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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模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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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模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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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一种详细而系统的行动计划,它对于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至关重要。方案的制定需要权衡各方的利益和需求,平衡好各种因素。方案的制定是一个复杂而又关键的过程,下面这些范文将向我们展示方案制定的方法和原则。

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篇一

校园文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学校的体现,是一所学校独特的精神风貌,也是学生文明素养、道德情操的综合反映。校园文化是“以校园为空间,以学生为参与主体,以课余活动为主要内容,以文化的多科学、多领域广泛交流及特有的生活节奏为基本形态,具有时代特点的一种群体文化”。校园文化是一种氛围、一种精神。校园精神是一个学校发展的灵魂,是凝聚人心,展示学校形象,提高学校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健康、向上、丰富、有序的校园文化对学生的个性品格形成具有渗透性、持久性和选择性。

学校要充分利用好育人阵地,结合传统节日,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举行活动;利用主题班会、晨会课、综合实践课时和校本课程课时,开展“建名景、读名著、看名篇、说名言、学名人、背名诗、唱名歌、听名曲”这八名活动。让名曲、名歌充实学生耳感,让名著、名篇、名言、名人、名诗徜徉于学生心田,滋润学生成长。

学校教师要极力配合,促进“八名工程”的开展。教师要把“八名工程”建设活动,作为对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巧妙引导,把活动渗透到自己的教学活动中去。为了活动的有效开展,学校、少先队将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督促检查学生活动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1、建名景:

漫步校园,园中有景,景中有境,绿树成荫,繁花似锦。学校有122棵月季,9撮紫薇,30棵串红,25撮马蔺,4撮美人蕉,15撮荷兰菊,30棵玉贞,40棵小叶红波,100多棵黑心菊等,要及时浇水、施肥、除草、松土、打药,确保成活率达100%。劳动创造美,要让学生体验劳动的乐趣。给他们设置“名片”,让孩子们学到更多的知识,拓展孩子们的'视野。

每一面墙壁都在说话,每一棵花草都在启智,处处洋溢着浓浓的人文意蕴。学校有体现现代教育教学理念的喷绘6块,张贴在学校的橱窗和墙壁上;创设学英语的情境:喷绘英语图片200张,室内外布置好。中英文双语警句时刻给人以启迪,如:征服英语,让中国更强大!张贴在学校门洞的显著位置。启迪师生共同进步!

教师关注的目光,就是学生心灵的太阳,哪怕是一束阳光,世界足以明亮。学校设置“爱心信箱”,要让同学们说出自己的喜怒哀乐,教师要用爱心营建一座座和学生沟通、理解、信任的心灵桥梁,用平等宽容的心态去帮助学生填平“代沟”,使学生敢于走近你,乐于走进你,愿意向你倾诉自己的心声,从而建立了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营建生动活泼的育人氛围。

2、读名著:

当我们审视生命的时候,会感到总有一股力量在左右着人生,这就是文化的力量。一个人要构筑自己的文化力量需要作出许多努力,但最重要的莫过于读书。让孩子们读书是一种最好的教育方式,是我们师长送给孩子们的一件终生享用的最佳礼物。在读中悟,在说中学,在写中练,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他们早日成才的必由之路。名著阅读,每学期至少一本。。

3、看名篇:

在读中悟,在说中学,在写中练,广大师生犹如辛勤的蜜蜂盘旋在书香的百花丛中,择其芳香浓郁的花朵,一点点的吮吸,一点点的积累,然后,经过咀嚼,消化,去粗取精,最后酿成浓香醇甜、营养丰富的蜂蜜,滋润孩子们幼小的心灵。名篇背诵,每月一篇。。

4、说名言:

通过说名言实践活动的开展,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动手操作的能力、搜索积累知识的能力,让每个孩子都享受到成功的喜悦。以小组合作学习为基本单位,学校组织各类比赛活动,在合作活动中学习积累语言,了解中国博大精深的语言文字。在学习的过程中,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建立民主、平等、友好、协作的关系,使学生能“欣赏优美、理解智慧、感悟善良、学以致用”。名言,每周一句。

5、学名人:

了解中外古代和近现代名人,体会中华民族从民族聪明、勤劳、勇敢、无畏、文明的美德;了解现代革命斗争史,学习前辈光荣的革命传统。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热情,提高人文素养。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吸收民族文化智慧;了解中外古代和近现代名人,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鼓励自己为现代化建设作贡献;了解自己身边的先进人物,民企风云人物及农民勤劳致富的事迹,为自己的成长积累经验,憧憬美好的未来;知名人,学名人,立志将来作名人,更好得建设我们的家园,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国家更强盛。每周一名人。

6、背名诗:

诵诗中句,赏诗中景,悟诗中情,明诗中理,用诗中语。古诗言简意赅,要多读,要熟读,要背诵。一首诗犹如一首动人的乐曲,反复诵读,会得到无穷无尽的乐趣。古诗中有许多写景咏物的名篇,以景传情,以形传神,形象鲜明,语语如在目前,意境深远,充溢着诗情画意,可谓“诗中有画”。名诗背诵,每学期完成相应配套的。

7、唱名歌:

通过唱名歌,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热情,汲取名歌的精神,增强民族自豪感。开拓学生的眼界,积累知识,陶冶学生的情操,改善学生的世界观。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在名歌精神的感召下,增强奋进的信念。名歌学唱,分低中高年段,每月一歌。

8、听名曲:

音乐是全世界各民族的共同语言。学生要积极参与欣赏名曲的活动,能从中感悟到之所以成为名曲的真谛。在中外名曲的鼓舞下,让学生在思想和理智上得以升华,使世界观达到最高的境界。名曲欣赏,学校将统一安排在每天中午12:00—12:20,每月一曲。

1、四月底名歌大合唱比赛。

2、五月底名著、名篇、名人、名言阅读知识竞赛。

3、六月中旬,古诗文诵读比赛。

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篇二

为全面实施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生产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xx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科[20xx]153号)和《安徽省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皖农科[20xx]5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承担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科技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民对现代科技的吸纳转化应用能力和综合发展能力为重点,以培养职业农民为目标,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实施、机构培训、农民受益”的要求,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为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县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社区化、农民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承担阳光工程培训1697人,其中职业技能农药经销人员97人,农民合作社骨干成员50人,美丽乡村创建培训50人,农业专项技术培训1500人。

三、组织实施。

(一)确立培训机构。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xx年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的通知》(皖农科函[20xx]138号)要求,确定濉溪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总站、濉溪县农业执法大队、濉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3个培训机构承担阳光工程培训任务。对照各培训机构职能(资质)及申报情况,现将全县阳光工程培训任务量化分解实施(见附件1)。培训推行动态管理,对培训工作开展不力的,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机构要根据农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类别、专业和任务数量,精心编制培训计划,报农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按计划实施,确保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落到实处。

(三)选强师资。培训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选聘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熟悉“三农”工作且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业务技术骨干作为培训教师,也可聘请省、市、县新型农民培训讲师团成员担任教师。聘请教师要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填写《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教师登记表》(见附件2)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每个教师要根据农时和培训内容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及课程安排,教师教案留存入档被查。

(四)确定培训学员。对照下达确定的培训对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采取自愿报名的形式确定培训学员。原则上要求参训学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6岁-60岁之间。

(五)教材选用。规范选用培训教材,以省统编培训教材和地方特色教材配套使用,也可以适当选用正规出版的相关培训教材。培训机构也可组织培训教师按照培训内容,编印通俗易懂、简明实用,适合农民技能培训、经营管理、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教材,教材封面统一印制“濉溪县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培训教材”字样。务必确保一个产业一套资料,一个学员一套实用教材。每次培训必须要结合所讲知识要点、农事季节和管理环节给所有参训农民发放一张“技术明白纸”。

(六)培训内容。阳光工程培训内容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分类培训规范执行。

(七)培训方式。因地因时制宜,分类办班,组织教师集中授课。原则上每班(期)集中授课人数不得超过100人。各类培训都要在开展理论知识培训的同时,安排学员到实训基地实习,并进行现场讲解与指导。每期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安排参训农民进行考试,有条件的鼓励进行现场测试,鼓励引导参训农民接受职业技能鉴定,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八)建立班级管理制度。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要建立规范的班级管理制度,各培训班要选好配强班主任,负责班级日常管理,成立班委会,加强学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结业时要组织学员填写《阳光工程参训满意度调查表》(附件4)。

(九)培训时间。阳光工程培训培训时间累计为4天。按照我县20xx年新型农民培训工作计划安排,20xx年9月底培训任务全面完成,11月初进行检查验收,11月底完成年度总结报告。

