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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分析实习心得体会和方法 水利分析与计算实训心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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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分析实习心得体会和方法 水利分析与计算实训心得(6篇)
2022-12-22 12:20:00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水利分析实习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修养护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涵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2 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的当事人。

1.3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4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5 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6 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文件。

1.7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8 工程维修养护:指对工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防护、保养、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 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1.10 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分摊的其它费用。

1.11 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历时。

1.12 天:指日历天。

1.13 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1.14 不可抗力:指台风、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_____、战争等异常现象以及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2条 合同文件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1 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或协议)。

2.2 中标通知书

2.3 招标文件

2.4 专用合同条款。

2.5 通用合同条款。

2.6 技术条款。

2.7 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语言。

3.2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3 施工中必须使用技术条款规定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没有相应规定时,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维修养护工艺,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第4条 联络

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联络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签收手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 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

5.2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

5.3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维修养护相关的档案资料。

5.4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

5.5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维修养护人员及设备的驻留场地。

5.6 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按时支付维修养护款。

第6条 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6.1 在签订合同后及时进入维修养护现场,完成维修养护准备工作,并认真执行发包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完成维修养护工作。

6.2 按发包人要求编制维修养护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提交发包人审批。维修养护方案中应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学管理措施,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6.3 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条款有关规定,防止因对噪音、扬尘、废水、废油不进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时清除而造成环境破坏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6.4 自行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的用电、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并承担一切费用。

6.5 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及设施的保护工作。维修养护时做好工作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保护,造成损坏承担一切费用。

6.6 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维修养护工作区和生活区及其施工废弃物。

6.7 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报表及维修养护工作计划、进展情况、管理信息等。

6.8 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有关维修养护资料和文件。

第7条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可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某项维修养护工作的实施,并将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执行其指示。

第8条 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应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发包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工作进度

第9条 实施计划

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发包人的指示,编制实施计划提交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按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实施计划已经批准。

第10条 延误开工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条件,可以延长工期的,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不可以延长工期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给承包人予以赔偿。

第11条 暂停工作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出暂停全部或部分维修养护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承包人在暂停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当维修养护工作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复工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12条 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

发生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时,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2.1 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作内容。

12.2 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百分比。

12.3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12.4 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第13条 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工期提前

某项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协议修订进度计划,发包人应在2天内给予批准。发包人应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完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3.1 提前的时间。

13.2 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

13.3 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13.4 赶工费用和奖金。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 质量管理

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一份包括质量管理机构的组成、主要人员资格、试验设备清单、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维修养护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发包人审批。

第15条 检查和返工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条款的规定和发包人的指示,对维修养护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其维修养护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记录,填制工程质量评定表,定期提交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于不合格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修补返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修补返工的费用。因发包人原因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再发现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处理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维修养护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正常进行,检查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影响正常维修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维修养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16条 质量要求

质量应达到水利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利行业没有具体标准的项目应达到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后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并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费用。

双方对维修养护质量有争议,可提请专用条款约定的部门裁定,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7条 合同价格调整

合同价格在合同书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7.1 发包人确认的变更。

17.2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和调整。

第18条 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的核实确认

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接到报告7天内核实已完维修养护工作任务和应支付的维修养护款,若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需要修改,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3天内对修改后的月进度付款申请报告签字确认。

第19条 维修养护款支付

发包人在签字确认后14天内不予支付维修养护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减缓维修养护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同意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发包人可延期支付维修养护款。协议应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计算方法。

第20条 维修养护款结算

维修养护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收到完工结算报告后应在28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结算。

6.变更

第21条 变更

21.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和性质。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经批准的施工顺序。

21.2 变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变更后必须按变更要求执行,若不同意变更,应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要求。

(2)没有发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第22条 确定变更价款和工期

做出第21条规定的变更后,如果变更项目引起维修养护方案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影响了其原定维修养护费用时,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承包人提出变更报价书,承包人和发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调整价款和完工日期的变更决定;除此之外,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因承包人违约必须作出的变更,因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验收

第23条 验收

合同期满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时,可进行合同期满验收、阶段验收或单项验收。

23.1 阶段验收或单项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后,承包人应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和结论作为本合同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23.2 合同期满验收

合同期满后14天内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签署验收证书,颁发给承包人。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出现争议时,要求调解、_____或诉讼的,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的方式解决:

24.1 提请行业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提请_____或诉讼解决争议。

24.2 签订_____协议或确定_____范围和_____机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_____机构_____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调解和_____或诉讼判决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工作,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25条 违约

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期限内履行合同,否则有权暂停维修养护工作,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维修养护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及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发包人对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支付维修养护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 索赔

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可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6.1 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的申请报告。

26.2 索赔申请报告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以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

26.3 发包人在接到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内进行调查审核,并做出决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后未予答复,应视为批准。

9.其他

第27条 安全施工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发包人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28条 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时,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时,须报发包人并双方签订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侵犯专利权等的诉讼及承担有关费用的约定后承包_____能实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若建议被采纳,需由发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

第29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通报情况,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2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发包人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第30条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30.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30.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0.3 造成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0.4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31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承包期满,维修养护工作终止,未完承包工作内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处理后,并且除此之外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专用合同条款

前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词语涵义及合同条件

第1条 词语涵义

1.1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承包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历时总天数_______天。

