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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员工奖惩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晋升管理办法。
第二条晋升较高职位依据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与操行;。
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5.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第三条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从内部人员中选拔;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第四条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2.不定期:员工在年度进行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可以即时提升;。
3.试用期员工成绩卓越者,由试用部门推荐提前转正晋升。
第五条晋升操作程序。
2.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人力资源部门通过行政部以通报形式发布,晋升员工则以书面形式个别通知。
第六条晋升核定权限。
1.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特别助理与由总经理核定;。
2.各部门主管,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提议并呈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由各部门主管提议,呈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核定;。
第七条各级职员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并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门。
第八条凡因晋升变动职务,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条员工年度内受处罚未抵消者,本年度不能晋升职位。
物业员工奖惩制度篇二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保洁部员工的整体形象,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以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原则:
坚持 “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奖勤罚懒”以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三、奖惩种类:
(二)根据不同情况,公司对在工作效率及质量较差或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及给公司造成不同程度负面影响的保洁员给予现场指导、培训、批评教育直至经济处罚。
四、奖惩权限:
由运营管理部、行政管理部、各项目部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在日常工作及品质检查过程中对符合奖惩条件的员工及其行为现场实施奖惩建议,经行政部核实,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由行政部及所在部门组织实施。
五、奖惩范围:
公司全体保洁员
六、奖惩标准及条件:
(一) 奖励: 1、有下列情况之一,单次奖励10—20元:
(2)拾金不昧、积极上缴归还者;
(3)每月本职工作被业主及员工提出表扬3次及其以上者;
(4)节省保洁用品开支,半年内物耗使用比率比其他员工明显偏低者;
(1)对公司清洁工作做出重大建议,被采纳后的确可行,节省开支、人工者;
(2)本职工作检查全年内无扣分,无处罚,且受到领导及员工一致好评者;
(3)对保洁工作做出重大贡献者;
(二)、处罚:
1、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 并处罚金10—20元:
(1)不按人员排班时间上下班,无故迟到、早退,不按时刷卡者;
(2)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3)上岗前仪容仪表、着装、号牌不符合要求的;
(4) 对保洁工作没有做到日产日清的,在不定期检查中发现有较大问题的;
(5)大声喧哗,遭到物业管理方或业主投诉的;
(6)工作时间举止不雅、工作中偷懒耍滑的;
(7)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领导者,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影响者;
(8)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串岗、扎堆聊天的;
(9)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者;
(11)不服从上级的指导及执行指定工作的;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罚款50—100元:
(1)3次违反口头警告条款之一者;
(2)对业主或同事粗言秽语,不讲礼貌;
(3)不经上级批准,中止工作或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
(4)在工作时间瞌睡或已睡眠;
(5)蓄意破坏辖区或公司方财物;
(7)利用上班时间收集废旧物的;
(8)开具虚假病历和处方单的;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包括但不限于除名的处分,并基于实际情况处于100元以上罚金:
(1)工作不力,下属涣散,影响工作质量的;
(2)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五次者和旷工二日以内者;
(3)经常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的;
(4)损害公司声誉和物业管理方利益,弄虚作假者;
(5)泄露内部经营情报者;
(6)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经查实者;
(7)盗窃公司或员工的财物的;
3、处理方式:
(1)违反三次口头警告行为者,作一次书面警告处理;
(2)违反三次书面警告行为者,作解雇处理。
七、补充说明:
(一)该制度为公司常规时期的奖惩标准,若公司在非常时期(如交房、评先、
创优、两个及以上专项工作组立项运行期间),则奖惩金额加倍;
(四)以上奖惩都是现金形式进行,如有不缴纳罚金的,工资双倍扣除;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为了进一步改善小区人居环境,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充分调动保洁员的积极性,公司对保洁员实行考核奖惩制度。
一、 考核标准:
1、 工作纪律:(30分)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3分
(2)上班统一着装 3分
(3)上班不扎堆聊天或干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2分
(4)上班时间未经许可不私自外出 2分
(5)工作期间闹情绪、发泄不满 2分
(6)不服从管理、态度蛮横、无理取闹 2分
(7)与员工不团结、打架 2分
(8)未经许可私自泄露公司资料、住户资料 1分
(9)开会不按时 3分
(10)不得在公司任何区域中存放、堆放破烂等物品 10分
2、服务意识(25分)
(1)服务质量差被住户有效投诉 2分
(2)发现异常情况不及时处理或报告 2分
(3)见住户有困难不帮忙、有损公司名誉 2分
(4)不报告、不制止小区违章违规现现象,故意回避
2分
(5)遇事故借回避或退缩 3分
(6)拾物不上交,未经允许拿走物品、纸箱等物
3分
(7)与其他员工不协作、造成工作失误 2分
(8)与住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 3分
(9)利用工作之便向住户索取财物或小费 3分
(10)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或损失
3分
3、工作质量:(45分)
(1)单元楼道地面保持清洁,无垃圾,楼道墙角无蜘蛛网 3分
(2)单元电子门保持清洁,无明显灰尘 3分
(3)单元楼梯栏杆扶手擦拭干净,无明显灰尘3分
(4)单元内电表箱、信箱保持清洁,无明显灰尘和乱张贴 3分
(5)单元楼道玻璃和消防设备等设施保持清洁,无明显灰尘和污迹 3分
(6)果皮箱、垃圾筒定期清理、擦试,无满溢、无四周散落垃圾、异味 10分
(7)道路保持整洁干净,无泥沙垃圾等杂物,雨后无积水 4分
(8)屋顶保持清洁,无杂物,雨后无积水 4分
(9)小区宣传栏保持清洁,无明显灰尘 4分
(10)保洁用具及大垃圾筒等放置指定位置,无乱放
5分
(11)楼道、屋顶等公共区域无物品、杂物等 4分
二、分值为100分。
1、奖励措施:
(1)达到或低于85分者,只拿到基本工资950元;高于85分者,增加50元。
(2)每季度按分值高低取前三名予以奖励,每季度兑现奖金:第一名50元,第二名30元,第三名20元。
2、处罚措施:
(1)分值低于60分者,一次处罚30元
(2)半年内累计有三次低于60分者,处罚半月工资; 一年内累计有六次低于60分者,予以辞退。
物业办公室
1 .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 并处罚金5-10元。
(1)、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
(2)、上岗前仪容仪表、着装、号牌不符合要求。
(3)、未经批准使用不可使用的设施。
(4)、大声喧哗,遭到物业管理方或群众投诉。
(5)、下班后未及时离场,工作区内逗留。
(6)、无故迟到、早退。
(7)、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杂物。
(8)、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
(9)、串岗、扎堆聊天。
(10)、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或私人探访。
(1)、3次违反口头警告条款之一者。
(2)、对群众或同事粗言秽语,不讲礼貌。
(3)、不经上级批准,中止工作或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
(4)、在工作时间瞌睡或已睡眠。
(5)、在工作区域内不遵守要求,不听管理和劝阻。
(6)、蓄意破坏工作区或物业管理方财物。
(7)、在工作区内随意乱写乱画,中伤他人。
(8)、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团结。
(9)、不服从正常安全检查。
(10)、利用上班时间收集废旧物,不服从上司,影响工作质量。
(11)、开具虚假病历和处方单。
3 .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包括但不限于除名的处分。
(1). 未履行批准手续,擅离岗位。
(2). 工作不力,下属涣散,影响工作质量。
(3). 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五次者和旷工二日以内者。
(4). 经常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5). 损害公司声誉和物业管理方利益,弄虚作假者。
(6). 泄露内部经营情报。
(7). 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经查实者。
(8). 盗窃公司或甲方的财物。
(9). 触犯法律,被拘留、劳教、判刑。
4. 工作中出现过失给予一次解释机会,经上司及时指导培训后,如再次出现类似/同样情况时,按情况轻重予以待岗培训(不计工薪)或 5-10元经济处罚。
(1). 过失1 清洁工具乱放
标准: 指定地点,定点定位存放。
(2). 过失2 垃圾箱内堆满垃圾
标准: 垃圾箱内垃圾超过三分之二时立即清除。
(3). 过失3 安全通道有垃圾、有杂物
标准: 安全通道干净无垃圾、杂物、不允许停留垃圾超过10
分钟。
(4). 过失4 天花板、地面有垃圾、污物
标准: 天花板污渍,及时清理,地面垃圾5分钟内清除。
(5). 过失5 安全防火设施、设备没有擦拭
标准: 消防设施、设备要求每天抹尘1次,并随时注意。
(6). 过失6 通风口吸灰尘、污渍
标准: 通风口干净无灰尘、无污渍,随时发现清理。
(7). 过失7 卫生间、休息间有积水、杂物
标准: 卫生间、休息间无积水、无杂物及时清理不得超过10分钟。
(8). 过失8 玻璃、不锈钢上有污渍
标准: 低位玻璃每天刮洗一次,高位玻璃每周一次刮洗,保洁及清理污渍。
(9). 过失9 其它设施、设备有污渍、污垢
标准: 发现有污渍、污垢及时清理。
(10). 过失10 责任区内未发现保洁员
标准: 保洁员如上洗手间、饮水,不得超过10分钟,进餐不得超过30分钟, 同时立即通知上司安排人员顶岗, 否则不得离岗。
清远市飞扬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1月20日
物业员工奖惩制度篇三
规范行政奖罚的标准及奖罚程序,确保公司行政奖罚有法可依,适度合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含)以人员的行政奖罚处理。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公司机关员工和管理处员工记大过与记大功以下行政奖罚决定的审批。
3.2管理处经理负责管理处员工记大过与记大功(含)以下决定的审批。
3.3人事部负责公司行政奖罚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决定的复核。
3.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行政奖罚工作的提出。
4.0程序要点
4.1奖罚原则。
有功必奖,有过必罚;依法管理,执法必严;奖罚面前,人人平等。
4.2奖罚形式。
4.2.1奖励: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升工资、晋职。
4.2.2处罚: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级(薪)、解聘(劝退、解雇、自动离职)。
4.3奖罚标准。
4.3.1嘉奖1次奖1天岗位工资,警告1次扣1天岗位工资。
4.3.2记小功1次奖3天岗位工资,记小过1次扣3天岗位工资。
4.3.3记大功1次奖当月岗位工资,记大过1次扣当月岗位工资。
4.3.4一年累计嘉奖3次者,加记小功1次;一年累计记小功3次者,加记大功1次。
4.3.5一年累计警告3次者,加记小过1次;一年累计记小过3次者,加记大过1次。
4.3.6一年累计记大功2次,晋升一级工次,一年累计记大过2次给予解雇
4.4奖罚条件。
4.4.1符合下列条之一者,可建议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的奖励:
a)对提高公司信誉,做出显著成绩者;
b)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c)为保护公司、员工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
d)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著成绩者;
e)严格控制费用,节约开支有显著成绩者;
f)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g)在抗洪、灭火、防风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
