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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安全检查制度及流程(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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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安全检查制度及流程(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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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未知领域是一种挑战,但也是发现新知识和拓展视野的机会。在写总结时,不要忘记对过去的经验进行总结和汲取教训。掌握好总结的技巧和方法,可以写出更好的总结作品。

社区安全检查制度及流程篇一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社区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使安全生产检查起到应有的作用,成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大检查由社区组织、日常检查由社区安全办组织。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案由社区安全生产检查整顿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检查的形式。

1、

每周一小检,每月一大检,平时常巡检。

2、

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的必要检查。

3、

对群众举报、投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迅速检查。

4、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部署需要进行的监督检查。

5、

行业专项整治的专项检查。

6、

实施突击抽查和交叉检查制度。

检查的主要内容。

1、

有无经营证照以及证照资料是否合格;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3、

4、

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情况;

5、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材料;

6、

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记录;

7、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情况;

8、

重大危险源及重大事故隐患监控措施;

9、

特种设备、设施的报装、年检情况;

10、

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

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临时突击检查除外)。

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记录在案,并向社区领导报告。

检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应逐项登记,发出整改指令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定人、定时、定措施限期整改,并登记造册,存档备查、跟踪,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镇府有关部门。

被检查单位收到整改指令书(含现场检查记录),应按整改指令书(现场检查记录)提出的整改要求按时整改完毕,并向检查单位申请组织复查。

检查单位收到被检查单位申请组织复查报告之日起,三天内(特殊情况除外)应对申请单位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发出复查意见书,不合格的按“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上报镇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本修订制度自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社区安全检查制度及流程篇二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社区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使安全生产检查起到应有的作用,成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由社区组织、日常检查由社区安全办组织。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案由社区安全生产检查整顿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检查的形式。

1、每周一小检,每月一大检,平时常巡检。

2、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的必要检查。

3、对群众举报、投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迅速检查。

4、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部署需要进行的监督检查。

5、行业专项整治的专项检查。

6、实施突击抽查和交叉检查制度。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1、有无经营证照以及证照资料是否合格;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情况;

5、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材料;

6、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记录;

7、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情况;

8、重大危险源及重大事故隐患监控措施;

9、特种设备、设施的报装、年检情况;

10、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

四、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临时突击检查除外)。

五、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记录在案,并向社区领导报告。

六、检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应逐项登记,发出整改指令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定人、定时、定措施限期整改,并登记造册,存档备查、跟踪,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镇府有关部门。

七、被检查单位收到整改指令书(含现场检查记录),应按整改指令书(现场检查记录)提出的整改要求按时整改完毕,并向检查单位申请组织复查。

八、检查单位收到被检查单位申请组织复查报告之日起,三天内(特殊情况除外)应对申请单位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发出复查意见书,不合格的按“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上报镇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九、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本修订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社区安全检查制度及流程篇三

20xx年3月2日至3月7日,中心校按县局要求分两组,对全镇所辖12所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已认定的10个幼儿看护点及未认定但已开办的11个幼儿看护点进行开学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幼儿园及看护点的安全工作和保育保教工作等。经中心校例会讨论,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1、安全工作:

从检查情况看,各民办幼儿园及看护点对安全工作比较重视,大部分幼儿园基本做到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基本做到及时整改,并有整改前后图片;活动室及午睡室通风条件比较好,电线线路、插座基本符合要求,配备了灭火器;食堂卫生总体条件较好,液化气钢瓶、软皮管基本符合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大部分有健康证,工作期间基本能穿工作服,带工作帽,食品基本做到48小时留样,留样有记录,食品有发票、有台帐,消毒有记录;大部分幼儿园及看护点安全工作制度比较齐全,组织机构比较健全,各项应急预案比较齐全,能坚持晨午检,对缺课幼儿进行跟踪,能按照长丰县教育局制定的“一月一主题”活动安排表并结合本园实际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活动有组织、有方案、有记录、有图片,部分幼儿园还开展了一些应急演练,大部分幼儿园开学致幼儿家长一封信发放到位,回执收回,并按照班级装订入盒。