第2条 合同文件

若还有其他构成合同的文件时,按照签署日期的先后,插入合同中,签署日期在后的应排在前面,并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3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示例,仅供参考)

如果双方商定合同使用语言文字为汉语即: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是汉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 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 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整个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5.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 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进度

第12条 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条 工期提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 质量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条 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价格与支付

第17条 合同价格及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9条 维修养护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0条 维修养护款结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变更

第22条 确定变更价格和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验收

第23条 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 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5条 违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6条 索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

第28条 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条款

1.一般规定

第1条 说明

1.1 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所属县;上下邻接;起至桩号等。

(2)工程类别:堤防工程,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水闸工程等。

(3)工程数量:堤防长度、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座数及坝垛数、水闸座数等。

1.2 水文气象:气象特征、降水量及分布、气温

1.3 对外交通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合同项目工作范围及内容(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 维修养护工作会议与报表

3.1 发包人在每周或每月定期召开周、月协调会议或专题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工作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情况,协调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 承包人应在每周或每月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告,其主要内容有:上周(或月)维修养护工作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作量以及影响工作进度的因素和本周(月)采取的改进措施;维修养护工作质量(含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及处理情况)等。

第4条 质量管理

4.1 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维修养护技术人员对维修养护工作的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向发包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4.2 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工程维修养护标准后,报请发包人检查验收。

第5条 治安保卫与维修养护工作安全

5.1 承包人应教育维修养护人员遵纪守法,维护工地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5.2 承包人应对_____、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工作负责,并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在工作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

第6条 环境保护

6.1 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禁止随意弃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_____、容器,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水、废油)污染土地、河流。若因违反环境的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要求赔偿,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

6.2 承包人应保持维修养护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维修养护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6.3 在全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除已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须拆除一切应该拆除的临时维修养护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发包人决定保留的设施,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处理的办法。

第7条 技术标准和规范

7.1 承包人在执行本合同时,所有的材料、设备、维修养护工艺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合同技术条款所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和技术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不限于):

(1)《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223-1999)

(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5)《黄河防洪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6)《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实施细则》

(7)《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标准》(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8)《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9)《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

(10)《水闸工程管理技术规范》(sl170-98)

(11)《水利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设备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12)《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

2.工程维修养护

承包人应对工程进行日常巡查、保养和防护,及时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运用;降雨期间应加强巡查,对因雨水对工程造成的损坏随时采取临时措施(如对积水进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时关闭护路闸等)。

描写水利分析实习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水利局这个集体为每一个同志,尤其为我们年轻同志营造了良好的成长环境,提供了展示个人才华的空间。在此感谢局党组给我们提供的这次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机会,更给了我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学习的机会。

这次我竞聘的职务是副主任科员。

我叫×××,出生于20xx年。xx年毕业于××大学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同年7月通过统一考试被录用为××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并由市人事局统一安排下派到××县××镇政府锻炼,期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加入了中国。xx年5月被抽调到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与培训科工作。xx年10月至今在市水利局农水科工作。

自参加工作以来,我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积极要求进步,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完善和充实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农水科工作涉及农建、水库管理、灌区改造、水保生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这些工作不但需要扎实的理论知识,还需要较高的业务素养和较强的协调能力。为了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我利用原先学习过的一些水利专业理论知识,抓住各种机会认真钻研各种技术规范,向领导、同事和老同志、老专家请教学习,逐步熟悉、熟练了工作方法与技巧,顺利的完成了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待人热情,谦虚诚恳,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内外沟通,各方协调的过程中,我学会了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与省水利厅、县区水利局和市财政、发改委等部门加强了沟通和联系,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

在农水科工作期间,我深深的感受到农村水利工作面向农村,面向农民,是水利工作联系群众的纽带和窗口,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无论是全局的中心工作、还是日常工作中的点滴小事,我都能与领导和所有同事同舟共济、齐心协力,尽职尽责干好工作。不论遇到什么困难、什么挫折,都坚持把工作放在第一位,在农水科人员少、工作量大、任务重的情况下,从不喊苦叫累,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来。在局领导以及同志们的热心帮助和指导下,刻苦钻研,扎实肯干,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编制完成了《××市病险水库调查及除险加固规划报告》、《-20xx年××市基本农田及小型水利设施建设规划》、《06-20xx年××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规划》等规划,配合相关部门编制完成了《××市新农村建设规划》,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结合本职工作进行了节灌发展规划调研、井灌区现状调研、乡镇基层水利单位建设与发展调研、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调研等一系列调查研究,起草了两期“××网谈”节目材料,为领导进行正确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为了摸清全市水库底子,做到心中有数,收集整理、建立了全市水库大坝基本资料数据库。狠抓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和在建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配合水利部、财政部和发改委完成了对多座病险水库的多次核查和稽查工作,得到了核查组专家的一致好评。做好了全市农建工作的安排部署,xx年、xx年、xx年××市夏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被省上评为夏季农建先进市。水保生态建设、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也走在了全省前列。同时还完成了全市水管、水库年报的统计工作和局里、科里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本人还于xx年被评为全市“三农”工作先进个人,获得优秀信息员称号;xx年被评为全市“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先进工作者。参与撰写的《市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调查》一文获全市xx年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

