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2023年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实用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2 21:32:31 页码:13
2023年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实用8篇)
2023-11-22 21:32:31    小编:zd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挖掘出自身潜力,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化。写总结时,我们可以运用一些图表和图像来展示自己的成果和进展。总结是对我们日常学习和工作生活中所做工作的回顾和总结。在总结中,我们可以评估自己的表现,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篇一

打击黄赌违法犯罪活动,始终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我局领导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了强化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治安的副局长担任组长,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成员有治安、刑侦、网监、禁毒、巡警、督察等大队和各派出所的主要领导,由治安大队作牵头,各警种密切配合,保证了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广大民警的积极参与。同时,印发了《xx县公安机关打击黄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解了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让各单位及全体民警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迅速将全局民警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局党委对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上来。

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篇二

目前正是候鸟迁徙途经我区的高峰时期。为切实做好野生鸟类资源保护工作,确保候鸟安全过境,我区自9月19日开始,开展了打击乱捕滥猎野生鸟类的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遏制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了野生动物管理秩序,提高了市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安全。

为加强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区农发局成立了严厉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整治行动进行指导、协调,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行动方案进行周密部署,合理安排时间。并及时下发了相关通知,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把护鸟责任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一样,层层分解,落实到山头,到地块,到人头,区森林公安将督查各办事处护鸟工作开展情况,并纳入年终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办事处将进行全区通报。

鉴于一些捕鸟者受利益驱动,利用夜间和清晨在山上大肆架网,捕捉各种野生鸟类,每天都有上百只候鸟遭其毒手。区农发局组织森林公安执法人员,每天凌晨4点就到达指定地点,部署当日行动计划,对候鸟迁徙经过的主要山头,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截至到9月27日,共出动130余人次,检查鸟类活动区域32处,收缴野生鸟类25只,放飞活体鸟类22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鸟类15只,销毁网具76具,共计2000余米,严厉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确保候鸟安全过境,维护了生态平衡。

组织专人深入林区集贸市场、社区进行宣传,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并联合开发区电视台、半岛都市报、***早报等媒体对护鸟专项行动进行了正面宣传报道,让广大群众和经营业户充分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高了群众护鸟积极性,营造了良好氛围。

继续组织执法人员对候鸟迁徙重点地区进行拉网式检查,根据非法猎捕者的活动规律调整行动时间,加强打击力度。

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篇三

简报一:

从去年11月到今年7月28号,我市共立通信网络诈骗类案件565件,较往年同期下降5.2%;查询涉案电话号码341个,关停电话号码6个;查询涉案银行账户447个,拦截冻结账户34个,累计拦截资金288.347375万元。

殷旭东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快实战化反诈骗中心建设,深化大案攻坚、集群作战、地区协作、警务合作。坚持关口前移,进一步加强技术反制、行业管制和防范宣传。加强打击治理能力建设,齐抓共管,坚决遏制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蔓延势头,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为建设平安、稳定攀枝花做出应有的贡献。

简报二:

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和龙岩市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精神,通报我市上半年打击电信诈骗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部署下一阶段打击电信诈骗工作。象湖、溪南、法院、检察院、人民银行漳平支行、银监会、电信、移动、联通等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就打击电信诈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加强协作等进行发言。

马勇要求,一要提升认识,领会精神,统一思想,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服从决策部署,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要有清醒的认识,乡镇、部门要协同配合,营造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的浓厚氛围。二要综合施策,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合理均衡安排,结合乡镇工作实际,加强对辖区山场、林场、闲置养殖场等进行排查;三大运营商、金融部门等要确实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公安部门要提高侦查技术手段,加大打击力度,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活动。三要加强宣传,公安部门、镇、村干部等也要充分发挥宣传作用,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犯罪活动中,确保打击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还对灾后重建、脱贫攻坚、生猪污染养殖治理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简报三:

央广网长沙8月16日消息今天(16日),湖南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要求突出强化重点整治,全力以赴打好双峰重点整治攻坚战,确保年内实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下降90%的目标任务。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公安厅长黄关春出席并讲话。

黄关春同志指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主动作为、紧密配合,打击、防范、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来,湖南省电信诈骗案件破案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较上年同期均有大幅提升,共捣毁电信网络诈骗窝点445个,清理非实名银行账户1900万个。长沙市天心公安分局、娄底双峰县公安局成功侦破“1.31”专案,得到公安部肯定。各成员单位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推动落实“电话卡实名制”、“同一银行开卡不得超过4张”、“人民币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风险排查”等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打击治理新格局。

黄关春同志强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事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必须坚持“预防、打击、管理、宣传”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以更大的决心、更足的干劲、更实的措施,扎实开展好打击治理专项行动,确保顺利实现“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数明显上升、破案数明显上升,发案数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明显下降”的“两升两降”工作目标。

黄关春同志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施策,推动侦查打击、重点整治、防范治理三位一体,扎实推进打击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强化侦查打击,充分发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作用,切实做好受理立案工作,努力提升犯罪窝点的发现和打击能力。要突出强化重点整治,全力以赴打好双峰重点整治攻坚战,确保年内实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下降90%的'目标任务。定期对娄底、双峰开展专项督导,及时研究解决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队派驻双峰,督促指导开展重点整治工作。要突出强化防范治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快速止付效率。通银行柜台提醒、网上银行提示等途径,提升被骗资金拦截效果;加大伪基站、黑广播和灰色产业链打击力度。要强化宣传防范,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宣传月活动,结合实际案例揭露各类电话与网络诈骗犯罪手段,提高人民群众反骗防骗意识,宣传普及安全防范技能,营造浓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氛围。

黄关春同志强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是一场攻坚战和持久战,必须夯实基础建设,切实增强打击治理工作后劲。要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形成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网络化管理;要营造学习、研究、打击电信网络等新型犯罪的浓厚氛围和鲜明导向,加强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内部培养能手专家,遴选行业专家,建立专家库和人才储备。

黄关春同志要求,要站在建设法治湖南、平安湖南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坚定“一切为了人民”的信念,从人、财、物、政策等方面给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倾斜和保障;各级公安机关要当好参谋助手,充分发挥打击治理工作的主力军作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全力推动打击治理工作责任落地落实落细。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银桥主持会议。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介德通报了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湖南省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分别发言。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罗建军、办公厅秘书五处负责同志;湖南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银联公司负责人,省公安厅相关警种部门负责人;市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州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双峰县主要领导、县公安局长参加会议。

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篇四

近日,按照全国、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迅速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及工作专班,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和宣传方案,组织协调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一是紧紧围绕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将老年消费市场“食品”“保健品”作为执法重点,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是加大广告监管力度,加强广告监测,严厉打击违法广告行为。三是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依法查办涉老“食品”“保健品”案件。四是积极开展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消费者科学认知能力,切实增强老年人防范意识,提高识骗防骗能力。五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好相关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及时依法依规处置。六是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惩处一批违法企业,整治规范食品、保健品市场秩序,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通过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行为,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篇五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市打击整治养xx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xx集中利用二个星期时间对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全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家,民办养老机构家,共xxx有张养老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家,都是由xxxxxx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市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况,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xx知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等相关内容由乡镇民政办牵头,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

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拒绝诈骗集资承诺书、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一是牵头组织乡镇(街道)、乡填民政办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

二是要求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

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市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市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局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篇六

20xx年以前,黔西南州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工作一直举步维艰,既没有场所也没有机构编制和工作人员。自从今年1月安龙县培德珍禽养殖场被设为黔西南州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助站以来,黔西南州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工作取得了突破。但仍困难重重,目前该养殖场为公益性临时收容救助站。

