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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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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模板16篇)
2023-11-24 05:27:22    小编:李耀Y

总结是一种思考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理清思路,深化对事物的理解。总结要注意结构的合理安排,通篇内容要连贯并且清晰易懂。推荐大家阅读一下下面这些总结案例,或许对你的写作有启发。

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篇一

根据《xx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x政﹝2020﹞x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基层环保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环境网格化管理要求,着力构建属地负责、监管到位、服务到位、沟通到位的常态化环保监管联动机制,及时化解网格内的环境投诉、环境纠纷和环境隐患问题,确保环境质量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一)工作例会制度。

各村、社区原则上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形势,掌握动态,通报情况,分析和研究部署环保工作。

(二)排查整治制度。

各村、社区每周要开展一次环境隐患排查。通过排查,及时发现环境隐患,及时落实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三)日常检查制度。

四级网格责任人巡查时,对重点塘河、畜禽养殖户、饮用水源地、秸秆禁烧和环境敏感点检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四次(其中夜间巡查一次以上),对违法行为采取当场制止,并出具整改通知书,视具体情况报告或处理;如遇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报告,防止污染扩大化。三级网格责任人原则上每周应到所负责的网格区域内的所有环境敏感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污染隐患,应在第一时间予以报告,对发现的污染环境行为要予以制止;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报告,并通报给二级网格联络员。四级网格责任人每天到负责的网格内所有环境敏感点检查一次,对发现的污染环境行为予以制止;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向三级网格责任人予以报告,并通报给三级级网格责任人;对发现的环境污染隐患,应在第一时间予以报告给上三级网格责任人。

(四)信息交流制度。

各村、社区四级网格责任人负责统计当月本网络开展网格化监管情况,每月25日书面形式报告于镇环委会办公室。

(五)督查制度。

政府每季度不定期开展一次督查,督查内容包括:三级、四级网格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对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与整改情况、网格内环保工作完成指标情况、环保规范化管理与行风建设情况、巡查记录情况。

(六)资料存档制度。

各村、社区对巡查、检查记录和台帐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检查和监管。要将网格化管理工作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信息收集,提高管理效能。

各村(社区)要根据网格划分情况,突出网格特点和重点,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摸清和准确掌握排污单位的分布情况,及时收集群众诉求和舆情信息。要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使各类环境投诉和污染隐患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积极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做法。

各村(社区)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对于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和反馈,确保网格化工作运行顺畅。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环保网格化管理的功效,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篇二

xx乡有效强化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现将我乡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是完善机制,加强领导。为完善网格化监管组织建设,成立以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骆仕忠(正科级干部)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同时成立了以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环保督查小组,加强对各村、企事业单位环保工作开展实情督查,乡环保所新增工作人员3人,增强我乡环保工作力度。

二是制定方案。根据区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了《xx乡人民政府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部署全乡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明确奖惩。

对乡全体机关干部环保工作驻村进行分解,明确了工作职责、目标任务。

三是分工负责、责任到人。我乡与5个行政村、7家企业签订了网格化环境监管目标责任书,明确村级单位作为三级网格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我乡实行所有党委员员包片、包企业的做法。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成立由各村驻村领导任组长的白班环保巡查组;成立由值班领导为组长的夜班、节假日环保巡查组;成立由乡环保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日常巡查、执法组。

四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为摸清全镇污染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我乡开展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调查摸底工作,并建立网格化监管企业台账。

五是加强督查,确保效果。结合大气污染巡查,处理各类违规污染人员17起。

二、存在问题。

乡环保监管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监管点多面广,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时,因没有行政执法权,缺乏对监管对象的强制措施,导致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得到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各企业进一步完善绿化、美化,强化节能减排工作。

二是加大对区域内流域、水库巡查力度,严控各类情况污染水源。

三是积极按照上级关于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开展工作。

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篇三

为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细化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根据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石府办函〔20xx〕161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会议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xx〕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xx〕178号)、雅安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试行)要求,通过实施网格化监管,形成“各级政府统一组织、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

(二)基本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内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建立“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体系。

(三)工作目标。“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通过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

(一)网格体系。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构建乡、村二级网格,并落实相应管理措施。

(二)网格划分。

1、一级网格:乡行政区域设为一级网络,责任主体为乡人民政府,按所明确的职能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2、二级网格:村所辖区域设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民委员会,负责网格内环境监管任务。

(三)网格职责。

一级网格:乡人民政府为该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确定本级网格的负责人,明确环境监管工作机构和任务,配备必要的监管人员。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按规定承担本级网格相关环境监管检查、巡查、协调和报告工作,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二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

二级网格:村委会为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责任人,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负责日常了解、巡查、协调和监督,协助上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工作。

(四)网格要求。

1.实行“五定”。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实施“五定”监管,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2.建立责任制。各级网格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横向之间要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3.完善监管档案。建立并完善涵盖所有污染源的一厂一档制度。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完善各级网格内污染源档案,并保持动态更新。

(五)网格运行。

1.巡查:上级监管工作组每年要对下一级网格的工作进行督察,对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级网格要对照职责,按规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

2.查处:及时责令整改环境问题,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报告网格责任主体,按规定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

3.反馈:上下级网格主体和成员间要信息互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

(六)网格监督。

1.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责令下级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2.公众监督。鼓励各网格设立环境监督员,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3.舆论监督:发挥新型媒体的作用,利用led、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各级网格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级网格的环境监管职责。

一级网格:乡政府各站所按照相应网格中明确的网格职责,履行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排查并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协助上级网格工作。

二级网格:协助上级网格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纠纷和违法案件等,及时了解、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落实辖区内各项生态环保工作。明确驻村干部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各村配备必要的环保监督员,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二)完善制度。乡政府制定定期例会、排查整治、日常检查、信息交流、学习培训和督察考核等各项制度,加强对环境形势的实时分析,有效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高环境监管效能,保障网格化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建立档案。乡政府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文字、图像资料,规范完善相关档案。

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篇四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健全规范全省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发现和整改工作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为建立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属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责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健全规范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发现和整改工作机制为切入点,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强化属地环境保护监管执法责任,以发现和整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重点,建立全市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风险隐患,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福泉市辖区为一级环境监管网格,以乡镇(街道)为环境监管二级网格,以村(居)为三级网格,以村(居)下辖的组为四级网格,以工业园区为环境监管特别网格,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网格化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生态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各乡镇(街道)负责分别建立监管网格,建立“1+8+4”模式的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全市一盘棋、乡镇园区一张网”的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格局。

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总督导,督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生态环境福泉分局。

