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经验教训,避免重复犯错,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总结不仅是一个闭环,也是另一个开始,我们需要在总结中学习和成长。下面是一些值得借鉴的总结写作技巧和经验分享。
财政税收论文2篇一
由于改革是从放权让利起步的,在改革向前推进的同时,随着大一统的财政体制的逐渐淡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公共财政模式并未及时建立,故收入增长特别是中央财政汲取收入的能力受到很大制约;而在支出方面,政府并不能立即从旧体制所界定的职能中退步抽身,并且还要承担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新职能,承担改革成本的巨大需要,致使财政支出节节攀升。为缓解收支矛盾,中央政府只能默许各地方、部门、单位以收费方式筹集公共收入。而这一默许又进一步削弱了税基,加剧了预算内财政收支的矛盾,从而更强化了对税外收费的依赖。“乱收费”大面积地制度化,使相关的法定制度形同虚设,社会陷入一个令人欲退不能的体制怪圈,严重地损害了政府财政收入来源和收入行为的权威性。
近些年来,在非税收入绝对额及其增长速度均高于税收收入增长额度及其增速的情况下,政府真实收入来源的混乱。因此,认真分析这种状况,尽快改革现存的费税体制,规范各种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就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的内容,也是我们应该总结的一条经验或教训。
四、正确处理财政与经济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长期以来,政府财政过多地介入竞争性领域,以直接投资或财政补贴形式资助国有企业发展,这不仅无助于优化资源配置,导致财政资源在使用过程中的巨大浪费,而且也扭曲了公共财政的目标,无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从发展经济学角度看,经济发展不同于经济增长,它是一个伴随着社会成员整体生活质量提高和社会进步的经济增长过程,是一个综合性社会指标。公共财政过度注重经济增长,忽视其他的目标,可能导致“没有发展的增长”格局。为此,从优化资源配置方式的角度来看,财政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应体现在财政对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资,对国有企业的补贴,而应按公共财政原则的要求,体现在如何投资于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品领域,如何为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以及各经济主体的公平有序竞争提供一个适宜的环境,如何促进社会公平,消除二元经济带来的不良后果,以此促进社会经济的结构优化和整体质量的提高,形成财政与经济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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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贾康赵全厚:中国经济改革30年:财政税收卷.重庆大学出版社..5.
财政税收论文2篇二
20xx年,在北京市国税局和怀柔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落实市、区总体工作部署,有序开展各项税收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税收工作任务。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年度组收突破50亿元大关。
20xx年,我局税收收入再创历史新高,首次突破50亿元大关,实现税收收入51.27亿元,同比增收6.09亿元,增长13.47%,完成市局全年计划指标49.42亿元的103.74%,完成区政府全年计划指标48亿元的106.8%,按财政统计口径占全区财政收入的51%。其中完成区级收入9.18亿元,同比增收1.51亿元,增长19.67%,完成区政府计划指标8.5亿元的108.03%,按财政统计口径占地方财政收入的30%。
一是加强组收工作领导。及时召开20xx年组收工作会,对全年组收工作做出周密安排,坚持组收工作原则,认真落实组收计划,科学合理分配任务指标,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定期召开组收工作分析会,坚持组收情况通报制度,及时解决组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组收工作实效。
二是深化税收分析预测精度。加强税收收入预测,形成政策、管理与收入分析的联动机制,撰写《国税收入与怀柔经济》,为组收工作和区内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加大重点税源监控力度。严格落实各级税源分级分类监控机制,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和重点税源企业的沟通与协调,精准掌控税源增减变化趋势,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监控税收占全局收入总额的60%以上。
四是强化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及时做好申报提醒和催报工作,稳步提升申报率和入库率,20xx年,各税种综合申报率99.29%、综合入库率99.87%。严格欠税及滞纳金管理,累计清理欠税1431万元、滞纳金207万元。
五是扎实开展纳税评估和风险防控工作。制定《怀柔区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围绕风险管理导向的工作思路,认真开展评估和风险防控工作。完成市局推送风险管理任务1286户,补缴税款和滞纳金5536万元,调减留抵9万,调整弥补亏损79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987万元。
六是深入推进税务稽查工作。以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为重点,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对房地产、建筑安装、餐饮业等8个行业、33户企业进行检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强稽查与征管联动,狠抓大要案查处,认真做好金税协查,受托协查回复率100%。制定了《怀柔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案件督办管理办法》《怀柔区国家税务局稽查组收工作方案》等10余个工作方案及管理办法,有效提高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20xx年,完成立案检查58件,有问题50件,组织稽查收入1.02亿元,稽查组收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得到市局李亚民局长两次批示表扬。
二、以严格“两税、两人、两票”管理为抓手,提高各项基础工作质效。
一是加强货物和劳务税管理。制定营改增扩围工作实施方案,对扩围企业采用“一对一”联动机制,组织综合协调培训会,一条龙式完成培训辅导、专用发票审批、税控系统发行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扩围成功上线,得到区委、区政府的批示表扬。建立财政扶持政策审核台账,审核试点企业增值税缴纳合规情况10户次,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营改增增值税328户次,入库税款2393万元,开展营改增问题收集和政策效应分析,确保改革成效。强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开展超标小规模纳税人清理和网上一般纳税人认定测试,建立新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纳税人定期培训制度,对敏感企业进行跟踪管理和重点核查,不断提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水平。制定《怀柔区国税局开展小规模纳税人“一窗式比对”工作方案》、《怀柔区国家税务局“一窗式比对”工作应急预案》、《小规模企业票表比对清卡解锁流程》等工作方案,理顺工作流程,加大宣传辅导力度,印制宣传资料8000余套,培训相关纳税人近5000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票表比对试点工作圆满完成,自8月份小规模纳税人“一窗式比对”试点工作以来,累计上线户次22542户,推行覆盖率92%、本期试点户申报率99%、比对相符率99%,票表比对工作初见成效。加强金税工程运行,从严管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强车辆购置税管理,征收税款2294万元。加强消费税管理,完成消费税涉税信息采集和按季消费税收入情况分析工作,全面掌控消费税税源情况。加大走逃企业管控力度,对已走逃企业受票方开展核查,斩断虚开发票企业利益链,通过发放《税务风险提示函》和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发函相结合方式,提示受票方所在税务机关企业存在相关疑点,20xx年发放风险提示函93份,涉及89个基层税务局,其中北京市内16份、12个基层税务局,其他省市77份、77个基层税务局,有效打击走逃企业847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83户、小规模纳税人664户,进一步净化怀柔区税收环境。
二是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定《企业所得税管理考核办法》和《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规范》,加强政策执行工作机制和政策效应联动分析,积极开展企业所得税政策评价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清理工作,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6879.24万元。明确职责规范流程,严格资产损失审批辅导力度,受理资产损失专项申报23户次、资产损失清单申报151户次。强化21户企业按月预缴管理,做好总分机构管理工作。制定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意见,编写《20xx年度汇算清缴须知》,开展分类辅导,加强特殊类型企业审核,高质量完成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申报率99.81%,无零申报企业。严格审核、把好退税关,办理退税5182.37万元。
三是强化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推进大企业集中管理和税务审计实践调研,开展税收风险防控和个性化服务,完成农行税务风险内控调查和分事项税务风险管理、大唐电力5户下属成员企业现场审计、怀柔烟草公司自查评估和28户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的核实工作,形成税企之间自查和复核互动良好的新型合作关系。强化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和审批工作,减免税额925万,缴纳税款748万元。完成20xx年度税收情报交换和所得税关联业务往来申报工作,提供自动情报12份,关联交易申报率连续6年100%。严格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工作,入库非居民预提所得税3.2亿元,同比增长92%。
四是提升信息管税水平。加强数据利用力度,开发22项数据提取程序,抽取50余万条数据,为一般纳税人风险分析、“营改增”企业监控管理、纳税人税负分析等工作提供有力数据支持。依托bi基础平台开发“重点企业入库分析系统”、“各管理所有税率监控考核系统”,得到市局的认可,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受到广泛好评。加强税收执法考核子系统运行管理,发现执法报错行为209条,开展疑点信息库核查工作,责任追究30人次,信息管税水平不断提升。
三、以构建和谐税企关系为着眼点,积极优化纳税服务。
深入开展“扎根工程”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制定细化方案,召开座谈会9次,发放调查问卷750份,局领导带队深入企业乡镇走访调研23次。组织换位体验和好点子征集活动,实现税收宣传、政策咨询、登记办理、发票领用、涉税审批和多元办税大提速。开通实体和网上纳税人学校,简并涉税报表,推行免填单和预填单服务及全市通办业务,确保各项便民政策落地。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备案所得税减免税优惠企业185户次,审批类增值税减免税优惠企业81户次;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445户次,退还增值税3576万元;出口退税11154万元,其中退税11000万元,免抵调154万元;做好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减免所得税额715.86万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按照《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要求,制定《怀柔区国家税务局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编制《纳税服务规范操作手册》,完善《纳税服务指南》,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开展26次明察暗访,完成“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以及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工作人员‘吃拿卡要’、作风粗暴、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以“首问责任制”为核心内容的办税服务厅服务制度体系,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实现“首问责任制”问题零投诉。
四、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根据市局统一安排,在第六督导组的有力指导下,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问题,整个活动准备充分、安排有序、落实到位、督导有力、效果明显。
一是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召开活动动员会,积极开展动员部署和活动部署,并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了测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协调会,制定《领导联系点工作办法》,建立机关党委委员基层党支部联系点工作制度,保障活动平衡开展。
二是积极开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党组理论中心组积极发挥带头作用,率先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开展全员封闭式集中培训,组织10次研讨活动,确保学习效果。组织全体党员观看《焦裕禄》《天上的菊美》等教育影片,以支部为单位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全局党员干部共撰写学习笔记50余万字,撰写心得体会164篇,处级领导干部撰写调研报告8篇,进一步加深党员干部对群众路线的理解认识。通过对基层支部实地考察,树立典型党支部2个,并组织召开先进党支部经验介绍会;通过基层推荐和测评,评选出20xx年度先进党支部4个、优秀共产党员30名,充分发挥榜样带动作用。为全局党员配发学习用书、笔记本和学习用具,印制3期《学习资料汇编》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会100问》口袋书,在内网放置学习资料,搭建学习交流平台,为党员干部自主学习创造条件。扎实开展“六个一”专项活动,既由党组书记、支部书记上一次党课;在职党员各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在内网开辟一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组织全体党员参观一次昌平“明镜昭廉”明代反贪尚廉历史文化园;举办一次“我身边的榜样”专题演讲比赛;开展一次“三个三”主题落地调研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在机关办公楼和纳税服务厅内设置意见箱,制作发放《纳税企业调查问卷》500份和《干部职工调查问卷》250份,向怀柔区委、区政府及辖区各镇乡政府等部门寄发《征求意见的函》22份,召开纳税人代表、青年干部代表、中层干部、工会小组长和离退休老干部六个层面的座谈会,多方式、多层次、多角度的征集纳税人、基层群众和关联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共收集到各类意见建议127条。
三是认真开展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召开群教活动第二环节部署会,推出“六必谈”,将谈心交心范围扩大到科级班子、基层干部群众,全局247人参与谈话活动,梳理班子“四风”方面突出问题12个,班子成员个人梳理查找问题63个。要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组织班子和基层专题组织生活会,确保开展批评的质量和效果。同时,配发谈心谈话记录本,分步骤细化谈话、会议要求,确保测评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是扎实开展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制作班子整改方案及个人整改台账模板,将整改工作面扩展到科级领导班子。明确班子整改措施42项,制定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措施73项,科级领导班子撰写对照检查材料24篇,基层党支部班子撰写对照检查材料12篇,党员个人撰写对照检查材料166篇。撰写“两方案一计划”,配套制定《领导班子整改任务表》和《制度建设计划表》,明确列明15项具体整改措施和43条制度,其中新建制度14条,修定制度29条,逐一落实责任。坚持立行立改、敢改真改,精减会议6次,清理表彰项目5个,压缩三公经费1.68万元,腾退超标办公用房235平米,下大力从发票管理、多元办税、政策宣传、报表简并等多方面提速办税工作效率,结合办公楼改造重新规划设计职工图书室、健身室、青年公寓等,充分体现开展活动立竿见影的效果。
五是加强宣传,提升实践活动效果。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印发《和谐税韵》活动专刊,编发18期《教育实践活动简报》,全面推送活动的总体要求、学习重点、重要讲话及基层活动进展情况等内容,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五、以推进队伍建设为发力点,树立怀柔国税良好形象。