2、保育保教工作:

从检查情况看,全镇幼儿园及看护点保育保教水平有所提高,大部分幼儿园及看护点能做到一教一保或一教半保,聘用教师部分为学前教育专业或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教学内容及教材使用比较规范。

整体保育保教水平比较规范的幼儿园有:军港幼儿园、水岸人家幼儿园、同心幼儿园、罗集幼儿园。

整体保育保教工作较好的看护点有:丰湖苑幼儿看护点、金苹果幼儿看护点、青苗荟幼儿看护点、童欣幼儿看护点。

1、部分幼儿园及看护点活动室、午睡室存在安全隐患,如插座高度不够、通风差、光线差、缺少灭火器。极少数幼儿园午睡室放在二楼隔楼,楼梯窄,不到1米宽,光线差,不通风,无灭火器,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幼儿很难逃生,家长已有意见。主要集中在幼儿看护点。

2、部分幼儿园及看护点食品留样无日期,留样时间只有24小时,留样记录不全,食品台帐不全,食堂工作人员未穿工作服,未带工作帽。

3、部分看护点传染病防控制度、应急预案、组织机构不健全,晨午检不规范,缺课幼儿跟踪记录不规范。

4、部分幼儿园及看护点安全制度、应急预案不健全不规范,组织机构不健全,安全责任分解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不到位,“一月一主题”安全教育开展不到位,资料少,图片少,资料、图片缺少真实性、时效性。极少数幼儿园及看护点至今未将中心校开学统一印制的《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发到家长手中。

5、部分幼儿园及看护点聘用教师素质不高,教材使用不规范,保育保教五大领域不明白,小学化倾向严重。特别是北城片极少数幼儿看护点问题特别严重,严重影响幼儿的健康成长。

1、各幼儿园及看护点,要按检查组下发的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落实到人,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尤其是安全工作,要守住底线,不能有任何懈怠,中心校实行零容忍。

2、幼儿园及看护点的管理行为要科学有效,要从家庭管理的人制模式向单位管理的制度模式转化,让制度内化为幼儿园及看护点管理工作的需求。

3、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改善办园环境,提升幼儿园的物质条件,外显幼儿园的品质和文化。

4、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聘请有资质、素养高的教师,规范保育保教行为,增强幼儿园及看护点后续发展动力。

5、本次检查通报,整体工作水平较好的幼儿园及看护点予以点名通报表扬;整体工作水平较差的.幼儿园及看护点点现象,希望整改到位。下次常规检查,中心校发现指出的问题,仍不整改的幼儿园及看护点,将点名通报,这样势必影响你的幼儿园及看护点的声誉,更会影响你的幼儿园及看护点招生和生存。

社区安全检查制度及流程篇四

安全重于泰山,为了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明确,职责到人,从而使全校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水家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加强教育,职责管理,防患于未然。

二、职责及分工:

1、学校安全工作总负责:马国智(校长)。

2、具体落实工作,既全校性的宣传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景的检查:海世虎(副校长)。

3、各班安全教育及管理:各班主任。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1、学校每学期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做出具体安排,各班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由主管领导负责检查落实情景。

2、进一步做好路队护送工作,由值周领导负总责,各班主任各负其责,值周教师负责检查登记。

3、活动时间学生不能随意出校门。

4、严禁教师指派学生到校外替教师买东西和干其他事情。

5、学生早、中午上学要及时进学校,不准在校门周围逗留,玩耍等。

6、学生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二)严格预防传染病。

1、大力宣传疾病预防知识。

2、在预防传染病的十分时期和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主管领导要指定相应措施。进取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各班主任教师要以高度的职责感,全力配合学校做好预防工作。

