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一篇文章或一部电影后,根据自己的观察、感受和思考而写下的个人感想和体会。读后感有助于加深对作品内涵的理解,培养文学艺术欣赏能力和思辨能力,我想我们应该都有读后感吧。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需要认真理解作品的核心内容和意图。如果您需要参考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以下文章将为您提供多方面的思考。
丰子恺散文精选读后感200篇一
我家的房子———缘缘堂———于去冬吾乡失守时被敌寇的烧夷弹焚毁了。我率全眷避地萍乡,一两个月后才知道这消息。当时避居上海的同乡某君作诗以吊,内有句云:“见语缘缘堂亦毁,众生浩劫佛无灵。”第二句下面注明这是我的老姑母的话。我的老姑母今年七十余岁,我出亡时苦劝她同行,未蒙允许,至今尚在失地中。五年前缘缘堂创造的时候,她老人家镇日拿了史的克在基地上代为擘划,在工场中代为巡视,三寸长的小脚常常遍染了泥污而回到老房子里来吃饭。如今看它被焚,怪不得要伤心,而叹“佛无灵”。最近她有信来(托人带到上海友人处,转寄到桂林来的),末了说:缘缘堂虽已全毁,但烟囱尚完好,矗立于瓦砾场中。此是火食不断之象,将来还可做人家。
缘缘堂烧了是“佛无灵”之故。这句话出于老姑母之口,入于某君之诗,原也平常。但我却有些反感。不指摘某君思想不对,也不是批评老姑母话语说错,实在是慨叹一般人对于“佛”的误解,因为某君和老姑母并不信佛,他们是一般按照所谓信佛的人的心理而说这话的。
我十年前曾从弘一法师学佛,并且吃素。于是一般所谓“信佛”的人就称我为居士,引我为同志。因此我得交接不少所谓“信佛”的人。但是,十年以来,这些人我早已看厌了。有时我真懊悔自已吃素,我不屑与他们为伍(我受先父遗传,平生不吃肉类。故我的吃素半是生理关系。我的儿女中有二人也是生理的吃素,吃下荤腥去要呕吐。但那些人以为我们同他们一样,为求利而吃素。同他们辩,他们还以为客气,真是冤枉。所以我有时懊悔自己吃素,被他们引为同志)。因为这班人多数自私自利,丑态可掬。非但完全不解佛的广大慈悲的精神,其我利自私之欲且比所谓不信佛的人深得多!他们的念佛吃素,全为求私人的幸福。好比商人拿本钱去求利。又好比敌国的俘虏背弃了他们的伙伴,向我军官跪喊“老爷饶命”,以求我军的优待一样。
信佛为求人生幸福,我绝不反对。但是,只求自己一人一家的幸福而不顾他人,我瞧他不起。得了些小便宜就津津乐道,引为佛佑(抗战期中,靠念佛而得平安逃难者,时有所闻);受了些小损失就怨天尤人,叹“佛无灵”,真是“阿弥陀佛,罪过罪过”!他们平日都吃素、放生、念佛、诵经。但他们的吃一天素,希望得到比吃十天鱼肉更大的报酬。他们放一条蛇,希望活一百岁。他们念佛诵经,希望个个字变成金钱。这些人从佛堂里散出来,说的都是果报:某人长年吃素,邻家都烧光了,他家毫无损失。某人念《金刚经》,强盗洗劫时独不抢他的。某人无子,信佛后索得一男。某人痔疮发,念了“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痔疮立刻断根……此外没有一句真正关于佛法的话。这完全是同佛做买卖,靠佛图利,吃佛饭。这真是所谓:“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
我也曾吃素。但我认为吃素吃荤真是小事,无关大体。我曾作《护生画集》,劝人戒杀。但我的护生之旨是护心(其义见该书马序),不杀蚂蚁非为爱惜蚂蚁之命,乃为爱护自己的心,使勿养成残忍。顽童无端一脚踏死群蚁,此心放大起来,就可以坐了飞机拿炸弹来轰炸市区。故残忍心不可不戒。因为所惜非动物本身,故用“仁术”来掩耳盗铃,是无伤的。我所谓吃荤吃素无关大体,意思就在于此。浅见的人,执着小体,斤斤计较:洋蜡烛用兽脂做,故不宜点;猫要吃老鼠,故不宜养;没有雄鸡交合而生的蛋可以吃得……这样地钻进牛角尖里去,真是可笑。若不顾小失大,能以爱物之心爱人,原也无妨,让他们钻进牛角尖里去碰钉子吧。但这些人往往自私自利,有我无人;又往往以此做买卖,以此图利,靠此吃饭,亵渎佛法,非常可恶。这些人简直是一种疯子,一种惹人讨嫌的人。所以我瞧他们不起,我懊悔自己吃素,我不屑与他们为伍。
真是信佛,应该理解佛陀四大皆空之义,而屏除私利;应该体会佛陀的物我一体,广大慈悲之心,而护爱群生。至少,也应知道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之道。爱物并非爱惜物的本身,乃是爱人的一种基本练习。不然,就是“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的齐宣王。上述这些人,对物则憬憬爱惜,对人间痛痒无关,已经是循流忘源,见小失大,本末颠倒的了。再加之于自己唯利是图,这真是此间一等愚痴的人,不应该称为佛徒,应该称之为“反佛徒”。
我也来同佛做买卖吧。但我的生意经和他们不同:我以为我这次买卖并不蚀本,且大得其利,佛毕竟是有灵的。人生求利益,谋幸福,无非为了要活,为了“生”。但我们还要求比“生”更贵重的一种东西,就是古人所谓“所欲有甚于生者”。这东西是什么?平日难于说定,现在很容易说出,就是“不做亡国奴”,就是“抗敌救国”。与其不得这东西而生,宁愿得这东西而死。因为这东西比“生”更为贵重。现在佛已把这宗最贵重的货物交付我了。我这买卖岂非大得其利?房子不过是“生”的一种附饰而已,我得了比“生”更贵的货物,失了“生”的一件小小的附饰,有什么可惜呢?我便宜了!佛毕竟是有灵的。
叶圣陶先生的《抗战周年随笔》中说:“……我在苏州的家屋至今没有毁。我并不因为它没有毁而感到欢喜。我希望它被我们游击队的枪弹打得七穿八洞,我希望它被我们正规军队的大炮轰得尸骨无存,我甚而至于希望它被逃命无从的寇军烧个干干净净。”他的房子,听说建成才两年,而且比我的好。他如此不惜,一定也获得那样比房子更贵重的东西在那里。但他并不吃素,并不作《护生画集》。即他没有下过那种本钱。佛对于没有本钱的人,也把贵重货物交付他。这样看来,对佛买卖这种本钱是没有用的。毕竟,对佛是不可做买卖的。
丰子恺散文精选读后感200篇二
今天早上我看了《给我的孩子们》这篇文章,它给我的感触很深。我认为丰子恺老先生的这篇文章写得非常好,他对孩子的心理刻画得十分传神,也用一些诙谐幽默的词进行了一些加工。而这一切又是真情实感,让人仿佛身临其境,有时会伤感,有时会捧腹,有时又会联想翩翩。有一段话,让我的眼睛渐渐模糊了dd“软儿!你常常耍弄我的长锋羊毫,我看见了总是无情地夺去,而有一次,我甚至打了你,看你嚎哭的样子,我竟不安慰,还大声说‘这就是你的下场!’我现在痛苦极了,后悔自己为什么那么无情。可后悔有什么用呢?我只能十分真诚地对你说:‘软儿,原谅我吧!我错了,我应该平下心给你讲对与错,不该那么粗鲁,当时,你也还是个小孩,什么事也不懂。’”,他用自己真诚的一颗心,期望去弥补往时的错失,也对自己的鲁莽后悔莫及,多么负责任的父亲啊!也许软儿已不记得这件早在十几年前的事了,可他还是向我们描述出来,如同对待一件大事,郑重地进行道歉,丰老先生这样率真的个性令我深思。有的话又让我忍不装扑哧”一声笑了dd“瞻瞻,你最纯真可爱,我每次剃了头,你都疑心我变成了和尚,好几时都不让我抱。
最好玩的是,今年夏季,你发现我的腋上长满了毛,又以为我是黄鼠狼,忽然挣脱了我的怀抱,好久都不理我”,那么可爱啊!都说,童年是天真的,是啊!我们的心里充满了莫多的问号,大人们却非常死板,总也不能理解我们的内心想法,总拿我们说的话不当回事,或者应付两句就完事。不像我们小孩,对任何事情都充满热情和好奇,我们的世界总是那样的美丽、纯真,怪不得丰老先生会这么羡慕我们的童真。童年就应该自然地过,不能做作,要真实,因为它是一个人最美好的回忆。希望所有的孩子都有一段天真无邪的童年。
丰子恺散文精选读后感200篇三
这次丰子恺的《杨柳》是我们寒假作业中的一篇文章,读完后真地想说些什么了,于是便诞生了这篇文章。
每个人都对事物有不同的见解,所以在这里,我要发表一下我的见解。
植物本来就不代表着什么的,可是人们偏偏让植物去代表自己强加给它们的意义。比如都说牡丹乃是富贵之花,我问你们,牡丹怎么富贵了?难道就是因为它的花达而艳丽?说牡丹吃得很多很好而没有用处,难道观赏不是用处吗。人们往往习惯于把事物分类,而分类的标准呢,无外乎对自己有用或者没用。凭什么,凭什么一个事物存在就一定要对你们有用,你们是谁啊。
每一种植物都有它们特殊的形态特点,花木蒸蒸日上,是因为它们爱阳光。植物的生长离不开阳光,就算是喜阴的植物,也不能在一个小黑屋子里健康成长的。它们努力向上发展,是为了争取到更多的阳光。而一株植物就是一个整体,又怎么能把它们分开单独讨论。
至于文章结尾部分所说春天应是“柳条春”,其他植物的贪婪之相不合于春的精神。既然这样,那么春天就只要杨柳好了,其他植物都不要发芽、开花了,反正只有杨柳能象征春的神意,我想真是那样的话,你一定无聊的要死吧。放眼望去,除了杨柳就是杨柳,除了绿色和棕色,其他的颜色是没有的。什么,蜜蜂?你在开什么玩笑啊,没有色彩艳丽的花朵,哪里会有蜜蜂在花丛中忙碌的影子呢,蜂蜜就更别想了。
春天应该是充满了生机的季节,当春风吹拂大地,五彩缤纷的花朵竞相开放,泥土混着花的香气迎面扑来,植物们拼命向上生长,泥土里的根系也更深更发达了。蜜蜂急急忙忙的开始了新的工作,鸟儿在枝头快活的歌唱,这才是真正的春天,一个生机勃勃的春天。
丰子恺散文精选读后感200篇四
【作者简介】丰子恺(1811月9日-1975年9月15日),光绪二十四年生,中国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石门镇人。原名丰润,又名仁、仍,号子觊,后改为子恺,笔名tk(主要原因是丰子恺的威氏拼音法名字为fong,tseka)。师从弘一法师(李叔同),以中西融合画法创作漫画以及散文而著名。
(一)。
我回忆儿时,有三件不能忘却的事。
第一件是养蚕。那时我五六岁时、我的祖母在日的事。我的祖母是一个豪爽而善于享乐的人,良辰佳节不肯轻轻放过。养蚕也每年大规模地举行。其实,我长大后才晓得,祖母的养蚕并非专为图利,叶贵的年头常要蚀本;然而她喜欢这幕春的点缀,故每年大规模地举行。我所喜欢的是,最初是蚕落地铺。那时我们的三开间的厅上、地上统是蚕,架着经纬的跳板;以便通行及饲叶。蒋五伯挑了担到地里去采叶,我与诸姐跟了去;去吃桑葚。吞落地铺的时候,桑葚已很紫很甜了,比杨梅好吃得多。我们吃饭之后,又用一张大叶做一只碗,采了一碗桑葚,跟了蒋五伯回来。蒋五伯饲蚕,我就可以走跳板为戏乐,常常失足翻落地铺里,压死许多蚕宝宝,祖母忙喊蒋五伯抱我起来,不许我再走。然而这满屋的跳板,像棋盘街一样,又很低,走起来一点也不怕,真有乐趣。这真是一年一度的难得的乐事!所以虽然祖母禁止,我总是每天要去走。
蚕上山之后,全家静静守护,那时不许小孩子们噪了,我暂时感到沉闷。然而过了几天,采茧,做丝,热闹的空气又浓起来。我们每年照例请牛桥头七娘娘来做丝。蒋五伯每天买枇杷和软糕来给采茧、做丝、烧火的人吃。大家认为现在是辛苦而有希望的时候,应该享受这点心,都不客气地取食,我也无功受禄地天天吃多量的枇杷与软糕,这又是乐事。
七娘娘做丝休息的时候,捧了水烟筒,伸出她左手上的短少半段的小指给我看,对我说:做丝的时候,丝车后面,是万万不可走近去的。她的小指,便是小时候不留心被丝车轴棒轧脱的。她又说:“小囝囝不可走近丝车后面去,只管坐在我身旁,吃枇杷,吃软糕。还有做丝做出来的蚕蛹,叫妈妈油炒一炒,真好吃哩!”然而我始终不要吃蚕蛹,大概是我爸爸和诸姐都不吃的缘故。我所乐的,只是那时候家里的非常的空气。日常固定不动的堂窗、长台、八仙椅子,都收拾去,而变成不常见的丝车、匾、缸。又不断地公然地可以吃小食。
丝做好后,蒋五伯口中唱着“要吃枇杷,来年蚕罢”,收拾丝车,恢复一切陈设。我感到一种兴尽的寂寥。然而对于这种变换,倒也觉得新奇而有趣。
现在我回忆这儿时的事,常常使我神往!祖母、蒋五伯、七娘娘和诸姐都像童话里、戏剧里的人物了。且在我看来,他们当时这剧的主人公便是我。何等甜美的回忆!只是这剧的题材。现在我仔细想想觉得不好:养蚕做丝,在生计上原是幸福的,然其本身是数万的生灵的杀虐!《西青散记》里面有两句仙人的诗句:“自织藕丝衫子嫩,可怜辛苦赦春蚕。”安得人间也发明织藕丝的丝车,而尽赦天下的春蚕的性命!
