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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总结(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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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总结(精选12篇)
2023-11-23 21:13:50    小编:ZT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学习和工作中的亮点和优势。10.写总结时要注意结构的合理性和条理性,遵循逻辑性和时序性,使读者能够顺利理解和接受。每个人的总结风格和方式可能不同,下面是一些不同类型的总结供大家选择。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总结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既往抽检情况,结合“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中关于食品安全抽检的相关要求,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了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及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

一、工作目的。

通过实施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为抓手,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及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实现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开、核查处置联动,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20抽检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靶向性原则。

以“三重一大”,即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大型企业为核心目标,各级靶向重点各有侧重。特别是要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和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餐饮食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

总局靶向重点:一是从时间上,分4季度对应季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二是从地域上,对既往抽检发现问题较为集中区域的相应食品品种进行抽检;三是对重点企业进行抽检;四是侧重对检验方法新、社会敏感度较高的项目进行抽检;五是对舆情及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安排专项抽检。

省级局靶向重点:一是从规模上,主要是对本省大型生产企业以及大型批发市场、超市和餐饮企业进行抽检;二是从风险程度上,对本地区问题多发、风险较高的食品品种和项目进行抽检,并重点组织开展对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等场所的抽检;三是从问题集中度上,对既往抽检出现过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跟踪性抽检。

市、县级局靶向重点:一是对本地区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畜禽肉、水产品的兽药残留等进行抽检;二是加大对餐饮食品,特别是小餐饮的抽检力度;三是加大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抽检力度。

(二)坚持覆盖原则。

在突出靶向性抽检原则的基础上,点面兼顾,逐步实现区域、企业、品种、项目、环节及业态的覆盖。从区域方面,要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从企业方面,要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从项目方面,要覆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主要安全性项目;从食品品种方面,要覆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豆制品等33个大类、132个品种、203个食品细类;从生产经营业态方面,要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销售、进口食品等不同业态。

(三)坚持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相结合原则。

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和既往抽检情况,及时有效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工作。重点突出以下内容:一是社会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项目;二是节令性食品及可能存在季节性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三是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等需要开展专项抽检的食品。

(四)坚持抽检效能与质量并重原则。

总局对省级局,省级局对市、县级局逐级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一是以上级指导、督促、督查考核为导向,通过对品种和项目的区间性覆盖抽检,对地方抽检工作质量进行评价;二是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的抽检,对地方监管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价;三是组织研究如何利用抽检结果作为评价各地食品安全状况的依据。通过评价性抽检进一步提升抽检工作效能和质量。

三、工作任务。

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33大类食品、132个食品品种、203个食品细类,共抽检127.59万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局本级任务。

总局本级抽检3.14万批次,其中计划性抽检2.7万批次,专项抽检0.44万批次。

1.抽检对象。主要对重点食品企业进行抽检。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酒类、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30大类(详见附件1、附件2)。对于食用油、乳制品、饮料、葡萄酒、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品种,安排抽检一定量的网购食品和进口食品。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假日前,在流通环节安排节令性食品抽检。结合舆情监测、日常监管等情况,对反映较突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抽检。

2.抽检时间和频次。每季度抽取重点抽检食品生产企业名单产品以及应季食用农产品,对全部在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实施月月抽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专项抽检的时间和频次。

3.抽检区域、环节和场所。主要在全国流通环节购买抽检样品。抽样场所以大型连锁超市、大型商场、大型批发市场等为主,网购食品以大型网络平台为主。

(二)省级局任务。

省级局抽检47.95万批次。其中总局专项转移支付21.2万批次,各省级局匹配26.75万批次。

1.抽检对象。主要为本省(区、市)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总局公布的重点抽检企业除外)和大型餐饮企业。加强对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的抽检,各省级局确定的重点企业不少于本省(区、市)获证企业的10%。包括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粮食制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蜂产品、餐饮食品等31大类(详见附件1)。食用农产品的抽检要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项目(详见附件2)。

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跟踪抽检不合格企业、品种和项目(各省不合格企业名单另发)。

总局专项转移支付部分应抽取本省(区、市)生产的食品,省级局匹配部分可在本地流通环节抽检一定比例外省产品。

2.抽检时间和频次。要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原则上每月完成量不少于全年总量的1/12。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

要加大对高风险食品的抽检频次。按照高风险食品品种1:3、较高风险食品品种1:1进行匹配,高风险产品每季度抽检一次,较高风险产品每半年抽检一次,一般风险产品每年抽检一次。

要增加对以往检出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抽检频次。对于上一年度检出不合格2批次及以上的企业,抽检频次至少增加2次;检出不合格2批次以下的企业,抽检频次至少增加1次。

