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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林长制工作汇报(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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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林长制工作汇报(汇总20篇)
2023-11-19 21:42:34    小编:ZTFB

总结是回顾过去、规划未来的关键环节。总结要有自己的思考和观点,不只是简单地摘抄或复述别人的意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对你的写作提供一些灵感。

村林长制工作汇报篇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现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时关于“把好山好水保护好,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绿色惠民,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为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建设幸福美丽社区提供制度保障。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森林质量效益。

(二)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结合区域特点,因地施策,大力拓展国土绿化空间,解决好林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科学利用林地,提高综合效益,实现森林永续经营。

(三)坚持改革创新,富民惠民。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机制体制,激发发展活力,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特色高效林业,实施惠民林业政策,着力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四)坚持党政同责,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建立横向联动和纵向激励机制。

(五)坚持制度约束,严格考核。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一)着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加强公益林管护和湿地保护,进一步提高公益林管护能力和水平。强化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全面推进森林保险制度。实施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力度,根据实际有条件申报市级级和区级湿地公园。完善、提高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街道管理水平,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积极推进造林绿化攻坚。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绿化美丽颍州。坚持人工造林、项目造林、植树增绿相结合,实现应绿尽绿。建立河道沿岸生态绿色廊道;涉农社区建立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

(三)逐步提高森林质量效益。持续巩固森林增长工程建设成果,不断加大中幼林抚育力度,促进林木健康成长,整体提升全街道森林质量。进一步推进林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建设优质花卉苗木、特色经济林和工业原料林基地,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培育现代林业示范街道。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升林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延长产业链条,培育林业联合体,推动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

(四)提升森林灾害治理能力。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控,提高巡护能力,形成联防联查联打长效机制,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5‰以内。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及时有效处置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水平。严格依法治林,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稳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严肃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占乱用湿地、非法征占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毁坏古树名木、违法调运疫木等案件,严肃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设健康平衡的生态环境。

(一)分级设立林长。社区设立村级林长,分别由社区两委担任,组建管护队伍。

都要结合本地实际,比照街道林长制组织体系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村级林长要把成片造林、农田林网、通村连庄道路等所有林木,纳入林长管护范围,确保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社区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林长会议由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相关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社区林长制办公室设在社区综合服务站,社区分管领导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社区林长会议成员各个社区联络员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

(一)总林长职责。总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全社区城乡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

(二)副总林长职责。协助总林长做好林长制的组织、协调及调度工作。

(三)林长职责。督查指导各单位、物业按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督促指导、协调单位、物业履行林长制相关职责。

(四)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部门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

(五)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总林长和副总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六)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各个社区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社区林长要坚持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经费保障。林长会议要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确保2018年5月底前在社区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健全机制,细化任务。围绕森林的保护、建设与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林长制工作方案,拟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林长制督查、信息及考核制度,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发挥林长制预期效益。

(三)严格考核,强化问责。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各社区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社区综合考核内容。加强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各单位、物业要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推进幸福美丽田家庵建设。

村林长制工作汇报篇二

一、组织领导(20分)。

我场按照要求将河湖管护列入单位重点工作,实现了“八有”,得8分。

我场按照要求制定了“四个一”并落实到位,得4分。

我场按照要求对河湖管护责任明确,落实了“五员”并到岗到位,得2分。

我场按照要求已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报送信息,得6分。

二、日常管理(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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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林长制工作汇报篇三

按照省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县、乡、村三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梳理确定了《同德县县、乡、村三级责任河长名录》,确定县级河长7名(1名总河长、1名副总河长、5名责任河长),乡级河长6名,村级河长67名,分属21个成员单位和67个行政村,范围覆盖26条河的上下游、左右岸,构成了县乡村的三级河长责任体系。各级“河长”名单均在政府的网站公布,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全覆盖。同时,设立了县、乡(镇)“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了管理人员。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具体负责全县“河长制”日常工作。

先后研究下发了《同德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加强全县河道长效管理意见》《同德县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再细化、再明确。“总河长”、“副总河长”领导全县“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县级“河长”指导、协调所辖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县直有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河长制”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工作;乡(镇)“河长”牵头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生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履行职责;相关部门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负责河道治理具体工作的落实。

根据《防洪法》等有关法规,成立了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河道清障联合行动,对全县7座涉及河道砂场进行整治,其中,科加二、三、四社砂石料场存在超挖情况,现已责令停业整顿,其余4处砂石料堆放场已划定行洪红线,保证了河道行洪安全;截至目前,河道垃圾整治工作已累计动用铲车、运输车25车次,组织干部职工及农民工300人次,对河道内垃圾进行清理,共清理、填埋河道垃圾约15吨,河道环境进一步得到了改善;另外,对未办理环评报告的巴沟电站、戈迈一级电站及牧场电站已下达整改通知书,现停产整顿;对4座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水电站已补发取水许可证。同时,对同德县星月屠宰场排放污水问题,已责令关停;青海正旺草源清真肉食品有限公司正在全面升级改造,待污水处理设施达标后方能运行。

充分利用标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高频率、大张旗鼓的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河道采砂专项治理等工作深入人心,家户喻晓,为“河长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拟在河段分界处设立河长公示牌120个,明确各级河长工作职责和责任区域,目前,120个河长制公示牌正在加紧制作当中。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围绕全州实施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统筹抓好我县境内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规划,不断健全完善“河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推进生态和水资源综合治理,强化行政监管执法,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更好成效。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县、乡“河长制”工作办公室人员和经费。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大力加强县、乡、村“河长制”建设,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作用,督促“专管员、保洁员、巡查员”三员落实到位。及时出台“河长制”管理实施意见,制定农村河道治水实施方案。二是根据各乡镇实际,依照本辖区内河道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了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一河一策”。尽快完成制作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督促。三是加大污染源治理。着力加大水污染整治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平稳,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着力加大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全面落实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规划,严格执行养殖场排放不达标“黑名单”制度。着力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对饮用水源地水质环境加强监测和评估,建立巡查制度。

村林长制工作汇报篇四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按照阜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阜发〔2017〕23号),区委、区政府《颍州区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阜州秘〔2018〕12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时关于“把好山好水保护好,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绿色惠民,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为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建设幸福美丽颍州提供制度保障。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森林质量效益。

结合区域特点,因地施策,大力拓展国土绿化空间,解决好林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科学利用林地,提高综合效益,实现森林永续经营。

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机制体制,激发发展活力,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特色高效林业,实施惠民林业政策,着力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建立横向联动和纵向激励机制。

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通过建立一路一长、一河一长、一林一长,推动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以建立林长制为契机,结合三合镇实际,积极引导林业产业改革,助推三合镇花卉产业发展,进而推动三合镇林业经济发展。

2018年3月底前,完成镇、村二级林长制工作体制,涵盖全镇森林(湿地)及建成区绿化区域。

  2018年年底前完成对三合镇的主要交通干道三胡路、郭三路、孙庄路、郭寨路及郭寨大沟两侧的绿化,完成井孜村森林村庄的创建工作,成功实现增绿目标,建成区森林覆盖率超过30%。

2020年,活立木蓄积量超过9.11万立方米,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8‰以下,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超过38%。

  到2021年,生态文明及林业发展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森林(湿地)生态功能日益完善,林业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森林(湿地)实现可持续经营,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超过40%。

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切实加强对小润河、七渔河生态湿地的管理。全面加强公益林管护,进一步提高公益林管护能力和水平,落实公益林管护的主体责任。强化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全面推进森林保险制度。实施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力度,根据实际条件申报省级和市级湿地公园。完善、提高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加快推进古树名木分级鉴定、建档管理、挂牌保护,加大古树名木保护经费投入力度。(牵头责任单位:镇林业站;配合单位:镇财政所、镇国土中心所、市容中队、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镇水利站等;落实单位:各村(居))。

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绿化美丽三合。坚持人工造林、项目造林、植树增绿相结合,实现应绿尽绿。持续推进绿化提升专项行动,对三合镇的主要交通干道三胡路、孙庄路、郭三路、郭寨大沟进行绿化,构建县乡道绿色廊道。结合河长制以及黑臭水体治理,对小润河、七渔河两岸进行高标准绿化,建立河道沿岸生态绿色廊道;建立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新增和完善农田林网庇护面积0.8万亩;积极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深入推进“四森”创建活动,创建井孜森林村庄1个。(牵头责任单位:镇林业站;配合单位:镇规划办、镇财政所、市容中队、镇国土中心所、镇中心学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镇水利站等;落实单位:各村(居))。

持续巩固森林增长工程建设成果,不断加大中幼林抚育力度,促进林木健康成长,整体提升全区森林质量。进一步推进林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建设优质花卉苗木、特色经济林和工业原料林基地,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培育现代林业示范区。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升林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延长产业链条,培育林业联合体,推动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充分发挥花卉产业基地、湿地公园、林业示范区功能,提高中原花都·芳香小镇辐射功能,大力开展森林旅游康养,推动林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打造区域森林旅游目的地。(牵头责任单位:镇林业站;配合单位:镇规划办、镇财政所、市容中队、镇国土中心所、镇中心学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镇水利站等;落实单位:各村(居))。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控,提高巡护能力,形成联防联查联打长效机制,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5‰以内。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及时有效处置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到2021年,实现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58‰以内。(牵头责任单位:镇林业站;配合单位:镇财政所、市容中队、镇派出所等;落实单位:各村(居))。

严格依法治林,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稳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严肃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占乱用湿地、非法征占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毁坏古树名木、违法调运疫木等案件,严肃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设健康平衡的生态环境。(牵头责任单位:镇林业站;配合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镇市场监管所、镇派出所等;落实单位:各村(居))。

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镇级林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居)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主任担任,同时三合镇聘请专职生态护林员,组建管护队伍。

各村(居)都要结合本地实际,比照镇林长制组织体系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镇级林长要把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村道、铁路及沟河塘绿化纳入林长管护范围;村级林长要把成片造林、农田林网、通村连庄道路等所有林木,纳入林长管护范围,确保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

乡镇、村(居)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林长会议由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相关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

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镇林业站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各村(居)结合当地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全区城乡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

协助总林长做好林长制的组织、协调及调度工作。督查指导各村(居)按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督促指导、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履行林长制相关职责。

研究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部门、地区之间的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

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和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各级林长要坚持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经费保障。林长会议要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各村(居)要根据自身实际积极创新推进, 确保2018年5月底前在全镇全面建立林长制。

围绕森林的保护、建设与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林长制工作方案,拟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林长制督查、信息及考核制度,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发挥林长制预期效益。

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各村(居)及各部门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镇党委、镇政府综合考核内容。加强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各级要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推进幸福美丽颍州建设。

村林长制工作汇报篇五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指示精神,3月21日至23日,海南省水务厅由厅领导带队组成6个督导检查组,对市县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全面、及时掌握各市县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各市县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要求积极推行河长制,确保20xx年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

督导检查采取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具体包括听取市县级河长制办公室或乡镇(街道办)河长关于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与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和公众交流座谈,查阅地方推行河长制相关文件、资料,实地查看河湖现场。

一是河湖分级名录确定情况。各市县根据河湖的自然属性、跨区域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提出需地级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级领导分级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情况。地级市、县(市、区)河湖分级名录应于20xx年4月底前设立并公布,乡镇(街道办)级河湖分级名录应于20xx年6月底前设立并公布。

二是。

制定情况。各市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情况,工作进度、阶段目标设定、任务细化等情况。地级市、县(市、区)工作方案应于20xx年4月底前出台,乡镇(街道办)工作方案应于20xx年5月底前出台。市县要指导、督促所辖区、乡镇(街道办)出台工作方案。

三是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包括地级市、县(市、区)、乡级(街道办)河长体系建立情况,总河长、河长设置情况,县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及工作人员落实情况;河长公示牌的设立、界桩的埋设及监督电话的畅通情况等。地级市、县(市、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市县级河长应于20xx年4月底前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同时成立;乡镇(街道办)河长应于20xx年6月底前设立。

四是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和信息通报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制度、激励机制、验收制度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地级市、县(市、区)相关配套制度应于20xx年10月底前出台。

五是河湖治理任务和目标设立情况。根据河湖管理保护目标,按照一河一策、一湖一策,逐河逐湖确定的治理任务、时间表、阶段性目标和路线图等情况。工作应于20xx年底前完成。

六是市县在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灵宝市故县镇采取“五治”工作法,巩固河道整治成果,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变“河长制”为“河常治”,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新故县。

该镇一是“河长主治”,确立党委书记为“河长”,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坚决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源头重治,坚持以源头治理为核心,追本溯源,从根本上解决水源污染问题。三是系统共治,坚持生产生活生态统筹、水域水量水质并重,预防保护治理齐抓,实行系统共治。四是依法严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水环境监督执法。五是群防群治,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激发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

村林长制工作汇报篇六

针对各地全面实施河长制的情况,水利部将自3月2日至12日开展今年第一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

