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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维保合同(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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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维保合同(精选8篇)
2023-11-12 09:14:00    小编:zdfb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起着保障各方权益、明确责任义务的作用。在起草合同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可能的情况,并进行合理的预防和规避。合同范本是指导合同撰写的好工具,以下是一些范本供您参考。

锅炉维保合同篇一

客户:(以下简称甲方)。

锅炉型号:

电话:。

维保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第一条合同范围。

本合同是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关于(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以下简称乙方)提供锅炉系统维护及有关设备维护保养(维保)服务的合同。乙方提供服务的目标,为确保甲方现有锅炉系统有效、稳定、安全的运行。

1.维护保养对象的确认。

1.1甲方提供并列出锅炉系统(包括锅炉本体系统、辅机系统和其他)设备设施的名称、数量、品牌、型号、配置、出厂日期、保修期等内容。

1.2甲方及乙方商议需要乙方进行维护保养服务的具体设备设施,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本合同《锅炉系统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

1.3在合同执行前,乙方将对《锅炉系统设备清单》指定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测。

1.4乙方提交《锅炉系统维护保养服务初始检测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乙方所有服务开始的基础。

2.合同设备。

2.1在本合同中,指《锅炉系统设备清单》中列及的设备、设施或配件。

2.2乙方仅对合同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3.故障设备。

3.1甲方认为发生故障或损坏或损耗的合同设备,并被乙方接受并认可。

3.2乙方从技术角度认为发生故障或损坏或损耗的合同设备。

4.标准服务时间。

4.1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9:00am-5:00pm(北京时间);。

4.2中国大陆的公共节假日除外。

5.标准响应时间。

5.1从乙方确认并接受了甲方的现场服务请求,至乙方人员到达服务地点所需的最长时间。

5.2结合甲方锅炉所在地等具体情况,双方确认本合同的标准响应时间为小时。

6.服务项目。

6.1一般性标准服务:维护和保养。

(1)锅炉运行状况总体评估。

(2)系统运行维护和优化。

(3)合同设备一般性检查和保养。

(4)正常耗损配件的更换。

(5)司炉技术指导。

6.2特别服务:系统故障处理和合同设备维修、更换。

(6)系统运行诊断。

(7)合同设备工况诊断。

(8)现场系统调试排障。

(9)故障设备修理。

(10)合同设备配件更换。

(11)故障设备更换。

(12)其他技术指导。

第二条维护方式。

1.定期上门维护。

1.2乙方对甲方的锅炉系统至少月进行两次一般性标准服务;。

1.3一般性标准维护保养每年24次;。

l1.4内容为服务项目规定的一般性标准服务项目。

2.随时故障处理。

2.1.电话支持。

(1)乙方通过服务电话对甲方的故障设备做出基本故障判定、故障排除、操作指导的服务。

(2)电话支持并不能排除所有的故障。

2.2.现场服务。

(1)当乙方在断定无法只通过电话支持来排除故障设备的故障时,将根据合同条款中的有关规定,指派工程师或技师在标准服务时间里到达服务现场进行现场特别服务。

(2)甲方协助现场提供维修所需要的大型工具器材(如电焊机、乙炔、氢气等),协助提供材料采购、货运车辆等其他工作方便。

(3)其他甲方临时要求的现场特别服务。

第三条合同不涉及的服务。

1.系统设备清单所列之外的设备。

2.非设备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或系统故障。

3.在甲方不允许乙方进出入的场所才能完成的服务。

4.乙方所承诺提供服务地点以外的地方。

5.任何由于可证明的甲方锅炉设备设施(主件、配件)自身的固有(质量)缺陷,而引起的主、配件故障或运行错误。

第四条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洪水、地震、战争暴力或其他类似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引起的事故,使双方不能及时履行各自责任,双方均不对此承担责任,但双方可因此延迟履行本合同。

