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回顾过去,规划未来。怎样运用逻辑思维,使总结更加连贯、严谨?以下是一些值得参考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制小故事篇一
案例背景:
独生子女的现状,造成了绝大多数家庭把几乎所有的爱和关注给予了孩子,孩子从出生开始,就由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围着他转。他所需要的一切都被大人包办代替,并且认为他得到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父母亲无原则的爱,客观上造就了孩子的自私的习惯,不知道自己还需要去爱别人、关心别人,更无法体会到爱别人的乐趣。在我们班,就有很多这样不会爱的孩子。在幼儿园里,他们并不让人觉得是个不会爱的孩子,但在家里就是一个十足的小霸王,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谁都不怕,反而是他们千方百计的依着他,怕他不高兴。案例过程:
分析:在独生子女家庭中,孩子被各种各样的爱包围了,孩子没有得不到的要求,所以,在父母不能满足孩子的要求时,孩子是不能接受的,也不会体谅父母,只会埋怨。试想,这样的孩子长大了,会是一个爱父母的孩子吗?连自己的亲人都不爱,他又会去爱别人吗!适当的对孩子说“不”,其实是对孩子的爱。
二、今天是笑笑妈妈来接她的,妈妈今天看起来脸色不太好,笑笑说。
放学了要去超市,妈妈说:“孩子,今天就不要去了,妈妈今天身体不舒服”,可是笑笑根本没想着妈妈的身体,而是想着自己要去超市,哭哭啼啼,结果,妈妈还是答应了。
分析:在很多孩子的家里,父母把孩子爱的机会垄断了。如:爸爸下班回来了,孩子想给爸爸挂衣服,放东西,可是爸爸说:“算啦算啦,你还小,自己去玩吧!”孩子处于萌芽状态对别人爱的意识被爸爸的一句不用挡了回去。因此孩子变的爱不爱别人无所谓,不再关心别人,也不懂得爱别人了。所以真正爱孩子的父母,要在孩子面前表现得可怜一点,多给孩子一次对他人施舍爱的机会。
反思:
人的过程中也同样能感受到无穷的快乐。让孩子学会爱,比学会更多技巧更重要。
法制小故事篇二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
你们好!
今天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治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文档为doc格式。
法制小故事篇三
狄仁杰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历经高宗、武后两朝。他任大理丞时,一年之中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时称平恕。有一次,武卫大将权善才误砍昭陵柏树,狄仁杰奏罪当免职。唐有宗勃然作色,下令立诛权善才。狄仁杰又奏权罪不当死,高宗说:“善才陷我不孝,必须杀掉他才解我心头之恨。”左右的人听到这里,都朝狄仁杰使眼色,叫他离开殿廷,狄仁杰却不慌不忙地说:“臣闻逆龙鳞,忤人主,自古以为雄,臣遇以为不然。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臣今幸逢尧、舜,不惧比干之诛。陛下作法,悬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岂有犯非极刑,即令赐死?法既无常,则百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变法,请从今日为始”。一番说既婉转得体,又顾全了高宗的面子,其态度才缓和下来,善才幸免一死。
法制小故事篇四
“问题学生”通常是班集体荣誉的破坏者,班里的同学们都讨厌害怕他,不愿亲近,他丧失了集体友谊和同情。即使他有过勇于改正错误的表现,但也常常难以得到重视、信任和鼓励,因而他产生了心理对抗;另一方面,这类学生通常对学习提不起兴趣,对自身没有自信,学习基础差,学习目标不明确,并且经常成为老师批评、家长打骂、同学嘲笑的对象。
例如:我校三年级有一男生,他无论什么课上一会儿故意踢踢周围同学,一会儿玩学习工具,一会儿用橡皮屑投同学,再没人理他,他就在那发会儿呆,整节课都无所事事。下课后,他也从未看过跟学习相关的书籍,还时常在楼道里或班级内疯跑,打人,乐不思蜀。班主任、科任教师批评、教育多次,这位男生每次满嘴上答应改正,并以后认真学习,但从未付诸行动,仍旧如往常。
这位学生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问题学生”的一个典型代表,对学习没有兴趣,缺乏自主学习意识与能力,厌学,没有人生目标,责任心不强、日子得过且过。这样的情况使得美术课堂的教学效率相对低下,有悖于学校的办学理念,不利于学生的发展,现状不容乐观。
二、“问题学生”在美术课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美术课中的这类“问题学生”通常在作业过程中喜欢恶作剧,例如:画上“屎”,课堂喜欢闹。但是,这样调皮的学生,往往会有很好的表现;只是他们的注意力不一样,关注的问题也不同,所以会在课堂上经常有一些不羁的表现。例如:有的“问题学生”在作业本上表现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有的“问题学生”喜欢画一些大人们看不懂的东西,甚至画得饶有兴趣,乐此不疲,图画本也很快消耗尽了。
三、‘课堂问题’的看待与改善。
首先,我认为这是正常现象。因为学生们在课堂学习过程中都会出现类似的个性学生,西方的教育思想是支持和积极引导的态度,只是在我国这种现象常常会被认为不正常,因为目前的教育土壤还不适合这样的学生成长。社会土壤也不成熟,让这样孩子发展成为难题。
其次,美术教师要提升课堂效率,提高学生学习兴趣;要正确引导、正确教育;要让“问题学生”知道为什么要画画,要让“问题学生”能展现出具一种内心文明程度的绘画,引导他们通过画笔表现出自己内心的“真、善、美”,他们就会有改变。
那么,如何提高美术课堂效率。
(一)‘讲台’变成‘舞台’,激发学习兴趣。
