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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防震减灾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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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防震减灾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大全8篇)
2023-11-13 00:45:15    小编:书香墨

对某一单位、某一部门工作进行全面性总结,既反映工作的概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缺点,也要写经验教训和今后如何改进的意见等。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防震减灾工作总结及下一步篇一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xx个防灾减灾日。今年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现将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如下:

全体老师充分认识到开展好“防灾减灾日”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动平安校园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1、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校师生开展一次防灾减灾教育,增强学生的应急避险能力和安全防患意识。

2、开展一次防灾减灾的主题校会,观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片;

3、利用黑板报、班班通进行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

4、每天放学五分钟做好防灾减灾的安全教育。

利用课间组织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在没有事先通知要演练的情况下,突然响起地震应急疏散演练的信号,学生很快识别出是地震疏散的信号,采取了平常演练的方法,迅速而又有序的到达指定安全地带。正是因为日常的各类应急疏散演练的开展,师生做到临危不乱,掌握了应急避险知识技能和逃生疏散路径,确保在突发事件来临时,学校的应急工作能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减少灾害损失。

组织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我校经常性地针对雷雨、地震、消防等自然灾害,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本周对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了一次安全大检查,查找安全隐患,针对校园门、窗、栏杆、围栏、教室、实验室、电脑室可能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防灾减灾系列活动的开展,有助于学生掌握避灾自救的基本常识、专业知识和技能技巧,提高学生综合减灾能力,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最大程度防止灾害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生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收效明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还将一如既往地要求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强生命教育,把防灾减灾当作日常性工作进行开展,让学生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

防震减灾工作总结及下一步篇二

为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今年我镇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在防灾减灾工作中,党委、政府非常重视,真正将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紧抓实。调整充实了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安监站、国土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多次召开镇防灾减灾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防灾减灾工作。为增强防灾减灾工作战斗力,降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党委、政府组成了应急抢险队伍,同时在各村成立了以总支书记为队长,民兵和青壮年群众为队员的应急抢险小分队。

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宣传栏、手机短信、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地震科普知识普及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加强地震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在各中小学校普遍开设地震知识讲座,加强对在校师生的培训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防灾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定期或不定期在各中小学校开展防灾避震应急演练,提高广大师生的应急避灾能力。今年上半年,全镇共张贴防灾减灾宣传标语10余条,出黑板报期。

牢固树立“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防灾理念,今年8.13大暴雨之后,排查出25农户不受灾。党委、政府落实了专人负责24小时监测,一有险情立即上报。同时,组织中心学校等部门对全镇的危房进行了全面排查统计。全面完成中小学危房排除任务,保证学校校舍安全性能,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完善制度,提升救援时效。完善修订了镇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适时组织灾难应急预案的`演练,进一步熟悉掌握启动应急预案的方法、步骤,明确在应急行动中的职责,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效果。加强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及时充实抗震减灾应急队伍及应急小分队成员,建立应急队伍信息库,确保预案启动及时、运转顺利。严格值班制度,在汛期及历年自然灾害发生频繁时期,要求各村及相关部门实行值班制度,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及时上报各种突发性自然灾害。虽然我镇在防灾减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缺乏防灾减灾工作经费,各项工作开展难度大;二是社会公众防灾意识有待加强;三是紧急救援体系不够健全,缺乏可操作性。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各项防灾减灾制度,健全紧急救援体系,加强对群众的防灾知识教育,提高群众防灾意识,减小灾害损失,将镇防灾减灾工作提升。

防震减灾工作总结及下一步篇三

一是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担任指挥长,乡长担任副指挥长,乡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的应急指挥工作小组;二是设立乡应急管理和防震减灾办公室。由分管应急管理的副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2名,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常用设备;三是完善村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预案等,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实现了应急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四是组成了专门的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小组,有1人专门负责应急信息的报送工作,建立健全了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制度,当乡里有紧急情况时,第一时间上报县相关部门,并做到了上报信息内容全面、规范,事件处置过程中,认真做好信息续报工作。

