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报告的撰写应注重逻辑性与条理性,让读者能够轻松理解你的观点和论证过程。报告的结构应该清晰、逻辑性强,以便读者能够快速了解内容。请注意这些报告范例仅供参考,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定制。
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一
xx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2017年来,我镇的残联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县残联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县政府的工作思路和镇党委、镇政府的工作任务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突出改善残疾人生存发展这一重点目标全镇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发展。现将2017年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镇本着“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坚持“打好基础,讲求实效”的发展方针和社会化工作方式,认真贯彻执行《残保法》,努力探索残疾人事业发展新路子,着力为残疾人营造“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环境,在残疾人康复、扶贫、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方面均取得一定成效。
员),其中视力残x人,听力残x人,言语残x人,肢体残x人,智力残x人,精神残x人,多重残x人。目前,全镇共办理残疾证x本,其中男性x人,女性x人。
(二)扶贫济困,残疾人康复及社会保障稳步推进。近年来,镇政府对残疾人采取特别的扶助,加大扶贫投入和工作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自2017年以来,我镇共有x名白内障患者享受了复明工程;二是政府采取各项积极的社会救济措施,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近年来,共有x名城镇残疾人享受了城镇低保,名农村残疾人享受了农村低保,名农村三无残疾人享受了五保,名残疾人享受过社会救助,名伤残军人享受优抚政策。三是积极向上争取残疾人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户万元,帮助贫困残疾人改善住房条件。四是积极贯彻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制度,为农村残疾人提供了基本医疗保障,并对名残疾人减免个人缴费部分元。五是对五保、低保残疾人实行医疗救助,分别给予医前、医中、医后救助,有效的解决了贫困残疾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六是积极争取残疾人“阳光家园”居家托养项目,自x年该项目实施以来,共为x户残疾人家庭争取项目资金元。
人的社会风尚和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各村委会和学校抓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我镇共有残疾人学龄儿童x人,进入学校接受教育的x名,其中有x名在州特教校就读。对有求职要求和能适应一定生产劳动的残疾人,加强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让残疾人掌握种植、养殖、盲人按摩等技术,提高了残疾人的就业能力。
二、存在问题
(一)残疾人仍然是社会中最困难的群体。由于自身条件和历史原因的影响,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有较大的差距,甚至呈现进一步拉大的趋势,残疾人在康复、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一些基本需求还无法得到充分满足,残疾人在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发展指标也明显落后。
(二)残疾人康复工作任重道远。一是目前我镇辖区内的医院未设立专门接待残疾人的康复科,让残疾人和健全人在统一门诊看病,这给残疾人就医带来了许多的不便。二是辅助器具品种少,水平低,多数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未能得到满足。三是“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没有形成,大量精神病患者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地区的精神病患者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与康复。
三、下一步工作的计划
(一)加强宣传教育,促进和谐友爱社会的形成。
发挥宣传主力军作用,开展形式多样、重在实效的“全国助
残日”宣传活动;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意识;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将扶残助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鼓励社会群众对残疾人开展邻里互助、亲情关怀等活动,努力消除残疾人与社会的思想隔阂和感情障碍,建立关爱帮助残疾人的长效机制,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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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二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的要求,我们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调研,对全市留守儿童的现状及关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市已有163万农民进城务工,其中不少务工人员由于家庭经济负担较重、子女异地入学入托困难等原因,无奈将孩子留在了家中,从而形成了大量留守儿童。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市未成年人总数为1473436名,留守儿童约有41万名(约占未成年人总数的27.8%),其中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约有31万名(小学阶段的约有三分之中学阶段的约有三分之一),处于学龄前的约有10万名。据某县统计,在留守儿童中,由单亲监护的约占26.5%,由祖辈监护的约占62.1%,由亲友监护的约占9.86%。此外,还存在部分留守儿童独自生活的情况,其中小学阶段有1048名,初中阶段有4069名。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我市留守儿童的成长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令人堪忧的突出问题:一是身体健康问题。有的留守儿童特别是监护人家庭生活仍比较困难的儿童,有时温饱得不到保证,部分留守儿童营养严重不良,并缺乏必要的卫生、保健、医疗条件。二是心理健康问题。留守儿童往往会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自卑胆怯、行为孤僻、情绪消极等特征。三是学习成绩问题。由于心理问题的存在和农活、家务活的增多,往往学习成绩下降甚至逃学辍学。四是习惯养成问题。留守儿童极易受到不良生活和行为习惯的影响,再加上一些在外打工的家长以多给钱作为爱的补偿,养成了部分留守学生我行我素、自私自利、乱花钱、比阔气的坏习惯以及吸烟、迷恋网吧、打架、早恋等不良行为,甚至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五是安全保障问题。由于缺乏家庭管护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强,留守儿童又很容易成为各类犯罪侵犯的高危人群,容易酿成许多伤害事故。
几年前,我市霍山县黑石渡镇一名留守儿童曾写下 世上只有妈妈坏,生了孩子她不带,跟着奶奶吃咸菜,根本没有父母爱 的打油诗,引起了一些老师的注意并开始踏上了解决 留守儿童 问题的 破题 之路。几年后的今天,在上级部门的重视和关心指导下,包括霍山县在内的我市各地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有了长足发展,关爱渠道不断拓宽,关爱内容不断丰富,关爱成效不断显现。各地主要做法和措施有:
一是加强关爱工作领导并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得到了我市各级党政领导同志的重视,关工委、妇联、共青团、教育等部门和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相关的大普查、大调研活动,努力采取实际措施,为留守儿童撑起爱的蓝天。各地制定了《实施关爱留守儿童行动意见》、《关于实施农村留守儿童 暖心工程 的意见》;不少县区教育部门单独或联合其他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为切实开展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打下基础。霍邱县教育局还组织力量,对各乡镇学校关爱工作进行了督查。舒城县作为省、市级关爱留守儿童项目实施县,县和各乡镇都成立了由政府负责人为组长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机构,下发有关文件并制定了 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县领导组成立后,连续召开了县妇儿工委暨领导组全体成员单位会议、试点乡镇会议、工作汇报会议等,全面部署和推动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程 ,形成了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帮助留守儿童的良好风气。为使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落到实处,金寨、霍山等地的乡镇、学校均成立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金寨县各村党支部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掌握留守儿童的家庭、思想、学习和日常行为情况;该县全军乡和青山镇等把关爱留守儿童作为服务流动党员和广大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时专门设置 关爱留守儿童岗 ,采取结对帮教、关爱承诺等办法,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并将关爱落实情况张榜公布。
二是积极探索推行 代管家长 等制度。针对留守儿童多为 隔代监护 ,监护人 无法管、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 现象普遍存在的情况,我市各地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推行了 代管家长 等制度。这一制度采取自愿原则,鼓励教师、班主任、团干部、村干部、老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等有条件的人士担任留守儿童的 代管家长 或 代理家长 爱心家长 ,通过 一对一帮一 的结对帮扶形式,努力弥补农村留守儿童亲情缺失所带来的一些问题,帮助孩子们找回失落的亲情,也为常年在外打工的家长们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后顾之忧。为使这项制度收到实效,有的县区妇儿工委统一印发了聘书;舒城县有的中心学校还向全体 爱心家长 发出倡议书,号召他们与结对的儿童多交流、多接触,做他们的知心人、引路人;有的乡镇还根据实际制订了 帮扶合同 ,明确 爱心家长 的帮扶责任。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 代管家长 代理家长 爱心家长 (包括社会会热心人士)25114名,成为关爱留守儿童的一支生力军,并涌现出一大批认真履行 代管 职责的先进人物。如舒城五显镇 爱心家长 王守法,悉心为留守儿童蒋云提供生活帮助、心理疏导,曾在该镇留守儿童之家活动汇报会上介绍做法。
