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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考考试工作方案(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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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考考试工作方案(优秀15篇)
2023-11-12 04:35:58    小编:zdfb

方案的设计应该考虑到各种因素和可能的风险。每个方案都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和里程碑计划。下面是一些方案制定的实用方法,供大家参考借鉴。

学校中考考试工作方案篇一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合肥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合政办秘〔2015〕67号)精神,合肥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查凯王杰才。

副主任:唐文水桑韧刚王勇何军陈雪梅陆昌云。

成员:谢华国姚健李磊李邦灯费勇沈昊。

陈毅红叶传平。

办公室职责是研究制订考试招生政策,审议考试招生有关事项,重大事项报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局相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学校中考考试工作方案篇二

(一)发展职业教育。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要打破区域招生界限,着力建立服务考生、方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工作机制。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引导毕业生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各中等职业学校可通过开展跨区域的校际合作办学,多方组织生源,扩大招生规模。继续坚持“五个放开”政策,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自主权。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免试招生;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与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二)严格招生流程。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学校和教师等,应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考生应根据当地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习潜质、中考成绩等因素,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任何学校都不得以入学保证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凡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无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都必须经过学校所在地招生部门统一录取。加强对学籍系统注册程序的规范管理,严格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注册的审核把关,并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成绩导入中小学学籍系统。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普通高中学生报到后,学籍按注册程序于9月30日前注册完成,任何学校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班额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对学校下达高考录取指标,对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实行责任追究。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招生工作责任清单。市教育局与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要与各招生学校签订招生责任书,明确任务和责任,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地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是示范高中的,取消其示范高中称号;对在招生等规范办学行为方面被查处的学校,要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招生计划10%的比例相应减少其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因违规招生受到省教育厅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还可依照有关规定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市教育局将规范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之中,纳入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督导考核和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之中。

(五)广泛宣传引导。各地出台重大改革举措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指标到校额度、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统一印制招生政策明白卡,通过咨询会等多形式对外宣传,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督促各初中学校采取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途径,明确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考试招生的政策;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利用报纸、电视、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增强群众对招生入学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让每一位家长知晓凡报考普通高中必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必须按照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招生程序录取,方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各普通高中均无权录取计划和政策规定以外的学生;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个别学校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62817341(考试院)、63505200(基教处)、63505165(职成处)、63505168(发展处)、63505215(教科院)。投诉电话:63505156(驻局纪检监察组)。

各县(市)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的本地招生考试实施办法和招生计划(附分解到校的具体计划),于各地公布之前报市教育局备案,最迟不得超过5月31日。

学校中考考试工作方案篇三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普通高中办学特色和办学质量,多渠道、多层面为高校培养和输送合格人才,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普高美术特长生招生质量,根据市教育局文件规定,今年我市将对所有报考市区普高美术特长生的考生,进行美术专业课报考资格统一考试。为确保专业课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试方案如下:

应、历届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在市区报名参加中考且志愿报考普高美术特长生的考生。

1、考试形式:市区所有考生集中统一考试;

2、考试时间:3小时;

3、考试内容:素描静物;

4、考试分值:满分100分;

6、考场设置:根据报考人数设置考场数;每个考场28人(尾考场根据剩余人数确定);

7、监考:每个考场设2名监考人员;

9、成绩呈现:根据报考人数及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将全部考生成绩划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成绩合格者取得报考普高美术特长生资格。对于有特殊要求、需另行组织美术专业课相关科目加试的.学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还须根据招生学校美术特长生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凭市区普高美术特长生专业课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报名参加由各招生学校组织的美术专业课相关科目加试,加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该校美术特长生。

学校中考考试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期末考试实际,对期末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作如下方案: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各系部负责人。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期末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负责制定期末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协调,做好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同时做好考试期间的违纪调查工作。各系部负责向学生、监考教师做好宣传,同时做好疫情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对参与组考、监考环节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在期间要求每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好每天体温测量并记录,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二)考试期间上午8:00,下午14:00,晚上19:00前考生必须配合班委进行体温测量,班主任通过班级qq群督促检查考生是否按时如实上报体温,如考试前3天有发热症状不得参加考试,由系部办理缓考审批手续,如出现不提交体温或超过37.3℃,均不能进入考场。各系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点,供待检和复检人员复核时使用。