一是不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共青团和民兵等队伍在应急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要求,抓好专业队伍建设,做好人力资源的统筹规划,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配全应急保障物资和装备,不断增强物质储备及装备配置,落实了装备库,便于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所需,建立健全了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用制度,确保应急物资随时调用及规范使用。同时,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及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目前我乡共有应急救援队伍14支300余人,其中村救援队伍13支,机关救援队伍1支,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工作制度8个,已开展各类培训3期,开展各类演练2场次。

为提高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公共事件的能力,我乡通过村务公开栏、“农家书屋”等场所,设置宣传栏目、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围绕地震、洪涝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火灾、流行病疫情等问题广泛宣传预防、避险、自救等应急知识,切实增强群众的应急知识和自救互助能力。在武圣学校教学点普及应急知识,努力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方群众的目的。真正做到应急管理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逐步形成了应急管理工作由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紧紧围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的特点,认真研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发生和发展规律,充分借鉴周边兄弟乡镇的成功做法,注意吸取以往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中的'经验教训,广泛听取上级部门、领导和一线工作同志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我乡先后制定了《武圣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圣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武圣乡地震应急预案》等预案。并要求各村两委、企事业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村级地震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办法,切实开展预案演练,提高群众应急自救能力,今年共开展村级应急演练1次,学校应急演练1次。

一是做好防灾减灾及灾害预警工作。与县应急办、气象局、水务局、安监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及时将各类可能会引发灾害的各类信息传达到村组、传达到农户,建立了由县相关部门、乡应急办、村应急小组组成的三级工作体系。

二是加强值班值守。认真做好重要节日、重大事件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双人双岗制。同时,加大村级巡逻与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建立和完善了村级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是做好重点部位的危险隐患排查工作,对各施工地点实行抽查、对矿山企业每月1次开展深入摸排,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并发放整改通知书,明确隐患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对其实行停业整顿,不定期的对,今年共发放整改通知15份,整改单位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整改。

四是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我乡现有应急避难场所3个,可容纳1000余人。

今年,我乡应急管理和防震减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将继续努力,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全面提高我乡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为推进全乡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防震减灾工作总结及下一步篇四

一、认真落实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建设好全县群测群防体系是扩大防震减灾工作社会基础的重要环节,在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实现短临预报有所突破的关键,是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震后快速应急的重要保障。所以,借此次宣传活动的'契机对各乡镇民政助理员、宏观观测员、中小学校的防震减灾助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指导及谈心交流,从而进一步提高了防震减灾助理员和地震宏观观测员的业务素养。并发放了《丽江市地震群测群防基本知识读本》及相关的地震科普知识读物。从而进一步增进了专业人员与宏观观测人员之间的联系,为更好地开展好防震减灾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进一步加强宏观观测点的建设,××县位于中甸―大理地震带上,主要断裂有龙蟠―乔后断裂、大具―大东断裂、鸣音―三古断裂,历史上多次遭受5级以上地震的破坏和影响。所以,我局在原有两个宏观观测点(九河南高占泉、巨甸岩固泉)的基础上,在主要断裂上增设大具岩窝龙潭泉、龙蟠兴文龙潭泉及拉市美泉三个宏观观测点,并聘请专职观测人员进行观测水温及其它宏观前兆异常,使全县宏观观测分布更趋全面、合理。

(二)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

我局将人员较集中的学校作为宣传的重点,达到“宣传一个学生,教育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宣传目的,积极开展5.12系列活动。通过发放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读本、科普光碟、进行地震基本知识讲座和地震应急演练等形式,让广大师生了解和掌握了地震基本知识、科学避震知识、震后自救互救措施等。先后到××县一中、××中学、拉市二中、九河中学、塔城中学、龙蟠中学、大具中学及塔城完小、大具完小等学校进行了宣传活动。把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及防震避险演练纳入学校素质教育,要求各学校制定防震避险应急演练方案,建立长效机制,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演练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此次活动期间在丽江日报刊登《防震减灾进校园》等图片和《××县认真开展“5.12”地震科普宣传》等宣传文章;同时在丽江电视台和××县电视台同时播出了《丽江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片。

