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总结是对个人心理状态和行为进行总结和分析,有助于改善心理健康状况。在写总结时,可以借鉴一些范文,但也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思考。总结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总结的写作方法和技巧。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篇一
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县聚焦“人”“事”“制”“技”,扎实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打造“一个机构协调,一个平台调度,一支队伍执法,一个网格覆盖”的新模式,有效破解基层综合执法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一、聚焦“人”,有效解决执法能力不足问题。制定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办法,畅通乡镇人员获取执法资格渠道,推动140名符合条件的乡镇人员获取执法资格。推动乡镇全部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将至少3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乡镇人员列入执法队编制,并吸纳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派驻站所全体人员和赋权执法部门至少1名人员入队,确保各乡镇执法队人员不少于20名,打造了“全科式”基层综合执法队伍,有效解决了乡镇执法人员经验不足、专业知识不够的难题。
二、聚焦“事”,有效解决执法权责不明问题。坚持从实用角度归集事权,明确乡镇法定执法事项的同时,由县司法局按照“三高两易”(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易发现、易处置)标准,向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收集委托执法事项,经合法性审核后公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
坚持从实际角度选择事权,采取部门“端菜”,各镇“点菜”的方式,各乡镇选择自己急需用、能承接的执法事项,个性化确定执法事项清单。通过双向选择有效破解了“上面尽管放,下面接不住”的问题,提升了基层行政执法的工作实效。截至目前,已梳理出8类61项法定行政执法事项、8类197项委托执法事项以及1类1项赋权执法事项,正在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聚焦“制”,有效解决执法衔接不畅问题。在运行体制方面,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为主干,县乡村分别建立“协调平台”“调度平台”“网格平台”,构建“三级综合执法管理平台”,确保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实现执法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力量联动,形成“发现、交办、处置、反馈、考评”全环节全链条的闭环管理。在执法行为规范方面,制定“一图一法八机制”的运行制度,即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运行图”“暂行办法”,完善案件移送、投诉举报受理、信息共享、联席会商、执法协助、人员培训、争议协调、行刑衔接等8项机制,确保基层执法人员“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干就明白”。在执法监督方面,依托基层司法所、专业律师组建专业性法制审核队伍,赋予各镇行政执法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研究讨论权,做到办、审、定“三分离”,实现县级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
四、聚焦“技”,有效解决执法技术保障不足问题。坚持“科学测算、合理配置”,依据2021年度乡镇行政执法案件量,参考各乡镇人口数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执法人员数量科学核算执法经费。通过县级统一核算、统一采购、统一配发、统一更新基层执法装备,为乡镇提供执法无人机、执法用车、智能执法记录仪等专业化技术装备,有效解决了经费分配不合理、装备保障不到位问题。目前,我县已将473.2万元执法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下一步,我县将运用系统思维全面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切实推动“传统执法”向“智慧执法”的迭代升级,努力让执法工作更智慧、更人性。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市着眼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全区率先探索推行以“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张清单明权责、一个平台管指挥、一套机制保运行”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全国推动更大范围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一、基本概况。
为破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2019年3月,**市打破行政执法队伍分别设置在不同部门的原有格局,整合住房建设等8个领域行政执法力量,组建全国首个设区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相关领域执法权。开发建设综合执法指挥管理平台(人民e眼),对行政违法举报事项实行统一受理和反馈,全面提高执法效率。同时,创新建立统筹指挥机制、执法人员选用机制和多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等一整套保障机制,构建起“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张清单”明权责、“一个平台”管指挥、“一套机制”保运行的综合行政执法新体系,在全国设区市中率先实现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综合行政执法。
二、改革创新举措。
(一)整合执法力量,“一支队伍”管执法。一是推动执法力量“聚指成拳”。整合市、区、乡镇(街道)三级住房建设、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文化旅游、劳动监察、工业能源、商务等8个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和队伍,组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现更大范围综合行政执法。二是推行执法队伍“网格作战”。实行“网格+专业”执法模式,以乡镇、街道、旅游区(园区)区划为界,划分为14个执法责任区,分别派驻网格执法大队负责责任区范围内的综合执法,跨领域跨部门案件则由专业执法大队负责,责任区的执法力量由原来的5—8人增加至40人以上。三是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到底”。试点推行“执法进村(社区)”模式,选派执法人员常驻村(社区),加快构建沉底到边的基层行政执法架构。通过大幅度整合执法力量,减少执法层级,实现了由以前的“多头管、都不管”向“一头管、管到底”转变。
(二)整合执法事项,“一张清单”明权责。一方面,全面梳理本市执法事项和行政职能整合事项,形成8个领域的749项行政处罚事项及20项行政强制事项,全部以清单形式赋权执法部门集中行使。另一方面,开发运行全区首个“智慧执法”终端,列出8个领域高频高发的行政违法事项清单,逐项明确适用法律条文、处罚标准等内容,推进标准化执法,既有效杜绝违规执法、选择性执法和自由裁量不当等问题,又有效解决了执法人员业务不均衡的问题。
(三)创新调度模式,“一个平台”管指挥。一是打造执法“最强大脑”。大力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依托综合执法指挥管理平台(人民e眼),统一指挥调度全市所有执法队伍,24小时受理行政违法举报事项、分派行政违法线索及反馈处置结果,并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提醒督办,群众通过平台实时了解处理进度,随时随地进行监督,实现举报、分工、处理、监督、反馈等环节全闭环运行。二是实现全事项“一网通办”。有效整合公共服务、行政执法、应急响应等多领域资源,建立集成指挥、智慧办案、云端监管、两违治理、社会信用5大子系统,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推动执法巡查“四维发力”。录入全市街道、重要旅游景点等864个地块的三维建模数据,实现从“平面执法”到“低空重点监控、中空定轨巡航、高空立体监测”全域立体覆盖,有力提升综合行政执法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按需实时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每年把平台案件承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对相关部门进行考评,并同执法人员待遇相挂钩,有效激发执法队伍活力。二是创新执法人员选用机制,实行执法人员身份挂档、全员竞岗,打破人员身份界限,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三是建立健全综合执法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及司法机关的信息互通机制和协调配合机制,形成监管与执法的最大合力。
三、改革成效。
(一)极大优化了管理体制机制。执法队伍实行市一级管理保障体制和乡镇(街道、园区)一级指挥运行机制,由乡镇(街道、园区)统筹调度基层一线行政执法力量,有效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和不同执法层级间界限不清、执法不一等问题。市本级执法队伍由27支整合为7支,有效破除执法主体多元分散、部门职能错位缺位越位等制度性障碍,单个领域执法同时调动的执法人员可达上千人。近两年来,全市每年集中超过300名执法人员开展生态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案件查处量和涉案金额超过改革前10年的总和。
(二)大幅提升了行政执法效能。依托综合行政执法指挥管理平台,实现扁平化点对点式直接派发指令,极大减少指挥环节和执法层级,执法队员15分钟内可到达现场处置问题,行政违法案件案卷制作时间从3小时缩短至10分钟,案件审批平均用时从2周缩短至3天,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时间缩短了近四分之三,各个执法领域案件指数式增长。2021年案件同比增长154.5%,行政复议率低于1%。
(三)有效探索出一条城乡社会治理新模式。创新推行“网格化+行政执法”管理模式,把党建网、综治网、城管网等基层各类网格整合成治理“一张网”,将党的建设、政府治理、村级自治以及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各类公共服务管理事项融入网格管理,并通过人民e眼平台进行统一调度、协调和反馈,形成“一网统筹、全域行动”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构建具有**特色的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2021年,群众对举报投诉处理事项满意率达97.23%。人民e眼平台被人民日报社评选为“中国网络理政十大创新案例”,入选全区第一批数字广西建设标杆引领重点示范项目。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成绩为92.66分,在97个参评城市(地级市)中排名第五,在广西8个提名城市中位列第一。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篇三