一是建设文化国税,营造和谐工作氛围。组织党员参加怀柔区“万名党员进社区”活动,全局共有125名党员参与到政策宣传、法律服务、文体健身、环保节约等社区活动中,受到怀柔区龙山街道望怀社区的赞扬和感谢,展示了国税干部的良好形象。以建设“文化国税”为主线,组织开展各类特色文化教育实践活动,春节到琉璃庙镇长岭沟门村开展“联乡帮村”慰问活动;三八妇女节为全局女同志推荐发放优秀图书;五四青年节集中组织青年干部观看教育影片《周恩来的四个昼夜》;六一儿童节为干部职工子女发放了节日慰问;“八一”建军节组织军转干部座谈会;重阳节组织老干部参观密云古北水镇。开展绿色出行活动,为apec会议贡献力量。组织20xx年“春风送暖”社会捐助和为云南鲁甸地震灾区募捐活动,募集捐款1.47万元。关注干部身心健康,组织干部参加“和谐杯”乒乓球比赛、主题长走、“最美北京人”宣讲等文体活动,为干部“推荐一本好书”、发送生日短信祝福,组织职工健康体检,不断增强全局干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20xx年3月,我局机关被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
二是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反腐倡廉建设。细化和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防范体系。加强监督工作落实,班子成员带队检查督导基层责任制落实情况6人次,开展“两权”监督45次,利用“税收执法监察子系统”监察核实疑点78个,回收《廉政反馈单》925份,对2起重大涉税案件进行了“一案双查”,组织社会特邀监察员对120户企业明察暗访,均未发现不廉政行为。加强着装风纪管理,对着装不规范的11人进行了点名通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婚丧喜庆申报备案”制度,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大廉政教育舆情宣传,被《怀柔纪检监察信息》采用信息8篇,名列怀柔区第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监督工作,建立日常教育、专项教育、廉政党课教育等长效机制,编发4期《廉政建设简报》,逐步使教育成果转化为干部的自觉行动。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召开处级和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强化公务员日常考核,完善人事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机构调整和人员调配,选任了7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对16名正科级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交流面达53%。选拔出65名中青年骨干成立中青年骨干队伍,组建专业人才库15个,入库25人,形成了老中青配比合理、协调有序的人才队伍。加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为退休干部订阅图书报纸,关心老干部身心健康,切实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认真做好青年公务员财务会计考试工作,在市局组织的统考中,27名参考人员平均分89.7分,及格率100%,位列全市各单位第2名,在市局通报表彰的前50名人员中,有11名受到通报表彰,占全市通报表彰人数的22%。狠抓干部职业生涯规划,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稽查干部和业务骨干、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专门业务等培训的同时,搭建小课堂平台,完成20xx年所得税汇算清缴、非居民企业税收政策、“营改增”扩围等培训,统筹推进领导干部、领军型人才、专业骨干和一线干部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
四是坚持为民务实,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召开绩效专题培训会和部署会,制定本局系统和机关绩效管理办法,梳理完善考核指标,实时监控工单流转,编发7期《绩效动态》,保证绩效管理工作运行顺畅。截至12月底,完成系统考评指标95项、工单159个。充分发挥《国税天地》和《和谐税韵》一报一刊作用,加强信息、调研、公文、信访、保密、档案和会议管理,加大工作督查督办力度,推动全局工作高效运转。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对“四费一资金”管理使用及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基本建设等情况进行自查,加强财务预决算管理,严格政府采购工作,杜绝“三公”经费、会议费等各项费用超标。加强基建管理,推进机关办公楼及附属用房、第四税务所办公用房的维修改造工程。制定《怀柔区国家税务局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签订“交通安全及车辆管理责任书”和“交通安全车辆保管使用责任书”,强化对车辆和交通安全工作管理力度,20xx年全年车辆行驶无责任事故发生,被北京市交通安全委员会评为市级交通安全先进单位。签订20xx年度《怀柔区国家税务局20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书》,落实巡视检查和值班管理制度,杜绝安全隐患。抓好食堂管理,强化禁烟纪律,开展“清洁家园”全民行动日活动,为全局干部创造一个良好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六、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我局将继续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夯实工作基础,推进工作创新,加强队伍建设,为建立和谐国税、科学国税、文化国税而努力。
一是力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精准掌控税源增减变化趋势,不断提高对收入的预判和把控能力,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和征管质量考核,牢牢把握组收主动权,按时完成市、区两级年度税收计划任务指标。
二是加强征管基础建设。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本局纳税人风控现状和管理模式,探索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措施,制定本局分级分类管理方案,进一步加强纳税人专业化和行业化管理。统筹领导、组织、实施、反馈等环节工作,做好全局风险监控评估,抓好征管五率指标监控,强化普通发票管理,逐步推行“电子发票”和“网上办税服务厅”。
三是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跟踪试点情况,分析试点成效,及时研究处理试点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平稳运行。
四是抓好各税管理工作。加强货物和劳务税、消费税、出口退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体集贸税收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五是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积极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力争“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为纳税人提供标准统一、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抓好办税服务厅建设,做好办税服务厅回迁工作。分类制定更有针对性的诚信激励和失信监控措施,积极做好纳税信用管理工作。完善纳税人诉求的征集、分析和快速响应机制,规范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和办理程序,深化纳税人权益保护。
六是强化税务稽查工作。建立科学选案机制,分类筛选、重点关注,突出案源的针对性。提高执法刚性,狠抓大要案查处,加大举报案件和专项检查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税收违法行为,体现稽查的震慑性。逐步推进稽查工作现代化、信息化进程,打造一支高效检查作战团队,建立稽查四环节和稽查、征管良性互动机制,创新稽查方式,实现稽查组收的成效性。
七是提升行政管理水平。以绩效管理考核为抓手,促进税收工作开展,进一步提升全局各部门工作质效。做好办公楼回迁和启用工作,完成职工单身宿舍和基层税务所环境改造,抓好财务、安全保卫、车辆交通、机关食堂等工作,为税收工作做好保障。
八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好“两个责任”,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强化作风建设,坚决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九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市局加强队伍建设若干意见,并按照意见要求,组织召开区局党组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强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和交流,合理进行机构调整和人员调配。抓好领军人才与业务骨干的选拔培养工作,继续落实青年公务员职业生涯规划,不断提升干部业务素质。进一步做好党群共建活动,积极组织参与各类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生活。
财政税收论文2篇三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税收筹划成为企业优化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实现价值最大化的重要手段。税务管理则是税收筹划和税务风险控制的有机结合,在零涉税风险的前提下实现企业税负的最小化。文章梳理了税收筹划与税务管理的内涵、内在关系,并就控制税务成本、维护税收权益、增加企业盈利机会、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方面详细论述税收筹划对提升企业税务管理价值创造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税收筹划;税务管理;价值创造。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的前提下,以实现合理节税、降低企业税负为目的,在企业的筹资、投资和经营活动中进行合理的安排,对其经济活动进行统筹策划以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该类行为一般具有目的性、专业性、前瞻性。就本质而言,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部分,是一种企业理财行为。如何在有效控制税务风险的前提下,更加合理、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也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企业而言,税收筹划能够有效降低税务负担,改善企业经营效果,扩大企业税后利润。“税务管理”是基于税收筹划衍生出来的一个全新概念,是指企业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身的战略目标与经营情况,在有效控制涉税风险的前提下实现企业税务成本的最小化。税务管理的主要内容为税收筹划和风险控制,相对税收筹划,企业税务管理是一个更加系统的管理过程,更加注重纳税的整个环节以及全过程的风险控制,实现税收成本与风险的平衡。
税收筹划是企业税务管理的一部分,也是税务管理的最终目的与价值体现。税收筹划能够有效规避纳税义务之外的税务成本,降低企业税务负担,改善企业经营成果,从而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企业税务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在税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税收筹划,通过系统性、前瞻性的规划,为企业实施税收筹划提供更加灵活、主动的实施空间。企业通过对涉税业务和纳税事务进行系统性分析、筹划、检测、实施,从而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良好的前提条件与实施环境。
2.2税务管理能够有效控制税收筹划过程中存在的税收风险。
虽然税收筹划能够减少企业税负,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同时也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的,然而由于筹划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存在筹划收益偏离纳税人预期的可能性。税收筹划风险大致可划分为三类:国家政策风险、成本-收益风险、执法风险。倘若单纯以降低企业税负为目标,由此造成的涉税风险成本可能远超税收筹划带来的收益,因此更加系统性地、注重风险控制的税务管理不可或缺。因此可以看出税收筹划与税务管理两者相互制约、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企业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3.1有效规避不必要的税务成本。
随着市场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部门为满足不断扩张的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势必将加大税收力度。企业是以实现其收益最大化为经营目标,通过合法、有效的'税收筹划能够规避纳税义务之外的税务成本,扩大其税后利润。目前企业税收成本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税收实体成本,主要包括企业应缴纳的各项税金;税收处罚成本,主要是指因企业纳税行为不当造成的税收滞纳金和罚款。通过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够降低或节约企业的税收实体成本,避免税收处罚成本。税收筹划对企业合理规避税务成本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企业筹资、投资、经营过程中。企业在筹资过程中,通过分析其资本结构对企业预期收益和税负的影响,选择合适的融资渠道,实现企业税负的有效控制、所有者权益的最大化。如企业通过借款融入资金时存在“税盾效应”,即企业融资过程中产生的利息支出可作为费用列支,并允许企业在计算其所得额时予以扣减,然而企业的股利支付却不能作为费用列支。因此,企业可通过借入资金实现降低税负的目的。企业可以通过计算、比较借入资金的利息支出与因借入资金实现的税负降低额的大小,选择适合自身的融资渠道。企业在投资过程中,通过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投资方向、享受税收优惠的投资地点、享受免税或税收抵减的投资方式,实现企业税负的减少。在投资方向选择方面,政府出于优化国家产业结构的目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计划的投资项目,给予一定程度的税收减免或优惠。企业选择投资项目时,可充分利用该类优惠政策,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在投资地点的选择方面,国家出于调整生产力战略布局的目的,会对不同地区制定不同的税收政策,如对保税区、经济特区、贫困地区等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通过选择注册地享受该类优惠政策;在投资方式选择方面,企业可选择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投资方式。如企业可通过选择购买国债等享受免缴所得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通过对存货、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分摊、坏账处理等进行会计处理,在不同会计年度实现不同的企业所得额,从而实现企业应缴税款的递延,提高了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如企业在进行存货计价时,在符合当前税法规定和会计制度的前提下,使发货成本最大化,从而使得企业账面利润减少;采用加速折旧法,加大当期折旧金额;采用最有利的坏账核算办法,降低企业所得额等。
3.2有助于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税收筹划要求企业具备成熟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全面、扎实的税务知识与实务处理能力。税务筹划要求企业拥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分析能力,以及一支业务精专、能力突出的税务处理团队。同时,税务筹划必将不断促进财务人员加强对税务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其知识结构,从而实现财务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不断提升。
3.3有效获取资金时间价值,增加企业盈利机会。
递延纳税是企业税收筹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指根据税法的规定将应纳税款推迟一定时期后再缴纳。企业可通过递延纳税的方式,有效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递延纳税虽然不能减少企业应纳税额,但通过延迟缴纳税款可以使企业无偿使用该笔款项,相当于政府给企业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企业可利用该笔资金解决资金周转困难,或进行再投资。
3.4促进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竞争力。
企业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制定的产业政策进行投资,开展经营活动。这在客观上使得企业符合产业发展规律,逐步使企业走上产业结构优化、生产力布局合理的道路,使得企业将生产资源配置到全要素生产效率更高、能源消耗更低的新型产品生产中,为企业未来发展做出了合理的规划与配置,无形中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5维护企业税收权益。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纳税主体,一方面应承担依法纳税的应尽义务;另一方面也应积极维护自身税收权益,合理规避不必要的纳税。由于纳税主体与税务机关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对称,倘若任由税务机关以征代纳,必然导致税务机关滋生惰性,导致税务征收质量的低下,同时也让企业难以实施税收筹划。因此,企业应从依法治税的角度,积极争取自身权益,对权利与权利失衡进行纠正,从而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良好的外部实施环境。
[1]刘慧.企业税务管理问题探讨[j].财经界:学术版,2013(4):222,224.
[2]严伟林.基于企业视角下的税收筹划研究[j].特区经济,2012(10):267-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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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郭建生.从税收筹划到税务管理的转型[j].当代经济,2016(6):50-51.