第五条保密。

1.在事先未得到一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得单方面将注有“机密”或类似字样的文件资料或无类似字样但具有保密性的文件资料内容透露给任何人。但本条款不包括众所周知和明显价值不高的信息资料。

2.双方应保证其职员对有关信息资料有保密意识。

第六条维护保养费用。

1、标准维护保养:

1.1甲方支付乙方一般性标准维护费:(大写)人民币元整/年(人民币元整/年);共计六台锅炉设备。

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当年标准维护费用。一年到期后付清第二年费用。以此类推。若甲方终止付款,标准维护保养条款自动终止。

1.3本费用已经包含乙方服务人员差旅、食宿费用。如甲方为工作方便而提供有关协助,乙方非常感谢,但甲方不得以之作为扣除服务费用或其他费用的依据。

1.4本费用不包含因某些设备设施正常耗损而产生的材料、配件等费用。

1.5每年维护保养服务次数多于二十四次时,视为特别服务。

2、特别服务。

2.1甲方确认需要特别服务时,需向乙方书面传达有关时间、内容和要求。

2.2乙方在接受书面传达后,在标准服务时间2小时内作出接受反应,并作出初步书面预算报价,传达给甲方。

2.3书面预算报价列出时间安排、工作内容、人工费(非标准时间内加收加班人工费)、预备配件及其他。

2.4在乙方接到甲方书面确认报价后,乙方服务人员在标准响应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5乙方服务人员现场确定实际工作内容,按照乙方有关收费标准,正式提请《现场服务确认书》,在甲方现场签字后展开工作。

2.6特别服务现场工作期间,因维修所需要的所有材料、配件等费用由双方签字确认,由甲方支付。

2.7当次特别服务,当次由甲方签字验收,当次结算。

2.8《现场服务确认书》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等同于本合同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同期限。

本维护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后经双方认可,可再续约。

第八条法律条款。

1、无论因为何种原因,任何一方有提议修改本合同条款的权利。经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

2、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通过友好协商依然不能解决争端时,应遵循中国法律,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调节或处理。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有关单位备案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法人(签字):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锅炉维保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签定地点:

合同编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保养维修签订如下协议:

一、具体内容。

为了让格力中央空调给用户带来高档、舒适的享受,中央空调机组和其辅助设备系统都必须始终处于最佳的运行状态,才能达到最理想的使用效果,满足用户的要求。因此对运行中的中央空调系统进行定期维护是中央空调机组始终运行在最佳状态的重要基础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本单位的主机空调、辅助设备及空调水系统承包给乙方进行专业保养,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合同:

二、工程款及结算:

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规定分2次向乙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甲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承担应付款1%/日违约金。

三、维保内容。

本合同所涉及的维保内容以本合同所列附件一、二、三“维保内容”所列内容为准。

四、甲方责任。

1、向乙方尽可能的提供原有施工图,机房电气控制图等图文资料。

2、对乙方从事维修的技术人员提供进出的方便。

3、明确双方沟通途径,指定甲方联络人员。

4、提供乙方维修时所需的消防设施、用电、用水及其它必要的协助。

5、提供一个存放备件材料及工具的仓库,乙方所购工程材料暂时不需要使用的必须入仓库存放,不可私自拿出去。

6、确保被维修设备有足够的维修空间,如因空间不够造成机组不能正常进行维修工作,需要拆卸天花或其他,费用由甲方负责。

7、甲方不要要求乙方在天黑或特殊天气状况时进行户外维修工作,特殊情况除外。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所做的维修工作每次完成后以工作报表的形式,经主管工程师签名确认后,上报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2、乙方有义务24小时内响应甲方的紧急报修任务。对于有影响的重大接待工作,更应该提前做好检查工作,以确保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

3、乙方代购材料需先入甲方仓库确认,再领用到工程中;贵重设备或材料购入前需得到甲方主管人员的认可。

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有较高的的思想道德水准及组织纪律性;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严格进行安全操作,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服装整齐,并佩戴有明显标志的工作牌。对于机要部门的维修工作需拟定详细的计划,在甲方工作人员认可的时间段完成。