四、培训管理。

(一)实行目标责任合同制度。

为确保项目实施,县新型农民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书,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培训机构与聘请的培训教师签订工作合同书。培训机构也可与培训学员签订培训合同。培训机构负责具体开展培训,法人对培训的真实性负责。

(二)建立项目实施公示制度。

(三)坚持开班报告制度。

培训机构每期培训班开班,必须向县新型农民培训办公室提出开班申请(包含开班时间、地点、专业、人数、完成时间、授课教师等),上报当期培训计划和课程安排,经批准后组织开展培训。县新型农民培训办公室安排有关人员上好“第一堂课”,逐班次宣讲阳光工程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有关要求;会同财政部门人员核实学员身份、参训人数等情况,并做好开班情况记录。

(四)建立台帐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要建立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培训台帐(见附件5、附件6),记录培训时间(天数)、从事产业、培训专业、学员个人信息和学员签字等。建立学员签到制度,由学员本人签名,阳光工程培训每天签到一次。

(五)建立培训进度报告制度。

培训实行月报告制度。培训机构按培训进展情况每月25日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培训办班情况(办班次数、天数、培训人数等情况)和培训资金支出情况,县项目办公室汇总后通过阳光工程监管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上月培训进展情况,定期公布培训任务完成进度。

(六)建立100%电话回访制度。

各培训机构上报培训台帐前,要做好培训学员的电话回访工作,建立电话回访记录表(见附件7),确保培训学员的真实性。县新型农民培训办公室根据培训机构上报的培训台账,对已培训学员进行100%电话回访,并做好学员的核定确认工作,不符合培训要求的,全部删除。

(七)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建立项目资质培训档案和补助资金使用的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项目总结验收材料、公开发表的宣传材料及需要归档的其他文字材料等。同时,建立学员电子影像资料,每个培训班次留下开班、结业等培训过程全员覆盖电子影像资料,保证所有学员有电子影像备查。做到档案资料完整,文字和影像资料清晰,案卷规范整齐。具体见(附件12)。

(八)执行检查验收制度。

培训机构完成培训任务后,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县新型农民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财政局依据批复的培训方案、签订的培训合同,采取查看培训台账、档案资料和财务凭证、电话回访等方式,逐期(班)对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进行验收。合格的出具检查验收报告,培训机构凭检查验收报告和培训台帐按项目资金支出渠道的要求到县财政部门拨付余款。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目标责任合同制、培训机构法人负责制及管培分离、项目公示、台账管理、月度报告、资金管理、监督检查、项目验收、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重点落实第一堂课及100%电话回访要求,推动培训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构建培训体系。一是发挥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作用。鼓励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发挥科技推广前沿阵地的作用,牢牢把握市场和效益这个主题,从主导产业、农民家庭重点经营项目和农民实际需求入手,开展针对性的培训。二是发挥县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作用,充分利用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的人才和技术资源优势,开展农民科技培训。三是发挥社会各方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县职教中心、农业部门的资源开展农民培训。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政府激励机制,鼓励农业科研单位、涉农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各类社会教育机构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新型农民培训。

(三)加强培训能力建设。一是严格基地认定。切实按照基地认定条件,面向社会择优认定培训基地,确保认定的培训基地具备资质要求以及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师资力量、实习实训基地等培训条件。二是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培训机构要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和农业科技示范园等联办、合办培训,构建农民培训实训实践基地。三是强化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建立充实新型农民培训讲师团,实现优质培训师资资源共享,保证培训师资质量。建立以省统编教材、地方特色教材相配套的教材使用和管理机制,保证培训教材质量。

(四)强化项目监管。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县新型农民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财政局随时进行培训过程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反馈。根据审定的培训计划和内容,随时电话回访、进村入户走访农民,系统评论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农民技能掌握情况和农民培训后满意程度等;年度内县新型农民培训办公室将会同财政、监察等部门开展3次以上的全面督查,重点监督培训开展情况及项目资金使用;对不合格的,培训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培训单位,取消继续实施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安徽省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及资金资金管理办法》(皖农科[20xx]58号),培训任务下达和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按50%比例预拨培训机构补助资金(阳光工程培训人均约为650元),保障培训工作顺利开展。严格项目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及时全额拨付项目资金。培训机构必须建立资金使用明细账,规范使用资金,足额用于培训,保障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六)创新培训模式。积极推行多样化培训模式。一是“校企联合”培训模式,根据企业对职业岗位的技术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二是“校社联合”培训模式,依靠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农技协等组织,解决农户在实际生产中遇到的关键技术问题。三是现场推广模式,组织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鱼塘圈舍指导服务,组织生产大户、示范户对左邻右舍现身“说法”,示范引导。四是现代远程培训模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网络,通过举办农情报道、科普专栏和咨询热线、农技110等,大范围开展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科学技术、生产经营信息等培训服务,提高培训效率。

(七)做好总结宣传。重视加强新形势下新型农民培训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总结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问题办法。切实做好月度统计和总结报送工作,分别于7月20日、10月20日前将项目实施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报县新型农民培训办公室。加大宣传力度,在淮北日报、农业信息网等媒体上,推出农民培训的一些标志性活动专题,注重对典型经验和培训成效的推广和宣传,通过多途径、广覆盖、高频率的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新型农民培训良好氛围。

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篇三

为积极响应中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xx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强化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面向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农机化技术专业技能培训,从而加快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今年,我校申报并获准成为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基地,根据我校实际,结合20xx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收益”的原则,围绕本地农业发展方向转变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配合国家在农业领域和农村地区实施的重大项目,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创业培训和农村带头人短期农机化技术技能培训,引导农民转变观念,提高农民创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农业劳动力向农业产业延长链转移,拓宽农民的致富增收渠道,为我市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

二、培训目标任务。

我校按照国家“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精神,采取集中培训与专项指导相结合,突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大力拓展农机化技术培训范围,努力实现定点、定向培训,以农机操作驾驶技术、农机维修培训为重点,以增强农机化多领域服务能力为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专业技能培训,实现我市农村劳动力由体能型向技能型转移的目标。充分发挥我校的教学资源和职业技能培训优势,并积极与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联系,采取“订单教育”的培训摸式,实行“短期培训、长期跟踪指导教授”。以定点培训和定向培训为重点,针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农村新增劳动力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实现农村劳动力的技能专长,以适应市场的选择,为阜康农业经济发展服务。安置学员实习推荐就业的“订单”(协议)有:阜康市九运街镇九龙农机专业合作社、阜康市滋泥泉子镇天山农机专业合作社、阜康市水磨沟乡柳城子西村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经营实体开展委托培训、联合办学,解决学生实习(实训)、安置培训实习与就业问题。

20xx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下达的工作任务指标,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现拟制定我校本度年农村劳动力培训的工种和人数:农机驾驶操作员技能培训100人、农机维修员技能培训100人。为更好的实施阳光工程培训计划,我校积极响应国家的相关政策,对接受培训的农牧民实行收费补贴制度,使他们真正从经济和物质上得到实惠。为减少我校在培训过程中的各项损失,现申请培训补助金人民币8万元。

三、培训对象、内容及形式。

(一)、培训对象。在本市各乡、镇、场、站范围内招收学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岁以下,身高不低于150厘米,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两眼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无红绿色盲,两耳能辨别声源方向,四肢运动功能正常道德品质好,持农村户口的青壮年劳动力。

(二)、培训内容。20xx年我校培训工种农机驾驶操作、农机维修技能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农机构造原理理论基础、农机的技术维护和安全使用技术、农机田间场地作业安全技术、机具保养和田间作业、农机现代化发展方向、场地训练、道路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等。通过培训提高农民农业机械操作和维修专业技能,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能够顺利实现致富增收的愿望,是我们开展阳光工程培训的根本目的。

(三)、培训形式。采取全日制脱产培训学习,每天培训6课时,其中理论课占60%,实际操作占40%。培训时间为每期7天。本着方便农民,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在农歇期就地就近集中培训。

(四)、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大中型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收费标准800元、小型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收费标准400元的有关文件执行,报名培训的学员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的培训补贴标准每人400元的补贴政策为准。

20xx年3—6月为筹备期,成立阳光工程培训领导小组,制定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方案,分解细化培训任务,确定培训计划、内容、工种。

20xx年9—11月初为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期,根据制定的培训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开展招生、培训、考核、推荐就业等各项工作,同时接受阳光工程办定期不定期督查。

20xx年11月为总结验收期,整理完善阳光工程培训资料。全年总结汇报材料,先期自查自纠,接受市阳光工程办检查、验收和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配合。

