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的目的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和提升自己的能力。在写总结时,应注重突出重点、提炼核心,避免水泛滥船载重的情况。总结是思考的过程,通过总结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成长和进步。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全面地回顾和总结过去的工作或学习经历。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总结案例,希望能够激发你写作的灵感。
学生读物管理制度篇一
阅读是个人提升自我涵养、储备知识分量、开阔个人视野、陶冶个人情操的有效途径,也是孩子们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所以“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是十分必要的。为了使学生养成优秀的阅读习惯,更好地贯彻新课程理念,全面提高我校学生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建设书香校园,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我校读物管理制度:
1、用阅读引领成长,让师生亲近书籍,与好书为友,与经典对话,与博览同行,开阔视野,陶冶情操。
2、积淀文学底蕴,提高文学修养,让学生爱上阅读,同时监督学生要读有意义的书,适合的书。
3、通过阅读、分析、赏析、评价、感悟、辩论等多种方式培养孩子的阅读能力。以文化素养铸就学生的人格气质,养成终身阅读的习惯。
4、弘扬中华文化,培养学生对祖国传统文化的热爱,同时兼具放眼世界的胸襟。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我校学生课外读物: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选择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2、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加强学生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严格落实检查与监督,发现问题读物要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1、开放学校图书阅览室,建立公共阅读场所,给孩子们自主阅读创造一切条件,激发孩子们阅读的热情。
2、班级建立图书角,可从学校图书馆借阅图书或自己捐赠图书,设立图书管理员,制定借阅制度。
3、营造读书氛围,设计班级读书标语,让教室散发出文化气息。各班进行文化氛围创造,适当布置些有关读书的名言、警句等,渲染读书的'气氛。
4、在升旗仪式上创造读书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如校长诵读、教师诵读、学生诵读、演讲等方式宣传读书的好处,倡议全体师学共读,多读书,读好书。
5、学校图书管理员、班主任、语文教师向学生推荐好书(参考书目:教育部中小学生推荐书目等)。
1、活动落实:我们定期开展一些班级学生喜爱的读书活动,使课外阅读成为一种有组织的集体活动,让尽可能多的学生乐在其中,尽情地展示自己的文学才能。活动的形式多种多样,如举行读书故事会、人物评论会、读书心得交流会,好的读书笔记的展评,演讲比赛、师生共读、亲子阅读、读书手抄报比赛等。有计划地开展各种读书活动,制定细致的活动方案。
2、数量落实。要求一、二年级采取听读和自读结合的做法,每学期要保证学生读1本书;三、四年级学生每学期至少读2本书;五六年级学生每学期读3本书。七、八、九年级学生每学期读3本以上。
3、各班建立图书角。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资源(校图书馆)及学生自愿订阅的图书,保证学生有书可读,有好书可读。
4、指导落实。教师的指导,主要是引起兴趣,提示方法。阅读的方法指导也是多样化,可以指导理清情节,评论人物;可以提几个思考题,要求读后回答;可以指导欣赏语言、写法;可以看录像,欣赏音像资料提供的内容,指导写观后感等等。对阅读指导,教师同样是精心备课。
5、检查落实。学校相关部门要落实检查校级读书活动及比赛的开展情况。班主任、语文老师对学生课外阅读、读书笔记记录情况等要经常检查、督促、交流、评价。以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1、“传承经典,诵读诗书”主题演讲比赛。
2、“品味经典,落笔开花”读书交流会活动。
3、“智慧碰撞,亲子阅读”。并开展与父母共读一本书活动。
4、“传承经典,师徒同行”。开展“师生共读”类的演讲比赛。
5、“向国旗敬礼,与阅读同行”。每周国旗下演讲活动。
1、各班级以小组为单位成立读书活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管理班级开展的各项读书活动。学校读书活动领导小组给予班级读书活动检查评价。
2、评选书香班级,对班级读书氛围建设好、读书活动开展得好的班级每月将结合考核给予加分。期末评选优秀读书班级和优秀指导老师,给予表彰。
3、每期定期评选“阅读明星”,给予奖励。
学生读物管理制度篇二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审读专家库”
学校成立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校务会成员、语文教研组长、图书馆管理员、家长代表组成课外读物“审读专家库”。
2、加强选书环节。
一是清单预审,学校选购课外读物需制定详细的清单明细,对课外读物的内容、适用年龄段、推荐指数、质量、出版社等信息进行详细的预审,对符合标准的予以推荐。
二是联合推荐制,学校课外读物需由3名以上“审读专家库”成员联合推荐方能上报选购计划。
三是确认审核制,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推荐的课外读物进行逐一审核,全员通过方可进行采购。
1、全面摸底清查。
学校以学期为单位,教导处牵头,期初、期中、期末对读物(学校图书馆、班级图书角)进行全面摸底清查。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的十二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
2、设立“图书观察员”
各年级每班设立2名学生“图书观察员”,他们负责对班级出借、归还图书中的破损图书进行整理,就读物细节问题进行上报。
3、发放告家长书。
配合学校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合理选择,明确课外读物的质量要求,营造健康向上的阅读氛围,形成家校最大的教育合力。
学校始终坚持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1、阅读课。
每周三下午的综合实践课以班阅读,通过活动,激发学生阅读的兴趣,培养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2、日日书香。
学校制定读书评价方案及考核细则,设计不同学段读书卡,推荐各年级阅读书目,正确引导学生选好书、读好书,确保每天阅读不少于半小时。
3、读书成果展。
每年六月份以班进行读书成果展示,学校根据各班阅读汇总情况,学生评价情况等细则进行考核评分,评出“优秀读书班级”、“读书小明星”、“优秀辅导家长”进行表彰。
4、项目式阅读活动。
结合红色阅读活动,学科联动,进行项目式阅读活动,体现阅读的多维效度,发挥阅读的育人功能。推荐起来,流通起来,阅读进来,吸收起来,积蓄起来,健康读物的功效就能显现出来。日积月累,师生生命的厚度、宽度和深度就自然拓展,受益终身。
学生读物管理制度篇三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适合残疾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
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
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
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
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生课外读物。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教育教学副校长为副组长,班主任、图书管理员为成员的课外读物推荐、管理、遴选工作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常规管理工作。
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分管领导、班主任和图书室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学校教师严禁接受请托,或暗中勾结书商,借向学生推荐书目之机获取经济利益。学校将采取多种形式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并对此类书籍及学校藏书按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进行清理、报告、处置。
