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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库房管理制度(实用1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13:59:23 页码:13
最新库房管理制度(实用13篇)
2023-11-11 13:59:23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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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提高我矿供电质量,合理使用电力,特制定本制度:

1、地面所有用电单位(包括施工单位)的用电负荷增减,须到机电管理部填写增(减)电力负荷申请簿,并由机电管理部安排按指定地点、位置接线,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凡未申请自行增减用电负荷或未经检查验收擅自送电的单位,一经查出,根据增减负荷容量40kw以下扣款500元,40kw(含40kw)以上按每kw加扣50元累计。

2、用电申请单位必须写明设备容量、电压等级、电缆型号、规格、长度、使用地点等。机电管理部负责审批供电系统图,并进行继电保护整定计算,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按增(减)电力负荷申请簿接入负荷,机电管理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并计量。

3、地面所有线路(35kv、10kv、1140v、660v、380v)变电所及配电点均应分片到单位,责任到人。

4、地面所有变压器(不含箱变)点均必须有合格的栅栏及围墙,一处没有扣责任单位200元,防护不起作用扣责任单位100元/处,并限期完成整改,限期完不成者加倍处罚并停止供电。

5、所有配电点的配电箱(柜)及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均须上锁,配电箱、变电所的门、窗均应完好无损。检查发现无锁(或不起作用)每次扣款100元,配电箱及门窗损坏扣款50—100元。

6、地面所有电气设备及电缆均应完好无损,检查发现一处不完好扣款50元,一处明接头扣款100元。

7、机电管理部每月定期组织对地面供电情况进行大检查,查出问题立即下三定表。凡不按要求及时处理或复查时重复发生的问题每条扣款100—500元。

8、35kv、10kv线路每月至少检查一次,1140/660v、380v线路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各变电所、配电点每月至少检查三次,并建立巡回检查记录簿,发现一次不检查扣款100元,不记录一次扣款50元,记录簿记录不全一处扣款50元,无记录簿扣单位领导100元,并罚单位500元。

9、所有高压配电柜、开关的各种保护齐全,灵敏可靠,整定要符合要求。

10、地面主要用电单位、主要电气设备及施工单位均应安装电度表,每月计量考核。

11、所有220v用电设备、用电场所及临时用电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按期进行漏电试验。

12、机电管理部负责各用电单位的验收、移交,并落实用电单位的职责。

(一)职责划分。

1、机电管理部负责井下新增综采、综掘工作面的供用电设计计算;高压线路负荷的整定计算工作;对井下供电的负荷增减审核工作;对井下主付接地极、轨道绝缘、杂散电流的测试进行监督考核;对每周瓦斯断电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低压系统计算整定(包括本单位移动变电站和干变),并将整定结果报机电管理部资料员处存档,并负责各种漏电保护试验和每周的风电闭锁试验,并将结果于每周报机电管理部。

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属的低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的整定计算、试验、测试工作。

4、试验单位每周负责将瓦斯断电试验、风电闭锁试验结果报通风管理部。

(二)电气试验管理。

1、各单位每季度要对井下接地电阻测试一遍,每月做一次远方漏电试验,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队组处理,测试结果存档备案。

2、机电队每年要对主付接地极至少检查测试一遍,每天对所属井下变电所的检漏继电器,做一次跳闸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存档备案。

3、各队组每班机电工要对其维护范围内的接地系统检查一遍,检查试验要有记录。

4、各队组要对所属的检漏、选漏装置每天试验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留有记录。

(三)电气管理。

1、用电申请管理。

井下新增综采、综掘工作面和其它10kv设备,机电管理部要绘制出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开拓、普掘工作面要由本单位技术员绘制的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图中要有设备型号、容量、电缆型号、截面、长度、整定计算,短路计算等),并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需接火时由安装单位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机电管理部核定,方可进行接火。

2、正常生产中新增设备的用电申请。

正常生产中新增负荷,由用电单位提出申请,并在申请单中标明使用地点,新增容量、设备型号、电缆截面、长度、型号等,经机电管理部审批后并存档后方可施工。

3、拆除设备的减荷申请。

拆除设备或施工完毕,拆除单位要填写减荷申请,减荷申请中要注明拆除设备的容量、型号,机电管理部审批后并存档后方可拆除。

需移交的设备,移交单位要填写减荷申请,接收单位要填写增荷申请。

4、各单位填写增减负荷申请后,机电管理部电气管理员要根据实际供电情况,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和负责人对相关线路上各种保护做相应的整定计算,并通知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整定值并备案。