为了切实抓好阳光工程培训的组织实施,成立以局委领导班子及农机化技术学校教职工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阳光工程农机驾驶操作、农机维修培训项目的指导、协调及实施。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农民受益。

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积极争取我市财政支持,以保证阳光工程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把补贴资金通过培训收费补助补贴(培训券)的形式补贴给农民,使参加阳光工程培训的农民真正减轻经济负担。

总之,为确保阳光工程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我们将满怀信心,以最大的热情,全面认识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政策,围绕“三农”问题,加强农牧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组织实施“农牧民素质教育工程”和“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努力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为农牧民增加收入、实现共同富裕做出应有的贡献。

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篇四

根据政办(20xx)10号【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歙县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经县车改办批准同意的《岔口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歙县公务用车租赁暂行收费标准》文件精神,结合本镇机关实际,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解决出行方式,只保障出行费用的原则制定本细则。

镇机关差旅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一、黄山市外(不含黄山市)出差的城市间交通费凭据报销(因对外招商、维稳应急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需租车的,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原则上使用自备车,按照公里数核报油费、凭票据实报销过境费),市内交通费有发票的按60元/日/人以内,无发票的按20元/日/人包干使用。伙食补助费有发票的按100元/日以内,无发票的按20元/日包干使用,住宿费按政办(20xx)10号文件执行。

二、黄山市内(含黄山市)其他区县出差的城市间交通费费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有发票的按40元/日/人以内,无发票的按20元/日/人包干使用。伙食补助费有发票的按65元/日以内,无发票的按10元/日包干使用住宿费按280元/日/2人以内凭据报销(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为单数的,其单数人员可以住一单间或标准间)。

三、到县内(含县城)其他乡镇出差的,城市间公共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按50元/日包干使用(出差人去县参会,如会议安排伙食,出差人按县规定自行支付伙食费)。县城没有住房而需要住宿的,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可在规定限额内(100元/晚/人)凭据报销。

四、镇机关工作人员到3公里外村组下村工作的,需填写下村出差申请单,经分管及主要领导审批后,按核定的交通费(具体标准见附表)报销。因工作需要不能回镇机关食堂就餐的,按每天10元的标准补助伙食费,用于支付接待单位。当月县内出差及下村发生的交通费及伙食补助,下月初由办公室统一汇总、由镇纪委书记、镇主要领导审核后交财政所打卡发放。

(一)、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前,应将出差申请单(包括下村)交党政办,党政办据实登记“考勤表”。机关公务员不得借下村工作之际干与本人身份不符或与工作无关事情,没有出差申请单而下村出差的,不得报销费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租社会车辆或自备车,租车费用实行总额控制(具体标准见附表):

1、抢险救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2、因特殊情况夜里下村工作的。

3、计划生育等部门因服务对象确需租车的。

4、其他需要的事项。

五、出差审批。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到县及市内其他区县、市外出差的,需填写“出差申请单”报分管领导审核后,一般及中层干部呈镇长审批,领导班子成员呈书记审批。

六、工作人员县外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会议、培训费由本单位开支的,按照本细则第一、二条执行;往返当天,按本细则的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

七、镇纪委和财政所、党政办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对于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的由镇纪委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报请县纪委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本细则(试行)未尽事项参照政办(20xx)10号处理,自20xx年6月1日起执行,本细则由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篇五

按照重庆市农委、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渝农发〔20xx〕149号)的要求,根据我县畜牧产业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结合今年畜牧产业发展和畜牧项目实施,以实现提升农业劳动者素质和技能为培训目标,云阳县畜牧兽医局拟举办“畜禽养殖员”职业技能及“肉羊驱虫补饲、仔猪早期诱食”专项技术的阳光培训,并制定年度培训活动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现代畜牧业发展为重点,以提高农牧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农牧业先进实用技术普及应用为目标,切实转变农牧业科技培训方式,集中优势力量,逐步形成农牧业科技培训长期、高效、规范的运行模式和培训机制。加强对管理者、生产者和科技服务人员的农牧业科技培训实施力度,全面提高畜牧从业人员的农牧业科技素质,为我县现代畜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让参训人员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学习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理论和政策法规,掌握现代畜牧业新技术、新知识,更好地发挥推广技术、促进生产、传播畜牧业科技知识的作用,着力提高参训学员的畜禽养殖技术水平,促进畜牧业向圈舍标准化、养殖设施化、品种良种化、管理规范化、防疫程序化方向发展,推动畜牧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培训对象、任务与时间。

20xx年度阳光工程培训受训学员选择年龄在16-55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云阳县猪牛羊发展重点乡镇的农民技术骨干,共计850名。20xx年我县畜牧业阳光工程分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农业专项技术培训。

农业职业技能的培训对象:一是畜牧生产服务人员即畜禽养殖员100名;二是针对云阳县4个市级畜牧专业合作社培训社员150名;其中:云阳县农坝镇富农山羊专业合作社50名、云阳县宏发肉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30名、云阳县农坝镇富农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40名、云阳县爱华养殖专业合作社30名。

农业(畜牧)职业技能培训250人,分为4期6个培训班,每期培训时间为4天,每天净培训时间不少于6小时。

农业专项技术培训的主要对象是从事畜禽养殖的从业人员。农业专项技术培训600人,主要是对广大畜禽养殖户进行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以主推品种、配套养殖技术、侧重肉羊驱虫补饲技术、仔猪早期诱食技术为主要培训内容。采用理论教学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集中培训方式,每班培训2次。全部培训任务在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

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在开展技能培训的同时,辅助开展以国家畜牧产业政策法规、现代畜牧业发展和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等畜牧业新知识、新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科学养畜技术水平和解决畜牧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培训机构与师资队伍。

根据《重庆市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渝农发〔20xx〕149号)中对阳光工程培训机构的要求,云阳县畜牧兽医局确定云阳县畜牧技术推广站为云阳县20xx年度(畜牧业)阳光工程培训机构。

云阳县畜牧技术推广站是云阳县畜牧兽医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公办机构,具有雄厚的教学师资力量,现有职工17人,其中有研究生4人、大学学历7人、专科学历8人;现有高级畜牧师3人、中级畜牧师6人。畜牧技术推广站主要负责全县畜牧技术的推广和实施,熟悉全县各乡镇的畜牧养殖业的发展特点,又有乡镇畜牧兽医站配合,可以根据各乡镇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畜牧技术培训,达到良好的培训效果。

五、教学班设置与教学安排。

(一)20xx年畜牧业阳光工程职业技能培训拟在双江街道、农坝镇、票草镇、路阳镇---共四期设置教学班6个,合计培训250人。

(二)20xx年畜牧业阳光工程农业专项技术培训拟在票草镇、双龙镇、南溪镇、清水乡、水口镇、高阳镇6个乡镇12个村开展肉羊驱虫与补饲和仔猪早期诱食专项技术培训,培训以村为单位,每村培训农民不少于50人,培训时间累计1-2天,全年不少于2次,根据农时季节分段培训,培训方式以面对面、手把手现场示范指导为主。

集中培训与现场观摩二位一体,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教师讲授与学员讨论相结合,主要采取课堂讲授、研讨交流、现场教学、实际操作等多环节教学法,坚持集中统一培训与现场实习指导,确保教学质量。

七、培训考核与发证及档案管理。

学员需参加全程各环节教学活动,遵守校级班规,按规定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可获得由重庆市农委统一印制的培训结业证书。积极开展农业(畜牧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市里对阳光培训的职业技能鉴定不低于受训学员10%的要求,我局今年对生猪人工授精员培训开展技术鉴定,其鉴定量为25人以上。

档案是阳光工程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是阳光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要对培训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做到阳光工程培训各个环节的资料完整齐全,各任课教师要有教学日志,每个教学班的班长要负责写班志,并将这两份材料放入档案中。

八、培训资金的使用。

中央财政对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600元/人,对农业专项技术培训补贴资金为150元/人,20xx年我局有农业职业技能受训学员250人,农业专项技术受训学员600人,20xx年云阳县畜牧业阳光工程培训合计补贴资金240000元。计划用于学员教材及资料费等27500元,学员组织费用37000元,学员食宿(补贴)费用108000元,教师授课费用及食宿费30000元,油料费20xx0元,培训档案、审计及杂支费用15000元,学员技能鉴定费2500元。

培训资金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和接受监督,严格按照《重庆市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渝农发〔20xx〕149号)的要求,将阳光工程培训经费用于用于:学员食宿及误工补助费、教室租金、教务杂支费、教材费、证书费、教师讲课费及食宿费、档案制作费、培训所需的交通费等开支等方面的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专账专户、实行财政报账制。

