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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报告文章(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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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报告文章(精选14篇)
2023-11-19 17:51:59    小编:ZTFB

报告是一种用来汇报研究、分析或调查的结果的书面形式。在写报告之前,我们应该对相关问题或情况进行充分的分析和思考。范文并不是照搬的模板,而是用来启发和引导想法的工具,写作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报告文章篇一

中国共产党蚌埠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年2月18日举行。会后,市教育局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传达市纪委十届三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市委书记周春雨同志在全会上作重要讲话、顾世平同志的《严明党的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科学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参加会议的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并进行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我们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返全省第一方阵”的高度来领会***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张宝顺在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认真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纪委十届三次会议内涵丰富、要求明确,指导性、针对性强,对我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纪委十届三次会议精神,市教育局在2013年的工作中,进一步理清思路、加大力度,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经市教育局领导班子研究确定,2012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教育发展这条主线,加强对教育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蚌埠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以重返安徽第一方阵、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深化教育内涵建设为核心、着力提高质量和促进公平,创新举措,真抓实干,推进蚌埠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加大对教育民生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确保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提高标准、扩大覆盖面,逐步提高城市中小学公用经费水平。提高特教学校学生公用经费标准。加强考核监管,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提高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标准,落实困难家庭儿童入园资助。完成年度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任务。做好校舍安全工程、校内留守儿童之家总结工作。加快推进教育重点项目建设。蚌埠二中新校区、特教中心新校区一期建成并投入使用。确保全民共享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享受各项民生工程给老百姓带来的实惠。

热情服务群众。完善基层联系点制度。局领导和局县级干部每人联系一所局属学校,听取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畅通意见渠道,健全蚌埠教育热线和教育网投诉举报平台受理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和优化行政审批程序。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实行网上公开。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完善信访接待,局领导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坚持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精简会议活动。减少会议数量。严格会议管理,控制会议规模。未经批准,不以市教育局名义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会议要事先充分准备,广泛深入听取意见,科学安排会议日程,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精简文件简报。认真执行公文处理规定,严格行文规则和拟制程序,严格公文审核,减少发文数量。精简工作简报,实行工作简报审批备案制度。

控制检查评比。严格控制检查、评比、评估、验收、表彰等活动,教育局组织的单项考核归并到年度目标考核。到学校开展评估、验收等评价性工作产生的费用,由组织单位全额负责。严禁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科研秩序。

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办公经费,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从严安排出差,严格执行报批程序,严格执行出访计划审批制度,严格按规定控制出访天数和团组规模。公务接待一般在定点饭店安排工作餐。降低会议成本,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和会议定点管理规定。

廉政文化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进一步落实《蚌埠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意见》,在全市施行地方课程《廉洁教育读本》使用工作。同时要求各学校做到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五结合”,即:一是与党员创先争优教育相结合。二是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三是与开展“三风”建设相结合。四是与校园“阳光工程”相结合。五是与学校素质教育相结合。

一是继续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以便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查询、监督。二是完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三是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全面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继续实行收费投诉按季度通报制度。四是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精神,与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学校签订《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

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工作,努力使教育系统遏制有偿家教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强化学校管理职能,进一步形成优良的师风、教风、校风,在充分发挥各学校禁止有偿家教责任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加大督查力度,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实行禁止有偿家教季报告制度,即每季度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向市教育局上报查处有偿家教工作情况。二是市教育局适时向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追踪调研、考评各校禁止有偿家教工作情况。三是市教育局设立有偿家教投诉情况季通报制度。四是市教育局把各校禁止有偿家教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进行专项考核评比。

市教育局党委将在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指导下,开拓进取,务实工作,奋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贯彻教育规划纲要,为蚌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战略目标的实现作出新的应有的贡献!

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报告文章篇二

意识形态是一个哲学词汇,指的是一系列思想。它也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理解和认知。这是对事物的感官思考。它是思想、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和其他元素的总和。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严格按照厂党委的安排部署,从活动一开始就注意认真的把自己摆进去,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在深入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通过自己找、领导点、互相帮,对自己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四风”方面的问题,认真仔细进行了查摆。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紧紧联系自己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深入剖析问题的实质、根源和危害,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从参加工作以来,无论工作如何变动、岗位有何变化,都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自觉从点滴做起,加强党性锻炼,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和纯洁的思想道德,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和制度充满信心。无论在哪个岗位上,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厂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念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不踩“红线”、不闯“禁区”,讲政治、守规矩,使言行始终在政策纪律的约束之中。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自觉遵守党的方针政策,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把讲政治、举旗帜落到实处。

问题想,在解决问题中主动自觉运用所学知识。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遵守和模范践行党的各项纪律要求,认真执行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没有发表过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主义相反的言论,也没有制造和传播过政治谣言,更没有与组织决策相违背的行为,时时处处注重维护党的形象和威望。

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切实转变作风。工作中,自知任务重、责任大,工作必须特别用心、特别努力。虽然工作有困难,但因为有领导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我坚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认真研究探索我厂工会管理的路子和方法,克服了工作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有效推动了我厂工会工作的开展。工作中,坚持常到车间现场。到基层一线时,一律在食堂吃工作餐,决不能给基层增加麻烦。并在车辆管理、节约、安全等方面严格要求,着力在内部树立了一种良好风气。

由于自身经历和受党的教育多年,在思想和行为上对“四风”是厌恶的。但是,严格对照上级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盼,也知道自身还有较大差距。

(一)在形式主义方面。一是学风不够端正。过多忙于日常事务,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满足于一般性了解,缺乏深入研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不主动、不系统,联系实际深入思考不够;感兴趣的学得多,不感兴趣的一扫而过,在解决全局性、疑难性问题上思考不深、办法不多,在指导实际工作中力度不大。二是实际工作中,参与了一些活动和接待,有时觉得讲形式也很重要,也做了一些讲形式的事,认识还不够到位。三是调研不够深入。梳理自己的工作时间,在办公室多于在基层一线。到基层现场,有时是走马观花,花费了时间和精力,对真实情况了解不够全面深入。四是抓落实不够到位。安排部署工作,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推动工作的办法还不够。主动谋划开展工作的力度不够,还有怕越位、怕揽责任的思想,有等靠思想,影响了工作效率。

(二)在官僚主义方面。一是宗旨意识不够强。虽然按要求开展了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活动,但去基层与群众联系交流的次数还是偏少,对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想了解的不够充分。二是在推进工作过程中,按要求讲程序的多,注重研究、灵活把握处理问题还不够到位。在组织一些活动时,习惯按老套路办事,有时会急躁心理。三是压任务多、提要求多、谈心交流少,以及批评教育多、表扬鼓励少。

(三)在享乐主义方面。一是多年来自己感觉在尽心竭力的工作,但在主观上有求稳的心态,缺乏工作激情,进取心还不够。二是在工作过程中,存有好事快办,遇到矛盾会有碍于情面、心存顾虑的思想。三是对一些棘手的问题,有时会有依靠领导指示的心理和“等一等、缓一缓”的思想,为领导出谋划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问题解决做得还不够。四是社会交往虽然不多,但偶尔也会参加迎来送往,防微杜渐做的还不够。

(四)在奢靡之风方面。勤俭节约的意识还不够牢。在日常办公的过程中,有时过度追求效果,对笔墨纸张有浪费现象。自己虽然一直坚守平淡是真的生活准则,对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也有看法,但挺身抵制做的不够,偶尔也参加公款吃请活动。

通过学习和查摆问题,自己深刻感受到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深刻感受到以前很多想法和做法的危害性,根据活动要求,结合自己工作、思想实际进行深入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主要有:

