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不仅可以给予我们反思与改进的机会,还能对未来的决策提供参考。报告的语言要通俗易懂,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过多,以免产生理解障碍。小编为大家精选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仲裁院个人述职报告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回顾过往的工作有利于总结经验和查找不足,有利于明确下一步的努力方向。20xx年,作为总裁办主任,我在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同志的支持下,按照总体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上级部门的工作方针政策,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注重实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面,就我今年的工作情况向大家做一个简单的汇报:
理论学习是工作人员的立身之本,成事之基。作为总裁办公室主任,肩负着为领导和员工服务的职责,知道自己责任重大,努力按照政治强、业务精、善管理的复合型高素质的要求对待自己,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自觉做到勤学多想,努力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在工作和事业面前,我历来顾全大局,从不争名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不断地完善自己,更新自己,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尽职尽责。
勤勉敬业是对一名工作人员的起码要求。我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总是想方设法、竭尽所能予以解决,始终能够任劳任怨,尽职尽责。我认为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必须要有事业心和责任心。高度的事业心是我树立远大理想、克服困难、应对挑战、做好工作的前提条件。
在认真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证了办公室工作的正常开展。一是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二是以人为本,加强沟通、交流。三是充分发挥协调参谋助手作用,组织公司各项事务的开展。四是做到管理工作严格、高效。
一年来,我们办公室全体人员在上级领导下,认真完成各项事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中也暴露出了不少的问题。
(一)、服务意识有待提高。
办公室工作本来就是很繁杂、事情多,时间紧、要求高。由于我们的一些员工年纪轻,没有这方面的工作经验,做起事来就没有那么顺手。不能及时明白领导的要求,不能及时反馈给领导所需要的材料,影响整体工作的进展。自身没有树立好服务公司、服务领导的意识,工作只求完成,不求质量。工作主动性、预见性都还不强,安于现状。
(二)、管理流程需进一步简化、梳理。
由于事务杂,管理不到位,分不清主次,有时难免会重复工作,或者没有明确相应的职责、分工,对发生的问题不能找到主要负责人员,造成管理混乱、松散。
另外,工作人员的经验有限,自身的文字功底相对较弱,处理公文,常常不能抓住重点,不能言简意赅的正确表达出相应的意思,令大家不能及时领会其中的意思。
(三)、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大家都安于现状,不愿创新,怕担风险,不能以新的观念思考问题,以新的视角认识问题,以新的思路研究问题,以新的办法解决问题。对未来的工作缺乏长远的规划,或者预测不准确,没有更好地做到未雨绸缪。整体来说,在工作中还缺乏创新意识与能力的问题,业务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协调不够,合作连动性有待加强。
有的工作领域参与不够,部分员工缺乏大局意识,在和其他部门间配合不全面,缺乏相应的信息构通,使得工作有时会出现环节吻合上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效率。
(一)、加强人员队伍的建设。
(二)、加强内部管理。
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操作程序,深入开展执行力建设;树立正确的工作意识,努力实现人员的优化配置;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深入推进岗位管理和绩效考核;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确保我们办公室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把握工作动态,增强工作预见性,想领导之所想,急领导之所急,按照工作办事原则,积极主动与各科室沟通、协调、联系,加强督查、催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促进各项工作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确保政令畅通,以“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为枢纽,以承上启下、内外联系为纽带,以信息传递、沟通交流为桥梁,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及时向领导反馈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领导的工作意见传达到各科室,并加强跟踪反馈,督促落实。
以上是我今年工作的情况,以及针对现在我们办公室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的一些个人建议。有什么不足请大家指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也会不断加强学习,以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领导办公室的全体员工,在公司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争取我们的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年终述职报告|述职报告模板|述职报告格式|个人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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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院个人述职报告篇二
20xx年,德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大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以宣传扩源为重点,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全力拓展仲裁业务领域;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案件受理数量实现“翻番”,案件标的额实现了“翻两番”,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全面深入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是组织开展“个人自主命题讲座”活动,每位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自主选择题目、自主设计风格和形式轮流演讲,现场点评。全年共开展讲座15次,提高团队意识和仲裁工作能力。
二是开展知岗位、知职责、知标准“三知”活动。在梳理仲裁办工作流程基础上,将工作分工、工作目标、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和分管责任逐条逐项落实到人,签订责任状并上墙公示,做到人人职责目标时限明确,根治了“慵懒散”现象。
三是实施了“白班上墙,工作督办”制度。对重点工作、案件实行“月中督办、月底通报,销号管理”,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四是狠抓建章立制、确保整改落实。按照整改落实方案要求,新修订完善办公办案制度28项,修订制度过程中既注重结合实际、详尽恰当,又注重提高操作性,办公办案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道路。
一是积极参与资本交易大会、12.4宪法日重大活动,现场指导、现场咨询、散发宣传材料宣传仲裁,收到明显成效。二是主动做好与各种宣传媒体的合作。先后在《德州日报》长期刊登“有经济纠纷找德州仲裁”提示语及招聘仲裁员广告、在中心广场大屏幕、行政综合楼及政务中心平面媒体播放仲裁公益广告、设立了仲裁简报、及时更新仲裁网站,印制宣传发放宣传材料8000多份。
通过及时反映仲裁工作动态,介绍仲裁特点,公开典型案例,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普及仲裁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仲裁法律意识和仲裁的社会影响力。三是坚持不懈开展“法律健康体检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改变工作作风,改“坐门等案”为上门服务。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点对点宣传,强力突破。主动免费帮助企事业单位审查完善合同,提供清理债权债务方面的法律服务、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9名工作人员组成4个调研小组,深入有关单位企业走访调研。走访企事业单位170余家,收到了仲裁宣传与法律服务双重效果。四是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拓展仲裁服务领域。加强与银行业、保险行业、律师业、金融办、房地产管理中心等相关行业和单位沟通联系,积极与政务中心、中小企业局、共青团等单位合作,开设仲裁法讲座,将仲裁法律制度列入对企业家的培训内容,提高仲裁影响力。以交通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理为切入点,争取各方面支持,开拓仲裁业务新领域。
一是修订完善各项办案制度,从案件受理、收费减免、秘书办案、办案时限、评估鉴定、法律文书审查、案卷移交归档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办案程序中的有关事项,确保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不断提高仲裁权威及公信力。二是借鉴其他仲裁委员会的经验,创新仲裁办案方式方法,积极开展了“仲裁确认”工作。通过为民商事合同提供仲裁确认,确保合同得到及时有效履行,减少了纠纷的发生。
办案中,灵活运用调解手段,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和谅解,促使矛盾尖锐的经济纠纷得到有效解决,快速结案率达到90%、调解结案率达到50%。三是加强案件审查监督,保证案件质量。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专家论证,确保案件审理质量。加强审理时限监督,积极清理积案、陈案,保证按时结案,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加强对办案仲裁员的监督考核,实行案件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
