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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存单质押承诺书(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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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存单质押承诺书(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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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反思和总结过去的经验,从中吸取教训,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和学习效果。总结不仅要展示成果,还要提出自己的反思和改进方案。这里有一些总结范文的例子,供大家参考写作时的思路和结构。

存单质押承诺书篇一

(格式文本)。

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海运集团浙海海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郑重承诺:

1、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的担保,我公司将以自然人股东持有的7725万元的股权实施反担保,担保产生的风险由浙海海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2、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的担保,我公司将以自然人股东持有的7725万元的股权实施反担保,担保产生的风险由浙海海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浙江省海运集团浙海海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签字:

存单质押承诺书篇二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单位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存单)项下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存单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3.本存单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存单的现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1.存单种类___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质物清单及存单原件附后)。

2.存单户名_____________.

3.存单期限_____________.

三、存单现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

存单现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存单现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二、乙方凭上述文件负责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

三、存单签发行出具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时,应确认存单真实有效,并保证在质押期间除乙方外不接受其他各方存单挂失或提前支取的申请,同时,应保证乙方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存单的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应将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等权利凭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

二、乙方应妥善保管存单及预留印鉴和密码。因保管不善致使其灭失、毁损或泄密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质押的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七条质押的效力。

一、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存单,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提前支取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质押期间,甲方必须处分存单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三、质押期间,存单所产生的法定利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四、存单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存单,并将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存单期限先于贷款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贷款期限届满前提前兑现,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六、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七、因存单所征收的存款利息税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权的实现。

一、质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代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或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四、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所得价款直接用于清偿该期应还款项,剩余部分可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乙方对存单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质物的返还。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存单。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存单争议、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严重情况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等其他补救措施。

二、发生存单毁损或灭失,乙方应及时申请补办或申请挂失,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存单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万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在乙方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八条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发生变化、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仟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九条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更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存单移交乙方占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之白终止。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_________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四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存单质押承诺书篇三

我行完全同意由银行方、存款方、用款方、操作方四方于 年 月 日联合签署的“联办融资协作合同书”合同书号: 的全部内容。

签署合同的主要内容:此款是淄博新天特种纤维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先生的自引资金。款到银行在十个工作日内由接款银行开出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存期五年,存款到期由接款银行结算本利。存款税由存款方交纳。款到接款银行十个工作日内,由接款银行负责代收第一个五年贴息 %计人民币 万元整,一次性操作服务费 %即人民币 万元整,总计人民币 万元整支付给存款方主办人 先生。有关贴息、一次性操作服务费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否则从用款企业签署合同之日起至转回款时间止,每亿元每天按五千元计算赔偿给存款方主办人。存款方提回本金,合同终止。在存款期内,如按时支付贴息款,不准提前支取、不挂失、不转让、不抵押、不质押。

以上内容可行,但必须款到我行三个工作日内,我行在签署的本合同上盖章,合同号: ,否则按本合同条款赔偿损失。

承诺银行:中信银行 支行(公章)

行长(签字): (行长工作证复印件)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工作证复印件)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根据贵企业和银行的申请,经股东机构研究决定授责任人办理定期存款,并将存单作为贵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质押担保品。条款如下:

一、金额、期限及回报标准

1、金额:五亿元人民币之内

2、期限及利率:五年,同期存款利率

3、回报:15%,综合服务费:5%(一次性)

二、程序

1、按贵企业指定的贷款银行开立一般结算帐户,企业支付2%的信保金同时资金转入。

2、企业办理一次性回报及综服费的汇票(扣除2%信保金),资方验证后资金转定。

3、贵企业在存款转定 日内必须完善于银行的贷款手续。

4、资方按银行要求的程序办理存单质押担保手续。

5、贷款银行必须按照约定的条款和要求开具承诺书和质押担保存单的收据。

6、办理存单质押担保手续同时企业必须将一次性回报及综合服务费支付给资方。否则将视企业违约,资方收回质押担保手续,撤走资金2%信保金按违约金处理。

7、资方保证存款资金真实可靠、合法。

8、贵企业的项目必须是国家鼓励类的,请提供完整的企业合法手续及项目批文。

9、具体事项资方派员到贵企业协商,达成共识后实施操作。

10、按以上条款操作如资方无资金,双倍赔偿企业一切费用。

存款方: 接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承 诺 书

公司 先生:

