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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给员工宣导公司规章制度如何写一
客户 客户的满意与成功是度量我们工作成绩最重要的标尺。
员工 是公司最重要的财富,员工素质及专业知识水平的提高就是公司财富的增长,员工的福利待遇及生活水平是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体现。
产品 不断创新的产品是公司发展的轨迹。
质量 产品及服务质量是公司发展的生命线。
品牌 是公司产品及服务的一面明镜。
市场 寻找、开拓最适合我们的市场并力争取得最高占有率。
管理 一切经营活动的基本方针,高科技、专业化、集团化、国际化。
第二部分 人事政策
2-1员工招聘和录用
2-1-1招聘和录用条件
根据本公司特点,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
所招员工须通过专业知识及技能的测试(根据需要选择口头或书面两种方式)。
2-1-2招聘程序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由部门经理提交用人方案由人事部转总经理批复决定。
人事部通过各大院校及人才中心或其他渠道为部门经理提供初步人选的各类人才资料。
部门经理参考人才资料确定面试人员。
人事部通知面试并将面试意见呈报总经理。
总经理汇总各方面意见确定试用人员。
人事部下发录用通知并办理试用手续。
2-1-3招聘人员要求
技术人员
高级技术人员:博士或高级职称,对电子信息工程或软件专业有丰富科研、开发经验中级技术人员;具有电子信息、软件开发三年以上专业开发经验,硕士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具有电子信息、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管理类人员
经理:管理或电子类专业院校本科以上,在大型算机专业公司从事经营管理工作三年以上,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35岁以下。
市场人员:电子类专业院校本科以上,1-3年工作经验,具有市场开拓能力。
财务人员:财经类大学本科,熟悉会计电算化。
文秘人员:文科类大学本科,办公管理经验三年以上,协调能力强。
质管人员:熟悉is09000,至少有三年电子类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2-1-4报到手续
经核定录用人员于报到日携带:一寸免冠照两张,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到人事部报到办理就职手续。
2-2试用
新进员工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试用期满由部门经理依据个人表现,提交是否转正、延期或辞退报告,由人事部报总经理审核批复。
2-3转正及合同签订
转正员工须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聘任合同一经签订、鉴证,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2-4离职
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开除、自动离职”四等(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双方均有权提出辞职或解雇,而不负担任何补偿。离职前须与公司结清各项手续。)
辞职:试用期过之后,职员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到职日期结算工资,但不结算任何福利。
自动离职:凡无故擅自旷工三天以上者,均作自动离职论,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
解雇:工作期内,员工因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互不符合本公司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公司有权解雇,届时结算工资及福利。
开除:员工因触犯法律,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或犯严重过失者,即予革职开除,计薪到革职日止。
2-5内部调动
2-5-1原则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本着人尽其才发挥潜力的原则,鼓励合理的人才内部流动。
2-5-2程序
员工填写《员工内部调动申请》。
本部门及用人部门经理审批。
人事部报总经理批准。
2-6晋升
2-6-1依据业绩突出,并具有进一步发展潜力及献身精神。
2-6-2程序。
由上一级主管提名管理层审核总经理批准。
发文任命由人事部备案通知各部门。
2-7培训
2-7-1培训政策:培训是一种人力资源的投资,公司将培训机会更多地给予工作表现出色,具有较大潜力职员。
2-7-2公司将不断培训职员,如英文、计算机专业培训等。
2-7-3参加培训前提:工作表现出色,有进一步发展潜力,忠诚献身公司。
2-7-4培训协议:若参加投资大的培训,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包括服务年限和服务期未满需补偿条款等(具体参考聘任合同中的《培训协议》)。
2-8奖惩条例
2-8-1公司将根据员工工作业绩及表现于每季度末进行一次业绩评估,并分三等级(优秀、良好、较差),并在经济上给予不同奖励,办法如下:
优秀 500元
良好 200元
较差 5元
具体评估由人力部及部门经理考核打分报总经理批复。
2-8-2对工作成绩持续不佳及违纪员工,视情况给以经济惩罚、留职查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三部分 考勤制度
3-1公司统一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3-2公司作息时间:
夏季(5/1—10/1)
早:8:00—12:00
下:14:30—18:00
冬季(10/1-5/1)
早:8:30—12:00
下:13:00—17:30
3-3全体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3-4每月迟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10分钟,凡超过10分钟,每分钟罚款两元,依此类推,第三次起凡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处,早退与迟到处罚相同。
3-5旷工一天倒扣三天基本工资,旷工三天以上者,从第四天起视作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
3-6全月按规定之工作日上班,无迟到、早退、旷工及加班缺勤者为全勤,全勤奖金100元。
3-7未转正员工不享受全勤奖。
3-8如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于正常工作时间外超时工作时,各员工皆不得找藉词推搪,应以工作为主,发扬良好服务精神。
3-9对经各部门经理批准安排超时工作员工,均给予调休或发加班费。
3-10职员请假须由本人填写假条,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开,无特殊原因不可电话、捎话请假。
3-11职员请假三天之内由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3-12公司设考勤员,员工上班须自觉到考勤员处签到,如不作签到视旷工处理。
3-13月末财务部根据考勤记录核发工资。
第四部分 薪资及福利
4-1薪资
4-1-1原则
岗位职责
劳动力市场价格
教育背景
工作经验
业绩成果
司龄
4-1-2结构
月收人:基本工资十午餐补贴+全勤奖+效益奖金
(效益奖金:公司综合各部门月工作效益以各部门为单位提取比例)
年收入:12×月收人+年终奖金
4-1-3公司依岗位职责将工资划分五岗,每岗参考教育背景、工作经验、业绩成果、司龄等分a、 b、c三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岗位 职务 等级 基本工资
一岗 总经理 总工程师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其他董事会直接聘任人员 a 30一35档
b 25一30档
c 20一25档
二岗 总经理助理 高级顾问
副总工程师 部门总监
高级文秘 a 25一30档
b 20一25档
c 15一20档
三岗 部门经理 高级(项目主管程序员、系统分析员、
营销人员、会计、经济师等)
a 20一25档
b 15一20档
c 10一15档
四岗 程序开发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
市场销售人员高级文员
会计
a 15一20档
b 10一15档
c 8一10档
五岗 文员 库管 物流
说明:
每档以rmb100元计
a等:
博士、高工,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司龄不少于三年。
本科以上学历或有中级职称,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司龄不少于五年。
b等:
博士、高工,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司龄不少于一年;
本科以上学历或有中级职称,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司龄不少于二年。
专科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司龄不少于五年。
c等:专科学历以上,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司龄不少于一年。
上述每岗各等级工资标准,如有特殊情况,一岗职员的工资由董事会决定,二、三岗职员的工资由总经理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四、五岗职员的工资由经理办公会决定,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核发。
公司新聘人员,试用期满后,原则上从各岗位起始档开始支付基本工资。
对于在公司各项考核中成绩优异,受到嘉奖的职员,工资可上浮一档,对于成绩不合格、或受到公司处分的职员工资可下浮一档或重新试用。
原则上对公司四、五岗的正式职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工龄,重新审定一次工资,由经理办公会决定是否给予升档。对于收人达到或超过本岗位平均档的职员,其每年晋升与否由总经理决定。
对于试用期人员,无论资历或岗位一律定为四档(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例外)。
本标准的解释权归经理办公室。
4-1-4支付方式
每月5日现金支付。
4-2福利
4-2-1住房:
4-2-1-1租房(暂定)
条件:对现时经公司核实确需解决住房的正式职员(家在 的单身职工、已婚且一方有房职员或已有住所的职员均不在考虑之列)可申请集体租房,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租金支付:公司负担月租金的50%,个人负担月租金的50%。
租房标准:城区标准单元套房,交通费自负。
人员限制:每单间不超过2人。
4-2-1-2住房公积金
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职工个人住房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职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
住房公积金定向用于:
员工购买、建造、大修理自住住房抵押贷款。
城市经济适用住房专项贷款。
单位购买、建造员工住房专项贷款。
公积金来源方式:员工每月交纳其基本工资的5%,公司付给员工月基本工资5%,这笔公积金将存人房产服务公司为个人所设的帐户中,按规定备用。
与公司正式签约的正式职员有权申请参加此项计划。
公司5%款项的提取按参加公积金计划的年限而定。
参加年限 提取比例
0-5年 5%
5-10年 10%
10-15年 15%
15-20年 20%
20-25年 25%
25-30年 30%
4-2-2医疗合作基金制度
基金来源:职员交纳月基本工资2.5写(由财务直接从职员工资中扣除),公司支付职员月基本工资总额的2.5%作为公司职工月医疗合作基金。专项储备,专款专用。用完为止。
基金管理:由职员选定代表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单设帐户统一管理,由财务部监督执行。
医疗费报销办法:
医疗费用不论大小须经职工选定的基金管理委员会初步审核,报总经理签字由财务部具体办理。
职员报销时普通门诊必须持市级以上医疗病历、处方、发票等单据,经基金委员会及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累计最高限额不得超过职工年交纳基金的3倍。
除普通门诊外的医疗费,如职员住院等大额医疗费用按进人公司年限长短承担比例费用,标准如下:
下列费用不予报销:
各类滋补药品、保健药品、贵重药品等;
因打架、斗殴、美容及违犯计划生育政策所致费用;
未经主管批准在市级以下医院就诊、住院者;
未经批准自行外购药等;
病历、处方、发票手续不全者。
4-2-3休假
可享受的带薪假日:
法定假日(七天);
婚假三天;
丧假:直系一天(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
非直系半天(兄弟、姐妹、姐夫、妹夫、兄嫂、弟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儿媳);
产假:女方90天男方2天;
哺乳假:每天有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可晚上班一小时或早下班一小时,工资、福利及补贴按100写发给;
年假: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10天年休假;
工伤假:工伤期间工资及一切福利、补贴按100%发给;
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福利补贴按100%发给;
工龄满3年工资按70%发放;
工龄满3-5年工资按80%发放;
工龄满5年以上工资按90%发放。
4-2-4正式职员申请可享受公司每年提供的常规体检一次
4-2-5全勤员工月午餐补贴120元
4-2-6员工生日公司将为其订做贺卡一张,生日蛋糕一个以示祝福。
第五部分 差旅报销办法
5-1原则:
差旅费用实行总额包干,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5-2标准:
说明:
职员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主管视情况事先核准。
出差人员持标准的申请单可向财务部借相应数额的差费,出差回来后必须在一周内填写出差报销单并结清手续。如无特殊情况又未能在一周内结清差费,财务部有权暂停支付其工资,等报销完再核付。
出差人员可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由派遣主管根据任务需要在出差申请单中审定,费用实报实销。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下列费用,可实报实销。
乘坐出租车按发票面值。
因公长途电话费按电信局收据为凭。
因公宴客费用,按正式发票为准。
第六部分 安全卫生
6-1公司内严禁吸烟
附:公司禁烟通知
自 年 月 日起严禁在公司、办公场所、上班时间内吸烟。违者一次罚款人民币50元,当场付清。如经理办、市场部、会议室有客户要求吸烟者,仅限在本部办公室内,公司职员不得陪抽,如违反,按规定处罚!