财政税收论文2篇四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因此,我国最重要的任务是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这就需要加大改革财政税收工作的力度,发挥出财政税收对于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为此,我国应当认识现阶段财政税收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完善财政税收政策,避免出现如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保障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与促进我国的经济建设健康、快速、稳定发展。
通过开展财政税收工作,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提升社会发展水平等具有重要作用。财政资金为国家落实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通过财政拨款,能够有效的解决重大自然灾害给人们造成的损失。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中,财政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财政税收在财政资金的构成中,占据较大的比重。税收是补充财政资金的重要方式,既是财政资金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管理人民的重要方式,保障国家权利的使用。财政税收是关乎每一个人的重大问题,个人既是纳税人,也是受益者,将对国家与个人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为此,作为社会中的个体,应当合理地、客观地认识财政税收,同时,政府更需要全面的财政税收,加强对财政税收工作的管理,不断的提高税收的能力,为财政税收工作的效率提供重要保障,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在我国经济建设发展过程中,财政税收占据重要地位,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具有直接影响。近些年,财政税收改革进程不断的向前推进,逐渐的暴露出财政税后模式中存在的问题,给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利于我国经济建设健康、快速的发展。因此,应当及时地查明财政税后改革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具体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财政税收制度有待完善。
当前,我国拥有数量众多的财政税收项目,然而,就目前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来看,各方面还有待于完善,尤其是对于各个项目未建立起财政税收准则。此类状况的存在,加大了财政税收部门税收工作的难度。工作人员在开展财政税收工作的过程中,未能够严格地按照统一财政标准进行,直接降低财政工作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此外,目前所使用的财政税收制度中,依旧存在不合理税收的问题,导致难以充分地发挥出财政税收的调节功能,阻碍着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管理体制的缺陷。
近些年,财政税收改革不断的向前推进,逐渐的暴露出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在以往财政税收管理模式的影响下,在管理制度方面,财政部门不能够保障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开展实际工作的过程中,财政税收工作人员受到新旧管理模式的影响,导致工作人员难以有效的管理与控制好财政税收工作。此外,部分财政税收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较低,出现违背法律与原则开展财政税收工作的问题,对待自己的工作态度不端正,缺乏责任感与紧迫感,使得违法乱纪的行为时常发生。
(三)缺乏有效的监管。
现阶段,我国企业中存在严重的偷税、漏税等行为。比如,在税收缴纳时,一部分的企业超出规定时间,另一部分的企业直接偷税,加大财政税收部门的工作难度。除此之外,部分的企业甚至通过制作虚假财务信息,减少财政税收支出,以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出现此类现象给国家的财政税收造成损失。不仅如此,不少企业通过不开发票等形式,以此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然而,不开发票的行为将会给财政税收带来巨大损失。
(四)缺乏科学的预算体系。
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完善的财政预算体系,然而,就现阶段我国的财政预算体系来看,许多方面还有待于完善,究其原因主要是受到以下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财政税收部门缺乏对财政预算的足够重视,在开展税收工作过程中,仅仅是按时收取各企业的税款,而后进行统计;二是虽然开展财政税收的预算,但也局限于小范围内,不能够从整体上开展财政税收预算,缺乏对资金转移状况的综合性考虑,影响着宏观经济的调控政策。
(五)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目前,财政税收部门中“掏红包”与“走后门”等现象时有发生,财政部门中的部分工作人员无论是专业水平,还是实践能力等方面都有待提升,不能够处理好繁杂的工作任务,直接影响财政税收工作的质量与效率。然而,由于个别领导不重视财政税收工作人员的工作,使得不少的工作人员对待工作态度散漫,缺乏责任感,给工作质量带来严重影响,甚至部分工作人员违背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直接影响工作氛围。
(六)政府权责问题。
现阶段,就各级政府事权划分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未进行具体的责任划分,而仅仅是做出原则性的规定,导致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中央以及地方的责任划分不够明确,致使时常出现缺位与越位等问题,极易造成地方与中央财政的相互排挤问题。
(一)完善财政税收制度。
在开展实际的财政税收工作过程中,财政税收部门应当严格遵循行为准则。为此,应当重视完善财政税收制度,弥补财政税收政策中的不足,从实际情况出发,完善各项财政税收政策。近些年,我国社会经济快速的发展,国家的经济实力不断提高,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因此,随着时代的变化与发展,相应的要调整财政税收政策,符合国家经济发展状况,以促进企业的发展为目标。除此之外,应当适当调整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减少企业的负担,避免出现重复性收税的问题,推动与促进经济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
现阶段,财政税收部门的部分工作人员存在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不积极等问题,影响着财政税收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因此,财政税收部门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养,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促使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发生改变。此外,财政税收部门的各个领导,应当提高对税收工作的重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为财政税收的工作效率提供重要保障。
(三)强化财政税收的监管。
现阶段,我国财政税收工作中存在严重的偷税、漏税等问题。因此,国家应当重视管理好财政税收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以防止出现各种非法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点内容:一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由专业监督工作人员,严格的监督财政税收工作,及时地发现与遏制企业的偷税、漏税等行为。二是国家应当严厉的`处置企业的偷税、漏税等行为,完善税收监管制度,为国家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重要保障,避免发生偷税、漏税等行为。三是税收征管部门应当核查与监控企业制造虚假账目信息的问题,最大程度地减少国家财政税收的经济损失,切实的维护好国家经济效益。
(四)改革财政税收预算机制。
财政预算机制是保障财政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内容,为此,国家应当重视深化改革财政税收的预算机制,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点内容:一是将财政税收的预算范围扩大,确保财政预算部门合理的进行各企业的预算;二是针对于我国的财政税收工作,制定出长远的规划,建立起财政税收的预算机制,保障我国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升我国的财政税收工作效率。
(五)加强税收审计与征管工作。
在财政税收工作中,征管与审计属于重要内容。因此,应当重视完善税收审计与征管两个方面工作,进一步的提升财政税收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其中,就审查征收方式来看,针对于项目健全的纳税户,应当将其作为定额户,而后进行审查工作。针对于部分账目有所出入的部门与单位,应当对其实施延伸制度,而后展开深入的调查,查看其是否与财政税收部门存在照顾关系,一旦存在此类关系,将会造成少征税款的问题,则有必要采用通审软件方式,进行纳税辅助。同时,应用排序法定出纳税户名单,正确的开展纳税工作。
(六)完善支付方式与支付体系。
应当对一般性与专项转移支付两者之间的比例进行合理的分配与调整,可以将一般性转移支付方式适当提升。同时,既要改革税收返还制度,也要改革增值税制度,从而达到资金来源稳定的效果。与此同时,应当推进分配方式的改革,建立健全分配制度。在确定测算方式时,需要充分考虑如下几点重要因素,如地域差异性、人均收入以及人均占地面积等,构建完善的支付方式体系。
结语。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内容,财政税收将对我国经济建设产生直接影响。近些年,我国的社会经济建设深入发展,财政税收工作也有很大的提高。然而,在财政税收改革中也面临许多的问题。因此,国家应当建立健全财政税收体制,完善财政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强化对财政税收工作的监督与管理,避免发生企业偷税、漏税等问题,为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财政税收论文2篇五
1、通过教学使学生识记的知识。
(1)、财政、预算、财政收支平衡、财政赤字的基本含义。
(2)、我国财政收入和支出的范围。
(3)、税收的基本含义。
(4)、税收的基本特征。
(5)、纳税人的基本含义。
(6)、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2、通过教学使学生理解的知识。
(1)、正确处理积累与消费的'关系原则。
(2)、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意义。
(3)、我国税收的性质。
(4)、税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5)、偷税、欠税、骗税、抗税是违法行为,应负法律责任。
3、通过教学使学生能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的问题。
二、能力要求。
4、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调查研究的能力。
三、思想觉悟要求。
通过本课的学习,应当使学生树立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和以依法自觉纳税为荣的意识。
1、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要求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同国民收入的物质构成相一致。
2、税收具有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的特点。
财政税收论文2篇六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在国民经济中起着支柱作用的中小企业量不断增加,规模日益扩大,然而现实中的有些管理政策,尤其是财政税收方面的政策,已不适应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甚至影响着其发展。因此,财政税收制度的创新,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意义重大。本文从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发展扶持的重要性入手,阐述我国现行财政税收制度不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提出改变现状的对策,旨在加快财政税收制度创新,促进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作用。
关键词:财政税收;中小企业;扶持作用。
一、财oshancao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扶持作用的重要性。
财政税收制度的变化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影响深远,甚至会直接影响到中小企业的命运。对中小企业而言,财政税收政策的优惠力度直接促进或抑制着中小企业的发展。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扶持作用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
1.影响和改变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环境;
2.引导中小企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
3.促进中小企业优化其经营模式。
二、我国现行财政税收制度不太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
1.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目标起点不高,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不够。
现行的税收政策是社会政策工具之一、是用来解决某些社会问题的手段。对中小企业税收政策的制定没有考虑到中小企业的特殊性和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因而它更侧重于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却忽视了对其核心竞争力的扶持,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却是中小企业生存、长期发展的首要问题,是税收政策扶持的重点,所以说现行的税收政策对中小企业扶持的力度不够。
2.现行税收政策缺乏系统性、规范性,不利于实现公平税负。
我国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较为零散,多分散在各个税种的实施细则中,多以补充规定、通知的形式公布,并且税收政策的调整也比较频繁,这种做法虽然体现了税收政策的灵活性,但却说明税收政策缺乏系统性、规范性、稳定性,降低了税收优惠的透明度,不便于实际操作,因而直接影响到中小企业制定长期发展战略,不利于实现公平竞争,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3.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方式单一、导向不明,不利于中小企业长期发展。
现行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方式单一,仅局限于税率优惠、直接减免等直接优惠方式,而像国际上通行的加速折旧、专项费用扣除、投资抵免等间接优惠方式较少。这样做不利于鼓励中小企业者对经营周期长、投资规模大的基础性投资。现行的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还缺乏降低投资风险、鼓励技术创新、资金筹集、提高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影响了投资者的积极性。此外,对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导向也不明朗,不利于中小企业资金流向国家急需发展的产业,不利于调整和优化国家产业的结构。
三、大力推进财政税收制度创新,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1.尽快健全财政税收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对于不同的企业我们应该建立不同的税收政策,尤其针对中小企业,应该尽快制定能够符合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弥补现行财政税收政策不健全的方面。同时建立起系统性、科学性、规范性的符合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奖励政策,以保证中小企业能够稳定、持续发展。此外,还要提高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立法层次,以法律的形式维护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稳定性。
2.积极完善财政税收政策内容,降低中小企业的税务负担。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因此,在健全财政税收政策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全面考虑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尽力全面地完善财政税收政策的内容,把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内容落到实处。国务院和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各省市也积极落实并制定出适合本地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享受到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政府性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等,这些都足以显示出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心和力度,通过税收制度的创新,使国家的扶持作用变成了“真金白银”,降低了中小企业的税务负担,调动了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3.大力宣传、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针对国内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我们还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好政策的落实要阳光操作,因此税务部门正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优惠政策宣传到户,同时提高整个社会的认知度;优化中小企业纳税服务,针对中小企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一对一”的服务,积极协助中小企业纳税申报;建立培训制度,既加强对税务工作人员的培训,也加强对纳税人的培训等,通过这些改变增加了税收优惠的透明度,利于实现公平税负,并起到推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作用。
4.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扶持中小企业。
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考虑到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困难,不断完善设计、降低税率以适应中小企业的发展。例如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我国新所得税法规定税率调整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纳税额低于3万元的小微企业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征收。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定为15%。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6%和4%统一降至3%。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改善了原有单一高税率模式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制约,针对中小型企业发挥了较强的政策效应,扶持了中小型企业发展。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的税收收入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中小企业的税收收入又占有极大的比例,对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有着巨大贡献。因此,加快财政税收制度的创新,不仅会对中小企业有很大的扶持作用,还能够促进税收公平,从而加快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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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论文2篇七
摘要:
但当前乡镇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阻碍着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序、健康发展,因此,本文对如何规范乡镇财政管理进行研究,以其规范乡镇财政管理,促进其有序发展。
关键词:
乡镇财政;管理;规范。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乡镇政府财政管理,改进和完善各项措施,积极规范财政收支行为,财政管理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
但很多乡镇在财政管理中仍存在预算管理较差、违规支出较多、会计核算不规范等诸多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实践探索。
一、实施三级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加快推进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乡镇财政的工作重心逐渐从组织收入向支出管理和服务“三农”方面转移,业务范围越来越广,专项资金越来越多,管理要求越来越高。
调研发现,农业税取消后,乡镇财政所人员大量分流,有些财政所变成了乡镇“财务室”,造成乡镇资金监督乏力;长期手工记账使基础数据积累不全;人员队伍不专业、不稳定、交叉使用。
这一现状直接导致基层财政职能弱化,远远不能适应工作需要。
基于此,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财政所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建设标准和补助政策等,全面加强乡镇财政基本建设和管理工作。
建设过程中,坚持市、县、乡三级联动,合力推进。
一是强化指导。
研究出台规范性文本,提出了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形象标志、统一色调格局、统一岗位设置、统一服务功能、统一硬件配制“六统一”建设要求,制定了乡镇财政所机构职能、建章立制、业务管理、队伍建设、基础设施“五到位”管理标准,为县乡两级加强财政所建设提供了标尺。
二是加大投入。
