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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内容(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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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内容(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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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为未来的发展做出更恰当的决策。在写总结的时候,首先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对象,确定总结的范围和内容。请看以下总结,可以帮助你更好地理解时间管理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内容篇一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我校发生的安全紧急事件,提高紧急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校安全应急预案。

学校成立安全紧急情况处理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全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主要职责:

1.出现突发事件时,负责指挥协调相关人员到达现场,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人员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救助工作。

3.根据情况及时控制事态进一步恶化,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4、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学校实行两级值班制度,一级由1名校领导、1名中层干部、2名教职员工组成,负责检查与协调处理学校安全情况和日常工作,一级由各处室值班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本处室的相关问题。

2.校大门保卫值班人员应严格履行保卫人员工作职责,做好来人来客登记手续,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并报告学校和保卫处值班领导。

3.进一步完善校园“110”报警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警后,要求值班人员10分钟内到达现场。及时处理或协调有关部门处理。遇紧急情况时,可拨“110”报警。

4.加强校园内重点时间段的治安巡逻,及时处理治安案件,如遇较大案件时,迅速上报保卫处处理。

5.保卫人员入住学生宿舍进行安全管理,做好学生宿舍出入检查与登记工作,加强宿舍区治安巡逻,定时定期对宿舍财产、消防设施、用电安全、卫生、门锁情况进行检查登记。上课与自习期间,及时清理宿舍区滞留学生,对有特殊情况的,要做好记录。如遇突发事故,要及时疏散现场学生并报告保卫处进行处理。事态严重的,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

6.严禁学生携带危险物品(如刀、棍、火药等)进入宿舍区,并定期进行检查收缴,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及时给予纪律处分,发生打架斗殴时,要及时制止并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报告保卫处进行处理。事态紧急的,可直接拨打“110”报警。

7.发生群体性的事件时,保卫人员应先行制止,了解情况,解散聚集人员,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并将情况报告领导,展开调查并及时处理。

7.灾害事故或案事件后造成有人员伤害时,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协同上级有关部门侦破案事件。

为了有效预防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调动各方面力量,迅速、高效、有序地投入抢险救助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组长:吴胜生。

副组长:洪火明、上官兵。

成员:俞万华、吴细忠、邹建寿、郑元朝、孙国华、徐良才、陆树桥、杨利萍、倪水龙。

(1)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如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班主任应在三分钟内向学生处报告,学生处应立即上报总务处、办公室。

(2)在出现食物中毒症状时,班主任应先将学生送至校医务室进行初步诊断。同时上报学生处、总务处。确定是否送医院紧急治疗。

(3)如果发生师生食物集体中毒事件,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急救工作小组、抢救组、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善后处理组等,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抢救组必须迅速与人民医院联系,展开急救,并上报市教育局、市卫生监督所。

(5)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应立即严格控制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同时封存食堂预留食品样品,以便医院检查中毒情况。

(6)事故处理小组要稳定家长、学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误解,达成良好共识,妥善地解决事后工作。

3.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食堂要配合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要立即封存食堂预留食品样品,不得隐瞒真相,阻挠调查。

4.防范监控。

为了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学校总务处要把好食堂、校园商店进货关,杜绝“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学生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食堂要制定食品生产的规程和防范操作。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内容篇二

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跨河工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及航行船舶的安全,及早防止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1999年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立足防范。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把预防提在事前,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尽一切能力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预案的适用范围

泉河颍上北路跨河工程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现场上下游各500m范围。

三、预案的组织领导

中铁八局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为实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监督应急预案的领导小组。

四、预案的启用要求。

1、现场监督管理和维护的人员应加强施工作业水域的瞭望,指挥船舶安全驶过施工作业区水域。

2、对施工作业水域船舶流量过大或通航宽度受限制或出现异常情况时,现场监督管理和维护的人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报请海事监管机构实行单向航行或禁航,以保障施工作业安全和船舶通航安全。

3、在汛期洪水期间,加大对过往船舶的引导力度,申请海事监管机构海巡艇加强施工作业区上.下游船舶的控制点及施工作业区的安全警戒,提早采取强力措施,防止船舶误入大桥施工区损坏施工设施和发生水上交通事故。

4、遇有下述事故,现场监督管理和维护的人员应立即组织指挥救助和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海事机构报告。

(1)、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损有倾覆,沉没危险的。

(2)、船舶发生火灾的。

(3)、船舶发生其他水上交通事故,可能导致船舶倾覆,沉没以及造成人员伤亡或水域污染的。

(4)、汛期发生船舶漂流可能危及水上水下施工设施安全的

六、发生险情和事故,附近的人员.船舶.设施均应投入营救,必须服从海事救助人员的统一指挥。

七、在人身财产均有损失的情况下,应以先救人为原则,及时将受伤人员送至医院,必要时可通知急救中心派员赶赴现场施救。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内容篇三

2、预案应急由工程项目应急组织机构第一责任人作出决定。

3、应急救援行动优先原则,员工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展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4、应急处理原则: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控制灾害险情恶化,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事故级别,实施相应应急预案。

二、

1、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增意识,保安全”,在施工现场要设置安全警示牌,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确保这次施工任务按期、安全顺利的圆满完成。

