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自己的一种反思,让我们不断成长和进步。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先进行素材整理和归纳。如果你对总结范文感兴趣,不妨来看看以下这些,或许能给你带来一些灵感和启发。
我爱家乡的马尾松散文篇一
黄土地啊!让游子亲亲您那泥土醉人的芬芳!
在异国他乡奔波累了、厌倦的游子,一旦想起祖国大西北故乡的黄土地,便给远方漂泊的游子,带来一种心灵的慰藉。就体会到黄土地上的故乡,那种难以割舍的乡情,和记忆起黄土地的泥土,散发出醉人的芬芳!
因为,那是一片记忆中最熟悉的黄土地,走过了历史的风云变迁,趟过了岁月带来的沧桑,却永远改变不了她那黄色的主色调。不管时代风雨带来怎样的变迁,她永远鲜活着,身带着生存在她上面的勤劳的人们,丰收的希望;脸上洋溢着父老乡亲绽放的喜悦!养育了一代又一代黄土地的儿子。
不信你看:那些挽起裤筒,追赶着耕牛,播种、耕耘的汉子,吆喝着,吆喝耕牛的底气,是那么十足;用力甩打着手中的鞭子,那么清脆。用一双磨起老茧的双手,紧紧扶着黝黑、发亮的杏木犁耙,来来回回,让光亮的铧,翻开了一层层金黄的土,阵阵散发出泥土的幽香。那是一种让人嗅起来如醉如痴、诱人的芳香!还有,紧跟在犁耙后面撒种的农家姑娘,她们爱着脚下这片黄土地,爱着是那么深沉,不时地喉咙里放飞多情的歌谣,轻灵质朴的旋律声,打破了田野的静谧,醉倒了刚刚被耕犁翻开的黄土地!
无声的岁月,在季节交替中流淌。是您勤劳的子民,一遍又一遍的耕耘,在您的上面一茬又一茬的播种和收获。是您那心地善良、憨厚质朴、勤劳的子民,您的儿女,用艰辛和汗水播种着希望,收获着喜悦。可历史发展、雕刻的年轮,不停地在您美丽的容颜上,雕刻着岁月的印记,但您从来没有发怒过,抛弃您的子民。始终微笑着,笑容永远在耕犁铧过的地方荡漾,散发着醉人的芬芳!
亲亲黄土地,我那赤诚的金黄!嗅嗅您那醉人的芬芳!是您的憨厚、质朴,让在异国他乡的游子,昼夜魂牵梦萦,温暖了漂泊游子失落、孤寂的胸膛!
我爱家乡的马尾松散文篇二
土地,对于土生土长的农村人来说,他们一定会惜土如金,珍惜每一寸土地,每一寸土地,在他们的心目中,有一种神圣的地位,土地的的汁液,永远融化在他们的血液里,升腾在他们的脑海里;视每一寸黄土,就是他们的命根子,与他们永远骨肉相连,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情节!
在大西北甘肃省那个缺吃少穿的八九十年代,对于自幼在农村土生土长,长大的我来说,真正饱尝到了生活的艰辛和不易。每当打开尘封的记忆,任思绪蔓延,重新回到了梦中最熟悉黄土地的家乡,让我心潮久久的难易平静。
我对家乡的那份眷恋的情节,源于我家乡那些心地善良、憨厚朴实、宽厚仁慈父老乡亲的博爱;还有那每一寸黄土地的厚重!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育了一方人情”。对于大西北我的家乡,世代以黄土地为依靠的父老乡亲来说,他们一辈子靠黄土为生,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每一寸贫瘠的黄土地,就是他们身上的肌肤,视黄土地都是自己赖以生存的命根子,他们从不嫌弃黄土;也是黄土地的朴实和坚韧,哺育出了世代生存在黄土地上面的人们,那种善良、无私、朴实、厚重、沉稳的胸怀,也孕育出了他们勤劳、吃苦耐劳和心直口快豪爽的性格!
小时候年幼无知的自己,感觉黄土地自己的家乡如此贫困和落后,除了每天见到的黄土,就是身上沾满了一层厚厚的黄土。自小就学会了干农活,从有力气干农活的那一天起,每天跟着父、母亲下地,风里来、雨里去;地里来、土里去。几乎每天都和黄土地打交道,帮着家里大人春播、夏锄、秋收、冬藏,把黄土地里的每一株稼穑,视为一种有生命和灵魂的生灵,允不得半点的马虎,真正饱尝到了“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生活的艰辛和不易。开始厌恶黄土和憎恨黄土,恨不得自己很快长大,逃离和背叛黄土!
父、母亲为了让我们孩子,摆脱世代被黄土束缚的命运,重复旧辙他们走过的`路,开始节衣缩食、省吃俭用,把我们都送进了学堂,开始了“十年寒窗”苦读生涯,让将来跳出农门,远离黄土!