3、各班要建立晨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学校领导和教师要根据分工,始终做好室内、厕所、饮用水源等有可能产生传染病源处的清洁卫生工作,坚决杜绝学校内出现传染源的可能性。

5、值周教师和主管领导继续加强学生个人卫生的检查和通报工作。

(三)严防食物中毒。

1、各班要从原则上杜绝学生外出买零食吃。

2、各班主任要因地制宜,对学生进行基本的预防食物中毒方面的教育。如阅读食品说明书、辨别保质期、不食霉烂食品等。

3、学校要与学校周围的商铺进行食品管理卫生方面的协议、商讨、检督等工作,有必要时还要进行交涉、举报等。

(四)做好楼层、楼梯和楼道出口的安全疏通工作。

1、学校要以《教学楼管理“十不准”》严格要求各班,各班主任要以此为标准,大力加强宣传,以百倍的警惕性严防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2、在学校学生集中上下楼时各班必须要按学校规定各走其道。值勤教师要认真值勤,各相应的授课教师管理好本班学生,严防拥挤、推搡、滑倒、学生逆行等现象。

3、坚决杜绝学生在护栏上滑行的现象,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4、冬季时间楼梯、楼道要尽量少洒水,教师不能随意从办公室向外泼水,以防结冰。

(五)防火、防漏水、防煤气中毒。

1、各班要及时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煤气中毒方面的教育,一是让学生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二是让学生具备最基本的防范和自救意识;抢救常识加强自我保护本事。

2、不经校领导同意,教师不准带学生外出,如果有特殊情景必需外出,带队教师要负起一切职责。

3、“三防”资料要成学校每次家长会宣传的重要资料。

全面,学校主管领导必须要将检查落实工作做好,解决不了的,还要及时上报,并做好隐患排除前的安全预防工作。

社区安全检查制度及流程篇五

社区安第一文库网全检查制度1、主要任务是发现各类不利于生产的危险因素和隐患,查明原因,通过及时整改,防范于未然。纠正各种违章现象,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2、安全检查由社区安全生产的领导主持,社区每月或者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3、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标、要求,同时要根据安全检查表,填写安全检查记录,上报检查情况。4、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情况,着重检查设备、电气的安全装置,建筑物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检查安全装置(如消防器材、雨淋系统)是否齐全、灵敏、有效。5、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和安全事故的追查处理情况。6、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收到通知书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如无故拖延不整改又不采取任何措施,上报街道安监办。7、对物质、技术、时间条件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应及时报告上级,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社区安全检查制度及流程篇六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由社区组织、日常检查由社区安全办组织。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案由社区安全生产检查整顿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检查的形式。

1、每周一小检,每月一大检,平时常巡检。

2、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的必要检查。

3、对群众举报、投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迅速检查。

4、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部署需要进行的监督检查。

5、行业专项整治的专项检查。

6、实施突击抽查和交叉检查制度。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1、有无经营证照以及证照资料是否合格;。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4、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情况;。

5、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材料;。

7、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情况;。

8、重大危险源及重大事故隐患监控措施;。

9、特种设备、设施的报装、年检情况;。

10、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

四、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临时突击检查除外)。

五、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记录在案,并向社区领导报告。

六、检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应逐项登记,发出整改指令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定人、定时、定措施限期整改,并登记造册,存档备查、跟踪,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镇府有关部门。

七、被检查单位收到整改指令书(含现场检查记录),应按整改指令书(现场检查记录)提出的整改要求按时整改完毕,并向检查单位申请组织复查。

八、检查单位收到被检查单位申请组织复查报告之日起,三天内(特殊情况除外)应对申请单位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发出复查意见书,不合格的按“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上报镇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九、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本修订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社区安全检查制度及流程篇七

一、社区各级消防组织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社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社区消防安全。

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三、社区内的单位和应认真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四、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楼安全。

五、检查要做到“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六、检查要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居民或单位发出“火灾隐患告知书”、“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有关文书,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隐患,应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