(三)如体温不合格,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报分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四)原则上每个系设2个备用隔离考场并安排专人。当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由分院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必须一人一间,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可采取最前排、坐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考场(最多不超过四人)。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予以补齐。隔离考场学生上交的试卷需单独包装送总务处消毒后再装订批改。

(五)每天考试前,总务处对考场公共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洁与消毒,各班学生对教室每天进行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每天考试结束后,对考场再做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工作由班主任监督,并做好记录。

(六)监考老师在监考期间,确保每个考场考试期问必须打开门窗,保证考场的正常通风。

(七)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学生需摘除口罩配合监考教师进行身份核查,此外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须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

(一)各系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管理上严格要求,工作上抓好落实。

(二)各系部做好考前动员,认真组织学习分院考试管理规定,需将疫情防控方案传达到参与考试工作的全体师生,并严格遵照执行。

(三)教师在近期严禁去人员较聚集的公共场所。如与高风险地区来滇人员有接触史的要如实申报。教师每天进校扫描“云南健康码”必须为绿码。如考试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老师不得参加考试工作,由各系部根据情况预备一定数量的备用人员。

(四)各系将备用考场和备考人员休息室于9月9日前上交教务处。

(五)考试其他要求按照学校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学校中考考试工作方案篇五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相关学校:

娄底市2019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

为继续推进我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精神,现就我市2019年中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学校中考考试工作方案篇六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规定,我市将全面实施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三项改革”。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对照改革要求,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提前谋划、认真准备,确保稳妥实施改革。

(一)学业水平考试改革。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13个科目均列入考试范围。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10个(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学包括实验操作),实行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进行,其中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将于2019年6月16日参加地理、生物学的全省统一考试。

现在校就读八、九年级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按照原办法执行。

(二)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行。根据省教育厅《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南》,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通过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学生空间“成长记录系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常态化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果以纪实报告呈现,包括五个维度的写实记录和等级。

现在校就读八、九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合教〔2018〕93号文件执行。探索实施将评价结果作为省示范高中特长生等录取依据的改革。

(三)招生录取办法改革。按照我省统一部署,原则上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即2018年秋季入学的五年级)学生开始推行,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调整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积极研究采取“4(语数外体)+6(政史地理化生)+1(综合素质评价)”模式。将综合素质评价视作一个学科,其结果以分数呈现或以等级呈现。改革招生录取方式,研究探索实行计算总分录取法、等级分类排序法、“分数+等级”录取法等。选择符合条件的高中学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适时整合现行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方式,自主招生名额按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5%的比例安排。

学校中考考试工作方案篇七

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区202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始终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以及教育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健康第一、公平第一,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考试工作机制,确保我区202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一)认真做好考前准备。

1.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各地要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制定本地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和应急处置措施。按照“一考一案”要求,制定文化课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学三科实验操作测试的疫情防控细则,明确安全检测、器具消毒、降低人员聚集密度等具体措施。

2.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培训。各地要积极主动向本地学校、考生及其家长深入细致做好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等注意事项的宣传解读。同时,考试组织部门(单位)要对涉考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切实做好考生和涉考人员健康监测。各地考前要对所有考生和涉考人员进行连续14天的健康监测,建立健康登记台账,对考前从异地返回考生和涉考人员,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属地相关核酸检测及健康管理规定执行。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报告学校和当地教育考试部门,按规定及时就医。

4.做好考点学校疫情防控准备。各地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和技术指南,提前组织各考点学校做好体温监测设备、防护用具、消杀剂等物资储备,配备足够使用的自来水龙头或免洗洗手液,考前按规范流程全面做好考场的通风消毒工作,同时,考点学校要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设置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为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基本保障。