三是通过学校主渠道实施关爱。义务教育阶段的留守儿童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学校关爱工作开展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健康成长。全市城乡许多学校在这方面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使许多留守学生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关怀。舒城县从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出发,积极实施了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开展自我管理实践活动、定向培训监护人和班主任、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建立学校联系制度、创办留守儿童之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建立评价激励制度为内容的 八项行动 ,并取得了良好效果。霍邱县教育系统倡导各中小学开展 八个一 活动,即:签一份留守学生教育目标责任书、为每位留守学生建立一份档案、开通长途热线并要求学生家长每两周至少与孩子或老师通一次电话、班主任每学期发给留守学生父母一封信、动员每个教师至少当好一位留守学生的代理家长、每学期为留守学生参加兴趣活动提供一次专题指导、每学期专门召开一次留守学生表彰大会、开通一条心理健康咨询热线或一个心语小信箱。在实施 八个一 的过程中,该县一些乡镇和学校还做了大量创新性工作,实行了关爱留守学生信息卡等制度,千方百计拉近学校与家庭教育的距离。不少学校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吸引留守学生,并加强了对他们的生存、安全、法制教育,努力培养他们自我管理、自我保护和独立生活能力。此外,全市目前共有各类家长学校2507所,在培训留守学生监护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裕安区作为全省第二批家庭教育现代化试点区,全区中小学都成立了家长学校,努力帮助留守儿童监护人提高管护水平。舒城县连续举办了留守学生班主任和监护人培训班,该县高峰乡聘请五桥中心小学副校长邹书平在全乡各村开展巡回培训,举办家庭教育知识讲座14场,培训留守儿童监护人350名,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是通过提供寄宿或托管实行管护。2015年以来,经各级政府拨款,全市已建成30所寄宿制学校;一些地方在公办学校办学基础上,通过争取上级拨款和引入社会资金、个人集资等办法,新建男女生公寓和食堂,在较短时间内使公办学校具备了寄宿功能,解决了不少留守学生的实际困难。寿县保义镇民办兴华中学以寄宿制学校为依托,率先创建了 寿县农村留守儿童托管中心 ,2015年春学期共招收留守儿童766人,占该校学生总数的60.1%,为此学校进行了改建并兴建了一大批基础设施和室外娱乐场所。通过对留守儿童实行住宿、就餐、活动 三优先 ,督促留守学生与家长联系、学校每月开展一次家访、招聘志愿者实施结对帮扶等措施,该校对留守学生积极实施关怀。今年,该校获得了省 留守儿童之家 的荣誉称号,全国妇联儿童部长和六安市委主要领导也前往看望慰问该校留守儿童。霍邱县岔路中心校通过引入社会资金和教师集资等方式,建起了许多基础设施,实行封闭式的寄宿制管理,共招收寄宿制学生400余人,其中绝大部分是留守儿童;寄宿制开办以来,通过严格管理、实施关怀、加强帮扶等措施,许多留守学生成绩有了明显提高,自理能力、集体意识、互助精神有了显著增强。金安区施桥镇大窑村支部书记张克平已连续五年通过与家长签协议的方式,在家办起了留守儿童托管所,每学期为50多名不同年龄段的留守儿童提供食宿和监督辅导学习服务,同时还关心他们身心健康,给远离父母的孩子以家的温暖,为此他付出了许多心血。此外,有的乡村学校教师自发垫款建起学生食堂,有的利用家庭条件为留守学生提供收费寄宿。
五是积极开展各种关爱活动。近年来市妇儿工委组织了以 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为主题的六一慰问活动,市妇联、团市委等积极筹建 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 留守未成年人之家 等场所。金寨、舒城等县也在部分乡镇创办了 留守儿童之家 并向全县推广。今年以来,舒城县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为留守儿童办实事,让贫困留守儿童优先享受 春蕾计划 救助,给部分留守儿童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向留守儿童赠送学习用品等,据不完全统计,救助资金累计达10余万元。金寨县在开展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活动期间,乡村两级党员干部把向留守儿童捐款捐物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各方面都加大了对贫困留守儿童的救助、关怀力度。作为关爱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各地新闻宣传媒介通过各种形式,加大了宣传报导力度,较好地营造了关爱留守儿童的氛围,配合、促进了关爱工作的开展。
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对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把关爱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关爱办法和措施不多,已开展的关爱工作广度、深度不够,一些留守儿童仍存在不少实际困难和问题。一些基层组织对开展关爱工作还缺乏应有的积极性。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 代管家长 代理家长 无私奉献的积极性有所减弱。受工作力度、经费、师资力量等方面的制约和影响,学校与学校之间在关爱工作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等等。
二是不少留守儿童的寄宿需要得不到满足。据有关部门2015年统计,全市需要寄宿的学生有228179人,已寄宿58935人(其中留守儿童28084人),未寄宿169244人(其中留守儿童132553人)。由于缺少足够数量的寄宿学校,不少留守儿童尤其是小学留守学生、家庭比较困难、独立生活且无人照看的留守儿童,仍然缺乏进入寄宿学校就读的机会。一些寄宿学校(包括社会个体开办的托管中心等)规模还比较小,条件比较差,又缺乏必要的政策指导,开办条件、生活保障、安全保障、教学质量、亲情关怀等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和改善。
三是关爱工作缺乏统一领导、协调。有的地方妇联、团委、教育、文明办等部门往往从各自系统要求出发开展留守儿童工作,缺乏统一领导和协调安排,政府的主导作用未能充分发挥,长效工作机制未能形成。由于缺乏统筹协调,关爱工作基础不够扎实,规划难以制订,资源不易共享,工作很难到位,合力无法形成。同时,个别部门对关爱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情况不理想,效果不明显。这种状况不利于留守儿童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提高认识,把关爱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留守儿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将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关注的特殊儿童群体之一。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儿童整体素质的提高,关系着广大家庭、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切实摆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议程。
强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社会关爱资源。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具有面广、量大、困难多的特点,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一要借鉴舒城县的经验,依托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建立关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 党委领导,政府(妇儿工委)实施,部门配合,社会参与 的长效机制,同时把这项工作纳入到有关政府部门及县、乡(镇)、村有关干部和学校的年度工作考核。二要建立留守儿童工作的统计、监测、督查、评估和激励机制,注重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及时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三要注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进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把留守儿童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内容。四要巩固和完善 代管家长 等制度,加强对 代管家长 和监护人的培训,使他们掌握更多的心理学知识,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努力构建以留守儿童为中心的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的教育保护网络。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对寄宿制学校等的投入。各级政府应发挥好主导作用,切实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活动室、留守儿童俱乐部、留守儿童食堂等的投入,不断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寄宿和参加社会、集体、文娱活动的需要,努力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和监护条件。条件成熟的时候,应尽快把大力发展农村寄宿制学校等设施建设,列为全省民生工程。要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的保障和指导、管理工作,努力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同时,可制定有关政策,鼓励退休教师和其他热心人士创办符合一定条件的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等,并可考虑给予一定标准的政府补贴;从扶贫基金或其他有关基金中专门划出一块,用于对部分特困留守儿童实施救助以及对认真履职的 代管家长 等的奖励、补助和表彰。
发展并凭托县域经济,努力减少留守儿童数量。要积极壮大县域经济,努力增加就业岗位,为更多的农民工创造就地、就近就业的机会。本地企业在招工的时候,在积极做好宣传和保证一定工资标准基础上,优先考虑录用留守儿童家长,使他们能够在本地或附近找到工作,和他们的子女生活在一起。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让外出务工潮变成回乡创业潮,增加农民实际收入,减少外出务工。同时也要告诉家长,在决定外出谋生前一定要周密思考,多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和前途。此外,应积极推动国家立法,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证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进入城市后能够尽快入学,接受具有一定教学和管理质量的义务教育。
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三
县委、县*提出走在全省山区县市前列的奋斗目标,经过几年的努力,使远安县经济发展、*社会、城乡建设、生态文明走在全省山区县市前列,为全县*奔向美好的未来指明了方向。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难点是残疾人。近些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相对来说、农村贫困人口不断下降,农村残疾人贫困问题逐年减少,解决民生问题已是各级*和各级领导日益重视的问题。
一、残疾人的基本情况。
我县地处西山区,是一个山区小县,有各类残疾人17000人,占总人口的8、6%,平均每四个家庭有一个残疾人,全县残疾人按类别划分具体情况为:视力残疾2876人,占;听力残疾3716人,占;言语残疾269人,占;智力残疾1541人,占;肢体残疾4736人,占;精神残疾1361人,占;多重残疾2501人,占。其中农村残疾人15300人,约占残疾人总数90%。从空间分布上来看大部分残疾人分布在边远山区,越是交通闭塞的边远地区残疾人比例越大。从经济收入上来看全县残疾人大致可划分为三部分,一是达到小康和正在向小康发展的。这部分残疾人素质较高,有职业、有技术、有自己的产业,多集中在城镇,生活富裕接近小康。在县残疾人中约占20%;二是基本脱离贫困解决温饱问题的。他们残疾程度较轻,*勤劳动,从事庭院种植养殖、或是手工业修理服务、或是在外打工,能够维持温饱但仍徘徊在贫困线边缘。他们约占50%;三是长期贫困残疾人约占30%。多是重残人或是一户多残或老养残,他们或是看不见、或是不能行走、或是智力障碍,丧失了劳动能力,多年积贫,常年靠救济。
从数据显示、自然分布、自身条件分析,不难看出农村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与一般健全人相比,差距比较大。具有两个特点:一是贫困数量大。据统计纳入农村低保5001人,其中残疾人1726人,占30%。随着小康进程的加快,残疾人与健全人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相对贫困的人逐渐增多,残疾人受自身综合条件和自然条件的制约返贫都会加大贫困残疾人数量。二是贫困程度深。全县1000元收入以下的家庭可以说全部为残疾人家庭。尽管各级逐年加大贫困残疾人的救助、帮扶力度,但对一些无任何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只能维持基本生存。
二、存在的问题。
1、残疾人生活生存质量差。首先最直观的是住房质量差,农村住房有三种类型,一是预制楼房,二是土木结构的新房,三是多年的老土房。残疾人大都是居住在旧土坯房里了,“危、破、陋”是其特点。近几年来、在全县残疾人危房改造中,已解决了近200户,还有相当一部分需要改造。其次是生活质量差。按我国贫困线标准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来测算,我县十分之一的残疾人处于极度贫困,十分之二的残疾人处于一般贫困,此外,还有生活虽然有了改善,但脱离了外界的帮助无法实现自我发展仍然徘徊在贫困边缘。走进残疾人家庭,多数是空空的什么也没有,电视、电话、家庭*这些当代已普及的文化生活家常电器,对残疾人来说是奢侈品,因为温饱尚未解决的他们,最有吸引力的是柴米油盐。它们所考虑的是不挨饿,不受冻,如何能吃饱穿暖的问题。其三是看病难。残疾人是不能得病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余钱看病吃*。得了病这无疑是雪上加霜。如果这残疾人是家庭主劳,那么又病又残的他们就只能等着救济了。