(一)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学用结合上还不够到位。在主观上存在“学习是把软尺子,工作才是硬指标”的懒惰思想,认为已有的经验足以做好日常工作。虽然平时也能够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活动,但仍存在主动学习少、深入研究少的问题。二是放松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系统的学习,没有完全把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三是所学知识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在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促进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创造性开展工作锐气不足,进取精神有所松懈。因为思想上有求稳的意识,积极进取精神不足。工作中一怕越位,对工会工作自主决策少,主动承担方面做的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二是怕出现失误,处理事务谨慎有余,追求稳妥。

(三)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工作作风还有待改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够强,工作中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少了,不知不觉会与群众感情疏远的问题,为群众服务做的还不够。在日常工作中,忙于日常事务多,踏实搞调研少,在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时,多凭着老经验、老做法,“接地气”还不够。

(四)廉洁自律的警惕性有所放松,对奢靡之风的危害认识还不够深刻。虽然能够始终警醒自己自觉尊重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尽量减少应酬,也从没有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但对社会上享乐思想、人情往来的抵制意识有所减弱,没有从党性原则的高度认识腐朽奢靡生活方式的严重危害。

1、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功底。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2、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共产党员应该把维护和实践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为党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要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在工作作风上,要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忙群众之所需,同群众建立起水乳交融的关系;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3、要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要有战胜自我的胆识和魄力,抗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做到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要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荣辱观、道德观、人生观,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做斗争,带头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

4、要进一步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创新,最终达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要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始终围绕我厂长远发展和中心工作,带头贯彻和落实上级党政各项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

2020年,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宣传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取得很大进步,现将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坚持党建统领,围绕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旗帜鲜明的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亲自主抓。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机关支部书记认真抓好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强化日常管理。局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把住重点关口,与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制度。凡需上报或在内网、互联网上发表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信息,均由局领导审核签发后报送,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三是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和工作实际,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结合党建工作,建立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二)狠抓学习教育,深化理论武装。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高举思想旗帜,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把强大的精神能量转化为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的思路举措和实际行动。一是抓好以党组理论中心组为龙头的干部理论学习。带领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条例,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机关支部学习方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认真筹划、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切实让党员干部在“学经典”中不忘初心,在“学思想”中牢记使命,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三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深广大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有助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学习强国”“川报观察”等学习软件的推广使用。拓展党员教育新阵地,督促全局干部职工紧跟时代步伐。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增强舆论引导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时效性。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旋律进行宣传,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严格规范党员干部言论,自觉担负起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使命任务,切实把党员干部士气鼓舞起来,精神振奋起来,确保主旋律和正能量在意识形态领域占有主导地位。一是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依托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网、宣传栏、qq工作交流群等形式,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执行等相关信息。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建立重大政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二是在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上下功夫。局党组主动探索新的方法,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个别谈心、耐心疏导、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三是组织全体干部向先进典型学习。学习黄文秀、周永开等先进事迹,学习他们攻坚克难的实干精神、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信仰之魂。

(四)强化责任考核,推动工作高效开展。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一是党支部定期向党组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落实“一岗双责”,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尽管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问题,需进一步加强。

(一)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存在“重业务轻思想工作”的倾向。

(二)意识形态干部队伍能力不足。我局目前人员配备不齐,工作事务繁重,部分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理解不透、缺乏热情。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干部理论功底有限,缺乏专业培训,思想观念相对滞后,难以达到新时期意识形态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三)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由于目前我局工作机制尚未完全理顺,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深入研究和统一部署,缺乏有效抓手,工作常常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意识形态工作显得较为疲软和被动。

今后我局将继续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强化领导,教育引导全局职工深刻理解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极端性,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我区综合行政执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充分认识意识形态领域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是长期的,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出发,进一步认清意识形态工作形势,树立坚强的政治意识、坚定的阵地意识、强烈的责任意识、牢固的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增强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自觉、主动地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的理念,做到主动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和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局党组将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专门研究安排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负责全局的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应对各种舆情的能力培养,严格纪律约束,履行使命责任,把握工作底线,确保党员干部对党绝对忠诚,推进全局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根据《区管领导班子建设情况调研方案》文件要求,我紧紧围绕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建设“八个方面”内容,结合自身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自我检查、深入剖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自20xx年11月我任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以来,在区工委、区管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大队班子成员的团结协作和全体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带领大队“一班人”,履职尽责,切实解决了城市管理方面的部分热点难点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6年至今,我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法治建设、安全生产、文明创建、爱卫、信访工作先后荣获洪江区先进单位,并于2016年获评区综合绩效考核先进单位。总结任职以来的工作,自我评价,我做到了对党忠诚、勤奋敬业、廉洁自律、想事干事。

1、对党忠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一是强化政治学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平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到“三会一课”中,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做到理论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主题、有记录。先后开展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等一系列主题教育,采取党课专题学习研讨、支部集中学习、班子学习讨论等方式,并邀请区纪工委驻派纪检组组长谢智渊上课,反复学、扎实学,确保将精神深刻领会,学以致用贯彻到学习和工作中,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我第一时间组织全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按照“弄懂、学通、做实”的要求,带头学、带头用。去年以来,我参加了洪江区工委组织的科级领导干部多轮集中学习培训,还在大队支委、党员大会组织了多次十九大专题学习会,通过持续学、认真悟,进一步对准了十九大“航向标”,夯实了全体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压舱石”;三是增强业务水平,为民办实事。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工委作出的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等一系列决策部署,我在强化全队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充分利用“以案释法”、“七五普法”等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个人及全队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确保在新常态下执法人员熟练运用创新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执法、文明执法。

2、勤奋敬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坚定“四个自信”不动摇。我始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充满自信,坚信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二是坚决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不动摇。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落实习近平对湖南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按照区工委扶贫走访要求,我于2018年前后走访了大队定点帮扶村楠木田村所有贫困户;三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动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燃气行业监管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每年带队开展安全检查不少于10次。

3、廉洁自律,坚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一是狠抓作风建设,确保制度纪律过硬。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通过党员自查、民主评议、支部教育、调查问卷等形式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牢牢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上,以过硬的纪律约束作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的坚强政治保证;二是始终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委实施办法,坚决防止个人主义、自由主义问题滋生,不搞任何形式的小圈子。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积极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个人重大事项如实向组织进行汇报。旗帜鲜明反对“四风”,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主线,深入开展“纠‘四风’、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严格管好家人和亲属,从严要求身边工作人员,坚决不允许以我的名义办私事、谋私利。带头弘扬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腐朽、庸俗文化的侵蚀,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三是敢于对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加强自身修养,不断锤炼党性,强化党的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敢于同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行作坚决斗争。先后对大队两名同志违规使用公车、两名同志执法程序不当进行了查处,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廉洁从政。

4、想事干事,坚决从实际出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扶贫结对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全队43名职工结对帮扶49户贫困户,做到精准扶贫。全队25名在职党员积极参加所在社区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树立了城管良好形象;二是加强工作信息报道。先后在洪福洪江、怀化新闻网、红网等新闻媒介发稿100余篇,重点宣传我队在党建、扶贫攻坚、市容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成效,让群众更加了解我们的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对城管工作的信任度;三是做好舆情工作。截至目前,已妥善处理和回复信访交办件、投诉件和人大、政协办理件共50余件。同时制定完善执法过程中应急处理方案,创建洪江区城管工作群,切实做到城区内管理情况第一时间知晓,服务和处理第一时间到位,执法效果和执法方式得到明显提升;四是全力服务区重点项目建设。先后协助城南棚户区改造,嵩云山嵩云路提质改造等重点项目开展征拆工作;配合区河长办开展沅巫两水岸位于金牛大酒店对面河岸坡养鸡棚屋、进行查处,对沅江沿线蒋家湾、下瓦厂、竹瓦溪、大溪口,巫水沿线纺织厂宿舍、创业路等路段偷倒乱倒建筑垃圾及“两违”建设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五是民生政策全面落实。共施划人行道摩托车停车位1500余个,城区人行道摩托车乱停乱放现象逐年改善;六是众志成城抗洪救灾。在20xx年“6·29”洪灾中,全队干部职工连续3天3夜奋战在抗洪一线,并全员参与塘坨市场的灾后清理工作。