6-2非电气作业人员不得装拆修理电气设备。
6-3爱护公司公物,注重所有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节约用水、用电、易耗品。
6-4养成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头、杂物,如在公共场所发现有纸屑、杂物等,应随时捡起放人垃圾桶,保持公司清洁。
6-5应急电话:
市内触电急救: 市内伤病急救:
火警:119 匪警:110
第七部分 保密
7-1总则
7-1-1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7-1-2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7-2保密范围
7-2-1经营信息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供销情报及客户档案;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7-2-2技术信息
各类技术资料;
职员在工作期间完成的技术成果及著出的论文、著作、书籍或在工作期间总结、觉察到信息均属公司。
7-2-3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7-3公司秘级的确定
7-3-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及技术信息资料为绝密级。
7-3-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客户资料、经营状况、管理制度等为机密级。
7-3-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7-4保密措施
7-4-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经理办专人执行。
7-4-2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7-4-3属开公司秘密的设备或产品的研制、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7-4-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7-4-5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7-4-6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
7-5责任与处罚
7-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500元: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7-5-2出现下情况之一的,给予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八部分 行为规范
您的仪容:
衣着整洁
修饰大方
精神饱满
您上班时:
不迟到不串岗
不怠工不务私
您下班时:
不早退不拖拉
关好水电门窗
保证安全
您打电话时:
不闲谈
不泄密
您接电话时:
先答“您好, 公司”
您开会时:
准时到场
认真记录
积极参与
您与同事们:
不过问工资、奖金及其他机密事宜
不传递小道消息
主动关心和帮助别人的病痛疾苦及其他困难
第九部分 附则
9-1《职员手册》为公司内部管理资料,属机密文件,职员只可借阅,不可抄袭、翻印、私存、泄露。如有泄密,公司将根据保密制度给予相应惩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9-2本手册解释权归公司经理办公室
注:
公司正式职员:指试用期满,与公司正式签订聘任合同5年以上的专职人员。(兼职、临时工、签约不足5年均为非正式职员)
2023年给员工宣导公司规章制度如何写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第三条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
一、公司——即指**市*有限公司;
二、经营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
三、员工——每位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为员工,并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领有工资者;
四、职务、工作——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五、职务行为——指以公司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六、工资——员工履行职务所得之酬劳金,其酬劳条件系依双方签订合同书或国家法令规定而行,并含一切奖金、津贴在内;
七、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
八、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代价;
九、申戒、警告——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轻微者之惩戒记录;
十、小过、大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重者之惩戒记录;
十一、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规定应给公假者;
十三、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厂)办理公务;
十四、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区者。
第四条一般规定
一、经营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员工对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
三、凡员工触犯《员工手册》,其主管应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之惩罚;
四、经营管理者为公司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员工手册》。
第二章聘用
第五条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之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六条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政府规定不得雇佣者(未满16岁的男女青年);
二、经本公司认可医院实施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恶性传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经查学历和工作履历不实者;
五、认定不适担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条应聘人员依下述面试程序办理:
一、应聘人员面试时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填写个人资料履历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关证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针对性专业知识之测验;
四、经人事部门初试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门主管复试;
五、验证有关证件及工作履历;
六、呈总经理批准录用;
七、资料转回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八条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
一、居民身份证;
二、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三、职称证(有职称者);
四、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
五、体检表或身体健康证明表;
六、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
七、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其他经指定应缴之文件。
第九条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三至六个月,含受训期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
新员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写《试用安排表》,经核准指派专人进行辅导或培训。
试用期间,本公司指定辅导人员帮助新员工接受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辅导人员的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脱产集中培训的时间,确认并协助取得《员工手册》等资料。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工作岗位、技术要求、领取办公用品、机器使用、纪律遵守、用餐等,新员工都可咨询辅导人员。
在试用期间,如果新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职员的工作无法达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在试用期内,新员工表现突出,试用部门可提出提前正式转正。
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十条经本公司雇用经管财务、出纳、采购、库管、司机、警卫、营销、研发及公司认定其有必要者,应于到职前(特许者在到职后两星期内)办妥连带保证手续,其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
一、中国国藉、有固定处所和正式职业,20岁以上公民;
二、经本公司认为有资格者。
第十一条被保证人任职本公司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一、侵占或亏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毁损公物者;
三、不法毁损、拷贝、转移电脑软件或数据资料者;
四、不依公司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致公司发生损害者;
五、离职时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条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证书应即予对保,如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换保。
第十三条被保证人离职时,应将经管事物移交完毕三个月后,始得由公司发还原保证书,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人事安排
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之工作部门、委任、调迁、奖励惩罚、解雇及考核等事项。
第十五条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之需要,员工得服从公司之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对其终止雇用与否。
第三章考勤
第十六条出勤时间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
周一至周五9:00-12:3013:30-18:00
周六9:00-13:00
二、各部门出勤及作息时间依实际需要由公司订定;
第十七条打卡
一、员工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打卡:打上班卡应于规定上班时间前三十分钟以内打卡;
二、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经查明属实,均记大过一次。
第十八条忘打卡
一、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应于行政人事部填写忘打卡证明单,呈直属部门主管或经理签证后,送行政人事部处理:
二、经查忘打卡之申请如有不实情事,除当日以旷工论外,申请人记大过一次,其签证主管或经理视情节轻重酌于连带处分。
三、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内未及时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将视本日未出勤论,。一个月内有二次忘打卡未签字的,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记小过处分。
第十九条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30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经主管同意,不服从加班安排者,视为旷工,并视情节给予其警告或小过处分一次;
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公司可不经预告,给予开除。
五、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条出差
员工出差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备案;如于上班时间中开始出差者,须填写《员工外出申请》经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有关费用申报,依据《出差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一条公出
一、办理: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厂者,应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方可公出;
二、保安员于每日上午十时前将前一日“员工外出登记表”汇总登记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休假以及请假给假规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国际劳动节三天(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国庆节三天(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节放假从农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圣诞节一天(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为公司应放假之节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于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由公司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或按公司有关规定核发加班工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说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间,工资照发)依照政府法令应公假者。因参加社会活动,需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给予公假。
2、工伤假:(经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假工资照发,但按工伤天数扣发全勤)
a、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行政人事部确认,确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工资照发,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以旷工处理。如情况紧急,得以事后补办手续。
b、员工因公负伤,伤愈复发,经指定医院、劳动局等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工伤对待。
3、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a、员工如有私事必需亲自处理,应事先请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经理请示,经批准后方能以事假论。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b、一般员工请假半天内,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4天以上必须由(副)总经理审批,主管以上干部请假均需由(副)总经理审批;