仲裁院个人述职报告篇三
20xx年,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李群书记关于“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批示精神,全体工作人员和广大仲裁员辛勤工作,狠抓办案质量,努力开创仲裁工作的新局面,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仲裁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一)争议解决工作稳步提升。
1.关于案件办理工作。20xx年(截止11月16日),共受理各类案件3327起,涉案标的额73.0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类型和数量有所增加,案件标的额大幅提升。进入仲裁程序案件争议标的额增加了119%,涉案标的额增加了103%。进入仲裁程序案件结案率为97.9%,调解和解率为71.5%,一个月内结案率为63.8%,平均结案时间为37天。
2.严格控制审限,提高办案效率。对长期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分类,对历史遗留超审限案件进行集中梳理和整顿,严格控制延长审理期限的审批。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2015年办案效率有所提高,平均结案时间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4天。
3.加强裁决书核阅,确保办案质量。作为在案件审理监督方面与国际接轨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力加强了裁决书核阅工作。设立裁决书多层核阅制度,层层把关,切实加强各个层级的责任意识,提高裁决书核阅水平,使裁决书的制作更加规范和统一,确保了疑难复杂、争议较大案件得以更加公正、高效的解决。
4.“两化”工作卓有成效。
(1)围绕“两化”提出了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即争取用两年的时间,使青岛的仲裁工作受案领域更加广泛,纠纷解决机制更加灵活,把仲裁化解矛盾纠纷的独特优势全面推向社会的各个领域。制定了《青岛仲裁委员会关于做好仲裁“两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内容、组织保障等任务,确定了“试点”主要工作目标。
(2)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工作力度。贯彻“五位一体,上下联动、整体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司法局、中国保监会青岛监管局相互协调和配合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联动调解机制,完善一体化、一站式服务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调处工作平台建设。修改了《调解规则》,制定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程序及收费标准,制作了相关法律文书,使调解更加便捷高效。
(3)尝试开展农村产权纠纷调解仲裁案件工作。针对拆迁纠纷容易造成上访的情况,明确案件受理范围,将仲裁条款加入拆迁补偿协议中,在帮助开发商及时进行项目开发的同时,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政府排忧解难。
(二)仲裁员管理工作创新开展。
1.创新开展仲裁员遴选工作。为保证案件质量,提升仲裁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着重加强了仲裁员的遴选工作。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合作,开展我会首次仲裁员遴选培训工作,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仲裁员,变传统的推荐选聘模式,为培训考核、择优选聘和推荐选聘相结合模式,并在选聘仲裁员中引入培训考核机制,突出仲裁员实务能力的测试考评。
此次培训吸引了国内外关注和支持我会仲裁事业发展的有识之士广泛参与,在国内仲裁机构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此次遴选共增聘159名具有顶尖水平的专家、学者进入我会仲裁员队伍,进一步提升了我会仲裁员队伍的国际化、专业化水平。
2.完善仲裁员指定机制,仲裁员实际办案比例进一步提高。定期对仲裁员指定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对首席/独任仲裁员库不断进行调整完善。同时,通过仲裁员轮选指定扩大仲裁员使用面,从2015年初至今,共有139名仲裁员办理案件,办案仲裁员比例不断提升。
3.组织开展仲裁员沙龙活动。为增强理论与实务研究的效果和仲裁员的主体意识,分享优秀仲裁员的办案经验,促使新聘仲裁员尽快适应办案要求,提升仲裁机构的服务水平,我会成功举办多期仲裁员沙龙。通过业务沟通和信息交流,增进了仲裁员与行业的相互了解、增强了互信,提高了仲裁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三)宣传推行工作亮点纷呈。
1.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对象,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推广工作。
(1)走出去、引进来,加强多方合作,共促仲裁发展。赴香港参加“第十九届国际海事仲裁员大会”。向与会的国际仲裁界专业人士介绍了青岛仲裁的发展定位及战略发展新思路,提高本会的国际知名度,树立本会国际化形象。会同市中级法院、中德生态园管委共同举办入驻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座谈会”,推动中德生态园建立起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仲裁相结合的多元化保护机制。加强与异地商会合作,就为30家异地商会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方面已经达成共识。
与青岛市融投资担保商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推荐仲裁员、成立金融仲裁中心、宣传推行仲裁、开展仲裁专题讲座方面开展合作。与青岛市版权保护协会和国家知识产权出版社原创认证保护平台合作签约,以“互联网+”时代理念,共同引导版权产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创作者的著作权等法律权益,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更为完善的法律服务。
(2)组织开展纪念仲裁法实施20周年宣传活动,形成仲裁宣传网络覆盖。“亲和仲裁”商标在获得山东省著名商标的基础上,成功注册欧盟国际商标,成为全国第一家在海外注册商标的仲裁机构。联合青岛经济广播电台“法治青岛”栏目组织本市仲裁员共完成仲裁专题宣传节目38期,制作了青岛广播电台新闻频道“行风在线”专栏整点报时宣传语。与团市委志愿者服务部沟通,将仲裁法律宣传纳入青岛市志愿者服务内容,使仲裁知识的普及常态化。
目前,已在五四广场、火车站、李沧商业圈三处志愿者服务岗亭共发放3000余份仲裁宣传材料。与市司法局法律宣传处(市普法办)协调,将仲裁的宣传普及纳入市普法的重要内容。在《青岛日报》《青岛律师》杂志、《青岛财经日报》、《帆船之都》、《仲裁信息》、《两会专刊》发表主题宣传文章和专刊,印制了我会宣传册,制作了固定电话宣传彩铃,不断扩大仲裁的社会影响力。
2.搭建多领域、高层次、全方位的学术交流平台。
(1)为更好地融入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战略,联合青岛市商务局、青岛市企业联合会等单位共同成功举办了国际商事法则讲座,为青岛企业界和法律界打开一扇了解国际商事活动通行规则和具体应用的窗口,为经济新常态下“一带一路”和企业“走出去”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
(2)与山东省法学会保险法研究会共同主办主题为“保险纠纷及其仲裁处理”的2015年度学术年会研讨会。与国内保险领域专家学者近200人共同就“保险合同纠纷及其仲裁处理”等重点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和广泛的专题性讨论。
(3)与橡胶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主办的第二届“崂山论剑”国际仲裁论坛。论坛紧扣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以“互联网+仲裁——互联网时代的商事纠纷仲裁实务”为主题,探讨“互联网+”时代的仲裁事业发展的未来之路。论坛在推动互联网与传统仲裁机制深度融合,互联网经济下的仲裁创新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在融合业内资源,促进国内外仲裁机构、仲裁从业者、企业的仲裁实务的交流等方面发挥了更为积极的作用。
3.发挥仲裁优势,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为配合做好我市防范信贷风险化解银行不良资产专项工作,制定《青岛仲裁委员会防范信贷风险化解银行不良资产专项工作方案》,成立防范信贷风险化解银行不良资产专项工作小组,与有关部门建立信贷风险防范协调联动机制,制定专项工作措施,充分发挥仲裁解决民商事纠纷快捷、灵活、高效、保密、专家办案等独特优势,为银企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化解金融领域纠纷,降低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实现银政仲企合作共赢,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4.加强对外沟通与协调,创造有利于仲裁发展的优良环境。
密切与法院的工作联系,积极寻求法院对仲裁工作的支持。一是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民事审判与仲裁工作座谈会,双方就如何共同化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法院如何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支持等问题广泛交换了意见,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二是对各地法院支持仲裁发展的文件规定进行汇总和分析研究,并发送市中级法院参考。商请市中级法院将仲裁保全由各基层法院不同庭室管辖提级至中院民三庭归口管理。
与市中级法院民三庭联合推进中德生态园知识产权仲裁院和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日常工作开展。三是会同市中级法院研究室、民一庭、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联合申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研究课题。通过不断深化沟通合作,进一步理顺了与人民法院的工作关系,争取法院在仲裁司法保障方面给予更大支持。