3.抽检区域、环节和场所。抽样地点应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省会城市、地市、县、乡和行政村。抽检的样品主要在流通环节购买。流通环节未抽到的样品,可在生产环节抽取。流通环节采样应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餐饮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

(三)市、县级局任务。

市、县级局对食用农产品抽检76.5万批次。

1.抽检对象。市、县级局制定的年度抽检计划和按月实施的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对列入指定品种的食用农产品,抽样量不少于样品量的50%,检验项目应包含所指定的项目;其他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销售和消费等特点,并结合既往发现的农兽药滥用和残留问题,自行确定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详见附件3)。视经费等情况加大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抽检力度。

2.抽检时间和频次。市级局应根据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等按比例确定抽样频次和数量,原则上每户入场销售者每月至少抽检1批次。县级局应每周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原则上每月至少抽检20批次,全年不少于240批次。省级局可以根据市、县人口数量,食用农产品的生产、消费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抽检场所。市级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抽检,县级局要对行政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进行抽检。

四、工作要求。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抽检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要求,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抽检工作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认真制定本级抽检计划和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狠抓任务落实,有力有序推进工作。各省级局应于2017年1月20日前将省级食品抽检计划和实施方案报送至总局。

(二)严格工作管理。

加强对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的管理。一是应根据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要求确定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二是积极支持配合承检机构开展工作,在样品采集、运输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助;三是要求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在抽检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17年版)》(另行印发)等规定执行。

(三)按时报送数据。

抽检数据均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进行报送。总局本级、转移支付任务及省级局匹配任务抽检数据应报送至“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市、县级局食用农产品抽检数据应报送至“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食用农产品直报模块。

各承检机构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

(四)依法核查处置。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根据总局相关规定,及时启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核查处置,并将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填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收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

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送移交。总局本级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要逐批次按时限报送书面报告,转移地方任务要按月报送统计报表。

(五)及时公布信息。

按照总局要求每周公布本行政区域抽检信息。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其中,产品合格信息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及所在省份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等,并需注明该产品合格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不合格产品信息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与地址、商标、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规格型号、被抽样单位名称与地址、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检验机构和检验项目等,同时可以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解读。

省级局要每月汇总本行政区域内上个月食品抽检情况和结果分析,总局定期汇总公布全国食品抽检状况分析。

(六)强化督导考评。

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督促指导,对抽检计划、工作进度、抽样检验、核查处置、信息公布、数据报送、承检机构管理等进行考核。

(七)严肃工作纪律。

参与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八)其他事项。

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抽检计划编制情况,争取专项经费保障抽检工作的顺利实施。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等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应急、执法检验等工作。

总局根据情况可对年度抽检计划进行调整。

总局食监三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蒲浩进、裴新荣。

电子信箱:puhj@。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总结篇二

为科学规范做好20xx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xx年总局令第15号)有关规定,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内市监食安字〔20xx〕130号)相关要求,制定20xx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

(一)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围绕涉及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聚焦高风险食品品种、项目和区域开展抽检,监督抽检要聚焦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等,聚焦校园周边、城乡接合部、农村和网络销售等重点区域环节。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实施跟踪抽检。

(二)坚持检管结合。要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指导,在开展冷链食品、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工作,要落实检管结合,应由监管部门派出2名监管执法人员参与抽样,同时开展监督检查,要重点检查样品存放条件、票证等相关记录并将抽样单编号填写在现场检查记录中,发现违法违规行的要依法处置。各旗市区局以食用农产品为重点,监督抽检品种的数量应不少于本计划重点品种数量的80%,对抽取的样品应按本计划规定的必检项目和不少于2个自选项目开展检验,各旗市区的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需要市局进行审核。

(三)坚持科学规范。全年抽检监测工作要做到均衡抽检,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开展抽样检验工作,样品采集做到科学规范,抽取样品客观、真实、有代表性,抽样文书记录齐全,抽样单填写要准确无误、信息完整,为核查处置和后续监管提供基础保障。严格按照同一季度内同一经营单位抽样不超过10批次,同一季度内同一生产企业产品抽样不超过3批次,同一样品名称、同一批次不重复抽检的要求开展抽样工作。

20xx年安排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11320批次。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抽检计划,重点抽检人民群众日常消费量大、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食品,要求全市对20xx年度抽检的不合格食品进行不少于2批次的跟踪抽检,其中:

1、市本级抽检监测任务。市局统筹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抽检监测工作,综合分析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居民饮食消费特点、易发多发问题等因素,加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力度,制定市本级抽检计划,全年计划完成28个食品大类,138个品种以及238个食品细类共计12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400批次)的食品抽检任务,检验项目参照自治区抽检监测项目和重点关注指标确定。市局抽样检测任务由中标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2、旗市区抽检监测任务。市局统筹组织开展全市食品抽检监测工作,严格按照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3批次/千人以上,食用农产品抽检在1批次/千人以上)的.要求制定抽检计划。目前,呼伦贝尔市常住人口253万,各旗市区全年抽检计划为1012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2530批次)。

附件:1—1、20xx年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品种、项目表

1—2、20xx年呼伦贝尔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表

1—3、20xx年呼伦贝尔市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任务表

1—4、20xx年盟市、旗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重点品种的必检和自选项目表

1—5、20xx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品种、项目表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总结篇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期公布抽检信息涉及3大类食品252批次样品,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总体情况:本次抽检3类食品252批次样品。其中,茶叶及相关制品43批次,合格4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3批次,合格33批次;肉制品176批次,合格176批次。产品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总结篇四

接区食药监【20xx】14号文件后,我镇高度重视,及时制订措施,确保我镇关于农村食品安全整治的工作落实到位。

我镇从工商、食品、卫生、农业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四个“最严”要求,针对我镇可能存在的生产销售“五无”食品,“两超一非”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现象,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监督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资格和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通过追源头、查流向、端窝点、堵渠道等方法,有效遏制相关的违法违规现象。

我镇针对本地区食品消费的特点,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监管、排查及整治力度,采取不定时不定点抽查和定时定点普查两种方式相结合的监管排查整治方式。除按文件内容要求进行相关的监管排查整治外,我镇特别重点对食品生产小作坊、校园周边经营户、学校、幼儿园食堂所生产经营或采购的食品及原料进行抽检,据监管排查整治情况反映,我镇截止20xx年6月份,在食品安全方面没有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内容见《20xx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我镇利用有线台、宣传标语、横批等形式,多渠道宣传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自律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设置投诉电话,投诉部门,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对侵害群众食品药品利益的行为进行投诉,以便我镇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了解问题,解决矛盾,处理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总结篇五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5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5类食品219批次样品。其中,淀粉及淀粉制品11批次,全部合格;方便食品32批次,合格31批次,不合格1批次;蜂产品64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60批次,合格59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52批次,合格50批次,不合格2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淮南古阳国际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经销的淮南同兴堂牛肉汤饮食文化推广有限公司生产的淮南牛肉汤(方便食品)(生产日期/批号:/1/26),菌落总数(主食部分)千张:1300cfu/g。标准规定为750cfu/g。检验机构为淮南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2.芜湖南陵家祝面粉有限公司生产的特二粉(面粉)(生产日期/批号:2016/9/6),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出值为2200μg/kg。标准规定为1000μ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3.亳州市神康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神康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7/6),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8cfu/250ml,113cfu/250ml,101cfu/250ml,128cfu/250ml,1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濉溪县耩沟泉纯净水厂生产的纯净水(耩沟泉)(生产日期/批号:2016/7/14),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cfu/250ml,4cfu/250ml,1cfu/250ml,1cfu/250ml,5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淮北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总结篇六

11月7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10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汇总情况分析报告。该报告显示,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对28大类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食品样品2965批次,共发现不合格样品55批次,不合格率为1.85%。

检出问题的食品类别为饮料、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食用油及其制品、罐头、冷冻饮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9大类。食品中微生物污染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60%,监督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为微生物污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不合格等。其中,食品中微生物污染问题占到了不合格总数的60%,本月监督抽检中有33批次食品发现此类问题,桶装饮用水、纯净水占此类问题不合格总数的48.48%。其次是部分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蛋制品、糕点中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铜绿假单胞菌超标。

据介绍,微生物指标包括致病性微生物和其他微生物,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原材料生产、储藏、运输的卫生环境条件把控不严;未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条件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卫生环境差,生产工具清洁不彻底,设备清洗消毒不完善,人员卫生管理不到位;产品在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中贮藏条件不达标。瓶(桶)装水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污染主要原因有水源受到污染,或现有的较为简单的水生产加工艺;或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包装材料未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省食药监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措施依法查处,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消除隐患。同时,食药监也将加大跟踪抽检力度,第一时间发布监督抽检结果,进行风险解读和消费提示,方便消费者选择和监督。(何玉梅)。

相关链接:

6月1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5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汇总情况分析报告,年4月21日至5月20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2大类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食品样品390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率为1.54%。