1.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方面。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精髓要义的理解认识上还不深刻透彻,有时认为提高政治能力对党的高级干部更有现实针对性,自己身处科级层面主要是按区工委、区管委要求抓城市管理的具体工作和遵守党规政纪,没有从实现伟大梦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的高度,来深刻理解和领会政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经常对照党章自我反省做得不够。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日常请示汇报以作汇报为主,思想汇报主动性不够,内容上也欠深刻具体,有以点代面、避重就轻、报喜藏忧的情况。

2.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一是工作措施不力。会上讲得多、学的多,会下跟踪监管检查少。有时为了照顾干部情绪,抹不开面子,仅停留于口头提醒,“雷声不大、雨也不下”,没有达到当头棒喝、触及灵魂的效果;二是有关规定执行不够严格。一些时候由于工作紧急,没有严格执行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对于个人重大事项的变动疏于及时请示报告。

3.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要求方面。一是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没有完全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去思考谋划,存在一些向上看看政策形势、横向看看其他地方做法、等上头拿主意的“怕”“看”“等”现象,大胆探索的方式方法比较少,有时产生的新想法只是停留在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致使工作有时创新少、亮点少;二是有时对社会上一些不良思潮坚决斗争不够,对少数干部的不当言论严厉批评和严肃教育不够,还存在重行政职能、轻党建的现象。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树立正确政绩观方面。没有此方面问题。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坚持班子会末位发言制度,但有时因为议题多、赶时间,对一些内容简单的议题,没有充分讨论。与干部谈心交心时,谈工作较多,谈思想比较少,对干部思想动态把握不够全面准确。

6.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方面。没有此方面问题。

7.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整治“四风”方面。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但在动真碰硬上还不能完全抓住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信心和决心不足。对于一些轻微违规违纪问题,还没有真正动真碰硬,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有时认为一线执法人员不容易,惩处之剑高举轻放,“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不够。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还不够到位,工作中习惯于凭经验办事。

8.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方面。在执行党的纪律的过程中,重制度建设,轻监督执行,没有很好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一要求。总觉得身在基层,腐败离我们很遥远,没有真正做到警钟长鸣、让纪律制度成为硬性约束,对干部作风纪律等情况,口头强调的比较多,监督检查还不够,力度也不够大,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

1、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日常工作中还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思想,认为自己理论丰富,足够胜任需要,对新理论、新要求、新政策学习不够,钻研的不深、不透,特别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缺乏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抓理论学习没有像抓行政工作这么主动,没有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在学习形式上,主要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体学习的次数不多;在学习内容上,对中央和省、市、区有明确要求的和与工作紧密相关的内容学得多一些,原原本本读原著、学经典不多;在成果运用上,讲的多,写的多,结合学习思考深入基层解决具体问题还不够。

2、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面对社会一些不良现象,有时候自己也会感到困惑和不解,对是否该继续坚持自己一贯的共产党人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有时感到迷茫。扪心自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还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在名利和进退间放松了对自身建设的要求,在比较和计较中淡化了理想信念、公仆情怀、群众观念。当面对繁重工作压力和突发事件考验时,有时明显出现烦躁情绪,总想推脱,导致工作动力不足、精神状态不佳,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自觉、清醒。

3、党性修养还不够深刻。这些年来,真正用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来要求自己、塑造自己、锤炼自己、磨砺自己做得还不够,考虑到城市管理工作的繁杂性,存在以执法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的现象。受功利思想影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时还存在“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的老观念,对上级放礼炮、对同级放哑炮、对自己放空炮的情况还没有杜绝,总怕因此伤了和气、坏了面子、影响了团结。

4、宗旨意识还不够牢固。近年来,随着社会思想多元、多样、多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未能在思想上紧密关心群众,感情上紧密贴近群众,工作上紧密联系群众,行动上紧密照顾群众。对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缺乏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需的民本思想,没有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情抓起,主动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至于宗旨意识出现了情况。

5、纪律观念还不够严格。随着年龄和党龄的增长,认为自己作为一名老党员,能够时刻保持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的敬畏,自认为严格遵守、不越红线,就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了,对自身建设、自身要求有所放松,没有严格按照“四讲四有”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忽视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和自我提高。

1、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宗旨意识,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政治素养,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牢牢守护绝对忠诚这条生命线,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理论学习与城市管理结合起来,真正把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体现在执法工作中,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

2、提升政治能力,汇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一是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担当,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进一步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认真抓好大队班子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性组织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将班子成员紧密地团结在一起,成为引领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三是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对于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自觉提交大队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在民主决策中切实做到“末位发言”,让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决不搞个人说了算。

3、带头遵规守纪,永葆清廉形象。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委实施办法,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坚持艰苦朴素、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坚决防范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不按照规矩程序办事的行为坚决抵制、勇于斗争。坚持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带头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工委的系列廉政规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好主体责任。

4、勇于担当作为,锤炼从严从实的工作作风。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质、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做到职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下半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重点将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纳入集中学习,并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二是强调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在执法过程中遭受群众不理解时要能忍,以自觉顾全大局,重实效、谋发展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条例》全文如下。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2019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1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第三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二)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和人才队伍;

(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突出党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

(五)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体现企业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四条国有企业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委。

党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党员人数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总支。

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

经党中央批准,中管企业一般设立党组,中管金融企业设立党组性质党委。

第五条国有企业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当提前6个月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为主指导,审批程序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办理。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可以为党组织隶属地方党组织的下一级企业(单位)分配代表名额。

第六条国有企业党委一般由5至9人组成,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5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党委委员一般15至21人。党委委员一般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的党委委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

国有企业党总支一般由5至7人组成,最多不超过9人;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一般应当有1年以上党龄。

第七条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及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由本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第八条国有企业党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者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第九条国有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应当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步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有效开展党的工作。

第十条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工程项目、研发团队等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组织。临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

第三章主要职责。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七)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二)按照规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工作。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六)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第四章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第十四条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组)。

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确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董事长的,根据企业实际,党委书记可以由党员总经理担任,也可以单独配备。

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的独立法人企业,党委书记和执行董事一般由一人担任。总经理单设且是党员的,一般应当担任党委副书记。

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企业,党委书记和总经理是否分设,结合实际确定。分设的一般由党委书记担任副总经理、党员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配备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一般进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任职,专责抓好党建工作。规模较大、职工和党员人数较多的中央企业所属企业(单位)和地方国有企业党委,可以配备专职副书记。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班子中的内设纪检组织负责人,一般不兼任其他职务,确需兼任的,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国有企业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落实党组织决定。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研究讨论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二)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三)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四)企业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五)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当由党委(党组)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应当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研究讨论的事项清单,厘清党委(党组)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

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且不设党委的独立法人企业的党支部(党总支),一般由党员负责人担任书记和委员,由党支部(党总支)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范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落实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做好选配企业领导人员工作,加大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力度,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督,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重点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特殊领域紧缺人才工作,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第十七条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探索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大决策应当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保证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

第五章党员队伍建设。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采取集中轮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理论宣讲、在线学习培训等方式,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引导党员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

第十九条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入党志愿书等有效做法,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第二十条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督促党员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和改进青年党员、农民工党员、出国(境)党员、流动党员、劳务派遣制员工党员的管理服务。有针对性做好离退休职工党员、兼并重组和破产企业职工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关爱党员,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在重要节日、纪念日等走访慰问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经常联系关心因公伤残党员、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庭,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教育或者处理。