加强与市律协的沟通交流。先后组织召开了我会与市律协常务理事单位座谈会、与市律协商事委员会座谈会,听取市律协各常务理事单位和商事委员会成员单位对我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促进律师界深入了解仲裁工作,参与和支持仲裁事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5.积极预防化解涉台民商事纠纷,保护台胞合法权益。
与青岛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共同签发《关于建立涉台民商事纠纷仲裁联处工作机制的意见》的文件,在台商中聘请台籍仲裁调解员,积极预防化解涉台民商事纠纷。以仲裁方式解决处理一起涉及台资企业的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案件,保护台商合法权益的经验,得到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肯定,并协同中央电视台《海峡两岸》栏目来青制作了专题节目,向社会广泛宣传青岛仲裁的经验做法。
(四)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1.深入开展机构文化建设。深入推进“三严三实”、“双学双讲”专题教育。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研讨相结合,实地教学与专家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开设“周五讲堂”,加强对仲裁工作人员的培训。坚持做到时间、内容、效果三落实。分别邀请最高院、中国政法大学的专家学、市有关部门专业人士来青举办讲座5场次;10名正处级级以上干部为大家传授了相关业务知识,组织大家赴市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安排人员赴香港、北京、杭州等地参加培训。持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开展读书征文活动,倡导读新书、长才干,形成“悦读”的习惯和氛围,提升仲裁工作人员人文素养。
2.机构信息网络建设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完成办公办案系统局域网结构向互联网结构的改版工作,已经挂外网运行,能够满足适应远程登录、移动办公的需求。外网网站改版建设工作同步推进。
3.仲裁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逐步推进。积极提高办公办案场所服务水平,对19楼办案大厅进行亮化改造,配备了咖啡机和茶点,提示开庭情况,维护开庭秩序,营造良好的仲裁环境。9楼会议室安装同步音视频设备,作为调解、信访接待和约谈室使用。
4.国际仲裁院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与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一起走访了“1+5重点产业”的104家央企、国企等其他高新区所属企业,与高新区工商分局、房屋和国土管理分局、公安分局、三个街道办、3个律师事务所、2个法律服务所及高新区有关部门座谈沟通,搜集企业对于五位一体服务平台建设功能、内容、流程等各方面的建议,了解企业仲裁法律需求。建立“五位一体”知识产权运行服务机制,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仲裁服务平台、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提升园区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一)加强对基层分支机构管理。对仲裁中心管理实行“分步走”。不断加强财务管理。下发《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中心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将仲裁中心财务收支权限收归本级,并对办案经费开支做出了明确规定,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杜绝发生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拟对区域性仲裁中心进行功能整合,将仲裁中心由“聘任制”逐步过渡到“派出制”,推动仲裁中心管理逐步走上正轨。
(二)加强对基层仲裁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指导现有仲裁中心宣传推介仲裁法律制度。与中心共同研究在辖区内推行仲裁法律制度,采取开辟专栏、记者跟踪报道、特色特刊、公交车载电视、微信公众号,仲裁茶吧等方式进行宣传,解决疑难案件问题,现场进行调解,取得良好效果。协调黄岛国土局、法制办和西海岸中心就历史遗留的国有土地转让合同纠纷进行调解,指导西海岸中心对有争议的案件进行审查,促使当事人签订仲裁条款,进入仲裁程序,受理此类案件7起,标的额近10亿元。
(三)结合当地需求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联合各区市司法局、工商联、区信访局、工信局等多次举办法律及仲裁知识讲座,成立“仲裁法律服务平台”。联合市企业家联合会联手市律协邀请最高院的法律专家举办有关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修改的专题讲座,提高了企业自律能力及行政、民事诉讼应对能力,为辖区内各经济主体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产生的问题提供精准到位的仲裁法律服务。
回顾过去的一年,围绕打造国际知名机构的目标定位,我们各项工作均有所创新,仲裁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但是我们的工作与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国内一流仲裁机构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市委市政府对仲裁事业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仲裁事业发展的不足之处依然存在,主要是仲裁社会认知度不高,受理案件的类型不够广泛,社会影响力不足,品牌特色不够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争议解决工作的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016年,我们将继续着力打造具有国际公信力的仲裁机构,提升我会的美誉度和影响力,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各项规定,狠抓办案质量。
坚持贯彻各项与案件审理有关的规定,严格落实案件动态管理、科学组庭、专家论证、当事人意见反馈、裁决书核阅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办案各个层级的责任意识,确保裁决书质量。
(二)服务新区建设,凸显品牌特色。
积极服务于我市经济新区建设,完善国际知识产权仲裁院建设。继续探索互联网+仲裁,发展海事海商仲裁业务。以财富管理中心城市建设为契机,实现金融领域仲裁服务的突破。
(三)深入开展仲裁研究、宣传,扩大仲裁影响力。
研究完善商事调解制度。继续开展仲裁员培训、仲裁员沙龙、仲裁专业论坛等活动,完善和发展亲和仲裁的服务品牌,不断增强研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四)加强内部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实现各项工作高效运转;继续开展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技能;加强团队建设,营造学习氛围,树立团结向上的工作作风。
(五)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营造一流仲裁服务环境。
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继续进行网络信息化建设,完成现有办案办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建设电子化仲裁庭,改善仲裁服务的软硬件环境,为建设国际化、专业化仲裁服务平台打好基础。
仲裁院个人述职报告篇四
2016年以来,xx仲裁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发挥好仲裁职能作用,全面完成了今年的目标任务。
(一)立足仲裁优势,结合xx发展全局找准仲裁定位。仲裁是国际上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首选方式,因为其具有的意思自治、一裁终局、专家办案、保密快捷等独特优势,也越来越受到国内市场主体的认可和欢迎。随着xx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建设的不断深入,区域经济的外向型特点愈加明显,依靠国际化仲裁机构来化解争端迫在眉睫。李群书记对xx仲裁作出“加强我市仲裁工作,推进仲裁国际化”的重要批示,为xx仲裁服务大局、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
为此,我们对“xx仲裁发展”开展了全面的大讨论,以全球化视野确立了xx仲裁发展定位,即建设具有国际标准的专业化仲裁员和高素质仲裁工作人员两支队伍,培育海事海商、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三大仲裁特色品牌,提升仲裁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服务、保障、促进”四项功能,搭建“综合服务、信息网络、宣传推广、教育培训、合作交流”五大平台,建设国际知名仲裁机构,把“xx仲裁”打造成为xx城市发展新名片。
(二)突出创新发展,通过拓展服务领域扩大仲裁影响。
一是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完善“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工作体系和“流畅式”服务机制,营造收费规范、便捷高效、服务一流的仲裁服务环境,提高案件流转效率。全年解答咨询23000人次,受理案件无差错,当日立案率100%,市内和崂山、城阳区仲裁文书直接送达率100%,协助当事人进行财产和证据保全60件。
二是拓宽服务网络。成立了国际商会仲裁中心,与中德生态园联合成立了国际知识产权仲裁院筹备小组,成立了驻市典当行业协会和市旅行社协会等2个仲裁办事处,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社会力量基本覆盖全市企业行业和重要领域。
三是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广做宣传,开通了“xx仲裁”官方微博,更新了“xx仲裁网站”版式,编纂了两期《亲和仲裁》刊物,重新组建了仲裁法律宣讲团,走企业、进商会宣讲民商法、仲裁法律知识12场次,组织了6次网络在线问政活动。
(三)抓好办案质量,依靠完善机制确保仲裁公平公正。
一是高效审理。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实行全程动态监督,开展“办案提速”活动,缩短审理期限,全年办结各类案件2650件,年结案率98%,平均结案时间42天,一个月内结案率54%,办案效率明显提高。如3月份一次成功调解230多件电信服务合同纠纷群体案件,在不到20天时间内,制作法律文书千余份,彰显了仲裁高效、快捷的优势,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二是公正裁决。严格落实附言移交、科学组庭、专家论证、裁前告知、裁后答疑等办案制度,保证了办案质量,当事人满意率和裁决自动履行率分别达到93%和85%,司法纠正率始终控制在2‰以下。xx仲裁的良好声誉受到外地当事人的青睐,10月份受理了一起山东昌邑与上海两家外地企业合同纠纷案件,争议标的额达9.7亿元。截至11月30日,受理各类案件2700件,涉案标的额3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26%和4.5%,实现了“双增长”的奋斗目标。
