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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食品安全监管典型经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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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食品安全监管典型经验(5篇)
2023-03-23 22:12:06    小编:李耀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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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典型经验篇一

2011年,在省局和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xx市质监局认真履行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职责,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服务企业为抓手,强化自身建设,逐一落实了食品生产监管各项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一、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1、突出重点,开展“严打”专项工作。根据省质监局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突出“三个重点”,开展“三查”行动:一是以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添加剂为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行为;二是以相关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记录;三是以规范标签标注为重点,检查企业产品的标签标识。同时,深入食品生产企业宣传“严打”专项工作,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材料,张贴《公告》800余张;在局网站上设立了“严打”专项工作宣传专栏,编印了11期“严打”专项工作专刊。“严打”活动开展以来,全系统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42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256家,确保我市的“严打”专项工作做到看得重、抓得实、管得严、打得狠。

2、加大帮扶,全力做好豆制品行业整治工作。一方面给予技术支持,对新建企业xx公司进行帮扶指导,完善生产条件,培训检验员、质量管理员,规范检验室,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尽快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确

保了豆制品整治工作的平稳推进;另一方面采取“关停取缔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帮扶提高一批”的做法,帮助豆制品生产加工作坊“联小做大”,提高豆制品生产加工的规模化、专业化水平,确保豆制品质量安全。今年 9月份,省局对我市豆制品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有举措、有特色、有成效,整治工作在全省走在了前列。

3、全力以赴,开展重点专项检查。一是开展了“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xx市质监局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源头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在全市生产加工环节排查、清理、取缔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二是开展了“塑化剂”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台湾起云剂食品安全事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监管动态报告制,确保上下联系畅通。同时,加强对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排查,重点对使用稳定剂、乳化剂、增稠剂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现场监督检查;三是按照省局的部署,组织开展了“瘦肉精”、问题乳粉、酒类食品等一系列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四是以严厉打击手工灌装和使用pet水桶两种违法行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桶装水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71人次,对56家获证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抽样60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6份,立案查处24起。通过整治,取缔了无证生产的桶装水小作坊4家,基本杜绝了手工灌装的违法行为,大力规范了

我市桶装饮用水企业的生产行为,提高了全市桶装水的质量安全水平。

4、认真履职,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扎实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全年抽样xx组,合格xx组,合格率xx%。每季度在市局网站上发布食品市级监督抽查结果通报。通过大力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做到全覆盖,产品抽检率达到100%以上,掌握了全市食品企业的真实质量状况,切实为党委政府质量决策当好参谋,为企业产品质量改进做好指导。

5、严格许可,抓好食品市场准入工作。今年是大米等八类食品生产许可权限下放的第一年,我们狠抓了市级许可工作,确保市级许可工作要求不放松、质量不降低。1-11月份,我市共有176家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市级许可发证65家、省级许可发证111家。同时,将28家停产或转产企业的29张食品生产许可证报省局注销,并将注销情况函告市食安办和市工商局。

二、体制调整期间的食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在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期间,我们按照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监管不放的原则,切实履行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监管职责,确保全市食品质量安全。

1、制定下发了《转发省局关于做好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期间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局持续做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一是按照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继

续做好“严打”专项工作,认真总结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二是生产许可与日常监管两手抓,保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要求不放松、质量不降低,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开展区域整治,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查处食品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2、开展了食品监管工作督查。市局组织督查组,对部分县局进行了现场督查,查阅县局的食品监管档案资料,走访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了解县局对今年以来食品监管重点工作的部署、实施、进展和完成情况,与食品监管人员开展座谈,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并就如何做好近期有关重点工作,征求基层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督查,稳定了我市的食品监管队伍,保障了体制调整期间食品监管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明年工作打算

1、开展区域整治工作。以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为工作重点,开展肉制品、蜜饯和淀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严防出现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

2、进一步完善监督抽查工作。强化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的质量及效果,坚持“立足治本、深化服务”的工作理念,从规范后处理程序;狠抓质量分析,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加强跟踪巡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开展行业整治,提高后处理的行业效应这几个方面入手,完善监督抽查工作,真正达到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最终解决产品质量问题的目的,提升xx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3、继续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及应急机制。进一步落

实风险防范措施,形成信息搜索、研究判断、预警分析的超前应对工作机制。提高食品安全应急救援能力,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能力,锻炼应急处置能力。

食品安全监管典型经验篇二

市食监所组织市民巡访食品生产企业 进一步推广普及食品

安全知识

发布时间:200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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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市食监所联合静安区静安寺街道和徐汇区湖南街道居委,组织两个社区的群众,巡访和参观联华生鲜配送中心。巡访者通过观看企业宣传录像、品牌食品展示厅、食品质量检验室,参观配送流水线,向市民展示本市副食品供应龙头企业在生产组织、质量控制、规范配送等过程的实际操作情况。活动中,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还向巡访市民介绍了联华品牌对副食品原料定点供应,对蔬菜的农残控制,对生鲜猪肉的瘦肉精控制,对肉制品、豆制品的菌落总数控制等方面的管理措施,使市民对政府多年来组织实施的菜篮子工程有了直观的认识。

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成立 黄小路致辞

发布时间:200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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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隆重召开,上海食品化妆品工业重点龙头企业、有关院校、社团组织近200余家首批会员单位参加了会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委书记、局长到会并致辞。

黄小路在致辞中指出,随着社会的发展、健康模式的转变和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对食品化妆品的认识较以往有了较大的提高,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食品化妆品安全引起消费者极大关注。保障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不仅需要政府部门加强监管,更需要加强行业自律,落实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的成立顺应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要求。希望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扎扎实实开展工作,逐步成为有活力、凝聚力的社团组织,为提高本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确定了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的工作框架及第一届理事会的工作任务。

静安区质监局错时检查食品生产企业

发布时间:201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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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违除患”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期间,静安区质监局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实施错时检查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静安区有两家企业的生产时间为夜间和早晨,监管人员在日常工作时间到场时,企业往往已完成生产。针对这一情况,静安区质监局为强化对企业生产过程的监督,连续多日在清晨五点对这两家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对企业生产全过程中人员卫生、生产工艺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总体良好,但存在诸如人员卫生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对此,执法人员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沈伟民出席加强食品行业质量安全自律管理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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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组织部分涉及食品生产领域的行业协会召开加强食品行业质量安全自律管理座谈会。市质监局副局长沈伟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沈伟民指出,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都应当转变思路、厘清职责,实现职能转变。在这个过程中,市质监局愿意与行业协会共同探索更加有效的协作方式,支持行业协会发挥桥梁作用,制定行业的质量规范和质量标准,开展指导、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共同提升食品行业发展水平。

会上,市质监局与行业协会共同座谈食品安全问题,探讨如何加强政府与行业协会间的沟通、协作,使本市的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与上海的国际化大都市的定位相符合。行业协会表示,食品生产安全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将引导和督促企业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协会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要从人员培训、政策宣贯、诚信自律等方面做大量工作,并对如何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服务政府、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的作用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市质监局质管处、食品处与市经团联、食品行业协会、食品添加剂行业协会等13家行业协会参加本次座谈。