2、进入现场必须穿劳保服,戴安全帽,从事高空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办理高空作业票,设置好安全防护措施,预防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3、接、拆除电源必须是持证上岗的电工,不允许私自接电违章作业,施工中要预防触电、火灾事故的发生,严禁乱动现场的一切设施。

4、电焊机配电盘不能露天摆设,要设置防雨棚,设备、工机具、料堆需做好防盗工作,工机具房不许积存可燃爆炸物。

5、严格遵守各种操作规程,加强现场监督,减少或避免人身伤残。

6、加强现场的安全、环境卫生管理,坚持文明施工,对运进厂的工程材料、工机具按规定地点摆放整齐,并将材料按成品分类进行挂牌标识,在施工期间,坚持每天边施工边打扫清理,保持作业现场无杂物和边角料,干净卫生,施工结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基本上到达相互满意安全撤离。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内容篇四

(1)、对隧道施工可能发生的坍塌,涌水,爆炸等灾害提前做出安排,明确应急职责,识别紧急需求,降低和减少对环境和员工的危害。

(2)、遇有突发性事件,行动迅速,抢救及时,减少损失。

成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隧道发生的坍塌,涌水,爆炸等危险情况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电话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2)、组长接到险情后,分析紧急状态,确定应报警级别,启动应急预案程序,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系统立即投入运作,根据情况在现场设立指挥所,相关人员到位,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坍塌,涌水,爆炸等事态扩大,将人员和机械迅速撤离现场危险区域。

(3)、副组长协助组长组织应急所需的资源满足现场应急需求,与企业外应急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结构进行联系。组织本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定期检查日常工作和应急响应准备状态。

(4)、危险源风险评估小组:由项目总工程师丁国岭负责,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评估施工现场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风险,指导安全部门对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合理准确的依据,为应急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响应支撑措施。

(5)、现场抢救组有项目书记宁江平负责,相关人员参加,根据伤员情况,制定抢险方案。联系就近医疗单位设备,医务人员,会同项目抢险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处理工作。

(6)、技术小组:有项目总工程师丁国岭负责,相关人员参加,上级技术部门协助提供技术支持,制定其可操作的性的应急响应方案,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技术储备,图纸。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响应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文件。

(7)、伤员营救组:由项目书记宁江平负责,相关人员参加,根据伤员情况,制定伤员营救方案,进行事故现场伤员的营救,转运等工作,联系就近医疗单位进行妥善的营救治疗工作。

(8)、消防灭火组:由公安分处李宗昌担任组长,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制定灭火方案,组织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事故现场的灭火工作。

(9)、后勤供应组:由项目财务部长杨建设,物资部长王孟国担任,制定物资计划,检查监督落实物资的储备情况,应急预案情动后,按照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响应物资资源道施工现场。

(10)、善后工作小组组长有项目书记宁江平担任,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主要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抚恤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跟踪工作,协助处理医疗救助单位的相关矛盾与保险单位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索赔工作,慰问伤员及家属。

(11)、事故调查组有项目主管安全生产领导担任,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主要保护事故现场,对现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部门:工程部负责人:徐连增。

(1)25cm以上的圆木,3~5米长,6根。14工字钢6~8米长2根。5cm木棱填塞短木,2立方米。

(2)格栅钢架,锚杆,钢筋网。

(3)应急灯,钉,木工锯,大锤,撬杆等。

(4)消防器材

部门:物资部负责人:王孟国

(1)临时发电机2台,空压机2台,电焊机2台,气焊设备一套,喷射混凝土设备一套,有线电话接装储备,担架2付。

(2)挖掘机1台,装载机1台,运输车2辆。

(3)指挥车1台。

部门:物资部负责人:王孟国

由路基一队抽调20人为应急队伍,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提前进行培训及演练,队长由吕盛强担任。

部门: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代茂

(1)、可供临时处理医疗卫生设备即氧气呼吸机,清洗器具,急救箱,担架等。

(2)、立即与就近医院联系,将受伤人员转移救治。急救中心电话120

部门: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代茂

应急预案实施负责人项目经理白云鹏副经理李锁平

对内部门求助电话

(1)、公司安质部。

(2)、对外求助电话业务安全处。

由未尽事宜根据工程及事故情况可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内容篇五

路基施工可能发生的坍塌、滑坡灾害提前做出安排,明确应急职责,识别紧急需求,降低和减少对环境和员工的危害。

经理部成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副经理为副组长。成员:工程部、安全部、办公室(含协调)、财务部。

经理部成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副经理为副组长。成员:工程部、安全部、办公室(含协调)、财务部。

事故发生后,现场知情人员必须立即向项目经理部,项目安全负责人报告。

项目经理部:

组 长:严汝和:

副组长:罗振强:

组 员:王宇佳:

曾耀新:

傅榆盈:

张 建:

马国逊:

许宜星:

紧急情况下,现场知情人员可根据事故现场拨打下列紧急救援电话:

110--治安报警

120--急救

119--火警

3、职责:

(1)路基施工发生坍塌、滑坡等灾害险情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电话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2)组长接到险情通报后,根据紧急状态确定相应预警级别,启动应急预案程序,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系统立即投入运作,在现场设立指挥场所,相关人员到位,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坍塌、滑坡等灾害事态扩大,将人员和机械迅速撤出危险区。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评估施工现场以及生产过程的危险源的风险, 指导安全部门落实安全措施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合理、准确的依据;为应急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响应支援措施。