我行为支持 公司的 项目建设和发展,同意用 公司 先生的定期存单作质押担保贷款,期限五年,金额 万元。对该笔贷款我行保证监督其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确保 项目在 年 月 日前建设完成并形成固定资产,以该资产在我行做抵押贷款并办理完抵押贷款手续。保证质押担保存单在企业贷款到期前30天无条件退还给 公司 先生,到期凭存单支取本息,保证 公司 项目建设后的资产为贷款企业偿还贷款的唯一途径。该笔贷款唯一还款人是贷款人,存单质押人不承担第二还款的任何责任义务。

本承诺书与存单质押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承诺!

银行

行 长:

经办人:

年 月 日

存单质押收据

今收到 公司 先生大额存单 份,编号 ; ; ; ;计算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该存单为 公司向我行质押担保贷款。

银行

盖章

行长签字

年 月 日

为 。 本人于 年 月 日向 借款 万元,期限 个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为此笔借款提供担保,现本人自愿将折子号为 (姓名为 )抵押给 ,本折子抵押期间不准支取,不准挂失。

承诺人:

时 间:

编号:

甲方: (存款方)

乙方: (项目方)

甲方为支持乙方项目的建设开发,同意在乙方指定银行办理定期存款,开具人民币大额存单,并将该存单用作乙方质押贷款。现就存单质押贷款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诚信的原则下,达成如下操作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存单金额: 人民币: 亿元,分单操作,首单人民币 万元。

二、存单期限: 定期: 年。

三、存单受益人:甲方(存款方)。

四、存款利息及支取:存款利息按央行规定的同期同档利率标准执行。存款到期由甲方一次性支取本金和利息。

五、办理方式:甲方提供在乙方贷款银行开户存款的定期存单,为乙方在贷款银行按正常的质押贷款工作程序、方式进行贷款,用于乙方项目的建设。为确保甲方存单资金的安全,乙方贷款银行须向甲方出具书面“承诺书”(见附件)。

六、贷款银行:乙方安排的存、贷款银行为:中国银行

支行。

七、返还回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存单金额的%的固定回报。综合服务费、中介费另行承诺支付。

八、操作程序

(一)、甲、乙双方确认本操作协议条款:乙方贷款银行应由银行签发的书面“承诺书”版本及内容。

(三)、甲方受理后,即向乙方明确具体的操作日程并安排人员收取操作差旅费。

(四)、甲方按约定时间带齐相关手续及有效依据,赴乙方操作地。

(六)、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即刻作好划款准备工作,划款时,乙方提供本次到款金额1%的保证金,供甲方查验,甲方即刻开设自己的`存款帐户并同时“电子汇款”,所汇资金显帐后乙方即刻将1%保证金交付甲方。

(八)个银行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完成贷款,甲方凭乙方所签发付款支票或银行“代付回报款承诺函”收取本次应收回报款和综合服务费、中介费后,本单业务操作完毕。按此程序进入下一单操作。

九、业务操作期间,甲方及相关人员差、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人员到达乙方地后,乙方所提供资料有误或贷款银行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条款方式办理存、贷业务,甲方可自行离开,乙方所交费用不退。

(二)、甲方人员到达乙方地后,乙方条件均已具备,而甲方提出与本协议约定条款以外的任何条件或无款到帐,致使本项业务不能进行,对此甲方双倍赔偿乙方所交费用。

(三)、甲方资金到帐收取了乙方保证金后,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第八条(七)项约定方式办理,甲方有权自行划走存款资金,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甲方收取了乙方保证金后,而不按本协议第八条(七)项约定方式办理,甲方按所收保证金的双倍赔偿给乙方。

十一、其它

(一)、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形成书面补充条款,与本协议一并执行,并产生同等法效。

(二)、本项业务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任何纠纷均与中介无关。

(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业务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人代表: (签字)法人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致(银主):