杨浦区食品生产监督员参与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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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杨浦区质监局及区食品生产监督员部分代表一同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开门检查。检查人员来到上海万正食品有限公司,仔细查看了企业生产车间、原辅料仓库、成品仓库和园区中心检验室,详细询问了企业负责人生产情况。监督员对企业卫生情况总体评价较好,表示通过现场近距离参与食品监管,对食品生产有了直观的认识,同时认为,保障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必不可少,但关键要靠企业自觉守法和诚信经营,如何将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民生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抓实抓好,让百姓吃得放心,监管部门任重道远。

区质监局通过食品生产监督员一同参与监督检查这一形式,旨在发现目前政府在监管过程中的不足和盲区,从而更有效地开展食品生产监管,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市质监局招募100名食品安全监督志愿者挂牌“上岗”

发布时间:201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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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市质监局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志愿者服务队正式成立,向社会公开招募的100名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志愿者将统一挂牌“上岗”,不定期配合参与本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当天,市质监局对首批100名志愿者进行了正式上岗前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假冒伪劣食品识别技能、志愿者工作纪律等。培训结束后,市质监局组织志愿者分批参观了市质检院和光明乳品二厂。

首批志愿者中年龄最大的60岁,最小的还是在校大学生。他们中,有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主管、科研院所专家、居委会干部、酒店餐饮业从业人员、在校大学生等,不少人具有食品安全监管和生产管理经验。在今后1年的“任期”内,他们将履行三种职责:有组织地到社区、机关、学校、企业或通过网络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关注本市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举报;参与质监部门“开门执法检查”,既监督食品生产企业,也监督职能部门执法。

嘉定区质监局推进“红黄灯”食品生产企业帮教工作

发布时间:2010-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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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嘉定区质监局结合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红黄绿”灯公示,召集13家“红黄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召开“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质量分析会”。

今年以来,嘉定区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6.0%,比去年的94.4%有了稳步的提升,但仍有13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由于产品抽检不合格被列入“红黄灯”企业。会上,13家企业从自身入手,寻找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方向,2位优秀企业信息员从企业生产管理出发进行经验交流,检测机构对不合格产品检验情况进行剖析,监管人员从法律法规标准和日常监管的角度分析企业产品质量发生问题的原因。

嘉定区质监局将把“红黄灯”企业帮教工作作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的一部分,在督促企业整改的同时,开展帮扶,提升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总体水平。

市食监所组织开展食品企业专家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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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市食监所组织食品安全咨询、高等院校研究、食品行业协会管理、食品企业技术型等近10名专家,赴酒类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问题交流研讨活动,并现场参观金枫酒业黄酒酒事馆、年生产能力4万吨的“石库门”黄酒生产基地和装瓶流水线。活动中,专家们就酿酒生产工艺、添加剂在酒类食品中科学使用、有机酒类食品生产、酒类食品可能面临的食品安全隐患等话题进行交流讨论。

嘉兴南湖区推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信息来源:嘉兴市局

作者:嘉兴市局

发布时间: 2010-10-29

南湖区质监分局不断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安全监管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行系统的归纳、总结和提炼。通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试点工作,推行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监督和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建立了七项长效监管机制来确保食品质量的安全。一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场会制度

为了加强监管者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与沟通、食品生产企业之间的学习与交流,南湖区质监分局形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场会制度。根据辖区内企业规模大小、区域食品企业类别特点,确定食品生产加工样板企业,通过“看现场、听介绍、学经验、上台阶”的形式,提升辖区内食品企业管理水平,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明确企业是食品安全主要负责人,推动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管理更上一个台阶。

二是食品安全“巡讲团”制度

针对辖区内食品企业80%为小企业,法人或者质量负责人的文化素质较低,管理、台帐比较混乱的特点,南湖区质监分局协同嘉兴市食品协会邀请行业内规模大、管理规范的企业法人或质量负责人组建成食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形成食品安全“巡讲团”制度。通过“巡讲团”制度走进企业,开展企业管理交流活动,改进小食品企业生产工艺、生产方式,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使企业能够得到发展,能做大作强。

三是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

为了防止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南湖区质监分局在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企业尤其是小食品企业监管过程中,结合行政执法和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形成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采用“备、核、查、检”(备:建立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台帐,对企业产品使用添加剂进行备案登记,内容包括企业生产所用添加剂的种类和具体产品最大使用量。核: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核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所用的食品添加剂(添加剂名称和生产厂家)是否于备案登记的一致。查: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车间,原材料仓库、添加剂台帐(配料表)等进行检查。检:对行政执法中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产品是否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方式,确保食品安全,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宣传,不断提高企业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重视程度。

四是食品企业定期培训制度

针对辖区内39家小食品企业法人或者质量负责人的文化素质较低,企业内部人员流动性大,管理、台帐比较混乱的特点,南湖区质监分局会同专家组成员,开展食品企业定期培训制度。培训内容包括企业内制度建设、台帐管理,最新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等。提升辖区内食品企业管理水平,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五是夏季畅销食品每月抽查制度 夏季是各种细菌滋生以及有害微生物污染最活跃的时期,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时段,同时也包括中国的传统节日端午节。每逢端午粽子等应节产品大量上市,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夏季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为确保端午期间老百姓能吃上“放心”粽子,南湖区质监分局08年夏季开始,从生产源头抓起,针对夏季畅销食品(豆制品、冷冻饮品、饮用水),节日食品,开展专项抽查,形成夏季畅销食品每月抽查制度,认真抓好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了夏季畅销食品质量安全,百姓食用放心。

六是创新“1+n”监管模式

为着力解决小食品企业法人或者质量负责人的文化素质较低,台帐记录混乱,甚至伪造记录的问题。努力改变了大、中、小企业监管要求“一刀切”的问题,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更加科学化、人性化,南湖区质监分局不断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首创出了“1+n”工作模式。“1+n”工作模式即企业根据规模大小、生产流程,在各个环节确定一名质量安全责任人,然后在企业流转单签字确认,使产品质量的可控性更高,追溯性更强。“1”代表企业法人或者质量负责人,“n”大中型企业代表各流程组成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人(一般为车间主任或者班组长、检验员),小型企业中“n”代表检验员。

七是重点产品监管制度

南湖区质监分局将肉制品,冷冻饮品,豆制品,特别是乳制品列为重点监管。要求企业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完善企业生产台帐,加强产品出厂检验,停产(开工)报告制度。特别是针对乳粉及相关产品使用企业,南湖区质监分局要求企业必须有第三方检测机构作出的三聚氰胺检测报告原件,且产品内不得检出含有三聚氰胺。同时将不定期核查使用产品批次和检验报告存档对应情况,并开展抽样检测工作,做好监管,使百姓放心食用食品。

十二五”我国食品工业面临四大挑战

信息来源:省质检院

作者:省质检院

发布时间: 2010-11-12

“十二五”期间,中国食品工业发展将进入转型与突围期,虽然中国食品工业每年仍将呈两位数的高增长,但是中国食品工业发展却面临四大挑战。这是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副会长潘蓓蕾4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第七届年会上说的。