为了让我们不要忘记农本,放学和放寒假、暑假期间,还是继续跟着他们在田地里劳作。也是在这个时候,我那年过花甲、满头白发、目不识丁的爷爷,用磨起老茧的一双有力的手,手把手的教会了我耕地,并且贯穿了“土中自有黄金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农家人只认一个理由的大道理;尤其是耕牛拉着步犁,明晃晃的铧,翻开那一层层厚厚的黄土的时候,爷爷会用双手捧起一掬黄土,让我嗅嗅泥土的芬芳,并让我仔细端详泥土的色泽和肥沃,掂量泥土的厚重和分量。也是我的爷爷给我讲解了一系列的农家人应知应会的科普知识。当我思绪走神,手中的犁把,就会偏离了方向,造成留下一道道没有被铧翻过的土地,我的爷爷就会在原地留下记号,让第二个来回,必须重新翻开遗留下的土层,并告诉我:“农家人耕地,就像做人,必须脚踏实地的走好每一步,允不得半点的马虎,如果人哄了地,地一定会哄了肚皮。”还有,每耕地一段时间,他就不再继续赶着耕牛,必须让拉步犁的耕牛,停下来,做片刻的休息。他说:“动物和人都是有灵性的,做人的时候不但不要虐人,而且,也不能虐动物,要学会大度、仁慈和容忍。”
可是今天,我的爷爷去世多年,早已经埋在厚厚的黄土中,和黄土融为一体,永远成为黄土地灵魂的守望者;曾今那个懵懂的少年,已经步入成年人的轨道,远离了大西北黄土地上那个偏僻、落后的小山村在人生这条道路上,走过了一程又一程,路过了一山又一水,在异国他乡这片陌生的土地里艰辛拼搏的时候,在工作中惆怅、失意、无助时,再次撩拨起心底那份对家乡折叠的思念,想起了我年过花甲的父母双亲,娇妻爱子,还有那些心地善良、憨厚朴实的父老乡亲!曾今厌恶的那些黄土,显得如此的亲切和熟悉!
在异国他乡拼搏的历程里,为了生计,年复一年的跋涉,而思念守望的家乡黄土地的思绪,从没间断过,每时每刻,不断的延伸!对大西北家乡黄土地上的一株小草、一滴晨露,就连进村口的那几棵瘦骨嶙峋的白杨树,都会让人产生无限的眷恋!
每当想家的时候,恨不得肋下生长出一对有力的双翼,飞过千重山、越过万重水,来到大西北黄土地的家乡,把在异国他乡的倦意、驿站的疲惫,统统都埋在厚厚的黄土中,偎依在宽大、温暖的黄土地的怀抱中,听林间鸟鸣,闻泥土芬芳,望碧空流云,做一名黄土地的守望者!我用我的生命走过黄土地,我将我的灵魂融入了黄土地,我爱这片热土,那古老的黄土魂,永远激励着我奋发上进,那浑厚的黄土地,永远是我赖以生存的根。
我爱家乡的马尾松散文篇三
夏收的时候到了,我是得要回去了。昨晚上,我打电话绘妻,妻接了电话,刚好母亲也在场。我便问起,麦,是否成熟了。妻说,母亲给你说说话,我,莫名其妙,母亲说!“不熟着了,等咱家杏梅熟了再回来,我们在家,这个时候都木一点事”,我就顺便的答应了。提起了杏梅,也便想起这时候,是杏梅快要成熟的季节了。在洛阳这个地方往西大概,百十里地便就是有杏梅的产地方了。
不过我,走的地方也却是不少,或西,或东,或南,或北,都不曾见到过杏梅的影子。说这杏梅,给,杏,的外表基本是一样的,都有红黄那渲颜如蛋黄一样的颜色,杏梅,于杏的味道掠有不同,微微的后苦。
记的小时候,杏梅最好吃的时候,就是发黄也快发红的时候。摘下,埋到谷堆里,或麦堆里,停个四五天,或五六天,再抱出来,那一个发红的皮,软软的咬一口,那酸甜酸甜的汁水瞬间,就会淌满口中,有密桃的香味,吐出口来时,就是一个核了。
我所知道的,这杏梅树,在我们家乡现在,基本上也不是太多了。不过你要到处转转,走走,也能会看见杏梅树的,只是少的可怜。我家的杏梅在我家后面的康王坡,半坡之上,杏梅春天开花,成果,发育到成熟。我所知道的,小的杏梅是不能吃的。不像杏那样,小是酸涩的,杏梅苦的,苦的狠,又苦又涩的,你要摘一个,咬上一口,半响嘴都是苦药味,所以小杏梅我是不摘的'。
杏梅有又苦又涩的本性,却实也乘心了有杏梅园的主户。到开花,结果,成熟基本上都不用人去照看。就是成熟了还是酸涩的,更不用仿人偷去。熟的杏梅,摘下来,放几天才好吃。熟的要摘来就卖,可就费事了,近处不行,卖不上价钱,须要拉到百十里地的洛阳市才行。有一回,到了杏梅成熟的季节,满园满树的杏梅,挂缀着枝头。父亲说“我与那几家说好了,够四车了,到洛阳卖,杏梅今年结的多,我一个人去卖,卖不过来,今年你也摘一车去卖回试试,以后这么多园子,都靠你卖了”。