我行为支持客户                          有限公司的项目建设,同意前期由贵公司提供资金存在我行,并以定期存单作为企业贷款的质押担保,期限 五年,金额为        亿美元。质押贷款由我行监督使用,确保企业的项目在      年    月    日前建成,形成有效的固定资产。并确保贵公司存款到期前三十天完成固定资产质押担保的转换手续,无条件退回贵公司用作企业贷款质押担保的美元定期存单。同时确保贵公司的美元定期存单在质押期内不论何种原因我行均不予转质押、不予解付。以贷款企业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作为贷款的唯一还款来源,存款人不承担第二还款来源义务。

我行保证该承诺函是银行行为,真实、有效、合法,与《贷款合同》及《质押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承诺

银行名称:中国          银行          支行(公章)

行    址:

行    号:

行长姓名:

主 办 人:

电    话:

手    机:

行长(签字):                 

银行(签章)

存单质押承诺书篇四

襄城汇浦村镇银行:

我叫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为____________,鉴于本人_________向贵行申请借款(大写)______________的事宜,我愿意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股金作为质押,合计____________万元股金用于向襄城汇浦村镇银行作为股权质押,向贵行申请的授信项下所产生的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履约期限为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本人承诺在股权质押期间不会再与第三方办理任何股权手续,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存单质押承诺书篇五

本人今借到         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元整 ),自愿将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            轿车以此作为质押。

保证人:

年   月   日

(“承租人”)与贵司就附表所载车辆(“租赁车辆”),签订了编号为     的《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为担保租赁合同的按时完全履行,承租人同意将租赁车辆向       (“车管所”)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如附件)。

并在此向贵司就车辆抵押登记的相关事宜,作承诺并确认如下:

1 、由承租人向车管所办理租赁车辆抵押登记手续,承租人与贵司签订的《抵押合同》仅是办理租赁车辆抵押登记手续的必须文件之一。

2 、尽管(1)出于租赁车辆使用上的目的,出租人同意租赁车辆以承租人名义进行登记, 并且(2 )为办理上述 1 的抵押登记手续,以承租人为抵押人签订了《抵押合同》,但租赁车辆所有权的实质归属并不因上述(1 )(2 )两点而发生任何变化,承租人确认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归贵司所有,贵司享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权益。

3 、承租人不以任何理由向第三人声明或使第三人认为承租人是租赁车辆的所有权人。

附表:

型号

车架号

车牌号码种类及号码

承诺人:         (公章)

甲方:

乙方:

二、乙方在借用期内如有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借用期定为,自_    _年_ _月_  _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              结束后乙方及时归还车辆,否则按承诺期限将车调回。

四、所用燃料由    方负责。

五、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借用车辆,及借用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无须承担借用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借用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借用车辆救援。

4.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借用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承诺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5.甲方拒绝接受借用车辆在承诺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甲方有权将承诺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6.甲方对汽车借用申请者及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六、乙方权利义务

1.在借用承诺规定的期间拥有借用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借用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合理使用借用车辆,以满足乙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借用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借用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借用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借用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借用车辆为承诺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承诺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7.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借用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借用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借用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在承诺期内调回车辆,否则视为违约。

2.乙方必须按承诺规定的时间归还借用车辆,否则按承诺期限将车调回。

八、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承诺。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承诺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承诺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承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承诺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承诺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承诺生效后即对承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承诺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承诺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承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承诺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承诺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承诺生效后即对承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九、不可抗力

本承诺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2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承诺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承诺或暂时延迟承诺的履行。

十、补充与附件

本承诺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承诺的附件和补充承诺均为本承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承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承诺效力

本承诺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 _年_ _月_ _日至_ _年 _ _月_ _日。本承诺正本一式_ _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本人自愿将名下车牌号为            品牌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质押给      本人承诺如质押合同到期不能还清本息,自愿承担每天借款额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同时出借人可以对车辆进行过户、转让、出售、再抵押、转押或其他方式处置。

承诺人:

身份证:

年   月   日

存单质押承诺书篇六

根据你行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存单质押合同,由我公司以定期存单作质押,你行同意同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现我公司提供以我公司存款你行的定期存款作为上述贷款质押物,该定期存款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货币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特设定本质押书,本质押书为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在此,我公司授权你行:_________________在我公司违反上述贷款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论什么原因未能按时归还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时,你行有权按贷款合同规定,从我公司上述定期存款中金额扣收我公司应还你行本金、利息及费用。