仲裁院个人述职报告篇五
20xx年以来,xx仲裁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发挥好仲裁职能作用,全面完成了今年的目标任务。
一、服务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全面履行仲裁工作职能
(一)立足仲裁优势,结合xx发展全局找准仲裁定位。
仲裁是国际上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首选方式,因为其具有的意思自治、一裁终局、专家办案、保密快捷等独特优势,也越来越受到国内市场主体的认可和欢迎。
随着xx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建设的不断深入,区域经济的外向型特点愈加明显,依靠国际化仲裁机构来化解争端迫在眉睫。
李群书记对xx仲裁作出 “加强我市仲裁工作,推进仲裁国际化”的重要批示,为xx仲裁服务大局、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
为此,我们对“xx仲裁发展”开展了全面的大讨论,以全球化视野确立了xx仲裁发展定位,即建设具有国际标准的专业化仲裁员和高素质仲裁工作人员两支队伍,培育海事海商、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三大仲裁特色品牌,提升仲裁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服务、保障、促进”四项功能,搭建“综合服务、信息网络、宣传推广、教育培训、合作交流”五大平台,建设国际知名仲裁机构,把“xx仲裁”打造成为xx城市发展新名片。
(二)突出创新发展,通过拓展服务领域扩大仲裁影响。
一是创新服务方式。
建立完善“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工作体系和“流畅式”服务机制,营造收费规范、便捷高效、服务一流的仲裁服务环境,提高案件流转效率。
全年解答咨询23000人次,受理案件无差错,当日立案率100%,市内和崂山、城阳区仲裁文书直接送达率100%,协助当事人进行财产和证据保全60件。
二是拓宽服务网络。
成立了国际商会仲裁中心,与中德生态园联合成立了国际知识产权仲裁院筹备小组,成立了驻市典当行业协会和市旅行社协会等2个仲裁办事处,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社会力量基本覆盖全市企业行业和重要领域。
三是创新宣传模式。
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广做宣传,开通了“xx仲裁”官方微博,更新了“xx仲裁网站”版式,编纂了两期《亲和仲裁》刊物,重新组建了仲裁法律宣讲团,走企业、进商会宣讲民商法、仲裁法律知识12场次,组织了6次网络在线问政活动。
(三)抓好办案质量,依靠完善机制确保仲裁公平公正。
一是高效审理。
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实行全程动态监督,开展“办案提速”活动,缩短审理期限,全年办结各类案件2650件,年结案率98%,平均结案时间42天,一个月内结案率54%,办案效率明显提高。
如3月份一次成功调解230多件电信服务合同纠纷群体案件,在不到20天时间内,制作法律文书千余份,彰显了仲裁高效、快捷的优势,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二是公正裁决。
严格落实附言移交、科学组庭、专家论证、裁前告知、裁后答疑等办案制度,保证了办案质量,当事人满意率和裁决自动履行率分别达到93%和85%,司法纠正率始终控制在2‰以下。
xx仲裁的良好声誉受到外地当事人的青睐,10月份受理了一起山东昌邑与上海两家外地企业合同纠纷案件,争议标的额达9.7亿元。
截至11月30日,受理各类案件2700件,涉案标的额3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26%和4.5%,实现了“双增长”的奋斗目标。
我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为契机,以创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三优三满意”文明窗口为标准,以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区的具体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利地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动仲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以后,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按照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如果想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必须先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诉。
一、工作职能:
1.负责处理辖区域内企业与职工之间以及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其劳动合同制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2.负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3.负责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4.负责劳动争议三方(劳动、工会、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指导区内各街道、社区、行业、企业劳动争议协调机构开展调解工作;5.负责全区劳动争议处理案件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向上级提供相关信息;6.负责对劳动合同的审核及鉴证工作; 7.承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便民措施
1、建立首问首接服务制度;
2、建立健全快速立案制度;
3、立案审查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应当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从宽掌握;
4、对涉及下岗职工、女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因工致残人员和申请法律援助人员申请的劳动争议案件要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
对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劳动者当事人,劳动仲裁机构可在庭审前对其进行必要的程序性指导;
5、实行劳动争议仲裁风险告知制度;
6、健全立案服务措施。
落实接待责任制,建立立案接待区、休息区,接待人员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
设置仲裁公开必备设施,张贴相关的公开内容、仲裁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设立窗口意见箱,接受社会监督;
7、加大“阳光仲裁”力度。
三、工作做法
1、加强管理,增强素质,大力提高劳动仲裁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 。
加强劳动仲裁工作的管理,增强仲裁员的自身素质,是做好劳动仲裁工作的关键。
我们在工作中
一是加强学习。
我们按照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的要求来做好仲裁员的学习教育工作。
首先,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学习和教育,使仲裁员了解党的大政方针,坚定仲裁员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明确仲裁工作的正确指导思想,使劳动仲裁工作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改革开放大局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其次,进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的学习和教育。
我们将每周五下午作为集中学习时间,组织专职仲裁员和兼职仲裁员共同对最近颁布和施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学习,使大家深刻领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颁布的历史背景、立法意图、基本精神,不断增强仲裁员依法施政、依法办案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
首先端正劳动仲裁员的工作态度。
教育和引导他们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和谐仲裁这面旗帜。
通过在仲裁工作岗位开展创建文明窗口的活动,要求每个仲裁员必须认真 、耐心、热情地接待当事人。
其次,加强廉政建设。
三是,严格办案程序。
我们严格按照《江苏省省劳动仲裁案件庭审程序》执行,从制度上规范仲裁员的行为。
四是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真正树立为企业服务,为职工服务的思想。
因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执法机构,必须要以严谨、规范、完善的制度作为基础,贯穿劳动争议仲裁的始终,才能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公正。
我们首先完善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并落实到人,规范办案程序,统一告知用语,强化证据质证程序,严格依法办案。
在仲裁活动中实行“阳光工程”,制作了政务公开栏挂上墙,将各项办案程序、收费标准、办案纪律、开庭时间、开庭场所、仲裁庭组成人员,既方便群众,又接受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五是进一步加强监督。
监督是管理能否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
我们从仲裁员资格准入,日常办案工作等方面加强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群众反映不好的,坚决不发给劳动仲裁员资格证书,坚决不予聘任。
对于在办案中有徇私枉法行为的仲裁员坚决予以淘汰。
同时,为保证案件质量,维护仲裁公正执法形象,办公室还强化案件审理监督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做到认真对待每一个申诉案件,细心听取当事人对裁决的意见,对发现原裁决确有错误的,及时报请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彻底改变申诉难的现象;通过对案件质量评查,发现有重大质量问题的,及时移送办公室审查,杜绝或减少错案的发生,以维护仲裁委员会公正执法形象。
20xx年以来,我委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9件。
