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断是基于已有的信息和规律,来得出对未知情况或结果的合理推测或猜测。在写总结时,要客观、冷静地观察和思考,避免个人主观色彩过重。希望以上总结范文能够帮助大家提高写作水平,写出更加精彩和优秀的总结。
城市总体规划文件篇一
同志们:
大家在讨论中普遍认为我们这次会议十分必要,是非常及时的。副总理在昨日座谈会的讲话中强调城市规划是第一资源,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对城镇化和城镇健康发展的引导作用,再次明确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要性、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汪光焘同志的讲话内容非常全面,问题分析透彻,也对同志们进行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重要性和基本要点的教育。结合两位领导的讲话精神,我对本次会议做一个小结,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二是一些地方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三是纠正此类盲目性的基本策略。一、城市总体规划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就已经强调了城市政府的主要职能在于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在这三者之间,城市规划是龙头,没有规划就没有健康有序的建设和管理。但是,我们以往在讲城市发展成绩时,很少有提及规划的功劳,反而是将城市建设的过失归咎于规划,城市规划往往成了替罪羊。大家都记得上世纪60年代大跃进时期,城市发展过快,各地乱建设曾是风起云涌,那时我国还没有《城市规划法》,却居然作出了城市规划停三年的决定。幸好这随后的三年正是我国经济发展处于萧条期,各地也无钱搞建设,才不至于出现大的问题。假如在当前我国城镇化高速发展过程中,也作出城市规划停三年的决定,这就意味着火车头的动力非常足,却把轨道撤掉了那样糟糕。因为城镇化就像一列快速行驶的火车,城乡规划是轨道,是保持火车健康运行的轨道。如果把轨道拆掉,火车没有轨道而继续行驶,你说会出现什么问题?所以,我们现在都认为规划的地位是越来越重要了,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但我们必须指出容易被忽视的事实,即我国的城市总体规划管理体系在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功不可没,其作用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效地指导了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城市的功能日趋完善。到过印度及非洲一些国家的同志都深有感触,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大多数城市中,30?d50%的面积被贫民窟所占据,城市道路拥挤不堪,污水横流,自来水普遍受污染等造成疾病流行。但是我国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因为城市规划有效地指导了城市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保证了城市的健康发展。尤其是城镇化的进程促使人口分布从农村的松散状态转向了紧凑,人们交往的密度和频度大大提高了,城市规划在指导基础设施合理分布、保证城市环境卫生、制止流行疾病的传播等方面发挥了主要的作用。现代城乡规划就是起源于欧洲的黑死病和其他流行疾病的防治。我国的城市规划在这方面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二是保持了我国城市紧凑型的发展形态。除了开发区,我国城市建成区人均用地面积,建国50多以来一直没有什么变化,建成区人口密度居世界前例,是世界上城市土地集约化使用成绩最佳的国家。特别是进入快速城镇化阶段后的十多年来,我国城市集约用地的成绩也非常突出,人均用地面积仍然保持很高的水平。当然,各类开发园区脱离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控造成土地大量浪费则另当别论。开发区实际上是在挑战我们的城市规划。当初设立开发区的出发点是好的,是想避开老体制建一个新区,但到了现在,在新经济体制和城市规划法比较完善的情况下,挑战城市总体规划当然成了一个严重问题了。因为现行城市规划标准中规定人均100平方米用地,是包括了除了农业以外的工业、绿化、商业、居住和交通等所有的基础设施的用地。中国是世界上至今为止成功保持城市紧凑型集约用地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
三是起到了各级政府宏观、中观调控和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作用。曾培炎副总理指出,城乡规划的节约是最大的节约,城乡规划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近几年来,城市规划对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市场、旧城拆迁改造和建筑业都发挥了调节作用,对保证宏观经济健康和发展城市建设有序进行都发挥了很大作用。
四是发挥了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作为规划实施工具的“一书两证”,在协调社会各类利益主体的矛盾,尤其在土地制度改革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政府监管作用。我国的土地制度改革,如果没有城市规划和“一书两证”制度和控规,其局面的混乱程度,大家可以想象得到。
五是保护了一大批的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城。全国共有102座历史文化名城和数百个积淀着民族瑰宝的历史文化街区。这些不可再生的历史宝藏全赖于城市规划的有效保护。至今为止所有的历史文化名城都编制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部分城市还纳入数字化遥感监测的范围。
六是规范了全国各地的规划体系变革。作为法定规划体系中较高层次的城市总体规划,在编制实施的过程中也对各地风起云涌的各类变革起到规范作用。在其指导下,深圳的法定图则,广东省的区域规划、控规的立法,四川省的规划督察员制度,江苏省集约用地,湖北、山东、安徽等地的近期规划和区域总体协调规划等,有许多好的经验和创造。事实证明,在发展过程中,城乡规划本身也需要变革。
七是突出了对城市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指导作用。规划是第一资源。现在大家都强调,研讨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如中部崛起,首先要从城乡规划入手。东北振兴也是从规划着手,西部大开发更是在规划上起步并抓好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作为指导社会经济发展的理性的工具,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八是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的进程。社会主义的法治过程实际上是民众自我觉醒和启蒙的过程,是用法律协调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关系的过程,是把自身的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直接用法律进行调节的过程。法治的本质之一是制衡公共权力使用随意性,规划法在这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总之,城市总体规划功不可没。如果没有城市总体规划,可想我们全国各地的城市发展战略从何而来?城市总体规划及其编制管理者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的无名英雄。在西方国家,城市总体规划被称之为comprehensiveplanning或masterplanning,也就是指此类规划具有其他规划无法取代的综合调控性质。
城市总体规划在保证我国社会经济和城市的健康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主流是好的,这一点要肯定。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在当前高速城镇化的过程中,一些城市领导也存在着某些急躁情绪,一些地方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存在着若干的盲目性,这要引起我们的警惕。高速城镇化的过程,可以说是一个泥沙俱下、鱼龙混杂、各种各样的思想文化流派蜂拥而来的大潮,是一个大变革的年代,更需要我们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分析研究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矛盾。我觉得,我们有不少的城市规划修编都存在轻重不同的某些盲目性问题。当然,城市规划总体上是健康的,但是盲目性也不能否认和忽视,哪怕95%是好的,存在5%的盲目性,也会对我们的第一资源产生影响。所以,我们应该为了人民的利益尽可能追求完美。