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学校每学年开展一次读书节活动,在教学楼楼层走廊设立“微型图书室”。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各班要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学校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和家长。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对不合规课外读物采取集中收集,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有效处置),并及时建立台账,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关于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办法》及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各班主任要加强对家长、学生进行宣传,让师生、家长尽知尽晓。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1.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2.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4.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5.有关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读书是一种享受,读书是一种心灵旅行。一本好书是伴随人一生的财富,是照耀人一生的阳光,是带领人一生的指引。坚持阅读、多读书、读好书,去书中寻找财富和智慧!
学生读物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教材〔20xx〕2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恒德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制度》。
本制度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我校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一)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三)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四)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五)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一)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二)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四)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凡是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我校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成立由校长当组长,年级分管领导为组员的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自查工作组,严格把好审核关。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严格按照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管理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我校不组织统一购买。
(三)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一)不允许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二)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三)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学生读物管理制度篇五
为充分发挥学校图书馆、班级图书角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科学有效的提高学生对课外阅读的兴趣和积极性,丰富学生的课外知识,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分要求,定期添置以上级教育部门推荐目录为主的图书,切实做到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课外读物进入校园,并严格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旨在鼓励学生加强阅读习惯的培养,积极引导孩子阅读健康有益的读物,不断激发每位学生的阅读兴趣和爱好。特制定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上级教育部门采购流程,做好审批、报备、编目、验收等手续。
2、根据藏书要求,严控各类图书占比。
3、各类添置的课外读物必须适合学生身心发展。
4、坚决杜绝非规范课外读物进入校园。
1、剔除范围:
(1)复本过多,长期压架的图书;
(2)内容有严重问题,不宜公开流通的图书;
(3)残缺破损,无法再投入流通的图书;
(4)陈旧过时,已无利用价值的图书;
(5)实用性差,流通率低的图书。
2、剔除与外理方法:
(1)以剔除过多的复本为主。
(2)在具体判断上根据外借流通统计、书龄以及利用价值三项指标为依据。
(3)平时对残缺破损无法利用的图书给予剔除。
(4)经常性与定期剔旧相结合。
(5)对于丢失及剔除的图书应及时处理,做到帐、书一致。
1、图书馆定期对添置新书作好书推荐,促进课外阅读兴趣,提高课外阅读积极性和有效性。
2、图书馆全日开放,错时错班借阅归还,保证规范流通。
3、开放式图书阅览区每学期至少二次更新上架图书,方便学生借阅。
4、班级充分利用图书角功能,周一至周五班级内图书实行借阅并做好相应记录,避免图书无故流失。
学生读物管理制度篇六
教师要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带领学生潜心阅读经典美文,领略中外名著,吟咏古今诗文,强化国学教育,在大量的阅读实践中培养小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和兴趣。
1、控制作业量,保证学生每天至少有半小时自由阅读时间。不断地探索课外阅读指导的思路,逐步形成课外阅读的基本课型,如:指导课:这种课型主要是教给小学生阅读的方法。指导学生边读边思考,提高理解能力、评价能力、想象能力等;指导学生写读书笔记和读后感等;采用摘录好词佳句和感想相结合的形式。
推荐课:小学生年龄小,认知水平有限,选择读物时往往带有盲目性和随意性。因此,我上好推荐课,通过讲解主要内容、朗诵精彩片段等向学生推荐读物,也可以同学之间互相推荐。
欣赏课:这种课型主要是引导学生欣赏阅读材料,可以通过配乐朗诵、角色表演等各种方式,促使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对文章进行鉴赏,受到美的熏陶和感染,积累语言材料,提高审美能力。
汇报课:这种课型是在学生课前广泛阅读的基础上汇报自己在课外阅读中的感受与收获。主要形式有:读后叙述、交流评论、表演展示等。
2、努力实现资源共享教师要利用好学校图书室阅读资源,制定图书阅览的计划,包括每周的阅读篇目。
3、师生同读一本书,尽力与学生有更多的共同语言书籍记载着人类成长的'历程,是人类历史的见证,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读中形成“与书为伴”、“与书为友”的良好读书风尚,实现‘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明理,读书使人聪慧,读书使人高尚,读书使人文明”目标。
感受阅读的快乐和幸福。举办“读书节”,邀请家长和师生共同参加。诸如名著欣赏讲座、阅读名著演讲、文学社采风、征文比赛、朗诵比赛、文艺演出等阅读交流活动。组织“书香班级”、“亲子共读书香家庭”、“班级阅读之星”、“十佳博览之星”、“诗词诵读大王”评比,激发学生读书热情,提升学生读书质量。
5、注重考核评比给学生适当压力。尽可能建立合理的评价体系,把学生的课外阅读纳入到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核之中。以检查促开展,以活动促提高,尝试采用活动评价、作品展示、读书记录卡等形式对学生的课外阅读进行评价,建立学生的课外阅读档案。
学生读物管理制度篇七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以及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意见,根据《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及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做到一个坚持,五个体现即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现就做好我校中小学课外读物、校本教材管理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学校成立读物进校园审核小组。