c、事假最少以四小时为计算单位;
d、事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当月工资/25×事假天数
e、员工申请事假,主管或经理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其提出有关证明文件;
4、病假:(员工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病假。)
a、全年病假日数不得超过医疗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为1个月,工作4年至6年者为2个月,工作7年至10年者为3个月,工作满11年以上者为4个月。逾期者,依规定办理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逾期仍不能复工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b、请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员工出具证明或公司指定医院开具证明(附病情报告)。请病假1天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也可确认病假,未依规定办理手续检举证明者一律以旷工论;
c、病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
c1司龄3年以下(含3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50%
c2司龄4-6年(含6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30%
c3司龄7-10年(含10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10%
c4司龄11年以上(含11年)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不扣工资
d、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公司依规定记大过一次处分。情节严重者,予开除处理。
5、婚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其本人结婚者可请下列之婚假,工资照发,如员工结婚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满22周岁,男满25周岁);
c、请婚假应附政府相关单位核发之结婚证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请。
6、丧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依下列规定给予丧假,工资照发,如奔丧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员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给丧假5天,工资照发;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工资照发。
7、产假、计划生育假:
a、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女24周岁)另加10天,工资照发;配偶生育无人照顾,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
b、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依病假规定处理;
c、女员工怀孕满4个月(含)以上流产时,给假15天,工资照发;
e、请产假须事后一个月内提交婴儿出生证。
f、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的工作量。
g、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要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二天的计划生育假。
i、已婚女员工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给假标准:员工进入公司实际工作满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从第四年以后,服务期每满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计最多不超过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年度休假:
1)试用期员工;
2)服务年限未满一年者;
3)全年度申请事假及病假合计数超过14日者;
4)前一年度曾受大过(含)以上处分者;
5)前一年度曾有旷工1天(含)以上者。
d、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为结算日;
2)计算第二项服务的月份数,不足一月者不计;
e、年度休假申请手续:
1)年度休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将休假单送行政人事部。
2)部门主管以上干部年度休假其核准权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3)经准假的员工应在休假日前将工作交给代理人;
4)未进行相关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员工年度休假期间支付全额工资;
g、员工年度休假期间,如公司有紧急事务时,需其随时销假上班,员工不得无故推辞,但员工可保留其剩余假期并另申请年度休假的权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给予员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临时请假的变通。
9、本公司员工请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节日,则不予计入请假期内;
10、部门主管(不含)以下人员的请假,1天以内者,由部门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门经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请假均需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请假,均需直接打电话给总经理请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八、因私外出:
1、工作时间内,员工因私外出,得填写《请(事)假单》,经主管签署后方能外出,并按事假手续办理。
2、员工因私外出,不填写假条和外出单而离开公司并不听门卫制止者,一律视作擅自离开,以旷工处理。
九、本公司员工因故必需请假时,应于事前办妥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需亲自处理时,得于半日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电报、传真报告主管并经同意,事后补办相关证明。旷工1天作事假3天计算。
十、公司因生产订单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员留职待岗,需服从安排,并且在待岗期间需随时服从公司指令上岗或其它公司活动。
第四章工资与给付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手册所称工资系指员工因工作所获得之报酬,包括基本薪资、生活津贴、绩效工资等,并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二十四条工资结构
一、基本薪资:依深圳物价状况及公司实际予以核定给付;
二、生活津贴:含住房、通讯、交通等补助的一种津贴;
三、绩效工资:依个人业绩水平、工作态度等核定的工资;
四、职务加级:依担任一定主管以上职务责任的津贴;
五、特殊津贴:为因特殊状况核给的津贴。
第二十五条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员工工资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一、工工资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而相应调整员工工资。
二、公司将定期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工资晋级,其对象为岗位工作中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公司认为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三、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部门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工资。
四、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相应进行调整,其工资必须在该职务级别工资范围之内。
第二十六条试用期内员工离职情况的工资给付规定
一、试用期内公司决定辞退之员工,工资按实际工作日给付;
二、试用期内员工自行提出辞职情况:
1、办公室职员等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一个星期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2、一般作业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3天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第五章员工权利
第二十七条每个员工有享受宪法规定之公民权利与中国法律给予之权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条员工有享受劳动安全与保护之权利。
第二十九条有按员工手册规定休息与休假之权利。
第三十条有参加公司组织之民主管理权利。
第三十一条有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与评价之权利。
第三十二条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之权利。
第三十三条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权利。对于明显违反《员工手册》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责任和权力。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向总经理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权利。
第三十四条对公司名义之处罚、报酬、休假等发生争议时,有向政府劳动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之权利。
第三十五条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公司物质及精神奖励之权利。
第六章员工职责
第三十六条员工职责
一、员工务必遵守公司之规章制度;
二、员工对公司指派之工作务必尽责;
三、员工上班时间均应配戴厂牌;
四、厂牌应妥善保管,遗失时,应即附照片一张,连同工本费20元,送行政人事部门补发新证,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厂牌;损坏时,应至行政人事部门以旧换新;
五、工作时间内应尽职责,除特殊情况经主管许可外,不得擅离职守;
六、下班离开前,应先清理自己的办公场所或工作场所;
七、员工应对主管指派之任务尽力执行,并将工作执行情况呈报主管;
八、员工因职务关系所获得之有关公司机密,务必尽义务保密;
九、员工务须爱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应就工作场所的各种机会学习训练,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避免发生不必要之灾害;
十二、未经主管许可,不得将职务转托他人代办;
十三、员工有下列事项之一变动时,应于事发后一星期内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报备之:
1、员工之住址;
2、家庭状况(如结婚、离婚、生育、家庭成员动态等);
3、女员工的妊娠、预产期;
4、通讯电话和紧急时间联系人。
第三十七条员工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将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装备、厂牌、员工手册、文件等物归还公司,若与公司仍有债务时,必须偿还了结。
第三十八条员工与公司仍订有劳动合同之期内,不得再与他方另有雇用关系。
第三十九条员工须遵守安全卫生规则及配戴各项安全装备,并应注重本身和顾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条员工务必妥善地维护及保养其工作器具与设备。
第七章仪表与行为规范
第四十一条员工须仪表端庄整洁。
第四十二条上班务必举止端正,不得唱歌、高声说笑。
第四十三条同事间互相关怀尊重,并协商互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四条员工对上级说话谦逊有礼,言语保持请示口吻。
第四十五条遇客人来公司时,应热情服务以礼相待,时时留意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十六条向上级汇报时准备充分,按约定时间实事求是报告,并注意简明扼要。
第四十七条接听与使用电话客气热情,不得失礼。
第四十八条讲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第四十九条基本原则
一、公司倡导诚信、团结、创新、求实、守法、廉洁、敬业的职业道德;
二、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三、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在员工招聘上,公司倡导举贤避亲、亲属或好友回避的原则,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门按既定的岗位标准进行择优录用,为人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司内部如有亲属关系的员工,相互间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应的岗位调整。
第五十条经营活动
一、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二、员工除本职业务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2、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3、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第五十一条兼职
1、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2、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
3)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4)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兼职。
第五十二条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论价值多少,均需向公司总务部门报告,一般应予公司保留。
第五十三条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四条员工不得利用个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五条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十六条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付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
第五十七条交际应酬
1、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
2、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宴请及娱乐活动。
3、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
第五十八条保密义务
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员工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3、管理人员、涉及技术资料的人员严禁泄漏公司技术机密。
