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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教学反思(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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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教学反思(优秀8篇)
2023-11-12 05:11:53    小编:zdfb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需要对一些事物进行总结。写一份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做到客观、全面、准确。以下是一些精彩总结的范例,供您借鉴和参考。

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教学反思篇一

第一条为增强公民绿化意识,推动公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义务植树,是指按照绿化委员会统一安排进行的无报酬的植树、种花、种草及其管理抚育,或者其他与绿化有关的劳动。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应当参加义务植树。

前款所称适龄公民,是指男性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女性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的公民。

年满11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实际情况,应当就近参加力所能及的义务植树劳动。

第四条义务植树工作应当以绿化宜林荒山荒坡、改造残次林和疏林补植为重点,结合城乡绿化工程,发展义务植树基地和高效益的果木经济林;实行种植与管理抚育相结合,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义务植树工作的领导,将义务植树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绿化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义务植树工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绿化委员会应当根据造林绿化总体规划,组织林业、农业、城市园林、铁路、公路、水利、煤炭、轻工等管理部门制定义务植树规划,确定义务植树重点和义务植树基地。

第七条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单位以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开展义务植树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履行义务植树的意识。中小学学校应当结合劳动课程,普及义务植树常识。

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每年应当根据义务植树规划和当地实际情况,将义务植树的任务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义务植树任务采用《义务植树通知书》的形式下达,并应当写明植树数量、品种、地点和完成时间以及其他要求。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本单位负责组织参加义务植树。城镇个体工商经营者和非农业户籍的待业公民,由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参加义务植树。

农民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村民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参加义务植树。

第九条每个适龄公民每年应当义务植树4棵,或者义务完成相当于一个劳动日的种花、种草、育苗、整地、施肥以及其他与绿化有关的劳动。

本系统、本行业有植树造林生产任务的,不得免除绿化委员会下达的义务植树任务。

第十条义务植树的地点应当坚持就地就近原则,由绿化委员会指定,也可以由承担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自行选定,但应当报经绿化委员会同意。

经绿化委员会认可,工矿、林场、铁路、公路以及大中型企业,可以在其管辖的场所建立义务植树基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第十一条参加义务植树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绿化委员会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义务植树任务。

绿化委员会应当对本年度义务植树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

第十二条义务植树所需的苗木、花草,由林权单位或者承包经营者无偿提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义务植树规划和年度任务,办好苗木基地,培育良种壮苗,保证义务植树的需要。

第十三条在国有土地上义务栽植的树木、花草,归土地的使用单位所有,没有明确土地使用单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在集体土地上义务栽植的树木、花草,归集体土地所有者所有。另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林权确定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给权属证书。

第十四条对义务栽植的树木、花草,由林权单位负责管护,实行管护责任制。

采伐和更新义务栽植的林木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每个公民应当爱护树木花草,保护义务植树成果;对破坏树木、花草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绿化委员会及其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有下列成绩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绿化委员会给予表彰、奖励:

(一)在义务植树或者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

(二)保护绿化成果有突出贡献的;。

(三)制止或者举报破坏树木、花草行为有功的。

第十七条未按时完成当年义务植树任务的,由绿化委员会按每棵3元的标准向承担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收缴绿化费;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应缴绿化费加收2‰的滞纳金,并可由行政监察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绿化委员会在收缴绿化费时,应当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费票据,否则当事人有权拒交。

绿化费由绿化委员会统一管理,必须用于与义务植树有关的雇用植树人员的劳动报酬和义务植树宣传教育,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义务植树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二)挥霍浪费、挪用、贪污义务植树绿化资金的。

第十九条对侵占、毁坏、盗伐、滥伐、擅自砍伐树木,或者哄抢、侵占、盗窃、毁坏绿化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第二十条驻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参加义务植树。

第二十一条本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1982年2月19日江西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教学反思篇二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8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绿化费等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市民只能通过参与植树的形式履行义务。

湖南湘潭。

3月10日,湖南湘潭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绿化部门将不再征收“义务植树绿化费”,希望更多的市民自觉自愿参与义务植树。