记者1月从水利部获悉,此次督导检查将重点关注五大问题:关于河长制的实施范围;各地全面建立河长制是否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各地对中央确定的河长制六大任务是否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细化实化,是否坚持问题导向,是否针对不同河流推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对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是否有详细安排;关于河长办的设置;省际边界和跨行政区域河流的河长设置等问题。

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当前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化水利改革的首要任务。水利部成立了以陈雷部长为组长的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领导牵头、司局包省、流域机构包片的督导检查机制。通过这次督导,要掌握基层工作进展的实际情况,总结地方做法和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指导地方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要深入细致,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要将本组督导检查报告和拟按一省一单方式反馈给地方的督导意见提交水利部河长制办公室。

村林长制工作汇报篇七

河湖生态环境是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对河湖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河湖环境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成为现阶的重大挑战,任务更加紧迫。探索建立一套“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管护、社会共治”的河湖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是当前强化河湖管理、保障河湖治理成果的首要任务。

一、制定背景。

多年的河湖环境治理我们得到这样一条经验:水环境污染表象在河道,根源在岸上。如果污染源不得到有效治理,水务部门即使再增加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水环境质量也很难有质的飞跃。“源头治理”是实现水环境质量大幅提高的唯一途径。水务部门能管河里,管不了岸上,改革创新现有管理体制,才能真正实现源头治理。“河长制”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破除原有水环境管理条块分割的局面,建立水环境属地化管理制度,实现河道里和河岸上责任统一,最终达到“源头治理”的目的。

北京市实施“河长制”是学习借鉴浙江、江西、天津等省市的治水管水经验。5月,金龙书记、安顺市长、克庆副市长对浙江省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做出批示,要求结合北京实际提出意见。年初,结合水利部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北京市首先在海淀区开展了“河长制”试点。

二、试点经验。

2017年初海淀区实施了《海淀区加强水环境保护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同时出台了“河长制”工作方案实施细则、考核评分标准。成立了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和各镇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各镇镇长担任镇管河道的“河长”,负责组织划定镇管河道的保护范围、管理范围及河道的疏浚整治、截污治污、水环境持续改善等工作。区水务局成立了由10人组成的“河长制”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对“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拨付河道养护经费的依据。检查考核主要由各镇每月自查和领导小组双月检查两部分组成,综合考核每半年一次。检查考核结果及时通报给成员单位。

海淀区“河长制”实施一年来,各镇、乡、街道办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用于河湖环境管理,全区河湖水环境质量大幅提高。大部分河道基本实现了水面清洁无漂浮物、岸坡绿地整洁、植物茂盛、无明显垃圾杂物。

三、全市推广。

2017年底,北京市水务局在前期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关于实行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地方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的意见》,2017年4月19日通过北京市政府常务会。6月3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印发北京市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7]28号)。7月15日北京市副市长林克庆主持召开全市河长制部署大会,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北京市“河长制”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四个工作机制,三项工作任务):

(一)四个工作机制。

市、区两级分别设“总河长”、“副总河长”。市、区“总河长”为市、区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总督导,分别由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对辖区河湖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市、区“副总河长”为市、区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总调度,分别由市、区政府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市长、副区长担任,对辖区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负总责。

市、区“总河长”办公室设在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办公室主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负责落实市、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决策部署,具体协调推进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相关事宜,并组织开展监督、考核等工作。

2.市管河湖工作机制。

市管河湖逐条设区、乡镇(街道)两级“河长”。区级“河长”由河湖属地区领导担任,负责明确河湖及周边生态环境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河湖及周边开展综合治理,统筹抓好市管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并对乡镇(街道)“河长”和区有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乡镇(街道)“河长”由河湖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开展辖区内的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同时,设立“河长助理”,由市管河湖管理机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协助区级“河长”做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定期向区级“河长”汇报工作情况。

3.区、乡镇(街道)管理的河湖工作机制。

区、乡镇(街道)管理的河湖逐条设区、乡镇(街道)两级“河长”。区级“河长”由河湖属地区领导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河湖及周边开展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河湖管理机构,强化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河道的管护工作,根据北京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落实河湖生态环境管理、防洪、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相关配套资金,并对乡镇(街道)“河长”和区有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乡镇(街道)“河长”由河湖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开展辖区内的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同时,设立“河长助理”,由河湖属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协助区级“河长”做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定期向区级“河长”汇报工作情况。

4.日常管理工作机制。

1.建立“河长”定期巡查机制。市、区两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巡查,区级“河长”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巡查,乡镇(街道)“河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

2.建立工作例会机制。各级“河长”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有关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对相关工作进行协调和部署。

3.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市“总河长”办公室要牵头制定“河长制”考核办法,对落实“河长制”的情况进行考核;上级“河长”要加强对下级“河长”、“河长助理”及有关单位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于落实情况较好的区,市“总河长”办公室要会同市财政局研究给予一定奖励。

(二)三项工作任务。

各级“河长”要按照“河长制”工作机制的要求,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三查”“三清”“三治”任务。

1.落实“三查”责任。

一是严查污水直排。定期开展河湖排污口调查,摸清底数、查清源头,认真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处理违法排污行为,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同时,建立污水直排公众举报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二是严查垃圾乱堆乱倒。将河湖日常巡查责任落实到人,发现在河岸、湖岸和河湖内堆积、倾倒垃圾渣土等现象,要及时有效处置,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是严查违法建设。加大河湖违法建设排查力度,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治方案,逐步予以拆除。

2.落实“三清”责任。

一是清河岸。加强河岸湖岸用途管控,全面清理河湖管理保护范围以内的低端业态,有序退出农业种植、养殖。

二是清河面。加强河湖水面清理设施维护管理,做好河湖水面垃圾和有害水生植物清理工作,切实保持河湖水面清洁。加强河湖生态环境用水管理,根据气象条件进行水资源精确调度,并充分利用再生水、雨洪水泄污蓄清。

三是清河底。做好河湖水质水量监测工作,每3-5年开展一次清淤疏浚,及时清除影响行洪的障碍物。

3.落实“三治”责任。

一是治理黑臭水体。要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认真组织制定黑臭水体治理方案,扎实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到2017年底,基本消除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及其上游地区、其他新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到底,基本消除全市范围内的黑臭水体。

二是治理河湖面源污染。加大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到底,全市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到年底,全市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5%以上,化学农药施用量减少15%以上,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物化落地率提高到98%以上,全市化肥施用量降低20%以上。加大雨洪水控制与利用设施及雨污分流管线建设力度,提高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强环境卫生作业,有效减少进入城乡排水系统的污染物。加强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严格落实“户分类、村(社区)收集、镇(乡、街道)转运、区处理”的工作要求。

三是治理河岸湖岸生态环境。建立河湖与周边生态环境联建联管机制,河湖管理保护范围以内的环境管理工作要与其周边地区环境管理工作统一标准,统筹实施。

根据河长制工作方案,北京市水务局牵头制定全市河长制相关相关制度和标准,推进各区建立区级河长制组织和考核体系。具体进展情况为:一是在全市河湖生态环境检查和通报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市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考核办法》。二是制定了《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信息公示牌模板及设置要求》并正式印发。三是制定了《北京市优美河湖评选办法》,作为河长制考核表彰的内容。已征求市园林绿化局、市农委、市旅游委、市公园管理中心和各区政府意见。四是开展培训、调研、工作会等形式推进各区建立区级河长制组织和考核体系。

目前,全市河长制组织体系已基本完成,正在制定和完善市、区两级检查考核制度,2017年正式实施。

更多。

村林长制工作汇报篇八

该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部署的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森林、湿地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厅字〔2020〕34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厅字〔2021〕16号)和金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委办发〔2021〕39号)、中共兰溪市委办公室、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兰委办发〔202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镇、村二级林长体系。

(一)镇级设立林长、副林长、林区警长。林长由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林长由镇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林区警长由公安派出所领导担任。

(二)村级设立林长、林区警长,分别由村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公安派出所联系民警担任。

(三)镇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范国良同志担任。

到2022年底,我镇要完成森林覆盖率达到75.21%,森林蓄积量达到768555立方米,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率达到100%,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率达到100%,省级以上公益林建设面积达74304亩。完成新增国土绿化面积50亩;千树森防安心工程16个;防火道路3公里;森林消防蓄水设施2个;“一亩山万元钱”示范基地2288亩;完成松材线虫病除治面积17600亩(株数11798棵);完成金华森林人家创建;完成信息报送12篇。

各级林长实行分区负责,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镇级林长责任区域以行政村为单位,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各级林长负责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工作。

(一)林长职责。

乡镇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建立森林湿地资源源头管理组织体系,对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和森林督查负总责。乡镇级副林长负责督促指导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加强森林防灭火、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协同查处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负责组织实施责任区域内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监督护林员工作,加强巡查和管护,逐地逐片明确主体责任,实现监管全覆盖,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各级林区警长负责组织协调所辖林区社会治安和维稳工作,查处打击各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调处涉林矛盾纠纷,配合指导森林防灭火工作。

下级林长要对上级林长负责,及时向上级林长汇报工作,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具体实施工作。具体负责林长制会议的日常事务,落实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事项,制定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向同级林长报告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情况,提请研究、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助林长履职尽责,推进林长制顺利实施。

(一)始终不渝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一是狠抓森林防火宣传。努力提高全镇村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二是重视森林防火体系建设。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三是严控野外用火。在春节、清明、“五一”、“七月半”、“十一”等重要时期对重点区域进行护林巡查,对特殊人群一对一监管,禁止火源进山入林,保障山林安全。

(二)着力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全面完成镇域范围内的松林地块,尤其是上级第三方秋季普查确认的257个小班17600亩范围内的11798株枯死松树清理任务,强化疫木除治高标准、高质量监管,实施疫木除治痕迹化管理,确保辖区内不出现疫木流失等违法案件。并且做好2022年下半年的松材线虫病摸底工作。

(三)不断努力推进乡村绿化建设。积极挖掘可绿化造林空间,对一些困难造林地,造林失败地,零散荒山荒地进行逐地实地踏勘,适地适树开展植树造林。加快完成《国土绿化新造林》任务50亩,千树森防安心工程16个,森林覆盖率达到75.21%,森林蓄积量达到768555立方米。积极创建“森林人家”等示范点,进一步提高林业产业。

(四)全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与古树名木保护宣传。通过多方面、多形势开展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禁止违法狩猎、捕鸟,切实维护生态平衡;完成古树名木年度保护任务。

(五)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加强林业用地政策的宣传。加大非法征、占用林地的处置力度,严格林业卫片执法。坚决制止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协助做好林业卫片执法的核查和处置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征地、占用林地行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黑龙江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及龙江森工集团《中国龙江森工集团全面推行企业林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有效保护、科学经营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建设生态文明,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确保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做到以“森林扩面、林分提质、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为重点任务,以严格保护管理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为目标,将保护修复林业生态、提升森林质量作为重点,以“生态建设为核心的发展理念”为具体工作指引,建立公司企业林长制,构建“党政同责、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森林资源管护新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林区建设,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约束力,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不断满足职工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立足实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定重点,分类指导,统筹好重点、关键区域,做到“山有人巡、树有人管、林有人护”,解决好资源保护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资源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效益。

——坚持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加强各级党的领导,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统筹各方力量,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格局。

按照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及龙江森工集团《中国龙江森工集团全面推行企业林长制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实行双轨制林长制组织责任体系,双轨并行不重复,不冲突,不留空白,全面覆盖。一方面是在黑河市林长制组织体系内运行,按市林长要求确保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顺利开展,及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另一方面在龙江森工企业林长制组织体系内运行,更好的建立森林资源管护责任体系,具体负责统筹安排部署林业局林长日常工作,解决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等有关问题。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责任体系。

纳入市林长制组织责任体系。依据《黑龙江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纳入到市县级林长制体系,按照“林业局有限公司董事长担任承接沾河林区森林资源行政管理权力的县级副林长”的要求,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所属20个林场(所)共涉及3个县,所属林场(所)党政负责人不再对接担任属地乡级副林长。

建立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企业林长制组织责任体系。依据《中国龙江森工集团全面推行企业林长制实施方案》,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设立企业林长制,“接受分管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工作的副总经理(市级林长)领导管理及各级林长监督考核”;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林长制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辖区管理责任为核心,构建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党委作为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做好顶层设计,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狠抓责任落实,形成责任到人、分工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资源保护新格局。

双轨制林长制组织责任体系的关系。本着不重复、不冲突,既相互补充又各有侧重的原则,分别加入了两套林长制体系。市县林长制体系侧重的是地方领导负责的责任体系,重点解决管护过程中相应的政策支持、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问题;既可以解决企业报案难、出警难、执法难问题,又增加了政府行政部门的责任。公司企业林长制侧重的是公司整体的、内部各级之间、直至管护人员的责任体系,重点解决管护过程中逐级的主体责任体系;既可以不打破森工原有的管理体制,又增强了管护的具体责任。两套体系有机融合,各有侧重,将为公司国有林区资源管护、生态修复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职责。