在这几年的工作中,我始终坚持认真负责、严谨求实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认真执行组织决定,服从领导,工作到位,作风正派。几年来,我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是和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和支持分不开的。借此机会,我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竞聘上岗,给我们每个人带来了机遇,我深知自己还很年轻,还不成熟,还有很多需要学习和提高的地方。我将以此作为前进征程上的一个新起点,虚心学习,勤奋工作,与全局同志一道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为我们水利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描写水利分析实习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水利局机关党支部共有××名党员,他们都是行政机关、专业技术部门、财务后勤等股室的骨干。××名党员在工作中勇挑重担、不惧繁琐、锐意进取,始终紧密地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为水利事业的发展努力地工作着。

一、打造过硬班子,带出一流队伍。

局机关党支部成员共同认识到要带出一个高素质的队伍,首先要有一个团结务实、廉洁自律的领导班子。为加强班子团结,在工作中机关班子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塬则,"中华励誌网"在班子内部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不仅增进了领导间的沟通和了解,也加强了班子成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重大问题上实行集体研究讨论,绝不搞一言堂,使班子成员之间做到了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二、抓队伍建设,促业务水平提高。

一是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契机,认真抓好党员学习和教育,打造学习型党组织。局机关的党员人数占水利人总数近百分之六十,如何充分调动好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对机关的工作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为此机关党支部始终坚持“叁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建工作,加强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在党员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机关领导也同党员进行经常性的谈话、交心,切实提高了党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也带动了其他水利人积极开展工作。机关的党建工作不仅促进了机关的各项业务工作,也得到了全局各股室的认同和肯定。

二是认真开展干部职工素质培训工作。局机关党支部把干部职工素质培训工作例入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安排、做到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常年不断抓落实。因局机关业务繁多,每个人的工作量都是满满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全部是利用业余时间进行,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学习形式,从时事政治、业务法律知识、网络知识等方面进行培训,做到了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一是根据中共花垣县委组织部的通知收看党员教育电视片《信仰》;二是*月××日,我局组织观看《战斗正未有穷期》专题片暨集中讨论活动,除去出差在外、下乡的同志,大多在编工作人员参加了此项活动。

三是发展优秀青年人才入党。一是思想上引导。树立起向往党组织的信念,经常与青年联系沟通,座谈1至2次以上,动员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二是政治上培养。正确引导他们树立与时俱进思想,实行“传帮带”、举办“座谈会”、送上精神食粮(如《党章》、《支部生活》等党报党刊)。叁是组织上发展。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条件成熟的青年及时吸收到党内来。我支部于今年上半年发展了一名预备党员,两名入党积极分子。

三、抓机制建设,促进内部管理规范。

“无规矩不成方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是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没有好的制度约束人,各项工作就不能落到实处。

(一)完善各类工作制度。支部建立了“叁会一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民主决策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坚持“叁个带动”把党建工作渗透到局机关的各个领域。形成“责任上分、目标上合,管理上分、要素上合,任务上分、思想上合的“叁分叁合”工作格局,为机关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实施党员设岗定责。为了使局机关党建工作和水利建设协调、持续、稳步推进,党支部以“五个好”党组织创建为契机,因人定岗,因人定责,为每名党员划定了责任区,为调动和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搭建了有效平台,做到“关键岗位有党员、困难面前有党员、党员身边无事故、党员身边无违章”。防汛期间,在党支部的号召下,党员带头及时下乡查看汛情,保证安全度汛。

(三)坚持公开承诺。我局机关把书面承诺在创先争优活动专栏进行了公示。全体干部以此时刻谨记自身使命,时刻履行自身职责,没有丝毫懈怠。并设置了“党员示范岗”标牌,工作人员亮明党员身份,将公开承诺事项注明,组织群众进行满意度测评。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局机关党支部积极开展承诺活动,坚持对职工群众关心的问题实行“菜单制”,维护了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密切了党群关系,赢得了职工群众的信任。

四、积极组织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和谐”主题活动,解决群众矛盾纠纷。

一是以密切联系群众为核心,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帮助基层、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排忧解难,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稳定在一线加固、作风在一线转变、科学发展在一线体现。

二是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作为活动开展的中心工作来抓。下基层干部积极协助村级组织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解决部分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

三是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强化宗旨意识,深入群众中去,走田间地头,真正和农民交朋友,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促进与群众的融洽,细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诚心听取群众的诉求,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从群众眼前最紧迫、最急需,而又能够解决的问题入手,尽其所能地办几件实事。

今年以来,我局机关支部从1月起,连续叁次组织党员干部下到××乡××村和××镇××村开展调研排查工作,解决当地群众困难。

一是一对一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组织党员干部来到××户贫困户家中,每户发放××元慰问金,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送到群众家中。

二是整修渠道。对××米的渠道实施整修渠道工程,进行防渗处理,解决农耕困难。该工程投入资金××万元,目前已整修××米左右。

三是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安全饮水问题。工作组及村干部已动员××村1—4组大部分村民集资××元购买水管准备安装进户,实行集中供水。