根据渝农发〔20xx〕149号阳光工程培训要求,建立建全六项制度,严格开展阳光工程培训监管:

(一)公示制度。

将我局20xx年度承担的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方案,挂在云阳县畜牧兽医局网站,向全县公布阳光工程培训任务、阳光工程培训机构、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并通过全县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广泛宣传,方便群众就近参加培训。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台帐登记制度。

按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台账建立每期培训班的培训台帐和按回收数量超过学员数量50%的参训学员满意度测评表,在每次培训结束后由培训学员和班主任老师分别签名,报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作为检查验收培训情况的重要依据。

(三)培训监督形式。

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要实行“二堂课”监督制度,上好开班第一堂课,到班上核实学员身份,讲解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中间抽查一堂课,主要了解学员变动情况及受训农民对培训的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整改。要在认真执行“二堂课”制度的基础上,一式两份填写阳光工程培训“二堂课”登记表,一份带回阳光培训归档,一份交培训机构与该班其他培训档案一并归档备查。

农业专项技术培训要有村领导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领导签批单,每个培训班要有开办和结业的合影照片,对农业专项技术培训要做到双重监督。

(四)信息报送制度。

每月10日前,培训机构要完成各地培训信息的审核工作,随时报送培训工作简讯、先进典型等宣传信息。7月份31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年底报送全年培训工作总结。培训机构在11月30日前必须完成报送。

(五)检查验收制度。

云阳县农业和财政主管部门负责阳光工程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利用阳光工程监管系统,通过网络、电话和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管,确保培训项目规范实施。阳光工程检查小组要对各班次进行检查验收,并检查培训档案,核实培训台账,对受训学员进行不少于5%的人数进行面对面抽查,不少于10%的人数进行电话抽查,并出具检查验收报告。

(六)总结报告制度。

阳光培训完成培训后,及时提交正式的工作总结,并请县级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向市农委上交一份审计报告原件。

十、强化组织领导。

根据20xx年阳光工程新的培训内容和工作需要,为加强对阳光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云阳县畜牧兽医局阳光工程检查验收小组,由县畜牧兽医局局长谢光明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周祚平和县畜牧技术推广站负责人为成员,并落实助理兽医师万向具体负责阳光培训工作。

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篇六

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根据财政部《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及《贵州省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遵义市两城区及比邻乡镇的公务活动不得界定为出差。遵义市两城区为:红花岗区、汇川区;比邻乡镇为:高坪、新卜、牛蹄、南白、李家湾。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等费用。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及限额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份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如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院长或书记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燃油附加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四)工作人员出差均可乘坐全列软席列车,列车设一、二等软座的,上述一类人员可乘坐一等软座,二类人员可乘坐二等软座。乘坐列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普通列车可按规定购买同席卧铺票,全列软席列车均可购买同席软卧票。

(五)在省内或重庆出差,因单位未派车自带交通工具而无法提供往返车票的,按长途汽车票价予以报销;由医院派遣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予报销往返交通费。

住宿费。

第六条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

第七条出差人员住宿标准:一类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二类人员原则上两人住一个标准间。若二类出差人员(含异性人员)各出现单数,单数人员可以单人住宿一个标准间,财务处应根据出差人数及性别的实际情况,在规定限额的两倍以内凭据报销。

第八条 出差人员无住宿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未按规定限额住宿的,超支部分自理,节约部分按节约金额的一半予以补助。

伙食费及公杂费。

第九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省外出差每人每天50元,省内出差每人每天30元。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如向接待单位交纳了伙食费的,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并在上述规定标准以内凭接待单位正规发票或收据据实报销。

第十条 到贵阳及重庆当天往返的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为:贵阳:60元,重庆:80元。

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省外出差每人每天30元,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6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出差人员由医院、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出差人员因时间紧急等原因乘坐的士车的,由分管院长审批后可凭票报销,公杂费减半发放。

第十二条鼓励出差人员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乘坐列车、汽车、轮船出行,符合下列规定的给予相应补助。

(一)符合乘坐卧铺规定而未购买硬卧、软卧车票以及软卧改乘软座的,普通列车按同席硬座标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二)符合乘坐卧铺条件的因公伤残人员出差,如按规定优待价购买硬(软)座票的,应按硬(软)座全票价给予补助。

(三)连续乘坐(中转未住宿可将乘坐时间连续计算,下同)列车满12小时的,每满12小时加发伙食补助费30元。连续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满6小时的,每满6小时加发伙食补助费30元。

参加会议和外派工作的差旅费。

第十三条赴本市两城区以外挂职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参加各种工作队、医疗队等人员,由医院发放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10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往返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医院按照差旅费规定各报销一次。在外工作期间发生的差旅费,由挂职锻炼或支援工作所在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外出进修、学习超过30天的,学习地为北京、上海、广州的,住宿费35元/天,学习地为其他地区的,住宿费30元/天,凭据报销。外出进修、学习人员每人每天发放10元伙食补助,学习时间超过30天的,一次性发放交通补贴100元,另发放每月200元生活补助。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国内费用按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国外期间费用实行包干制或由对方承担的不再予以报销,未实行包干制或对方单位不予承担的,按国内差旅费标准执行。

工作调动及搬迁的差旅费。

第十六条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份自理。

第十七条 因工作人员调动,家属(父母、配偶、子女)随同调动且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各自调入单位按相应规定报销一次。

第十八条 因工作人员调动,非就业家属(父母、配偶、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的搬迁旅费(指交通费、住宿费、家具托运费),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未满16周岁的子女按被调动人员标准),由本院统一报销一次。

第十九条 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本院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医院差旅费处理。

附则。

第二十条 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按工作人员出差对应交通工具等级的直线单程交通费报销,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交通费少于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时,据实报销。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一条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

第二十二条 科研课题差旅费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xx年 月 日起实行。原差旅费报销文件不再执行。

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篇七

为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农村劳动力科技文化素质,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达到提高农民的务农技能,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根据按照农业部,《关于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通知》(农科教发[20xx]2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培养新农民、服务新农村为己任,改进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充分发挥市农广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农民科技培训,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围绕优势主导产业,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对骨干农民进行集中培训和面对面、零距离的全程挂户培训,通过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培育和造就一批思想观念新、生产技能好、懂经营、善管理、辐射能力强的骨干农民,促进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在全市12个乡镇(街道),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33个重点行政村,加大培训力度和培训规模,每个村培训专业技术骨干农民不少于40名,进村技术指导不少15次,全市共培训和结对挂户1400名以上骨干农民,辐射带动1400名以上一般农民。

以贴近农民、贴近实际、贴近市场、方便学习、降低成本、灵活高效为原则,围绕育肥牛、甜粘玉米、绿色水稻、食用菌、五味子栽培、贝母栽培、食用瓜栽培、苗木栽培、大棚蔬菜和地膜花生等12项内容,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见附表)。

(一)建立组织体系,打牢项目实施基础。

1、建立项目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农业的副市长陈辉担任组长,市农业、财政、畜牧、水利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项工作。各镇围绕新型农民培训工作中心,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分管农业的领导亲自抓,农业助理、农业农机服务中心主任具体抓,并明确工作职责,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建立市镇两级培训体系。建立市级讲师团。从市级挑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勤奋敬业、业务精良的同志组成市级讲师团,负责对各镇的师资培训和骨干农民为主要对象的重点班培训。

建立镇级技术指导组。各镇从农技人员中选择具有一定技术水平、推广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技术指导团,每镇4—6人。负责对本镇农民进行普及性培训,并进村入户对骨干农民、一般农民进行巡回指导,实行分片负责。

成立教学班,明确班主任。从市级讲师团成员中选择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较高农业技术水平、熟悉农业推广工作和了解农民需求的农业科技人员担任教学班班主任。班主任按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好培训,做好教务管理、学员管理等项工作,及时发放培训教材,做好教学日志、考勤记录。同时兼任巡回技术指导员,在生产关键时刻深入田头巡回指导。

(二)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序时进度实施。

根据农作物生长周期,结合农时季节、农村生产安排培训内容,保证培训内容具有相对连续性和适应性、实用性。承担项目培训的农广校和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优势主导产业培训的时间,内容、次数、地点和教师(见附表),使进村培训指导工作各个环节按进度进行。