一是盲目拔高城市的定位。在全国总共661个大中小城市中,有100多个城市提出要建国际化的大都市或国际化城市,有30多个城市要建cbd。这是曾培炎副总理在昨天的座谈会上总结的。我想真正要建cbd的城市数字可能翻一番还多。cbd的概念当前在国际上已经不流行了,现在是businesspark,即商务公园的概念,对跨国公司才有吸引力。高楼林立的集中商务区概念已经不倡导了,但我国现在不少城市领导人还盲目热衷于cbd。今年5月份在南京开了一个cbd的国际研讨会,居然有400多人到会,如按一个城市来2个人算,就有200个城市,可见cbd的热度仍很高。一座城市要得到全球的认可当然重要。但在全球化的大时代背景下,有的城市会成为城市网络的节点而得到繁荣,有的会被边缘化而失去发展的动力。所有城市都向区域的中心挤,向网络化的节点上挤,显然是不现实的。在全球化的时代,一座城市要取得国际的认可,就要有特色的城市文化、特色的城市风貌、特色的城市产业,以特取胜,而不是盲目地拔高城市的定位,或克隆国外大城市上世纪初流行的cbd。
二是盲目扩大城市人口规模。确实像两位领导所说的那样,要准确预测城市未来的人口规模是极其困难的,城市规划师不是算命先生。特别是城镇化的高速发展,20xx年以后城市人口规模到底是多少更难预测。那么为什么又要重视城市人口规模呢?这不是矛盾吗?但是正因为国家的土地调控政策需要根据城市人口规模对用地进行审批管理,所以这种扩大人口规模的冲动就越来越强了。原来地方政府是“跑部钱进”,现在不要钱了,也不要项目,就要城市人口规模指标。这既有客观的体制策动,又有主观的盲目性。
三是盲目提倡多组团的城市空间布局。片面地认为多组团的城市空间布局就是城市生态良好。其实,多组团与单核心的城市布局适应的条件是不同的。多组团布局适应于规模非常大的城市,一般是市区人口规模超过150-200万人的城市才会考虑多组团。多组团又适合于发展非常快的城市,像深圳那样9个组团并列同时发展,这在世界城市史上是罕见的。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对城市发展空间盲目地进行多组团布局,首先将导致城市集聚效应的大大降低;其次是能耗大增,土地利用效益下降;第三是基础设施的成本成倍增加。我们所说的另一种多组团布局,主要是针对那些历史文化名城,我们主张采取双核心城市的模式,新建区游离于古城之外,互相不要干扰,不要多个中心重合。对于像上海、北京等超大型城市,我们主张多中心。这一次北京总体规划修编中,确定了“两带多中心”的空间布局。对于一般的中小城市,我们还是主张单核发展,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按照基础设施的建设布局走向,发展交通走廊式线状城市或者根据地型地貌发展指状式城市,这比盲目地多组团式的城市布局要好得多。对于多组团的城市空间布局,不要盲目追求,而是要因地制宜,因城制宜,因产业制宜。
四是盲目进行旧城的成片改造。一些地方领导对外宾介绍自己所在城市时非常骄傲,有2、3千年的建城史,但是我们却无法看到这个城市的历史痕迹。老城区是城市之根、文脉之本和风貌特色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众多文物古迹聚集的聚宝盆。大部分西方国家对在二战期间被炸平了的城市古建筑,都按照原风貌重新建起来,现在获得了巨大的观光收益。相当多的城市,60%以上的收入来自于无烟工业,来自于越来越多的国际游客。那我国50年以后还能给世界留下什么样的城市风貌呢?也许来自国外的游客看到我们许多城市将来就变成这样了:站在高楼往下望,世界各国的建筑都有了,唯独没有中国风格的建筑,没有本地风貌的建筑。我们应该如何保护和创造城市的特色?许多人认为,西方建筑之所以能保存至今,是因为它们的建筑是石头建的;而我国的古代建筑大都是木头建的,木头烂掉了,建筑就倒塌了。同时为了人民群众利益,为了防止火灾,应该对老城区实施成片的改造,推倒重来。这真是大错特错了。西方建筑师则认为,正是因为他们的建筑是石头建的,所以维护的成本非常高,不像木头建筑,只需对朽烂的部分进行更新修复就可以了。你说木头的建筑就不能保持城市特色?最好到日本的京都去看看,它号称东方文化之都,所有的建筑式样都是从中国唐朝照搬过去的,城市的风貌保持得很好,没有任何高层建筑,基本是三、四层,城市的整体风貌十分谐调。我们城市的风貌保持得怎么样?有一个历史文化名城的市长居然把富有当地历史文化特色的一条街全部拆了,最后由一个规划师设计搞成了欧陆风格的步行街,一些西方人来看了以后,认为他们到中国是来看中国特色的,结果还是他们家乡的建筑,非常失望。
五是盲目迎合小轿车的交通需求。片面强调防止道路交通堵塞,而规划建造大马路、立交桥和拓宽旧街道。决策者们是坐小汽车的,他们希望能加快行车速度,以至于在城市规划过程中盲目布置超宽的马路、不分青红皂白地拓宽机动车道、砍伐行道树、取消自行车道。个别南方城市还对取消自行车道予以立法。现在,西方所有的城市都恢复了人行道、自行车道。耗能最低的城市是一个可步行的城市walkablecity,而我们现在有的城市却是反其道而行之。我国本是一个自行车大国,而现在发生的一些事件却是很有讽刺意义,上海有几个白领人士告诉我,他们一天要开2、3个小时的车(大部分是堵车时间)为了锻炼身体,下班后先开车到健身房,骑假的自行车1小时,再开车回来。我们的城市道路宽度远远比欧洲这些国家的城市道路宽得多,为什么没有组织好交通?主要是路网不够而不是城市的道路宽度不够,消灭绿化带、人行道、自行车道来确保小汽车畅通,是再愚蠢也不过的事。西方多数城市为了保证公交车、自行车畅通,正在纷纷压缩一般机动车道的宽度,从需求上控制私人小汽车的使用以达到整体节能的目的。
六是盲目地进行功能分区。片面强调功能单一的各类园区。西方国家在120xx年前就曾经发展过功能单一的工业城和卧城(sleepingtown),后者仅用于居住,上班又在另外一个地方。那个时期的城市可谓是焦炭城,工业区污染非常严重,居住与工业必须分开。而我国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在城市中发展的是低污染、劳动力密集、低耗能的工业,这种工业用地完全可以与居住或其他用地混合。西方国家现在强调的就是土地混合使用模式,这样可以做到节地、节能、节材和减污。西方的城市规划中提出了土地混合使用和推行绩效规划(performancezonning),意思是什么呢?规划对一个建筑的使用功能的强调是弱化的,但对建筑所带来的噪声、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三个指标则是严格限制。这样,我们就可以把新型工业、it产业与居住、商业、教育混合在一个地方,从而做到就业与居住就地平衡,没有“钟摆式”交通的弊端,这是最节能的城市。我们正在致力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节约型城市,为什么实际工作却是反其道而行之呢?我们应该把各类开发园区与城市新区和卫星镇建设统一起来,不能变成两张皮。
七是盲目进行周边环境的再造。昨天有报道说,我国西部某一缺水的城市,在城市外围开挖一个人工湖,其面积比西湖还大5倍,何必呢?有的城市在容易发生洪灾的地方填河变路,按理泄洪疏导都来不及,却把河填掉,变路了;风貌单一的城市劈山为地,城市内部或周边山丘及其绿化本来应该是由城市规划严格保护的,用于引景入城或供市民休憩的公园,少数城市却把山推平等等,这些都是违反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规律的。一些地方领导想为官一任,就应该在地球上留下烙印,思路错了就变成了遗臭,这也玷污了我们当市长的名声。虽不是说大多数市长都是这样的,但661个城市中有几个市长有这样片面的认识也是非常糟糕的。
八是盲目地体现第一责任人的权威。中央领导再三强调市长是城市规划的第一责任人。有些市长或书记就这样认为,我既然是第一责任人,就应该有绝对权力修改规划。这麻烦就大了。有的城市一换届,书记、市长就急于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出现了一届政府一张规划的现象。锦涛同志在去年的经济工作会上指出,城市规划一定要有严肃性、权威性。但是他讲的严肃性、权威性是指法的权威、法的严肃,而不是指个人的。城市规划第一责任人是市长,指的是规划搞得不好,市长要受到处罚,不是说你真的拥有不受制约的权力,而是负有责任。当然,市长也有相应的权力,一般城市规划委员会的主任就是市长,这说明权力和责任是平衡的。
城市总体规划固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修编过程中,面对城镇化高速发展形势和法制还不健全、人们道德觉悟还不那么高的现实背景,出现了以上八个方面的盲目性。尽管这些盲目性只出现在局部地区、或者说是少数个人行为,但是正因为城市总体规划是第一资源,所以在这个环节发生错误影响就大了。总体规划错误就会导致建设错误,建设的错误往往是难以弥补的。
城市总体规划文件篇二
同志们:
今年,在县xx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严禁在城区建设中乱挖山体、破坏植被、影响园林式山城形象”的议案,这个议案凝聚了代表的智慧和心血,集中了民意,反映了社情,这是人大对政府工作大力支持和帮助的具体体现,扎实有效地办理好这个议案对于我们实现在全市率先突破发展、建设商洛生态经济强县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县政府对此次议案高度重视,经过专题研究,决定在城区开展乱挖山体破坏植被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由县政府三名县长任组长,14个相关部门及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对以前年度城区乱挖滥建案件进行了排查整理,在此基础上,确定了这次整治的方法、步骤、重点和方向。