检出问题的.食品类别分别为食用油、油脂及制品、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等。

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为,1批次小磨香油中酸值超标;1批次白芝麻和1批次即食冲调型油茶中霉菌超标;1批次桶装饮用纯净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1批次老陈醋中菌落总数超标;1批次即食冲调型油茶和1批次糕点中过氧化值超标。

据介绍,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经分析,造成酸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食用植物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二是生产工艺不达标,如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三是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霉菌是丝状真菌的俗称,霉菌和酵母在自然界很常见,霉菌可使食品贪腐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者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严,产品储存条件不当造成,也可能是流通环节储运条件控制不当导致。

铜绿假单胞菌是常见的细菌之一,常存在于潮湿的环境,如土壤、水、空气中,该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在机体抵抗力降低等特定条件下可致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一是原料水体受到感染;二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杀菌不彻底,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饮用水或容器内壁接触;三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与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或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是由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原因导致。

过氧化值超标原因可能是原料品质较差或者成品油储存温度不当、储存时间过长,从而引起油脂氧化。长期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易对肝造成损伤,严重超标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对人体健康存在危害。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查处,并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化解风险。同时,省食药监局将加强对问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跟踪抽检力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第一时间发布监督抽检结果。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总结篇七

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国抽抽检任务、省级抽检任务(121批)由市局负责,我局负责协调配合,在样品采集、运输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

(二)本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

食用农产品全年抽检任务至少完成240批次,局食品科统筹安排全市抽检任务分配,各监管所负责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

1.抽样对象。

辖区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可根据销售和消费特点,并结合既往发现的农兽药滥用和残留问题,确定具体抽检品种。

2.抽样时间和频次。

根据市场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每周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等农产品,全市每月至少抽检20个批次,年6月30日前不得少于140批,全年不少于240批次。

3.抽样场所。

重点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进行抽检。

4.承检机构。

由局食品科根据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机构管理规定》和省食药监局的要求遴选确定第三方承检机构。

(三)本级其他食品品种抽检任务。

食品科应结合本局实际,相应开展节令食品、应急、执法检验及风险监测工作,抽样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另行确定抽样单位。

二、数据报送。

食用农产品抽检数据上报省局“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再由省局与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实现数据结果共享共用。抽检单位完成抽检后应先行将抽样信息通过系统上报,承检机构检验完毕并复核确认后,将检验结果上报系统。

三、核查处置。

局食品科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应及时确定承办单位并转办。各监管所应确定专人负责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向食品科报送核查处置报表,食品科按照附件1的要求向市局报送核查处置信息。对于同一企业多批次产品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召回全部市场销售的产品,并监督企业彻查原因,督促进行有效整改。

凡收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报告,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局。

四、信息发布。

本级抽检由食品科负责每周向社会公布。公布信息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信息内容按照省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监督抽检”专栏食品信息公布格式发布信息。每月汇总已在站公布的本级受检信息,并按照附件2的要求于每月20日前报送市局稽查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认真落实监督抽检责任,着力做好食用农产品的'抽样工作,要根据统一安排,严禁推诿扯皮。

(二)细化工作要求。食品抽检工作由食品抽样检验、核查处置、产品召回、复查整改、信息公布、月报统计以及数据利用等组成的系统工程。各单位要密切配合,严格落实不合格报告传递、核查处置(填报)等时限要求,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格进度管理。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安排月度、季度、半年度抽检工作进度,确保11月30日前完成全年的计划任务。

(四)强化督导考评。市局将把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内容,重点考核任务完成率、问题发现率、核查处置率(系统填报率)、生产企业覆盖率、信息公布等工作。我局也将食品抽检工作纳入2016年对各单位重点考评内容。

六、工作纪律。

抽样单位、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和接受被抽样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无故不处置、延迟处置不合格抽样报告。

七、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在3月底前将食用农产品以外的食品稽查抽样、监督抽样计划、食品抽检相关工作人员名单报局食品科,以便统筹安排全年抽样工作。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总结篇八

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安全卫生意识,营造良好的、和谐的校园环境。学校长期以来把安全卫生工作放在第一位,抓平时,重细节。根据《麻栗坡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指示精神,我校食堂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食堂卫生工作展开了全面、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开学初,学校专门召开食堂卫生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成立以校长为首的学校食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同时召开学校教职工、后勤人员会议,学习上级颁发的文件,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学生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中。

后勤人员,都持正上岗。

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到人,搞好食品卫生宣传,由卫生教师做好对食堂每周一次的检查。

(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工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2)、把好“消毒”关。所有的餐具、用具都高温蒸汽消毒。