兴趣是学生学习美术的基本动力之一,如果我们的美术课堂兴趣盎然、引人入胜,那就意味着学生在学习和积累的同时,还会领略到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从丰富美术史论入手,在工作、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激发间接学习动机,增强学生的自主性,让积极学习的情感贯穿美术学习中,使学生学会欣赏美,在美术课堂中获得乐趣。同时可以采用范画、挂图、实物等多种媒体,采用游戏、故事、儿歌等手段,创设引人入胜的教学氛围和教学情境,教师以积极主动的情感,去吸引、感染学生的情感,使学生获得情感的共鸣,使学生体验到美术课堂是一种轻松愉快、创造想象的教学活动,从而认同接纳教师的教学内容。
例如:小学五年级的美术课《戏曲人物》,是一部有关“京剧”的内容,而学生普遍对京剧感到陌生、遥远;课堂上对京剧人物的“老生”、“花旦”、“小生”等等角色觉得陌生而枯燥。我授课时,会给学生讲---‘杨门女将穆桂英’的故事,并播放穆桂英挂帅的京剧选段影片给他们看。我把‘讲台’变成‘舞台’,学生们争先恐后地模仿着京剧英雄人物的动作,一个个表演得非常认真,学习兴趣高涨。当场我还示范了一幅“武生”的戏曲人物图,故意弄得比较幼稚,激发起他们的学习兴趣,让学生也勇敢地进入了创造领域,达到了较为理想的教学效果。
(二)明确‘爱’,美术课‘因材施教’。
美术的教学中,教师不应将美术教学视为单纯的技术训练,一味追求学生画的能有多好,而应更多的注重学生了解到多少美术知识,至于,通过课堂学习对学生的审美能力有怎样的提高,不同的学生,不同的要求,做到普及美术常识即可。教师应该注重提高学生审美情趣,针对“问题学生”个别技能指导。对待“问题学生”要给予一颗宽容的心。
美术课的课堂本就活跃,“问题学生”活泼好动,思想活跃,难免会脱离老师思想里的那个“圈”。据研究表明,小时候唯唯诺诺,“特别听话”的孩子,长大了很多都不会有大出息的,反而从小表现出很多问题的“问题学生”,只要本质不坏,长大后很多人都会做出一定的成绩。所以作为美术教师对待“问题学生”要给予比普通学生更多的爱,更多的空间,教师要宽容一些,不必太苛责他们,只要他们的做法不出“大圈”,不出“大格”,不必太过限制。教师可指导他们从生活中单个‘基本形’开始想像和练习,运用‘基本形’学习对称、均衡,认识对比的重要性,掌握比较方法,进而学习物品较多的组合画面,让他们学习画面中的对称、均衡、变化、多样统一的组织形式。教师应把学生们的全面发展作为教学的根本目标,充分认识到学生们发展是全面的发展。
(三)尊重“主体”们的自尊心。
每个人都有自尊心,从某种程度上讲,‘问题学生’的自尊心甚至比一般人还强些。由于种种原因,“问题学生”在心灵深处受到创伤,如:他们多次受到批评,或纪律处分,同时成绩又差,因而十分自卑。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要真诚地去关心他们,用炽热的爱去激发他们的自尊心。
美术学习是一个自觉的、积极的、主动的过程,学生不应单纯是学习过程的客体,消极、被动地去接受知识,而应当成为学习过程的主体,积极有兴趣地主动获取知识,这样的学习才是有效的学习。教师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调整教学重难点和相关内容实施教学,以学生为本,以关注学生的发展为基准,进行有效地教学设计,选择学生熟悉的题材作为切入点展开教学。教师还可以提供多种的表现形式的范例供学生参考,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现代教学理念。由于学生素质良莠不齐,因此,在美术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根据情况实施分层教学,以学生的不同素质为根据,将其客观地分成多个层次组,并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备课的深浅,区别各个层次对范画制作讲究的不同难度,分层布置作业及其辅导,根据各个层次设定教学目标的尺度,努力实现各个层次学生的共同提高,充分体现了因材施教、区别对待的教学原则。
分层教学方法是建立在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之上实施的,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及参与性,让学生自己选择适合自己的层次,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这也是“以学生为本”理念的有效体现。
另外,尤其是教师不要过多注意他们的缺点、短处,而要多肯定其长处和优点,不要动辄在办公室、教室或公众场所批评、讽刺、贬低、伤害他们的自尊心。
四、结束语。
总之,问题学生就像一棵棵弯曲的小树苗,只要教师们有“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精神,工作做细,方法得当,持之以恒,就一定能育曲为直,育直为壮。不管“问题学生”身上有多少问题,只要他是我们的学生,我们就要用爱去解决他们的困难,去解决他们的“问题”,让他们书写出人生理想的答案。
法制小故事篇五
摘要:本文希望通过后进生激励案例展示如何让开展有效激励,使后进生的自主成长过程得到引导和控制。
关键词:有效激励后进生。
有人说班主任是世上最小的一个主任,也是最累的一个官。的确,班主任工作是繁琐、辛苦的,但又是幸福的。当看到学生的成长进步,那种幸福的感觉超过了一切。接近两年的班主任工作也是我的一串成长脚印。就工作经验来讲我还有很多的欠缺,但是我一直在学习借鉴并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探究。和曾经的自己相比,我认为我还是有一定的进步,所带的班级也在不断的进步着。
班主任工作的重点是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而学生之间又存在很多的个性差异,所以如何在激励学生保持并发展良好个性的同时又能缩小他们在成绩上的差距就成了班主任工作的重中之重。