(二)科学合理划分环境监管网格。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划分原则,明确各分管副市长为一级网格长、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二级网格长,乡镇(街道)党政副职领导或同职级领导任三级网格长,村(居)干部和镇包组干部任四级网格长,乡镇(街道)根据辖区实际,制定三、四级网格监管体系。

在工业园区建立4个特别网格(马场坪园区、龙昌园区〔含川恒〕、牛场双龙园区、罗尾塘组团〔含磷矿采区〕),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和黔南高新区领导任四个园区网格长,市工信、市应急、市自然资源、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分别负责执行四个园区网格的网格管理,与市下派驻企业环保监督员共同抓好网格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乡镇网格。

1号网格:牛场镇。

一级网格长:昌晓辉副市长。

二级网格长:李卫军。

2号网格:道坪镇。

一级网格长:昌晓辉副市长。

二级网格长:刘诗萌。

3号网格:龙昌镇。

一级网格长:徐稳副市长。

二级网格长:刘训丽。

4号网格:仙桥乡。

一级网格长:徐稳副市长。

二级网格长:黄丹。

5号网格:陆坪镇。

一级网格长:王乔顺副市长。

二级网格长:卢海楠。

6号网格:金山街道。

一级网格长:王乔顺副市长。

二级网格长:李秀友。

7号网格:马场坪街道。

一级网格长:杨欣副市长。

二级网格长:叶丹。

8号网格:凤山镇。

一级网格长:杨欣副市长。

二级网格长:李廷华。

(2)特别网格。

1号特别网格:马场坪园区。

一级网格长:姬凤弟副市长。

包保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马场坪街道。

2号特别网格:双龙园区(牛场)。

一级网格长:王泉明副书记。

包保单位:市工信局、牛场镇。

3号特别网格:龙昌园区(含川恒)。

一级网格长:胡梅副主任。

包保单位:市应急局、龙昌镇。

4号特别网格:罗尾塘组团(含磷矿采区)。

一级网格长:唐兴武副主任。

包保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道坪镇。

(三)明确网格长和网格员职责。

紧扣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明晰网格长和网格员职责、任务,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

一级网格长职责:统筹负责生态环境监管网格体系的建立、运行和调度,科学安排、建立机制,监督下级网格责任主体履职尽责,牵头建立网格化监管突出问题总台账和整改责任移交,牵头组建辖区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和重点排污企业环保明白人,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环保监管对象底数调查。

二级网格长职责:牵头组织二级网格监管正常运行,对二级网格区监管成效负主责,统筹开展二级网格区的明查、暗查、夜查和节假日查,牵头组织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收集、整理和研判,参与违法案件查处和协助开展问题整改,上报福泉市生态环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认真完成一级网格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级网格长职责:深入开展网格区监管对象和污染点位的底数调查,认真建立排污企业“一企一档”,精准建立网格区监管对象台账和问题台账,及时上报存在的环境问题。

四级网格长职责:联络护林员、巡河员、小组长等村组工作人员,组建“一园、一村”至少4名以上网格员工作队伍,按要求对网格内环境问题开展巡查、走访、调查,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维护群众最普惠的生态环境民生福祉。

网格员职责:对本网格内各村居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及处理;检举本网格内环境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参与对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和参与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的环保知识。

(四)建立网格化监管运行机制。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形成“政府督导、领导包保、全域建网、铁军监管”的网格化监管运行机制。

1.坚持从严督导。一级网格长每半年调度一次网格化监管工作,并组织对典型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战。总督导负责统一指挥、深入一线开展生态环境系统网格化监管。

2.加强协调落实。市整改办负责督促调度各网格报送网格台账、问题线索及整改情况等,承担有关文稿、材料起草及文件制发,负责建立全市网格化监管工作总台账,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督导领导报告,动态梳理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单交办给乡镇以及市直部门“一把手”推进落实,强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

3.注重巡查暗查。二级网格长每月在网格区开展巡查暗查两次以上,三级网格长每月在网格区开展巡查暗查三次以上,四级网格长每月在网格区开展巡查暗查四次以上,网格员每月在网格区开展巡查暗查五次以上。重点对畜禽养殖、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整治等进行巡查暗查,及时发现和依法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一级网格长书面报告。

(一)坚持尽锐出战。明确监管网格员要以单位在职人员为主体、执法人员为主力,精选有责任心、有办事能力和实际在岗人员作为网格员,各乡镇(街道)要成立辖区内网格化监管方案,具体到村组,于7月底前将监管四级网格体系方案报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备案。市督查考评中心负责带队,高效做好网格抽查、核查和监管指导工作。

(二)坚决不留空档。全域网格监管全覆盖、无盲区,建立督导体系、网格体系人员动态调整机制,网格长可结合业务特点适当调整,网格员必须按照“退一进一”在岗在位,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做到监管力量无空白。

(三)坚定压实责任。要按照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精神,对照职责、恪尽职守,层层传导压力、锁定责任,对工作消极、弄虚作假、避重就轻、监管不力、成效极差,特别是应查未查、上级查实的典型突出问题,视其问题实质按程序问责。

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篇五

根据x委办〔2021〕x号《关于报送2021年度网格化环境监管资料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推进镇村网格化管理,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结合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初步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并在环境监管过程中充分发挥网格的作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镇人民政府对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亲自负责工作的协调、调度、各行政村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全镇上下形成了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我镇不断完善机制。制定了网格化监管巡查制度、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报告和公开制度、网格化环境监管违法案件移交移送制度、网格化环境监管联合执法制度。

二、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情况。

我镇按照省市县要求,参照xx县网格化建设的相关资料,全力推进网格标准化建设。

(一)科学划分网格,实行精心化管理。

我镇位于xx县城东南部8公里处,幅员面积xx平方公里,全镇辖x个行政村,xx个村民小组。我镇积极探索网格化管理新模式,组建文化水平较高、训练有素的村服务联络队伍,精细网格化管理,建立“横向到位,纵向到底”的管理模式。在尊重村大格局不变的基础上,坚持尊重传统、着眼发展、便于管理的原则,以村委为基本单元,将我镇辖区划分6个网格。从而实现管理服务的全方位覆盖,做到信息的上通下达。

(二)精心组建队伍,加强队伍管理。

每一个网格由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组建一支文化素养高、熟悉网格居民情况、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村服务联络员队伍,有效整合村现有资源,提升村服务水平,实现网格化管理精细化的目标,及时收集信息,协助村做好治安防范、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工作职责,并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三、网格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镇村依托网格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一是浓厚环保宣传氛围,组织各村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车、印发明白纸,张贴政府通告等形式,提升群众觉悟,树立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二是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了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把环境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头,实现日常监管全覆盖、零遗漏,建立了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地排查整治长效机制;三是实行巡查和信息员制度。各村包片人员开展每月不少于2次的网络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个别乡镇也安排了专人专车,对各村巡查情况开展不定期的督查。四是建立村环保信息员制度,在镇、村设立环保信息员,实行有奖举报。