通过参加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区委党校联合举办的科级干部培训班,我有幸聆听了广文区长、国法书记分别作的关于《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及发展规划》、《党风廉政建设》的报告和多名专家学者作的关于“科学发展观”,“依法行政”,“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多个专题的辅导讲座。通过前四天的培训学习,有效提高了自身的理论水平,充实了头脑,开拓了视野,丰富了知识,深化了对党的正确领导的认识,增强了干好本职工作的动力。
我非常珍惜这次学习的机会,在学习中能做到上课时认真听讲,记好听课笔记,积极参加讨论,作为讨论小组组长带头遵守培训班的规章制度。通过这次学习,我感受颇深,现将有关学习心得小结如下:
一是牢固树立学习意识,做一名善于思考的学习型干部。学习对于提高干部素质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干部的学习教育,强调干部必须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必须不断地学习各种新的知识。当前,面对新形势、新情况,知识更新的周期大大缩短,加强学习更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要明确自己所担负的历史重任,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成为一名思考型的领导干部。
二是牢固树立实干意识,做一名勇于实践的实干型干部。实践出真知,实践出能力,实践出威望。领导干部应本着“实践、实践、再实践”的精神,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当前,全区上下正围绕“东进、西连、南生态、北提升”发展战略和“9341”奋斗目标,为全面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这客观上为各级干部提供了一个展示人生价值的舞台。在这个舞台上,每个人都要找准自己的角色,端正自己的思想,坚定自己的信念。首先要打牢理论根基。其次,要自觉淡泊名利。经常想一想“参加革命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应该留点什么”。再次,要破除私心杂念,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要把党的事业摆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以党的事业为重,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始终胸怀全局。要多做实际工作,以干实事、求实效、勤奋敬业、真抓实干的模范行动,去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团结带领广大群众推进各项事业的发展,努力做一名勇于实践的实干型干部。
三是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做一名忠于人民的干部。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要强化宗旨意识,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一个人只有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才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强大的精神支柱,才能在名利、权力、金钱、人情等面前保持理智,严律已,存正气,禁贪欲。而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一个长期的艰苦的过程,我们必须要有坚韧不拔的毅力,甚至要牺牲一些个人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做好一名忠于人民的领导干部。
四是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干部。首先要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四自”方针来严格要求自己。面对当前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应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长城,努力过好权力关、名利关、金钱关、美色关、人情关。要防微杜渐,古人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切不可因小过而酿成大错。要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要以廉政模范人物为“镜”,经常对“镜”自查、自励。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干部、好“公仆”。其次要严格遵守党章、准则以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四个管住”:管住自己的头,做到头脑清醒,是非分明;管好自己的嘴,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好自己的手,做到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腿,做到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
学习理论是为了运用,用理论来指导实践。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感到做为一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最大的实际就是正确认识当前执法工作面临的困难,努力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当前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和其他城市、地区的综合执法工作一样,还面临很多困难。仍有一部分群众对于综合执法工作不理解、不认可。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原因有很多。首先,从全国范围来看,综合执法队伍中的极个别人身上确实存在不文明执法的现象,正是这极个别的人影响了整个执法队伍的形象。再有,很关键的一点,是由综合执法工作的特殊性质决定的。“工商管富人,公安管罪人,城管管穷人”,综合执法在治理占路摊贩的过程中,管理对象大部分是下岗职工、残疾人(哑巴套圈)、低收入者、外来务工人员,这些都是社会关注的弱势群体。这些人占路经营是为了生计。然而,综合执法的主要职责就是依法治理占路经营问题,这也是城市发展对于综合执法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取缔占路摊贩势必会断了一部分人的生计,这是执法管理中经常发生冲突的主要原因。取缔占路摊贩并不是最佳的管理办法,但我区商业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还不具备“赶鸟归林”条件,因此还不能做到用“规范管理”代替“取缔”,同时对于残疾人、低收入者的社会救助体系也还不够健全。这些都不是综合执法部门所能决定的。目前,综合执法与占路摊贩还是存在一种不可调和的矛盾。
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我们的工作招法还有待创新,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我作为一名科级干部,更要提高驾驭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在执法工作中发挥出重要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对照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的工作经验,围绕全区发展战略和执法工作的重点及难点,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深入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找准、整改一些重点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达到更新观念、健全机制、促进工作的目的。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不仅使我在政治理论素养,党性修养等方面有了明显的提高。通过理论学习,拓展了我的思维,明确了工作思路,为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今后的执法管理中,我要努力做到“四个注意”,即注意程序,注意方式,注意尺度,注意形象。始终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民执法、廉洁执法、和谐执法,展现综合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二要努力实现执法管理高效能的目标。建设学习型执法队伍,提高全体执法人员提高熟练运用法律法规,依法执法的本领。提高驾驭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制度上做到创新发展,在管理手段上做到与时俱进。确保执法管理的前瞻性、预见性。三要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作为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严格执行依法行政文明管理十项禁令。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三步式管理模式(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最后依法处罚)。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坚持程序优先,确保每一件执法案件都成为铁案,经得起检验。要缩短办案时限,提高执法管理效率。
我要时刻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决不能把权力作为向组织伸手的资本,更不能把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只能把权力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为提高综合执法工作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篇四