我七岁上祖母死了,我家不复养蚕。不久父亲与诸姐弟相继死亡,家道衰弱了,我的幸福的儿时也过去了。因此这回忆一面使我永远神往,一面又使我永远忏悔。
(二)。
第二件事不能忘却的事。是父亲的中秋赏月。而赏月之乐的中心,在于吃蟹。我的父亲中了举人之后,科举就废,他无事在家,每天吃酒,看书。他不要吃羊、牛、猪肉,而喜欢吃鱼、虾之类。而对于蟹。尤其喜欢。自七八月起直到冬天,父亲平日的晚酌规定吃一只蟹,一碗隔壁豆腐店里买来的开锅热豆腐干的碎瓷盖碗,一把水烟筒,一本书,桌子角上一只端坐的老猫,我脑中这印象非常深刻,到现在还可以清楚地浮现出来。我在旁边看,有时他给我一只蟹脚或半块豆腐干。然我喜欢蟹脚。蟹的味道真好,我们五个姊妹兄弟,都喜欢吃,也是为了父亲喜欢吃的缘故。只有母亲与我们相反,喜欢吃肉,而不喜欢又不会吃蟹,吃的时候常常被蟹螯上的刺刺开手指,出血;而且抉剔得很不干净。父亲常常说她是外行。父样说:吃蟹是风雅的事。吃法也要内行才懂得。先折蟹脚,后开蟹斗……脚上的拳头(即关节)里的肉怎样才能吃干净,脐里的肉怎样可以剔出……脚爪可以当作剔肉的针……蟹螯上的骨头可以拼成一只很好看的蝴蝶……父亲吃蟹真是内行,吃得非常干净。所以陈妈妈说:“老爷吃下来的蟹壳,真是蟹壳。
蟹的储藏所。就在开井角落里缸里,经常总养着十来只。到了七夕、七月半、中秋、重阳等节候上,缸里的蟹就满了,那时我们都有得吃,而且每人得吃一大只,或一只半。尤其是中秋一天,兴致更浓,在深黄昏,移桌子到隔壁的白场上的月光下面去吃。更深人静,明月底下只有我们一家的人,恰好围成一桌,此外只有一个供差使的红英坐在旁边。大家谈笑,看月亮,他们--父亲和诸姐--直到月落明光,我则半途睡去,与父亲和诸姐不分而散。
这原是为了父亲嗜蟹,以吃蟹为中心而举行的。故这种夜宴,不仅限于中秋,有蟹的季节里的月夜,无端也要举行数次。不过不是良辰佳节,我们少吃一点。有时两人分吃一只。我们都学父亲,剥得很精细,剥出来的肉不是立刻吃的,都积赞在蟹斗里,剥完之后,放一点姜醋,拌一拌,就作为下饭的菜,此外没有别的菜了。因为父亲吃菜是很省的,而且他说蟹是至味,吃蟹时混吃别的菜肴;是乏味的。我们也学他,半蟹斗的蟹肉,过两碗饭还有余,就可得父亲的称赞,又可以白口吃下余多的蟹肉,所以大家都勉励节省。现在回想那时候,半条蟹腿肉要过两大口饭,这滋味真好!自父亲死了以后,我不曾再尝这种好滋味,现在。我已经自己做父亲,况且已经茹素,当然永远不会再尝这滋味了。唉!儿时欢乐,何等使我神往!
然而这一剧的题材,仍是生灵的杀虐!因此这回忆一面使我永远神往,一面又使我永远忏悔。
(三)。
第三件不能忘却的事,是与隔壁豆腐店里的王囡囡的交游,而这交游的中心,在于钓鱼。
那是我十二三岁时的事,隔壁豆腐店里的'王囡囡是当时我的小伴侣中的大阿哥。他是独子,他的母亲、祖母和大伯,都很疼爱他,给他许多的钱和玩具,而且每天放任他在外游玩。他家与我家贴邻而居。我家的人们每天赴市,必须经过他家的豆腐店的门口,两家的人们朝夕相见,互相来往。小孩子们也朝夕相见,互相来往。此外他家对于我家似乎还有一种邻人以上的深切的交谊,故他家的人对于我特别要好,他的祖母常常拿自产的豆腐干、豆腐衣等来送给我父亲下酒。同时在小侣伴中,王囡囡也特别和我要好。他的年纪比我大,气力比我好,生活比我丰富,我们一道游玩的时候,他时时引导我,照顾我,犹似长兄对于幼弟。我们有时就在我家的染坊店里的榻上玩耍,有时相偕出游。他的祖母每次看见我俩一同玩耍,必叮嘱囡囡好好看待我,勿要相骂,我听人说,他家似乎曾经患难,而我父亲曾经帮他们忙,所以他家大人们吩咐王囡囡照应我。
我起初不会钓鱼,是王囡囡教我的。他叫大伯买两副钓竿,一副送我,一副他自己用。他到米桶里去捉许多米虫,浸在盛水的罐头里,领我到木场桥去钓鱼。他教给我看,先捉起一个米虫来,把钓钩从虫尾穿进,直穿到头部。然后放下水去。他又说:“浮珠动一动,你要立刻拉,那么钩子钩住鱼的颚,鱼就逃不脱。”我照他所教的试验,果然第一天钓了十几头白条,然而都是他帮我拉钓竿的。
第二天,他手里拿了半罐头扑杀的苍蝇,又来约我去钓鱼。途中他对我说:“不一定是米虫,用苍蝇钓鱼更好。鱼喜欢吃苍蝇!”这一天我们钓了一小桶各种的鱼。回家的时候,他把鱼桶送到我家里,说他不要。我母亲就叫红英去煎一煎,给我下晚饭。
自此以后,我只管喜欢钓鱼。不一定要王囡囡陪去,自己一人也去钓,又学得了掘蚯蚓来钓鱼的方法。而且钓来的鱼,不仅够自己下晚饭,还可送给店里的人吃,或给猫吃,我记得这时候我的热心钓鱼,不仅出于游戏欲,又有几分功利的兴味在内。有三四个夏季,我热心于钓鱼,给母亲省了不少的菜蔬钱。
后来我长大了,赴他乡入学,不复有钓鱼的工夫。但在书中常常读到赞咏钓鱼的文句,例如什么“独钓寒江雪”,什么“渔樵度此身”,才知道钓鱼原来是很风雅的事。后来又晓得所谓“游钓之地”的美名称,是形容人的故乡的。我大受其煽惑,为之大发牢骚:我想“钓鱼确是雅的,我的故乡,确是我的游钓之地,确是可怀的的故乡。”但是现在想想,不幸而这题材也是生灵的杀虐!
我的黄金时代很短,可怀念又只有这三件事。不幸而都是杀生取乐,都使我永远忏悔。
丰子恺散文精选读后感200篇五
想拜读丰子恺先生的作品,源于我对老先生漫画的喜爱,简洁的笔触,勾勒出社会生活的形形色色,给人以深深的震动和启迪。当封面上白底浅绿色纹样中丰子恺漫画映入眼帘的那一刻起,我便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
丰老一生身兼数家:漫画家、翻译家,文学作家、美术教育家,我一早便知道他的漫画功底甚是了得,但阅读后才领略到什么才是真正的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质朴的文笔中透出的是丰老深厚的文学基础、生活积淀,而漫画的简洁点缀得恰到好处,让人读来如清风拂面,意犹未尽。
让我印象颇为深刻的是《给我的孩子们》这篇文章,用回忆甚至略带忏悔的语调描写了丰老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所经历的一些事情,真实反映了一个父亲在对待孩子教育问题上极其负责的态度。书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dd“软儿,你常常耍弄我的长锋羊毫,我看见了总是无情地夺去,而有一次,我甚至打了你,看你嚎哭的样子,我竟不安慰,还大声说:‘这就是你的下场!’我现在痛苦极了,后悔自己那么无情。可后悔有什么用呢?我只能十分真诚地对你说:软儿,原谅我吧!我错了,我应该平下心对你讲对与错,不该那么粗鲁,当时,你也还是个小孩,什么事也不懂!”字里行间,体现了一位开明的、具有强烈责任感的父亲对自己年轻时候对待孩子的鲁莽草率深深忏悔,希望长大后的孩子能体谅为父的心情,并接受真诚的道歉。也许他的软儿早已对十几年前发生的事情没有了记忆,但却一直纠结在父亲的心上,如今又郑重其事地描写出来,不管过去了多久也要对自己曾经的错误道歉,丰老率真的个性在此可见一斑,丰老这样的深明大义更是让我为之动容,这与那个年代一些专制跋扈的家长相比,这是多么的难能可贵啊!