(四)考核办法。

各单位出现有违《供用电管理办法》的事件时,严格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无申请计划随意增减电力负荷,每次扣责任单位或责任者100元。

2、电力线路、电气设备超负荷使用,每台(条)扣责任单位100元。

3、不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各级保护进行整定计算,扣责任者100元/次。

4、处理供电事故不执行指令,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5、不按规定组织电气试验(无试验报告单或测验记录)或不按期报结果,均视同无试验,扣责任人100元/次处。

6、对电气试验查出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弄虚作假者,每处扣责任单位100元,每一处保护失灵者,扣责任单位200元,甩掉各种电气保护者每台扣责任单位500元。

(一)所有施工单位、各生活办公场所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矿所属范围内办公、生活场所除可以使用饮水机、空调外,一律不允许使用超过300瓦以上的大功率的取暖、做饭、烧水等电器。

(三)办公场所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取暖、烧水电器时,必须拿申请和安全措施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使用许可证,并将使用许可证及安全措施张贴到电器使用处醒目位置,使用前还必须经机电管理部、保卫科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使用审批程序如下:

2、使用单位到保卫科凭签字后的申请领取使用许可证,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公寓在无人的情况下要及时关闭照明灯、电视机,同时矿区供电范围未经许可使用电热水器、电饭锅、电磁灶、电炉等用电设备,一经发现没收用电设备,并对责任人扣款500元。

(六)办公室、接班室晚上无人后要将照明灯、电脑、饮水机等用电设备及时关闭,白天在能达到可见度的情况下不得开照明灯。若发现未按要求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的单位,对单位罚款500元,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库房管理制度篇二

1、食堂库房及食品料设立库管员专人管理,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2、库房保管员须持健康证上岗,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3、库房建立好食品原料入、出库账簿,坚持入、出库验收登记制度。未经验收的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原料严禁入库储存。

4、食品原料分类、分架、隔墙(15厘米)、离地(20厘米)安全储存,标识明显。

5、食品出库坚持先进先出,缩短储存时间,避免食品原料变质腐烂。

6、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报告制度,经批准及时处理过期、腐烂变质食品原料。

7、库房环境做到防火、防盗、防毒(包括防投毒)、防蝇、防尘、防鼠,确保食品原料卫生安全。

8、库房卫生定期打扫,储存物品定时整理,保持干燥、通风、整洁,确保食品原料卫生安全。

9、库房严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及其他任何私人物品。

10、库房储存食品原料,因库管员的原因造成损失,学校追究库管员责任。

库房管理制度篇三

规范仓库的管理,为正常的物业服务和后勤保障及时提供合格物品。

适用于物业服务及xx集团公司所需采购的物品储存的管理。

3.1库房保管员负责物品的储存控制。

3.2总工办或各使用部门负责所需物品的进货检验。

4.1出入库手续。

c)对入库物品、库管员应填写《入库单》并及时登记入账;。

f)对有储存期要求的物品要保证先入先出,防止过期、变质;。

g)维修用料及保修期内住户、公共设施施工用料凭《维修派工单》到库房办理领用手续,超过保修住户用料凭物业公司财务室开具的收据办理领用手续。

4.2物品码放要求。

a)库内物品要分区、分类码放整齐,保持防火通道畅通;。

b)库存物品应尽量上架,上轻、下重,保持货架稳定、易取;。

c)怕潮湿的物品,如需放在地上,应采取防潮措施(如铺垫防潮层);。

d)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严格按《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储存。

4.3库房环境要求。

a)室内应防暴晒和风雨侵袭,屋顶不得漏雨,墙面不得渗水,室内保持干燥通风;。

b)不准使用电炉等明火或大功率发热设备,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并保证在有效期内。

4.4每半年对库物品进行一次盘点,保持帐、卡、物一致。

zgb-008《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

入库单。

领物(料)单。

物品标识卡。

库房管理制度篇四

1 中心库是厂内各单位材料、产品的统一管理库,统一代保管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中心库必须严格执行物资纪律以及政策、规章、制度。