食品工业未来发展方式将做重大调整。潘蓓蕾指出,就食品工业而言,“十二五”期间最明显的变化,就是由以消化吸收为主的跟进式开发,向自主创新型的发展模式转变,这将促成中国食品工业最重要的转型,由此中国食品工业将完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转型与突围。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将强化以食品安全为目标的产业链建设,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将成为中国传统食品工业化新一轮创新的主体。

中国食品工业的持续发展面临四大挑战。潘蓓蕾认为,中国食品生产企业应该关注我国食品科技与产业快速发展所面临的四大挑战:一是关注环境污染与粮食安全对中国食品工业发展规模和发展质量的影响。二是关注以速度为主的行业发展模式的制约及依靠自主创新,提升产业附加值的挑战。三是突破食品安全及产业链安全这一道德、法规、技术发展瓶颈的挑战。四是集中优势力量,合力解决中国居民日益恶化的饮食健康与安全的挑战。这将是我国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中必须破解的难题。(来源:中国质量报)

宁波支队开展食品“蓝剑”系列专项行动

信息来源:稽查总队

作者:zd

发布时间: 2011-07-22

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行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宁波稽查支队会同市质检院联合开展食品“蓝剑”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由“蓝剑”一号、“蓝剑”二号、“蓝剑”三号、“蓝剑”四号、“蓝剑”五号、“蓝剑”六号六次专项执法行动组成,为期半年,从6月份开展至11月份结束。通过“蓝剑”系列行动,查处一批、规范一批食品生产企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台州临海市局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常态化监管

信息来源:台州市局

作者:临海市局

发布时间: 2011-09-21

为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台州临海市局通过普查建档、分类整治等多项举措逐步实现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常态化监管。一是加强日常巡查。上半年,该局共出动80人次,对全市27家小作坊进行了检查,建立了完整的日常巡查档案,并做好现场巡查记录。二是强化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通过宣传培训、示范引导、召开业主座谈会等手段,督促小作坊依法建立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增强小作坊业主的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目前,全市27家小作坊都已100%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三是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产品专项抽检。完成对8家糕点生产企业和2家米面生产企业(1家已经停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加工小作坊使用的原辅材料和添加剂。四是做好小作坊整合提升。该局通过专业合作、龙头带动等多种模式引导小作坊整合提升,今年以来,该市已有5家小作坊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临海市局)

洞头县质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走“群众路线”

信息来源:温州市局

作者:洞头县质监局

发布时间: 2011-10-12

今年以来,洞头县质监局落实措施践行食品安全监管的“群众路线”,实现消费者权益有效保障、部门监管效能提高的双赢局面。一是开展社区教育。结合质监法律“五上六进”宣传活动,利用社区led远教广场、张贴通告、发放安全手册等方式,加强对社区居民消费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和普及,增强居民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二是建立信誉机制。积极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实行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分等监管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实施信用档案管理,建档率达100%;深入实施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标准化建设,开展食品小作坊帮扶工作,一些农村传统的紫菜、鱼生、目鱼饼、泡圆等食品作坊得到规范提升。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根据岗位调整和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乡镇质监员、村居协管员、企业质检员队伍;完善《农村公共安全工作记录表》、《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及《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中涉及质量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巡查记录及考核评分内容,从而把消费维权、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检测等有机结合,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化。四是加强基层维权建设。依托大门质监所、虚拟北岙质监站、虚拟科室建设,实现“维权执法、安全监管、服务帮扶”在全部乡镇(街道)、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全覆盖。

绍兴县局推行“站所+网格”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信息来源:绍兴县局

作者:绍兴县局

发布时间: 2011-07-04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绍兴县在开展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行动中,尊重现实,大胆探索,从强健基层基础、构建责任体系、落实职责任务、推行二项机制等基础性工作着手,探索“站所+网格”的监管模式,初步形成“5+4+3+2”为要素的食品安全监管平台,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建好五个基层分局,夯实安全监管的基层基础

去年8月,绍兴县质监局在柯桥、齐贤、钱清、福全、平水成立了5个质监分局,管辖范围覆盖该县全部行政区划内的19个镇(街)和3个开发区。将安全监管的前沿阵地推向了镇街一级,真正实现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分局成立后,按照建好建强的目标和要求,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从运行情况看,各分局一方面注重与地方政府中心工作相融合,参与到地方建设中去;一方面理顺与局科室的内部关系,建立各类业务档案;另一方面充分调动质监员、协管员的积极性,形成监管合力。分局队伍在经历初级阶段的磨砺后已成为区域监管不可或缺的力量。因此,在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的探索中,把分局队伍作为监管主力,并把分局功能提升到“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的监管平台位置。

二、健全四级网络队伍,构建安全监管的责任体系

进一步充实、完善县一级、镇街一级、村居一级和企业一级四级网络队伍,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县镇街、村居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网络,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镇(街)属地管理,职能部门负监管职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达到“责任明晰化、力量整合化”。第一,千方百计充实基层分局力量,市编办批文同意增加16个事业编制人员。第二,想方设法明确镇、村、企监管人员。县委组织部发文明确了全县质监员21名;县农村公共安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发文确定了覆盖全县各村(居)的355名村(居)协管员,其中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村(居)协管员86名;县质监局在全县所有118家持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25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中,明确食品企业质量安全员143名。第三,竭尽全力提高质监员、协管员和食品质量安全员的业务知识和协查协管水平,已分别会同工商、卫生、农业等有关部门,对120余人次进行了业务培训,监管能力和质量安全意识得到大幅度提升。

三、划定三层网格单位,落实安全监管的职责任务

按照“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定责任”的要求,结合绍兴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现状,该局划定三个层面的网格单位,形成了五个“金字塔”结构的网格化管理板块。

第一个层面,以履行部门监管职能为依据,将全县分为五个监管片区,作为第一层网格,由五个基层质监分局负责片区内食品生产监管工作。

第二个层面,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将全县21个镇街(开发区),设为第二层网格,由各镇街(开发区)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

第三个层面,以村(居)为单位,将全县118家食品生产企业和25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定格在86村(居),为第三层网格,也是最基本的单元格。

四、推行二项运行机制,确保安全监管的切实有效

该局按照“管理常态化、措施综合化”的要求,积极推行二项运行机制:

一是根据食品安全分级管理的需要,要求各分局会同镇街(开发区),组织网格监管人员开展日常巡查,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过程监控、出厂检验、缺陷召回等制度,随时掌握企业生产加工情况和产品质量状况,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生产源头食品质量安全。巡查结果要及时记录在《食品生产企业巡查表》,存档备查。

二是根据事故隐患闭环管理的需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食品安全隐患整治程序,按照“现场检查、记录隐患、通知整改、调查处理、消除隐患、复查确认、信息反馈”的顺序和要求,落实闭环管理,把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生产过程”。

青田局“3个1”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示范培育工作

信息来源:丽水市局

作者:青田局

发布时间: 2011-08-24

为发挥优秀企业示范作用,推动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青田局通过“3个1”全方位推行食品生产企业示范培育工作。