第二十一条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视在生产经营一线、青年职工和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力争每个班组都有党员。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对技术能手、青年专家等优秀人才,党组织应当加强联系、重点培养。

第二十二条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组织活动,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等形式,引导党员创先争优、攻坚克难,争当生产经营的能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提高效益的标兵、服务群众的先锋。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注重发挥党员在区域化党建和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第六章党的政治建设。

第二十三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第二十四条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职工,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抓好形势政策教育。

第二十五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建设,传承弘扬国有企业优良传统和作风,培育家国情怀,增强应对挑战的斗志,提升产业兴国、实业报国的精气神。深化文明单位创建,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竞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造就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新时代国有企业职工队伍。

第二十六条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健全落实企业领导人员基层联系点、党员与职工结对帮带等制度,定期开展职工思想动态分析,有针对性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注意在企业改革重组、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和企业破产等过程中,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解决职工群众困难,引导职工群众拥护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

第二十七条坚持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职工群众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建功立业,多为职工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利益。

第七章党内民主和监督。

第二十八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等制度。落实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健全代表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积极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意见建议。

第二十九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监督,突出“三重一大”决策、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和交易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侵吞挥霍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问题。问题严重的,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三十条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内设纪检组织、党委工作机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作用。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大提醒、函询、诫勉等力度,通过巡视巡察、考察考核、调研督导、处理信访举报、抽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式,督促企业领导人员依规依法用权、廉洁履职。

善用企业监事会、审计、法律、财务等监督力量,发挥职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

第三十一条国有企业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

各级纪委监委派驻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根据授权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代表上级纪委监委对企业党委(党组)实行监督,督促推动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第八章领导和保障。

第三十二条各级党委应当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管人管党建相统一的原则,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党组(党委)具体指导和日常管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企业党组织履职尽责的工作格局。中央组织部负责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

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领导、指导为主,企业所在地的市地以上党委协助。

中管金融企业党委垂直领导本系统的党组织,负责抓好本系统党建工作。

第三十三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副书记履行直接责任,内设纪检组织负责人履行监督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党员成员应当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企业党建工作。

各级党组织应当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

第三十四条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企业领导人员政治素质考察和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企业党组织每年年初向上级党组织全面报告上年度党建工作情况,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向本企业党组织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

第三十五条国有企业党委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和精干高效协调原则,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工作机构,有关机构可以与企业职能相近的管理部门合署办公。领导人员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一般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分属两个部门的应当由同一个领导班子成员分管。

第三十六条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比例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把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台阶。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熟悉经营管理、作风正派、在职工群众中有威信的党员骨干做企业党建工作,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企业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平台。严格落实同职级、同待遇政策,推动党务工作人员与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

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新任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在半年内完成任职培训。

第三十七条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保障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并向生产经营一线倾斜。纳入管理费用的部分,一般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由企业纳入年度预算。整合利用各类资源,建好用好党组织活动阵地。

建立党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注重运用网络信息化手段和新媒体平台,增强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吸引力、实效性。

第三十八条坚持有责必问、失责必究。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应当及时提醒、约谈或者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适用于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企业。国有资本相对控股并具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结合实际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自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光明日报》(2020年01月06日01版)。

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报告文章篇三

一是召开会议学习传达。我局先后召开了局班子专题学习会、机关全体职工会,层层传达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李波“抓思想、抓大事、抓干部、抓落实”的要求,号召全局上下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认真开展了讨论研究,针对当前脱贫攻坚、创立、就业、劳务等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职责大等实际情景,围绕目标任务、面临形势和下半年工作措施,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在全局营造了“只争朝夕抓落实、创新举措抓实效”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大职责落实力度。根据全年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局属各办公室在目标管理管现状的基础上,分别对工作进行集中梳理,异常是脱贫攻坚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工作方案以及工作管理方案,再次明确了各项工作的推进时间、工作任务和预期目标,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班子成员挂钩、有具体工作人员负责,真正做到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职责,构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一是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根据会议精神把工作实际与整章建制结合起来,对于制度过时或不完善的,做了修改充实完善;对于空白缺失的,尽快建立健全;对于有制度但没有执行或执行不好的,查找了原因,采取措施,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规范机关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使我局真正构成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督查考核力度。一方面严格落实日常督查,实行周报告、月例会、季通报制度和群众评议,定期检查各项工作进度;另一方面健全年度对标考核工作机制,完善了机关干部考核实施方案,将脱贫攻坚、综治信访、工作落实、特色创新等工作,统一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资料。对局属各办公室实行综合赋分评比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职责书,夯实职责和措施,对机关干部实行将工作完成情景与干部任用、评优评先挂钩,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职责感、紧迫感和进取性。

一是精准帮扶,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加强脱贫攻坚驻村工作,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切实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重点在产业发展、劳务输出、返乡创业、技能培训等发面精准发力,完成年度包扶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严明纪律,全面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深入开展“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廉政意识,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为民服务的水平和效能,推动全县就业管理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强化本事建设。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创新途径,认真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多措并举,进取搞好城镇新增就业和再就业服务;规范操作,严格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创业培训工作成效;搞好服务,努力做好创业型城市创立工作;扩大宣传,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服务氛围。

我局将以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为契机,继续抢抓机遇,务实开拓,奋力推进全县就业创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报告文章篇四

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我镇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十九大报告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精心组织安排了各项学习宣传活动,迅速在全镇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高潮。现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情况汇报如下:

党的十九大召开后,镇党委高度重视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于11月2日在镇一楼党委会议室进行中心组学习,由镇党委书xxx同志向参会党政班子成员传达党的十九大精神。11月3日,在镇西楼大会议室专门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会议,xxx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大会,大会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全镇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营造了浓厚氛围。

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我镇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各种宣讲、培训活动,确保全体党员干部能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xxx市委的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重大要求上来,大力兴起真学、真懂、真用十九大精神的强大热潮。

一是将传达十九大精神与下乡住村活动结合开来,xxx党政班子成员、各包村干部将深入到各自下乡住村联系点,把宣讲十九大精神与包扶各村结合起来,与改善基础设施结合起来,与走访慰问结合起来,做到十九精神的宣讲与各项工作同落实、同见效。

二是积极开展培训活动。我镇将开展多项十九大精神培训活动,对全体机关干部、各村(社区)书记、主任进行培训,尽快将十九大传达到各村、各支部、每个人。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工作合力。

党的十九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对党和国家的工作做了战略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举措、新要求、新目标,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我镇紧紧把握十九大报告主线,深入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狠抓贯彻落实。

一是把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中央政治局的八项规定出台后,我镇立即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严肃工作纪律,创优发展环境。

二是把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当前工作相结合。时值年终岁尾,各部门、各村(社区)在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同时,十分注意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切实以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为重点,坚定不移地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统领各项工作,为我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开好头起好步。

目前,全镇党员干部正以饱满热情,全身心投入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鼓足了干劲、提振了精神,为打造幸福、和谐、美丽新xx作贡献。

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报告文章篇五

市纪委:

接市纪委转发的济宁市《关于坚决制止加重农民负担行为的紧急通知》后,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并成立了减负检查领导小组,集中时间、人员、精力,利用3天时间对农民减负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镇减负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看,各级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认识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党委、政府定期在党政联席会议上听取减负工作汇报,研究减负工作。今年,结合张庄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2017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列入政绩考核内容,并落实“一票否决”,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镇财政拿出专项资金2万余元,为各家各户统一免费配备了减负档案袋。三是定期开展农民减负监督检查工作。镇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每年两次组织对全镇74个村的农民负担情况进行大检查。9月7日至9日,我镇组织3个工作小组,组织纪检、经管站、财政所等部门开展了一次农民减负工作大检查。