第五十九条保护公司资产
1、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2、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
第六十条禁忌事项
一、泄露公司机密或对公司进行不利捏词;
二、在禁烟地区吸烟、在工作场所吃零食或未经许可动火者;
三、随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携带与工作无关之工具或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五、赌博、威胁、殴打、伤风败俗等事,侵犯他人权利,携带枪弹利器、散发传单、损毁公物及一切危害公众秩序或安全之行为;
六、滥用职权、假公济私以达个人目的之行为;
七、潜进异性宿舍;
八、未经许可携带公物或文件资料外出,未经许可在公司内拍照,或私自带外人入公司;
九、未经许可张贴标语、召集群众公开演讲,募集捐款;
十、非专业机械操作者,禁止图试或操作机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装备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时间内,不得穿着污秽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卧睡觉;
十三、男性员工不得长发披肩,头发应剪理整齐;
十四、禁止穿着拖鞋、赤脚、赤膊进公司;
十五、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炊具烧煮或擅自篡改、添设电气装置。
第六十一条员工违反上述事项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依惩罚事项酌予处分。
第九章培训与发展
第六十二条为增进专业知识及工作技能熟练以确定员工将来之职位,公司将举办职业训练。如对员工提供职训机会,结训后须进行考核,或呈送职训心得报告书经上级核签,副本送人事部门。员工不得拒绝参与职训。
第六十三条外派中长期培训,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应服务期。
第六十四条培训教育是公司及员工均应履行的义务。规定公司确定的培训计划所通知的参加人员,均应准时参加,有事均应事先请假,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员以缺习时间长短视作旷工处理。
1、公司以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为责任。在公司,员工勤奋的工作除可以获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适时提供的训练和发展机会。
2、在公司除获得正规培训以外,员工还将自觉或不自觉地得到其他收获。如:员工将学到怎样善用时间;员工将学到如何发挥团队精神;员工将学会如何管理、激励、培训其他人;员工将学到更为有用的专业知识;员工的经验将是基层迈向更高职位的起点;员工在本公司的经历将有助于其从事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章考核评估
第六十五条公司对员工进行月度工作绩效达成情况考核;同时每半年公司将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全面性的员工考核,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工资调整和职务调整的必要性条件。
第六十六条每年7月份对上半年进行考核一次,次年1月进行上年的总考核一次。
第六十七条所有办理考核人员不得徇私舞弊或错误,且应保密不得传播。每次考核后,公司各层管理人员对下属开展面谈,帮助员工总结个人工作得失,明确未来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和提高的意见。凡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低下水平者,将失去本年度加薪、晋升和评奖资格,同时必须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进;经岗位调整或培训,仍连续两次处于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会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当年度考核成绩低下者,亦可能面临降职、降薪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十一章奖惩
第六十八条奖惩种类及金额
一、奖励区分为:
1、嘉奖:办公室职员10元、主管以上人员20元;
2、小功:办公室职员30元、主管以上人员60元;
3、大功:办公室职员90元、主管以上人员180元;
二、惩罚区分为:
1、申戒、警告:
2、小过:办公室职员30元、主管以上人员60元
3、大过:办公室职员90元、主管以上人员180元
4、降级:
第六十九条奖惩关系:
一、三次嘉奖为一次小功;
二、三次小功为一次大功;
三、三次申戒或警告为一次小过;
四、三次小过为一次大过;
五、三次大过即予解雇(开除);
六、奖惩事项列入年终考核及升迁之考评。
第七十条员工具有特殊表现者应予奖励,而违反公司规定者,应予惩罚。
第七十一条员工奖励资格如下:
一、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二、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三、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四、改进管理成效显著;
五、培养和举荐人才。
第七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给予嘉奖:
一、工作热忱、合作愉快,并有效率成果者;
二、忠于职守、技能优异,对本身职务具有特殊表现者;
三、爱惜公物、节省原物料有事实可资证明者;
四、对灾害预防措施妥当或灾后修复工作勤勉,得以减少损失者。
第七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记小功;
一、制订工作方案确实可取,并执行认真,实施后达到预期目标,效率优异者;
二、管理得当,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节省使用原材料减低成本,获得优良成果者;
三、提供研究之具体建议,经采行后确有显著优良效果者;
四、抢救变故或灾后修缮等善后工作不遗余力,有突出表现者;
五、对员工纠纷事务处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六、拒受贿赂或馈赠,尽忠尽守,廉洁可风,足可为员工楷模者。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以记大功:
一、对历年来之行政管理,或技术上之困难处理得宜,致久积恶习得以排除者;
二、改进管理技术而发挥最大功能,及节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据可证者;
三、遇重大灾害时奋勇抢救,致使公司之损失得以减轻至最低限度者;
四、防治或消除重大灾害或检举重大舞弊或盗窃,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以上为不定期即时奖励。公司另设定年度特别奖。年度特别奖在每年年终,由所在部门根据对员工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的综合考评后择优推荐,公司总经理批准,在年终大会上授予相关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员工在公司服务满十周年,将获得由公司总经理签发的纪念金牌奖章。
第七十五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记申戒警告:
一、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之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者;
二、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轻微者;
四、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五、使用公物不爱惜,情节轻微者;
六、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七、违反公司规定在办公室接待访客者;
八、破坏环境卫生者;
九、人离开办公场所未将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十、在办公室吸烟者;
十一、公出办事不填写公出单者;
十二、品行不正、无礼、辱骂他人者;
十三、办公室员工礼仪不佳初犯者;
十四、受指定上课开会人员,无故不参加者;
十五、工作时间内,未经同意私自会客或打私人电话者;
十六、工作时间内喧哗、大声闲谈干扰他人工作者;
第七十六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一、管理监督方面松驰,致所负责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诿或回避责任者;
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有肇轻微事故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者;
四、散布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公司业务机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未经许可私自带人入厂参观者;
六、对同仁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七、投机取巧、隐瞒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八、以不实理由或证明请假者;
第七十七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疏于监督,导致属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工作懈怠、失时误事,致使公司损失且有据可查者;
三、忽视职责、违反正确工作方式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公司损失者;
四、任意浪费使用原物料或损坏公物者;
五、发现机器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主管者,或对相关业务作虚伪陈述及故意隐匿不报者;
六、不遵循主管指导,影响工作或业务之推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
七、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者;
八、行为粗暴或不检、破坏纪律、屡诫不改者;
九、疏于监督或错误指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十、管理不善或疏于防范而酿成重大灾害,致公司受损不菲者;
十一、见灾不救,反而回避而酿成灾祸者;
十二、利用职务之便,取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护私人物件者;
十三、泄露公司机密及人事考核内容者;
十四、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带酒上班者;
十五、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工具者;
十六、造谣生事,散播不实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十七、在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者;
第七十八条员工违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级处分:
一、疏忽工作引发事故或因其个人行为导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二、在公司或厂区内买卖物品或类似行为者;
三、顽抗或轻蔑主管或类似行为者;
四、不遵守工业安全规则批示或有关防灾措施者;
五、未经许可在公司内召集互助会或募捐活动者;
六、未具正当理由对其主管指派之任务,拒绝执行者;
七、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产设备、器具、物品遭受遗失或损坏者;
八、在工作上欺骗、隐瞒,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九、对公司授于之职务无法胜任者。
第十二章福利
第七十九条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实际需要提供各项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条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国家和本地区之规定办理各种劳动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第八十一条为了员工身心健康和及时发现隐患,每年三、四月份组织员工参加体格检查,以及疫病流行时进行预防注射。
第八十二条贺仪公司员工结婚,凭有效结婚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赠礼金。
一、在公司服务不足2年者,礼金为388元;
二、在公司服务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礼金为488元;
三、在公司服务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礼金为588元;
四、在公司服务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礼金为688元;
五、在公司服务8年(含)以上,不足10年者,礼金为788元;
六、在公司服务10年(含)以上者,礼金为888元;
本公司员工子女婚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一律赠礼金200元。
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机会参与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公司周年庆祝活动、春节晚会、郊游等。
第十三章劳动合同
第八十三条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八十四条合同签定、续订、变更和解除:
一、新入职的员工,公司将在员工入职后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二、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三、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六、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人员离职应提前7天提出申请,但视实际情况经批准获提前离职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条完备离职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均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将按旷工处理或扣留未领工资。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离职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工作服、文件、办公用品、《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
4、住宿者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并到总务部门办理退宿手续。
5、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离职人员应办妥职务移交手续,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从其剩余工资扣款,不足扣缴且不予处理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6、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7、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约定办理。
8、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9、辞退或开除之员工必须在办完手续后立即离开本公司。
第八十六条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员工意愿安排人事部门或员工上司或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第八十七条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本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第十四章劳动保险与劳动保护