h)接待业主及客人,受到一致好评者;
i)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影响较大者;
j)有效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者;
k)在公司的重大活动服务过程中表现突出者;
l)其它应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的行为。
4.4.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建议晋升、调薪奖励:
a)表现优异,半年之内的月度绩效考证分数有3次列本部门第一者;
b)工作有突了贡献者;
c)有突出才能,为公司急需者;
d)为同行业竞相争取者。
4.4.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要建议给予警告处罚:
a)上班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者;
b)拖延执行上级指令及时效制规定,影响工作进度,尚未造成损失者;
c)仪容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d)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者;
e)无故串岗、闲聊、乱丢果皮、杂物者;
f)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调班、调休者;
g)使用亵渎性或辱骂性语言者;
h)其他不认真工作、不文明、不道德行为,须给予警告处分者。
4.4.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记小过处分:
a)一年内给予警告处分3次者;
b)违反标准规程,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尚未造成公司利益损失者;
c)捏造请假理由或伪造有薪假期证明,经查证属实者;
d)公司机关员工工作时间睡觉者;
e)未经许可出借公司财物者;
f)辱骂同事或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
g)向他人误传个人或他人薪金数额者;
h)拾遗不报,造成不良影响者;
i)随身携带考勤卡,代他人打卡,授意他人打卡,涂卡、冒签卡1次者;
j)旷工1天者;
k)擅自挪用公-款在1000元(含)以下者;
l)管理处员工对住户服务时,违反时效制规定,造成住户投诉者;
m)其他有碍生产安全或管理,但未造成经济损失,须给予记小过处分者。
4.4.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a)一年内给予记小过3次者;
b)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有事实证明但尚未造成恶劣影响者;
c)管理处员工工作时间睡觉者;
d)违反标准作业规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损者;
e)私配办公室、宿舍及营业区钥匙者;
f)随身携带考勤卡,代他人打卡,授者他人打卡,涂卡、冒签卡2次以上者;
g)旷工2天者;
h)明知有病而有意拒绝接受公司指定体检、治疗或防疫注射者;
i)故意浪费公司财物者;
j)擅自挪用公-款1000—2000元者;
k)服务态度差,遭住户合理投诉者;
l)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须给予记大过处分者。
4.4.6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建议给予降职、降薪处分:
a)管理不善者;
b)多次重复违反公司标准作业规程,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c)一年内记大过1次,记小过2次者;
d)绩效考评连续两个月考评分数均为末位者;
e)其他须给予降职、降薪的处分者。
4.4.7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劝退。劝退人员如果在试用期的,公司无须提前即可通知员工办理正常离职手续。劝退人员属公司正式员工(含聘用工),一般情况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或一个月工资作补偿后即刻辞退员工(劳动合同特殊约定的按《合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a)绩效考评分数在60分以下者;
b)连续3个月考评分数均为末位者;
c)半年度或年度绩效考评分数不合格者;
d)其他须给予劝退处分者。
4.4.8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解雇。解雇员工无须提前通知,不给予工资以外的任何经济补偿,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有关责任的权利:
a)一年内给予记大过处分2次者;
b)赌博、吸毒、盗窃或参与其违法活动,公司保留追究刑事责任者;
c)泄窃公司机密,贪污、挪用公-款在2000元以上者;
d)在公司无理取闹且先动手打人者;
e)造谣惑从,挑拨是非或以强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罢工,情节严重者;
f)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贿赂为自已牟取私利者;
g)利用社会不良分子解决公司内部问题者;
h)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者;
i)故意损坏公司设备、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
j)遇非常事变,借故逃避义务,致使公司财物蒙受损失者;
k)对公司员工及其家属实施威胁、暴行者;
l)长期迟到、早退者;
m)疏于职守,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n)向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或资料者;
o)服务态度恶劣,损害住户利益,影响公司声誉者;
p)窃取公司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q)其他严惩违反公司规定,须给予解雇者。
4.5奖罚程序。
4.5.1部门负责人向人事部提出,人事部给予《员工奖罚通知单》。
452审核。部门依据奖罚条件或(及)《绩效考评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进行以下审核,并将审核意见记录在“部门意见”栏,并签名确认:
a)建议内容是否真实、清楚、完整;
b)奖罚标准是否恰当。
4.5.3人事部复核。人事部经理依照用人部门上述程序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记录在“人事意见”栏,并签名确认:
a)部门意见真实、奖罚恰当的按正常手续办理;
b)经核查,用人部门意见不真实或奖罚标准欠恰当的,经与部门沟通后,由部门重新填写《员工奖罚通知单》。部门坚持已见的,人事部须将调查情况附于《员工奖罚通知单》后一齐报总经理审批。
4.5.4审批。管理处经理负责管理处员工记大过与记大功以下决定的审批。总经理负责其他决定的审批。
b)用人部门和人事部门意见不统一时,总经理(管理处经理)在2日内给予审批意见。
4.5.5资料处理。
a)涉及调薪的资料处理:
----原件附在《转正/晋升/降职/调薪表》后,按《转正/晋升/降职/调薪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b)劝退、解雇、自动离职人员资料的处理:
----原件附在《员工离职表》。后按《员工离职、内部调职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c)嘉奖、记小功、记大功、警告、记小过、记大过人员资料的处理:
----一份复印件公布在“员工公告栏”内;
----一份复印件于次月初报财务部核发奖罚工资。
456员工对奖罚有异议的按《员工投诉与行政复议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5.7记录
b)人事部文员将员工奖罚情况记录在人事月报的《当月奖罚统计表》内,并于次月初与《奖罚单》一齐报财务部核发奖罚工资。
4.6本规程作业员工转正、晋升、降级、调薪、劝退、解雇等人事处理工作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员工奖罚通知单》。
6.0相关支持文件
6.1《转正/晋升/降职/调薪标准作业规程》。
6.2《员工离职、调职标准作业规程》。
6.3《员工投诉与行政复议标准作业规程》。
6.4《人事月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加强员工的组织纪律性,提高员工的竞争意识,开展劳动竞赛,促进工作,特制定员工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考核种类:考核分月考核和年度考核,月考核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评比打分,年度考核由主任与管理处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评比打分,日常的记录、检查由各班组负责人进行记录。
二、考核频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年度总评一次。
三、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及标准详见考核表。
四、奖惩:
1、每季度月考核平均在9分以上为达标,8-8.9分为基本达标, 7-7.9为一般不合格,6-6.9分为不合格,6分以下为严重不合格,应考虑给予辞退处分。
2、年度扣分累计在10分以下者,可领取全额年终奖,扣分在10-18分之间的可领取90%的年终奖,扣分在18-26分之间可领取70%的年终奖,扣分在26-36分之间可领取50%的年终奖,36分以下者取消年终奖;并考虑给予辞退处理。
3、连续三个月考核在9.5分以上者,年终奖可上浮10%。
4、连续三个月考核在6分以下者辞退或给予行政处分。
5、年度考核评为先进工作者,年终奖可上浮10%。
五、适用范围:管理处全体员工
物业员工奖惩制度篇四
第一条为了严肃厂规厂纪,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能顺利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处罚不是制定本制度的最终目标,通过处罚达到令行禁止,培养员工的服从意识才是主要目标。
第三条通过对员工奖善罚恶起到引导企业文化发展方向的效果是制定本制度的最高理想。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临时用工人员。
第三章员工处罚。
第五条员工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大类。
第六条行政处罚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五种;经济处罚分为50元、100元、150元、200元等四个等级。
第七条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50元罚款:
1、不服从班组长安排,有令不行,出言不逊;。
2、无故不支持其他部门工作;。
3、口出脏言,挑起事端,辱骂同事;。
4、在公司内衣冠不整者(具体标准详见《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5、在公司内随地大小便;。
6、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7、拈花惹草,破坏公司绿化;。
8、随意串岗;。
9、上班时间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10、上班时间上与业务无关的网站、上网聊天、上班玩游戏;。
11、在生产现场接待私客。
12、未经允许不参加公司指定的培训、会议;。
13、车辆不放入车棚,不听从门卫劝阻,随意摆放;。
14、违反就餐规定,随意插队;。
15、剩饭菜随意倒;。
16、上班时间公话聊天;。
17、上班时间吃零食;。
18、车间内产成品、半成品不按规定堆放到指定地点;。
19、下班前没有将工作场地打扫干净;。
20、下班时,没有做好工作交接擅自离开;。
第八条犯有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但是有下列行为者,可以免予处罚:
1、事后主动承认错误,态度诚恳,积极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的;。
2、主动向受害方赔礼道歉,得到对方原谅的;。
3、积极揭发同犯人员者;。
第九条严重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1、不服从安排,恐吓领导;。
2、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在禁烟区内吸烟;。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私自在生产现场动用明火;。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在公司内喝酒;。
6、未经允许,私自移动灭火器材或将灭火器材改作它用;。
7、制造、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和发展的谣言;。
8、遗失借用的公司器材,拒不赔偿;。
9、犯有第七条所列出的错误之一,在处罚通知开出三天之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11、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同时犯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相互包庇者;。
第十条记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1、聚众闹事,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2、在公司内部赌博;。
3、伤风败俗,在公司范围内从事有伤风化之行为,影响公司形象;。
4、无论在公司内外,从事不当行为,有损公司形象;。
5、出言不当,得罪客户;。
6、向新员工灌输不当信息,故意诋毁公司形象;。
7、在公司外200米范围内打架闹事;。
8、犯有第九条第1、5、6、7项所列出的错误两次者,无论是否是同一错误,一律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9、犯有第九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一条记大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处以200元罚款:
1、在公司内对骂、打架;。
2、故意损坏公司生产设备、办公用具;。
3、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受控文件带出公司;。
5、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设计图纸等带出公司;。
6、未经允许,私自透露客户信息及各种材料、产成品价格;。
7、犯有第十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二条辞退。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辞退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1、不服从安排,殴打领导;。
2、私自将公司财物带出厂门,盗窃公司财物;。
3、第七至十二条各项规定,连续违反三次;。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禁烟区内吸烟;。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公司内喝酒;。
