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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章(优秀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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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章(优秀18篇)
2023-11-09 21:50:15    小编:ZTFB

制定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结果质量。选择合适的方法和策略是制定方案的核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章篇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按照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落实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突出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收看“富民兴陇”专题辅导讲座,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的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广大地税干部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氛围。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州上《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学校寺庙、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税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关创评活动,形成和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同时,努力为临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二是要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章篇二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2.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章篇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南民宗发〔2021〕8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定于2021年“壮族三月三”期间,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感党恩 跟党走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21年4月8日至5月8日。

(一)积极参加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宗委组织的2021年南宁市庆祝壮族“三月三”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配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宗委做好2021年南宁市庆祝壮族“三月三”暨“感党恩 跟党走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积极组织参加“山歌颂党恩奋进新时代”短视频音频征集活动、“同庆三月三·山歌颂党恩”2021年桂黔滇湘优秀山歌作品云展演及山歌擂台赛等活动。总结农业农村系统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申报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组织参加南宁市档案馆举办的纪念建党百年华诞、庆祝“壮族三月三”壮族文化(南宁)档案专题展、进一步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意识,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建设“民族文化强区”、文化强市贡献力量。

(二)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一是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民族团结进步的路上我们永不止步》、《团结奋进同心筑梦》、《石榴花开美城南宁市荣获国务院第七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模范集体和个人先进事》等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益宣传片,通过宣传介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先进事迹等,充分展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丰硕成果。二是设置专栏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纪实。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官网开设专题页面,对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亮点等进行系列报道,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三是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知应会知识学习。及时印发民族政策法规知识100问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知应会知识答题”h5页面,提供给各县(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以及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工作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

(三)配合提供“党的民族政策在南宁市民族乡的实践”新闻采访报道相关素材。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在民族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乡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扎实推进产业。

扶贫。

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效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农业农村发展的成效、措施认真谋划“十四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农业农村发展工作。积极提供“党的民族政策在南宁市民族乡的实践”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关于农业农村发展方面的素材充分展示党的民族政策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南宁市民族乡的成功实践生动体现南宁市三个民族乡(马山县古寨瑶族乡、里当瑶族乡上林县镇圩瑶族乡)“十三五”以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

(四)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法治九进”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律规章为主要内容,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商业街区、进家庭“民族团结法治九进”活动,让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一)精心组织,协调联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围绕活动主题和要求,制定具体落实。

方案。

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注意突出活动重点,体现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打造地方品牌。

(四)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总结提炼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将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于2021年4月28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文字总结、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人:苏洁霞,联系电话:5536745,邮箱: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章篇四

紧紧围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传承发展民族文化,丰富各族群众文化生活,以构建和谐开发区为目标,维护和促进开发区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不断加强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增强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自觉性,开创开发区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欢度“三月三”,弘扬民族文化。

(一)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今年是xx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验收之年,开发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xxx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把握民族工作服务大局、发挥作用的基本方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唱响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时代最强音。要围绕“两个共同”主题,紧扣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共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二)大力宣传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管委办(信息中心)要围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大力宣传开发区在经济社会各方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在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美丽里建·生态乡村”帮助少数民族脱贫济困中取得的新变化和新成绩,进一步动员和鼓舞各族人民群众共同投身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当中来。

(三)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相关部门要善于发现、挖掘、培养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评比命名活动,推出一批新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

(四)进一步加强和密切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血肉联系。各相关部门要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与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深入到少数民族群众当中去,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反映群众的意愿,积极组织发动各种形式的帮扶活动,进一步加强和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着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聚居地区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困难。

(一)开展户外宣传。各农业单位、社区等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以宣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为重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广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农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学校”等活动,在开发区广场、街道、学校等公共场合,通过悬挂横幅、图片展示、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集中组织开展户外宣传活动,把宣传教育与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结合起来,为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二)充分利用“壮族三月三”民族传统节日集中开展宣传。一年一度的“三月三”是壮族等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民族传统节庆,开展一系列庆祝活动,有利于弘扬民族精神,传承发展民族文化,丰富各族群众文化生活,维护和促进开发区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各单位要以“壮族三月三”为契机,充分利用这一民族传统节日平台,组织开展山歌对唱、游园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民俗与节庆活动。