二、认真开展编写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各项工作

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防震减灾工作总结及下一步篇五

半年来,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在省地震局、xx市防震减灾局的指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年初制定(xx市xx年防震减灾工作要点及考核办法)认真贯彻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按照市政府总体目标考核办法,一是将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纳入了本年度市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广震发〔xx〕1号),并要求各乡镇、单位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组织领导,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目标考核,做到人员、经费落实。二是印发了(xx市防震减灾助理员管理办法和工作职责)(广震发〔xx〕5号),结合已经建立的“三网一员”队伍,初步建立起了部门和(乡镇)、社区、(村)防震减灾工作网络。

一是按照xx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5月6日xx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布置全市xx年“5.12”防灾减灾宣传工作,提出了开展以“科学认识地震,理性应对灾害”为主题的xx市防震减灾5.12宣传周活动方案,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在宣传周期间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国务院、盛xx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各自办公区域悬挂宣传标语横幅,积极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增强市民防震减灾意识。

二是市政府在5月10日组织召开了全市xx年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副市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江敦杰安排部署了xx年工作任务,传达学习了四川盛xx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同时对“5.12”宣传周活动工作进行了安排。市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毛君甫结合当前自然灾害频发对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强调,要求:一是要有意识。要有预防各种灾害的意识;二是要有措施。要加强各方面的措施、准备和储备;三是要有责任。要认清防灾减灾形势,加强责任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增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责任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防灾减灾是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常务副市长林波、副市长谭伟分别对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讲话,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并就地质灾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形势,要求在我市连山、松林镇安排应急演练。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市府办、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人武部、民航飞行学院xx分院等,约60人参加了这次会议。

三是在5月12日这天市防震减灾局与金轮防震减灾办一起深入到金轮镇社区、机关、企业宣讲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对地震应急预案制订、自救互救、农村居民抗震设防等地震应急救援和震害防御方面知识进行了宣传指导。四是我市各单位、乡镇在5月12日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宣传活动。雒城镇三北社区组织开展了有20多名防震减灾应急队队员参加的防灾减灾安全知识讲座;雒城二小举办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展览,并把社区居民请进校园参观、学习;高坪镇防震减灾办、国土办组织人员到镇街头开展了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金轮镇政府在宣传周期间派专人到社区、机关、企业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镇机关、居委会、企业配合挂出宣传标语积极响应;市邮政局在房湖公园雒城门举办了“抗震救灾集邮展览”及“5.12”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市教育局、财政局、公安局等单位分别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部分乡镇还利用宣传车在宣传周期间进行不间断地播放各种防震减灾音像制品;全市各中小学校组织号召师生及学生家长参加了全省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竞赛,通过参与模拟地震应急逃生游戏,进一步增强了师生及家长自救互救能力和应急逃生能力,更新校内防震减灾科普展板50余块,举行了15次防震安全知识讲座,制作了防震知识展板、橱窗50余个,召开了84次防震安全主题班会。

整个宣传周期间,全市各部门、各乡镇、学校、社区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通过这次活动的开展调动了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强化了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了市民的防灾能力,防震减灾知识得到了大力普及,为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一是在我市18个乡镇、183个行政村根据地理情况和人口分布,在去年的基础上将2492个社纳入宏观观测点,切实做好宏观前兆观测工作,在乡镇建立起镇、村“宏观信息、灾情速报、地震知识宣传、防震减灾助理员”防震减灾基础数据库,形成群测群防体系,达到全市群测群防全覆盖。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地震宏观观测员管理办法,对宏观员开展“信息、灾情”速报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上半年开展了2期宏观现象分析、研讨会活动。三是合理布局,加快地震监测台网设施建设步伐,积极向xx市局和省地震局争取政策,并得到他们的支持,实现地震应急、前兆、灾情、办公等信息的共享和展示的素质教育服务站建设,平时,为我市提供获得防震减灾科普常识和了解及参与防震减灾工作的平台;震时,成为防震减灾工作辅助业务系统,为地震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紧急救援、灾民安置、恢复重建等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信息服务,目前省局基本将我市确定为全省10个项目中的一个,并将我市的机房建设作为全省的样板来建,预计项目总投资20万元。