建立1项食品生产企业示范培育制度:制定出台了《青田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示范创建管理办法》,从评选原则、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评选管理、评选要求等方面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示范培育工作进行制度化规范化。规定示范单位不搞“终身制”,实行“递进退出”,对示范单位实施跟踪管理,督促其持续保持示范常态。对于内部管理放松、质量下降、消费者不满意,情况属实的,将按程序撤销其示范单位称号。

在食品生产示范培育企业实施1项举措:即推行自查自纠半月报制度。督促示范企业实行专人负责,对照企业主体十四项制度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纠结论,落实整改措施。在自查自纠开展上,要求企业前后衔接,逐次推进,每次上报的结果要对上一次自查自纠整改情况进行报告,将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并结合“两追溯”监管办法,适时对企业自查自纠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开展1次示范企业现场观摩活动:组织了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负责人、采购员、配料员、化验员等从业人员70余人到示范企业观摩“取经”。食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参观了示范企业的生产车间、化验室等生产场所及其各项工作台帐,对企业如何规范生产起到了很好的直观学习作用。现场观摩会给食品从业人员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借鉴他人先进经验的平台,真正发挥了示范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

杭州2011年上半年食品质量安全指数出炉

信息来源:杭州市局

作者:杭州市局

发布时间: 2011-07-04

7月2日,融合政府、专家、媒体和市民等各界力量,杭州市2011年上半年食品质量安全指数新鲜出炉:达到了97.39。其中18类代表品指数均处于95以上,这表明上半年杭城的食品安全情况处于绿色区域,食品质量总体形势良好。

此次抽检的食品主要是市民最为关心的乳制品、蛋制品、豆制品、时鲜蔬菜等18大类品种,涉及1500多家企业生产的1677批次食品以及13.2万余批次蔬菜。样本来自杭州14个区、县(市)的主要生产企业,以及主城区及余杭、建德等地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

从本次发布的食品指数安全值来看,18类品种中,指数达到97以上的共有14类,最高为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指数达到98.31,质量水平优良。指数介于95-97之间的共有4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96.97,速冻食品96.03,水果制品和蔬菜制品的指数接近了95的临界值,分别是:水果制品95.63,蔬菜制品95.03。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本期指数发布的前期,6月中旬,杭州市局委托杭州的相关媒体,发出热心市民的征集活动,面向全杭州征集30名热心市民,举办了市民抽样、“质监邀您看企业”等创新互动活动,得到了市民的积极参与和热烈回馈。

30名热心市民被平均被分成3组,深入杭城的大街小巷,对不同类别的食品进行抽样采购。

第一组:抽样采购饮料、果酱;第二组:抽样采购桶装饮用水、蜜饯;第三组:抽样采购桶装饮用水和蜜饯。

当天中午,3组抽检队伍陆续抵达样品检验中心——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国家水产品及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杭产食品的各项安全指数是否达标?所抽检到的食品都要在这里进行检测。

下午,3组市民队伍又参加了“质监邀您看企业”活动,辛勤奔赴杭州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参观。

第一组人员走访饮料生产企业,参观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线。第二组人员来到了虎跑路上的乔老爷和虎跑两家饮用水生产企业。第三组人员来到了蜜饯生产企业集中的余杭区,参观了梅园、超达两家企业。

在走访的过程中,市民代表受到相关企业负责人热情地接待,全透明地展示生产过程,耐心地解答市民提出的疑问。大家纷纷表示,看到的情况很真实,此行很有价值,也对本土食品增强了信心。(杭州市局)湖州市局开展全市食品生产领域“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

信息来源: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作者:湖州市评议办

发布时间: 2011-07-07

湖州市局开展全市食品生产领域“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近日,湖州市局召开全市食品生产领域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暨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动员大会。全市78家食品生产企业参加动员会,14家代表企业现场签订活动倡议书。湖州市局将着力通过开展对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情况的集中审查、基层质监站(所)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培训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拉网式检查,在全市范围内落实重点食品专项治理和打非行动,加强食品生产领域行风管理。(湖州市评议办)

越城区建立食品企业主体责任明白卡制度

信息来源:绍兴市局

作者:越城分局

发布时间: 2011-06-10

结合越城区食品企业“低、小、散”,以及多数仍处于家庭作坊式经营的实际,绍兴市局越城分局建立食品企业主体责任明白卡制度。

明白卡制度要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三清、三有、三落实、三查”,即生产记录清楚、产品标识清晰、生产现场清洁;有专职质量管理员、有出厂检验能力、有完整的生产标准;落实开业停业备案制、落实添加剂使用专管员与备案制、原辅材料验证制;查原辅材料台帐、添加剂使用台帐、包装物进货台帐、产品检验台帐、产品销售台帐和企业诚信记录台帐等六本台帐、查自查评价表(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自查表)、查整改落实情况。通过落实上述措施,实现企业生产加工原辅料及添加剂等源头可查、生产过程可控、成品质量可靠的目的。

浙江公布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 加大监管力度

信息来源: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作者:宣传办

发布时间: 2011-10-17

浙江在线杭州10月16日讯(记者 叶海)蜜饯在生产过程中违法超量使用山梨酸,豆腐皮中违法添加滑石粉,黄酒里面超范围使用甜蜜素……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今天公布了一份“黑名单”,榜上企业均涉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今年4月以来,浙江省质监系统按照统一部署,突击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截至9月底,浙江质监系统出动执法人员30671人次,检查各类企业16895家次,发现违法违规食品生产单位516家,共立案查处案件178起。

食品糕点和米面制品、蜂产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成为质监系统检查的重点,特别是涉及到“塑化剂”、“染色馒头”、乳制品、酒类和峰产品的相关企业。

目前,浙江省质监系统正在整治中严查“地沟油”,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生产许可准入的条件,对全省所有动物油脂生产加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并配合公安部门对生物柴油、工业油脂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核查,一旦在检查中发现可疑情况,一律先行关停,再做深入调查,凡涉嫌犯罪的违法生产企业,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丽水市局以“严”字当头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信息来源:丽水市局

作者:食品处

发布时间: 2011-08-08

丽水市局以严格食品生产许可,严格监督检查问题处置为手段,着力强化从严监管,持续保持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

一、严格食品生产许可。明确企业换证逾期申报不受理,县级初审企业法人必须通过考试,现场考核专家组必须当场打出检查结果,市局食品处对审查结果进行抽查,强化了县级局把好材料上报初审关、现场审核过程中对审查组监督关和现场审核后整改项的确认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通过。今年以来,全市发放许可证62家企业,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20家,有5家未通过现场考核。

二、严格企业现场检查。要求监管人员现场检查做到“六个必须”:现场检查准备工作必须要充分,要带全执法文书、照相机、快速检测仪等执法工具;关键控制点必须查到;发现问题必须要做好现场笔录和照相确认;问题严重如不能保持生产条件的必须要依法要求企业停产整改,经专家组重新审查后,方可生产;检查企业生产过程记录必须要采用溯源倒查法,仓库成品不能溯源必须要送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食品生产监督后处理必须要跟踪到位,如发放整改通知书的必须要回访,回访要对照检查时的现场笔录和照相进行核对,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必须要依法严格处置。