2 中心库对各分厂、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分别独立建帐。

3材料的管理

3.1 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材料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材料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3.2 各独立核算单位购回材料后,由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料票,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3 为满足分厂生产现场需要,方便分厂使用,对中心库存放不便的材料,中心库管理人员与分厂材料管理人员共同点收、入库后,可由分厂材料管理人员领出,分厂自存。

3.4 各独立核算单位用料时,填写一式两份用料单,经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消耗主管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中心库管理人员按生产计划和材料定额发放,用料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一份交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5 用料单必须有分厂材料消耗负责人与中心库管理员的共同签字后,财务方可入帐,对于手续不齐全的,财务人员可拒绝入帐。

3.6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料票不得积压突击出具,分厂自存的材料,用料后必须在一周内完善手续;每月底前对本月内使用的、未向中心库房出具料票的所有材料补签完所有手续。

4 产品的管理

4.1 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成品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成品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4.2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经验收合格后,根据成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由所在单位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入库单,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4.3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出库时,填写一式两份出库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出库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一份交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4.4 出库单必须有分厂负责人与中心库管理员的共同签字后,财务方可入帐,对于手续不齐全的,财务人员可拒绝入帐。

5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帐应与中心库的材料、产品帐,帐物相符。各分厂每季度小盘库,半年大盘库,年终总盘库,并与中心库核对,编制报表。中心库每季清查、清点所有帐务,年终总盘点,如有差误,应及时向分厂及厂领导提出,并查明、清理。

6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库存不得超过厂定的限额标准。中心库发现超额时,应及时向厂领导反映。

7各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帐、中心库的厂保管帐作为厂财务科的汇总核算依据。

库房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条凡属本企业的有价证券、权状、执照、合同、营业资金、支票、机密性或重要性的物件等需统一保存者,得放置于保险库中。

第二条总经理得指派专人负责经管保险库。

第三条经管人应审慎保管保险库钥匙,并严守密码,离职或移交工作亦同,如因此而致公司遭受损失,将依情节轻重惩处或依法究办。

第四条经管人应备签收簿,凡入库保存的证件均需签收;出库、借出或移交时,亦应由接收人签收,以明权责。

第五条经管人应将入库证件分公司或分类归档,并将公司、资料名称、数量、移交日期等记入"档案明细表"(附件3.9.7),以利查询。

第六条签收簿及档案明细表应保存五年以上,不得丢弃或销毁。

第七条保险库内物品如有遗失或失窃,应即呈报上级处理。

第八条零星物件应装袋或装订,以免零乱。

第九条盘点方式如下:

(一)经管人得于盘点前将资料、清单备妥。

(二)关系企业用保险库(编号1):每年由总管理处人员盘点一次。

(三)各公司财务部保险库(编号2):每年由总经理室人员盘点一次。

(四)总经理应不定期指派人员进行抽点。

(五)盘点人应于五日内,将盘点报告呈报上级核阅。

第十条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库房管理制度篇六

一、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二、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三、食堂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四、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六、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七、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八、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1、食堂库房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调离或退休,需办理移交手续。

2、食堂库房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库房进行检查,锁好门窗,保证安全。

3、食堂库房管理人员必须按食品性质分类并要求存放。

4、做好《四防》工作,防尘、防潮、防鼠、防蟑螂工作。

5、食堂库房管理人员每天要做好食品的收支记录,定期盘存,及时向采购人员提供需购食品清单。

6、后勤主任监督检查库房管理工作。

库房管理制度篇七

1、产品入库。外购产品到货后,库房管理员应按供应人员填写的《采购入库清单》仔细核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核对无误后入库,经品质部验收合格并填写《检验移交单》后入库。

2、对需要质量验收的产品,入库时先标识待验品,按规定及时通知品质部进行验收,经认定合格的产品放入指定合格品区域。

3、判定不合格则需隔离堆放,并标识“不合格品”标识。

4、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规格型号、颜色、质量及单据等不符合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查清、解决问题,必要时通告对方。

5、对临时寄存在库房的货品,必要时划出区域,隔离存放,做好“待处理品”标识。

6、对退货产品的处理应按《退货清单》进行清点和出入帐,并查明退货原因。对退货属返修产品,需报生产部与供应部,由生产开具《返修产品领料单》进行返修;对退货属报废产品由品质部验收签字后入废品库,并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报耗。

7、对于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合理消耗产生的废品需入废品库,经品质部和相关责任人签字后方可入库。废品库需明确划分。

