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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公司合作函怎么写(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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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公司合作函怎么写(优秀9篇)
2023-11-13 11:56:56    小编:ZTFB

在现代社会,我们面临着各种信息和媒体的冲击和诱惑。总结具有回顾过去、反思经验、提炼规律的功能。以下是一些有效应对压力的方法,希望能帮助大家保持心理健康。

公司对公司合作函怎么写篇一

以服务企业、提升技能、促进就业为宗旨,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校企合作,形成校企按需组合,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实现校企双赢的发展模式。

二、合作原则。

(一)互利原则。互利是校企合作的基础,学校在合作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学生提升实操能力和就业能力,企业在合作中提升企业文化和择优吸收优秀技能人才。

(二)互动原则。互动是促进校企建立更紧密合作的前提,学校与企业可利用各自优势资源互补不足,建立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培训基地,在培训与就业工作上建立互动平台。

(一)共建顶岗实习基地。学生在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由学校推荐到用人单位进行为期一年或半年的顶岗实习,或接受短期岗前培训后再顶岗实习。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管理,合作教育培养,使学生成为用人单位所需要的合格技术人才。

(二)共建培训实训基地。利用学校设施设备、教育管理、师资和企业实训场所、技术指导等优势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符合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政策规定的给予培训补贴。

1、订单培训。学校应企业要求合理设置课程、制订培训计划,开展订单培训,为企业培养专项技能人才,培训毕业后即实现就业。

2、岗前培训。应企业要求送教进企业,对上岗前的工人进行岗位技能培训,解决企业招收熟练工难的问题。

3、在岗培训。应企业要求送教进企业,对在岗职工进行新知识、新业务的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

4、送教下乡。在校企合作期间,围绕企业需求,就地就近组织45周岁以下农村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实现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

5、农村劳动力预备制培训。发动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实训,提升就业竞争能力。

(三)共建服务平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联合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定期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举办专场招聘会,让学校、学生、企业三方共享校企合作成果。

四、合作方法。

(一)实施范围。全市各职业(技工)教育院校、社会办学机构、各用人单位均可参加。有意向参与的企业请按要求报送《校企合作意向书》。

(二)校企对接。校企双方找准合作点,自行对接沟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书,按协议书要求开展校企合作。校企合作的相关材料,由学校负责分别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备存。未能建立校企合作的学校,要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资料作说明。

(三)协调指导。校企之间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的协调沟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要联合成立工作组,加强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相关制度,确保校企合作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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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公司合作函怎么写篇二

甲方: (以下称总公司)

乙方: (以下称分公司)

甲方为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度、扩大影响、提升品牌的战略目标,决定拓展天津地区的工程施工业务,在天津市成立,并与乙方合作经营天津市场,与乙方资源共享、互利双赢。双方经过友好协调,就天津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1、在天津市成立天津市分公司,开展天津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天津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领导层人员名单,报甲方批准备案。分公司在天津市设立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办理分公司在天津市的工商注册、城建委备案、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事宜。并负责日常管理。

3、分公司管理班子在公司的监督、指导之下全权管理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人事等各项职能。分公司管理班子必须遵纪守法经营,并遵循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甲方授权分公司在天津地区内全权代表总公司开展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其他地区内的业务应事先征得总公司的同意并无条件服从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

1、分公司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个别大型项目由公司、分公司合作经营)。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分公司在总公司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项目管理,自觉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每季初应向总公司申报计划跟踪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主体等详细情况。

3、考虑到总公司在某些项目上的与合作伙伴的协作关系,总公司有权决定分公司在某些特定项目上的动作模式,分公司应服从大局,无条件接受总公司的要求,并积极配合。

4、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若有必要由总公司编制时,编制成本费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原则上由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5、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但使用建造师证书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除独立使用分公司证书、印章之外,不得持有总公司证书及印章(严禁分公司私刻总公司公章、制作公司证件,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对分公司进行制裁或解除合作关系),每次需要使用时必须由总公司批准。所有加盖分公司、总公司印章的文件都必须报公司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总公司负责刻制。

6、一般项目由分公司独立组织实施与管理。重要项目由总公司与分公司合作实施与管理,如需由总公司派驻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时,其各种费用支出由项目部支付。

7、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总公司的生产管理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工资资料齐全、归档及时。特别强调关注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及劳务纠纷均由乙方承担,以免造成对总公司的不利影响。

1、管理费用是关系到合作双方的积极性、关系到双方利益的重要指标。20xx年度分公司交总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________万/ 年人民币;20xx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 ________%向总公司交纳。天津地区以外的工程项目20xx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________%向总公司交纳。