林业局有限公司级林长工作职责。林业局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龙江森工集团关于林草资源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监督考核本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和下一级林长履行职责情况,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的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等有关问题,组织落实公司林长制管理办法。

林场(所)、农牧场、管护中队级林长工作职责。林场(所)、农牧场、管护中队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地、市党委和政府、集团及公司关于保护林草资源的各项要求,推动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考核本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和下一级林长履行职责情况。贯彻落实市林长、集团林长、公司林长的指示要求。

管护站级林长工作职责。管护站级林长负责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管护发展工作,建立基层天然林保护责任体系,落实森林资源管护发展任务。

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林长制办公室、林场(所)、农牧场、管护中队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本级林长报告责任区域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拟订林长制相关制度。天保办作为宏观管理部门,负责年度综合考评责任及相应的监督责任。林业局有限公司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公司森林资源管理部。

到20xx年10月末,全面开展试行林长制工作。建立森林资源保护修复体系,森林结构持续优化,森林质量持续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路径不断丰富,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主要任务是:加强资源生态保护、加强资源生态修复、加强资源灾害防控、加强资源数字监管监测、完善基础配套服务体系。

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施业区范围内。

20xx年7月10日开始到2021年12月31日,为方案制定完善、反馈、试运行阶段,20xx年正式实施。

第一阶段:7月10日--9月10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制定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企业林长制实施方案、办法,落实各级林长名单,完善组织体系,建立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各级林长工作任务和目标,制定工作标准,实施行动计划,并适时修订。

第二阶段:9月1日--9月25日,全面部署落实。公司召开公司林长制部署落实会议,安排部署林长制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按照公司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抓好推进落实,制定本级具体的实施措施、阶段性目标和工作标准等实施方案,并报公司林长制办公室。

第三阶段:9月25日--9月30日,责任落实阶段。各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林长制实施方案、办法,落实森林资源管护具体责任,具体落实到沟系、林班,落实到责任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看、责有人担。

第四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由公司有关部门组成的林长制工作督查组,对林长制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林长制工作取得成效。

第五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整改完善试运行阶段。通过运行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办法。

第六阶段:2022年正式实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履行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要求,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工作机制。

各有关单位要建立林长制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察和考核评价等制度,规范议事程序,加强信息交流,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督察考评,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三)扩大社会监督参与。

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区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建立责任考评体系。

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建立实行森林资源总量增长和存量保护相结合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对林长的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综合考核评价、天保资金绩效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的重要参考。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一)严格时间安排。

各单位严格按照《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林长制实施方案》时间要求,把实施方案的制定、管理办法的制定、责任的落实、意见的反馈等工作,划定时间表,按时完成。

(二)加强制度建设。

健全工作机制,逐级建立林长制各项制度;健全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投入保障力度;健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建立健全相互贯通、协同高效、整体推进的长效机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集团《林长制实施方案》、《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的林长制制度办法,充分考虑与属地县(市)协同配合问题、与公司“上下成线”管理问题、如何建立“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责任体系问题。

(三)加大宣传力度。

全面实施林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也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任务目标的重要抓手。利用多种手段宣传全面推进林长制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宣传中办、国办《林长制实施意见》、省《实施意见》、集团《实施方案》的重大意义、重点内容和主要任务,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加强投入保障。

为确保林长制顺利、按时贯彻落实,要加大资金方面投入,加大管护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保障管护人员编制到位、待遇到位。

(五)加强科技支撑。

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林草行业深度融合,结合现代视频、数字信息、无人机技术,形成分区施策、季节有别、人机结合、天地一体的数字化巡护和动态遥感监测管护模式,提高预警预报能力,提升沾河林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智慧化林业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生态文明,结合上级相关文及我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时关于“把好山好水保护好,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增加森林总量、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功能,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问效追责的森林资源培育保护责任体系。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部门、各社区责任,形成分工协作。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结合区域,因地施策、分类经营,加强保护,解决好林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提高综合效益,实现森林永续利用。

(四)坚持制度约束、严格考核。坚持依法治林管林,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和具体化,建立健全造林绿化、资源管护目标责任制,强化督查检查,严肃问责查处。

建立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林长制目标责任体系,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健全森林建设、保护与发展管理体系,实现森林永续经营。

(一)组织体系。

1、设立林长。建立社区林长制体系。结合实际比照街道林长制组织体系成立相应组织。

2、建立林长会议制度。社区林长会议由各级林长、副林长、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各级林长要定期召开会议,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3、设立林长制办公室。结合我村实际安排专人负责,同步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

(二)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全村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

2、副林长职责。协助林长做好林长制的组织、协调及调度工作。

3、林长会议职责。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部门、地区之间的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

4.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1、明确责任,落实组织领导。推行林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生态需求的有效举措,是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创新。各级林长要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经费保障。林长会议要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2、细化任务,压实制度保障。抓紧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落实林长制督查、信息等各项制度,明确具体措施,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

3、广泛宣传,树立舆论导向。要将推行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活动,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性。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接受社会监督。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按照阜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阜发〔2017〕23号),区委、区政府《颍州区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阜州秘〔2018〕12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时关于“把好山好水保护好,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绿色惠民,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为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建设幸福美丽颍州提供制度保障。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森林质量效益。

结合区域特点,因地施策,大力拓展国土绿化空间,解决好林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科学利用林地,提高综合效益,实现森林永续经营。

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机制体制,激发发展活力,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特色高效林业,实施惠民林业政策,着力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建立横向联动和纵向激励机制。

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通过建立一路一长、一河一长、一林一长,推动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以建立林长制为契机,结合三合镇实际,积极引导林业产业改革,助推三合镇花卉产业发展,进而推动三合镇林业经济发展。

2018年3月底前,完成镇、村二级林长制工作体制,涵盖全镇森林(湿地)及建成区绿化区域。

2018年年底前完成对三合镇的主要交通干道三胡路、郭三路、孙庄路、郭寨路及郭寨大沟两侧的绿化,完成井孜村森林村庄的创建工作,成功实现增绿目标,建成区森林覆盖率超过30%。

2020年,活立木蓄积量超过9.11万立方米,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8‰以下,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超过38%。

到2021年,生态文明及林业发展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森林(湿地)生态功能日益完善,林业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森林(湿地)实现可持续经营,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超过40%。

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切实加强对小润河、七渔河生态湿地的管理。全面加强公益林管护,进一步提高公益林管护能力和水平,落实公益林管护的主体责任。强化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全面推进森林保险制度。实施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力度,根据实际条件申报省级和市级湿地公园。完善、提高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加快推进古树名木分级鉴定、建档管理、挂牌保护,加大古树名木保护经费投入力度。(牵头责任单位:镇林业站;配合单位:镇财政所、镇国土中心所、市容中队、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镇水利站等;落实单位:各村(居))。

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绿化美丽三合。坚持人工造林、项目造林、植树增绿相结合,实现应绿尽绿。持续推进绿化提升专项行动,对三合镇的主要交通干道三胡路、孙庄路、郭三路、郭寨大沟进行绿化,构建县乡道绿色廊道。结合河长制以及黑臭水体治理,对小润河、七渔河两岸进行高标准绿化,建立河道沿岸生态绿色廊道;建立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新增和完善农田林网庇护面积0.8万亩;积极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深入推进“四森”创建活动,创建井孜森林村庄1个。(牵头责任单位:镇林业站;配合单位:镇规划办、镇财政所、市容中队、镇国土中心所、镇中心学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镇水利站等;落实单位:各村(居))。

持续巩固森林增长工程建设成果,不断加大中幼林抚育力度,促进林木健康成长,整体提升全区森林质量。进一步推进林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建设优质花卉苗木、特色经济林和工业原料林基地,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培育现代林业示范区。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升林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延长产业链条,培育林业联合体,推动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充分发挥花卉产业基地、湿地公园、林业示范区功能,提高中原花都·芳香小镇辐射功能,大力开展森林旅游康养,推动林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打造区域森林旅游目的地。(牵头责任单位:镇林业站;配合单位:镇规划办、镇财政所、市容中队、镇国土中心所、镇中心学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镇水利站等;落实单位:各村(居))。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控,提高巡护能力,形成联防联查联打长效机制,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5‰以内。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及时有效处置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到2021年,实现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58‰以内。(牵头责任单位:镇林业站;配合单位:镇财政所、市容中队、镇派出所等;落实单位:各村(居))。

严格依法治林,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稳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严肃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占乱用湿地、非法征占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毁坏古树名木、违法调运疫木等案件,严肃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设健康平衡的生态环境。(牵头责任单位:镇林业站;配合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镇市场监管所、镇派出所等;落实单位:各村(居))。

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镇级林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居)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主任担任,同时三合镇聘请专职生态护林员,组建管护队伍。

各村(居)都要结合本地实际,比照镇林长制组织体系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镇级林长要把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村道、铁路及沟河塘绿化纳入林长管护范围;村级林长要把成片造林、农田林网、通村连庄道路等所有林木,纳入林长管护范围,确保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

乡镇、村(居)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林长会议由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相关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

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镇林业站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各村(居)结合当地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全区城乡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

协助总林长做好林长制的组织、协调及调度工作。督查指导各村(居)按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督促指导、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履行林长制相关职责。

研究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部门、地区之间的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

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和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各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各级林长要坚持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经费保障。林长会议要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各村(居)要根据自身实际积极创新推进,确保2018年5月底前在全镇全面建立林长制。

围绕森林的保护、建设与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林长制工作方案,拟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林长制督查、信息及考核制度,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发挥林长制预期效益。

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各村(居)及各部门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镇党委、镇政府综合考核内容。加强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各级要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推进幸福美丽颍州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持生态优先、科学经营、永续利用、兴林富民,突出改革创新,强化系统推进,积极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更大的生态效益和综合效益,加快推进富裕和谐美丽现代化新**建设步伐。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红线,统筹推进重要节点和重点区域保护,有效防控灾害风险;加强生态空间保护,优化区域生态系统,推动区域林业生态整体提升,全力保障生态安全;聚焦生态惠民,突出绿色富民,注重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不断提高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水平。打造多元共生、健康可持续的自然生态系统,加速推动绿色优势向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转化,守护绿水青山,促进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提升和林业高质量发展,铸就金山银山。

到2025年,区、乡镇、村居三级林长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健全,森林经营质量更加优化,森林资源管护更加严格,林业生态系统更加完善,绿色富民效益更加显现,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区森林覆盖率超过76.26%,林木总蓄积量达到220万立方米,林业总产值达到23亿元,湿地保护率超过45.5%。

(一)保护黄山松林行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作为全区生态建设“1号工程”和落实林长制的首位任务,全力以赴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阻击战、攻坚战、持久战,持续推进松材线虫病治理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实施《森林健康综合防控项目》,严格落实《**省松材线虫病系统防治方案》,确保普查率、清理率、除害率、检查率均100%,确保富溪乡、杨村乡、洽舍乡不发生疫情,岩寺镇、西溪南镇、潜口镇、呈坎镇实现疫情较大幅度压缩,危害程度明显减轻,确保黄山松林安全和全区森林资源安全。

(二)林分质量改造提升行动。以特色经济林为重点,加强林种树种结构调整,通过封山育林、森林抚育、补植补造、嫁接复壮等方式,对经营管理粗放、林分质量不高的低产低效林进行改造提升,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提高林地生产力。按照近自然理念,积极推广阔叶林、针阔混交林等造林模式,在高陡坡茶园套种香榧、油茶等经济林。加强退耕还林地的抚育管理,不断提高退耕地的林分质量和效益。到2025年,全区完成退化林修复1.5万亩。

(三)城乡绿化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进林木和绿地认建认养、捐资助林、“互联网+”义务植树,拓展公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广泛营造内涵丰富的多主题纪念林,深入实施“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到2025年,全区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封山育林2万亩,新增省级森林城市1个、森林城镇2个、森林村庄11个。

(四)古树名木保护行动。加强普查建档规范管理,将全区所有古树名木资料录入全国古树名木管理系统。落实“一树一策”管护责任,编制古树名木“一树一策”保护方案,强化分级动态管理,完善保护机制。开展挂牌保护工作,古树名木分级逐株统一制作保护牌进行保护。全面保护全区58株古树名木,2025年全面完成现有濒危古树名木修复任务。

(五)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行动。认真落实林业分类经营制度,优化林地资源配置,实行公益林分级经营管理,提高综合利用效益,放活商品林经营。进一步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着力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实现公益林应保尽保,商品林愿保全保。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积极探索放活林地经营权等系列措施。

(六)森林生态资源管理优化行动。强化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加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监管,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到2025年全区流域内的湿地面积不低于1.288万亩。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决织牢森林防火安全网,力争到2025年实现连续22年无森林火灾工作目标。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保持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七)绿色产业提质增效行动。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要求,积极发展油茶、香榧等木本油料林、特色经济林和竹林,推进特色基地建设。结合“小产区”模式,加强特色林产品产地认证,不断提高特色林产品市场竞争力与美誉度。按照全域旅游的发展要求,培育壮大休闲观光、农事体验、户外健身、森林康体等新型业态,不断拓展森林综合功能。到2025年,巩固提升原有优质丰产高效木本油料示范基地5个,发展面积达0.3万亩;省级林业龙头企业达到6家。

