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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反间谍知识心得体会及收获 部队反间谍教育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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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反间谍知识心得体会及收获 部队反间谍教育心得体会(6篇)
2023-01-13 03:29:36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大学生反间谍知识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xx年暑假期间,本学院要求在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是让大学生有一个了解社会的学习机会,接触实际,了解社会。增强劳动观点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并能够观察经济活动、识别和分析社会经济问题,借以实际地运用学过的专业知识,也希望能带来一些启示,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深入到社会经济单位的内部;再是参与性,必须亲自参加调查研究。

:xx年7月16日—xx年8月27日

:xxx省xxx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本专业范围内的工作及保险方面的相关内容

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x分公司隶属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xxx寿险市场上最大的专业公司,公司拥有员工 3000 余人,下设 10 个经营单位,所辖机构50个,服务网络遍布城乡。20xxx 年公司实现保费收入 4.8 亿元,占xxx地区寿险市场 70% 以上。总承保金额 920 亿元,共为 1072 万人次提供保险保障,累计给付 6.5 亿元,为xxx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获得国家 和省市级荣誉80 多次,连续六年被省公司授予“先进单位”;连续八年获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和“消费者满意单位”;连续四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最佳文明单位”;连续两届被中央精神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市场占有率高、专业人才多、技术力量强、机构网络全、运作经验丰富、偿付能力充足、服务质量优良的现代化一流商业寿险公司(20xxx年企业年报)。

我要参加实践的单位在我市xxx西路上,那个高高耸立的人寿保险形象企业。在朋友的介绍下,我来到了保险公司,参加本学期的暑假实践活动,xxx月xxx日上午我见到了xxx科长,她一看上去就让人感觉到非常老练,也是代表现代职业女性的素质,更让人信任。今天就开始上班了,此行目的是对保险工作进行了一次深入细致的调查。

这是我第一次到保险公司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更多的是向前辈学习和自我努力。我国的保险事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保险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保险队伍的素质得到了加强。在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国保健会的监督指导下,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得到了很大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是与党的保险政策分不开的,是与全国保险人的辛勤工作分不开的,我在公司里能够深深的体会到了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须性。业务人员忘我的工作精神和精湛的业务水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开始去的时候,因为没有参加上岗的业务培训,就先被分在后勤营销科,主要负责公司业务所需单据表格、各个科室的正常材料供给,次工作随说简单,但又重要,因为每天各科室的材料和工作能否正常工作,最先是由才开始的。具备负责认真的态度和良好的保险知识,提供有误的单据,是违规行为,重则是无法律保护的白纸,所以齐全、正确的单据证明和核实,成为我们科室的重中之重。还需要有执着的敬业精神,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和刻苦钻研的学习精神。

在实践调查中由于工作需要,我要在许多个部门中进出,不仅仅在工作上能帮上忙,也学习到了很多专业知识,大家都很喜欢帮助新人,不懂的地方指导新人成了公司的不成文的规定,所以新来的员工能很快的适应岗位,在这过程中我对保险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认识,深深的感到保险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对于国家和人民的重要性,对于即将加入wto的中国来讲,保险业既是一个新兴产业,也是新世纪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对于我们普通百姓来说,必须加强保险意识,真正的理解“人民保险,利国利民”的含义。

现阶段我国的保险企业大多数还处在一种推销或者说推销营销转变的阶段,营销观念还处于萌芽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来研究保险营销及创新则应首先了解保险市场的营销现状。

近年来,新险种开发较多,但仍不能适应保险市场需求。为在业务竞争中取得优势,保险公司不断开发新险种,尤其是寿险险种。但从市场需求来看,保险产品的创新思路狭窄,形式单一。比如在抵消通货膨胀因素的保单设计方面,难以适应保险市场的需求。与险种单一的状况相吻合,保险产品的同构现象十分严重。据有关资料分析,我国各保险险种结构的相似率达90%以上。这样一种状况不仅使各保险公司在一种低水平上重复“建设”,无法构造自身的优势,而且导致过度竞争,造成社会生产力和资源的浪费。

要有层次的理解保险营销概念,其与保险市场有关的人类活动,现阶段我国的保险市场处于较高的垄断地位,新的营销观念尚处于萌芽状态,保险营销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极不适应保险消费市场需求,必须寻求创新。要求:

(1)注重经营关系,留住顾客;