其中调解案件25件,占案件总数的42%。
法定时效内结案率100%,无一起本级或上级纠错的案件。
2、改进服务,强化细节,以多种措施实践“仲裁为民”的理念。
仲裁为民是劳动仲裁机构的根本理念,我区劳动仲裁机构从小事、从细节做起,采取多种措施方便当事人,彰显以人为本的理念。
首先,在办案过程中我们以维护劳动双方当事人权益为出发点,同情弱者,对缴纳仲裁预付费有困难的,我们实行先立案,后收费或减收、免收仲裁费用的做法,决不使一个受害者因为拿不起钱得不到仲裁,从而,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树立了良好的劳动仲裁形象,受到社会、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好评;其次,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透明度,我们还采取了一系列便民措施。
一是编印了《劳动争议仲裁、合同鉴证、信访工作服务指南》,使来访者对我们的工作程序一目了然。
二是对当事人实施仲裁告知制度,减少当事人因不了解常识而造成无谓失误;
四是,实施劳动仲裁“绿色通道”制度,建立健全处理突发和群体性的`事件的应急机制。
五是,探索建立了重点企业联系人制度,帮助其加强劳动用工规范建设,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3、注重宣传,强化预防,努力营造劳动关系双方的和谐氛围。
营造劳动关系双方和谐氛围是劳动仲裁的根本目的。
我们在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和处理工作的同时,针对劳动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力抓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首先, 抓住劳动合同这一产生劳动争议的源头,认真排查劳动争议隐患。
我们将不规范劳动合同和不签订劳动合同作为产生劳动争议的主要症结进行了专项检查。
二是做好劳动合同鉴证的服务工作。
我区劳动仲裁机构遵循“依法鉴证、保证质量、体现服务”的原则,认真审查合同内容,对虚假合同、人情合同及不完备合同及时纠正,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了劳动争议的发生。
第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企业、职工对劳动法规和劳动仲裁工作的认识。
劳动仲裁工作虽然开展了多年,但是社会上还有很多人对劳动仲裁缺乏了解,尤其是一些文化程度较低的人群和一些私营企业职工还不知道有劳动仲裁机构或者不知道劳动仲裁是干什么的。
第四,进一步加强劳动信访工作。
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信访工作无小事观念,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
对来访的职工热情接待,耐心细致解释,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当时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上报相关领导和部门解决,把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第五,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大力贯彻“调解为主”的办案思想,加强了庭审前后和案外案内的调解力度,以已经出现的争议为重点,以点带面,注重从调解现实的争议入手解决潜在的争议,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同时,还规范调解程序,避免“一边倒”的强制调解和调而无果等现象发生,保证调解质量和调解效率。
仲裁院个人述职报告篇六
一是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完善“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工作体系和“流畅式”服务机制,营造收费规范、便捷高效、服务一流的仲裁服务环境,提高案件流转效率。全年解答咨询23000人次,受理案件无差错,当日立案率100%,市内和崂山、城阳区仲裁文书直接送达率100%,协助当事人进行财产和证据保全60件。
二是拓宽服务网络。成立了国际商会仲裁中心,与中德生态园联合成立了国际知识产权仲裁院筹备小组,成立了驻市典当行业协会和市旅行社协会等2个仲裁办事处,宣传推行仲裁法律。
制度。
的社会力量基本覆盖全市企业行业和重要领域。
三是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广做宣传,开通了“xx仲裁”官方微博,更新了“xx仲裁网站”版式,编纂了两期《亲和仲裁》刊物,重新组建了仲裁法律宣讲团,走企业、进商会宣讲民商法、仲裁法律知识12场次,组织了6次网络在线问政活动。
仲裁院个人述职报告篇七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青岛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民商事仲裁案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20xx年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自觉践行“依法、公正、亲和、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理念,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截止到10月底,在审结的经贸、科技、建设工程、金融保险等16类28项民商事纠纷案件中,涉案标的额15.8亿元,为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突出重点,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工作取得新成效。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青岛仲裁的主要职责。我们紧紧围绕“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和蓝色经济建设规划,扩大仲裁宣传服务领域。一是开展仲裁宣传月活动,集中调研青岛高新区及重点行业企业、部分民营企业,了解、解决一批在“转方式调结构”过程中仲裁制度推行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二是与市消保委联合成立“消费争议调解仲裁中心”,为广大消费者开通新的维权渠道。
三是与中科院青岛生物能源研究所共同签订《法律服务专项协议》,为“大院大所”在前期建设和成果转化过程中提供法律服务。四是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民营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的试点工作,还成立了驻市北区工商联、美高集团等3个办事处,聘任18名民营企业家担任仲裁员,在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合同管理等服务。
五是积极开展法律“六进”等普法宣传活动,通过“青岛政务网”、“青岛仲裁网”、“网络在线问政”等途径,不断扩大仲裁宣传覆盖面。每日更新仲裁网站内容,在新闻媒体刊发普及仲裁知识文章35篇,仲裁法律宣讲团走进行业、企业宣讲法律9次,编印《仲裁知识简明读本》,出刊《亲和仲裁》杂志两期。六是召开了全市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15周年座谈会和青岛仲裁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部署推动青岛仲裁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各项工作。
(二)立足服务,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新提高。坚持“质量第一”原则,以“亲和仲裁”为服务标准,狠抓办案质量,努力创建让当事人满意的仲裁机构。一是完善案件受理和审理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今年以来,依法解答当事人咨询5000余次,当日立案保持100%,仲裁文书市内直接送达100%,协助当事人进行财产和证据保全45件。各类民商事案件审限内结案率100%,年结案率97%,一个月内结案率53%。各项指标均高于国务院法制办的规定标准。
二是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综合运用案前调解、全程调解、行业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案件调解和解率77%,力争达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最佳效果。三是严把仲裁程序和裁决两个关口,设立专门机构,对裁决书进行审核,实行案件专家论证,力争使每起案件无差错、无瑕疵、无撤销、无投诉。四是加强与各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联系,为仲裁案件的财产保全、案件执行、司法监督提供支持和保证。
(三)强化监督,仲裁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信息网络手段,保证仲裁程序合法、规范。一是完善案件管理监督机制,不断优化办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办案过程网上操作、案件审理阳光运行、案件审查全面监控。二是加强对仲裁员的管理,组织仲裁员道德操守教育和仲裁实务培训两批次。
修订了《仲裁员管理办法》和《仲裁员行为规范》,完善了仲裁员选聘条件,对仲裁庭、仲裁员实行个案考评制度,制定了《仲裁办案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仲裁案件当事人意见反馈制度实施办法》,监督仲裁庭和仲裁员公正及时高效地办理案件。三是修订和完善仲裁中心管理办法、办事处管理办法和仲裁联络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仲裁派出机构的管理。四是重视案件回访,全面客观地了解当事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待来信来访15件次,接访率、处结率、结服率均为100%。
(四)建章立制,队伍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一是修订和落实《办案秘书手册》,办案人员的服务行为、办案职责和执业纪律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落实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心谈话、廉洁勤政等工作制度,完善月总结、季测评、年度考核制度,对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及时进行督查和通报。三是实施《干部培训教育计划》,落实仲裁工作人员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的时间、内容和考核,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四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规定,保证仲裁工作健康发展。