今天,县政府决定召开城区乱挖山体破坏植被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旨在进一步明确治理任务,夯实治理责任,强化治理措施,确保人大议案办理落到实处,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确保城区建设环境明显得到改善。刚才,县林业、国土、城建、水保等部门作了发言,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作了重要指示,请同志们一并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城区是我县重要的经济社会区域,做好城区建设中乱挖山体破坏植被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是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客观要求。城市建设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休戚相关,城区环境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我们不能很好的治理城区环境,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放松城区环境保护工作,一旦造成重大的环境破坏事件,必将带来严重的后果。如果放任乱挖山体、破坏生态植被和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行为继续发展,必将对环境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坏,对资源造成巨大的浪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就得不到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得不到维护和发展。为此,各有关部门和乾佑镇、下梁镇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扎实做好本次整治工作。
2、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商洛生态经济强县的主要内容。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我县城乡乱占滥建、乱开山体、破坏生态现象尤为突出,严重影响了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为了规范城区管理,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商洛生态经济强县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城乡开展乱占滥建、乱开山体、破坏生态植被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山体管理,运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坚决扼制乱占滥建、乱开山体、破坏生态等现象,确保柞水县的整体生态建设,为实现商洛生态经济强县提供保障。
3、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是我县建设和谐人居环境和生态园林式山城的有效途径。我县城区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优势,森林覆盖率高,工业污染相对较少,天蓝地绿、山青水秀。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旅游产业作为三大产业之一来优先培育发,并把城区作为园林式旅游山城来定位建设。为此,保护好城区植被及整体生态环境显得尤为需要。各部门、各有关乡镇要树立保护周边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周边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营造周边环境就是创造生产力的观念,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切实开展好本次整治活动。
4、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是规范城区建设秩序和化解建设矛盾的基本要求。近年来,随着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规划建房因四邻协议、采光等原因引起的矛盾纠纷问题日显突出。为了化解社会矛盾、保一方稳定,主要领导把因城区建房引起的上访问题亲自拿在手上,多次召开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建房户参加的协调会、听证会,解决建房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借此次整治活动的东风,进一步强化干部的政治意识、法制意识和政策意识,认真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切实把城区建设管理的工作职责、监管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才能规范城区建设秩序,促进社会稳定。
二、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努力把城区乱挖山体破坏植被专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近年来,我县城市环境建设工作,特别是城区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悉心监督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认可,但客观的讲,我县城区综合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植被破坏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环境治理工作依然十分艰巨。本次专项治理工作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问题,从不利的方面来说:一是近年来乱占滥建、乱挖山体案件不断发生,突出案件刹而不止;二是整治措施存在一定问题,案件处理上存在“以罚代批”现象,违背立法精神,援引法律条款不够准确和全面,主要表现在处罚结论上只罚款不拆除、不并处恢复原状,执行没有到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三是部分执法人员存在“当老好人”、“不愿得罪人”和“敷衍应付”等错误思想,监管不严,执法不力。因此,在城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势在必行,希望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公检法机关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把“严”字贯穿工作始终,把治理任务落到实处,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严厉打击一批违法人员,达到震慑违法犯罪、教育干部群众、维护县城安全、创建园林式山城的目的,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联合执法水平。切实维护城区建设秩序,保护城区生态环境,努力提高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1、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这次整治活动,主要任务是对城区乱挖山体、毁坏设施、破坏生态植被等问题进行整顿治理。重点要在“查”和“处”上下功夫,紧紧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违法行为开展整治活动:一是在县城周边,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水土保持法》、《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乱占滥建、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乱挖山体、破坏植被、毁坏防洪设施的违法行为;二是不按程序办事、违法行政和违规审批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三是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监督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
2、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在整治活动中,各相关部门既要切实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又要相互协作、紧密配合、齐抓共管。一是由县林业部门负责,县城建、国土、水保、环保等部门配合对城区破坏生态植被、占用林地案件的进行清理整顿;二是由县国土部门负责,县城建、环保等部门配合对城区乱占滥建、乱开山体进行清理整顿;三是由县水保部门负责,县国土、城建等部门配合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土石料、建筑垃圾倾倒入河中或其它未经批准的地方的,要责令其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要组织强行清除,并处罚款;四是由县公安机关负责,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出现的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的人和事,立案严查重处,并公开曝光;五是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于违法违纪进行修建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党政干部,通过一定程序,依照党内纪律和干部管理条例,该查办的立即查办,该免职的坚决免职,坚决拆除一批房屋、罢免一些领导、处罚一批干部、恢复一片绿地、教育一片群众,达到遏制全县特别是城区乱开挖、乱建设的整治目标,为我县建设商洛经济生态强县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3、规范程序,依法整治。本次专项整治调查处理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贯彻此类法规的实施细则,以及国、省、市、县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来执行,运用这些法规要做到条文得当,依据充分,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行政诉讼法》的检验。立案调查是做好本次整治工作的保证,相关部门在调查处理工作中要做到立案准确,办案认真,程序合法,处理有序,宽严适度,区别对待。凡是以前年度发生的案件,虽然已做了处理、但执行未到位的,必须以原处理决定限期执行到位,在规定期限没有执行到位,一律按现行法规和政策进行查处。凡是对本年度以前违法违规而没有进行处理的,纳入本次范围予以处理。凡是20xx年1月1日之后违反的、已处理并执行到位的,对其中重大案件要在原处理的基础上重新复查处理。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城区乱挖山体破坏植被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单位和各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挂帅,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责任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业务干部为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人员、经费、责任三落实,上下协调,分工负责,为专项整治活动提供组织保障。