一、每周五下午定期对社区内各单位和居民住户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活动。 

四、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可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隐患单位限期改正存在的火灾隐患。

五、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检查人应签名,整改责任人应签收,并加盖检查单位印章。 

六、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有关场所、部位在施工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是否完备; 

3、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4、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 

5、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情况; 

6、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 

7、社区内部防火巡查的落实情况; 

社区安全检查制度及流程篇八

组长:常务副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组员:保健主任保教主任保健医。

根据上级安排,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经常检查幼儿园安全教育和卫生情景。强化幼儿的安全意识。随时观察幼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幼儿园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检查应急预案情景。

制定安全工作的应急预案,一旦事故,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确保师幼生命安全,把各种损失降到最低。

5.检查消防设施设备。

落实消防设施设备自检自查制度,定期对幼儿园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各部门与园长签订部门安全工作职责书,部门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职责人,负责检查本部门安全工作的落实情景。

幼儿安全工作实行安全职责追究制度。凡因不重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给幼儿园师幼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职责。

8.检查安全落实情景。

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对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和职责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是否建立和完善,切实找到漏洞和隐患,及时整改,绝不留下死角和隐患。

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要树立对幼儿高度负责、对幼儿园高度负责的职责感,增强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忧患意识,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厌倦,经过学习、宣传、教育、查漏、补缺等措施,使幼儿园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社区安全检查制度及流程篇九

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同时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庭史和生活习惯等。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及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三岁以上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季度测体重,每半年测身高一次。测量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矫治缺点,建立健康卡片。

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立即离职治疗,须持县镇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疾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社区安全检查制度及流程篇十

主要任务是发现各类不利于生产的危险因素和隐患,查明原因,通过及时整改,防范于未然。纠正各种违章现象,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安全检查由社区安全生产的领导主持,社区每月或者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3、

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标、要求,同时要根据安全检查表,填写安全检查记录,上报检查情况。

4、

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情况,着重检查设备、电气的安全装置,建筑物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检查安全装置(如消防器材、雨淋系统)是否齐全、灵敏、有效。

5、

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和安全事故的追查处理情况。

6、

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收到通知书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如无故拖延不整改又不采取任何措施,上报街道安监办。

7、

对物质、技术、时间条件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应及时报告上级,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社区安全检查制度及流程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有效减少安全生产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每月应组织不少于一次对辖区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二、加强对辖区内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设施、场所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进行严格检查。

三、在检查辖区单位时发现隐患应立即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特重大节假日前,社区要认真组织对辖区内公共聚集场所、娱乐场所、网吧、商场等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在责令立即整改时应同时报告街道安监办;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

社区安全检查制度及流程篇十二

一、社区各级消防组织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社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社区消防安全。

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三、社区内的单位和应认真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四、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楼安全。

五、检查要做到“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六、检查要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居民或单位发出“火灾隐患告知书”、“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有关文书,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隐患,应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

社区安全检查制度及流程篇十三

建立周查、月查、季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台帐。

对公共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建筑安装企业等专项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防汛、防雷专项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重大节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必须安排检查。

重大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必须安排检查。

重大会议期间必须进行检查。

按照上级指示或部署组织检查。

年度工作安排的必须组织检查。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限期整改并负责验收,存在问题严重的要及时上报。

社区安全检查制度及流程篇十四

为进一步规范虎溪花园(以下简称小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体业主安全,维护正常生活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小区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小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条 凡在小区道路上参与或涉及交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管理规定,服从物管处管理人员指挥,履行出入校验证、交费等手续。

第三条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小区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移交执法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条 本规定由小区物管处负责具体实施。

二机动车辆管理

第五条 虎溪花园物管处对机动车辆进出实行24 小时管理和凭门禁卡出入制度。与小区正常生活需要和建设无关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社区。

第六条 在小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小区道路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小区内交通标志、标线的提示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规泊车。