8、入库物资的堆放必须符合先进先出的原则。

9、入库物资应及时入库。

1、凡属产品配套设备,由生产部出具生产通知单和生产领料清单。由仓库保管员进行分解消化,专人来领取配套设备,严格按《领料清单》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发放。

2、单位所用的.物资发放,需严格审批手续、必要时需务副总经理批准,凭《产品领料单》发放。

4、物资(包括成品)的发放力求先进先出,具体按仓库产品先进先出执行规范进行操作。当面点清数量,核对规格名称,并及时登记处入帐(手工及电脑帐),做到帐、物相一致,帐、帐相符。

5、废品库内物资的处理,要有相关领导的签字,并保留处理清单。并负责组织出库,仓库人员严格清点数量,出库时开具产品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帐。

1、产品定期盘点数量,确认库存的余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并有财务部进行抽查。

2、仓库应编制平面定置图,将产品合理布局,合理存放,禁止混放、倒塌和包装破损,妥善保管,杜绝积压,反对浪费,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3、仓库做到通风、干燥、清洁、安全,防尘和避光防止产品损坏变质。储存易燃物品的库房还应做到密封、并远离火源、热源。

4、有色金属上货架,保持通风,非金属及电器材料,应分品种、规格、型号存放,摆设合理,立卡设数,对设备工量具等勤清点检查,以防生锈,发放问题及时处理。

5、做好产品的标识管理,包括产品标识及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严防误用。

6、对有贮存期限要求的产品,按时检查库存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变质苗头。对超期物资标志待处理标识及时开具送验单交品质部重新验证,验证符合要求的标志合格品可继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标志“不合格品”识移交废品库。并作好记录。

7、对于长期库存(既超过保质期限经品质部合格的库存产品)在电脑帐及手工帐中做好标并及时及通知财务部。

1、 遇到紧急情况如失火及突发性天灾时应及时联络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2、 灭火使用泡沫及干粉灭火器(易燃物品需使用泡沫灭火器)。

库房管理制度篇八

学校食堂的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库房管理也是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2、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诘,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3、食堂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4、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5、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6、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7、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篇九

一、为确保危险品库房的绝对安全,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保障公司正常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二、危险品库房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使用。

三、库房保管人员应了解所管物质的化学性质、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并能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及应急知识。熟悉库房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四、库房应设仓库负责人和足够的保卫人员昼夜值班、巡逻,并设置必要的通讯、消防、报警等设施。

五、外来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进入危险品仓库,如需进入的,应先关闭通讯工具,并经有关领导批准,由仓库管理员带领方可进入。

六、不得将化学性质不同的危险品存放在一起。

七、库区内入口处应设防火警示牌,各库房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牌,并标明品名、危险等级、安全定员定量及消防的办法。

八、库内民用爆炸物品码垛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通风良好、堆放稳固。按经营批号规格型号成垛堆放。应留有0.6米的通道,便于检查、清点和装运。走道内禁止存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墙不小于0.2米。炸药、索类成品箱堆高不应大于1.8米,工业、黑火药不应超过1.6米。

九、进入库区的驾驶员应符合本单位《危险品装卸管理制度》要求。

十、库房管理应做到帐、卡、物相符,日清月结,保持库房内外整洁卫生。严禁一切易燃易爆物品或带有静电设施进入库区。

十一、做好防潮、防热、防冻、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和库内无灰尘、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包装损坏、无锈蚀、无鼠虫蛀咬、库周围15米内无易燃物,库区内设置温、湿度表。

十二、严禁在仓库内开箱取产品。取试验样品应在仓库管理人员参加下,将产品箱移至库房屏障外指定地点进行。启箱工具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库房管理制度篇十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 物资储存场所的消防器材配置,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安排专人维护和保养。

第四条 严格执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检查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窃等工作。

第五条 在仓库、堆垛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六条 仓库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第七条 仓库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物品入库验收制度和物品发放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标签、质量、数量、包装。无产地、铭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第八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合格证。具有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化学品性质和懂得防护、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

第九条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的物资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库内物资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无能力整改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确须在露天存放时,必须做好防火、防晒等措施。规定禁止在露天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严禁在露天存放。

第十二条 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十三条 库内储存化学品的面积和间距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堆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 平方米。

(二)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 米;堆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 米;堆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 0、3 米。

(三)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 米。

(四)装有照明灯的仓库,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 米。

第十四条 储存易燃和可燃化学品的仓库及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报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十五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装置的标准规范的规定。