2、重要项目如需总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利益分配。

3、由分公司实施的项目所需的前期启动资金由分公司筹措,总公司不提供支援;应由分公司收回或收取任何费用均可按程序及合同办理,总公司给予协助不得设置障碍。

总公司年初应为分公司制定年度经营产值目标、工程安全目标及工程质量目标。

1、合作期限暂定三 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计。三 年后经营模式和管理费视经营情况重新商讨。

2、如出现合作关系应终止的情况时可以及时终止。

1、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时,不及时上交管理费超过一个月时,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必须取消时,甲方可以提出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合作期内,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合作关系。

3、如连续两 年不达标,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4、出现终止合作关系时,合作双方应公平合理结算与支付。合作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本协议的终止,甲方、乙方的责任、义务、权利继续有效,直到本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义务、权利执行完毕。合作终止时,未完工程继续按本协议书实施,只是不在开张新项目合作;出现本条款第1条的情况中途终止时,甲方应对已完工程进行公正结算,并应保证乙方在正常合作期间发生的而在合作关系终止后兑现的合法利益。剩余工程由甲方收回管理权并继续执行。

1、分公司如产生债权与债务严格由分公司自行解决,与总公司无关。总公司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天津市分公司无关,自行解决。

2、乙方个人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

1、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江苏省如皋市仲裁部门仲裁。

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2、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公司对公司合作函怎么写篇三

美集团公司与中国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省市,共同投资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公司),特签署本意向书。

第一条项目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2、公司住所:____________市________街________号。3、法定代表:________女士/先生:

4、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________________。

6、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项目。

7、项目地点:________市________县。

8、投资总额:________万元(美元/港币)。第二条投资合作方式。

1、甲方可采用全额投资的方式,将项目建成租赁给乙方经营。

2、甲方可采用控股或参股的方式投放资金(投资比例双方商定)。

1、乙方负责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对拟建项目审批手续办理。

2、乙方负责办理申报成立合作公司相关手续及领取证照。同时在办理审批拟建项目手续及领取证照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支付。待合作公司成立后纳入成本核算中列支。

3、乙方在签署本投资合作意向书后__________天内,须将拟建项目的全部文件资料及可研报告等备齐(盖章)递交甲方。正式投资合同签署后__________天内,须将合作公司相关申报手续办完及领取证照。

4、甲方收齐文件资料经核实无误后,拟建项目符合建设条件时,双方即按照国际惯例正式签署投资合同。

5、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新登记注册的合作公司全套证照手续后,十六个银行工作日内按投资合同总额10/20%划汇到合作公司帐户。

第四条合作双方权利。

一、甲方:

1、甲方在项目开发、建设、运营期间有知情权、监督权、审计权。

2、甲方在项目建设期间委派两名财务人员,监督该资金的用途,实行专款专用,锁定项目委托银行代收付,配合乙方协调好银行关系。

3、甲方在合作期间,不参与经营管理、不承担风险、不承担连带责任。

4、甲方在项目建成运营前,有权将合作公司全部资产评估抵押到甲方的名下(委托银行托管)。同时对乙方拖欠“股金回报”款超出18个月时,有权对乙方中止合作,并有权处理合作公司全部资产。

二、乙方:

1、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独立经济核算体系。

2、乙方在项目开发、建设、运营期间有人事招聘权和任免权、设备及原材料采购权、技术改造权和財务支配权。3、乙方在正常生产管理运营期间,有权处理经济及法律事务。

4、乙方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有权处理安全事故及重大事故权。

5、乙方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对重大决策问题有建议权,并递交董事会审核通过后实施。

一、甲方:

1、在正式投资合同签署后的(合作公司成立后)规定时间内,负责首期10/20%投资资金按时到位。

2、负责首期资金到位后,要及时投放给合作公司使用,若不能如期投放使用或后期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乙方有权中止合作及冻结投资款。

3、将对投入资金的________________(不干净、不清白、不良记录等)负全部责任。

二、乙方: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对拟建项目立项、可研、环评、设计、土地、城建及公司背景资料等所有文件,应承担文件真实、有效、可行性的法律责任。若在运作期间,因项目文件失真、失效或有伪造行为,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和正签合同,乙方自负其责,并视为乙方违约。

