院住院病人复印病历的时间为患者出院7天后。
二、住院病历复印唯一合法地点:病案复印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病历在其它地方复印(复印时间:本院正常办公时间)。
三、本院病案室工作人员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1、(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三)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病案室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及做好登记工作,必要时请示医务科。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五)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病案室工作人员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并做好登记工作,必要时请示医务科:
(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按照规定末完成的病历复制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申请人要求复制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复制,在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复制。
六、病历复印的内容:
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病历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篇三
17:00地点:三楼妇产科护士长办公室主持人:**参加人员:内容:
护理病历存在的问题:
(一)、体温单。
1、无皮试记录。
2、妇科优势病种无舌脉象记录,翻页无体重、血压等记录。
3、大便次数不真实,口服灌肠后的大便次数记录不规范。
4、新生儿的大便次数未统计在体温单中。
5、体温超过正常,测量体温频次不正确。(二)、入院评估单。
1、存在漏项的情况。
2、书写记录时未顶格。
3、妇科优势病种的舌脉象与医生病历不一致。
4、跌倒风险评估评分表评分不准确。
(三)患者交接记录单。
1、存在漏项的情况。
2、母婴同室告知、新生儿交接记录单存在漏项,无家属签字和病房护士签字。
(四)待产记录单。
1、待产孕妇入院后无待产记录填写。
2、中夜班无待产记录。
3、交接班无记录。
4、孕妇入手术无手术室交接记录。
5、待产记录存在胎心记录,无宫缩、破水的无羊水情况记录。
6、宫口开大3cm未填写产程经过记录,主要体现在入院时宫口开大3cm而助产士未到院的情况。
(五)产程经过。
1、生命体征未定时监测。
2、第一次记录羊水情况后,至生产结束无羊水情况记录。
3、产程中缺乏对膀胱充盈度的观察。
4、活跃期和第二产程观察记录频次不正确。
(六)新生儿记录单。
(一)1、新生儿的脚印和母亲拇指印,用印泥不清晰。
(七)护理记录单。
1、患者护理记录单1)恶露观察不准确。
2)引产记录对宫缩的观察不到位。只写腹胀痛,无具体宫缩的描述。
2、新生儿护理记录单。
1)出院当日无当天的体重、黄疸记录,无出院记录。2)异常情况无记录。
(八)辩证施护记录单。
1、计划时间只有年、月、日,无具体时间。
2、主管护士未及时进行辩证而施护。3、1个患者合并2个及2个以上疾病的辩证施护记录单内容没有进行综合,而是每个病种给予1个辩证施护。
(九)病历顺序有误。
1、第四产程记录单、新生儿交接记录单放置顺序有误。
2、在院病历顺序有误。
二、整改措施:
(一)、组织学习《中医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及护理文书书写内涵2013.10.10》。
(二)、组织学习《重庆市产科病历书写规范》。
(三)、根据我科护理病历存在的具体情况进行改进:
1、转抄皮试医嘱时时间空项,由执行者执行后填写执行时间和皮试结果,在体温单中记录。
2、新生儿大便次数由助产士17:00统计{统计时间为:前一天17:00后(不包括17:00)到当日17:00(包括17:00)}并记录在新生儿体温单中,24小时无大小便的情况新生儿护理单中进行记录。
3、患者及孕产妇的大便次数统计时间为前一天15:00(不包括15:00)-当天15:00(包括15:00)。
4、新入院病人体温监测:当日测体温、脉搏、呼吸2次,连续测量2天,2天后每天1次。
5、发热病人:体温37.5~37.9℃每天测3次,正常后连测3天改为常规体温监测;体温38.0-38.5℃每天测4次,正常后连测3天改为常规体温监测;38.5℃每4小时测1次,体温正常后连测3天改为常规体温监测。如果是一级护理或病重、病危等情况,测记频次与测记要求多的次数一致。
6、各种交接记录单在交接完成后第一时间完成,禁止漏项的情况。
7、待产护理记录单中由当班护士及时规范的填写,交接班是时书写交接记录。
8、产科病历严格按照产程管理及规范书写。
8、辩证施护记录单由收治护理人员及时书写打印,主管护士进行入院后的辩证施护动态记录。
9、架上病历质量由主管护士修改、评价,病历顺序由夜班护士、主管护士进行整理,护理病历满页及时打印;出院病历顺序整理由办公班负责。
病历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篇四
1.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三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三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1一级质控小组由各科治疗小组组长(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主管医师、责任护士组成,负责本治疗组病历质量检查。
1.2二级质控由科主任、质控医师(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