(5)现场抢救组;由项目机务经理负责,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根据伤员情况,制定抢救方案,联系就近医疗设备、医务人员会同项目抢救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处置工作。

(6)技术处理组: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相关人员参加,公司工程部参加,制订其可操作性的应急响应方案,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技术储备、图纸。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文件。

(7)后勤供应组:后勤供应组由项目财务、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公司物设部提供物资信息);制订物资计划,检查、监督、落实物资的储备情况。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

(8)善后工作组;组长由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主要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抚恤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与保险单位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慰问伤员及家属。

(9)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公司(项目)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主要保护事故现场、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内容篇六

8月17日上午,黄河上中游主任郑新民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

会议传达学习了黄委《关于组织开展全河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局安委会办公室汇报了上半年全局连续两次安全生产巡查、重点抽查及督察情况,对安全隐患排查范围、治理情况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通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汇报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广泛研究讨论了当前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落实意见,并对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要将黄委《关于组织开展全河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个职工,教育引导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要继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落实全员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同时,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以及每个职工,落实到全局工作生活的各环节、各方面。

三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全面细致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保证安全的房屋、设施、设备要立即停止使用,需要安全论证的隐患要尽快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按论证结论进行整改。

四是要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制定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达到报废年限或条件的车辆必须按规定报废,严禁车辆超期服役,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提醒,防范交通事故发生。

五是要加强试验场点的水库、淤地坝以及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监管责任。野外勘测规划、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工程安全。

六是要加强机关食堂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进货关,严格食堂安全操作规程,加大环境卫生督察力度,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办公生活区域供水、供电、供气以及防汛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安全,配备充足消防器材,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内容篇七

1.为确保浙江省省直机关后勤房地产开发公司政苑公建项目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政苑公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应急预案的目的和原则: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优先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做到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面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抢救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触电、倒塌、坠落、塌方、火灾以及机械伤害事故的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各类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都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救人第一”的方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冷静有序、团结协作,遵循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在现场实施监理业务中,一旦发现存在各种因素引起的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现事故预兆及险情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地告知施工单位,指令施工单位在有效的时间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或准备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4.本预案适用于政苑公建项目安全监理单位在安全事故的发生后的应急处理。

二.组织机构。

1施工现场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工程投资规模较大;工地紧靠交通要道,车辆、人流往返频繁;周围居民身份特殊复杂,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将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的特点,编制现场监理项目部应急预案,成立相适应的应急组织机构。

2监理项目部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召集人:

3施工现场发生突发事件一旦成为灾害或是重大人员伤亡,监理项目部应立即通知应急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在接到通知或得知信息后,立即赶到到场,参加应急工作。

三.报告程序。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人员伤害,工程施工的险兆、险情等,现场总监或总监代表、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人员应立即向浙江省省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部报告,一般事故6小时内,重大事故半小时内。公司工程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公司业务主管领导报告。与此同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应向建设单位驻地代表报告。

2.公司工程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在报告监理公司负责人的同时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事故程序逐级上报。

3.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工程部负责人参与施工现场事故调查小组的调查。

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突发事件、事故的发生,作为建设工程参建单位之一,我们监理项目部应该尽到安全监理的职责。

1.现场监理机构的当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离开现场,自始自终应该了解现场情况、起始过程和发展、并保持信息畅通。协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护好事故现场。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故,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总监代表、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和本监理公司负责人报告。同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各类事故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进行报告。

3.对火灾、火险应参与扑救,并立即向城市消防部门求救(“119”呼救)。

4.对管线事故立即向管线主管单位报告处置救援。

5.对人身伤害事故、除现场人工自救外应立即送专业医院机构抢救或打“120”电话呼救。

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故时,监理项目部立即填写“监理项目施工现场人员伤亡事故速报表”(表见附件)书面报公司。

7.应急工作组的全体成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保持讯息畅通。

8.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引发的社会投诉,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接待,安抚工作,积极地缩小事态及其影响和危害,并对施工引发的因素立即进行整改和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尽最大可能做到不扰民,不侵害社会公众利益。如发生重大社会投诉应报告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并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积极应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媒体报道。

9.现场监理机构应对建设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的突法事件、事故处置必须积极、慎重、冷静、规范地处置,在任何情况下坚守岗位,配合建设单位,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正确,果断地启动紧急状态下各项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力量、落实措施、努力把时间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危害和损失及对社会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10.在参于控制事态发展的抢险同时应配合建设单位利用一切先进的、可行的技术手段收集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包括影视、声像、文字、语言、实物证据,以利对事件、事故的调查,取证和索赔。

11.发生事故或险情后,现场监理项目部的一切文件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均应立即封存,不得将资料外传,同时也不签认外来文件和资料,发生可能危机文件、资料的险情应立即将文件、资料转移至安全处。

五:有关救援主管部门及人员。

1,火灾扑救指挥中心电话119。

2.市救护中心电话120。

3.公安报警电话110。

4.地区自来水、煤气、电力保修电话;。

5.主要人员电话(手机):略。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内容篇八

(1)对隧道施工可能发生的坍塌,涌水,爆炸等灾害提前做出安排,明确应急职责,识别紧急需求,降低和减少对环境和员工的危害。

(2)遇有突发性事件,行动迅速,抢救及时,减少损失。

成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白云鹏。

副组长:项目总工丁国岭副经理李锁平。

(1)隧道发生的坍塌,涌水,爆炸等危险情况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电话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2)组长接到险情后,分析紧急状态,确定应报警级别,启动应急预案程序,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系统立即投入运作,根据情况在现场设立指挥所,相关人员到位,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坍塌,涌水,爆炸等事态扩大,将人员和机械迅速撤离现场危险区域。