(三)组织开展一次“民族团结心连心”活动。在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心连心”活动,主要活动内容包括:

1.组织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到各重点企业参观。通过组织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参观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点,更好的发挥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推动少数民族群众聚居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构建民族团结进步、稳定、和谐、富裕的文明村。

2.组织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参加“一日城管”体验活动,和城管队员一道,向开发区群众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三轮车占道、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现象进行文明劝导,让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体验到城市管理的难处,增进其对城市管理的理解,从而在经营活动中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3.举办一期开发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法制培训班,邀请民族团结、城市管理、食品卫生和法律服务方面的专家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讲解涉及民族团结、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食品卫生政策和劳动权益保障知识,并就他们在日常生活、生产经营和务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现场咨询和解答,帮助他们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就业技能。

为确保民族团结宣传月暨“三月三”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开发区20**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开发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三月三”各项活动开展。组长由管委办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社管局、教育文体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农业单位、中心社区、华侨城社区等有关单位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管局。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今年是xx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验收之年,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落实专人负责,保障活动经费,切实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创新方式,注重实效。要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以往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的基础上,以新形式、新内容、多渠道、多载体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时代性、群众性、新颖性,提高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扎实推动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形成人人促团结的生动局面。

(三)突出重点,多办实事。各相关部门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结合起来,与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困难,扎扎实实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多办实事和好事。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章篇五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2.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活动方案。

并联系相关新闻单位做好相关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章篇六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今年9月是我市第十一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重要精神,根据保定市民总局工作部署要求,在全社会营造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保定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一)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氛围。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积极营造宣传月活动氛围,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宗教活动场所的“六进”活动,不断开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在主要街道、公园、广场、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地方,悬挂张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条幅、标语,利用电视、广播、公益电子屏、短信、微信等现代媒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熟悉民族基本知识,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民族政策、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落实六项宣传内容。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三是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四是宣传中华文明史中各民族作出的突出贡献、团结友爱的优良传统、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五是宣传我市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六是宣传各行各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和先进事迹。

(三)开展“六个一”活动。

1、举办一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授牌仪式。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授牌,拉开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序幕。

2、开展一次民族政策法规宣传。不断深化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推动党的民族政策全面落实。宣传期间,通过召开政策培训会、组织专题讲座、开展室外宣传等方式,围绕党的惠民政策、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知识、自身感受等,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讲解和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动员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与到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活动中来,做学习的典范、民族团结的模范。

3、9月份在民族村举办一场送科技送健康送法律“三下乡”活动。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选定在义和庄镇南任村,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民族政策法规,普及科技、卫生健康知识,开展法律咨询,丰富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生活,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大力营造民族团结手牵手、和谐发展心连心的良好氛围。

4、开展一次帮扶慰问困难少数民族群众活动。各部门及单位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与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深入少数民族群众当中,积极组织发动各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密切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血肉联系。

5、举办一次“民族团结第一课”活动。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契机,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校园。教育部门要在秋季开学之际指导中小学开展好“民族团结第一课”活动,通过学习民族知识,增进各族同学间的团结友爱,使广大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和中华民族大家庭观念,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意识。

6、组织一次清真食品检查。按照分工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巡查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形成统战、民宗部门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集中开展一次清真食品检查行动,严厉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净化清真食品市场,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民族团结是全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关乎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一件事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精心谋划,认真安排,切实把宣传月活动抓实抓好。

(一)加强防控,创新形式。宣传教育活动中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部署要求,顺应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减少人员聚集,做好防控措施。积极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教育方式,推进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创新、载体创新,统筹做好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并营造各民族和谐共进的社会氛围。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委统战部成立全市第十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常务副部长、民宗局长任组长,副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统战部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要在完成好“规定动作”的同时也要开展好“自选动作”,唱好“地方戏”,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内容、有成效,努力将宣传月活动打造成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品牌抓手。