(二)各项减负政策宣传到位。我镇多次组织召开减负工作专题会议和村干部会议,对中央、省、市一系列会议精神进行传达与学习,同时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悬挂标语口号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民减负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广造社会舆-论,使各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村电网改造和农民用电等收费中未出现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四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各项保险。在银龄保险、学生保险、警铃入户险各类保险办理过程中,严格遵循群众自愿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收费,杜绝了乱摊派现象。

(四)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执行到位。制度建设

是巩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基础。因此,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并狠抓落实。一是完善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今年我镇进一步完善了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要求各村对所有涉农收费项目一律利用“一牌”、“一栏”、“一卡”进行公示。镇纪委、经管站、财政所等部门联合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的公示内容进行逐项审核把关,并及时进行调整、更新,逐步把“公示制”与村务公开,特别是与村级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实现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全面、及时、合法、准确”,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严格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全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施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杜绝了“一费制”以外的收费项目。三是落实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我镇把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落到实处,在全镇减负检查中没有发现村级基层组织、学校替农民、学生代订报刊、代扣代缴订阅费用情况。四是严格落实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预防和处置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做到关口前移、防范于前,把不稳定因素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认真妥善处理涉及农民减

负信访问题。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农民负担信访和举报,对交办的'信访案件能及时查处。

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从检查了解的情况来看,我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

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报刊订阅超标问题。镇减负整改领导小组到镇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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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报告文章篇六

亿泰集团:2月1日晚,亿泰集团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及毕志伟的讲话。会议要求:一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市、区纪委全会精神与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二要把贯彻落实市、区纪委全会精神与谋划好2021年工作结合起来,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三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内涵,坚定政治方向,肩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四要抓好贯彻落实。坚决纠正学习贯彻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责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推动会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五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巩固反腐败工作压倒性胜利,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为实现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桑村镇:2月2日下午,桑村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区纪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会议要求:一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二要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贯彻各级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坚决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三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保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四要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做深日常监督,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全镇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守纪律、担当作为,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新篇章,确保完成“千年商邑·高铁新城·智汇桑村”的宏伟目标,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凫城镇:2月2日下午,凫城镇召开党委会议,迅速传达贯彻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及毕志伟的讲话,以及杨雷的工作报告。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学习领会区纪委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落实区纪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学习、全面深刻领会,在统一思想中凝聚践行合力。二要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班子成员要担当尽责,清正廉洁,带头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政各项要求,为党员干部做出表率。三要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按照区纪委全会提出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把握方向,突出重点,明确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时间表和推进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要严格执纪监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努力营造全镇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城头镇:2月2日下午,城头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迅速传达学习了区纪委全会精神、毕志伟的讲话精神和杨雷的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各党总支、党支部会后要迅速传达学习全会精神并认真贯彻落实;要深入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纪委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十四五”时期任务目标落到实处;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水泉镇:2月2日下午,水泉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及毕志伟书记的讲话精神。会议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全面贯彻落实区纪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自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两个维护”的表率,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增强工作主动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守住“底线”,努力在2021年各项工作中展现新气象、新形象、新作为。

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报告文章篇七

20,我处坚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盛市以及市交通局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议、决定,紧紧围绕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各项任务,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当作促进和保证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道路运输保障的重要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几年来我们先后建立了《贵阳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贵阳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贵阳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目标责任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成效。针对道路运政管理中涉及审批及处罚方面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现象,我们还制定了《贵阳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道路运政投诉与处理程序规定》、《贵阳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处罚程序和管理规定》等,以切实保证把运政管理各项工作置于有效监督之中。今年11月,中央和省委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后,我们及时组织全处干部进行了学习。处党政主要领导还参加了市交通局召开的传达吴官正同志在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钱运录同志、曹洪兴同志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我们还结合局党委要求,对我处原制定的《中共贵阳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修改,从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方面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是科学规范地进行责任分解,做到责任内容具体、责任主体明确;通过责任分解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形成单位负责制和领导负责制。二是细化责任的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是落实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只有责任追究到位,责任制才能发挥应有的效力而最终落到实处。

二、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目标管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我们坚持党总支书记、处长对全处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实行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处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不同分工,对各自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在年初布置工作目标时,按照与局纪委签定的《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从上到下逐级抓落实。在年底开展的年度目标检查中,对各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廉政建设同时进行检查,同时纳入考核。确保了行业管理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实践证明,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纳入党政目标管理,能够有力地推动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健康开展,有效地提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防止和改变“一手硬,一手软”现象。是保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督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负起领导责任,齐心协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由于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今年,处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较好。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到了有力的保障作用。

三、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运管机构担负着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的重要职责。运管部门工作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而领导干部则是关键的关键。为此,我们始终坚持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来抓,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今年以来,我们大张旗鼓地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处党总支还组织全处党员、干部参加了市纪委组织的学习两个“条例”知识竟赛活动。我们还通过组织干部职工收看反映原贵州省交通厅厅长卢万里腐败案的教育片《绝路》,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从活生生的事例中吸取教训,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我们按照局纪委要求,坚持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加大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监督。通过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处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参加了民主生活会并进行了对照检查发言,填写了“贵阳市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有关情况登记表”,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上,处党总支把会前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梳理后向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通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确保了民主生活会质量。

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在行业管理中的保证作用。

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有直接影响。建立一支人民群众满意,高效、廉洁的运管队伍,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多年来,我们始终把加强运管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努力从思想作风、工作态度、法律意识、职业道德等方面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切实保证运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年,我处在全市运管系统中推行了《贵阳市运政督察条例(试行)》等三个内部强制性规定。率先在运管系统政策法制工作部门建立了对全市运管系统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和遵守纪律进行监督的督察机构dd运政督察室。

通过大力执行三个内部《条例》《条令》,加强运政督察,我市运管队伍纪律作风明显改善,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处稽查大队在参加全市交通综合整治等各项中心工作中,以严明的纪律、过硬的作风在社会上树立起了良好的运管队伍形象。

20,我处经市交通局党委、纪委批准,设立了纪检监察室。在局纪检监察部门和处党总支的领导下,处纪检监察工作紧紧围绕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积极参与局纪检监察部门组织的案件调查,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有效地保证了我处政务公开、效能建设、行风整顿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了运管工作大局,形成了“讲正气、树新风、崇实干、谋发展”的浓厚氛围,树立起了运管行业良好的行业风气和窗口形象。

五、加大工作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仅是一个整风肃纪的问题,更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直接关系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省交通厅、省运管局关于在运管系统开展行风整顿工作的要求,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市交通局《贵阳市交通行业贯彻行政许可法整顿行业风气实施方案》,在全市运管系统开展了贯彻行政许可法整顿行业风气工作。抽调了专门人员组成行风整顿办公室,负责行风整顿工作。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和整改建制三个阶段开展行风整顿。

在学习阶段,全处干部职工按照上级部署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写出了学习心得。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每个干部职工都能自觉投身到行风整顿中。在自查自纠阶段,我们采取了领导带头自我剖析,带动职工共同查找行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方式,在全处大张旗鼓地开展自我剖析和自查自纠。同时,我们还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处行风工作的意见,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先后召开了行风整顿动员大会、行风整顿自查剖析会、行风监督员征求意见会、经营业户恳谈会以及各部门自查自纠剖析会等,还在车站及运管部门各窗口向运输经营业户和社会印发了关于行风的五种调查问卷30000余份。通过这些方式广泛收集意见,查找在行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先后收到各类投诉电话200多次,举报材料20余份。主要是反映执法人员执法不严、办事不公、态度粗暴,个别人吃拿卡要,刁难车主、收受礼品等问题。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对处属单位或部门存在问题的,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及时间;对在行风整顿中被群众投诉但查无实据的10余名人员进行了警诫谈话;对违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个别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对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的一名稽查队员进行了辞退处理。目前,处有关部门仍在对群众反映的一些一时难以查清的问题进行调查。以确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回声。在整改建制阶段,我们在坚持贯彻原有规章制度的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运管人员近亲属经营道路运输报告制度》、《运管人员廉洁从政实施办法》及《运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等。使各项制度针对性强,具体适用,便于操作,并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形成了较为严密的体系,起到了防微杜渐,堵塞漏洞,规范行为的作用。