1.3三级质控由业务副院长、质控办、院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医护人员、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组成,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2.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4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及我省《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各项要求,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3.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3.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
3.2平诊患者入院后,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8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3.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2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
3.4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3.5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
4.出院病历一般应在5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
5.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在病案室专人复印。
6.依据《蚌埠三院医疗质量管理奖惩细则(试行)》和《关于对病历书写存在重大缺陷的奖惩规定》的要求,建立科室及个人病历书写质量评价通报制度和奖罚机制。
病历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篇五
一、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病历书写要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涂改、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二、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三、门诊病历的书写要求。
(1)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每次诊查,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写时间。(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注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四、住院病历的书写要求。
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等,由医师书写签字。
(2)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3)病历由实习医师负责填写,经住院医师审查签字,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另写住院记录(入院志)。如无实习医师则由住院医师填写病历。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正并签字。
(4)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5)病员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入病程记录内。
(6)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重危病员和病情骤然恶化病员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7)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8)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别附手术记录单。
(9)凡移交病员均需由交班医师作出交班小结填入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10)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11)各种检查报告单位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病理解剖者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历讨论也应详细记录。
(13)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一、凡死亡病例均应在1周内进行病例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不迟于2周。必要时,请医务科派入参加。
一、死亡患者病例。
二、入院后疑似诊断、待查诊断、出入院不符诊断、更正诊断超出两周者。
三、患者入院后2周以上经治疗疗效不佳或病情恶化者。
四、病种或病情复杂,或有复杂合并症,病情较重,诊断治疗均有很大难度,预后差,需慎重研究处理的急慢性患者。
五、虽然诊断、治疗均已明确,但属罕见病种或现象,有学术或教学意义的病例。病例讨论。
一、讨论时间、参加人员姓名及技术职务、主持人姓名及技术职务。
二、经治医师汇报病历摘要,提出讨论与需要解决的问题与看法。
三、参加人员发言记录(如实记录)。
四、主持人对讨论病例的总结。
五、记录医师签名。
每月由医院质量检查组对科室执行《病例讨论制度》情况进行抽查,不合格者将向全院公布。
运行病历检查标准。
一、运行病历的检查内容。