一是认真执行(xx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抗震设防管理程序,1—6月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按要求审查备案4件;4月14日我局开展了xx年重点调研课题讨论活动会,就“如何加快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及“加强抗震设防监管,提高民居抗震设防”进行了深入研讨;5月开展了城乡建筑物抗震设防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农村防震保安等相关培训,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了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的监督检查。二是积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示范乡镇创建申报工作,印发了(xx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乡(镇)申报认定工作(试行)办法)(广震发〔xx〕3号),与市民政局、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科学技术协会印发了(xx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社区申报认定及管理办法)(广震发〔xx〕4号),并在努力争取创建一所省级科普示范学校和一个省级科普示范社区。

为全面贯彻盛xx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一是将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并配备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储备库等防震减灾基础建设共计1300万元纳入了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二是对(xx市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完善,并指导乡镇、部门按照有关要求编制好本乡镇、本部门的(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市、部门、乡镇为主的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体系。三是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基本筹建起一支地震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和26支应急和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了志愿者队伍的地震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四是加强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和灾情速报系统建设,指导学校、医院、企业、商场等重要场所地震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地震应急工作会商、监督、检查、调研活动,3月8日市防震减灾局与宁夏石嘴山市罗平县地震局开展了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工作会商观摩调研活动,4月8日按照xx市局通知精神,与教育局联系协调在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实施开展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各学校本学期开学第一周组织学生开展了应急疏散演练共计61次,通过演练不断完善了预案,6月15日市防震减灾局邀请xx市防震减灾局应急救援科与xx工商联一起对我市公共场所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西园酒店、xx图书馆作为公共场所地震预案建设试点单位,已上报xx市局。五是制定了重大节假日地震应急方案,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保障通信畅通。

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一是利用局党组和局机关学习会和市各部门召开业务工作会议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四川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防震减灾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二是加强防震减灾工作业务指导,搞好地震监测、震害防御、应急管理业务培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不断学习探索创新防震减灾工作新路子,不断适应防震减灾工作需要,促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向前发展。

防震减灾工作总结及下一步篇六

在县防震减灾局的精心指导下,我乡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建立健全了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广泛深入地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现将我乡防震减灾工作总结如下: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防震减灾工作会,传达县防震抗震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相关的指示精神,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并认真安排部署全乡的防震减灾工作。年初制订了xx彝族乡防震减灾工作计划、xx彝族乡防震减灾应急预案,确保了全乡防震减灾工作有序开展。

进一步规范了助理员和宏观员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了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二是年初与各村宏观员签订《防震减灾村宏观员责任书》共计6份,要求各村宏观员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工作。按要求每月按时填写、上报工作月报,认真收集、核实、上报辖区内宏观异常现象。三是通过召开会议对宏观员进行培训,提升宏观员的业务水平。四是认真修订和完善了《xx彝族乡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增强了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五是要求各村必须制订防震减灾工作计划、半年总结和年终总结。

全年来,我乡通过召开乡、村、组干部会和宏观员工作会、张贴标语、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进行了防震减灾法律和知识的宣传,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具体实效。

1、高度重视村组干部、宏观员的防震减灾知识培训。,全乡共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培训4次,专题培训会3次,进一步提高了宏观员对防震减灾的认识。

2、加强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专题宣传活动、下乡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12次,参加宣传65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50余份,张贴防震减灾宣传海报50余份。通过各项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针对农房建设工作,我乡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培训工作,每个月坚持到各行政村开展一次抗震设防相关的地震知识培训会。另外,我乡还积极为这些农房修建户提供抗震设防相关知识,这些举措为我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1、5.16地震后,我乡迅速组织隐患排查队伍到全乡各村开展隐患排查,重点对房屋受损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开展排查,及时收集地震灾情,并及时上报排查结果。

2、积极主动配合县防震减灾局搞好全乡范围内的防震减灾工作,努力创造条件,搞好协调服务工作,按时完成县防震减灾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1、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地震科普宣传的新路子。

2、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能力。重点要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建立地震,加强岗位练兵,提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应急能力。

3、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县防震减灾局下达的各项任务。

防震减灾工作总结及下一步篇七

2016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建设、民政、卫生、公安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能力。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

国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地震群测群防活动,对地震进行监测和预防。

国家鼓励、引导志愿者参加防震减灾活动。

第九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执行抗震救灾任务,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从事防震减灾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防震减灾标准。