通过开展行风整顿,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增强了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转变了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目前,行风整顿工作已转入常规阶段。

六、今后的工作目标。

道路运管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我们要把加强运管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首先,我们要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提高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

其次,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重点是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努力在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突出问题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第三、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效能,为运输经营业户办实事,解决好经营业户关心的热点问题,自觉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五、努力加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遏制消极腐败的机制和制度。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和报告制度。对关键、敏感岗位的人员要定期轮岗,依靠制度保廉促廉。

尽管我们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要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领导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00四年十二月七日。

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报告文章篇八

根据贵局对我局****检查的反馈意见,结合我局实际,针对检查中反应出来的问题,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加强局****的领导。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调整局****领导小组成员,将全体局领导和重点处室负责人纳入保密领导小组范围,重视发挥保密领导小组作用,实行例会制度,研究局****,定期检查、通报局****情况。

二、健全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建立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等,严格日常管理,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三、认真清理计算机涉密情况。按照市保密委要求,对局机关涉密载体进行统一清理。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三是将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区划地名处废弃的涉密计算机硬盘,以及其他经保密部门确认的所有涉密优盘等存储介质按保密规定封存保管。

四、加大****投入。购置一批新电脑和移动存储介质。根据各处室具体情况进行分配,保证有一定数量的涉密电脑专门用于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六、严格保密法纪。坚决杜绝违反****制度、违规操作和使用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行为发生。对严重违规泄密事件的责任人绝不姑息迁就,一律依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我局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切实强化****,在按照省保密局的要求完成整改后,向省市两级保密部门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作好复查准备。

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报告文章篇九

市人大各位主任、副主任:

今天,我受人民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颁布实施五年多来我市宣传贯彻和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是新的《工会法》颁布五周年,为了全面了解我市各企事业、机关贯彻落实《工会法》情况,进一步推动工会依法维权、依法治会工作,于3月1日—3月10日分三个组对全市11个系统88个企事业、机关以听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调研。通过调研,了解掌握了我市《工会法》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听取了建议。

一、新的《工会法》颁布后取得的成绩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程《工会法》)是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会关于修改工会法的规定》并颁布实施的。五年多来我们在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相继开展了一系列深入细致的工作,使《工会法》在实际工作中较好地得到了贯彻落实。并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贯彻落实《工会法》的重要性的认识。

《工会法》修改颁布实施五年多来,政府支持工会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高度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并把《工会法》列入“四五”普法中,作为宣传普及各项法律法规的重点。市总工会把学习宣传贯彻新《工会法》作为“让工会走向社会,让社会了解工会”的大好时机,把《工会法》的宣传达到“各级工会熟知,每位职工皆知,全社会广知”的目标,采取下发文件、组织培训、电视讲座、举办一条街宣传活动等形式,在全市掀起了学习宣传《工会法》的高-潮,为工会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各系统、企事业工会也采取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制作宣传版面、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工会法》进行宣传。《工会法》的宣传,提高了各级领导对工会工作的重视,为工会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增强了各级工会干部做好工会工作的信心,加大了广大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加大贯彻力度,推进工会各项工作

(1)、建立有效机制,推动建会工作。

工会组建速度明显,占新建工会组织的93%。同时加大了在进城务工人员中组建工会的步伐,尽可能把他们组织到工会中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去年参加工会组织的进城务工人员有5866人,入会率达75%。

(2)、强化维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1、推进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的主要措施。为深入推行集体合同工作,以突出重点,主攻难点,不断扩大建制面为目标,选树典型,着重抓巩固、提高、完善,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了国有、集体和外商投资企业签订集体合同规范化。截至目前,我市签订集体合同建制率分别有国有集体企业80%,外商投资企业12%,私营企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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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报告文章篇十

1.严格文件制发审核,部门提请党委、政府印发或报党委、政府领导同志签发文件前,必须先送分管领导审核对发文必要性、发文形式、发文范围、文件密级、合法合规等方面进行审核,坚决防止文件“倒流”问题发生。

2.大幅减少文件数量,涉及范围较小,可直接进行工作部署的事项,党委、政府不再发文;党委、政府不再印发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规则及其办公室工作细则、年度工作要点;不单独印发党委、政府文件的分工方案。会上已作出部署,会后不再印发文件。未经党委、政府批准,机关站,所不得向村级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

3.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文件精神时,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杜绝重复发文、层层发文。不得以上级职能部门检查考核为由出台“迎检性”文件。常规工作一律不发简报。

4.提倡“短实新”文风,政策性文件、综合性报告一般不超过8页(4000字),专项报告一般不超过2500字。杜绝“穿靴戴帽”“照搬照抄”,上级文件已明确背景意义、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等内容,下级配套文件不再重复表述。与上级文件重复率超50%的,由文件审核机构退回起草单位修改。

5.减少会议总量,提倡集中开会、合并开会、套开会议,实行“无会周”“无会日”制度。省委、省政府每月第一周为“无会周”,每周三为“无会日”,除特殊情况外不召开全省性会议。省委、省政府召开的会议一般安排在周一或周五。2019年省市开到县级以下的会议减少30%以上。

6.省市两级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形式召开的会议要占会议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上级会议原则上只开到下一级。省里直接开到县级的会议,市(州)不再开会传达部署。切实提高会议实效性,同一事项不反复开会。各级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7.严控会议规模和时间,未经党委或政府批准,不得邀请本级党政负责同志出席部门会议,不得要求下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党政负责同志一般不得要求分管领域外的部门“一把手”参会。按确有必要原则确定参会人员,切实减少陪会。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90分钟。

8.严格会议计划管理,每年年底前,各部门要将下一年度会议计划按序列归口报批。计划外会议必须按程序一事一报批。各市(州)要将年度会议计划报省委办公厅备案。

9.严格执行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部门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前,必须将工作方案按序列归口报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审核,在统筹指导下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计划外督查检查考核。2019年,全省性督查检查考核减少70%以上,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

10.考核评价地方和部门工作要突出结果导向,强化解决问题和群众评价标准,不得简单以留痕多少代替工作落实,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报材料,不得把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及视频影像等痕迹资料作为考核评价的加分或扣分项目。不得提出不符合基层实际的工作考核标准,不得以引入第三方评估等为由懒政怠政、增加基层负担。

11.坚持省市县乡四级各尽其职、共同担责,热诚帮助基层排忧解难,纠正过度依赖层层签订“责任状”推动工作的片面做法,凡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没有明确规定的“一票否决”事项一律取消,坚决避免以“属地管理”为由把应由上级或部门承担的责任推卸给基层。

12.倡导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真督实查。不得在同一时段对同一地区或部门重复开展、多头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一般不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到地方开展工作。除必要的执法检查外,一般不得到厂矿企业学校开展督查检查。

13.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规范、精准、慎重问责,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有效解决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

14.正确对待受党纪政务处分和被问责的干部,影响期满、表现良好的干部,符合有关条件的,该使用的使用、该重用的重用。

15.严肃查处恶意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16.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和奋战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在提拔重用、生活待遇等方面最大限度给予倾斜。

17.在省委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省委办公厅牵头,省纪委省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改革办、省直机关工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省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省委督查室。

18.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站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政治高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列入巡视巡察内容,与绩效考核挂钩,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用形式主义做法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