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以上工作举措,我镇的网络化环境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宣传上,生动性不足,缺乏贴近群众的宣传形式和群众易于接受的内容;二是深入群众一线调研少,缺乏解决问题的主动性;三是缺乏必要的资金和经费支撑,对后续工作的长期开展,带来一定困难;四是相关配套的长效机制不足,比如垃圾清理工作,虽然明确了各村的职责,但垃圾处理不到位。

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篇六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xx〕178号)、《中共甘孜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环境监管机构建设的通知》(甘编办发〔20xx〕47号)、《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修订)的通知》(甘办函〔20xx〕193号)、《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甘环发〔20xx〕87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切实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系列部署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重点,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属地管理、责任到人,各有侧重、差别监管,强化基础、提升能力”原则,建立完善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推动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执法规范化、精细化,确保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提升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互相监督的格局,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孜贡献力量。

以行政区划为基本网格,建立健全我镇二、三级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按层级定区域、按职责定任务,建立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督网络。通过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无缝衔接、责任到人的网格监管,推动生态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打通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最后一公里”,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稳妥解决、环境秩序得到有力维护。

在县级层面建立一级网格的基础上,以镇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以村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的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管理体系。

(一)网格划分。

1、二级网格。以镇为单元划分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政府,网格长由郭世军镇长担任。下设镇环境保护办公室,黄仪任办公室主任,袁觉康、泽仁扎西同志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体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

3.调处各类环境信访和矛盾纠纷;

4.负责落实上级网格下达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要求。

5.对三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考核。

具体工作内容:

1.摸排镇域范围内二级网格化监管重点和一般企业(单位),重点和一般巡查企业(单位、点)要挂牌公示。重点企业(单位)每月至少巡查2次,一般企业(单位)至少巡查1次。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以任务分解表的形式,印发至相关责任人,并提出巡查相关要求。

2.巡查要拍照备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填写工作,按月整理巡查台账存档或上报一级网格。

3.党委政府每季度听取一次专题汇报,并安排部署落实下一阶段工作。

2、三级网格。以村为单元划分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村委员会,网格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

主要职责:协助二级网格做好对网格内排污单位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及其他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

1.摸排三级网格重点和一般监管企业(单位、点),重点企业(单位、点)每周巡查1次,一般企业(单位、点)每月巡查1次。

2.巡查要拍照备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3.发现问题或接到相关举报第一时间向二级网格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4.充分发挥基层村委员会、企业、社会组织的作用,吸纳有时间、有热情、有能力的村民、居民担任环境监管协管员或志愿者,参与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二)网格运行。

1.计划管理。各级网格要制定日常监管、督查、巡查计划,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奖惩,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做到监管活动有章可循、规范透明、全程留痕。

2.沟通反馈。建立上下级网格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网格运行顺畅高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整改要求,上级网格应及时反馈下级网格。对巡查发现的环境违法线索、环境问题整改动态情况,下级网格应及时报告上级网格。

3.部门联动。二级网格接到环境违法线索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对确存在问题及时上报一级网格要求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对涉及多个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组织联合调查,加强部门联动;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依照相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4.信息公开。利用网络、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公开各级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网格长和网格监管组、巡查组名单,动态调整和公开重点监管对象,定期公布网格监管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5.监督考评。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鼓励聘请网格群众监督员,对网格环境监管开展情况、实施效果进行监督;二级网格要运用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三级网格监管情况的监督。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考评办法,每年对下一级网格监管情况组织考评,考评列入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减分项目。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环保办要定期组织研究部署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齐配强网格监管人员,所需工作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要推进生态环境监管网格与现有社会综治、安全生产、城管等基层网格的融合式建设,有效整合力量。

(二)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基层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做实二、三级网格。定期组织开展网格巡查监督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提升人员素质和履职能力。支持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保证网格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网格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情形的,将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巡查监督管理人员的责任。

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篇七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开发区成立组织,划分网格,健全机制,压实责任,积极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确定了由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为双网格长的二级网格化监管机制,根据实际将开发区划分为5个区片,由各副主任、各局办负责人共计10人担任二级分网格长,4区、8村为三级网格,由20名三级分网格长带领5名专职网格员、62名兼职网格员负责分包区域环境监管及疫情防控工作。

二、机制建立情况。

结合实际制定了《开发区网格化环境监督管理与评估考核办法》,建全了《开发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确定了《开发区网格化监管名单》、《开发区企业、村监管名单》,进一步明确分工,厘清职责,压实责任。

召开“开发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组织由各主任、各局办负责人、环保所、安监站、派出所、财政所、城管大队、生态环境局执法中队、纪检监察组等部门参加,确定各参会局办、派出机构工作职责,并就秸秆禁烧、工业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移交程序、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交办问题定量问责等事项开展研究讨论。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协调联动,强化排查巡查,严格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整改。自2020年12月至今,环保部共交办立行立改问题x件,无省厅交办问题,现有交办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我区自查发现问x个,涉及建筑料堆、工业物料苫盖不完全、运行设施维护不到位、喷漆房密闭不严、垃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均已立行立改,达到整改要求。

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篇八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构建“政府组织实施、环保办统一协调、各村、乡级各站所办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乡党委、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在全乡10个行政村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具体要求。

(一)网格划分。

由乡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乡、村两级环境监管网格。

1.二级网格。在乡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党委政府,统筹负责全乡10个村范围内的环境网格化监管。

2.三级网格。在村委会行政区域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支两委,村支两委成员实行分片负责制,三级网格单元内设置若干环保管理员。

(二)网格内容。

1.实行“五定”。

定区域:以10个村为单位,全乡划分为10个环境监管网格单元。

定人员:乡级监督指导为分管领导和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人员,村级监督指导为联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各村网格巡查人员为各村支书、主任。

定职责:乡分管领导和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为全乡环境监管督查指导人员,负责统揽、指导、督查全乡各村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牵头处理发现问题;各联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为各村环境监管督查指导人员,负责指导、督查联系村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各村支书、主任为本村环境监管网格巡查人员,负责每周做好一次巡查工作,及时上报发现问题,配合上级环保部门积极处理解决问题。

定任务:严格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好全乡各村环境监管工作,及时发现上报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好问题,确保环境监管无漏洞、无盲区,确保能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环境监管工作任务。

定奖惩:各村网格巡查纳入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

2.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完善横向之间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和移交移送制度,加强协调联动,认真履行职责。