(三)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果。

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模式,通过深入农村,把急需的农业知识送到农民手中。整个培训工作采取“五个一”培训模式,即为骨干农民发放一张专家咨询卡、一本培训记录薄、一张明白纸、一本技术资料、一份专业技术生产光盘。在培训方式上要坚持做到“五个结合”,即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巡回指导相结合;室内与田间地头相结合;请进来与派下去相结合;教师授课与现场示范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

1、编印培训教材。市农广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按照培训内容编制科普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很强的培训教材,从田间准备,播种期,生长期、成熟期等不同生育阶段的管理技术,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不同栽培方式高产栽培技术,编写技术手册、明白纸等培训资料,发放到人,做到人手一册。

2、采取多种培训方式。针对培训对象的文化水平、接受能力、培训内容以及地域分布等不同情况。一是多形式开展培训。在“五个一”培训模式的基础上,根据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的要求,采取集中办班、专题讲座、进村入户、发放资料等多种培训形式,做到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现代化教学手段与传统方法相结合、项目培训与送科技下乡活动相结合,在各镇建立试验示范基地,作为现场培训指导农民的试验田,由单纯指导农民变为带着农民干的新方式。二是多渠道开展培训。培训过程中,除利用确定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外,继续开展农技110咨询服务帮助农民解疑释难,利用市电视台《农业科技之窗》栏目,介绍新品种、新技术,及时解决农民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以提高培训效果,扩大培训的辐射面。

(四)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的管理。

1、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制订《讲师团成员工作守则》、《班主任工作守则》等管理规则。市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农民培训工程工作督导、管理、检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在培训工作存的问题。

2、设立专职教师和联系户。市农广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在每个村设专职培训教师1名,充分发挥专兼职教师的作用,让农民学懂、学会、学透,提高农民教育培训质量。并在村里建立3—5个联系户,向农民发放技术明白纸和有关资料,组织讲座和播放技术光盘,结合农时进行现场培训和技术指导。

3、规范管理,完善培训档案。“新型农民培训”项目实行联系教师负责制,每次进村培训指导活动都要有详实的受训农民登记表、培训内容、指导老师签字、培训现场照片,保留第一手培训资料,健全档案,以备检查验收。

4、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培训基地、实施乡镇和村设专职联系人1名,定期上报市新型农民培训活动进度、及时反馈培训效果、推荐学用科技示范户、典型户。

5、建立讲师团成员评价考核制度。通过评价和考核,听取骨干农民及一般农民及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培训项目实施工作得力的先进单位、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20xx——20xx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

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篇八

按照重庆市农委、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渝农发〔20xx〕149号)的要求,根据我县畜牧产业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结合今年畜牧产业发展和畜牧项目实施,以实现提升农业劳动者素质和技能为培训目标,云阳县畜牧兽医局拟举办“畜禽养殖员”职业技能及“肉羊驱虫补饲、仔猪早期诱食”专项技术的阳光培训,并制定年度培训活动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现代畜牧业发展为重点,以提高农牧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农牧业先进实用技术普及应用为目标,切实转变农牧业科技培训方式,集中优势力量,逐步形成农牧业科技培训长期、高效、规范的运行模式和培训机制。加强对管理者、生产者和科技服务人员的农牧业科技培训实施力度,全面提高畜牧从业人员的农牧业科技素质,为我县现代畜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让参训人员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学习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理论和政策法规,掌握现代畜牧业新技术、新知识,更好地发挥推广技术、促进生产、传播畜牧业科技知识的作用,着力提高参训学员的畜禽养殖技术水平,促进畜牧业向圈舍标准化、养殖设施化、品种良种化、管理规范化、防疫程序化方向发展,推动畜牧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培训对象、任务与时间。

20xx年度阳光工程培训受训学员选择年龄在16-55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云阳县猪牛羊发展重点乡镇的农民技术骨干,共计850名。20xx年我县畜牧业阳光工程分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农业专项技术培训。

农业职业技能的培训对象:一是畜牧生产服务人员即畜禽养殖员100名;二是针对云阳县4个市级畜牧专业合作社培训社员150名;其中:云阳县农坝镇富农山羊专业合作社50名、云阳县宏发肉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30名、云阳县农坝镇富农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40名、云阳县爱华养殖专业合作社30名。

农业(畜牧)职业技能培训250人,分为4期6个培训班,每期培训时间为4天,每天净培训时间不少于6小时。

农业专项技术培训的主要对象是从事畜禽养殖的从业人员。农业专项技术培训600人,主要是对广大畜禽养殖户进行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以主推品种、配套养殖技术、侧重肉羊驱虫补饲技术、仔猪早期诱食技术为主要培训内容。采用理论教学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集中培训方式,每班培训2次。全部培训任务在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

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在开展技能培训的同时,辅助开展以国家畜牧产业政策法规、现代畜牧业发展和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等畜牧业新知识、新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科学养畜技术水平和解决畜牧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培训机构与师资队伍。

根据《重庆市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渝农发〔20xx〕149号)中对阳光工程培训机构的要求,云阳县畜牧兽医局确定云阳县畜牧技术推广站为云阳县20xx年度(畜牧业)阳光工程培训机构。

云阳县畜牧技术推广站是云阳县畜牧兽医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公办机构,具有雄厚的教学师资力量,现有职工17人,其中有研究生4人、大学学历7人、专科学历8人;现有高级畜牧师3人、中级畜牧师6人。畜牧技术推广站主要负责全县畜牧技术的推广和实施,熟悉全县各乡镇的畜牧养殖业的发展特点,又有乡镇畜牧兽医站配合,可以根据各乡镇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畜牧技术培训,达到良好的培训效果。

五、教学班设置与教学安排。

(一)20xx年畜牧业阳光工程职业技能培训拟在双江街道、农坝镇、票草镇、路阳镇---共四期设置教学班6个,合计培训250人。

(二)20xx年畜牧业阳光工程农业专项技术培训拟在票草镇、双龙镇、南溪镇、清水乡、水口镇、高阳镇6个乡镇12个村开展肉羊驱虫与补饲和仔猪早期诱食专项技术培训,培训以村为单位,每村培训农民不少于50人,培训时间累计1-2天,全年不少于2次,根据农时季节分段培训,培训方式以面对面、手把手现场示范指导为主。

集中培训与现场观摩二位一体,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教师讲授与学员讨论相结合,主要采取课堂讲授、研讨交流、现场教学、实际操作等多环节教学法,坚持集中统一培训与现场实习指导,确保教学质量。

七、培训考核与发证及档案管理。

学员需参加全程各环节教学活动,遵守校级班规,按规定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可获得由重庆市农委统一印制的培训结业证书。积极开展农业(畜牧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市里对阳光培训的职业技能鉴定不低于受训学员10%的要求,我局今年对生猪人工授精员培训开展技术鉴定,其鉴定量为25人以上。

档案是阳光工程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是阳光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要对培训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做到阳光工程培训各个环节的资料完整齐全,各任课教师要有教学日志,每个教学班的班长要负责写班志,并将这两份材料放入档案中。

八、培训资金的使用。

中央财政对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600元/人,对农业专项技术培训补贴资金为150元/人,我局有农业职业技能受训学员250人,农业专项技术受训学员600人,20云阳县畜牧业阳光工程培训合计补贴资金240000元。计划用于学员教材及资料费等27500元,学员组织费用37000元,学员食宿(补贴)费用108000元,教师授课费用及食宿费30000元,油料费0元,培训档案、审计及杂支费用15000元,学员技能鉴定费2500元。

培训资金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和接受监督,严格按照《重庆市年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渝农发〔20xx〕149号)的要求,将阳光工程培训经费用于用于:学员食宿及误工补助费、教室租金、教务杂支费、教材费、证书费、教师讲课费及食宿费、档案制作费、培训所需的交通费等开支等方面的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专账专户、实行财政报账制。

根据渝农发〔20xx〕149号阳光工程培训要求,建立建全六项制度,严格开展阳光工程培训监管:

(一)公示制度。

将我局承担的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方案,挂在云阳县畜牧兽医局网站,向全县公布阳光工程培训任务、阳光工程培训机构、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并通过全县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广泛宣传,方便群众就近参加培训。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台帐登记制度。

按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台账建立每期培训班的培训台帐和按回收数量超过学员数量50%的参训学员满意度测评表,在每次培训结束后由培训学员和班主任老师分别签名,报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作为检查验收培训情况的重要依据。

(三)培训监督形式。

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要实行“二堂课”监督制度,上好开班第一堂课,到班上核实学员身份,讲解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中间抽查一堂课,主要了解学员变动情况及受训农民对培训的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整改。要在认真执行“二堂课”制度的基础上,一式两份填写阳光工程培训“二堂课”登记表,一份带回阳光培训归档,一份交培训机构与该班其他培训档案一并归档备查。