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设备出现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派员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排除故障工作,直到恢复正常运行,如零配件损坏需要更换的除外。

6、承诺修复时间:小修12小时内,中修48小时内,大修72小内。

7、维修或抢修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配件供应及结算。

1、维保项目为:室外数码机及室内风管机的维护和维修。每月做一次机组整体检修。

2、合同执行期间发生需要更换配件的情况,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设备需要更换的配件由乙方报予甲方。

3、对于单次维修费用小于20000元时,包含加氟,乙方免费维修,甲方不再单独结算。

4、由甲方提供的配件按若非格力商用空调公司来源,乙方不承担由于甲方使用了该零配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可以为甲方更换该配件,但由于该配件损坏而产生的维修费用乙方将向甲方另外收取;由乙方提供的配件由甲方按照配件价格(详见附表一、二、三、四“格力配件报价明细”)在更换配件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配件款,所更换的配件5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保养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50%即元(大写:);合同执行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剩下的50%即元(大写:)。

3、合同期内如出现增项维修内容,经双方协议,于完成维修当日向乙方支付约定维修费用。

4、乙方收到款项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有效的发票。

八、合同生效、变更及终止。

本合同有效期为天,起止时间为: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解除、终止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违约责任。

1、在没有双方约定的前提下,如一方擅自终止履行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2000元作为违约金,如造成守约方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另行赔偿相应的损失。

6、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非人力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责任。

十、争议解决方式。

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均有权向被告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文档为doc格式。

锅炉维保合同篇三

客 户: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锅炉型号: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

维保单位: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是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关于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提供锅炉系统维护及有关设备维护保养(维保)服务的合同。乙方提供服务的目标,为确保甲方现有锅炉系统有效、稳定、安全的运行。

1. 维护保养对象的确认

1.1甲方提供并列出锅炉系统(包括锅炉本体系统、辅机系统和其他)设备设施的名称、数量、品牌、型号、配置、出厂日期、保修期等内容。

1.2甲方及乙方商议需要乙方进行维护保养服务的具体设备设施,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本合同《锅炉系统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

1.3在合同执行前,乙方将对《锅炉系统设备清单》指定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测。

1.4乙方提交《锅炉系统维护保养服务初始检测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乙方所有服务开始的基础。

2.合同设备

2.1 在本合同中,指《锅炉系统设备清单》中列及的设备、设施或配件。

2.2乙方仅对合同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3.故障设备

3.1甲方认为发生故障或损坏或损耗的合同设备,并被乙方接受并认可。

3.2乙方从技术角度认为发生故障或损坏或损耗的合同设备。

4.标准服务时间

4.1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9:00am-5:00pm(北京时间);

4.2中国大陆的公共节假日除外。

5.标准响应时间

5.1从乙方确认并接受了甲方的现场服务请求,至乙方人员到达服务地点所需的最长时间。

5.2结合甲方锅炉所在地等具体情况,双方确认本合同的标准响应时间为 小时。

6.服务项目

6.1 一般性标准服务:维护和保养

(1) 锅炉运行状况总体评估

(2) 系统运行维护和优化

(3) 合同设备一般性检查和保养

(4) 正常耗损配件的更换

(5) 司炉技术指导

6.2特别服务:系统故障处理和合同设备维修、更换

(6) 系统运行诊断

(7) 合同设备工况诊断

(8) 现场系统调试排障

(9) 故障设备修理

(10)合同设备配件更换

(11)故障设备更换

(12)其他技术指导

第二条 维护方式

1. 定期上门维护

1.2乙方对甲方的锅炉系统至少月进行两次一般性标准服务;

