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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卫生室的工作制度和职责(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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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卫生室的工作制度和职责(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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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个宝贵的学习过程,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自己的问题并加以改进。沟通和交流是人际关系的基础,怎样提高自己的沟通能力?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如何运用合适的修辞手法,使文章更富有感染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写作技巧,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卫生室的工作制度和职责篇一

2、每天清洗厕所,经常洒药灭蛆,保持清洁卫生。

3、经常清理学校各楼房下的臭水沟。

4、每周对校内的阴阳沟、垃圾坑进行一次洒药消毒。

5、负责全校的保洁工作,每天定期巡查校园环境、及时清扫。

为更好地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强对村落卫生保洁员的管理,建立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解决农村垃圾对农民生产生活的污染问题,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村卫生理事会负责每个村庄整治点选聘一名热心公益、责任感强的卫生保洁员,双方签订合约,明确各自的`责任与权益。

二、村卫生理事会聘请村妇代会主任为卫生监督员,负责对卫生保洁员进行业务培训、日常工作监督及工资审核发放。卫生保洁员每月工资报酬不低于300元。

三、卫生保洁员经过统一培训后上岗。每个村庄点为保洁员统一配一台铁斗车(有条件的可添置电瓶车),用于上门收集农户垃圾,配发铁锹、火钳、扫帚、消毒用品、防护用品等,保证有足够的环卫用具开展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四、明确保洁员工作职责

1、负责收集农户垃圾,协助做好垃圾外运工作。在规定的岗位、路段和所负责的范围内,积极主动收集和清运垃圾。近郊各村庄点采取“户集—村收—镇转运”的模式,卫生保洁员每周定期(按村委会规定的次数)收集农户垃圾并集中倒入定点垃圾池,定期通知所在镇政府派垃圾清运车清运垃圾;远郊各村庄点采取“户集—村收—村处理”的模式,卫生保洁员每周定期(按村委会规定的次数)收集农户垃圾集中倒入定点垃圾填埋场进行垃圾处理。

2、负责村主要路段、河边地段的清扫保洁工作。要保持所负责范围内的村级道路、房前屋后、绿化带没有零星、散放垃圾和裸露的人畜粪便,河面无白色漂浮物。

3、积极宣传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好处及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引导村民自觉把垃圾分类投放到垃圾箱、桶中,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不乱扔、乱堆放垃圾。

4、积极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其他卫生工作,在收集清运垃圾的过程中,保洁员必须穿工作服,遵守交通规则和注意人身安全。

5、加强对垃圾清运车辆、工具的保管和保养,避免丢失和人为损坏工具。

五、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洁员,予以解聘。(1)工作不负责任,不按时、按要求清扫、清运垃圾的;(2)身体状况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3)不接受村民正当监督,经常与农户发生矛盾的。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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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的工作制度和职责篇二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卫生站的各项规章制度。珍惜卫生站声誉,维护卫生站利益,保守卫生站秘密,确保病人档案的隐私。

2.必需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严谨的`专业素质。医护工作者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对待患者,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不准苛扣患者,不准收红包,不准私看病私卖药。

3.认真遵守考勤制度,按规定时间提前5—10分钟上班,做好岗前准备,搞好室内环境卫生。上班戴职业口罩、帽子,穿洁净工作服。病、事假需提前申请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日算自动离职。

4.医护人员要服务热情,态度和蔼,来有迎声,去有送声,礼貌待患。保持清洁,整齐,安静,文明的就医环境,严禁工作时间在诊室吸烟,严禁酒后坐诊,出现医疗差错,全部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5.对待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认真检查后,简练准确完整记载其病历,尽快做出诊断及时治疗。如果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加重而不能明确诊断的病人,应立即转院,严禁超范围服务,出现医疗差错由接诊医生承担全部责任。

6.应根据医疗、预防、保健等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处方医生应签全名。

7.处方记载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卫生站病历号、临床诊断、开据日期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不准涂改医疗文件,不准出据假医疗证明。

8.负责人对卫生站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向卫生站投资人汇报情况并积极协助解决,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9.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各种传染病要及时向卫生站投资人和上级医院汇报,并做好传染病的消毒隔离工作,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10.严格执行医疗操作常规,不准开大方开花方,要合理用药。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各项操作,保障医疗安全,避免发生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

11.爱护办公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对由于本人责任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须按情节予以赔偿。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自身伤害、责任自负。

12.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医疗责任事故、技术事故及差错,给病人和卫生站造成损害者,须由卫生站给责任人以处罚。

13.对损害卫生站声誉和利益造成经济损失,违反国家法规和卫生站规章制度,迟到旷工,病患投诉等医护人员,除了批评教育外,根据情节和后果,给予一定的扣罚。情节严重者,自动离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卫生室的工作制度和职责篇三