3.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近期建立网格内污染源信息收集、汇总、公开机制,做到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并设立污染源管理台账。远期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并逐级联网,完备乡、村级数据库,并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巡查监控,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三)巡查计划。

1.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指导和监督,乡环保办一星期监督检查一次四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情况;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对环保方面的政策和资金保障;对严重违法排污企业依法实施关停等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到位。

2.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秸秆禁烧、垃圾禁烧、杂草杂物禁烧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数量;对网格内污染源定期巡查,及时制止、上报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协助环保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设立污染源管理台账;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等相关信息。

3.三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设置环保管理员,对网格内污染源每周巡查1次,及时发现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焚烧杂草杂物、排放污染物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并予以制止、上报上级网格及协助调查处理;及时向政府和乡环保办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设立污染源管理台账;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等相关信息。

(四)网格运行。

1.巡查。二级、三级网格的责任人员和环保管理员要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

2.查处。二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送单位。对需多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3.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4.监督。乡政府、乡纪检监察、社会舆论等,对环境监管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二级网格对三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

5.评价。二级网格每季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二级网格对三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五)网格监督。

1.乡政府监督。充分利用政府监管职能,定期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各行政村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2.乡纪检监察监督。发挥乡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督作用,保障四级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对失职渎职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3.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环保管理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利用广播、黑板报、网络等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揭露和批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增强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乡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其他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派出所、安办、国土所、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站、办公室设在乡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乡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乡政府、乡级各站所办要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环境监管的强大合力。

(二)畅通监管信息。乡、村两级网格要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做到制度要上墙,会议有纪要。三级网格对编制情况至少每季度编制一期。

(三)提升保障能力。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乡财政预算,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专职环保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四级网格正常运转。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村、乡级各站所办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落实职能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各村网格责任主体及相关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关于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进行问责。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长:xx。

乡党委书记。

xx。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长:xx。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xx。

乡党委副书记。

xx。

乡党委副书记。

xx。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xx。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xx。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xx。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xx。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xx。

副乡长。

xx。

副乡长。

xx。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xx。

乡党建办主任。

xx。

乡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xx。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xx。

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xx。

畜牧站站长。

xx。

xx镇畜牧站站长。

xx。

乡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员。

xx。

乡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员。

xx。

乡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合执法肯环境保护办公室,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xx、xx、xx、xx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篇九

为全面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切实履行保护耕地责任,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以强化土地监管、严守土地红线为目标,以解决土地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国土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集中、集约合理利用土地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县、乡镇、村为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土地监管工作中的职责,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土地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土地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土地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全县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实行县、乡镇、村三级管理,划区分片,形成县、乡镇、村“三位一体”的土地监管网格体系。

(一)网格划分。

一级网格:以县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政府,一级网格长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级网格:以乡镇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二级网格长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二级网格内划区分片,由乡镇副职(包片领导)担任片长,负责区域土地监管任务。

三级网格:以村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两委”干部,三级网格长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三级网格内划区分片,村班子成员担任片长,负责片内土地监管任务。

(二)网格内容。

1、实行“五定”。即: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区域、定奖惩。做到责任主体明确、网格边界清晰、目标任务具体。

2、建立责任制。各级网格(县与乡镇、乡镇与村)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横向之间(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各村作为基础网格,村两委干部履行土地耕地保护监管和违法信息上报的职责。一、二、三级网格要确定重点监管对象,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涉及重点区域的乡镇政府要强化协同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强化网格运行,加大巡查、查处力度,及时向上级网格进行反馈。

(三)网格职责。

1、一级网格。主要负责制定全县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建立网格化土地监管平台;指导二、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监督、考核二、三级网格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建立全县违法占地查处台账提出改正措施意见;对重点区域、造成恶劣影响或违法面积较大的违法行为,组织所在乡镇政府及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消除违法占地状态。组织实施土地目标保护责任制。

2、二级网格。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土地保护工作负主体责任,落实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负责辖区内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负责实施土地监管和巡查工作,并及时上报一级网格;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拆除违法建筑,消除违法状态;对乡镇包片包村干部、国土所、村干部的失职、渎职行为结合相关部门进行问责。

3、三级网格。村“两委”履行对本村集体组织范围内的土地巡查、监护、报告职责,各村“两委”负责人是辖区内土地保护的第一道监管防线和第一报告人,要切实加强监管,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村干部。负责对辖区的各类土地利用行为进行巡查,对土地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制止,督促违法当事人消除违法状态,减少群众损失,并及时上报二级网格;配合乡镇及相关部门查处违法行为。

4、结合本地实际,逐级修订完善网格化土地监管工作方案、监管网格划分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土地监管中的工作职责,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健全完善组织、监管、监督、保障、奖惩“五大体系”。

5、充分利用县、乡镇、村三级土地监察网格,进行定期巡查。村级每天巡查一遍,各乡镇每周巡查两遍;每季度组织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年终进行全县规模的清查,做到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土地违法行为。

6、“县、乡镇、村”三级土地监管网格内各责任人及分包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乡镇、村出现人事变动或人员调整时,由各乡镇、村自行进行补充调整,并及时汇总上报、修改完善。

(四)网格运行。

1、巡查。网格责任人员和土地监督员要对辖区内土地利用情况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及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定时填报本周土地巡查情况统计表上报上级网格。

2、查处。二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土地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部门管辖的,要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需要多部门联合调查的,由一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3、反馈。对土地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4、监督。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社会舆论等,对土地监管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的运行。

(五)网格监督。

1、人大政协监督。充分利用人大法制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定期对土地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政府及有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2、纪检监察监督。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督作用,保障三级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土地监管责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3、社会舆论监督。各乡镇要面向社会聘请土地保护义务监督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土地监管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格等宣传土地保护法律法规,揭露和批评土地违法行为,促进增强公众土地意识,鼓励公众参与土地保护,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部门分工。

(一)国土部门:。

1、国土局:落实县政府开展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工作安排;对二、三级网格的建立及日常工作进行督导;依法对辖区内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并及时抄告相关部门,通报乡镇政府,履行共同监管责任;强化土地违法案件和土地信访的调查、核查、处理,定期向县政府报告监管情况。

2、乡镇国土所:接受上级国土部门的业务指导,调查处理本行政区域内土地问题,制定辖区内土地监管计划,全面排查和参与处理各类土地问题;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土地巡查工作,严防土地违法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土地监管档案,对所有处理的土地问题组卷归档、登记汇总;定期向乡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辖区内土地监管情况;专项问题单独汇报,突发及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规划部门:密切配合乡镇政府,依据乡村规划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并出具规划意见。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不予办理规划许可证。

(三)住建部门: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公安部门:依法受理国土部门移送的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在县、乡镇两级政府组织的违法占地拆除行动中提供人员保障,维护现场秩序,对暴力抗法、以闹取利的坚决予以打击。