县乡共同筹资,专门用于乡镇财政所软硬件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办公条件。
上级财政加大奖补力度,调动建设积极性。
三是严格考核。
将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财政标准化管理综合考评体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完不成规定目标的,年终考核时“一票否决”。
二、抓实五个到位,力促规范建设,夯实基层财政科学理财基础。
(一)机构职能到位。
按照“职能职责明确、管理体制规范、人员配备合理”的要求,清晰界定了乡镇财政所关于预算管理、涉农资金兑付、国有资产管理等职能职责。
每个财政所设所长、记账会计、资金会计、涉农专管员、村级财务会计等岗位,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执行、资金收支管理、财务管理监督等30余项具体工作。
(二)建章立制到位。
编印《乡镇财政所规章制度示范文本》,内容涵盖乡镇财政所工作规则、会计核算监督、预算会计岗位责任等各方面270条规章制度,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规范化管理制度体系,促进了基层财政财务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无缝衔接和高效运转。
(三)业务管理到位。
创新管理模式,对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实行“乡财县管理”、“村账乡代理”,规范业务流程,细化工作标准,完善对重点业务、重要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
对预算管理、财务监督核算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补贴发放基础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票据管理等7个方面的财政业务,均做到原始凭证真实完整,台账信息录入及账务处理及时准确,档案资料齐全,网络管理安全规范,信息系统运行稳定。
(四)队伍建设到位。
按照“人员结构合理、业务培训有效、思想作风过硬”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乡镇财政所选人进人机制和干部激励机制,结合专业、年龄要求实行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对优秀基层干部给予表彰奖励,最大限度地激发主观能动性。
完善培训规划,安排专门经费,多形式、分批次开展培训。
(五)基础设施到位。
围绕满足乡镇财政所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需要,每个财政所按照办公室、档案室、财务室、便民服务大厅“三室一厅”的要求建设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各所都配备了必要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并与省、市、县进行业务连接和财政内网连接,实现信息化、电子化办公。
三、发挥四大作用,强化服务职能,进一步提升基层理财绩效。
通过大力度推进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不仅基层财政面貌焕然一新,更主要的是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一)促进了科学理财。
乡镇财政干部在网络操作、会计核算及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操作水平迅速提高,乡镇财政内部形成了运行科学、互相制约、监督到位、服务基层的管理机制。
(二)落实了惠农政策。
为确保“三农”资金和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乡镇财政所建立了包括农户姓名、身份证号、人口、承包土地面积等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库。
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等15项惠农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一折通”发放。
通过规范管理,强化监管,堵塞了漏洞,杜绝了强农惠农资金被挪用、套取、冒领等现象。
(三)强化了监督管理。
乡镇财政所发挥就地实施监管的优势,实现了财政资金投到哪里,财政监管就延伸到哪里,建立了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体系,促进了财政资金高效运转、绩效提升。
(四)实现了便民利民。
通过建设便民服务大厅,实行一厅式办公、一站式服务,规范资金核算、资金拨付、管理流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缩短业务办理时限,基层财政所实现了由收支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的重大转变,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树立了政府良好形象。
参考文献:
[1]毛央红.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当代会计,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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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论文2篇八
摘要:
电子商务在促进经济发展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其独有特征所造成的税收流失问题给我国现行税收征管制度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借鉴国外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和经验,提出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税法体系,加强电子商务监管,实施电子商务税收优惠政策,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制度。
关键词:
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国际经验。
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据中国电子商务中心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13.4万亿元,同比增长31.4%。其中,b2b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10万亿元,同比增长21.9%;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2.82万亿元,同比增长49.7%;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250万人,由电子商务间接带动的就业人数已超过1800万人。中国经济发展“电商化”趋势日益明显,无疑是中国经济的一个新增长点。但是由于我国相应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不够完善,造成税收流失问题严重。因此探讨如何规范电子商务税收秩序,引导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电子商务特点以及引发的税收问题。
(一)数字化、信息化、无纸化与传统以纸质化会计凭证为交易证据不同,电子商务的无纸化程度越来越高,交易过程及所涉及的票据均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不涉及现金流的使用,减少了作为征税依据的纸质凭证。电子商务的数字化、信息化导致征税对象难以确定,并对不同税种造成不同程度的冲击。依据税法规定,根据交易对象和内容的不同将征税对象分为有形商品、劳务和特许权,但电子商务的数字化和信息化模糊了征税对象的性质,难以区分商品、劳务和特许权。电子商务采用在线销售方式,基于互联网以数字化方式传送销售,将有形产品转化为无形的数字化产品后,这对增值税的冲击表现为征税时适用的税种发生了变化。对于网上销售无实物载体的纯数字化产品(如电脑软件),征收的税种由增值税变为营业税;电子商务在线交易数字化产品,钱货的交付均在网上完成,海关难以获得传统票据来掌握此类交易,海关征税的税基不存在,使海关的征税变得十分困难。而且无纸化的电子商务使增值税专用发票难以获取,极大冲击了以传统纸质会计凭证为依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体系。
(二)虚拟性、隐蔽性电子商务是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商贸方式,交易全过程都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完成,使交易主体、场所、商品或者服务等均虚拟化,使得纳税主体难以确认。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征管工作时,必须首先确定纳税主体以及相关的交易信息,但是对于电子商务中的经营者而言,只要交纳一定的注册费用,就可以拥有自己的网页进行电子商务交易,交易双方无需见面,传统意义上的有形仓库和经营场所均被网络虚拟化,纳税机关很难确定纳税主体及应税事实,经营者也很容易逃避工商登记。依据税法规定,营业税按照劳务发生地原则确定营业税的课税地点,但是电子商务的虚拟化使劳务发生地点难以界定,削减营业税的税基,造成税收流失。我国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但在电子商务中,互联网的虚拟化难以确定“我国境内企业”,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更是无从谈起。
(三)国际化、快捷化互联网的全球化使电子商务打破地域限制,计算机的自动化极大地缩减了交易时间,减少了交易环节,降低交易双方的交易成本。但是传统的流转税的多环节纳税体系难以适用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的快捷化使交易的中介环节减少甚至消失,以致课税点的减少,侵蚀税基,导致税收流失。电子商务的国际化加大了营业税课税地点确认的难度。电子商务中的远程劳务具有消费地和提供地相分离的特点,致使劳务发生地难以确认。当发生跨国劳务交易时,如果以劳务消费地为课税地点时,对于国内企业接受境外远程劳务时,则应征收营业税;对于国内企业向境外提供远程劳务,则不应征收营业税;而如果以劳务提供地为课税地时,则国内企业向境外提供远程服务需要缴纳营业税,国内企业接受境外远程服务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三、国内外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比较。
(一)中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制建设中存在的“两大困境”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相关法制建设落后于电子商务征管的需要,电子商务的法制建设亟待完善。虽然近几年我国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对电子商务征税问题进行规范,但是可操作性不高,《税收征管法》在电子商务的立法方面存在很大的漏洞。
1、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困境。《税收征管法》没有明确规定从事电子商务的纳税人是否应该进行税务登记,亦缺乏电子商务登记方式的规定。于203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办法》虽然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但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则应该在第三方平台进行实名登记。“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缺乏明确规定,可操作性有待商榷。
2、电子商务税务稽查困境。由于电子商务的虚拟化、数字化,交易中涉及的电子凭证具有可修改性,这使得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征管稽查工作时失去基础。虽然《网络发票管理办法》进一步确定了电子发票的效力,但是此办法并非针对网络购物和电子商务征税,而是为了规范发票使用和税收征管。因此,针对专门规范电商在具体操作中不主动开具发票、篡改发票等形式偷逃避税行为的相关规章制度亟须出台。
(二)美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主要政策法规作为电子商务发源地的美国,从电子商务发展初期,美国各级政府就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积极制定规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法规政策。
1、美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体系。自1995年以来,美国政府出台一系列电子商务税收政策。1995年,美国政府研究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税收政策,并成立了电子商务工作组和经济分析局,收集信息作为今后征税依据;美国财政部发布《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税收政策》白皮书,主要规定了电子商务的技术特征、遵循原则、税务管理方法;发布的《全球电子商务框架》确立了税收中性、透明、与现行税制及国际税收一致的原则;美国国会通过了《互联网免税法案》规定连续三年的免税期限,并确定属地征税等原则以避免多重课税和课税歧视;美国电子商务咨询委员会再次通过的《互联网免税法案》延长了免税期限;美国国会于又通过《互联网税收不歧视法案》扩大了免缴互联网接入服务税范围;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市场公平法案》,该法案规定在简化各州征税法规前提下,对电商企业征收地方销售税和使用税,移动应用开发者、云计算服务音乐与电影等数字产品的下载领域也被纳入征税范围。
2、美国电子商务税收监管体系。美国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对电子商务征税进行调查分析。1995年美国成立的电子商务工作组和经济分析局,专门研究与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该工作组的决策信息是由另设的三个政府机构提供:美国普查局提供电子商务数据统计信息;美国经济分析局分析电子商务产业增长与税收变动效应;美国劳工统计局记录电子商务行业劳务数据。通过多方面获取大量电子商务信息统计,以确保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三)欧盟及韩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情况。
1、欧盟。欧盟主张对原有税收征管条款进行补充修订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欧盟颁布的电商增值税新指令,将此前非欧盟居民企业向欧盟个人消费者提供电子商务不用缴纳增值税的规定修正为非欧盟居民企业,不管是向欧盟企业提供电子商务,还是向欧盟个人消费者提供电子商务,都要缴纳增值税,以平衡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之间的税收负担。欧盟通过新的增值税改革方案,规定由收入来源国开征增值税。欧盟对电子商务征税采用代扣代缴方式,欧盟成员国采用一种自动扣税软件,该软件将用户申请和用户银行卡绑定,在交易进行时,该软件自动计算消费额和税额,扣款成功后,将消费款划至公司账户,将税款划至税务部门,并将税务信息传至网上税务监控中心。欧盟实行的电商税收优惠政策是在对年销售额在10万欧元以下的非欧盟公司免征增值税。
2、韩国。韩国为了规范电子商务交易行为,保护各方的权益,于颁布《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规定以前相关法律规章也适用于当前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为保障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监管的多头监管电子商务交易行为。韩国为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实施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收入减免0。5%的年度电商交易额;对于境外网购有形商品的购货款与运费之和低于十万韩元的,免征进口税;对于网上输出娱乐、教育软件等电子物品视为出口,免征关税。
四、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的建议。
(一)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税法体系通过对国内外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现状和经验分析,可以看出,完善立法是解决电子商务税收流失问题的重要前提。电子商务市场与传统市场存在相似之处,只需要对原有税法条款进行适当的补充修改,就可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公平的运营环境。在税收实体法中,应进一步明确规定征税对象,无论是有形商品、无形商品、数字化产品或线上交易和线下交易,都应该统一纳税,享受同等的税收待遇。如美国在最近颁布的《市场公平法案》中明确将云服务等纳入征税范围之内,我国应在税收法案中对征税对象明确界定。依据电子商务特征对各种税种的冲击,应对各税种的征税规定进行一定的调整,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特征。关于增值税的调整,首先应规范电子发票。基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征管中的`重要性以及电子发票在当前电商蓬勃发展的经济环境中日益重要的作用,在现有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中补充专门针对电子商务发票管理的新规十分必要。如新规中明确以电子签名保障电子发票开具内容的真实性、开具电子发票的企业需到税务部门备案以供稽查等。其次应重新界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由于电子商务数字化特征,使很多劳务和商品数字化,以致难以区分商品和劳务。对此,可以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扩大,亦符合营改增的政策指向。关于关税的调整,短期来看,为了鼓励国际贸易自由化,应对电子商务的关税进行减免,但是从长远来看,为避免关税的流失,应引入先进的技术平台,组建网上海关征管电子商务的关税。在税收程序法中,针对电子商务虚拟性和国际性造成的税务登记困境以及《税收征管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办法》对此方面规范不足,必须对电子商务的税务登记进行特殊规定管理,并与电商注册网页、域名的管理进行协作,如企业进行注册登记时,应将注册域名、服务器地理位置等材料进行报送,税务机关应据此核发登记证并进行特殊管理。电子商务税收缴纳方式可以参照欧盟代扣代缴体系,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按一定的征收率代扣代缴应纳税收。
(二)加强电子商务运行监管,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国外税收监管的经验,大致有政府加强监管和政府减少干预两种方式,比如韩国实行多级政府联合监管,就强调了政府在电子商务税收监管中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应根据国情,加强政府对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整合各部门力量,进行多方面的监管。在国家层面应该成立专门监管电子商务税务的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子商务税务管理的统筹工作,收集整理全国电子商务交易信息,下发给各级负责单位机构;开发电子商务征税软件,推进电子凭证的管理,以技术手段保证电子商务的税务监管。开发的征税软件应攻克电子票据可修改的弊端,以保证电子票据信息的真实性,同时,应充分利用云计算来保存数据,防止数据丢失,保证数据的持久性和可查性。管理部门应该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合作,如联合开发相关应用软件,在电子商务网络支付贸易发生时,可以提醒相关企业纳税,管理部门也可以据此应用软件收集电子商务数据。电子商务税收管理部门还应该加强与第三方支付的合作,因为我国目前的电子商务交易大多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的。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大数据系统,通过与金融等相关部门的合作,监控电子商务交易的全过程,掌控电子商务交易额,防止逃避税行为。地方的税务机关应负责核实专门管理部门下发的相关信息数据,对地方电商进行分类监管,以地方物流信息和社会信息为辅助,形成完整的监控信息链,并利用社会媒体力量,严打电商不合规的纳税行为。
(三)实施电子商务税收优惠政策借鉴国外的电子商务征管经验,各国对本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都实行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电子商务处于蓬勃发展阶段,其作为经济发展的一个新增长点,对于缓解就业压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实施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促进电子商务的稳定发展。美国实行的《市场公平法案》规定,对国内远程年度销售额不超过100万美元的电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免除部分销售额的税金,即电商企业可以申请豁免销售税。我国应依据电商规模的大小,设置不同的起征点,同时应根据电子商务的社会效益和利润率的实际情况来设置网络交易的税收起征点。韩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中小电商企业的交易额中减免部分收入,我国可借鉴此法,对刚起步的电商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免税或者直接免税,同时结合小微企业优惠政策,鼓励创业,促进就业。为促进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的发展,可以对提供国际型产品的电商企业实行出口退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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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论文2篇九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税收筹划成为企业优化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实现价值最大化的重要手段。税务管理则是税收筹划和税务风险控制的有机结合,在零涉税风险的前提下实现企业税负的最小化。文章梳理了税收筹划与税务管理的内涵、内在关系,并就控制税务成本、维护税收权益、增加企业盈利机会、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方面详细论述税收筹划对提升企业税务管理价值创造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税收筹划;税务管理;价值创造。
1税收筹划与税务管理内涵。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的前提下,以实现合理节税、降低企业税负为目的,在企业的筹资、投资和经营活动中进行合理的安排,对其经济活动进行统筹策划以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该类行为一般具有目的性、专业性、前瞻性。就本质而言,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部分,是一种企业理财行为。如何在有效控制税务风险的前提下,更加合理、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也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企业而言,税收筹划能够有效降低税务负担,改善企业经营效果,扩大企业税后利润。“税务管理”是基于税收筹划衍生出来的一个全新概念,是指企业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身的战略目标与经营情况,在有效控制涉税风险的前提下实现企业税务成本的最小化。税务管理的主要内容为税收筹划和风险控制,相对税收筹划,企业税务管理是一个更加系统的管理过程,更加注重纳税的整个环节以及全过程的风险控制,实现税收成本与风险的平衡。