20xx年2月14日,接到安龙县森林公安的求助,在招堤办事处大西南环城路旁一干枯蓄水池内发现一只豹猫被困,在安龙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特巡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等协调配合成功救助豹猫一只,这是救助站救助的第一例。该豹猫左后腿被夹伤,经过1个多月的救治与调养,豹猫恢复良好,达到放生条件,于20xx年3月17日送往仙鹤坪保护区进行了放生。

有了第一例救助成功的案例,极大的鼓舞了黔西南州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参与者的决心。

20xx年3月14日,晴隆林业局将一只右前肢被夹断的豹猫送往救助站,由于伤势比较严重,虽然及时包扎伤口,也仔细消毒、消炎用药,无奈设备简陋缺乏,没能及时给其做截肢,后因炎症于20xx年3月20日死亡,随即进行了无害深埋处理。

20xx年4月15日,救助站接到兴义阳光书院罗老师的求助电话,称在书院发现一只不能飞的猫头鹰,工作人员便驱车前往,经确认是一只灰林鸮幼鸟,因羽翼未长全无法飞翔。后被接到救助站隔离喂养。

截止目前,黔西南州安龙野生动物收容救助站共收容救助16只野生动物,其中豹猫2只、灰林鸮4只、角鸮2只、小鸮1只、骨顶鸡1只、草鸮1只、獾1只、猕猴1只、3只境外陆龟。1只豹猫在县林业局的安排下已成功放生,1只骨顶鸡和1只草鸮已救护成功并移送盘州九龙潭动物园,3只灰林鸮还在救助站里进行救助,现已到达放生条件,待下一步县林业局安排放生,其余救助失败。20xx年10月3日兴仁森林公安局送来3只境外陆龟,经二十多天的保温饲养,因送来的龟涉及刑事案件,于10月26日被兴仁森林公安局接走送往贵阳。

一是缺乏救助资金。目前该救助站为无偿临时救助站点,日常救助工作开支均来自养殖场经营者罗启培公益性支出。

二是收容救助站设备设施条件简陋。在开展日常工作时难以满足实际需要。

三是缺乏相关专业知识。现就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看,救助成功率不太理想,日常收容救助工作的开展依赖经验判断较多,需要进行更加专业的知识技能培训才能提高救助成功率而实施科学放生。

救助中有的为兽类,目前缺乏现场救助捕获、转移、防护设备,救助过程中的豹猫、猫头鹰等都是食肉性动物,经长时间的救助,食物供给有一定的压力,一个人的力量还是比较薄弱,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望能把它做得更好。

(一)收容救助站急需省、州县匹配专项资金,满足日常收容救助工作开支。

(二)收容救助站急需完善设施设备,配置药品、医疗器械及手套、防护服等必需医疗物品。

(三)对收容救助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为了能更好的促进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工作的开展并取得实效,有爱心、经验是基础前提。还需在经验的基础上对救助工作人员进行更加专业的知识技能培训才能提高救助成功率。

下步,为更好地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我们将加强对我州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助站(安龙县培德珍禽养殖场)给予支持,拟在兴义市建立一个正式的收容求助站,并呼吁全社会各界工作者、爱心人士以多种形式加入到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和保护中来,持续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及保护工作。

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篇七

朝阳县打击“三种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朝阳县打击“三种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副省长赵化明同志关于中央电视台曝光江西省高安市收购、加工、经营病死猪事件的批示精神和省畜牧兽医局12月31日打击“三种违法犯罪”行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打击“三种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朝牧发〔20**〕227号)要求,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打击贩卖病死动物、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和注水注胶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种违法犯罪”),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严格实施畜产品安全监管为核心,以严厉的处罚、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手段,通过部门联动,持续打击“三种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我县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目标保持打击“三种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