三、严格监督检查问题处置。对监督抽查不合格或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采取市局督办形式抓落实,并建立了《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跟踪制度》,强化后处理。今年以来,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已全部处理到位,并实施质量跟踪。

金华局食品安全监管重实效 注意解决“短板”问题

信息来源:金华市局

作者:金华市局

发布时间: 2011-10-19

金华局在食品监管工作中根据辖区食品企业的实际情况,突出监管实效,注意解决监管的“短板”问题。

一是突出高风险生产企业风险预估,通过加大巡查监管频次和重大活动提前介入工作,以降低监管风险。二是积极介入企业技术改造,使企业的硬件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努力帮助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开展技术培训,从软件方面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四是加大企业不合格项目的验收复核工作,通过对不合格项目的复核验收,有效地促进生产企业的问题项目的改进和提高。五是加强了监管人员的监管工作质量的动态考核,从而提高了监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由于注意解决发现的“短板”问题,今年以来,全市的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合格率一直都保持在91%以上。

丽水市质监局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关键控制点风险排查和跟踪制度

信息来源:丽水市局

作者:食品处

发布时间: 2010-11-16

今年以来,丽水市质监局为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解决基层人员少和监管任务重这一基本矛盾,提出了关键控制点风险排查理念,建立了《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关键控制点风险排查和跟踪制度》。该制度通过对各食品行业不同特点和加工规律的研究,分批分期编制各行业食品风险排查和跟踪分析材料用于指导各县(市、区)局的日常监管工作,不仅提高了监管效率,同时也提高了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自我把关和控制能力。该局已在豆制品、黄酒等十大食品行业开展了此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还将在炒货、果蔬罐头等新十大食品行业推广该项工作。绍兴越城分局多举措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信息来源:绍兴市局

作者:绍兴市局

发布时间: 2010-09-06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培养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意识,从源头上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绍兴市局越城局多举措扎实推进食品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争取政府支持。越城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食品安全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在今年年初就列入各乡镇街道、部门的责任制考核,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10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越政办发[2010]32号)文件,期间,王慧琳副区长专门对越城区供世博食品生产企业、高风险类食品企业和市政府“菜蓝子”企业进行了专项调研,有力地推进了食品质量安全工作。二是为企业搭建平台,组织专家授课。针对越城区食品中小企业比例高,技术水平低的特点,分局发挥部门优势,组织食品专家进企业授课培训。专家根据《越城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行业食品安全信用管理规范》和评分标准,结合企业实际从生产环境、生产资源、原材料与添加剂、生产质量控制、质量检验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讲解。今年已累计为10家企业的100余名食品从业人员开展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企业培训教育。三是推行企业互动约谈机制。分局将食品监管工作前移,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或问题苗头,通过与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方式提前解决,将巡查、监督检验、证后监管等各项监管措施与约谈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提前预防,提前介入,提前解决,提前整治”的目标,提高监管的有效性,推动企业规范发展。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虞政办发〔2011〕1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加强食品生产监管,不断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1〕4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三个新”的总要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贯彻省、市“两会”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和省、市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夯实基础、加强整治、严格监管,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人民群众饮食质量安全。

二、目标任务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切实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和行业自律,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生产企业三方责任,积极营造“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努力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监管有效性的体制、机制问题,着力构筑“本地自生性的质量安全预防网、针对输入性的质量安全隐患拦截网”两张防控网络,积极探索有效方法,加强网格化监管,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政策保障目标考核机制

1.强化政策保障。按照地方政府对辖区内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不断加强本辖区的食品监管,认真开展巡查和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市财政要落实专项经费保障,着力破解整治难点,切实解决食品生产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监管和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完善目标考核。市政府将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平安创建考核体系,市质监局负责实施量化考核,着力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乡镇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实行质量安全分级联动网格化监管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协作、监督有力”的监管体制。

3.深化监管机制。各乡镇(街道)、监管部门要结合“质量平安乡镇”创建、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的分片定责制,进一步推进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电子监管月报制,进一步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评定和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深化“四轮驱动、八制配套”主体责任落实模式,积极探索食品生产“站所+网格”区域监管网格化工作新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健全分级动态监管责任机制

1.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的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承担起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动态监管责任,负责辖区内食品加工企业的宣传、日常巡查、违法协查、企业日常变化情况的报告,摸清辖区内食品加工企业的种类、数量、分布等情况,协助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质监员和村(居)协管员队伍建设,落实责任,分片定责,不断扩大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覆盖面,提高监管有效性,确保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动态情况能及时掌握、及时上报、及时处置。

2.落实动态监管部门责任。监管部门要对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组织定期抽查,及时掌握相关企业的各种动态情况。各食品监管相关单位要齐抓共管,互通信息,密切配合。

3.强化企业作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承担企业主体责任,依法组织生产,建立法律已明确规定和要求的质量安全承诺制、质量安全责任考核制、进货查验记录制、生产关键环节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制、不合格食品召回制、人员教育培训档案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主动把好产品质量关,主动上报各种动态情况,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搞好监督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健全五大体系,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运行机制

1.完善食品监督检验体系。要将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列入定期监督检验计划,提高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频次,按季度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进行监督检验,并加大对黄酒等重点食品的加严检验力度,确保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年度监督抽查覆盖面和定检率达到100%。

2.建立食品风险监控体系。根据全市定期监督及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分析报告全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状况,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对日常食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大案要案,要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查处、即时报告,及时消除重大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隐患。

3.完善不合格责任追究体系。各乡镇(街道)要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签订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书,督促其向社会承诺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对所生产食品的质量安全承担第一责任。进一步加大不合格后处理工作力度,对监督检验产品不合格的企业,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限期整改,责令停产整顿,对存在危及人身健康安全等严重问题的要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建立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快速反应的事故处理小组,落实“一把手”事故应急指挥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有序、高效、快速地开展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5.建立执法联动反应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对重大的食品质量问题或案件,由公安、农业、卫生、质监、工商、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

(四)抓好“三查三建”,不断推进食品质量全程监管机制

1.查生产企业,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货台账与销售台账、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关键点控制记录、原料进厂与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产品留样、问题食品处理、产品召回记录及消费者投诉处理记录,督促企业落实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建立企业诚信体系和诚信档案。

2.查重点产品,建立重点检查和抽查制度。加大对高风险食品、假冒伪劣问题较多的食品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食品的检查和抽查力度,及时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和潜在安全隐患,特别是黄酒和乳制品行业的食品质量隐患,做到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有效预防、降低食品安全危害的发生。

3.查重点地区和行业,建立联合检查和报告制度。将具有区域性集中生产特点的食品加工区作为重点地区,把生产加工集中度较高、质量安全风险大的食品加工业作为重点行业,防止出现区域性和行业性的质量安全问题,并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和联动,落实质量问题较多的重点区域的重点整治责任。