我公司申明:

1.本质押书为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本定期存款质押书将继续有效。

2.你行对本质押书项下的权益不会因为对上述贷款合同的修改、补充、删除而受任何影响。

3.在本质押书有效期内此定期存款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定期存单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定期存单。未经你行同意,我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此已作质押的定期存款。

4.本质押书于两日内我公司移交定期存单时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鉴字: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存单质押承诺书篇七

致: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xx年7月20日,我单位经过董事决议,同意本公司以对浙江精湛化油器有限公司占有的股权60%,计300万美元用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作为股权质押,向贵行申请的授信项下所产生的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该款主要是用于公司购置设备、原材料及搬迁费用。

本公司承诺该贷款只用于购置设备、原材料及搬迁费用不做其他用途,另外在股权质押期间不会再与第三方办理任何手续,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日

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海运集团浙海海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郑重承诺:

1、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的担保,我公司将以自然人股东持有的7725万元的股权实施反担保,担保产生的风险由浙海海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2、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的担保,我公司将以自然人股东持有的7725万元的股权实施反担保,担保产生的风险由浙海海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浙江省海运集团浙海海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存单质押承诺书篇八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出质人以持有的公司万股的股权(作价万元人民币)向质权人银行为主债权万元人民币(详见质押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出质人承诺:对所质押的股权真实性负责,股权权能完整,无禁止出质的法定情形。质权人承诺:已对出质人用以质押担保的股份权能的完整性及其价值等方面尽到了审查义务并同意出质人以此为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因本次股权质押登记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或其他法律责任与贵局无关。

特此承诺!

出质人签字(盖章):质权人签字(盖章):

xx年xx月xx日。

存单质押承诺书篇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单位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存单)项下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存单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3.本存单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存单的现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1.存单种类___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质物清单及存单原件附后)。

2.存单户名_____________.

3.存单期限_____________.

三、存单现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

存单现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存单现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二、乙方凭上述文件负责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

三、存单签发行出具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时,应确认存单真实有效,并保证在质押期间除乙方外不接受其他各方存单挂失或提前支取的申请,同时,应保证乙方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存单的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应将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等权利凭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

二、乙方应妥善保管存单及预留印鉴和密码。因保管不善致使其灭失、毁损或泄密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质押的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七条质押的效力。

一、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存单,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提前支取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质押期间,甲方必须处分存单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三、质押期间,存单所产生的法定利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四、存单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存单,并将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存单期限先于贷款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贷款期限届满前提前兑现,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六、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七、因存单所征收的存款利息税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权的实现。

一、质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代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或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四、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所得价款直接用于清偿该期应还款项,剩余部分可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乙方对存单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质物的返还。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存单。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存单争议、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严重情况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等其他补救措施。

二、发生存单毁损或灭失,乙方应及时申请补办或申请挂失,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存单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万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在乙方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八条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发生变化、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仟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九条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更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存单移交乙方占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之白终止。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_________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四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存单质押承诺书篇十

第一条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1)质物名称: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帐面价格: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质押率为_________%,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大写)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五日内将质物移交乙方占有,双方商定移交事项如下:_________。

第四条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质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费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__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_________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交_________银行专项存储,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该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主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质权即自动终止,乙方应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乙方擅自挪用质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为,或返还原物,亦可请求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九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债务总额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出质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6)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商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三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质物移交完毕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存单质押承诺书篇十一

甲乙双方于年月共同投资设立x有限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其中,甲方占有股份60﹪,乙方占有股份40﹪,目前按照前述比例已实际投资xx万元。现需按照股权比例继续出资150万元,即甲方出资90万元,乙方出资60万元。因乙方资金周转困难,要求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借款60万元给乙方作为本次出资。现就借款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借款60万元给乙方作为本次股东的继续出资。

二、借款期限为一年。即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借款利率为月息分,利息每季度结算一次。

四、乙方同意将其在x有限公司所持股权作为本次借款的质押出质给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