2税收筹划与税务管理的内在关系。
税收筹划是企业税务管理的一部分,也是税务管理的最终目的与价值体现。税收筹划能够有效规避纳税义务之外的税务成本,降低企业税务负担,改善企业经营成果,从而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企业税务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在税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税收筹划,通过系统性、前瞻性的规划,为企业实施税收筹划提供更加灵活、主动的实施空间。企业通过对涉税业务和纳税事务进行系统性分析、筹划、检测、实施,从而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良好的前提条件与实施环境。
2.2税务管理能够有效控制税收筹划过程中存在的税收风险。
虽然税收筹划能够减少企业税负,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同时也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的,然而由于筹划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存在筹划收益偏离纳税人预期的可能性。税收筹划风险大致可划分为三类:国家政策风险、成本-收益风险、执法风险。倘若单纯以降低企业税负为目标,由此造成的涉税风险成本可能远超税收筹划带来的收益,因此更加系统性地、注重风险控制的税务管理不可或缺。因此可以看出税收筹划与税务管理两者相互制约、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企业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3税收筹划是提升企业税务管理价值创造的推动作用。
3.1有效规避不必要的税务成本。
随着市场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部门为满足不断扩张的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势必将加大税收力度。企业是以实现其收益最大化为经营目标,通过合法、有效的税收筹划能够规避纳税义务之外的税务成本,扩大其税后利润。目前企业税收成本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税收实体成本,主要包括企业应缴纳的各项税金;税收处罚成本,主要是指因企业纳税行为不当造成的税收滞纳金和罚款。通过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够降低或节约企业的税收实体成本,避免税收处罚成本。税收筹划对企业合理规避税务成本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企业筹资、投资、经营过程中。企业在筹资过程中,通过分析其资本结构对企业预期收益和税负的影响,选择合适的融资渠道,实现企业税负的有效控制、所有者权益的最大化。如企业通过借款融入资金时存在“税盾效应”,即企业融资过程中产生的利息支出可作为费用列支,并允许企业在计算其所得额时予以扣减,然而企业的股利支付却不能作为费用列支。因此,企业可通过借入资金实现降低税负的目的。企业可以通过计算、比较借入资金的利息支出与因借入资金实现的税负降低额的大小,选择适合自身的融资渠道。企业在投资过程中,通过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投资方向、享受税收优惠的投资地点、享受免税或税收抵减的投资方式,实现企业税负的减少。在投资方向选择方面,政府出于优化国家产业结构的目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计划的投资项目,给予一定程度的税收减免或优惠。企业选择投资项目时,可充分利用该类优惠政策,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在投资地点的`选择方面,国家出于调整生产力战略布局的目的,会对不同地区制定不同的税收政策,如对保税区、经济特区、贫困地区等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通过选择注册地享受该类优惠政策;在投资方式选择方面,企业可选择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投资方式。如企业可通过选择购买国债等享受免缴所得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通过对存货、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分摊、坏账处理等进行会计处理,在不同会计年度实现不同的企业所得额,从而实现企业应缴税款的递延,提高了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如企业在进行存货计价时,在符合当前税法规定和会计制度的前提下,使发货成本最大化,从而使得企业账面利润减少;采用加速折旧法,加大当期折旧金额;采用最有利的坏账核算办法,降低企业所得额等。
3.2有助于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税收筹划要求企业具备成熟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全面、扎实的税务知识与实务处理能力。税务筹划要求企业拥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分析能力,以及一支业务精专、能力突出的税务处理团队。同时,税务筹划必将不断促进财务人员加强对税务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其知识结构,从而实现财务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不断提升。
3.3有效获取资金时间价值,增加企业盈利机会。
递延纳税是企业税收筹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指根据税法的规定将应纳税款推迟一定时期后再缴纳。企业可通过递延纳税的方式,有效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递延纳税虽然不能减少企业应纳税额,但通过延迟缴纳税款可以使企业无偿使用该笔款项,相当于政府给企业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企业可利用该笔资金解决资金周转困难,或进行再投资。
3.4促进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竞争力。
企业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制定的产业政策进行投资,开展经营活动。这在客观上使得企业符合产业发展规律,逐步使企业走上产业结构优化、生产力布局合理的道路,使得企业将生产资源配置到全要素生产效率更高、能源消耗更低的新型产品生产中,为企业未来发展做出了合理的规划与配置,无形中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5维护企业税收权益。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纳税主体,一方面应承担依法纳税的应尽义务;另一方面也应积极维护自身税收权益,合理规避不必要的纳税。由于纳税主体与税务机关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对称,倘若任由税务机关以征代纳,必然导致税务机关滋生惰性,导致税务征收质量的低下,同时也让企业难以实施税收筹划。因此,企业应从依法治税的角度,积极争取自身权益,对权利与权利失衡进行纠正,从而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良好的外部实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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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论文2篇十
摘要:财政税收管理是我国财政税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但依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本文总结出目前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问题,并提出如何深化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加强创新的建议。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财税资源的有效配置问题。本文对财税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进行分析,并对财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进行展望。
当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财政收入可以说是取之于民,并用之于民。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我国的经济社会已经有了极大的发展。但是,伴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原有的财政税收制度暴露出越来越多的缺点,我们应当从实际出发深入调研,结合我国自身国情和外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改革、完善现行的财政税收体制,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1.财税管理难以控制。
在现行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下,管理人员受业务、行政双重管理体制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诸多弊端。主要表现在对有关财政税收管理的难以有效控制和管理,甚至有的不能坚持原则,不把法律法规放在心上。加上现行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许多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缺乏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往往会造成一些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2.监督监管不够到位。
由于我国机构改革的推进,一些地区削弱了财政税收管理的力量,不少财政税收管理机构和人员被撤并,导致了财政税收管理人员队伍不稳定、工作积极主动性不高,管理滞后。不少地方存在着没有设立财政税收管理机构,没有落实专门的管理经费,没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问题。
3.民主管理不够完善。
目前,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很好地落实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政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其中,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就是这一制度的关键内容。实际上,许多地方和单位虽然成立了民主理财领导小组,但成员大多不是经过民主选举的,而是领导指定的,根本起不到监督的作用。
4.规范化转移支付有待加强。
大量事实一再证明,政府部门之间的财政资金来往是出现转移流程不规范、转移周期长、资金使用率低、贪污违纪现象多发的地方。中央政府主要负责财政收入,地方政府进行支出的具体管理。中央已经通过分税制的实施,大大提高了财政收入的中央集中比例,减少了纳税部门偷税漏税的途径,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能力,来协调我国个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个财政平衡。税收返还与体制补助、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是构成我国转移支付的三大部分。在这当中,仍然有很多地方存在着需要尽快改善并加以解决的问题。首先税收返还、体制补助的资金比例在转移支付总量中所占比例过高,税收返还、体制补助带有明显的有利于地方的倾向,而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的比例很小,它主要能够反映地方财务均等平衡的状况,经济发达地区的税收返额度高是正常的,但是比例过于悬殊就不利于经济的平衡发展,税收返还额度在成一定的比例增加,也使某些经济现对落后的地方社会经济和社会服务的发展水平严重滞后。其次,在政府转移支付过程中缺乏有效地监管制度,这也是在转移支付过程中频发支出不透明、财政截留、贪污腐败现象的一大因素,在这个过程当中产生的财务问题由于从支出项目繁杂、设计部门较多,核查起来十分困难,因此,要在转移支付的源头把好。
5.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
1.建立完善“分级分权”的财政体制。
建立完善“分级分权”的财政体制,不仅是我国基本国情的需要,也是通过改革整治现行财政税收管理中诸多漏洞的手段。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分级分权财政体制,目的在于调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税收比例、依据当前情况,应当适当加强中央政府的收入比例,强化政府财政同一支出的平衡;加大中央政府的直接支出,加强统筹管理,减少财务问题,同时减轻地方政府的财务管理的压力,配合行政改革中人员精简的客观要求;还要对地方政府的支出权限进行必要的规范,既赋予足够的财政权力,也要控制过度的财政自由,使得地方支付财政税收管理改革加速进行。
2.健全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要将一般性转移支付与有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进行合理搭配,形成资金来源稳定可靠,资金分配方法较为科学合理的中央、省(市)两级两类转移支付体系。首先是要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适当整合其中的专项转移支付,妥善安排转移支付的结构比例。其次是要改革税收返还与增值税分享制度,从而稳定转移支付的资金来源。最后是要改革转移支付的分配方式,建立起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资金分配体系,从而逐步改变目前从基数法确定转移支付数额与转移支付水平的方。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一直是制约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改革深化的羁绊。在广大农村地区大力推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的劳动热情被充分激发,农业生产工具的价格下调,给农业生产降低的生产成本,在免除农业税等税收项目外,在水手结构上也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整。正式地方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发展地方经济的必由之路。通过适当的途径招商引资、引进先进技术、合作扩大生产是有效手段。在财政税收体系中,合理的采用“合同制”,也是完善地方政府财务税收管理分配职能的一大创新,不仅仅加强了地方财政税收的自主权,也使得中央政府能够施加有力的宏观调控。体制改革是永不过时的话题,制度创新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作用一再被历史证明。加强中央管理和不同级别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是制度创新的出发点和着眼点。
4.完善国税与地税的协调机制。
对税务机关而言,理顺国税和地税的职责关系,健全两者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本身就是税收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在实行分税制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之下,除了极少数省份外,全国绝大多数省份都分别设置了国税与地税这两套税收征管机构。有条件的地区可先行试点国税与地税合署办公。各地的国税与地税机关也应充分开展信息交流,当对政策有不同理解或出现争议时,双方要共同探讨,合力解决问题,实现国税与地税的良好协调。
总结:
我们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坚定不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更好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要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就应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步伐,不断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的相关制度,全面实施税收转型方案及措施,建立起规范化的政府非税收入机制。相信通过政府部门的进一步努力,一定能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进一步推动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财政税收论文2篇十一
摘要:
随着我国税收会计政策的不断提出变化,我国的税务会计模式也在不断地发生着改变,导致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模式之间的差异不断变大,针对此项问题的出现,急需相应地提出解决政策,明确当前税务会计发展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还要进一步加以调整并完善税务会计模式发展体系,旨在能够建立健全税务会计系统模式,不断满足国家和企业的发展需求。
关键词:
税务会计模式;财务管理模式;会计信息。
前言。
一个国家税务会计模式的建立并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而是需要长期性的不断努力和调整,通常一套税务会计模式所涵盖的内容有很多,因此一套完整的税务会计模式建立离不开国家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影响,如果不能够很好地针对我国企业当前经济的发展形势来看的话,就很容易引发各种各样的财务税收问题,使得各项税款项目的管理实施难以得到保障,同时也会使得群众对会计体系的发展前景丧失信心,因而加快建立健全税务会计模式工作迫在眉睫。
一、税务会计模式的概念。
一般税务会计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其中一种是针对会计核算的内容来说的,通常是由企业来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业务,对我国目前的税制体制来说,可以针对流转税收会计以及各种所得税、增值税进行会计核算管理,所谓税务会计指的就是通过对各种税务进行筹划,对税金进行核算以及对所交纳的税款进行申报核算的系统模式,税务会计是现代会计三大支柱之一,是财务会计的一部分。
随着我国的政策法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当中的税务会计模式也在不断地完善当中,不过相对来说还没有形成一种独立的系统会计模式,也没有真正将税务会计模式同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分割开来。
二、当前我国税务会计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税收模式没有完全分离。
我国传统的税务会计税收模式系统并没有完全从过去的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当中分离开来,税务会计系统是从财务会计模式的基础上慢慢地衍生出来的,传统的税务会计是和企业的财务会计是在一个范围内的,也就是会计学,不过实际上这两种概念之间又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和区别,一般的财务会计指的是让企业的管理者能够获得准确的会计信息从而作出正确的企业发展决策,使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能够有序地进行,在这种模式的税收管理下,要以共同的会计准则模式为引导。
而当前的税务会计模式主要的工作内容则是为了能够可以方便我国政府各财务税收部门进行征缴税款项目,它的主要依据模式是以我国的税法为基础的[1]。
(二)税收模式滞后于会计模式。
就我国目前的税收模式发展现状来看,税收制度本身还是远远滞后于会计制度管理的,在过去的几年里,每当国家提出新的会计业务发展模式的时候,相应的会计政策就会在企业会计处理内容等方面进行规定,然而在税务制度改革方面却没有相应地提出各种政策措施,也就是形成了很大的时间差异,结合实际情况来看,当前的税收模式制度没有针对可计成本以及税收收入的确认问题进行明确的设计,然而我国的会计制度模式却已经将可计成本的费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确认,而且在成本的费用问题、税率问题以及财政限额问题上没有进行特别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出现了一定的时间上的差异,从而使得我国的会计政策以及税收政策两者之间出现负差异性,同时也从侧面证明了一点,也就是我国的税收制度模式的发展进程也是要远远低地落后于我国会计制度的发展进程[2]。
(三)税收项目种类繁杂。
我国传统的税务模式系统中所涉及到的项目种类非常繁杂,一般包括对企业资产的税收计算,企业负债模式的税收管理,然而在真正的会计核算中需要进行设计和调整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性,同时还要涉及到各种收入型资产,生产经营支出,企业项目经营成本,以及企业的营业费用管理等,各种财政投资业务报表中也需要涵盖所有项目范围中的全部内容,也就是说,这种税收项目所涉及到的联系方有很多,要同时进行和关联方的交易并且要对企业的资产情况负债表进行处理,与各种会计处理业务也要紧密地联系起来。
正因为现如今的会计税收纳税项目进行的手段非常复杂,手续非常繁多,而且对于会计核算项目要进行非常多的项目审计,这就证明了对于税收项目的认识很难理解,各种手续项目之间也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因而一般的企业会计从业人员都不能够对其进行很好的理解,甚至是连专业性的国家税收部门以及国家公务财务税收人员也不能够完全正确地进行操作,正是由于在操作过程上存在着许多困难性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对财务税款的征收与管理项目的工作,同时也大大增加了税收项目双方的收集成本,这不仅仅是违背了我国税务税收项目管理的设立初衷,同时也给企业和国家增添了许多沉重的负担,特别要说一下的是,假如这个时候的会计从业人员强行进行实施会计准则的话,就将会严重的影响到真正会计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质量,使我国的税收税务项目无法进一步共同发展。
(四)税务会计没有实质性工作项目。
传统的税务会计项目只是简简单单的财务会计管理的一种,而是所做的工作只是流于表面,在很多企业范围内对税务会计项目的管理并不是很重视,这些负责税务会计项目的工作人员有的并没有相应的税务会计管理工作的专业知识,所以也就无法进行专业的会计税收工作,这就导致了很大范围内的税务会计工作没有进行实质性的工作,一方面这些工作人员有的是从其他部门后调过来的,对于税务会计工作模式缺少相应的管理经验,同时也缺乏专业性的基础知识,不能够很好地运用会计核算系统进行管理,而且也缺少科学性的系统认识,不能够进行正确的税务会计系统工作,尤其是在关于财务税款缴纳申报阶段以及会计财务税款项目的核算阶段都是缺乏系统性的理论经验的。
三、健全我国会计模式的相关对策。
(一)加快调整财务税收分离模式。
要想健全我国的会计模式,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要加快调整我国的财务税收分离模式,企业需要根据关于财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和方法来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与对比,同时也需要相应地去减少核算工作所耗费的资金成本,所以说将财务会计和企业的税务税收会计进行分离至关重要,设计的新型会计模式一定要满足国家的发展需求,同时也要保证企业自身的利益,将国家的税法和会计管理制度相融合进行发展,当遇到差异的时候,企业必须要主动地进行调整,由内而外地进行企业活动方式兼顾,只需要大体上保持和谐稳定状态即可,在具体的财务会计税务工作上面要进行细化调整,遵循相互靠近原则,按照税法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业务工作,计算出正确的应缴纳税款费用,从而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地进一步调整财务会计模式,使企业能顺应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二)健全税务会计合并制度。