除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外,重点检查病历项目是否齐全及病历完成的及时性。内科系统主要抽查住院30天左右的病历,外科系统主要抽查手术后的病历。
二、病历在存在重大缺陷的判定(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院记录;
(3)危重患者住院期间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查房记录;
(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手术记录;
(6)输血治疗患者缺输血同意书或输血同意书缺患者(近亲属)签名确认;
(7)有明显涂改。
(8)有证据证明病历记录系拷贝行为导致的原则性错误。
三、入院记录20分。
要求:入院24小时内由住院医师完成入院记录。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月经婚育史、家族史、体格检查、专科情况、辅助检查及入院诊断。
扣分标准:
未在患者入院24不时内完成入院记录(实习医师代写视为缺入院记录)-10分。
未按规定书写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1分。
患者一般项目填写不全-0.2/项。
缺主诉-3分。
主诉描述有明显缺陷-1分。
缺现病史-5分。
主诉与现病史明显不符-2分。
缺既往史-2分。
缺个人史-2分。
缺月经婚育史-2分。
缺家族史-2分。
缺体格检查-5分。
表格病历体格检查记录有漏项-0.2/项。
需写专科情况的病历缺专科情况-3分。
缺辅助检查(无标题或内容)-2分。
缺入院诊断-3分。
缺住院医师签名-3分。
四、病程记录40分要求:
(1)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当日完成。
(2)日常病程记录要求:对病危患者至少每天记录1次病程记录;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1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1次病程记录。
(3)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4)上级医师日常查房记录要求:对病危患者至少每天记录1次、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1次、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1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对诊断不清或危重疑难患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查房记录。
(5)手术相关记录:手术者术前查看病人的记录、术前48小时的病程记录、术前讨论、手术记录应于术后24小时内由手术者书写完成,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手术者签名、术后病程记录及手术或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扣分标准:
首次查房记录有缺陷-1分/处。
危重患者住院期间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查房记录-10分。
五、辅助检查5分。
要求:病人住院超过48小时要有常规化验,进行各项辅助检查在病历中要有检查报告单,输血的病人要有输血前各项检查结果。扣分标准:
六、有创检查(治疗)、手术同意书10分要求:有创检查(治疗)、手术必须有患者(近亲属)签名确认的有创检查(治疗)、手术同意书。扣分标准:
缺有创检查(治疗)同意书或有检查(治疗)同意书缺患者(近亲属)签名确认。-10分。
缺手术同意书或手术同意书缺患者(近家属)签名确认。-10分。
输血治疗患者缺输血同意书或输血同意书缺患者(近家属)签名确认-10分。
七、病历书写基本要求25分。
要求:字迹清晰,无错别字,不允许有明显涂改;如有修改,要按规定修改并签名;打印病历不能有重复拷贝;各项记录应及时打印,存于计算机中的记录视为没有。扣分标准:
一、住院病历终末质量评价每周进行1次。
二、住院病历终末质量评价实行百分制,评分由终末书写质量、首页签字、回收率三项内容组成。
三、病历终末书写质量占总分权重0.8。病历质量评分依据卫生部《病历书写本规范》及相关评分标准中规定进行。
四、首页签字是医院病历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体现了科室对病历的质量管理,是三级医师负责制的具体表现,故列为评价内容之一,占总分权重0.1。具体执行方式为在规定时限内每缺一个签字记录一次,至月末未签字总数占该科室总出院人数应签字总数的百分比即为该科室该项目得分。未及时归档病历视为无签字。
五、回收率占总分权重0.1,病历回收执行《病历回收制度》,未能及时归档病历数占科室出院总数的百分比即为该科室该项目得分。
病历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篇六
为对施工阶段工程质量实施有效的控制,以达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1.对监理单位质量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1)、检查监理单位项目的质量控制体系,落实质量控制人员。
(2)、检查监理单位监理准备工作质量。
(3)、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手段,落实质量检测仪器、设备。
(4)、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监理程序、监理办法是否满足质量管理要求并实施到位。
2.监督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1)、落实施工单位的质量计划(2)、落实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