“木愣”的我,皱紧眉头的我,从来不管这一切的我,对卖东西,着实是不会。也没卖过。父亲也看出了,我的为难,父亲又说,“我买了几十年的水果,有经验,一快买,就当是段炼,段炼的”不卖啥时也不会啊!我默默了点了点头,表示赞同。第二天,早上,几个小时来回的忙碌,我与父亲,一人,一大车,装的满满的促有三百多斤之多的,一架子车杏梅。我忧虑了好久。装好的杏梅架子车,晚上装上大车,晚上走,晚上到,第二天就早早的可以卖了,也可能会卖个好价钱,早点卖,不太热。
真到卖杏梅了,那几天的日子,着实难受,拉着几百斤的车子,东奔西跑。上坡下坡,吃的是希饭,喝的自来水,睡的是马路。几天下来满脸的灰尘的脸,汗水流下,才能看见几处清晰的痕迹,活生生的要饭的啊!。随然幸苦,幸苦奔泊,几天下来把杏梅换成钞票,也是一种苦进甘来的喜悦我喜欢杏梅,也爱家乡的杏梅。
我爱家乡的马尾松散文篇四
我的家乡在淮河岸边,这里属丘陵地带。肥沃的黄土地养育了我们一辈又一辈的中原人,这里堪称鱼米之乡。然而,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期,科学还不够发达,我们这里还很贫穷。家乡的黄土地上,土地贫瘠,杂草遍地。庄稼收成极低。那时候,无论是荒坡还是田埂,随处可见一种藤蔓植物,我们把它叫巴根草。
这种草很不起眼,很少有人欣赏它。它的主茎细得不起眼,叶片小的不起眼,与地面紧紧地贴在一起更不起眼。但它的生命力却很强。每到春天,它便亟不可待地发芽、伸茎、展叶、开花。远远望去,一片浅绿,走近了,却似有若无。它的花碎而不艳,素而不香。在婀娜的头痛花,妖媚的紫云英,星星眨眼般的小狗咬,以及满天繁星般的蒲公英等野花面前,巴根草花显得那么寒酸。夏天来了,它又显得那么羸弱,筋骨虽壮,却不敢抬头。其他小草则疯狂地凌驾于巴根草之上,而把它压在身下。秋风一起,它的叶子便赶紧收拢起来,变软变黄。入冬后,叶子早已全部落去,仅剩干巴巴的枯枝,经风雪霜冻之后,已没了韧性,一碰就断。
巴根草是很渺小的,很多人不一定认识它。然而,对于巴根草,我却情有独钟,以至于如今远离了黄土地,依然难舍沃土情怀。
巴根草不仅给我们的童年带来很多乐趣,而且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方便。
小时候,我们村很多的小姐妹经常结伴到野外挖草。春末夏初,坡上野草碧绿,万紫千红。姐妹们挖满一篮子草,就会聚集到大树下或河堤上休息。休息的间隙,我们就开始玩各种游戏,其中玩得最多的就是放草鹰。河堤岸满是巴根草,藤藤蔓蔓到处都是,把它一根一根地扯掉,扯上一把就可以扎成一个草鹰。每人向上抛一次,其他人则同时去抢,谁抢到草鹰这草就归谁。所以我们大多都是奉献者,很少能把自己抛出的草鹰抢回来,更别想去抢别人的了。因此,这种游戏的获胜者基本都是那些大个子的女孩。虽然放草鹰我们屡战屡败,但它却仍是我童年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毕竟它给我的童年带来了很多乐趣,使我至今难以忘怀。
那时候,农村的生活很艰苦,不仅缺衣少食,就连烧柴都成问题。我们村上,几乎家家户户从夏天就开始准备入冬的柴禾。像田埂上的蒿草,荒坡上的茅草扑棱,鲫鱼巴儿,巴根藤儿,水中的杂鱼草儿,或铲,或砍,挑回家摊开晾晒,堆积起来备用。巴根草因为又小又矮,既不易铲也不易砍,所以无人问津。也正因如此,它的`生命才没有被伤害,才得以自然地走完一生。然而,到了秋后,等到颗粒归仓了,农活忙完了,很多人都一下子对巴根草产生了兴趣,大姑娘小媳妇们三五成群结伴去野外铲巴根,松软的土地上铲起的巴根草磕打磕打就把泥土全部抖落了。这样的巴根草晒干以后,放在锅灶里燃烧,哔哔剥剥,噼噼啪啪地响,那声音很好听。熬出来的米粥也分外得香。
现在,家乡的巴根草少了。昔日的荒地坡岭,大都被开垦成旱地,种上了庄稼。田埂上的巴根草,更是没人看一眼,连高杆的黄蒿,茅草也无人过问了,它们得以在田边地头,房前屋后恣意生长,自生自灭。原因很简单,一是因为大多的农民都出外打工了,家里很少有劳动力;二是人们的生活普遍富裕了,农民都用上了煤气和煤球,基本上不用烧柴了。所以很多农民把收割后的秸秆就地燃烧,搞得狼烟遍野,弄得空气混浊。浪费了资源,污染了环境。
巴根草,黄土地上的金条,它真的会从人们的眼里和心里慢慢地消失掉吗?
