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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老人防诈骗活动总结(优秀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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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老人防诈骗活动总结(优秀13篇)
2023-11-11 20:20:58    小编:ZTFB

总结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的效率和质量。总结时不应过分苛求完美,要勇于吸取教训和改进,保持积极的心态和乐观的信念。写好总结不仅需要技巧,更需要勤思考和持续行动。

老人防诈骗活动总结篇一

为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以“除险保安”晾晒机制为载体,依法严惩养老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详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根据上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和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相关措施,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涉诈问题,规范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封堵一批涉诈黑灰app网站,有效防控养老诈骗引发的风险隐患;推出一批户外预防养老诈骗的宣传广告、图像展版,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播放一批网上防养老诈骗视频短片,以案说法,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群众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在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基层治理和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4月开始至20xx年10月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要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边发动、边打击整治。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二)打击整治阶段(20xx年5月—9月)。对辖区全域养老领域涉诈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通过排摸掌握一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积极协同配合执法部门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对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大力宣传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0月)。总结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基层治理、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整治社会环境。

(一)深入开展宣传发动。一是扎实做好养老防诈宣传教育。由镇综治办牵头,镇派出所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全镇各级、各类媒体以及各行业宣传广告等,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全镇迅速形成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作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并通过入户走访,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突出易受骗人群,加强重点宣传引导,根据查办的真实典型案事例,主动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和惯用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二是积极营造正确典论导向。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一线工作人员,要通过实地走访、案件受理和信访接待等方式,及时向受诈骗群众讲清养老诈骗的形势和危害,讲清发生相关案事件的原因和责任,引导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主动争取各方面对开展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各部门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报道要从严把关,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一旦发生重大敏感问题,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打好主动仗。对出现的负面典情,及时加强引导管控,防止恶意妙作。三是主动受理和查处养老诈骗举报线索。镇专班开通举报电话,对市统一举报平台和电话做好宣传,确保受骗群众有畅通的举报渠道。镇各有关部门对收集、交办的线索,要组织工作专班,尽快核实查办,并每月报告一次办理进展情况。重要线索将随时交办,并快速反馈交办结果。在案件核实查办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并落实对举报人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二)主动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加强养老诈骗风险排查评估。各部门要主动开展对养老诈骗引发不稳定问题和苗头的专项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涉众型群体风险隐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风险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逐一确定风险等级,列出风险管控名单,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风险可控。二是加强分类处置。在专项打击治理排查中,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和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进行警示和约谈,要求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清退资金,并运用多种综合手段督促整改。三是主动防控矛盾处置风险。要把打击治理养老诈骗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大局稳定结合起来。对存在的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提前制定应对方案,按照“一案一策”要求,逐一化解矛盾风险;对发生聚集上访苗头和其他突出意外风险的,要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和应急管控措施,快速妥善处置,严防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坚持持续防范打击。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作为长期工作来抓,与防范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长久发力,建立动态排查发现机制,及时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着力从根本提升防范打击效能。二是加强重点行业整治。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任务,主动加强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养老服务活动和场所、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行业整治,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发生。三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针对在打击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矛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主动查找工作中的问题短板,及时制定完善措施,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各项制度,全面提升服务和监管效能。要强化法治保障,完善行刑衔接、线索通报、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工作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实现“不能骗”“不敢骗”“骗不了”。

组建工作专班。由镇打造“平安洲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镇专项办),由镇党建办、综治办、社会事务办、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文体站、派出所、洲泉法庭、市场监管洲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洲泉分队、自然资源所等10家成员单位组成。镇专项办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姜惠明兼任,副主任由顾立强、蔡瑶、周炜、朱沉潇、钱亚平、顾如强兼任。专项办内设综合、打击、整治、宣教等4个专项工作组,其中综合组、整治组、宣教组在镇综治办,打击组在派出所。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社会事务办:牵头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渉诈问题隐患,排摸上报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配合督促、指导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隐患整治工作;排查上报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二)镇党建办:牵头组织开展网上巡查,排查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协同上级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及账号。