(3)、把好“个人卫生”关。做到身体不适的职工不能进入食堂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及经过食品卫生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必须做到“三白”。

(4)、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关,保证放毒现象发生。

为有效的控制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监控,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学校卫生室、食堂要通过会议教育,使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同时,也使食堂的工作人员自觉按照《食品卫生法》进行操作营业。

(2)、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校门流动摊点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生产加工加强卫生监管,严格操作规程。

(3)、全面停止使用一次性碗、筷和塑料袋,杜绝白色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学校通过健康教育,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三是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专题讲座,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加大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监控力度,禁止学生到无证摊点就餐或购买副食、饮料等商品。

(1)、学校因经费原因,学校食堂配套设施标准不高。

(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都是临时工,工资低,不够安心。

总之,要持之以恒做到上述几条,才能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我们一定在本学期中再接再励,把食堂卫生工作做得更好。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总结篇九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省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2018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共1759批,其中:食品生产环节909批(含风险监测100批),食品流通环节500批,食品消费环节350批(含风险监测118批)。食品生产环节以粮食及其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油、茶叶、肉制品等为重点品种,食品流通环节以婴幼儿配方乳粉、豆制品、糕点、炒货、节令食品(粽子、绿豆糕、月饼)等为重点品种,食品消费环节以熟肉制品、凉拌菜、盒饭等为重点品种。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另行安排。

市局承担风险管理的科室负责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方案制定,收集、汇总全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或不合格样品后续处置情况及结果等相关信息,负责全市食品抽检工作考核;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局食品相关科室负责涉及本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制定及抽检工作的协调、落实,收集、汇总本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相关信息。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负责国家省市三级抽样、送样统筹工作,收集填报抽样信息和检验数据;汇总全市监督抽检结果,形成分析报告;组织问题样品或不合格样品的核查与查处;负责县区级(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样业务指导、培训。各县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本辖区食品流通消费环节抽样、送样任务。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及有关承检机构负责食品生产环节抽样,并实施相关样品收样、检验、结果报送等工作,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安排专人负责配合稽查支队做好相关抽样工作。

(一)时间安排。原则上全年均衡分配,国家级、省级抽样时间拟安排于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的首月即4月、7月、9月三个月抽样(节令性食品,如绿豆糕、粽子、月饼除外),市级抽检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分季度安排,食品消费环节分月度安排。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附件1、2、3)。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应在节前1个半月开展。专项整治抽检及抽检计划调整,由市局按有关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二)区域分布。抽样区域应覆盖全市各县区(开发区)以及25%的乡镇和行政村。同时,突出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大型集体餐饮场所,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生产环节抽样应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92家(获证共601张)至少覆盖1次。食品流通环节采样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食品消费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小型餐饮、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抽样时,除了乳制品外,其他抽样品种应避免出现与国家级、省级重复抽检。2014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或问题样品,2018年实施跟踪抽检。餐饮食品以餐饮服务单位加工自制产品为主。

(三)样品规定。采样时应严格遵照省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以及《省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规定,采样量应满足检验、复核、留样需要。抽样时,原则上1个食品生产企业在同1个获证单元内抽取1批次样品,最多抽取3个不同产品各1批次样品;对于乳制品生产企业可根据任务情况合理安排增加抽样频次。1个食品经营单位原则上最多抽取3个不同产品各1批次样品。1个餐饮服务单位只抽取1批次样品。

(四)检验单位。食品消费环节样品检验全部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承检,流通及生产环节样品检验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及相关机构承检(附件4)。承检单位应严格按照省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以及《省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实施收样、检验、结果报送等工作。原则上应在收到样品2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节令性食品检验应在收到样品1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承检单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五)后处理。承检单位发现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并签发检验报告后24小时之内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及时开展执法检验,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及时报告省局。对于其他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市局收到承检机构的报告后,涉及监督抽检项目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核查处理;涉及风险监测项目的,按照省局《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核查处置流程(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开展问题样品核查处理工作。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分别于2018年7月10日、12月10日前向市局相关科室报送《不合格产品查处情况汇总表》(附件7)。

(一)各县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市局食品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抽样程序及信息上报时间节点,确保采样及后续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各单位应以问题为导向,提高问题发现率、处置率和上报率,切实发挥抽检监测的监管实效。市局将对抽检监测工作适时督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抽检工作应严格执行省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18版)》,对于仅涉及风险监测项目的品种,采样过程可简化执法相关程序。食品抽样结束后,应按要求填写《样品抽检信息登记表》(附件5)分别报送至市局相关科室及检验单位(电子版以excel表格形式报送)。餐饮消费环节每月采、送样应提前和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业务室联系,原则上必须在当月10日前完成。承检单位应严格按照抽检计划完成检验工作,并将检验报告书(合格为一式三份、不合格为一式五份)、《样品抽检信息登记表》(附件5,填写完整)、《不合格产品信息汇总表》(附件6)及结果分析报告以纸质和电子件两种方式报送至市局承担风险管理的科室。