2、投资款到位后乙方全权负责经营,按投资合同规定协调好银行关系;按时支付“固定回报”。

1、甲方规定以现汇(美元/港币)及全新配套设备作为出资。乙方规定以人民币及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作为出资。2、在本协议规定项下签署的各项附属协议及文件资料(合作公司合同、章程、可研、环评、图纸设计、工程建筑、设备购置、技术转让、政府批复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意向书过程中。凡涉及到本意向书未能明确的事项,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执行。或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投资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投资合作意向书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见证方执壹份。本意向书双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必须共同严守保密,不得向无关各方泄露本协议内容。同时与无关各方不起任何法律效果。

公司对公司合作函怎么写篇四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现金:____元:厂房: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机械设备: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专用工具: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专利权:________元商标权:_________元技术成果:________元。投资缴付日期截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合作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公司财产为全体合作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合作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合作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合作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实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投资各方将分得利润并入投资方企业利润,一并缴纳所得税。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公司由出资各方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人,由__方推荐,副经理____人,由____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会聘请,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____方推荐,____方推荐____名协助之公司的财务会计账目受合作成员监督检查。

(1)合作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3)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或请双方主管部门解解决及请求仲裁机关仲裁。

(4)合作成员不得中途退出合作,如中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付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5)合作成员在本合作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半紧密型合作,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未尽事宜,由合作成员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公司存________份,协议副本式____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对公司合作函怎么写篇五

尊敬的__女士:

经与贵公司就项目合作事宜进行初步洽谈后,我公司对合作事宜进行了研究,认为:

1、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

3、该项目所在我地区有很好的资源优势,具备合作的基本条件。

我公司认为,本项目符合合作的基本条件,具备进行商务合作洽谈的基础。具体的合作事宜必须经双方更进一步详细洽谈。请贵公司法人代表收到本邀请函后,派代表赴我公司作商务考察并就实质性框架合作进行洽谈,我公司将承担本次商务考察的全部费用。

敬请告知准确时间,以利安排,我公司法人将亲自与贵公司面议合作事宜。

致敬!

商祺!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20__年__月__日。

公司对公司合作函怎么写篇六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申请设立和运营____公司(办事处)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证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身份凭证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有足够资金实力的人为乙方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进行担保。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乙方在所在地工商部门代为设立____公司(办事处)的必要资料,并授权乙方代为办理设立手续。

4.在____公司(办事处)设立后,甲方应将有关____公司(办事处)的工商手续提供给乙方,并授权乙方进行运营。

5.如乙方需要,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管理及专业技术培训,费用由乙方负责。

6.甲方有权对乙方设立和运营____公司(办事处)的一切工作进行监督和领导。

7.乙方在____公司(办事处)设立和管理工作中遇到困难请求甲方帮助时,甲方应在第一时间给予乙方帮助,并应协助乙方做好分公司(办事处)相关工作。

8.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不力或乙方行为有损甲方利益或乙方未按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甲方有权收回提供给乙方的手续,并撤销对乙方的授权。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代为设立____公司(办事处),并负责支付设立____公司(办事处)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代为设立的工商费、手续费、办公费、公关费、差旅费等。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____公司(办事处)设立后的一切运营工作,并负责支付____公司(办事处)运营所需的一切费用。

3.乙方应按本协议书格式,提供甲方认可的具有经济实力的第三人出具的担保书。

4.乙方运营____公司(办事处)的一切工作,只限于在____公司(办事处)所在地,从事甲方要求的_________的销售、市场管理、信息搜集等工作。

5.乙方不得利用____公司(办事处),从事任何非法活动或与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独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乙方在____公司(办事处)运营中,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发货方式、运输费用等相关运管规定开展工作。

7.其他乙方所需履行义务参照20xx年业务员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1.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订及乙方提交本协议书规定担保书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生效。

2.本协议书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未能的,依法解决。本协议书纠纷的管辖法院是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3.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算。

4.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执一份。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对公司合作函怎么写篇七

丙: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籍贯: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项目,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三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四条 工程完成后,所有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润额按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_____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 项目债务按照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_____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两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每 年项目产生的利润按比列进行固定投入。利润分红,一 年结算。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_____,自三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 年__月__日至____ 年__月__日止。

第十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伙项目经营期限为工程项目竣工交付建设单位,工程款项结算支付后终止。

第十二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三条 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项目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四条 未尽事宜,三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 年__月__日

公司对公司合作函怎么写篇八

文书帮为您整理了合作合同:公司与公司合作协议,希望帮助您提供更多想法。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贿赂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 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五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 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贿赂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公司对公司合作函怎么写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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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书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

2、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如有任何一方欲终止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条款范围内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双方通过书而后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即告中止。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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