四是结合村里实际,搞好水产养殖业。在局领导班子的牵头下,××村和水库工程管理所达成协议,共同开发水产养殖业,共同致富。目前村民已自发集资资金多元。

五、加强党风自律建设,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支部领导班子经常带领支部成员认真学习中央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不断增强廉洁意识,自警、自省、自律,工作中真正做到透明、公开、公正。生活上严要求,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不铺张浪费,不大吃大喝,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在民主生活会上,支部要求每一名党员对照自己的工作生活,进行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家都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塬则,虚心交换意见,广开言路,形成了一个团结向上、富有战斗力的集体,确保了局机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梅花香自苦寒来,长期以来,我局机关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着力建设战斗力强、凝聚力强的党组织,打造了一支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的党员干部队伍,正是有了这些恪尽职守的表率和先锋,以及默默无闻的同志,水利事业才能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

描写水利分析实习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发包人:(全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派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承包人:(全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总工程师:

质量负责人:监理人:(全称)

地址:

总监理工程师:联系电话

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拟修建 工程,接受了承包人的投标,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可研文件名称、文号:。

1.4初设文件名称、文号:。

1.5工程规模:;

建设任务: 。

1.6工程概算审批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 。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合同工程量

2.1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名称;其中渠系或堤防工程,必须标注起止里程桩号)

2.2主要合同工程量:(以招投标文件为准)

三、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承包方式:

(详见合同附件3)。

3.2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万元

(人民币小写万元)。其中:永久工程 万元;临时工程 万元;安全措施费 万元;技术措施费 万元(详见合同附件2)。

四、合同工期及进度

4.1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4.2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4.3为满足本工程总工期的要求,承包人承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本合同以下关键项目进度满足控制性工期要求。

4.4承包人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发包人要求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按监理人核实的提前天数,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支付提前完工奖金,提前完工奖励金计算方法:。

五、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5.1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5.1.1发包人应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1.2发包人负责在主体工程开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水利工程开工许可手续,并委托监理人于 年月 日前向承包人发布开工通知。否则,承担工程延误责任。

5.1.3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发出前安排监理人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并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将监理任命及发包人相关人员职权、联络方式通知承包人。

5.1.4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办清或协调征地移民责任单位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移民,按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否则,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提供的用地范围为:

期限:。

5.1.5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完成由发包人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供承包人使用。否则,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提供承包人使用的工程为:

期限:。

5.1.6发包人应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

5.1.7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对承包人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5.1.8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图纸。

5.1.9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

5.1.10发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治安保卫、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发包人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5.1.11发包人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人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5.1.12发包人应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协助承包人办理爆破、安全以及特种行业许可手续。

5.1.13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人投保的保险。发包人负责办理的保险有:。

5.1.14发包人应按现行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定,组织或主持有关验收工作。

5.1.15其它责任:5.2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5.2.1承包人应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2.2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按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证件或现金。本合同履约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履约担保证件在保修责任终止前有效,并在有效期结束后14天内退还给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14天内返还承包人。

5.2.3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 日内,按投标文件及时向工地调遣或雇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若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按时调遣人员、设备、材料,或擅自变更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承包人向工地调遣或雇佣主要人员:

承包人向工地调配施工设备和材料:

5.2.4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监理审批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5.2.5承包人应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报送监理人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2.6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

5.2.7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5.2.8承包人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5.2.9承包人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本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2.10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工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5.2.11承包人应在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后 天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

5.2.12其它责任:

六、监理人的职责

6.1监理人应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6.2监理人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若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在行使某种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批准,则应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人行使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事先批准。

6.3监理人负责工程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负责设计变更审核和合同管理;协调建设各方关系;工程分包、工期调整、设计变更等,监理人在作出决定前,应得到发包人的批准;属重大设计变更的,应按行政审批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进行控制。

6.4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人驻工地履行监理职责的全权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全面负责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工作。组织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签发施工图纸、监理文件,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评定与分部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审签工程进度结算资料。

6.5监理工程师在总监授权范围内开展监理工作。

6.6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其授权监理人员签名。

监理人的指示

七、质量

7.1承包人应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

7.2承包人应严格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认真履行质量检查职责,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写质量检查报表,每 个月向监理人提交质量自检报告。

7.3监理人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7.4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 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还应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5发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人正式移交给承包人。在验收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抽检不合格时,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负责采购的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人负责;如属承包人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人负责。

7.6承包人应在工地建立自己的试验室,开展施工检测工作,施工检测方案在工程开工前 日内报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核后实施。施工检测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无条件和能力建立现场试验室,承包人应委托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和资格的检测单位承担现场材料和现场工艺试验等施工检测工作,签订施工检测合同。施工检测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检测费在工程开工后 个月内,由发包人在支付给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中扣除,按检测合同规定支付给检测单位。

7.7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必须按相关规定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承包人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采用钻孔探测以至揭开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8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满足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规定的品级、质量标准和技术特性。监理人有权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到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监理人的上述指示,则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承包人执行该项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利润以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9承包人对施工质量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对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事故,承包人应无条件地按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直至施工质量达到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八、安全

8.1发包人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建立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8.2发包人应按《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认真履行本工程的安全管理职责,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和抢险预案,与承包人等参建各方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在工程开工15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3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实施,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本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8.4承包人对本工程的安全施工负责。承包人应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8.5承包人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 ),并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 名。