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5〕86号)和中央编办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现就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实现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整合规范执法主体、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优化执法力量配置、完善基层执法制度体系和创新执法监管方式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部门内部、跨部门跨行业和区域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加快建立权责统一、监管到位、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增强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一)权责统一、精简高效。依法界定和合理划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权限,理顺职责关系,减少执法层次,整合执法资源,落实执法责任,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二)横向整合、重心下移。整合政府部门间相同相近的执法职能和资源,归并执法队伍,减少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积极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基层同步下移,全面落实基层属地监管责任。
(三)依法行政、监管有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执法职能,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和执法程序。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执法监管中的应用,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强化执法信息共享、社会共治、联合惩戒和责任追究。
(四)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机结合,总体设计,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有序推进。
(一)全面厘清综合执法范围和职责,构建权责统一、监管到位、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1.科学确定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综合行政执法应重点在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市场监管、公共卫生、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海洋渔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城镇管理、社会事业、商务和网络监管等领域。涉及国家安全、安全生产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执法职权,不列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
2.合理划分执法监管责任。全面梳理市级部门现有执法职能,除法律法规和上级有明确规定、暂时不适宜由基层政府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外,原则上逐步划转交由县(市)区政府承担。市级部门明确承担执法职能并设立执法队伍的,区级一般不设执法队伍;区级部门承担执法职责并设立执法队伍的,市级一般不设执法队伍。县(市)区要强化属地执法监管责任,进一步统筹部门和乡镇(街道、园区)的执法管理工作,理顺职责关系,厘清执法权限,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切实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和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等问题。
3.建立健全执法监管协同配合机制。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后,要合理划分业务主管部门与承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以及上下级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部门责任边界,建立健全部门间无缝衔接的监管机制。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重点做好拟定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规划、实施审查审批、统筹协调指导、落实监管责任等工作,加强对承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明确执法重点和要求,督促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履行执法监管、行政处罚及其相关的行政强制等职责,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承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行使职权中,需要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提供审批资料、技术鉴定及后续补救措施的,各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应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承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指导和工作联系,建立健全沟通配合和业务培训机制。
(二)整合行政执法机构和职能,分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
1.市级部门推进内部集中综合执法。整合优化市级部门内部执法监管职能,除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和不宜实施集中执法的情况外,原则上对部门内由多个处室、多支队伍行使的行政执法职能集中归并到一个处室或者一支队伍行使。凡将行政执法职能归并到一个处室行使的,以“撤一建一”、增挂牌子的形式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处,实现“一个部门一个处室管执法”。凡行政执法职能归并到现有部门所属执法队伍的,或将部门所属多支执法队伍归并整合的,相应调整职能、机构和人员,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积极改进执法方式,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部门联合执法。
2.县(市)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县(市)及通州区探索实行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相结合,逐步减少县(市)执法部门和执法队伍,切实改变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对执法职能相近、执法对象相同、执法方式相似的部门进行机构和职能整合,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执法,现阶段每个县(市)原则上设置5~7支综合性执法队伍,整合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等部门的相关执法职能,组建农林水利领域综合执法机构;整合市场监管、商务、粮食等部门的相关执法职能,组建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机构;整合城市管理、住房建设、建筑行业管理等部门的相关执法职能,组建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整合文化、旅游等部门的相关执法职能,组建社会事业领域综合执法机构;整合资源环境部门的相关执法职能,组建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整合交通、运输、港口等部门的相关执法职能,组建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执法机构。根据上述领域中现有执法机构的执法频次和队伍规模,以其中一支队伍为基础,整合职能、机构和编制,重新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并相应明确其主管部门。对专业要求高、执法频率低、不适宜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领域和事项,仍维持现行执法体制,实行专业化执法。
3.市辖区推进“区街联动”综合执法。按照“跨部门、相关联、可承接”的原则,在市辖区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基础上,整合区其他部门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职能,统一集中行政执法权,实行综合行政执法。集中行使的区属部门执法事项和相应配置的执法人员全部下沉到街道。组建街道城市综合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区属部门下沉到街道的执法队伍和人员,对外统一由街道城市综合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工作,实现“一个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积极支持市辖区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创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综合执法的范围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城市规划、绿化管理、住房建设、公安交通(人行道违法停车)、市场监管、环境保护、文化体育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根据试点情况和实际成效,今后逐步扩大综合执法的范围。
4.重点园区及乡镇(街道)推进区域性综合执法。按照“放得下、接得住、运转得好”的要求,将综合行政执法向重点园区和乡镇(街道)延伸,以城镇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重点,将县(市)政府相关部门适宜在基层行使的执法职能下放到重点园区和乡镇(街道)。重点园区和乡镇(街道)组建综合执法局(队),全面推进区域性综合执法,实现队伍专职化、管理规范化、手段现代化。加强整体联动,与区域内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执法队伍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效整合各类执法力量,实现无缝对接。
(三)创新执法监管手段和方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现代化、规范化、科学化。