5.开展考前实战演练工作。各地可与高考、中考组织相衔接,考前在考点学校按照考试程序组织开展一次全流程、多部门参与的考试综合演练,使涉考人员全面准确掌握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任务措施,做到心中有数,各环节衔接顺畅。

6.抓好报名和考生身份信息采集期间疫情防控。各地要细化工作流程,组织考生分批分时完成身份信息采集,通过开通学校网络、采用手机上网等办法完成报名工作。每次工作开始前,对场地进行严格消毒和通风,工作期间,减少人员流动,加大人员间距,控制入场速度,防止人员拥挤,保持空气流通。所有参与身份信息采集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地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对手和考生的身份证进行消毒,工作期间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处理,安排就医,并按程序报当地教育和疾控部门。

1.认真进行体温检测。各地对进入考点的考生和涉考人员一律检测体温。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涉考人员凭工作证和手机app“我的宁夏”健康码进入考点。健康码应如实填写每日情况,对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设置专用隔离和备用考场。各地对进入考点的考生现场体温复测超标和有疑似症状的考生,通过特殊通道安排在专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按规定做好防护。对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或不适宜集中考试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同时,及时通知考生就读学校和考生家长,并报考点所在地防疫部门及考试机构。

3.设置临时医疗观察站。各地要协调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考试期间在各考点学校设置医疗观察站,至少要配备1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并经过疫情防控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一部值班电话,同时配备防护用具和相关器材,负责处置考生和工作人员的一般性疾病,检查工作场地内发现的可疑症状人员。

4.认真做好防护消毒工作。所有考生和涉考人员进入考场前必须对手进行消毒,按规定佩戴口罩,监考老师收发考试试卷须配戴一次性手套。在不影响考生考试的前提下,考场开门、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所有考点、考场在每科开考前进行严格消毒和通风。

5.合理降低考生聚集密度。各地要积极引导考生按照居住场所与考点远近错时前往考点,每科考试前40分钟允许考生进入考点,避免考生在考点门口聚集。每个考场按不超过30人设置,考场座位横向间距不得低于1米,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

1.周密组织试卷回收工作。针对身体异常考生答卷的检查、回收、运送、保管、扫描等工作,必须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指定专人负责。

2.做好阅卷期间疫情防控。各地要强化阅卷人员管理,聘请评卷人员全部为在校在职教师。评卷人员入场前14天须无区外旅行史、居住史,身体健康。阅卷前培训会增加疫情防控相关内容。阅卷场所配备专职医务人员进行防疫指导,阅卷场所人数需合理分配,阅卷人员每次入场时进行身份认证,进行体温监测和登记;阅卷场所定时消毒,保持通风,保持良好的阅卷环境。

(四)稳妥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1.突发状况应急处置原则。凡经医疗机构确定为新冠肺炎临床诊断病例的考生,不应参加考试;对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以及考试期间发现有可疑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或正在留观的考生,应另行安排备用的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做好防护工作,考生的试卷、答题卡等用品单独记录、分装、处理并上报。考试前有发热等症状但已被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隔离、备用考场的防护措施。专用隔离、备用考场的设置及有关防护问题,参照高考设置规定执行,或由当地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商议确定。

3.落实及时报告制度。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考试期间每日逐级报告考试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考场中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人员,立即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向宁夏教育考试院学考处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涉及到考生考试问题,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地要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与属地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和考点所在乡镇、街道、社区等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协同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做到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跟进到哪里。要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对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

学校中考考试工作方案篇八

2.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二学生。

(二)报名程序。

1.所有考生必须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中考报名,考生报名基本信息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采集,考生图像信息今年以身份证为准,各县市区和各初中学校务必提醒所有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特殊情况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可使用学籍卡代替。

2.2019年全市中考报名时间为4月16日至26日,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中考报名。

(三)报名收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文件规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生物、历史、地理、体育)所有考生按每生每科10元的标准缴纳考试报名考务费。