(三)扎实推进,注意总结。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与培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相结合,大力宣传典型,以点带面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要与我市创城工作相结合,宣传正能量,维护社会和谐,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贡献。宣传月期间,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及时报送活动信息(照片、视频和文字资料)。

联系人:***电话:***。

邮箱:*********。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章篇七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今年9月是我市第十一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重要精神,根据保定市民总局工作部署要求,在全社会营造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保定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一)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氛围。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积极营造宣传月活动氛围,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宗教活动场所的“六进”活动,不断开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在主要街道、公园、广场、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地方,悬挂张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条幅、标语,利用电视、广播、公益电子屏、短信、微信等现代媒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熟悉民族基本知识,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民族政策、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落实六项宣传内容。一是学习***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三是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四是宣传中华文明史中各民族作出的突出贡献、团结友爱的优良传统、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五是宣传我市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六是宣传各行各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和先进事迹。

(三)开展“六个一”活动。

1、举办一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授牌仪式。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授牌,拉开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序幕。

2、开展一次民族政策法规宣传。不断深化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推动党的民族政策全面落实。宣传期间,通过召开政策培训会、组织专题讲座、开展室外宣传等方式,围绕党的惠民政策、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知识、自身感受等,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讲解和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动员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与到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活动中来,做学习的典范、民族团结的模范。

3、9月份在民族村举办一场送科技送健康送法律“三下乡”活动。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选定在义和庄镇南任村,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民族政策法规,普及科技、卫生健康知识,开展法律咨询,丰富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生活,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大力营造民族团结手牵手、和谐发展心连心的良好氛围。

4、开展一次帮扶慰问困难少数民族群众活动。各部门及单位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与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深入少数民族群众当中,积极组织发动各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密切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血肉联系。

5、举办一次“民族团结第一课”活动。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契机,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校园。教育部门要在秋季开学之际指导中小学开展好“民族团结第一课”活动,通过学习民族知识,增进各族同学间的团结友爱,使广大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和中华民族大家庭观念,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意识。

6、组织一次清真食品检查。按照分工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巡查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形成统战、民宗部门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集中开展一次清真食品检查行动,严厉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净化清真食品市场,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民族团结是全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关乎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一件事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精心谋划,认真安排,切实把宣传月活动抓实抓好。

(一)加强防控,创新形式。宣传教育活动中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部署要求,顺应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减少人员聚集,做好防控措施。积极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教育方式,推进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创新、载体创新,统筹做好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并营造各民族和谐共进的社会氛围。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委统战部成立全市第十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常务副部长、民宗局长任组长,副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统战部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要在完成好“规定动作”的同时也要开展好“自选动作”,唱好“地方戏”,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内容、有成效,努力将宣传月活动打造成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品牌抓手。

(三)扎实推进,注意总结。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与培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相结合,大力宣传典型,以点带面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要与我市创城工作相结合,宣传正能量,维护社会和谐,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贡献。宣传月期间,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及时报送活动信息(照片、视频和文字资料)。

联系人:***电话:***。

邮箱:*********。

中共**市委统战部。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章篇八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南民宗发〔2021〕8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定于2021年“壮族三月三”期间,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感党恩 跟党走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21年4月8日至5月8日。

(一)积极参加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宗委组织的2021年南宁市庆祝壮族“三月三”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配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宗委做好2021年南宁市庆祝壮族“三月三”暨“感党恩 跟党走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积极组织参加“山歌颂党恩奋进新时代”短视频音频征集活动、“同庆三月三·山歌颂党恩”2021年桂黔滇湘优秀山歌作品云展演及山歌擂台赛等活动。总结农业农村系统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申报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组织参加南宁市档案馆举办的纪念建党百年华诞、庆祝“壮族三月三”壮族文化(南宁)档案专题展、进一步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意识,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建设“民族文化强区”、文化强市贡献力量。

(二)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一是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民族团结进步的路上我们永不止步》、《团结奋进同心筑梦》、《石榴花开美城南宁市荣获国务院第七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模范集体和个人先进事》等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益宣传片,通过宣传介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先进事迹等,充分展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丰硕成果。二是设置专栏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纪实。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官网开设专题页面,对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亮点等进行系列报道,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三是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知应会知识学习。及时印发民族政策法规知识100问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知应会知识答题”h5页面,提供给各县(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以及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工作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