如乙方到期无法归还借款本息,则乙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x有限公司5%的股份折价60万元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均同意该公司5%股份不再评估,无论盈亏均折价60万元。如有利息未还,则另行归还利息或折成股份归甲方所有。即借款一年到期后,乙方如不归还借款本息,则乙方持有的公司5%的股份折抵60万元借款本金归甲方,甲方将持有公司65%股份,乙方持有35%股份,视为借款60万元本金已经清偿。如还有利息未还,则该利息应继续还清或再用乙方股份折价清偿。

五、乙方承诺其所持x有限公司的股权不存在任何瑕疵,此前未质押他人,今后也不得再行质押他人。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有限公司存档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x有限公司(章)。

20__年__月__日。

存单质押承诺书篇十二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存单)项下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为上述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1.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2.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质物。

1.保证。

(1)本存单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3)本存单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存单的现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1)存单种类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__(质物清单及存单原件附后)。

(2)存单户名_____________。

(3)存单期限_____________。

3.存单现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存单现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4.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存单现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在本质押书有效期内此定期存款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定期存单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定期存单。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2.乙方凭上述文件负责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

3.存单签发行出具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时,应确认存单真实有效,并保证在质押期间除乙方外不接受其他各方存单挂失或提前支取的申请,同时,应保证乙方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存单的移交与保管。

1.甲方应将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等权利凭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

2.乙方应妥善保管存单及预留印鉴和密码。因保管不善致使其灭失、毁损或泄密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质押的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七条质押的效力。

1.本质押书为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本定期存款质押书将继续有效。

2.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存单,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提前支取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3.质押期间,质权人对质押存单再转让或者质押的无效。

4.质押期间,甲方必须处分存单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5.质押期间,存单所产生的法定利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6.存单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存单,并将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7.存单期限先于贷款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贷款期限届满前提前兑现,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8.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9.因存单所征收的存款利息税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权的实现。

1.质押期间,甲方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代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或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提前实现质权。

2.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3.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的,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4.存单的兑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只能在兑现日期届满时兑现款项。

5.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所得价款直接用于清偿该期应还款项,剩余部分可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6.乙方对存单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7.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质物的返还。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存单。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隐瞒存单争议、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严重情况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等其他补救措施。

2.发生存单毁损或灭失,乙方应及时申请补办或申请挂失,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存单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在乙方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八条本合同不因甲方财务状况发生变化、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九条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更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存单移交乙方占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之白终止。

第二十一条声明和保证。

1.双方保证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双方保证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双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三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_________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第二十五条合同文本。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六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存单质押承诺书篇十三

鉴于乙方依法拥有在_________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权,为保证还款,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股权质押协议:

第一条有关各方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3.标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条质押内容

乙方依法拥有在标的公司中_________%的股权,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作为其对甲方形成_________元欠款的还款保证。

第三条质押登记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乙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5.乙方保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还清对甲方欠款,如到期无法偿还,则依法将质押股权转让予甲方。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之一。

第五条甲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甲方兹向乙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甲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内部行动,以批准和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

第六条违约及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2.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判。

第八条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

第九条生效和文本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质押登记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致: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15年7月20日,我单位经过董事决议,同意本公司以对浙江精湛化油器有限公司占有的股权60%,计300万美元用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作为股权质押,向贵行申请的授信项下所产生的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该款主要是用于公司购置设备、原材料及搬迁费用。

本公司承诺该贷款只用于购置设备、原材料及搬迁费用不做其他用途,另外在股权质押期间不会再与第三方办理任何手续,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日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签订: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c公司”)35%的股份;

3.b公司同意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权质押给b公司,作为a公司支付受让d公司73%股权价款的担保。

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出质人:指a公司;

质权人:指b公司;

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受让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应支付给b公司的全部价款。

第二条 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转让价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第三条 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三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第四条 加速到期

一旦出质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让义务,则视同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让义务,其所余的全部受让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受让的股权行使质权。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份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份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 

出质人:(简称甲方)

质权人:(简称乙方)

根据公司(借款人)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的《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担保书)中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担保书,为公司(借款人)向贷款币万元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股权质押反担保期限为上述主债务发生代偿后之日起两年。