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向来都是班主任工作中的重点,也是难点,特别是后进生转变过程中的反复现象通常让班主任疲于应付。如何对学生自主成长进行妥当的引导和控制,让班主任既能够从大量的转变工作中解脱出来,又能使后进生顺利愉快的进行转变,是班主任在这一方面工作的焦点。在我所带的高二(7)班,我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高二(7)是一个理科特招b班,该班级的学生基本都有一定的学习基础且学习态度比较端正,但是在这样的班级里还是有个别淘气顽皮的问题学生,他们头脑都很聪明,但是自控力很差,学习总落在班级的最尾巴部分。对于这一类学生的教育转化就是我在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以下就是我的一份工作案例:
一.案例对象。
学生王正耘:父母均有工作,家境尚好。自20xx年9月进入学校至今,该生就一直在我所带的班级。王正耘同学性格外向,极有幽默感,在同学中人气很高,但是自我约束力很差,无论在纪律还是在学习上都很懒散。高一上学期时,该生经常因迟到、吃零食、留长发、上课睡觉、不佩戴胸卡等违纪问题而被扣分;学习上,上课经常开小差,睡觉,很少认真听讲,很多科目的作业也总是应付完成,每每考试,成绩排名基本都在最后10名之间徘徊。
通过与该生家长的电话沟通我了解到,王正耘的父母对儿子的期望值很高,但是由于以前疏于管教,致使该生养成了懒散贪玩的习性。
根据该生的情况,在高一下学期初,我就制定了初步激励工作计划,以期通过有准备有计划多方位激励对该后进生进行疏导和转变。
二.激励转化计划及实施。
(一)计划制定的思想基础。
激励计划必须让学生体会到“自我实现”的快乐,以期用人的自我实现需求来激发学生自我约束积极上进。
(二)计划内容:
第一步,经常找该生谈心聊天,从目前的学习压力,竞争压力和将来的就业压力等方面给其制造心理压力,以帮助其找寻学习动力。第二步,给学生施加学习压力,强迫学生投入英语学习(本人所教科目为英语,而该生英语基础很差)。在课堂给学生布置简单问题让学生解答,在协助其完成问题厚予以表扬和鼓励。第二步,布置坐在他附近的班干部及时对他的日常学习进行督促和激励。第三步,安排学习成绩较好有热心的同学,在学习上引导和帮助他。第四步,与家长保持电话联系,将该生在学校好的表现和进步及时告知家长,让家长从家庭方面给予激励。第五步,在生活方面多给予关心和爱护,经常嘘寒问暖,关心他的课余生活是否充实,作息时间是否合理等。
(二)计划的实施。
起初在找王正耘谈话之前,我就预料到他会很拘谨,因为他知道老师不喜欢爱违纪捣乱学习成绩还很差的学生。为了排除他的紧张和顾虑,也为了让我们的谈话能够在轻松协和的氛围中展开,我选择了边散步边谈心的谈话方式。结果我们的谈话进行的很顺利。在谈话中,王正耘首先主动向我认错,并承认自己上半学期的表现确实很不尽人意。随后他还告知我他个人也常因为不能很好的管理自己的学习和生活而自责,他觉得很愧对班主任和父母。曾经有几次,他在我们的谈话之后想过要发奋图强,但是没有几天他就坚持不了了。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我不断的给予他鼓励和信心。第一次的谈话效果很好。它不仅让我走进了王正耘的内心世界,也让他开始真正的感受到压力并醒悟。
第一次的谈话后,我发现王正耘在班级的表现确实有变化,早晚自习的精神状态比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于是趁热打铁,我立刻找他紧行了第二次的谈心,在对他学习态度有所转变给予表扬的同时,我又给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是从最薄弱的英语科入手进行补习和提高。虽然很犹豫,但是最终王正耘还是点头接受了我的要求(保证每天至少30分钟的英语学习并背记8个单词,每周看4篇阅读理解,每两周定时向我报告学习状况)。当时我与他制定了一个约定———如果到期末他能从班级50名进步到35名以前,我就请他吃饭。
平时在班级巡视的时候,我经常走到他面前主动问他有没有问题需要解答,而每次他都有大堆的问题提出,我就不厌其烦的给予解答。慢慢的,不需要我的提问,他在课堂上也会主动举手回答一些简单的问题,这一点让我很欣慰,连同学们也为他的勇气和改变鼓掌。
随后的时间我又安排了班委和成绩较好的同学坐在他附近帮助监督他的学习。就这样,没有多久,班级很多同学向我反映情况说王正耘像变了个人似的,现在不仅学习很勤奋,就连平时爱犯小错误的毛病也少了。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说明我的计划开始初见成效了。俗话说一份耕耘就有一份收获,就这样,两个月后,通过不懈的努力,王正耘的成绩进步了,不是小小的两三名,而是七八名的进步。到高一下学期期末考试时,他从班级50名进步到了班级33名,荣获了年段颁发的“成绩进步奖”。在给他颁发奖状的那一刻,作为班主任的我内心特别的激动。能看到学生在自己的引导和帮助下一步步的成长进步,我觉得特别的幸福。
后来在高二上学期的一次月考中,王正耘又一次给了我和全班一个巨大的惊喜,通过不懈的努力,他“奇迹般”的进入了班级前10名,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
(三)转变过程中的反复现象。
然而好景不长,随着天气渐渐转冷,我发现王正耘的状态开始松懈下来,成绩也开始出现滑坡的迹象,怕吃苦的弱点在他身上暴露无遗。由于天气寒冷,很多学生在各个方面放松对自身的要求,王正耘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例如两操检查记录里偶有他因为早操迟到而扣分的记录;在早自习的课堂上,他常被我抓住伏在课桌上睡觉。种种迹象表明,这个学生已经开始对自己放松管理,很有可能再次回到以前那种散漫的学习状态。为了能帮助他及时刹住车,我频繁的找他谈话,时而用微风细雨式的说教,时而用暴风骤雨式的训斥,与此同时,我也加强了与其家长的联系,希望家长协助老师对该生进行管理。由于双向管理比较严格,王正耘的表现没有出现太大的退步。然而与之前相比,他的成绩开始变的很不稳定,所以他在后面一段时间的表现始终不能够让我很满意。
三.探索的路上。
生机盎然的春天来了,崭新的一年开始了。每个同学都带着新的希望和憧憬投入到新学期紧张的学习中。学期伊始,我就找到王正耘谈话,并和他制定了新的约定。现在我正在努力,而且我希望通过我的努力,王正耘的潜力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掘。同时,我也希望能够真正创造一起后进生成功转化的案例。
法制小故事篇六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下面是法制名人故事,请参考!