我爱家乡的马尾松散文篇五
我的家乡,种了许多枣树。我每次回到家乡,都要到我家中的枣树前来看一看熟了没有。
一次又一次,都没有熟。终于有一次,在九月份左右的时候,我一回老家,啊!枣熟了。
我和姐姐一起来到了枣树的下面,拿了一个大筐,摘了起来,“啊!”又是一阵尖叫声,是因为我发现大筐满了,姐姐后来也发现了,回到家里,妈妈说:“要把一部分放到阳台上去晒晒,这样才能变成红色,才好吃。一天了,枣也变红了真的十分好吃,比县城里的都好吃!(好开心!)。
我爱家乡的马尾松散文篇六
牡丹江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是我的家乡。家乡分明的四季,我最喜欢的就是冬天了。
在冬天家乡都是雪,白雪屹屹。小时候和好朋友们玩堆雪人,打雪仗,都非常有意思,都很好玩,就是玩完了以后满身都是雪,脖子里也都是雪。记得有一年的冬天,下了两天两夜的大雪,我们都非常的兴奋和高兴,因为可以玩雪了,因为下的太大了,所以停课了一天,我们就出去玩。我和妹妹堆起一个大大的雪人,拿一个萝卜当鼻子,我们找了两个树枝来当做是手,我们还拿了几个扣子也放在人的身上,还来做雪人的眼睛,做好后,那个雪人看起来活泼又可爱还很漂亮。
牡丹江还有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雪堡,人们都说家乡地雪城,说的一点也没错。雪堡都是用雪做成的,一个个美丽的图案,还有能进去的房子呢?冰上有冰做的桥,都非常美丽,还可以滑冰,有许多好玩的和有趣的游戏,还有很多有意思的,不只这些。
我爱家乡的马尾松散文篇七
有人喜爱春天,有人热爱秋天。而我却欣赏冬天,尤其是家乡的冬天。北方的冬天太冷不能到户外尽情玩耍,南方的冬天没有半点雪花。而家乡的冬天,既能见到阳光,又能欣赏雪景,真是再好不过了。
在寒冷的冬天,家乡像一位文静的姑娘,黄河是她的围巾。群山是她的棉袄,有时也会穿上一件白色的大衣。冬阳既不像热带那样毒辣,也不像北极那么微弱。有时和三月小阳春一样。
最妙的时刻莫过于下雪了。晚上,万簌俱寂,下半夜天快亮时,下雪了!沙沙沙,仿佛是千万支笔尖在纸上转动,又仿佛是许多人在窃窃私语。推门看,小片小片的雪花纷纷飘扬着,可是听不到沙沙声了。抬头一望,撕碎了的棉花,纷纷朝你飘来。正如古人写的一样:“战罢玉龙三百万,败残鳞甲满天飞。”慢慢地,雪停了。但见:“山舞银蛇,原驰蜡像。”万里江山,变成了粉妆玉砌的世界。那落光叶子的青黑色树枝上,挂满了小雪球。风吹来了,玉屑似的雪随风飘落。小朋友在雪地上跳着、玩着,打雪仗、堆雪人。原本被白雪盖得严严实实的地被脚印所弄伤。
一会儿,太阳出来了。读着毛主席“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的诗句,抬头一看,别有风味。
家乡的冬天,有最适宜的天气,有暖和的太阳,有安静的小雪和不息的黄河……这就是家乡的冬天!
我爱家乡的马尾松散文篇八
在一个平凡,宁静的慢城小镇里, 人们和和美美,安安稳稳。寂寞的街道里,熟悉的背影,甜美的微笑。一首《我爱你家乡》听湿了眼角,思念的味道,泥土的香味。一段新旋律唱暖了心跳,眼前便是我可爱的家乡—太白!