(3)副组长协助组长组织应急所需的资源满足现场应急需求,与企业外应急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结构进行联系。组织本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定期检查日常工作和应急响应准备状态。

(4)危险源风险评估小组:由项目总工程师丁国岭负责,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评估施工现场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风险,指导安全部门对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合理准确的依据,为应急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响应支撑措施。

(5)现场抢救组有项目书记宁江平负责,相关人员参加,根据伤员情况,制定抢险方案。联系就近医疗单位设备,医务人员,会同项目抢险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处理工作。

(6)技术小组:有项目总工程师丁国岭负责,相关人员参加,上级技术部门协助提供技术支持,制定其可操作的性的应急响应方案,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技术储备,图纸。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响应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文件。

(7)伤员营救组:由项目书记宁江平负责,相关人员参加,根据伤员情况,制定伤员营救方案,进行事故现场伤员的营救,转运等工作,联系就近医疗单位进行妥善的营救治疗工作。

(8)消防灭火组:由公安分处李宗昌担任组长,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制定灭火方案,组织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事故现场的灭火工作。

(9)后勤供应组:由项目财务部长杨建设,物资部长王孟国担任,制定物资计划,检查监督落实物资的储备情况,应急预案情动后,按照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响应物资资源道施工现场。

(10)善后工作小组组长有项目书记宁江平担任,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主要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抚恤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跟踪工作,协助处理医疗救助单位的相关矛盾与保险单位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索赔工作,慰问伤员及家属。

(11)事故调查组有项目主管安全生产领导担任,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主要保护事故现场,对现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部门:工程部负责人:徐连增。

(1)25cm以上的圆木,3~5米长,6根。14工字钢6~8米长2根。5cm木棱填塞短木,2立方米。

(2)格栅钢架,锚杆,钢筋网。

(3)应急灯,钉,木工锯,大锤,撬杆等。

(4)消防器材。

部门:物资部负责人:王孟国。

(1)临时发电机2台,空压机2台,电焊机2台,气焊设备一套,喷射混凝土设备一套,有线电话接装储备,担架2付。

(2)挖掘机1台,装载机1台,运输车2辆。

(3)指挥车1台.

部门:物资部负责人:王孟国。

由路基一队抽调20人为应急队伍,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提前进行培训及演练,队长由吕盛强担任。

部门:综合办公室负责人:代茂。

(1)可供临时处理医疗卫生设备即氧气呼吸机,清洗器具,急救箱,担架等。

(2)立即与就近医院联系,将受伤人员转移救治。急救中心电话120。

部门:综合办公室负责人:代茂。

(1)公司安质部。

(2)对外求助电话业务安全处xxx。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内容篇九

为提高抗御建筑施工特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防止我市一旦发生汛情,保障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维护社会稳定,迅速排除汛情造成的危险,减少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现场防讯工作。

(一)济源市建筑施工现场防汛领导小组是本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市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刘杰任办公室主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办公室全面负责。办公室设立通讯联络组、物资保障组和应急抢险组。

通讯联络组:负责内外的通讯联络,要配备通讯联络工具,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一旦发生人员伤亡及重大安全隐患,立即联系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物资保障组:负责抢险防汛物资的保管、发放。配足雨衣、雨鞋、水泵、照明、镐铲、草袋、绳索等抢险用品及绷带、担架等医护用品;预先设置紧急疏散的安全通道和安全场所,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现场人员能得到及时疏散和安置。

应急抢险组:成立抢险应急队伍,配备抢险装备,负责现场的紧急自救抢险。汛期要确保应急队伍保持随时待命状态,各类抢险车辆保持油料充足、运行良好。一旦汛情到来,确保人员、设备及时到位,抢险及时。

(二)主要职责是执行上级命令,制定工作方案;督查各施工现场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预防措施;向市建委报告防汛进展情况,随时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协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工作中的问题。

(三)实行严格的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严禁值班人员脱岗。设专人每天收集天气信息,一旦有汛情,应立即启动预案。

(一)建设单位责任。

1、实施对施工现场防讯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抓好各项防讯措施的落实。

2、及时拨付工程款项,以保障各单位防讯工作经费。

3、因汛情发生可能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供电线路等公共设施造成影响的,应及时协调各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二)施工单位责任。

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讯组织机构,成立专门班子具体负责防讯各项工作的落实,将防讯工作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岗位,确保责任到人,措施落实。

2、积极做好施工现场防讯的各项工作,要全面及时掌握工程动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重点内容、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

3、开展防讯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确保一旦预案启动,人员到位、物资到位、设备到位,抢险及时、有序。

施工现场要实行严格的汛前检查、汛期监控、汛后复查的检查监控制度。安排专人分工负责,对现场的临建设施、围挡樯、基坑设施、起重运输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

(一)临建设施临建设施包括:宿舍、食堂、办公用房、厕所等。监控人的责任:全面检查临建设施的安全状况,如有裂缝、倾斜、变形现象,及时采取加固、翻修,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拆除重建;暴雨天气必须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巡查;随时观察风雨对临建设施的影响、受损情况及基坑、脚手架、塔吊等可能对临建造成的破坏,如有危险立即将临建内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方。