湖南湘潭市包括县(市)区在内共有近百个义务植树基地,其中市城区10个。市绿委办鼓励企事业单位自行组织职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绿委办可为其提供树苗。市民如何更好地履行植树义务还在摸索阶段,市绿委办随后将对企事业单位义务植树的履行情况进行抽查。下阶段,还将在规范义务植树基地、完善义务植树制度等方面下功夫。

广东广州。

20广东义务植树1.032亿株,平均一人一株!203月12日是我国第36个植树节,广东省各地普降春雨,在广州金沙洲的浔峰岗生态公园,市民代表组成的义务监督员自发进行国土绿化,种植了一片玉堂春。市林业和园林局表示,年起,广州市民无需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10元了,要想参与国土绿化得亲力亲为,广州11区均有义务植树计划,市民咨询各区绿委办。

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教学反思篇三

通过展示“叙利亚难民危机”的图片,使学生直观的看到叙利亚发生内战后,叙利亚的人民家破人亡、无家可归、流离失所、饥寒交迫。学生在讨论分析后总结出“国破则家亡、国兴则家昌”的道理,从而懂得国家利益与个人之间的紧密联系,“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及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利益”。“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事例”通过学生回答教师总结,从而使学生知道我国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秦始皇、郑成功等无数的中华儿女为祖国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才有了今天的中国,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中国的统一的民族的团结贡献出自己的力量。通过“国家安全日及怎样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这个教学活动,使学生在知道4月15日是国家安全教育日的这个基础上,是学生懂得每个公民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都要在现实生活中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通过这些教学活动,使学生通过具体的实例理解了课本理论,并将理论运用到现实生活中,从而实现了教学目标。

本节课借鉴洋思中学“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教学方法,并结合情景教学法,讲授法等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分组合作,学生积极配合教师的各项教学活动,阅读课本、自主学习、讨论问题,回答问题,基本上完成了教学任务。

在教学过程中,学生自学、讨论、回答等占用的时间有点多,出现了前松后紧的现象,在课堂小结这个问题上有些仓促,学生总结感悟和课堂练习这两个问题没有时间进行。

孙泽华老师:

阅读前言和教学目标较好,让学生对标学习,教师指导到位,纠正比较及时、问题是什么、内容是什么、页码是什么。教学中所举实例贴近学生生活实际,比如在旅游时不要乱写乱画;叙利亚难民问题、维护国家统一的具体历史人物等。课堂练习落实到学生该怎么办。

李凤。

桂老师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这节课分为:

(1)引课。

(2)讲授新课。

(4)课堂小结,四个教学过程。在教学中要注意课堂小节,教师常说“快点”,让学生感觉非常紧张。

丁红梅。

教学教学环节中引言、前言、点明课本目标,教材意识比较强,课堂气氛较好。教师话有时候有点多,安静让学生看书,用教材而不是教教材,不能脱离教材也不能紧扣教材不放。

李传军组长用课堂观察评课:

我在听课过程中,主要观察8名同学本节课的表现。在教学过程中阅读8次,8名同学全部参与书写,发言四次,自主学习参与比较多。在小结的过程中没有让学生来总结。

祁校长总结发言:

同课异构本来就是相互借鉴,桂老师紧抓课本,贾老师在教学中结合了大量案例,如果这些案例来源课本,深入生活、理论和实践更好的结合是不是更好。桂老师教材抓的好,但学生在现实生活中不知道该怎么做了!加强备课要结合学生学情。同课异构其实就是路不同,目标相同,要挖掘生活中的实例是不是更好,要站在学生的认真水平上,去指导学所提出的问题,在教学过程中师生互动不够和谐。

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教学反思篇四

本节课的目标是让学生明确作为公民应如何忠实履行义务。在学生自主学习小组讨论掌握教材基础知识之后,我又让学生在组内交流,说说哪些是法律鼓励我们做的,哪些是法律要求我们做的,哪些是法律禁止我们做的。学生的积极性被调动了起来,都能把自己的看法说出来,说错了,其他同学也能及时纠正。尤其是最后环节让学生谈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该做好哪些方面的事情?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更高。本节课能够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了学生的主体性和主动性,学生能够主动参与学习,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和小组合作学习的能力。