二、学校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采购规范的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三、学校清理班级和图书馆所有书籍,保证校内图书符合要求。
四、学校每学年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向孩子推荐课外读物,设立班级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五、学校对孩子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六、家长应在正规渠道购买课外读物,重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购买符合孩子认知发展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的正版书籍,对于不适当的书籍要及时禁止阅读。
七、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倡导亲子阅读,教育孩子爱护图书。
学生读物管理制度篇八
优质有益的读物是少年儿童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树立正确价值观的重要渠道,让学生有好书读、会读好书,从学习阅读到阅读学习,是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建设书香社会的重要命题。学校坚持把阅读作学校重要的教育教学内容,参照教育部发市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为学生量身定做适合的成长书单,并要求教师多将经典引入课堂,作为教育教学素材,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便。
1、遵循一科一辅原则,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教学用书管理,根据教学用书目录订阅教辅资料,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
2、学科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推荐学科相关的课外读物,要求老师们在给学生推荐读物的时候要详细了解,自己先翻阅,不能盲目推荐违规读物或者不适合学生阅读的读物。
3、探讨学科内容与课外读物有效结合:研究利用课外读物,如何更好地拓展学生视野。
4、严格读物管理。将教育部发的教辅和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发给家长,作为家长给学生选书的依据。引导家长在正规书店购买正品书籍。
5、建设好学校图书室及各班阅读角,学校图书馆有序开放,推进书香校园的建设。
6、家校社合作,引导学生享受阅读,回归阅读本身意义。
少年儿童阅读习惯的养成,离不开家长的言传身教与社会良好阅读氛围的浸染。学校将与家委会合作,定期开展老师家长联合读书、养书与书维护活动,一方面及时了解少年儿童读物内容,结合少年儿童兴趣甄逸出有益。有趣的课外读物,丰富、引导少年儿童选择:另一方面鼓励家长从自身做起,努力提升阅读品位、培养家庭阅读习惯、创设良好阅读氛图。鼓励学校、家长充分联动社会资源,组织“读书节”“分享会”等相关阅读活动,将阅读习惯的养成从学校延伸到家庭、社区,以社区为辐射中心营造“书香社会”的良好阅读氛国,让学生在纯粹的阅读体验中领略“阅读之美”,充分享受阅读乐趣。
学生读物管理制度篇九
1、根据课外读物排查清理通知要求,我校认真学习、传达文件精神,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明确课外读物进校园各环节的责任主体,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仔细排查各类风险源,把好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全面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2、注重课外读物内容管理和推荐方式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公开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坚持自愿购买的原则,严禁学校、教师指定购买书店或强制购书,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做到有报必查。
3、学校实施以图书管理员重点清查和班主任协助排查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上下联动,对专项清查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图书管理员对入校的课外读物进行审核排查。各班主任利用班会认真清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课外读物登记上报,完成清理工作。
经排查,学校自选课外读物均从正规渠道购置,采购时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把关,课外读物封面均无违规标识,不存在冒用国家教育部名义的情况。
学生读物管理制度篇十
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文件要求。(课外读物承载着重要育人功能,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是指除教材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的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由潘海澜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阮喆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图书馆馆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依照相关规定,管理小组成员严格把关,禁止以下类型读物进校:
(一)非法图书。
1.违反《宪法》《刑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侵权,盗版等非法图书。
2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图书: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图书。
4.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图书。
5.非正规渠道进口的境外图书。
6.假借和伪称名人和外国人名义出版的伪书。
7.有关部门明令停止流通的图书。
(二)不适宜图书。
1.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2.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偏差的;。
3.宣扬狭隘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
4.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5.科学概念、原理等出现明显错误的;。
6.不适合中学生心智发展水平、认知理解能力的(教师用书除外);。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格调低下、思想内容不健康的,含有恐怖、残酷、色情等内容的。
(一)图书馆馆配藏书。
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把《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馆配图书的主要参考依据,按照“凡进必审”原则,新增馆配图书目录需提交课外读物管理小组审核,把好图书馆新增图书入口关;定期开展图书剔旧更新,确保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一本,逐步减少教科书同步练习、习题集、试卷、考试辅导等图书资料做为馆藏,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各年级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自有课外读物,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庭藏图书进行排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及时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三)其他。
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任何个人和部门不组织任何学生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考核,凡触犯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的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学生读物管理制度篇十一