(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作业文件,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有可靠的技术保障措施。
(4)、审查进入施工现场的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控制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
(5)、监督检查在工序施工过程中人员、施工机械、材料、施工方法、施工环境等状态,保证其满足工程质量的要求(6)、审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结构等的技术鉴定证书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7)、对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各种质量证明文件,如: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及试验报告、产品技术说明书等技术文件及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记录。
1、监理单位审核由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等)、工序交接检查(自检)、隐蔽检查等记录。隐蔽工程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签认,并经工程部认可后方可隐蔽。
2、对于重要及特殊结构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工程部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控制,确保使用材料及工艺过程的质量。
3、对于施工难度大的工程结构或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施工部位,在监理人员进行跟踪检查的同时,工程部应对其进行平行检查。
4、对于监理单位提交的《事故报告》、《质量缺陷处理结果及检验报告》进行检查,并报公司总工程师签认,严重的应报公司总经理签认。
三、总工程师将不定期地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进行抽查。
病历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篇七
1、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2、仪器设备性能及调节水平。
3、操作检查及检查报告。
4、病例追踪随访。
5、质控会议。
1、人员管理与素质。
(1)、成立以科主任及高年资医师为主体,成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管理科室日常诊疗工作管理及质量控制,保证医疗质量。每月一次组织科内治疗自查。
(2)、加强业务学习及继续教育力度,利用本地区及医院资源,提高本科室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上岗资格证考试通过率。(3)、加强服务意识及人文教育,增强行风作风建设,减低因工作态度问题所引起的投诉及纠纷。
2、仪器设备使用及维护。
(1)、严格按仪器使用说明进行检查操作,熟悉各仪器性能指标,熟记各项检查适应症与禁忌症,避免重大仪器故障及医疗事故发生。(2)、加强与保养维修厂家的联系,定时告知仪器使用情况,了解日常保养及使用知识,学会排除机器简单故障,对重大机器故障要及时上报医院相关科室及维修部门。(3)、仪器使用后清洁探头,并及时关机,关闭电源,避免长时开机,每天下班后关闭仪器总电源,防范事故发生。
3、操作检查及检查报告。
(1)、严格按操作规程对不同脏器进行扫查,质控小组成员要不定时观察科室人员检查时操作情况,及时纠正错误检查手法,并加以解释说明。
(2)、对发现有特殊及疑难病例时,要请教上级医师及高年资医师,初步达成科内讨论统一意见后作出较合理的超声诊断。
(3)、质控小组每月定期抽查定量检查报告,规范报告内容,制定相对统一标准,对于出现明显医疗差错的要及时作好登记。(4)、对医院质控部门反馈情况要及时调查处理,并作登记,依照医院相关规定及科室制度作处罚处理。
4、病例追踪随访。
(1)、质控小组指定相关人员专门负责起病例追踪随访登记,设立专门病例追踪随访登记本。
(2)、科室人员对于平时工作中所出现的疑难或特殊病例,要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追踪随访登记,详细记录联系人电话及相关信息及当时检查的声像表现,并记录图像。
(3)、质控小组定期检查督促病例追踪随访情况,对已经明确的相关病例做好归纳总结,并定期公布,以供科室人员学习积累。
5、质控小组会议(1)、质控小组每月至少一次举行质控小组会议,总结前期各项质量控制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质控会议中要按质控条例的各项内容进行总结,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3)、质控会议对工作当中发现的事故差错进行讨论,做出相关处罚意见,并进行记录。
(4)、对医院质控检查作科室讨论,得出反馈意见,上报相关部门;并针对自查和医院检查反馈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和实施方案。
附:
科主任:林梅清。
组员:何晓薇陈慕洁周泽华王敏。
病历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篇八
为进一步规范书写病历,提高病历质量,医务科及医院管理评审督察小组对5-6月份病历43份进行质量检查,甲级病历40份,甲级率为93%;乙级病历3份。
一、主要问题。
1、个别病历中临床诊断不确切或依据不充分。
2、医患沟通不到位。医患沟通情况在病历中记录过分简单,只停留在交待诊断、治疗上,对疾病的恢复情况、注意事项、后遗症、并发症、医疗风险沟通不到位,不能做到及时、完整、系统、准确地记入病历,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字确认。未充分尊重患者依法享有的隐私权、知情权、选择权等权利,未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及医疗风险等情况,未取得患者真正意义上的书面同意及签字。