(二)围挡墙围挡墙包括:彩色压型钢板围挡墙。监控人的责任:全面检查围挡墙的安全状况,如有破损、倾斜、变形等现象,及时采取加固、更换等措施;特别要加强对临街围挡墙的重点监护,如有险情,立即对围挡墙周边设警示隔离设施,并设专人看护,严防围墙倒塌伤人。

(三)基坑工程:基坑设施包括:边坡防护、桩基施工、土石方开挖等。监控人的责任:随时观察基坑边坡侧壁变化、基坑支护有无变型、基坑毗临建筑物、结构物的变化情况;对毗邻街道、建筑物、山体、临建设施的基坑要重点检查监护;一旦汛情到来,立即停止施工,准备充足的排水设备、装置,及时对基坑进行排水。汛期过后对基坑进行全面检查,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施工。

(四)起重运输机械起重运输机械包括:塔吊、客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等。监控人的责任:六级以上大风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重点监控起重运输机械基础的稳定情况、排水情况、基坑对塔吊的影响情况;要重点检查塔吊密集、多台作业的小区,邻近高压线和建筑物的塔吊,如达不到安全距离必须立即拆除。

(五)脚手架工程脚手架工程包括:落地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整体提升脚手架、吊篮架等。监控人的责任:六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脚手架施工作业;重点监控脚手架基础沉降情况、排水情况,确保基础稳固,架体拉结有效;对临近街道、房屋、高压线处重点监控,危险时应对脚手架危及范围内设置警示隔离带,并设专人监护。汛期过后,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六)临时用电临时用电包括: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等。监控人的责任: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临时用电设施、配电线路,严格实行三相五线制,确保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各类配电设施的防雨设施防护完好;暴雨天气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并准备好应急照明器材。汛情过后,对配电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施工。

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全面落实防汛工作的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实战演练,保持高度的待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汛情,能够高效、有序、及时地开展抢险,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在防汛工作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由此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内容篇十

应急预案。

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一起来看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仅供大家参考!谢谢!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

工作方案。

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培训工作计划。

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四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内容篇十一

(1)重点突出、针对性强。

(2)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3)程序简明、步骤明确。

(1)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2)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3)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4)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

(5)应急设备与设施。

(6)求援程序。

(7)保护措施程序。

(8)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9)培训与演练。

(10)应急预案的维护。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内容篇十二

施工临时用电、现场安全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1、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1.8米。

2、绝缘导线穿pe_管埋地敷设,中间应无接头,穿过建筑物、道路等易受伤的场所,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3、对于穿管敷设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不应小于500v,导线的绝缘层应完好无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4、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总截面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空截面积的40%。

5、总配电箱应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上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作用途标记。电器至开关箱距离不超过3米,分箱至开关箱不超过30米。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6、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和开关箱应安装牢固,便于操作和维修,配电器的进线口、出线口宜设在箱的下口,配电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

7、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若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8、配电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防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9、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固定的支架上。

10、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11、所有配电箱应标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志门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由专人负责。

12、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3、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

14、配电箱必须防雨防尘。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配电箱应按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分级设置,实行二级漏电保护。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15、具有三个回路以上的配电箱应设漏电和分路漏电保护,不得一闸多用,配电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惩烧蚀现象。

16、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和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动式电动工具应加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17、移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性能应符合国标《通用橡套软电缆》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

18、使用打夯机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应有专人调整电缆。电缆线长度不应大于50米。严禁电缆缠绕、扭结和被打夯机跨越。

19、照明系统中每一个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器保护,应在熔断器负荷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20、工地照明灯具和材料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必须绝缘良好,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的器材。

21、临建用电线路必须设置安全变压器,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22、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布线应整齐,相对牢固,在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23、现场办公宿舍、工棚内的照明线,除橡套软电缆和塑料护套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子上,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时,应设绝缘套管。

24、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不得低于3m,露天应采用防水灯具。

25、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段保护的功能。

26、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临时用电安全生产制度,明确用电负责人,值班人员、维修人员必须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经常参加安全学习。

27、无证不许上岗操作,发现非电工作业人员从事电气操作应及时制止。

28、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生产的观点,教育所有用电人员懂得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有关安全法规、规程和制度,不得违章作业。

29、加强运行维护和检修试验工作,认真做好电气设备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准确地填写好工作记录。如遇大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和检查,检查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维修工作进行前,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0、尽量不要带电工作,特别是在危险的场所禁止带电工作,带电操作必须有一人以上监护。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内容篇十三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主任、科任老师及xxx(保安)。

一般事故:房屋发生局部开裂、倾斜现象,有倒塌危险。

重大事故:房屋已经开始压塌或者局部已经倒塌,将会引起大面积倒塌的危险。

一般事故发生时,及时广播通知全校处于应急状态,终止上课,启动应急预案。班主任与副班主任立即赶赴教室组织学生进行疏散,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关注事故的变化,避免扩大。

流程:警报——疏散——报告——总结。

重大事故发生时,应立即疏散学生(在堂教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立即赶赴本班教室进行组织。在第一时间内电话报警(广播室教师或者电话旁的教师),广播或者长时间的电铃为警报信号,认真做好事故后期处理。