(三)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执行国家级、省级抽样任务时,应与县区(开发区)建立良好的沟通平台,及时(一般食品每月,节令食品每周)上传抽样信息(包括被抽样单位、样品名称、生产批次等信息)以供县区(开发区)食品抽样人员查询,避免同企业、同品种、同批号食品的重复抽样。各县区(开发区)根据企业生产许可证副页及实际生产的食品品种,补差补缺,负责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的全覆盖。

(四)参与抽检监测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监测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不得将监测结果用于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五)各县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并参照本计划,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计划,分别与7月10日、12月10日前上报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信息,并于2018年12月10日向市局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总结篇十

为认真做好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隆盛镇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镇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将根据我镇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在以前已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全镇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正常开展。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我镇20xx年的食品安全工作仍然采取“全县统一领导,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实际,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相关单位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理顺监管职责,明确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相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全力推进我镇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20xx年,镇党委、镇政府仍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对各村(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镇党委、政府将与各村(社区)签定《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镇食品安全协办公室将进一步细化、量化对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力求做到考核办法既简明扼要,又切实可行。

去年我镇的食品安全各专项整治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镇各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和各村(社区)共同努力下,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推动了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纵深发展。由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因此,今年我镇各村(社区)要在认真和分析去年整治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履行职责,结合我镇种植养殖业、生产加工业、经营流通业、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的强化监督,务求取得实效。要通过开展各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查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有力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进入辖区市场;要进一步规范在街头、集贸市场开办的饮食摊点,抓好农村消费比较集中的场所经营食品的日常巡查监督和集中整治,特别要加强对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坚决防止假冒伪劣儿童食品危害儿童身体健康;要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主要节假日为重点时段,以乡镇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及送货上门经营活动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以降价促销等名义面向农村推销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继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小餐馆、中小学校食堂以及群众自办家庭宴席等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对农村宴席严格实行《厨师登记备案和定期体检》、《自办宴席报告和检查备案》等管理制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同时继续做好全镇奶制品的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及婴幼儿的生命健康安全。

要按照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煤体和宣传手段,继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自律意识,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自觉筑起食品安全防线;教育和指导农村群众科学使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逐步推行食品市场质量认证,逐步规范其经营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加大失信成本,大力宣传重质量、讲信誉的优质食品、优良品牌,扶优扶强,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员,对因工作变动调整的,要及时进行补充,同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按时报送各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及有关信息,认真做到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向前开展。

在重要节日和镇里组织的重大活动期间,镇食品安全办公室都将协调组织镇农业、卫生、质监、工商、贸易、畜牧、公安、食药监部门的执法人员,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20xx年要对各村(社区)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授权和履行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分工中明确的职能职责情况开展督查。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将提请镇政府分管领导适时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并将其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处理,确保全镇人民饮食安全万无一失。

总之,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在20xx年中,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要求镇内各村(社区)要立足本职,以保证全镇人民饮食安全为己任,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齐心协力,形成监管合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努力为公众食品消费安全树立起坚强的屏障,促进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跃上新台阶。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总结篇十一

一个充实的工作生活不需要仔细回顾过去,回顾过去的工作,感觉充实,收获很多,让我们总结,并记录在工作总结里。那么要如何写工作总结呢?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有关校园食品安全抽检的工作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根据县局《关于印发《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食药监发[2015]9号)文件精神,我队对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有步骤分阶段的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我队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划分了检查小组,共分了东西两队,明确了职责和任务,统一了检查内容、时间及有关要求。

本次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公示栏是否上墙;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人员健康管理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索证制度;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凉菜、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是否存在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行为;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是否按规定实施食品留样;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是否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标要求进行设置,配备并规范使用;食堂内外是否环境整洁;餐厨废弃油脂和垃圾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这次专项检查对我辖区内5个学校的7家食堂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首先,检查发现学校食堂均建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了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了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未发现超许可范围制售凉拌菜情况、未发现使用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未发现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食堂均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许可核定项目为学生供餐。其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个别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差、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参差不齐、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更换频繁等问题,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造成了一定的隐患。针对这些问题,我局积极会同教育部门不断加强跟踪督查,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级,营造让广大师生更加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最后,检查中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全县7家学校食堂进行了20__年第一季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动态评定”工作,做了该餐饮服务单位的诚信档案记录。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7车次,检查覆盖率达100%。