任何国家都有法,但并非有法制。法制在不同国家其内容和形式不同。在君主制国家,君主之言即为法;在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排除了奴隶制、封建制国家法制的专制性质,但资产阶级受阶级本性的局限,当有的法律规定不符合本阶级的利益时,就加以破坏。只有彻底消灭剥削制度,实现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法制。
1、鼠狱。
张汤在西汉武帝时曾任廷尉、御史大夫,一生主持审判许多重大案件,用法严酷。他小时候即已显露出作法官的潜质。一次他父亲外出,他一人在家,老鼠将肉偷走。他父亲回来,很生气,动手打了他。张汤遂挖掘鼠洞,将老鼠捉拿归案,老鼠偷的.肉还没有享用完,“鼠”赃俱获。张汤按正式审判程序,审讯老鼠,记录供词,写成文书,最后定罪判决,处老鼠以磔刑。其父回家看到他写的供辞文书如同出自一个老练的狱吏之手,大为惊讶。以后遂让张汤书写判案文书。
2、三尺法。
杜周是西汉时有名的酷吏,为人持重少言、内心阴刻。皆任廷尉、御史大夫。汉武帝对他颇为欣赏。什么原因呢?一是因为他逐捕深治,二是他治狱,专以皇帝旨意为准。皇帝所讨厌的人构讼,他就枉法而陷之:皇帝欲开释的人,他就网开一面,找借口释放。有人就此责问他:“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旨为狱,狱者固如是乎?”所谓三尺法指的是写在三尺长竹筒上的法律条文。对这样的责问,杜周一笑置之,振振有词地说:“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应该说,杜周道的是实情,说出了封建社会里十分普遍的执法心态和现象。杜周能坦率承认这一点,还有几分可爱之处。
3、太守断牛。
于仲文曾任北周时安国太守。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后来任家得到一头牛,两家都说是自己家的牛,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断决。益州有一位官员说:于太守必有主意。于仲文接手此案后。说“此易解耳。”他令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于仲文先前又令属吏悄悄微伤要认领的牛,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则无所谓。于是于仲文便据此下判将牛断给任家,杜氏服罪而去。
4、法当有常。
狄仁杰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历经高宗、武后两朝。他任大理丞时,
一年之中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时称平恕。有一次,武卫大将权善才误砍昭陵柏树,狄仁杰奏罪当免职。唐有宗勃然作色,下令立诛权善才。狄仁杰又奏权罪不当死,高宗说:“善才陷我不孝,必须杀掉他才解我心头之恨。”左右的人听到这里,都朝狄仁杰使眼色,叫他离开殿廷,狄仁杰却不慌不忙地说:“臣闻逆龙鳞,忤人主,自古以为雄,臣遇以为不然。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臣今幸逢尧、舜,不惧比干之诛。陛下作法,悬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岂有犯非极刑,即令赐死?法既无常,则百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变法,请从今日为始”。一番说既婉转得体,又顾全了高宗的面子,其态度才缓和下来,善才幸免一死。
法制小故事篇七
法制故事是我们学习法制知识的一种形式,同时也是我们了解社会现实的一扇窗口。在这些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人们遵守和违反法律所带来的不同结果,体会到法治的重要性。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将分享我个人的法制故事听后心得体会。
第二段:合理合法的解决问题。
在一次法制讲座中,讲师分享了一则故事:一名小学生在学校中受到别的同学的欺负,他选择了合理合法的方法解决问题,通过向老师举报,最终问题得以解决。这个故事让我意识到,我们在遇到问题时,应该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它,而不是采取非法的手段,否则我们不仅会失去正义,更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三段:严守职业道德。
在另一次法制讲座中,讲师讲述了一个律师的案例,这位律师在为一名被指控的嫌犯辩护时,始终坚持自己的职业道德,依法维护嫌犯的合法权益。这个故事让我认识到,法律职业人员在执行职业工作时,必须在法律和道德准则的基础上行事,为客户提供合法的帮助。
第四段: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法律是公平和正义的代表。在一次法制故事分享会中,主讲人分享了一名清白无辜的被告人被误判的案例。在经过持续的努力后,他终于证明自己的清白,并得到了恢复名誉的机会。这个故事提醒我们,在我们的法制社会中,法律不仅要公正,也要在保证正义的情况下,让无辜者不再冤枉错误。
第五段:法律的普及和信仰。
在我国的法制社会发展中,法律的普及至关重要。在一次法制故事分享会中,主讲人分享了一名有犯罪记录的人,在社区工作者的帮助下悔改并重返社会的案例。这个故事让我认识到,在法制社会中,普及法制知识至关重要,有信仰的引导也是重要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遵守法律、维护法制社会的稳定和安定。
结语。
通过法制故事的学习和分享,我深入地了解到法治是社会发展的关键,也让我更加重视法律与法制。只有遵守法律才能公正、平等地享受社会的资源,只有信仰法律才能真正维护起法制社会的稳定和和谐,让我们一同为法制社会做出贡献。
法制小故事篇八
9月29号下午,老师和几名警官给我们上了一堂法制交通安全的的大课堂。
首先,校长为我们介绍了三位法制交通安全的副校长。