6、购买变质大米、蔬菜,导致员工食物中毒;。
7、对处罚不满,投毒、纵火报复;。
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伪造学历、操作证书及其它证件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工作;。
10、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员工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奖金,晋级五类。
第十三条嘉奖。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嘉奖:
1、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堪为楷模;。
2、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3、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勇于探索、实践;。
4、维护公司形象,主动劝止他人的违规行为;。
5、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
7、全年无缺勤,无其它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记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保质完成;。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4、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适时实施抢修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5、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
第十四条记大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大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主动与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2、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
3、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
4、改善生产设备,能提高生产率和产品质量;。
6、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十五条奖金。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奖励:
1、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过科技创新小组讨论,确能实施,并能取得一定效益;。
2、在主办业务方面有重大拓展或改革,且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为公司节省开支;。
4、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使公司免遭损失;。
5、不畏强敌,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犯;。
6、遇有重大意外事故能挺身而出,抢救公司财物;。
7、改善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效益显著;。
第十六条晋级。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1、记大功一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2、记功三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3、在业务改进、机械故障预防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4、改善生产设备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第五章权责。
第十七条有关考勤方面的规定一律按照《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有限公司所有。
第六章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物业员工奖惩制度篇五
一 、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1、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20元,超过1小时的扣30元,超过2小时的扣50元。
2、保安人员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教育后仍不服从,可责令其离岗,离岗期每日扣50元.连续离岗3日以上,一律作辞退处理。
3、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上岗的,查获一次扣20元,上岗后,不按执勤要求做,查获一次扣30元,上岗后脱逃,脱岗时间超过1小时的扣30元,超过2小时的扣50元。
4、执勤时打瞌睡的扣50元,发现睡觉一次扣10分。
5、严禁在驻勤地块所属区域和值班休息室内饮酒,发现一次扣20分,违反规定酒后上岗的发现一次扣20分,执勤时间内饮酒,发现一次扣30分,责令其离岗,离岗期一日扣30分。
6、擅自把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执勤范围,或执勤时看无关书籍,发现一次扣5分。
二 维护保安队伍形象,注重仪表仪容,坚持文明执勤。
1. 上岗后,不按规定着装,发现一次扣10分,上岗间发现一次打人,骂人扣10分,情节严重者按分司其它规定严肃处理。
2. 离岗后或不在执勤时,穿戴保安服发现一次扣10分。
3. 对客户询问不耐烦详尽回答或对客户发生不礼貌事件,发现一次扣10分。
4. 执勤巡检时,晃动走样或其它畸形走样,发现一次扣10分。
5. 站立不按规定立姿,发现一次扣10分。
三 、奖励
在工作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一次,一人奖励50元, 抓获重大案犯一次,一人奖100元。
四 、说明
1. 全年扣分累计达100分者,作辞退处理.全年有扣分行为的不参加评选活动,对扣分超过50分小于100分者,下年度不考虑提高工资。
2. 扣分的分值按每分2元计算,从其工资中扣出。
3. 凡因在工作时间内不负责任,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由当班人100%的赔偿。
4. 本奖惩责任制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一 、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1、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20元,超过1小时的扣30元,超过2小时的扣50元。
2、保安人员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教育后仍不服从,可责令其离岗,离岗期每日扣50元.连续离岗3日以上,一律作辞退处理。
3、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上岗的,查获一次扣20元,上岗后,不按执勤要求做,查获一次扣30元,上岗后脱逃,脱岗时间超过1小时的.扣30元,超过2小时的扣50元。
4、执勤时打瞌睡的扣50元,发现睡觉一次扣10分。
5、严禁在驻勤地块所属区域和值班休息室内饮酒,发现一次扣20分,违反规定酒后上岗的发现一次扣20分,执勤时间内饮酒,发现一次扣30分,责令其离岗,离岗期一日扣30分。
6、擅自把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执勤范围,或执勤时看无关书籍,发现一次扣5分。
二 维护保安队伍形象,注重仪表仪容,坚持文明执勤。
1. 上岗后,不按规定着装,发现一次扣10分,上岗间发现一次打人,骂人扣10分,情节严重者按分司其它规定严肃处理。
2. 离岗后或不在执勤时,穿戴保安服发现一次扣10分。
3. 对客户询问不耐烦详尽回答或对客户发生不礼貌事件,发现一次扣10分。
4. 执勤巡检时,晃动走样或其它畸形走样,发现一次扣10分。
5. 站立不按规定立姿,发现一次扣10分。
三 、奖励
在工作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一次,一人奖励50元, 抓获重大案犯一次,一人奖100元。
四 、说明
1. 全年扣分累计达100分者,作辞退处理.全年有扣分行为的不参加评选活动,对扣分超过50分小于100分者,下年度不考虑提高工资。
2. 扣分的分值按每分2元计算,从其工资中扣出。
3. 凡因在工作时间内不负责任,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由当班人100%的赔偿。
4. 本奖惩责任制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一 、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1、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20元,超过1小时的扣30元,超过2小时的扣50元。
2、保安人员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教育后仍不服从,可责令其离岗,离岗期每日扣50元.连续离岗3日以上,一律作辞退处理。
3、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上岗的,查获一次扣20元,上岗后,不按执勤要求做,查获一次扣30元,上岗后脱逃,脱岗时间超过1小时的扣30元,超过2小时的扣50元。
4、执勤时打瞌睡的扣50元,发现睡觉一次扣10分。
5、严禁在驻勤地块所属区域和值班休息室内饮酒,发现一次扣20分,违反规定酒后上岗的发现一次扣20分,执勤时间内饮酒,发现一次扣30分,责令其离岗,离岗期一日扣30分。
6、擅自把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执勤范围,或执勤时看无关书籍,发现一次扣5分。
二 维护保安队伍形象,注重仪表仪容,坚持文明执勤。
1. 上岗后,不按规定着装,发现一次扣10分,上岗间发现一次打人,骂人扣10分,情节严重者按分司其它规定严肃处理。
2. 离岗后或不在执勤时,穿戴保安服发现一次扣10分。
3. 对客户询问不耐烦详尽回答或对客户发生不礼貌事件,发现一次扣10分。
4. 执勤巡检时,晃动走样或其它畸形走样,发现一次扣10分。
5. 站立不按规定立姿,发现一次扣10分。
三 、奖励
在工作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一次,一人奖励50元, 抓获重大案犯一次,一人奖100元。
四 、说明
1. 全年扣分累计达100分者,作辞退处理.全年有扣分行为的不参加评选活动,对扣分超过50分小于100分者,下年度不考虑提高工资。
2. 扣分的分值按每分2元计算,从其工资中扣出。
3. 凡因在工作时间内不负责任,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由当班人100%的赔偿。
1、奖励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者,保安部将给予奖励或职位晋升。
在岗位上尽职尽责,全年无过失事故。
及时发现消防、治安隐患,及时处理,为公司挽回损失者。
在公司遇重大事故有特殊表现。
在部门人手不足时主动加班。
见义勇为,制服违法犯罪分子。
拾金不昧,及时上交。
各项考核成绩突出。
2、处罚规定:
行为不检违反纪律者, 将视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则给予纪律处分。
一般过失
如违反下述规定的员工,应做出书面检讨。保安部应向该员工发出口头警告一次,半年内累计三次口头警告的,保安部应发出书面警告一次。
(1)工作态度不认真,当值岗位听收录机、看报纸、喧哗、吃零食、下棋、打扑克、打麻将、与他人闲聊。
(2)未办好交-班手续,无故迟到、早退。
(3)当值时不按规定穿齐制服,佩戴员工卡,留须、留指甲、身体有异味、不注意个人卫生、在公共场所行为不检。
(4)不按规定使用装备器材,但尚未造成损失。
(5)未经同意使用公司电话或在岗位上会客。
(6)下班后无故在公司或岗位逗留。
(7)对上司不礼貌,对客人出言不逊。
(8)遇紧急事件临阵退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9)发现同事违反以上规定而不及时举报。
(10)经保安部管理层研究认为属一般过失的行为。
严重过失
如违反下列规则的员工,保安部应向该员工发出书面警告一次,半年内累计二次书面警告,公司作无偿解雇处理。
(1)半年内累计三次口头警告。
(2)无故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
(3)不服从领导合理的工作安排,顶撞上司。
(4)撤离工作岗位。
(5)当值时吸烟、打架、赌博、饮酒。
(6)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公司应急物品或他人物品。
(7)拾遗不报, 私自收藏者。
(8)因工作疏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9)发现同事违反以上过失不及时举报者。
(10)保安部管理层经研究认为属严重的行为。
(11)如畜意或疏忽而损失财产,将根据损坏物品的价值扣除薪金以作补偿,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罚款。若有盗窃行为者,除扣罚十天薪金,不予任何补偿即时解雇,同时由此而造成窃物遗失或损坏按价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
非常严重过失
如违反下述规定,公司将立即作出无偿解雇处理。若因此而涉及刑事或造成公司严重经济损失,公司将遵循合法途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半年内累计二次书面警告。
当值时睡觉者。
委托他人或代他人签到或代打考勤卡者。
欺骗公司,隐瞒事实,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经保安管理委员会或经公司行政人事部政审不及格者。
因个人行为使公司的声誉及财产遭受严重损害者。
违反国家法律、法令,受到治安或刑事处罚者。
携带违禁品或危险品进入公司范围者。
泄露公司有关机密者。
散播谣言,造谣惑众,擅自涂改、张贴员工通告,造成混乱者。
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收受非法利益者。
发现同事有以上行为而不及时举报者。
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认为属非常严重过失的行为。
3、纪律处罚程序
(1)员工必须在发出的警告书上认证签名,以此为据记录在案,或两个以上证人签认,则该警告书将视作生效。
(2)如证实员工确属犯过,但又拒不签认,管理处将作即时解雇处理,不作任何补偿。一年内三张“口头警告”则视为一张“书面警告”。但一个月内连续得两次“口头警告”者,同样视作一张“书面警告”。
(3)每签一张“书面警告”,将在该员工当月基本工资中扣除50元。
(4)签署“最后书面警告”者,职位降级或作无薪停职(通常不超过两周),此法亦适用于管理处对员工作出处理结果前的步骤。
一 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1. 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20元,超过1小时的扣30元,超过2小时的扣50元.