三、存在的问题。

检查发现部分学校食堂存在餐厨废弃垃圾处置不规范、未坚持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队执法监督人员下达了餐饮服务巡查表6份,要求限期整改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针对存在的问题继续对学校食堂加强《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落实好各项措施,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2、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和明确责任,强化校内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的自身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学校食堂餐厨废弃垃圾处置的管理。

3、密切联系当地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法予以查处,以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根据__安委办[20__]14号和皖食药监食流[20__]359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局以9至10月为重点时段,以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儿童食品摊点为重点对象,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及时召集各中队召开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巡查整治,全面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深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向食品摊点主和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一步提升大家的食品安全消费意识,营造依法经营、广大师生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

三、突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

结合我区实际,以9至10月为重点时段,以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儿童食品摊点为重点对象,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对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儿童食品摊点逐一进行执法检查,认真检查食品经营条件,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做到不漏一户,不存盲区,整治期间,每星期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执法车辆21车次,检查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儿童食品摊点18户。

四、打破常规,加强日常巡查。

调整工作作息时间,打破常规的执法作息时间,将学生的下课时间、放学时间作为整治的重点时段,在这个时段,加大对学校周边的巡查密度,加大处罚力度,及时处置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通过两个月的专项集中整治,有效加强了对校园及周边食品摊点的监管,净化了食品市场,保障了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了市容市貌,取得了预期效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整中整治成果,长期保持市容环境的整洁有序和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__药监发[20__]24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辖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净化食品消费环境,保障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办于20__年12月16至20__年1月15日联合辖区教育组对辖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情况;落实食堂管理制度及责任制情况;食物原料来源、进货渠道及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食堂加工环境、餐具清洗、消毒和防护措施达标情况;从业人员掌握卫生知识及培训情况等。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是对学校、幼儿园内部食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经营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上岗证明,食堂后厨操作间是否与外界隔离,原料、半成品、成品是否做到分开存放等。本次共检查联合小学等学校共计7所,除个别学校环境卫生不达标外,未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2、是对学校周边饮食摊贩及食品生产小作坊加强排查。在检查学校周边饮食摊贩的过程中,重点查处无证照经营及经销假冒伪劣、“三无”过期、腐烂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本次共查食品经营店4户,没收小麻辣食品、无生产厂家饮品、糖果制品等共计15袋。在检查生产小作坊过程中,重点检查其原料来源、进货渠道以及是否存在利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等原料进行生产加工的行为。本次共清查小餐馆、饮食摊点11户,现场要求整改3户,限期责令整改1户。

3、是以此次检查校园食品安全为契机,辐射对主要街道上的餐饮门店及各村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检查。在检查餐饮门店的过程中,重点对其是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原辅料来源、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原材料不符合餐饮业原材料采购和使用规定、不符合卫生条件、废弃物处理不标准等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在检查各村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过程中,重点查看了持证经营情况、环境卫生、操作加工过程和原材料的采购及使用情况。

4、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在主要街道醒目处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活动。大力宣传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尽的义务,强化其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并发放有关食品安全知识传单200余份,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在宣传过程中,通过结合展示在此次检查中缴获的“三无”食品等问题食品,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群众抵制问题食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意识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存在问题。

综合本次食品安全检查整体情况来看,我办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相对较好,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个别餐饮门店内部环境卫生不达标,尤其是厨房、操作间的卫生情况急需整改;

2、校园周边的流动摊点卫生较差,食品安全难于保证;

3、个别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门店无证无照经营,从业人员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手续不齐备。对于无证照经营中正在申请办理及正递交审理相关证照的情况,我们在检查过程中督促其及时补齐相关证照;对于确实没有办理有关证照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我们及时向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建议责罚、取缔、关停,以确保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是严格落实责任,继续搞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确保落实责任到人,对存在的问题使其进行限期或当场整改。

2、是突出检查重点,加强整治力度。加大对校园周边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秩序。

3、是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不出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重道远的工作,是直接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创新举措,不断深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为净化校园食品安全消费环境,确保师生消费安全,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构筑校园食品安全“防火墙”,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共建校园食品安,确保师生吃的安心、用的放心。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宣传与食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卫生知识、消费常识等内容,开辟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指导师生科学饮食、营养消费,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食品安全人人讲,食品安全人人防”的良好氛围。

二、严把准入,规范经营主体。

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逐户核查,对证照、经营场地等内容进行逐项规范。对已登记的经营者进一步完善登记档案,认真核对证照的有效性。对无照经营者,从严查处,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经营行为,限期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把校内食品经营者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三、加强督查,确保食品安全。