农业专项技术培训要有村领导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领导签批单,每个培训班要有开办和结业的合影照片,对农业专项技术培训要做到双重监督。

(四)信息报送制度。

每月10日前,培训机构要完成各地培训信息的审核工作,随时报送培训工作简讯、先进典型等宣传信息。7月份31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年底报送全年培训工作总结。培训机构在11月30日前必须完成报送。

(五)检查验收制度。

云阳县农业和财政主管部门负责阳光工程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利用阳光工程监管系统,通过网络、电话和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管,确保培训项目规范实施。阳光工程检查小组要对各班次进行检查验收,并检查培训档案,核实培训台账,对受训学员进行不少于5%的人数进行面对面抽查,不少于10%的人数进行电话抽查,并出具检查验收报告。

(六)总结报告制度。

阳光培训完成培训后,及时提交正式的工作总结,并请县级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向市农委上交一份审计报告原件。

十、强化组织领导。

根据2013年阳光工程新的培训内容和工作需要,为加强对阳光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云阳县畜牧兽医局阳光工程检查验收小组,由县畜牧兽医局局长谢光明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周祚平和县畜牧技术推广站负责人为成员,并落实助理兽医师万向具体负责阳光培训工作。

云阳县畜牧兽医局阳光培训监督举报电话:55160034。

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篇九

阳光工程是由政府公共财政支持,主要在粮食主产区、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下面是有20xx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为贯彻党的xx届x中全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暨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网络建设,全面落实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三年规划,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我省20xx年将在总结近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实施美德阳光建设工程,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再上新台阶,为迎接党的和省委十一届党代会胜利召开作贡献。

美德阳光建设工程是我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颁布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全省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近年来,围绕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被纳入文化建设十大工程,形成全面推进的良好局面。学生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体,教师和家长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导,学校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阵地。在各地普遍开展美德少年评选的基础上,在全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体制和机制渐成规模的基础上,在以志愿服务为特色的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的基础上,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等有关部门将整合优势,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评选活动,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步。

二、美德阳光学生、教师、家长和学校的评价标准。

(一)美德阳光学生的评价标准:

1、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诚实自信,热爱集体。

2、具有良好的意志品质和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有强烈的责任感和集体意识。

3、乐于助人,肯于帮助弱势群体,每学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50小时。

4、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学习、生活有目标、有动力,至少承担一项为同学服务的工作。

5、善于思考,主动创新,在班级起模范带头作用。

6、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交往能力,亲子关系和谐,师生关系融洽,同学关系友善,能得到20xx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以上同学认可。

7、能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并发挥宣传带动作用,每学期不少于2次。

8、爱护生命,具有环保意识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好习惯不少于3项。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爱好一项或多项体育运动。

9、能够快乐有效学习,无课外补习负担。热爱读书,每学期读一本好书。

10、心态阳光,充满活力,能熟练掌握自我心态的调整方法。

(二)美德阳光教师的评价标准:

1、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创新意识。

2、阅读2本以上有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书籍,有不少于5千字的。

心得体会。

3、根据不同年级学生心理发展特点,运用师生沟通的心理技巧,每周与个别学生进行心理辅导不少于2次,有记录。

4、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研究活动,主动参与交流研讨,每学期不少于2次。

5、担任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课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活动,每学期不少于5次。

6、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亲和力,关爱并能耐心辅导学生,受到同事、学生、家长的认可,满意度达到20xx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以上。

7、人格健全,具有良好的情绪调控能力,不迁怒学生或他人,无讽刺、挖苦、歧视学生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9、身体健康,充满活力,能够与学生一起参加身心拓展训练或文体活动,工作精神面貌良好。

10、仪表端庄、淡薄名利、积极乐观,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并有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

(三)美德阳光家长的评价标准:

1、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自觉履行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阅读一本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书籍。

2、每周能与孩子共同学习、研讨的时间不低于4小时。

3、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具备一项或多项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爱好,如读书、打球、登山等。

4、能用文明的语言、平等的态度与孩子沟通,不迁怒于孩子。

5、了解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兴趣爱好和个人需要,不包办代替,尊重孩子的选择。

6、每周与孩子共同活动或沟通交流,不少于2次。

7、积极支持孩子参加各种有意义的健康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

8、不使用语言暴力、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孩子,夫妻和睦友爱。

9、积极与学校配合,能按时参加学生的家长会及其他各项活动,从不缺席。

10、心理健康,形象阳光,具有较好的情绪调控能力和公民素养。

(四)美德阳光学校的评价标准:

1、树立“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放在首位。建立学雷锋活动常态化、规范化机制,每学期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8次。

2、开展美德阳光活动,有效发挥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作用,先进典型事迹突出,形成师生家长共成长的良好氛围。

3、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或心理活动室,并配有专兼职心理教师1—2名,每周定期开展心理个案咨询工作。

4、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开设心理辅导课每学期每班不少于8课时。

5、学校开展心理拓展训练活动每学期2次。

6、加强与家长沟通,通过举办家长学校等多种方式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争取家长共同促进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培训宣传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

7、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校本实践课题研究,至少有1项市级以上立项课题。定期举办经验交流、专题论坛等活动,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化水平。

8、定期组织教师心灵探索工作坊活动,每学期至少2次,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水平和职业幸福感。

9、学校管理具有人文特色,校园文化建设彰显学生和教师的主体性、人际关系的和谐性,学生、教师、家长的满意度不小于20xx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10、建立积极的发展性评价机制,不以分数作为唯一的评价标准。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阳光心理服务活动,有活动计划、开展记实及反馈表。

三、活动内容。

(一)以“身边变化、身边楷模”为活教材,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组织汇总“身边变化”的成果和事例,挖掘总结“身边楷模”的道德品质和成长道路,通过经验交流、事迹展览、文艺展演等形式,培养广大未成年人、教职工和学生家长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人民的道德情感,营造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舆论环境。

(二)以学雷锋主题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实践活动。以雷锋精神为旗帜,把学雷锋活动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载体,作为未成年人道德实践的重点内容。发挥青少年学雷锋的骨干作用,组织各级学校结合新的时代特点,广泛开展学雷锋主题班日、主题队日、主题团日等活动,推动以学雷锋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三)以“五个学会”为突破,加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网络建设。从倡导“学会快乐、学会欣赏、学会合作、学会感恩、学会承担”入手,发挥学校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家庭第一课堂和社区重要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扎实推进美德阳光活动,培养广大未成年人树立道德自觉、坚定道德自信、崇尚道德自强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以典型示范为引领,筑牢未成年人教育的组织基础。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典型示范作用,发挥各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系点的示范引导作用,发挥各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阵地网络作用,以项目推进的形式,深入开展各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五)以“三关爱”为重点,积极开展暖心志愿服务行动。把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作为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关爱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作为倡导“三关爱”,开展美德阳光活动的重点内容,从实际出发,重点帮助解决就学难、行路难、就医难和文化生活单调、心理障碍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六)以校外活动场所为依托,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广大未成年人。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的措施,拓展“美德阳光活动”的文化服务渠道。在首批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美德阳光书屋、美德阳光科技展室、美德阳光校园网站建设,发挥基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阵地建设的示范作用。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文化科技活动场所建设和服务,及时配套资金、推进项目建设、完善后续管理,拓宽面向未成年人的文化服务阵地,让城市特别是农村未成年人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七)以优秀文化产品为辅助,为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精神营养。扎实推进少儿文艺出版精品工程建设,加大对青少年题材优秀影视剧创作、书刊、音像制品出版的引导扶持工作,全力推动精品文化活动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推动开展红色旅游主题活动,鼓。

励志。

愿者、科技人员、专业人才参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活动,以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以丰富、健康、营养的精神食粮,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八)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为导向,建立健全美德阳光活动考核体系。发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目标引导、约束规范和考核评价作用,明确考核职责,细化分解过程,实现测评考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责任机制,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落实大中小学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站建设,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发展。

四、实施步骤及责任分工。

1、做好动员组织工作。从20xx年4开始,由各级文明办、教育局、共青团、妇联牵头,在全省中小学、社区部署美德阳光工程,深入开展思想动员和先进典型总结挖掘工作,营造争创美德阳光学校,争作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的舆论氛围。将全省中小学校纳入黑龙江省志愿服务管理系统,发挥青少年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的突击作用。