事实上,我国的税务税收体制并不是单一性质的,而是属于一种复合型的税收体制,尽管我国的财务税收制度与财务会计制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但是它们两者之间还具有相互促进的存在关系,虽然两者各自的职能目标不尽相同,但实质上都是要促进税务会计模式发展的,目前两者出现分离的模式。
因此,我国要相应地健全税务会计合并制度,确切来说,是要加快转变所得税的调整工作,针对所得税在我国税务税收比例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重情形,相应的流转税收的比例也在不断地变化当中,所以我国必须要建立一种以流转税收和所得税税收并重的会计合并制度体系,完善对所得税和流转税的会计管理。
(三)完善税收项目内容。
随着我国税收业务项目的不断发展,我国税务管理体系也在不断地建设与完善当中,因而在对各种税收项目进行管理的时候,要注意健全税收项目的内容和组织形式,针对项目内容不断进行调整,加强对税款内容的核算管理。
一般企业税收项目的内容和种类比较繁杂,所以在进行税收项目管理的时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仔细地落实好,例如关于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的营业税问题,所得税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进行相关的研究和规定,明确企业应交税款的项目都是什么,从而扩大企业的经营管理范围,一般的税收项目的分类比较繁多,所以也需要进行分门别类的管理,要明确税收项目的范围,并且还要相应地进行简化财务税收项目的工作流程,让全社会都可以支持并且投入到税务会计模式的建设当中。
这就要求无论是国家、企业还是个人都需要树立起正确的税收项目管理意识,将税务税收财务会计工作内容当作重点项目来进行,科学运用会计准则进行会计管理,同时还要加强与关联方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性地了解到关联方的变化需求,提高我国税收项目负责人的管理水平,让他们有能力来从事税收项目工作,加大对税收项目工作内容的管理力度和能力,使得健全后的税收项目内容能够更好地进行项目审计工作,完善我国的税务会计模式,使这种会计模式能够为我国的经济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四)健全税务会计体制。
要想健全我国的税务会计体制,已经不再是我国自己的事情了,随着全球一体化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税务会计体制也不断受到国际税务体制的冲击和影响,传统的税务会计项目只是浮于表面,没有进行深层次的税务会计工作,而且部分工作人员的专业性水平也不高,这就要求必须要加强税务会计模式发展调整,让企业认识到自身发展的不足之处并且加以改进,一个国家的税务会计体制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所关联的项目有很多,这就要求了企业要能够跟得上国际化发展的步伐,同时也要考虑到我国实际的发展情况,从而选择一条合适的发展道路来,在满足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需求同时也要加强改进自身的税务会计体制建设,不断吸取经验,还可以随时调整体制变化,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进行设计改进,有条件的企业或者部门可以投入一部分资金去到国外发达国家进行参观,考察他国的税务会计体制与我国的有什么区别不同,取其精华,让我国的税务会计体制建设变得更加健全并富有创新力和活力。
结论。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的税务会计分离模式中依旧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因此我国在建设会计模式发展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快调整税收模式的分离发展力度,同时还要健全我国的税务会计合并制度,完善相应的税收项目内容组织结构,最终健全会计税务体制,旨在能够促进我国的会计税务模式能够进一步发展,为我国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带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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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论文2篇十二
在我国经济运行体系里,财税收入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稳定的财税收入,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有利于我国社会的繁荣稳定。政府的主要经济来源就是依靠财政税收政策获取的,只有在经济发展中不断的完善财政税收方面的体制,才能保证政府的有效运转。在我国,财政税收政策的执行主要依靠财政税收体制来进行,在我国目前经济飞速发展的条件下,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革,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趋势。
2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意义。
2.1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有利于政府政策的实施。
财政税收是我国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财政税收政策的执行对于我国政府各项行政措施的执行和经济方面的政策有着很大的影响。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对于社会收入的再分配也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对于政府行政政策影响最大的一个体现就是改变了国库的支付方式。原来的国库支付方式往往实施分散式的支付模式,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后,则采用集中化的财政支付模式。这种支付模式对于我国国家财政措施有着很大的积极影响。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往往在集中支付模式的引导下,采取透明化的采购方式,实现了采购过程的简约化,提升了政府的采购效率。其次,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对于我国政府的财政绩效考核政策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2.2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有利于我国社会的繁荣稳定。
我国财政体制的完善,对于我国社会的建设也有着很积极的意义。财税体制的改革,加大了我国的财政方面的收入,使得政府加强了对于社会的财政投入力度。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间接的促进了我国社会保证制度的完善,也促进了我国城市建设的发展,更促进了文化体育事业的兴盛。国家有了强大的财政收入作为基础,就可以一心一意进行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从而加快我国各项建设的步伐。财政收入的增加,也可以增加我国政府对于农村的扶持力度。不仅从农业生产上对农民进行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补贴,还可以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农村的文化、教育、医疗等。
2.3财政税收制度的改革有利于我国预算制度的改革。
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离不开预算制度的完善。只有在进行经济建设时实现收支方面的平衡,才能有效的促进我国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因此,我们在进行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实施完善的财政预算制度。这就需要对目前的财政预算制度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对于我国财政预算制度的改革有着较为积极的影响。我国财政预算工作提升到了一定的水平,就可以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提供可靠的资金支持,政府也相应的增加了对于经济市场宏观调控的能力。
3我国财政税收体制中出现的问题。
3.1我国财政税收的预算管理工作中存在着缺陷。
财政税收制度的完善,离不开科学合理的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我国的财政预算工作目前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是从总体实施的效果上来看,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为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一些地区的财政收支情况有着过于集中的缺点。这种情况就导致了我国财税制度不能有效的得到落实,那么中央的财政支出就不能进行一定的全面分配。地方财政措施的干扰,对于中央的财政政策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预算方面存在的不足,影响着对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
3.2我国财政税收的转移支付缺乏规范。
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往往以分税制的形式来进行。分税制的出台可以对地方经济之间的差异进行一定的平衡,在分税制的前提下,纳税个人或者单位也可以进行一定的转移支付。但是,在当前的分税制的转移支付中,往往存在资金贪污、使用效率低等问题,降低了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转移支付的规范性。我国地方财政机构在具体的运作环节中,往往存在着一定的模糊性行为,导致决算时出现账目不清、财务漏损等财政问题。这种转移支付的环节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降低了我国财政税收制度对于经济差异的平衡力度,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均衡发展。
3.3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乱收费现象。
我国的财政税收是政府的主要来源,但是,在一些基层部门的执行过程中,往往存在一定的乱收费现象。政府针对此类问题进行了专门的整改措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并实施了一定的清费措施,还取消了一些农村偏远地区的不合理税收项目。但是,由于财政税收体制的落后,导致我国的财政税收机构存在尾大不掉的状况,这就阻碍了我国财政税收政策顺利的执行,对于中央正规资金的收取也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有的政府部门在进行机构整理的过程中,反复进行机构的合并和精简,使得部分财政管理人员存在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
4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中的创新措施。
4.1完善我国财政税收体制中的预算体制。
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完善,离不开财税的预算体制的完善。在具体的改革措施中,我们需要将财政预算的编制工作和财政预算的执行工作进行一定的分离。在预算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对短期预算和长期预算有一定的合理规划,并将短期的财政预算具体化。在做好当前工作的前提下,逐渐的扩大预算工作的范围,对预算工作实施严格的管理,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工作做到合理的规划。只有做好预算规划工作,才能打好财政体制的改革的基础。
4.2加强对于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宣传工作。
除了要加强政府财政机构方面改革外,我们还应该积极地进行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宣传工作。财政税收工作与广大群众的经济生活息息相关,因此,进行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工作就必须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只有使纳税人充分的理解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内容,才能为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工作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对于财政税收人员也要进行相关的宣传培训,加强他们对于工作的责任心,明白税收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4.3建立健全我国的分级财政结构体系。
我国财政税收政策的执行主要依靠国税和地税两大职能机构来具体执行。财政税收体系中的国税机构代表中央政府,而地税机构则代表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在进行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一方面要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独立财政权力;另一方面又要做好地方财政收入和中央财政收入的平衡工作。只有健全我国的分级财政结构体系,才能在保证中央财政收入的基础上,促进地方经济的稳定有序发展。在这个财政结构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应该对两者的工作范围进行一定的明确和划分,从而减少不同财政机构上的业务竞争。
5结论。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逐渐转变,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也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只有立足实际,循序渐进,才可以从根本上促进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不断完善,从而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提供坚实的保障。
财政税收论文2篇十三
现阶段,随着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号角的吹响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各项改革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增强,这对财政审计的质量和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发展和完善财政审计,促进财政审计工作持续、深入和有序的开展是当前审计部门的一项重大任务。
一、财政审计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发展要求。
在宏观层面,审计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我国经济结构和经济运行方式处在转型阶段,适应体制和环境的转变,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和单位治理的管理工具之一,其自身也必将处于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国家审计的审计职能随着外部经济和政治环境的改变而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在调整中不断加强和完善;另一方面,国家审计职能的调整必须为外部经济和政治环境的转变保驾护航,推动社会经济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在发展和改革的历史阶段,国家审计的职能和地位将越来越高,国家审计承载的使命和任务将越来越丰富和繁重,这是现阶段国家审计最根本和最鲜明的时代特征。
1.财政审计没有完全跟上财政改革的步伐。
财政效益审计在大多数审计部门未得到真正的开展,尚处于探索阶段。随着政府公共财政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公共支出管理逐步成为财政管理的重心。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尤其是绩效预算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和改革思路的相继出台,目的都是为了提高政府公共支出管理的效率和效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财政审计队伍的综合素质难以满足审计发展的需要。
一是财政审计人员少和财政审计任务重、时间紧的矛盾比较突出,审计质量很难保证。二是个别审计人员的职业操守不过关,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中不能严格执行审计法规规章。三是对财政审计人员的后续培训教育偏少,力度不够,造成财政审计人员在业务上缺乏认真系统的专业学习和技术培训,不能适应发展变化的财政形势。
3.财政审计法制体系不健全。
一是财政审计法规制度创设工作有待加强,一些陈旧过时、不适应当前经济体制运行的法规尚未得到有效的清理,而一些审计行政执法内容等方面的规定却不完善,财政审计新领域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尤其是涉及公共支出管理改革措施的监督性法规出台相对滞后,给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二是有些法规制度政出多门,条块脱节,区域间差别大,执行中时常出现彼此不一致的现象,致使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监督工作时左右为难,造成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模棱不清。
三、完善财政审计的主要对策建议。
1.构建公共财政审计大框架。
财政审计应该适应政府职能转变以及财税体制和管理方式发展变化的要求,以财政综合预算为主线,以部门预算为基础,有选择、有重点地向绩效审计延伸,通过揭示财税管理活动中存在的不合法、不规范的问题,促进公共财政框架体系和财税管理的完善,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快公共财政目标的实现。
2.实现由财政收支合法性审计向财政效益审计的转变。
现阶段,我国财政效益审计的整体目标应该是通过检查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剖析政府在财政政策制定、财政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供独立的有价值的信息,促进政府改进管理和控制系统,提高管理效益,达到财政善治。财政效益审计应主要围绕预算内资金收支、预算外资金收支和基金预算收支这三条主线审查财政资金配置和管理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果性。
3.完善财政审计法治体系。
实行财政审计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化是完善审计监督体制,建立财政审计工作正常秩序,是促使财政审计深入开展的根本保障。完善财政审计法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统一的财政审计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逐步细化诸如审计信息披露权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等法律依据,制定科学完整先进合理的财政审计业务技术标准和规范,健全审计机关内部制约和权利监控机制,完善财政审计质量测评制度。
4.创新和优化财政审计管理。
一是优化财政审计执法的外部环境。关键是处理好两个关系,即一是处理好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的关系。二是整合财政审计资源三是实现财政审计经验向审计理论的转化和共享,统一运用审计成果。从财政审计实践中查找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规律性的问题,在体制、制度和管理等宏观层面上进行归纳和提炼,经过分析研究升华为具有科学价值和指导意义的理论文章或政策建议,最终达到财政审计成果的统一综合利用,实现财政审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孙亚伟.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贯彻绩效理念的思考[j].审计月刊,2005(8)。
财政税收论文2篇十四
由于改革是从放权让利起步的,在改革向前推进的同时,随着大一统的财政体制的逐渐淡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公共财政模式并未及时建立,故收入增长特别是中央财政汲取收入的能力受到很大制约;而在支出方面,政府并不能立即从旧体制所界定的职能中退步抽身,并且还要承担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新职能,承担改革成本的巨大需要,致使财政支出节节攀升。为缓解收支矛盾,中央政府只能默许各地方、部门、单位以收费方式筹集公共收入。而这一默许又进一步削弱了税基,加剧了预算内财政收支的矛盾,从而更强化了对税外收费的依赖。“乱收费”大面积地制度化,使相关的法定制度形同虚设,社会陷入一个令人欲退不能的体制怪圈,严重地损害了政府财政收入来源和收入行为的权威性。
近些年来,在非税收入绝对额及其增长速度均高于税收收入增长额度及其增速的情况下,政府真实收入来源的混乱。因此,认真分析这种状况,尽快改革现存的费税体制,规范各种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就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的内容,也是我们应该总结的一条经验或教训。
四、正确处理财政与经济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长期以来,政府财政过多地介入竞争性领域,以直接投资或财政补贴形式资助国有企业发展,这不仅无助于优化资源配置,导致财政资源在使用过程中的巨大浪费,而且也扭曲了公共财政的目标,无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从发展经济学角度看,经济发展不同于经济增长,它是一个伴随着社会成员整体生活质量提高和社会进步的经济增长过程,是一个综合性社会指标。公共财政过度注重经济增长,忽视其他的目标,可能导致“没有发展的增长”格局。为此,从优化资源配置方式的角度来看,财政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应体现在财政对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资,对国有企业的补贴,而应按公共财政原则的要求,体现在如何投资于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品领域,如何为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以及各经济主体的公平有序竞争提供一个适宜的环境,如何促进社会公平,消除二元经济带来的不良后果,以此促进社会经济的结构优化和整体质量的提高,形成财政与经济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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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贾康赵全厚:中国经济改革30年:财政税收卷.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5.