读完丰老的书,使我更清晰了与孩子相处的艺术,那便是:只要心中有爱,与孩子真诚以对,孩子们一定也会对你喜爱有加,在相互的沟通交流中彼此影响,共同成长。
丰子恺散文精选读后感200篇六
从前听人说:中国人人人具有三种博士的资格:拿筷子博士、吹煤头纸博士、吃瓜子博士。
拿筷子,吹煤头纸,吃瓜子,的确是中国人独得的技术。其纯熟深造,想起了可以使人吃惊。这里精通拿筷子法的人,有了一双筷,可抵刀锯叉瓢一切器具之用,爬罗剔抉,无所不精。这两根毛竹仿佛是身体上的一部分,手指的延长,或者一对取食的触手。用时好像变戏法者的一种演技,熟能生巧,巧极通神。不必说西洋了,就是我们自己看了,也可惊叹。至于精通吹煤头纸法的人,首推几位一天到晚捧水烟筒的老先生和老太太。他们的“要有火”比上帝还容易,只消向煤头纸上轻轻一吹,火便来了。他们不必出数元乃至数十元的代价去买打火机,只要有一张纸,便可临时在膝上卷起煤头纸来,向铜火炉盖的小孔内一插,拔出来一吹,火便来了。我小时候看见我们染坊店里的管帐先生,有种种吹煤头纸的特技。我把煤头纸高举在他的额旁边了,他会把下唇伸出来,使风向上吹;我把煤头纸放在他的胸前了,他会把上唇伸出来,使风向下吹;我把煤头纸放在他的耳旁了,他会把嘴歪转来,使风向左右吹;我用手按住了他的嘴,他会用鼻孔吹,都是吹一两下就着火的。中国人对于吹煤头纸技术造诣之深,于此可以窥见。所可惜者,自从卷烟和火柴输入中国而盛行之后,水烟这种“国烟”竟被冷落,吹煤头纸这种“国技”也很不发达了。生长在都会里的小孩子,有的竟不会吹,或者连煤头纸这东西也不曾见过。在努力保存国粹的人看来,这也是一种可虑的现象。近来国内有不少人努力于国粹保存。国医、国药、国术、国乐,都有人在那里提倡。也许水烟和煤头纸这种国粹,将来也有人起来提倡,使之复兴。
但我以为这三种技术中最进步最发达的,要算吃瓜子。近来瓜子大王的畅销,便是其老大的证据。据关心此事的人说,瓜子大王一类的装纸袋的瓜子,最近市上流行的有许多牌子。最初是某大药房“用科学方法”创制的,后来有什么“好吃来公司”、“顶好吃公司”……等种种出品陆续产出。到现在差不多无论哪个穷乡僻处的糖食摊上,都有纸袋装的瓜子陈列而倾销着了。现代中国人的精通吃瓜子术,由此盖可想见。我对于此道,一向非常短拙,说出来有伤于中国人的体面,但对自家人不妨谈谈。我从来不曾自动地找求或买瓜子来吃。但到人家作客,受人劝诱时;或者在酒席上、杭州的茶楼上,看见桌上现成放着瓜子盆时,也便拿起来咬。我必须注意选择,选那较大、较厚、而形状平整的瓜子,放进口里,用臼齿“格”地一咬;再吐出来,用手指去剥。幸而咬得恰好,两瓣瓜子壳各向两旁扩张而破裂,瓜仁没有咬碎,剥起来就较为省力。若用力不得其法,两瓣瓜子壳和瓜仁叠在一起而折断了,吐出来的时候我就担忧。那瓜子已纵断为两半,两半瓣的瓜仁紧紧地装塞在两半瓣的瓜子壳中,好像日本版的洋装书,套在很紧的厚纸函中,不容易取它出来。这种洋装书的取出法,现在都已从日本人那里学得,不要把指头塞进厚纸函中去力挖,只要使函口向下,两手扶着函,上下振动数次,洋装书自会脱壳而出。然而半瓣瓜子的形状太小了,不能应用这个方法,我只得用指爪细细地剥取。有时因为练习弹琴,两手的指爪都势乎,和尚头一般的手指对它简直毫无办法。我只得乘人不见把它抛弃了。在痛感困难的时候,我本拟不再吃瓜子了。但抛弃了之后,觉得口中有一种非甜非咸的香味,会引逗我再吃。我便不由地伸起手来,另选一粒,再送交臼齿去咬。不幸而这瓜子太燥,我的用力又太猛,“格”地一响,玉石不分,咬成了无数的碎块,事体就更糟了。我只得把粘着唾液的碎块尽行吐出在手心里,用心挑选,剔去壳的碎块,然后用舌尖舐食瓜仁的碎块。然而这挑选颇不容易,因为壳的碎块的一面也是白色的,与瓜仁无异,我误认为全是瓜仁而舐进口中去嚼,其味虽非嚼蜡,却等于嚼砂。壳的碎片紧紧地嵌进牙齿缝里,找不到牙签就无法取出。碰到这种钉子的时候,我就下个决心,从此戒绝瓜子。戒绝之法,大抵是喝一口茶来漱-漱口,点起一支香烟,或者把瓜子盆推开些,把身体换个方向坐了,以示不再对它发生关系。然而过了几分钟,与别人谈了几句话,不知不觉之间,拿跟了别人而伸手向盆中摸瓜子来咬。等到自己觉察破戒的时候,往往是已经咬过好几粒了。这样,吃了非戒不可,戒了非吃不可;吃而复戒,戒而复吃,我为它受尽苦痛。这使我现在想起了瓜子觉得害怕。
但我看别人,精通此技的很多。我以为中国人的三种博士才能中,咬瓜子的才能最可叹佩。常见闲散的少爷们,一只手指间夹着一支香烟,一只手握着一把瓜子,且吸且咬,且咬且吃,且吃且谈,且谈且笑。从容自由,真是“交关写意!”他们不须拣选瓜子,也不须用手指去剥。一粒瓜子塞进了口里,只消“格”地一咬,“呸”地一吐,早已把所有的壳吐出,而那在那里嚼食瓜子的肉了。那嘴巴真像一具精巧灵敏的机器,不绝地塞进瓜子去,不绝地“格,”呸“,”格“,”呸“,……全不费力,可以永无罢休。女人们、小姐们的咬瓜子,态度尤加来得美妙;她们用兰花似的手指摘住瓜子的圆端,把瓜子垂直地塞在门牙中间,而用门牙去咬它的尖端。”的,的“两响,两瓣壳的尖头便向左右绽裂。然后那手敏捷地转个方向,同时头也帮着了微微地一侧,使瓜子水平地放在门牙口,用上下两门牙把两瓣壳分别拨开,咬住了瓜子肉的尖端而抽它出来吃。这吃法不但”的,的“的声音清脆可听,那手和头的转侧的姿势窈窕得很,有些儿妩媚动人。连丢去的瓜子壳也模样姣好,有如朵朵兰花。由此看来,咬瓜子是中国少爷们的专长,而尤其是中国小姐、太太们的拿手戏。
发明吃瓜子的人,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天才!这是一种最有效的”消闲“法。要”消磨岁月“,除了抽鸦片以外,没有比吃瓜子更好的方法了。其所以最有效者,为了它具备三个条件:一、吃不厌;二、吃不饱;三、要剥壳。
俗语形容瓜子吃不厌,叫做”勿完勿歇“。为了它有一种非甜非咸的香味,能引逗人不断地要吃。想再吃一粒不吃了,但是嚼完吞下之后,口中余香不绝,不由你不再伸手向盆中或纸包里去摸。我们吃东西,凡一味甜的,或一味咸的,往往易于吃厌。只有非甜非咸的,可以久吃不厌。瓜子的百吃不厌,便是为此。有一位老于应酬的朋友告诉我一段吃瓜子的趣话:说他已养成了见瓜子就吃的习惯。有一次同了朋友到戏馆里看戏,坐定之后,看见茶壶的旁边放着-包打开的瓜子,便随手向包里掏取几粒,一面咬着,一面看戏。咬完了再取,取了再咬。如是数次,发见邻席的不相识的观剧者也来掏取,方才想起了这包瓜子的所有权。低声问他的朋友:”这包瓜子是你买来的么?“那朋友说:”不,“他才知道刚才是擅吃了人家的东西,便向邻座的人道歉。邻座的人很漂亮,付之一笑,索性正式地把瓜子请客了。由此可知瓜子这样东西,对中国人有非常的吸引力,不管三七二十一,见了瓜子就吃。
俗语形容瓜子吃不饱,叫做”吃三日三夜,长个屎尖头。“因为这东西分量微小,无论如何也吃不饱,连吃三日三夜,也不过多排泄一粒屎尖头。为消闲计,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条件。倘分量大了,一吃就饱,时间就无法消磨。这与赈饥的粮食目的完全相反。赈饥的粮食求其吃得饱,消闲的粮食求其吃不饱。最好只尝滋味而不吞物质。最好越吃越饿,像罗马亡国之前所流行的”吐剂“一样,则开筵大嚼,醉饱之后,咬-下瓜子可以再来开筵大嚼。一直把时间消磨下去。
要剥壳也是消闲食品的一个必要条件。倘没有壳,吃起来太便当,容易饱,时间就不能多多消磨了。一定要剥,而且剥的技术要有声有色,使它不像一种苦工,而像一种游戏,方才适合于有闲阶级的生活,可让他们愉快地把时间消磨下去。
具足以上三个利于消磨时间的条件的,在世间一切食物之中,想来想去,只有瓜子。所以我说发明吃瓜子的人是了不起的天才。而能尽量地享用瓜子的中国人,在消闲一道上,真是了不起的积极的实行家!试看粮食店、南货店里的瓜子的畅销,试看茶楼、酒店、家庭中满地的瓜子壳,便可想见中国人在”格,呸“、”的,的“的声音中消磨去的时间,每年统计起来为数一定可惊。将来此道发展起来,恐怕是全中国也可消灭在”格,呸“、”的、的"的声音中呢。
我本来见瓜子害怕,写到这里,觉得更加害怕了。
1934年4月20日。
丰子恺散文精选读后感200篇七
丰子恺的书我有两本:一本是早期人民文学出版社的《丰子恺散文选》;还有一本是《闲居》,也是散文集。时常在空闲时翻翻觉得颇有些情趣,他的散文文理并茂,情意盎然,给人带来美的享受。
丰子恺的散文最适合秋天来读,正如他所说:“我觉得一到秋天,自己的心境便十分调和,非但没有那种狂喜与焦灼,且常常被秋风秋雨秋色秋光所吸引而融化在秋中,暂时失却了自己的所在。”这是一个文人对节令物我两忘的真切体味。他有一幅漫画名为“人散后,一钩新月天如水”。我总觉得那个天一定是秋天,如水是用以说明秋天的高浩和晴朗。秋日的午后读丰子恺,需安坐于阳台,泡上一壶上等铁观音,慢慢读书,细细品茶。
丰子恺的散文富有哲理,如《渐》:“使人生圆滑进行的微妙要素,莫如“渐”,造物主骗人的手段,也莫如“渐”。”并说“渐”是大自然的神秘原则,造物主微妙的功夫。也只有远离急躁和焦虑的心绪,才能细致入微地静观和体悟。他写的散文最具特色和出彩的,我认为还是他笔下动物和儿童,他写《白鹅》、《蜜蜂》、《蝌蚪》、《养鸭》等,不仅仅是有趣那么简单,他赋予动物以人的性灵,那态度是对等的、尊重的。即便是写《杨柳》、《梧桐树》也活生生赋予它们人的某种情绪,由此可见丰先生是热爱大自然的,是敬畏生命的。丰子恺笔下的孩童多半是自己的子女,在《儿女》篇里,他写道:“近来我的心为四事所占据了:天上的神明与星辰,人间的艺术与儿童。()这小燕子似的一群儿女,是在人世间与我因缘最深的儿童,它在我心中占有与神明、星辰、艺术同等的地位。”这已经超越了一般父爱,是一个成熟艺术家胸襟气度阔达的流露。
现当代作家中具有艺术家气质的不多,丰子恺先生算是这不多中的一位。丰先生十分推崇弘一法师,在《我与弘一法师》开篇写道:“弘一法师是我学艺术的导师,我的一生受法师影响很大”。虽说法师是老师,但丰先生的艺术造诣也绝不在法师之下。他对艺术家有自己的看法:“艺术家看见花笑,听见鸟语,举杯邀明月,开门迎白云,能把自然当人看,能化无情为有情,这便是“物我一体”的境界。更进一步,便是“万法从心”、“诸相非相”的佛教真谛了。故艺术的最高点与宗教相通。”正是有了这种艺术家的眼光,他笔下的事物便有了灵魂,有了性情。《口中剿匪记》、《吃瓜子》诸篇,皆是诙谐、轻巧的文化随笔,极有市民情怀;《潮畔夜饮》不光写了景致闲情,还写了人事变迁,在不长的篇幅内却有着众多的信息量,足见丰先生文字的节奏掌控得十分到位。通篇文章工整而不呆板,雅致而不晦涩,真不愧是散文中的上品佳作。其实,说丰子恺的散文是艺术散文也是可行的,因为那些文字实在是神秘而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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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子恺散文精选读后感200篇八
暑假里,我读了《丰子恺散文集》,感觉他写的文章确确实实如同丰老说的一样:“丧失了美丽的童年时代,送尽了蓬勃的青年时代,而初入黯淡的中年时代的我,在这群真率的儿童生活中梦见自己过去的幸福,觅得了自己已失的童心。”我读完后,也就找回了在天真幼稚时光中的记忆。
他的文章总是有着自己的思考和想法,总是希望人们能团结在一起,但是总是在生活中便成了泡影,我觉得他非常喜欢观察,比如他从孩子亲情友情体会到了爱和未来的希望,每次读他的散文,每一篇我都会看到美好和希望,但也会看到那些阴暗和光明的比较,让人们品的更高尚,更加反对那些社会的阴暗。
他曾说过:“人体的美的姿态,必是出于自然的。换言之,凡美的姿态,都是从物理的自然的要求而出的姿态,即舒服的时候的姿态。这一点屡次引起我非常的敏感。无论贫贱之人,丑陋之人,劳动者,黄包车夫,只要是顺其自然的天性而动,都是美的姿态的所有者,都可以礼赞。”是呀,对此,我也感同身受。在我之前的小区里,有一个蹬三轮车打扫卫生的老爷爷,我们亲切地称他为“垃圾爷爷”。
垃圾爷爷的脸上布满了皱纹,记录着多年的辛勤劳苦。他那粗壮的大手上刻着裂痕,向我们诉说着他那多年来的风霜艰辛。然而,一个朴素淳朴的老爷爷,却有着心灵的美。那一天,垃圾爷爷照常在学校里转悠。我刚吃完饭从餐厅里出来就见他了,我打了招呼,就快步走了,赶去读书,这时马一凡又来了。他说问我借钱。我一摸口袋,钱没了。我自言自语道:“咱能没有呢?”我着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急的团团转。顿时,我那原来平和的心怎么也平静不下来。我认真的把所有的都翻便了,都没有。于是我凭着记忆找。马一凡也帮忙。我们好像在黑暗中寻找光明的勇士,马不停蹄的开始了行动。
一圈,没找到!两圈,也没找到!三圈,还是没找到!