第七条 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须限速行驶,出入门限速为5 公里,小区道路限速为30 公里。驾驶车辆通过十字交叉路口、弯道、减速带,应谨慎驾驶、减速慢行,主动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

第八条 无牌、无证车辆和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改装车辆、大功率燃油、燃气助力车,禁止在小区道路上行驶。禁止在小区道路上学驾机动车、无证驾车、酒后驾车、飚车、试刹车。

第九条 大型客车、货车原则上禁止进入小区,如因公务、接待或为业主拉送货物的,相关单位及业主应事先与物管处联系,指定客、货上下地点与社区内停留时限。大型货运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大型货运车辆倒车时,车尾须有人指挥,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条 小区道路禁止车辆逆向、超速行驶或在非机动车道和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道路上行驶。

第十一条 驾驶人员违反本办法引发交通事故的,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承担责任。

三非机动车、助力车、电动力和行人通行

第十二条小区内行人应走人行道,无人行道的道路靠右侧路边通行,穿越道路或路口,应确认安全后通行,行人切勿在道路上嬉戏打闹,驻足聊天。

第十三条自行车、助力车和电动车应在设有专用通道的小区大门进出。骑自行车进出小区应下车推行,骑驾助力车、电动车凭证出入小区,非本小区人员驾驶的助力车、电动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

第十四条骑驾自行车或助力车、电动车,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小区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小区道路上逆向行驶、违章带人或双手脱把骑车。

第十五条小区道路上禁止溜旱冰、滑轮板;禁止边骑车边打手机或骑快车、相互追逐、急转猛拐等有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四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

第十六条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应规范停入地下车库或地面指定停车区域,凡停放在公共区域临时停车场或占道停车的应自行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第十七条小区各大门周边、主干道、人行道、楼宇出入口、消防通道以及无停车标志的道路或区域,禁止停泊车辆。

第十八条学校班车应在指定的场所泊车或站点上下客。

第十九条小区停车场、地下车库、停车点,由物管处管理所设置的标志、泊车位和其它设施,机动车应按指定的停车库、停车位或停车场有序停放。

第二十条非机动车应在规定的停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内有序停放,不得停放于楼内的公共过道及可能影响行人通行和消防安全的场所。

第二十一条校内单位和校外单位在小区内举办大型活动并有机动车辆进入小区的,应报业委会同意,由物管处指定停车场所。

五交通事故处置

第二十二条小区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公安民-警到达。

第二十三条接到小区交通事故报警,物管处应立即派人员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等待公安民-警到达,并协助公安民-警调查取证。交通事故中有受伤人员的,在120 急救车到达之前,事主可报虎溪校区医院进行先期抢救。

第二十四条小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属地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六违章处理

第二十五条凡有以下违反小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业主人员予以批评劝导,非业主经批评教育后劝其离 开 小区,经劝说教育无效或情节严重的,报请公安机关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办理了通行证的,予以注销:

(二) 违反停车管理规定,影响小区园貌、阻塞交通的;

(三) 未按照小区内限速标准超速行驶的;

(四) 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小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

(五) 违反小区交通管理智能卡(门禁卡)使用规定的。

第二十六条凡擅自占用小区道路,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且经教育不及时纠正的,物管处在获取证据后,可报请公安机关将有关车辆、物品进行牵引、搬移现场,所涉及的经费应当肇事都承担。

第二十七条道路施工不按规定办理申办手续或不采取现场安全措施的,物管处可责令其停止施工。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日起施行,由物管处负责解释、执行。

第二十九条如其它有关小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和条款与本管理规定相抵触的,按本管理规定实行。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督促社区、乡镇、部门、组织、社会团体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监管责任,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特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考核奖惩工作制度。

第二条 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考核奖惩工作应注重对机制建设、落实措施、工作成效等实施过程的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扩大考评结果应用范围,改进考评方法,提高考核考评工作的时效性和客观性。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考核奖惩纳入全县安全生产综合考评体系。