3、部分病历中医患沟通记录、同意书非患者本人签字无授权委托书。部分科室未执行在医患沟通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及特殊检查知情同意书等应由患者本人签字的规范要求。
4、少数科室三级查房记录未落实。特别是部分科室对“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等”落实不到位。有的外科手术病历中无主治医师查房记录;有的无组织病情讨论和审定治疗方案的记录;有的虽有主治医师查房记录,但过于简单,仅仅是同意治疗方案;有的主治医师查房签名非本人所签,有的不能反映医师的专业技术职务。
5、个别病历手术记录不规范。个别手术记录未按规定内容填写,有的缺项太多,有的手术标本去向不明,有的手术过程描写不清,有的手术者未在手术记录中签名,有的外科科室手术病历中无手术记录。
6、少数病历中入院记录内容不全面。特别是现病史记录过分简单,缺少发病情况、主要症状、伴随症状、发病以来的诊治经过及结果的情况记录。有的对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记录不祥,特别是对女性病人缺少婚育史、月经史的相关记录,有的体格检查不全面、不系统,未按系统顺序书写。
7、少数病历中病程记录缺少连续性。病程记录对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分析讨论、诊疗措施及效果、医嘱更改及理由(包括要向患者及近亲属告知)相关内容的记录上不全面,不具体,不连续。
8、部分科室病案首页、手术核查记录、麻醉记录单、体温单等填写缺项。部分科室病案首页填写缺项较多;有的未记录入、出院时间;有个别出入院录的入院时间与体温单时间不一致的情况;有的手术核查记录内容填写不全,个别手术医师、护士未签名;有的手术审批未最后审批签名。
二、整改措施。
(一)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提高病历质量的重要性,要将病历质量管理作为医院临床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减少医疗纠纷的重要措施。
(二)要继续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各单位要进一步组织医护人员认真学习《侵权责任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要使广大医护人员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要求,严格执行各种规定。要保持病历的严肃性,保证病历的时效性,注重病历的证据性。
(三)要加强病历质量的考核和日常管理。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质量管理组织,充分发挥质量管理组织的作用,定期对住院病历的质量进行检查考核,并采取一定的奖惩措施。
(四)病历质量与奖惩挂钩。对乙、丙级病历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好的病历将给予表彰。
东皇镇卫生院。
2013.7.02。
为进一步规范书写病历,提高病历质量,医务科及医院管理评审督察小组对8月份归档病历56份、运行病历15份,进行质量检查,甲级病历66份,甲级率为92.9%;乙级病历5份。
一、主要问题。
1、医患沟通不到位。医患沟通情况在病历中记录过分简单,只停留在交待诊断、治疗上,对疾病的恢复情况、注意事项、后遗症、并发症、医疗风险沟通不到位,不能做到及时、完整、系统、准确地记入病历,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字确认。未充分尊重患者依法享有的隐私权、知情权、选择权等权利,未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及医疗风险等情况,未取得患者真正意义上的书面同意及签字。个别病人无医患沟通记录。
2、部分病历中医患沟通记录、同意书非患者本人签字无授权委托书。
3、少数病人二级查房记录未落实。特别是部分单位对“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等”落实不到位。
4、入院记录现病史未提炼。
5、少数病历中入院记录内容不全面。特别是现病史记录过分简单,缺少发病情况、主要症状、伴随症状、发病以来的诊治经过及结果的情况记录。有的对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记录不祥,特别是对女性病人缺少婚育史、月经史的相关记录,有的体格检查不全面、不系统,未按系统顺序书写。
6、少数病历中病程记录缺少连续性。病程记录对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分析讨论、诊疗措施及效果、医嘱更改及理由(包括要向患者及近亲属告知)相关内容的记录上不全面,不具体,不连续。
二、整改措施。
(一)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提高病历质量的重要性,要将病历质量管理作为医院临床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减少医疗纠纷的重要措施。
(二)要继续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各单位要进一步组织医护人员认真学习《侵权责任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要使广大医护人员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要求,严格执行各种规定。要保持病历的严肃性,保证病历的时效性,注重病历的证据性。
(三)要加强病历质量的考核和日常管理。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质量管理组织,充分发挥质量管理组织的作用,定期对住院病历的质量进行检查考核,并采取一定的奖惩措施。
(四)病历质量与奖惩挂钩。对乙、丙级病历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好的病历将给予表彰。
东皇镇卫生院。
2013.7.02。
2012年2月份病历扣款情况。
财务室:
内外科:袁政伟150元、王刚100元、沈安洋50;妇产科:曾文娟100。
总扣款:400元。
质控科。
2012年3月01日。
2012年6月份病历扣款情况。
财务室:
内儿科:袁政伟150元、李明胜50元、王琴50、梁安春50外科:王刚100元、沈安洋100元;妇产科:曾文娟100元。
总扣款:600元。
质控科。
2012年6月28日。
2012年9月份病历扣款情况。
财务室:
内儿科:袁政伟200元、李明胜50元、王琴100元、梁安春50元。
外科:沈安洋150元、王刚150元;妇产科:曾文娟200元。
总扣款:800元。
质控科。
2012年9月29日。
2012年12月份病历扣款情况。
财务室:
内儿科:袁政伟250元、李明胜100元、王琴100元、梁安春50元。
外科:沈安洋150元、王刚150元;
总扣款:800元质控科。
2012年12月01日。
2013年2月份病历扣款情况。
财务室:
内儿科:袁政伟200元、李明胜100元、王琴100元;外科:沈安洋200元、王刚100元;妇产科:曾文娟100元。
总扣款:800元。
质控科。
2013年3月1日。
2013年6月份病历扣款情况。
财务室:
总扣款:800元质控科。
2013年7月2日。
2013年8月份病历扣款情况。
财务室:
内儿科:袁政伟150元、李明胜50元、王琴外科:梁安春100元、王刚100元;
总扣款:500元质控科。
2013年9月01日。
100元;
病历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篇九
为加强对分承包方的控制,并符合程序文件,提高本厂产品的实物质量,对承包方配套的产品应视同本厂产品加以控制,以保证本厂向用户的质量承诺。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向工厂提供原材料、外购(协〉件的合格分承包方。
2.1被本厂列为a、b两类的原材料、外购(协)件应对分承包方进行质量保证能力的调查,对批量采购试用半年后未发现问题,随本广产品出厂后,最终在用户处也无不良反映的,经厂评审小组讨论后,可列入合格分承包方名单,实行定点采购。
2.2分承包方应严格按合同条款按质、按量、按期提供合格的外购(协〉件,对质量信息不积极整改或质量不稳定,经常出现问题或事故的.分承包方,可由厂评定小组决定取消其定点资格。
2.3工厂在与分承包方签订供货合同时应明确物资进广检验项目、执行的标准、检验的方法等,并签订质量赔偿协议。
2.4质检科将日常分承包方的实物质量状况信息及时反馈给分承包方,督促其整改提高,必要时随时派人对分承包方的质保能力进行复审。
2.5质检部将对分承包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状况建立档案,将其作为评定合格分承包方的依据之一。
2.6本厂根据定点变化情况,每年公布一次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供应部将严格按'采购控制程序'进行采购、外协。
3.l在进货检验时发现属于分承包方的质量问题由分承包方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甲方从乙方贷款中扣去该批不合格物资总额的5%作为质量赔偿金。
3.2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属于乙方产品的质量问题,应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3甲方的产品在用户处安装或投运过程中发生属于乙方产品的质量问题,而造成'三包'赔偿时,乙方应及时参与售后服务过程,并承担全部服务费用,同时,对由此而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酌情对乙方提出赔偿要求。
3.4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产品,因运输过程中的,由于乙方搬运或防护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应承担经济损失,赔偿要求由乙方酌情提出。
3.5当在处理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病历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篇十
1.病历书写应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和《绍兴市病历书写规则》的相关规定。
2.病历书写应符合“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基本原则。
1.病历质量主要由经管医师负责;转科的病历质量实行分段负责。
2.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例应及时进行修改、审核和签名。病历首页上有负责该病区工作的科主任签名。
3.科内质控医师和质控护士应对全部出科病历进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科主任护士长应经常督促、检查病历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自查自纠,及时整改。
4.质量管理处、护理部、专家组每月应对各科住院病历质量进行抽查,并与科室病历评价结果进行对照,以了解科室病历质量管理情况。质量管理处会同门诊办公室每月对门(急)诊病例、留观病例、门诊手术病例的病例质量(包括各种申请单、报告单、处方等)进行抽查。
5.病案室负责对归档病历质量进行初步检查,及时督促有关医师修改、填补和完善病历中的错误和缺项,对病历中的缺陷按科进行登记和反馈,定期向质量管理处报告病例质量情况,不断促进病历书写质量的提高。
6.质量管理处、护理部应按月对病历质量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通报,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7.医院对病历质量实行“零缺陷”管理,对日常病历质量检查、查房及其他医疗质量检查活动中发现的病例质量缺陷,按有关规定处理。
1.严格执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凡在医院就诊的病人,统一由医院注册室和住院处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标注页码。