2、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本次整治活动中被确定为重点案件的,相关部门要成立专案组,排除一切阻力,集中力量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案件,要限期结案,并在广播电视上予以暴光。一是抓好重点案件的办理工作。县城建、国土、林业等部门要各自确定10个以上的重点案件,进行重点查办,以达到教育群众的目的。各部门查处案件过程中,必须严格执法,认真履职,不怕得罪人,不办人情案,一定要做到铁人铁面办铁案,如果哪个案子出了错误,要追究办案工作人员以及所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二是做好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工作。要结合当前开展的行政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工作,制定本单位内设机构及责任人的执法责任,加大对行政不做为的处理力度。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政府法制办的沟通联系,并将处理决定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并认真抓好落实反馈工作。对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意的案卷,相关部门要立即制发处罚决定书,送达执行。对不属本次审查范围的案件,相关部门要督促落实到位。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相关部门要依法进行纠正完善,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后制发处罚决定。
3、强化督促检查力度。本次整治工作涉及的区域之广,任务之重在我县城区整治工作中尚属首次,需要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和紧密配合,力求形成工作合力。林业部门要切实发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牵头负责、综合协调和面上的工作指导,及时向县整治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国土、城建、水保、环保等部门要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相互配合、自觉主动接受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须定期向县政府书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将次专项活动列为重点督办事项,视工作开展情况随时进行督查,对整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和解决。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要灵通信息联系,严明工作纪律,同时所有案件必须在6月10日前调查结束,并将处理意见分期分批报县政府,县政府届时将对部分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各职能部门,建立由城建、林业、水保、国土等部门参加的城市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城建部门负责规划,林业、水保部门负责审核,国土部门负责审批,完善城区山体、植被保护网络,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同时,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得失,深入调查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一是由县林业局负责,调研起草全县城区建设中乱挖山体破坏植被整治活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由县林业局负责,调研起草全县工作联席审查审批制度;三是由县监察局负责,县政府法制办配合,制定城区建设中乱挖山体破坏植被整治活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四是由县林业局负责,制定城区建设中乱挖山体破坏植被整治活动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同志们,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确定,任务已经明确,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下一心,克难攻坚,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以实际行动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以及全县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城市总体规划文件篇三
山东省人民政府:
青岛是我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青岛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青岛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14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6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根据青岛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青岛西海岸新区规划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批复》(国函〔〕71号)要求,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进创新驱动和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和海洋新兴产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对外对内开放,努力发展成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为探索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新路径发挥示范作用。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运、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做好环胶州湾道路系统的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在保护和利用好既有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基础上,稳妥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风暴潮、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崂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海洋生态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七、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齐长城遗址、琅琊台遗址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保护好城市天际线和景观视廊,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延续城市文脉,形成集山、海、城于一体的空间格局和红瓦、绿树、碧海、蓝天有机交融的风貌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青岛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青岛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青岛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青岛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青岛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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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人口】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610万内。