财政税收论文2篇十五
(一)制度结构体系复杂,政府企业职责不清。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初,制度结构体系较为复杂,包括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四部分。可以看到,相较于四部分制度结构体系,我国目前的制度结构体系有了更进一步的整合,具体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度整合使得制度实施以及针对制度的管理都更加具有效率,并且可持续性较高。但是,目前制度机构体系仍存在一定问题,且政府与企业的职责划分不清。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尤其是基础养老金部分,作为保障居民老年生活的基本制度安排,应当为全体老年人提供充足且具有较高公平性的养老保险。但现有制度结构体系,将社会群体进行区分,实施不同的制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础养老金的公平性。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当中,基础养老金由企业缴费形成的社会统筹部分构成,为强制性的制度安排;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属于非强制性的。同时由于主要由个人缴费形成基金积累,由国家财政进行支付的基础养老金部分的保障水平相对较低。因此从制度结构体系角度看,基础养老金部分的结构分化,违背了制度的公平性。在两个不同制度内部,可以看到政府与企业、个人的责任划分不明确。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的基础养老金部分过分强调企业的责任,使企业负担压力过大,没有明确规定财政补贴的责任。一方面,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属于其经营活动之外的开支,过重的养老保险费使得其主动参与的积极性降低,可能会出现误报缴费基数甚至违法不缴费的情况;另一方面,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当中企业缴费压力的增加,使得企业不愿开展企业年金方面的补充性养老保险,使我国整体养老保险制度层次发展不平衡。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中,基金来源仍以个人缴费为主,财政补贴的额度较小。这两种制度内部负担主体的责任划分不明确且划分标准不一,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以及管理受到影响。
(二)制度设计欠缺合理性,统筹层次较低。
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层次为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为市级统筹,整体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层次较低,在制度设计上缺乏一定的合理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省级统筹造成制度间一定的不公平性,同时使互助互济制度设计理念的实现受到阻碍。省级统筹的方式,导致各省的缴费基数不统一、政府企业负担比例责任不统一、各省基本养老金结余差距过大等问题。同时,政府仅承担财政补贴责任,在东西部地区之间财政补贴标准也有所不同。在经济实力较好的地区,财政补贴数量相对较小,反之在经济发展情况较差地区,各级政府补贴幅度则较大。这种财政补贴的方式,为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提供了一定保证。但是,在制度层面上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筹,使政府与企业的负担压力畸轻畸重,降低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性。
(三)制度设计公平性考虑不足。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立初期,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需要覆盖的人群较多,因此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在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同时,更侧重效率的实现。现行制度在基础养老金部分,按照覆盖对象不同产生了职工与居民之间保障水平的差异,违背了基础养老金部分公平性的原则。对城镇职工而言,其基础养老金来源于企业缴纳的社会统筹部分资金,而非职工群体的基础养老金部分则主要来源于财政。然而,由企业参与的社会统筹部分积累资金要远高于财政的补贴,因而基础养老金部分在就业与非就业人员之间产生了不平衡的现象,违背了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之初的公平性原则。事实上,未就业人员的生活状况普遍低于就业居民的生活状况。他们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对未来老年时期的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特别是对于处于贫困线以下的群体,仅依靠社会救助制度提供的现金与实物救助,仍然不能满足老年的特殊养老需求。因此,对于未就业群体而言,如果缺失了这部分基础养老金,他们老年时期的生活质量将会急剧下降,甚至无法实现基本的生活需求。可以看到,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其核心是要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在年老时可以满足基本养老需求,在养老金的给付方面发挥社会保障的稳定功能与调节功能,通过缩小社会成员基础保障待遇的差距,减少社会矛盾,并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促进公平并进一步提高效率。特别是在基础养老金部分,应当在社会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给付标准,保证全体居民的基本养老需求。在兼具效率的同时,更加注重基础养老金的社会福利性与普惠性,为居民提供老年生活必须的基础经济来源。
(四)部分群体缴费意愿与能力考虑不足。
对农村群体以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而言,在制度设计层面上,考虑到他们的实际经济能力,按照不同层级的缴费标准进行了个人账户缴费水平的划分,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更多居民被纳入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当中。但是,制度在设计时却缺乏了对这部分群体缴费意愿与能力的考虑,使得制度中出现了漏洞以及不公平等现象。对上述两部分群体而言,当期收入远比未来收入重要。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是要保证当前的基本生活。然而这部分群体的工作不固定,从事职业任务也相对基础,因而工资水平较低,在短期内无法形成一定的资金积累,有时甚至当期收入无法实现基本生活的满足。因此对他们而言,养老保险缴费意愿较低。对于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缴费部分,一方面要考虑覆盖群体的缴费能力,但更重要的是要衡量其缴费意愿。
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差异较大。
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受到地理环境的影响较大,在整体上呈现出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速度较快、水平较高,而西部发展则相对较为落后的特点。这种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直接反映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第一,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大量年轻劳动力外迁,使得当地的赡养率过高,给养老保险制度的支付带来巨大压力。相反,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当地的赡养率相对较低。因此,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使得养老金的支付压力在各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由此而形成的企业与个人的缴费压力,地方财政的补贴压力也有较大的差异,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第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缴费基数存在差异,破坏了制度的公平性。对基础养老金部分而言,由于大多数东部沿海地区企业发展较好,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相对较高,使得这部分企业的缴费基数远高于西部部分企业。对企业而言,多缴纳的社会统筹基金部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其多余的经营成本,在没有多余补助或政策鼓励的情况下,企业可能会选择虚报缴费基数的现象。这就使得一方面各地区间的缴费基数存在较大差异,存在养老保险缴费层面的不公平;另一方面,过高的缴费比例以及缴费差距,容易造成企业虚报缴费基数,从而降低整体缴费数额的现象。这几个方面的影响都不利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制度设计理念更强调效率。
与发达国家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不同的是,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设计之初,经济发展水平仍较低,群众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认识以及养老的需求都较低。同时,我国经济发展一直存在地区间不平衡的现象,且发展水平差距较大,这就使得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真正的“公平性”存在一定的困难。因而我国之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直根据覆盖对象不同按照不同标准进行保障。因此可以看到,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理念方面,我国在坚持兼具公平与效率的同时,一直较为强调“效率”的实现。同时,我国的制度安排也一直较为重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对农村地区群体的养老保险制度有所忽略。这就导致了目前城镇、农村群体间养老保险制度的差异以及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较大不公平的现象。虽然近年来我国制度的改革方向一直强调“公平性”与“普惠性”,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制度进行合并、将城镇及新型农村制度合并,但制度的整合仍然受到设计理念的影响,存在一定的障碍与困难。
(三)缴费意愿不高导致制度设计漏洞。
由于我国的历史文化因素影响,我国居民大多数对当期收入更为看重,对养老保险等未来收入的认识不足,导致居民整体缴费意愿不高,使制度在设计上存在漏洞。城市居民中部分群体可能认为,应当自主选择是否将现有收入一部分用于养老保险缴纳;农村居民则因为收入在很大程度上仍消费在保证基本生活方面,而更有可能倾向于获得当期收入,而非未来预期收入。这些观点对养老保险在未来生活中的必要程度认识不足,均会使部分群众的缴费意愿较低。因此,在养老保险的缴费意愿上,我国整体上还存在不足,无法真正调动起大多数居民的意愿,也进而使部分养老保险制度形同虚设,存在一定漏洞。
三、完善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一)划分政府企业责任,加快制度结构体系整合。
从一定角度上说,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结构体系复杂程度,影响着制度的实施情况以及管理难度。对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而言,想要真正实现大多数发达国家全覆盖、高水平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不太可能的。但是,目前我国可以通过加快制度结构体系的整合,来提高制度的可持续性,最大程度实现制度公平。在整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当中,最基础的就是要划分政府、企业与个人的负担责任。在责任划分以及制度整合的对策建议当中,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新整合来实现。具体方式为,建立以政府为主体,财政税收补贴为资金来源的、在全民中具有公平性的基础养老金部分,资金纳入社会统筹部分,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缴费率;对城镇就业人员,实行个人缴费的个人账户制;对城乡未就业群体实行个人缴费的个人账户制。旨在将政府、企业以及个人的养老金负担责任具体明确化,使政府的负担比例明确,同时减小企业缴费率。在不同群体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当中,基础养老金部分在不同群体、不同地区范围内实现了基本的公平性。在职工与普通居民的个人缴费当中,又满足了兼顾效率的要求。同时,应当继续推进原有“双轨制”的并轨,以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合并。不断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结构体系加以整合,降低结构体系的复杂程度,实现拥有广覆盖性与公平性的可持续发展的制度。
(二)提高制度统筹层次,提高制度设计合理性。
继续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国统筹,实现全国各地区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与普惠性,发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再分配作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为再分配的一种,应当充分体现社会范围内的公平性。提高制度的统筹层次,使其上升为全国统筹,可以实现各地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的均衡,同时减小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企业压力。现有制度统筹层次,在人口老龄化压力下,使得部分地区养老金缺口将会继续加大;同时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言,政府企业的压力较大。因此全国统筹,能够实现统筹资金的跨区域协调,弥补一定程度的缺口问题,解决可能出现的“收不抵支”的问题,缓解人口老龄化压力。全国统筹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再分配,将社会统筹的基础养老金部分在全国范围内保证了一定的公平性,实现了制度设计的合理性。
(三)减小制度间差异,促进制度公平性。
为了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落实,实现制度的初衷,在制度设计时需要考虑各方面因素,包括覆盖群体的范围、群体的经济实力、缴费能力与意愿等。只有通过全面考虑制度设计的相关因素,才能够保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完整性以及实施的可行性。在城乡间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同,造成了城乡间基础养老金部分的较大差异。制度在地区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地区间养老金的结余存在巨大差异,由此而带来的负担缴费压力也相差较大。因此,应当进一步缩小制度间差异,在社会范围内推进基础养老金的公平性,并全面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尽量缩小基础养老金部分地区间差异。
(四)全面衡量群体缴费意愿与能力。
对于我国的制度而言,由于与发达国家的经济社会背景不同,存在针对大量农村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部分群体受到思想观念以及现有收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最低100元的缴费标准可能无法实现,因此不愿意参与到个人账户的缴费当中,使实际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群众数量受到限制,妨碍了制度的可行性。因此,在制定养老保险制度时,需要对政策覆盖群体的缴费意愿与能力进行调查评估,同时考虑可能阻碍居民缴费意愿的相关问题,并提出相关辅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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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论文2篇十六
近年来,在全球经济一片凄风苦雨中,中国经济依然特立独行,甚至不乏亮色――较高的增长速度和较强的政府财力即为显著特点。2013年我国财政收入达到13万亿元,同比增长10.1%,人均贡献度为1万元。比起一些在财政预算出现巨额赤字、政府部门都面临着关门困境的发达国家来,我国财政收入可圈可点。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过去10多年中,我国财政收入和国民人均收入的比例非常接近,说明国家在国民收入分配体系中实现了超额分配,这种情况长期持续,显然不利于改善百姓的收入水平,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还将任重而道远。
进入“十三五”计划时期,我国财政税收收入增长呈稳中趋缓态势,进一步向“新常态”转换,表现为税收增速显著放缓。税收结构明显转变,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并对税收产生持续性影响。在新的转换过程中,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与财政税收安排还尚未有效地衔接,税收中存在的问题与矛盾,在一些地方、一些行业比较明显。比如间接税比重依然较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仍有待完善,资源税难以发挥要素优化配置的作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等。因此,要进一步推动财税体制改革,认真协调好经济增长与组织收入之间的关系,严格依法纳税,从而实现税收和经济双转型的良性互动。
一、近年来我国财政税收所面临的新问题。