(三)配合提供“党的民族政策在南宁市民族乡的实践”新闻采访报道相关素材。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在民族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乡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扎实推进产业扶贫,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效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农业农村发展的成效、措施,认真谋划“十四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农业农村发展工作。积极提供“党的民族政策在南宁市民族乡的实践”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关于农业农村发展方面的素材,充分展示党的民族政策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南宁市民族乡的成功实践,生动体现南宁市三个民族乡(马山县古寨瑶族乡、里当瑶族乡,上林县镇圩瑶族乡)“十三五”以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

(四)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法治九进”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律规章为主要内容,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商业街区、进家庭“民族团结法治九进”活动,让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一)精心组织,协调联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围绕活动主题和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注意突出活动重点,体现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打造地方品牌。

(三)手段多样,务求实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抖音、“学习强国”等平台,推送讴歌中国共产党的系列作品和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益宣传片、民族团结故事、宣传标语、宣传画报等,广泛传播民族团结进步的好声音、好故事。在办公场所、农村社区等,以播放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报、出版宣传板报、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为便于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使用的宣传标语、宣传海报、民族团结主题宣传片、民族团结故事等的电子版,请登录公共邮箱下载,公共邮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

com,密码:zfk5530433。

(四)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总结提炼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将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于2021年4月28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文字总结、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人:苏洁霞,联系电话:5536745,邮箱:

[email protected]。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章篇九

四中全会。

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2.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章篇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区、市、县民族工作会议对创建活动的要求,突出思想政治引领,树立鲜明工作导向,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发动各方力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开拓洪广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一)坚持依法治镇。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依法依规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断增强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为成功创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奠定基础。

(二)坚持民族团结。立足“各民族一家亲”理念,引导全镇各民族群众和睦相处,共享和谐,协调处理好各方利益,不断巩固和发展全镇民族大团结、齐发展良好局面。

(三)坚持以人为本。把创建活动的最终落脚点放在民生福祉上来,以民生领域为重点,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幸福指数。

(四)坚持齐抓共进。把创建活动与镇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宗教场所,以工作促创建,以创建推工作,构建齐抓共进的良好格局。

(五)坚持全民参与。创建活动要面向群众,以优化环境,共促发展为目的,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航之年。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就覆盖到哪里”的总体思路,助推全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今年我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目标任务是: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立足实际,创新工作机制,落实民族工作举措,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打造民族氛围浓厚、经济发展有力、生态环境优美的和谐新洪广。

(一)组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发动各村(居)、学校、企业、家庭、宗教场所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政策法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编印、发放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小手册。结合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

(二)大力提升“七进”活动。

1.创建活动进机关。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宣讲和培训等形式,广泛开展集中学习和志愿服务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以民族团结进机关为抓手,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引导广大干部广泛参与。同时,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重点处理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本职业务工作的关系,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带动创建活动。

2.创建活动进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扩大宣传覆盖面,将创建活动纳入全镇中小企业文化建设,关心各族企业职工切身利益,充分调动企业和群众参与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引导企业职工自觉融入到与各族群众“共居、共事、共乐”的民族团结的大环境中去,掀起全民参与、全民共创的民族团结创建热潮。

3.创建活动进学校。推动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联合学校在全镇中小学开设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民族团结知识竞赛、书画展、诗歌朗诵、发放民族知识宣传手册、设置民族知识宣传展板等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切实把学校打造成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主阵地。

4.创建活动进社区。切实将民族工作纳入社区党建、管理和精神文明创建中,依托现有社区管理平台与服务体系,形成“管理网格化、服务网络化、引导社会化、宣传长效化”的社区民族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引导社区居民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倡导各民族形成相互信任、紧密团结、互帮互学、共同发展进步的良好风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5.创建活动进乡村。结合实际把创建活动纳入行政村总体发展规划中,将各村经济文化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使创建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要结合少数民族生态移民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积极为少数民族提供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法律维权等方面服务,促进民族工作不断发展。