根据批复,到2020年,青岛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6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
根据青岛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西海岸新区】做好青岛西海岸新区规划建设。
城市总体规划文件篇四
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和布局。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总体规划的批复,仅供参考!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一、原则同意《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银川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西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银川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银川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310?5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与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3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52?8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银川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推进步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和公共安全,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严格保护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贺兰山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民族特色。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西夏古都城市格局和西夏王陵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依托银川“塞上湖城”的自然形态,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保护好山水、岸线和视线通廊,突出银川市的地域特征、民族文化和时代风貌。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银川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银川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银川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银川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银川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区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xx年9月2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请审批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年)(20xx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乌鲁木齐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和面向中亚西亚的国际商贸中心。《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乌鲁木齐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一带一路”沿线重要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3783.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对各类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的统一规划和统筹管理,推进乌昌一体化进程。加强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的沟通,促进兵地融合。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乡镇(团场),优化村庄(连队)布局,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现代化。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地区提供服务。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4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513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乌鲁木齐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发展轨道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建立城乡社会治安综合防控机制,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震、防风、防洪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推进工业、交通和建筑领域的节能,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发展。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加大对细颗粒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控制,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加强水资源保护,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循环利用率,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要加强对水磨沟、南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促进居住社区的民族团结。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大小十字及建国路周边特色传统街巷、乌拉泊古城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开展城市生态修复和综合环境整治,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构建人工和自然有机结合、民族特色与现代风貌交相辉映的城市景观。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乌鲁木齐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乌鲁木齐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乌鲁木齐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区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xx年1月8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