(三)市场监管洲泉分局:牵头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四)综合行政执法洲泉分队:负责查处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防止老年人误导和“洗脑”。

(五)派出所: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摸清5年来未破的养老诈骗案件底数并力争破获一批积案;惩处犯罪团伙幕后组织者、中介机构,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查清资金流向、冻结被骗资金、追缴赃款赃物。

(六)综治办:将专项工作纳入平安考核;履行专项办职责,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职能,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

(七)自然资源所:牵头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加强信息共享、监督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

(八)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牵头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

(九)文体站:牵头整治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严格做好风险把控。

(一)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责任制,压实村(社区)属地责任、各单位的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平安洲泉”建设重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有所侧重,结合实际细化措施精准排摸宣传。

(二)加强统筹推进。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调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例会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各成员单位要统筹推进方案实施和整治工作,与市级部门协调互通信息,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加强督导考评。专项行动纳入今年平安村(社区)考核专项指标,进行排名赋分考核。镇专项办将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并依据除险保安挂牌整治机制对问题突出的村(社区)进行挂牌整治;食品药品、保健品违规销售、虚假宣传,无资质机构、人员非法诊疗,金融机构非法集资等涉老问题隐患,以及养老院、医院诊所、老年活动场所等涉老机构将作为今年督导检查重点,问题突出的,列入除险保安专报晾晒;后期,镇专项办将视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成效突出的村(社区)、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老人防诈骗活动总结篇二

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处置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切实增强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有效防控,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目前我县大规模的非法集资的现象基本上已得到有效的遏制。出现的新动向是单位内部和小规模的非法集资现象仍然存在。

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宣传月期间,我县结合“5.18平安宾县集中宣传日”这一活动,集中宣传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各乡镇、各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会议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认真做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宣传月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切实负起本辖区内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体系,指定相关机构和专门人员,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新闻监督、监管和查处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把好关口,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按照“归口排查、预警排查、重点排查、内紧外松”的原则,认真开展对辖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排查。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和监控能力建设,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坚决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老人防诈骗活动总结篇三

(一)大力宣传居家养老工作,使社区居民更了解这种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养老服务所等专业机构为服务实体、以老年人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专业化服务为依靠、社会各界与志愿者广泛参与,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新模式。

(二)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生活照料网络,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使居家老人能获得生活上的照料和便利、精神上的关爱和慰藉。

(三)保障特殊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对辖区内的孤寡老人、空巢高龄老人、特困老人、残疾老人、老模范等五类服务对象,视不同情况给予更为积极和加倍的照顾和服务。

(四)探索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方式。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需求的老年人,积极探索福利化、社会化、市场化服务和无偿、低偿、有偿相结合的服务方式,使广大老年人得到更为实惠、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突出生活照料网络的覆盖和完善,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托老、购物、配餐、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各种生活上的服务。

(六)关注老人健康问题,开展社区老人健康体检活动。定期上门走访,为老人测血压,测血糖,免费按摩,免费保健,积极开展老年人保健宣传。

(七)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为老年人带去精神上的享受,进一步丰富老年朋友的日常生活。

老人防诈骗活动总结篇四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老年消费不断上升,一些不法分子把非法盈利的目光也聚焦到老年人身上。近年来,各类假借“养老”之名的诈骗的犯罪高发,给老年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影响了社会稳定。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肥西法院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助推平安肥西建设。

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第一时间制定《肥西县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注重人力保障,确定一名分管院领导具体主抓,并明确刑庭一名同志作为专项行动的联络员。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上传下达等工作任务,并适时与县专项办对接,发挥统筹谋划、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

通过老年人喜闻乐道、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运用院微信公众号、微博、电子滚动屏等多媒体手段发布涉老诈骗的提示、预警信息,在院机关和三个派出法庭的宣传栏张贴海报,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和“话术”。同时,坚持执法办案和法治宣传相结合,借助庭审机会,现场以案说法,借案普法,向相关人员宣传养老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