1.3一般性标准维护保养每年24次;

l1.4内容为服务项目规定的一般性标准服务项目。

2. 随时故障处理

2.1.电话支持

(1)乙方通过服务电话对甲方的故障设备做出基本故障判定、故障排除、操作指导的服务。

(2)电话支持并不能排除所有的故障。

2.2.现场服务

(1)当乙方在断定无法只通过电话支持来排除故障设备的故障时,将根据合同条款中的有关规定,指派工程师或技师在标准服务时间里到达服务现场进行现场特别服务。

(2)甲方协助现场提供维修所需要的大型工具器材(如电焊机、乙炔、氢气等),协助提供材料采购、货运车辆等其他工作方便。

(3)其他甲方临时要求的现场特别服务。

第三条 合同不涉及的服务

1. 系统设备清单所列之外的设备。

2. 非设备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或系统故障。

3. 在甲方不允许乙方进出入的场所才能完成的服务。

4. 乙方所承诺提供服务地点以外的地方。

5. 任何由于可证明的甲方锅炉设备设施(主件、配件)自身的固有(质量)缺陷,而引起的主、配件故障或运行错误。

第四条 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洪水、地震、战争暴力或其他类似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引起的事故,使双方不能及时履行各自责任,双方均不对此承担责任,但双方可因此延迟履行本合同。

第五条 保密

1. 在事先未得到一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得单方面将注有“机密”或类似字样的文件资料或无类似字样但具有保密性的'文件资料内容透露给任何人。但本条款不包括众所周知和明显价值不高的信息资料。

2. 双方应保证其职员对有关信息资料有保密意识。

第六条 维护保养费用

1、标准维护保养:

1.1甲方支付乙方一般性标准维护费:(大写)人民币 元整/年(人民币 元整/年);共计六台锅炉设备。

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当年标准维护费用。一年到期后付清第二年费用。以此类推。若甲方终止付款,标准维护保养条款自动终止。

1.3本费用已经包含乙方服务人员差旅、食宿费用。如甲方为工作方便而提供有关协助,乙方非常感谢,但甲方不得以之作为扣除服务费用或其他费用的依据。

1.4本费用不包含因某些设备设施正常耗损而产生的材料、配件等费用。

1.5每年维护保养服务次数多于二十四次时,视为特别服务。

2、特别服务

2.1甲方确认需要特别服务时,需向乙方书面传达有关时间、内容和要求。

2.2乙方在接受书面传达后,在标准服务时间2小时内作出接受反应,并作出初步书面预算报价,传达给甲方。

2.3书面预算报价列出时间安排、工作内容、人工费(非标准时间内加收加班人工费)、预备配件及其他。

2.4在乙方接到甲方书面确认报价后,乙方服务人员在标准响应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5乙方服务人员现场确定实际工作内容,按照乙方有关收费标准,正式提请《现场服务确认书》,在甲方现场签字后展开工作。

2.6特别服务现场工作期间,因维修所需要的所有材料、配件等费用由双方签字确认,由甲方支付。

2.7 当次特别服务,当次由甲方签字验收,当次结算。

2.8《现场服务确认书》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等同于本合同法律效力。

第七条 合同期限

本维护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期后经双方认可,可再续约。

第八条 法律条款

1、无论因为何种原因,任何一方有提议修改本合同条款的权利。经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

2、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通过友好协商依然不能解决争端时,应遵循中国法律,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调节或处理。

第九条 其 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有关单位备案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定时间: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法人(签字):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锅炉维保合同篇四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合作发展、共创双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如下:

一、维修内容:

1.锅炉房内两台锅炉炉墙拆除重新砌筑;。

2.泵间改造。

3.乙方保证两台锅炉正常运行,如在运行中出现因安装造成的任何故障,乙方应及时无费用(6小时内)派人维修。如因为甲方使用不当或原锅炉本体原因造成的故障由甲方负责,乙方可以协助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提供安装的必要手续,及相关安装资质,甲方负责验收。