本节课不足的地方是学生在参与合作的过程中存在溜号的现象,个别学生说一些与讨论问题无关的话题,主要原因是对学生缺乏管理,这就要求在今后的教学中要在调动学生积极性的同时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发挥小组组长的作用及班级的奖惩机制,同时还要多做学生思想工作,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教学反思篇五

一、课标要求:

本课所依据课程标准的相应部分是“我与他人的关系”之“权利和义务”。该部分的课程目标是“了解宪法与法律对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规定,能够正确行使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具体对应的内容标准是“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教学目标:

2、能力目标:增强对公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这一道理的理解能力,提高对履行道德义务重要意义的认识能力,提高践行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能力。

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明确履行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重要意义,明确忠实履行应尽的义务的要求;增强对国家、对社会、对集体、对他人的责任意识,做负责任的公民。

三、教学重点:

公民在享受权利是必须履行义务。

四、教学难点:

1、公民为什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2、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义务的权利。

五、学情分析:

本课的主题是公民的义务。对此,学生面临着三个要解决的问题:一是对履行义务的意义知之不多;二是缺少主人翁的责任感,总想多享受权利少履行义务;三是对履行义务在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履行义务是大人的事,与小孩子无关。这些问题有必要让学生通过学习及时予以解决。由于本框设计中设置了学生需要讨论的.问题,因此讨论积极性比较高,学生之间相互评价、提问的互动氛围浓烈。

六、教学方法:

自学指导法、设疑讨论法、小组合作学习法。

七、授课过程。

(一)情景导入:一个作家曾经说过:“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一份权利也有他应尽的义务。如果每个人不仅知道自己的权利,而且知道自己的义务,这将有利于全人类的幸福。”法的大厦是由权利、义务共同构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不可分离,履行义务时享受权利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需要,所以我们要做到忠实地履行义务。那么,作为公民,我们必须履行哪些义务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这些内容。

(二)展示目标:同上。

活动一:请学生仔细阅读图文资料,完成下列任务:

(1)、经过思考,分四组分别讨论其中的一个方面,将相关内容分别填在表格中。

(2)、几个学生介绍自己填写的内容后,其他同学对此发表自己的见解。

(3)、小明的上述活动,哪一项义务是我们必须履行的?

小组交流成果后教师小结:我们在社会中生活,不仅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还要对他人、对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这些义务来自亲情、道德、纪律、法律等各个方面。其中,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设计意图:让学生学会基本的文本阅读,从书本中寻找有关知识的能力)。

学生讨论后教师总结(见相关链接):未成年人该交税时也要交税。如果纳税人不交税,国家就没钱发展教育、国防和公益事业了。未成年人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履行应尽的义务,是光荣的。相反,如果违反税法不纳税,则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所以,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强调)。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设计意图:通过阅读引发学生思考,帮助学生认识“每个人即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从而增强义务观念;增强学生纳税意识使之自觉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

活动二:朗读并请学生说说马克思的话的意思。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马克思。

学生交流成果: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我们每个人都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

活动三:理解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下列有关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定说明了什么?

1、宪法第42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46条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学生交流后教师总结为: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结合的。

2、宪法第49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学生交流后教师总结为: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二者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有权利就有义务,有义务就有权利。每个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义务的承担者。不能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也不能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3、公民履行纳税义务,享有国家把税款用之于民的福利。

学生交流后教师总结为: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公民正确地行使权利,忠诚地履行义务,作出更多的贡献,国家才能更加富强,才能提高更好的条件来保障公民的权利。

活动四:阅读教材16页正文部分,完成下列任务:

1、我国公民应履行哪些基本义务?(学生大声朗读并熟记宪法规定的义务)。

教师归纳: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有几类:第一类是公民对国家履行的义务。第二类是公民对社会履行的义务。第三类是公民的其他义务,如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上面的规定。重点强调: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设计意图:加深对基本义务的理解,从而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