(五)供电部门: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不予办理用电手续;接到国土、住建、规划、乡镇等单位查处违法占地通知后,配合执法,对正在用电的非法建筑物实施断电,拆除有关设备。

(六)财政部门:将网格运行各项费用列入预算并逐年加大资金投入,保障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提升土地监管能力和水平。对国土资源部门移送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案件行政处罚决定》和罚没物资清单及时核实,并出具接收国土资源部门移交的罚没物品(包括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回执或证明。

(七)市场监督部门: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不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登记手续。

(八)发改部门:配合国土部门对相关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涉及项目的立项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不予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

(九)农业部门:严格审核办理种植、养殖等设施农用地手续,加强设施农用地建设和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

(十)环保部门: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不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十一)水利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采矿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行为,对河道范围内的挖土、采沙进行监管。

(十二)金融部门: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金融机构不予发放贷款。

(十三)安监部门:对没有合法用地、采矿等手续的项目,不得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和登记手续,不得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四)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监察,依法依规查处土地保护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受理移送的需要追究党政纪处分的案件。

(十五)检察院:对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中发生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相关人员依法查处;依法对公安机关和法院受理的土地案件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十六)法院:及时受理国土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依法审理涉嫌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强制执行各类违法占地行为。

四、违法行为处置流程。

(一)发现违法线索环节。

通过二、三级网格土地监管和巡查、群众举报、媒体反映、卫片发现、上级交办等渠道,发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二)执法环节乡镇政府发现本辖区违法用地行为后,向当事人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事先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公告》、《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催告书》、《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牵头组织国土、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拆除后,加大对违法用地现场的巡查力度,防止反弹。

对正在建设或使用中的棚顶建筑物,确属拆除施工困难的,在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乡镇、村、国土执法人员采取每天巡查、断电、断水等措施阻止其继续施工,遏制期继续施工。

对拆除难度较大、易引起突发性事件的,乡镇政府书面报告县政府,经县政府研究后,制定拆除方案,组织乡镇及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进行彻底清除,乡镇、村委负责督促复耕或恢复土地原状。

五、实施步骤。

(一)建立健全网格化体系阶段。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单位土地监管网格体系,制作本级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建立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建档造册。

(二)网格化全面实施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网格化监管体系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土地监管职责,确保区域土地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网格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网格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公安、法院、检察院、国土、环保、住建、规划、农业、水利、监察、文广新、市场监管、安监、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网格长)。网格化管理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网格区域内保护耕地、打击违法占地工作。

(二)健全规章制度。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土地监管中的职能,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联席会议主要通报各级网格责任单位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措施,有效解决土地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

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能和责任人员,以及查处土地信访问题和土地违法问题等情况。

(三)完善奖励措施。将网格化土地监管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实施奖惩,并与干部任免、评优相挂钩。对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成效显著,对工作尽职尽责的,年终考核未发生违法占地的乡镇奖励*万元,作为保护耕地、打击违法占地工作经费。村级考核、奖励由各乡镇政府结合实际制定。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土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强化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对发生违法占地面积较大或重大违法占地行为的乡镇,对相关责任人视情况分别给于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理。对村“两委”以收取承包费、占地费、保证金及其他形式同意或默许违法占地,造成既成事实和集体财产流失的;擅自将集体农用地出租、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带头违法或纵容违法占地的;因监管不力,致使本村内出现违法占地的,给予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各成员单位履职不到位、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力、推诿扯皮、瞒报漏报造成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篇十

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环境管理部件、事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应用、整合多项智慧环保技术,实现环境监管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综合监管平台,明确职责分工,促进管理流程再造,落实管理职能逐步,建立起发现迅速、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的长效机制,保证环境监管运行使用中管理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1、项目背景:

秦皇岛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是构建在秦皇岛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之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互联网、城管通信技术为平台,以数字地理信息为基础,结合移动定位系统、数字通信技术和计算机软件平台,为城市管理者提供声、像、图、文字四位一体的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针对城市部件的检查、报警、紧急事件处理、指挥调度、督察督办等功能。我们希望建成的系统能够达到:搭建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深化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建立条块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的环境管理新模式,推进安全社区创建,保障城市安全稳定,打造“平安高新”,实现城市环境监管管理资源的横向共享和业务的整合,立足城市科学管理,为城市发展服务。

2、项目内容:

(1)采用环境监管“五级管理、三级网络”的模式以村镇为单位,以村镇网格为基本单元,区县、乡镇结合,集合区县级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编码,实现县、乡、村三级网格管理层面信息资源共享。

对全市的网格化监管数据的整合梳理工作,包含基础空间数据、网格化环境业务数据以及网格化管理数据的汇总。

将网格监管数据以空间地图数据进行网格区划管理,实现网格地图上的业务管理。

(4)网格手机app平台。

可以实现对事件监管的上报管理、部件情况的填报以及案件处置情况的反馈管理。

(5)网格案件管理针对事件监管上报信息,系统采用事件生成与上报处理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将数据进行流程化管理,将案件的处置管理进行全程监管与控制。

将与环境网格监管业务中涉及到的其他业务部门的管理进行关联协作,最终对监管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与信息的发布。

建立环境网格化评价管理系统,通过一整套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对秦皇岛市网格化环境监管的各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3、项目成效:

结合环境监管网格化数据中心、gis平台的建设,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促进秦皇岛市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网格化监管在具体实施中将任务具体化和责任化,进一步强化了环境监管力度,有效提升了环境执法效率,为开展各项工作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篇十一

(篇一)。

为实现环境监管的精确与细致,和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监察工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环保站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专门抓该项工作。一.以镇环保站为主体,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1、明确分工,完善监管体制。镇对各村进行区域化属地化、网格化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共同运行管理机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管理体系,各村配备环保网格监管人员,负责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2、责任落实到村。要求环境监管人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等实施监管,落实巡查记录,建立巡查台账,做到谁巡查谁签字谁负责。各村对辖区内环境违法现象要及时上报,并协助镇调查取证,对新闻曝光或者通报批评有直排现象的村,将其列入年底镇对村的目标考核里,并进行奖惩。对环保工作要注重提升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切实提高工作效能。二、做好分类,合理调配环境监管力量1、摸清企业环境管理实际情况,根据环保要求,根据各企业排污情况的不同,要求涉及排污的企业建立一企一档。2、针对水环境污染、面源污染、企业污水直排、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充分利用镇、村的管理平台,发挥环保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监管员的作用,有序推进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三、加强各部门的协作,全力维护环境安全1、按照区域化、网格化、属地化管理。建立镇村联合执法等明确的监管机制,及时有效的对乱排乱放的现象进行整治,并且积极应对信访工作,做到有问题及时高效解决。2、企业自我监督。各企业先做好自我监督,再由村(社区)上监督,镇上再抽查,一层层向上递进,从根源解决问题。四、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强化基础环保工作的进行,注重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1、我镇召开了村和养殖业主、企业参加的环保工作宣传动员大会,要求全镇各村各企业要按照新的环保法的具体要求,带头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会上镇对村签订了环保责任书。2、为解决农村面源污染养殖直排问题,我镇对辖区畜禽养殖进行了摸排,分门别类进行区分。禁养区坚决关闭,适养区进行升级改造,做到达标排放。3、**年,我镇大力开展企业排放备案工作,全镇5家企业都进行了污染物排放治理,并进行备案。