校长介绍完法制交通安全副校长,姜警官为我们讲了几条关于法律的事:1、有些同学,学习外面的黑老大,黑社会,叫了几个兄弟,见了不顺眼的学弟、学妹、就把他们打一顿,见了不听话的学生也一样。2有些学生,在家长、老师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去网吧。因为没钱,就问比自己小的学生要钱。开始是1元、2元、后来就是几十,几百的要,姜警官希望这样的学生可以停止违法行为。3还有一些学生去偷钱,偷同学的钱,偷同学书包里的零用钱,有的还去偷学校里的钱,有的甚至去偷停在学校附近的自行车。姜警官告诉我们,他们遇到很多这样的事例,这样已经构成了犯罪,有的学生还被公安机关拘留了呢!4有的学生不求上进,内心空虚,自己的学习成绩本来就不好,他(她)没事干,用石头砸篮球架,对自己没有好处,还破坏了公共财产。所以,在这里,我呼吁大家:不要损坏公共财产。姜警官讲完,陈主任进行了总结,要求我们做一个好学生,好公民;做一个对社会,对祖国有用的人;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公民。
接着,王警官为我们讲了三大点关于交通方面的知识:一交通安全形势:我国平均每年有10万人在车祸中死亡,50万人受伤。平均每5分钟就会有一人死于车祸。想必,大家都听过篮球女孩的故事吧!4岁时,她的双腿被车撞掉了,下半身没有了,只有上半身,他的爸爸妈妈就把她放在一个篮球里,她不能与小伙伴们一起玩耍,几年来,她一共磨坏了8个篮球。二、交通常识: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是我们经常见到了。交通信号灯分为红、绿、黄三种。红灯时行人以及车辆不能通过,绿灯可以走,黄灯时要等待。红绿灯是我国统一的交通信号灯。我们要爱护交通标志,遵守交通规则,如果交警与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的不一致,要听交警的指挥,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为达到非法年龄不能骑车上路。三、安全走路:行人应在人行道上行走。节假日外出时,不能一边走,一边看书,不三五成群的走,不追逐打闹。不突然从车前、车后下车,不能在车未停稳就拉开车门,等车靠边停稳后上车。
这一次法制交通大讲堂,让我懂得了很多安全知识,懂得了守法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岁月中,我一定要时刻要警醒。做一个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的小公民,让生命之花绽放得绚丽多彩。
法制小故事篇九
李离,春秋时期晋国人,晋文公重耳在位时任典狱官。他执法严明,一丝不苟,深受人们敬重。
有一次,由于下属调查失误,他误断案件,枉杀了一个无辜。当得知真相后,他把自己关了起来并请求晋文公判自己死刑。晋文公以主要过错在于下属官吏为由赦免了李离。听到自己被赦免,李离正色说道:“我当官为长,没给下属让位;我受的俸禄多,没与下属分利。
现在我错判误杀,却要把罪过推给下属,这怎么能成呢!”面对如此“一根筋”的官员,晋文公显得有些不高兴了,问道:“你的下属办错了案子,你自认为有罪。那么我是一国之君,你出了差错,我也有罪呀!”李离答道:“我身为典狱官,负有典狱官的法律责任。
错施刑者就该受刑,错杀人者就该受杀。主公正是因为我能察微识疑,才任命我为典狱官的。如今我听错案情而杀人,就该治我的死罪!”最后,李离不肯接受赦免,拔剑自杀了。李离奉职循理,为法伏剑,被历代所称赞。
观近年来平反的杭州叔侄冤案,从未听过冤案炮制者女神探的任何歉意,而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也仅仅是一个不对外公开的内部处分,处罚力度如何不言自明;沸沸扬扬的呼格冤案,十八年后才得以平反。
责任人是逮捕了,只是,冤案对被害者家属的打击、对执法者职业形象的破坏以及带给人们的心灵冲击,却不是法院的一纸判决能够将救赎的。
可见,李离虽是一根筋,但这个世上能多些“李离”,无论于国于民,都不是坏事。
法制小故事篇十
1)国无常治,又无常乱,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汉、王符《潜夫论、述赦》)。
2)夫立法之大要,必令善人劝其德而乐其政,邪人痛其祸而悔其行。(汉王符《潜夫论、断讼》)。
3)法生于义,义生于众适,众适合于人心,此治之要也。(汉、刘安《淮南子、生术训》)。
4)法出于仪、威于义。苏轼《王振大理少卿》。
5)法令明具,而用之至密,举天下惟法之知。苏轼《策别第八》。
6)以至详之法晓天下,使天下明知其所避。苏轼。
7)宁正以逆众意执法而违私志。
8)法者,编着之国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9)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
10)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
11)赏不避仇仇,诛不择骨肉。
12)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13)而正方圆;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以治国。
14)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汉书、王尊传》。
15)知为吏者奉法利民,不知为吏者枉法以害民。(汉、刘安《说苑、政理》)。
16)法立于上则欲成于下。苏辙。
17)立法设禁而无刑以待之,则令而不行。苏辙。
18)圣人之立法,本以公天下。宋、陈亮。
19)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三国演义》。
20)法无古今,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耳。张居正。
法制小故事篇十一
张泳,宋初名臣。一次,有个和尚行止不明,有犯罪嫌疑,被张泳下属拘留。张泳看了这个和尚一会,说:“对他刑讯,他可能是个杀人犯。”经过审讯,这个人果然是个假和尚,负案在逃。他杀死一个僧人后,把他的东西据为己有,自己剃发为僧。僚属问张泳何以知其有杀人嫌疑,张泳说:“我见其额上犹有系巾痕也。
法制小故事篇十二
历史意在记录个别事实,而诗﹙文学﹚意在描述普遍性的实践.