我们简直失去了希望,这时只间垃圾爷爷来了,他的手里竟拿着我的钱,他向我走来,我高兴极了!拿上钱连蹦带跳,大声叫道:“找到了”!垃圾爷爷见到我高兴的样子也大笑起来,过了一阵便悄悄离开了,他的影子印在了我心里!
其实,美,是没有形式,没有形状,却令你惊叹,令你着迷,艺术大师罗丹说:美,到处都有,对于眼睛而言,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可见美是无时无刻出现在每个角落,但是有些人却是视而不见,如果能更用心去体会。
丰子恺散文精选读后感200篇九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丰子恺作家写的散文卷。书中的内容是让成年人如何理解和对待孩子的态度与观念。
儿童文学是“大人写给孩子看的文字”,这种特殊的文学生产方式与传播方式决定了儿童文学蕴含着两代人之间进行精神对话与文化传递的价值期待。在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社会,丰子恺就是这样一个人。丰子恺有着多重身;画家、艺术教育家、翻译家、散文家。丰子恺特别喜欢孩子。他说:“我的心为四事所占据了:天上的神明与星辰,人间的艺术与儿童。”
文学创造贵在一个“诚”字,有至诚之心与至诚之情,才能使笔下的人物形象打动人、感染人、影响人。散文中的内容装着太多的童心、童真、童趣,笔底表达出来自然是“青春在眼童心热”——活泼的儿童世界。
刚开始看散文的时候,不是那么的好看,可是后一点的内容丰富,精彩的片段一而再,再而三地吸引着我,我也有了许多深刻的地方。书中的《为什么豆的嘴是黑色的》让我哭笑不得,主要内容:在老太婆煮豆的时候,豆和稻草和炭一起逃了出来,途中一条河阻碍了它们,稻草在河上躺下来当一艘“船”,炭因为怕水突然着火,两人立即被汹涌的水流给冲走了。豆因为这一幕笑得合不了口,旁边的裁缝师见状,立马用手中的针线给他缝,他的线黑的,豆的口就变黑了。看了这文章,我也受到了启示,在写想象作文要写的神话故事似的和别具一格、内容新颖别致。
丰子恺的儿童文学作品,内容丰富,体裁多样,里面有着许许多多的童心、童真、童趣,让人恨不得重回儿童时代去。
丰子恺散文精选读后感200篇十
你知道丰子恺是谁吗?丰子恺是中国现代画家、散文家、美术教育家、音乐教育家、漫画家、书法家[1] 和翻译家。你读过他的散文吗?有着怎样的读后感呢?欢迎阅读以下的丰子恺散文读后感,与你分享!
最早听到丰子恺这个名字还是在初中的时候,老师拿了一幅他的漫画给我们看,画的什么现在不记得了,但还记得确实很幽默。
所以在图书馆看见这个名字就毫不犹豫的借下来了,虽然我明白自己不是很爱看散文。
印象中的散文就是描写各种各样的景色,高中时有一次老师布置写散文,我已经尽量在写景色了,可老师还是觉得写景色的篇幅太少,一直对只是写景的文章比较“敬畏”。
可晚上回宿舍看了几篇以后才知道,原来散文可以这么有趣!
每一篇文章的出发点都是那么的“小”,而由每件小事引发的感想都是我们每个人都能感受到的或是每个人都会有共鸣的。
那都是人们平日里都能见到的东西,很平常,可在丰子恺的眼里他们似乎都有了存在的意义,有了优缺点或是与社会上的某些现象有关。
而有的东西,你只要仔细的观察了,都会发现他有趣的地方。
吃瓜子也可以写出很长篇幅的文章来,我倒是从上面学到了一种新的吃法,不过还没尝试过呢!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他作为一个父亲写的关于儿女们的文章。
他觉得大人们的生活和孩子们“天真、健全、活跃”的生活比起来是“变态的,病的,残疾的”,“天地间最健全的心眼,只是孩子们的所有物,时间事物的真相,只有孩子们能最明确、最完全的见到。
我比起他们来,真的心眼已经被世智尘劳所蒙蔽,所斫丧,是一个可怜的残废者了”。
然后又引发了更大的孩子们的散文、数学的兴味。
想想这都是一群多么可爱的小孩啊,也只有爱他们的父母才能如此细致的观察他们。
都说父爱深沉,其实也是很强烈的,只是一般的没有表现,而丰子恺在文章里舒缓的表达着强烈的父爱。
还有很多篇幅是用来祭奠缘缘堂的,那是丰子恺的住所,是他自己一点点设计、规划捡起来的,付诸了很多的心血,所以当知道那里被日本人炸了以后非常悲伤。
缘缘堂在他的眼中完全是一个有血有肉、有自己独特个性的人,春夏秋冬的各有一番风景,那样带着感情的描写让向来不爱看风景描写的我都认认真真的看下去了。
其实他们也就只是想活下去,每个人就算他坏也是有原因的,他坏也不可能是彻底、完完全全的坏。
我无法想象如果自己是个一家之主,在那么动乱的年代肩负一家人的性命,要怎么去处理所有的事情,这可能就是男人的`责任吧,要有一颗多么强大的心!
我现在知道南方人过年真的和北方很不一样,一样的还是繁杂的过年程序,哪天该干哪些事都明明白白。
不过现在每年过年都越过越没意思了,是因为我们长大了还是因为那些传统就在我们长大的短短二十来年就消失殆尽了那么多?!
真的没有想到自己能把一本散文集每篇文章都看了,是佩服丰子恺还是佩服自己呢!呵呵,看完一整本书就是有满足感。
看完散文集让我觉得生活更加有趣了,就像他描写了一只鹅,甚至让我有了自己也养上一只的冲动。
看完书,有时不经意的想到一两个小细节,也会微微一笑。
看来散文这东西和谈恋爱一样,也能留下美好的回忆!
使人生圆滑进行的微妙的要素,莫如“渐”;造物主骗人的手段,也莫如“渐”。
在不知不觉中,天真烂漫的孩子“渐渐”变成野心勃勃的青年;慷慨豪侠的青年“渐渐”变成冷酷的成人;血气旺盛的成人“渐渐”变成顽固的老头子。
“不见其各阶段的境界,而似乎觉得常在同样的地位,恒久不变,又无时不有生的意趣与价值,于是人生就被确实肯定,而圆滑进行了。
人之能堪受境遇的变衰,也全靠这“渐”的助力。
“渐”的本质是“时间”。
时间我觉得比空间更为不可思议,犹之时间艺术的音乐比空间艺术的绘画更为神秘。
因为空间姑且不追究它如何广大或无限,我们总可以把握其一端,认定其一点。
时间则全然无从把握,不可挽留,只有过去与未来在渺茫之中不绝地相追逐而已。
性质上既已渺茫不可思议,分量上在人生也似乎太多。
因为一般人对于时间的悟性,似乎只够支配搭船、乘车的短时间;对于百年的长期间的寿命,他们不能胜任,往往迷于局部而不能顾及全体。
试看乘火车的旅客中,常有明达的人,有的宁牺牲暂时的安乐而让其座位
于弱者,以求心的太平(或博暂时的美誉);有的见众人争先下车,而退在后面,或高呼:“勿要轧,总有得下去的!”“大家都要下去的!”
然而在乘“社会”或“世界”的大火车的“人生”的长期的旅客中,就少有这样的明达之人。
然人类中也有几个能胜任百年的或千古的寿命的人。
那是“大人格”,“大人生”。
他们能不为“渐”所迷,不为造物所欺,而收缩无限的时间并空间于方寸的心中。
故佛家能纳须弥于芥子。
中国古诗人(白居易)说:“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英国诗人(black)也说“一粒沙里见世界,一朵花里见天国;手掌里盛住无限,一刹那便是永劫。”
再读《丰子恺散文集》,心中不自觉笼上了一层悲哀,来得如此无奈。
隐隐约约中,仿佛看到了自己那些无法挽回的岁月,清楚地罗列在眼前。
想抓住,却已飘远了。
那一刻,才发现自己不复是黄金时代的人了。
尤其偏爱丰老的《送阿宝出黄金时代》,记得他曾在文中说道:“我的孩子们!我憧憬于你们的生活,每天不止一次!我想委屈地说出来,使你们自己晓得。
可惜到你们懂得我的话的时候,你们将不复是可以使我憧憬的人了。
这是何等可悲哀的事啊!”这确是一种悲哀!当我提笔写下这些文字时,便是明白了这道理。
于是我开始回忆我的黄金时代,却发现无畏可爱的岁月仿佛早已离我而去。
或许是我早忘了那样的生活,便也不再去想。
可这竟是多么荒唐的事!不知不觉的几年以来,天真、无邪渐渐淡出了我的生活。
而面孔上,多了一份为重的思考。
这没什么不好。
知识与那黄金时代相比,少了心中的畅快,少了自己的真性情!我多想在此刻重温一个孩子的温度,但一切都太晚了!说出这番话时,便已与黄金时代划了一道横。
成长,你能否放慢脚步,让我感受黄金时代的余温?
有一丝恐惧,腐住了每一根神经。
我有些担心。
“眼看见儿时伴侣中的英雄、好汉,一个个退缩、顺从、妥协、屈服起来,到像绵羊的地步。
丰子恺散文精选读后感200篇十一
【作者简介】丰子恺(1898年11月9日-1975年9月15日),光绪二十四年生,中国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石门镇人。原名丰润,又名仁、仍,号子觊,后改为子恺,笔名tk(主要原因是丰子恺的威氏拼音法名字为fong,tseka)。师从弘一法师(李叔同),以中西融合画法创作漫画以及散文而著名。
(一)。
我回忆儿时,有三件不能忘却的事。
第一件是养蚕。那时我五六岁时、我的祖母在日的事。我的祖母是一个豪爽而善于享乐的人,良辰佳节不肯轻轻放过。养蚕也每年大规模地举行。其实,我长大后才晓得,祖母的养蚕并非专为图利,叶贵的年头常要蚀本;然而她喜欢这幕春的点缀,故每年大规模地举行。我所喜欢的是,最初是蚕落地铺。那时我们的三开间的厅上、地上统是蚕,架着经纬的跳板;以便通行及饲叶。蒋五伯挑了担到地里去采叶,我与诸姐跟了去;去吃桑葚。吞落地铺的时候,桑葚已很紫很甜了,比杨梅好吃得多。我们吃饭之后,又用一张大叶做一只碗,采了一碗桑葚,跟了蒋五伯回来。蒋五伯饲蚕,我就可以走跳板为戏乐,常常失足翻落地铺里,压死许多蚕宝宝,祖母忙喊蒋五伯抱我起来,不许我再走。然而这满屋的跳板,像棋盘街一样,又很低,走起来一点也不怕,真有乐趣。这真是一年一度的难得的乐事!所以虽然祖母禁止,我总是每天要去走。
蚕上山之后,全家静静守护,那时不许小孩子们噪了,我暂时感到沉闷。然而过了几天,采茧,做丝,热闹的空气又浓起来。我们每年照例请牛桥头七娘娘来做丝。蒋五伯每天买枇杷和软糕来给采茧、做丝、烧火的人吃。大家认为现在是辛苦而有希望的时候,应该享受这点心,都不客气地取食,我也无功受禄地天天吃多量的枇杷与软糕,这又是乐事。
七娘娘做丝休息的时候,捧了水烟筒,伸出她左手上的短少半段的小指给我看,对我说:做丝的时候,丝车后面,是万万不可走近去的。她的小指,便是小时候不留心被丝车轴棒轧脱的。她又说:“小囝囝不可走近丝车后面去,只管坐在我身旁,吃枇杷,吃软糕。还有做丝做出来的蚕蛹,叫妈妈油炒一炒,真好吃哩!”然而我始终不要吃蚕蛹,大概是我爸爸和诸姐都不吃的缘故。我所乐的,只是那时候家里的非常的空气。日常固定不动的堂窗、长台、八仙椅子,都收拾去,而变成不常见的丝车、匾、缸。又不断地公然地可以吃小食。
丝做好后,蒋五伯口中唱着“要吃枇杷,来年蚕罢”,收拾丝车,恢复一切陈设。我感到一种兴尽的寂寥。然而对于这种变换,倒也觉得新奇而有趣。
现在我回忆这儿时的事,常常使我神往!祖母、蒋五伯、七娘娘和诸姐都像童话里、戏剧里的人物了。且在我看来,他们当时这剧的主人公便是我。何等甜美的回忆!只是这剧的题材。现在我仔细想想觉得不好:养蚕做丝,在生计上原是幸福的,然其本身是数万的生灵的杀虐!《西青散记》里面有两句仙人的诗句:“自织藕丝衫子嫩,可怜辛苦赦春蚕。”安得人间也发明织藕丝的丝车,而尽赦天下的春蚕的性命!