1.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执法监督。加大在执法监管中的科技投入,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在线即时监督监测,推动监管方式向数字化、专业化、智能化转变。综合运用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手段,提高执法效能。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依托智慧南通建设,推进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深化工程、综合执法智能监管工程、审批信息与执法监管数据共享工程,打造执法和审批信息共享互通的工作平台。加快部门之间、上下之间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政府职能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之间实时共享有关业务信息,统一归集、交换和共享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管信息,实现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实时流转、实时抄告、实时监控、实时留痕。加强执法监管大数据的深度开发和应用,通过信用评级、关联性特征分析和数据筛选等措施,提高执法核查、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改革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根据监管对象的不同情况,在运用传统监管方式的基础上,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采取随机抽查、“飞行检查”、专项督查、专项审计、专项整治、事后稽查和绩效评价等方式监管,建立科学、规范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经营者黑名单等制度,提高监管水平。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及处理结果,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形成有效震慑。综合运用重大项目辅导、服务发展建议、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醒、轻微问题警示等方式积极开展行政指导,不断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提高行政监管效能。
3.健全社会综合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监督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推进行政执法机构与社会管理其他主体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通过扶持引导、购买服务等制度安排,支持行业协会和专业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执法监管相关活动。鼓励公众和新闻媒体依法依规进行监督,并依法查处和公告。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诚信约束机制,依法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记录并纳入国家和地方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强化信息公开,扩大信用信息和信息产品应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探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联动机制,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异常信用记录”“黑名单”等信用监管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综合行政执法中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1.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要根据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公开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和监督途径,推进阳光执法。要加强执法监督,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妥善处理执法中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有权必有责,全面分解落实市县政府、综合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明确清晰的监管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综合运用监察、审计、行政复议等方式,加强对综合执法机构不作为、乱作为、以罚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财政供养人员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做到职责整合与编制划转同步实施、队伍设立与人员移交同步操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编制重点用于执法一线。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充实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任职。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管理制度,明确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录用标准,严把人员进口关。加强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推动统一执法人员的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良好形象。
3.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细化并严格执行执法协作相关规定。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公安机关发现有关违法行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及时将案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完善执法经费保障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的罚没票据,罚没收入须按规定全额上缴财政,严禁将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领域多、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组织协调难度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试点顺利推进。市委、市政府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制订试点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涉及相对集中处罚权、强制权等的,按照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市编办要会同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认真做好试点指导,适时组织对试点的第三方评估,整个试点工作在2017年年底前基本结束。
(二)密切协调配合。机构编制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牵头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和法制监督,协调解决执法争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全面落实财政保障执法经费制度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市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指导和工作联系,建立健全沟通配合和业务培训机制,做到同步征询工作意见、同步布置相关工作、同步开展业务培训。综合执法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衔接,及时做好行政执法权力的承接运转工作,防止出现职能缺位和管理服务失范。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篇五
在农业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本着“治本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法律、法规,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了监督机制,优化执法人员结构,规范执法程序,整顿执法纪律,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将全年执法大队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普法宣传工作。
1、20**年,瑞丽市农业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广泛宣传动员,营造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利用“春节元旦”两节、“3.15”消费日活动、“放心农资下乡周活动”、“国庆中秋”两节期间检查,开展了普法宣传检查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手册共26种,2700余份。
2、在执法检查工作中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普及农资识假辨假知识,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共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手册共39种,共5000余份,受教人员5000余人次。
(二)普法学习。
组织全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的学习,参加学习人数800余人次。
(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农资经营人员的守法经营意识,减少农业生产事故,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0**年,对全市农药、种子、肥料、渔药等经营人员开展了农资规范经营培训,培训人员140人,培训的内容《种子法律制度与经营规范》、《农药经营基础知识培训》、《农资经营违法行为与处罚规定》、《兽药、饲料规范经营与违法行为处罚》,通过培训使农资经营者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得到了增强,促进我市农资市场经营次序规范得到有力的保障。
(四)农资下乡周宣传活动。
根据20**年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确保我州春耕生产、农业增效。
20**年3月24日,德宏州农业局瑞丽市农业局在瑞丽市姐相乡人民政府协助下,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本次活动目的围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这一主题,宣传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参加活动的单位有5家单位。参加的企业有8家,宣传农资32种,现场免费发放放心农资21种,价值26000元;展示展板4类,共17块;发放宣传材料23种,7000余份,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参加活动人员80余人,车辆16辆,咨询210人次。