----亚里士多德。
一问题的提出:法律与文学。
20世纪上半页西方法学界经历了新自然法学、社会学法学、分析法学的洗练,最终走向了多元化的研究道路,传统法学的一些重大问题被揭示出来,诸如法律与意识形态、法学与知识社会学、法学与语言学等等具有后现代色彩的法学课题逐渐获得深入的研究.20世纪90年代以来,批判法学逐渐融入到后现代法学中,更加壮大了后现代法学的声势.后现代法学一方面是后现代哲学和法学学科交叉研究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法学的自身发展趋势的一个反映.
1973年,詹姆斯·伯艾德·怀特出版了《法律的想象》,标志着法律与文学运动的正式起步.1988年波斯纳出版了《法律与文学:一场误会》一书,更是成为法律与文学运动的新旗手.虽然与法律经济学在美国法学院占据的地位相比,法律与文学运动相形见绌.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从社会和法律学术发展层面上看,法律与文学运动作为一种法律理论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法学的领域,扩展了法学研究的视野,而且它改变了人们对法律的一些误解,有人认为法律与文学的存在本身就已经改变了法学理论的格局﹙苏力,法律与文学:以中国传统戏剧为材料,第3页﹚.
法律与文学算不算后现代法学的一个分支呢,这个问题一直有所争议,有人认为:后现代法学主要包括三个学派,即激进的女权主义法学﹑法律与文学运动和批判种族主义法学﹙信春鹰﹚;也有人认为后现代法学的流派包括法律解释学、批判法学、新实用主义法学、女性主义法学、种族批判法学,此外还包括同性恋法学等﹙于兴中﹚;有人则认为“后现代”这个词被夸大使用,混淆了当代不同法学之间的差别,而且夸大了时下的法学与先前的法学之间的差别.法律经济学、批判法﹑法律与文学、女权主义法学、批判种族理论都不属于后现代法学.法律与文学是一个以研究领域或材料而勉强组合的法学学派,其内部其实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理论纲领或核心命题,因此它也就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学派”﹙苏力﹚。
也许从理论上争议法律与文学是否是后现代法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没有意义的,从现代法学与后现代法律思潮的区别来看:。
现代法学是理性的(逻辑的和经验的),而后现代法学是非基础的,它注重的是意义追踪和利益平衡;现代法学认为法律有唯一正确的答案,后现代法学则否认存在唯一正确的答案,法律问题的解决只是不同的选择和利益的平衡;现代主义法学以法官和规则为主,而后现代法学则以语言和解释为主;现代法学追求法律的自主性、确定性、一元性、统一性、整体性,后现代主义法学则强调法律的非自主性、不确定性、多元性、地方性、局部性等;现代法学认为司法过程是推理的,后现代法学则认为法官是先有决定然后才为决定寻找理由;现代法学认为法律运作有独立的方法,而且法制和法学的研究具有独立性和自治性,后现代法学则认为,法律并无独立的方法,要提倡开放性、跨学科的研究。﹙于兴中,香港中文大学﹚.
可见,法律与文学运动的理论受到了后现代法学的重要影响这一点是无可置疑的,甚至可以说,法律与文学运动的发展正是后代法学发展的成果之一。我们正处在一个社会发展极其迅速的开放时代,无论中国还是世界发展都是很不平衡的,在社会生活和思想文化领域,传统﹑现代﹑后现代往往是并存的。中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它与西方的现代法治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开展对后现代法学的跨学科研究,特别是在法理学与哲学、政治学、历史学等领域研究后现代思潮的跨学科研究是很有必要的。当代法学的发展迫切需要了解其他学科的已经取得的成就,从中获得动力,这是各国法理学发展的一个普遍趋势﹙朱景文﹚。因为从法学本身发展的历程和规律看,法律和法学并不是或并不完全是象有的人认为的那样完全自治的,是一个封闭的象牙塔,而是受到了经济、政治、道德、宗教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二研究方法。
从国外法律与文学运动近30年的发展来看,法律与文学已形成了作为文学的法律﹙lawasliterature﹚,文学中的法律﹙lawinliterature﹚,有关文学的法律﹙lawofliterature﹚以及通过文学的法律﹙lawthroughliterature﹚四个分支,有学者将第一和第四分支合并为一类,第三分支与传统的法律研究没有多大差别,所以法律与文学运动中最主要的两大分支即作为文学的法律和文学中的法律,其相关研究正方兴未艾.
国内法律与文学的研究方面,代表人物有苏力,冯向,贺卫方,梁志平,余宗其,刘星,何家弘,徐忠明,汪世荣,强世功等人,他们大多曾留学欧美,在国外接接触了大量法律与文学运动的思想和研究成果,同时又接合中国国情,从不同角度出发做了大量的工作.正是在他们的努力下,中国的法律与文学运动才大张旗鼓的进行起来,并形成今天蔚然成风的局面,在法理学界占据了一席之地.但正如苏力所说,法律与文学并没有一个或至今还没有一个坚硬的理论内核,它仅仅是一个领域,还没有自己稳定的理论体系和方法,具体到中国法律与文学研究,在法律与文学的四个分支中,我国因为缺少西方的判例法传统,法律仅仅被作为一种文本,判词也从未起到英美法国家法官判词所具有的作用.文学作品的解释方法可能有助于法律的解释,但法律解释更多的是一种政治,经济,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不存在统一,准确的解释,也不存在统一,真实解释的方法.所以国内法律与文学的研究还刚刚起步,而且大多局限在“文学中的法律”的范畴内.