2. 保安人员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教育后仍不服从,可责令其离岗,离岗期每日扣50元.连续离岗3日以上,一律作辞退处理.
3. 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上岗的,查获一次扣20元,上岗后,不按执勤要求做,查获一次扣30元,上岗后脱逃,脱岗时间超过1小时的扣30元,超过2小时的扣50元.
4. 执勤时打瞌睡的扣50元,发现睡觉一次扣10分.
5. 严禁在驻勤地块所属区域和宿舍内饮酒,发现一次扣20分,违反规定酒后上岗的发现一次扣20分,执勤时间内饮酒,发现一次扣30分,责令其离岗,离岗期一日扣30分.
6. 擅自把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执勤范围,或执勤时看无关书籍,发现一次扣5分.
二 维护保安队伍形象,注重仪表仪容,坚持文明执勤.
1. 上岗后,不按规定着装,发现一次扣10分,上岗间发现一次打人,骂人扣10分,情节严重者按分司其它规定严肃处理.
2. 离岗后或不在执勤时,穿戴保安服发现一次扣10分.
3. 对客户询问不耐烦详尽回答或对客户发生不礼貌事件,发现一次扣10分.
4. 执勤巡检时,晃动走样或其它畸形走样,发现一次扣10分.
5. 站立不按规定立姿,发现一次扣10分.
三 奖励
在工作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一次,一人奖励50元, 抓获重大案犯一次,一人奖100元.
四 说明
1. 全年扣分累计达100分者,作辞退处理.全年有扣分行为的不参加评选活动.
2. 扣分的分值按每分2元计算,从其工资中扣出.
3. 凡因在工作时间内不负责任,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由当班人100%的赔偿.
4. 本奖惩责任制从宣布之日工起执行.
门卫值班制度
1. 按规定着装,仪表要端庄,精神饱满,态度和蔼,坚持原则,上岗执勤要文明,按要求搞好工作场地和责任区的卫生.
2. 工作时间不准睡觉,擅离职守,聊天看报,不准干私活,不准酗酒,吸烟.严禁有刁难人,打骂人,粗暴无礼,侮辱人格的行为.
3. 查验出入人员的身份和证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处理问题要灵活.
4. 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物品带入,严防客户物资流失.
5. 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6. 在执勤中发现可疑人,可疑事,尤其是犯罪线索要及时报告公安保
卫部门,并主动配合工作,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7. 搞好夜间巡逻,严防各类型,治安案件的发生,并按要求填写值班日志.
8. 对发生在服务区的刑,治案件要及时保护好现场,并向公安机关报警和单位公司领导报告.
9. 认真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物业员工奖惩制度篇六
为了促进和加强保安部的自身建设,奖惩分明,充分调动每一位队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自觉性,必须建立健全保安部奖惩制度。现将奖惩细则和各项规定公布如下:
1、因工作出色受到业主和上级表扬者,一次加5分;
2、在当班期间发现或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者,一次加10分;
3、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者,一次加10分;
4、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者,一次加20分;
5、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及侦破案件者,一次加10分;
6、拾金不昧者,一次加2分,数额巨大者,一次加10分;
7、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收效明显者,一次加10分;
8、积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章现象,并勇于和不良倾向行为作斗争者,一次加5分;
9、在技术和业务考核及行业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者,一次加10分;
10、在当班期间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积极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一次加10分;
11、工作勤奋认真,自觉奉献,绩效显着者,加10分;
13、当班期间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一次加2分;
14、热爱本职工作,具在强烈的敬业精神,集体观念强,加5分;
15、当班期间,抓到损坏公物者,并进行赔偿者,加2分;
16、当班期间及时发现制止乱张贴、散发广告传单或随处便溺,每次奖励2分;
17、队列考核,表现突出者,每次奖励2分。
(一)管理制度及纪律考核。
1、班期间看报纸、吸烟、聊天、吃零食、大声喧哗者,每次扣5分;
2、上班期间未经领导批准私会客人或经常用手机玩游戏、发短消息者,每次扣5分;
3、见公司利益或财产受损而不制止者,每次扣5分;
4、对上级任务不积极主动完成或不圆满完成者,每次扣5分;
5、对住户不礼貌或与住户发生争执者,每次扣10分;
6、当班期间衣着不整洁,不按规定配带工牌或其它标志者,发现一次扣1分;
7、私自换班或换岗、不按规定交班者,一次扣5分;
8、上班迟到、早退者,发现一次扣1分;
9、不按规定做好岗位记录或在值班记录本上乱涂乱画者,发现一次扣2分;
11、当班期间睡觉一次扣20分,情节严重者做开除处理;
12、当班时擅离职守,发现一次扣20分,情节严重者做开除处理;
13、隐瞒、虑报、做假者,发现一次扣20分,情节严重者做开除处理;
14、不服从上级合理工作安排者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者做开除处理;
15、队列考核及业务考核不合格三次以上者做开除处理;
16、巡逻岗不按规定巡逻检查,每发现一次扣10分;
18、当班期间对于不明底细人员或可疑人员不闻不问者,一次扣2分;
19、对进入车辆未按规定指挥停放者,一次扣1分;
20、对违章现象不及时制止者一次扣1分;
22、无正当理由在岗亭内停留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23、离岗: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发现一次扣10分,时间较长者按旷工处理;
24、脱岗:擅自脱离岗位,发现一次扣10分;
25、串岗,每发现一次扣2分;
27、因个人原因辞职,须提前十五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辞职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而私自离职者,扣发所有应发款项。
(二)队列或理论学习。
1、训练或理论学习迟到者早退一次扣1分;
2、无故不参加训练、学习者一次扣5分。
(三)值班室内务卫生。
1、对故意破坏公共财产者一次扣5分;
2、随地丢垃圾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3、个人、衣物不按规定摆放者一次扣1分;
4、当班期间,值班室内卫生脏乱差者一次扣1分。
(四)工作礼仪。
1、违反工作礼仪每一次扣1分;
2、一个月内被业主正当投拆三次者,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
(五)违反保安部器械管理规定,造成损失或丢失者,除按价赔偿,再加罚100元。
物业员工奖惩制度篇七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一、奖惩种类
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记大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有薪假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
二、奖励条件
1 、维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2 、研究创造成果突出,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3、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具有成效者
4 、积极参与公司集体活动,表现优秀者
5 、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 、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7 、以公司名义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者
8 、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9 、具有其他特殊功绩或优良行为,经部门负责人呈报上级考核通过者
三、惩罚条件
1 、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3 、贪污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4 、虚报、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者
5 、泄漏科研、生产、业务机密者
6 、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
7 、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产秩序者
8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
9 、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者
10 、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
11 、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2 、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
13 、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14 、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
15 、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 、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
17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18 、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听之任之者
19 、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奖惩相关规定
1 、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惩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2 、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 1 )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
( 2 )学习培训机会
( 3 )职务晋升、加薪
( 4 )公司高层领导年终接见
3 、一年内功过相当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后过。可相互抵消的功过如下:
(1) 大过一次与大功一次
(2) 记过一次与记功一次
(3) 警告一次与表扬一次
4 、表扬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 ,记过三次等于大过一次。
5 、各级员工奖惩由所在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填写《奖惩申报单》,集团总部员工及各子公司中级以上员工奖惩,经人事部门查证后核定,记功(记过)以上奖惩需经总裁审批,子公司其余员工奖惩由人事部门查证后,经总经理审批。
6 、各项奖惩事件,需书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受处罚员工如有不服可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门申诉,人事部门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员工。
物业员工奖惩制度篇八
第一条为建立公司科学、规范的人才选拔和晋升管理机制,充分发掘公司内部人力资源潜能,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管理干部选拔是指公司副主任以上管理职级的选拔,员工晋升是指公司一般员工职级晋升和提升薪资。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各部门。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的管理部门。
第六条管理干部选拔的基本形式有:逐级推荐。
第七条逐级推荐可以通过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推荐、人力资源部推荐、员工推荐或自荐三种途径进行。
第八条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职位空缺及员工发展需求情况,推荐人员须依照公司聘任审批权限经逐级审批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聘任或任命手续。
第九条公司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员工薪资提升调整,公司员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均有机会获得薪资的提升,具体按公司年薪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根据审批可获得破格晋职晋级:
1.在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和成绩显著者;。
2.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使公司获得较大效益者;。
3.为公司赢得较高社会荣誉或挽回较大经济损失者。
第十条员工晋职晋级的审批程序为:
3.人事分管领导作出审核意见后,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4.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审批结果及时落实员工薪资、福利、职级的调整。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物业员工奖惩制度篇九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保洁部员工的整体形象,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以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原则:
坚持 “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奖勤罚懒”以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三、奖惩种类:
(二)根据不同情况,公司对在工作效率及质量较差或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及给公司造成不同程度负面影响的保洁员给予现场指导、培训、批评教育直至经济处罚。
四、奖惩权限:
由运营管理部、行政管理部、各项目部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在日常工作及品质检查过程中对符合奖惩条件的员工及其行为现场实施奖惩建议,经行政部核实,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由行政部及所在部门组织实施。
五、奖惩范围:
公司全体保洁员
六、奖惩标准及条件:
(一) 奖励: 1、有下列情况之一,单次奖励10—20元:
(2)拾金不昧、积极上缴归还者;
(3)每月本职工作被业主及员工提出表扬3次及其以上者;
(4)节省保洁用品开支,半年内物耗使用比率比其他员工明显偏低者;
(1)对公司清洁工作做出重大建议,被采纳后的确可行,节省开支、人工者;
(2)本职工作检查全年内无扣分,无处罚,且受到领导及员工一致好评者;
(3)对保洁工作做出重大贡献者;
(二)、处罚:
1、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 并处罚金10—20元:
(1)不按人员排班时间上下班,无故迟到、早退,不按时刷卡者;
(2)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3)上岗前仪容仪表、着装、号牌不符合要求的;
(4) 对保洁工作没有做到日产日清的,在不定期检查中发现有较大问题的;
(5)大声喧哗,遭到物业管理方或业主投诉的;
(6)工作时间举止不雅、工作中偷懒耍滑的;
(7)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领导者,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影响者;
(8)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串岗、扎堆聊天的;
(9)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者;
(11)不服从上级的指导及执行指定工作的;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罚款50—100元:
(1)3次违反口头警告条款之一者;
(2)对业主或同事粗言秽语,不讲礼貌;
(3)不经上级批准,中止工作或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
(4)在工作时间瞌睡或已睡眠;
(5)蓄意破坏辖区或公司方财物;
(7)利用上班时间收集废旧物的;
(8)开具虚假病历和处方单的;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包括但不限于除名的处分,并基于实际情况处于100元以上罚金:
(1)工作不力,下属涣散,影响工作质量的;
(2)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五次者和旷工二日以内者;
(3)经常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的;
(4)损害公司声誉和物业管理方利益,弄虚作假者;
(5)泄露内部经营情报者;
(6)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经查实者;
(7)盗窃公司或员工的财物的`;
3、处理方式:
(1)违反三次口头警告行为者,作一次书面警告处理;
(2)违反三次书面警告行为者,作解雇处理。
七、补充说明:
(一)该制度为公司常规时期的奖惩标准,若公司在非常时期(如交房、评先、
创优、两个及以上专项工作组立项运行期间),则奖惩金额加倍;
(四)以上奖惩都是现金形式进行,如有不缴纳罚金的,工资双倍扣除;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保洁员处罚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保洁员队伍的组织纪律性,提高保洁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全体保洁员。
三、处罚办法
(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处罚金50元。
1、上岗前仪容仪表、着装、号牌不符合要求;
2、对保洁工作没有做到日产日清的;
4、工作时间举止不雅、工作中偷懒耍滑;
5、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领导者,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影响者;
6、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杂物;
7、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串岗、扎堆聊天,打瞌睡;
8、吃饭时间交接换岗,出现空岗现象;
10、违反甲方规定,私自使用客用品;
11、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或私人探访;
12、甲方日常巡检中指出问题,乙方未按要求立即整改;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处罚金100元。
1、对顾客或甲方粗言秽语,不讲礼貌;
6、蓄意破坏商场内公共财物;
8、利用上班时间收集废旧物,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工作;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包括但不限于除名的处分。
1、巡检中,连续三次未按要求、未按标准完成同一项工作;
7、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经查实者。
8、盗窃甲方财物。
9、触犯法律,被拘留、劳教、判刑。
10、在当值时间内私下为业主提供职责范围外的服务;
七、处理方式
1.违反三次口头警告行为者,作一次书面警告处理;
2.违反三次书面警告行为者,作解雇处理。
物业员工奖惩制度篇十
随着网上购物的迅速发展,快递行业也开始迅猛发展起来,所以其员工的奖惩很重要。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快递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顺丰快递人员奖惩制度
一、总则
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
3.3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
3.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3.6.1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状;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
4.4行政处分分为轻度违规发警告信、严重违纪(辞退)。
4.5经济处罚即为罚款。
4.6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6.4严重违纪行为,予以开除,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奖惩制度
第一条 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责任与权限
1、对在公司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犯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2、此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
第四条 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1、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拓展业务市场,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2 、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改革,合理利用自己丰富的社会资源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
4、为维护公司正常的运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做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5、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6、对有特殊贡献的公司(部门)也可以采用集体奖励的办法。例如采用集体记功的形式予以奖励。
7、有特殊贡献的也可在给奖金的同时辅之以晋级奖励。
8、奖励人员由所在部门申报书面材料,对可以直接计算出经济效益的,给予荣誉称号和奖金,提奖额应与创造的效益额挂钩,各部门申报的材料交行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核准,并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9、对年终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根据当年的具体经营情况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五条 处罚 对有违纪行为的员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第六条 处罚实施细则
1、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犯相关规程,造成服务质量降级、设备报废、其他恶性事故的,视其一次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一次损失金额较小但一个月内多次发生的可以合并计算),并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
2、工作严重失职或违章办事,在具体运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其在事故中所应承担责任的大小,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并根据其损失金额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
3、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工作调动,公司下达调动通知后过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岗的予以书面严重警告。书面严重警告后无悔改表现三天内仍不到岗的予以辞退。
4、员工违犯下列规定之一的,由行政办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1)不按规定流程工作但未造成经济损失者,罚款50元。
(2)在上班时间睡觉者,罚款30元。
(3)上班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影碟者,罚款30元。
(4)在非吸烟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5)下班未关空调、电脑、照明灯等电源者,罚款50元。
(6)上班期间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者,罚款50元。
(7)上班时间打游戏、上网聊天及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超过5分钟者,罚款50元。
(8)办公室卫生差,办公桌上胡乱堆放杂物者,罚款30元。
(9)与同事争执闹情绪,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罚款50元。
(10)酒后胡言乱语,说与工作无关的话语,挑拨纠纷者,罚款100元。
(11)工作期间员工之间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者,无论原因如何、责任大小,均对当事双方视情节予以200 ~500元罚款,同时各自承担由此引发的个人经济损失。
(12)迟到,早退,旷工等相关处法令按规定,详细见《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七条 处分 违纪人员由所在部门(涉及治安管理的交由公按部门处理)向行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申报,经核查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第八条 员工受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材料由行政办公室整理装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员工工作绩效考核、工资晋级、职务升迁等的依据。
物业员工奖惩制度篇十一
物业公司对于全体员工进行管理时,各种规章制度都要规范,以下提供的是的范本,仅供参考。
1、奖励制度
为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公司将对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实行奖励,以资鼓励。具体事项如下:
1.2奖励条件
1.2.1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克服困难、为业主提供高质量服务并受到业主书面表扬者。
1.2.2在对外接待中,服务态度良好,言谈举止得体,为物管公司赢得荣誉者。
1.2.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助人为乐,被评为"杰出员工"称号者。
1.2.4保护公司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或采取措施,防止或制止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
1.2.5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管理、技术,经采纳实施后取得显着效益者。
1.2.6见义勇为,做出突出事迹者。
1.2.7在处理重大事件中,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和声誉者。
1.3奖励形式
通过表扬或一次性嘉奖(视情况给予假期、旅游、一次性奖金等形式的'奖励),并将事迹记录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评估加分参考。
1.4奖励程序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均按以下程序办理:
1.4.1事后由当事人口述或书面形式,然后由部门直属主管草拟事迹报告。
1.4.2部门主管完成报告后呈所属管理处主任审核。
1.4.3管理处主任审核后再呈人事行政部审批及执行。
2、纪律处分
2.1口头警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填写口头警告书,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当值时未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礼节、礼貌不符合规范;
2)迟到或早退,每月达三次或三次以上;
3)因员工忘记打卡每月达三次以上;
4)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或利用电话、上网聊天;
6)随便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杂物;不保持办公区、园区环境的整洁;
7)不爱惜小区公物,浪费物品,损坏公物;
8)不经批准私自接待外人参观;
9)被业主/住户有效投诉,尚未造成重大影响;
10)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
11)在小区公共区域聚众喝酒、打牌等;
12)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者;
13)不履行督查责任,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汇报;
14)对属下不管理、不批评,发现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按章处罚;
15)月度考评得分低于80分者。
2.2书面警告:
违反下列规定者填写书面警告书,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一个月内受到二次口头警告;
2)索取业主/住户的小费或物品;
3)违反管理处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隐患;
4)由于责任心不强损坏或丢失工具价值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按价赔偿。
5)工作时间内在管理处或小区睡觉、打扑克、下棋、玩电子游戏等;
6)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小区的设备,如:车辆、餐厅、餐具、会所的各种设施等;
7)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报告等;
8)遗失公司钥匙、单据等;
9)工作时高声喧哗或做骚扰住户的活动;
10)由于个人的责任而延误客户的活动;
11)对上司、客人、同事粗暴或不礼貌;
12)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上司合理的工作指令;
13)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发表有损小区及公司声誉的言论;
14)在公众场所与同事、客人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
15)向他人误传或散播个人或他人薪金数额者;
16)连续三个月考评得分低于86分或其中二月得分低于80分者。
2.3最后警告
违反下列规定者填写最后警告书,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二次书面警告者;
2)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
3)唆使他人代打卡和签到、签退的;
4)由于本人责任而造成业主停电、停水、停机等重大事故;
5)工作态度不认真及行为不检,如消极怠工等;
6)其它影响公司正常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过失行为;
7)泄露公司机密;
8)私自张贴或涂改公司通告;
9)损害住户利益,引起住户的投拆;
10)制造谣言或发表诽谤言论,恶意损害公司、同事或住户声誉;
11)明知有病而有意拒绝接受公司指定体检、治疗或防疫注射者;
12)未经许可私自借出公司财物或有意浪费公司财物者。
2.4辞退或开除
违反下列规定者即时辞退或开除,公司将不作任何经济赔偿。
1)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天者;
2)最后警告后仍无悔改表现;观察期间又出现违纪行为;
3)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者;
5)侮辱或袭击住户;工作态度恶劣;
6)利用社会不良分子解决公司内部问题;
7)赌博、吸毒、盗窃或参与其他违法活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贿赂或向人行贿、敲诈勒索或贪污、挪用公-款;
9)故意损害公司及小区公物;
10)未经许可私自借出公司财物或有意浪费公司财物,情节严重;
11)向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或资料者;
12)携带或储存违禁品者(如武器、毒品、易燃易爆物品);
13)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或以强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罢工;
14)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
15)其它影响公司正常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过失行为;
16)连续三个月得分低于80分者。
2.5撤职或降级
违反下列规定领班以上(含领班)管理人员受撤职或降级处分。
1)所管理部门工作不符合公司要求;
2)犯有错误又不足以辞退者。
2.6《处分通知单》的有效签发
1)所有处分必须由人事行政部签发书面通知单发给被处分者本人后方可生效。
2)被处分者如认为处分不合理,可在三日内向人事行政部以书面形式反映、投诉;但必须在《处分通知单》上签名。
3)人事行政部接到被处分者反映、投诉后,一周内必须给予答复。
4)《处分通知单》由人事行政部发出,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被处分者签名,部门主管签署确认。被处分者必须在发出的《处分通知单》上签名,如拒绝签名,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签认,该警告书视作生效。
5)如有充足证据证实员工犯过错,但员工拒不签认,公司将作即时辞退处理,不作任何补偿。
6)"口头警告"在一年后自行失效。"书面警告"在一年后由部门主管根据员工的表现是否有改善后,向人事行政部呈交"员工一年度的工作表现评估表"后,可由部门主管申请对此员工"撤消书面警告书",经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消除警告纪录。
物业员工奖惩制度篇十二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为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定,望每一位员工都自觉遵守: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四、上班时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做个人私事而影响公司的形象,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
七、认真耐心听取每一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
八、员工服务态度:使用标准的专业文明用语,做好积极、主动、热情、微笑及训练有素的语音、语速和语调的服务。
九、电话接听: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
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做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严禁使用公司电话打工作以外的电话,违者扣罚10元/次。
十一、辞职条件: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辞呈报告,书写详细理由充分经批准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
十二、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1.连续旷工3次/月;2.不服从上级管理,与客户争吵3次/月;3.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物业员工奖惩制度篇十三
1、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20元,超过1小时的扣30元,超过2小时的扣50元。
2、保安人员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教育后仍不服从,可责令其离岗,离岗期每日扣50元。连续离岗3日以上,一律作辞退处理。
3、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上岗的,查获一次扣20元,上岗后,不按执勤要求做,查获一次扣30元,上岗后脱逃,脱岗时间超过1小时的扣30元,超过2小时的扣50元。
4、执勤时打瞌睡的扣50元,发现睡觉一次扣10分。
5、严禁在驻勤地块所属区域和值班休息室内饮酒,发现一次扣20分,违反规定酒后上岗的发现一次扣20分,执勤时间内饮酒,发现一次扣30分,责令其离岗,离岗期一日扣30分。
6、擅自把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执勤范围,或执勤时看无关书籍,发现一次扣5分。
1、上岗后,不按规定着装,发现一次扣10分,上岗间发现一次打人,骂人扣10分,情节严重者按分司其它规定严肃处理。
2、离岗后或不在执勤时,穿戴保安服发现一次扣10分。
3、对客户询问不耐烦详尽回答或对客户发生不礼貌事件,发现一次扣10分。
4、执勤巡检时,晃动走样或其它畸形走样,发现一次扣10分。
5、站立不按规定立姿,发现一次扣10分。
在工作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一次,一人奖励50元,抓获重大案犯一次,一人奖100元。
1、全年扣分累计达100分者,作辞退处理。全年有扣分行为的不参加评选活动,对扣分超过50分小于100分者,下年度不考虑提高工资。
2、扣分的分值按每分2元计算,从其工资中扣出。
3、凡因在工作时间内不负责任,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由当班人100%的赔偿。
4、本奖惩责任制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物业员工奖惩制度篇十四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员工奖惩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条为强化员工遵守公司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实施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工作态度方面
1.1提倡绩效,反对权谋;
1.2提倡严谨,反对懒散;
1.3提倡创新,反对守旧;
1.4提倡奉献精神,反对斤斤计较;
1.5提倡认真执行,反对纸上谈兵;
1.6提倡公司利益至上,反对将个人利益放在首位。
2、工作方法方面
2.1提倡部门协作,反对工作推诿;
2.2提倡踏实细致,反对粗心大意;
2.3提倡团队精神,反对个人主义;
2.4提倡危机意识,反对安于现状;
2.5提倡制度化管理,反对工作无计划;
2.6提倡工作讲方法,反对工作无序混乱。
3、为人处世方面
3.1提倡真诚,反对虚伪;
3.2提倡务实,反对浮夸;
3.3提倡言行一致,反对表里不一;
3.4提倡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
3.5提倡谦虚谨慎,反对骄傲自满;
3.6提倡严守公司机密,反对窃密与泄密。
第四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五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六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奖金另行规定):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长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有第六条中的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八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领导提名;
2、人力行政部门审核;
3、董事长批准。
第九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罚款或降级;
4、辞退。
第十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未按要求穿工作服;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一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不当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提供伪证或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
10、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罚款(罚款数额另行规定)或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的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损毁公物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共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四条员工有第十三条中的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人力行政部门报董事长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六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四章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人力行政部门报告;员工也可向人力行政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七条人力行政部门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董事长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人力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董事长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八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