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报告文章篇十一

 2020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各项决策、要求、安排、部署,扎实全面地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现就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我们始终坚持思想建党的理念,把维护核心放在首位,筑牢夯实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坚定不移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局党组理论学习坚持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先后32次组织集中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增强“四个意识”等内容举办了全局党员干部专题研讨班,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专题讨论,使全体党员干部坚定不移把维护核心、维护党中央权威体现在思想行动上,体现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此基础上,我局牢牢抓住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强化网络意识形态主动引导和风险防控意识,及时把握网上舆情走势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把问题处理在萌芽,化解在初始状态。

(二)把学习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先后11次召开党组会,传达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要求,部署推进学习工作。班子成员每周组织集中学习,每天坚持自学,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读原文、悟原理,谈体会、写心得,坚持不懈地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维护***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支部坚持每周一次地集体学习、讨论和交流,提升学习效果,把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党的十九大以来,组织大家集中收看十九大电视直播和“改革开放40周年”直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

(三)坚持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补钙铸魂。局党组始终坚持基础在学、关键在做,高度重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先后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动员部署会、中期推动会,持续进行思想发动,就抓好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围绕“三个专题”广泛开展讨论交流、积极组织开展“迎冬奥·做文明有礼河北人”“亮身份、戴党徽、尽职责”等6项活动,签订《承诺践诺责任书》,组织党员观看了《榜样》等5部专题片。落实“三会一课”基本制度,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激励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热情,补足党员干部精神之钙。

(一)严格落实党组全面领导责任。局党组坚持把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纳入全局党的建设和行政审批工作发展的总体布局,结合行政审批系统干部队伍实际,研究制定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定期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认真分析全局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落实;每月都要召开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专题工作会议,对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计划督促抓好落实。

(二)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是全局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局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负总责,负责组织领导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监督其他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管责任,定期听取分管领导关于职责范围内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要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对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严格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局党组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主要领导责任,做到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同时,监督分管科室、落实全局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总体部署,督促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经常听取分管科室的落实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切实加强了对分管科室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形成抓作风促工作、抓工作强作风的良性循环;对发现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党组和主要负责同志汇报。

(四)严格落实科室责任。严格落实科室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起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负责人履行起职责范围内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定期分析本科室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强化廉政教育,严格执行纪律,狠抓作风建设,真正肩负起带队伍、正风气的责任。

(一)坚持不懈地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持之以恒抓好行政审批系统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带着党性、责任和感情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坚持从小事抓起、从细节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以及吃拿卡要、庸懒散等现象和问题,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

(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决策机制,健全完善局党组会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对行政审批工作全局性问题在决策前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继续围绕行政审批工作经办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针对容易发生执行政策不严、办事不公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进一步完善落实内控制度,加强对经办过程的监督制约,确保依法正确行使职权。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及时公开各项行政审批业务政策的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流程、办理结果,将行政审批工作权力运行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扎实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通过规范服务行为、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加强对服务过程的有效控制,使每一名干部清楚知道应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加强对全局领导班子各位成员的管理,强化对“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决策、执行过程的监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有腐必惩,以零容忍的态度直面全局干部队伍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抓早、抓细、抓小,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认真分析总结发生在干部身边案例的教训,注重用身边的案例警示教育身边的人,时刻警醒全局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

(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党组主要负责人带领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总书记对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到明责、履责、担责、问责,提高局领导班子各位成员开展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抓好理想信念、职业道德、遵守纪律和廉洁从政教育,教育和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防线,自觉做到不违规、不越线、不出格。以身作则,带头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切实发挥带头、带领、带动的表率作用。

 2020年,我局虽然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主体责任层层抓落实不够、压力传导不到位,一定程度还存在着“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对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理解把握还不到位,在严格落实规定要求上还存在欠缺;“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构筑起来,全局干部职工的纪律规矩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加强作风建设的思路招法还不够多、不够实,在运用正向激励与追责问责等激发干事积极性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2021年,我局将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奋力开创行政审批工作的新局面。

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报告文章篇十二

xx-xx县纪委:

继2月24日怀远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工作会议之后,古城乡2月25日召开乡党政联席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于2月26日组织乡村干部及乡直机关负责人认真传达了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2017年乡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了2011年工作,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科学落实

我们组织传达学习了怀远县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的理论方向和新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反腐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真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和其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研究制定了《乡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

二、强化学习教育,推进作风建设

导干部进机关,到学校、到农村讲廉政党课不得少于2次。二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造干部队伍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观念,解决干部工作效率低,诚信意识不强和行政不作为、少作为、乱作为现象,真正树立起廉洁、诚信、勤俭、奉献的健康思想,自觉坚持党风廉政责任制。

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规范从政行为

我们要建立和完善乡级领导干部带头按照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随时随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各行其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依法行使权力,不玩忽职守,要廉洁奉公,不接纳任何影响公正执行的利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公道正派,不任人为亲,徇私舞弊;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明确政策规定,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大力实施阳光政务,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特别是农民群众最为熟悉的计划生育、农村低保、退耕还林、良种补贴、征地拆迁等涉及群众直接利益的政策都进行了公示。

四、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服务大局

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安全生产、退耕还林工作和行政效能监察,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纠正思想不进取、工作不落实、政策不执行、心态不正常、思想作风不端正、原则性不坚定、自律不严格、纪律不遵守、群众利益不关心的严重问题,进一步规范广大党员干部的执法行为和服务行为,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实现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

五、加大信访违纪查处力度

按照县纪委的要求,认真开展廉政巡查试点,加大信访违纪违法查处力度,随时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纯洁党员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倡导实名举报,实行实名信访举报回复制度,认真排查信访线索,保证信访举报事项件件落实,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体上访、重复上访的问题,建立健全信访接待、登记、办理等制度,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落实责任,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省、市及县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古城乡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深入贯彻学习全会《报告》精神,在、县政府和县纪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职尽责,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中共乡委员会 乡人民政府 20011年3月1日

___________部:

根据xx-x[20xx]xx号《关于xx-xx的通知》精神,各单位坚定不移地贯彻落“xx-xx发展战略”(以下简称“xx-x”战略),为xx-xxx-x保驾护航。xx-xx公司收到文件后,党委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挥各级党组织政治优势,在全公司范围内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和贯彻“xx-x发展战略”的高-潮,通过集中学习和宣贯,全公司员工进一步加深了对xx-xx产业的理解和认识,更加坚定了对xx-xx产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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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报告文章篇十三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纪发【2012】62号)文件要求,我镇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就开展对《规定》贯彻落实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贯彻落实《规定》取得实效

镇党委对贯彻落实《规定》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镇党委、纪委将学习贯彻《规定》做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明确了责任主体,镇党委书记***是学习贯彻《规定》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并成立了学习领导小组,要求镇领导班子带头学,切实作好学习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带动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真学习、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当天,全镇17村、2个社区的支书、主任、文书、服务员以及镇机关职工全体共87人参加了学习培训会。会上,由镇党委成员传达了县关于试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精神,对《若干规定》的五章二十九条进行逐项解读,指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和农村的社会稳定。会后,各村(社区)陆续组织本村(社区)的基层干部和党员召开各自的培训学习会议,各村(社区)共计组织学习培训会19次、270余人。

三、通过多种形式,确保《规定》贯彻落实

1、把《规定》的宣传教育和治庸问责作风建设、创先争优等相关活动相结合。通过召开专题会、学习警示材料、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等形式,把《规定》的宣传教育融入到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中,认真查找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其整改落实,促进全镇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目标管理,强化了监督与考核。

3、进行“三资”清理,查找违规违纪现象。今年7月,我镇对全镇19个村(社区)进行了资产、资源、资金(“三资”)三方面的清理,同时重点对主要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村,进行了专项的财务审计,经过清理和审计,没有发现有违纪、违规的现象。对镇财政所和农业中心落实惠农项目进行清理,没有发现有违纪、违规的现象。