我七岁上祖母死了,我家不复养蚕。不久父亲与诸姐弟相继死亡,家道衰弱了,我的幸福的儿时也过去了。因此这回忆一面使我永远神往,一面又使我永远忏悔。
(二)。
第二件事不能忘却的事。是父亲的中秋赏月。而赏月之乐的中心,在于吃蟹。我的父亲中了举人之后,科举就废,他无事在家,每天吃酒,看书。他不要吃羊、牛、猪肉,而喜欢吃鱼、虾之类。而对于蟹。尤其喜欢。自七八月起直到冬天,父亲平日的晚酌规定吃一只蟹,一碗隔壁豆腐店里买来的开锅热豆腐干的碎瓷盖碗,一把水烟筒,一本书,桌子角上一只端坐的老猫,我脑中这印象非常深刻,到现在还可以清楚地浮现出来。我在旁边看,有时他给我一只蟹脚或半块豆腐干。然我喜欢蟹脚。蟹的味道真好,我们五个姊妹兄弟,都喜欢吃,也是为了父亲喜欢吃的缘故。只有母亲与我们相反,喜欢吃肉,而不喜欢又不会吃蟹,吃的时候常常被蟹螯上的刺刺开手指,出血;而且抉剔得很不干净。父亲常常说她是外行。父样说:吃蟹是风雅的事。吃法也要内行才懂得。先折蟹脚,后开蟹斗……脚上的拳头(即关节)里的肉怎样才能吃干净,脐里的肉怎样可以剔出……脚爪可以当作剔肉的针……蟹螯上的骨头可以拼成一只很好看的蝴蝶……父亲吃蟹真是内行,吃得非常干净。所以陈妈妈说:“老爷吃下来的蟹壳,真是蟹壳。
蟹的储藏所。就在开井角落里缸里,经常总养着十来只。到了七夕、七月半、中秋、重阳等节候上,缸里的蟹就满了,那时我们都有得吃,而且每人得吃一大只,或一只半。尤其是中秋一天,兴致更浓,在深黄昏,移桌子到隔壁的白场上的月光下面去吃。更深人静,明月底下只有我们一家的人,恰好围成一桌,此外只有一个供差使的红英坐在旁边。大家谈笑,看月亮,他们--父亲和诸姐--直到月落明光,我则半途睡去,与父亲和诸姐不分而散。
这原是为了父亲嗜蟹,以吃蟹为中心而举行的。故这种夜宴,不仅限于中秋,有蟹的季节里的月夜,无端也要举行数次。不过不是良辰佳节,我们少吃一点。有时两人分吃一只。我们都学父亲,剥得很精细,剥出来的肉不是立刻吃的,都积赞在蟹斗里,剥完之后,放一点姜醋,拌一拌,就作为下饭的菜,此外没有别的菜了。因为父亲吃菜是很省的,而且他说蟹是至味,吃蟹时混吃别的菜肴;是乏味的。我们也学他,半蟹斗的蟹肉,过两碗饭还有余,就可得父亲的称赞,又可以白口吃下余多的蟹肉,所以大家都勉励节省。现在回想那时候,半条蟹腿肉要过两大口饭,这滋味真好!自父亲死了以后,我不曾再尝这种好滋味,现在。我已经自己做父亲,况且已经茹素,当然永远不会再尝这滋味了。唉!儿时欢乐,何等使我神往!
然而这一剧的题材,仍是生灵的杀虐!因此这回忆一面使我永远神往,一面又使我永远忏悔。
(三)。
第三件不能忘却的事,是与隔壁豆腐店里的王囡囡的交游,而这交游的中心,在于钓鱼。
那是我十二三岁时的事,隔壁豆腐店里的'王囡囡是当时我的小伴侣中的大阿哥。他是独子,他的母亲、祖母和大伯,都很疼爱他,给他许多的钱和玩具,而且每天放任他在外游玩。他家与我家贴邻而居。我家的人们每天赴市,必须经过他家的豆腐店的门口,两家的人们朝夕相见,互相来往。小孩子们也朝夕相见,互相来往。此外他家对于我家似乎还有一种邻人以上的深切的交谊,故他家的人对于我特别要好,他的祖母常常拿自产的豆腐干、豆腐衣等来送给我父亲下酒。同时在小侣伴中,王囡囡也特别和我要好。他的年纪比我大,气力比我好,生活比我丰富,我们一道游玩的时候,他时时引导我,照顾我,犹似长兄对于幼弟。我们有时就在我家的染坊店里的榻上玩耍,有时相偕出游。他的祖母每次看见我俩一同玩耍,必叮嘱囡囡好好看待我,勿要相骂,我听人说,他家似乎曾经患难,而我父亲曾经帮他们忙,所以他家大人们吩咐王囡囡照应我。
我起初不会钓鱼,是王囡囡教我的。他叫大伯买两副钓竿,一副送我,一副他自己用。他到米桶里去捉许多米虫,浸在盛水的罐头里,领我到木场桥去钓鱼。他教给我看,先捉起一个米虫来,把钓钩从虫尾穿进,直穿到头部。然后放下水去。他又说:“浮珠动一动,你要立刻拉,那么钩子钩住鱼的颚,鱼就逃不脱。”我照他所教的试验,果然第一天钓了十几头白条,然而都是他帮我拉钓竿的。
第二天,他手里拿了半罐头扑杀的苍蝇,又来约我去钓鱼。途中他对我说:“不一定是米虫,用苍蝇钓鱼更好。鱼喜欢吃苍蝇!”这一天我们钓了一小桶各种的鱼。回家的时候,他把鱼桶送到我家里,说他不要。我母亲就叫红英去煎一煎,给我下晚饭。
自此以后,我只管喜欢钓鱼。不一定要王囡囡陪去,自己一人也去钓,又学得了掘蚯蚓来钓鱼的方法。而且钓来的鱼,不仅够自己下晚饭,还可送给店里的人吃,或给猫吃,我记得这时候我的热心钓鱼,不仅出于游戏欲,又有几分功利的兴味在内。有三四个夏季,我热心于钓鱼,给母亲省了不少的菜蔬钱。
后来我长大了,赴他乡入学,不复有钓鱼的工夫。但在书中常常读到赞咏钓鱼的文句,例如什么“独钓寒江雪”,什么“渔樵度此身”,才知道钓鱼原来是很风雅的事。后来又晓得所谓“游钓之地”的美名称,是形容人的故乡的。我大受其煽惑,为之大发牢骚:我想“钓鱼确是雅的,我的故乡,确是我的游钓之地,确是可怀的的故乡。”但是现在想想,不幸而这题材也是生灵的杀虐!
我的黄金时代很短,可怀念又只有这三件事。不幸而都是杀生取乐,都使我永远忏悔。
丰子恺散文精选读后感200篇十二
看了几本丰子恺的散文集、漫画集,深以为意,又选了一本他的诗词集来读,谁知却掉进了坑。吴浩然编著的《丰子恺诗词选》收集了1918年至1975年间丰子恺所做的诗词、题画诗、歌词等,其中只有少部分能映射到我印象中那个极具生活情趣的睿智老人,大部分是应时的应景诗词,感觉与他率真的性情相去甚远。
比如写于1958年的“战鼓敲得响,利箭在弦上。跃进再跃进,前途无限量”;写于1960年的“大搞农业,五谷丰稔。经济发展,基础稳定。欢腾雀跃,庆祝国庆”;写于1961年的“迎春爆竹响千家,共祝新春百物华。五谷丰登蔬果熟,枣如瓜与瓜如车”。这些时政性诗词读起来别扭、拗口,具有那个时代共有的弊病:口号式的文字,标语式的诗词。读着这样的文字,很难与“缘缘堂”里那位率真洒脱的老者联系起来。
没有人能脱离他所处的时代,如今站在局外回看当年,自然可以公正的评价指正,指点一二。可是在那个红旗飘飘的时代,真正能保持正确思维的又有几人,有正确思维又敢发声的又有几人,敢发声又能存活下来的又有几人呢。丰子恺本人也在“”中遭受迫害,终因积郁成疾而亡。
当然,此书中还有一些诗词是体现丰子恺的真性情的。农家院里的阿猫阿狗、小燕大鹅、蚂蚁蜻蜓、甚至老鼠苍蝇都是他笔下诗中的素材。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此书的编者也认为丰子恺的诗词是无法与他的漫画、散文相提并论的,感觉他的诗类似于打油诗,更多的是为了配合他的画作而题的,所以此书翻翻便可,若想有所思悟还是读他的散文为好。
平安小果果写于2017年9月14日。
丰子恺散文精选读后感200篇十三
因为我的画中多杨柳,就有人说我喜欢杨柳;因为有人说我喜欢杨柳,我似觉自己真与杨柳有缘。但我也曾问心,为甚么喜欢杨柳?到底与杨柳树有甚么深缘?其答案了不可得。
原来这完全是偶然的:昔年我住在白马湖上,看见人们在湖边种柳,我向他们讨了一小株,种在寓屋的墙角里。因此给这屋取名为“小杨柳屋”,因此常取见惯的杨柳为画材,因此就有人说我喜欢杨柳,因此我自己似觉与杨柳有缘。假如当时人们在湖边种荆棘,也许我会给屋取名为“小荆棘屋”,而专画荆棘,成为与荆棘有缘,亦未可知。天下事往往如此。
但假如我存心要和杨柳结缘,就不说上面的话,而可以附会种种的理由上去。或者说我爱它的鹅黄嫩绿,或者说我爱它的如醉如舞,或者说我爱它象小蛮的腰,或者说我爱它是陶渊明的宅边所种,或者还可引援“客舍青青”的诗,“树犹如此”的话,以及“王恭之貌”、“张绪之神”等种种古典来,作为自己爱柳的理由。即使要找三百个冠冕堂皇、高雅深刻的理由,也是很容易的。天下事又往往如此。
也许我曾经对人说过“我爱杨柳”的话。但这话也是随缘的。仿佛我偶然买一双黑袜穿在脚上,逢人问我“为甚么穿黑袜”时,就对他说“我喜欢穿黑袜”一样。实际,我向来对于花木无所爱好;即有之,亦无所执着。这是因为我生长穷乡,只见桑麻、禾黍、烟片、棉花、小麦、大豆,不曾亲近过万花如绣的园林。只在几本旧书里看见过“紫薇”、“红杏”、“芍药”、“牡丹”等美丽的名称,但难得亲近这等名称的所有者。并非完全没有见过,只因见时它们往往使我失望,不相信这便是曾对紫薇郎的紫薇花,曾使尚书出名的红杏,曾傍美人醉卧的芍药,或者象征富贵的牡丹。我觉得它们也只是植物中的几种,不过少见而名贵些,实在也没有甚么特别可爱的地方,似乎不配在诗词中那样地受人称赞,更不配在花木中占据那样高尚的地位。因此我似觉诗词中所赞叹的名花是另外一种,不是我现在所看见的这种植物。我也曾偶游富丽的花园,但终于不曾见过十足地配称“万花如绣”的景象。