取得证据,经过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九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述理由进行申诉,并以申诉后的核定作为公司最终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一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集团办公室制定,经呈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物业员工奖惩制度篇十五
(一)月度优秀员工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入职时间满一个月以上的主管级以下员工;。
2、本月圆满完成本岗位的工作,出色的表现成为部门的楷模;。
3、对公司经营管理作出重大贡献或受到兄弟部门的肯定;。
4、无较大过失;。
(一)各部门自行进行评选,候选人名额不限,条件具备者即可参选;。
(二)各部门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评选,选出一名部门级月度优秀员工;。
(三)由管理部组织,根据各部门推荐的优秀员工进行公司级优秀员工的评选,选出两名公司级月度优秀员工。
(四)公司级优秀员工分为后勤支持类以及技术支持类,属于后勤支持类的部门:管理部、财务部以及各技术部门项目助理;属于技术支持类的部门:安规一部、安规二部、emc、检查部以及化学分析部的技术岗位人员。
(一)管理部建立员工奖惩记录档案,作为评选月度公司级优秀员工的基础数据之一;。
(三)由管理部根据各部门上报部门级月度优秀员工名单以及评语,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批;。
(四)在月度例会上,由与会各部门人员进行投票选定公司级月度优秀员工。
(五)经总经理办公室确定后现场发放奖励、会后张榜公告以及符合规定的给予奖励旅游。
(一)部门级优秀月度员工。
1、获得旁听月度主管级例会的机会;。
2、获得优秀员工奖励,并与总经理进行合影;。
(二)公司级优秀月度员工。
1、获得颁发荣誉证书;。
2、获得参与公司优秀员工旅游计划(附件一《优秀员工旅游奖励方案》)。
公司技术以及行政后勤岗位的员工,经个人申请或被部门管理人员推荐并确定为优秀员工,必须符合本细则所规定的要求和具备本细则所规定的条件,并在通过评选程序后当选。
评判细则分为统一适用的标准和各岗位具体标准,优秀员工应当符合。各岗位具体标准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公司对该岗位的目标要求,另一部份为具体考核方式。
(一)公司所有员工被评为优秀员工统一适用的标准。
1、能够遵守《员工手册》和岗位职能的要求;。
2、以规范的工作方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或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处理临时任务;。
3、责任心强、工作主动、爱岗爱司、品德高尚;。
5、经过民主评议,得到绝大部分人的认可。
(二)公司优秀员工各工作岗位的具体标准见相应岗位职责要求。
物业员工奖惩制度篇十六
奖励;公司每年将评选一次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对于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公司将酌情给与奖励,奖励分为精神奖励(通过表扬、记功)、物质奖励(奖品、奖金)以及晋职晋级四种。
(一)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与通报表扬,并酌情嘉奖。
1. 工作表现优秀,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者;
2. 爱惜公物、厉行节约,成绩显著者;
3.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者;
4. 对外服务创造良好声誉者;
5. 关心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6. 为保护公司财产及人民的生命安全,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二)根据实际考核情况,每年年终举行评选优秀员工(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发放奖励金的标准由公司领导集体确定。
(三)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与嘉奖。
1. 积极开拓经营范围,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
2. 解决重大经营工作难题,使工作项目得以顺利实施;
3. 对工作、项目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为公司节省大量资金;
4. 保护公司财产利益不受侵害,并作出突出贡献;
5. 对改革公司管理,、扩大公司信誉、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
6. 发现事故苗头,采取有力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7. 在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方面的措施效果显著;
惩罚
惩罚分为通报批评、严重警告、记大过、辞退、除名五种。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与通报批评处分。
1. 无故迟到、早退;
2. 不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整洁;
3.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4. 不按规定佩戴胸牌;
5. 乱丢废弃物;
7. 上班带小孩;
8. 语言不文明;
9. 工作作风拖拉散漫。
二、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与严重警告处分,并予以罚款(标准为月浮动工资的10%—100%,浮动工资为薪酬的10%)。
1. 通报批评两次以上者;
2. 工作时间同事之间或与外人发生争吵;
3. 不履行请假手续,擅离职守;
4. 工作时间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5. 工作中脱岗办私事;
6. 被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出工作问题;
7. 擅自开启或使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施、仪器或设备等;
8. 发现公司或工作楼内物品被偷或设备被破坏,不及时上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与记大过并罚款(标准为浮动工资的
10%—100%)
1. 受过一次严重警告以上者;
2. 不服从领导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3. 拨弄是非,挑拨离间,影响员工团结;
4. 因工作服务质量差,被业主点名投诉到公司;
5. 随意拿、用公司物品;
6. 私自挪用公-款;
7. 不爱惜公物及设备,损失金额较大;
8. 工作时间在公司打麻将、下棋、打扑克;
9. 利用职权报复他人;
10. 工作疏忽大意,造成公司财产和名誉损失;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并立即解聘。
1. 经常完不成工作任务,不胜任担当的工作;
2. 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
3. 工作时间饮酒滋事、打架斗殴;
4. 受二次以上严重警告处分者;
5. 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劝说无效;
6. 蓄意破坏公司或工作楼栋设备;
7.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负责或不遵守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8. 利用工作之便索取他人财产或任何形式的贿赂;
9. 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10. 因自身原因被新闻单位曝光,影响较坏,造成公司声誉损失较大者;
二、卫生员奖惩制度
根据制定的适当标准,给与员工以奖惩。奖励分嘉奖、晋升和奖励两种;惩罚可根据过分的程度分别给予。
(一)奖励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与奖励
1. 工作积极热心;
2.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者;
3. 为保护公司财产,能见义勇为者;
4.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二)记录处分
1. 口头警告:轻度违反清洁员工工作制度,但属初犯。
2. 书面警告:违反清洁员工工作制度及有关规定,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与“过分通知书”和“警告通知书”两种。
3. 最后警告:“警告通知书”可视为最后警告,凡发出“警告通知书”3个月内再次严重违反者即可劝告或除名。
4. 及时除名或开除:凡是在最后警告之后,再犯严重错误或该员工在工作中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就可及时除名或开除而无须事先通知。
(四)轻微过失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轻微过失,将受到批评、警告及惩罚等处分:
1. 上班时不穿整洁的工作制服或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岗位证,或仪容不整;
2. 上班迟到,早退;
3. 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闲逛,收听广播、录音、电视、干私人的事情;
4. 非工作时间穿工作服外出(上下班及外出公干除外);
5.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张等;
6. 上班时间出工不出力,不按操作程序操作,消极怠工。
(五)严重过失
凡有以下过失者之一视为严重过失,将按情节轻重给与降职、降薪、记过、劝退处理:
1. 经常迟到,早退,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甚至睡觉;
2. 蓄意损坏、破坏公物或师生的用品;
3. 对师生不礼貌,未经师生允许擅自进入住户客房;
4. 偷窃公司或师生的财物,打架或恶意污蔑他人;
5. 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公司公用房间钥匙,不服从上级领导的指令;
6.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
(六)违法乱纪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视为违法乱纪行为,作及时除名或开除处理:
1. 有偷窃行为或贪污行为;
2. 侮辱、谩骂师生,与师生吵架,行骗聚赌,接受贿赂;
3. 连续旷工两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两天者;
4. 擅离职守,违反规程,造成严重损失或事故;
5. 泄露公司机密;
6. 触犯国家刑律;
7. 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8. 使用毒品、麻醉剂或参加贩毒;
9. 参加反动组织或黑-社-会组织。
三、操作程序
(一)公司所有员工均应互相监督,向上级汇报或检举揭发的权利和义务。
(二)各级管理人员具有如下相应的监督和处理权限。
3. 公司经理及质量监督员:有权监督检查公司所有员工的言行及工作表现,并作出处理决策。
(三)奖励申报程序
1. 通报表扬由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态度和业绩进行评选;
3. 晋级晋职每年进行一次,程序同上;
4. 各项奖励情况均由公司管理办公室公布,并记入员工档案留存。
(四)惩处申报程序
2. 通报批评:由当事人的所在楼栋领班提出,由公司人事主管报公司经理批准并执行;
(五)关于奖励金和罚款
1. 嘉奖员工资金,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发放;
2. 罚款:通报批评所涉及的罚款数额,公司人事主管制出明细交财务部在工资中扣除;
3. 奖励及罚款金的标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本着适度激励,尽量严明的原则,根据实际况上报由公司办公室核定。
四、附则
1. 本细则与《劳动法》向抵触,按《劳动法》执行;
2. 未尽事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奖励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一、奖罚目的
为维护公司工作纪律和各项制度的有序开展, 保障各项工作依照流程和规范正常进行,有效的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三、奖罚形式
1、奖励:口头表扬、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调薪、晋升
2、处罚:口头批评、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降职、辞退
四、奖励标准
(一)奖励
5、调 薪:岗位薪资提高一级级别或上调薪资标准
6、晋 升:视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职位晋升
(二)处罚
5、降 职:视情节予以降薪、降级或降职处罚。
6、辞 退:并视情节予以500元以上经济罚款
五、奖励类别
(一)有下列工作表现的,予以口头表扬1次,视情况给予经济奖励10~20元:
1、始终保持着装规范,微笑服务,精神状态,仪容仪表良好。
2、积极、主动、热情的参与工作,主动延长工作时间且不计得失。
3、检举违规违纪者,检举事件情节一般的。
4、发现职责以外业务问题(如小区突发事件、设施故障等),予以速报者。
5、个人工作中主动服务意识突出,受到多数业主口头表扬者(至少三个以上,经核实的)。
6、拾金不昧(拾获物品价值、现金在100元及以下者),能及时归还业主或上交,为公司获得良好信誉者。
7、工作责任心强,能克服困难,圆满地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8、能够始终贯彻执行公司制度、作业流程的。
(二)有下列工作表现的,予以通报表扬1次,视情况给予经济奖励20~50元:
1、受到物业公司总经理或集团公司部门总监以上领导表扬的。
2、在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任劳任怨,收到业主书面表扬者(以业主送的表扬信为准,经核实的)。
3、检举违规违纪者,且情节较为严重的;
4、工作中精打细算、节能降耗、节约成本效果显著的。
5、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利用非上班时间,协助同事完成重要工作(例如协助收取物业费、突发事件等)且成绩较好的。
(三)有下列工作表现的,予以记功1次,视情况给予经济奖励50~200元:
1、在对外工作为公司赢得荣誉称号的。