1.各级财政投入在“精、准、实”等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长期以来,我国税收来源的主要税种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及其他几个主要的间接税种,其所占比重一直比较高,以2014年为例,我国1―9月间接税达到全部税收的59%,相对于以直接税收为主要复合税制体系的发达国家来说要高出许多。一般而言,间接税的比重过高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政府政策的精准性,尤其是由于其累退性比较强会加重服务消费支出与购买商品的税负,给中低收入人群造成更多的生活压力,对进一步增加消费以及维护社会公平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
2.财税收入增幅放缓,而非税收入大幅攀升,这种背离呼唤政府部门应以更大力度加快自身转型和改革。因此,应努力破解并逐步消除阻碍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失衡的制度约束。目前,由于经济新常态所面临的困难倒逼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加快。一方面是要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另一方面是找准目标推行积极的财税政策,包括上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对小微企业大范围的减税等。虽然国家先后出台相关政策取消了数百项部门规费,并且已经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是,要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改变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尚需做出更大的努力。
3.税收设计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我国,财产税与个人所得税为税收收入的重要支撑税种,承担着缓解各种不同收入人群之间的矛盾,保持社会稳定以及在增量与存量上调节收入分配不公平的作用。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来看,由于职工、居民工资收入、财产收入以及其他各种收入的增加,我国财产类税收与个人所得税收入出现了井喷式的增长。但是从宏观上来看,问题主要表现在:首先,个人所得税收入、财产类税收在全部税收中所占的比例还不够大,比重依然比较低。其次,2011年以后个人所得税中对工资薪金扣除标准、税率一直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及时调整;再加上在具体的实际征管工作中,除了代扣代缴工资薪金所得外,没有更好的办法严格控制高收入人群进行征缴,导致工薪阶层成为依法纳税的主体。有数字显示,我国个人所得税中工薪阶层所占比重达到了66.4%,加大了税收的不公平。第三,税制设计上的漏洞导致诸多环节所受到的非议比较多,例如在房产购买、持有、出售以及赠与、继承等多个环节都有明显的缺失与问题,从而使其难以在调节与减少财产性收入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因此,在税制设计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4.在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中一些税种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十二五”期间,我国治理环境污染成为重中之重。但是,在一些地方仍然还是以gdp论英雄,在发展上采取粗放型、高能耗模式,结果导致污染严重,治理困难。随着治理环境污染的力度加大,低碳、节能、减排、绿色、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国上下共同关注的话题。但是涵盖了煤炭、天然气、石油等矿产资源的资源税仍然难当重任,在税收总收入中所占比重偏低,征收范围偏窄。以2014年为例,1―9月资源税仅为总税收中的1.8%,难以发挥优化配置的作用,也无法反映在资源开采中所消耗的综合成本。
5.中央与地方在财力、事权等方面存在着矛盾。近年来,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所占的比例有所上升,2014年达到了53%。但是,由于地方财政支出的压力比较大,2014年所占比例已经达到84%,因此出现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支不平衡、事权不对等的状况,一方面是中央财政相对宽裕,另一方面是地方财政比较偏紧。同时由于主体支柱产业低迷,发展放缓,导致一些地方出现了征收过头税、乱收费现象。
二、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中呈现的新亮点。
我们知道,财税收入应能正确反映经济的发展状况,如果税收增长长期数倍于经济增长,这种背离不可持续。目前,由于经济下行、企业效益下滑等原因,在一些地方税收增幅回落了,非税收入又快速拉起,这很容易进一步扭曲国民收入分配关系。在转型发展的十字路口,我们要适当地换挡减速,设定一个安全的半径,以平稳的速度,平衡的节奏和技巧,谨慎前行,阶段性地放缓些发展速度,进一步追求有效率、有质量、更安全、更真实的增长。而如果持续开快车,在弯道换挡时依然追求“惯性超车”,以赶超式思维推进,呈现急转变状态,矛盾就会更加凸显,阵痛就会更强烈,风险就会更大。1.新常态――税收进入增速已经呈现稳中趋缓态势。以2014年为例,1至9月份,全国税收为97199.24亿元,虽然相比2013年同期高出0.5个百分点,同比增长了7.7%,但是比2014年年初增幅明显回落。之所以出现回落的原因,主要是我国经济增长新常态已形成,经济下行压力增加。相关指标如进口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以及社会消费总额增速都出现了下降的态势,其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为8.5%,进口总值为3.3%,都呈现出近年来的低位水平,进一步影响了以全国财政税收收入。从纵向来看,过去10多年来,我国财政税收一直保持在两位数以上的发展态势,平均增速达到18.8%。就以世界金融危机最严重的2009年为例,我国税收都达到了10.1%的增速。税收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牵一发动全身。党和政府已将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目标确定在7%左右,充分说明我们必须正确面对新形势,及时调整发展理念,加强科学引导,认真研究所面临的各种难题。
2.新特点――我国财政税收的收入结构出现了几个特点:(1)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税收比重进一步攀升,西部和中部地区出现下降态势。其中,2014年1至9月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税收增长为8.3%,西部地区为6.2%,中部地区为6.7%。(2)第三产业税收比重呈现上升态势,第二产业呈现下滑态势,第三产业在2014年前9个月比第二产业高出4.8%,税收比重比第二产业高出8.7%。(3)一直在我国财政税收中比重较大的传统制造业与资源型行业明显下滑,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却呈现出上升趋势,其中通信、计算机、电气机械以及相关电子设备制造业、器材制造业税收增幅比较大。(4)建筑业、房地产业受需求不振、市场低迷的影响,导致其在税收中所占比重下降明显,2014年1至9月,税收仅仅增加了7.2和9.5个百分点。
3.新气象――我国财政税收结构在转型升级中的变化充分表明,一方面,一些地区和传统的行业由于经济新常态的出现,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必须痛定思痛,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改变过去那种拼资源、拼能耗、靠粗放式经营就可以取得高额回报的发展思路;另一方面,以阿里巴巴和京东为代表的网络购物平台、电子商务以及电子通信业、“互联网+”等新型服务业以其强劲的发展态势,有力地推动了服务业增值税、营业税的快速增长,同时与汽车业相关的各种税收也得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从长期发展来看,我国第三产业一定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成为引领我国财政税收稳定增长的“尖兵”。因此,要做好顶层设计,紧紧抓住深化企业改革、转型、优化、升级的历史机遇,科学引导企业进一步转型升级,推动我国财政税收结构由过去主要依靠第一产业向主要依靠第三产业的“新常态”转变,构建财政收入长远的良性、健康、绿色发展之路。
4.新思路――稳中有为、逆势而上地开展财税体制的结构性调整。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财税部门深入调查研究,接好“地气”,强化减税力度,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把握主动权,积极引导各行业、各系统减压放权。其一,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范围;其二,进一步扩大“营改税”的范围;其三,进一步减轻农村金融税负;其四,进一步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其五,进一步“减压增劲”,对铁路运输、邮政、电信业等进行结构性减税。一系列的“组合拳”对练内功、促转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5年前9个月,信息技术、软件等多个行业都得到了两位数增长。
5.新理念――把gdp增速稳定在合理区间。从全国整体来看,缓中趋稳;从局部地区来看,发展不一,个别地方还存在着“旧的停了,新的没上”的问题。我国结构性减税是在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前提下推进的,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中央的钱划到省里,省里的钱划到县里,都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审计,决不能像过去的一些项目“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没有落到实处,要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因此,只要是没有达到财政预算设计要求的,具备了开工条件还在一拖再拖的,无论涉及到哪一级领导,哪一个部门,都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这是财政税收部门的底线意识,也是每一级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
三、进一步改革与完善我国财政税收的对策。
众所周知,税收收入是支撑财政收入的主要力量,但是必须看到,我国财政收入两位数的高速增长时代已成为过去。2015年前9个月,我国税收收入达到78793亿元,比2014年增长了4.5%,这一数字是2010年以来同期的最低水平。对于前些年财税收入高速增长时期所产生的大量的地方债务,政府是必须按时偿还的。目前大都如今已经进入了偿债高峰,这无疑会给税收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笔者认为,在目前的形势下,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与经济结构性调整,给我国财政税收增长、提高税收工作的整体水平带来了更加严峻的考验。因此,实现税收的长期可持续增长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要进一步协调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与安排税收目标之间的关系,实现税收结构的优化,保证税收收入的可持续增长。有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财政政策的“逆周期”。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积极发挥逆周期调节的作用,突出财政政策的实施重点,加大税收改革力度,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因此,各级政府、税务部门要将税收作为“逆周期”的切入点,做好加减法,“好钢用在刀刃上”。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把握“度”,随时进行调整,确保“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落到实处。
2.要进一步完善。各级财政投入在专项资金投入的“精、准、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民服务要接好地气,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做好顶层设计,对近年来我国财政各项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采取重点跟踪,全面审核,逐一兑现。认真做好效益评价,效果好的,要发挥“蝴蝶效应”,在全国推广;效果不明显的,要及时调整,尽快完善;对效果出现负面效应的,一定要组织相关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避免出现更大的失误。同时,要进一步调整省级财政支出结构,突出财政政策实施重点,让更多的人群享受到改革的红利。3.要进一步落实税收改革和税收优惠,加快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出台。当前,“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促稳定”是我们行动的指南。因此,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先把不合理的财政收入结构扭转过来,非税收入过高的增幅和较大的占比是不正常、也是不可持续的。我国的宏观总体税负水平毋庸置疑是偏高的。中国社科院的报告称,中国政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已达1/3,而美国、日本宏观税负分别为27.9%、28.3%。如果将各种名目的非税收入加总,则远远超过1/3。并且,较重的税率和名目繁多的非税并没有直接给民众以反哺和回报,较低的社会保障水平和繁琐复杂的多轨体制并行,造成相当多的非税收入成为部门巨大的资源,用来进行寻租和话语权的博弈。所以,必须纠正由于税负水平过高而影响经济转型与居民消费能力提升的负面效应。
4.要进一步坚持依法收税,积极维护企业的权益。要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安排合理的税收任务,不能“一刀切”,更不能搞“过头税”。政府通过合法程序获得除税收以外的收入,还通过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形成相当可观的非税收入。但是,在开展这些工作的同时,稍有不慎,就会发生乱收费、收过头税问题,最近广为媒体和公众诟病的做馒头也要行政许可的新闻就是典型。因此,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按照改革创新、依法合规、总量控制、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谨言慎行,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企业隐形的负担,避免企业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雪上加霜”,全面解决税收结构性失衡。
四、持续发力,奋力攻坚――实现税收和经济双转型的良性互动。
心宁神静,方可致远。我们必须看到,在新的转换过程中,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与财政税收安排还尚未有效地衔接,税收中存在的问题与矛盾在一些地方、一些行业还比较明显。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特别是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民生问题需要尽快得到改善。因此,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该放的一定要放开,该简化的一定要简化,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细化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推进与落实方案,“精、准、稳”地保持中高速,迈向中高端,合理安排投资进度,努力协调好中央与地方之间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与安排税收目标之间的关系,突出抓好工业运行、居民增收、扩大消费等热点问题,不断提升我国财政税收的整体水平。
笔者相信,只要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周围,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精神,持续发力,奋力攻坚,出实招,办实事,使各项工作更接地气、更有成效,就一定能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财政税收论文2篇十七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以个人为单位的分类所得税制,将个人取得划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等11类。
在1980年个人所得税制的基础上,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围绕起征点经数次修订演变而来。尽管30余年间个税征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伴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物价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缺陷日益突出。目前,我国个税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个税占税收总额比重偏低;税基狭窄,费用扣除缺乏科学性,有失公平;征管制度有待健全,偷税漏税现象比较严重;调节贫富差距的功用逐步减弱。
世界上高收入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例在30%以上,美国早在1994年就达到了43.16%的水平,而发展中国家的个税比重平均也在15%左右。但中国1998年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仅为3.4%,2017年这一比重提高至6.64%,相较以上国际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周边国家,如韩国、泰国、印度、印尼的比重(一般在10—20%之间)均超过我国水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个税收入成为国家的主要收入还不太现实,但随着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个税的贡献应逐步提高。目前,中国个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令人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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