6.创建活动进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紧紧围绕“将民族团结进步的种子种在每个家庭里”的目标,以点带面,持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谐文明教育、特色交流等进家庭活动,使家庭成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基点,为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夯实基础,不断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的自我认同感,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奠定基础,努力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7.创建活动进宗教场所。在全镇宗教场所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充分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关键少数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个维护”的意识。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日常管理,端正教风,自觉抵御利用民族宗教进行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促进全镇宗教领域呈现出爱国爱教、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良好局面。广泛开展各类活动,在宗教场所开展升国旗、爱国歌曲大合唱等活动,进一步坚定宗教界人士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导信教群众积极投身洪广镇经济社会建设。

(一)创建民族团结文化广场。

精心打造民族团结文化广场,建设群众学习新时代新思想、感受民族文化力量的新家园,在全镇形成“加强民族团结、共促稳定发展”的良好氛围,使乡村振兴与和谐稳定美丽乡村建设融为一体,为建党100周年献礼。让民族团结文化广场成为最欢乐、最具人气的地方。建设地点:洪西村北侧广场。

(二)创建民族团结文化大舞台。

全力打造民族团结文化大舞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让大舞台不仅是老百姓讴歌幸福美好生活的展示平台,也是民族文化的展示平台和民族团结的凝聚平台,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在推进民族团结文化繁荣发展与创新,丰富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沟通交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打造地点:洪西村北侧广场舞台。

(三)创建民族团结文化一条街。

倾力打造民族团结示范一条街,让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浓厚氛围深入每一位上班、回家的群众心中,进一步倡导群众树立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的意识,引导各族群众共建幸福家园,共创和谐洪广。打造地点:暖康北街。

(四)创建民族团结文化公园。

努力打造欣荣村民族团结文化公园,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七进”为抓手,以服务各民族群众为出发点,充分利用公园开放式教育的优势,通俗直观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群众增强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一道独特而靓丽的风景线,引导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大局。创建地点:欣荣村广场。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统战委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统筹协调。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全镇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有效纳入到党建、综合考核评价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组织全体干部专题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等民族团结进步理论知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

(二)注重协同配合。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围绕活动主题,加强宣传、积极履责、扎实推进。坚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坚持常抓不懈。做到集中抓和全年抓相结合,以月促年、常抓不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结合我镇民族工作实际,努力做到巩固特点、突出重点、创新亮点,积极挖掘优势和潜力,精心打造具有洪广特色的民族工作品牌,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实效性。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章篇十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关于印发20xx年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南民宗发〔20xx〕8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定于20xx年“壮族三月三”期间,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感党恩 跟党走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xx年4月8日至5月8日。

(一)积极参加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宗委组织的20xx年南宁市庆祝壮族“三月三”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配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宗委做好20xx年南宁市庆祝壮族“三月三”暨“感党恩 跟党走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积极组织参加“山歌颂党恩奋进新时代”短视频音频征集活动、“同庆三月三·山歌颂党恩”20xx年桂黔滇湘优秀山歌作品云展演及山歌擂台赛等活动。总结农业农村系统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申报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组织参加南宁市档案馆举办的纪念建党百年华诞、庆祝“壮族三月三”壮族文化(南宁)档案专题展、进一步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意识,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建设“民族文化强区”、文化强市贡献力量。

(二)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一是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民族团结进步的路上我们永不止步》、《团结奋进同心筑梦》、《石榴花开美城南宁市荣获国务院第七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模范集体和个人先进事》等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益宣传片,通过宣传介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先进事迹等,充分展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丰硕成果。二是设置专栏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纪实。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官网开设专题页面,对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亮点等进行系列报道,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三是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知应会知识学习。及时印发民族政策法规知识100问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知应会知识答题”h5页面,提供给各县(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以及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工作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