本文也是这样一种尝试,亚里士多德说:历史意在记录个别事实,而诗﹙文学﹚意在描述普遍性的实践.本文就试图从“文学中的法律”的角度出发,采用社会科学,主要是社会理论,经济学,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和社会生物学的进路和方法,力求从中国传统文学的文本中理解其中的具体的历史语境以及在这种历史语境中冷静地考察法律的﹑特别是中国古代法制的一些可能具有一般意义的理论问题,同时希望能对一般的法律理论问题的研究和理解有所贡献.
三故事。
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是我国流布最广的民间传说之一,两千多年来,它口耳相授、著之典籍、被之管弦、演于戏剧,直至今天搬上屏幕,以多种样式的媒体传播,几乎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孟姜女的故事是怎样产生、流传与演变的呢?
孟姜女的故事最早见之于《左传》,孟姜为齐将杞梁之妻,梁于公元前549年在莒战死,齐庄公在效外见到孟姜,对她表示吊慰。孟姜认为郊野不是吊丧之处,拒绝接受,于是庄公接受她的意见专门到她家里进行了吊唁。
西汉时已有了孟姜女“夫死后向城而哭,城为之崩”的记载(刘向《说苑》及《列女传》).至于哭崩的城墙在何处,虽然有莒城说、杞梁说和梁山说几种,但均在齐地,而非秦之万里长城。郦道元在《水经注》中就认为孟姜女哭崩的是莒城.
大约到了唐代,这一题材演变成了“孟姜女千里寻夫、哭崩万里长城”的故事,具备了今天的刍形。《周贤记》把故事搬到了燕国,孟姜名孟仲姿,杞梁变成杞良。杞良为逃筑城之役,误入孟超后园。孟女仲姿正在洗澡,古人贞操观念极重,信守女儿之体只能为丈夫所见,故二人乃结为夫妻。后来杞良回到长城工地后被处死,埋尸长城之下,于是仲姿千里寻夫,哭崩长城,又于累累白骨中滴血验骨,终得丈夫遗骸云.
唐代诗僧贯休,则有《杞梁妻》,竟咏孟姜女哭长城之事。其后这一题材乃进入许多诗人笔下,为这一故事的广为流布,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从元代起,孟姜女的故事开始搬上舞台.陶宗仪《南村辍耕录》、钟嗣成《录鬼簿》等对此均有记载.在这些戏曲中,孟姜转化成孟姜女,杞梁衍生出杞良、范杞良、范希郎、范喜郎、万喜良等名.更有秦始皇贪念孟姜女的美色,逼她为妃.孟姜女愤恨至极,怒骂不止,最后投入熊熊烈焰之中,是谓蹈火而亡的记载.画家贺旭据此为中国常德诗墙创作了《姜女蹈火》的石刻画﹙另一个版本是孟姜女为反抗秦始皇蹈海而亡﹚.
四分析:从历史到现实。
1“礼”与孟姜女故事的起源。
《左传》以《春秋》为本,通过记述春秋时期的具体史实来说明《春秋》的纲目.司马迁《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说:“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左传》代表了先秦史学的最高成就,是研究先秦历史和春秋时期历史的重要文献,确立编年体史书的地位,对后世的史学产生了很大影响.但是《左传》最大的特色是它强烈的儒家思想倾向,强调等级秩序与宗法伦理,重视长幼尊卑之别,同时也表现出民本思想,因此也是研究先秦儒家思想的重要历史资料.
礼是中国古代社会中长期存在的,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以及言行规范的总称.经周公制礼后,周代礼制的内容和规模都有了空前发展,对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起着重要的调整作用.春秋时,诸侯国之间来往频繁,使节的言谈举止直接关系到一国的荣辱存亡,为此,礼在此时十分发达.礼的作用在“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
春秋战国时礼的衰落也是整个时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贵族被奢淫生活所侵蚀,而逐渐腐化,没落,工商地主等阶级便随着各自的业务之兴起而兴起.社会关系变了,那么旧有的维持社会次序的方法也不得不变.旧阶级所用的方法,再不能适应新的统治阶级的需要了.
礼治体系的动摇,给人们带来了迷惘,许多人面对变革手足无措,在传统与现实间无所适从.动荡的社会,毕竟使人们感到不安,许多人在迷惘和矛盾中怀念着传统,诅咒着背叛﹙马小红,礼与法,第120页﹚.《诗经·相鼠》记载了当时人对违礼之人的责骂:“相鼠有皮,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但是,无论人们的主观意志如何,礼治的衰败已不可挽回.
当时正值社会剧变,礼坏乐崩,“天子先官”之时,原属官府掌管的《诗》、《书》、《春秋》等典籍散播民间,成为孔门教学的宝贵资料。将世代相传的国史《春秋》作为教材,转抄流布,大约便是孔门后学所为。相传孔子的晚辈高足子夏即为擅长《春秋》的大师,而将孔子生卒记入《春秋》也当出于孔门弟子对先师的敬意。孔子虽不曾编写过《春秋》,但孔子讲述研习《春秋》却是不争之实。但其目的不在提供一部真实的史实,而在用来发挥他的恢复传统秩序的政治理想,排拒新兴事物,隐瞒或抹杀甚至歪曲历史事实.《左传》既起于《春秋》,必然也受到了儒家对《春秋》的重新解读的影响.
孟姜作为知“礼”的代表被记入史书不是偶然的,可以说在“礼”对的社会的控制和影响无处不在的情况下,如果不是作为一个守“礼”的典型,孟姜这样一个普遍妇女是不可能被记入史册的.同时代关于孟姜善哭的记载也说明了这一点,淳于髡曰:“杞梁之妻善哭其夫而变国俗。”在齐地产生了孟姜哭调.其原因也是在中国传统中,哭也是一种礼﹙周代五礼中既有丧礼﹚.
2秦律及法家思想.