第八十八条劳动保险:
一、本公司员工参加劳动保险,均按国家与本地区之规定办理;
二、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按本地区规定办理;
三、本公司根据需要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
第八十九条劳动保护
一、本公司员工应重视安全管理规则及安全操作规程并提升操作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
二、员工在执行任务时,应配戴安全保护装备;
三、禁止在灭火器周围堆积物品,或肆意玩弄灭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时受阻;
四、不得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
五、厂区失火时,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为照顾员工之健康,公司将视需要办理健康检查;
七、公司有权禁止或解雇患有传染病之员工参与工作,每位员工对同事间知悉有传染病者,均有义务呈报行政人事部门处理,以确保多数员工安全;
八、工伤发生后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提出书面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五章终止劳资雇用关系
第九十条终止劳资聘用关系区分
一、员工自请辞职;
二、公司终止聘用关系(解聘);
三、因法律关系而停职;
四、因法律裁决而解聘;
五、因年迈而终止劳资聘用关系。
第九十一条自请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自请辞职应按离职规定正式提出申请,公司不发补偿金;
二、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均视为自请辞职论,公司将予除名。
第九十二条公司终止聘用关系(解聘)
一、本公司将依劳动仲裁委员会核准或经劳资双方之同意而终止聘用关系;
二、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可随时终止任用;
三、员工生病逾医疗期未痊愈或患恶性传染病者,公司有权终止聘用;
四、公司为裁减冗员而解聘;
五、员工解犯刑律经法院判决定案后,公司即予解聘;
六、员工违反下列严重事情者,将按劳动法令之有关规定办解聘,而不发给遣散费或补偿金:
1、员工在录用时蒙弊公司,出具伪证文件,或捏造谎报者;
2、犯有偷窃、舞弊或其他行为,而使公司无法对其信任者;
3、对上级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行使威胁、虐待、殴打或同事互殴者;
4、诱惑、怂恿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进行犯法行为者;
5、员工在公司或工作场所进行赌博者;
6、在工作场所或上班时间内有伤风败俗事情或其他不良行为者;
7、携带枪弹利器或其他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8、故意公告、泄露或散播公司秘密者或盗用印信,伪造不实工作记录、文件、单据、意图侵占公司财务者;
9、在工作场所内策划、支持、参与或企图偷窃、侵吞、破坏等类似行为经查属实者;
10、嗜好酗酒、吸毒或染有其他不良恶习或在厂内喝酒者;
11、因职务关系收受贿赂、欺诈、或其他不法行为,致使公司无法对之信任者;
12、故意造成危险,导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13、公然揭露业务机密者;
14、张贴标语、散发传单、聚集群众、公开演说、煽动公愤、挑拨离间或类似行为,足以使公司秩序混乱者;
15、在禁烟区域随处吸烟或动火者;
16、屡教不改,仍坚持对主管下达的命令采取顽抗者;
17、品行不羁,足以危害公司或职工利益者;
18、挑拨离间导致员工离心分裂者;
19、在外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工作者;
20、年度内功过相抵后,仍积满二大过者;
21、违反安全管理规则导致重大意外事件发生者;
22、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再犯者;
23、上班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经大过后再犯者;
24、提供虚假发票凭证企图报销或已经报销者;
25、按照业务管理规定符合解雇条件者。
第九十三条因法律关系而停职
一、本条规定是按劳资双方不须任何步骤或有关方面之核准而自行终止聘用;
二、因法律规定而终止聘用关系,是基于下列情形:
1、试用工或特聘工因试用不合格;
2、合同期满;
3、员工本人死亡。
三、因法律关系而终止雇用者,不须作任何解释说明。
第九十四条因法院裁判而解聘
因员工触犯刑事,经起诉尚未判决前,将暂予无薪停工,若经法院判决定案后,得予解聘。
第九十五条因年迈而终止劳资雇用关系
一、员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职员55周岁),公司基于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关系;
二、心神丧失或身体残疾,不堪胜任工作者,公司以劳动法解聘。
第十六章资遣
第九十六条资遣条件
一、亏损或业务紧缩致使经营严重困难,需裁减冗员时;
二、生产、技术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须裁减人员;
三、员工教育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亦不宜改调其他工作时;
四、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五、签订劳动合同时依据之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劳资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时。
第九十七条因前条原因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时,应在三十天前书面预告之。未经预告即终止劳动合同者,发给三十天之预告期间本人工资。
第九十八条本公司正式员工经预告被终止劳动合同时,发给本人一个月工资作为资遣费。
第十七章其它制度规定
第九十九条合理化建议及申诉制度
一、意见调查
公司通过定期的和不定期的书面或面谈方式向员工征询对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员工可完全凭自己的真实想法反馈而无须有任何顾虑。除此之外,员工可主动通过季刊、总经理信箱等渠道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些意见与建议将成为公司在经营管理决策过程中的考虑因素。公司虽不承诺员工的每一项想法均能实现,但公司会给员工以相应的答复。
二、申诉程序
当员工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可按申诉程序选择适当的申诉渠道向公司申诉。申述方式可选用面谈和书面两种形式;如选用书面方式,申述书必须具名,否则有关申述有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原则上,员工的各层上级管理人员直至总经理均是申诉对象。但公司鼓励员工采取逐级申诉的渠道反映情况;当员工有认为不方便时,可向行政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总经理申诉。但当员工认为有必要直接向总经理申诉时,可以向总经理信箱投申诉信以及直接向总经理当面申诉。
各级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在接到员工申诉后将在申诉事件涉及的相关当事人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尽快做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将通过书面或面谈方式通报给申诉者和行政人事部门。员工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满意仍可以继续向更高一级部门申诉。
第一百条晋升制度
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在出现职位空缺的前提下,公司坚持内部晋升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原则。工作勤奋、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将获得优先的晋升和发展机会。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员工将有机会获得职务晋升,工资亦会相应增加:
(1)具备诚信的品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绩效显著;
(3)个人工作能力优秀;
(4)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中上水平;
(5)对所晋升的职务有兴趣;
(6)具备其它与职务要求相关的综合能力和培养潜能;
(7)已参加过晋升职务须接受的系列培训,成绩合格;
(8)达到晋升职务所规定的工作阅历要求。
第十八章附则
第一百零一条本《员工手册》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一百零二条本公司员工务必了解本手册一切内容,并不得以未悉为由而免除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本规则不尽之处,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注:1、本《员工手册》解释权归**市*有限公司所有;
2、本《员工手册》属内部资料,请注意妥善保存;
3、本《员工手册》如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向行政部申报、补领并补交相应的工本费;
4、员工在离职时,请将本《员工手册》主动交还行政部;
5、对本《员工手册》应根据劳动法及公司规定作正确理解,本手册条款亦构成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对本手册内容,如有不甚详尽或有使员工感到疑惑之处,请随时向行政部咨询,以确保理解无误;
6、本《员工手册》如需修正,公司将向员工提供最新修正本,并回收旧手册以防混淆。
2023年给员工宣导公司规章制度如何写三
第一章
总则一、适用范围本守则适用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合同工、零散工、临时工。
二、服务宗旨本餐厅将通过严格的管理,高效率的工作,一流的服务,为宾客提供舒适、方便的生活享受。“宾客至上,服务第一”是餐厅的服务宗旨。
三、目标把本餐厅办成具有一定风格和一定水准的餐厅。
四、工作要求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外事纪律。
2、热爱集体,关心企业,严守职责,热爱本职工作,讲究职业道德,热情待客,文明服务,为本餐厅建立良好声誉,树立良好的形象。
3、领导层要严守职责权限,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尊重下级。
4、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科学文化,不断提高礼仪礼貌服务水平,外语水平,不断提高为宾客服务的水准。
5、合作精神。公司的对客服务,信赖于多个部门和岗位的共同合作。公司各部门的工作都是为着共同的目标,完成对客人的接待和服务工作,公司的员工必须树立合作意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为下一岗位或部门创造条件,保证客人在公司期间的进餐满意。
6、服从上司。⑴各级员工必须要有强烈的服从意识。每一位员工须明确自己的直接上司,切实服从上司,切实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和督导,按时完成本职任务。⑵不得顶撞上司,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上司安排的工作,若遇见疑难或不满可按正常程序向领导投诉。⑶若在荼中出现意外情况而自己的直属上司不在场,又必须立即解决时,可越级向上司领导请示或反映。
第二章
录用和辞退
一、录用原则本餐厅招聘员工是根据各工种实际需要,对凡有志为本餐厅服务者,视其对某一工作是否合适,以该工作的业务常识为标准进行审查考核,凡身体健康,履历清楚,通过考核,符合录用条件者均有录用的可能。
1、申请人必须向餐厅提供下列材料:①申请书。②亲笔写的自传。③近期免冠上半身照片三张,身份证附印件两张。④毕业(结业)证书及成绩册。⑤待业证和所住街道介绍信。
2、用工年龄,凡年满十六周岁至二十三周岁的男女青年均在此限(特殊技术和少数搞卫生的零散工不在此限)。
3、凡应聘人员必须由人事部门及用工部门与应聘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书后方可安排工作。
二、体格检查1、凡应聘职工必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合格方可录用。体检及录用条件:⑴应聘职工必须仪表端正,五官端正,有一定学历。⑵男士身高1.70米以上,女士身高1.60米以上。⑶视力1.0以上,无色盲。⑷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2、餐厅对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对患有传染病者,视其病情,本餐厅有权劝其离店休息或作暂时调离工作岗位,调换工种处理。3、试用期及工资⑴应聘职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视其表现,餐厅有权酌情延长其试用期,试用期满,符合餐厅录用条件者,餐厅将与其签订正式合同。⑵发薪方式工资形式:基本工资、浮动工资、技术或职务工资(由餐厅参照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经营情况而定)。4、裁员及辞退⑴本餐厅若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减员时,餐厅有权决定裁减员工。被裁减的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对要裁人员,餐厅将提前一个月通知其本人及有关部门。餐厅对被裁减的人员将按合同规定给予补偿。⑵辞职: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主管部门,且须填写辞职申请书,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否则按非正常辞职处理。
第三章
店规一、下列情况下,员工应呈报人事部1、住址和电话。2、婚姻状况。3、生育子女。
二、仪容
1、仪容要端庄大方。上班要穿工作服,佩戴工号牌,服装要整洁,衣服要洗净烫平。不得裸背敞胸,穿短裤、背心,卷裤脚,不准穿拖鞋、凉鞋到餐厅,穿皮鞋的要擦亮。2、头发要梳理好,不准留长发,怪发式,男士不准留大胡子,不准留长指甲。女的不准浓妆艳抹(可化淡妆),不准染指甲,不准戴其他饰物。3、坐、立、行姿势要端庄,举止要大方。坐时不准将脚放在桌、椅上,不准跷脚、摇腿;站立时姿势要自然大方,两手垂放或自然弯曲在背后或胸前,不得两手插兜,不要呆板不动,倚墙、靠壁或倚椅靠柜;行走时不能摇头晃脑,拉手、搭肩。
三、服务员礼节礼貌1、对待宾客态度要自然、大方、稳重、热情、有礼,做到笑面迎客,用好敬语。不以肤色、种族、信仰,衣帽取人。2、与客人相遇要主动让路,会见客人时主动握手,特别是女宾,若客人先伸出手来和你握手时,应面带笑容与客人握手。握手时,姿势要端正,腰要直,上身向前倾,用力要随对方的表示,不能用左手与客人握手。3、与客人谈话时应站立端正,讲究礼貌,不左顾右盼,低头哈腰或昂首叉腰,用心聆听客人的谈话,不与客人抢话,不中途插话,不与客人争论,不强词夺理,谈话有分寸,语气要温和,语言要文雅。
四、员工劳动纪律1、工作时间: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2、按时上、下班,上、下班要走员工通道,不旷工,不擅离职守;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得私自调班或调休,需调班时必须找好调班人员,征得领班,经理同意后方可调班,不准串岗。3、员工上班前不得饮酒,吃生葱、蒜等食品。上班时不准抽烟、吃零食、咀嚼口香糖。不得剔牙齿,抠鼻孔,挖耳朵,打饱嗝,伸懒腰,打呵欠,打喷嚏;不随地吐痰,丢杂物,修指甲、搔痒等。4、上班时间不准做私活、会客、洗衣服、洗澡、看书报、下棋、打私人电话;不得带亲友到餐厅公共场所、餐厅玩耍、聊天;不准开收录音机、电视机,不准哼唱歌曲、小调。5、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无故拒绝或终止工作。6、爱护公司的财产,爱护一切工(用)具),注意节约原材料,节约用电、用水,注意设备的维修、保养;不私拿公家的物品。
五、员工作考勤
1、每个公司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打记时卡。打卡后应将卡片放回原处,严禁代人或委托人打卡,违者给予处罚。