3.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自行保管,但住院时应附在住院病历后,出院时连同出院小结交病人保管。住院病人死亡后其门诊病历归入住院病历内由医院统一保管,医保病人的门诊病历若医保部门要收回,可复印一份留存。4.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患者的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报告等应在收到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将住院病历带离病区时,应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住院病历不得带出医院。
5.出院后由患者所在病区负责将住院病历及时上交病案室统一保存与管理。出院后收到的检验、检查报告单由科室统一送病案室,由病案室对号粘贴在相应的病历中。出院病历回收率100%,有关病历资料归档率100%。6.病案室应按时收取出院(死亡)病人的病历,负责对病例进行整理、查核、登记、编码、装订、归档及保管,配合统计人员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做好病例的安全保管和内容的保密工作,定期向医务处报告,病例归档、借阅、归还及病案室的工作情况。
7.病区和病案室应严格管理病历,应保持病历整洁、完整、排列有序,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丢失病历。8.住院病历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年。
1.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管理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医院医务人员因科研、教学需要查(借)阅病历的,应说明目的并填写申请单,经病案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借阅。不符合规定或未经病案室负责人同意者,不允许查(借)阅住院病历。
2.病历原则上应尽可能在病案室就地查阅。一般情况下,医疗工作需要借阅时间为2周,科研工作需要借阅时限为1个月,确需延长借阅时间的,应在到期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注明理由,经科教处审核,医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续借手续,但最长也不能超过1个月。3.借阅的病例数量超过10份应提前2天预约,借出的病例应按规定时间归还,中途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4.借阅病历室管理人员应做好登记(包括借阅日期及归还日期),病例借出后要在病历架上使用示踪卡,并及时催还;病历归还时应认真检查是否损坏、缺页、篡改等,发现问题应及时追究;归还的病例应及时上架、归位。5.病历借阅归还率应达100%。对逾期不还而又不办理续借手续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对丢失病历者,还应承担因病历丢失所造成的相应法律责任。
1.医务处负责受理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及保险机构复印或者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出示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由医务处予以协助。
3.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包括体检表)、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4.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若医患双方认为必要,可由医务处在患者或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或启封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封存的病历由医务处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1)为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提升医院的管理运作水平,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医疗决策的正确性,实现病历质量的网上监控和疑难复杂病例的网上远程会诊,方便病例的检索,诊疗数量、质量的统计与分析,使病历更好的服务于临床,科研、教学和医院管理工作,医院实行电子病历。(2)电子病历必须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电子签名法》、《病历书写规则》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应符合“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基本原则。
(3)信息处、医务处、护理部和质量管理处依据其职能分工,分别负责计算机系统的安装与维护、电子病历流程的监控与协调、医疗文书格式的审定与规范、医疗人员的操作培训与用户确认,以及制定和完善电子病历相关制规章制度。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逾越信息处、医务处、护理部和质量管理处,修改程序或增减功能。