一、原则同意《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南京是江苏省省会,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南京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南京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58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区域和城镇,优化村镇布局,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向乡村延伸,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与上海、杭州等长三角中心城市的协调发展,统筹推进南京与周边城市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7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52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南京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南京江北新区规划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南京江北新区的批复》(国函〔20xx〕103号)要求,坚持规划先行、改革先行、法治先行和生态先行,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建设,更加注重自主创新,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扩大对外开放合作,与上海浦东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联动发展,逐步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努力走出一条创新驱动、开放合作、绿色发展的现代化建设道路。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运、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疏解区域过境交通,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钟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七、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整体保护历代都城格局及其所依附的山水环境,重点保护好城南、明故宫、鼓楼—清凉山历史城区,颐和路、梅园新村等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依托南京山水相间的自然形态,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彰显文化古都、滨江城市、人文绿都有机融合的风貌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南京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南京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南京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南京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南京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20xx年7月3日。
城市总体规划文件篇五
一、国务院原则同意《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佛山是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珠三角地区西翼经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佛山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佛山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797.7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统筹中心城区与外围各级城镇规划建设,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发挥佛山市在珠三角西翼的带动作用,加强广(州)佛(山)肇(庆)的产业和生态安全合作,推进广佛同城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22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18.26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佛山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合理安排城市内部布局,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区域交通枢纽。发展轨道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要加强对西樵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加强历史城区、街区和地段的保护,重点保护好佛山祖庙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要加强对重要地段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延续城市文脉,建设好具有岭南风貌特色和传统水乡风格的风景旅游城市。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佛山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佛山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佛山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佛山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佛山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2月19日。
城市总体规划文件篇六
山东省人民政府:
一、原则同意《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青岛是我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青岛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青岛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14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6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根据青岛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青岛西海岸新区规划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批复》(国函〔2014〕71号)要求,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进创新驱动和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和海洋新兴产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对外对内开放,努力发展成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为探索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新路径发挥示范作用。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运、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做好环胶州湾道路系统的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在保护和利用好既有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基础上,稳妥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风暴潮、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崂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海洋生态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七、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齐长城遗址、琅琊台遗址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保护好城市天际线和景观视廊,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延续城市文脉,形成集山、海、城于一体的空间格局和红瓦、绿树、碧海、蓝天有机交融的风貌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青岛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青岛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青岛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青岛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青岛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6年1月8日。