二、支付乙方人工费:共计:元,(大写:元整)。

三、甲方提供安装材料,安装工具乙方自备。

四、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进入维修现场后甲方应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的10%,计:元(大写:元整);锅炉砌筑打完拱后、泵间旧管道拆除完毕、新水泵就位,甲方应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的30%,计:元(大写:元整);锅炉炉墙砌筑完毕后,甲方应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的30%,计:元(大写:元整);待工程完毕后,甲方验收完毕合格后甲方应一次性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的20%,计:元(大写:元整),合同总造价的10%,计:元(大写:元整)为工程保证金,保证金在一个取暖期无任何安装问题时返还。

五、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锅炉维保合同篇五

根据《xxx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更换锅炉烟筒及暖气阀门。

2、工程地点:张会亭乡嘉洋博爱小学。

3、工程量:烟筒10米,阀门18个,球阀1个。

4、工程内容:更换废旧阀门,安装新烟筒。

5、承包方式:全包。

6、质量标准:(1)烟筒高10米,烟筒直且牢。

(2)阀门要求铜芯切耐用.。

二、工程工期:11月20号必须竣工。

三、工程延误与奖罚:

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每天按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二十罚款。

四、支付方法:工程验收合格后三个月一次性付清。

五、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一切意外事故均有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妥善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章):乙方签字(章):

锅炉维保合同篇六

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对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运用经济、技术、行政手段,以科学的方法,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合理配置,坚持物尽其用的原则,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专人负责。达到使用寿命长,技术性能好,损耗低,利用率和生产率高的目的。

强化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奖罚分明,保证机械设备安全运转,满足施工生产需要。调剂余缺,确保重点,充分发挥机械设备应有的作用。

2.机械设备管理内容。

机械设备从计划、选型、购置、验收到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技术改造、报废处理,都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有组织、有计划按规定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实施定期检查和修理,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技术性能良好的状态,延长使用寿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加强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管理,明确责任到人,机械定人定位,制定专机操作规程,确保机械安全运转。

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分析设备性能状况,不断改进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重视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机械达到正常运转,干净整洁,润滑良好。

加强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设备台账,及时填写《机械设备履历表》,妥善保管好合格证、图纸、说明书等技术材料,大型设备建立技术档案。

协同有关部门对机械操作工进行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上岗证。

第二章机械设备管理体制、职责和管理制度。

3.机械设备管理体制。

充分发挥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作用,坚持统一领导,公司设安全设备科,项目部设安全设备组。

分级管理,层层把关,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实行奖罚制度,使机械设备在施工生产中发挥最佳效能。

4.安全设备科职责。

全面负责企业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及时上报大型机械设备购置计划,办理审批手续,做好择优采购供应调度工作。

建好机械设备总台账,做好统计报表上报及机械设备有关资料归档工作(大型设备建立档案),指定专机操作规程。

做好机械设备的更新改造和节能工作,会同财务科按规定做好机械设备的报废处理注销手续。

检查和监督起重设备安装项目部做好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拆装管理工作,确保拆装安全。

每年进行一次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管理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机械操作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定期组织机械设备盘点,汇总各种机械设备统计表。

配合财务科年终做好机械设备折旧费的提取工作。

5.安全设备股职责。

全面负责各项目部的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根据施工需求,及时上报机械设备的购置计划,办理审批手续,建好设备台账。

制订机械设备维修和保养计划,及时上报机械设备报废处理的申请报告,办理有关手续。

配合起重设备安装项目部做好塔机、施工电梯的安装和拆除工作。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机械设备的完好情况,保证安全装置的齐全、灵敏,可靠有效,确保运转安全。

6.安全设备组职责。

负责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加强机械设备日常的管理工作,及时提供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计划,督促机操人员按规定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机械设备良好的技术状况。