2、迟到或早退、旷工:凡超过或提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一分钟,即被认为是迟到和早退。迟到早退(每次)均以10分钟为限,超过此时间的则以每增加10分钟加算一次计算,每次扣除现金10元。凡规定的上班时间迟到或擅自提前离岗1小时,而又无特殊原因者,则认为旷工,旷工分别以4小时以下按一天,超过4小时按2天计算,旷工一天算4天。按员工实际工资计算。
3、如因公差、外勤、加班、病假、事假等原因未能打卡,应向领班或经理报告,应备有病、事假条及医院证明等,以备核查。
4、全勤奖:凡规定上班时间迟到或早退、请事假、旷工、请病假(一天以上者),扣除本月的全勤奖。
六、制服
1、公司视不同岗位的职务发给不同的制服,员工上岗工作时必须穿着制服。所穿制服必须保持整齐、清洁。
2、公司将定期给员工更换新制服,若有损坏或遗失,将按有关规定办理,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制服交回有关部门。
七、工作证与工号牌
1、凡在本公司服务的员工均发给每个人工作证和工号牌。员工当值时应佩戴工号牌和携带工作证,部门领导有权随时检查。
2、工作证、工号牌如有遗失、被窃,应立即向领班报告,并由本人赔偿损失后补发新证(牌)。因使用时间太长而引起损失者可免费更新。
3、员工离店时,应将有关证件交回公司。
八、检查携带的物品
1、员工上班时不得将包裹及其他物件带进餐厅寄存,更不得将有害的物品或禁止阅读的书刊带进餐厅,下班时不得将餐厅任何物品携带出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检查,任何人不得拒绝。
2、员工若需将公司物品或私人物品拿到餐厅外,需持有领班、经理签署的证明。
第四章表彰本公司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类似者予以表彰:
一、表彰条件
1、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发明、创造、改革,成效显著者。
2、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创造优异成绩者。
3、努力拓展业务,积极开拓市场,对公司营业有特殊贡献者。
4、在为宾客服务中,深入细致,热情周到,使宾客深感满意被受到赞扬、感谢者。
5、严格开支,节省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二、表彰方式口头表扬、通报表扬、授予奖金、加薪晋级。
三、表彰程序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年给员工宣导公司规章制度如何写四
目 录
一、公司的八项基本原则……………………………………………………………3
二、聘用规定…………………………………………………………………………4
三、入职规定…………………………………………………………………………4
四、工资报酬…………………………………………………………………………5
五、工作时间及法定假期……………………………………………………………5
六、福利………………………………………………………………………………6
七、合同解除…………………………………………………………………………8
八、工作纪律…………………………………………………………………………9
九、财务管理…………………………………………………………………………11
十、奖罚规定…………………………………………………………………………13
一. 公司的八项基本原则
1.1客户原则
客户永远是对的—名人员工在与客户交往时一定要牢牢切记!客户是名人的衣食父母,须绝对尊重,尽心服务。名人员工无论对待任何客户,必须耐心、友善、诚恳、负责任,珍惜客户的每一分钱。名人员工必须时刻保持危机感,齐心协力地用更好的服务全力争取客户。
1.2实效原则
“做实效的网站”是名人网络的公司的使命。名人的一切活动必须永远围绕做实效的事情这一标准进行;做实效的事情必须深入名人员工心中;做实效的事情必须成为名人员工的行为准则。
1.3敬业原则
敬业精神—敬业乐业是名人网络人的必备素质。名人网络人对人对事必须有责任感。名人网络人对每一项业务必须充满激情,激发智慧,勤奋工作,不断创新,决不言输,做到更好。
1.4团队原则
团队精神—协作、沟通、配合、协调一致地达成团队的共同目标,团队的利益高于一切,是名人网络人的行为准则。名人所有员工都是名人大团队中的一员,人格平等,分工合作,维护团队利益,为团队的集体荣誉共同奋斗不惜。
1.5文明原则
名人网络人是文化人,有教养的、文明的人。名人特别强调诚实正直,尊重他人,心胸开阔,坦诚相处,互帮互助。名人倡导礼貌行为,待人接物,必具礼貌态度,用礼貌语言,采取礼貌行为。
1.6勤俭原则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名人网络人应尊重人的智慧、爱惜财物、决不浪费。一点一滴的财力、物力、人力的浪费和损害公私财物都是可耻的行为。
1.7环境原则
名人网络是每一位员工共有的事业空间,任何个人偏好或行为均不得影响他人的工作状态、创作气氛及身心健康,不得有损公共环境。工作时间聊天睡觉,室内吸烟,桌面乱扔乱放杂物等行为一律禁止。
1. 8事业原则
名人网络人将互联网业看作是一种事业,而不仅仅是当作一种职业。名人网络人必须努力学习、相互吸取、取长补短、积极进取、不断提升,逐步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
二. 聘用规定
2.1按本员工手册中的条款和条件,公司聘用员工,员工接受聘用。
2.2受聘者必须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的每一项内容(女员工须将个人的婚姻状况、生育计划如实反映,作为公司聘用安排的参考)并贴上照片,入职时连同身份证、学历、有关职称等复印件(交验原件)及履历交行政人事部处理存档。
2.3员工受聘期间,分别按试用期和聘用合同规定领取薪金。
2.4员工应把全部工作时间和精力完全投入并努力履行其职责。
2.5公司根据需要分配各员工的工作并保留随时调整的权利。
三. 入职规定
3.1培训
3.1.1新员工入职时由行政人事部安排新员工入职培训,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架构、制度、守则及一般工作程序的讲解培训;运营部负责公司运作流程的讲解培训。
3.1.2部门经理(或主管总监)负责部门的工作程序、作业操作规范及其职位描述的培训。
3.1.3公司负责为员工提供适当的在职专业技能培训。
3.2试用转正
3.2.1所有新员工,试用期最多为三个月,具体由公司视其工作表现或其实际需要而定。
3.2.2试用期满考核
3.2.2.1试用期结束时,试用期新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试用期考核办法办理考核手续,如果公司认为试用人员合格,则通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双方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由入职本公司之日起计。
3.2.2.2试用期满考核办理程序:试用新员工提出试用期满考核申请,经总监同意签批后→去行政人事部领取试用期考核表并认真填写→交行政人事部安排考核面试→总监签署考核意见→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行文书面通知结果。
3.2.3如果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须在三个月内通知试用人员不被聘用及其理由。
四. 工资报酬
4.1工资
4.1.1公司将按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规定支付给员工月薪。
4.1.2员工工资按月支付,发薪日为下月10日。
4.2加班
4.2.1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加班工作,实际加班工时作为当月的工作业绩和季度团队奖历分配的依据之一。
4.2.2员工加班超过晚上10∶00时,可另报销回家单程的士车费,但不能与其他因公市内交通费填在同一张报销单上。
办理程序:填写报销单→部门总监签字→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财务部会计签字→总经理签字→出纳处报销。
4.2.3专业部门员工加班,由品牌部统一填写“加班单”,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员工加班时间超过晚上8点以后,每超过一小时,第二天上班时间可延后一小时,凌晨二点以后,可于第二天下午1∶40上班。但须于晚上加班完毕前安排好自己的所有工作,写出说明贴于公司告示牌上,以便查找资料和安排后序工作。
4.3双薪
4.3.1作为奖励,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年终可享受双薪。
4.3.2工龄六个月以上的员工,即当年6月31日以前(包括6月31日)入职且当年12月31日在岗上班的员工,不足12个月者,则年终双薪按实际工作期限折算。
4.3.3在本公司工龄六个月以下的员工,即当年6月31日以后入职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双薪。
4.3.4双薪按员工年终当月的基本薪金计算,并以公历年度为准,只计当年。
4.4所得税
4.4.1员工领取工资和奖金、各种补贴等其它报酬,有义务向国家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代税务部门每月从个人薪金中,扣除该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款,由公司每月统一向税务局缴纳。
4.5升职、加薪或降职
3.5.1在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情况下,将从内部提升任何适合的人员至更重要的岗位。在考虑提升候选人时,主要考虑员工的敬业精神、专业能力、工作成绩、团队精神、行为操守、文化修养等。
4.5.2凡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一年的员工,根据敬业精神、工作责任心、工作能力、团队精神、工作成绩,公司考评和考核面试后,视其情况可以升职者升职,不能升职者可以增加基本工资5-10%;或者降薪、降职。
3.5.3公司将定期对各职位员工进行职位考核,凡因敬业精神、专业能力不胜任或工作态度欠佳而不适应工作需要者,公司将进行适当调整以至降职使用。
4.6 团队奖励:
4.6.1 公司内组建几个二级团队,公司对二级团队按季度实行与毛收入挂钩的奖励办法。具体办法按公司当时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6.2二级团队内部员工的季度奖金分配,按照员工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进行分配。
4.6.3员工的试用期无奖金,不参加团队奖历的分配,试用期满转正以后期间,可以参加团队奖励的分配。
4.6.4季度末以前离职的员工,不再参加当季度团队奖励的分配。
五. 工作时间及法定假期
5.1工作时间
5.1.1公司现行工作时间周工作制,每周工作六天,从周一至周六。
5.1.2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为:8∶30-12∶00,14∶30-18∶00。(冬季与夏季之间工时相差不超过半个小时)
5.2法定假日
5.2.1按国家的统一规定执行。当前执行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修定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新年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以上法定假日为有薪假期。
5.3其他假期
5.3.1员工有权请病假、事假,请假手续参看本员工手册第8.1.7、8.1.8条规定。
5.3.2婚假:有薪婚假期限根据政府当时规定执行。员工请婚假必须向行政部出示其结婚证书。
5.3.3产假:产假期限根据政府当时规定执行。员工在本公司工作两年以上可享受带薪产假(只享受基本工资);工龄两年以下的,产假为无薪假期。产假期及以后该员工的岗位,由公司另行安排。
5.3.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指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除次以外均不属直系亲属)死亡可享受有薪丧假。丧假期限根据政府当时规定执行。
5.3.5以上5.3条的各种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在内。
六. 福利
6.1办理调入徐州
6.1.1 在公司连续工作二年以上,各方面表现出色,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员工,个人提出办理调动的书面申请。
6.1.2经公司审查属实后,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6.2旅游
6.2.1旅游: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享受公司提供一次海南旅游机会(全程五天,包签证、住宿及来回交通费)。①主管或部门总监助理以上,其它部门经理以上职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半以上;②主管或部门总监助理以上、创作部指导助理以上,其它部门经理以上职务:在公司连续工作两年以上;③其它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6.2.2符合海南旅条件的员工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安排,行政人事部与该员工部门总监和该员工沟通后,协调好工作,妥善安排好出游时间,保证海南旅顺利进行。只能出游海南,不能以其它形式替代。
6.3带薪假期
6.3.1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不分职务),从第二年起,可享受连续一周(包括公休假日在内)带薪假期(简称年假)。休假安排必须遵守如下条款:
6.3.2休假时间的安排必须以服从工作需要为原则。
6.3.3休假要在自身岗位工作安排妥善的前提下,提前半个月向公司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
6.3.4年假一般应安排在公司春节前后放长假期间一次使用。
6.3.5当年已参加公司安排海南游的,不得重复享受带薪假期。
6.3.6假期不能跨年度累积,当年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日基本工资计算补发工资。
6.4医疗保险
6.4.1员工(不分职务)在试用期满转正后,均享受本公司提供参加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福利。参保办法现按深府[1996]122号《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执行。(行政人事部备查)。如政府有调整,按调整的新办法执行。
6.4.2员工转正后,由公司统一为员工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员工缴费月工资最高限额4500元。
6.4.3具有徐州市常住户口的员工的综合医疗保险费,按其月工资额的7%由公司承担缴交,员工个人承担缴交2%,总共9%。个人缴交部份在工资内扣除,由公司统一缴交徐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局。
6.4.4具有徐州市暂住户口的员工住院医疗保险费由公司按其月工资额的2%缴交,个人不负担。
6.5基本养老保险
6.5.1员工在试用期满转正后,均享受本公司提供参加徐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福利。参保办法现按徐府(1996)123号《徐州市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执行。(《规定》在行政人事部查)。
6.5.2员工转正后,由公司统一为员工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员工缴费月工资最限额4500元。
6.5.3持有徐州市常住户口的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其月工资额的14%由公司承担缴纳;员工个人承担缴交月工资额的5%,共计19%。个人缴交部分在工资内扣除,由公司统一缴交徐州市社会保险局。
6.5.4持有徐州市暂住户口的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其月工资额的7%由公司承担缴纳;员工个人承担缴交月工资额的3%,共计19%。个人缴交部分在工资内扣除,由公司统一缴交徐州市社会保险局。
6.6午餐补贴
6.6.1员工在本公司任职期间,分月按实际上班工作日期发放中餐补贴。
6.6.2每位员工在徐州上班的每个工作日午餐补贴标准为人民币4元。
6.7晚餐补贴
6.7.1员工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加班时间超过下8时以后,每次晚餐补贴人民币10元。
6.7.2专业部门员工晚餐补贴根据品牌部填写的加班和行政部实际考勤都同时具备的情况单按月发放,行政、财务部门员工晚餐补贴根据主管副总经理签字的加班单按月发放。
6.8住房补贴
6.8.1员工试用期满转正后,均享受住房补贴。
6.8.2住房补贴标准如下:
主管或部门总监助理以上、其他部门经理以上:人民币200元/月
员工:人民币100元/月
6.9办理暂住证
6.9.1 凡徐州市以外户口的员工,由公司统一办理暂住证.