二、甲方愿意以其拥有的占公司(借款人)%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以偿付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所发生的债务。甲方保证公司(借款人)过半数股东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股东会决议。甲方用作质押的股权,评估价值为币万元。

三、甲方保证对上述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抵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财务报表,以及对上述股权的评估等资料。甲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五、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交付乙方,质押期间由乙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处置上述质押股权。

六、如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担了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所质押的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双方协商,由乙方收购上述股权。

七、乙方有权收取上述股权质押的孳息。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质,须在签订本协议后,到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本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质,该股份质押应记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本协议自记入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甲方将记载股份质押登记的股东名册(原件一份)交给乙方。

九、本协议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深圳市地方法规。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深圳市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另签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于  市

存单质押承诺书篇十四

我xx本人(身份证号码: )及财产共有人,自愿将名下 房屋产权(产权证号: 字第 号)为 商业银行获得1500万元抵押贷款(贷款起止日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提供抵押物。如 公司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归还本息,我 人(身份证号码: )及财产共有人自愿承诺将上述抵押房产( 房屋产权,产权证号: )按贷款时评估公司评估价值进行代偿贷款全部本息,抵押物从一层开始代偿直至六层为止。

各拥有 50%房屋产权且具体位置未划分,为明细房屋产权关系,经 本人协商同意明确划分了位置,具体划分见附件一。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承诺人配偶(签字): 身份证号码:

子女(签字): 身份证号码:

子女配偶(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致(银主):

我行为支持客户                          有限公司的项目建设,同意前期由贵公司提供资金存在我行,并以定期存单作为企业贷款的质押担保,期限 五年,金额为        亿美元。质押贷款由我行监督使用,确保企业的项目在      年    月    日前建成,形成有效的固定资产。并确保贵公司存款到期前三十天完成固定资产质押担保的转换手续,无条件退回贵公司用作企业贷款质押担保的美元定期存单。同时确保贵公司的`美元定期存单在质押期内不论何种原因我行均不予转质押、不予解付。以贷款企业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作为贷款的唯一还款来源,存款人不承担第二还款来源义务。

我行保证该承诺函是银行行为,真实、有效、合法,与《贷款合同》及《质押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承诺

银行名称:中国          银行          支行(公章)

行    址:

行    号:

行长姓名:

主 办 人:

电    话:

手    机:

行长(签字):                 

银行(签章)

北京钱龙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单位(人) 于 年 月 日在你公司借款(大写) ,借款合同号京钱龙借字[2011] 号。我自愿以自有财产(财产证明或复印件)或固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工资收入(证明)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且担保期间不作财产变卖,不向外抵押,同时承诺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全部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此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借款人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同意依法强制执行本人所履行的连带保证责任。

第一保证人(签字): 第二保证人(签字): 保证金额: 保证金额: 第三保证人(签字): 第四保证人(签字): 保证金额: 保证金额:

月 日

以上保证人签字属实无误,如有不实,本调查人负全部责任。

调查人

签字:

年 月 日

××××银行:

按照××××三项整治活动方案和《××××银行抵质

押贷款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我督导组对 支行(直属分理处)对抵质押贷款风险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本组对以下事项予以承诺:

一、严格按照总行三项整治要求对该支行(直属分理处)排查暴露出抵质押贷款的违规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对与统计上报,对统计数字真实负直接责任。

二、开展抵质押贷款风险防范和处置,清理排查工作已做到了全覆盖,其所涉及事项真实、有效。

如在事后暴露出应统计而未统计出和督促该支行(直属分理处)未按照实施细则要求进行整治排查的问题,本组组长及成员愿接受××××行问责。

特此承诺!