假如我现在要赞美一种植物,我仍是要赞美杨柳。但这与前缘无关,只是我这几天的所感,一时兴到,随便谈谈,也不会象信仰宗教或崇拜主义地毕生皈依它。为的是昨日天气佳,埋头写作到傍晚,不免走到西湖边的长椅子里去坐了一会。看见湖岸的杨柳树上,好象挂着几万串嫩绿的珠子,在温暖的春风中飘来飘去,飘出许多弯度微微的s线来,觉得这一种植物实在美丽可爱,非赞它一下不可。
听人说,这种植物是最贱的。剪一根枝条来插在地上,它也会活起来,后来变成一株大杨柳树。它不需要高贵的肥料或工深的壅培,只要有光、泥土和水,便会生活,而且生得非常强健而美丽。牡丹花要吃猪肚肠,葡萄藤要吃肉汤,许多花木要吃豆饼;但杨柳树不要吃人家的东西,因此人们说它是“贱”的。大概“贵”是要吃的意思。越要吃得多,越要吃得好,就是越“贵”。吃得很多很好而没有用处,只供观赏的,似乎更贵。例如牡丹比葡萄贵,是为了牡丹吃了猪肚肠只供观赏,而葡萄吃了肉汤有结果的原故。杨柳不要吃人的东西,且有木材供人用,因此被人看作“贱”的。
我赞杨柳美丽,但其美与牡丹不同,与别的一切花木都不同。杨柳的主要的美点,是其下垂。花木大都是向上发展的,红杏能长到“出墙”,古木能长到“参天”。向上原是好的,但我往往看见枝叶花果蒸蒸日上,似乎忘记了下面的根,觉得其样子可恶;你们是靠它养活的,怎么只管高踞在上面,绝不理睬它呢?你们的生命建设在它上面,怎么只管贪图自己的光荣,而绝不回顾处在泥土中的根本呢?花木大都如此。
甚至下面的根已经被斫,而上面的花叶还是欣欣向荣,在那里作最后一刻的威福,真是可恶而又可怜!杨柳没有这般可恶可怜的样子:它不是不会向上生长。它长得很快,而且很高;但是越长得高,越垂得低。千万条陌头细柳,条条不忘记根本,常常俯首顾着下面,时时借了春风之力,向处在泥土中的根本拜舞,或者和它亲一吻。好象一群活泼的孩子环绕着他们的慈母而游戏,但时时依傍到慈母的身边去,或者扑进慈母的怀里去,使人看了觉得非常可爱。杨柳树也有高出墙头的,但我不嫌它高,为了它高而能下,为了它高而不忘本。
自古以来,诗文常以杨柳为春的一种主要题材。写春景曰“万树垂杨”,写春色曰“陌头杨柳”,或竟称春天为“柳条春”。我以为这并非仅为杨柳当春一抽一条的原故,实因其树有一种特殊的姿态,与和平美丽的春一光十分调和的原故。这种姿态的特点,便是“下垂”。不然,当春发芽的树木不知凡几,何以专让柳条作春的主人呢?只为别的树木都凭仗了东君的.势力而拚命向上,一味好高,忘记了自己的根本,其贪婪之相不合于春的精神。最能象征春的神意的,只有垂杨。这是我昨天看了西湖边上的杨柳而一时兴起的感想。但我所赞美的不仅是西湖上的杨柳。在这几天的春一光之下,乡村处处的杨柳都有这般可赞美的姿态。西湖似乎太高贵了,反而不适于栽植这种“贱”的垂杨呢。
《儿女》丰子恺。
回想四个月以前,我犹似押送囚犯,突然地把小燕子似的一群儿女从上海的租寓中拖出,载上火车,送回乡间,关进低小的平屋中。自己仍回到上海的租界中,独居了四个月。这举动究竟出于什么旨意,本于什么计划,现在回想起来,连自己也不相信。其实旨意与计划,都是虚空的,自骗自扰的,实际于人生有什么利益呢?只赢得世故尘劳,做弄几番欢愁的感情,增加心头的创痕罢了!
当时我独自回到上海,走进空寂的租寓,心中不绝地浮起这两句《楞严》经文:十方虚空在汝心中,犹如白云点太清里;况诸世界在虚空耶!晚上整理房室,把剩在灶间里的篮钵、器皿、余薪、余米,以及其他三年来寓居中所用的家常零星物件,尽行送给来帮我做短工的、邻近的小店坐的儿子。只有四双破旧的小孩子的鞋子(不知为什么缘故),我不送掉,拿来整齐地摆在自己的床下,而且后来看到的时候常常感到一种无名的愉快。直到好几天之后,邻居的友人过来闲谈,说起这床下的小鞋子阴气迫人,我方始悟到自己的痴态,就把它们拿掉了。
朋友们说我关心儿女。我对于儿女的确关心,在独居中更常有悬念的时候。但我自以为这关心与悬念中,除了本能以外,似乎尚含有一种更强的加味。所以我往往不顾自己的画技与文笔的拙陋,动辄描摹。因为我的儿女都是孩子们,最年长的不过九岁,所以我对于儿女的关心与悬念中,有一部分是对于孩子们普天下的孩子们的关心与悬念。他们成人以后我对他们怎样?现在自己也不能晓得,但可推知其一定与现在不同,因为不复含有那种加味了。
回想过去四个月的悠闲宁静的独居生活,在我也颇觉得可恋,又可感谢。然而一旦回到故乡的平屋里,被围在一群儿女的中间的时候:我又不禁自伤了。因为我那种生活:或枯坐,默想,或钻研,搜求:或敷衍,应酬,比较起他们的天真、健全、活跃的生活来。明明是变态的,病的,残废的。
有一个炎夏的下午,我回到家中了。第二大的傍晚,我领了四个孩子九岁的阿宝、七岁的软软、五岁的瞻瞻、三岁的阿韦到小院中的槐荫下,坐在地上吃西瓜。夕暮的紫色中,炎阳的红味渐渐消减,凉夜的青味渐渐加浓起来。微风吹动孩子们的细丝一般的头发,身体上汗气已经全消,百感畅快的时候,孩子们似乎已经充溢着生的欢喜,非发泄不可了。最初是三岁的孩子的音乐的表现,他满足之余,笑嘻嘻摇摆着身子,口中一面嚼西瓜,一面发出一种像花猫偷食时候的的声音来。这音乐的表现立刻唤起了五岁的瞻瞻的共鸣,他接着发表他的诗:瞻瞻吃西瓜,宝姐姐吃西瓜,软软吃西瓜,阿韦吃西瓜。这诗的表现又立刻引起了七岁与九岁的孩子的散文的、数学的兴味:他们立刻把瞻瞻的诗句的意义归纳起来,报告其结果:四个人吃四块西瓜。
于是我就做了评判者,在自己心中批判他们的作品。我觉得三岁的阿韦的音乐的表现最为深刻而完全,最能全般表出他的欢喜的感情。五岁的瞻瞻把这欢喜的感情翻译为(他的)诗,已打了一个折扣;然尚带着节奏与旋律的分子,犹有活跃的生命流露着。至于软软与阿宝的散文的、数学的、概念的表现,比较起来更肤浅一层。然而看他们的态度,全部精神投入在吃西瓜的一事中,其明慧的心眼,比大人们所见的完全得多。天地间最健全的心眼,只是孩子们的所有物,世间事物的真相,只有孩子们能最明确、最完全地见到。我比起他们来,真的心眼已经被世智尘劳所蒙蔽,所斫丧,是一个可怜的残废者了。我实在不敢受他们父亲的称呼,倘然父亲是尊崇的。
我在平屋的南窗下暂设一张小桌子,上面按照一定的秩序而布置着稿纸、信筐、笔砚、墨水瓶、浆糊瓶、时表和茶盘等,不喜欢别人来任意移动,这是我独居时的惯癖。我我们大人平常的举止,总是谨慎,细心,端详,斯文。例如磨墨,放笔,倒茶等,都小心从事,故桌上的布置每日依然,不致破坏或扰乱。因为我的手足的筋觉已经由于屡受物理的教训而深深地养成一种谨惕的惯性了。然而孩子们一爬到我的案上,就捣乱我的秩序,破坏我的桌上的构图,毁损我的器物。他们拿起自来水笔来一挥,洒了一桌子又一衣襟的墨水点;又把笔尖蘸在浆糊瓶里。他们用劲拔开毛笔的铜笔套,手背撞翻茶壶,壶盖打碎在地板上……这在当时实在使我不耐烦,我不免哼喝他们,夺脱他们手里的东西,甚至批他们的小颊。然而我立刻后悔:哼喝之后立刻继之以笑,夺了之后立刻加倍奉还,批颊的手在中途软却,终于变批为抚。因为我立刻自悟其非:我要求孩子们的举止同我自己一样,何其乖谬!我我们大人的举止谨惕,是为了身体手足的筋觉已经受了种种现实的压迫而痉孪了的缘故。孩子们尚保有天赋的健全的身手与真朴活跃的元气,岂像我们的穷屈?揖让、进退、规行、矩步等大人们的礼貌,犹如刑具,都是戕贼这天赋的健全的身手的。于是活跃的人逐渐变成了手足麻痹、半身不遂的残废者。残废者要求健全者的举止同他自己一样,何其乖谬!
儿女对我的关系如何?我不曾预备到这世间来做父亲,故心中常是疑惑不明,又觉得非常奇怪。我与他们(现在)完全是异世界的人,他们比我聪明、健全得多:然而他们又是我所生的儿女。这是何等奇妙的关系!世人以膝下有儿女为幸福,希望以儿女永续其自我,我实在不解他们的心理。我以为世间人与人的关系,最自然最合理的莫如朋友。君臣、父子、昆弟、夫妇之情,在十分自然合理的时候都不外乎是一种广义的友谊。所以朋友之情,实在是一切人情的基础。朋,同类也。并育于大地上的人,都是同类的朋友,共为大自然的儿女。世间的人,忘却了他们的大父母,而只知有小父母,以为父母能生儿女,儿女为父母所生,故儿女可以永续父母的自我,而使之永存。于是无子者叹天道之元知,子不肖者自伤其天命,而狂进杯中之物,其实天道有何厚薄于其齐生并育的儿女!我真不解他们的心理。
近来我的心为四事所占据了:天上的神明与星辰,人间的艺术与儿童,这小燕子似的一群儿女,是在人世间与我因缘最深的儿童,他们在我心中占有与神明、星辰、艺术同等的地位。
丰子恺散文精选读后感200篇十四
丰子恺的。
散文。
朴实自然,从琐屑平凡中流露率真纯情。那么,来看看本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丰子恺的散文读后感,希望你喜欢。
最早听到丰子恺这个名字还是在初中的时候,老师拿了一幅他的漫画给我们看,画的什么现在不记得了,但还记得确实很幽默。所以在图书馆看见这个名字就毫不犹豫的借下来了,虽然我明白自己不是很爱看散文。印象中的散文就是描写各种各样的景色,高中时有一次老师布置写散文,我已经尽量在写景色了,可老师还是觉得写景色的篇幅太少,一直对只是写景的文章比较“敬畏”。可晚上回宿舍看了几篇以后才知道,原来散文可以这么有趣!