—题记
这里虽没有富丽堂皇的建筑,没有无边无际的灯海,没有人流如潮、车水马龙的都市。没有桃红柳绿、鸟语花香的世纪公园……但却有着唯美的海市蜃楼,有着气势磅礴、飞流千丈的'飞瀑。有着安逸、恬静的庭阁楼台,有着身穿大红绵袄、头带一只花、身后背着胖娃娃、手里提着鸡和鸭的人们…这便是我的家乡太白。
任由外面的世界如何变迁,都不会改变我梦里的家乡—太白,你总是用最原始、最简单的清丽,阐述了人的本性是自然、和谐。任由外面的社会如何发展,都不会改变我心里的家乡—太白,你总是用最朴实、最善良的心灵,反应了人的本心是知恩、感恩!
要说哪里风景最好、空气最好,要说哪里天空最蓝、白云最白、河水最清,要说哪里人民最朴实、善良。那么我可以确切地告诉你,就在这里,我的家乡—太白。
每当我踏入故乡的土地,都会觉得亲切又熟悉,温暖而温馨。每当我抓起故乡的故土,都会觉得温柔切细腻,踏实而知足。每当我经过乡间的道路,都会心潮澎湃,感慨万分!每当我离开故乡的田野,都会心乱如麻,难舍难分!
在离开故乡的日子里,我常常都会寝食难安,夜不能寐。我曾以为外面的世界是如此的繁华与精彩,外面的生活是如此的广阔与美满!可是,我到了才明白,外面的社会竟是如此的黑暗与无奈。在喧嚣的都市,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中央,我迷失了前进的方向,最终我迷失了自己。我就像是一只迷途中的羔羊,找不到回家的路 ,曾经的我努力过,奋斗过。可是在这陌生的世界里,我依然找不到自己,找不到人心的归属!
只有在家乡太白,才能使我远离喧嚣,谎言,欺骗,我才能找回真实的自己。只有在家乡太白,才能使我远离黑暗,残酷,冷漠,我才能找回那颗善良,朴实的心灵。因为只有在家乡太白,我才能找回人心的归属!
太白是我永久追忆的梦,太白有着我童年记忆,青春韶华,于此还有我亲爱的爸爸妈妈!无论家乡太白以后会是怎样?是繁华的都市还是落寞的慢城小镇,在我心中,那片故地永远是我的最爱!
太白,我爱你!我是你的孩子,我为你代言,我用最朴实的语言描述你,用最真诚的微笑与你拥抱,我愿与你相拥至春夏秋冬,天荒地老!
我爱家乡的马尾松散文篇九
我的家乡特别美,宽阔的马路,一栋栋大楼高高挺起神气的身子来。这几年有新建的几所公园,扮靓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早晨天刚蒙蒙亮,就有好多叔叔阿姨哥哥姐姐们来到这里,放着录音机里边的音乐跳起舞来。我有时也到公园溜达,看着可专业了。我是个爱跳舞的孩子,当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也跟着跳起来。还有我最爱去的九河公园,老远望去,一只大大的孔雀拼景挺立在九河门口,好象在欢迎大家的到来。
夏天到来,风柔柔地吹着,小鸟在树上叽叽喳喳地叫着,到处都是鸟语花香。还有好多的小凉亭,三五成群的.人们坐在一起聊天,交心,一片祥和的景象。到处都是争奇斗艳的花朵,简直把我陶醉在这美好的夜色里,久久不愿离去。回忆起过去可不是现在这个样子,我的童年几乎没有马路,上学时遇到下雨天,就挽起裤腿,弄的满身都是泥。家乡的房子有的还是小草房,下雨的时候屋子外边下大雨,屋里边下小雨。到处都是接雨的大盆小碗的。吃的就更别提了,一天三餐,有时候也不能添饱肚子,我不禁对儿子说:“现在的孩子多幸福啊,吃好的,穿好的,还有零花钱。现在可好了,原来高低不平的路变成了平坦笔直的公路,人们的心情好了,思想觉悟也高了。”
这就是我的家乡,一个美丽的地方,一个书写着凤凰涅槃传奇的家园。
我爱家乡的马尾松散文篇十
冬日杳杳,空旷与寒寂中,手持汪曾祺的散文集,借着一爿日光,在床头细细品读,在作者从容游弋的词句与无处不显的田园瓜果之乐里颇有忘怀现实之感,虽是淡荡萧条的景致,内心却因此充满苁蓉的暖意。
——仿若文字里带有一种温煦温宜的青草味,读后使人齿颊留芳。而循着着离离草香,不难发现,这一切婉转美好的意象,不过都来自于一处——家乡。汪曾祺先生受戒于家乡,又执意要将自己纯净的灵魂,熨帖于心中的那片沃土。
一、徜徉幼时家乡的美景。
“我的家乡是一个水乡,我是在水边长大的,耳目之所接,无非是水。水影响了我的性格,也影响了我的作品的风格。”
这是汪曾祺先生在接受法国人安妮·居里安的提问“为什么您的作品里总是有水?即使没有水,也有水的感觉”时的回答。从先生寥寥数语中,足见家乡对他成人以及文风的影响。