我们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仲裁法律宣传力度不够,仲裁服务的范围需进一步扩大;二是仲裁工作的质量需进一步加强,仲裁服务的方式需进一步改进;三是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做好仲裁法律制度推行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及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采取讲座培训、普法宣传、公益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仲裁法》宣传活动。继续建立和保持与高新区、蓝色办、大院大所大企和大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机制,积极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扩大海事仲裁业务,充分发挥仲裁中心的作用,在行业协会设立办事处,扩大仲裁宣传覆盖面,扎实开展仲裁法律制度推行工作。
(二)进一步提升仲裁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优化办案流程,严格仲裁程序,提高案件调解和解率、快速结案率、自动履行率和当事人满意率。落实首问负责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为仲裁当事人营造和谐舒心的仲裁环境,用质量和服务赢得社会信任。
(三)进一步提高仲裁机构的服务水平。按照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搞好仲裁庭改造、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升级,优化办公办案环境,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加强仲裁实务研讨和仲裁业务培训,强化办案秘书的程序控制、调解技巧、笔录及文书制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进一步争取和接受社会各界对仲裁的支持和监督。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工商联合会下达的有关发展仲裁工作的文件精神,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争取人大、政协、法院和社会各界对仲裁工作的关心支持,自觉接受监督,努力使仲裁工作在我市的经济建设、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
仲裁院个人述职报告篇八
20xx年上半年,**仲裁办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李群书记关于“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批示精神,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案件受理工作。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90起,同比增长72%;涉案标的额30.4亿元,同比增长237%,争议标的额24.6亿元,同比增长233%;协助当事人办理证据和财产保全28起。
(二)案件审理工作。
上半年审结案件379起,其中:调解和解结案282起,快速结案(30天内)260起,结案率97.9%,调解和解率72.8%;快结率67.1%。召开21次主任办公会,审议案件130件次,无被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案件。
在受理的390起案件中,仲裁中心推荐194起,涉案标的额10多亿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纠纷10多件。积极开展仲裁“两化”试点工作,各仲裁中心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仲裁案件174起,其中:市北中心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案件121起,调成率100%。
(三)仲裁宣传推行工作。
联合市商务局、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等单位成功举办“助力一带一路战略--国际商事法则讲座”;会同市中级法院、中德生态园管委共同举办入驻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座谈会”;与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在黄岛区海洋经济产业园联合举办“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研讨沙龙暨法律大讲堂开讲仪式”;与省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度学术年会;举办由部分机关、企事业和驻青高校参加的“内控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研讨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积极参加《**》节目,组织3期网络在线问政,答复满意率均为100%;联合**经济广播电台“法治**”栏目,制作了16期由仲裁员参与录制的仲裁专题宣传节目;制作了“**”专栏整点报时宣传语、固定电话宣传彩铃;外网网站改版准备工作就绪,案件信息系统调试基本完成;编辑印制“亲和仲裁宣传册”等,均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推行效果。
(四)争取法院对仲裁工作的支持。
协调市中级法院将仲裁保全由各基层法院不同庭室管辖提级至中院民三庭归口管理;与市中级法院民三庭联合推进中德生态园知识产权仲裁院和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日常工作开展;会同市中级法院研究室、民一庭、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联合申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研究课题。通过沟通与合作,理顺了与人民法院的工作关系,加大了法院对仲裁工作的支持力度。
(五)队伍建设工作。
加强班子建设,制定《20党组中心组学习意见》并抓好落实,上半年组织开展4次集中学习,组织实施党组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考试;做好市委组织部对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经常性考察工作;上半年组织召开10次党政联席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班子决策议事规则;组织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并按规定上报会议各项情况。
制定并实施20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选派人员参加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等各级各类培训,通过网络干部学院开展网上教育培训;做好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相关工作上报自查情况;做好处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工作,对全体干部档案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完成正处级非领导职位民主推荐工作;开设“周五法治讲堂”,安排6名处长完成授课,提高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
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合作,开展仲裁员遴选培训工作,170多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拟聘仲裁员和70多名现聘仲裁员参加了为期三天的培训,提高了仲裁员整体管理水平,扩大我会知名度;启用了《仲裁员个案考评表》,每月对组庭情况进行两次汇总分析,为仲裁员使用和管理提供依据。
(七)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制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方案》、《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层层分解廉政责任,上半年没有出现违反办案工作纪律被当事人投诉、因工作不当致使矛盾激化,导致越级上访等情况。
深入推进“三严三实”、“双学双讲”专题教育活动;制定我办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意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3次,召开支委会6次,支部党员大会2次,小组会6次;组织开展向市劳模学习座谈会;深入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对家庭困难、个人患病的职工进行了救助。
(九)政务工作和服务保障。
搞好对外协调工作,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完成了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起草《关于做好2015年度科学考核工作意见》,分解目标,明确责任;每月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上报工作完成情况和重点工作计划;编纂6期《**仲裁工作简报》,上报2期《督查专报》;积极推行金宏网上办公,组织做好公文网上拟办审批流转传阅,提高工作效率;完成上报第一轮2名第一书记工作总结考核,协助第二轮第一书记开展各项工作;配合完成市审计局“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专项审计工作;完成财务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做好保密日常自查,无泄密事件发生;做好老干部工作,结合走访慰问,通报工作情况,解释工资政策,定期组织查体;起草《关于提高办公办案场所服务水平的意见》,对19楼办案大厅进行亮化改造,9楼安装同步音视频设备,不断改善仲裁办案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上半年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提出的“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中提出的“增强仲裁公信力”的目标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仲裁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大调解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在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推行仲裁制度不够深入;仲裁“两化”案件受理范围还不明确;对当前互联网+仲裁的理念缺乏认识和了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和网络建设还需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特殊类型案件、复杂疑难案件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庭审效率不高,存在超审限案件;裁决书中存在实体、程序、文字错误较多;服务保障工作效率和水平有待提高等。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按照《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交办事项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仲裁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细化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各项措施,按时报送改革项目进展工作情况,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相关工作。