4、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找问题。8月13日,我镇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村两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基层站所负责人参加会议,把《规定》的原文印发到各村(居)、基层站所,要求其时刻按《规定》办事,共计发放25份。同时,在认真学习《规定》全文,全面把握其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镇纪委制作“廉洁履行职责自查自纠汇报表”,组织相关人员严格对照《规定》的“八条禁止”、“四十一个不准”要求,逐条逐项开展自查,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撰写剖析报告,按照《规定》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四、健全完善制度,建立确保《规定》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

1、建立和落实了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截止目前,全镇村(居)共公开村务、党务57次、镇3次。

资金进行代理服务和监管,加强审计监督。

3、建立接待就餐、小车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降低了行政成本。

4、制定了“双述双评”制度。要求村两委班子和镇党委班子成员每年年底分别在镇村进行述职述廉,接受评议,对反映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5、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2次联系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相关工作。

6、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7、健全党员干部监督制度。落实了《党委议事规则》、《重大事情报告制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实行党委任免干部和处分党员干部票决制;坚持干部督导制,严格执行中央“五不许”、省纪委“四不准一严禁”和、县政府有关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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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报告文章篇十四

一、案例分析:(共50题)。

1、案情:某税务所在6月12日实施检查中,发现星星商店(个体)205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后,未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据此,该税务所于年6月13日作出责令星星商店必须在2001年6月20日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将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的决定。

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本处理决定无效。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15条规定:“企业及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规定。”

星星商店自2001年5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到2001年6月13日还不到30日,尚未违反上述规定,因此,税务所对其做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决定是错误的。

2、案情:某税务所2001年6月12日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为民服装厂(系个体)开业近两个月尚未办理税务登记。

6月14日,该税务所对为民服装厂进行税务检查。

经查,该服装厂2001年4月24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4月26日正式投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检查情况,税务所于6月16日作出责令为民服装厂于6月23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的决定。

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本处理决定有效。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0条的有关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3、案情:某基层税务所2001年8月15日在实施税务检查中发现,辖区内大众饭店(系私营企业)自2001年5月10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以来,一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也没有申报纳税。

根据检查情况,该饭店应纳未纳税款1500元,税务所于8月18日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责令大众饭店8月20日前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

2、补缴税款、加收滞金,并处不缴税款1倍,即1500元的罚款。

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本处理决定是正确的。

1、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0条的有关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4条的有关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根据《税收征管法》第74条的有关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4、案情:某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于2001年4月8日领取营业执照。

2001年6月10日,该事业单位辖区的主管税务所在对其实施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尚未办理税务登记。

据此,税务所在6月11日作出责令该事业单位6月13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的决定。

问:该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该决定有效。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0条的有关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该单位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办理税务登记,违反了上述规定。

5、案情:如意美容厅(系有证个体户),经税务机关核定实行定期定额税收征收方式,核定月均应纳税额580元。

2001年6月6日,因店面装修向税务机关提出自6月8日至6月30日申请停业的报告,税务机关经审核后,在6月7日作出同意核准停业的批复,并下达了《核准停业通知书》,并在办税服务厅予以公示。

6月20日,税务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如意美容厅一直仍在营业中。

6月21日,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发现该美容厅仍在营业,确属虚假停业,遂于6月22日送达《复业通知书》,并告知需按月均定额纳税。

7月12日,税务机关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申报并缴纳税款,但该美容厅没有改正。

问:税务机关对如意美容厅该如何处理?

答:如意美容厅行为属“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不缴应纳税款”的偷税行为,所以税务机关对如意美容厅应做出除补缴6月份税款580元及滞纳金外,并可按《税收征管法》第63条规定,处以所偷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6、案情:某基层税务所2001年7月15日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大明服装厂(系个体工商户)开业两个月没有纳税。

2001年7月16日,税务所对大明服装厂依法进行了税务检查。

经查,该服装厂2001年5月8日办理了营业执照,5月10日正式投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共生产销售服装420套,销售额90690元,没有申报纳税。

根据检查情况,税务所于7月18日拟作出如下处理建议:

1、责令服装厂7月25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

2、按规定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对未缴税款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处罚范围内,处以6000元罚款。

2001年7月19日送达《税务处罚事项告知书》,7月21日税务所按上述处理意见作出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下发《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限该服装厂于2001年7月28日前缴纳税款和罚款,并于当天将二份文书送达给了服装厂。

服装厂认为本厂刚开业两个月,产品为试销阶段,回款率低,资金十分紧张,请求税务所核减税款和罚款,被税务所拒绝。

7月28日该服装厂缴纳了部分税款。

7月29日税务所又下达了《催缴税款通知书》,催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在两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经税务所长会议研究决定,对服装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8月2日,税务所扣押了服装厂23套服装,以变卖收入抵缴部分税款和罚款。

服装厂在多次找税务所交涉没有结果的情况下,8月15日书面向税务所的上级机关某县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税务所对其作出的处理决定,并要求税务所赔偿因扣押服装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问:1、县税务局是否应予受理?

2、税务所在执法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答:1、县税务局对补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的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对处罚的复议申请应予受理。

(1)按照《税收征管法》第88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该服装厂未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县税务局不能受理复议申请。

(2)按照《税收征管法》第88条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由于该服装厂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县税务局应当受理。

2、税务所在执法方面存在如下问题:

(1)执法主体不合格。

《税收征管法》第74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税务所对服装厂因偷税罚款3000元超越了执法权限,是越权行为。

(2)执法程序不合法。

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第40条规定,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税务所7月19日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而7月21日就作出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听证告知的时间只有2天,不符合法定程序。

(3)扣押服装厂的服装不符合法定程序。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40条的规定,其一,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必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所没有经县税务局长批准对服装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其二,税务机关对罚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合法。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88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40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而该服装厂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了行政复议,税务机关就不能对罚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7、案情:某企业财务人员1995年7月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少缴营业税5万元。

2001年6月,税务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了这一问题,要求追征这笔税款。

该企业财务人员认为时间已过3年,超过了税务机关的追征期,不应再缴纳这笔税款。

问:税务机关是否可以追征这笔税款?为什么?

答:税务机关可以追征这笔税款。

《税收征管法》第52条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

从案情可以看出,该企业少缴税款并非是计算失误,而是违反税法,采取虚假纳税申报,其行为在性质上已构成偷税。

因此,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8、案情:2001年6月23日某地方税务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某私营企业,已中途终止与某公司的《承包协议》,银行帐号也已注销,准备于近日转移他县。

该局立即派员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核准了上述事实,于是检查人员对该企业当月已实现的应纳税额5263.13元,作出责令其提前到6月25日前缴纳的决定。

问:该地方税务局提前征收税款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该地方税务局提前征收税款的行为合法。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38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本案中,该私营企业已终止了承包协议,注销了银行帐号,并准备于近日转移他县,却未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可以认定为逃避纳税义务行为。

该局采取提前征收税款的行为,是有法可依的。

企业应按该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决定提前缴纳应纳税款。

9、案情:某政府机关按照税法规定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该机关认为自己是国家机关,因此,虽经税务机关多次通知,还是未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报送《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被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1000元。

对此,该机关负责人非常不理解,认为自己不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而是替税务机关代扣税款,只要税款没有少扣,晚几天申报不应受到处罚。

问: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是正确的。

《税收征管法》第25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因此,该机关作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一样,也应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申报。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2条:“……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此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罚是正确的。

10、案情:某集体工业企业,主营机器配件加工业务,由于经营不善,在停止其主营业务时,把所承租的楼房转租给某企业经营,将收取的租金收入挂在往来科目,未结转收入及申报缴纳有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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