2、残疾人受教育程度低,整体素质差。万残疾人中文盲占三分之一,大多是老年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在中青年残疾人中完成九年义务制教育的人还占不到半数;适龄的残疾少年儿童我县统计约250人,能进入学校接受教育的只有230人,入学率占92%,但辍学率高,能接受大中专教育的,15300人中约有大中专学历的也就是近百人,大多是自学成才,而且其中有些是健全人转为残疾人的。真正能够考上高中接受大中专教育的残疾人寥寥无几。受教育程度低,思想观念普遍封闭、保守、落后,整体素质低下造成精神贫困。这样因物质贫困造成了精神贫困,又由精神贫困反过来加深了物质贫困。恶*循环的锁链束缚了残疾人,长期不能挣脱贫困。
3、残疾人社会就业难、且面窄。首先是因为残疾人素质低下,又有身体功能缺陷的企业技术残疾人中,实现就业的不足60人,且以自谋职业为主。其次是社会存在偏见,不少单位宁可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不安排残疾人就业,有的单位既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将法定责任和义务置之不理,因此,残疾人就业率和就业保障金收缴率都低。
三、消除贫困的途径及对策。
要消除残疾人的贫困状态,必须突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来统筹规划,坚持党委领导、*负责、残联组织、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探索切实可行的办法,化解各种难点,带领残疾人共同致富。途径及对策如下:
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四
糖猫,希望用父母和孩子的视角,重新审视新环境下的中国家庭亲子关系。
此次调研是由搜狗糖猫发起的首次亲子关系调研。调研工作包括三部分:针对全国拥有3-9岁孩子家庭的亲密程度公开调研;针对全国糖猫用户的亲子沟通使用习惯公开调研;以及针对糖猫用户的焦点小组访谈。此次调研共覆盖超过20万中国家庭,家庭成员身份涵盖孩子父母、祖辈,以及其他亲友。其中糖猫儿童智能手表消费的发展情况数据来自天猫平台公开数据。
对于一款为儿童设计、寄托父母和社会对孩子们关爱的智能产品来说,联系得上、找得到孩子仅是最基本的要求。在此基础上,以科技的力量帮助加强亲子情感联结、通过陪伴给孩子营造充满关爱的成长氛围,从而增进家庭成员间的亲密度和幸福感才是糖猫的愿望和使命。
糖猫希望通过贴合孩子使用习惯的产品设计和领先技术,帮您更近地倾听、发现和呵护孩子的成长,和您一起为他们美好的未来加油努力。
一.糖猫发现。
糖猫经过大量市场研究,得出的结论非常令人惊讶,即中国家庭亲密度在互联网时代受到了空前挑战:传统的三世同堂、父严母慈等家庭伦理观念正在崩析,经济收入对家庭伦理的影响越来越深。糖猫的研究同时发现,收入极高的.家庭和收入极低的家庭的中的孩子,感觉最为孤单,两者的家庭亲密指数竟然趋于一致!与此同时,智能手机、智能手表等智能终端,在中国家庭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1.现实中孩子爷奶隔代亲,父母只能“隔空喊话”
对“10后”的娃而言,其父母正是所在单位的中坚力量,不能时刻陪在身边,而祖父母则成为了陪孩子时间最长的群体。孩子与父母的沟通,很大一部分是通过智能设备来承载的,比如手机通话,或儿童智能手表对讲功能。
在糖猫上,孩子最常沟通的对象是妈妈、爸爸。
2.孩子更希望和爸爸聊天。
糖猫:随着孩子年龄增大,孩子逐渐试着迈出女性家长的生活半径,开始走向爸爸,他们对爸爸感兴趣,主动找爸爸讲话的情况变多。也因为父亲的工作更忙,陪孩子的时间更少,所以孩子更多通过智能手表来跟爸爸沟通。所以在糖猫上,孩子经常要求“爸爸回答”。
3.家庭收入越高,越没时间陪孩子。
了继“救妈还是救老婆”之后,又一道最难回答的家庭选择题。
4.人口输出大省和经济发达大省的孩子最缺陪伴。
在每日陪伴孩子时间少于2个小时的家庭中,排名前10的省份是:福建、黑龙江、浙江、贵州、山西、四川、广东、重庆、江苏、上海。福建家庭中,由于父母长期在外或者忙于挣钱,与孩子交流最少。通过报告我们发现,排名前10的省份中,大部分属于人口输出大省和经济发达省份,“新留守儿童”问题浮出水面。
5.孩子更善于利用工具表达。
数据显示,孩子们更乐于利用智能设备与父母沟通。在糖猫上,孩子主动发起的对话多于父母,而在通话总时长方面,孩子是家长的2倍多,孩子每条对讲时长平均为3.74秒。在没有智能手表的时代,孩子的这些话就没有办法表达了,而孩子的感受需要一个释放的窗口,也需要一个平等发起对话的机会,否则就可能出现传说中的“代沟”。
结论:中国家庭亲密程度总体:不冷不热。
在此次调研中,按照亲子关系的亲密程度,我们把家庭亲密程度共分为6档,最佳的状态为“超级霹雳无敌孩子王”,非常不幸的是,这部分家庭只占2%,而更多的不温不火的“父母以上朋友未满”档,以及“中庸之道奉行者”档,占到了总数量的58%。令人惊讶的是,最疏远的“家庭制冷机档”,竟然也占到了3%!
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五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为全面了解我县家庭教育工作基本情况,促进我县家庭教育工作实现新发展,县妇联对我县家庭教育深入调研,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要通过媒体大力宣传家庭教育理念,使家长认识到教育孩子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更是家长的事,需要家长掌握科学教子方法,与学校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教育好孩子。
重视家长学校队伍的建设与培训,建设一支业务强、热心家庭教育工作的师资队伍。形成一套适合本地的`家长学校工作方法,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家长学校的针对性、实用性、系统性。增强家长学校的服务能力。
一是建议政府加大对家长学校的资金投入,把家长学校经费作为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确保逐年增长,县财政可采取按生均标准拔给家长学校经费,保证家长学校正常运转。
二是推行有偿教学,允许家长学校收取一定的费用,通过政府拔一点款、家长交一点费、学校出一点”来解决经费问题。
为促进家长学校的健康、持续发展,要建立和完善统一的管理办法。一是明确机制。规范家长学校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办学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家长学校管理。二是考核评估。要把家长学校工作纳入学校德育评估体系,对家长学校管理进行科学的评价。三是建立动态激励机制。建立家长学校职责考核奖惩制度。
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六
今年以来,县妇联共接待有关家庭暴力的信访案38起,为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分析家庭暴力的现状及原因,进一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县妇联维权部对这些家庭暴力的家庭进行了全面的走访、调查。
一、基本情况。
涉及家庭暴力的38个家庭中,城镇家庭2个,占5%,农村家庭36个,占95%。施暴者中年龄在35岁以下有2人占5%,36-50岁的34人占90%,51岁以上的2人占5%;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5人占13%,初中、高中文化的32人占85%,大专以上文化的1人占2%。
实施家庭暴力的原因中,对妻子不信任的有2起占5%,男方有精神分裂症的1起占3%,妻子生病的有3起占8%,妻子无生育能力的有2占5%,因丈夫性格暴躁的有4起,占11%,男方有婚外恋行为的26起占68%。
在这些家庭暴力中,结婚的有34起占89%,同居生有子女的有4起占11%。受暴者中,主动愿意离婚的妇女(包括解除同居关系的)的15人,占40%,可离可不离的12人,占31%,不愿意离婚的有11人,占29%。
妇女掌握家庭主要经济权力的5人,占13%,妻子无生活来源主要依靠丈夫的20人,占53%,丈夫游手好闲,主要靠妻子养家糊口的4人,占11%。
54%的人认为家庭暴力违法,25%的人认为不违法,8%的人认为正常现象,13%的人说不清。
存在家庭暴力家庭中,平均每月遭遇暴力很少(2次以下)占25%,偶尔(3次―5次)占50%,经常(5次以上)占25%。
遭遇家庭暴力后,觉得丢脸的占35%,感到恐惧的占57%,想自杀的占8%。
调查显示,家庭暴力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原因:
1、婚外恋是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受“性解放”、“性自由”等思想影响,一些男性滋生了“饱暖思淫欲”的思想,热衷于婚外情、找情人、包“二奶”,产生对妻子、家庭的不满甚至厌恶,导致家庭暴力不断,有的把实施家庭暴力作为逼迫妻子离婚的主要手段。
2、男权主义是造成家庭暴力的根源。受几千年封建文化传统的影响,“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等意识在广大农村和部分城市家庭还很强。一些男性将妻子当成自己的附属品和私有财产,稍不如意,就将妻子作为攻击的对象,有的因妻子没有生男孩而遭到丈夫的殴打。
3、社会的宽容是家庭暴力产生的重要原因。大多数人认为打老婆是家庭私事、小事,天经地义,只要不打成重伤,是没有人会去遗责施暴者。甚至连受害人也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偶尔打一两次都可以忍气吞声。其结果是家庭暴力不仅得不到遏制,反而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
4、妇女经济不能独立是导致家庭暴力的直接原因。大部分农村妇女成家后依赖家庭和丈夫,缺乏自我意识,缺少自强自立的精神,故而被丈夫厌倦看不起。有的夫妻确实没有感情了,作为妻子因不想自立而不愿离婚,导致家庭暴力。另外还有一些因婆媳之间、与婆家亲戚之间的关系处理得不好导致家庭矛盾,进而引发丈夫的暴力行为。
1、侵犯妇女身心健康。家庭暴力一旦发生,轻则表皮红肿发青,重则致残、重伤,甚至是闹出人命,严重损伤妇女的身体健康。身体上的损伤是外在的,家庭暴力还伴随着对妇女的精神摧残,精神的创伤往往比身体上的创伤更难以愈合,遭受暴力的妇女长期生活在恐怖、紧张的气氛中,心里充满了恐惧与悲哀,在一定程度上丧失自信和自尊,导致心情抑郁或精神分裂。在找不到正当的解脱途径的情况下,她们只好采取回娘家、出走,甚至自杀、以暴制暴等消极反抗方式。
2、破坏婚姻家庭稳定。美满幸福的婚姻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是建立在沟通协调基础上。家庭矛盾一旦演变成家庭暴力,这种和谐也就失去了平衡,双方关系转变成施暴者和受害者的关系,夫妻感情必然会出现裂痕,即使受害妇女可能还爱着丈夫,但是她们最容易想到和选择的方式就是通过离婚来摆脱家庭暴力。因此,家庭暴力是导致离婚的重要原因之一。
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七
生产、发展中去呢?家庭暴力不仅严重侵害了受害妇女的人身权利,而且影响了她们参与社会生产的积极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也直接间接地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4、影响子女健康成长。在一个充满暴力、充斥吵骂、怨恨和悲愤的家庭中成长的子女,其生理、心灵上必然会受到较大的伤害,大多数患有恐惧、焦虑、孤独、自卑、不相信任何人等心理障碍,对家庭和婚姻缺乏安全感,对父母失去尊敬,影响其学习生活。长大后有暴力倾向的比其他孩子比例要高的多,有的甚至会有厌世心理,结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存在的.问题。
1、法律宣传不到位。虽然已进入“五五”普法阶段,但农村及偏远贫困地区法律宣传普及和法律培训仍存在死角,农民法律知识匮乏,维权意识和能力差。
2、家庭暴力制裁难。家庭暴力是个社会问题,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目前适用于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处罚的尺度和依据不好把握。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真正达到《刑法》规定的轻伤和重伤程度的不多,往往难以对施暴者进行依法处理。即使受害者向有关部门反映了,也只能是进行说服教育和司法调解,解决不了根本矛盾。
3、维权工作经费紧张。妇联组织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没有足够的经费。有些受害妇女被丈夫打出家门,身无分文,无处安身、没有路费,妇联没有办法帮她们出资。有的妇女特别希望妇联能够出面去教育批评丈夫或去进行调解,但妇联没有经费去进行调查,调解,开展维权工作难度很大。各级政府应从财政拨付一定经费,为妇联组织开展维权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五、对策和建议。
第一,建立有效预防控制和制裁家庭暴力的法律体系。要完善相关法律中关于家庭暴力的内容,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威慑力,建立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在法律中明确家庭暴力的定义、家庭暴力的救助机构和求助程序、制裁机构、施暴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到可操作性强,执法部门明确、各部门分工明确,让反家庭暴力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第二,加大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和制裁力度。要利用现有法律的有关内容,加强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使得施暴者有所顾忌。同时积极鼓励受到伤害的人勇敢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司法机关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给予受暴者以最大的便利,使他们得到相应的赔偿。