(八)林业脱贫攻坚行动。抓好林业特色产业扶贫,发展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竹产业和林下经济,引导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加快推进林业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实现生态保护和脱贫增收的互动双赢。开展选聘生态护林员脱贫,优先聘用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为生态护林员,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九)弘扬林业生态文化行动。注重加强对**山林生态保护习俗、古村落水口林、森林复合经营等特色生态文化的研究,加大水口林、古树林、古村落保护力度,突出丰乐河林业生态保护,开辟林业生态文明橱窗生态文化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林业生态文明知识宣传、培训活动,提高群众爱绿护绿增绿意识,使林业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民众日常生活,成为自觉行动。

(一)压实创建责任。各级政府是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推动林长责任细化和落实。鼓励和引导基层大胆探索,统筹推进“五绿”任务,全面发力推深改革,多点突破做实创新,为全国林长制改革作出示范。

(二)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在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进而推进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区、乡镇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谋划,分类分级指导,细化“五绿”任务、履责、评价方案,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创建工作进行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创建成果。

(三)增强推进合力。区、乡镇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根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统筹推进,协调配合,增强创建示范区合力。

(四)强化示范带动。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各乡镇要推出一批林长制改革示范点,为全区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当先锋。鼓励和引导基层大胆探索,多点突破做实创新,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五)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利用多媒体融合、多平台传播、全方位宣传,广泛阐释改革的目标和政策,凝聚社会共识,引领公众参与,形成强大合力。总结推广林长制改革的新鲜经验和成功案例,选树先进典型,形成激励创新探索、深化创建实践、争当改革示范的社会风尚。

为贯彻******关于推行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各地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大意义,强化工作落实,争取到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等各级林长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保护发展林草资源长效机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坚持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设立总林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统筹考虑省域内的林草资源特点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特别是重点生态区域和生态脆弱地区的特殊性,划片分区,设立副总林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

各省可分级设立市、县、乡等各级林长、草长或林(草)长(统称“林长”)。村级基层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村级林长。具体名称和分级,各省可根据本辖区林草资源的具体情况确定。

各省总林长对本省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负责。

(二)明确工作机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成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设立国家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林长办”),负责指导全国、重点是省级林长制的实施、督查和考核等工作。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在本级林长的领导下,承担林长制日常工作,统筹本区域内林长制组织实施和督查考核,负责横向和纵向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地。实施网格化源头管理,将区域内林草资源划定网格,明确管护责任,做到全域覆盖。整合优化生态护林员、草原管护员等各类管护队伍,充实基层管护力量,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每个网格都有相应的管护人员和基层林长负责,推动林草资源保护责任和措施落实落地,做到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失责必究。

各级林长要全面履行《意见》明确的工作职责,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

根据“十四五”等相关规划,到2025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到57%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5%,60%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贯彻《意见》要求,将上述指标和以下主要工作任务,依据各地资源禀赋特点,分解落实到各省,纳入对省级总林长的考核范围:生态保护修复,支持保障政策,监督执法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重大案件、重大火灾、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处置情况等。

各省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本区域林草等资源分布状况,因地制宜编制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纳入各级林长目标考核体系,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落实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的要求,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动实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把握进度安排。各省要按照《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并指导督促所辖市、县出台工作方案。已经开展林长制改革的地区,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林长制体系和工作机制。安徽省作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尚未实施的地区,争取到2021年12月31日前出台实施方案、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全面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围绕《意见》提出的“五个加强一个深化”,结合本区域的资源禀赋特点和林草治理情况,紧扣目标要求,突出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突出基层建设、夯实基础,突出精准提升、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每年集中精力解决几个重要问题,提高《意见》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不断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强化制度建设。要落实《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林长会议、部门协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等各项制度。省级总林长每年主持召开会议不少于1次,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研究解决责任区域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保护发展的目标任务、年度计划、工作重点、实施保障等;组织开展全面督查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根据需要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机制。

(四)加强调研总结。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跟踪调研林长制推行情况,鼓励支持各地大胆探索创新,通过简报、网站、官方微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及时组织经验交流和试点示范,推动林长制改革不断规范和深化。

(五)重视宣传引导。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和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林长制,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全社会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责任意识和参与热情,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一)加强基层建设。加强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履职能力和乡镇林业(草原)工作站基础设施、人员队伍建设,改善履职需要的工作条件,提升基层支撑保障能力。加强行政执法、基层管护队伍和标准化工作站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级要完善林草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保障林长制工作经费。

(三)提升监测能力。加快推进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应用。加强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站建设,积极运用卫星遥感等新技术手段,开展生态资源监测评价,建立完善林草资源一张图,建设林长制智慧信息系统和工作平台,不断提升资源监测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四)夯实科技支撑。重点开展林草资源培育经营、生态修复保护和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强新技术、新成果的集成示范及转化应用,巩固扩大林草科技推广技术服务队伍。推进森林认证。强化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标准制定和推广应用。

(一)强化督查。国家林草局林长办要统筹融合森林督查体系平台,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林长制工作督查,重点是督查省级林长制推行情况。

20xx年重点督查各省林长制体系建设情况,评估结果报党中央、国务院。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派出机构要把林长制实施情况纳入督查工作范畴,在国家林草局林长办的指导下,及时督查突出问题和重点工作。

督查工作要有序开展,避免多头组织实施,减少基层负担。

(二)及时报告。各省林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抄送国家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年度总结不迟于下年度的1月底上报。国家林草局林长办要及时调度各地情况。

下级林长要及时向上级林长报告工作。

(三)严格考核。从20xx年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不同区域林草资源禀赋和功能特点,按照前述目标任务对各省总林长按年度和任期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报党中央、国务院,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同时报中央组织部,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各省要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由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方式和结果运用由各地自行决定。

村林长制工作汇报篇九

(1)层层学习吃透精神。设市级分会场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参加国家十部委视频会,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精神,现场听取8省市经验交流,分管副市长会上提出要求,动员部署我市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职工大会,层层学习并专题研究推行河长制工作目的、意义和工作措施,为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奠定基础。

(2)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攀枝花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x委书记任组长,市长、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统筹协调全市工作,制定重要政策举措,研究解决跨部门、跨行业、跨流域重难点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设市级总河长和总河长办公室,由市长任总河长,总河长办公室实行联络员制度,市内主要的“两江三河”实行双河长制。市水务局为攀枝花市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3)细化任务确定名录。拟定《攀枝花市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本月底前报市区政府研究批复后实施。开展全市重要河流分类分级名录清理工作,按“属地管理、分级分段、一河一策”原则对全市10余条重要河流实行市、县、乡三级河长管理,加强对外公示。明确任务目标,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高的管护措施,全面落实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及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五大任务。

(4)严格监督考核问责。贯彻推行河长制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非政府组织参与江河管理保护,鼓励民间环保组织有序参与,聘请相关专家学者、生态文明志愿者、政风行风监督员等对江河管理保护进行监督评价,择机开展第三方评估。河长制工作实施专项考核,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绩效实施差异化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班子及成员综合考评的依据,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内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受到严肃追责。

村林长制工作汇报篇十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从中央到地方的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也是保护绿水青山的重大举措。为确保这一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的落实,根据省、市、县河长制相关文件精神要求,x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河长制各项推进工作,到目前为止,我镇“河长制”工作正有序推进,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更好实现“山青,水美”的目标,现将xxx镇河长制推进工作的自查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xxx镇河流基本情况。

xxx镇域内现有大小河流23条,其中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落实市、县级河长的.10条,分别为头道松花江、珠子河、头道花园河、宋家馆子河、暴马川河、砬门河、清江河、海龙河、龙湾河、四道河;其中宋家馆子河、暴马川河、砬门河远离村屯,流域内人类活动少,生态环境保护较好,其他河流流经村屯或多或少存在污染源。

1、构建河长组织体系,统筹协调推进。镇领导班子成员以包村为依据划分镇级河长,行政村设置村级河长,主要由村党政一把手担任。按照统筹兼顾、全面覆盖的原则,域内所有河流,包括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全部纳入管控范围,23条河流全部落实了责任人。

2、明确工作职责。镇级河长负责域内河流的管理保护和督导村级河长履职等工作;村级河长负责行政区域内日常巡查和信息反馈及河道清洁工作。

3、加强日常巡护。村级河长每周巡查2次,镇级河长每周巡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工作进展。

我镇头道花园河沿岸的白江河村、永安村、护林村、燕平村等每年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行政区内林地大部分是国有林地,垃圾场无处可建,又由于缺乏资金,即使建设垃圾场,也难以达到垃圾场建设标准,所以大多沿河岸堆放。我镇自河长制开展至今共投入资金8万余元,雇用工程机械和车辆40多台次,清理河道及河岸垃圾百余吨。

1、调查摸底,建立问题清单。全面对xxx镇境内各河流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状况进行调查,综合评价河流健康状况等问题建立目标,问题,任务,责任、措施五个清单,根据建立的问题清单制定相应的工作任务,并落实相应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定期召开xxx镇河长制工作会议。xxx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河长制工作决策部署,多次召开河长制工作专题会议,认真梳理xxx镇所辖河流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科学制定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3、工作目标。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到20xx年,涉及xxx镇河道主要水污染无排放总量下降,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100%,跨村域河流交接断面。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重点加强xxx镇河道范围生态环境的多项整治及维护,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镇村建设。

4、河长制工作宣传动员。河长制推进工作在镇微信群对河长制相关工作进行宣传普及。

三、下步工作计划。

1、根据xxx镇河长制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查漏补缺;对各河流情况进行再调查,再摸底,建立五张清单,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2、科学制定xxx镇河长制工作计划,列出时间表,落实责任人。

3、对巡视河流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村林长制工作汇报篇十一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20〕26号)、《贵州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及五项配套制度的通知》(黔林长办〔2021〕1号)、《铜仁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及五项配套制度的通知》(铜林长制〔2021〕1号)和印江自治县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及五项配套制度的通知(印林长办〔2021〕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健全完善我镇镇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制定配套工作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构建党政同责、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森林资源管护新机制。

(一)健全完善镇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明确两级林长名录、责任区域及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镇林长办机构建设,推动两级林长积极履职。

(二)强化部门工作职责。明确镇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林长制深入实施。明确林长责任单位职责,协助保障镇级林长开展巡林、召开联席会议、深入林区调研等活动,牵头完成林长交办的工作事项。

(一)发布总林长令。镇级总林长发布总林长令,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号召镇村两级林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开展林长“巡林”活动。结合植树造林、森林防火等林业重点工作,在“植树节、世界森林日、国际爱鸟日、荒漠化日、贵州生态日”等时间节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责任区域“巡林”活动。

(三)设立林长制公示牌。在神仙谷等重点生态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制公示牌,宣传爱林护林,接受社会监督。

(四)开展两级林长植树活动。组织镇村两级林长开展植树活动,引导公众树立植树造林、绿化美化新寨的价值观。

(五)召开镇级林长联席会议。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召开镇级林长联席会议,着力解决制约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问题。

(六)创新建立“林长+”协作机制。鼓励各部门、各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林长制工作,建立有效的“林长+”协作机制。会同中心校等相关部门开展“小林长”“护林志愿者”等招募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森林资源合力,共同助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

(一)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1.强化林地用途管制,严控林地总量,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统筹推进天然林保护,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加快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加强公益林管护,完善生态护林员制度建设。

2.全面完成神仙谷景区整合优化工作,推进自然景观点能力建设。

3.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和设施建设,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区(片)负责制,完善分级预警模式和响应机制,严格实行铜仁市森林防火“五严禁”规定,严格实行森林防火责任制、日巡护巡查制度、野外用火审批和报备制度、就近就早响应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御防控能力。

4.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政府负责制,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推进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建设。

5.逐步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管体系及管理平台,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推进生态廊道试点工作,促进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数量恢复。

6.强化执法保护,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六个严禁”等执法专项行动,建立完善纪监委、司法所、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资源监督合作机制,全面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实现“护”“营”并重。

责任单位:镇村两级林长、林业环保站、财政分局、自然资源所、应急办、派出所等镇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加强生态修复,推进森林扩面提质增效。

1.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实施“六绿”攻坚行动,实现由全域绿化向全民绿化转变;拓展造林用地空间,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推动森林乡村、森林人家、美丽乡村建设,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加强长江防护林、石漠化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建设,增加森林资源总量。

2.开展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大良种基地建设,大力培育良种和珍贵优良乡土树种苗木;开展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

3.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和森林空间布局,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实现由国土绿化向森林生态系统建设转变;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退化林修复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大力开展森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形成由注重数量增长向数量质量并重转变新局面。

责任单位:镇村两级林长、林业环保站、自然资源所、财政分局、交管站、水务站、村管站等镇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加强科技运用,构建森林生态网络感知系统。