对近年来已结、未结的涉养老诈骗案件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按程序进行处理。对正在审理的一起涉保健品养老诈骗案件,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加快办案节奏,确保案件三个效果的统一。把握审判工作重点,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业合议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加强审执协调力度,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地减少受害人经济损失。

把案件办理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近年来此类案件的发案特点,加强府院联动,就实践中易发多发的“保健品”领域养老诈骗的犯罪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有力推动养老诈骗的犯罪的综合预防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老人防诈骗活动总结篇五

1、夯实基础服务工作。自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来,我社区一直是与一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老板作为开展居家养服务的合作伙伴,并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作为社区服务中心下面的一个专门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开发、指导、管理和监督机构。社区通过充分挖掘和利用辖区内的服务资源,设立服务网点,签订服务协议,社区逐步建立健全了“社会力量投资、社区进行监督管理、有偿低偿无偿相结合、服务对象签字认证”的管理运作模式,为老人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项目。同时,社区还开通了社区为老服务二十四小时服务热线,社区老人随时随地拨打电话就能轻松享受到全方位的专业服务,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有人帮扶”。我们的居家养老服务就是在这种经营理念的指导下建立和完善起来的,现在我社区已经建立起了一个比较完善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通过一年多时间的运作,我们总结出了一套“社会投资、社区监管、企业经营、市场运作”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模式。

3、规范管理服务内容。为了让老年朋友能享受更加优质、更加贴心的服务,社区在每年对老年人基本情况台帐进行了逐步更新,社区还进一步规范了社区居家养老的各项服务内容,对签订服务协议的服务网点都明确规定了提供服务的各项条款。比如,社区对白托服务中心提供的用餐服务营养食谱标准、卫生状况,对上门送餐的时间、护理的具体项目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居家养老的服务内容。不仅如此,对于老年人身边的一些具体问题,社区也是想尽办法于以解决。今年春节前夕,社区得知家住百合巷13号的80岁的冯祖益老人的房子的顶梁塌了,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抢修,让老人安安心心的过上新年。每逢过年过节,社区的工作人员都会亲自为老人们做一顿丰盛的饭菜,并和老人们一起共话聊天,一起共渡佳节,这些让老人们觉得非常温馨,把社区当成了自己的家。

去年以来,我社区在辖区范围内建立了八个居家养老专业服务网点,开展了社区医疗、法律援助、娱乐休闲、电脑上网、图书阅览、代购物品、代缴电话费、家电维修、房屋托管、送餐上门、理发洗浴、打字文印等17项服务,但通过一年多的实际运作,同时也听取了很多老人们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发觉老年朋友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只满足于基本的生活服务,他们需要的是更贴近生活、更贴近现实、更宽领域的多方面的服务。为此,社区通过走访了解,通过挖掘隐形资源,今年社区相继新拓展服务5项,涉及到老年人理财、艺术鉴赏、心理咨询、影片欣赏等几个方面,把我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推上了一个新的层面。

社区老年人理财培训班。针对老年人缺乏投资理财知识,减少老年人盲目投资理财的风险,今年社区与招商银行xx市五一路支行合作开设了“社区老年人理财培训班”,为老年朋友定期开展如何科学理财、分析理财产品等课程。

老人防诈骗活动总结篇六

9月28日上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洪波主持召开闽清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乡镇政法委员及县专项办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洪波书记全面总结了自今年4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取得的成效经验,并就下一步常态化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作出部署。

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把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引向深入,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各成员单位要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把专项行动中的成功经验固化为政策制度,完善线索核查、依法打击、行业治理、宣传教育、责任落实、考核评价六大机制,坚持边打、边治、边建,确保任务措施落实落细。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执法检查,聚焦重点工作,对养老住房虚假广告、“黑机构”、非法行医等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政法部门要持续运用好“三书一函”,做好风险提示,压实监管责任,确保常治长效。

要经常性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与“平安三率”宣传等结合起来,将易受骗老人作为重点对象,常态化宣传典型案例、反诈知识,深入揭批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确保舆论宣传有声有色。