第三,将家庭暴力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增加社会对家庭暴力的重视程度,提倡全社会综合治理,构建整个社会防控和制裁家庭暴力的体系。将它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畴,开展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全社会要从舆论、道德到法律、机制,从司法机关、社区、单位到家庭编织一个反家庭暴力之网。村和社区要关心每一个可能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一有事件发生即妥善处理。执法机构要重视家庭暴力的处理,完善执法监督系统,把预防、制止和制裁家庭暴力视为自己份内事。报刊、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体要加强宣传教育,将一些家庭暴力案件曝光,增加公众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妇联等社会团体的作用,使这些组织成为反家庭暴力基地。以期形成一个各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社会网络。
第四,援助和保护受害者是反对家庭暴力的重要措施。家庭暴力发生后一方面要制裁施暴者,另一方面要抚慰受害者。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居委会和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及妇联等要重视给受暴者精神上的抚慰,及时解决他们的困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设立妇女庇护所、家庭事务裁判所、家庭暴力救助站等机构来达到这一目的。
第五,提高妇女素质,教育妇女勇于抗暴。妇女权益的享有与保护,要靠妇女自己去争取。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对于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要鼓励妇女通过各种渠道,学科学、学文化、学法律,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水平,掌握生产技能,积极参与社会生产。妇女只有在经济上独立了,才能摆脱在家庭中依附于男人的状况。另一方面,要大力培养妇女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使她们充分认识到自身优势,进行正确的自我评价,不轻易为社会和他人的态度所摆布,不断完善、充实自己,积极广泛地参与社会实践,敢于在竞争中发挥出自己的聪明才智,不断提高社会地位。同时要教育妇女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暴抗暴意识。勇于抗暴是消灭暴力的唯一出路。
第六,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消除封建残余思想。通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美德在农家”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各种教育活动,加强国民的道德教育,提高社会道德水准,制止、减少直至消灭家庭暴力。
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八
我县22个乡镇,21个社区,共有80万人口,其中妇女占总人口的一半。来我们妇联上访的案件有167件,其中家庭暴力的26件,占总数的15%;到现为止来妇联上访100余件,其中家庭暴力的16件,占总数的15%,从近两年的家庭暴力案件来看,家庭暴力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妇女作为主要受害者的家庭暴力呈现新的趋势和特点,“冷暴力”、“精神虐待”、“高知识阶层”等逐渐成为谈论家庭暴力问题时频繁出现的关键词,如2026件家庭暴力案件中有10件“精神虐待”;件家庭暴力案件中有8件“精神虐待”。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以上是妇女。家庭暴力是对妇女人权的侵犯,是社会公害,其影响远远超过了家庭范围,家庭暴力被认为是现代化生活中的一颗“毒瘤”。因此,不管是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还是一般违法的家庭暴力行为;不管是“热暴力”还是“冷暴力”,都应当采取措施加以控制或消除。惩治家庭暴力,维护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是实现男女平等的基本要求,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家庭暴力问题似乎只在20世纪末以来凸显出来,是因为在过去被其他问题如战争、经济等问题所掩盖。这一问题自从剥削社会产生以来就非常严重地存在,并且作为当时社会一种“合法行为”存在,是经济制度、法律规则、风俗、科技文化的综合产物。
(一)家庭暴力是封建思想在现代社会遗留的痕迹。
男权主义、父权思想的存在是产生家庭暴力的历史文化根源。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男尊女卑”、“三从四德”、“夫为妇纲”等思想已根深蒂固,有些男性始终认为在家庭中占有绝对统治的地位,对妻子有支配权,可以随意干涉和处理妻子的人身权利,因此稍不如意,就将妻子当成攻击的对象,家庭暴力似乎变得顺理成章。新社会制度的建立并不是说人们风俗、观念、思想意识都完全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的人文精神并未像西方人文精神那样促成了现代法治的诞生,相反却构成了德治或者人治的“温床”。鲁迅先生说,在旧制度下女人就是男人的私有财产,这个社会制度把她挤成了各种格式的奴隶,还要把种种罪名加在她的头上。这种几千年的封建思想意识使一些女性心甘情愿的受制于丈夫之下,心理上没有独立的人格,在发生家庭暴力时仅仅是逆来顺受,由此更助长了丈夫的嚣张气焰,从而使家庭暴力反复性与循环性并存。
(二)家庭婚姻的“贪腐”现象诱发了家庭暴力。
广西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张英忠教授指出,引发家庭暴力事件的原因在相当程度上是由家庭婚姻的“贪腐”现象所致。现在市场开放了,但在开放的同时有些人过分的追求所谓的“思想开放”,受一些负面因素的影响而丧失伦理道德,贪图享受,追求金钱美女,“养情人”的现象似乎司空见惯,对家庭、对婚姻没有责任感,这种现象称为家庭婚姻的“贪腐”现象。《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又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该条表达了准予离婚的一个理由,从表面上看是为了保护家庭中受危害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解除婚姻来达到这一目的,使受害人远离被害人。殊不知因此条款也助长了家庭暴力行为,使那些施暴者借此达到离婚的目的。
(三)经济收入悬殊是家庭暴力产生的经济原因。
一方面,一些男的因某些机遇而迅速致富,社会地位也大大提高,滋生了“饱够思淫欲”思想,于是赶时髦热衷于婚外情、找情人、产生对妻子、家庭的不满甚至厌恶,一种是为了踢掉原配,人为制造矛盾,采取毒打妻子、在外人面前侮辱妻子人格、进行虐待等手段,直到妻子无法忍受提出离婚为止;一种是报着玩玩而已的态度,强制妻子接纳第三者,妻子不服即发生家庭暴力。另一方面,女方收入超过男方,男的觉得没面子导致心理严重失衡,对妻子产生怨恨,于是把妻子当作发泄的对象而实施暴力。此外,还有一种是家庭困难,物质生活得不到满足,承受不了生活压力为泄苦殴打妻子。
(四)立法不完善和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是家庭暴力滋生的法律原因。
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一部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虽然《宪法》、《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都规定了禁止使用残害妇女,在4月实行的新《婚姻法》也对家庭暴力制定了一些具体的制裁条款,如发生家庭暴力可提出离婚,在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等,但是对于家庭暴力的有力制裁主要是依靠《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和《刑法》有关故意伤害罪、虐待罪、遗弃罪、非法拘禁罪和故意杀人罪等罪名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伤情轻微、施暴情节较轻、后果不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只能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因此处理力度弱,致使施暴者过后打得更凶。
(五)社会宽容促进家庭暴力的肆虐。
事,邻居不劝、社区居委会(村)不告不问、单位不管,执法机关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即使被打得鼻青脸肿,如不构成犯罪,对施暴者也无法处罚,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惩治过轻实际上是对施暴者姑息纵容,也失去了法律应有的震慑、预防作用。普遍存在执法部门对家庭暴力处理偏轻,打击不力,甚至以情代法,以情抵罪。这虽有立法不完备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人们思想上对家庭暴力的认可态度。
(六)女性软弱促使家庭暴力升级。
有些女性碍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遭受家庭暴力时,妇女不反抗,有的怕招人耻笑,被人瞧不起,不愿意对外张扬;有的慑于丈夫的威胁,怕招来更大的伤害,不敢对外公开。施暴的丈夫当其第一次出手没有遭到反抗,便变本加厉,暴力越来越升级。试想,在发生家庭暴力时,受害妇女如能作出强烈反抗,反抗失败,即把家庭暴力公诸于众以寻求帮助,家庭暴力还会如此猖狂吗?在接待来访中,还发现有一部分人求助的目的只是想通过教育制止丈夫的施暴行为,根本不希望丈夫受到法律的制裁。可见,女人的软弱是促使家庭暴力存在和升级不可忽视的原因。
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对策。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生活的港湾,是幸福的发祥地。和谐家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因此,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势在必行。通过上述对家庭暴力现状、危害和原因的分析,反家庭暴力应做的三件事是:一预防暴力发生,二制裁施暴者,三救助受害妇女。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反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
首先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的,在全社会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与妇女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全体公民牢固树立男女平等的性别意识,营造一个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氛围,同时教育妇女加强自身的修养,自立、自强、自尊、自爱,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能逆来顺受,息事宁人。其次是宣传家庭暴力的社会危害,并借助新闻媒体将一些对妇女施暴的家庭暴力案件予以曝光,使不道德者受到应有的舆论谴责,从而提高广大妇女对家庭暴力的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再次要加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深入开展“美德在农家”、“学习型家庭”创建等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加强对公民的道德教育,倡扬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夫妻恩爱、邻里和睦等家庭新风尚,教育引导公民树立健康文明的家庭观念,营造平等发展、融洽和谐的家庭人文环境。
(二)完善立法,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
在我国《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等法律、法规中,都对家庭暴力问题作了规定。但在立法上还存在不足和不完善。如《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的虐待和遗弃”。其条文规定似乎很明晰,但没有对家庭暴力的概念构成等予以明确,在实践中不利于执行。以上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禁止家庭暴力大同小异,有的规定比较原则,可操作性差,不利于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笔者认为,同属于民法范畴的《婚姻法》来规范家庭暴力是不够的。因此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是健全和完善国家立法的迫切需要。制定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可作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预防暴力行为的发生,这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三)提高司法救济力度。