(4)使用计算机制作病例的医务人员,应接受计算机书写病历的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使用范围,经科主任、护士长审核,报医务处、护理部审批同意后,由信息处开通用户。因工作需要,经有关职能部门同意进入电子病历系统的其他人员,应在相应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医务人员或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或较长时间外出或停止授权范围工作后,有关职能处室应及时向医务处、护理部提出注销其使用电子病历权限,信息处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办理注销。医务处、护理部应建立电子病历使用人员明细账,内容包括批准人、开通或变更日期、使用范围、注销日期,注销人等。未经医务处、护理部审批同意,其他任何部门或人员不得私自开通、变更、注销电子病历使用权限,一经查实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病人就诊时由挂号处或住院初开始建立电子病历,随后由有关医务人员,按照电子病历的规定格式及病历书写的有关要求制作病历。即:病人的基本信息由住院处工作人员输入;病人的病史及相关记录由临床医师输入;护理信息由护士输入;协助检查由相应科室工作人员输入;诊断及手术分类编码由病案室工作人员输入;住院费用由住院处输入;处方记录由门诊接诊医师输入。
(2)在《电子签名法》尚未全面推行期间,当事的医护人员应依法制作纸质病历,并按规定亲自做好手工签名。已归档的电子病历和纸质病历,应充分体现病历的客观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科学性和法律性等特点。
(3)经管医师休息期间,病人的病情有变化或有新入院、转出、转入情况时,应由值班医师通过自己的工作站进入该患者的电子病历,记录有关内容并亲自手工签名。
(1)为确保病历的恒久保存,信息处应对每一份病历做好灾难备份,为患者的病史、诊疗经过和治疗效果等的查证提供一项永久记录。
(2)每一位出院病人,应有一份完整的纸质病历,有关科室应按出院病历归档程序,将该病例及时送病案室存档。
(1)电子病历实行分级保密制度,即按市级干部保健对象病历;医疗纠纷病例;疫情、灾害、特殊事件病例;死亡病人病历;一般病人病历等,分为五级,医、药、护、技及行政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查询。(2)参与制作和使用电子病历的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和权限范围内,可以查阅和共享相关病人历次就医的病历资料、处方/医嘱内容、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图文报告以及整个诊疗过程的费用等各种有关信息。(3)因临床医疗工作需要,经审批后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电子病历的内部交换。
(4)因远程会诊或医疗事故鉴定的需要,经批准后可将当事患者病历的部分或整体内容,通过拷贝或刻录后向有关医疗单位或主管部门递交。(5)公安、司法及保险公司等部门因公务需要查阅病历时,一律凭证明通过医务处在医院病案室查询纸质病历。
(6)在查阅、传递中,有关人员应注意做好保护病人隐私和防止系统敏感信息外泄工作。
病历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篇十一
1、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2、仪器设备性能及调节水平。
3、操作检查及检查报告。
4、病例追踪随访。
5、质控会议。
1、人员管理与素质。
(1)、成立以科主任及高年资医师为主体,成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管理科室日常诊疗工作管理及质量控制,保证医疗质量。每月一次组织科内治疗自查。
(2)、加强业务学习及继续教育力度,利用本地区及医院资源,提高本科室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上岗资格证考试通过率。
(3)、加强服务意识及人文教育,增强行风作风建设,减低因工作态度问题所引起的投诉及纠纷。
2、仪器设备使用及维护。
(1)、严格按仪器使用说明进行检查操作,熟悉各仪器性能指标,熟记各项检查适应症与禁忌症,避免重大仪器故障及医疗事故发生。
(2)、加强与保养维修厂家的联系,定时告知仪器使用情况,了解日常保养及使用知识,学会排除机器简单故障,对重大机器故障要及时上报医院相关科室及维修部门。
(3)、仪器使用后清洁探头,并及时关机,关闭电源,避免长时开机,每天下班后关闭仪器总电源,防范事故发生。
3、操作检查及检查报告。
(1)、严格按操作规程对不同脏器进行扫查,质控小组成员要不定时观察科室人员检查时操作情况,及时纠正错误检查手法,并加以解释说明。
(2)、对发现有特殊及疑难病例时,要请教上级医师及高年资医师,初步达成科内讨论统一意见后作出较合理的超声诊断。
(3)、质控小组每月定期抽查定量检查报告,规范报告内容,制定相对统一标准,对于出现明显医疗差错的要及时作好登记。
(4)、对医院质控部门反馈情况要及时调查处理,并作登记,依照医院相关规定及科室制度作处罚处理。
4、病例追踪随访。
(1)、质控小组指定相关人员专门负责起病例追踪随访登记,设立专门病例追踪随访登记本。
(2)、科室人员对于平时工作中所出现的疑难或特殊病例,要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追踪随访登记,详细记录联系人电话及相关信息及当时检查的声像表现,并记录图像。
(3)、质控小组定期检查督促病例追踪随访情况,对已经明确的相关病例做好归纳总结,并定期公布,以供科室人员学习积累。
(1)、质控小组每月至少一次举行质控小组会议,总结前期各项质量控制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质控会议中要按质控条例的各项内容进行总结,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3)、质控会议对工作当中发现的事故差错进行讨论,做出相关处罚意见,并进行记录。
(4)、对医院质控检查作科室讨论,得出反馈意见,上报相关部门;并针对自查和医院检查反馈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和实施方案。
附:
科主任:林梅清。
组员:何晓薇。
陈慕洁。
周泽华。
王敏。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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