流程:报警——疏散——报告——抢救。

1、倒塌事故发生时间如果是下班时间,在校教师与门卫应及时报告校领导,及时组织抢救与事故处理,流程不变。

2、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房屋倒塌事故,应把疏散学生放在首位。

3、事故发生后,组长负责向上级与相关部门报告,副组长与组员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及救助。

4、人员疏散:

学生疏散时要以有序迅速为原则(不带书包、不拖时间);

教师应在最后离开危险区域;

教学楼通道为东西楼梯,由班主任组织有序进行,疏散顺序为:一楼四个班——二楼(东为202、203班,西为301、302班)——三楼(东为401、402班,西为501、502班)——四楼(东为601班,西为602班),临时聚集地点为校外公路旁,指挥小组指定教师进行人员清查与纪律监督。

5、协助疏散:

确保楼梯口的.畅通,门卫应及时打开校门;

操场学生应临时组班,不回本班教室;

各班负责人疏散学生后应及时清点人数,报告领导小组,排查遗漏学生。

6、伤病救助:

发生事故后,伤病人员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由晓霞老师总负责。

不提倡在警报解除前进入倒塌现场进行抢救,而应在专业抢救人员的指挥下进行。

事故发生后,指挥小组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特别是受困或者受伤学生家长,妥善处理后期事项。

文档为doc格式。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内容篇十四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当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一)、应急救援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应急救援小组人员:

组长:xxxxx(公司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员:xxxxx

5、事故发生以后,应急救援小组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对于超出自身处理能力的事故,要及时请示。

6、对于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中工作成绩卓越的部门和个人,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应给予其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对于不履行救援职责的,延误隐瞒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安全事故责任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副组长的职责

1、协同商议救援命令,指挥各部门抢险救灾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小组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后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决定是否应采取疏散措施;

5、现场检查救援工作,提出救援方案,指挥员工开展救援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三)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的职责

1、小组成员应具备较高的安全警惕性,熟知安全规范并带头自觉遵守;

2、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应积极配合组长的工作,做好救援准备措施;

3、事故发生后,救援小组成员要立即到位,及时开展救援工作;

4、在救援行动中听从上级指挥,统一协调行动;

5、应急救援小组在抢救行动中要尽心尽责,将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失降到最低;

6、协助组长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四)登高用火施工规范及施工人员详细

1、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和施工方法,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明火作业、易燃材料、仓库、办公等区域。

3、施工现场的道路应保持畅通,夜间应设照明,并配备值班巡逻人员。

4、焊、割作业区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5、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6、施工现场需挂警示牌,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的情况,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易燃易爆,不得进行焊割。

(4)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溶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5)有可燃材料作保温、隔音、隔热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6)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了解情况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8)在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严格按照用电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

7、施工现场的可燃、易爆材料要堆放规整,保持良好的通风,放置灭火装置和警示牌,由专人管理。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内容篇十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水利水电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龙湖4号出口河道工程位于郑州市城区的东北部—郑东新区,中州大道以东、107国道辅道以西。龙湖4号出口河道首端连接龙湖4号出口闸,末端与已治理的魏河河道连接,长度约1.7km,设计水面宽度约90m左右,工程总投资约4000万元,计划总工期4个月。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水利工程施工活动具有以下特点:产品的固定性;产品的多样性;产品的流动性;水利工程生产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施工生产的条件差异大,可变因素多;生产周期长、露天作业多、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手工操作,劳动繁重,体力消耗大。由于这些特点,给施工生产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因此,水利工程行业属危险性行业。施工现场一旦因疏于管理、技术缺陷或人为因素,容易发生各种生产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邻近作业人员,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1、物体打击、机械和起重伤害。

主要包括河堤碾压过程中碾压机械碾空坠落、挖掘机转动机臂过程中碰撞其它机械设备或人员等。

3、触电事故。

主要包括潜水泵抽水过程中电缆漏电而造成人员伤亡、电缆线接头没接好、非专业人员操作电器等。

4、石块滚落事故。

主要指4号闸闸前闸后浆砌石施工过程中的石块从高处滚落砸伤施工人员等。

1、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建立相应人员单位责任。

1.1、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总工程师或分管施工生产的副总经理任总指挥,全面负责指挥、协调公司性的紧急事态处理和救援工作,以及紧急事态平息后迅速恢复施工生产的工作;有权调动一切相关人员和相关设施设备;有权做出放弃相关设施设备的救援;有权做出停止施工作业进行疏散的决定。

1.2、副总指挥:由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经理(副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副经理)和直属分公司经理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紧急事态的具体处理工作;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提供解决事故所需的技术支持;保持与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的直接联络;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行动;定期组织检查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应急反应组织和准备状态。

1.3、项目部经理,负责现场指挥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实施营救遇难人员及抢险部署安排。随时监控事态的出现、演变和发展过程,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由指挥中心及时通知相关方;负责组织训练项目部兼职的专业性救援队伍,在出现紧急事态时,实施救援工作。

1.4、项目部副经理,负责组织训练项目部兼职的消防队伍,当紧急事态火灾险情发生时,及时带领队伍到现场进行扑救,并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和安排现场警戒;当火灾超出自救能力时,应及时向社会消防部门报警求助,并派人到厂门等候,将社会消防车辆引入事故现场。如灾害可能波及相邻周边的社会相关单位或居民时,应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并协助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和配合疏散、救援等工作。