1.加大科技投入和运用,协助县林业局建设覆盖全县的森林资源基础数据库,启动野生动植物资源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森林资源数据监管平台,实现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由粗放式管理向智慧化生产转变。

2.结合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等技术构建“天上看、地上巡、图上比”的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机制,实现遥感技术森林督查常态化;持续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建成和完善全镇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一套数”的动态监测体系,逐步完善两级林长制数字化管理信息。

责任单位:镇村两级林长、林业环保站、财政分局、自然资源所等镇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四)大力发展林业产业,促进生态惠民。

1.加大特色林业产业投入力度,加快建设竹、花椒、蜜源林、菌材林和花卉苗木等特色林业产业基地,大力推进特色林业产业建设,加强林业产品研发和精深加工,利用“梵净山珍·健康养生”公共品牌,实现林业产品“接二连三”。

2.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进林下中药材、林菌种植,林禽、林蜂等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实现“林”“业”并举。

3.利用优势生态旅游资源,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和森林康养绿色新兴产业,打造一批高水平的生态旅游和康养基地,推动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提质升级,全面提高林业产业综合效益。

责任单位:镇村两级林长、林业环保站、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分局等镇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五)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助力乡村振兴。

深化和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规范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加强对集体林地流转的指导、服务和管理,积极稳妥推进“三权”分置,切实维护林地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集体林业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

责任单位:镇村两级林长、林业环保站、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分局等镇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六)强化基础建设,服务保障林业发展。

1.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林区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强化天然林管护站点、森林保护宣传标识标牌等基础建设;做好生态护林员续(选)聘工作,加强管理和培训,提高管护能力和水平,实现网格化管理。

2.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完善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镇村两级林长、林业环保站、财政分局、交管站、水务站等镇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一)健全完善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2021年8月15日前公布镇、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

(二)召开镇村两级林长制工作推进会。镇政府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部署工作任务,推动林长制工作深入开展。

(三)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2021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年度重点工作建设任务。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林长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林长制工作全面推行。

(二)稳定投入,加强经费保障。财政分局要切实保障全面推行林长制必要的工作经费,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建设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金积极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各有关部门要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国土绿化、林区基础设施和基层林业建设。

(三)加强目标管理,突出绩效考核。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客观评价镇村两级各林长履职实绩,统筹纳入相关综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使用的参考依据。

(四)强化宣传引导,形成社会合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林长制宣传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让尊重自然、爱护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观念成为社会共识,共同营造建设美丽生态新寨。

村林长制工作汇报篇十二

一年来,xx市水利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省水利厅、市文明委和文明办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精神文明建设重在坚持、贵在创新的原则,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全市水利现代化建设,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大运河遗产保护等工作,认真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有力地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

一、加强领导,健全完善创建机制,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xx市水利局党组非常珍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果,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始终把精神文明创建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来抓,自觉融入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

一是与实践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在精神文明创建过程中,市水利局机关始终坚持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以政治素质的提高促进文明素质的提升。局党组采用集中上党课、集中教育、党小组活动等形式,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激发党员创先争优的热情。20xx年,及时部署开展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创文明标兵”活动,要求党员率先承诺,带头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抓好重大水利工程、文明创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和标兵,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是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相结合。市委市政府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提出进入“第一方阵”的要求。在各项水利建设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市水利局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认真搞好组织分工,深入进行动员部署,落实责任分解并搞好督查。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科学制定落实意见,同时专门成立80人组成的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局机关与蒋王社区、江都区花彭村等开展了结对共建活动,定期开展走访交流,给予经济扶持,为共建单位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受到当干部群众好评。在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中,负责车流人流集中的文昌岗文明交通执勤活动,志愿者不管刮风下雨,严寒酷暑,每天准时到岗;多次组织志愿者认真清理包干主干街道—念四路的卫生。积极开展保护山川河流志愿服务活动,先后参与了保护大运河志愿服务启动仪式,南水北调清水廊道志愿服务启动仪式,多次组织志愿者清理城市河道垃圾,开展节约用水,保护水生态、水环境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品余份。积极搞好有关资料搜集,较好地完成了保护山川河流志愿服务全部的测评资料,为文明城市创建作出积极贡献。

三是与机关能力作风建设相结合。在抓文明创建工作中,市水利局自觉把创建工作与机关能力作风培养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一堂、一队、一牌、一桌、一传播”的要求,定期组织道德讲堂活动,请专家教授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学精典、党纪条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讲座,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文明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形象意识。积极开展“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层层实行公开服务承诺,局主要领导亲自走进行风热线,听取群众意见,扎实抓好问题整改,使干部职工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正规有序的工作秩序、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在全市12个参评部门中满意达96·8%,名列第二名。邀请社会各界的7名同志担任行风作风监督员,负责行风和作风监督。每年还邀请人大、政协等部门的委员视察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地,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通过能力作风建设,水利局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明显提高,推进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文明创建推动各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市水利局坚持做到“两结合两促进”,以文明创建为抓手,推进水利各项重点任务的完成。20xx年共完成水利投入20.8亿,一大批重点工程顺利建成并发挥效应,为改善民生,打造世界名成作出积极贡献。

1、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积极推进。

20xx年,积极协调征迁矛盾,切实抓好安置小区工程建设和28个已开工项目建设,全年完成切滩1050万方,运河西堤防渗加固13公里,新建护坡20公里,复堤加固35公里,龚家涧节制闸、施桥港闸站、滨湖排涝站等23座建筑物工程。完成投资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4亿元。

南水北调工程成功通水。围绕省委省政府“工程率先建成通水,水质率先稳定达标”的要求,完成高水河整治、沿运闸洞堵漏、里下河水源调整等xx境内工程。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加快实施。市区仪扬河、仪征泗源沟、仪征胥浦河、江都红旗河治理等工程相继完成,疏浚河道29.66公里,加固堤防46.71公里,拆建加固涵闸41座,泵站9座,进一步改善河道水环境。市区古运河、瓜洲运河、高邮横泾河等治理工程正在实施。完成宝应宝射河上段重点区域治理工程。

长江治理工程力度加大。扬中河段嘶马弯道(江都段)崩岸整治工程完成投资1500万元,维护了长江扬中河段河势稳定。

水利血防工程快速推进。广陵区新砂滩、扇子圩水利血防工程建设投资过半;夹江水利血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省发改委批复,初步设计已报省水利厅审查。

城市防洪整治工程进展顺利。瓜洲片区骨干水系整治一期工程、广陵食品工业园绕城南河整治工程顺利完成,公道引水河南侧洼地治理工程、杭集圩骨干排水河道整治二期工程稳步推进。

2、农村水利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20xx年度我市农村水利建设重点实施农村河道疏浚、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灌区节水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全市农村水利土方完成3300万方,完成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51万人。农村水利建设共完成投资7.9亿元,其中省以上投资2.84亿元,地方配套4.66亿元。

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计划任务超额完成。20xx年度计划完成农村河道疏浚土方1920万方,实际疏浚县乡河道210条,村庄河塘2360条(面),土方2150万方,超额完成计划任务。累计总投资1.6亿元,其中省财政补助资金3550万元。

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专项工程基本完成。20xx年度全市重点县总投资1.97亿元,涉及广陵、邗江、宝应、仪征、高邮、江都6县(市、区)。追加高效节水灌溉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专项工程总投资3410万元,其中省以上投资2750万元。目前除邗江区重点县完成85%外,其余各县(市、区)已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接近尾声。20xx年度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计划改善灌溉面积11万亩,年均节水5000万m3以上。目前宝应宝射河灌区已完成建设任务的90%,邗江沿湖灌区改造项目完成施工任务的8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即将完成。江都区浦头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省以上投资300万元。目前建筑物工程已基本完成,植物工程完成95%。

3、积极做好防汛工作。

坚持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认真抓好汛前安全检查和险工患段的加固除险工作,加快中小型水库的试收工作,61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通过险收。6月份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全市第三期乡镇级防汛防旱指挥长培训班,共有70余人参加了培训。积极做好高温抗旱水源调度和防洪调度工作,充分发挥城防处和润扬河管理处的作用,搞好水源调度。积极做防涝抗台风工作,认真搞好风情、水情、汛情跟踪监测,及时通报并采到有效应对措施,确保了安全度汛。

4、稳步推进河长制。

去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的意见》。根据省文件精神以及市领导要求,今年10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水利局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市财政专门落实了市级河道管护专项经费,广陵区政府、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已出台“河长制”相关意见、落实了河长,其他各地已将意见报政府审批。积极抢抓国家政策机遇,成功申报国家首批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成功举办了第七届运河名城博览会及《水生态文明城市的路径和方法》论坛。认真抓好节约用水和节水型企业、学校、社区等载体创建工作,认真搞好水资源费和工程水费的征收工作,全年累计征收1038万元(本级)。

5、加强基层水利(务)站建设。

20xx年8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水利(务)站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到底,全市乡镇水利(务)站建设达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目前宝应县已将水务站经费渠道调整为全额拨款;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明确该区水利服务中心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报批,经费由景区财政全额负担。其它县(市、区)还需加快步伐,积极推进乡镇水利(务)站达标建设。

6、推进法制建设。

根据“六五”普法的总体要求,市水利局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xx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年度学法制度》等,印发了《xx市水利局20xx年度学法计划》,对年度学法活动进行了安排。有70多名从事水利法制、水行政管理、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了法制培训。有4名同志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积极抓好河湖执法和汛期清障行动,严厉打击长江非法采砂活动,水政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600多人次,出动执法艇60多航次,参加省厅组织的联合行动2次,支队到沿江各地督查或组织联合打击12次。支队立案查处采、运砂船只10条次,罚款50万元,维护了全市良好的长江河道禁采管理秩序。

三、加强党建工作,不断强化班子建设,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服务活动。按照省水利厅“三解三促”、市委市政府“三下三联三交”、“四有一责”总体部署,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结对帮带工作。先后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奔赴仪征、宝应4个乡镇,12个村,开展“三解三促”、“三下三联三交”活动,积极给挂钩帮带村镇搞好水利项目扶持,环境整治支持,以及做好康居村和小康村建设等,先后派出年轻干部驻村挂职帮扶,较好地落实了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扶贫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积极开展“三关爱”活动,对宝应县小官庄镇5户村民、广陵区5户特困对象进行长期帮扶、资助4名家庭困难的大学生继续学业,对有实际困难的离退休干部职工、以及原下属改制单位的有困难的干部职工及时给予救助,使他们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二是以廉政为重点加强班子自身建设。针对近几年来水利建设项目多、投资量大、工程建设项目点多线长的特点,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局领导与各处室负责人、各工程建设处负责人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组织党员干部和建设、施工、监理、财务等重点岗位的人员,前往xx市预防腐败警示教育基地接收反腐倡廉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以及省委、省水利厅和市委的有关规定,出台十九项规定。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积极抓好问题整改,严格各项廉政规定和制度,确保了工程、资金、生产和干部安全。

三是班子成员严格自律,自觉接收群众监督。局党组成员坚持讲党性、讲大局、讲纪律。凡时涉及到重大工程项目立项、经费支出、人员调整等,都要集中上会研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活动,自觉接收群众的评议和监督。认真实行党务、政务公开,重大事项、敏感问题及时通过会议、公示栏公示,及时听取群众意见。领导干部坚持改进学风、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带头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面对面,心贴心地帮助基层解难题、抓落实,确保了各项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和各项重大任务的圆满完成,领导班子成员中没有发生违纪问题,为干部职工树立榜样。关心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成功举办第三届全市水利系统“情注水利歌唱祖国”文艺演出,营造了团结、活泼、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

村林长制工作汇报篇十三

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以下简称“森林资源”)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我镇山水林田湖草等综合治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构建由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林长、全面负责相应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管理机制,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2020-49〕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2021-1〕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全面推行林长制,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总体思路和要求,以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为目标,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全面推行林长制,为美丽泽州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坚持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共管,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逐级明确责任,层层压实责任。

(二)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育结合、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实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修复,提高林分质量,提升生态系统抗风险能力,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

(三)坚持依法治林、改革创新。在依法依规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创新制度体系,完善考核办法,不断探索完善保护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

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到2025年全镇森林覆盖率达到57.5%,森林蓄积量达到5.312万立方米。所有林地、应绿尽绿,林分质量明显提高,全镇森林资源综合保护能力显著增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初步建成,林业产业稳步发展。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体系。

到2035年全镇森林覆盖率达到60.2%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6.175万立方米,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更加完善,生态质量效益更加显现,生态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有机统一,为全镇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生态支撑和产业支撑。

镇、村级林长设置,镇设置林长、副林长,林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镇分管林业的科级领导同志担任。村级设置林长,由行政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

1.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推动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在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林长制成员包括以下部门:山河派出所、财政所、国土所、林业站、司法所、建设站、水管站、农科站、应急管理中心等部门。

2.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建立镇级林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林长会议由林长或林长委托副林长召集,林长、副林长、林长和林长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一次。