(五)针对突出问题,不断加强重点食品治理整治机制

1.切实加强乳品监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 “十个一律”的要求,做好乳制品生产企业重新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组织成立乳品行业协会,加强乳制品行业自律。加强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对购入的生鲜乳和原料乳粉进行严格的索证索票及三聚氰胺检验,确保乳制品及含乳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2.认真组织专项整治。重点对乳制品、黄白酒、饮用水、豆制品、肉制品、食用油、蜂制品、茶叶等重点食品,以及食品用塑包产品等食品相关产品开展专项整治,及时组织实施重大节庆、重大活动食品安全执法行动和政府“菜篮子工程”。针对食品添加剂使用和标识管理等重点问题,严厉打击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利用标识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继续按照“十小”行业整治和规范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和规范,着力解决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突出问题。

3.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以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为重点,对其进货台账、生产过程配料记录、产品检验记录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生产许可必备保障条件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法定要求的,如实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坚决撤销、吊销生产许可证,并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假制劣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屡整屡犯、严重违法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

(六)注重宣传培训,不断深化食品监管能力提升机制

1.加强培训。组织开展“大检查、大培训、大比对”系列活动,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增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意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食品生产监管一线人员监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食品生产单位相关负责人和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教育,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2.强化宣传。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规定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及时曝光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社会监督力度。

3.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工作中注重协调配合,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互通机制,定期召开有关食品安全工作例会,严格按规定程序通报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不断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合力。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嘉善局“五个摆脱、五立思维”全力推动食品安全监管

信息来源:嘉兴市局

作者:嘉善局

发布时间: 2011-06-29

今年以来,嘉善局立足推动建立城乡并举、条块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食品安全一体化监管网格,创新“五个摆脱、五立思维”,有力地保障了全县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态势总体平稳。具体做法有:

一是摆脱事后诸葛,确立准入许可的监管思维。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准入,对新申证企业严格按照准入条件进行预审查,对无证食品生产企业切实加以清理,形成严格的许可受理、审查、检验、报批和决定一条龙准入工作闭环管理。强化证后监管工作,对证后审查不符合要求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吊证。今年以来,全县新申证企业2家,换证企业12家,全县共关停并转4家企业。

二是摆脱粗放模糊,确立精确精准的监管思维。明确提出“三定”重点,即将肉制品、豆制品、桶装饮用水、酱腌菜等高风险、易出现“两超”的食品列为重点监控产品,将生产必备条件弱,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不高、隐患多、质量问题突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单位,对食品生产单位相对集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较大及问题多发的重点村镇列为重点监控区域。科学编制实施监督抽查计划,计划对108家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监督检查522次,努力实现抽检覆盖率100%。

三是摆脱被动应急,确立预防预控的监管思维。努力构筑“防治结合、建管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建立和研究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为具体开展实际预警操作提供参考方案,做到主动防范、及早介入,为政府应对食品安全风险状况进行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包括食品安全应急预警、指挥决策、应急队伍反应及应急监测、报告和处理等多项机制,全面提升食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快速处置各类突发食品安全事件。

四是摆脱散状断点,确立全程全域的监管思维。按照“守两头,管中间”的工作方针,对全县96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督查核实,对原料来源、食品添加剂使用、出厂检验全过程进行监管,严格督促企业做到“四有”:进出有帐、使用有底、检验有据、管理有制。继续推行“一纵三横”区域监管模式,逐步建立了以基层质监所为基础,以乡镇质监员、村协管员、企业质量安全员为补充的“一所三员”基层监管队伍,基本形成了“纵横交错、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监管体系,保障了食品安全平稳运行。

五是摆脱大包大揽,确立共管共担的监管思维。强化合力打组合拳,积极与工商、农经、食药监督、经贸等部门联合开展全县食品安全大检查,牵头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特别是起草《关于严厉打击食品添加剂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打击食品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特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行动。

绍兴袍江分局开发应用实时监管系统推进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信息来源:绍兴市局

作者:袍江分局

发布时间: 2011-10-11

今年以来,绍兴市局袍江分局牢牢抓住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积极实践“站所+网格”监管经验,着力延伸和探索“网格+电子监管”的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模式,运用网络技术开发和应用实时监管系统,以切实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的有效性。

该网络监控系统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总局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面向食品企业设定了企业证照资质,检验能力,标准标签,进货、生产、销售台帐以及教育培训,投诉应急等14方面的规定内容;面向监管部门提供了食品企业许可证照、设备检定、健康证有效期的监控报警;食品添加剂使用种类、库存的查询和汇总筛选;各企业生产、销售、库存等情况的查询功能。对企业输入的数据还采取自锁功能,防止擅自串改。

该系统具有实时在线、自动分析和监控预警等特点,将有力地督促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方便监督部门实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有效解决现阶段食品企业生产记录不全、不规范,以及食品添加剂、回收退货食品和年份黄酒难管理等困难。目前该系统正处于试运行,预计在10月下旬将进行全面推行。

美国开始对食品生产企业征收复检和产品召回费用

信息来源:省质监局

作者:省质监局

发布时间: 2011-10-26

近日,美国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发布公告称,将在对食品企业进行复检或者对食品召回事件进行评估时收取费用,其中对复检美国企业征收每小时 224美元的费用,对复检非美国企业征收每小时325美元的费用。该项措施于2011年10月1日生效,直至2012年9月30日止。新的征费政策将对进口食品产生重大影响,意味着国外食品进入美国将面临更高昂的成本,对贸易可能造成重大影响。

该公告所指的复检包括以下内容:一是食品设施再检查:该局在检查时若发现食品设施不合格,会再次检查,以确定有关食品设施能否有效落实改善措施,符合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的要求。费用征收适用于食品加工、包装、处理和保存的企业。二是违反召回令:若商家未执行fda下达的召回指令、未遵从fda指定的召回方式,或未有向fda提供召回令的相关资料,fda可向其征收费用。三是进口再检查:该局针对需进行两次检查的才征收该费用。第一次检查是根据《联邦食品、药物及化妆品法》第801条进行的,发现严重违反《联邦食品、药物及化妆品法》中相关食品安全规定的;第二次是按照801条,根据第一次检查需要再进行一次或多次检查,以确定是否符合要求。

美国是我国食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之一。我国出口企业应保证其产品安全,避免因再次检查或企业复检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宁波市局五措并举着力构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信息来源:宁波市局

作者:宁波市局

发布时间: 2011-08-26

截至目前,宁波市辖区共有食品生产企业983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19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176家。近几年来,宁波市局始终把监督食品生产、保障地产食品安全作为履职的重中之重,通过陆续推出五大举措,着力构建我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在国家、省、市各级专项监督抽查中,宁波市食品生产企业均未发现相关问题,地产食品质量总体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6%左右。

一、“1234”督促企业落实责任

去年4月,宁波市局向各县(市)区局(分局)下发了《宁波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意见》,推出“1234”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制度。“1”就是通过努力,实现“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履行主体责任能力进一步提高、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到位”这一目标;“2”就是要求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承诺和定期自查报告两项制度;“3”就是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安全员、企业检验员三类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企业人员依法生产经营的意识和质量控制把关的能力,去年共培训三类人员2116人次;“4”就是推行日常巡查、专家核查、质量信用档案、黑名单四项制度,加大对企业的检查和惩戒力度。