6.9.2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半年以上,再次办理暂住证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在本公司连续工龄不满半年的员工,需由公司办理暂住证费用自理。
七. 合同解除
7.1合同解除程序(公司称甲方,员工称乙方)
7.1.1甲方辞退乙方,须由乙方所在部门的主管总监填写辞退审批表交总经理签字,然后由该部门主管总监会同行政部、财务部与乙方办理离职前的交接手续,行政部经理根据签名齐全的审批表,向乙方开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书,乙方在通知书上签名后方可领回本月工资。
7.1.2乙方辞职,须填写辞职审批表,向本部主管总监提出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由本部主管总监签意见转交总经理审批签字,然后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期限内,由该部门主管总监安排乙方与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交接清楚总监签字后,乙方向行政部、财务部交还财物,最后行政部经理根据签名齐全的审批表,再向乙方开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书,乙方在通知书上签名后方可领回本月工资。
7.2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7.2.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7.2.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影响工作、生产的;
7.2.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7.2.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2.5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7.3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十日以书面通知乙方。
7.3.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3.2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7.4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甲方。
7.5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7.5.1试用期内,但工作不满15个工作日者不予结算工资;
7.5.2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犯乙方合法权益。
7.6经济赔偿、补偿
7.6.1按照7.3、7.5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按照乙方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发放给乙方: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该员工半个月的基本工资。
7.6.2乙方违反本手册规定,擅自离职造成甲方损失的,必须赔偿损失。
八.工作纪律
8.1考勤管理规范
8.1.1员工每日到公司上班必须先亲自打卡报到,下班时打好卡方可离开。
8.1.2员工须自觉遵守打卡考勤规定,严禁委托他人打卡。
8.1.3.1.凡属昨天下班未打卡的员工,行政人事部将用专册登记并通知该员工处理下班未打卡的原因,由该员工送其总监签字证明。如该员工在一个工作日内未处理昨日下班未打卡的问题,将对该员工的下班未打卡作为漏打卡处罚处理。
8.1.4加班: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填写“加班单”,由部门总监签字。员工加班时间超过晚上8点以后,每超过一小时,第二天上班时间可延后一小时,凌晨二点以后,可于第二天下午1∶40上班。但须于晚上加班完毕前安排好自己的所有工作,写出说明贴于公司告示牌上,以便查找资料和安排后序工作。
8.1.5外出:员工因公外出,须直接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在公告栏上填写去向表。员工上班后中途因私有急事外出,须向部门主管总监报告去向,经批准,交待手头工作,并向行政部递交签批后的请假手续。方可外出,否则作旷工处理。主管总监以上职务因私事外出,须向总经理报告去向,经批准后办理请假手续。
8.1.6.病假:员工请病假,须在当日一上班即向部门总监请假,同时通知公司行政部,事后向行政部补交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登记考勤。员工可享受每月2天的带薪病假(以月为准)。请病假不能提交区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的,按事假处理。若员工连续病假超过30天,公司将不再保留其任职岗位之工作,该员工将被视为自动辞职。
8.1.7.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总监签字同意,交待清楚手头工作,可请事假两天。两天以上一十五天以内需经总经理书面批准。一十五天以上事假,公司不予批准, 将被视为该员工自动辞职。员工应将经批准签字后的请假申请单交行政经理登记考勤,方可离开。未取得上述批准而缺勤者,将被视为旷工。事假无薪。假期已满,未按时上班的超假期按旷工处理。
8.1.9.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者,解除劳动合同。
8.2礼仪管理规范
8.2.1员工应着公司统一制作的工作服上班。员工上班时间佩带公司胸牌。胸牌要佩带在左胞上方位置。员工上班不得穿拖鞋、短裤。员工要爱护和妥善保管胸牌,丢失要赔偿工本费10元/枝。佩带胸牌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检查管理。行政人事部发现员工未佩带胸牌第一次给予提醒警告并记录在案,督促其立即佩带。若不及时佩带或第二次发现未佩带胸牌,记录在册并由该员工签字,纪录在员工的日常考核成绩中。
8.2.2员工工作服由公司统一制作,按成本价在员工工资中分二月扣出。凡在公司连续工龄满半年以上的退给工作服一半的价款,连续工龄满一年的再退给其工作服另一半的价款。连续工龄不满半年解除合同者不退工作服价款。
8.2.3个人仪表端庄。男性需仪容整洁及注意个人卫生;女性要求化淡妆,服装仪容大方得体。
8.2.4个人电话礼仪
8.2.4.1电话铃响应立即接听,以不超过三声为原则。
8.2.4.2拿起话筒应先讲“你好,名人网络”再报自己姓名。
8.2.4.4讲电话时,声音应温和清晰,切勿嬉戏及高声谈笑。
8.2.4.4打电话前,应先整理谈话内容,接听电话时,应记录来电重点及覆诵,力求事半功倍,减少电话占用时间(注意长话短说,节约开支)。
8.2.4.5当拨错电话时,勿马上将电话挂掉,应向对方说声“对不起”后,再挂掉电话重拨。
8.2.4.6通话结束时,应等对方挂完电话后,再轻轻放下听筒。
8.2.5代接电话礼仪
8.2.5.1部门同事不在而其电话铃响时,应立即代为接听,并留下对方的姓名电话号码及留言,待其本人回来时,如实转达。
8.2.5.2凡接到非自己承办事务的电话时,必须在辨别其性质后,婉转告诉对方,并立即将电话转接至承办部门或人员,同时向承办人说明事由后,方可放下听筒。
8.2.5.3当有事外出或离开位子时,须先告知同事,如有来电或访客时,代为留言或处理。
8.3环境管理规范
8.3.1员工应自觉将各自位置卫生搞好。
8.3.2员工须自备茶杯,不准使用公司一次性茶杯,节约开支。
8.3.3员工不得在办公范围内抽烟,需抽烟请到消防楼梯间。
8.3.4不得在墙壁及屏风围板上张贴纸张。
8.3.5不得在公司公众环境乱丢杂物。
8.3.6员工餐后一次性饭盒请自觉放在楼梯间垃圾回收桶内。
8.4秩序管理规范
8.4.1接待外单位人员应在公司接待室或会议室,洽谈室内接待。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让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场地。
8.4.2员工工作时间接听私人电话应尽量简短,小声,以免影响业务电话的正常流通和工作环境的安静。
8.4.3员工使用公司公用设施或服务(如长途电话、传真、会客室、会议室、图书资料、打字、手提电脑、投影仪、数码像机、摄像机等),应遵守行政部门规定,使用前办理申请手续,使用后及时清理或归还。
8.4.4员工因公接待使用会议室、会客室、洽谈室后,使用人员应立即清理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以便接待其他客户使用。
8.4.5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员工下班时应关闭自己已不使用的电脑、电源;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检查电脑、电灯、空调排风扇等是否关闭,锁好大门方可离开。
8.4.6员工需用办公用品,统一到行政部按规定登记领用,注意爱惜节约,不得损毁和浪费。
8.5行为规范
8.5.1员工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奉公守法的公民。
8.5.2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得在办公范围内喧闹、聊天。不得无故串岗。
8.5.3工作时间员工不得睡觉、吃东西。不得打牌、不得用公司的电脑打游戏、观看业务资料以外的其它影喋。
8.5.4员工讲话要使用礼貌用语,对内、外均不得讲粗话,使用污蔑性字眼。
8.5.5员工不得在公司处理私人事务,不得利用公司文具、通讯、电脑等设施和用品谋取个人便利。
8.5.6员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贪污或收受回佣。
8.5.7员工受聘期间,不得在外兼职或炒单。
8.5.8员工不得对外口头泄露公司内部情况、经营机密或未经许可向外单位人员提供本公司业务资料及电脑软件。
8.5.9员工薪酬保密,员工个人不得向他人通报收入情况,公司只接受个人本身薪酬之查询。
8.6安全管理规范
8.6.1公司全体员工都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是每员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公司内共同创造出一个安全,祥和安定的工作环境。
8.6.2防盗、防窃
8.6.2.1外来人员的管理。来访的客户,行政人事部和有关业务部人员要及时作好接待工作,及时作出妥善的安排。各类维修服务的人员进入公司,行政部要安排佩带公司统一的标识牌。员工私人的客人来访,请在接待处或会议室接待。
8.6.2.2 谢绝推销人员和送餐人员进入公司工作场地,行政部要把好入口关,其余员工也要及时协助制止推销人员和送餐人员 进入公司工作场地。
8.6.2.3中午午休时间,行政人事部要安排好前台值班人员,做好防范工作,认真执行好以上同点规定。
8.6.2.4下午下班以后,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要关好公司的大门,进出使用按键锁。完工离开公司时,关闭所有电脑电源和电灯及其他电器电源,锁好大门,方可离开,以防偷盗事件发生。
8.6.2.5员工要保管好公司财物和私人的用品。手机要随身带,不要乱丢乱放,贵重物品要锁好,以防丢失。
8.6.3消防管理
8.6.3.1公司按规定统一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由行政人事部按公司区域分配到各部门负责管理。行政人事部每月负责检查一次灭火器的管理情况。公司员工都应学会灭火器的使用办法。
8.6.3.2员工在公司办公范围内不能吸烟。如因接待客户需要,在会议室吸烟,烟灰和烟头应丢烟灰缸内,并用水熄灭。
8.7保密制度
8.7.1 定义
8.7.1.1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8.7.1.2所有公司职员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
8.7.2公司秘密的范围
8.7.2.1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8.7.2.2公司就经营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义务的事项。
8.7.2.3公司对外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8.7.2.4维护公司安全和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8.7.2.5其他公司秘密(如高级领导的合同等。
8.7.3 密级分类
8.7.3.1 绝密:本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的情况,主要包括:
8.7.3.1.1公司股份构成、策划方案、成本、利润率、投资情况及其载体、来源及价格。
8.7.3.1.2总体发展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材料,正式合同和协议书。
8.7.3.1.3公司其他重大决策。