一、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建立健全自身的'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制度,有专(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认真搞好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持有实《卫生许可证》经营,并悬挂于醒目处,每年进行一次年检复核。

四、食品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远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四防(防潮、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垃圾和废弃物用专用密封设施存放。

2、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3、餐具、饮用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饮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4、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包装。

5、服务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必须将手洗净,着整洁工作衣帽。

6、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隔墙离地保存。

五、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标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限等。

六、严禁加工和销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七、按有关要求做好自身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八、建立和完善卫生管理档案资料,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职工花名册、自身管理制度、奖惩制度、自查记录、培训记录、卫生监督文书、监测报告、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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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的工作制度和职责篇四

第一条、根据1989年国家教委、卫生部联合颁布《学校卫生所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卫生所是附属于学校的医疗、防疫、保健性机构。

第三条、卫生所必须以医疗为中心,努力完成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任务。

第四条、卫生所全体医护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努力把卫生所办成领导满意,师生放心的服务育人场所。

第二章    领导体制

第一条、卫生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第二条、成立保健室,负责全校师生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工作。

第三章    业务及科室设立

第一条、卫生所主要任务是负责全体师生的医疗保健工作,其次是参与学校其它与卫生有关的事务性的并在其中起主导作用的工作。

第二条、卫生所内设立诊断室、药剂室、注射室、观察室、换药室。

第四章    卫生所工作制度

第一条  会议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讨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业务交流。

第二条  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做好传染病、精神病的登记工作,每月统计一次药品进出情况,教职工用药情况,门诊人次等数据。

第三条  医疗收费制度

对学生、教职工收取药品成本费,挂号按0.30/人元收费,对参保大学生按药品成本费60%收取。

第四条  预防保健工作制度

一、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及寄生虫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二、积极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做好传染病的监测、上报、管理和建档工作,对传染病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三、组织新生入学和毕业生体格检查,对在校大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形态和身体机能测定,建立学生体检档案。

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自我保护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第五条  卫生工作制度

一、把爱国卫生动动列入卫生所的工作范围。

二、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师生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社会风尚,卫生所应成为“除四害”、“讲卫生”的模范单位。

三、有计划地做好室内外环境的定期消杀工作。

第六条  药房工作制度

一、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麻、限、剧及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二、药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遇有用量、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应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行调配。

三、药品必须经常检查,加强管理,防止虫蛀、鼠咬:霉烂及积压失效等现象。

四、调剂台及储药瓶应保持清洁整齐,并按固定地点放置,处方应严格保管。

五、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第七条  换药室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

二、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生理盐晟二醛)定期更换。

三、器械浸泡液定期更换。

四、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五、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如绿脓杆菌感染)。

六、负责做好换药室的清洁,消毒和物品保管工作。

第八条  注射室工作制度

一、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热情、体贴。

三、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并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五、室内每天要用紫外光照射半小时。

六、准备抢救药品、器械,应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七、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第五章    健康监测与卫生监督

一、每年对新生入学健康检查。

二、对各类健康检查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三、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规,做好学校社区内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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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的工作制度和职责篇五

为了加强学校的卫生工作,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保证学校有一个优美、清洁、卫生的环境,师生有一个文明,舒适的工作、学习氛围,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建立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网络。校长为组长,下设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年级组长为组员,定期召开学校卫生工作会议,指导、研究学校卫生工作,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学校橱窗、板报、广播、校园网大力宣传、普及卫生科普知识,使师生达到健身的目的;提高健康教育课的教学水平,做到“六有”;加强体育锻炼,提高学生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树立良好的卫生行为规范。

三、实行学校环境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每日进行卫生巡视,做好教室与卫生区的保洁,认真填写卫生检查记录。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卫生大扫除,并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

四、保证学生两操、两课、一活动的质量。认真贯彻执行“两个条例”,学生每日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睡眠时间不小于10小时,体育锻炼,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坚持两操、两课、一活动,并保证其质量。

五、抓实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对学校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切实做好防治,主要对近视、龋齿、沙眼、贫血和营养不良、肥胖的六病防治等。

六、细致做好学生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对学生传染病的防治,要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对学生做好防治、宣传工作,力争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七、认真完成学生每年的一次体格检查。对体检中发现有各种疾病的学生,要下发体检复查通知单及时进行复诊和给予治疗,开展学生生长发育的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比、评价等调研工作。

八、加强卫生室的建设。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医务卫生人员和设备,充分发挥卫生室的职能作用;做好“药品器械帐目”,“师生健康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九、完善学校食堂卫生的管理制度。坚持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在工作中统一着装;食堂的食品必须有卫生合格证,有固定的厂址、厂家,保证进校食品的安全卫生,保证师生健康。