20**年共组合开展执法检查32次,出动检查人员412人次,检查农药经营门市共453店次,检查农药产品11596个,不合格农药65个,20176包(瓶);检查种子经营店274店次,检查品种102种;检查化肥经营店251店次,检查品种1568个次;检查兽药经营店232店次,检查兽药品种2275个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查经营店208店次。检查饲料品种351个次;检查水产苗种繁育场18个次、水产养殖基地18个次,检查苗种品种42个次。打击非发电鱼炸鱼、毒鱼行动,共接到群众举报9起,开展日常巡查12次,共收缴了内燃机电机头3台、简易电捕鱼器具11台(套)、电池电瓶2台,批评教育人员33人;农业执法共责令整改68次,立案查处8起,结案8起,罚款26000元。
(一)投入品执法检查工作。
开展执法检查8次,执法期间出动车辆40车次,执法人员114人次,共检查种子经营店274店次、水产养殖户18个、肥料销售店124店次、农药销售店262店次、兽药店(含渔药)80店次、饲料经营店80店次、检查农机零配件销售店及农机维修店141店次。责令整改31次,立案查处6起,结案6起,罚款20000元。
(二)农药专项。
根据《德宏州20**年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瑞丽市农业局20**年,共开展农药专项治理行动4次,整顿农药市场8个,检查农药经营门市共126店次,检查农药产品4235个,其中合格的有4148个,不合格的为57个,查获不合格农药20037包(瓶)。责令整改10家,立案查处4起,结案4起,罚款10000元。
3、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根据德农发[2017]78号《德宏州农业局关于转发〈xxx省农业厅xxx省20**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年共开展执法检查8次,出动检查人员205人次。检查农药经营门市共110店次,检查农药产品6252个,查获不合格农药产品90个。检查种子种子经营店101店次,检查品种36种。检查化肥经营店79店次,检查品种1546个次。检查兽药经营店99店次,检查兽药品种1568个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查经营店117店次。检查饲料品种47个次;检查农机产品经营店13家检查水产苗种繁育场8个次、水产养殖基地4户次,检查苗种品种20个次。
4、电捕鱼、炸鱼违法专项整治。
上半年,打击非发电鱼炸鱼、毒鱼行动,共接到群众举报8起,开展日常巡查12次,共收缴了内燃机电机头3台、非法简易电捕鱼器具11台(套)、大功率蓄电池电瓶2台,制止10起非法捕鱼活动,批评教育人员33人。
20**年,农业局进驻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共计接待咨询接件业务102件,其中受理接件业务102件,已办理接件业务102件。
(一)通过下乡开展专项执法及宣传活动,使广大农民对农业的法律法规有了深入的了解,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在执法过程中,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现场办案认真讲解“现场勘验记录、询问笔录、现场拍照、调查取证”等案件初查工作细节及重点,分析违法事件真相、证据,确定案件的方向,为立案后避免证据不足,案件难定性,难办案。通过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现场讲解,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三)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了农资批发单位,经营门市部和销售网点监管。立案查处了一批不合格农药,有效的震慑了经营户非法经营行为,净化了农资市场,确保农资的质量安全,保护了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经营者和使用者的自身素质和利益严重制约着农资的安全管理和使用。部分经营者对农资的采购经营使用仅凭经验,片面考虑价格和自身利益,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二)农资经营户比较分散,尤其乡镇,部分偏远地区日常监管很难到位。
(三)经费短缺,支撑整个辖区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困难较大。
(一)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农资的宣传、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监管的责任意识。确保农资打假工作,不间断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提升监管合力。发挥好农业局牵头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优势。统筹农业部门内部力量,加强各职能部门、技术支撑机构的密切配合,加强区域间农业部门的横向联动。
(三)畅通农资打假举报渠道,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举报一处,发现一处,捣毁一处,使假冒伪劣农资无藏身之处。
(四)加强报告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及州农业局汇报。
(五)教育引导经销门店以诚信为本,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支持建立诚信经营店,确保农民用上合格农资产品。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篇六
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区委依法治区办负责统筹全区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指导和统一监督。2020年9月出台《潮州市潮安区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执法重心下沉。
放权赋能和指导协调结合,保障执法职权有序下放。
在统筹放权的同时,厘清区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权责边界,真正形成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合力。
放权赋能,重点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卫生健康、农业技术推广、镇区和乡村治理等领域,全面梳理基层最迫切需要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权力,多次召开协调会,反复审核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2021年1月1日起以直接赋权的方式将5个领域158项执法事项下放乡镇,破解长期以来乡镇政府对违法现象“看得着、管不着”的问题。
指导协调,组建区、镇二级行政执法人员粤政易工作群,第一时间指导协调、解决问题,适时召开潮安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区、镇二级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部分乡镇分享执法办案经验,协调区直职能部门解决乡镇下放权限后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健全协同高效运行机制,在区、镇二级建立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理顺乡镇与区直部门在信息互通、案件移送、协作联动和职责分工中的关系,解决乡镇执法主体无权查处而区直部门鞭长莫及等问题,真正形成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整体合力,形成强力震慑。
对口培训和业务指导结合,保障执法主体有力承接。
建立“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促使乡镇政府接得住、用得好执法权限,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权限真正在乡镇发挥作用。
对口培训,组织556名乡镇工作人员开展至少47课时的综合法律知识线上培训,线下组织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参加为期三天的执法办案基础知识培训,同时制作行政执法实务操作、行政强制法解读等ppt,发放《行政执法实务工作手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实现业务知识随身学、掌上学。
业务指导,组建“保姆团队”,组织区直部门业务骨干分别成立对口案件指导专项组,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适用法律依据等方面入手,手把手指导乡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有行政执法案件的乡镇开展实地指导,每周开展集中案件审查,线上依托镇级行政执法人员粤政易工作群,随时随地开展文书检查、程序审查等指导,确保乡镇开好“第一张罚单”。今年以来“保姆式”服务指导乡镇政府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9宗、行政检查及强制108宗,实现案件指导全覆盖。
建章立制与监督检查结合,保障执法行为有效实施。
着眼为执法权限戴上“紧箍咒”,推动乡镇行政执法行为阳光规范,实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建章立制,以清单式、流程图等形式为乡镇行政执法工作配套制度规范,从行使权限、全过程公示、法制审核、规范用语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使乡镇执法人员在统一的尺度内执法、按标准的流程办案,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乡镇政府落地落实,切实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监督检查,成立镇级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制定印发《潮安区2021年度镇级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纠正行政执法行为偏差。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核认证,依托广东执法队伍管理系统开展信息化管理,目前全区乡镇共167人持证上岗,另外,已有462人报名参加申领行政执法证考试的前期学习。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开通镇级执法主体,做好行政执法“两平台”上线应用的准备工作,为推进执法移动化应用奠定基础。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篇七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陕西省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省级综合医改试点的部署,根据《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文件精神,着力破解医改难题,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结合实际,制定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以推进健康洋县建设为引领,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群众和医务人员的获得感,并突出体制创新,着眼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机制创新,着重破除逐利性、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创新,着力提高公平效率,强化三医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区域联动,攻克推行分级诊疗制度、理顺医保管理体制、改革药品招采方式、建立综合投入补偿机制、改革人事薪酬制度五个难点,统筹改革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综合监管、支撑保障等,全县同步实施、分阶段推进,加快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制度,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医改新模式。