而汪曾祺先生有关于水的作品中,大多来自童年的记忆——“我的家乡高邮在京杭大运河的下面。我小时候常常到运河堤上去玩。”“……远远地听见嘣嘣嘣嘣的响声,那是在修船、造船。这只船辛苦了很久,它累了,它正在休息。”“湖西我知道一个地名,菱塘桥,想必是个大镇子。听说湖西凉快,而且湖西有茭草,牛吃多了会消除劳乏,恢复健壮。我于是想象湖西是一片碧绿碧绿的茭草。”多么至真至纯的语言!在运河之畔长大的他,拥有多少令人艳羡的精神财富!从这娓娓道来的翩然景色中,也不难想象幼时的作者是多么徜徉于家乡的一山一水,花石草木。
更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讲,孩提时代的回忆,纵使再璀璨夺目,终究都会变成毛玻璃外的风景。虽是绚丽斑斓,却面目模糊。汪曾祺先生却不然,他笔下的船夫、渔人、高邮湖、小菜园、甚至是某一年的水灾、某天的一场大雨,都是那样脉络清晰,可观可感。显得不像回忆的风景,倒如同即时的素描。也许这也是先生家乡情结的体现——正是由于对家乡爱之深切,回忆才经久不衰,正是童年如此依赖并酣畅于家乡带来的欢乐,描写时才能如此一气呵成,真切动人。
食物本平常。因丝缕无不嵌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而不免沾些凡俗烟火之气。但能把食物写出韵味并赋予一番独到理论的,除汪曾祺先生外,不作第二人想。
地处江南的高邮,物产丰腴。自是有让大作家念念不忘的美食。《鵽》中记:“鵽肉极细,非常香。我一辈子没吃过比鵽更香的野味。”《枸杞》中记:“枸杞头可下油盐炒食,或用开水焯了,切碎,加香油、酱油、醋,凉拌了吃。那滋味,也只能说‘极清香’。”仅在这细致入微的菜式刻画中,便足见作者对家乡美食的倾爱了。
家乡食物并非都对其所好,却依旧触动了汪曾祺先生的心弦。《咸菜茨菰汤》一文中,先生如实写道:“我小时候对茨菰实在没有好感。这东西有一种苦味。那一年我吃了很多茨菰而且是不去茨菰嘴子的,真难吃。”可是仅仅行文几行之后,他又以深情的笔调,叙道:“因为久违,我对茨菰有了感情。北京的菜市场在春节前后有卖茨菰的。我见到,必要买一点回来加肉炒了。我很想喝一碗咸菜茨菰汤。我想念家乡的雪。”字字分明可见那一片赤子神情。因而,家乡固然美食丰盛,但我想,汪先生怀念的也许不只是那甘味,更多的是对家乡本身,对与在家乡度过旖旎时光的缅怀。
受戒与家乡,是家乡的海棠妖娆木瓜飘香,让汪曾祺先生的味蕾能感受到他人所不及的美食千味与生活百态。在繁琐的人情世故中,是家乡的渔船溪水,让他戒骄戒躁,获得一种静定与达观。
我爱家乡的马尾松散文篇十一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与他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就如汪曾祺先生的散文。
汪老是喜爱这首诗的,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情,这种心情是具有生活气息的,他想展现给我们的就是他的带着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大多数人为了摆脱平庸而奋斗,但是那些成功的人在经历了暴风雨也见过了彩虹后,往往不再好高骛远,而是理解平淡、用这种平淡的心境热爱着平淡甚至“平庸”的日常生活。
其实从他的文章里得以体现的闲适之美正是他经历了人事浮沉后所潜心追求的,大美之美固然可畏,但是他给我们看到的是那种能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可惜现在人们大多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琐碎的美,他们大多脚步匆匆,厚重的镜片竟把人们的心与社会、与自然隔离,太多的金属制品竟把人们的心层层包裹,作者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
孔老夫子有一句流传千古的名言:“食色性也”。这说明,吃东西和喜欢漂亮的事物是人的本性。因此,吃,也就成了人类永恒的主题之一。
古往今来,关于描写吃的文章多矣,然吾独喜汪曾祺先生的风格。究其根本,在于其文字中充满了对这世界的赞美与感激,对生活的热爱与真诚。
在《故乡的食物》里,作者重点写了一样平常不过的食品—炒米。文章一开头,作者引用了《板桥家书》中的一段话:“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此句一出,顿时让人觉得很亲切!处于社会最下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温暖着彼此的身体与心灵!