【相关阅读】。
【城区人口】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610万内。
根据批复,到2020年,青岛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6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
根据青岛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西海岸新区】做好青岛西海岸新区规划建设。
城市总体规划文件篇七
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下文是国务院关于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欢迎阅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
成都是四川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成都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城市功能,提高成都市对西南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逐步把成都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城乡融合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75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坚持城乡全域规划,在统筹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促进中心城区转型提升和功能疏解,着重发展卫星城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农村新型社区,促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互动发展。推进成(都)德(阳)绵(阳)区域合作,加强产业互补和城市功能对接。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2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36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根据成都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研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天府新区规划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的批复》(国函〔20xx〕133号)要求,创新体制机制,着力促进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提升国际综合竞争能力;着力发展高端产业,建立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努力把天府新区建设成为以现代制造业为主的国际化现代新区,打造成为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宜业宜商宜居城市、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推进成渝交通一体化。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按要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等重点防灾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涝特别是防震和防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加强对青城山?都江堰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
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宽窄巷子、大慈寺等历史文化街区,金沙遗址、武侯祠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加强环城生态区的规划控制,防止城市无序蔓延。保护好自然山体和水体,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突出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有机交融、古城风貌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城市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成都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成都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成都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成都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成都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xx年11月26日。
城市总体规划文件篇八
1、城市性质:指一个城市在全国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它代表了城市的个性、特点和发展方向。城市性质的确定为总体规划的首要内容,应从三个方面去认识和确定城市性质:其一是城市的宏观综合影响范围;其二是城市的主导产业结构;其三是城市的其他主要职能。
2、城市规模:包括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其中用地规模随人口规模而变。人口规模确定得合理与否,对城市建设影响很大。
3、城市用地发展方向:指各项建设规模扩大所引起的`城市空间抵御扩展的主要方向。确定城市发展方向一般采用综合分析的方法,先进行用地的自然条件、建设条件评定,考虑城市的经济条件,综合分析城市的发展趋势。重点把握两个方面:一是门槛规模。二是经济发展方向。
4、城市用地布局结构与道路网系统:城市用地布局结构是指各功能区在数量、空间、时间上的分布特征和组合关系,它是城市社会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投影。城市空间结构有团状、带状、多核组团状、星状、轴向发散状,城市道路网系统主要有方格网状、放射状、混合状、自由状。
1、是否与城镇体系规划较好衔接,是否可以为顺利进行详细规划奠定良好规划基础,顺利进行衔接。
2、城市性质的叙述是否能准确体现城市的主要职能,代表城市发展方向。
3、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划定是否与城市未来发展定位相符,并具有一定弹性。
4、城市人口及用地发展规模是否实事求是地充分考虑城市未来经济发展水平,城市资源及城市发展的限制。
5、城市各类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是否合理,用地平衡是否科学,用地布局的整体效益是否能够在社会政治、经济、环境生活中起促进作用。
6、城市对外交通及内部交通是否形成整体网络系统,并着眼于区域规划,发挥城市交通的整体作用。
7、城市市政公用工程基础设施布局是否合理,规划容量是否与城市发展规模及性质相适应。
8、靠近江河湖海地区的城市是否具有完善的防洪体系规划及相应治理目标。
9、城市总体规划的环境保护效应如何最大限度避免了污染。
10、城市防灾和人防系统是否有明确的系统规划。
11、对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街区,是否划定了保护和控制范围;其保护和控制范围的规模是否有利于保护规划、有利于形成城市特色。
12、近期建设规划是否可行。
13、总体规划的综合技术经济是否符合城市发展目标。
三、应注意的问题:
1、仔细审题后分析其考点。
2、态度明确而不含混。
3、逻辑关系要清晰,先针对主要矛盾,其次是次要矛盾的评析。
4、评析方案应着眼与方案的整体,避免以偏概全。
5、评析方案应从城市系统整体着手方案的合理性,然后依次对城市系统中各子系统容工业。
经济建设、道路交通建设、绿化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居住生活建设、公共生活建设等六个子系统进行分别论述,这样的方案评析井井有条;要遵循从整体到局部的次序原则。
6、方案中的优点应给予肯定,不足之处不仅要指出,还应尽可能的提出合理化建议。
7、避免只分析不评析,也要避免只评析不分析。
8、文字简练,规范规划术语,做到言之有理、言之有据、言之有序。