每一篇文章的出发点都是那么的“小”,而由每件小事引发的感想都是我们每个人都能感受到的或是每个人都会有共鸣的。这样的小事有很多,比如说朋友没有帮一位素不相识的老太太搬东西,家里的花猫、养过的大白鹅、有凹陷的椅子甚至是几枝扁豆杆都可以写进文章里,那都是人们平日里都能见到的东西,很平常,可在丰子恺的眼里他们似乎都有了存在的意义,有了优缺点或是与社会上的某些现象有关。而有的东西,你只要仔细的观察了,都会发现他有趣的地方。吃瓜子也可以写出很长篇幅的文章来,我倒是从上面学到了一种新的吃法,不过还没尝试过呢!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他作为一个父亲写的关于儿女们的文章。他觉得大人们的生活和孩子们“天真、健全、活跃”的生活比起来是“变态的,病的,残疾的”,“天地间最健全的心眼,只是孩子们的所有物,时间事物的真相,只有孩子们能最明确、最完全的见到。我比起他们来,真的心眼已经被世智尘劳所蒙蔽,所斫丧,是一个可怜的残废者了”。字里行间都能看到他对孩子们的爱,有趣的是描写夏天他们父子们吃西瓜的场景,每个孩子吃西瓜时的满足感表现的都不一样最小的孩子是笑嘻嘻摇摆着身子,一边嚼西瓜,一边发出像花猫偷食的时候发出的声音,引起了大一点的孩子的共鸣,于是他发表了他的诗:“瞻瞻吃西瓜,宝姐姐吃西瓜,软软吃西瓜,阿韦吃西瓜”,然后又引发了更大的孩子们的散文、数学的兴味。想想这都是一群多么可爱的小孩啊,也只有爱他们的父母才能如此细致的观察他们。都说父爱深沉,其实也是很强烈的,只是一般的没有表现,而丰子恺在文章里舒缓的表达着强烈的父爱。
还有很多篇幅是用来祭奠缘缘堂的,那是丰子恺的住所,是他自己一点点设计、规划捡起来的,付诸了很多的心血,所以当知道那里被日本人炸了以后非常悲伤。缘缘堂在他的眼中完全是一个有血有肉、有自己独特个性的人,春夏秋冬的各有一番风景,那样带着感情的描写让向来不爱看风景描写的我都认认真真的看下去了。还有丰子恺带着一家老小在那个动荡的年代逃难的经历,让我了解了那个时代人们的生活是那么战战兢兢,他们路上也碰见了一些唯利是图、坑害别人的人,其实他们也就只是想活下去,每个人就算他坏也是有原因的,他坏也不可能是彻底、完完全全的坏。我无法想象如果自己是个一家之主,在那么动乱的年代肩负一家人的性命,要怎么去处理所有的事情,这可能就是男人的责任吧,要有一颗多么强大的心!
我现在知道南方人过年真的和北方很不一样,一样的还是繁杂的过年程序,哪天该干哪些事都明明白白。不过现在每年过年都越过越没意思了,是因为我们长大了还是因为那些传统就在我们长大的短短二十来年就消失殆尽了那么多?!
真的没有想到自己能把一本散文集每篇文章都看了,是佩服丰子恺还是佩服自己呢!呵呵,看完一整本书就是有满足感。看完散文集让我觉得生活更加有趣了,就像他描写了一只鹅,甚至让我有了自己也养上一只的冲动。看完书,有时不经意的想到一两个小细节,也会微微一笑。看来散文这东西和谈恋爱一样,也能留下美好的回忆!
再读《丰子恺散文集》,心中不自觉笼上了一层悲哀,来得如此无奈。隐隐约约中,仿佛看到了自己那些无法挽回的岁月,清楚地罗列在眼前。想抓住,却已飘远了。那一刻,才发现自己不复是黄金时代的人了。
有一丝恐惧,腐住了每一根神经。我有些担心。“眼看见儿时伴侣中的英雄、好汉,一个个退缩、顺从、妥协、屈服起来,到像绵羊的地步。我自己也是如此,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你们不久也要走这条路呢!”孩童时代的我们只知成长如何是好,充满羡慕地眼巴巴地望着大人的生活,急于冲破时间的牢笼,奔向下一个目的地。那一刻,我们永远也不会明白成长的“代价”。或许“绵羊”并不是所有人的选择,但或多或少,我们丢弃黄金时代的奔放与热情。或多或少,带上了世俗的气息来应和这个世界。这样的生活又何尝不是一种压抑!无奈,只因我不再是黄金时代的人儿了,要学会“生存”。我避不开,躲不掉,只求能否放慢脚步,让我在黄金时代的在最后末端沾回一些过往的气息?即使是掩藏其真面目的时刻,也不至于做一只“绵羊”。
刹那间,仿佛觉得人生像是一场分段的冒险赛,时间像是那只计时的秒表。黄金时代,是这场游戏的开始。因为你不懂游戏规则,所以犯了错也不会受到惩罚。只是此刻,我已具备了初学者的水平,不得不步入下一个阶段。我必须学会谨慎、小心,却步是屈服、妥协。
出黄金时代,意味着另一个新的开始。不是不敢向前,想再次留恋过往的美好罢了。让我们的黄金时代被烙在心底吧。
茫茫宇宙,芸芸众生,从何而来,向何处去,我不知道,但读了丰子恺的散文,我想他是知道的。
丰子恺的第一篇散文,已向我鲜明的揭示了万物运行的第一基本,那就是“渐”。是啊——不论春到夏,秋到冬,无论芳华落尽,红颜老去,无不是在淡淡的渐变中运行的。或许,真正这样淡淡的渐变着运行着的,还有时间。
“时间”,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和空间差不多么,不是一字之差么?不,至少我们能看见空间,能摸到它,能切身的感受它,但时间呢,她看不见,摸不着,几乎是虚幻的,但又令人感觉无处不在。倘若说空间是一幅画,一副立体的,包罗万象的画,那时间则是一首歌,一首听得到而又听不到的太虚之歌。
丰老说,有一列火车,车上的人都极明达,有的让其座位与老者,有的高呼“不要乱”“有秩序”,但另一列火车——“人生”就不同了,每个人的人生,很少有如此明达,所以百余年的寿命,定然太长。
丰子恺散文精选读后感200篇十五
寒假期间,我读了《丰子恺儿童文学》,我非常喜欢读这本书。
丰子恺是我国现代画家、散文家、美术教育家、音乐教育家、漫画家和翻译家,是一位卓有成就的文艺大师。
《丰子恺儿童文学》这本书中收录的故事,是丰子恺在70年前的《新少年》里连载的作品,里面记录的是几个喜欢美术的小孩子的经历。
书中有很多丰子恺的漫画作品,很漂亮。里面的故事更是有趣极了!其中有一篇《儿童节前夜》,讲了一个叫逢春的孩子和她的弟弟如金、及同学华明,三个人一起尝试做书签的故事。
你们可能会问:做书签不是很好做吗?丰子恺为什么偏偏写这个呢?我告诉你们吧:他们可不是用一般的水彩笔画的,而是用山芋做的“刻版画”书签。他们是先在纸上画出想要刻的图案,华明和弟弟觉得刻图案简单,就先把图案刻在山芋上,逢春觉得太便宜他们,因为这是比较容易的工作。之后,逢春自己把题字和年号给小心地刻上。接着他们把刻好的山芋粘在厚厚的黄纸上,再把黄纸放在外面晾干。这就完成了制作书签的刻印工具。第二天早晨,华明逢春和如金到外面爬上一棵大树,发现周围有很多三原色混合的颜色,华明提议:“我们用三原色――红黄蓝来印刷书签怎么样?”大家觉得华明这个意见很不错。回到家里,华明来印红色,如今印黄色,逢春印蓝色。他们干得很起劲儿,一直干到姆妈叫他们吃中饭。红黄蓝三原色的书签就这样制作好了。
这本书大概每个故事都有写逢春、华明和如金他们创作作品,能让读者从其中了解很多美术创作的知识。丰子恺先生的文字功底特别棒,故事的语言也非常生动、活泼,小孩子都会喜欢看的。我就经常读着读着就大声跟妈妈说:“太好看了!”我去美国的时候,把这本书一直带在身边。
同学们,你想不想看看?
丰子恺散文精选读后感200篇十六
时值新春二月,天气多变,乍暖还寒,正是最难将息的时候。
日前的天气本还是好好的,想不到早上起床之后抬眼望外,发觉整个天空都是灰蒙蒙的,更因气温低下而感觉稍许寒冷之意。天空中乌云密布,显得阴暗异常,丝丝的冷风中更传递着风雨欲来的讯息,这样的天气凭空让人心态情绪上感到些压抑和消沉。然而事实上,确是人心的多变更胜于天气的。
傍晚时分天空阴暗得愈发厉害,直到淅淅沥沥的小雨渐次的滴落和湿润了大地为止,这当算得上是立春之后的第一场春雨。但当暮色四合之后,窗外的景色渐渐的淹没于夜色之中终于不见,只有远方的霓虹灯的灯光透过层层的细雨而遥远的传过来。雨声淅沥,连绵不绝,暗合着这冬去春来的夜晚,心绪更加感到彷徨。刚刚从家里出来有十天,难道又想家了吗?虽是自己的心事,自己却未必就说得清楚。正赶上今天还是我的生日,心情上更加是欲言又止。而对于我的生日,我想哪怕全天下的人都不记得,甚至连我自己都不记得的,但想家中的母亲却一定会记得的。而事实上我的生日又何尝不是老妈的受难日呢。但很遗憾的是日间一直都没能来得及给家里打个电话问安一下,感到有些惭愧。
满怀无着无落的心绪或者感觉,翻开日前带来的那本书《现代闲情小品》,读到丰子恺的那篇散文《春》之后,移情于物来遣怀的竟有所感。而加之连日来我又感冒复发,持续服药使得满嘴终日感觉苦涩,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我以为借用别人的感受来排解自身的烦绪,那却也是未为不可的事情。
“春的景象,只有乍寒、乍暖、忽晴、忽雨是实际而明确的。此外虽有春的美景,但都隐约模糊,要仔细探寻,才可依稀仿佛地见到,这就是所谓“寻春”罢?”但当看到这段文字之时,感觉有些微妙,因我日前还曾发短信给距近的好友说来日择个好天气一起去爬山游玩呢,郊外踏青寻春却也是潜在的目的。
“春所带来的美,少而隐;春所带来的不快,多而确。诗人词客似乎也承认这一点,春寒、春困、春愁、春怨,不是诗词中的常谈么?不但现在如此,就是再过个把月,到了清明时节,也不见得一定春光明媚,令人极乐。倘又是落雨,路上的行人将要“断魂”呢。可知春徒美其名,在实际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而这段对春的描述更让人苟同,春风化雨竟多愁,且不说诗人词客,单说凡夫俗子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实际,一年中最愉快的时节,是从暮春开始的。就气候上说,暮春以前虽然大体逐渐由寒向暖,但变化多端,始终是乍寒乍暖,最难将息的时候。到了暮春,方才冬天的影响完全消灭,而一路向暖。”丰子恺的这段文字的理性认知,更加让我感到五体投地。想到乍暖还寒的初春,景象固然是一派生机勃发,但风雨不定气温多变,却也正是古人词句里说的是最难降息的时候。所以说暮春才是最美好最愉快的时节。
“三分春色二分愁,更一分风雨!”事实是的确如此。侧耳倾听着窗外的雨声,依然淅淅沥沥的错落有致的富于节奏。“小楼一夜听春雨”的诗句意境是无比美妙的,然而实际上若拿到现实情境里来映照,我们或都会感到失望的,因为现实生活中的遭逢际遇并不总是那么富有“诗意”的。想及到日间午后因为天寒,而蜷缩到屋内一隅不愿再动,再反观诗人词家那些淡雅恬静的诗句,我们或也会感到哑然失笑的吧。
丰子恺散文精选读后感200篇十七
一次,去图书馆看到《丰子恺散文》这本书,粗粗的看还可以,就借回家。书借了一个星期多了,我也看完了,打算再看一遍,好书耐读呀。以前我知道他的画工了得,没想到写文章也很有感觉。从作品中,你可以看到他一颗童心。这也许就是他的艺术不衰的秘诀。
书中配了一些图画,是有关起孩子的居多。如一张《爸爸不在家》画的是小孩子左手拿着毛笔在画,很有童趣。几乎每篇文章都有图画。读文字的时候,看着图片,也是很享受的。我喜欢他的文字,清新自然,饶有趣味,如同他的画一样。他的文字没有多余的文字,从自己的感官出发,一切显得自然,没有做作之态,给人很舒服的感觉。
书中多以自己的生活为题材,把作者的所思所想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如他曾建造自己的祖屋,因为在佛堂中几次都抓阉,都抓到“缘”,所以起名“缘缘堂”。他曾在这屋里待了六年,有很深的感情。这房子的一切费用都是作者自己挣得的,也是自己设计的。这种感情是大家可以想象到的。但因为抗日战争,他们逃离了祖屋,房子也在战争中被炸毁。如自己的孩子突然在自己手里死亡,眼睁睁看他死亡,什么都做不了,是何等的悲哀和不幸。但作者不知一味地悲哀,也为自己的房子如能在我军的手里被毁,何等的光荣。从中我们看出一个爱国,有爱心的人站立在我们的面前。
其中还有很多类似的文章。最有意思的是他把孩子的日记写下来,让我们见识了一个孩子的纯真。邻居的小孩子跟他一样高,也喜欢玩耍,相互也有感情,他就发出大人在一处,小孩子在一处生活的奇思。原来孩子是如此对世界有新想法。还有看到别人给父亲理发,自己很不理解,只看到“有人割父亲的脑袋,打父亲的背”,家人都不帮父亲,自己只能哭……想想都很有意思。孩子的世界比我们的世界简单的多,丰富的多,纯真的多。将来,我也会有孩子,也可以设身处地地感受孩子的世界,想开都是很有趣味的。()。
在这个世俗的世界中,还能看到如此纯美的文章,真是一种享受。此书,可以陶冶我的精神世界,让我用全新的眼光去看这个世界,感受这世界的美,而不仅仅是其丑。
因该多看看这本书,更多、深入地看。不但我看,更多的人看。因为这确实是一本好书,值得向人推荐。
丰子恺散文精选读后感200篇十八
丰子恺有着佛家悲天悯人的菩萨心肠,他渴望人间充满温情,这从他的一篇随笔——《敬礼》中体现出来。文章写的是丰子恺在译稿时不小心压伤一只蚂蚁,它企图爬走,一步一瘸,终于倒下,绝望地挣扎。丰子恺感到很对不住它,但又不能把它送去医治,也不忍把它捻死,以解除痛苦,所以就不理睬它,继续译稿。后来,另一只蚂蚁来救助伤者,不惜劳苦,不惜冒险,丰子恺感到非常抱歉,非常惭愧。丰子恺忽然觉得这两只蚂蚁突然大起来,变得高不可仰了,而自己却变得向蚂蚁那么小,最后,他站起身来,对着这两只蚂蚁,行了一个敬礼。
这样藐小的动物,竟有这样深挚的友爱之情、这样慷慨的牺牲精神、这样伟大的互助精神,真使我大吃一惊!