(三)配合提供“党的民族政策在南宁市民族乡的实践”新闻采访报道相关素材。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在民族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乡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扎实推进产业扶贫,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效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农业农村发展的成效、措施,认真谋划“十四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农业农村发展工作。积极提供“党的民族政策在南宁市民族乡的实践”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关于农业农村发展方面的素材,充分展示党的民族政策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南宁市民族乡的成功实践,生动体现南宁市三个民族乡(马山县古寨瑶族乡、里当瑶族乡,上林县镇圩瑶族乡)“十三五”以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

(四)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法治九进”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律规章为主要内容,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商业街区、进家庭“民族团结法治九进”活动,让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一)精心组织,协调联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围绕活动主题和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注意突出活动重点,体现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打造地方品牌。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章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同志在内蒙古调研时指示要求,广泛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强化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学法、用法、守法水平,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在各族干部群众心中深深扎根,不断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边疆稳固的良好局面。依照《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5月份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5月最后一周开展民族法治宣传周。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2.全面学习贯彻汪洋同志在内蒙古调研时的指示要求。

3.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政策、法律法规。

4.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的模范集体、示范单位和模范个人的先进事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本次活动按照分层次、全覆盖、无死角发动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由局党组班子推动本单位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二是结合实际,在干部职工中开展一次以“呵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深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机关等活动场所。通过大家喜闻乐见的图片展示、宣传画和宣传标语音视频等形式,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以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工作,持续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精心准备,认真组织开好民族政策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三是在干部职工中,组织开展一次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取得的成绩为主要内容的答题活动。四是新媒体平台要面向基层群众,讲好民族团结故事,做好民族政策宣传工作。

注重加强与各类媒体和网络平台的联系,创新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方式,开辟更多的宣传阵地和传播渠道,积极开展互联网加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抓好网上网下多频互动,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利用好“学习强国”“学习讲堂”网络平台以及三务公开平台、头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突出主题,精心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及民族团结先进事迹,积极传递民族团结好声音。

局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从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民族工作极端重要性、特殊敏感性、现实复杂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干部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意识。要紧扣宣传主题,创新活动载体和方式手段,实现全媒体传播,做到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及时发现行之有效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加以宣传推广。建立健全党的民族政策法治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重在实践,把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做到有有载体、有抓手、有总结,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准备好迎接区委对我单位的工作督查活动。月活动结束后,形成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章篇十三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它不仅是每个王朝和国家稳定的根源,也是每个国家追求的目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按照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落实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突出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收看“富民兴陇”专题辅导讲座,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的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广大地税干部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氛围。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州上《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学校寺庙、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税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关创评活动,形成和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同时,努力为临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二是要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紧紧围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传承发展民族文化,丰富各族群众文化生活,以构建和谐开发区为目标,维护和促进开发区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不断加强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增强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自觉性,开创开发区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欢度“三月三”,弘扬民族文化。

(一)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今年是xx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验收之年,开发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xxx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把握民族工作服务大局、发挥作用的基本方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唱响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时代最强音。要围绕“两个共同”主题,紧扣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共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二)大力宣传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管委办(信息中心)要围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大力宣传开发区在经济社会各方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在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美丽里建·生态乡村”帮助少数民族脱贫济困中取得的新变化和新成绩,进一步动员和鼓舞各族人民群众共同投身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当中来。

(三)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相关部门要善于发现、挖掘、培养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评比命名活动,推出一批新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

(四)进一步加强和密切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血肉联系。各相关部门要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与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深入到少数民族群众当中去,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反映群众的意愿,积极组织发动各种形式的帮扶活动,进一步加强和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着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聚居地区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困难。

(一)开展户外宣传。各农业单位、社区等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以宣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为重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广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农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学校”等活动,在开发区广场、街道、学校等公共场合,通过悬挂横幅、图片展示、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集中组织开展户外宣传活动,把宣传教育与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结合起来,为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二)充分利用“壮族三月三”民族传统节日集中开展宣传。一年一度的“三月三”是壮族等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民族传统节庆,开展一系列庆祝活动,有利于弘扬民族精神,传承发展民族文化,丰富各族群众文化生活,维护和促进开发区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各单位要以“壮族三月三”为契机,充分利用这一民族传统节日平台,组织开展山歌对唱、游园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民俗与节庆活动。