第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考核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参照县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制定本地考核细则和奖惩标准,年终进行考核,并表彰奖励。

第六条 县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根据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状况和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对考评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原则上每年年初做一次调整、修改。

第七条 县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根据考评结果,按照考评分值由高至低,确定若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授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奖牌、先进个人证书。对考评分值列后三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肃北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发现和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控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第二条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主要有:

(三)人为因素形成安全隐患,如占道堆物、停车、作业、经营以及打粮晒场,破坏道路隔离设施以及交通安全监管不到位等。

第三条 各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主管部门,道路经营和施工养护单位以及相关社会组织,应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对管辖区域、职责范围内的省道、县道、乡道以及村村通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定期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1 次。

第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随查随排,重大问题要制定专项计划解决。当年未完成治理的,列入下一年治理计划,但当年完成治理率要达到90% 以上。

第五条 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隐患台帐,实行一案一卷,详细记录每次排查交通安全隐患的人员、路段名称、位置、主要隐患、及相关图片、治理意见和措施。

第六条 定期召开排查治理工作例会,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形成、规律、特征进行分析,提出治理措施并逐点整理、健全整治台帐,对治理完成的进行效果评估。

第七条 及时对重特大交通事故进行评析和研判,健全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家咨询制度,定期向专家通报有关交通安全隐患,积极采纳专家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办,对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进展不力的单位予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第九条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完毕的,由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予以验收。

第十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不力、经费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

肃北县交通安全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度

第一条 交通安全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是指:针对全县不同区域、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出现的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采取的常态化、制度化的联合整治活动。

第二条 交通安全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由主要责任部门牵头,会同相关乡镇、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责任单位应积极配合,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法律义务和职责。

第三条 对新闻媒体曝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管理问题,各乡镇、相关监管部门应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专项整治。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要通过相应的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公安交-警、城建监察、农机、运管等部门要联合定期开展渣土车、运料车、工程搅拌车交通安全秩序整治活动;公安交-警、县教育要对校车交通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地检查、整治;公安交-警、交通、农机等部门要会同相关乡镇,定期组织联合整治行动,严查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载超限、超速行驶、拖拉机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区工商、旅游主管部门要经常督促全县各酒店落实交通安全宣传、劝导责任,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共同采取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发生。

肃北县道路交通安全源头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第一条 道路交通安全源头宣传教育应当坚持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群众路线,协调、督促各级各部门、厂矿企业、社会团体认真履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法律义务,动员全民共同参与。

第二条 各行业要从源头加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的教育和监督,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文明创建活动的总体布局中,纳入全民普法教育的主要内容,制定年度宣传教育计划,落实宣传经费,有针对性地经常开展交通安全法律、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第三条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加强本单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多次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单位职员应予以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第四条 交通运输企业要对驾驶人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驾驶教育,要对本单位驾驶员、车辆底数、年检情况建立台帐,对无牌、无证及脱检车辆要督促车主依法办理车辆落户、检审、报废手续。

第五条 教育局、中小学校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将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学校安全法制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幼儿园要开展学龄前儿童教育,改进现有教育形式,开展有针对性教育,提升学生的文明交通素质。

第六条 宣传部、县司法局、县电视台要加强全社会交通安全意识宣传,形成有影响、有声势的浓厚整治氛围。各宣传单位应积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办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提升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第七条 建设局要加强对所属企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建筑工地农民工和其他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使其掌握基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识。

第八条 县农机局要组织开展好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严格农机驾驶员培训质量监管,切实加强对农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培训教育;积极到农村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消除拖拉机“两无”(驾驶证、行驶证)上路、进城现象。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方便群众办理相关农机手续和证件。