8.6承包人单列的施工安全措施费经监理人批准后,专款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以及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8.7对本工程发生的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重庆市水利行业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程序(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8.8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为执行本合同所各自雇用的全部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并按各自的责任进行赔偿。

九、工程计量与结算

9.1计量

9.1.1本合同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9.1.2计量方法应按本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9.1.3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9.1.4工程量的计量必须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三方代表签字认可。

9.2 支付

9.2.1工程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分两次支付给承包人。第一次支付预付款总额的 %,第二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 %。

(2)第一次预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后 天内,并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经发包人认可的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第二次预付款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监理人出具的付款证书后的 天内支付给承包人。

(3)工程预付款由发包人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 %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时全部扣清。在每次进度付款时,累计扣回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按合同条款规定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比例;

f2--按合同条款规定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且未扣保留金的金额。

9.2.2工程材料预付款

(1)形成本合同永久工程的等主要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以下条件后,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给予材料预付款。

①材料的质量和储存条件符合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要求;

②材料已到达工地,并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共同验点入库;

③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交了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

(2)预付款金额为经监理人审核后的实际材料价的 %,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

(3)预付款从付款月后的6个月内在月进度付款中每月按该预付款金额的1/6平均扣还。

9.2.3工程进度付款

(1)进度款按月支付。

(2)承包人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提交月进度付款申请单,监理人在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14日内完成核查,并向发包人出具月进度付款证书,经发包人审批后支付给承包人,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人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若不按期支付,则应从逾期第一天起按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承包人。

(3)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已完成的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及其它项目的应付金额。

② 经监理人签认的当月计日工支付凭证标明的应付金额。

③ 按第9.2.2款规定的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④ 根据第9.2.8款规定的价格调整金额。

⑤ 扣除按第9.2.1款和第9.2.2款规定应由发包人扣还的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⑥ 扣除按第9.2.4款规定应由发包人扣留的保留金金额。

9.2.4保留金

(1)由监理人从第一个月开始,在给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中扣留

%作为保留金(其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和价格调整金额),直至扣留的保留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为止。

(2)在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验收合格并签发移交证书后,将其相应的保留金总额的1/2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给承包人。

(3)在签发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后14天内由监理人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发包人将剩余保留金总额的1/2支付给承包人。

(4)发包人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给承包人。

9.2.5完工结算

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一份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四份),并按要求附详细证明文件,监理人应在28天内完成复核,并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的60天内完成审批并支付给承包人,若发包人不按期支付,则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承包人,并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9.2.6最终结清

承包人在收到按规定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内,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和结清单,监理人应在14天内完成复核,出具一份最终付款证书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审查监理人提交的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人付款,则应在收到该证书后的42天支付给承包人。若确认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付款,则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42天内付还发包人。

9.2.7发包人或承包人若未按期付款,均应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为:。

9.2.8价格调整

(1)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对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按下面两种方法中的第种方法计算价格调整的差额,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种方法: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价格不因物价波动作任何调整。

第二种方法:在合同约定工期内,现行价格引起的总价调整的绝对值小于或等于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时,双方自行承担物价调整风险,合同价格不进行调整。当现行价格引起的总价调整的绝对值大于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时,取其绝对值大于 %的部分为合同价格的调整数。

调增时,价格调整方法为 ;

调减时,价格调整方法为 。

(2)除合同本款规定的调价因素外,其余因素的物价波动均不另行调价。

(3)承包人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则对原定完工日期后施工的工程,采用原定完工日期与实际完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的低者作为现行价格进行结算。若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延长了完工日期,但又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延长后的完工日期内完工,则对延期期满后施工的工程,其价格调整计算应采用延长后的完工日期与实际完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的低者作为现行价格进行结算。

(4)法规更改引起的价格调整

在投标截止日前的28天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发生变更,导致承包人在实施合同期间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除第9.2.8款规定以外的增减时,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后确定需调整的合同金额。

十、合同变更

10.1变更

10.1.1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监理人可根据工程的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变更,变更项目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或不影响其原定的价格时,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10.1.2变更引起的单价或合价调整,承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在28天内对变更报价书进行审核后作出变更决定,并通知承包人。价格审核期间,承包人仍应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进行施工。价格调整的原则:

(1)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或合价。

(2)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新增项目单价计算方法为:

10.1.3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发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于承包人违约或其它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其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0.2 转包与分包

10.2.1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不得通过租用、借用他人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承包人如有上述行为,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第11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2主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不得进行工程分包。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

10.2.3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

(1)由于重大设计变更导致施工方案重大变化,致使承包人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工期拖延,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

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任务。

(3)项目有特殊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涉及专利权保护的。如承包人同意,则应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如承包人拒绝,则可由承包人自行选择分包人,但需经发包人书面认可。

10.2.4发包人一般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中的应急防汛、抢险等危及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的项目,发包人经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对该应急防汛、抢险等项目的部分工程指定分包人。由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人负责,承包人不对此承担责任。

10.2.5除发包人指定分包外,承包人对其分包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全部责任。承包人应对分包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计量和验收等实施监督和管理。

十一、违约与索赔

11.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未按第5.2款规定履行义务或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承包人违约:

11.1.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

11.1.2承包人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

11.1.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合同规定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设施或材料撤离工地;

11.1.4承包人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或拒绝处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