1.5、项目部总工程师,协助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和项目经理处理事故,提出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建议;负责紧急事态处理的内外联络,及时传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命令,同时做好和上级的联系与协调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现场动态。

1.6、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根据应急事态的性质、大小,首先报告项目经理和项目主管分公司经理、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工程管理部;对抢救工作和进入现场人员进行有效的控制、监督,负责做好现场安全警戒和保卫工作。

1.7、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提供现场设备、施工机械等有关资料,根据事故性质,为指挥中心提出事故抢救建议和提供抢救所需的设备、材料,并迅速运往现场。

1.8、项目部综合部门负责人,负责抢救中的物资后勤服务工作,及时提供救援器材,组织事故救护车辆的使用,通知医院做好伤员的救护工作;提供抢险救护全过程所需的各种车辆,负责事故救护中的有关接待工作。

1.9、项目部全体职工,在现场项目经理的统一指挥下,随时奔赴紧急事态现场,有序地进行项目自救和相关人员的疏散工作。

2、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

2.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地点设在项目经理部办公室。由项目经理兼办公室主任,当紧急事态出现,依据可能波及的范围,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准时进入中心各司其职。

2.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配备以下设施及资料:满足应急救援行动的内、外通讯设备;办公室相关人员的个人防护设备、设施;专门编制内外部联络一览表(相关人员的名单、地址、联络方式、电话号码及外部相关机构、政府相关部门的电话号码等);应急照明光源;现场平面布置图,示意图应标明重大危险源及相关要害部位的位置;安全设施存放点,消防器材、水源等应急资源位置,紧急救援进出口和疏散人员集合点等。

3、应急报警有与内、外部机构联络方式及步骤。

应急报警由应急上报、内部应急报警、外部应急报警和上级汇报四部分组成。其形式为由下而上、由内到外,形成有序的网络应急报警机制。

3.1、应急上报。

当紧急事态出现,第一时间报告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通过危险辨识,决定是否立即向公司总部报告。当紧急事态出现而没有超出项目部处理能力时,仅在施工现场范围内报警;当紧急事态超出项目部处理能力时,应同时在现场报警和向公司总部报告。

3.2、内部应急报警。

当紧急事态出现,由项目部确定报警方式,向施工现场发出应急反应警报,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以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反应状态;当现场电源切断时,用对讲机、手提电喇叭巡回呼叫报警;当灾害可能波及周边相邻单位时,由项目部负责向有关单位报警,通知相关人员进入紧急救援状态。

3.3、外部应急报警。

当紧急事态超出项目部处理能力时,在内部报警的同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按应急救援总指挥的部署,迅速直接或通过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向社会公共救援组织报警求助,包括社会救援中心、消防、保安、环保、安全监察、医院、政府相关部门及救援物资的供应商等。除上述规定了的对外联络渠道外,其他部门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需要时及时进行外部报警或联络。

3.4、上级汇报。

当工程建设项目发生的事态演变为重大事故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按照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或地方政府事故上报规定和行业事故上报制度,依照程序立即直接或者逐级向公司负责人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包括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工会等部门。

3.5、内部报警或联络。

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紧急事态,利用现场内公用电话、对讲机、移动电话等进行报警或联络;在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发生紧急事态,指挥中心办公室逐个同相关人员约定其联络方式,并存入指挥中心备用,保证上述人员及时准确地到达各自岗位。

1、紧急应对灾害事件。

当工地发生伤害、火灾、爆炸、中毒等事件时,最先发现事件的人员应视发生情况的严重程度做出恰当处理。当事件可以消除或控制时,应立即扑救;当事件已无法由发现者自行扑救时,应大声呼叫,将信息准确传出。听到呼叫的任何人,均有责任将信息报告给与其最近的项目部人员、应急救援组成员,使消息迅速报告到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

2、及时掌握现场情况。

接到呼救信息,不论事故现场何种局面,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人应及时掌握事故发生时间与地点;事故的种类、程度;已知的危害方向;事故现场伤亡情况,现场人员是否已安全撤离;火灾与爆炸是否伴随,这种伴随的可能性;事故危机现场周边区域的可能性等。

3、报告与报警。

当紧急事态出现,项目部应立即向施工现场发生应急反应警报,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以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反应状态;当灾情不能控制时,在组织救援的同时,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根据掌握的事故基本情况,在正确判明事故的发展趋势后,立即向工程所在区域的社会公共应急救援中心、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和报警。报警时,应交待清楚事故发生的详细地点、灾情规模、损伤情况、被困人员等,并留下报警人姓名、单位。急救中心电话为:120,火警电话为119。

4、项目自救。

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在报告、报警的同时,应根据事故类别,积极组织现场救援人员自行扑救。这些救护人员,要具有娴熟的现场自治技能,他们能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与起重撞击、火灾、中毒等各类事故伤害人员,进行现场脱险抢救,紧急医疗救护,达到避免、减少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目的。