督查组组长(签字)

督查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致 (公司):

我行为支持 (公司) 项目的开发建设,同意以贵方的定期存单作质品(存单明细见附件),为其办理质押贷款,并向贵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我行保证对该笔贷款全程跟踪监管,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该项目在贷款到期前建设完成,形成有效的固定资产,并以该项目的固定资产在我行作贷款抵押转换。

二、我行保证以贷款企业项目建成运行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作为贷款的唯一还款来源;在该笔贷款到期前叁拾日内无条件将作为质品的定期存单退回给存款人,存款人不承担第二还款来源义务。

三、我行保证此承诺书的签发属于银行行为,真实有效、依法合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特此承诺

银 行(公章):

行 长(签字):

业务主管(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要求:用银行行笺纸打印,注明打字、复核人)

存单质押承诺书篇十五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存单)项下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为上述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1。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2。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质物。

1。保证。

(1)本存单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3)本存单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存单的现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1)存单种类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__(质物清单及存单原件附后)。

(2)存单户名_____________。

(3)存单期限_____________。

3。存单现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存单现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4。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存单现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在本质押书有效期内此定期存款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定期存单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定期存单。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2。乙方凭上述文件负责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

3。存单签发行出具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时,应确认存单真实有效,并保证在质押期间除乙方外不接受其他各方存单挂失或提前支取的申请,同时,应保证乙方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存单的移交与保管。

1。甲方应将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等权利凭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

2。乙方应妥善保管存单及预留印鉴和密码。因保管不善致使其灭失、毁损或泄密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质押的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七条质押的效力。

1。本质押书为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本定期存款质押书将继续有效。

2。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存单,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提前支取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3。质押期间,质权人对质押存单再转让或者质押的无效。

4。质押期间,甲方必须处分存单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5。质押期间,存单所产生的法定利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6。存单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存单,并将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7。存单期限先于贷款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贷款期限届满前提前兑现,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8。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9。因存单所征收的存款利息税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权的实现。

1。质押期间,甲方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代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或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提前实现质权。

2。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3。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的,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4。存单的兑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只能在兑现日期届满时兑现款项。

5。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所得价款直接用于清偿该期应还款项,剩余部分可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6。乙方对存单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7。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质物的返还。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存单。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隐瞒存单争议、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严重情况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等其他补救措施。

2。发生存单毁损或灭失,乙方应及时申请补办或申请挂失,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存单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在乙方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八条本合同不因甲方财务状况发生变化、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九条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更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存单移交乙方占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之白终止。

第二十一条声明和保证。

1。双方保证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双方保证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双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三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_________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第二十五条合同文本。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六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存单质押承诺书篇十六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单位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存单)项下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存单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3.本存单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存单的现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1.存单种类_________,号码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质物清单及存单原件附后)。

3.存单期限_________。

三、存单现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

四、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存单现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二、乙方凭上述文件负责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

三、存单签发行出具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时,应确认存单真实有效,并保证在质押期间除乙方外不接受其他各方存单挂失或提前支取的申请,同时,应保证乙方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存单的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应将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等权利凭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

二、乙方应妥善保管存单及预留印鉴和密码。因保管不善致使其灭失、毁损或泄密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质押的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七条质押的效力。

一、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存单,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提前支取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质押期间,甲方必须处分存单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三、质押期间,存单所产生的法定利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四、存单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存单,并将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存单期限先于贷款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贷款期限届满前提前兑现,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六、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七、因存单所征收的存款利息税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权的实现。

二、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四、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所得价款直接用于清偿该期应还款项,剩余部分可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乙方对存单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质物的返还。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存单。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存单争议、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严重情况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等其他补救措施。

二、发生存单毁损或灭失,乙方应及时申请补办或申请挂失,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存单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甲方:乙方:年月日:

存单质押承诺书篇十七

襄城汇浦村镇银行:

我叫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为____________,鉴于本人_________向贵行申请借款(大写)______________的事宜,我愿意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股金作为质押,合计____________万元股金用于向襄城汇浦村镇银行作为股权质押,向贵行申请的.授信项下所产生的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履约期限为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本人承诺在股权质押期间不会再与第三方办理任何股权手续,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存单质押承诺书篇十八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个人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存单)项下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三、甲方保证。

1.本存单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四、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乙方律师代理费等)。

五、甲方应将存单等权利凭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并协助乙方向存单存款银行办理登记止付手续。

六、质押期间,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提前支取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甲方必须处分存单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继续清偿。

七、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八、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九、贷款期限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存单。

十、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送出具存单的存款银行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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