11.1.5由于承包人原因未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或部分工程,连续3个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

11.1.6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未对工程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清单内容进行修复,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

11.1.7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经查证核实后,发包人可将此行为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记入该企业诚信档案。

11.2由于承包人原因本合同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完工,承包人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元/天,累计不超过

元。

11.3承包人发生违约行为时,监理人应及时向承包人发生书面警告或停工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监理人发出停工整改通知28天后,承包人仍无视监理人的指示,不提交整改报告,不采取整改措施,则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承包人应按本工程中标价格的%(5%~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超过该违约金的实际损失。

11.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未按第5.1款规定履行义务或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发包人违约:

11.4.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施工用地、测量基准和应由发包人负责的部分准备工程等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条件;

11.4.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

11.4.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各项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无正当理由阻挠、拒绝批准任何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

11.4.4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1.5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窝工人员损失和机械设备闲置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通过赶工方式保证工程按合同约定工期按期完工,则应由发包人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合理费用。

11.6发包人违约,并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天内仍未采取措施改正,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违约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暂停施工后,发包人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已完工程的合同价款,同时按本工程中标价格的 %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超过该违约金的实际损失。

11.7索赔的提出。双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向对方提出索赔。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将索赔意向书提交监理人,并抄送违约方。在上述意向书发出后的28天内,再向监理单位提交索赔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并应附必要的当时记录和证明材料。如果索赔事件继续产生影响,履约方应按监理单位要求的合理时间间隔列出索赔累计金额和提出中期索赔申请报告,并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包括最终索赔金额、延续记录、证明材料在内的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并抄送违约方。否则,违约方可不受理。

11.8索赔的处理。

11.8.1监理人收到履约方提交的索赔意向书,应核查履约方的当时记录,并可指示履约方继续作好延续记录以备核查,监理单位可要求履约方提交全部记录的副本。

11.8.2监理人收到履约方提交的索赔申请报告和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后,应立即依据当时记录进行审核,并在履约方提交上述报告后的42天内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决定,在上述时限内将索赔处理决定通知履约方,并抄送违约方。

11.8.3双方应在收到监理人的索赔处理决定后14天内,将其是否同意索赔处理决定的意见通知监理人。若双方均接受监理单位的决定,则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的14天内将确定的索赔金额列入付款证书中支付;若双方或其中一方不接受监理单位的决定,双方可共同协商成立争议调解组,任何一方可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

11.8.4若履约方未遵守各项索赔规定,则应得到的付款不能超过监理人依据当时记录核实后决定的或争议调解组提出的或仲裁机构裁定的金额。

11.9索赔的期限。承包人提交了完工付款申请单后,应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承包人提交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发生的新的索赔。

十二、工程验收

12.1 发包人应按现行的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及时主持或组织工程的各项验收。

12.2承包人应在接到监理人的指示后 天内提交、整编应由承包人负责的验收资料。

12.3 无论是发包人原因或是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在具备验收条件时不能及时进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的项目,责任方要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元,一次性支付给非责任方。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①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它

14.1本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完工日开始算起,保修期为个月。

14.2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适用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同签订后发生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致使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协商可解除合同。

14.3双方应按《廉政合同》范本(见附件7),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并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生效。

12.4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本施工合同上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生效。

14.5承包人已将合同工程全部移交给发包人,且保修期满,发包人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已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14.6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十五、合同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报价书

3.招标文件

4.技术条款

5.图纸

6.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7.《廉政合同》

8.其它材料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现场代表:(签名)项目经理:(签名)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年 月日

《廉政合同》范本

工程建设施工廉政合同

项目法人(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双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的合同,自觉遵守合同。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任何一方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行为,任何一方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甲方应遵守的内容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或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其它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除本施工合同有规定外,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乙方应遵守的内容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监理规程办事,不得为谋取私利向监理人员非法行贿,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同时必须对监理单位和工程监理人员履行向甲方承诺的上述其他廉政义务。

(六)乙方如果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或工程监理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向甲方组织或上级单位举报。甲方和工程监理部门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或严格遵守廉政合同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水利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二至五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六条本合同作为 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监督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监督单位:(盖章)

电话:

年 月 日

描写水利分析实习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甲方:

乙方:

九河村民委员会清江组水库重修后,一直无人管理,水库边及水库内以垃圾为患,水库内储备水量不足,为了加强对水库管理及维护,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将清江组水库承包给乙方,签订本合同,合同事项如下:

一、甲方责任:

1.对于政府组织的兴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如涉及水库建设及维修,需要清江组投入资源时,甲方应响应政府及相关部门安排,组织人力物力投入工程建设。

2.在播秧期间,秧田需要从水库供水时,甲方应安排人员负责组织集中供水。

二、乙方职责:

1.乙方承包期间经营权归乙方所有,但乙方不得利用水库作非法经营,如乙方在承包期间产生的违法经营,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政府组织兴修水利工程建设时,乙方积极响应政府工程建设项目需求;

3.乙方在水源充沛季节对水库进行水量储备,在播秧季节,在保障养鱼水量情况下对北片区秧田进行集中供给二次,如遇特殊干旱情况,优先保障养鱼水量。

三、承包费用及付款方式

承包费________元/年,承包期限为十年一签,承包费用为每十年一付,本次合同共计人民币元,大写(___元整)元,承包款一次性付清。在第二次竟标时,以本村村民优先,高价优先,在同等竟标价格条件下,原承包者优先原则。