2、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心理健康建设。各地要结合当地的实际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际,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学雷锋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实践活动;以关爱特殊儿童群体为重点,积极开展暖心志愿服务行动;以校外活动场所为依托,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文化和道德实践活动;以优秀文化产品为辅助,为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精神营养。各地要尽快普及中小学校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的培训和配备,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列入教学计划;各市地和有条件的城区和县、市要抓紧完善省、市(地)、区(县、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站建设,建立以心理健康志愿者为骨干的心理健康咨询队伍,全国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要做出表率。

3、评选推荐宣传美德阳光建设先进典型。从20xx年4月下旬开始,由城区(县、县级市)为单位,组织评选推荐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5月下旬,全省地级以上城市组织评选推荐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并在六一期间组织表彰宣传。6月下旬,组织全省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评选活动,通过平面、广播、影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的先进事迹,评选全省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7月份,组织全省美德阳光工程颁奖晚会,表彰全省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举办美德阳光活动夏令营,组织全省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的代表参加学习交流活动。

4、建立救助帮扶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对各地评选表彰的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中,确有实际困难的个人,要给予适当救助和帮扶,要帮助解决学习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树立做好人、长好心、得好报的道德风范。

5、落实效绩考核评价。要发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导向作用,把开展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的评选和宣传工作,作为全省20xx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成为落实中小学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推进各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站建设的有效抓手,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健全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推动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的全面展开。强化组织保障。各地要结合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体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的组织运行机制,切实把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的任务落到实处。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按照省文明委的要求,将必要的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经费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经费的重要内容落实到位。

(二)创新载体,扩大影响。着眼于发挥美德阳光工程的导向作用,着眼于满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求,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载体,实现项目化规划、工程化推进和效能化考核,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主动运用新媒体、新手段,充分发挥现有德育教育阵地的作用,为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宣传协调组织和工作机制,把美德阳光建设工程作为20xx年考核评选的重要条件,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健康发展。

(三)加强考评,强化责任。根据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责任,建立考核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促进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的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四)落实项目,保障经费。根据建设需要,拟结合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决议所确定的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项经费,保证项目经费的到位和规范使用。

为了深入贯彻xx届中央纪委七次会议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深化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根据县纪委、监察局、作风办《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结合建设工作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xx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强化服务、助推发展”为主线,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着力在创新提升、整体推进上下功夫;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为目标,以监督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权力“阳光”运行体系;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为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转中求好营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阳光工程”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中,体现在建设工作的各个方面,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为着力点,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紧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建设领域权力公开工作,切实制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改革创新、重在建设。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破解工作难题,逐步形成有利于推动“阳光工程”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和法制保证。

(四)把握规律、力求实效。深入研究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力的权力阳光运行新途径,努力实行权力规范、公开、透明工作目标,不断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重点内容。

认真落实《衢州市建设系统全面推行“阳光建设”实施方案》(衢建设党委[20xx]23号)、《龙游县建设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龙建设党委[20xx]30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化党务、政务公开。

(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公开。各承担建设业主责任的单位,要将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招投标、现场管理、工程量变更、工程决算情况全程公开,接受单位内部干部职工和社会监督,促进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廉政建设。

(二)保障性住房阳光监管。全面实行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信息公开,做到项目建设情况分开、申请条件公开、申请程序公开、保障房源公开、分配过程公开及分配结果公开。强化全程监管,建立健全准入、退出和后续管理机制,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退出住房保障。

(三)“三公”经费阳光公开。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四)征地拆迁阳光补偿。继续深入治理征地拆迁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对征地拆迁的监管,严格被征拆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公开征地和拆迁的补偿标准、实物指标、工作程序、补偿结果、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加快建立新的房屋征收补偿制度,切实推进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标准,切实做到程序公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结合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编制权力目录,严格规范申请,审核、公示、审批等程序,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损害政府公信力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二)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阳光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实行项目、内容、范围、申报、形式等全方位公开,凡是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都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杜绝“暗箱”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三)科技支撑,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利用科技手段和现代信息技术改进管理,及时把本部门、本单位决策程序、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办事结果等向社会公开,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推行网上办理审批、查询、监督以及联网核查等事项,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逐步构建政务事项阳光运行监督机制,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程序化。

(四)及时纠错,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公开工作效果不明显、社会群众不满意的,要积极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走形式、走过场的,搞“假公开”、“虚公开”的,要严肃查处。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把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力抓手,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迅速开展工作;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公开程序和监督保障。

(二)完善制度机制。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针对工作中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漏洞和环节,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寓于各项措施之中;坚持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把营造阳光公开的社会氛围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不断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规范权力运行,逐步铲除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针对重点工作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把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作为推行“阳光工程”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党风廉政。

教案。

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把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与专门机关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坚决避免“阳光工程”建设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有关部门和各培训基地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对提高宁阳农民就业技能,加快农民转移就业,促进劳务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加大阳光工程实施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按照市农业局、财政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xx年泰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20xx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20xx年,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继续坚持“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按照“提高标准、狠抓质量、创建品牌、强化考核、奖优罚劣”的思路,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民转产转岗就业技能为重点,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通过提高标准、公平竞争和有效激励,调动广大农民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和农民技能层次,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全面完成省市安排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阳光工程1300人的示范性培训任务,当年稳定转移就业率要达到85%以上。

二、培训时间补贴标准及人数比例。

20xx年培训补助经费由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共同负担,捆绑使用。中央、省、市补助资金按人均340元进行定额补助。

按照培训工种和时间的不同,今年安排的补贴资金标准分为三档:1、20天—1个月的短期培训补贴240元;2、1个月—3个月中期培训补贴340元;3、3个月—6个月长期培训补贴440元。拟安排不同档次的学员人数为:1、培训20天—1个月的260人;2、培训1个月—3个月的780人;3、培训3个月—6个月的260人。按标准实行分档补贴,确保用好用足财政补助资金。根据各培训基地的培训能力和上年任务完成情况分配指导性培训任务(见附表2)。

三、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合作机制,县农业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建设局、妇联等阳光工程成员单位间要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组织实施好阳光工程。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学校和培训机构实施工程情况的监管。县阳光办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严格履行项目监管职责,发现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情况,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四、提高培训质量。

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创新培训模式,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一)拓宽技能培训内容。职业技能培训要在抓好用工量大的机械制造、电子电器、服装缝纫与加工、餐饮旅游服务等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加强建筑装饰、农产品加工业、地方特色产业、农村服务业等相关技能培训,引导阳光工程学员就地就近转岗就业。从20xx年起,将受训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情况作为考核阳光工程的重要指标。鼓励和督促培训机构积极引导受训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二)加强引导性培训。采取多种方式,继续加大引导性培训力度,充实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引导性培训时间不少于8课时,重点对农民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城市生活常识、安全生产、农村土地流转和艾滋病防治、未成年子女教育等知识进行培训。积极组织农民收看山东电视台农科频道播出的《进城务工阳光路》节目;将省阳光办统一编印的宣传画张贴到每个乡镇村。在各基地阳光工程开班第一节课上播放“第一节课”光盘,发放《农民进城务工读本》,提高农民对阳光工程的认知度。

(三)打造培训转移品牌。我县“培训+转移+服务+回乡创业”的培训转移模式已在全国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我们要借助阳光工程的实施力度不断加大,补助标准不断提高的机遇,进一步提高宁阳劳动力培训转移的质量,树立宁阳输出劳动力的良好形象,打造“宁阳劳务”品牌,把打造培训转移品牌作为提高培训质量、促进转移就业的重要措施来抓,通过打造品牌,提升形象,吸引生源,扩大规模,占领市场。

(四)加强培训机构管理。5月24日县阳光办组织农业、财政、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建设、妇联、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招开了招标会议,初步评审确定有宁阳县农广校、县职教中心、县委党校、鹤山成教中心等8家培训机构承担今年的阳光工程培训任务,县阳光办在组织认定基地时,严格规范认定程序,认定的培训基地年培训能力在500人以上,并有足够的就业订单,能确保学员培训后顺利就业。在培训任务和资金安排上,重点向优质培训基地倾斜。并通过培训任务和资金投入的适度集中,培育规模培训基地。以培训质量和就业率为标准,对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培训基地进退机制。

(五)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调研,制定有利于培训转移、稳定就业、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行定向培训,突出订单培训、校企联合、校校联合等行之有效的培训模式,根据订单情况对培训任务实行动态管理;县阳光办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洽谈会、招聘会、对接会,促进培训基地与用工企业对接;培育劳动中介服务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在积极开展对外输出劳务的同时,鼓励学员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自主创业,促进受训学员实现多渠道就业。