(篇二)。

为实现环境监管的精确与细致,牟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监察工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环保办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专门抓该项工作。

1、明确分工,完善监管体制。镇对各村(社区)进行区域化属地化、网格化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共同运行管理机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管理体系,在村上设立网格责任人,落实各分管责任人的信息,明确其各自的工作。

2、责任落实到村(社区)。要求环境监管人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等实施监管,落实巡查记录,建立巡查台账,做到谁巡查谁签字谁负责。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环境违法现象(例:偷排)要及时上报,并协助镇调查取证,对新闻曝光或者通报批评有直排现象的村(社区),将其列入年底镇对村(社区)的目标考核里,并进行奖惩。对环保工作要注重提升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二、做好分类,合理调配环境监管力量。

1、摸清企业环境管理实际情况,根据环保要求,根据各企业排污情况的不同,要求涉及排污的企业建立一企一档。

2、针对水环境污染、面源污染、企业污水直排、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充分利用镇、村(社区)的管理平台,发挥环保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监管员的作用,有序推进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三、加强各部门的协作,全力维护环境安全。

1、按照区域化、网格化、属地化管理。建立镇村(社区)联合执法等明确的监管机制,及时有效的对乱排乱放的现象进行整治,并且积极应对信访工作,做到有问题及时高效解决。

2、企业自我监督。各企业先做好自我监督,再由村(社区)上监督,镇上再抽查,一层层向上递进,从根源解决问题。

四、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和邛崃市人民政府《邛崃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的函》的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强化基础环保工作的进行,注重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我镇今年上半年做了以下工作:

1、我镇召开了村(社区)和养殖业主、企业参加的环保工作宣传动员大会,要求全镇各村各企业要按照新的环保法的具体要求,带头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会上镇对村签订了环保责任书。

2、为解决农村面源污染养殖直排问题,我镇成立了福华畜禽粪便收集合作社,为养殖业主提供方便、快捷的排污服务。这种模式不仅变粪为宝、绿色环保,而且也节约成本,为有机生态产品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今年上半年经过我们巡查,全镇有5户养殖户有直排养殖粪便的行为,且经多次指出均未改正,经党委政府研究,扣除了这5户三农补贴资金,以示惩戒,并通报全镇。

3、**年上半年,我镇大力开展露天焚烧秸秆禁烧工作,镇村两级成立了秸秆焚烧领导小组,建立了秸秆禁烧严厉处理一把火考核制度,上半年我镇3.4万亩农田均为发现一例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4、今年上半年,环保局对我镇的每次评分检查等都是在85分-90分,全市排名中等偏上。

(篇三)。

根据石府办函(〔**〕75号)文件要求,我乡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全面开展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乡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就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各村村支书为成员的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明确任务,分工到人。

二、划分网格到人。全乡建立“二级”网格,乡级网格1个,村级网格6个,落实网格监管员共计7人。

三、召开专题培训会。对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员进行培训,再次明确职责和工作内容,并对工作开展提出了详细要求。

四、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建立了网格化监管员工作考核、培训方案、责任清单等管理制度,规范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确保工作落实,取得实效。

(篇四)。

**年我镇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应急响应,继续加大重污染天气防控。

镇政府先后组织进行40次涉污染因素排查,全力做好污染隐患治理。坚决取缔不合法卖煤摊点、沙石料厂、商砼,对秸秆焚烧进行防控,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实施重点时期监察报告制度,确保环境防控效果。

(篇五)。

**年,**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5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4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成办发〔**〕42号)的要求,以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网格化环境管理工作为实际,进一步加大环境监察工作力度,强化区域环境风险防范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确保环境保护工作顺利推进,有效保障区域环境安全。现将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方案落实,推动环境监管合力。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省市环保部门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执法前移、监管下移”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结合**区实际情况,编制并印发了《**市**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同时,区政府多次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研究网格化工作管理重点和难道,细化分解相关工作任务,形成以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街道办事处环保科属地监管、环境保护部门指导监督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底数摸排,初步形成排污清单。

**区结合“互联网+政府”体系建设和街道环保机构建设工作,以全面理清全区排污单位底数为目标,强化部门信息沟通互动,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向环保部门提供本部门掌握的排污单位名单。同时,各街道办事处环保科根据分解到本辖区的清单进行进一步现场调查摸底,核实清单中各类污染源是否正常经营,并对清单外的“三无”污染源进行调查,及时查漏补缺。已收集各类污染源清单3500余条,为我区全面推进网格化监管奠定坚实基础。

三、探索城区环境网格化管理模式。

**区紧紧围绕国家、省、市环境监管工作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紧密结合中心城区环境管理实际,以行政区域和行业监管为主要划分依据,不断探索中心城区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制度,初步构建“区政府(区环保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驻区企事业单位”四级环境监管网格骨架,初步划分“府河以内区域”,“府河以外沙河以内区域”,“成龙狮子山沙河街办区域”以及“柳江三圣区域”为主体的环境监管网格,逐步实现“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及“监管到位、服务到位、沟通到位”的总体目标。

四、执法前移,监管下移。

按照区政府要求,区环保局对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开展新《环保法》宣传以及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培训,明确“问、望、看、问、听、查、走、访”的工作方法以及“分批巡查、随机抽查、应急响应”等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现场巡查检查记录》和企业档案管理规范,为全面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数量少,持有执法证上岗的人员不足,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业务工作学习和培训不够,高效利用移动执法系统不足。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以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56号)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激励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不断学习环境监察新知识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加强对外交流学习,坚持依法执法和按程序执法,加强作风建设,规范监察执法行为。

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56号)和省环保厅及市环保局的要求,在局党组领导下,进一步规范区域环境网格化监管系统,推进环境监管工作高效运行。