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畜禽饲养场、屠宰场等是否按要求建立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监督平台。设施是否可以运转,有无处理痕迹,饲养规模与无害化处理数量是否相符;查看填写的无害化处理记录,是否与实际处置的数量一致;要向村防疫员、群众、村干部了解散养户病死畜禽处置情况,是否规范处置,有无随意抛弃和贩卖、加工现象,并重点检查已被监督部门捣毁的黑加工点、黑窝点、黑交易点和废弃的屠宰点,防止其死灰复燃。二是立即开展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的专项排查。要对辖区内的交通道路两侧、河道、沟壑周边等地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发现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要及时无害化处理。对随意抛弃的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要严格追究其来源,紧抓不放,顺藤摸瓜,一追到底。三是集中开展畜禽产品进入市场交易前的查证验物工作。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和经营病死畜禽产品的违法行为。开展一次门前查证验物工作,对未持有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产品,要依法严肃处罚,并追根溯源,深挖问题线索,一旦发现存在贩卖、加工、经营病死畜禽线索要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四是建立养殖保险与无害化处理无缝对接的联动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畜牧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养殖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牧发〔20**〕50号),切实做到现场查勘定损协办员、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和保险经办机构人员“三到场”。协办员负责牲畜死因鉴定,填写《投保动物无害化处理证明》;动物卫生监督人员负责现场监督养殖户进行无害化处理;保险经办机构人员负责现场取证、定损和收集理赔资料。《投保动物无害化处理证明》作为保险理赔的必须条件,严格执行养殖户、无害化处理人、村动物防疫员和官方兽医四方签字制度,并经动物卫生监督所盖章后生效。理赔结束后,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立即介入,监督无害化处理。

2.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犯罪行为。

一是开展养殖环节整治。要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完整、真实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使用情况记录,建立处方用药、药物禁用限用、休药期、销售记录等管理制度。要落实活畜出栏未使用“瘦肉精”承诺制度,出售畜禽时要出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使用情况记录。要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并及时将相关监督工作记录归档留存,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二是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要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为重点,摸清从事收购活动的人员底数,并登记造册。要督促其履行查验养殖场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使用情况记录。要督促其建立收购记录,完整、真实地记录所收购畜禽的日期、来源、品种、数量、检疫证明编号、畜禽标识号码及销售去向等。要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瘦肉精”、收购贩运“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近期,各乡镇要对辖区内肉牛、肉羊交易市场集中开展一次“瘦肉精”抽检的紧急行动,确保畜产品安全。三是开展屠宰环节整治。要监督屠宰厂(点)严格按照定点屠宰管理部门审批的准宰动物种类实施屠宰,落实肉品品质检验、6小时待宰制度、“瘦肉精”自检等制度,严厉打击定点屠宰厂(点)使用“瘦肉精”和超准宰动物种类屠宰的行为。

对动物注水注胶的违法行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屠宰厂(点)的执法检查,官方兽医发现有注水注胶工具、线索等的,要及时上报同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官方兽医不得对经注水注胶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实施检疫、出证。近期,各乡镇要对辖区内的屠宰厂(点)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打击注水注胶违法行为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完善举报制度,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一是完善举报制度。要不断扩大信息收集渠道,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让百姓参与到打击“三种违法犯罪”行为活动中。对举报的案件要设专人负责,认真核实,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对上级批转的案件要书面反馈,要确保举报人信息安全。二是要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发现和查处的“三种违法犯罪”案件,要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进行联合办案。移送后,移送回执和移送材料要建档保存,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无害化处理指导工作,并及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不得发生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行政不作为行为。

四、实施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区域管辖原则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以江西事件为警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畜牧兽医、服务业、公安、工商、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辖区的专项行动。各乡镇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形成打击“三种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督导,确保工作落实。

要定期对专项行动进行督导,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畜牧兽医局将成立两个专项工作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督导各乡镇开展打击“三种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三)严肃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监管机制,使每个相关场所和环节都有专人负责不留死角。对媒体报道的病死畜禽违法案件不了解,对辖区内长期出现非法处置病死畜禽违法行为不掌握,明知贩卖病死畜禽及其产品不查处,明知是病死畜禽仍出具检疫证明,对私屠乱宰行为放任自流,发现违法添加“瘦肉精”线索不深挖严究,对注水注胶等相关违法行为熟视无睹的要严肃处理。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信息报送。