老人防诈骗活动总结篇七

根据中共柳林县委平安柳林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柳林县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行动方案》和《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柳林县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防范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精神,由乡人民政府牵头督促指导,各村委、各部门具体落实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隐患监测研判、预警提示和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相结合,通过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针对性地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我乡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1.重点排查化解因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互联网金融业、投资理财、非融资担保、民间借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针对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企业债务违约、债券市场违约、互联网平台公司无序扩张、网贷平台过度授信等问题引发的涉稳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摸底、化解处置。

2.以投资养老项目、发展养老事业为名,通过诱骗老年人群体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投资入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问题隐患。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村委、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的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以及处理、反馈等规章制度,加强与县人行、银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工作格局。

(二)整治虚假宣传,遏制养老诈骗。

要坚决整治以投资养老项目、发展养老事业为名,通过诱骗老年人群体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投资入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问题隐患;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曝光一批涉嫌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舆论。

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各村委、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活动。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养老诈骗的重要举措,通过政府视频号、悬挂横幅和街头宣传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走进社区、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精准宣传;要坚持宣传养老金是用来养老的,不是用来炒的;多方合力、多个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防范养老诈骗舆论声势。

专项行动时间为20xx年5月到10月,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关键环节。具体任务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5日--5月31日)。

各村委、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职责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具体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落实措施,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二)打击整治阶段(6月1日--10月15日)。

各村委、各部门要集中各方面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投资项目、理财产品、投资入股等涉诈问题风险隐患进行有效的整治和规范。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

各村委、各部门要形成工作总结报送乡政府,全面总结防范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一套长效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体系,为持久深入有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喜迎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保驾护航。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村委、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防范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识到此项工作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是保持社会环境国泰民安的实际举措。要按照工作职责,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让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让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村委、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在县专办的领导下,形成上下联动不留死角的工作意识,切实整治养老诈骗违法行为,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做好防范养老诈骗专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细化方案,优化服务。

各村委、各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对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及工作安排所涉及的具体工作,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分方案,以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目标化考核为手段,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展开。同时,要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理解、尊重老年人需求,引导老年人认清“养老骗局”,强化社会尊老敬老,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营造良好的敬老社会氛围。

老人防诈骗活动总结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指示精神,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

山城区结合“无诈城市”创建,坚持“防”“整”“打”三同步工作基调,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以5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群重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及宣传册、制作宣传视频等形式,援引典型案例,向老年人群体普及“保健品”骗局、“投资理财”骗局、“低价旅游”骗局、“黄昏恋”骗局等常见养老诈骗手段,提醒老年人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切勿因贪图小便宜落入诈骗圈套。

截止目前,全区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300余份,制作反诈视频2个,共走访老年群体430余人。

由民政局、市场监管分局牵头,重点对辖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逐一排查,要求其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

经排查,全区现有养老机构共9家,且均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况,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等涉诈情况。

通过及时向群众公布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举报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确保受骗群众有畅通的举报渠道。

同时,由各镇办和处非办提供信息,对存在涉诈嫌疑的线索案件由公安机关快速出击、快侦快办,通过严厉打击和推进溯源治理相结合,共同推进养老领域行业乱象综合治理,及时清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山城区将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掀起预防养老诈骗的犯罪强大攻势,进一步建立完善宣传、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织密织牢防范诈骗安全网,共筑老年人生活防护线,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老人防诈骗活动总结篇九

根据全国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自4月下旬起,由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及长态化的电信诈骗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按照全国部署会议和全省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同步推进,认真贯彻省市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通过专项行动,向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诈骗、电信诈骗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电信诈骗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电信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识别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电信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了进一步推进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陈祥耀局长。

副组长:苏孙源副局长,施明金主任。

成员:办公室主任:郑友、市场规范管理股股长:于荣钱、登记审批股股长:郑玉婷、药品化妆品监管股股长:苏晓群、政策法规股长:吴光铮、各市场监管所所长。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场规范管理股,办公室主任:于荣钱。