三是持续保持开展违法排污单位集中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等各项专项工作,与市级和区上各部门密切配合,全力做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指导意见(试行)》(闽环保办„2015‟17号),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厦委办„2012‟50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厦委办发„2015‟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通过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及时掌握区域环境现状,有效预防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环境隐患,促进区域环境安全,有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和“富美同安”建设。

二、目标任务。

以村(居)委会为责任主体,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运行模式。

(一)机构设置四级环境监管网格以村(居)委会为基础,由村(居)委会具体履行,其中各村(居)委会负责行政管理,区环保分局与镇(街)、场负责业务培训、指导和考核。

(二)人员管理。

1、人员配置。根据各村(居)委会的企业数量、人口、面积等因素,各村(居)均配置1名兼职环保网格员,由各镇(街)、场聘请。人员基本条件为:4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有机动车驾驶证,熟悉环保基本常识,能熟练操作电脑和使用智能手机软件。

2、人员经费。财政供养人员不予补贴,非财政供养人员定额包干经费每年6000元/人,相关费用经区财政局核准后拨付至各镇(街)、场,由各镇(街)、场财经办拨付村(居)统筹使用。

3、业务考核。人员上岗前各镇(街)、场应将其简历报至区环保分局汇总,由区环保分局组织岗位培训,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就职,否则由所在镇(街)、场重新聘用合格人员到岗。每年由区环保分局及各镇(街)、场根据其工作量、业务执行情况对其进行一次考核;考核通过者可留任,考核不通过者将辞退并由所在镇(街)、场重新聘用人员,保证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符合要求。

(三)工作制度。

1、监管“五定”机制。四级环保监管网格的责任主体为村(居)委会。镇(街)、场负责对四级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细化巡查报告,明确调查处理、沟通反馈的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并制作工作流程图,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

2、工作责任机制。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上级网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下级网格人员工作内容。四级网格内部人员应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

3、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内容包括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公开的媒体包括相关企业、镇(街)、场或村(居)公告栏,网站、报刊、电视等。

(四)工作职责。

1、负责配合镇(街)、场实施辖区内小型加工企业环保登记备案。

2、负责辖区内垃圾焚烧、扬尘污染的巡查和制止工作;负责辖区农村环境、流域、农业面源、工业企业、餐饮娱乐业日常巡查,协助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3、了解核实环保信访投诉,实施拍照取证上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制止违法排污行为。

4、配合上级网格开展辖区环境统计、污染源调查及其它环保专项普查工作,健全辖区环保资料档案。协调网格间工作交流,完成上级网格交办其他工作。

5、已建立城乡社区网格站的村(居)应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网格站工作职责。

(五)信息化管理。

1、依托现有的三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建立网格内污染源信息收集、汇总、公开机制,建立镇、村级污染源管理台账,利用网络、智能手机拍照取证及时反映监管信息,实现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

2、依托微信、qq群等电子交流平台,建立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及时进行信息交流。

3、推进环境监管信息系统使用。根据全市要求推进“智慧环保”服务平台系统的使用,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四、监督措施。

(一)上级网格监督。

上级网格(三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四级网格)日常运行情况,建立并落实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二)纪检监察监督。

发挥镇(街)、场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督作用,保障四级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对失职渎职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三)公众舆论监督。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电视、宣传栏、网络等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揭露和批评环境违法行为,增强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公众监督网格管理运行情况,参与环境保护。

(四)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排污者主体责任,四级环保监管网格应按时巡查,并及时上报违法排污单位,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协助掌握证据。对四级环保监管网格中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不及时上报环境违法情况的人员,依法依纪实施问责,不能达到年度绩效考核要求的将给予辞退。

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篇十三

为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夯实环境监管基层基础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精神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系列部署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实现环境监管执法规范化、全面化、效能化、智慧化为准则,促进区域环境安全,为建设生态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全面覆盖,明确职责、责任到岗”的网格化监管原则,将环境监管触角向下延伸,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没有盲区、消除隐患,确保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稳妥解决、环境秩序得到有力维护,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将全乡划分为乡级、村级和组级网格。根据党政同责原则,乡党委政府为责任主体,按照乡级负责监管,巡查小组负责巡查的原则,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环境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环境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划分三级网格,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具体划分为:

1、一级网格1个,全乡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

2、二级网格12个,以村委会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

四、机构设置及责任分工。

(一)乡政府为一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乡长为一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并落实2名环保员。

2、工作职责。负责指导辖区内二级、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对辖区内环境保护负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管,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改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建立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台帐,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信息。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着力提高辖区内企业、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各村委会为二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各村委会主任为二级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并兼职环保信息员,在所属网格环保机构的指导下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

2、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重污染企业、农村畜禽养殖、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环境行为的定期巡查,及时发现上报,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发动村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营造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五、网格运行。

为切实保障环境保护网格监管的正常运行,我乡监管工作在县环保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每个网格设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配备两名监管员具体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二级网格信息员可直接向所属网格负责人反映。

1、巡查。网格责任人员、专职环保员和环保信息员要按照职责,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情况定期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环保人员报告。

2、查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环境违法行为报告后,及时调查处理。对不属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送达单位,对需要多部门联合调查的,由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3、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4、监督。人大、纪检、社会舆论等对环境监管情况及时监督,建立人大代表、老党员、老干部、环境监督积极人士为主体的协管员队伍。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监管体系的运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岗位职责。

乡水利员。

1.组织开展地下水保护和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负责全县排水管理和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管理,加强对农村饮用水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2.监督、检查、考核城乡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对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污泥处理处置单位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监管。

3.做好全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工作,开展饮用水源地巡查和监管。

4.参与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乡农技、兽医站。

1.依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管理,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2.推进农村能源结构调整和生态农业建设;依法对农药、化肥、农膜和动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及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和监测。

3.负责指导农作物秸秆及其他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4.组织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加强分区管控。

5.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组织实施畜禽及其他农业节能减排项目,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减少畜禽养殖污染;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工作。

6.负责依法对农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监督落实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

乡安办。

1.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参与因安全生产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乡村建办。

牵头组织好农村集中居住点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确保各项环保设施规划到位、建设到位。完成环境整治任务。

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场所,不予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

乡卫健办。

1.负责饮用水安全卫生的监督管理,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饮用水水源污染突发事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2.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处置过程中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实施监督管理,对医疗废水处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协助环境保护部门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的核与辐射装置环境管理工作;负责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管理;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医疗应急。

4.会同相关部门就环境污染事故对公民健康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调查,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进行诊疗。

乡小学。

1.负责普及中小学生环境保护教育。

2.负责组织实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

3.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

乡纪委。

1.负责对环境保护财政预算和支出情况的审计监督,监督有关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各村及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绩效考评。

乡统计站。

1.负责将环境保护有关数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2.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及时提供数据支持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减排统计核算、领导干部环境保护经济责任审计和环境问题(事件)问责调查。