二、三支队伍强化区域监管

近年来,宁波市局编织起以三支队伍为核心的较为严密的基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网,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制度配套,全市系统定人、定责、定区域、定监管对象的食品生产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县域巡查队伍。宁波市局下属各县(市)区局(分局)将60%以上的人员充实到监管一线,组建巡查队伍有计划地对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在内的企业开展日常巡查。二是乡镇质监队伍。宁波辖区各县(市)区以企业相对集中的重点乡镇(街道)为中心,推进乡镇质监站(所、中队)建设,全市建立由32个站(所、中队)、154名监管人员组成的乡镇质监队伍,监管范围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的食品生产企业。三是“三员”协管队伍。建立了由乡镇(街道)质监员、村居协管员和企业质量安全员组成的“三员”队伍,通过专门培训,协助当地质监部门实时实地开展工作。

三、“五查”机制严格内外监督

宁波市局建立了食品生产严格的“五查”机制,即日常巡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现场核查和工作督查。前面“四查”是依法对企业实施监管,最后“一查”是质监部门自上而下对自身的监管工作实施的监督。今年以来,全市系统已巡查食品生产企业1451家次,责令企业现场改正问题330个,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142份,直接转立案查处21件。

宁波市局结合全市食品生产实际,今年将乳制品、白酒、豆制品、桶装饮用水确定为重点监管食品,将肉制品、水产制品等12类食品确定为重点关注食品,在加大日常巡查的同时,有计划开展监督抽查,对问题集中的食品生产行业或领域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同时,该局以打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为重点,集中开展“蓝剑”系列专项行动。此外,市、县两级质监部门每年都组织专家对部分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督促企业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

四、“五预”机制防控安全风险

为实现对全市食品安全风险可知、可防、可控目标,宁波市局首创了质量安全监管“五预”工作机制。包括:一是平时通过网络、短信等电子信息平台,及时向食品生产企业“预告”最新法律法规、产品标准、许可到期提醒等信息,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二是根据收集的相关食品安全信息,每季度对全市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进行“预分析”,找出当前需重点关注的问题;三是针对可能的质量安全隐患和重点监管食品的重点原材料安全指标进行“预检测”,确定需进行重点监管的问题;四是对质量问题集中的行业或地域的协会以及相关许可发证部门发布质情“预警”,提请各方重视和关注;五是对列入预警的问题统一组织开展“预防性整治”,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五预”机制的扎实推进,使得宁波市食品生产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得以及时发现和迅速处置,有效防控了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五、信息化促监管效能提升

早在2005年,宁波市局在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研究开发了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在这个系统中,1998年以来全市所有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执行标准和所获证照、生产规模、法人代表等基本情况,以及各级质监部门历年来对每家企业开展的质量监督抽查与执法检查情况均一目了然,并且系统数据会随着监管工作的推进实时动态更新。市、县两级质监部门负责人及一线监管人员均可对相关信息实时分类查询,实现了这一系统对一线监管和后方分析决策双向支持的效果。

今年,宁波市局又整合了食品、特种设备、安全类产品、民生计量等四大安全监管信息,进一步开发了“质量安全监管综合业务平台”。其中的食品信息系统在完善原有功能的基础上,实现了对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实时查询,并且已初步建立起了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档案,下一步将探索开展安全信用评价工作。(宁波市局)

萧山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实现镇街全覆盖

信息来源:萧山分局

作者:萧山分局

发布时间: 2010-10-19

杭州萧山分局在去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实现镇街全覆盖的基础上,又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覆盖到镇街,该网络较之现有的监管方式实现了四大功能:一是企业基础信息及监管信息电子台帐功能,不仅可以实现实时查看,而且可以通过网络实现异地查看,使镇街及时了解企业的监管动态;二是企业到期换证、年审的预警提醒功能,及时提醒即将到期换证及年审的企业,同时提醒监管人员,充分人性化服务;三是监管信息和镇街监管信息的互动功能,直观的了解双方的监管动向;四是通知、文件及时下载功能,使该局面向镇街的监管信息发布更迅速更及时。

奉化市局“四平台四机制”推进食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

信息来源:宁波市局

作者:宁波市局

发布时间: 2011-06-17

近年来,奉化市局坚持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主线,依托“四大平台”,建立“四大机制”,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不断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依托电子监管平台,建立动态监管机制。通过宁波市食品生产企业电子监管系统这一平台,该局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开展网上申报工作,详细记录了全市94家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以及产品、标准信息和证照情况,并根据食品生产企业地域和产品风险性实施分类监管,将米面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饮用水等高风险食品的生产企业划类、划区域统一进行了归档,并对所有输入系统的添加剂信息进行网上核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二是依托巡查电子平台,建立日常巡查机制。该局通过质量安全巡查电子平台,建立了奉化市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机制,认真开展日常

食品安全监管典型经验篇三

干洲工商分局食品监管问题研究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构建的工作大局。但是,在当前,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凸显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监管体系中存在弊端。就我工商分局而言,尽管食品生产企业较少,也未出现过食品安全事故,但通过调研和日常巡查,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食品经营状况

目前,干洲管辖的区域内有两个镇和两个场,分别是干洲镇、澡下镇、农牧渔种场、干垦分场。其中干洲镇面积为172.5平方公里,人口有33824人,有19个行政村,食品经营户76户;澡下镇面积150.8平方公里,有9个行政村,人口有12000人,食品经营户19户;农牧渔种场有四个分场,总面积20平方公里,有4个行政村,人口有1523人,食品经营户7户;干垦分场面积25平方公里,有4个行政村,人口2200人,食品经营户9户。其中农村及边远地区食品经营户49户,前店后厂经营户9户。

二:目前食品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及边远地区消费者对法律的认识程度普遍较低,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防范意识很弱。在购买食品时,缺乏查看所购食品的生产日期、合格证的意识。一些食品经营业主法律意识淡薄,素质偏低。虽然工商部门不断颁布各种法律法规,但得不到彻底执行。不少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既使签定了承诺书,在利润的驱动下,依然说一套做一套,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二)食品安全在工商、质监、卫生等多部门的监管之下,且食品经营主体点多面广,难以有效的实施监管。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出现了前店后厂的食品生产经营户,这部分食品经营户规模

小、投资少,经营场所和生活区没有明确区分。尤其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占有一定市场,因为小作坊规模小、设备简陋,成本较低,所以价格低廉,而且主要集中在居民区。大多数小作坊在日常监管和巡查时,赶紧搞卫生,记台帐,偶尔抽查时就会发现,卫生条件不好、台帐记不全、要求的索证索票等都不完善等现象。针对小作坊而言,明确是属质监部门监管,但工商也分管一部分,职责不明确,像这类个体工商户由于申请不到《卫生许可证》而导致营业执照过期无效的现象很多,针对前店后厂的现象我分局都已做好市场巡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从长远的角度来说,不利于食品安全监管。

(三)基层监管部门的检测设备相对落后,效率比较低下,很难随机实施检测。在日常监管中,监管人员仅凭肉眼对外观和标识进行检查。检测人员都不是专业人员,对化验知识一知半解,只按操作方法机械操作,出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这些都给检测水平的提高带来很大困难,对产品质量提高造成无形隐患。