《豆汁儿》描写的则是北京城底层人民鲜活的生活画面:“豆汁儿是制造绿豆粉丝的下脚料。很便宜。有了豆汁儿,这天吃窝头就可以不用熬稀粥了。这是贫民食物。豆汁儿摊上的咸菜是不算钱的”。最有趣的一段在结尾处:有保定老乡坐下,掏出两个馒头,问“豆汁儿多少钱一碗”,卖豆汁儿的.告诉他5分钱。“咸菜呢?”“咸菜不要钱。”“那给我来一碟咸菜。”寥寥数语,充满了人间烟火的气息,顿时让人感到这世界是如此的真实,如此的可爱,如此的让人留恋!
汪曾祺的书,用文学少女的话说,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女儿节的茶巾寿司,上等多汁的蘑菇,香喷喷的白芝麻,栗子。加入这么多配料的醋饭,用稍带甜味的薄薄蛋饼仔细的包裹着。虽然不是最近的作品,却非常亲切、可爱、紧紧揪住胸口,可是读著读著,醋的味道也不断变浓,直到最后变成深切的无常观充塞胸中。
我觉得汪曾祺的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地方民俗特色很浓。尤其是饮食文化,让人感觉这不是一本散文,倒像是金庸的武侠小说了。不能不让人想起《射雕英雄传》中黄蓉烧菜给洪七公吃的那一段。包括他的语言,都是半掺着文言的,读起来反而让人有一种顺化流畅的感觉。羽毛般又轻又薄的甜甜煎蛋慢慢四散在口中,心脏扑通扑通地跳著期待包在里头的松软康吉鳗、碎栗子的出现。就像是这样的感觉!
古往今来,上至九龙天子,下至平民百姓,无不向往着羽化登仙的生活,若是做不到,便梅妻鹤子,隐逸孤山做个隐士。然而,他们却忽略了尘世带给人的快乐生活。舒婷在她的《神女峰》中写道:“金光菊和女贞子的洪流正煽动新的背叛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长生不老,淡泊名利固然值得欣喜或钦佩,然而对酒当歌,寻山问水,觥筹交错却有着那些所谓的神仙隐士们体会不到的一番乐趣与风情。
汪曾祺的书,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一个道理。他写那些人都是些市井中最最常见的小人物,他写的食也是路边小摊上的并不怎么高级的地方小吃,他写的事也是一些常见的鸡毛蒜皮。可人们可从他那看似平淡无味的语言中品出人与人之间的美丽情感。命运在最大的不公平中有时会偶尔留下一丝温暖慰藉的余温,让人对这尘世难舍难弃,又好像一些另有深意的安排,一人一事都不是随便出现的,全看你心智够不够来领悟天意。
儿子与父亲间深切的交流等等,每一样都值得品味。
用力咬下椎茸瞬间流出的美妙汤汁!
融化在嘴里的康吉鳗!
成块的醋饭和栗子的甜味成了绝妙的搭配!
就连缠著蛋皮的葫芦乾也是充满弹性非常好吃呐!
这或许就是这本书的美妙之处。想到书中人事那些美丽的误会与牵绊,哪怕再僵硬的嘴角,也终会露出一抹微笑。
我爱家乡的马尾松散文篇十二
从边疆回到北京已经整整三十四年了。斗转星移,时过境迁,人生经历的事情真是太多了,有的已经记不起来了,有的已经模模糊糊了,可是在兵团生活、战斗的日日夜夜我却从来没有忘记过。从十七岁起,就离开北京、离开亲人,来到了这片陌生的土地。
我的第二故乡,就在西北的那条南北走向的贺兰山下,黄河岸边,古语说:“自古黄河唯富一套。”还有一首歌也是这样唱的:“沙枣子开花香天下,塞上江南属宁夏。”我们连队就在山脚下的西干渠边,青山黄水,绿树拥抱着我们的家园,每逢五月青铜峡大坝开闸的时候,咆哮的黄河水就像一条巨大的动脉,向广阔的银川平原流去,大小干渠满了,条条支渠饱了,破土而出的麦子,像出生的婴儿使劲儿吮吸着甘甜的“乳汁”,眼瞅着就窜起来了,值夜班灌春水的姑娘,小伙子们,来往行走在条条渠埂上,一盏盏马灯,就像夜空中镶嵌的颗颗宝石闪闪发光,那夜景虽然比不上长安街的华灯和王府井的斑斓色彩,但它的美,是兵团战士用汗水创造出来的美,它永远永远地印在我的心中。
夜风嗖嗖地吹来,带来泥土和嫩草的芳香,那么沁人心脾。