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覆盖全县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突出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1.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
1
)成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组建由政府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务人员代表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决策、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和院长的选拔聘任、年薪标准、任期目标考核等工作。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政府领导担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2
)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行院长聘任制、年薪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和监督约束机制。落实医院在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自主权。探索建立院长任职资格管理制度,推行院长职业化、专业化。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
(
3
)创新考核评价机制。
探索建立公立医院第三方评价机制,建立以运行效率、服务质量、费用控制、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指标,定期开展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奖励、任免等挂钩。
2.
建立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机制。
(
1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采取重点品种监控、处方点评、药品负面清单、合理检验检查、医保审核监管、打击商业贿赂等综合措施,彻底切断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降到
30%。
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降到。
20。
元左右。
(
2
)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县级公立医院由财政全额补偿,省、市、县按比例分担。
(
3
)医院用药的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运行成本予以补偿。
3.
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
1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强化价格与医药、医保、医疗政策衔接,逐步建立多方参与、分类管理、动态调整的价格形成机制。
(
2
)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行业特点、财政投入、医保支付等因素,兼顾群众承受能力,完善价格调整方案,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
(
3
)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费、检验费。提高诊查费、床位费、护理费、手术费、治疗费、中医治疗费。放开辅助生殖、医学美容、口腔正畸、中医推拿和中医保健(不含辩证论治)及按规定规范开设的特需病房床位、特需门诊诊查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市场调节。
4.
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
1
)探索实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年薪标准、考核评价办法,按考核结果由同级财政兑现薪酬,与医院收入脱钩。
(
2
)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因岗定薪,同岗同酬,岗变薪变、优绩优酬。制订薪酬标准时应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突出贡献人员倾斜,充分调动积极性。
(
3
)健全以岗位医疗质量、工作量、成本控制、患者满意度、医德医风等为重要指标的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薪酬兑现挂钩,逐步建立医务人员薪酬动态调整机制。
5.
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制创新。
(
1
)建立医疗集团和医疗联合体模式。
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组建医疗集团。组建
1
—
2
个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把县级医院门诊前移到基层。推行县镇村医疗服务和管理一体化,鼓励县级医院选派人员担任镇卫生院院长。鼓励村医镇聘村用。建立收益分配、资源共享和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益。
(
2
)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完善质量控制标准,医疗集团、医联体内部和同级医疗机构间实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互认,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探索设置专门的医学影像、病理学诊断和医学检验机构,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大型医用设备共享。
(
3
)全面推行医师多点执业。
符合条件的医师可选择
2
—
3
个医疗机构执业,鼓励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探索医师执业注册区域化管理。
6.
大力发展社会办医。
(
1
)采取迁建、整合、转型等途径,鼓励社会力量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行业。
(
2
)落实社会办医在土地、投融资、价格、财税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
3
)完善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管,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范围,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和不良行为积分管理制度,健全非公立医疗机构退出机制。
建立转诊利益分配机制,规范转诊和接诊流程,畅通双向转诊渠道,构建就医新秩序。
7.
建立全科医生制度。
(
1
2
名全科医生,实现患者首诊在基层。
(
2
)实施全科医疗服务。组建全科医生服务团队,开发全科医学服务包,推行网格化管理、团队化服务,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初级诊断和双向转诊等服务。探索全科医生收入与签约履约挂钩机制。
8.
健全双向转诊通道。
(
1
)规范双向转诊。
制定常见病种出入院和双向转诊标准,除
65。
岁上老人、
5
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精神病、重大传染病、急性感染性患者外,其余患者就诊均进入分级诊疗体系。运用信息技术等多种手段,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重点畅通向下转诊渠道。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和使用的衔接。
(
2
)发挥医保政策调节作用。
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诊,实行报销比例差别化,上转患者实行累计起付线政策,下转患者免除基层起付线。下调应转诊而未经转诊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患者报销比例,积极推动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向下转诊。
(
3
)完善分级诊疗考核制度。
以基层首诊率、上转率、下转率、医疗质量安全、患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对分级诊疗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提升统筹层次,健全筹资机制,强化医保支付的杠杆调节和监督管理作用,建立制度科学、衔接顺畅、经办高效、便民利民的医疗保障体系。
9.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
1
)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城镇职工医保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
(
2
)依托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管理的新农合经办机构,整合现有人、财、物资源,设立县级医保中心,负责统筹协调、集中办理各类医保手续,医保中心主任原则上由同级医改办主任兼任。
(
3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商业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均在县医保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民政等行政部门和商业保险公司经办人员统一进驻医保中心,集中办公、一体化服务,建立基本医保、大病商业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等在经办环节的无缝衔接机制。将居民健康卡功能逐步并入社会保障卡,实行网卡合一、综合监管。
(
4
)加强医改办职能,强化对药品目录和医用耗材的管理与集中采购,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10.