(二)制定《**仲裁办关于贯彻落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深入研究互联网+仲裁理论与实务,抓住发展机遇,尽快出台工作方案,建立**仲裁共享信息数据库,提升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发展水平位列全国同行前列。
(三)落实全省仲裁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开展仲裁法实施二十周年活动的方案》、《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仲裁法贯彻实施情况了解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做好向市领导请示汇报,与省法制办法制监督协调处对接有关会议承办事宜,做好会务组织保障;我会牵头调研汇总全国各地法院对仲裁工作支持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省法制办。
(四)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将考核指标分解到各处,每月对业务职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确保11月底前完成各项业务职能目标;制定并组织实施《**仲裁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法述法工作方案》;做好参照管理单位人员的年终考核。
(五)继续开发优化升级办案系统,在探索加入互联网+仲裁模式基础上,使调解案件入案件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充分利用现有多方通话的技术支持,做实庭前证据交换、仲裁员庭前阅卷,以减少开庭次数,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超审限案件的发生,提高案件调解和解率、快速结案率和当事人满意率。
(六)加强对仲裁中心的管理与业务指导,研究确定仲裁“两化”案件的受案范围,规范“两化”案件的审理程序,严格仲裁中心的办案经费管理,加强对仲裁中心的管理;筹备组织召开**仲裁委五届二次会议,通报上半年工作情况,确定拟增聘仲裁员人选,通过修改仲裁规则和调解规则。
仲裁院个人述职报告篇九
201x年上半年,青岛仲裁办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李xx书记关于“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批示精神,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民商事争议解决效率和质量再创新高。
1.案件受理工作。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90起,同比增长72%;涉案标的额30.4亿元,同比增长237%,争议标的额24.6亿元,同比增长233%;全程协助当事人办理证据和财产保全28起,使案件顺利进入仲裁程序。
2.案件审理工作。上半年审结案件379起,其中:调解和解结案282起,快速结案(30天内)260起,结案率97.9%,调解和解率72.8%;快结率67.1%。召开21次主任办公会,审议案件130件次,无被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案件。
3.案件解调工作。在受理的390起案件中,仲裁中心推荐194起,涉案标的额10多亿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纠纷10多件;积极开展仲裁“两化”试点工作,各仲裁中心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仲裁案件174起,其中:市北中心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案件121起,调成率100%。
(二)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推行不断深入。
1.联合市商务局、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等单位成功举办“助力一带一路战略--国际商事法则讲座”;会同市中级法院、中德生态园管委共同举办入驻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座谈会”;与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在黄岛区海洋经济产业园联合举办“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研讨沙龙暨201x年度法律大讲堂开讲仪式”;与省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201x年度学术年会;举办由部分机关、企事业和驻青高校参加的“内控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研讨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2.积极参加《行风在线》节目,组织3期网络在线问政,答复满意率均为100%;联合青岛经济广播电台“法治青岛”栏目,制作了16期由仲裁员参与录制的仲裁专题宣传节目;制作了“行风在线”专栏整点报时宣传语、固定电话宣传彩铃;外网网站改版准备工作就绪,案件信息系统改版调试基本完成;编辑印制“亲和仲裁宣传册”等,均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推行效果。
3.争取法院对仲裁工作的支持,协调市中级法院将仲裁保全由各基层法院不同庭室管辖提级至中院民三庭归口管理;与市中级法院民三庭联合推进中德生态园知识产权仲裁院和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日常工作开展;会同市中级法院研究室、民一庭、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联合申报人民法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研究课题。通过沟通与合作,理顺了与人民法院的工作关系,加大了法院对仲裁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仲裁队伍建设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1.加强班子建设,制定《201x年党组中心组学习意见》并抓好落实,上半年组织开展4次集中学习,组织实施党组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考试;做好市委组织部对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经常性考察工作;上半年组织召开10次党政联席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班子决策议事规则;组织召开20xx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并按规定上报会议各项情况。
2.制定并实施201x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选派人员参加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等各级各类培训,通过网络干部学院开展网上教育培训;做好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相关工作上报自查情况;做好处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工作,对全体干部档案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完成正处级非领导职位民主推荐工作;开设“周五法治讲堂”,安排6名处长完成授课,提高党员干部政策理论业务水平。
3.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合作,开展仲裁员遴选培训工作,170多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拟聘仲裁员和70多名现聘仲裁员参加了为期三天的培训,提高了仲裁员整体管理水平,扩大了我会知名度;启用了《仲裁员个案考评表》,每月对组庭情况进行两次汇总分析,为仲裁员使用和管理提供依据。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
1.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制定《青岛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方案》、《201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意见》,层层分解廉政责任,上半年没有出现违反办案工作纪律被当事人投诉、因工作不当致使矛盾激化,导致集体访、越级访等情况。
2.深入推进“三严三实”、“双学双讲”专题教育活动;制定我办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意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3次,召开支委会6次,支部党员大会2次,小组会6次;组织开展向市劳模学习座谈会;深入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对家庭困难、个人患病的职工进行了救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上半年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提出的“打造青岛国际知名仲裁机构”、政府。
工作报告。
中提出的“增强仲裁公信力”的目标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仲裁调解与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大调解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在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不够深入;仲裁“两化”案件受理范围还不明确;对当前互联网+仲裁的理念缺乏认识和了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和网络建设还需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特殊类型案件、复杂疑难案件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庭审效率不高,存在超审限案件;裁决书中存在实体、程序、文字错误;服务保障工作效率和水平有待提高等。