督促机操人员做好机械设备的运行、进退场技术鉴定、安全检测及维修保养记录。

负责机械设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7.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购置机械设备前,必须办理审批手续(5000元以上的有公司总经理审批),购置大型设备(塔吊、施工电梯、混凝土泵),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选定好规格型号后,应对生产厂家考察认定后(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保证可靠,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有可靠的供货能力,能及时供货)方可购买。购置小型机械设备(5000元以下)有项目部经理审批后,就近在当地购置。

机械设备购进后,必须对其进行严格验收,目的是所购进设备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合格证、图纸、使用说明书等是否齐全。

设备空缺需向外租用时,项目部应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租用。设备空余向外出租,分公司安全设备股应上报公司安全设备科,经公司安全设备科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对外出租。

公司安全设备科根据各分公司所辖项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对大型机械设备实行统一调配使用,中小型机械设备则由分公司安全设备股进行调配,满足各工程的施工需要。

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工作直接由项目部安全设备组负责实施。大型机械设备大修理则由分公司安全设备股提供大修计划上报公司安全设备科,由设备科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理。

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中操作程序,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机操作,做好日常清洁、保养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所有机械设备使用前都必须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大型设备(塔吊、施工电梯)在自检合格后还需报请上级检测部门来检测,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机械设备超过规定使用期的,磨损严重其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发生机械事故后不能修复的,分公司安全设备部应提出报废申请,经公司安全设备科批准并指派专人检查、核实、确认后方可报废。凡报废设备严禁使用或转让。

8.检查范围。

现场机械设备:主要是直接参与施工生产的各种机械,如:垂直、水平运输机械,混凝土搅拌机、输送泵、钢筋加工机械、木工加工机械及焊接设备等。

其他机械设备:是指上述现场机械设备以外的各种施工机械,如:金属加工切削,起重及小型手持电动机具等。

技术资料:指机械设备台账、管理制度、技术资料,包括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和履历书、机械设备进退场技术鉴定表和安全检测记录以及保养维修记录,大型机械设备有关手续等。

第三章机械设备管理处罚制度。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对责任者处以50―200元罚款。

要注重日常管理,检查发现正常施工作业对停机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没有对机械检查维修处理。

作业前没有对机械进行规定保养。

操作前没有检查使机械带病运行。

没有按规定时间和内容要求填写机械运转记录。

10.遇到以下情况之一对责任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机械设备没有定岗定位和专机操作规程。

长期不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清理和润滑不好,严重影响机械使用寿命,对机械设备具有严重的损坏性等。

人为造成机械设备损坏、停机、影响正常的施工生产。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工伤事故,休息1―3天者(或医疗费在200元以内者)。

11.发生严重违章造成事故之一对责任人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没有操作证或领导违章指派开机造成事故。

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者,除处以经济处罚,并赔偿相应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锅炉维保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安塞县中学锅炉维修。

工程地点:安塞县城。

工程要求:详见维修项目清单。

工程承包范围:包工包料一次包死。

根据工程使用的需要,商定工程至开工之日起7天之内完成。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全部付清。

严格执照《国家工业锅炉安装规范》进行维修。保持期一年,在一年之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免费负责维修更换。

工程由乙方承包后,乙方全权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责任安全事故均由乙方片理。

详见锅炉维修项目价格清单。总价是:。本合同价为含税价,发票由乙方提供。

对于本合同以外事宜,双方可协商定或以另定协议或签证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认证验收合格、工程款项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锅炉维保合同篇八

客户:(以下简称甲方)。

锅炉型号:

电话:。

维保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本合同是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关于(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以下简称乙方)提供锅炉系统维护及有关设备维护保养(维保)服务的合同。乙方提供服务的目标,为确保甲方现有锅炉系统有效、稳定、安全的运行。

1.维护保养对象的确认。

1.1甲方提供并列出锅炉系统(包括锅炉本体系统、辅机系统和其他)设备设施的名称、数量、品牌、型号、配置、出厂日期、保修期等内容。

1.2甲方及乙方商议需要乙方进行维护保养服务的具体设备设施,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本合同《锅炉系统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