打击养老诈骗方面。

(一)加强隐患排查。结合本部门实际,依照职责主动开展摸排,梳理养老诈骗领域发案情况及存在问题,切实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多维度对全县养老诈骗现状进行风险画像,找准问题,综合评估,把准方向,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

(二)明确整治重点。依法查处以“养老”名义进行的养老产品的广告宣传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加强违法广告的巡查监管,重点整治“商品住房销售”、“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领域中的广告宣传;加强对“养老”名义进行的各种虚假广告和商业行为。加强监管巡查力度,把养老诈骗违法活动扼杀在萌芽状态,还老年人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三)提高防范意识。打击养老诈骗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法制观念,提升反诈反骗防范意识,增强明辨是非能力。

(一)加强市场主体监管。一是规范管理网络交易经营行为,提高网络经营主体的“亮标亮照”率。二是加强违法广告的巡查监控。坚持传统监管方式与信息化监管手段相结合,线上线下落实广告监管职责,严厉打击网络违法广告。三是严查无照经营行为,加强对辖区内互联网公司、投资理财公司平台、网络工作室等的摸底排查,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四是对辖区内的互联网公司、投资理财公司平台、网络工作室等进行全面摸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至公安机关,并配合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打击取缔非法活动。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经营方式、经营形式等入手,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市场主体,及时进行清理,确保市场主体资格合法化。同时,要对新增互联网、投资理财平台(含投资、理财、投资管理、咨询等)、网络工作室等类型市场主体,加强后续监管。

(二)加强敏感领域监管。加大对手机、电脑、印刷、快递等市场敏感领域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及违法违规经营场所,特别是对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黑卡”、“伪基站”、无线电通讯设备等作案工具的,对经营者予以重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三)加强反诈知识宣传。鼓励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同参与、抵制各类网络电信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参与反诈防骗宣传,在人民日报客户端、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搜索并点击关注“国家反诈中心”,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多渠道开展防范宣传。提醒辖区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在思想上戒除贪念,不随意相信陌生人“忽悠”,避免掉入诈骗陷阱。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安、通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提升工作实效;要会同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对可疑公司、工作室开展定期现场检查,检查其工作平台及业务开展情况,一旦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要配合公安机关保存相关证据,并支持公安机关做好后续工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履职,优化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增加监管频次,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开展打击治理工作。

老人防诈骗活动总结篇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全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统一部署,决定在全乡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工作专班,由党委委员曾伟兼任专班主任,千佛乡警务室负责人周玉清、社会治理办主任彭中任专班副主任,专班工作人员由陶俊、王嘉茂、王皓洋、黄春雪兼任,办公地点设乡社会治理办。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开展。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全乡要扎扎实实抓好组织实施,进一步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坚决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二要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多渠道多措并举开展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网格服务微信群、宣传条幅、传播典型案例、张贴海报、发布新媒体短视频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发动,结合网格员入户走访、疫情防控卡点、防致贫返贫全面摸底排查入户等,积极开展老年人防诈宣传活动,让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力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浓厚氛围。三要扎实开展摸排。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两委、网格员、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作用,将常态化开展摸排工作与农牧民举报投诉相结合,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广大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四要各村(社区)要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有效开展,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工作,积极组织动员全民参与到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来。

在交通要道、人群集中处悬挂标语横幅进行宣传,利用各村(社区)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系列宣传标语,做到随处可见、人人皆知,提高广大群众知晓率,营造浓厚氛围。千佛乡在街道人员密集处张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标语十多余条,标语内容例如:“网上汇款需警惕电话核实莫大意”“骗人之心不可有防骗之心不可无”“扫除诈骗的犯罪创建和谐家园”“严厉打击诈骗的犯罪维护社会诚信体系”等等。同时也要求各村(社区)在村上主要人员集中点张贴宣传标语,各村(社区)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标语》,利用各村(社区)的广播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音频。

结合当前集中走访排查工作和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千佛乡组织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社干部进村入户,分发防养老诈骗宣传资料,向广大群众宣传当前开展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醒群众特别是老年人不轻信陌生电话和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证信息、存款、银行账号等情况,切实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扩大宣传效果。