学校中考考试工作方案篇九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应届初中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享受加分的优惠政策:

(一)烈士子女加50分(须有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二)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电脑制作活动(含机器人)或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5分,研究性学习(个人项目)获得省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

(三)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父母双方户口均登记在我市农村村委会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父母双方户口均登记在我市农村村委会的纯二女户的女孩,在初中应届毕业并参加当年中考者加5分(须有县市区计生部门证明)。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政策,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不重复加分。

凡申报优惠加分的考生,须分别填写《娄底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烈士子女优惠登记表》(附表1)、《娄底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电脑制作活动(含机器人)、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研究性学习(个人项目)优惠登记表》(附表2)、《娄底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或纯二女)优惠登记表》(附表3),在5月8日前出示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学校审核、存档,学校必须将符合优惠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学校或者有关媒体公示(学校公示时间为一周),再按程序报县市区、市中招办审批。各县市区向市中招办提交的优惠加分申报材料包括:1、烈士子女优惠加分和获奖优惠加分考生优惠登记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农村独生子女或纯二女户考生优惠登记表、父母双方及考生户口本复印件。优惠加分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5月18日,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学校中考考试工作方案篇十

根据皖教基〔2018〕9号文件规定,2018年我市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6.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考生,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所列举的特定地区和岗位的军人应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平时荣立二等功”,按照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立功把握。“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

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具体申报、审核办法另文印发。

学校中考考试工作方案篇十一

2、副组长:x。

3、组员:x、初三班主任、校医。

1、总负责:x。

2、教师管理:x。

3、考务工作、考试秩序:x。

4、后勤交通安全:x。

5、考试指导:x。

6、学生安全纪律:班主任。

7、学生健康状况监测:校医。

1、5月4日12:00行政会议室送考人员会议。

2、5月7日,12:00篮球场试排队。

3、5月7日,16:00阶梯教室召开体育中考动员会。

4、5月8日,13:30左右学生做考试准备,换服装检查装备。

5、5月8日,13:40整队,检查学生,13:50准时发车。

1、第一批准备活动(401、404、405、419)开始时间14:10,检录时间14:45(张龙)。

2、第二批准备活动(407、408、409、411、413、414、422)(402、403、406、410、412)、417、(418、427)。

开始时间14:25检录时间15:00(x)。

检录时间15:15(x)。

4、准备活动结束后带领学生到检录处进行检录。

5、清点考试结束后的学生数,观察学生的反应,避免出现运动性损伤等状况。

6、集中回校。

乘车顺序及各人负责组次。

第一批车:

带队老师x(401、404、405、419)。

第二批车。

带队老师x417、(418、427)。

带队老师x(421、423、424)、(415、420、426)。

带队老师x416、425。

体育组。

学校中考考试工作方案篇十二

2、副组长:z。

3、组员:z、初三班主任、校医。

1、总负责:z。

2、教师管理:z。

3、考务工作、考试秩序:z。

4、后勤交通安全:z。

5、考试指导:z。

6、学生安全纪律:班主任。

7、学生健康状况监测:校医。

1、5月4日12:00行政会议室送考人员会议。

2、5月7日,12:00篮球场试排队。

3、5月7日,16:00阶梯教室召开体育中考动员会。

4、5月8日,13:30左右学生做考试准备,换服装检查装备。

5、5月8日,13:40整队,检查学生,13:50准时发车。

1、第一批准备活动(401、404、405、419)开始时间14:10,检录时间14:45(张龙)。

2、第二批准备活动(407、408、409、411、413、414、422)(402、403、406、410、412)、417、(418、427)。

开始时间14:25检录时间15:00(z)。

检录时间15:15(z)。

4、准备活动结束后带领学生到检录处进行检录。

5、清点考试结束后的学生数,观察学生的反应,避免出现运动性损伤等状况。

6、集中回校。

乘车顺序及各人负责组次。

第一批车:

带队老师z(401、404、405、419)。

第二批车。

带队老师z417、(418、427)。

带队老师z(421、423、424)、(415、420、426)、

带队老师z416、425。

体育组。

学校中考考试工作方案篇十三

招生志愿分为师范生定向培养招生志愿(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定向培养招生专项计划)、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和中职招生志愿三大类。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包括指标生批志愿、特长生批志愿(普通高中学校的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和普通高中一般计划批志愿(含全市所有高中学校)。

师范生定向培养招生批志愿栏设一个志愿;指标生批志愿栏设一个志愿;特长生批志愿栏设一个志愿(体育、音乐、美术只能三选一,多选无效);一般计划批志愿栏设五个平行志愿;中职批志愿栏设两个平行志愿。

(二)填报方法。

师范生定向培养批志愿、普通高中特长生批志愿和中职志愿填报在五月底进行,普通高中的指标生批志愿和一般计划批志愿填报在中考成绩公布以后进行。考生应根据市教育局公布的娄底市高中阶段招生学校2019年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

凡在一般计划批第一个志愿栏中填报了考生所属县市区的指标生招生学校而未填报指标生批志愿者,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为其补填上该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志愿。

考生志愿采取纸质填报和网上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娄底中招网),普通高中学校和师范生定向培养招生以网上填报志愿为录取依据,中职学校以纸质志愿填报或网上填报为录取依据,在规定时间内全市统一填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网报设施设备建设,确保网上志愿填报工作顺利进行(如果出现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得网报不能进行时,则采取人工录入的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考生自主选择升学的权利。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限制或诱导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考生号和初始密码(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数),进入娄底中招网志愿采集系统,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有关要求填报和修改志愿。中考报考指南由市中招办统一编印,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有关学校必须及时、完整地将报考指南分发到每位中考考生。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充分征求家长(或监护人)意见,认真阅读报考学校的招生宣传资料,详细了解报考学校的学校性质、办学类型(公办、民办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招生计划等情况,以及市中招办制定下发的招生政策与规定,根据自身条件及考试成绩认真填报志愿,不应盲目填报。

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和师范生定向培养招生考生志愿以网上填报结果为唯一依据。凡因考生本人未及时登录娄底中招网录入志愿、录入错误或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承担。严禁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擅自更改考生志愿和登录密码,违者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志愿填报工作由市中招办负责制定实施办法,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报名学校负责具体落实。

学校中考考试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我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根据教科局要求,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备无患,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本学期期末考试组织工作期末考试安全有序地进行,减少疫情对期末考试的影响。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预防为主。学校要在疾控中心、石门乡卫生院等卫健部门指导下,紧密联系加强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通过发放《致考生及家长一封信》、班会、专栏宣传、考前动员等形式,进一步增强考生和考点教师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疫能力。

(二)联防联控。防疫工作由县教科局、卫健部门、中心校具体指导,由考场学校为主体,共同落实防控措施,严防疫情在考场的传播和蔓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全面负责学生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学生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1.学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全面落实好期末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2.加强与乡卫生院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加强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做好应急演练,形成教育、卫生、考点与医疗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学校按照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1.组织协调对考场等区域的公共卫生进行彻底检查,提前一天对考场进行统一的环境消毒和清洁卫生,做好考试准备。

2.学校考场设置体温检测点,并保障学生进入考场快速检测,考生相互保持间隔1米以上进入考场。体温检测由工作人员对考生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场设立临时健康隔离观察室和医疗点,配足配齐相关防疫物资。马宝成为卫生副主考,指导做好发热学生的隔离和应急处置工作。

3.学校考前组织对全体参与考试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培训,经培训后掌握必要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常识和流程。

4.考前14天起,学校对考生和带队参考的教师的身体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做好登记,身体健康的师生方可参加考试,出现身体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学校上报。

5.进入考场前,发现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有发热、咳嗽、流涕等症状的对其进行二次体温检测,如出现体温异常,指导其到发热门诊就诊。考试工作组临时调整监考人员,学生由学校及时告知家长。