(2)突出营销中的文化含量和品位,建立企业文化和塑立美丽的形象。

保险并非等于保险推销。保险营销的重点在于投保人的需要,是围绕满足投保人的需要而进行的整体营销,即从搜寻保险市场上的需求一直到完成险种设计以及对投保人投保后的服务等一整套营销活动。而保险推销的重点则在于保险产品本身,主要是为了销售保险产品而进行的活动。具体表现为:保险营销不仅仅包含保险推销,而且还包括保险市场预测、设计新险种、协调保险企业的内部环境、外部环境以及经营活动的目标,促进保险企业在竞争中取胜等内容;保险营销还是一种注重长远利益的保险企业活动,也就是在注重促销的同时还注重树立保险企业的形象,为保险企业的发展作出预测与决策,而保险推销则侧重于短期利益,是一种为获得眼前的销售利润而采取的一种行为。虽然保险营销和保险推销都以盈利为目的,但保险营销是通过投保人的满意而获得利润,而保险推销则是通过直接的销售来获得利润,所以,从营业员的角度来看,营业员要与顾客很好地沟通以保持密切的联系,淡化卖保单的商业行为,强化作客户永远朋友的服务行为。从保险企业的角度来看,保险营销要求保险企业建立一套远比保单推销复杂的营销系统,来完成包括调查分析、实际营销、售后服务在内的一系列活动。

描写大学生反间谍知识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xx年4月29日作出(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 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 ,2/0 - 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此房于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x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

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x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1996年9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开工。

1999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 - b 轴,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xx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 ⑥-⑦ ,2/0 - b ,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xx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二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xx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

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

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

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

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描写大学生反间谍知识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甲方:_________大学学生处

乙方(用人单位):

丙方(学生):

为保证就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学校、用人单位及学生的合法权益,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合作的原则,经慎重协商,甲乙丙三方承认《_________大学大学生就业实习管理规定》对三方均有的约束力,并达成如下就业实习协议:

一、乙方要求甲方为其介绍丙方从事就业实习工作,其中:

1.工作内容:

2.工作时间:

3.就业实习报酬和福利待遇:

二、在办理实习信息登记时,乙方在就业实习报酬外应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用________元(即按实际聘用人数,每人管理费_________元或按学生酬金的_________%计)。管理费用于为丙方购买人身_____等。

三、乙方在丙方实习期间,不得无故克扣丙方的劳动报酬。无论乙方辞退或丙方辞职,乙方均需付足学生自劳动开始之日至离开之日的全部报酬。乙方有权根据其用工需要而终止与丙方实习用工关系,乙方终止用工关系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丙方。如丙方因无故离职,或因表现不佳被辞退,学校将按考勤等校规处理。

四、乙方在_________日以前,将丙方的报酬付给甲方,统一由甲方发放,乙方不直接与丙方发生经济关系。

五、丙方就业实习依法享受_____,乙方不得安排丙方从事易对人体造成伤害或危险的特殊行业或专业的劳动及违法活动;乙方应对丙方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损害或变相损害丙方在_____方面的合法权益。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但是,甲方应为丙方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障,乙方对丙方的医疗不承担责任。在工作期间,乙方对丙方的故意行为造成的自身人身伤害事故不负责任。有关_____的其他内容参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甲方是具体负责指导大学生就业实习的组织管理机构。在工作中甲方教育丙方遵纪守法,执行用人单位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就业实习协议中的各项义务,如乙方与丙方发生纠纷,甲方主持调解双方的争议。在调解前,乙方或丙方不可申请_____和诉讼。

八、本协议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描写大学生反间谍知识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尊敬的党组织:

我叫xxx,系x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护理专业xx级学生,现担任xx医专校国旗护卫队战训部长,男,汉族,共青团员,19xx年3月8日出生于xx省x市x县的一个普通家庭。

我的爷爷、奶奶是两位慈祥坚韧的老人,父亲和母亲是两位勤劳、爱国爱党的群众。就在这样一个普通但温暖的家庭,我健康幸福的成长。我爸爸妈妈都是普通的老百姓,可以说我们家是沐浴着党的阳光,伴随着祖国的改革开放一路走过来的。我的母亲谦虚严谨,细致谨慎的生活态度和父亲的刻苦好学,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就一直深深的感染着教育着我。