四、违反赔偿条约:

1.本合同不受甲方法定代表变动影响,甲方法定代表调整时,本合同继续履行。

2.承包期间不论何种原因(如东边供水不足不能养鱼、或自然灾害不能养鱼)导致乙方不能继续经营养鱼情况下,承包费不予清退,且在承包期间不论水库是否具备养鱼条件,乙方承担对水库管理义务;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承包费不予清退,且甲方未接收对水库管理职能期间,乙方承担对水库的管理及维护工作;

4.如因甲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甲方对乙方在经营期间用于水库管理或建设所产生的费用给予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村民代表签名盖印,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村委会保存副本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描写水利分析实习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今年以来,本人坚持落实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基本内容及要求,在局党组具体领导下,认真履行支部书记职责。始终坚持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以服务群众为切入点,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党支部的造创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为水务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现将2014年党建工作作如下述职,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强化责任,规范管理,支部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坚持把加强支部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在工作实践中,建立健全支部工作责任制,逐渐形成了支委相互配合抓的工作格局。一是 建立并完善目标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与机关支部、泉水冲水库管理所支部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书》,统一对各支部进行量化考核, 健全了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体系。 二是 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党员干部,深入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

坚持总支部每月学习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经常性召开支部委员会及党员会,给党员上党课,及时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在防腐、防变、反对奢靡之风上给党员干部筑牢思想堡垒。同时,针对我局业务特点,在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突出对全局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月举行一次水务专业知识专题讲座,安排专业技术骨干授课,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集中培训,内容涵盖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水利建设项目管理、防汛抗旱救灾等各个方面,真正达到丰富干党员部水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还选送业务骨干参加各级水务部门组织的培训,争取做到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知识更精,综合能力更强,培养水务全能型人才。 三是 坚持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年初下发了《长沙市岳麓区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认真组织了党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反“四风”精神集中学习。认真抓好对省、市、区廉政工作有关文件传达学习,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支部十分重视廉洁从政工作,自己逢会必讲,致力营造了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尤其针对由我局牵头实施的项目,要求党员干部始终自觉接收区发改、区监察、区财政等单位的全程跟踪监督,并在每个环节上都引入了监督机制,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完工奠定坚实基础。同时, 在党员干部中树立起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把自我监督、管理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开通了举报电话,设立了社会监督举报箱,构筑起了强大的监督网络体系。一年以来,局机关及二级机构干部未出现违法违纪现象,保持了水利人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夯实基础,创新载体,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持续强化

一是 抓好党员队伍素质教育。 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 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干部和非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两规定一办法”以及党的群众工作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等,告诫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本色,紧紧依靠群众,维护党的威信;告诫党员干部聚焦“四风”,增强对“四风”的危害性和反“四风”紧迫性的认识;告诫党员干部要在党为党,在党听党,在党爱党,在党拥党。

二是 夯实支部日常管理。严格按照区纪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岳麓区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把党务公开落实到党务工作的每个环节,形成“职能清晰、措施配套、奖惩分明、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及时收缴前三季度各支部党费6000余元,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干部和退休干部12人次,慰问金近1万元。

三是着力提升支部服务基层能力。按照资源共享、互帮互助、务求实效的原则与莲花镇中长村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工作,以“五联五共”为主要内容,实现支部结对,互帮共建,服务群众,教育党员的目的。带领技术干部深入该村,认真听取村党支部对水务工作建议和意见,为中长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出谋划策,促进结对共建活动出成效。同时,坚持开展三服务一线工作,班子成员深入服务网格调研指导百余次,提出指导意见24条,兴办实事12件,帮助基层解决发展难题7个。

四是 坚持不懈推进改革创新。全面贯彻落实深化岳麓水务改革发展的具体举措,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群众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在三服务一线、“12345”市民来电及平常接待工作中完善问题处理反馈跟踪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现场办理的尽可能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限定时间及时办理,并及时告知群众事项办理结果,坚决做到“不扯皮、不推诿、不踢球、不回避”,杜绝出现“不清楚、不知道、不负责”等言语,回复率达100%以上,群众满意率达100%以上。

三、牢记宗旨,身体力行,切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有序开展。

4 月10日 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本人坚决服从区委安排,被抽调担任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第三督导组副组长,督导岳麓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麓山管理处、岳麓科技产业园等七个单位的学教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区活动办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积极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把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总支部紧扣单位实际,牵头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围绕活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开展周密部署,为活动整体有序开展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和机制保障。

一是 配合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并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确保在组织推进、活动内容、进度安排和方式方法等方面不折不扣地贯彻区委精神。

二是 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提高认识。为了确保学习时间、效果和内容的落实,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区委活动办要求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了“五本书”,班子成员开展了“弘扬焦裕禄精神,做群众贴心人,建人民满意水务”以及“五项教育”、“五项反思”专题讨论,领导干部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总支部的“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专题讨论。局活动小组精心组织全体党员在刘少奇纪念馆和雷锋纪念馆开展专题学习。