是指除教材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的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由潘海澜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阮喆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图书馆馆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依照相关规定,管理小组成员严格把关,禁止以下类型读物进校:
(一)非法图书。
1.违反《宪法》《刑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侵权,盗版等非法图书。
2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图书: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图书。
4.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图书。
5.非正规渠道进口的境外图书。
6.假借和伪称名人和外国人名义出版的伪书。
7.有关部门明令停止流通的图书。
(二)不适宜图书。
1.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2.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偏差的;。
3.宣扬狭隘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
4.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5.科学概念、原理等出现明显错误的;。
6.不适合中学生心智发展水平、认知理解能力的(教师用书除外);。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格调低下、思想内容不健康的,含有恐怖、残酷、色情等内容的。
(一)图书馆馆配藏书。
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把《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馆配图书的主要参考依据,按照“凡进必审”原则,新增馆配图书目录需提交课外读物管理小组审核,把好图书馆新增图书入口关;定期开展图书剔旧更新,确保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一本,逐步减少教科书同步练习、习题集、试卷、考试辅导等图书资料做为馆藏,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各年级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自有课外读物,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庭藏图书进行排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及时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三)其他。
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任何个人和部门不组织任何学生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考核,凡触犯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的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学生读物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审核制度。
组长:裘冠华。
副组长:唐文珠。
领导小组成员:教研组长、图书馆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审核,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1、课外读物进校园都要经过审核小组合议,然后通过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的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课外读物,遵循“按学生人数1:1购置学年读物数量”。
3、凡未经审核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
4、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凡触犯规程,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对上述违规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教师要严肃训责。
学生读物管理制度篇十三
xx区教育学院实验小学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新时代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四、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xx区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图书馆(室)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违反十二条负面清单,且根据教育部的'中小学图书馆(室)馆配图书适宜性评标准,开展图书采购工作。
五、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学校图书推荐目录;教学管理部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六、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做好指导工作。
七、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八、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学校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九、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检查班级图书角,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学生读物管理制度篇十四
xx初中在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也用心做好课外读物的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确保高品质地阅读。
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遴选一次。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使广大教师意识到规范学生用书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学校将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与老师们签订《xx初中不乱征订教辅资料教师承诺书》,设立了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底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师德师风及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我校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xx初中课外读物进校园标准。
1.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是除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2.明确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的推荐原则,要求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增慧的推荐标准。
3.下列十二种情形的读物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生课外读物: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5.存在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1)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2)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4)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5)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有序开展教师读书论坛、读书节、整本书阅读、图书漂流、亲子阅读活动,建设书香校园。
学校制定相关阅读计划,确定阅读内容,在和教学结合的过程中进行专业的整本书阅读指导并开展多种形式的阅读活动,如读书漂流、整本书阅读、阅读展演等活动,鼓励各班开展亲子阅读,建设书香家庭。学校定期进行教师读书论坛、书香少年、书香班级评选活动,以引领学生的阅读有广度、有深度地有效开展。