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购销台帐,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管,防止不合格商品回流。经营者在销售中发现过期、霉烂变质食品,自觉做到下架退市。严查食品生产者、供货商合法证照及相关证件,以及经营者所购食品的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基本信息,仔细查阅凭证是否齐全、包装是否符合规定。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对校园经营业户实行无缝隙监管。

四、完善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建立学校、经营者、相关职能部门“三位一体”监管机制,确保监管手段到位。学校负责日常监督。学校主要领导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校园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负总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及时制止安全隐患。经营者要强化自律意识。树立诚实守信经营理念,做到自我监督和严格自律。加强部门协作,用活职能平台,铸造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利器,形成监管部门、校园共同监管模式。

截止目前,通过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全市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180人次,执法车辆720台次,检查学校食堂640家,检查覆盖率为100%,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86份,查处违法行为46起,立案28起。在检查中共培训餐饮服务单位1350余户,培训人员2100余人。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根据《安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__年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安食安办发〔20__〕3号)文件要求,对我乡学校及校园周边摊点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就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乡及时召开了由安监办、学校校长、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__年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内容,制定了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方案,安排部署了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内容及时间,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食安办、卫计、农业、畜牧、学校、卫生院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检查。

强化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日常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各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风险隐患,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以中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龙台食药所对全乡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要求各经营单位建立严格的质量档案,从严审查进货渠道销售条件,强化日常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各村(独居),乡直各单位都精心组织好宣传活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通过悬挂标语、会议、宣传资料以及街上、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宣传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乡食安办将继续做好全乡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卫生、硬件、制度、管理等各方面继续进行全面检查,将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学校食堂卫生安全是一项直接关系到我校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证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在县教科局、药监局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学校校级领导重视、制度健全、管理到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__小学现有在校学生1352人,全部由学校食堂提供营养餐。下面就学校所做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提高思想认识。

学生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学生的健康成长,涉及千千万万家庭的幸福。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食品安全无小事,只有提高安全意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群防群策的工作方针,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领导,建立管理体系。

成立以学校校长阿不力克木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后勤校长,主任及全体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班子成员实施学校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对实施营养餐工作认真准备,周密安排,精心布置,专款专用,为学生营养餐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让学生吃得饱,吃得营养,使这一惠民工程深入人心。

三、加强教育,提高防护意识。

1、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制度、有检查、有汇报。同时,学校经常性地利用黑板报、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符合学生特点、寓教于乐的安全教育。

2、对于学生,要求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做好个人防护:

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超过保质期限,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油脂类食品有哈拉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的清洁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在食堂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不采摘或不食用野果(菜)和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6)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四、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进安全工作。

1、学校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环节的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每天安排专人负责,轮流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尤其是留样环节,我校严格按照规定在专用设施内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做好相关记录。

我们多次组织学校管理人员、后勤管理人员、后勤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等法律法规。使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增强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学校依法管理,从业者规范操作。为食品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

经过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工作,学校食品卫生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在学校教育工作中重要地位的认识。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县教科局关于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精神,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把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优化学校育人环境、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本校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确保学校师生健康平安,如何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下面是本站小编收集整理的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欢迎阅读。

一、指导思想。

坚持"学习食品安全教育法规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自护能力,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深化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度保证,重在预防"的工作措施,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

1、参与并力争通过食品卫生分级量化考核,争取食品卫生达标.

2、全面落实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和校园放心店建设工作.

3、推行"五常法"食品管理模式,完成饮食放心工程示范学校创建任务.

4、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环境.

5、健全机制,力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三、工作重点。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2、建立和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各项。

规章制度。

配备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校园内形成全员重视、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考核.

4、实施"食品配送制度".

5、加大食品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6、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层层抓落实,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要建立预防应急机制,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迅速处理,把险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突出教育的长效性.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街头食品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要加强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抵制购买流动摊点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要始终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经营者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存贮、加工、烹饪各个环节,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严防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健康体检的把关,有效防止病菌侵入.

(3)加强事前预防工作,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要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提高警惕,预防校园侵害.切实做好食堂管理,严格控制外人进入操作间,严防盗窃和投毒事件发生,严把房门关.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要加强校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同时对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掌握卫生操作规范,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坚持培训上岗、执证上岗制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成立专门食品安全检查小组,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组长:xx(校长)。

副组长:xx(分管后勤)、xx(分管安全)。

成员:xx(总务主任)、xx(政教主任)、xx(校医,食堂专管)、xx(食堂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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