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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公务员遴选公告(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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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公务员遴选公告(优秀8篇)
2023-11-13 03:01:16    小编:ZTFB

生活中总有一些突如其来的事情需要我们总结和概括。写总结时要注意用词得体,语言简练,以增强总结的可读性和吸引力。总结范文中可以寻找到与自身情况相类似的案例,对照着写作,会更加有针对性。

重庆公务员遴选公告篇一

1.市林业局机关遴选对象:区县(自治县)级机关、街道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2.市林业局直属参公事业单位遴选对象:区县(自治县)级机关、街道机关、乡镇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级机关、区县(自治县)级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4.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遴选:

1.尚在试用期的;。

2.按照相关规定,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5.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规定的其他情形。

重庆公务员遴选公告篇二

1.市委办公厅(市委督查室、市委值班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委老干局(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致公党市委会、九三学社市委会、市总工会、市台联、市残联、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市煤管局遴选对象:区县(自治县)级机关、街道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2.市委保密办、市委老干局(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沙坪坝区遴选对象:区县(自治县)级机关、街道机关、乡镇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级机关以及区县(自治县)级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3.专门面向选调生遴选的职位,不受逐级遴选的限制。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所在单位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6)身体健康。

(7)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在现区县(自治县)、部门或单位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须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区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报名相关时间的计算。

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现机关工作年限以及取得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证(书)时间等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3月(含3月),按照整月计算。年龄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如要求“30周岁以下”的是指1987年3月23日(含3月23日)以后出生的;要求“32周岁以下”的是指1985年3月23日(含3月23日)以后出生的;要求“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2年3月23日(含3月23日)以后出生的;要求“40周岁以下”的是指1977年3月23日(含3月23日)以后出生的。

重庆公务员遴选公告篇三

体检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次序,结合遴选名额,按1:2比例差额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并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市公务员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区级遴选机关的体检由各区人力社保局自行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或者遴选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二)考察。

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考察人选由遴选机关按1:2比例差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遴选机关要认真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将考察有关事宜书面通知考察人选,并及时与被考察人所在单位进行沟通。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政治业务素质等。考察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若因体检、考察原因出现缺额的,由遴选机关商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继续组织遴选需要进行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来确定,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则同时列为差额考察人选。

重庆公务员遴选公告篇四

(一)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重庆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未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遴选后续环节考核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二)市公务员局或遴选区县、市级部门在组织资格审查、体能测评、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将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当遵守。

(三)遴选工作和疫情防控要求如有调整,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遴选区县、市级部门网站发布的通知和最新要求为准,考生应密切关注、严格执行。

重庆市公务员局。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1。

重庆公务员遴选公告篇五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有关遴选报名和网上报名技术等事宜,请参阅《重庆市公务员公开遴选报考指南(2018年上半年适用)》(附件3)。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遴选职位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向遴选机关提供相关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遴选机关审查合格同意后,报考人员方可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上述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前未按规定要求向遴选机关提交申请的,视为专业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

各遴选机关应在2018年4月2日前将申请以相近专业报考的情况汇总后报市公务员局备案。

(二)网上报名。

1.诚信报考。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遴选机关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遴选职位表》、考试大纲和《重庆市公务员公开遴选报考指南(2018年上半年适用)》等,慎重选择拟报考职位。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诚信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或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申请。公务员公开遴选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9:00至3月28日9:00。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首页“办事大厅”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根据拟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自身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3.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电子照片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的,视为报名未通过。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3月29日9: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2018年3月29日9:00至30日9:00期间,电子照片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是否通过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应在照片审查通过后,2018年3月30日9: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确认和缴费。按渝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综合知识测试》科目考试收费50元,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在网上收取。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上提示进行。

每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须达到《遴选职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遴选机关商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因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改报其他职位的,市人事考试中心退还其笔试费用。

(四)打印报名信息表。

照片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确认参考的人员,于2018年4月16日9:00至4月22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未及时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重庆公务员遴选公告篇六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执行。

(二)网上报名。

1.诚信报考。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遴选机关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仅在面试(体能测评)前对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遴选职位表》(附件1),慎重选择拟报考职位。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如因报考人员不诚信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符合遴选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或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申请。公开遴选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9:00至8月22日24:00。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根据拟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填报职位后,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打印《2016年下半年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表的格式不得改动。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对遴选政策或报考条件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遴选机关或市公务员局。

3.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电子照片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的,视为报名未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8月23日24: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应在2016年8月25日24: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确认和缴费。按渝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综合知识测试》收费50元,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在网上收取。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上提示进行。

一个职位遴选名额与报考人数须达到《遴选职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遴选机关商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因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选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改报其他职位的,市人事考试中心退还其笔试费用。

(四)打印报名信息表。

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确认参考的人员,于2016年9月20日9:00至9月24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未及时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重庆公务员遴选公告篇七

1.市级机关遴选对象:区县(自治县)级机关、街道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部分职位面向区县(自治县)机关、乡镇(街道)机关选调生遴选,不受逐级遴选的限制,具体职位详见《遴选职位表》。

2.市级机关下属单位和市垂直管理部门所属的区县(自治县)级机关遴选对象:区县(自治县)级机关、街道机关、乡镇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级机关、区县(自治县)级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3.区级机关遴选对象:全市各级机关和中央在渝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所在单位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6.身体健康。

7.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在本区县(自治县)、部门或单位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须在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区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在最近3年公开遴选考试中,参加面试后无故放弃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现单位工作年限、取得学历学位时间、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8月18日。其中,遴选职位规定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8月18日(不含8月18日)以后出生的,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年龄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重庆公务员遴选公告篇八

资格审查(含递补)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至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资格审查方式等由各遴选区县、市级部门确定,考生可电话咨询遴选区县、市级部门(联系电话见附件2,地点详见附件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1.报送材料。资格审查需递交的材料有: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后的报名信息表、《2022年度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审查递补。在资格审查环节,可能会出现因资格审查未通过、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缺额,需要递补的情况。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且名次相对靠前的考生,请注意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递补通知由遴选单位告知考生。

(二)关于体能测评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体能测评、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单位根据全市疫情防控要求,于2022年12月29日—30日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考生可电话咨询遴选区县、市级部门。

(三)关于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3年1月6日上午9:00,报到时间为2023年1月6日上午8:00前。具体地点安排详见附件3。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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