3.设立林长制办公室。设立镇级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站站长担任。

镇级林长负责本乡镇区域内林长制工作,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变化和林政资源管理动态,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宣传、检查、督导、考核,负责做好林木采伐、木材加工、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和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地林权管理、野生动植物及湿地保护、涉林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收集、分析、汇总辖区内涉林案件信息和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整治重点难点问题,检查督导村级林长和相关单位履行职责。

村级林长负责本村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和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涉林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及时做好涉林案件的排查及信息报送,做好护林防火等工作。

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承担召开林长会议,协调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林长会议决策部署,制定林长制年度任务清单,组织林长制督查检查和年度考核,督促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定期向同级林长、副林长汇报相关工作。

镇党委负责将林长制执行落实情况纳入责任部门年度考核等工作;

镇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林长制工作开展以及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所需经费等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镇政府关于林长制的相关制度文件的审查等工作;

镇建设站负责指导协调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及全镇涉林用房等基础建设等工作;。

镇水管站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镇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实行网格化管理,认真落实。

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各项任务由各级林长负责统筹协调,林长制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镇党委、镇政府和行政村具体落实。

统筹实施全镇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快宜林荒山生态治理,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加快森林城乡建设。创新国土绿化新机制,积极探索购买式造林,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积极推进部门绿化,构建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国土绿化格局,2025年实现有山皆绿,植被良好,鸟语花香。

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联防联控机制,严格管控野外用火,加大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完善森林草原防火体系,提高防灭火能力,探索采用购买或聘用等方式,加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保障队伍的生机和活力,确保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规定指标以下,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加强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预测预警预防,重点防控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有害生物入侵,严格控制有害生物成灾率在3.5‰以下,做到有虫不成灾。严格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原生地的保护和修复,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禁止滥食滥捕野生动物,禁止滥挖野生植物,维护生物多样性。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用地转为其他用地。整合优化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严格放牧制度,在新造林地、未成林地、封山育林区等重要生态区域严禁放牧。严格落实天然林和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建立镇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完善网格化管理,做到山有人管,责有人担,逐步提高补偿标准。

注重乔灌草合理配置,大力营造混交林,推广优良乡土珍贵树种,全面提高国土绿化质量。大力开展森林抚育、退化林改造和未成林抚育管护,五年完成全镇人工中幼林抚育,精准提升森林草原质量。积极实施灌木林改造提升工程,持续提升森林质量和森林覆盖率。推进经济林示范园区建设,实施经济林提质增效,着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种苗花卉、用材林和林产品精深加工,提高森林资源经济效益。加快林区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路网密度,打造智慧林区。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集体林地流转交易,增加农民资产性收益。健全完善林权抵押质押贷款制度,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山入林,推进高质量、特色林产品经营,建立森林康养产业基地。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探索自然保护地控制区经营性项目特许经营。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积极推动国有林场与地方经营合作。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和特色经济林综合保险工作,落实商品林保险政策。

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确保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日常监管制度,加强森林草原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机制,规范联席会议、违法犯罪线索移送、案件移交、信息共享、检验鉴定、联合执法制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协助县林业局做好森林督查、森林资源年度清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建立卫星遥感监控和实地核查、日常巡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森林督查机制,提高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水平。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责任。

镇党委和镇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成立林长制工作专门机构,保障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各级林长重点负责抓总纲、解难题、压责任,帮助解决林业主管部门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协调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各项工作。

林长要坚持目标导向,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对照年度任务,建立督查清单,加强日常巡查,推动任务完成;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工程、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开展重点督查,建立督查台账,进行挂牌督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指导,推动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科学有序顺利推进。

制定林长制考核办法,上级林长对下一级林长进行考核,重点对责任区内森林资源总量、增量和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不作为、懒政怠政甚至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突出贡献的,按照有关规定给子表彰奖励。

建立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各级林长档案动态管理,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林长名单,在各责任区显要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大力弘扬迎难而上、艰苦奋斗、久久为功、利在长远的“右玉精神”,百折不挠、艰苦奋斗的“太行精神”,增强保护发展意识,激发社会各界投身森林草原生态建设热情,为我镇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生态保障。

村林长制工作汇报篇十四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指导思想,坚持和提升“小县大城”核心战略,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改善和服务民生为重点,以治水攻坚为主线,统筹推进各项水利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防汛减灾成效显著。

今年入梅以来,我县连续遭受6.23、6.28、8.20等多次强降雨和第10号台风“麦德姆”侵袭,造成全县2.44万人受灾,倒塌房屋37间,转移人口1885人,全县直接经济损失10295万元,其中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3116万元。灾情发生后,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防指及水利部门超前部署周密安排、准确研判防汛防台抗旱形势,科学调度骨干水利工程,全面协调抗灾救灾行动,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精心组织、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有关部门顾全大局、同心协力、密切配合,广大干部群众不畏限险、奋起抗灾,最大限度减轻了灾害损失,实现了无一人员伤亡、无一水库垮坝、无一重要堤防决口、无一疫情发生,夺取了连续汛期无人员伤亡的重大胜利。

(二)治水攻坚亮点纷呈。

1.注重规划引领。按照“启动实施一批,前期推进一批,策划储备一批”的梯次推进思路,积极谋划水利项目,争取申报项目的早介入、早规划、早沟通、早落实。20xx年-,共谋划“五水共治”水利项目20个,计划总投资3.73亿元。到,共谋划“五水共治”水利项目30个,计划总投资27.81亿元。在此基础上,绘制了“五水共治”水利远景规划图,将项目的建设年份、具体位置、建设规模等在图上标注。设立局“五水共治”作战室,将《现状水利工程布置图》、《云和县防洪水工程规划布置图》、《云和县保供水工程规划布置图》等30余幅项目规划远景图布置其中,更加有序、高效地推进“五水共治”水利各项工作。编制完成了《云和县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规划》,受治水办委托,编制完成了《云和县防洪水工作方案》、《云和县保供水工作方案》、《云和县抓节水工作方案》、《云和县排涝水工作方案》、《云和县河道整治实施方案》等方案,为“五水共治”的顺利推进和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奠定坚实的基础。据统计,全年共成功争取到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等水利项目20余个,争取到国家、省级补助资金5568余万元。

2.全面落实河长制。今年1月份,我县出台了《云和县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对全县所有河道实行了“河长制”管理模式。作为浮云溪河长制的牵头单位,我局牵头开展了浮云溪河道摸底调查工作,摸清了浮云溪上已建或在建违法建筑物,占用河道弃渣、堆放物,河道排污口和沿河垃圾堆等的地点、数量、面积、结构、涉及对象等相关信息,按实际情况进行甄别分类,登记造册,绘制了河情地图。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云和县浮云溪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送审稿)》,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工作任务,实现“四个一”的目标(即每条河流都有“一张水系图、一本任务书、一个时间表、一份报告书”)。根据方案要求和计划安排,及时联合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对浮云溪流域沿岸企业、养殖场、机制砂厂等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并组织开展了整治情况督查3期,将督查结果及时向县级河长汇报,逐步健全浮云溪水环境整治管理制度,努力实现浮云溪“一年变净、二年常清、三年成景”的目标。

3.健全库区长效保洁机制。以“河长制”为推手,因河制宜,积极探索河道保洁和长效管理新模式。对紧水滩、石塘库区的保洁,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实行社会化管理,改变原有河道保洁人员流动性强、年龄偏大,保洁效果不佳的管理现状;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云和县河道保洁管理考核办法》、《云和县河道保洁实施方案》,并牵头做好对乡镇(街道)河道保洁年终考核。今年1-12月,共疏浚浮云溪、雾溪、梅家源溪等河道8.7公里,保洁河道285公里。其中省、市级河道保洁率、流经村庄等人口集聚区河道保洁率和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通景公路沿线河道保洁率均达到100%。

4.深入开展河道“两违”整治。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在充分调查摸底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编制了《云和县清除河道违建和清理河道违占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和具体要求,分别落实了分管领导和信息员专人负责河道“两违”工作,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调查摸底、甄别分类的基础上,采取堵疏结合的方式,对河道“两违”进行分别处置,全力推进河道“两违”专项整治行动。20xx年全县共依法拆除涉河涉堤违法建筑3851.46平方米,清理违占23700平方米,超额完成河道“两违”整治任务。

5.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县创建。成立了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完成了《云和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编制和批复等工作,并报省水利厅备案。下达了3家取水户实行计划用水,完成华宏钢铁、汇源果汁两家企业水平衡测试工作,完成3家年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企业的取水实时监控系统安装,实现取水实时监控全覆盖,同步开展创建节水型单位(全县1/3以上)、企业(2家)和灌区(2个)活动。12月10日,我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顺利通过省中期督查评估,督导组认为我县各项节水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水源地保护坚强有力,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水生态环境修复富有成效,初步建立协调高效的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达到阶段性要求。同时,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力度,今年共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备案24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35平方公里,开展水土保持方案执法检查23次,检查项目20个。

(三)项目建设再掀高潮。

今年1-12月,全县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10881万元,完成市局下达任务数的108.81%。其中:一是加快推进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投资2178万元,完成剩余工程量的100%和20xx年度新建项目总工程量的75%。二是全面完成安溪乡茶山电站工程建设。投资375万元,完成工程量的100%,电站已并网发电。三是全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浮云溪沙溪段治理工程已投资1200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20%,完成河道整治1.1公里,新建、加固堤防2.15公里;浮云溪岗头段治理工程已投资1580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5%,完成河道整治1.58公里,新建、加固堤防1.3公里。四是全面完成山塘整治工程。投资500万元,完成10座山塘整治任务。五是全面完成自来水厂扩容工程输水管道安装工程。投资1116万元,完成dn1000铸铁供水管安装2.1公里,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并通水试运行。六是大力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已投资274万元,完成35公里的河道疏浚、清淤、绿化、护岸等工作,完成年度计划的108%。七是切实抓好灌区改造、高效节水及水利工程维修项目。投资890万元,完成年度工程量的100%。八是大力实施黄溪引调水工程。投资234万元,完成新建dn800引水管561米,完成年度工程量的100%。九是积极开展箬塘坑白洋墩段排涝修复工程。投资200万元,完成修复工程量的100%。十是认真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累计完成投资715万元,其中16处农村饮水工程投资200万元;贵溪村饮用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完成投资145万元;工业园区沙溪区块给水工程完成投资370万元。十一是全面完成黄溪排涝修复工程。投资200万元,整治河道0.5公里,新建、加固堤防0.35公里。十二是实施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防治项目。投资396万元,对现有预警设施、预警平台、预警保障、群测群防体系等进行了补充完善。十三是加快独流入海项目进度。已投资500万元,完成河道整治0.25公里,新建生态护岸0.25公里。

(四)依法行政再上新水平。

1.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禁渔期、节水型社会创建活动等有利时机,通过电视、报刊、横幅、宣传画、流动宣传车等深入到重点乡镇、行政村、主要水域进行法律法规、“五水共治”等宣传,发放各类资料5200余份,悬挂横幅20余条,摆放版画20余块,张贴禁渔公告330余张,出动宣传车30余次,及时将水利法律法规、“五水共治”及禁渔事项告知群众和社会,做到家喻户晓,提高了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2.加大执法力度。以加强水域资源保护、渔业资源保护、非法采砂管理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水事、渔事违法案件执法力度,保障和维护正常的水事渔事秩序。据统计,今年1-12月份,共开展水政渔政执法巡查374次,出动人员1035人次,收缴网具1710米、电鱼工具33套、地笼61只、海杆66支,及时制止水事违法事件66起、渔事违法事件45起,立案查处渔事违法案件18起,处理渔事违法罚款1.08万元,责令赔渔业资源损失费0.9万元。

3.规范渔业管理。全县完成水产品产量1395吨,实现产值1953万元。一是稳步推进渔业家庭农场建设,完成1家市级示范性家庭渔场创建工作。二是扎实推进现代渔业园区建设。投入建设资金120余万元,深入推进以紧石库区鲢鳙鱼为主导产业的示范区,紧水滩镇流水养鳖精品园为主的云和县现代渔业园区建设,放流鲢鱼、鳙鱼等治水鱼种150万尾,利用鲢鱼、鳙鱼等滤食水体中浮游生物的特性,吸收水体中的氮、磷等营养物质,切实改善水质环境。三是抓好渔业增殖放流工作。截至目前,在全县各水库、溪流增殖放流投放以鲢鳙鱼、瓯江彩鲤为主的各类鱼种505万尾。四是大力发展稻鱼共生等新技术。投资355万元,在崇头镇、赤石乡等乡镇组织相关合作社、种粮大户等,通过以点带面、技术培训等形式发展稻田养鱼8010亩;投资15万元,在崇头镇叶山头村、后垟村建立示范基地2个。同时,积极做好《崇头镇稻鱼共生种养新模式示范与推广》等项目的实施、管理和验收等工作。五是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出动渔业执法人员63人次,检查养殖单位18家次,责令整改1家,目前已整改到位。按照省、市食品安全“百日严打”集中行动的总体部署,扎实开展初级水产品的质量抽检工作,完成10批次的水产品的药残抽检任务,抽检合格率100%。六是强势推进网箱整治工作。围绕“该取缔的取缔、该压缩的压缩、该规范的规范”的整治思路,扎实推进网箱整治工作。共取缔未编号网箱243只、投饵类网箱10只,整合压缩有编号网箱811只,并对剩余的722只网箱,进行重新科学规划布局,全部按规定时间迁移到指定位置。七是规范渔业船舶管理。开展渔船安全生产巡查51余次,出动人员143人次,完成50艘休闲渔船、11艘捕捞渔船的检验和发证,累计完成休闲渔船检验发证152艘,基本完成已提交检验申请并应予检验的休闲渔船检验工作任务。