19xx年我6岁时,我进入了xx省xx县中心小学,从此在家长尤其是爸爸的严格要求下,我一直向着正确的道路前进。在学校里,我刻苦学习,是个很文气的小男生,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也深受老师的喜爱。小学的几年时光,不但让我获得了很多文化知识,也让我初步了解了我国悠久的历史和现阶段的基本国情,让我熟悉了很多优秀的共产党员。老师的谆谆教导,使我从小立志,发愤图强,长大以后要为国效力。在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被批准加入了中国少年先锋队。当我庄严地举起右臂宣誓时,我知道自己是共产主义的接班人,肩负着光荣而又重大的历史使命。我暗下决心,一定不能辜负老师对我的信任,将来还要向团组织、党组织靠拢。20xx年9月,我顺利进入xx省xx实验中学,我遇到了更多的挑战,许多来自不同地方的学生,他们一样很优秀。我们要共同学习、相互竞争。在初一时,遇到了一个很好的班主任,他带给我的影响可谓是受益终身的,他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因为他的关心帮助,初中三年里我的语文成绩一直是数一数二的,他除了教授课本以外还要教我们怎样做人,怎样树立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他的教育下我的思想有了很大的变化,又向前迈进一步。直到现在我还觉得很荣幸他在我懵懂的时候出现,以及对我的影响。20xx年12月,我作为第一批学生光荣的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共青团是中国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得力助手和后备军。当我在团旗下举起右手庄严宣誓的时候,心潮澎湃!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全面发展,积极做好班级的工作,把自己培养成为一名有文化有理想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为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后来,在学习上,我一直在年级中名列前茅;生活中,和同学们互帮互助;工作上,认真负责,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20xx年9月,我以优异的成绩顺利升入河南省范县第一中学,在那里我开始了自己的高中的生活。高中又是一个全新的环境,我遇到了比初中更多的挑战,来自四面八方的同学,各个都很优秀。但在理想的支撑下,我对生活充满了无比的希望,学习劲头十足,精力充沛。高一第一个学期就当上了团支部书记,我带领着大家一起学习,也有适当的玩乐。多次获得校级、县级优秀模范团干部。经过层层选拔,我进入了校学生会工作,策划组织过学校几次大型的活动,如全校师生参加的运动会等,深的领导与老师的好评,从中我也学习到了好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与能力。此外,在高一那年,政治老师是个党员,他对政治精辟的分析,让我对国内外形势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让我明确了中国要想立足与世界,必须改革开放,必须要提倡科学,科技兴国。必须坚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时也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共产党的性质,我决定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意识,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争取早日入党。在高二,我毅然决然的选择了文科,进入了更深层次的知识学习与能力锻炼,让我懂得了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经过一年的努力工作,成为学生会主席,在我的带领下,学生会发挥了更大的功效,成为校领导的得力助手,并与20xx年获得了“濮阳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荣誉称号。在高三,我静下心来学习知识,安心准备高考,成绩稳定在班级前列。

20xx年6月我参加了高考,但最终的成绩不尽如意。但我没有怨天尤人,没有用“发挥失常”来安慰自己,更没有选择复读。随后,我被xx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护理系录取,从此便翻开了我人生旅程中崭新的一页,我对着新的目标开始了新的奋斗和跋涉。实践证明,我的选择没有错。来到xx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选择了护理专业是我的骄傲。我时常在提醒自己要好好珍惜时间,不要因碌碌无为而羞耻,不要虚度年华而愤恨的人生态度,大学生应该志存高远,不坠青鸿之志。

从入校起,我一直担任通讯委员一职,任劳任怨,尽心尽力,在第一时间把同学们的信件送达本人,并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在期末的时候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在学习方面,刻苦钻研,虚心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获得“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在业余时间,我参加了xx医专校国旗护卫队,经过几个月的刻苦训练,成为了一名合格的升旗手。

此致

敬礼!

描写大学生反间谍知识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1、实习目的

根据学校对本科生的毕业实习要求,我在山东省xx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进行了为期4周的毕业实习。毕业实习的目的是:接触实际,了解社会,增强劳动观点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学习业务知识和管理知识,巩固所学理论,获取本专业的实际知识,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具体要求如下:

培养从事信用社前台工作的业务能力。了解并熟悉储蓄前台人员的的日常业务和工作流程,学会进行工作。

理论联系实际,学会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去参与到具体的前台工作中。

培养艰苦创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形成热爱专业、热爱劳动的良好品德。

预演和准备就业。找出自身状况与社会实际需要的差距,并在以后的学习期间及时补充相关知识,为求职与正式工作做好充分的知识、能力准备。

2、实习时间

我于20xx年2月1号到3月1号在山东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进行了为期4周实习。