3.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统计,严厉查处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三)规范运行机制。

1.建立督导检查机制。乡级网格要对乡网格的运行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网格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督导落实。

2.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qqq。

群、微信平台等媒体的作用,畅通举报平台。完善信访举报办法,多渠道掌握违法排污信息,对信访反映的环境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定期邀请乡人大代表,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乡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3.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乡级环境监管网格每半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对下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乡政府将对乡和特殊网格的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兑现奖惩。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李仕林、乡长张拥军任组长、分管领导袁茂林任副组长、成员主要由乡安办、综治办、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及各村委会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环保办,由何恋负责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日常工作。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将环境保护网格监管工作纳入工作目标,安排专门力量和资金,全力抓好落实,安排乡班子成员下挂下级网格,同时要明确各级的联系人,直接责任人,避免因责任人休、病、事假及出差、培训等原因所出现的管理责任空白。

2、加大经费保障。

为切实保障我乡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将环境保护网格信息平台建设和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乡财政预算,确保平台建设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3、严格问责。

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各村委会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相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环保目标考核,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措施。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4、加强宣传教育。

各村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宣传环境保护网格监管的重要性,充分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

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篇十四

20xx年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并在县环保局的指导下,我镇结合工作实际,有效强化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建立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并充分发挥了三级网格的作用,现将我镇20xx年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是完善机制,加强领导。为完善网格化监管组织建设,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同时成立了以镇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环保督查小组,加强对各村、企事业单位环保工作开展实情督查,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公室新增工作人员1人,增强我镇环保工作力度。

二是制定方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制度文件,部署全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明确制度、职责及奖惩。对镇全体机关干部环保工作驻村进行分解,明确了工作职责、目标任务。

三是分工负责、责任到人。我镇与11个行政村两个社区及辖区内学校、单位签订了网格化环境监管目标责任书,明确村级单位作为三级网格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我镇实行所有党委委员包片做法。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成立由各村包村领导任组长的环保巡查组,负责本村环保检查工作;成立由值班领导为组长的节假日环保巡查组;成立由镇环保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日常巡查组,负责督查各村、各单位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四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为摸清全镇污染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我镇开展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调查摸底工作,并建立网格化监管企业台账。

五是加强督查,确保效果。结合上级部门环境保护巡查,处理各类违规污染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经验不足,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二是镇环保监管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监管点多面广,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时,因没有行政执法权,缺乏对监管对象的强制措施,导致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得到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绿化、美化,强化节能减排工作;

二是加大对区域内流域、水库巡查力度,严控各类情况污染水源;

三是积极按照上级关于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开展工作。

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篇十五

按照《县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文件要求,根据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强化政府环境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履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创新环境保护监管体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各个区域责任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环境监管新模式,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监管与宣教五个统一,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逐步构建一个履盖全县、责任到人、监管到位、执法规范的环境保护监管网络。

一级网格:全镇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

二级网格:以村(居)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

三级网格:重点污染源企业和环境风险较大以上企业建立三级网格。

(一)镇政府为一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镇政府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卫所)负责全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

2.工作职责。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和运行,指导二、三级网格的运行,监督二.三级网格责任的落实情况。对辖区内环境保护负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管,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建立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台帐,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信息。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着力提高辖区内企业、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各行政村村委会、居委会为二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行政村、居委会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工作组,各村、居委会主任为三级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并明确环保信息员,在所属片区环保机构的指导下开展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

2.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重污染企业、农村畜禽养殖、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环境行为的`定期巡查,及时发现上报,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信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发动村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营造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三)各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机构为三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重点污染源由其环境保护机构具体负责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各重点污染源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网格内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安排至少2名专门人员负责环境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各级各部门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议。

2.工作职责。配合环保部门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如排污费核定征收、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各类环境保护报表上报等;制定完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各排污点源的日常监管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各排污节点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制定完善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并逐级报备。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各重点风险源要定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发生各类环境问题及时报告。日常生产过程中,如遇设备检修或因工艺要求等正常原因,不可避免临时性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时,及时向县环保局报告并征得同意;遇突发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除积极采取必要防范、补救措施外,及时向县环保局报告;强化宣传教育。加强日常宣传,努力提高员工环境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操作。

(一)巡查。网格责任人员、专职环保员和环保信息员要按照职责,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进行定期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为便于网格化监管信息畅通和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专职环保员和环保信息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手机)。

(二)查处。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报告后,及时调查处理。对不属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送,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送达单位。

(三)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四)监督。人大、纪检监察、社会舆论等对环境监管情况及时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监管体系的运行。

(一)准备阶段。各村(社区)按本方案要求,积极宣传动员,召开动员大会。

(二)实施阶段。建立环境保护监管信息台账,采集并完善各类污染源信息。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运行机制,确立网格级别、各个责任区、责任人员的监管职责和措施。

(三)验收阶段。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镇环卫、农业、水利、市场监管、供电、安监、国土、公安等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环卫所),环卫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日常事务。各村及有关站所要切实提高认识,将环境保护网格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安排专门力量和资金,全力抓好落实,同时要明确各级的联系人以及直接责任人的ab角人员,避免因责任人休病、事假及出差、培训等原因所出现的管理责任空白。

(二)加大经费保障。

为切实保障我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将环境保护网格信息平台建设和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平台建设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严格问责。

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各村(居)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相关站所的环境监管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环保目标考核,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各村(居)及相关站所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四)加强宣传教育。

各村(居)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宣传环境保护网格监管的重要性,充分提高村组干部的主动性和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环境保护良好氛围。

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篇十六

根据县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现制定曲周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考核办法,满分100分,办法如下:

1、各村对辖区内一切污染源负责,责任主体为村委会,村委会成员实行分片负责制。(20分)。

2、各村按照500口人一名保洁员的标准安排相应的保洁人员对街道进行打扫和清理,同时要有保洁员的工资发放证明。(20分)。

3、对村内垃圾实行集中拉运的办法,各村要在村内配备垃圾箱或垃圾池及相应的垃圾处理场所,垃圾池及垃圾处理场所的建造要符合相关规定。(20分)。

4、为防止焚烧秸秆对大气造成的污染,各村要成立巡查队,定期对村内及周边田地进行巡查,发现焚烧秸秆的农户要及时制止并扑灭火源,镇将不定期对55个村进行巡查,对查到有焚烧秸秆的村庄要追究村委主任的责任。(20分)。

5、各村对本村的企业负有监管责任,发现本村企业有违规排放污染水或者污染气体等行为时要及时报告镇政府,对有隐瞒不报要严厉追究村干部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村干部进行停职或免职。(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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