(五)改革创新初见成效。

一是深入开展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出台了《云和县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强化管护主体责任,引导农村水利工程走向市场,实现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全年完成11座万方以上山塘和4座小型水库的产权改革工作。二是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扎实开展政府职权清理工作,共梳理上报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3项,并通过省政府审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年共完成水行政许可审批16项。三是成功申报浙江省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国家试点县。四是探索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群众监督员机制。按照“谁受益、谁监督”的原则,由受益村推荐出一名村级质量监督员,共同管理工程施工质量,有效解决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多、水利局专业质监人员不足、项目监理人员不足带来的工程质量监管方面的问题,项目工程质量得到有效保障。五是试点“无源自控水表”破解农村饮用水收费难题。引进“无源自控水表”对农户用水进行智能操作,通过先缴费后上水,有效节约水资源,按时足额收缴水费,缓解饮用水工程后期管理和维护经费压力,促进农村饮用水“以水养水”的良性循环。六是成功破解资金难题。通过前期调查研究、反复论证,成功将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二期工程)采取“tot&bot”的捆绑经营方式推向社会,有效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同时为云和公共基础设施、公益性等项目采取bot投融资模式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五)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丰硕。

本次教育实践活动,水利系统共8个单位、5个基层党组织,7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33名干部和105名党员参加。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及时成立了水利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召开水利系统动员大会,及早启动相关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学习教育。以“周一夜学”为抓手,坚持做到领导带头学、带头讲党课、带头开展专题讨论。目前,共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20次,完成专题讨论5个,参与人数达1232人次,及时学习传达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最新精神和要求,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二是深入查摆“四风”问题。紧紧围绕反对“四风”主题,结合党员干部争当“三员”活动和平时工作实际,深入一线调研,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会、网络调查、书面征求意见、面对面交流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全方位、多层次征求意见建议,共征求到意见建议124条。通过分析梳理,共查摆出领导班子20条、班子成员53条“四风”突出问题。领导班子及成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提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思路和措施,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反复修改5稿以上,要求做到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分析原因,仔细查找问题寻求解决方法。三是坚持“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局党组成员较好地贯彻运用了延安整风精神,拿起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既开展了触动思想、触及灵魂的自我批评,又开展了严肃认真、推心置腹的相互批评。既注重讲共性问题,更注重分析个性问题;既指明问题根源,又提出了努力方向。相互之间提出的批评意见共有29条(次)。整个批评与自我批评,既有红红脸、出出汗的紧张和严肃,又有加加油、鼓鼓劲的真诚与和谐。四是整改落实力求实效。针对查摆出来的“四风”问题,认真研究制定了严肃政治纪律、推进作风建设、克服形式主义、反对官僚主义、抵制享乐主义、杜绝奢靡之风和解决其他突出问题等7个方面、21条整改措施。整改方案中,每一条整改措施都由党组成员牵头负责,有明确的责任科室、时间要求和具体措施,以及必须要达到的目标效果,有力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全面开展规章制度清理。目前,废除制度1个,修订制度1个,新建制度5个,努力探索建立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制度体系。五是强化正风肃纪。月,推出了作风建设“每周一查”活动,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力度,并将违纪行为与年终考核、奖金发放等相挂钩。截至目前,共处理违纪违规3人,辞退1人,书面检讨3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2人。今年8月份开始,将“每周一查”活动升级为“正风肃纪天天查”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规定,机关作风纪律、效能服务、“酒局”、“牌局”和其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六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出台了《中共云和县水利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云和县水利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实施细则》、《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共云和县水利局机关党委关于严格发展党员八条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两报告”制度》等文件,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实现“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的目标。七是不断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今年以来,共处理信访件13件,办理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1件。同时,同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招商引资、共青团、工会、妇联等工作,为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一年来,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局领导班子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水利事业的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水利建设资金压力逐年加大;大中型骨干水利工程和重点水利工程缺乏;项目政策处理难度大;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是“五水共治”攻坚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县水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指导思想,坚持和提升“小县大城”核心战略,以改善和服务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五水共治”为抓手,全力以赴抓好防汛减灾工作,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强化水利服务管理,深化水利改革,不断提高水利的防洪保安、水资源保障、水环境保护和服务民生能力,为“两美”云和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围绕上述思路,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突出以人为本,全面提升防汛防台抗旱减灾能力。

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作为防汛防台工作的最高目标,牢固树立“立足防大灾,宁可十防九空,也不能万一失防”的防汛防台理念,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三撤四保五防”的要求,深入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防汛“五化”达标创建活动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县防汛防台抗旱减灾能力。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防汛防旱各项责任制,精心部署,科学调度,从早、从严、从实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减灾各项工作,争取实现连续汛期无人员伤亡的目标。

(二)突出生态保护,全面提高水环境质量。

一是全面落实河长制,牵头抓好浮云溪水环境综合整治。根据《云和县浮云溪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河道的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水质改善、河道疏浚、绿化养护的时序、进度等定性和定量指标,切实履行浮云溪河长制的牵头单位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重点项目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力打造水清河畅景美的浮云溪水环境。

二是扎实开展河道长效保洁工作。按照“双清”、“三清三化”等行动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抓好河道长效保洁工作;积极开展河道水政巡查,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保障和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同时,根据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实施意见、“河长制”实施方案和“五水共治”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保洁范围,并创新奖惩、督查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河道长效保洁管理机制。

三是持之以恒地抓好雾溪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进一步加大水源保护宣传和监督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查处违法行为,禁止在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饮用水源的活动;大力开展水源保护整治工程,按照职责分工和整治方案要求,积极落实管护措施,强化对雾溪水库水环境的保护。

四是深入开展河道“两违”专项整治活动。以“无违建县”创建和“三改一拆”为契机,持续开展河道“两违”专项整治活动,主动加强与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进一步明析“两违”拆除重点,确定拆违开展时序,集中力量,加强对涉水违法建筑物,违法占用河道弃渣等进行全面整治,有效改善河道水环境,确保行洪安全。

五是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县创建工作。严格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计划用水管理,不断健全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超定额累进加价等工作机制,完成创建节水型单位(全县1/3以上)、企业(2家)和灌区(2个)验收等工作,力争到20xx年底,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到90.1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下降到32.04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系数由目前的0.5提高到0.565。

六是加快绿色生态渔业发展。稳步推进紧、石两大水库渔业养殖,为养殖户提供鱼种选运、技术培训、信息咨询、鱼病防治等服务;大力发展稻田养鱼等新技术,积极做好《山区梯田型稻鱼共生种养新模式示范与推广》、《云和中华鳖优质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等项目的实施、验收工作;继续抓好渔业增殖放流工作,在紧石库区和重点河道投放以鲢鳙鱼、瓯江彩鲤为主的各类鱼种,努力改善水质,提高渔业产量;加大渔政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执法队伍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文化素质与执法能力。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对全县各大流域进行不定期巡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健全云和湖网箱养殖长效管理机制。深化《云和县云和湖水域鲢鱼鳙鱼网式养殖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取缔一批、压缩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职责分工,从专项整治转入常态监管,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养殖行为。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始终保持对违法网箱养殖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切实巩固整治工作成果,防止再次反弹;加强渔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渔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清理、整顿“三无”和“三证不齐”渔船,消除事故隐患。

(三)突出服务民生,全面夯实水利基础。

20xx年,全县计划投资12543万元,实施独流入海瓯江治理、污水处理厂二期和中小河流治理等9个水利项目,进一步夯实水利基础,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一是计划投资893万元,实施瓯江治理工程云和县龙泉溪小顺片区治理工程,拟完成生态护岸建设1.0公里;二是计划投资5817万元,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浮云溪沙溪段、岗头段和大徐段治理工程,拟整治河道4.49公里,新建、加固堤防7.1公里,新建、修复和加固堰坝12座;三是计划投资500万元,实施浮云溪(城西大桥—狮山斜桥)生态修复工程,拟完成方案设计等工作,力争部分项目开工建设;四是计划投资800万元,实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拟完成50公里农村河道的疏浚、清淤、绿化和护岸等工作。五是计划投资3000万元,实施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启动bot运营模式,采用新型sbr工艺,拟完成处理规模1.5万吨/日的新厂区建设。六是计划投资1533万元,完成20xx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续建项目剩余工程量的100%和全县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任务。七是做实崇溪山洪沟治理、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前期,拟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施工设计等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开工建设。

(四)突出改革创新,全面深化水利管理。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点面结合的原则,全面推进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完成11座万方以上山塘和2座小型水库的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水域开发利用率达到50%以上。二是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实行建管一体化”、“建立项目建设管理公开公示制度”、“探索完善项目补助方式”、“产权确权和移交”、“探索财政资金购买公共服务的做法”“鼓励和扶持农民用水户协会等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其在运行维护、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等六个方面改革,努力实现“产权明晰、权责落实、经费保障、管用得当、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三是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计划投资700万元,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提升工程,对崇头等村的农村饮用水工程进行提升改造,受益人口1.3万人。同时,深化《云和县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办法》,完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各项制度,强化饮用水消毒器专业管护人员的培训、监督和管理工作,扩大“无源自控水表”的试点范围,不断健全农村饮用水建后长效管理机制。四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加大安全检查,狠抓防范措施落实,加大对安全生产基础投入,确保水利系统长治久安。五是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以积极推进水利工程规范化、现代化管理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围绕“安全、质量、效益”,严格落实“四项制度”,狠抓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不断强化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起完善的诚信体系,促进水利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五)突出法治水利,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周一夜学”为抓手,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并在实践中予以坚决贯彻落实;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抓好整改意见的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天天查”活动,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服务效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健全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确保水利系统干部队伍安全。

村林长制工作汇报篇十五

河湖生态环境是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对河湖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河湖环境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成为现阶的重大挑战,任务更加紧迫。探索建立一套“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管护、社会共治”的河湖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是当前强化河湖管理、保障河湖治理成果的首要任务。

一、制定背景。

多年的河湖环境治理我们得到这样一条经验:水环境污染表象在河道,根源在岸上。如果污染源不得到有效治理,水务部门即使再增加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水环境质量也很难有质的飞跃。“源头治理”是实现水环境质量大幅提高的唯一途径。水务部门能管河里,管不了岸上,改革创新现有管理体制,才能真正实现源头治理。“河长制”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破除原有水环境管理条块分割的局面,建立水环境属地化管理制度,实现河道里和河岸上责任统一,最终达到“源头治理”的目的。

北京市实施“河长制”是学习借鉴浙江、江西、天津等省市的治水管水经验。5月,金龙书记、安顺市长、克庆副市长对浙江省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做出批示,要求结合北京实际提出意见。初,结合水利部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北京市首先在海淀区开展了“河长制”试点。

二、试点经验。

初海淀区实施了《海淀区加强水环境保护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同时出台了“河长制”工作方案实施细则、考核评分标准。成立了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和各镇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各镇镇长担任镇管河道的“河长”,负责组织划定镇管河道的保护范围、管理范围及河道的疏浚整治、截污治污、水环境持续改善等工作。区水务局成立了由10人组成的“河长制”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对“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拨付河道养护经费的依据。检查考核主要由各镇每月自查和领导小组双月检查两部分组成,综合考核每半年一次。检查考核结果及时通报给成员单位。

海淀区“河长制”实施一年来,各镇、乡、街道办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用于河湖环境管理,全区河湖水环境质量大幅提高。大部分河道基本实现了水面清洁无漂浮物、岸坡绿地整洁、植物茂盛、无明显垃圾杂物。

三、全市推广。

底,北京市水务局在前期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关于实行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地方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的意见》,4月19日通过北京市政府常务会。6月3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印发北京市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8号)。7月15日北京市副市长林克庆主持召开全市河长制部署大会,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北京市“河长制”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四个工作机制,三项工作任务):

(一)四个工作机制。

市、区两级分别设“总河长”、“副总河长”。市、区“总河长”为市、区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总督导,分别由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对辖区河湖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市、区“副总河长”为市、区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总调度,分别由市、区政府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市长、副区长担任,对辖区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负总责。

市、区“总河长”办公室设在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办公室主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负责落实市、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决策部署,具体协调推进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相关事宜,并组织开展监督、考核等工作。