三:加强食品监管的对策

一是要大力宣传好的典型,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履行好职能范围内责任。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二是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各经营网点签定质量承诺书,教育各经营网点诚实守信经营,强化责任意识,把好食品质量关。三是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台帐,做到采购源头可查,销售流向可查。从源头上确保食品的安全可靠。四是小作坊、食品摊贩具有点多、线长、面广,而且具有季节性、流动性等特点,单凭工商部门监管很难面面俱到,仅靠法律、行政等手段监管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重要的是小作坊、食品摊贩业主的自律意识与觉悟,注重小作坊、食品摊贩的质量引导和培训。

四:建立食品台帐制度。对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经营户,我分局都分发了相关台帐,以明确食品来源及流向,对购销货食品进行分项、分类登记台帐,及时发现和处理进销中出现的食品质量问题。五是做好农村及边远地区食品经营户的日常巡查工作,鉴于分局人员和执法车辆的实际情况建议一季度巡查一次。

干洲工商分局

二0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食品安全监管典型经验篇四

一、加强领导,完善监管机制

我局按照都江堰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水源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与市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生猪屠宰管理、酒类专卖管理及商务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今年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规范了食品经营环境,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旅游沿线为重点区域,以生猪、酒类食品为重点内容,严厉打击了注水猪肉、病害猪肉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车辆100台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90次,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680余瓶,下达整改通知书40份。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酒类流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和酒类食品安全。

三、强化监管,推进生猪产品质量溯源体系

(一)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捆绑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为防止关闭屠宰点死灰复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受理举报投诉2起,办结率100%。

(二)按照《都江堰市生猪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屠宰企业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协助企业购买了电脑、读卡器、识别卡等设备,到企业进行指导培训,七家屠宰企业全面开展了生猪产品溯源工作。

(三)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况;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屠宰废水处理情况等各项制度。

(四)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成办发〔xx〕8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都江堰市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有的7家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合重组并重新规划布局,在2013年底前整合重组至3家定点屠宰厂(场),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四、加强酒类流通管理

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高行政效能,行政审批科,把酒类许可审批移交市政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满足了广大经营户快捷方便的办证需求,今年办理酒类产销许可证300余件。九月份启动全市办证信息统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在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工作中,为保证批发、零售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性,规范了经营行为,全面实施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随附单制度实施率达98%以上。严厉查处了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品牌等违法经营行为,共查处非法进口酒和假冒酒680余瓶。加强了社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沿线的酒类食品监督管理,酒类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大宣传,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消费意识

我局围绕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了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3.15”期间,我局精心组织人员在市区水文化广场设立宣传点,展出真、假名优酒和图文并茂的知识宣传栏,接待前来咨询消费者300多人次,受理投诉案件2起,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都江堰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主题,加强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了食品安全科学知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灾后重建期间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七、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打击私屠滥宰、屠宰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

(二)继续贯彻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市民饮酒安全;

(三)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整治,确保灾后重建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典型经验篇五

质监绿园分局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绿园分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精神为统领,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履职到位,确保辖区食品安全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

(一)根据省、市局和区政府关于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我局立即行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狠抓落实。制定了《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绿园分局2011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重点整治的范围,明确了人员分工、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对各项工作内容、考核评分标准进行细化。

确定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集中整治,特别是对量大面广、季节性强和高风险食品的监管。我局把高风险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对其实施高频次的检查、巡查,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摸清企业底数,实行动态管理。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单位91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81家,小作坊1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监管,并按规定建立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及时调整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三)实行食品安全监管区域责任制。为切实做好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源头监管工作,解决好监管工作量大,人手少,任务重的突出问题,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企业、定责任的监管模式。

(四)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预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臵工作。

(五)组织开展了春节、“五一”、端午、中秋节等节假日及中、高考前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95家。

(六)根据企业产品的风险程度和企业规模不同,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及时开展巡查、定检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月下达食品加工企业巡查计划,月底严格考核。截止目前分局共巡查食品企业出动22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3台次,抽检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55批次,涉及米、面、油、调味品、白酒、黄酒、葡萄酒等 10大类。

(七)认真做好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登记工作,确保食品添加剂和添加物质按照规定添加。全区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使用登记。

(八)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印制和下发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1000余份,对食品生产企业下发了《关于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的通知》;制作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展板。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增强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和谐局面。

(九)开展食品企业帮扶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同时做好新标准的宣贯工作,帮助、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合理布臵车间、设备,建立化验室。今年以来已经为 27家换发生产许可证企业编制修改申请书和质量手册等材料,指导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对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十)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食品监管信息,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合理化建议,为监管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十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水产品、茶叶和含乳企业使用的奶粉等专项检查。检查茶叶生产企业5家,水产品生产企业2家,含乳食品企业2家,均没有发现明显违法行为。

(十二)积极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全区人民能够吃上安全、放心的豆制品,我分局根据市政府以及市质监局的文件精神制定了《绿园区豆制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83封《致全区豆制品生产经营者的公开信》全部发放到了辖区豆腐加工作坊(包括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内的豆腐加工作坊);并和豆制品企业或个人签定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对生产加工豆制品小作坊进行了登记,对主观努力接近生产企业标准业户,加大了扶持规范力度,使其早日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十三)按照市局关于印发《全市质监系统开展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分局正在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共对辖区内3家植物油生产企业、9家肉制品生产企业、16家面食加工企业进行了检查并抽取了企业样品。同时还联合公安部门对1处油脂加工作坊6个食用油储罐进行检查,抽取样品26个。

二、存在的问题。

监管人员少,工作任务多。由于监管人员数量有限,监管工作任务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重点区域整治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性、区域性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进一步完善食品企业档案,实行动态监管。对已掌握的食品生产企业,补充相关数据,完善档案内容。实行分类监管、分类指导,提高监管的覆盖面、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监督检查,实施重点监控。一是加强巡查。以打假责任区为基础,组织对辖区企业进行巡查,每周保证巡查8家食品企业,重点企业加大巡查次数。二是定期监督检验。对企业产品定期抽样检验,一般企业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一年抽样检验不少于2次。三是专项抽查。除实施产品监督检验外,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和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不定期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四是产品强制检验。对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或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但不按规定对产品出厂实施检验的企业,实行产品强制检验制度。对没有获得许可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大强制检验的次数,严格限区域销售。加强企业和小作坊管理制度建设。健全进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企业和小作坊都必须按照要求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帐,如实记录规定内容。加强对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登记制度。督促、指导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建立回收食品登记处理(销毁)制度。强化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查明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食品质量问题的企业,要督促彻底整改,并给予帮助和技术服务。对查明属于主观故意造成的质量问题,必须予以行政处罚,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整改不彻底或整顿不合格的,决不允许恢复生产。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切实落实总局无证查处工作的部署,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实行无证查处。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连续两次市级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或不能保持生产必备条件的,或者故意造假、使用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的,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吊销许可证。对查明已流入市场的伪劣食品,要责令企业强行召回,并通报有关部门停止销售。通过上述措施,增强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自觉把好食品质量关,为消费者提供良好消费环境。

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绿园分局 201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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