在完善相关立法的同时,对司法也必须给与高度的重视。在某种意义上,司法比立法更为重要。因为一方面,再完善的法律也需要通过司法来实施,徒法不足以自行;另一方面,司法相对于立法而方更便捷、更见效。但在实践中,有些执法机关不把伤亲案与其它刑事、民事案件同样看待,对于一般的家庭暴力仅因为是夫妻关系就将其淡化为“家务事”,存在“清官难断家务事”、“各家自扫门前雪”、“夫到没有隔夜仇,床头打架床尾和”等传统观念,以致于使家庭暴力走向了“不出人命执法机关不管”的真空地带。为了有效遏制家庭暴力,公、检、法以及有关行政机关,要各司其职,对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应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不得再以“家务事”为由而互相推诿,不予及时处理,对于家庭暴力,不仅要管,而且要加大治理力度。
四、构筑反家庭暴力的社会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反家庭暴力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这就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各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执法部门的干预是制止家庭暴力的最有效途径。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家庭暴力案件,建立增设“家庭暴力报警点”,“110“工作人员对家庭暴力报警案件做到迅速出警,及时制止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解救受害妇女,对施暴者进行严肃查处。社区(村)是家庭暴力的重要发生地,是保护妇女人身权的第一道防线。社区(村)要关心所在地每一个可能发生暴力的家庭,调解家庭矛盾纠纷,将家庭暴力扼杀在摇篮中;充分挖掘社区的人力资源和智力资源,组建一支有工作能力、有法律知识并热心这项工作的维权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及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妇联组织要履行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责,有效地为受害妇女伸张正义,讨回公道,优化家庭氛围,加强家庭伦理道德建设,创造有利环境,促使家庭成员间的沟通与和睦。形成一个社会、社区、司法、妇联齐抓共管的社会网络。
制止家庭暴力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这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我们相信:在我们建立和谐社会口号的感召下,家庭暴力必将最大限度地减少,直至最终消除,取而代之的是文明、和睦、平等的社会主义家庭。
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九
尊敬的x镇民政办领导同志:
我家此刻3口人:我、我老伴,和一个未结婚的儿子。
感谢党和政府对我的照顾,我本人一向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我12岁隐患风湿,因未及时治疗,造成终生残疾,双腿伸不开,只能手抱双膝盖往前挪。早在十几年前,经相关部门鉴定,我为二级残废,绥化市残联为我颁发的《_残疾证书》。近年来,我又患了腰间盘突出(六节)、腰椎管狭窄、骨质增生等疾病,致使身心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我老伴叫x,汉族,出生于x年x月x日,现年x岁。小时候,她患小儿麻痹,也因未及时治疗,造成双腿不能直立行走。前些年,拄拐,走路扶墙,此刻发展到了不能走路地步。经相关部门鉴定,她为三级残废,20xx年9月x市残联为她颁发了《_残疾证书》。近年来,她又患有脑胀痛时有昏迷等疾病,因没钱住院,现只靠药片子缓解病痛。第一次低保申报时,把她落下了,这次主要是为她申请低保待遇。
目前,我家有三间土房,有亩地,这点地,也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我们老两口的生活都是未订婚的小儿子忙里忙外地照顾。由于家里收入极低,我和老伴身体残疾又疾病缠身,家里已欠下了47000元外债。说一家人始终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一点都不夸张。
以上状况,完全属实。期望领导核实并批准我老伴x和我能一同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同时,我也相信亲民爱民的政府领导必须能体察我家实际困难,向我家伸出援助之手,让我们老两口都能享受低保,让我们共同感受党和人民政府惠民政策的似海深恩!
敬礼!
申请人:xx。
申请日期:x年x月x日
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十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家庭农场”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为准确摸清我县农村家庭规模经营发展现状,着力以现行家庭规模经营为基础、探索发展家庭农场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笔者在深入调研32个乡镇规模种养殖业和20个家庭农场式规模种养殖生产大户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客观分析了我县家庭规模经营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积极稳妥发展家庭农场的措施建议,现报告于后。
根据全市统一确定的规模种、养殖户标准,我县32个乡镇规模种养殖业监测调查结果显示,到末,全县共有规模种植户87个,种植面积9422亩,户均108.3亩。其中规模种粮13户、面积904.5亩,户均69.5亩;规模种蔬菜18户、面积1707亩,户均94.8亩;规模种烤烟23户、面积1323亩,户均57.5亩;规模种药材14户、面积2891亩,户均206.5亩;规模种花卉9户、面积916亩,户均101.8亩;其他规模种植10户、2200.5亩,户均220亩。,全县规模养殖户达到131个。其中规模养殖生猪64户、饲养12324头,户均192头,规模养殖家禽40户、饲养153749只,户均3843只;规模养殖肉羊24户、养殖4761只,户均198只;规模养殖肉牛4户、饲养215头,户均54头;规模养殖肉兔19户、饲养37931只,户均1996只。规模种植户、规模养殖户占农户总数的0.17%,规模种植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0.7%;生猪规模户存栏生猪占存栏总量的4.5%,家禽规模户存栏家禽占存栏总量的12.7%。
从我县20个从事规模种养殖业家庭经营户的调查情况看,现行家庭规模经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筹资融资困难。绝大多数规模经营户主要依靠自身积累或可借贷方式投资,除国家在政策调控时适当扶持外,基本没有其他融资渠道。在种养殖关联产品市场价格正常或逐渐上涨的情况下,各个生产环节正常循环,规模经营能获得正常利润,生产规模逐步扩大趋势明显。一旦市场价格低迷,产品销售受阻,生产过程则不能正常循环。不少规模户因为没有外来资金参与周转,只能压缩生产规模、降低亏损程度,亏损时间稍长,少数支撑不住的户只能退出生产,规模生产的连续不稳定。
(二)销售渠道不畅。所有规模经营户均没有建立较为正常规范的销售渠道,完全靠自己盲目寻找销路,导致产品销售渠道不畅通,反过来又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受信息资源、联系能力、交通工具及销售方式等多种因素影响,销售零星分散,耗费人力物力和生产时间,影响规模经营效益水平。
(三)技术服务滞后。规模种植养殖生产需要相对专业的技术人员对生产进行技术指导,比如开展病虫或疫病防治、对废弃物或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等。但现行规模化种养殖业专业服务提供跟不上,生产过程中各方面技术服务主要通过临时聘请人员或者种养殖户自学解决,技术保障方面存在诸多缺陷和漏洞。由于技术服务与生产要求脱节,势必影响规模经营质量效益,增加规模种养殖业生产风险。
(四)生产要素不稳。规模化种养殖业需要适度集中耕地、林地、牧草地、养殖水面等农业生产资源,各资源要素流转通过口头协商、书面协议方式确定。流转时间少则一两年、多则三五年,生产经营亏损时协议租金不减少、生产经营收益好时协议租金上涨(比如王家乡花卉苗木生产户租用土地租金就从最初每亩600元涨到现在的每亩1000元)。生产要素流转不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生产经营者长期投资经营的信心。
从农村种养殖资源状况出发,以现行种养殖规模经营户为基础,培育适宜我县发展的家庭农场模式有四种类型:一是粮食蔬菜生产农场,分布在土地面积集中、肥力状况较好、交通方便的平坝地区,发展规模与本地资源要素相适应的粮食或蔬菜生产农场。如:临溪的粮食生产大户,王家的股份制蔬菜生产大户都可为发展农场提供借鉴;二是特种作物产业园(场),黄连、莼菜、烤烟、辣椒等特色作物宜于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如黄水黄连,冷水莼菜,主要烤烟、辣椒产地等都可适度发展特色作物产业场;三是果园内养殖型复合式农庄(场),在种养殖资源优越、交通条件较好的城镇远郊地区发展种养殖业循环、优势互补的家庭式农庄。如:沿溪镇滨江村汪卯祥租用耕地种植果树200余亩,同时在果园内养殖生猪175头;四是林下养殖类生态休闲农庄(场),充分利用林地资源丰富的优势,发展林下养殖类生态休闲农庄(场)。
通过对20个家庭农场式规模种植、养殖生产大户生产效益调查情况看,规模种粮亩均收入1620元,比零星分散生产增加130元,效益提高8%左右;规模种蔬菜亩均收入3429元,比零星分散生产增加309元,效益提高10%左右;规模种其他特种作物亩均收入5810元,比零星分散生产增加1300元,效益提高20%左右。规模养猪每头纯收入200—400元,比零星分散养殖增加200—300元,效益提高15左右%;规模养禽每只纯收入5—10元,比零星分散生产增加约5元,效益提高8%左右。从调查结果看,各种项目的规模化生产收入都比零星分散生产高得多,经济效益也比零星分散生产好得多。(注:20个户的数据是生产户对生产情况回忆形成的,代表性不强,仅作趋势参考)。
从当前我县农村农业生产实际看,一家一户分散生产经营方式在推动县域农村经济发展的动力方面有所减弱,发展现代农业更加迫切需要适宜的新型劳动载体融入。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县委、县政府鼓励现代农业发展的一系政策措施的推出,我县积极稳妥发展家庭农场的客观条件已然成熟。为此,建议如下:
(一)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筑牢发展基础。融资渠道单一、投入数量不足是影响规模户稳定发展和向更大规模、更高要求的家庭农场过度的主要制约因素。逐步建立以农户投入为主、政府扶助、金融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是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家庭农场正常运行的客观需要。
(二)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保障既得利益。建立与生产品种和产出数量直接联系的销售渠道或消费市场,是保证家庭农场正常运行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稳定现有消费市场与需求数量、确保基本销售数量不动摇;拓展新的销售渠道与开辟新的消费领域、为销售更多产品找到更大范围、更深程度的支持空间;建立政府对主要基础产品实行淡储旺供机制、缓解市场价格涨跌对家庭农场规模化经营产生的冲击;建立实力企业对规模经营产品收储加工与家庭农场专业化产品生产销售相联系机制,让家庭农场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中不断发展壮大。
(三)规范流转行为,增强发展信念。立足家庭农场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土地流转政策,鼓励全家外出户或弃农经商户、劳动力不足无力正常经营户、生产技术落后产出效益低户等不以土地为基本生存资料的农户积极参与土地流转。通过规范流转方式、稳定流转期限、合理流转价格等形式,积极帮助农场主规范有序、稳定合理流转土地,增强规模经营和发展信心。
(四)落实技术职责,完善全方位服务。家庭农场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撑,需要系统健全的配套服务。健全服务组织,配强技术力量,根据家庭农场从事业别的专业特点、规范化生产、不断扩大产能和提高效率的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服务,有效保障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
(五)宽松环境,加强扶持引导。家庭农场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时代产物,是统筹城乡发展、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的客观载体。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在生产要素组织、生产过程扶持、产品加工销售等方面宽松政策环境、加强资金扶持、强化技术支持。用强力有效的政策扶持措施保障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村经济经营主体有效承载农村经济转型升级,为新形势下实现农民收入快速增长提供强大动力。(县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