3、实习单位

3.1单位地址与规模

山东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位于沂水镇南环路,法人高传发,电话0539-2231240。农村信用社拥有258名信合员工,辖12个信用社、1个营业部、73名客户经理,345个协贷站。

3.2实习单位主要业务

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办理个人储蓄业务;代理其他行的金融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受托办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3.3实习单位的历史与发展

4实习过程

2月1日,我开始了我的农村信用社实习的过程。早上8点半,伴随着信用社大门的打开,大厅不一会就人来人往。大家都忙碌着,我无所事事着。主任说这样吧,这个月的第一期黑板报就你负责。总算有事做了,说干就干。高中的时候担任过出黑板报,还好基础不至于太差。其实也没写几个字,关于“信用社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普法知识,却忙碌了大半天。不过效果还是不错的,有顾客谈起来,心中也是很高兴的。

下午,我在实习指导老师的指导下首先学习信用社工作必需的基本技能,包括点钞、捆钞、珠算、五笔字型输入法、数字小键盘使用等。这似乎给了我一个难题,本来自以为信用社业务相当的简单,却没发现我原来有这么多基本的技能不会操作。看着同事熟练的点钞,真是很羡慕,而我只能从一张一张数起。还时不时的出错。对于珠算,刚开始我一直无法理解为什么不用计算器,这不是更方便吗?后来慢慢才了解,原来信用社柜员经常需要查点现金,看是否能账实相符,而人民币有多种卷别,在点钞时需要累加,这时使用算盘就要比计算器方便,因为计算器显示的结果超过一定时间便会消失。

这次实习,除了让我对农村信用社的基本业务有了一定了解,并且能进行基本操作外,我觉得自己在其他方面的收获也是挺大的。作为一名一直生活在单纯的大学校园的我,这次的毕业实习无疑成为了我踏入社会前的一个平台,为我今后踏入社会奠定了基础。

首先感谢信用社给我这个机会让我来到这个集体,在联社为期一个多月的实习是我走出校门,踏入社会的第一步,这个阶段是我从学生步入职场的重要的过渡,对我来说有很大帮助,为我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这次的实习,我对自己的专业有了更为详尽而深刻的了解,也是对这几年大学里所学知识的巩固与运用。从这次实习中,我体会到了实际的工作与书本上的知识是有一定距离的,并且需要进一步的再学习。

其次,我觉得工作后任何人都必须要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并努力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做一行就要懂这一行的行规。在这一点上我从实习单位同事那里深有体会,比如,有的业务办理需要身份证件,虽然客户可能是自己认识的人,他们也会要求对方出示证件,而当对方有所微词时,他们也总是耐心的解释为什么必须得这么做。

最后,在信用社里每一位员工都是我的老师。我虚心学习经验,将所学的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多思考,多总结,多请教,充分发挥自己的工作积极性。我觉得到了实际工作中以后,学历并不显得是最重要的,主要看的是个人的业务能力和交际能力。我深刻的体会了这一点。学历只是一张证书、只是代表你接受的文化教育的程度,但并不能完全的展现个人。以实际说话,也许你能说出很多新兴词汇,可是顾客不懂,那你就算不上是个优秀的员工。实习的时间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多月,但是我感觉我的收获还是很大的。我要感谢我的信用社的老师们,当我在业务上遇到什么不懂的问题请教他们时,他们都会悉心帮我解答,使我大大提高了对信用社务的熟悉程度,这对我的实习经历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因此,我体会到,如果将我们在大学里所学的知识与更多的实践结合在一起,使一个本科生具备较强的处理实务的能力与比较系统的专业知识,这才是我们实习的真正目的。

描写大学生反间谍知识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会计是对会计单位的经济业务从数和量两个方面进行计量、记录、计算、分析、检查、预测、参与决策、实行监督,旨在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核算手段,它本身也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专业作为应用性很强的一门学科、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是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经济管理离不开会计,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就显得越重要。

针对于此,在进行了四年的大学学习生活之后,通过对《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及《会计理论》的学习,可以说对会计已经是耳目能熟了,所有的有关会计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结构体系,我都基本掌握了,但这些似乎只是纸上谈兵,倘若将这些理论性极强的东西搬上实际上应用,那我想我肯定会是无从下手,一窍不通。自认为已经掌握了一定的会计理论知识在这里只能成为空谈。于是在坚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下,认为只有把从书本上学到的理论应用于实际的会计实务操作中去,才能真正掌握这门知识。