第九条 县工商局要加强对全县各酒店等场所的交通安全教育。落实交通安全宣传进酒店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酒后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发放提示卡、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用餐客人进行宣传、劝阻酒后欲驾驶人员。对不履行义务的酒店造成酒后驾驶被查处或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工商局对该酒店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条 城建监察局应以“三车整治”工作和环卫工人安全为重点,全力开展“三车”整治,加强对渣土车运输秩序的规范,强化对渣土运输企业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警示,发挥行业管理的职能作用。经常性地对环卫工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同时应加强对环卫工人作业时的必要保护措施。

第十一条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生产监督和考核体系,加强对源头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考评。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源头宣传教育责任制,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予以表彰和处罚。

肃北县道路交通安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公开监督乡镇、部门、组织、社会团体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预防和控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建立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制度。

第二条 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制度是指:对全区各乡镇、部门履行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职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查处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地在县电视台上予以公开曝光和通报的制度。

第三条 宣传部门和电视台应认真履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法律义务,主动配合、协助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通过开辟专版、开设专栏、制作专题节目等形式,对全县各乡镇、部门履行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职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查处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第四条 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的内容主要为:

(一)各级各部门和各组织、社会团体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

(二)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

(三)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存在的突出交通安全问题及整改情况;

(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及考核情况;

(五)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处理及责任追究情况;

(七)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八)其他需要进行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的情况。

第五条 县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定期收集、汇总相关材料,对新闻曝光的内容进行审核,报县政府领导批准后,送交相关新闻单位,并同时抄报宣传部、县文明办,抄告被曝光单位。

第六条 受到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的单位,要立即组织问题整改,整改情况必须在一周内报县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时抄送相关新闻单位。

肃北县文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不断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安全环境,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推动我县交通安全社会化进程,现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以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交通秩序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层层落实交通秩序社会化管理长效机制,构建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全力营造全民参与交通秩序管理的良好氛围。

第三条 各乡镇、社居委应明确实施交通秩序社会化管理的综合协调机构,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 、乡镇、社居委要在掌握辖区内人口基本情况的同时,要求对常驻居民所拥有的机动车车型、车号及驾驶证等相关信息建立基础台帐,将人口管理和车辆管理有机结合。

2 、乡镇、社居委要掌握辖区内各单位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建立基础台帐。

3 、乡镇、社居委要组织辖区内享受城市低保和失业救济金人员,定期到辖区附近交通繁忙路口执勤,协助交通民-警维护路口-交通秩序,宣传交通法规,每月不少于一天。

4 、乡镇、社居委在社区文明学校,定期组织开展以“交通安全、文明出行”为内容的交通安全教育课。每月不少于一次。

5 、乡镇、社居委工作人员要学习掌握一定交通法律法规知识,了解事故处理程序。在深入社区工作时要向群众散发“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宣传材料,并讲解交通安全常识,为社区群众提供相应法律咨询。

6 、乡镇、社居委通过在社区宣传栏内张贴“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宣传内容,在社区内小街巷张贴宣传画,摆放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

7 、乡镇、社居委在办公地点悬挂“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宣传标语、标牌、招贴画,交通安全和交通事故处理常识展板,提供便民服务。

8 、乡镇、社居委要协调联系本责任区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公司员工进行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在小区公告栏内设置有关“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内容的宣传招贴画,摆放宣传展板;在小区门口设置相关内容提示标牌;通过在入门卡上印制提示语等形式深入开展以“交通安全、文明出行”为内容的宣传活动。

9 、乡镇、社居委要配合交-警部门深入辖区内学校开展相应的“交通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宣传活动。

10 、社区范围内常驻人口-交通法规知晓率达到90% 。

第四条 对全县所有党政机关、出租和客运企业人员和车辆进行交通文明评审制度。

第五条 各社区要积极发动社会单位认领县城区主要路口,派出交通文明劝导员;团要组建固定的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有计划参加维护重大公共活动交通秩序。

第六条 实施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公安交-警部门每月向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抄告党政机关、出租车、公交车违法行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于同一单位多次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并整治不力的追究该单位分管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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