2、参加公司以外的业务竞赛、评比,比赛成绩在前三名或取得荣誉称号者。
3、在重大接待工作中,受贵宾好评,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4、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收到业主锦旗者。
5、在对外报刊、杂志上发表与公司相关且正面报道文章的。
6、在日常的管理和服务中,受到业主的无理漫骂、殴打而不还口、不还手,且经调查属实者。
7、在抗灾抢险或突发性灾情出现时,积极抢救公司及业主生命财产,使其避免受伤,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8、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利用非上班时间,协助同事完成重要工作(例如协助收取物业费、突发事件等)且成绩特别突出的。
9、工作认真及早发现事故苗头,积极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使公司及业主财产、员工利益免受损失者。
10、拾金不昧(拾获物品价值、现金在500元以上者),能及时归还业主或上缴,为公司争得良好信誉者。
(四)有下列工作表现的,予以记大功1次,视情况给予经济奖励200~500元:
1、勇于同违规现象和不良行为作斗争,制止严重损害公司和业主利益的事件发生,维护公司形象,使公司保持正常工作秩序者。
2、参加省级、国家级业务竞赛、评比,比赛成绩在前三名或取得荣誉称号者。
3、处理重大事故过程中,积极主动,识大体,顾全局,任劳任怨,起关键作用者,并将损失降到最低(损失预计在2000元以上)。
4、在管理、采购、推销、行车、设备维修等工作中,精打细算,想方设法为公司增收节支,成绩显著者。
5、对公司经营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达到明显增加经济效益和提高工作效率者。
6、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分子;在制止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勇于挺身而出、反应迅速、措施有力者。
7、在争创国家级荣誉称号的过程中,表现突出者。
(五)有下列工作表现的,经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予以异动加薪或职位晋升。
1、年度考核成绩突出者。
2、个人服务意识或工作质量特别高的。
3、通过个人努力,给公司增创巨大利益者。
4、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以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5、团队意识、领导能力强,能够独立处理工作范畴内突发事件者。
6、对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7、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六、处罚类别
(一)有下列工作表现的,予以口头批评1次,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10~20元:
1、不保持仪容仪表端庄整洁或当班时衣着不整齐不干净。
2、留长指甲,发型怪异且脏乱不堪、身体有异味、皮鞋脏污。女士浓妆艳抹,涂彩色指甲油,穿奇装异服者。
3、当班时间站姿、坐姿不雅,东倒西歪,倚靠他物等。
4、粗声与业主对话,未使用礼貌用语和微笑服务者。
5、在公司公共场所随地吐痰者及在公共区域、在岗抽烟者。
6、随地乱丢烟头、纸屑等杂物者。
7、对同事有不礼貌的行为和言语者。
8、公众场合有抠鼻子,搔头发,挖耳朵,挤眉弄眼等不雅动作者。
9、上岗前吃异味东西,不及时消除口气者。
10、所负责的卫生区域不能达到卫生要求者。
11、工作岗位物品摆放不规范、不整洁者。
12、品质检查问题期限内未整改到位者(按条计算)。
13、会议或培训期间手机响铃1次者。
14、未经领导批准,私自调班者。
15、违反安全条例或操作规范,未造成损失者。
16、工作或服务态度不佳,效率低下者。
17、未按项目业务管理规定、岗位职责等公司规章制度要求开展工作。
18、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制造事端者。
19、未按要求汇报工作或会议内容准备不足者。
(二)有下列工作表现的,予以书面批评1次,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20~50元:
1、不按公司规定标准着工装,不佩戴工号牌或工号牌位置不正确者。
2、工作时间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人事情者。
3、工作时间嚼口香糖、吃零食者。
4、上班期间带朋友、家属等人员到公司办公区域或小区公共场所逗留者。
5、不敲门或未经业主允许直接进入业主家中或办公室者。
6、违犯安全条例或操作规范,造成劳动工具、物品损坏者。(备注:损失金额在100元以内,并酌情赔偿。)
7、不遵守服务程序、未按工作流程向业主提供服务者。
8、保管业主及公司的各种物品、证件时,管理不好造成物品丢失、损坏者。(另照价赔偿)。
9、工作时间吸烟、听音乐、看电视、聚众聊天、玩游戏、唱歌,喧闹嬉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且情节严重的。
10、顶撞上级、不服从管理者或对上级、业主有不礼貌的言行。
11、在公司内无原则、不讲方式相互争吵者,不听劝告者。(分开说明)
12、非因客观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13、当班时间睡觉。
14、管理以上人员移动电话无法接听、关机等联系不到本人者。若因此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视情节每次酌情予以50元以上经济处罚。
15、丢失、乱放公司文件者。
16、拒绝公司管理人员检查工作及情况问讯者。
17、对本职工作不认真仔细、拖拉延误,并造成一般失误和公司声誉损失者。(备注:损失金额在200元以下,并酌情赔偿。)
18、当班时间在公司干私活者。
19、下班后未锁门,秩序维护员巡检时又未检查锁门情况造成物品丢失者,所造成的损失两者照价赔偿,共同分摊。
20、对业主询问有厌烦,怠慢现象;遭业主口头投诉者。
21、成本意识不强,浪费能源,性质一般者。
(三)有下列工作表现的,予以记过1次,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50~200元:
1、擅自标贴,涂改,搬移公司财物者。
2、未经公司领导或公司授权人员批准,私配公司钥匙者。
3、上班时间(含值班),非因工作需要及未经主管上级批准串岗、离岗、脱岗者。
4、不接受质检人员监察管理,干扰质检工作正常进行者。
5、拿取或偷吃公司或业主的东西(除按规定处罚外,还要按物价加倍罚款)。
6、在公共场合袒胸露背,或出现其它不文明行为者。
7、一个月内累计三次迟到或早退(考勤机数据)。
8、在工作中不讲原则,损害公司的利益者。
9、未经项目服务中心及有关领导许可,擅自动用消防、安防等重要设施。
10、怠慢业主,受到业主有效投诉(书面或电话),情节一般者。
12、成本意识淡薄,浪费能源,性质严重者(例如办公室无人,电脑、灯或空调未关闭等,未按要求开启空调、取暖设备等)。
13、管理工作中(包括上报材料、汇报工作、考勤明细等)弄虚作假,谎报、瞒报且情节一般的。
(四)有下列工作表现的,予以记大过1次,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200~500元:
1、由于个人工作失误、玩忽职守,造成公司、业主或他人名誉、精神、财产等损失。(备注:财产损失金额500元-800元,并酌情赔偿。)
2、未经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批准,私自使用、外借公司贵重设备。
3、未经公司允许擅自贩卖公司、项目物品的。
4、在工作区域或集体宿舍内进行任何形式的打麻将、打牌等行为的(不分上下班)。
5、擅自在宿舍内留宿他人者。
6、饮酒后上岗者。
7、受到集团公司点名批评或被媒体做负面曝光者。
8、管理工作中(包括上报材料、汇报工作、考勤明细等)弄虚作假,谎报、瞒报且情节严重的。
(五)有下列工作表现的,直接予以降职降薪:
1、个人工作能力与实际岗位职责要求不相匹配者,降薪降职直至辞退;
2、工作中玩忽职守,长期消极怠工,不能及时有效的完成各项任务者;
3、不执行上级指令,顶撞领导,造成严重影响或冥顽不灵者;
4、拉帮结派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5、居功自傲、屡教不改者;
6、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贪污受贿的.能主动坦白并愿意纠正者;
(六)有下列工作表现的,予以直接辞退处理:
1、不认同企业文化并散布谣言,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2、拉帮结派造成严重后果者;
3、蓄意损耗,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4、提供假资料或报告,企图陷害他人。
5、参与赌博(带赌资),斗殴及流氓滋事者。
6、由于个人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或业主的财物较大损失。(备注:损失金额在800元以上,并酌情赔偿。)
7、向业主索取财物者。
8、伪造文件,意图行骗者。
9、受到业主或外单位有效投诉,情节严重者。
10、诈骗,贪污业主、公司或同事的财物。
11、携带或收藏一切禁品,如枪械、毒品等。
12、盗窃业主、同事或公司的财物。
13、威胁,殴打上级领导,同事或业主。
14、利用工作之便,与业主或外单位交易,谋取私利。
15、调戏、欺侮他人或有不道德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者。
16、一月内累计旷工3天,三月内累计旷工7天者。
17、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18、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规者。
19、公开与业主或同事吵架、打架,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和团结者。
20、不执行上级的指令,顶撞领导,造成严重工作失误或损失者。
21、发表虚假或诽谤之言论,影响公司、业主或其他员工的声誉及团结者。
22、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贪污受贿。(其中对于退质保金的相关制度:物业公司各层级责任人若出现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经济问题,将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给予500-5000元罚款,直至辞退。)
23、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泄露公司经营和管理机密,造成公司利益重大损失者。(除处罚外,还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24、未按公司的正常离职手续办理完离职手续,或擅自离开公司及工作岗位超过3天者。
七、奖罚的实施与兑现
1、公司的业务、现场类检查工作,由品质部经理负责;行政、人事类检查工作由行政文员负责;重要工作、关键工作由总经理负责。
2、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1)、品质类、业务指导类的问题公司各负责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之并督促有关当事人及部门负责人进行限期整改。若确实存在困难的,可在限期内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协商延迟整改期限,未协商的视为限期内能完成。限期内未整改到位或情节、性质较为严重的,依照制度对当事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并再次限期整改,罚款翻倍,以此类推。
(2)、制度类、纪律类问题,发现后直接按照公司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罚。若后期没有改善的,加倍处罚,直至辞退。情节严重的,直接上级与项目经理负有连带责任。
3、员工日常质检和奖罚采取各项目自查与公司品质抽查相结合。
4、质检管理手段:学习培训、引导教育、经济奖罚。
5、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公司级的日常质检,各项目成立兼职的质检小组负责内部质检。
6、各项目部项目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部门主管、班组长(含)以上人员对所辖员工拥有奖罚权,任免建议权。但需要按照公司《物业公司奖罚制度》的标准进行实施并报总公司审核、批准、兑现。
7、所有的奖罚,奖罚提报人均要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奖罚通知单》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若对奖罚结果持有异议,可与直接上级或奖罚提报人当面核对。
8、当事人拥有越级上诉权利,但前提条件是直接上级未能解决或处理不公。经调查确实存在处理不当或事实混淆的,将免除本次奖罚,并对奖罚建议人和直接上级进行相关处理;若是当事人不服从管理或违反公司制度的胡搅蛮缠、恶意诬告的,将在原处罚标准的基础上加倍处理。
9、公司每月以通报形式公布一次质检及奖罚情况,以广泛接受大家的监督和建议。
10、若项目经理当月未提报奖罚建议或奖罚提报较少,而公司对项目检查问题较多,那么将视为项目经理对本职工作不认真仔细,或按照玩忽职守予以处罚。
九、补充说明
1、本《员工奖惩制度》适用于公司日常检查考核。
2、以自然年为单位,当年度有“记过”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年度先进”参选资格;奖励“记功”以上的,在“年度先进”的评选中占优先权。
3、以上为公司正常时期的奖惩标准,若公司在非常时期(如评先、创建期间),则奖惩金额加倍。
4、集团董事长、总裁、物业公司总经理拥有“特别奖罚权”,可根据具体情况奖罚,可依据但不限于本制度。
5、严重违纪类,直接上级按照“2、3、5”或“3、7”比例负有连带责任。
6、各部门内部可自行制定的补充奖罚条款,需报物业总公司备案。执行标准不可与本制度相抵触。
7、对员工的过失,在一般情况下照本《员工奖惩制度》执罚,遇特殊情况如:过失虽小,但态度恶劣;过失严重,而事实、损失有待调查者,可以采取先停职检查的临时性措施(停职期间停发工资,停职时间一般不超过十四天)。停职检查的决定由部门经理(含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向总经理书面汇报并获批准后实施。
8、员工受到口头、书面、严重警告等自签发实施三个月后自动撤消,最后警告自签发
实施六个月后自动撤消。
9、员工接到辞退通知后,按照离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0、所有奖罚均从当月工资中直接体现。
九、物业公司其他制度中奖罚条款与本制度具有相同效力,但不重复奖罚。
十、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下发执行,老版奖罚制度作废。若本制度在执行中发现有问题的,可向公司总部反馈意见和建议,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但在未修改前,全体员工应该遵守本制度。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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