一是保健品诈骗。诈骗分子往往以专业会议、健康讲座、组织义诊、免费体验、上门推销、电话与网络销售、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形式,以特殊功效、打折销售、消费返利、赠送礼品、免费或低价旅游等卖点虚假宣传,向老年人宣传“保健产品”“治疗药品”,从而实施诈骗。二是祛病消灾实为诈骗。此类诈骗多是结伙作案,一人搭讪寻找有名的神医,另一人称可以找到,并邀老人同去,在路上了解老人的情况后用电话告知同伙,随后遇到的“神医”会说老人家中有灾祸,需拿出家中所有钱财首饰进行供奉(一天后还给老人)即可消灾,从而实施诈骗。

老年人在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占大便宜”或“不劳而获”的念头。提高防骗意识,平时应多关注主流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横幅标语等,了解当前多发的电信诈骗手段,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辨别能力。子女也要多给老年人一些耐心和陪伴,向他们普及反电信诈骗知识,提高他们的防骗意识。重点打击进村入社以买各种物品,开始以给予小东小西,开展思想上给老年人洗脑,然后以高价给予老年人购买等形式的行为。

老人防诈骗活动总结篇十一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犯罪,切实提高广大老年群体的防骗意识和能力,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人人参与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活动,有力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使广大老年群体有效识别和自觉抵制虚假诈骗信息,进一步增强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养老诈骗的犯罪案件线索,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的犯罪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一)揭露当前养老诈骗的犯罪分子的“套路”手法;

(二)群众识别常见养老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防范措施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等;

(四)群众举报养老诈骗的犯罪线索的方式等;

(五)街道依法治理办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开展宣传,迅速在辖区内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热潮。

(二)履职尽责,确保后续跟进。各社区利用音、视频播放、写真、横幅、展板、微信短信、led等形式,积极宣传养老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三)各社区及街道各部门固定专人,做好资料报送。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本级的`养老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同时将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文字资料、照片、视频、工作总结及时报送街道依法治理办。

(四)严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街道将严格逗硬考核,对工作落实积极、成效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老人防诈骗活动总结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升老年人预防养老诈骗意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领导,并结合法律“七进”针对管理服务对象有性的全面开展,把工作做到实处。

(一)集中开展宣传。结合城管法律“七进”,各执法队员在超市出口、广场发放养老诈骗宣传单3000余份,以发生在身边养老诈骗典型案例,面对面的为老年群众讲解,提高老年人防诈骗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守护好辖区老年群众的“钱袋子”。

(二)强化阵地宣传。围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借助城区街道主要节点大型户外led宣传屏,滚动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相关宣传5条,向群众揭露养老诈骗隐患,并向老年群体解说养老诈骗的主要“套路”手段,提升老年人法律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利用线上媒体宣传。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1篇、通过微信工作群及qq工作群线上平台转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防范知识10条、让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多角度、多维度做好老年人的守护者。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杜绝走形式、走过场,把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作为长期性工作;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增长老年群体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为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做出了城管的`努力。

老人防诈骗活动总结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政法委关于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问题有关工作部署要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风险,有效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升全区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摸排对象。已经登记的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严肃认真开展摸排。将日常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二)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区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区各镇办负责摸排。

(三)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四)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逐一上门排查,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本轮摸底排查工作于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要求,本次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专项行动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的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上报区政法委,在区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

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制订了《玉泉区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职责。

二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要以本次摸排整治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要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办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围绕尊老孝老爱老、防范非法集资等主题,制作播放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拓宽宣传渠道,时刻加强防范充分发挥养老机构作用,将防骗宣传知识积极向老人进行宣传。为加大宣传效果,深入到全区养老机构开展精准宣传工作。通过向老年人进行诈骗典型案例宣讲、老年人防诈骗指南解读、悬挂横幅等形式,向老年人宣传常见的养老诈骗方式,并就养老涉诈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通过宣传,进一步揭示了养老诈骗的欺骗性、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提高了广大老年人防范养老诈骗意识,引导老人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远离养老诈骗陷阱,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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