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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产品批发合同(优质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3 04:38:24 页码:11
五金产品批发合同(优质8篇)
2023-11-23 04:38:24    小编:zdfb

合同是交易安全的法律工具,确保各方的权益不受侵犯。合同中应当体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双方的交付和接受责任。合同的履行对于商业合作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以下是一些常见合同履行的范文和案例,供大家参考。

五金产品批发合同篇一

合同编号:

供方: 。

需方: 。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商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元整。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需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鉴(公)证意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电话: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金产品批发合同篇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收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20xx年6月26日至20xx年8月26日。

五金产品批发合同篇三

甲方(买方):地址:

乙方(卖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设备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甲方购买如下设备: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机械总价,在乙方将上述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的工地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付给乙方。以上价格均未含税,含17%增值税另加8%(进口机型10%)。

三、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设备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设备过程中,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3、设备质保期为________年,乙方负责委派专业工程师现场指导安装、操作,如在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

四、货物验收。

交货期限:乙方收到甲方订金后30个工作日内发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运输费用承担:长途费用由乙方支付,短途中转及搬运费用由甲方负责,经甲乙双方认定确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因不可抗力而产生的损失费用双方是具体情况分别分担。

五、交货及验收。

1、乙方提供的必须提供交付的有关资料。

2、甲方在货到后按照订单对设备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设备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____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4、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甲乙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五金产品批发合同篇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合作开展_________等电子信息产品(具体见附件:价格表)的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经销商,代理该产品的销售,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合同细则。

1.1 甲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为乙方在_________地区的授权经销商。

1.2 自本备忘录生效之日起,甲方须在合约期间内完成b_________元进货额,如不能完成乙方所规定之进货额度,则乙方有权调整价格或调整甲方经销资格。

1.3 乙方所提供给甲方的价格如附件。

1.4 备货周期:甲方于每月初提供未来_________个月之_________以利乙方备货。

1.5 订货周期:甲方须提前_________天向乙方出示书面订货单,并预付_________%货款,余款提货时一次付清。

1.6 甲方每月的基本进货额b_________元(整机加周边)。

1.7 技术支持: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因之所发生之费用由甲方承担。

2.违约责任。

2.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2 除乙方认可或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经销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3.免责条件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合同终止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4.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4.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4.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4.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4.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5.附则。

5.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5.3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续签本合同;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5.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5.5 经销商手册中的经销商政策等文档与此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经销价格表(略)。

五金产品批发合同篇五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附件:(略)。

五金产品批发合同篇六

的标准收购,如果乙方所产商品芸豆达不到约定标准,甲方按百分比降价收购,但乙方交售量百分比折合后仍要达到_______斤,产量高于_______斤双方协议价格后由甲方负责收购。

二、芸豆质量标准为清粮机清粮成品率达90%以上,水分在17%以下,破损率在3%以下,不完善粒和不成熟粒在4%以下,其它杂质在2%以下。

三、乙方应保证在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按双方约定每垧_________斤的产量标准将所产的商品芸豆送交到甲方所设的收购点。

四、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完成芸豆收购,但不可抗拒原因除外。

五、乙方如因自然灾害而减产或绝产,应受灾之日起通知甲方田间确认,如情况属实,应当给付甲方为其提供的芸豆款,按每斤_____元。

六、如乙方认为垧产达不到_______斤应在收割前30日通知甲方,双方进行实地测量,经测产达不到平均垧产________斤乙方可按双方认可的测产量履行合同;如乙方未通知甲方,由乙方责任自负,须继续按双方约定产量履行合同。

七、违约责任。

2、乙方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未按双方约定产量向甲方交售芸豆每少一斤乙方向甲方赔付0.5元,交售数量低于约定产量的50%、拒绝交售、不经甲方同意转卖他人等则乙方按每垧______元的标准向甲方给付违约金;本条款所约定在本合同第五条情形之外。

八、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如发生纠纷由甲方住所地_______县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及见证机关分执,自签定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五金产品批发合同篇七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1.产品名称:厂区隔离栅。

2.规格:

(1)孔径:内孔8.16cm。

(2)丝径:塑后4mm。

(3)立柱:48圆管,高1.85m,带底盘。

(4)网片高1.8m,柱中到柱中距为3m。

(5)样式:双边带弯头。

(6)颜色为绿色。

(7)门:高1.7米,每套7.2米(对开门);高1.7米,每套14米(折叠门);带万向轮。

3.数量:套。

4.单价:(1)护栏:88元/套;(2)对开门:850元/套;(3)折叠门:1750元/套;不含税价格。

5.合同总价:元(整)。

三、交货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乙方交货。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

2.交货地点:黄岛。

五、货款支付。

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货款合同总价的30%,剩余货款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全部付清。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与乙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款项。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完成产品的到货。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为原装未使用的合格产品。

七、发生合同纠纷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可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购货单位(甲方):(盖章)供货单位(乙方):(盖章)。

青岛泰尔基五金筛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_

五金产品批发合同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供货方)。

乙方:____________(购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见每批货物发货单,货物发货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产品质量及责任。

2.1甲方向乙方每次供应的产品质量必须要达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的规,定,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地方质量标准、民族宗教检验规范标准;未达到某项标准而造成的各项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供货方)自行全权承担。

2.2甲方向乙方每次供应产品时应提供所供产品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3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企业三证或个体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所供货源屠宰场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4甲方每次向乙方按照订单要求发货时,如货源质量未能达到乙方(购货方)某项要求,时,导致因退换货造成各项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均由甲方(供货方)自行全权承担。

第三条产品价格。

3.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产品单价均为含税价;。

3.3乙方超出货物自身规定的其他个性化需求,需支付甲方相应费用,如:特殊包装、精细分割、超范围运输等(以上包含但不限于),具体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货物供应。

第五条。

第六条违约责任。

6.2若乙方未按合同或临时口头约定进行货款结算,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3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

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协商不成的,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解决。

第八条合同期限。

8.1本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到期自动终止。

8.2本合同期满,双方如欲继续合作,得另行续签合同。

第九条责任免除。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合同生效。

此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本合同为基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本合同履行期限内这些附件的修正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同样有效。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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