(三)组织开展一次“民族团结心连心”活动。在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心连心”活动,主要活动内容包括:

1.组织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到各重点企业参观。通过组织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参观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点,更好的发挥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推动少数民族群众聚居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构建民族团结进步、稳定、和谐、富裕的文明村。

2.组织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参加“一日城管”体验活动,和城管队员一道,向开发区群众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三轮车占道、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现象进行文明劝导,让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体验到城市管理的难处,增进其对城市管理的理解,从而在经营活动中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3.举办一期开发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法制培训班,邀请民族团结、城市管理、食品卫生和法律服务方面的专家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讲解涉及民族团结、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食品卫生政策和劳动权益保障知识,并就他们在日常生活、生产经营和务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现场咨询和解答,帮助他们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就业技能。

为确保民族团结宣传月暨“三月三”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开发区20**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开发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三月三”各项活动开展。组长由管委办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社管局、教育文体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农业单位、中心社区、华侨城社区等有关单位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管局。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今年是xx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验收之年,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落实专人负责,保障活动经费,切实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创新方式,注重实效。要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以往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的基础上,以新形式、新内容、多渠道、多载体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时代性、群众性、新颖性,提高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扎实推动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形成人人促团结的生动局面。

(三)突出重点,多办实事。各相关部门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结合起来,与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困难,扎扎实实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多办实事和好事。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2.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章篇十四

为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南民宗发〔2021〕8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定于2021年“壮族三月三”期间,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感党恩 跟党走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21年4月8日至5月8日。

(一)积极参加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宗委组织的2021年南宁市庆祝壮族“三月三”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配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宗委做好2021年南宁市庆祝壮族“三月三”暨“感党恩 跟党走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积极组织参加“山歌颂党恩奋进新时代”短视频音频征集活动、“同庆三月三·山歌颂党恩”2021年桂黔滇湘优秀山歌作品云展演及山歌擂台赛等活动。总结农业农村系统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申报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组织参加南宁市档案馆举办的纪念建党百年华诞、庆祝“壮族三月三”壮族文化(南宁)档案专题展、进一步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意识,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建设“民族文化强区”、文化强市贡献力量。

(二)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一是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民族团结进步的路上我们永不止步》、《团结奋进同心筑梦》、《石榴花开美城南宁市荣获国务院第七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模范集体和个人先进事》等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益宣传片,通过宣传介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先进事迹等,充分展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丰硕成果。二是设置专栏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纪实。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官网开设专题页面,对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亮点等进行系列报道,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三是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知应会知识学习。及时印发民族政策法规知识100问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知应会知识答题”h5页面,提供给各县(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以及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工作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

(三)配合提供“党的民族政策在南宁市民族乡的实践”新闻采访报道相关素材。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在民族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乡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扎实推进产业扶贫,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效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农业农村发展的成效、措施,认真谋划“十四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农业农村发展工作。积极提供“党的民族政策在南宁市民族乡的实践”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关于农业农村发展方面的素材,充分展示党的民族政策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南宁市民族乡的成功实践,生动体现南宁市三个民族乡(马山县古寨瑶族乡、里当瑶族乡,上林县镇圩瑶族乡)“十三五”以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

(四)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法治九进”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律规章为主要内容,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商业街区、进家庭“民族团结法治九进”活动,让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一)精心组织,协调联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围绕活动主题和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注意突出活动重点,体现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打造地方品牌。

(三)手段多样,务求实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抖音、“学习强国”等平台,推送讴歌中国共产党的系列作品和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益宣传片、民族团结故事、宣传标语、宣传画报等,广泛传播民族团结进步的好声音、好故事。在办公场所、农村社区等,以播放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报、出版宣传板报、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为便于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使用的宣传标语、宣传海报、民族团结主题宣传片、民族团结故事等的电子版,请登录公共邮箱下载,公共邮箱地址:nnsmwzfkyx@163.com,密码:zfk5530433。

(四)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总结提炼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将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于2021年4月28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文字总结、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人:苏洁霞,联系电话:5536745,邮箱:nnsnyjjgk@。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章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