十、弘扬红十字会的宗旨和“十六字”精神。

积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建立健全基层红十字组织,发展红十字会员,开展“5.8”世界红十字会纪念日活动,组织学生进行卫生救护、包扎止血,小伤小病的处理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十一、健全学校卫生工作档案。对卫生工作要建档立卷,做到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并对档案进行科学化管理。

卫生室的工作制度和职责篇六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调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 人员与培训

第五条 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掌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调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 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 进货与验收

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购进医疗器械还应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一条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购进使用。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必须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配备与经批准的诊疗、服务范围相一致的药品,制订基本用药目录。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范围和品种按照**省卫生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常用及急救药品目录》执行。

第十三条 个体诊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制剂。

第十四条 对特殊管理药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储存与保管

第十五条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应与诊疗活动相适应。储存场所四周应平整光洁,屋顶、墙壁应无脱落物,不渗漏。并采取防潮、防冻、防虫、防鼠及通风、避光等措施。

第十六条个体诊所必须配备与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药柜、药架、底垫、冷藏柜、温湿度计等设施。药品按不同储存要求分别在常温、阴凉及冷藏条件下储存,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并每日做好温湿度记录。

第十七条 个体诊所储存药品的药柜、冷藏柜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 药品储存放置必须分类定位,做到药品和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第十九条个体诊所应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予以记录。对近效期药品、医疗器械(指有效期6个月内)应加强管理,防止药品、医疗器械过期失效。

第二十条 个体诊所的药品储存场所应与生活、办公、诊疗场所明确分隔,不得临街设置药柜。

第五章 药品使用与调配

第二十一条 个体诊所应当凭本诊所医师处方使用药品,不得无处方调配药品。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的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改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处方调剂和药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发药时应在药袋、投药瓶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个体诊所必须经常观察本单位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第六章 制度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个体诊所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做好相关记录。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

(一)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和养护管理制度;

(三)处方调配和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四)不合格药品管理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五)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六)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七)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八)从药人员业务学习制度;

(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销毁处理制度;

相关记录应包括:

(一)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二)药品养护记录;

(三)药品存放场所的温湿度记录;

(四)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

(五)废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毁记录;

(六)从药人员业务学习记录。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个体诊所必须按本规范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如违反本规定,予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如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本规范中个体诊所是指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

第二十七条 本规范所指的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诊所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药品批发企业。

卫生室的工作制度和职责篇七

为加强我院医疗卫生保健工作的科学管理,提高医疗保健工作质量,争创全国重点院校和全国文明单位,新学期重新修订管理制度如下:

一、总则

(一)根据国家教委、卫生部联合颁布《学校卫生所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卫生所属学校的医疗,防疫保健性机构。

(四)全体医护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努力把卫生所办成领导满意、师生放心的服务育人场所。

二、工作管理制度

(一)门诊室工作制度

1、保持门诊室整洁、卫生,物品存放分类有序,医疗器械消毒备用。

2、对待病人态度和蔼、热情、周到。

3、维护病人尊严,保护病人隐私。

4、门诊病人要登记,病例记录详细,传染病零报告。

5、处方配药量按病情需要执行。严禁开大方、人情方。

(二)传染病管理制度

1、专人负责传染病预防、报告工作,接受有关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2、发现传染病按传染病防治法,向所在地疾控中心报告,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同时做好自身防护。