要结合“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宣传月”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告知,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抛弃病死畜禽,加工、出售病死畜禽产品,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和注水注胶等违法行为的认识;提高生产经营者处理病死畜禽的自觉性;提高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各乡镇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辽宁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条例》以及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工具实时畅通。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行动开展情况实行周报制度,即日起,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每周三15:00前,将工作情况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篇八

肇源县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肇源县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近期,中央媒体连续曝光一些地方非法占用林地、严重破坏生态资源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指示要严肃查处,举一反三。国家林业局对此非常重视,于9月1日召开了“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进一步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加强林地等森林资源管理和使用的具体意见,并制定了《国家林业局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根据国家林业局及省市林业部门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护森林资源安全。

二、打击重点(一)挖沙取土、毁林毁湿开垦等非法占用林地、湿地行为。

(二)各种经营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中非法占用林地、湿地以及“末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以罚代办”行为。

(三)非法毁林种植药材以及农作物等行为。

(四)长期进行系列盗伐、滥伐、非法收购林木的团伙作案行为。

(五)非法猎捕、出售、收购候鸟以及其它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六)利用互联网、宠物店、“黑市”等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七)其他影响较大的破坏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

行动步骤(一)摸底排查阶段(9月15日-25日)。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集中摸排梳理涉林违法犯罪线索,深入剖析本地区破坏林地等森林资源的突出问题,明确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和目标任务,为精确打击、精密防控、精准治理奠定基础。

(二)打击整治阶段(9月25日-11月16日)。根据前期摸底排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查处力度,加强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涉林案件督办和查办,集中清理整治项目施工区、采土采沙区,涉林药材及农作物等种植区,集贸市场、驯养繁育野生动物等场所,整顿林业行政许可审批等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大力整顿林业行政许可审批等管理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从源头上遏制破坏森林和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三)。

总结。

提高阶段(11月17日-30日)。深入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不足与问题,针对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查缺补漏,完善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林业管理、资源保护等工作。

四、有关要求(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林地是林业发展的根基,森林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屏障。从近两年全县森林案件统计上看,非法侵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依然居高不下,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有发展蔓延趋势。因此,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把不损害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林业、湿地主管部门带头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专项行动的落实工作;带队深入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认真分析研判当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研究制定针对性强、强而有力的严打整治措施,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谢景深任组长,尚大民、李乾、孙久润任副组长,县林业总站、湿地局、森林公安局、各乡镇(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孙久润兼任,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深入排查,强化督导检查。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深入现地、现场、案发地等,认真进行摸底和重点排查工作,对辖区内未履行相关程序的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以罚代刑,毁林毁湿种植药材、农作物,非法采伐毁坏林木等问题进行彻底清查,尤其要对信访举报、网络热帖、媒体披露的信息进行重点梳理,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

(三)重拳出击,确保打击实效。县林业、湿地行政执法部门要主动执法,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等案件的查处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县森林公安机关要对掌握的涉林违法犯罪线索一查到底,对办案阻力大、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要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公、检、法机关的支持,通过挂牌督办、异地办案、交叉办案、上级参与办案、上级直接办案等方式,坚决依法查处。要严格落实案件过问登记制度,对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案件逐案倒查责任,对失职渎职、干预执法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与影响力,强化对专项行动的跟踪报道,做到即时动态消息与深度报道紧密结合。对查破的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时主动曝光,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针对专项行动期间可能出现的涉林违法犯罪热点问题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要加强分析预判,把握舆情引导主动权,防止负面炒作。

(五)畅通渠道,及时报送信息。要确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工作,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全面、准确、高效。各乡镇、国有林场(站)每周四向县森林公安局(电话:8245110)上报专项行动成果统计表;每月上报一次专项行动进展、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举措。行动期间,重特大案件、督办案件办理情况、重大紧急舆情事件等重要信息随时报告。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