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章篇十六

9月22日,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白塔区跃进街道新世纪社区启动,正式拉开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序幕。副市长刘文军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刘文军要求,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要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一主题,集中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优秀事迹,开展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具体工作,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树立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信念。

启动仪式上,刘文军为获得“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白塔区跃进街道新世纪社区授匾。新世纪社区的居民表演了舞蹈、诗朗诵、萨克斯、小提琴演奏等节目。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章篇十七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按照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落实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突出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收看“富民兴陇”专题辅导讲座,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的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广大地税干部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氛围。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州上《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学校寺庙、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税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关创评活动,形成和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同时,努力为临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二是要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各县市地税局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具体行动,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创新思路,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提高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积极为我州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造有利条件。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州局上报活动工作总结。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章篇十八

今年6月,是全省第19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是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之后的第一个宣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市第19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开展我区第19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目标,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引导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凝聚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大合力,以实际行动喜迎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紧扣主线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真正使宣传月成为“宣讲学习月”创建落实月”风险防控月”。

(一)开展宣讲学习教育活动。

1.举办启动仪式。参加全市第19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仪式,通过悬挂横幅标语、专场文艺演出、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动员组织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各族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掀起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热潮。

2.组织集中宣讲。积极组织参加省委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宣讲团关于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下基层“百场万人”大宣讲、全市《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暨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下基层“十场千人”宣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于各族干部群众心中。

3.深化学习研讨。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深入开展研讨交流,不断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民族理论政策处理问题的能力,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4.开展主题作品征集和网络竞答活动。结合**市“电信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征文暨民族团结进步标识征集活动,举办全区教育系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题作品征集活动,广泛征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深入挖掘与**有关的历史名人和先烈前辈感人事迹,充分展现我区各族群众在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团结友爱的真挚情感和优良传统。组织参加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奖知识网络竞答活动,进一步调动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6.参加电视访谈。参加全市“学统战工作条例、谈民族团结进步”系列访谈节目,分别由区委书记、统战部部长、街道党工委书记、社区党委书记,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内容,谈认识、谈体会、谈举措。

7.加强社会宣传。设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栏、宣传墙、板报等,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学习长廊等宣传教育阵地,在全区各类场所的电子显示屏、led大屏上密集滚动播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及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多元一体中华文化的认同。

8.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各部门单位、各镇各街道围绕喜迎党的二十大,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7+n进”,通过组织开展政策宣讲、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书画摄影展览、趣味运动会等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增强书画摄影展览、趣味运动会等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增强少数民族群众参与度,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和谐共融的良好局面。组织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观看《凉州会盟》《生根》《丝路拾遗》《达玛花开》《红色甘南》《花开河州》《金色马鞭》《爱在夏日塔拉》等精品剧目,积极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个人及示范单位、家庭的典型事迹,不断凝聚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建设美丽**的强大正能量。

(二)紧盯创建工作落实。

9.扎实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行动方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不断扩大创建范围,搭建创建平台,丰富创建内涵,提升创建水平,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推动“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创建行动纵深开展。积极培育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扩大影响力,巩固创建成果。

10.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对照《**区贯彻落实甘肃省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具体措施及任务分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靠实责任,切实推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等重点任务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三)做好风险隐患防控。

11.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执法部门、窗口单位要广泛开展涉民族法规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深化平安**建设,组织开展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案件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组织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清理整治民族宗教领域网上负面有害信息。组织开展清真食品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清真”概念泛化。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学术研究等领域集中专项检查,清理清查违反党的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煽动民族分裂、不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问题,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2.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融入到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中,努力为各族群众解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就医就学、法律咨询援助等方面的具体实事,推动民族团结与城市文明、生态环保、文旅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相互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群众,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载体,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精心谋划,开展活动,切实形成全面动员、全域覆盖、全员参与、全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各部门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拓宽活动内容,打造特色亮点,突出宣传教育,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积极培育和挖掘先进典型,切实发挥示范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三)强化督查,推动落实。各镇各街道要加大对各村、各社区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及时发现先进做法,总结典型经验区委统战部将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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