8.7.3.2 机密:与本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的事项。主要包括:
8.7.3.2.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
8.7.3.2.2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同业人员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8.7.3.2.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密码、月、季年度销售利润情况及其载体,微机开启密码、软盘内容及存放位置。
8.7.3.2.4公司重要领导住所、及电话号码。
8.7.3.2.5获得竞争对方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8.7.3.3 秘密:与本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的情况。
8.7.3.3.1客户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8.7.3.1.2广告企划方案,营销企划方案。
8.7.3.1.3广告年度、季度提资情况、广告、刊、布形式及地域。
8.7.4 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8.7.4.1绝密级 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8.7.4.2机密级 公司主管(经理)以上干部,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8.7.4.3秘密级 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与秘密内容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8.7.5 保密措施
8.7.5.1保密工作在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由董事长(办)实施,制定相应制度、规定、
对保密以下进行检查、督导、具体核实。
8.7.5.2公司员工必须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8.7.5.3严禁在公司电话、传真机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
8.7.5.4保密事项之载体要由专人保管,不得让无关人员查阅,不得交由他人代管。
8.7.5.5涉及保密内容材料的发放,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且限在保密员之间进行,并将发放情况详细登记。
8.7.5.6借阅保密事项载体必须经借阅方,提供领导签字批准,保密员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
8.7.5.7保密事项内容,不得在办公室内悬挂张贴。
8.7.6 奖罚
8.7.6.1公司所有员工有权对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予以抵制、举报。
8.7.6.2公司所有员工不得对上述抵制、举报行为进行打击、报复、刁难。
8.7.6.3公司对上述抵制举报行为将视情况予以表彰,奖励,奖励为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申请有关部门处理。
九.财务管理
9.1借支规定
9.1.1因工作需要借支须填写借支单,经主管总监签字,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借支。
9.1.2公司不批准私人借支。
9.1.3借支时间一般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应事先说明。
9.2报销规定
9.2.1一般报销规定:
9.2.1.1各类报销单均须在取得正式发票的前提下,由经手人填写清楚用途,并有经手人和部门总监的签名,送至财务部审核签名后,方能送至总经理室签批。有正式发票、经手人、管总监、财务部、总经理签名并写清用途的报销单方可报销。
9.2.1.2 报销时间不得超过账目发生后的八天,特殊情况须作说明。
9.2.1.3总经理签批报销单时间为每周三、五下午5:00-6:00,财务报销时间为每天下午4:00-6:00
9.2.2 购买设备、物品的报销:
9.2.2.1技术部设计资料图书、光盘的购买计划按公司的月控制额执行,其他设备物品的购买要事先申报公司购置计划。
9.2.2.2各部门需购买设备物品,经办人须事先填写购买申请单,经主管总监签名,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支购买。报账时须提供申请单作为依据,按9.2.1程序办理报账。
9.2.3 交通费报销:
外出工作车费报销以专线公车票价为标准,因特殊情况需乘坐的士的,事先应填写《乘坐的士申请表》,经主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9.2.4 应酬报销:
9.2.4.1 因业务需要请客应酬,各部门或个人须事先填写应酬费申请单,并请示总经理批准,作为报销单据。
9.2.4.2 请客应酬的基本开支标准和参加陪客人员的控制:外地客户来深需请客应酬的,由总经理带队三人以上,有公司由总经理或总监总共不超过5人作陪,人均开销标准控制在100元以内。总经理职务以下人员带队三人以上的客人由本公司总监带2人参加作陪,人均开销控制在80元以内。外地客人三人以下由总监按排2人作陪,人均开销在控制在80元以内。
9.2.4.3本地客户来公司一般安排工作餐,工作费用人均控制在10元。品牌部负责安排好,填写报销单,总监签字,总经理批准报销。
9.3媒介购买支款规定
9.3.1媒介部根据品牌部ae下达的媒介购买任务单,由ae提供的公司与客户签定的合同或确认书复印件,经财务确认已收到客户广告发布款后,填写媒介购买确认书,经ae、媒介执行、客户总监签字,媒介员填写好支票领用单,将以上资料一并报送总经理签字批准。
9.3.2财务部根据总经理签批的支票领用单及其附件,审核其价格无误,审批程序符合规定时,方可开出支票。
9.3.3媒介部持支票购买媒体后,要取得媒体的正式发票,于当日内送交财务部查收。
9.4出差规定
9.4.1本规定适合员工因公远程出差使用。远程出差指超出深圳市范围以外,且当日不能返回。
9.4.2出差人员的交通费标准:员工因公远程出差,原则上交通工具为长途汽车及火车硬卧、轮船二等仓位以下。如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的,须事先向主管总监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9.4.3出差人员的住宿标准:
9.4.3.1国外出差住宿标准另行规定。
9.4.3.2在一般情况下,选择三星级及三星以下宾馆。
9.4.3.3同性别二人以上一起出差,应合住房间,住宿费标准为上述一人费用增加30%。
9.4.3.4住宿费凭发票报销,超出本职位标准部分自理。
9.4.3.5表中直辖市是指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经济特区是指深圳、珠海。
9.4.3.6省会是指各省自治区首府城市,沿海城市是指大连、咸临、秦皇岛、烟台、连云港、青岛、温州、泉州、北海、湛江。
9.4.4出差人员的餐费标准:
9.4.4.1出差到各地,在公司或接待方提供午餐和晚餐的情况下,应主动扣除餐贴。
9.4.4.2在外地一固定地方连续出差超过15天以上者,不分职务每天餐费补贴30元。
9.4.4.3餐费补贴由本人填写支付证明单,按财务规定程序批准后报销。
十.奖罚规定
10.1员工工作效率、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表现突出,可获荣誉和物质奖励。
10.1.1对公司管理及业务运作有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功。
10.1.2工作投入,在本职岗位上有出色表现。
10.1.3爱护公司,为公司开源节流作出显著贡献。
10.1.4工作细致,发现自身岗位以外的差错,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0.2员工工作表现和行为不能达到公司要求,将受到处分和罚款。
10.2.1违反本员工手册的管理规定,被处以黄牌警告者。(三次兰牌警告,记黄牌警告一次,黄牌警告一次者给予口头严重警告处分,累积两次者取消本年度的升职机会,三次以上者给予辞退。)
10.2.2违反操作规程,责任心差造成不良后果。
10.2.3不听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
10.2.4业务学习不认真,本职工作不努力。
十一. 解释权
本手册自20__年5月1日起执行。
本手册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2023年给员工宣导公司规章制度如何写五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 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市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市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市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 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 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62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2023年给员工宣导公司规章制度如何写六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
我现在郑重提出离职!
我是××年毕业于×××,现年签约于×××,同年至××见习,并工作至现在。在工作实践中,我先后参加了××,××等的建设等工作。从参加工作到现在,从普通高速公路隧道到客运专线隧道,我始终未感觉到企业有任何进步,包括对人员的管理、对外企业的经营等,至始至终处于一种停滞、自以为“天下第一”的状态,这种状态使自己无法在开放、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中游刃有余,只是苟延残喘、奄奄一息,让人感觉到一种“死亡”的气息。
在对员工的“再培养、再教育”的问题上,企业单位更是缩手缩脚、裹足不前。在如今人才发展战略的现代潮流中,企业单位更应该认识到:只有自己员工自身素质、行为思想不断提高,企业才会有进步,在新环境中才会不困慌;只有自己员工不断进步,企业才会有更加强劲的发展势头。从目前现状来看,企业单位给员工提供的“再培养、再教育”的机会少之又少,更是对员工自己“再学习”的选择横加干涉,显现出一幅野蛮、不思进取的嘴脸,使员工感觉到压抑和无法充分实现自身价值,尤其是技术管理人员。
在生活待遇问题上,企业单位给技术管理员工提供的保障更是无法与人相比,一个连自身经济都无法得以有效保障的员工,谈什么对精神明的追求。
在这种工作环境中,我已日趋颓废,对更加美明天的向往更是缺乏勇气和力量。为此,我再一次郑重提出离职请求,望相关领导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2023年给员工宣导公司规章制度如何写七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 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xx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市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0xx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xx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市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20xx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20xx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9个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12个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xx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市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 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 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62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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