2.市管河湖工作机制。

市管河湖逐条设区、乡镇(街道)两级“河长”。区级“河长”由河湖属地区领导担任,负责明确河湖及周边生态环境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河湖及周边开展综合治理,统筹抓好市管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并对乡镇(街道)“河长”和区有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乡镇(街道)“河长”由河湖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开展辖区内的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同时,设立“河长助理”,由市管河湖管理机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协助区级“河长”做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定期向区级“河长”汇报工作情况。

3.区、乡镇(街道)管理的河湖工作机制。

区、乡镇(街道)管理的河湖逐条设区、乡镇(街道)两级“河长”。区级“河长”由河湖属地区领导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河湖及周边开展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河湖管理机构,强化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河道的管护工作,根据北京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落实河湖生态环境管理、防洪、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相关配套资金,并对乡镇(街道)“河长”和区有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乡镇(街道)“河长”由河湖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开展辖区内的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同时,设立“河长助理”,由河湖属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协助区级“河长”做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定期向区级“河长”汇报工作情况。

4.日常管理工作机制。

1.建立“河长”定期巡查机制。市、区两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巡查,区级“河长”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巡查,乡镇(街道)“河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

2.建立工作例会机制。各级“河长”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有关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对相关工作进行协调和部署。

3.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市“总河长”办公室要牵头制定“河长制”考核办法,对落实“河长制”的情况进行考核;上级“河长”要加强对下级“河长”、“河长助理”及有关单位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于落实情况较好的区,市“总河长”办公室要会同市财政局研究给予一定奖励。

(二)三项工作任务。

各级“河长”要按照“河长制”工作机制的要求,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三查”“三清”“三治”任务。

1.落实“三查”责任。

一是严查污水直排。定期开展河湖排污口调查,摸清底数、查清源头,认真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处理违法排污行为,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同时,建立污水直排公众举报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二是严查垃圾乱堆乱倒。将河湖日常巡查责任落实到人,发现在河岸、湖岸和河湖内堆积、倾倒垃圾渣土等现象,要及时有效处置,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是严查违法建设。加大河湖违法建设排查力度,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治方案,逐步予以拆除。

2.落实“三清”责任。

一是清河岸。加强河岸湖岸用途管控,全面清理河湖管理保护范围以内的低端业态,有序退出农业种植、养殖。

二是清河面。加强河湖水面清理设施维护管理,做好河湖水面垃圾和有害水生植物清理工作,切实保持河湖水面清洁。加强河湖生态环境用水管理,根据气象条件进行水资源精确调度,并充分利用再生水、雨洪水泄污蓄清。

三是清河底。做好河湖水质水量监测工作,每3-5年开展一次清淤疏浚,及时清除影响行洪的障碍物。

3.落实“三治”责任。

一是治理黑臭水体。要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认真组织制定黑臭水体治理方案,扎实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到20底,基本消除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及其上游地区、其他新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到底,基本消除全市范围内的黑臭水体。

二是治理河湖面源污染。加大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到底,全市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到底,全市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5%以上,化学农药施用量减少15%以上,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物化落地率提高到98%以上,全市化肥施用量降低20%以上。加大雨洪水控制与利用设施及雨污分流管线建设力度,提高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强环境卫生作业,有效减少进入城乡排水系统的污染物。加强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严格落实“户分类、村(社区)收集、镇(乡、街道)转运、区处理”的工作要求。

三是治理河岸湖岸生态环境。建立河湖与周边生态环境联建联管机制,河湖管理保护范围以内的环境管理工作要与其周边地区环境管理工作统一标准,统筹实施。

根据河长制工作方案,北京市水务局牵头制定全市河长制相关相关制度和标准,推进各区建立区级河长制组织和考核体系。具体进展情况为:一是在全市河湖生态环境检查和通报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市河湖生态环境管河长制考核办法》。二是制定了《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信息公示牌模板及设置要求》并正式印发。三是制定了《北京市优美河湖评选办法》,作为河长制考核表彰的内容。已征求市园林绿化局、市农委、市旅游委、市公园管理中心和各区政府意见。四是开展培训、调研、工作会等形式推进各区建立区级河长制组织和考核体系。

目前,全市河长制组织体系已基本完成,正在制定和完善市、区两级检查考核制度,年正式实施。

村林长制工作汇报篇十六

xx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河道综合整治,流域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20xx年全市省级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0.2%;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行政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100%。

在水利部组织的xx市加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验收中,xx市以99分的高分通过验收。

一名领导一条河,河段大小事都管。

20xx年年初,xx市出台了《xx市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全市各级河长、河段长及其工作职责,并向社会公布。

村林长制工作汇报篇十七

为加快绿化步伐,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坚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精神,现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大精神,以*以思想为指导,紧紧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塞罕坝精神的艰苦创业和绿色发展,坚持严格保护、系统治理、合理利用、造福人民,注重保护和修复林业生态,提高森林质量效益,坚持青山不放松,一代又一代,长期攻击,不断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出路,努力开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1)坚持尊重自然和科学。根据统一的土地空间规划体系,建立森林发展和保护范围。区分不同的生态功能,严格保护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加强生态脆弱区的保护,大力扩大土地绿化空间,有序利用森林资源,严格遵守生态湿地保护红线,实现森林湿地的可持续利用,全面提高林业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2)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是金银山的理念,加强重要生态走廊、湿地、石山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管理和建设,促进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确保森林湿地资源的所有权,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提高林业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3)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责任制,明确各级林长责任,加强部门合作,层层压实责任。协调各方力量,确保重要森林湿地有专人管理和责任。

(4)坚持创新发展,改善民生。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林业发展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提高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完善生态系统功能,大力发展特色高效林业,增强辐射拉动能力,促进绿色富民。

(五)严格考核,加强监督。建立健全森林保护和发展。

(一)分级设立林长。村设立林长由村总支书记、主任担任,两委成员协助林长开展林长制相关工作。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村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及两委成员组成。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

(三)工作职责。

*.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深化生态文明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研究落实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林长职责。具体负责全村城乡国土绿化、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和促进林业经济发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考核两委成员履行职责情况,强化激励与问责。

*.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总林长和副总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一)主要目标。建立健全村级林长制目标管理体系,压实党总支、村委会责任,构建有序的森林资源保护和绿化空间体系,健全重要森林、湿地管理体制机制,努力提升森林、湿地质量和效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年*月底前,完成村级林长制工作体制,涵盖全村的森林、湿地等生态功能区。

至*年,实现村域内淮河一、二级支流堤岸全面恢复森林植被,建成优质高效防护林带。建立和完善重要生态功能区管理体制、机制,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力保护,森林质量、效益大幅度提升,实现城乡增绿、森林增效和林农增收的目标。

至*年,生态文明相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山、水、田、林、路”生命共同体进一步和谐,林业产业结构更加合理,森林、湿地基本实现可持续利用。

(二)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实施全村增绿、增效行动计划,提高森林覆盖率,提升森林、湿地三大效益,带动林农增收致富,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加的美好生活需求。

*.加快国土绿化进程。坚持生态优先、绿化先行、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义务植树有机结合,积极拓展造林空间,逐步推进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园林绿化和国省道、高速公路、铁路、骨干河渠等生态廊道建设,逐步实施淮河支流防护林、石质山造林、矿山复绿、农田林网提升、水源涵养林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不断改善生态脆弱区的自然环境。积极创新经营机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社会资本投身到增绿增效行动中去,提升石质山绿化和利用的水平。不断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形式,扎实推进农村****,绿化美化“三线三边”,义务植树尽责率达*%以上。

村林长制工作汇报篇十八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森林、湿地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厅字〔2020〕34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厅字〔2021〕16号)和金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委办发〔2021〕39号)、中共兰溪市委办公室、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兰委办发〔202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镇、村二级林长体系。

(一)镇级设立林长、副林长、林区警长。林长由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林长由镇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林区警长由公安派出所领导担任。

(二)村级设立林长、林区警长,分别由村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公安派出所联系民警担任。

(三)镇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范国良同志担任。

到2022年底,我镇要完成森林覆盖率达到75.21%,森林蓄积量达到768555立方米,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率达到100%,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率达到100%,省级以上公益林建设面积达74304亩。完成新增国土绿化面积 50亩;千树森防安心工程16个;防火道路3公里;森林消防蓄水设施2个;“一亩山万元钱”示范基地2288亩;完成松材线虫病除治面积17600亩(株数11798棵);完成金华森林人家创建;完成信息报送12篇。

各级林长实行分区负责,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镇级林长责任区域以行政村为单位,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各级林长负责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工作。

(一)林长职责。

乡镇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建立森林湿地资源源头管理组织体系,对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和森林督查负总责。乡镇级副林长负责督促指导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加强森林防灭火、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协同查处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负责组织实施责任区域内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监督护林员工作,加强巡查和管护,逐地逐片明确主体责任,实现监管全覆盖,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各级林区警长负责组织协调所辖林区社会治安和维稳工作,查处打击各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调处涉林矛盾纠纷,配合指导森林防灭火工作。

下级林长要对上级林长负责,及时向上级林长汇报工作,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二)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具体实施工作。具体负责林长制会议的日常事务,落实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事项,制定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向同级林长报告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情况,提请研究、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助林长履职尽责,推进林长制顺利实施。

(一)始终不渝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一是狠抓森林防火宣传。努力提高全镇村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二是重视森林防火体系建设。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三是严控野外用火。在春节、清明、“五一”、“七月半”、“十一”等重要时期对重点区域进行护林巡查,对特殊人群一对一监管,禁止火源进山入林,保障山林安全。

(二)着力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全面完成镇域范围内的松林地块,尤其是上级第三方秋季普查确认的257个小班17600亩范围内的11798株枯死松树清理任务,强化疫木除治高标准、高质量监管,实施疫木除治痕迹化管理,确保辖区内不出现疫木流失等违法案件。并且做好2022年下半年的松材线虫病摸底工作。

(三)不断努力推进乡村绿化建设。积极挖掘可绿化造林空间,对一些困难造林地,造林失败地,零散荒山荒地进行逐地实地踏勘,适地适树开展植树造林。加快完成《国土绿化新造林》任务50亩,千树森防安心工程16个,森林覆盖率达到75.21%,森林蓄积量达到768555 立方米。积极创建“森林人家”等示范点,进一步提高林业产业。

(四)全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与古树名木保护宣传。通过多方面、多形势开展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禁止违法狩猎、捕鸟,切实维护生态平衡;完成古树名木年度保护任务。

(五)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加强林业用地政策的宣传。加大非法征、占用林地的处置力度,严格林业卫片执法。坚决制止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协助做好林业卫片执法的核查和处置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征地、占用林地行为。

村林长制工作汇报篇十九

我镇境内辖2条河流,分别是西河(含升钟湖)木兰段、华长河木兰段,2座小二型水库,分别是洞角水库、杜家沟水库,根据省、市河长制相关工作安排,我镇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总组长、镇长为总河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同时下设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层层压实了责任,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结构体系。

(二)初步建立了镇、村两级河长体系。根据市上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所辖2条河流均由党政主要领导任河长,村一级由村支部书记任河段长,同时设立巡查员、联络员,明确各村“河段长”开展踏河普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和巡查制度,全面地掌握所管河道周边的污染源,加强日常巡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三)印发了《木兰镇河长制工作方案》。根据阆中市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我镇河长制工作方案,方案对我镇河长制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细化了措施,为我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四)实施“一河一策”。我镇根据河道性质落实了河长、河段长、联络员、巡视员,建立了河道档案,形成了“一河一档”。同时根据每条河道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了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了“一河一策”、建立了河道管理保护“四项清单”,我们还制作了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督促。

(五)各方配合联动。工业方面加大了环保执法力度,联合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进行专项治理,处理好三废排放,排查各企业相关环保手续是否齐全,对证照不齐的发放了整改通知书;农业方面对实施畜禽养殖、水面养殖、入河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各村对主要河道沿线的偷倒垃圾进行了清理。

(一)各方配合不够紧密。在“河长制”工作中,发现问题抓整改,靠镇、村现有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一是职能不配套,二是工作力量跟不上,需要各上级职能部门相互配合,才能快速解决发现的问题。

(二)河道治理资金短缺。有些河流从未整治过,在我镇的排查中也凸显了出亟需解决的问题,但由于河道整治投资较大,我镇财力有限,时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一)加大村级干部的培训。为了更好的完成好河长制工作,将邀请上级水务部门对涉河村的河段长、联络员、巡查员进行系统的工作培训,增强他们对河长制工作的熟悉程度,进一步扩宽工作视野,做好做实河长制工作。

(二)开展河道巡查。镇、村两级各自按职责要求开展河道巡查,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建好河流“一河一策”档案,完善工作台帐和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村林长制工作汇报篇二十

今年以来,灵宝市故县镇采取“五治”工作法,巩固河道整治成果,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变“河长制”为“河常治”,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新故县。

该镇一是“河长主治”,确立党委书记为“河长”,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坚决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源头重治,坚持以源头治理为核心,追本溯源,从根本上解决水源污染问题。三是系统共治,坚持生产生活生态统筹、水域水量水质并重,预防保护治理齐抓,实行系统共治。四是依法严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水环境监督执法。五是群防群治,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激发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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