五、强化项目监管。

县阳光办要按照省市阳光办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四个管理办法和“七项工作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要求,不断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投入,保证将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用于补助学员,并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证县阳光办对阳光工程管理工作的需要,切实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监管责任。县阳光办负责项目的监管,突出重点环节,严把招生关、培训质量关和转移就业关,把好开班申请、学员身份核实、结业确认、就业跟踪、台帐建设、检查验收六个关口。在每个培训班次第一节课、随堂抽查、检查验收等重点环节,县阳光办、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到场,并填写《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监管登记表》。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兑付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资金报账制度。培训机构负责保证培训质量,实现转移就业。县阳光办确定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538—5619535,接受社会监督。

(三)上好“第一节课”。培训班开班第一节课上,县阳光办主抓工作的同志必须到班,并认真讲解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和项目实施有关要求,播放阳光工程引导性培训光盘;县阳光办、财政等部门要共同(至少2人以上)核实学员身份,检查招生简章,将培训券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上,告知学员培训券金额、使用方法等。

(四)实行培训任务动态管理。按照省市下达的任务和资金控制指标,根据制定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统筹确定不同培训时间对应的培训人数和补助标准。项目实施完成,补助资金必须使用完毕,培训人数不得低于省市下达的任务数量。县阳光办对培训基地实行任务动态管理,对培训进展慢、难以按计划完成任务的培训机构,要及时调整其培训任务。

(五)加大奖惩力度。对培训质量好、稳定就业率高的优质培训基地,相应增加其培训任务和补助资金。对工作差的,相应减少其培训任务和补助资金。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培训机构,将追回补助资金,取消其阳光工程实施资格,3年内不得参与基地招标。对发现问题缓报、瞒报、不报,或由于监管不力造成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以及与培训机构联合套取阳光工程资金的有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六)规范实施开班申报备案和纸质台账上报制度。各培训基地要在每个班次开班前向县阳光办提出开班申请,报告开班专业、学员人数等基本信息。县阳光办及时向市阳光办报告开班培训基地名称、开班专业、学员人数等基本信息备案。并在月报信息上报的同时,将纸质台账由县农业局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市阳光办,以便于市里抽查核实和掌握培训转移工作动态。

六、强化政策培训和工作宣传。

切实加强对县阳光办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阳光工程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确保阳光工程规范实施。要进一步加大阳光工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张贴挂图、发放宣传资料、拍摄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宣传阳光工程实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务工人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要做好阳光工程宣传挂图的张贴工作,在培训机构、乡镇、村的主要公共场所广泛张贴,调动农民参训的积极性。为阳光工程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篇十

以治懒促勤政、治散正风气、治庸提能力、治浮抓落实、治拖促高效、治贪优环境、治奢促节俭为目标,严刹“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惩治“懒、散、庸、浮、拖、贪、奢”等不良风气,创新思想,提升效能,改进作风,廉洁自律,全面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范围对象。

公司全体干部员工。

三、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成员: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四、实施阶段。

(一)思想教育阶段——提升道德思想(20xx年11月启动,按要求实施)。

结合集团狠刹“四风”,积极开展干部员工道德思想教育活动的相关部署安排,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通过影片宣传、党务企务公开栏、oa转发作风建设专题文章等方式,加强干部员工道德思想教育,遵守廉洁纪律,严肃自我管理。

(1)严禁在办公区域、项目工地等场所参与赌博活动;

(2)严禁在高档娱乐会所消费。

2、建立学习型组织,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升思想认识。

(1)组织领导干部实地参观学习活动,现场感受先进企业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和优秀严谨的管理模式,参观后及时总结心得体会。

(2)做好员工业务培训,做实基础性工作。加强业务交流,与互动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岗位体验交流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的实效性。

3、及时更新“公司党务企务公开栏”,保证重大事项的透明公正。

(二)监控检查阶段——规范行为管理(20xx年12月启动,按要求实施)。

严格考勤,严明纪律,营造认真高效的工作环境,具体如下:

1.结合《公司关于加强员工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不定期进行考勤检查和办公纪律的监督监控。

(3)严禁对平行部门、项目工地、合作单位态度冷漠、作风蛮横、言语粗暴,刁难怠慢服务对象;需加强相互支持力度,扩大彼此互动交流空间,及时解决问题。

2、明确会议与会人员提前5-10分钟到场,严禁迟到、早退、交头接耳、手机响铃,不遵守会议现场要求。

3、鼓励员工考取与岗位对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给予一定奖励措施等手段,实现人岗匹配。

(三)整改优化阶段——营造工作氛围(20xx年12月启动,按要求实施)优化办公环境,加强制度执行,具体如下:

1、紧盯集团重点督办、一般督办项目的完成情况,做到事事有反馈,执行有结果,每月对督办未完成事项形成专项报告上报集团。

2、结合5s检查,不断提升企业办公环境,并对表现好的提出表扬,建立学习模范标杆。

3、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如上班着装不规范、下班不关电脑、打印机、重要文件未妥善放置等。

4、不定期抽查领导干部在休假期间的电话畅通情况。

(四)总结反思阶段——固化作风建设模式(启动后,每半年总结完善)。

结合上述内容,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公司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每隔半年总结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的实施过程,通过对照反思和参照检查,寻找彼此差距,及时归纳问题、提出解决思路、改善管理方式、逐步完善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切实推进我司作风效能建设。

(二)注重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作风效能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注意发现典型,树立典型,推广典型,促进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公司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就各部门的作风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结果作为员工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村级工作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我镇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和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村干部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促进全镇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特制定该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增强村干部队伍的宗旨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村干部执行政策、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依法办事、维护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为重点,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培训,大力提高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农村工作水平,促进特色产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思想保证和人才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新一轮、大规模的村干部全员培训,使村干部政策理论水平、民主法制意识和宗旨意识有大的提高,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三、培训时间:201*年10月21日-10月23日,共3天时间。

四、参加人员:党委成员、各镇直单位负责人、全体村干部。

五、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10月21日、10月23日三天,政府三楼会议室。

六、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见附表)。

1、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以创先争优为契机,开展村级党建工作和村党支部书记履职的素质、作风、能力以及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2、以掌握农村常用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依法办事、民主管理、廉洁自律、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计划生育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3、开展现代农业,农业生产的`发展态势及总体规划,农村财务管理、民主理财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为确保培训质量,镇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许成伟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刘路、彭冬梅同志任副组长的村干部专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振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两委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开展好培训工作。

附: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表。

村干部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表。

时间。

部门。

讲课人。

培训内容。

10月21日上午8:00-9:30。

镇党委。

许成伟。

培训动员大会。

镇委组。

织部。

胡振华。

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村级的党建工作。

王寨村总支书记。

王炳爱。

我村是如何开展新农村建设的。

镇党委。

彭冬梅。

村干部如何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镇党委。

魏强。

村干部管理考核细则及村级财务管理条例。

10月23日上午。

镇党委。

郝朝廷。

农业生产的发展态势及总体思路。

镇党委。

郝朝廷。

家禽养殖技术。

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篇十二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勤俭办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xx〕22号)及工信部、江苏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各机关部处、学院及直属单位的公务接待行为。本细则所称公务,是指来宾来校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等原则。

第四条上级部门、地方政府、兄弟院校、合作单位等领导带队来校进行综合性的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的接待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其余来校进行的专项检查、调研交流、评估验收等公务活动的接待工作,按照对口对等接待原则,由对口或者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学校部门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第六条公务接待执行审批程序,事前制定接待方案,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活动统筹安排,无公函或电话记录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原则上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七条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组织师生迎送活动,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八条公务活动中,接待对象应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工作餐以自助餐为主,如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可安排桌餐。用餐地点原则上在校内宾馆或餐厅安排,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菜肴以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接待用餐标准按南京市公务接待标准执行。

第九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原则上安排在校内宾馆,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公务活动期间,各类会议会场布置要简朴,不制作背景板、欢迎牌,不摆放花草、香烟、水果,不安排茶歇。

第十一条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根据人员情况尽量集中乘车,合理安排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第十二条公务接待中可根据情况安排校内参观,参观点要与活动内容相关,并能展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果,参观过程中不铺设迎宾地毯,严格控制陪同人数,校园内一般不设交通礼仪岗,严禁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第十三条学校将公务接待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单独列示。不得另立名目在会议费或其他费用中支出,或者以任何名义向下属单位和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转嫁报销公务接待费用。

财务部门要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控制,强化对公务接待经费日常使用的审核。

第十四条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或电话记录和接待清单。接待费资金支付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公务接待坚持谁接待、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本细则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务接待暂行规定》(校字〔20xx〕4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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