三是 切实整改群众意见反馈和查摆发现的突出问题。针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上级点、群众提、自己找等方式暴露的党员干部自身各类问题,将个人制定的整改方案主动融入单位整改方案, 从自己带头做起,从自身问题改起,实事求是、真改实改,一条一条兑现,一项一项落实。各支部按照各自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敦促党员干部自觉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通力合作、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将防汛抗旱、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城区污水截流、户表改造、水资源管理等统筹考虑,协调上级部门和各科室,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集中力量解决了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了多办解民忧、增民利、顺民意等实事好事的认识,尤其针对小水利投入不足,农村饮水不安全,水利工程建后管理责任不明确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机制,以实际行动巩固了活动成效。

四、围绕中心、把握大局,以党建促水务工作全面发展

我局在基层党建工作中始终将全区水务可持续发展做为中心工作,并努力使之成为开展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以检验党建工作开展的成果。一年来,党员干部把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迸发出的工作激情转化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带头深入基层和项目现场,直面矛盾和问题,做到了干到实处,各项业务工作亮点纷呈。

一是去冬今春项目全面完成。 去冬今春全区开工水务项目 554 处, 12 座病险水库治理全部完工,完成雨敞坪泉水冲水厂集中供水项目一期工程,全区小农水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并完成了资金拨付。

二是防汛抗旱工作取得圆满胜利。 主汛期开始前提早开展了准备工作,充分做好了“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各项准备,及时修订防汛预案,按定额标准备足防汛物资、器材;主汛期明确防守任务和职责,做到区域有人管,设施有人查,堤段有人防,水库有人守,险情及时处,确保了全区水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实现了“不溃一堤,不垮一坝,不伤一人”的目标。

三是库区建设顺利实施。 总投资近 5000 万元的库区二期麦子洲等四个泵站 3 月底完成了设备安装和调试, 4月份新聘泵站管理人员全部到位,保证了今年汛期排渍工作的顺利开展。库区二期后续项目罗家湖泵站、麓山垸堤委会泵站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其中麓山垸堤委会泵站已挂网招标,罗家湖泵站改造设计方案虽已通过专家评审,但因泵站改造新征用地挤占了市公安局下属单位宿舍近 120 平米面积,遭遇了住户强烈反对,尽管我局和当地街道、社区多次协调,但地勘工作仍受阻。

四是城区供排水有效推动。一是城区户表改造稳妥推进。 市人民政府去年下达我区城区户表改造任务 10000户,已基本竣工。今年下达的任务为 30000 户。目前已完成了第一批 10000 户居民户表改造的初步设计评审及技术交底工作部分小区进入实施阶段;第二批 20000 户居民户表改造的摸底排查及项目上报工作已全部完成。二是城区截污建设进展顺利。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我局负责的全区 12 处截污项目立项、设计等前期工作全部按时完成。由我局组织实施的龙王港沿线截污项目,目前已完成 1200 余米基础处理、管道铺设及工作井开挖等任务,整个项目施工进展顺利,有望在 11 月底全面完工。

五是坪塘砂石基地管理与河道整治成效明显。 一是 坪塘砂石基地管理运转正常,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管理措施,生产和经营基本走上正轨;上半年 400 万元经营管理服务费收缴到位,下半年继续与各业主签订了经营管理协议。二是严格治理河道内乱搭乱种。我局多次组织联合行动对种菜和搭建亭棚进行处理,对湘江岳麓段、龙王港河道范围内种菜和搭建亭棚的行为进行联合整治,拆除违建亭棚近 100 个,清理种菜面积近两千亩。三是采取措施恢复河道原貌。组织专门工程队伍,动用机械设备近 100 个台次,对区域内湘江河道内的下河码头、尾砂堆、弃土堆进行了全面清理,河道面貌明显改观。

6. 水利冬修强势推进。 今冬明春水利建设紧扣省市水利冬修有关精神以加强民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目的,以提高工程灌排功能、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分清轻重缓急,注重工程效益,合理铺排,避免重复建设。布局上,突出集中连片;投入上,实行民办公助、分级配套;管理上,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水利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发动受益群众主动参与,义务投工投劳,扎实推进今冬明春水利冬修各项建设任务。

全区 2015 年度的水务建设任务分为两大类,计划总投资 3.5346 亿元,开工 430 处,移动土石方 151 万方,投入劳动工日 152 万个。一是区建设重点项目:湘江综合枢纽库区后续项目罗家湖泵站和堤委会泵站改造项目、安全饮水项目 5 个(解决安全饮水人数 38442 人)、靳江河含浦云盘垸堤防综合整治、望岳谷峰水库水生态整治工程、 30000 户户表改造工程、城区截污工程、区防汛指挥调度楼建设、局二级机构维护建设等,累计估算投资 28282.2 万元。二是农村小水利建设任务: 2015 年实施山塘清淤(含骨干山塘治理) 3000 亩、渠道整修 112.8km 、小河坝改造 12 处、机埠改造 440kw ,农业产业基地配套扶持 10 个,累计各级投资预算 7063.6 万元。

回顾一年来的支部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深感尚存在诸多不足,表现为党建理论水平不高,支部工作经验不够丰富,做细致思想政治工作缺乏耐心,存在重业务轻党务思想等,今后要扬长避短,虚心向先进学习,致力把支部建成党员之家、学习之家、工作之家、组织生活温暖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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