库房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更好的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规范和加强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劳保用品时保护员工在民爆器材配送、装卸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的一种保护性装备,因此,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有利工作、有利安全生产的职责。

2、享受劳保用品的岗位和人员由矿相关科室研究审定,并按公司制度的标准进行定期、定点,并登记造册负责发放。

3、认真做好工种、工序、危险程度及时足额发放劳保用品。

4、炸药库相关工作人员、爆破员等禁止穿戴化纤衣料上岗或进入炸药库。

5、使用劳保用品的人员,要经常对用品进行清洗,并做好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

6、发给员工个人劳保用品不得丢失、改装、送人、买卖。如属个人责任损坏者,按价赔偿。凡使用期限少于规定期限二分之一的按原价赔偿,期限超过二分之一的,按半价赔偿。赔偿后凭财务部门的赔款凭证,重新补发。

7、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买卖、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好、报废等管理;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8、在物品发放过程中,若劳保用品质量不合格或号码差错等现象,服务部门应予以条换。

9、劳动防护用品进库要严格履行入库手续,认真保管,做到防火、无丢失、无霉烂变质。

10、员工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劳保用品,对在使用期间内已损坏的劳保用品,应及时申请补领或更换。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库房管理制度篇十二

一、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

二、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三、物资验收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四、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霉变、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五、每天定时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规范化整理,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

六、每月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消防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进行整改处理。

七、库房管理人员要严格库房物资进、出库手续,严禁事后补办,做到帐物相符,随时接受单位主管或财务稽核人员的抽查。

八、库房要每月进行盘点,检查货物实存数与明细帐目是否一致,每季度要进行盘存,并填制盘存报表。

九、库房物资如遇贬值、报废、报损、盘盈、盘亏等,要及时上报中心经理,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的,库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处理。库房管理人员禁止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十、库房管理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库房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库房内的物资安全。

库房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了加强仓库管理工作,防止产品在使用或交付前受到损坏或变质,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原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的贮存管理。

1、仓库重地,严禁非仓库工作人员随意出入;有事须进库房时,必须有库房人员陪同。

2、仓库应以“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堆码合理、整齐,无倒置现象。物品码放应距墙面20厘米以上,必要时,采取上苫下垫措施。

3、仓库内温度应控制在5-38℃,湿度在30-80%之间。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填写《温湿度记录表》。温湿度异常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采取措施。

4、仓库应保持光线充足,保持通风透气,避免阳光直射,不积水,不积尘,不结蜘蛛网,阴雨天气及时关窗。

5、仓库内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区为绿色、退货区为黄色、不合格区为红色。

6、仓库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报质管人员确认和处理,将有问题的产品放入不合格区存放,待查明原因后,作退货或销毁处理,处理结果应有记录。

7、仓库应定期进行清洁打扫,保持库房环境清洁,配置消防、安全防鼠、防虫、防尘设施,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污染工作。

8、对各类养护仪器及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

9、酒精等化学品必须进行隔离存放,搬运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时,严禁烟火,做好防护措施。

9.1化学品管理职责:采购部负责公司化学品采购。原材料库负责对库存化学品进行管理。

9.2化学品管理规定细则:原材料库对库存化学品进行隔离存放,库区内严禁烟火。库存化学品台帐,标识卡片等必须标注生产日期,以生产日期为准,按生产日期或保质期出库。化学品存放地点应避免高温线照射,温度过高应采取通风降温措施。

10、物品入库/出库管理:

10.1所有原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由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填写物料卡片,原材料和配件要填写该批料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填写仓库物料标示卡。10.2成品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库管员根据成品进仓单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填写有关帐、卡。

10.3库存物品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发放的物料必须是检验合格的物料。

10.4原材料、包装材料出库时,由领用部门填写领用单,到库房领用,库管员根据审核后的领用单进行发货。

10.5成品出库时,库管员根据销售部提供的《出库单》进行发货,详细记录发货数量,编号及货物流向。

10.6所有存货每季度盘点一次,及时填写有关帐,卡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10.7发生盘盈(亏)时,库管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查明原因,责任人须提交说明报告,如数额巨大,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10.8对于退回的不合格品,库管员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隔离存放,同时做好不合格状态标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10.9仓库内无人时必须关灯,断电,并关好门窗做好防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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