1.3在合同执行前,乙方将对《锅炉系统设备清单》指定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测。

1.4乙方提交《锅炉系统维护保养服务初始检测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乙方所有服务开始的基础。

2.合同设备。

2.1在本合同中,指《锅炉系统设备清单》中列及的设备、设施或配件。

2.2乙方仅对合同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3.故障设备。

3.1甲方认为发生故障或损坏或损耗的合同设备,并被乙方接受并认可。

3.2乙方从技术角度认为发生故障或损坏或损耗的合同设备。

4.标准服务时间。

4.1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9:00am-5:00pm(北京时间);。

4.2中国大陆的公共节假日除外。

5.标准响应时间。

5.1从乙方确认并接受了甲方的现场服务请求,至乙方人员到达服务地点所需的最长时间。

5.2结合甲方锅炉所在地等具体情况,双方确认本合同的标准响应时间为小时。

6.服务项目。

6.1一般性标准服务:维护和保养。

(1)锅炉运行状况总体评估。

(2)系统运行维护和优化。

(3)合同设备一般性检查和保养。

(4)正常耗损配件的更换。

(5)司炉技术指导。

6.2特别服务:系统故障处理和合同设备维修、更换。

(6)系统运行诊断。

(7)合同设备工况诊断。

(8)现场系统调试排障。

(9)故障设备修理。

(10)合同设备配件更换。

(11)故障设备更换。

(12)其他技术指导。

第二条维护方式。

1.定期上门维护。

1.2乙方对甲方的锅炉系统至少月进行两次一般性标准服务;。

1.3一般性标准维护保养每年24次;。

l1.4内容为服务项目规定的一般性标准服务项目。

2.随时故障处理。

2.1.电话支持。

(1)乙方通过服务电话对甲方的故障设备做出基本故障判定、故障排除、操作指导的服务。

(2)电话支持并不能排除所有的故障。

2.2.现场服务。

(1)当乙方在断定无法只通过电话支持来排除故障设备的故障时,将根据合同条款中的有关规定,指派工程师或技师在标准服务时间里到达服务现场进行现场特别服务。

(2)甲方协助现场提供维修所需要的大型工具器材(如电焊机、乙炔、氢气等),协助提供材料采购、货运车辆等其他工作方便。

(3)其他甲方临时要求的现场特别服务。

第三条合同不涉及的服务。

1.系统设备清单所列之外的设备。

2.非设备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或系统故障。

3.在甲方不允许乙方进出入的场所才能完成的服务。

4.乙方所承诺提供服务地点以外的地方。

5.任何由于可证明的甲方锅炉设备设施(主件、配件)自身的固有(质量)缺陷,而引起的主、配件故障或运行错误。

第四条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洪水、地震、战争暴力或其他类似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引起的事故,使双方不能及时履行各自责任,双方均不对此承担责任,但双方可因此延迟履行本合同。

第五条保密。

1.在事先未得到一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得单方面将注有“机密”或类似字样的文件资料或无类似字样但具有保密性的文件资料内容透露给任何人。但本条款不包括众所周知和明显价值不高的信息资料。

2.双方应保证其职员对有关信息资料有保密意识。

第六条维护保养费用。

1、标准维护保养:

1.1甲方支付乙方一般性标准维护费:(大写)人民币元整/年(人民币元整/年);共计六台锅炉设备。

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当年标准维护费用。一年到期后付清第二年费用。以此类推。若甲方终止付款,标准维护保养条款自动终止。

1.3本费用已经包含乙方服务人员差旅、食宿费用。如甲方为工作方便而提供有关协助,乙方非常感谢,但甲方不得以之作为扣除服务费用或其他费用的依据。

1.4本费用不包含因某些设备设施正常耗损而产生的材料、配件等费用。

1.5每年维护保养服务次数多于二十四次时,视为特别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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