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十一
当今社会,经济建设飞速发展,产业结构加快调整,推动了城市化进程,沿海及各大城市纷纷崛起,这就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向城市转移;与此同时,开放的城市拉大了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农村生产力水平低、经济落后,使得年轻的劳动力难以在农村生存,因此诱发了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热潮。
拥有3000多人口的爱新村,儿童约占总人口的30%左右,留守儿童约占儿童总数的20%,约有180人左右。在这些留守儿童中,与母亲住一起的25.6%,与父亲住一起的有15.8%,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住一起的有35.6%,与叔伯婶姨住一起的有12.9%,其余寄托在其他人那的有10.1%;在这些留守儿童中,一年之内见过父母1-2次的占56%,见过3次以上的占15%,一年内未见父母的有29%,目前,农村留守儿童人数呈继续增长趋势。
以上数据说明了农村亲情的缺失、家庭教育出现真空对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1.健康与成长方面:在生活中,留守儿童们缺少父母的关爱和教育,在成长的最好阶段容易形成不良习惯,生活作息不规律,缺乏营养,很容易造成抵抗能力差,身体体质偏低等问题。
2.学习与认知方面:现代社会的.发展,社会上的各种诱惑逐渐增多,网吧等娱乐场所对留守儿童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使得他们上课不专心,下课沉溺于网吧,自控能力差,容易形成不良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心理与品行方面:父母的行为往往是孩子的坐标,留守儿童常年远离父母,生活中缺乏及时的指点和帮助,又缺少正确的是非观念,极易养成冷漠、自私、孤僻、偏激等不良性格和习惯。
4.人身安全方面:少年儿童处于身心发展的转折期,生理和心理不成熟,缺少适当的约束和引导,他们极其容易受到不良诱惑影响,遇到突发事件自救能力差,甚至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侵害对象,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留守儿童群体是当今社会飞速发展时期的特殊产物,他们的健康成长与家庭、社会和学校有着密切的关系。儿童是祖国的花朵,针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性工作,需要全社会来关注。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建议从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着手:
1.家庭。要慎重做出每个选择,家长要正确面对孩子的教育问题,慎重选择外出务工,要把家庭教育摆在当前最突出的位置上,家长要明白孩子最需要的是父母的关爱而不是金钱;引导外出父母切实负起养育责任,尽量改善家长的外出务工方式和教育沟通方式。积极引导家长处理好外出务工和关心孩子健康成长的关系,提高自身素质,注重沟通方式担负责任,要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家长要认清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为孩子建立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自身的家庭教育能力,切实转变教育方式方法,增加亲子间的良性互动。
2.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有的放矢地教育学生,给留守儿童和家长更全面的辅导和帮助,鼓励他们积极融入团体中,形成良好的心态;开展教师帮扶留守学生活动,定期家访,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发现留守学生的兴趣爱好和闪光点,了解家庭生活环境,消除不利因素;提供心理咨询,帮助家长和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态;学校应开展留守学生普查登记,建立留守学生个人档案,针对个人特点和需要,建立专门的教育管理措施。
3.社会。政府建立完善的农村教育和监护体系,加大对农村娱乐场所的管理,努力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加大危害学生安全和学校工作秩序的打击力度;制定方便入学政策,为留守儿童到父母打工地入学提供方便。在城市农民工集中地开办农民工子女学校,提供优质的入学条件,让留守儿童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和关爱;村妇女儿童之家要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生活、劳动知识培训,让留守儿童的课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社会各界多关注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完善家庭教育志愿队伍,成立留守儿童义务辅导站,从生活、学习、思想、安全上关心留守儿童。村干部实行包片负责,组织老教师做好代理家长工作。
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是我们当前的一项艰巨任务,他们的健康成长与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息息相关。希望各级组织、社会各界都能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共同努力,让祖国的花朵更加灿烂,让祖国的未来更加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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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十二
家庭暴力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性的问题,能否妥善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事关人权的保护、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的和谐。随着家庭暴力事件不断涌进社会公众的视野,关于如何解决家庭暴力的问题也被推至风口浪尖。本文就新婚姻法下的家庭暴力情况进行研究分析。
关键词。
对于家庭暴力的概念,我国学者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就是家庭成员之间一方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行为,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内部间以暴力手段欺凌弱者,并对其人身和精神造成一定的损害的行为。在学界又将家庭暴力分为广义和狭义上的概念,广义上包括夫妻,父母子女以及其他的家庭成员等等,而狭义上的理解就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不法侵害,包括人身权利的侵犯,精神虐待情感虐待和性虐待等,本所讨论的家庭暴力只是狭义上的家庭暴力,也就是夫妻间产生的情感伤害和人身伤害。我国学者张曙、李熠认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侵害家庭成员身体上、精神上或性方面权利的行为。家庭暴力有如下法律特征:第一,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家庭成员。第二,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是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具体而言,包括身体、精神、性三个方面。第三,家庭暴力的实施者主观上具有故意。第四,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客观上采取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
家庭暴力实际上是一个普遍发生的问题,世界各地都存在,只是发生频率不同,在我国,家庭暴力在某些地区也绝不是个别现象,在一项调查中发现,我国近三分之一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这是多大的比例啊!这项调查还显示,除了我们传统印象里的拳打脚踢,还有用木棍,绳索等工具施暴的,还通过冻、饿等虐待方式进行惩罚,以及性侵害。在一些地区,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竟达到一半左右,而在这一半中,百分之九十五都是丈夫对妻子实行的暴力侵害,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已经证明我国的家庭暴力情况已经十分严重,并且呈上升趋势,在一些资料的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相比于八十年代,家庭暴力上升了25.4%,并且这一数据还是在逐年增长,现在离婚率普遍升高,而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竟然有四分之一的离婚源于家庭暴力,在相关机关积极干预以及法制约束的前提下,家庭暴力的势头依然有增无减,这些数字足以让我们不寒而栗。据中国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0.81亿个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约占全国家庭总数的30%,且施暴者有90%是男性。据报道,全世界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妇女在她的一生中遭受过暴力、性暴力或虐待,家庭暴力问题已日益受到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的重视。近年来,很多国家相继出台了防止家庭暴力法案。
家庭暴力不是偶然发生,而是在一定范围内大量存在的。一项最新统计资料显示,在广东去年调解处理的12.7万余件各类纠纷中,因家庭纠纷就占22000余件,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全国调查发现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高达30%.近年来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据全国妇联统计,2005年至2015年十年间,全国家庭暴力的投诉案件上升了4.16%.而从对近年离婚案件的分析来看,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比例却逐年上升。根据调查显示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因丈夫的暴行而涉讼,导致夫妻离异的占绝大多数。
《反家庭暴力法》继受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将家庭成员间的家庭暴力作为主要规制对象。为维护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家庭成员应限定于近亲属范围内,具体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另外,《反家庭暴力法》还将适用主体扩大至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在不评价相关社会关系的前提下实现对人权的保障,具体包括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直系姻亲等关系的人。同居者中争议较大的非婚同居者、婚外同居者、同性同居者亦应包含在内。
妇联热线情况统计显示,2012年有12.6%的家庭暴力受害者通过派出所、110指挥中心、街道、居委会等途径求助,2015年初求助比例提高了38.8个百分点。对问卷调查的统计显示,遇到家庭暴力时,59%的人希望求助外界解决。在选择求助单位时,27.5%的人选择妇联、村居委会,20.6%的人选择法院或派出所,20.5%的人选择亲戚朋友,12.5%的人选择双方单位。妇联、居委会成为公众解决家庭法律力的首选单位。
从家庭暴力成因来看,主要有四点。一是思想上原因。中国自古以来的封建思想,妻子要三从四德,这固然是优良传统,但是男尊女卑思想过于严重,导致夫权统治思想是蔓延,妻子的人权得不到保障,沦为丈夫的附属品,封建礼教中的夫君成为一家之主,掌握家庭经济具有最高权力,从而对妇女不尊重也不重视。第二点是婚姻家庭方面的原因。
1)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导致婚姻基础不好。
2)对于一些有酗酒恶习的丈夫来说,酒后施暴常见。
3)经济地位不对等,夫妻双一方因失业等因素对另外一方有着严重的经济依赖,形成不平衡的家庭关系,如果双方关系略有不和,无深厚的感情基础,长期持续不平衡的经济地位可能导致出现经济控制等暴力现象。第三点是社会方面原因。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通常不愿声张,首先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不足,认为是家庭纠纷法律不予干涉,其次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不愿过多谈论此事,导致家庭暴力有增无减,而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也有可能使家暴成为一种缓解压力的方式,导致家庭暴力事件频发。最后是法律方面原因。目前,我国针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并不完善,在法律体系上,家庭暴力的规范比较分散,可操作性不够强,而且家庭暴力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执行力,明显跟不上去,还有家庭暴力发生地点通常都是个人场所,取证困难,使办案难度大大增强,而对受害人救济的法律途径较少都成为家暴逐年增加的原因。