(一)按照《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交办事项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青岛仲裁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细化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各项措施,按时报送改革项目进展工作情况,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相关工作。
(二)制定《青岛仲裁办关于贯彻落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深入研究互联网+仲裁理论与实务,抓住发展机遇,尽快出台。
工作方案。
建立青岛仲裁共享信息数据库提升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发展水平位列全国同行前列。
(三)按照《关于做好201x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将考核指标分解到各处,每月对业务职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确保11月底前完成各项业务职能目标;制定并组织实施《青岛仲裁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法述法工作方案》;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年终考核。
(四)继续开发优化升级办案系统,在探索加入互联网+仲裁模式基础上,使调解案件纳入案件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充分利用现有多方通话的技术支持,做实庭前证据交换、仲裁员庭前阅卷,以减少开庭次数,提高办案效率,避免超审限案件的发生,提高案件调解和解率、快速结案率和当事人满意率。
(五)加强对仲裁中心的管理与业务指导,研究确定仲裁“两化”案件的受案范围,规范“两化”案件的审理程序,严格仲裁中心的办案经费管理,加强对仲裁中心的管理;筹备组织召开青岛仲裁委五届二次会议,通报上半年工作情况,确定拟增聘仲裁员人选,通过修改的仲裁规则和调解规则等。
仲裁院个人述职报告篇十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青岛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民商事仲裁案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自觉践行“依法、公正、亲和、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理念,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截止到10月底,在审结的经贸、科技、建设工程、金融保险等16类28项民商事纠纷案件中,涉案标的额15.8亿元,为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突出重点,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工作取得新成效。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青岛仲裁的主要职责。我们紧紧围绕“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和蓝色经济建设规划,扩大仲裁宣传服务领域。一是开展仲裁宣传月活动,集中调研青岛高新区及重点行业企业、部分民营企业,了解、解决一批在“转方式调结构”过程中仲裁制度推行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二是与市消保委联合成立“消费争议调解仲裁中心”,为广大消费者开通新的维权渠道。
三是与中科院青岛生物能源研究所共同签订《法律服务专项协议》,为“大院大所”在前期建设和成果转化过程中提供法律服务。四是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民营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的试点工作,还成立了驻市北区工商联、美高集团等3个办事处,聘任18名民营企业家担任仲裁员,在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合同管理等服务。
五是积极开展法律“六进”等普法宣传活动,通过“青岛政务网”、“青岛仲裁网”、“网络在线问政”等途径,不断扩大仲裁宣传覆盖面。每日更新仲裁网站内容,在新闻媒体刊发普及仲裁知识文章35篇,仲裁法律宣讲团走进行业、企业宣讲法律9次,编印《仲裁知识简明读本》,出刊《亲和仲裁》杂志两期。六是召开了全市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15周年座谈会和青岛仲裁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部署推动青岛仲裁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各项工作。
(二)立足服务,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新提高。坚持“质量第一”原则,以“亲和仲裁”为服务标准,狠抓办案质量,努力创建让当事人满意的仲裁机构。一是完善案件受理和审理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今年以来,依法解答当事人咨询5000余次,当日立案保持100%,仲裁文书市内直接送达100%,协助当事人进行财产和证据保全45件。各类民商事案件审限内结案率100%,年结案率97%,一个月内结案率53%。各项指标均高于国务院法制办的规定标准。
二是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综合运用案前调解、全程调解、行业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案件调解和解率77%,力争达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最佳效果。三是严把仲裁程序和裁决两个关口,设立专门机构,对裁决书进行审核,实行案件专家论证,力争使每起案件无差错、无瑕疵、无撤销、无投诉。四是加强与各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联系,为仲裁案件的财产保全、案件执行、司法监督提供支持和保证。
(三)强化监督,仲裁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信息网络手段,保证仲裁程序合法、规范。一是完善案件管理监督机制,不断优化办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办案过程网上操作、案件审理阳光运行、案件审查全面监控。二是加强对仲裁员的管理,组织仲裁员道德操守教育和仲裁实务培训两批次。
修订了《仲裁员管理办法》和《仲裁员行为规范》,完善了仲裁员选聘条件,对仲裁庭、仲裁员实行个案考评制度,制定了《仲裁办案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仲裁案件当事人意见反馈制度实施办法》,监督仲裁庭和仲裁员公正及时高效地办理案件。三是修订和完善仲裁中心管理办法、办事处管理办法和仲裁联络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仲裁派出机构的管理。四是重视案件回访,全面客观地了解当事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待来信来访15件次,接访率、处结率、结服率均为100%。
(四)建章立制,队伍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一是修订和落实《办案秘书手册》,办案人员的服务行为、办案职责和执业纪律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落实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心谈话、廉洁勤政等工作制度,完善月总结、季测评、年度考核制度,对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及时进行督查和通报。三是实施《干部培训教育计划》,落实仲裁工作人员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的时间、内容和考核,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四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规定,保证仲裁工作健康发展。
我们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仲裁法律宣传力度不够,仲裁服务的范围需进一步扩大;二是仲裁工作的质量需进一步加强,仲裁服务的方式需进一步改进;三是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一)进一步做好仲裁法律制度推行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及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采取讲座培训、普法宣传、公益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仲裁法》宣传活动。继续建立和保持与高新区、蓝色办、大院大所大企和大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机制,积极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扩大海事仲裁业务,充分发挥仲裁中心的作用,在行业协会设立办事处,扩大仲裁宣传覆盖面,扎实开展仲裁法律制度推行工作。
(二)进一步提升仲裁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优化办案流程,严格仲裁程序,提高案件调解和解率、快速结案率、自动履行率和当事人满意率。落实首问负责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为仲裁当事人营造和谐舒心的仲裁环境,用质量和服务赢得社会信任。
(三)进一步提高仲裁机构的服务水平。按照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搞好仲裁庭改造、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升级,优化办公办案环境,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加强仲裁实务研讨和仲裁业务培训,强化办案秘书的程序控制、调解技巧、笔录及文书制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进一步争取和接受社会各界对仲裁的支持和监督。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工商联合会下达的有关发展仲裁工作的文件精神,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争取人大、政协、法院和社会各界对仲裁工作的关心支持,自觉接受监督,努力使仲裁工作在我市的经济建设、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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