当有人侵略了蜂巢或伤害了某些蜜蜂,许多蜜蜂竟不惜生命代价用叮咬来报仇,好像这是自己的职责、荣耀。然而,蜜蜂的刺是“一次性”的,叮完便会死去,就这样,无数只蜜蜂为此丧命,最后,人在草地上痛苦地挣扎,身旁是一位位蜜蜂烈士。
动物尚有这样的精神,人有时竟没有。我看过一则新闻:一名女子在露天银行取钱,一名男子持刀抢劫,女子不肯给钱,男子刺了女子一刀,拿钱离去。女子痛苦地挣扎,可一旁来来往往的行人竟无动于衷,还避而远之,没有人来送她去医院,好像怕被掺和进去似的。最后,女子因失血过多而死去。
动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他们也懂得体贴,懂得关爱,对人的关爱继而对动物、对世间的一切的关爱,我希望人世幸福快乐、没有冷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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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子恺散文精选读后感200篇十九
从前听人说:中国人人人具有三种博士的资格:拿筷子博士、吹煤头纸博士、吃瓜子博士。
拿筷子,吹煤头纸,吃瓜子,的确是中国人独得的技术。其纯熟深造,想起了可以使人吃惊。这里精通拿筷子法的人,有了一双筷,可抵刀锯叉瓢一切器具之用,爬罗剔抉,无所不精。这两根毛竹仿佛是身体上的一部分,手指的延长,或者一对取食的触手。用时好像变戏法者的一种演技,熟能生巧,巧极通神。不必说西洋了,就是我们自己看了,也可惊叹。至于精通吹煤头纸法的人,首推几位一天到晚捧水烟筒的老先生和老太太。他们的“要有火”比上帝还容易,只消向煤头纸上轻轻一吹,火便来了。他们不必出数元乃至数十元的代价去买打火机,只要有一张纸,便可临时在膝上卷起煤头纸来,向铜火炉盖的小孔内一插,拔出来一吹,火便来了。我小时候看见我们染坊店里的管帐先生,有种种吹煤头纸的特技。我把煤头纸高举在他的额旁边了,他会把下唇伸出来,使风向上吹;我把煤头纸放在他的胸前了,他会把上唇伸出来,使风向下吹;我把煤头纸放在他的耳旁了,他会把嘴歪转来,使风向左右吹;我用手按住了他的嘴,他会用鼻孔吹,都是吹一两下就着火的。中国人对于吹煤头纸技术造诣之深,于此可以窥见。所可惜者,自从卷烟和火柴输入中国而盛行之后,水烟这种“国烟”竟被冷落,吹煤头纸这种“国技”也很不发达了。生长在都会里的小孩子,有的竟不会吹,或者连煤头纸这东西也不曾见过。在努力保存国粹的人看来,这也是一种可虑的现象。近来国内有不少人努力于国粹保存。国医、国药、国术、国乐,都有人在那里提倡。也许水烟和煤头纸这种国粹,将来也有人起来提倡,使之复兴。
但我以为这三种技术中最进步最发达的,要算吃瓜子。近来瓜子大王的畅销,便是其老大的证据。据关心此事的人说,瓜子大王一类的装纸袋的瓜子,最近市上流行的有许多牌子。最初是某大药房“用科学方法”创制的,后来有什么“好吃来公司”、“顶好吃公司”……等种种出品陆续产出。到现在差不多无论哪个穷乡僻处的糖食摊上,都有纸袋装的瓜子陈列而倾销着了。现代中国人的精通吃瓜子术,由此盖可想见。我对于此道,一向非常短拙,说出来有伤于中国人的体面,但对自家人不妨谈谈。我从来不曾自动地找求或买瓜子来吃。但到人家作客,受人劝诱时;或者在酒席上、杭州的茶楼上,看见桌上现成放着瓜子盆时,也便拿起来咬。我必须注意选择,选那较大、较厚、而形状平整的瓜子,放进口里,用臼齿“格”地一咬;再吐出来,用手指去剥。幸而咬得恰好,两瓣瓜子壳各向两旁扩张而破裂,瓜仁没有咬碎,剥起来就较为省力。若用力不得其法,两瓣瓜子壳和瓜仁叠在一起而折断了,吐出来的时候我就担忧。那瓜子已纵断为两半,两半瓣的瓜仁紧紧地装塞在两半瓣的瓜子壳中,好像日本版的洋装书,套在很紧的厚纸函中,不容易取它出来。这种洋装书的取出法,现在都已从日本人那里学得,不要把指头塞进厚纸函中去力挖,只要使函口向下,两手扶着函,上下振动数次,洋装书自会脱壳而出。然而半瓣瓜子的形状太小了,不能应用这个方法,我只得用指爪细细地剥取。有时因为练习弹琴,两手的指爪都势乎,和尚头一般的手指对它简直毫无办法。我只得乘人不见把它抛弃了。在痛感困难的时候,我本拟不再吃瓜子了。但抛弃了之后,觉得口中有一种非甜非咸的香味,会引逗我再吃。我便不由地伸起手来,另选一粒,再送交臼齿去咬。不幸而这瓜子太燥,我的用力又太猛,“格”地一响,玉石不分,咬成了无数的碎块,事体就更糟了。我只得把粘着唾液的碎块尽行吐出在手心里,用心挑选,剔去壳的碎块,然后用舌尖舐食瓜仁的碎块。然而这挑选颇不容易,因为壳的碎块的一面也是白色的,与瓜仁无异,我误认为全是瓜仁而舐进口中去嚼,其味虽非嚼蜡,却等于嚼砂。壳的碎片紧紧地嵌进牙齿缝里,找不到牙签就无法取出。碰到这种钉子的时候,我就下个决心,从此戒绝瓜子。戒绝之法,大抵是喝一口茶来漱-漱口,点起一支香烟,或者把瓜子盆推开些,把身体换个方向坐了,以示不再对它发生关系。然而过了几分钟,与别人谈了几句话,不知不觉之间,拿跟了别人而伸手向盆中摸瓜子来咬。等到自己觉察破戒的时候,往往是已经咬过好几粒了。这样,吃了非戒不可,戒了非吃不可;吃而复戒,戒而复吃,我为它受尽苦痛。这使我现在想起了瓜子觉得害怕。
但我看别人,精通此技的很多。我以为中国人的三种博士才能中,咬瓜子的才能最可叹佩。常见闲散的少爷们,一只手指间夹着一支香烟,一只手握着一把瓜子,且吸且咬,且咬且吃,且吃且谈,且谈且笑。从容自由,真是“交关写意!”他们不须拣选瓜子,也不须用手指去剥。一粒瓜子塞进了口里,只消“格”地一咬,“呸”地一吐,早已把所有的壳吐出,而那在那里嚼食瓜子的肉了。那嘴巴真像一具精巧灵敏的机器,不绝地塞进瓜子去,不绝地“格,”呸“,”格“,”呸“,……全不费力,可以永无罢休。女人们、小姐们的咬瓜子,态度尤加来得美妙;她们用兰花似的手指摘住瓜子的圆端,把瓜子垂直地塞在门牙中间,而用门牙去咬它的尖端。”的,的“两响,两瓣壳的尖头便向左右绽裂。然后那手敏捷地转个方向,同时头也帮着了微微地一侧,使瓜子水平地放在门牙口,用上下两门牙把两瓣壳分别拨开,咬住了瓜子肉的尖端而抽它出来吃。这吃法不但”的,的“的声音清脆可听,那手和头的转侧的姿势窈窕得很,有些儿妩媚动人。连丢去的瓜子壳也模样姣好,有如朵朵兰花。由此看来,咬瓜子是中国少爷们的专长,而尤其是中国小姐、太太们的拿手戏。
发明吃瓜子的人,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天才!这是一种最有效的”消闲“法。要”消磨岁月“,除了抽鸦片以外,没有比吃瓜子更好的方法了。其所以最有效者,为了它具备三个条件:一、吃不厌;二、吃不饱;三、要剥壳。
俗语形容瓜子吃不厌,叫做”勿完勿歇“。为了它有一种非甜非咸的香味,能引逗人不断地要吃。想再吃一粒不吃了,但是嚼完吞下之后,口中余香不绝,不由你不再伸手向盆中或纸包里去摸。我们吃东西,凡一味甜的,或一味咸的,往往易于吃厌。只有非甜非咸的,可以久吃不厌。瓜子的百吃不厌,便是为此。有一位老于应酬的朋友告诉我一段吃瓜子的趣话:说他已养成了见瓜子就吃的习惯。有一次同了朋友到戏馆里看戏,坐定之后,看见茶壶的旁边放着-包打开的瓜子,便随手向包里掏取几粒,一面咬着,一面看戏。咬完了再取,取了再咬。如是数次,发见邻席的不相识的观剧者也来掏取,方才想起了这包瓜子的所有权。低声问他的朋友:”这包瓜子是你买来的么?“那朋友说:”不,“他才知道刚才是擅吃了人家的东西,便向邻座的人道歉。邻座的人很漂亮,付之一笑,索性正式地把瓜子请客了。由此可知瓜子这样东西,对中国人有非常的吸引力,不管三七二十一,见了瓜子就吃。
俗语形容瓜子吃不饱,叫做”吃三日三夜,长个屎尖头。“因为这东西分量微小,无论如何也吃不饱,连吃三日三夜,也不过多排泄一粒屎尖头。为消闲计,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条件。倘分量大了,一吃就饱,时间就无法消磨。这与赈饥的粮食目的完全相反。赈饥的粮食求其吃得饱,消闲的粮食求其吃不饱。最好只尝滋味而不吞物质。最好越吃越饿,像罗马亡国之前所流行的”吐剂“一样,则开筵大嚼,醉饱之后,咬-下瓜子可以再来开筵大嚼。一直把时间消磨下去。
要剥壳也是消闲食品的一个必要条件。倘没有壳,吃起来太便当,容易饱,时间就不能多多消磨了。一定要剥,而且剥的技术要有声有色,使它不像一种苦工,而像一种游戏,方才适合于有闲阶级的生活,可让他们愉快地把时间消磨下去。
具足以上三个利于消磨时间的条件的,在世间一切食物之中,想来想去,只有瓜子。所以我说发明吃瓜子的人是了不起的天才。而能尽量地享用瓜子的中国人,在消闲一道上,真是了不起的积极的实行家!试看粮食店、南货店里的瓜子的畅销,试看茶楼、酒店、家庭中满地的瓜子壳,便可想见中国人在”格,呸“、”的,的“的声音中消磨去的时间,每年统计起来为数一定可惊。将来此道发展起来,恐怕是全中国也可消灭在”格,呸“、”的、的"的声音中呢。
我本来见瓜子害怕,写到这里,觉得更加害怕了。
193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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