(一)注重立法。
已将“禁止家庭暴力或以其他形式虐待家庭成员”写入总则,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建立多层次的社会支持体系。
1、充分发挥基层居委会等组织的调解作用。2、强调执法机关及时介入,有效制止的职责。3、建立类似于国外妇女庇护所性质的社会救助机构。成立家庭暴力救助中心,开辟妇女热线电话,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帮助和心理咨询。
(三)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通过宣传栏、婚姻家庭学校、家庭对话会、法律进家活动、广场咨询等面对面的形式,向公众传播反对家庭暴力的方式方法和法律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家庭暴力是社会公害,人人反对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要借助媒体的力量,通过对一些大要案的曝光,以案说法等形式,鞭笞家庭暴力行为。要加强群众的法制教育,转变“家丑不可外扬”的错误观念,引导广大人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树立证据观念和证据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心理障碍排解机制。
通过增加心理咨询机构和心理咨询从业人员,改善人际交流条件,引导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等多种措施,增加心理障碍排解途径,缓和人们的心理压力,以冷静处事,制止、减少直至消灭家庭暴力。
(五)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消除封建残余思想,通过各种教育活动形式加强国民的道德教育,提高社会道德水准,制止、减少直至消灭家庭暴力。全社会要从舆论、道德到法律、机制,从司法机关、社区、单位到家庭编织一个反家庭暴力之网。
(六)制定专门的预防家庭暴力法。
针对家庭暴力的长期性、复杂性与严重性,许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家庭暴力法。由于我国家庭暴力有关的现行法规,有许多的漏洞与缺失,因此我国在今后的立法规划是建立专门的预防家庭暴力法,做到可操作性强,执法部门明确、各部门分工明确,让反家庭暴力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且能在全国范围内起到统一的威慑作用。同时婚姻法应当进一步明确规定各部门对家庭暴力干预和制止的义务和责任,建立起既分工明确又能协调合作的防治机制,并对负有相关法律义务和责任而怠于履行、不履行的人员确定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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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十三
自以来,**镇妇联共接到各类妇女来访、来电投诉家庭暴力案件10起,其中自述家暴7起,占70%,通过邻居或亲戚举报的3起,占30%。其中丈夫对妻子的家暴行为8起、儿媳对婆婆的家暴行为占起,受害者均为家庭地位弱势、身体条件弱势的女性。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家庭的和谐与文明的重要性也日渐突出,但家庭暴力在当今社会依然存在,而且时有发生。家庭暴力不仅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而且还会破坏家庭的稳定和安宁。现从当前家庭暴力的基本表现情况、产生原因、危害和主要对策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表现情况。
涉及家庭暴力的10个家庭,全部来自农村。施暴者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有2人,占20%,36-50岁的6人,占60%,51岁以上的2人,占20%;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4人,占40%,初中、高中文化的6人,占60%;施暴者男性8人,占80%,施暴者女性2人,占20%。
这些家庭暴力的主要表现形式有:1、丈夫赌博、酗酒后殴打妻子;2、丈夫有外遇,对妻子没有感情,经常借故暴打;3、家境贫困,丈夫性情暴躁无故殴打妻子;4、家庭矛盾尖锐,儿媳关系不和。
1、女性在家庭经济上的弱势地位是家暴产生的主要因素。婚姻家暴中的女性,一是大多在婚姻中过度依赖家庭和丈夫,缺乏独立意识和自强自立的精神,由于女性在家庭经济地位上的不独立,或者在性格中的过分懦弱,在家中处于弱势地位,长期就形成了唾面自干的习惯,而把自己变成无足轻重失去价值感的“无形保姆”。二是处于婆媳关系中的农村老年女性,这些女性在家庭中毫无经济能力和地位,基本生活完全依靠子女供养,但同时因各种原因在家庭关系中长期和媳妇处于矛盾状态,其媳妇时常通过虐待、殴打等暴力行为来发泄积怨。
2、婚外情是导致家暴的重要因素。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思想也在不断前卫,婚外情现象逐渐出现,并有蔓延趋势。婚外两性关系不仅是破坏一夫一妻原则、妨碍婚姻家庭巩固的一种消极因素,而且很容易形成各种纠纷,一些男性因热衷于“养情人”、“养二奶”,对妻子和家庭逐渐产生逃避、厌恶的负面心理,妻子稍有愤怒反抗,就会实施家庭暴力,有的男性甚至将家庭暴力作为逼迫妻子离婚的手段。
3、“家丑不可外扬”的封建意识使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家庭暴力大多数发生在施暴者与受害者共同居住的家庭里,其暴力行为很难让外人知晓。大多数受暴女性往往受传统道德的影响,认为丈夫因脾气暴躁施暴很正常,不敢理直气壮地对暴行进行控诉和反抗,有的受暴女性出于自尊,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家庭暴力是个人的家庭隐私,为了不使家庭矛盾激化而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态度,不向外张扬,更谈不上要通过法律程序来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由此导致施暴者变本加厉,且不为外人知晓,隐蔽性很强。
1、严重侵害妇女身心健康。家庭暴力发生后,受暴女性不仅身体上会遭到严重伤害,心理上也会留下难以愈合的`创伤和阴影。遭受暴力的妇女长期生活在恐惧、压抑的家庭氛围里,会导致逐渐丧失自尊和自信。
2、破坏家庭的和谐稳定。家庭矛盾一旦演变成家庭暴力,就会容易陷入家庭暴力-家人反目-家庭矛盾-家庭暴力的恶性循环,夫妻或母子、婆媳之间的裂痕必然越来越深,最终导致家庭关系逐渐恶化。
3、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长期在家庭暴力氛围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容易产生恐惧焦虑、孤独内向等心理障碍,生理、心理要承受更多的伤害和煎熬,严重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1、切实发挥妇女娘家人的维权作用。成立镇妇女法律援助站,同时对社会公开妇联维权电话,与本地公安、司法、各村分工合作,加大对家庭暴力案件的打击力度,为受害妇女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与维权服务。同时与村、信访相关部门建成网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村妇联组织从源头防治,一旦发现某户发生家庭矛盾问题,及早参预,及时处理,做好第一时间保护人。
2、加强法律宣传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平台,广泛宣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理念和知识。二是积极协调当地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日等活动,大力宣传《**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
3、着力提升妇女劳动技能。促进社区及农村闲散妇女就业及劳动力转移,使妇女通过自身能力增加家庭收入。加强各类劳动技能培训,引导中青年妇女实现自我就业和创业,切实增强广大妇女的劳动技能,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推进家庭和谐和社会安定。
4、加强对妇女自身综合素质的教育。一是通过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评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家庭成员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二是在各社区全面开展邻里节活动,通过表彰“好妻子”、“好婆婆”等各类典型家庭角色,倡扬尊老爱幼、夫妻恩爱、家庭和睦的良好社会风气。同时加强对妇女文明知识、文化基础、家庭教育等多领域的培训,提升妇女的综合素质和家庭关系处理能力,切实增强和谐家庭的稳定性。
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十四
为贯彻中央号文件精神,了解农村家庭教育状况。市xxx小学家教组会同市教育局xxx小学于20xx年下半年到包河区大圩乡的慈云小学、晓星中心小学开展了调查访问。调查组得到了包河区xxx小学和大圩乡xxx小学以及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这次调查,采取听汇报、发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调查范围主要在两所小学的三、四、五年级部分学生和家长中进行。共发出调查问卷390份,收回有效卷371份(其中学生问卷195份,家长问卷176份)。学生和家长对问卷内容进行了逐项填写。先后三次召开座谈会,区、乡并工委、乡党委主要领导和分管教育的负责同志、学校领导、班主任和教师代表等40多人参加了座谈。现将有关情况综合如下:
1、家长的职业:农民占57.5%;干部和工人占38.8%;个体户占3.7%工人中大部分是在社区企业或从事临时建筑工,属农工兼顾,均居住农村。
2、家长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占6.3%;中专文化占12.1%;初中占66%;小学文化占15.6%。家长的文化大部分是小学和初中,其中一部分未读初中。
3、家庭经济收入:来自农业和农亲找工收入较低的占。
83.8%;收入较好的只占2.5%;经济困难的占12.5%;特别困难的占1.2%。
4、家庭组成情况:原婚的占91.2%;再婚的占2.5%;单亲家庭占6.3%。
5、家庭学习环境:参加问卷调查的家长,平进看书看报。
等占25%左右。这些并非全是家庭经济所限,大部分还是家长的认识和观念问题。
从座谈会上反映的情况分析,当前农村家庭教育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农村家长一门心思地扑在生产和创收上,每天起早摸黑,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照顾、教育孩子,更谈不上什么家庭教育。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外出打工人员的增多,出现了许多“空巢家庭”。孩子交给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等亲属看管,多数是“看而不管”、“管而不教”或根本“管不住”,家庭教育几乎成了空白。有的家长认为,自己的责任是送孩子上学,将他扶养成人,至于孩子学得怎样,全靠他自己的努力,听其自然,没有什么明确的要求。有的家长对老师说:“孩子听老师的,全靠您了,我们管不了,您要打要骂都行”。家长缺乏责任心。
2、期望值过高,教育方法简单。
许多家长自身素质不高,他们不愿让自己的孩子成为愚昧无知的一代,不想让历史的遗憾在自己的`孩子身上重现。家长对孩子的最大希望是读好书、上大学、干大事,有这种想法的家长占61.2%。因此,对孩子要求就是学习成绩好,考出高分,考上好大学,将来从事脑力劳动或较轻的体力劳动,获得较高的经济收入。这些家长的教育方法,大多是简单粗暴,信奉“不打不成才”,孩子一旦有错,父母往往不问青红皂白,责骂、殴打一顿,惩罚完了还说:“管你,是为了你好。”他们全然不顾自己的行为会给孩子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3、重文化知识学习,轻思想品德的培养。
在有些家长的观念里,家庭教育的内容就是学习,考出好成绩。“只要孩子的学习好,其他什么都不重要”的思想根深蒂固。有的家长不支持学校组织的社会活动,如开运动会家长不让孩子参加;组织慰问乡敬老院,有的家长也不让孩子去。这种只关注孩子学习的家教方式,给孩子的思想品德、生活自理能力、劳动技能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带来很大影响。
4、新的“读书无用论”,在部分家长中有所抬头。
近年来,由于高中、大学的教育费用高,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走向市场,找工作难的现象使部分农村家长产生了新的“读书无用论”的思想。有的说,培养一名大学生,家庭要负担十多万元,农村上不起。毕业出来即使找到了一份工作,仅靠一点工资收入在城市安家落户也困难。所以只讲究“实惠”的家长,对子女的培养热情不高,对孩子的升学持无所谓的态度。有些收入较好的家长说:“我们现在农村不也生活得很好吗!”