4、对污染的物品及环境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

(三)处方制度

1、除执业医师外,其他人员无处方权。

2、处方用黑或蓝色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一般用中文或拉丁文。处方严禁涂改。

3、处方上应有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及用药方法、医师签名、配方人签名。

4、药品使用、药品用量必须按照中国药典及医疗保检规定的标准配发。控制药品医师要在处方上特别标注。

5、除医师本人外,他人无权擅自修改处方。对处方上的.不明显处或处方有错误通知医师本人进行修改。

6、处方保留三年备查。

7、处方配药量按病情需要执行。严禁开大方、人情方、对违反规定,药剂人员有权拒绝。

(四)注射、观察室工作制度

1、保持室内整洁、物品分类存放有序。

2、对待病人态度和蔼、热情、周到。

3、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外带药品不予注射、输液。

5、经常检查急救药品的质量、数量和急救设备的使用性能。

6、密切观察病人病情。病人在输液中出现过敏发应、输液反应,及时通知医生并做好抢救准备。

(五)三查七对制度

三查:护士在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都要检查。

七对:核对姓名、性别、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六)药局工作制度

1、药房整洁、物品存放分类有序。

2、对待病人态度和蔼、热情、周到。

3、药品充足备用、防止药品过期、变质、破损。

4、付费后发药,不随意外借药品。

5、按医生处方及药典规定配发药品,对有疑问的处方必须请医生核实后才能配发,违反用药规定的处方一律不能配发。

(七)化验室工作制度

1、保持化验室整洁、卫生、物品存放分类有序。

2、对待病人态度和蔼、热情、周到。

3、维护病人尊严,保护病人隐私。

4、化验结果准确无误,对本标本负责。

(八)收费室工作制度

1、挂号室整洁、卫生,物品分类存放有序。

2、对待病人态度和蔼、热情、周到。

3、按规定医药费用当面结清。

(九)消毒管理制度

1、严格压力蒸汽灭菌的安全操作。

2、无菌物品专柜放置并有标志。

3、灭菌物品需标明无菌消毒的时间、有效期、物品名称、责任人。

4、每次消毒均需记录。

5、定期检验消毒灭菌的效果。

卫生室的工作制度和职责篇八

辖区内居民。

二、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一)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要采用在乡镇、社区设派出机构或派出人员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专(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零报告制度。

(四)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五、考核指标

(一)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注: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二)协助开展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次数。

六、附件

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报告表

2.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卫生室的工作制度和职责篇九

1、根据《学校卫生工作的条例》及精神、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学生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工作,不断改善学校卫生和学生的健康状况。

2、每学年根据教育和卫生部门及学校的要求,制定出学生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做到有计划、有整理、有总结。

3、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年对新生进行健康检查。对体检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马上向学校领导汇报,并配合做好转诊工作,把每次的体检状况统计数据后制成曲线表制表上墙。

4、做好传染病的预防管理和预防接种,预防服药工作。遇到有突发传染病事件,马上向市、区疾控中心上报。

5、做好学校、教学卫生监督,饮食卫生监督、体育卫生监督和环境卫生监督以防止和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6、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如青春期教育、卫生保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卫生室的工作制度和职责篇十

新的一年,为更好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保障本社区居民健康生活,我站在市卫生局和市社区卫生指导中心指导下,结合本社区居民健康状况,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认真做好社区常见病诊疗工作,解决居民基本健康问题。

1,做好社区居民常见病处置,使“小病进社区,大病到医院”落到实处。

2,坚持药品零差价制度,认真做好药品采购工作,满足社区居民健康基本需求。

二、积极做好健康教育工作,主要抓预防、保健,提升全社区居民的健康理念,提高了整体健康水平,使个人、家庭具备良好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行为;在社区创建良好的自然环境、社区心理环境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完善工作态度的同时,抓管理,共创具有健康人群、健康环境的健康社区。

1利用多媒体、课件的形式每月1次大的讲座,不定期开展小讲座。常见病、多发病预防保健知识形象生动地传播给居民。

2、每月办一次室内宣传栏,每季度更新室外健康知识橱窗,争取把最需要的、最简便易懂的防病知识传播给社区居民;随机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和;随机利用vcd播放科普知识。

3、随时随地的开展健康教育。

4、做好各种健康教育登记总结,注重居民反馈,不断改进和提高健康教育水平。

5、把慢性病防治摆在重点,提高慢病管理率和控制率,注重社区居民的整体健康水平。

三、做好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免费发放各类计生用品。使全社区居民都能享受到生殖健康的保证。

四、建立健全本辖区居民家庭档案,统计慢性病资料,做好分类管理,辅助各科室做好已婚妇女病普查,老年病、慢性病等普查,普治工作,普查率达80%以上。

五、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治的宣教工作;强化门诊医生首诊责任意识,坚持做到无传染病的漏报、迟报、错报。

六、做好康复训练、计划,帮助病残者早日恢复生活自理能力。

七、认真而积极的做好防疫和妇幼保健工作,加强疫苗管理,做好了各种登统工作,数据准确、真实。

卫生室的工作制度和职责篇十一

1.搞好学校卫生工作,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2.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学生学习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3.重视健康教育和劳动安全教育。各年级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利用宣传橱窗和黑板报,宣传卫生知识,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4.严格执行卫生制度。健全卫生包干制,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检查和评比。

5.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6.积极做好近视眼、弱眼、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7.食堂工作人员切实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度,确保饮食和饮水卫生。

8.总务部门要逐步解决和改善卫生设施,办公室、会议室、教室设纸篓、痰盂,要求纸屑倒入垃圾堆,痰盂倒入厕所,吸烟者需自设烟缸,不乱丢烟蒂。

9.学校卫生工作由校长室直接领导,政教处、医务室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导护教师、工会和红十字会的监督检查和宣传作用。

10.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常规管理检查,作为部门、班级和个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学校每月公布教室、宿舍、包干区卫生的检查结果,凡被评为卫生工作先进集体的,除在全校师生中表扬外,发给卫生流动红旗,总评为先进集体时,可获得适当的物质奖励。凡经学校领导或上级检查不合要求,除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变面貌外,并可视具体情况,扣发有关人员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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