学生读物管理制度篇十五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部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的学校,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了解和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学生读物管理制度篇十六
加强学生读物排查清理,确保学生养成良好阅读习惯。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成立宁洱县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各学校校(园)长为成员。
(一)加强监管,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指导管理监督。领导小组及县教育科学研究和培训中心认真履行责任加强监管,认真审核课外读物,由青少年活动中心全面指导校园对课外读物的甄选、甄别等,杜绝不良课外读物进校园。
(二)广泛宣传,提高校园推荐图书质量管理。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认真对照并宣传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要求各学校制定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并制定相关的实施方案,不断提高校园推荐图书质量管理。
(三)对照要求,严把课外读物质量。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印发的`《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四)加强排查,禁止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发生。各学校要成立领导机构,排查、清理不良图书,按照《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实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同时要求家长对家藏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五)严格监控,杜绝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六)上下联动,建立督查机制。县教育体育局要对学校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学校要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对学校的监督渠道。
(一)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各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教科(教务)主任、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促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三)严格管理,失职问责。各学校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五、此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学生读物管理制度篇十七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我校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四条我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五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我校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中小学部负责组织我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七条中小学部对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教研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中小学部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
第八条我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我校不组织统一购买。
第九条我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第十条我校将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第十一条中小学部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第十二条中小学部要杜绝以下情况的发生。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学生读物管理制度篇十八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的学校,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了解和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学生读物管理制度篇十九
学生应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阅读能力,从阅读中获取精神滋养与智能提升。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我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了《课外读物管理制度》,制度如下:
1.学校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采购规范的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2.学校每学年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建立图书馆,设立班级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3.学校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4.家长应在正规渠道购买课外读物,重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购买符合孩子认知发展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的正版书籍,对于不适当的书籍要及时禁止阅读。
5.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倡导亲子阅读,教育孩子爱护图书。
课外读物领导小组:
组长:王胜(校长)。
副组长:陈国强(分管校长)李瑞兰(语文教研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学生读物管理制度篇二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五项管理实施办法》的精神,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1、使用《20xx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校本课使用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2、对学校图书馆的书籍进行排查,对不符合规范的书籍进行清理。
3、班级对每位学生携带读物进行定时检查,将不符合要求的读物由总务处统一登记封存代管。
4、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禁止学生将不符合小学生读物要求的书籍带入。
5、学生带入学校的读物一律由班主任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统一存放到本班图书角,由图书管理员统一管理借阅。
6、学校图书馆每周定时向各班级推荐优秀读物,由各班级图书管理员领取并集中管理。
把阅读作为重要的教育教学内容,持续推进阅读工程。保障晨诵、午读时间,积极开展慈溪市《优秀课外阅读指导课例》开展整本书阅读项目,上好阅读课。
开展好读书节活动、做好班级读书吧建设,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经典诵读、好书分享、诗词品读等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学校加强对学生规范读物的教育和宣传,使学生和家长明确读物的适宜性。学校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为学生量身定做适合的成长书单,指导学生制定阅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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