城市总体规划文件篇九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成都是四川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成都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城市功能,提高成都市对西南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逐步把成都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城乡融合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75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坚持城乡全域规划,在统筹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促进中心城区转型提升和功能疏解,着重发展卫星城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农村新型社区,促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互动发展。推进成(都)德(阳)绵(阳)区域合作,加强产业互补和城市功能对接。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2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36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根据成都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研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天府新区规划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的批复》(国函〔〕133号)要求,创新体制机制,着力促进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提升国际综合竞争能力;着力发展高端产业,建立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努力把天府新区建设成为以现代制造业为主的国际化现代新区,打造成为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宜业宜商宜居城市、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推进成渝交通一体化。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按要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等重点防灾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涝特别是防震和防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加强对青城山?都江堰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
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宽窄巷子、大慈寺等历史文化街区,金沙遗址、武侯祠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加强环城生态区的规划控制,防止城市无序蔓延。保护好自然山体和水体,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突出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有机交融、古城风貌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城市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成都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成都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成都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成都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成都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11月26日。
城市总体规划文件篇十
xx省人民政府:
一、原则同意《xx市城市总体规划(x1—20xx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是我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xx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逐步把xx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在促进两岸共同发展、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发挥门户作用。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全市域1699.39平方公里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统筹安排岛内外城镇空间布局以及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共同发展。拓展闽台合作,促进两岸融合;加快厦(门)漳(州)泉(州)一体化发展,统筹安排产业布局,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城市常住人口控制在5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4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落实好《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等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潮)、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加强对鼓浪屿—万石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鼓浪屿等历史文化街区,集美学村和xx大学早期建筑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北部山体及联通山海的河网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加强对沿海地区开发建设的控制和引导,控制好天际轮廓线,保护好自然水体、生态岸线和景观风貌,突出山水相融、城景相依的海湾型城市景观特色。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xx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xx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xx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xx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xx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城市总体规划文件篇十一
安徽省人民政府:
一、原则同意《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合肥是安徽省省会,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现代制造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合肥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合肥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143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城市的协调发展,积极融入长三角城市群,切实发挥合肥对皖江城市带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36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6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合肥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疏解区域过境交通,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巢湖、紫蓬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东大圩—南淝河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包公祠、教弩台旧址等文物保护单位和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好自然山体和水体,做好城市整体设计,突出中部襟江滨湖城市的景观风貌。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合肥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合肥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合肥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合肥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合肥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6年4月22日。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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