第十一条国家鼓励、支持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逐步提高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经费投入,推广先进的科学研究成果,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

对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防震减灾规划

第十二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国家防震减灾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防震减灾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应当遵循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全面预防的原则,以震情和震害预测结果为依据,并充分考虑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及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保护等需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编制防震减灾规划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四条防震减灾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震情形势和防震减灾总体目标,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布局,地震灾害预防措施,地震应急救援措施,以及防震减灾技术、信息、资金、物资等保障措施。

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应当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监测台网建设、震情跟踪、地震灾害预防措施、地震应急准备、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等作出具体安排。

第十五条防震减灾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征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防震减灾规划报送审批文件中应当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第十六条防震减灾规划一经批准公布,应当严格执行;因震情形势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

第三章地震监测预报

第十七条国家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建立多学科地震监测系统,逐步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

第十八条国家对地震监测台网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类管理。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地震监测台网规划。

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由国家级地震监测台网、省级地震监测台网和市、县级地震监测台网组成,其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十九条水库、油田、核电站等重大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强震动监测设施,其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条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保证建设质量。

第二十一条地震监测台网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运行。

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存贮、报送地震监测信息的单位,应当保证地震监测信息的质量和安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单位为地震监测台网的运行提供通信、交通、电力等保障条件。

第二十二条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加强海域地震活动监测预测工作。海域地震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及时向海洋主管部门和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等通报情况。

火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利用地震监测设施和技术手段,加强火山活动监测预测工作。

第二十三条国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地震监测设施遭到破坏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修复,确保地震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地震观测环境。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划定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第二十四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建设国家重点工程,确实无法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不能增建抗干扰设施的,应当新建地震监测设施。

对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征求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

第二十五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为社会提供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将地震监测信息及时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将地震监测信息及时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

第二十六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根据地震监测信息研究结果,对可能发生地震的地点、时间和震级作出预测。

其他单位和个人通过研究提出的地震预测意见,应当向所在地或者所预测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书面报告,或者直接向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书面报告。收到书面报告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进行登记并出具接收凭证。

第二十七条观测到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告。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进行登记并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第二十八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组织召开震情会商会,必要时邀请有关部门、专家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对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形成震情会商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经震情会商形成地震预报意见的,在报本级人民政府前,应当进行评审,作出评审结果,并提出对策建议。

第二十九条国家对地震预报意见实行统一发布制度。

全国范围内的地震长期和中期预报意见,由国务院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意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发布。

除发表本人或者本单位对长期、中期地震活动趋势的研究成果及进行相关学术交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

第三十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地震活动趋势和震害预测结果,提出确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对地震活动趋势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和当地的地震活动趋势,组织有关部门加强防震减灾工作。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增加地震监测台网密度,组织做好震情跟踪、流动观测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观测以及群测群防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

第三十一条国家支持全国地震烈度速报系统的建设。

地震灾害发生后,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全国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快速判断致灾程度,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依据。

第三十二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对发生地震灾害的区域加强地震监测,在地震现场设立流动观测点,根据震情的发展变化,及时对地震活动趋势作出分析、判定,为余震防范工作提供依据。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地震监测台网的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收集、保存有关地震的资料和信息,并建立完整的档案。

第三十三条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地震监测活动,必须经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作的形式进行。

第四章地震灾害预防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审定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第三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第三十六条有关建设工程的强制性标准,应当与抗震设防要求相衔接。

第三十七条国家鼓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地震小区划图。地震小区划图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审定。

第三十八条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的全过程负责。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并对抗震设计的质量以及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准确性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选用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九条已经建成的下列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一)重大建设工程;

(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三)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

(四)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五)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建设工程。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的管理,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抗震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广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经济适用、具有当地特色的建筑设计和施工技术,培训相关技术人员,建设示范工程,逐步提高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水平。

国家对需要抗震设防的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给予必要支持。

第四十一条城乡规划应当根据地震应急避难的需要,合理确定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地震应急避难所必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十二条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本级财政预算和物资储备中安排抗震救灾资金、物资。

第四十三条国家鼓励、支持研究开发和推广使用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经济实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第四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地震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学校应当进行地震应急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

第四十五条国家发展有财政支持的地震灾害保险事业,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地震灾害保险。