提高保障水平。
建立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到。
2020。
50%。
出台贫困人口医保脱贫政策,帮助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按期脱贫。
11.
改革支付方式。
推进和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
drgs。
)付费方式。建立医保与医疗机构谈判协商机制和医疗费用负担风险分担机制,综合考虑医疗服务、检查、药物费用等支出情况,实行医保资金预付制。全面开展异地就医结算,方便群众就医报销。
全面推行
“两票制”,完善采购办法、优化配送环节、改进结算方式、强化使用监管、加强质量追溯,提升药事服务和管理能力,实现药物品质优良、价格合理、公平可及。
12.
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办法。
实行分类采购、分类限价。提高医院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开展带量采购,降低药品价格。
13.
推进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
通过分类分批实施、最低限价挂网、医院带量议价、网上阳光采购、价格区段管理、品种动态调整,降低医用耗材费用。
14.
创新配送管理方式。
通过实施“两票制”,减少流通环节。强化县镇村一体化配送,利用现代医药物流,提高配送效能。探索建立医院药品智能管理系统。
15.
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规范药品使用,促进合理用药。二级及以上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到
40%。
以上,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可分别使用。
30%。
20%。
的非基本药物。
16.
改进药款结算管理。
将药品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货到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及时支付药款。鼓励医院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银行提供药品周转金服务。
17.
开展合理用药监测与干预。
健全各级药品督查队伍,开展药品耗材采购、使用全程督查,加强重点监控品种、超常使用药品、高值医用耗材跟踪监测,及时预警干预。建立价格预警机制,打击价格垄断和欺诈等违法行为。县级公立医院设立总药剂师,发挥药剂师的用药指导作用,规范医生处方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贯彻预防为主方针,转变服务方式,实行精准化防控,构建大卫生格局,为群众提供贯穿生命全过程的服务。
18.
提高均等化水平。
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同步增加服务内容,优先将儿童、妇女、老人和贫困人口纳入项目。将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整合为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项目,并扩展到所有镇、办事处。
19.
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
重点在签约服务方式、内容、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技术支撑等方面实现突破,优先覆盖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结核病等慢性传染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探
索服务结果与奖惩挂钩模式。健全家庭医生职业保障措施。
20.
强化项目管理。
实施重大传染病专病专防精细化策略,降低发病率。开展项目评估,完善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
遵循卫生事业发展规律,创新管理体制,加强全行业监管,建立协调统一、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
21.
实施属地化管理。
强化卫生行政部门行业管理职能,制定行业管理标准和办法,对县域内所有医疗卫生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
22.
推动管理方式转变。
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职能转变,优化工作流程,建立现代管理体系,加强治理能力建设,构建与事业改革发展相适应的行政运行机制。
23.
加强依法监管。
注重卫生法制建设,整合执法力量,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创新医疗服务、药品供给、医疗保障等领域监管方式,强化全程监督,提升依法管理能力。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医闹、伤医行为,净化医疗市场。建立医患纠纷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4.
加快医学人才培养。
加强医教协同,科学规划实施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培训,推进妇女儿童医疗服务领域改革与发展,加强妇、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完善妇女儿童医疗服务体系,缓解妇儿医疗资源短缺问题。
25.
完善基层人才招聘使用政策。
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本科毕业生,统一实行县招镇用。深化基层人事薪酬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将培训基层专业人员任务完成情况与医院等级评(复)审挂钩。
26.
加强人才培训。
实施县级临床骨干医师,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医技人员和乡村医生等短期培训计划,落实“
5+3。
”“。
3+2。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严禁县级公立医院从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招人调人。
27.
实施中西医协同创新计划。
按照“特色树形象、结合攻难关”的思路,围绕
20。
个重大疑难疾病,形成富有中医特色的临床路径与诊疗方案,强化师承教育和中医药传承研究,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协调发展。
28.
健全投入补偿机制。
按照事权、财权相统一原则。落实政府保障责任,切实保障公立医院、医疗保障、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等经费支出。通过政府债券、专项化解资金等渠道,逐步化解公立医院历史债务。
29.
创新编制和人事薪酬制度。
积极探索人事代理制度。全面推进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搞活绩效,由医院进行自主分配。
30.