1.学校要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小组,分工明确,并配备必要的药品和物资,学校兼职保健教师应积极配合做好现场医疗急救工作。

2.指导考生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不拥挤、不扎堆,严格遵守考场秩序。开考前十分钟再次对考生进行疫情知识宣传教育,提醒考生如在考试过程中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监考员及时报告给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考试期间考试工作人员有发热、咳嗽、流涕等症状,经考点工作人员两次复检后症状未消失的,立即中止其工作,并立即前往定点医院就医。

3.学生参加考试时可以不戴口罩,但要保持足够距离,排队候考时排一路纵队,前后间隔1米以上。为确保考试结束后考生不聚集,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发出统一退场指令后,由安全员组织考生依次排队退场,有序离开考点。

4、考试过程中考生若突然出现发热等状况,应由专人护送至备用隔离观察室继续考试(或中止其考试),并由医务人员到场处置并做好情况登记工作,必要时请求属地疫情防控卫生部门协助处置。同时有3例以上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有发热、咳嗽、流涕等症状,经医务工作人员两次复检后症状未消失的,封闭该考场,暂停考试,并立即逐级上报,暂停考试。

5、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等突发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上报,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好学生的解释工作。

1、配备足够的防控管理、考务管理等工作人员。

2、根据考生及工作人员数量,结合应急预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提供足够的流动水冲洗设施,将备好的洗手液等清洁用品摆在显眼的位置,提醒考生和工作人员在考前和考后使用。

1.考前要通过微信、班级群等多种途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帮助考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范知识,科学做好防范工作。

2.引导考生及工作人员考前不外出旅行,非必要原因不外出,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

3.考前了解所有考生的健康状况,对于出现咳嗽发烧等症状的考生要认真排查病因,如考生家长有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打工返乡回来的须按属地防疫部门要求进行隔离观察后方可参加考试;必要时,可安排核酸检测,结果正常方可参加考试。

4.倡导考生采取步行、自行车或私家车方式前往考点,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不与他人交谈,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对考点考试区域实行封闭管理,非考生和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设立隔离考场(观察室),预防突发情况。开考前打开窗户,考试全过程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

3.加强门卫管理。组织对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考试区域前都要进行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体温超过37.3℃和健康码显示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所有考生、工作人员按要求科学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不用佩戴口罩。

4.每场考试前、考试结束后都要对考点区域内所有场所、桌椅设施、考试用品等进行全方位清洁、消毒,做到不留死角。

5.引导考生保持安全距离,安排专人现场巡查和劝导。

学校中考考试工作方案篇十五

市教育局根据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和2019年全市初中毕业生人数,按照教育均衡发展和普职分流大体相当的要求,负责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统筹管理,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并分解到县市区和市本级。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控制数,具体编制本区域内各高中学校招生的建议计划,对民办学校应根据其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予以适度倾斜。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省市级示范性学校的指标生计划、特长生计划和一般计划。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和高中招生学校的建议计划进行审定后,下达正式招生计划。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直接下到各招生学校,为指令性招生计划。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均面向全市招生,由市、县市区中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特长生计划。

普通高中根据学校条件,可以招收少量体育、音乐(含播音主持,下同)、美术特长生。原则上各县市区和市直高中学校音体美特长生计划不得超过各地总招生计划的5%,并明确到各招生学校。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的招生无主次之分,各招生学校要合理分配招生计划数。特长生的报名信息必须有相关的特长标志并参加2019年全市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和县市区组织的专业测试。

(三)指标生计划。

1.将双峰一中、新化一中、冷水江一中、涟源一中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0%作为指标生计划分配到所属县市区的初中学校。

2.指标生计划分配办法为:(某中学初三在籍学生总数/高中学校指标生招生范围的初三在籍学生总数)×该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总数,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确定。

(四)定向培养计划。

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定向培养招生专项计划由各县市区申报,省教育厅审批下达。招生对象为计划所在县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定向培养计划的考生学籍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娄星区户籍所在学校不含娄底市直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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