5、人员紧急疏散与撤离。

当灾情不能控制,并进一步扩大时,由应急救援总指挥下达应急疏散指令,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发出所有人员按逃生路线迅速撤离的警报。现场救援人员按要求关闭正在操作的电气设备,尽快有秩序地疏散场内人员、车辆至安全区域指定集合点;并加强警戒,保护好现金等贵重物资,抢救受伤人员;供应小组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在发现有人员受伤时,先判断环境的安全性再进行求助;在指定地点集中后,由授权人员统计应到人数,并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以便及时了解是否存在员工滞留危险区域等情况;全体人员在指定集中地点停留,直至警报解除。当事故发展趋势影响到施工场所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及时通知所在区政府和居民委员会,由他们下达周边群众疏散警报,现场应急救援人员要协助区政府和居民委员会做好人员疏散与撤离。

6、交通管制。

交通管制由事故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两部分构成。

6.1、警戒。

事故发生后,对场区周边必须警戒隔离。其任务和作用是: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外来干扰、尽力保护现场人员的安全等。

6.2、交通管制。

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对事故发生地的周边道路实施有效的管制,其主要目的是为救援工作提供畅通的道路。

7、配合社会救援组织。

抢救当社会救援组织到来后,项目部人员应在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社会救援组织继续进行抢救,同时,迅速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和重要物资安全疏散、迅速撤离。在抢救完伤亡人员和消除灾情后,应及时清理事故现场,以疏通交通道路、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用电线路损坏时,应及时抢修,尽快恢复通电。

8、紧急事态的进一步处理。

紧急事态平息稳定后,及时组织事故检查,收集物证人证,清理清洁现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准备恢复施工生产。同时,按有关要求抢修被烧坏或被砸坏的设备和物资,对于无法恢复的,应按报废处理。

9、事故追查分析。

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制度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落实责任,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防范措施。

1、水源。

若发生火灾,则燃烧区域水蒸气达到35%可使燃烧窒息终止。水能冲淡有害气体的浓度,降低燃烧温度,同时,施工区域及周边水源的压力、流量必须满足消防的需要。

2、消防系统。

包括贮存、使用装有足量的干粉、二氧化碳、泡沫等便携式灭火器。

3、内外通信联络设备。

具有优先切换功能,在紧急状态时,能迅速联络到相关人员和相关部门、单位。如:对讲机、移动电话、电话、传真机等。

4、交通工具。

满足救援物资、人员疏散的需要。如汽车等。

5、照明设备。

在无电源的情况下,以满足紧急救援、指挥工作的需要。选择照明工具,应考虑其安全性能,如防爆型电筒等。

6、个人防护装备。

紧急救援中必须的个人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护服、手套、靴子和呼吸保护装置等用品。

7、专用设备。

专业救援必用的设备和设施,如:输水装置、软管、喷头、重物提升设备,应急电力设备、医用急救箱等。

上述物资设备,必须用文件形式规定专人定位保管,定时检查维修。

应急救援人员来自各自的生产岗位,缺乏处理应急状态下的相关知识和技术。为提高救援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需要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应急救援培训、训练与演习。

1、培训。

1.1、培训目的。

应加强对应急行动所有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技术、救护知识、消防知识、个人防护及避难逃生知识、以及各类救援设备、设施的操作、使用知识的培训。应急救援组成成员要了解本预案的基本要求,并掌握应急状态下的一般应急救援技能。

1.2、培训时间。

应根据在建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安排好应急救援培训工作,一般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确保现场有关人员得到应有的培训;对于新加入的人员应及时组织培训。

1.3、培训的内容。

灭火器的使用以及有灭火步骤的训练;个人的防护措施;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辨识;事故报警;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各种抢救的基本技能;应急救援的团队协作意识。

2、演练。

2.1、演练的目的。

应急救援训练与学习是检测培训效果和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测试应急装置、设备和其他资源的充分性;保证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和程序有效性;测试现有提高与现场外的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等的最佳方法。同时,通过演练来判别和改进应急预案中的缺陷和不足。

2.2、演练的时间。

应确保以上应急救援预案公司总部有关人员每年演练一次,在建工程项目部开工后演练一次,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确保演练的有效性,并认真做好记录。

3、预案的修订。

应定期对本预案进行评审、更新,以保持预案的有效性。每次演练结束后,应及时总结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演练中发现预案中某些方面存在不妥的地方,应在专家的指导下作必要的修订与补充。修订后的预案,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内容篇十六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指事先制定的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进行紧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责任及协调等方面的方案和计划,是对特定的潜在事件和紧急情况发生时所采取措施的计划安排,是应急响应的行动指南。

(1)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基坑开挖、脚手架拆除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

(3)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内容篇十七

为确保施工安全,加强对施工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快速反应和协调能力,有效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不有受损失,最大限度的`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经研究决定,成立施工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xxx

组员:xxx

社会救援电话:医疗急救:120

1、负责急救工作指挥

2、负责急救联络、协调工作,负责急救用车安排。

3、负责检查急救设施工作

4、负责安排急救资金

5、负责急救物资和采购

各应急人员现场事故急救工作,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公司所属人员都有参加事故急救抢险的义务。

1、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开展施救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迅速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预测事故的性质及初步原因,及时报施工部;

5、收集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和事故信息,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公司经理办公室;

6、负责调集抢险物资到位,组织事故现场撤离和伤员转移;

7、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受伤人员善后和安排工作及信息联络;

1、应急小组的抢险物资、器材准备要充分、及时到位;

2、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核实情况,进入响应工作程序,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通报本单位进行救援抢险工作。

4、根据事故性质与规模,组织人力进行抢险救援,视情况与外部相关方联系寻求支持。

1、应急事故处理工作结束后,项目部应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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