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教学反思篇六

义务消防队基本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民兵义务消防队于2008年9月16日正式建立,经过体能、理论等多方面的考试形式,最后确定7名人员为***民兵义务消防队队员。***领导非常重视民兵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在***的领导下,为规范民兵义务消防队,联系***消防中队请来了教练员,对民兵义务消防队进行了消防知识和技能的专业培训。

在***消防中队教练员为期两个月每周采取两天(每星期二、四)的强化训练下,该队伍以基本掌握救活技能,能对火情进行正确的判断和处理。之后每周必须利用两个半天的.时间进行消防理论学习和技能的训练,现已能熟练掌握基本救火技能,能够达到小火扑灭、中火遏制、大火协助的水平。

自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颁布之后,***领导高度重视,为考核民兵义务消防队伍的训练成果,对***消防工作的推进和宣传。通过一个月的时间准备,特邀请了***、***、武警***消防大队的领导,将演习和消防知识普及消防知识竞赛有机的结合起来,还邀请了***电视台,活动成功的开展并且制作了***民兵义务消防工作宣传片和***消防安全手册。

因**领导关心重视此队伍的长期建设,于2009年7月16日专门为民兵义务消防队装了火灾报警协助电话(****),并且电话配备了手机与座机联机一体的功能,()民兵义务消防队制定了值班制度,24小时能够在接到报警电话时召集人员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火灾现场,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安全。

民兵义务消防队队员平时工作分布在***和***,工作主要以**和**为主。在接到消防指挥中心协助任务后,经请示领导之后主要以完成上级任务为主,目前出动有20多次成功的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

以后我们还会继续在**政府的领导下认真的做好消防工作,近段时间由于义务消防队员调整中,工作开展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上级领导的多关心和支持,另外我们的装备较落后,出勤和训练经费保障上还存在一定的困难,请领导帮助完善存在问题。

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教学反思篇七

(1)继续调整好知识与活动的关系,丰富教学内涵,最终促使知识的内化。真正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在学习中活动,而不是纯粹为活动而活动。

(2)要继续学会适当调整教材的内容,用正确的心态对待自己的教学设计。继续研究好教材,学习对教材内容的整合。认真分析,做好教学设计。并加强教与学的合作、创设激发兴趣的学习环境,在对教材的处理中,从学生出发,尊重学生的心理需要,一定要因材施教。

(3)继续加强学习方法的指导、优化教学过程与组织方式。尤其要加强对教学方式的研究,充分利用好课堂的45分钟。

增强履行法定义务是自觉性,增强公民权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法律意识,有依法维权的强烈愿望和勇气,有履行义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持之以恒的耐性。并树立权利与义务统一意识,增强“做国家未来主人翁”的愿望和信心。在教学过程中,关于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致性的第一个方面,权利和义务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没能够解释的很清楚,没有给予学生明确而浅显易懂的答案,也没有选取一个合适的事例,我觉得这是我本节课最大的弊病所在。

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教学反思篇八

由于一节课的时间有限,对于公民法定义务的具体内容的部分我只是向学生做了简单的介绍,对于有些义务学生未必能理解,若增设一个“学生提问”的环节,对于不理解的的那项义务提问,教师在作出适当的解释,我想这样对于学生学习效果可能会更好。根据教材的编排,我主要从权利义务两个内容为中心展开教学,为了避免思想品德课出现枯燥现象,在教学方法上主要体现以下几点:

1、创设情境,激发兴趣。

2、强化实践环节,注重引导学生学以致用。

3、坚持内容活动化与活动内容化的统一,从学生实际出发,将问题融入活动。

4、落实互动探究,体现学生主体性和主动性,注重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构建学生自主学习、探究性学习的学习平台,让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独立分析、解决问题,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是学生真正明确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做一个负责任的小公民,做一名知法、学法、用法的好公民。

不足之处是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不能很好的保护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在这节课中我觉得不足的地方还有:课堂气氛不够活跃,学生讨论不是很热烈。我今后在教学过程中要不断改进,灵活使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是课堂效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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