会计是个讲究经验的职业,工作经验是求职时的优势,为了积累更多的工作经验,经过学校和朋友的努力,在哈尔滨隆华包装有限公司获得了一次十分难得的实习机会。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会计实习报告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得到学习领导及全体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会计实习报告。

在实习中,我参与了整个4月全部的出纳工作,从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账到编制会计报表都有亲自动手。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事业单位会计流程,应前辈的教诲还认真学习了《公司法》、《税法》《会计法》,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全过程,认真学习了各类学校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并掌握了三门财务软件的使用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财务人员会计实习报告请教,认真学习会计理论,学习会计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会计技能,具体包括了以下几点:

1、原始凭证的审核方法及要点;

2、记账凭证的填写及审核要点;

3、明细账、总账的登记及对账;

4、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的编制与申报;

5、会计档案的装订及保管常识。

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更让我感到感动的是,领导让公司的前辈教会我处理公司的综合事物。例如税务登记的有关事项。一般纳税人的申请。以及如何进行企业合法节税的运用。等等。

在这个学习和联系的过程中。我发现会计是一门实务与理论结合性很强的学科,尽管我学过这门课,但是当我第一次和公司的同事操作具体业务时,觉得又和书上有些不同,实际工作中的事务是细而杂的,只有多加练习才能牢牢掌握。这次实习最主要的目的也是想看看我们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公司实际操作的实务区别在哪里,相同的地方在哪里,内部控制如何执行,如何贯彻新的会计政策,新旧政策如何过渡,一些特殊的帐户如何会计处理等等。带着这些问题,我在这一个月里用眼睛看,不懂的请教领导同事,让我对会计实习报告这些问题有了一定的解答,达到了这次实习的目的。除了与我专业相关的知识外,我还看到许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公司是如何运做的,员工之间的团队合作精神,处理业务的过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企业的管理等等。另外我也看到公司存在的一些漏洞,例如内部控制情况,其中主要包括现金收支制度执行情况,公司在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方面也不容乐观。然而在现实的小规模私营企业这种情况可能普遍存在。作为一名会计实务人员,通过这次实习也更加让我看清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例如:实务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适应能力等等。除此之外拥有一颗上进心,进取心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工作中仅靠我们课堂上学习到的知识远远不够,因此我们要在其他时间多给自己充电,在扎实本专业的基础上也要拓宽学习领域。同时在实际的工作中遇到问题时要多向他人请教。人际沟通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会计实习报告如何与人打交道是一门艺术,也是一种本领,在今后的工作中也是不能忽视的。马上就要进入社会的我们也要面临正式的实习了,我想每一次的经历都是一种积累,而这种积累正是日后的财富。在工作上,在学习上,我们要让这些宝贵的财富发挥它的作用,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实习真的是一种经历,只有亲身体验才知其中滋味。

课本上学的知识都是最基本的知识,不管现实情况怎样变化,抓住了最基本的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如今有不少学生实习时都觉得课堂上学的知识用不上,出现挫折感,但我觉得,要是没有书本知识作铺垫,又哪能应付这瞬息万变的社会呢?

经过这次实习,虽然时间很短。可我学到的却是我四年大学中难以学习到的。就像如何与同事们相处,相信人际关系是现今不少大学生刚踏出社会遇到的一大难题,于是在实习时我便有意观察前辈们是如何和同事以及上级相处的,而自己也尽量虚心求教,不耻下问。要搞好人际关系并不仅仅限于本部门,还要跟别的部门例如市场部等其他部的同事相处好,那样工作起来的效率才会更高,人们所说的“和气生财”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也是不无道理的。而且在工作中常与前辈们聊聊天不仅可以放松一下神经,而且可以学到不少工作以外的事情,尽管许多情况我们不一定能遇到,可有所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也算是此次实习的目的了。

会计本来就是烦琐的工作。在实习期间,我曾觉得整天要对着那枯燥无味的账目和数字而心生烦闷、厌倦,以致于登账登得错漏百出。愈错愈烦,愈烦愈错,这只会导致“雪上加霜”。反之,只要你用心地做,反而会左右逢源。越做越觉乐趣,越做越起劲。梁启超说过:凡职业都具有趣味的,只要你肯干下去,趣味自然会发生。因此,做账切忌:粗心大意,马虎了事,心浮气躁。做任何事都一样,需要有恒心、细心和毅力,那才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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