推进信息化建设。
加快县级区域信息平台、三大基础数据库和业务系统建设,实现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共享健康、诊疗、检验、用药等信息。注重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优化服务流程,强化管理评价。推行“互联网
+
医疗”,开展在线预约诊疗、远程会诊、远程病房等项目,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开展县级深化医改试点工作的动员部署,出台配套文件,制订下达
2016。
—
2017。
年度重点任务,明确流程图,排出时间表,全县同步推进改革,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按照中、省市对医改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各项改革,突出体制机制创新,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医药价格和药品供应全面理顺,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综合监管体系和支撑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健康洋县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按照
2017。
年、
2020。
2020。
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在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医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
建立县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抓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的困难问题。加强督查督办,对发现问题的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定时间、挂账整改,对进展快、效果好的相关部门区予以通报表扬、项目奖励,未完成任务的要约谈通报。开展第三方评估,对改革举措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群众感受等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完善改革政策,不断提高改革质量,使改革见到实效。
做好政策解读,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宣传。举办培训班,加大政策培训,提高推进综合医改的执行能力和水平。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宣传改革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的信心,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篇八
1、20**年,瑞丽市农业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广泛宣传动员,营造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利用“春节元旦”两节、“3.15”消费日活动、“放心农资下乡周活动”、“国庆中秋”两节期间检查,开展了普法宣传检查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手册共26种,2700余份。
2、在执法检查工作中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普及农资识假辨假知识,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共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手册共39种,共5000余份,受教人员5000余人次。
(二)普法学习。
组织全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的学习,参加学习人数800余人次。
(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农资经营人员的守法经营意识,减少农业生产事故,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0**年,对全市农药、种子、肥料、渔药等经营人员开展了农资规范经营培训,培训人员140人,培训的内容《种子法律制度与经营规范》、《农药经营基础知识培训》、《农资经营违法行为与处罚规定》、《兽药、饲料规范经营与违法行为处罚》,通过培训使农资经营者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得到了增强,促进我市农资市场经营次序规范得到有力的保障。
(四)农资下乡周宣传活动。
根据20**年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确保我州春耕生产、农业增效。
20**年3月24日,德宏州农业局瑞丽市农业局在瑞丽市姐相乡人民政府协助下,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本次活动目的围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这一主题,宣传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参加活动的单位有5家单位。参加的企业有8家,宣传农资32种,现场免费发放放心农资21种,价值26000元;展示展板4类,共17块;发放宣传材料23种,7000余份,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参加活动人员80余人,车辆16辆,咨询210人次。
20**年共组合开展执法检查32次,出动检查人员412人次,检查农药经营门市共453店次,检查农药产品11596个,不合格农药65个,20176包(瓶);检查种子经营店274店次,检查品种102种;检查化肥经营店251店次,检查品种1568个次;检查兽药经营店232店次,检查兽药品种2275个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查经营店208店次。检查饲料品种351个次;检查水产苗种繁育场18个次、水产养殖基地18个次,检查苗种品种42个次。打击非发电鱼炸鱼、毒鱼行动,共接到群众举报9起,开展日常巡查12次,共收缴了内燃机电机头3台、简易电捕鱼器具11台(套)、电池电瓶2台,批评教育人员33人;农业执法共责令整改68次,立案查处8起,结案8起,罚款26000元。
(一)投入品执法检查工作。
开展执法检查8次,执法期间出动车辆40车次,执法人员114人次,共检查种子经营店274店次、水产养殖户18个、肥料销售店124店次、农药销售店262店次、兽药店(含渔药)80店次、饲料经营店80店次、检查农机零配件销售店及农机维修店141店次。责令整改31次,立案查处6起,结案6起,罚款20000元。
(二)农药专项。
根据《德宏州20**年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瑞丽市农业局20**年,共开展农药专项治理行动4次,整顿农药市场8个,检查农药经营门市共126店次,检查农药产品4235个,其中合格的有4148个,不合格的为57个,查获不合格农药20037包(瓶)。责令整改10家,立案查处4起,结案4起,罚款10000元。
3、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根据德农发[2017]78号《德宏州农业局关于转发〈xxx省农业厅xxx省20**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年共开展执法检查8次,出动检查人员205人次。检查农药经营门市共110店次,检查农药产品6252个,查获不合格农药产品90个。检查种子种子经营店101店次,检查品种36种。检查化肥经营店79店次,检查品种1546个次。检查兽药经营店99店次,检查兽药品种1568个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查经营店117店次。检查饲料品种47个次;检查农机产品经营店13家检查水产苗种繁育场8个次、水产养殖基地4户次,检查苗种品种20个次。
4、电捕鱼、炸鱼违法专项整治。
上半年,打击非发电鱼炸鱼、毒鱼行动,共接到群众举报8起,开展日常巡查12次,共收缴了内燃机电机头3台、非法简易电捕鱼器具11台(套)、大功率蓄电池电瓶2台,制止10起非法捕鱼活动,批评教育人员33人。
20**年,农业局进驻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共计接待咨询接件业务102件,其中受理接件业务102件,已办理接件业务102件。
(一)通过下乡开展专项执法及宣传活动,使广大农民对农业的法律法规有了深入的了解,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在执法过程中,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现场办案认真讲解“现场勘验记录、询问笔录、现场拍照、调查取证”等案件初查工作细节及重点,分析违法事件真相、证据,确定案件的方向,为立案后避免证据不足,案件难定性,难办案。通过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现场讲解,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三)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了农资批发单位,经营门市部和销售网点监管。立案查处了一批不合格农药,有效的震慑了经营户非法经营行为,净化了农资市场,确保农资的质量安全,保护了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经营者和使用者的自身素质和利益严重制约着农资的安全管理和使用。部分经营者对农资的采购经营使用仅凭经验,片面考虑价格和自身利益,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二)农资经营户比较分散,尤其乡镇,部分偏远地区日常监管很难到位。
(三)经费短缺,支撑整个辖区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困难较大。
(一)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农资的宣传、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监管的责任意识。确保农资打假工作,不间断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提升监管合力。发挥好农业局牵头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优势。统筹农业部门内部力量,加强各职能部门、技术支撑机构的密切配合,加强区域间农业部门的横向联动。
(三)畅通农资打假举报渠道,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举报一处,发现一处,捣毁一处,使假冒伪劣农资无藏身之处。
(四)加强报告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及州农业局汇报。
(五)教育引导经销门店以诚信为本,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支持建立诚信经营店,确保农民用上合格农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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