记得那是在1972年的时候,我们兵团在度过了七八年的艰苦生活之后,粮食打了翻身仗,我的`碗里也有了白白的米饭,瓶子里也有了炒菜的油,菜里也有了肉,你可知道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和自豪,吃着吃着,你都会不由自主的落下眼泪,能吃上这么好的饭,这在七二年以前想都不敢想。经过兵团战士艰苦卓绝的努力,我们付出的汗水和流淌的血液浇灌了这片土地,那种吃糠咽菜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幸福和美好是人创造的,所付出的青春没有白搭进去。农业打翻身仗的那一年,见到的是“东方红”那隆隆的犁地声,田野里浩浩荡荡的运肥大军,人们的号子声、马的嘶鸣声、驴车吱吱呀呀的小曲声,融合到一起,汇成了一支宏大的交响乐,真像是贝多芬笔下的“英雄交响曲”。
夏日里齐腰的麦子镶嵌着橙黄的麦粒,一眼望不到边的田野就像一块块毛毯,风儿吹来麦浪滚滚。
当收获的季节来临的时候“康拜音”联合收割机那巨大的身躯,大口大口地吞着一捆捆的麦子,解放牌汽车一车车地运走了从“康拜音”的大嘴里吐出来的黄橙橙的麦粒,那麦絮软绵绵的,纷纷扬扬地飘洒着,那味道叫人陶醉。
当我回想起那一幕幕叫人不能忘怀的往事时,我是多么珍惜那已经不能复返的年代,我曾经为它流过血、流过汗、流过泪。
兵团战士用热血和爱抚育了那片土地。青春是人生最美好的年华,而我们的青春却无私地奉献给了这片黄土地,我们当中的有些人已将整个生命献给了巍巍青山、滔滔黄水,他们的灵魂在那片土地上环绕。我们的兵团首长在全团誓师大会上高声地说:“我给你们已经准备了一块墓地,那就是贺兰上下的那一片沃土。”是啊!我们当时也是这么想的,就让我们的子子孙孙在那里扎根、开花、结果。
种种原因我们回到了都市,离开了令人向往的一马平川的黄土地。可是我们却把黄土地给我们的美德――坚强、好胜、努力向上的宽广胸怀带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
我爱我的第二故乡,因为它富饶、美丽,我爱它:因为它养育了千千万万个青春儿女,锻炼、培养了千万个知识青年,这条路虽然艰苦,可是它却造就了一代人,培养无数为事业而奋斗的优秀人才!
在兵团度过的十三年,我们有得有失,我以为失去的和得到的是均等的。因为当失去的多的时候,我会感动无比的失落,我的心里会永远的不平衡,当得到的多的时候我又会沾沾自喜、自以为是、不求进取。
我所得到和失去的在我今后数年的岁月里,给了我旁人无法获取的宝典,失去的虽然是青春,但走过去留下的脚印却那么的夯实。愿我们能把这烙在记忆中的痕迹,传给我们的下一代,带到工作中为自己永远不能放弃的理想去追求、去创造、去享受。
我爱家乡的马尾松散文篇十三
我的家乡在美丽的喀左,是个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地方。这里的果树数不胜数。有桃树,苹果树,梨树,杏树……而我最喜欢的是杏树,更喜欢那惹人喜爱的杏儿。春风习习,细雨绵绵,小草刚刚露出小脑袋。一棵棵杏树都长出了嫩绿的.枝叶,在蒙蒙细雨中,它们伸展着嫩绿的枝条,贪婪地吮吸着春天的甘露。过几日,枝上就绽出一簌簌小花,有白色的,有红色的,非常好看。一阵微风拂过,便散发出一股浓浓的清香,令人陶醉。
几周过后,杏树上的花都谢了,杏树上出长出许多多如小珠子般的杏,毛绒绒的。有的一个待在树枝上,像是跟谁生了气,有的则是三五成群仿佛在玩游戏,还有的七八个在一起,似乎是在窃窃私语。初夏的时候,杏儿逐渐长大,先红了半个脸,就像红了脸的小姑娘般躲在绿荫丛中。可馋嘴贪吃的小伙伴不会轻易放过它,乘大人不注意,偷偷地摘下几个来吃,酸得咧大了嘴巴,半晌才缓过神儿。
六月是杏儿成熟的季节,这是满树的杏儿通通红红的,一树树,一枝枝,太惹人爱了。晌午,爷爷奶奶总爱坐在树下乘凉,这时,我们来到树下,摘上几个又大又红的杏儿,送到嘴里轻轻咬上一口,就可以看见鲜嫩的杏黄,味道甜中带酸,酸中泛甜,让人回味无穷。但是,杏仁的价值可大哩!杏仁有苦有甜,苦的药用价值很高,有止咳化痰等功效,甜的成了餐桌上的美味佳肴,杏的浑身都是宝,做杏仁罐头,杏仁露……可以发家致富。杏儿虽然并不是什么珍稀的水果,但它像喀左人民一样朴实,我爱我的家乡,更爱家乡的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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