5、溺爱娇惯,缺少独立生活能力的培养农村学校不少班级里独生子女占一半,一家三代同堂住在一起的多。老师反映,条件好的家庭,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溺爱孙辈,爸爸妈妈放弃管教,形成了孩子任性、懒惰、挑食、自理能力差。有的学生一上学就向家长要钱买零食吃,家长“有求必应”。晓星小学六(2)学生曹某,父亲开私家车,家里经济条件好,孩子要什么给什么,一不满足就不吃饭,甚至跑到楼顶上吓唬人。这个孩子,老师也不能讲,一讲他就到处跑。老师说:“小孩子太惯啦!”家长说“随他,跑不了。”老师也无可奈何。该校二(2)班有个学生,一直是家长喂着吃饭,上二年级了还不会用筷子,用勺子吃还撒一地。上述虽是个别的,但也反映家长不重视孩子独立生活能力的培养。
针对农村家庭教育的缺失,为优化家庭教育环境,重视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我们对农村家庭教育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真正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范畴。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广泛深入地开展争创“五好家庭”,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活动,评选表彰好家长、好母亲、好媳妇、好孩子,争创文明户,树立新形象。加强社会教育,以村或乡开设活动场所,添置设备;组织“五老”队伍,发挥“五老”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思想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
2、积极举办家长学校,构建终身学习教育体系。
为不断提高农村学生家长自身素质,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育子女的方法,要努力办好家长学校,在普及中求提高,在巩固中求发展,并将家庭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做到孩子入学,家长入校,伴随孩子升级升学,与孩子同时毕业,经考核发给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家长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和经费投入要有保障。
3、关注打工族子女的教育问题。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教育以及外出打工人员的“留守孩子”,都是亟待关注的教育对象。地方政府和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如建立“留守孩子”档案,建立关爱帮扶机制,明确监管对象,设置亲情电话,开设心理健康绿色通道,开展人文关爱活动,切实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与此同时,要教育外出打工的家长,外出挣钱不是最终目的,培养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是当务之急,打工别忘了孩子。
农村孩子的健康成长,有着许多优势。农村家庭简朴的生活锻炼了孩子的意志品质,他们受生活的磨炼,意志坚强,比城里的孩子懂事早,成熟快,他们从小干农活、做家务,成了父母的好帮手。农村的田园风光使孩子在大自然中获得了身心健康,应该充分利用和发挥农村教育的自身优势,有意识地加强对孩子的教育,促使他们全面发展。
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十五
最近,我办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就我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深入实地,与家庭农场主以及基层干部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家庭农场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就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出的新概念。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部对家庭农场的定义给出了四个基本要件:
1、家庭农场的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非城镇居民);
2、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
3、农业收入为主,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
4、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面积50亩以上,租期5年以上。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都把培育家庭农场发展作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提出,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的重要途径,由于目前刚刚起步,培育家庭农场发展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办法。20xx年2月,农业部出台了《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共提出10个方面的指导意见。20xx年12月扬州市出台了《江苏省扬州关于鼓励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扬府办发[20xx]164号),对发展家庭农场从概念界定、标准要求、工作重点、工作措施、政策措施等 五个方面提出指导意见。扬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围绕农民增收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的意见》(扬发[20xx]11号),对“积极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出明确要求,“对从事粮食种植200亩以上,设施栽培5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给予经营主体土地流转租金一定金额补贴”;“引导家庭农场经营者加大对田间道路、小型水利设施等农田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市县财政以项目化形式给予投入资金30%—50%的补助”;“加强示范引导,每年评选10个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市财政给予每个家庭农场一次性奖励3万元”。上海市松江县对面积80—200亩的家庭农场直接给予现金补贴和物化补贴。现金补贴每亩626元,其中:农资综合直补76元;水稻种植补贴150元;土地流转补贴100元;考核补贴100元;绿肥种植补贴200元。物化补贴4项:
1、药剂补贴每亩22.5元。
2、水稻良种补贴常规稻16元/亩,杂交稻25元/亩。
3、麦种补贴35元/亩。
4、绿肥免费发种子。
据农业部公布的资料,截止20xx年末,全国家庭农场种植面积1.76亿亩,占13.4%,平均劳动力人数6.01个,其中家庭成员4.33人,常年雇工1.68人,经营面积200.2亩,年收入18.47万元。据市农委提供的资料,到20xx年12月,我市规模种粮大户共81户,种植面积18880亩,占土地承包面积的4.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多。其中,50—100亩26户、占32.10%,种植面积1724亩,占9.13%;100-300亩44户、占54.32%,种植面积7333亩,占38.84%;300—500亩4户、占5.94%,种植面积1400亩,占7.41%;500亩以上5户、占6.17%,种植面积8423亩,占44.61%。我市家庭农场无论是发展数量,还是经营规模都比较小,需要加大培育力度,积极引导发展。
一是农业机械化程度高。绝大多数家庭农场基本拥有全套农业机械,耕翻、播种、栽插、收割等农田作业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家庭农场农机作业不仅满足自身的需要,还能提供社会化服务。一些没有完全配套农业机械的家庭农场的农田作业也依赖于农机社会化服务。二是农业生产经营效益高。20xx年,粮大户种植18880亩,年产粮食15368吨,平均亩产458公斤。其中,水稻总产8629吨,单产527公斤;小麦总产6293吨,单产385公斤。十二圩办事处沿江村徐义安、徐义信两个家庭共种植水、旱田710亩,其中水田270亩,旱田440亩,20xx年种植270亩水稻,平均亩产5公斤以上,种植小麦710,平均亩产450公斤以上,种植400亩玉米,平均亩产500公斤以上,大豆40亩,平均亩产150公斤,亩纯收入达到1366元,其他家庭农场每亩纯收入600元左右。三是粮食生产商品率高。20xx年,粮大户,年产粮食15368吨,销售粮食15118吨,粮食生产的商品率达到98.37%。还有不少家庭农场与市种子公司合作进行良种繁育,生产的谷物全部作为商品销售。具有鲜明的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特征。四是应用农业科技的自觉性高。家庭农场在生产过程中,整合应用了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他们对新技术、新品种、新农药、新机具十分关注,自觉参加植保统防统治和新技术推广,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应用良种、良法和先进农业机械来追求生产经营效益。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性高。家庭农场在生产活动中,主动接受农业部门的技术指导,推广应用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杜绝了错用、乱用、滥用农药、化肥的现象,生产出来的农产品质量有保障,经得起检测。总之,家庭农场主要依靠家庭成员专门从事农业生产,他们大都是农业生产的行家里手,接受过农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示范带动能力较强,农产品商品率高,已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
一是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我市家庭农场经营者主要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生产用地,各地土地流转做法不一,租金有高有低,目前全市土地流转租金450—1100元,平均698元/亩,并随着土地流转时期推后而增长。租期有长有短,有的超过土地二轮承包期限,有的1—2年一定。土地流转租金和期限的不规范,对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一定的影响。二是农田基础设施不配套。家庭农场承租的农田,有的在一家一户生产经营时,农田水利遭到破坏,渠、路、埂不适应机械化作业要求;有的经过农地整理项目实施,土地平整、土壤培熟、水系配套还需要一定期限。三是生产附属设施不健全。现在绝大多数家庭农场没有晒场、农机库和成品仓库,不便于生产管理。农机露天存放,粮食现收现卖,成为他们的“心病”。特别是今年以来,不少地方拆违控违的力度加大,家庭农场或种粮大户搭建机库都受到限制。四是农村金融信贷不便捷。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规模大,农业生产资料季节性需求比较集中,需要一定的生产流动资金贷款。而涉农金融部门原本授信额度就不高,并且抵押、质押、信托的各种条件比较苛刻,获得信贷支持的难度比较大。五是农业技术服务不对等。家庭农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十分注重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但他们在信息获取上处于被动地位,需要农技部门主动、热忱地提供服务,帮助解决良种引进、疫病防控、质量检测、技术培训等方面的问题。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由于我市家庭农场还处于起步阶段,重点要加强示范引导,培育发展示范典型。建议市政府出台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政策意见,按照每个镇、办事处培育1-2个示范性家庭农场,全市培育20个左右示范性家庭农场的总体目标,明确示范性家庭农场的登记办法、认证标准和扶持办法,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发展家庭农场,以点带面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二是规范土地流转。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建设,加强土地流转价格指导和合同规范管理工作,按照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引导农民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流转农村承包土地,解决农村土地流转租金、期限不一的问题,为家庭农场经营者吃下“定心丸”。三是落实扶持政策。参照上海市松江县的做法,在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的前提下,对示范性家庭农场给予资金补助和物化补贴。在调查中,家庭农场经营者对农田基本建设和配套烘干设施提出了热切的期望,基本农田建设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给予项目资金补助,将购置谷物烘干设备纳入农机补贴。四是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加强对家庭农场的指导服务工作,将家庭农场列入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和职业农民技术培训,提升他们的技术水平。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20xx]155号)文件精神,及时提供家庭农场涉及的生产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服务,解决生产用房和仓库、机库建设的用地指标和建设许可问题。同时,在农村信贷资金安排、农业保险、工商登记注册、粮食运销、税收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五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家庭农场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培育家庭农场发展的各项工作,将示范性家庭农场建设纳入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农业部门以及发改、财政、工商、国土、金融、保险等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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