第五章地震应急救援

第四十六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预案和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地震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

第四十七条地震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包括: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预防和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措施等。

地震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第四十八条地震预报意见发布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可以宣布有关区域进入临震应急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防范和抗震救灾准备工作。

第四十九条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地震灾害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国务院规定执行。

一般或者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地震发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启动地震应急预案;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地震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国务院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启动地震应急预案。

第五十条地震灾害发生后,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查清受灾情况,提出地震应急救援力量的配置方案,并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一)迅速组织抢救被压埋人员,并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

(二)迅速组织实施紧急医疗救护,协调伤员转移和接收与救治;

(三)迅速组织抢修毁损的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

(六)依法采取维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的必要措施。

第五十一条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并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应当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十二条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地震震情和灾情等信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

地震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等信息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实行归口管理,统一、准确、及时发布。

第五十三条国家鼓励、扶持地震应急救援新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开发,调运和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装备,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第五十四条国务院建立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充分利用消防等现有队伍,按照一队多用、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

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相应的装备、器材,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

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在实施救援时,应当首先对倒塌建筑物、构筑物压埋人员进行紧急救援。

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治队伍快速、高效地开展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活动。

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建立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使志愿者掌握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技能,增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能力。

第五十七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协调外国救援队和医疗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展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活动。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外国救援队和医疗队的统筹调度,并根据其专业特长,科学、合理地安排紧急救援任务。

地震灾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外国救援队和医疗队开展紧急救援活动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六章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

第五十八条国务院或者地震灾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为地震应急救援、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提供依据。

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的具体工作,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地震灾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和财政、建设、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承担。

第五十九条地震灾区受灾群众需要过渡性安置的,应当根据地震灾区的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安置。

第六十条过渡性安置点应当设置在交通条件便利、方便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区域,并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区域。

过渡性安置点的规模应当适度,并采取相应的防灾、防疫措施,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确保受灾群众的安全和基本生活需要。

第六十一条实施过渡性安置应当尽量保护农用地,并避免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生态脆弱区域造成破坏。

防震减灾工作总结及下一步篇八

一学习培训强本领。

一是今年4月,组织防震减灾办工作人员参加全省地震执法专门法机考,通过考试检验学习成果,倒逼工作人员对标对表找差距补短板,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二是今年5月,组织科普宣传志愿者观看由市地震局制作的“5.12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片,学习地震形成原因,以及居家和校园等公共场场所如何避震逃生等知识,提升志愿者宣传本领。三是5月14日上午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由市地震局举办的市第一期防震减灾科普知识“云课堂”培训。

二安全检查不放松。

一是重大节假日组织防震减灾办工作人员赴县测震台检查了台站室内外的清洁卫生、环境安全以及电力电信线路,对台站管护人员近期巡查巡检提出要求,排除安全隐患,全面保障地震监测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监测数据的正常传输。二是对邮政快递企业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要求做好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陪同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组负责人选址勘察,就台站建设具体位置、供电及网络线路架设、建设周期等进行现场商榷,并最终确定施工方案,预计本月下旬开工建设。待县基本站建成,市将在全省率先完成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基本站工程建设。

三多方宣传影响广。

一是在全国防灾减灾日当天组织科普志愿服务队在县最大安置区阳光小区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发放《地震知识读本》《防震减灾宣传手册》《农民科学素质读本》《公民科学素质知识50问》等500余册,科普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让居民掌握疏散逃生应急知识和技能,增强自防自救能力。二是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发宣传“市5.12全国防灾减灾全民有奖答题”,以有奖竞答方式吸引公众参与。三是通过全县8个科普e站,开设防震减灾宣传专栏,村民、居民、学生可以手动点击屏幕浏览防震减灾相关科学知识。四是政务服务管理局科技局窗口工作人员立足岗位,依托办事大厅,向往来办事群众发放防震减灾各类宣传手册50余册,咨询答复百余次,让市民不仅能够享受政务窗口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还能享受科普知识“增值”服务,切实提升群众综合满意度。

及时总结提经验。根据防震减灾工作方案做好相关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保存活动资料,建立工作台账,在今日、中安在线等媒体进行曝光,扩大活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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