西汉孟姜的故事发展为“夫死后向城而哭,城为之崩”的记载.到唐代则演变为哭倒长城,孟姜女的故事基本定型,这可以看作是后世对秦王朝“其兴也勃,其衰也促”的一种反思,一种思想上的清算.
秦兴秦亡与法有着不解之缘.秦孝公用商鞅变法,法治学说在秦国大兴.完备划一的制度,令人心动的重赏,残酷无情的刑罚……很快便统一了人们的言行.凡国家禁止的,人们视为雷池,不敢逾越,凡国家提倡的,人们便拼死效力,纷纷响应.因为越雷池一步,严刑便紧随其后,而效力于国家,厚赏则立加于身.法制的统一,使法家力促的法治的效果立竿见影,农夫力耕,士卒勇战,官吏守职.秦国迅速摆脱了落后的局面,一跃而成为关东六国的劲敌并最终统一了中国.
陶醉于胜利之中的秦统治者迷信法家法治达到了顶点.秦始皇根本无法察觉被极端化了的这个理论给新生政权所带来的致命弱点.过分的高压政策使人们视君主为仇雠,繁密的制度使官吏百姓动辄得咎,而思想意识,社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几乎全付阙如﹙马小红,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第140页﹚.
在秦始皇死后,赵高等人利用秦始皇所创立的完备的法式,将天下人置于刑网之中.公元前2,右丞相去疾,左丞相斯,将军冯劫上书谏二世:一停止阿房宫的建造.二减省四边戍转﹙史记,秦始皇本纪﹚.这两事一为内部的大兴土木,一为对外的军事活动,其耗费都很大.《史记·蒙恬传》述此事曰:“秦已并天下,乃使蒙恬奖三十万众北逐戎狄,收河南.筑长城,因地形,用险制塞;起临洮至辽东,延袤万余里;于是渡河,据阳山,逶迤而北.暴师于外十余年”.用人三十万,筑城万余里,暴师与外十余年;其开支之大,可想而知,而对内的兴作,其耗费实有过而不及,建阿房宫动用七十余万之力.两相结合,在一短时期内,把人民剥削到精光,必然引起反抗.
反抗的分子,主要的是贫农,雇农,奴隶及其一切失业的人.一部分在社会上游离,没有职业,生活没有正当途径,当时所谓“盗”就是这一部分人.其另一部分,纯粹御外侮或预备打仗的戍卒,陈用吴广便是此类.﹙周谷城,中国通史,第173页﹚还有一部分,便是被统治者吸收过去,加以编配,成为队伍的.有的专为统治者作工,其生活纯为奴隶性质的,如建阿房宫之七十余万人.有的作工兼打仗,蒙恬所率的三十万人,既要逐戎狄,又要筑长城.在汉代,孟姜女的丈夫杞梁的身分已由齐将被改造为平民,这拉近与普通百姓的距离,孟姜女的故事被首次悲剧化,成为一个控诉秦王朝暴政的符号.
那为什么孟姜女的故事在汉代仅仅是“向城而哭,城为之崩”,而不是直接发展为哭倒长城,对秦的暴政的全面清算呢,其实很简单,因为汉代也在修长城,孟姜女故事在不断地发展,不断地被改造,这种改造不但是民间自发的,更有上层统治者默许﹑推动的因素在里面,从孟姜女故事的起源到发展一直在证明这一点.唐王朝是不修长城的,此时孟姜女的故事对统治者更多的是一种不要滥用民力,“载舟覆舟”警示.汉末陈琳即有《饮马长城窟行》:“饮马长城窟,水寒伤马骨.往谓长城吏,慎莫稽留太原卒,君独不见长城下,死人骸骨相撑拄?”其后历代诗人皆有咏其事者.可见战争,徭役,征夫离妇之怨,成为中国古代文学传统主题不是没有原因的。
从现在来看,先秦法家的法治理论虽促秦而兴,但其自身也存在着诸多的缺陷,如重制表而不重修内,重建制不重倡德,重现实而不重长远,益攻取而不宜守成等等.秦制秦法不可不谓先进,但用今天的话来说,它有些超前.所以,无论秦始皇具有怎样的才略,无论他怎样的勤政,都无法弥补超前所造成的发展中的空白.作为反传统过激的代价,秦始皇虽创设了千古之制,却被人们咒骂为暴君,秦王朝虽开创了统一的集权王朝,修筑了万里长城,却二世而亡,成为历史上有名的夭折王朝.其中最为沉重的代价是,法律由于失去了道德基础因而也就失去了人民的信任﹙马小红,礼与法,第142页﹚.秦亡之后,人们不再接受以法治国的思想,法律的威严与地位一落千丈.汉朝人谈法色变,崇尚宽厚,以为刀笔吏不可以为公卿,直到清朝,士大夫仍以谈法为俗吏之事.近代的法律变革常常在强大的传统势力面前退却。超前所造成的是秦始皇的悲剧,更是中国法治的悲剧.从此,中国古代史中再也没有出现过敢自称为法治的王朝,再也没有出现过将法或法律,甚至国家制度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派。法家的法治时代随着秦王朝的覆灭而一去不复返了.
3被儒家改造的法家思想。
自西汉以来,法律被逐渐儒家化,一直到唐代这一过程才完成,传统道德从此在当时社会控制中取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法律被要求服从于传统道德,同时道德也不再是空头的道德说教,而是把遵循传统道德同世俗功名利禄联系起来.
制度经济学家斯诺提出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制度,构成一个社会的更大制度的观点,为考察道德在古代社会中的功用提供了另一个进路.有学者认为传统社会中的道德论理意识形态话语实际上是另一种制度,另一种法律.从这个层面上看,传统社会中的道德话语至少针对了两方面,一方面是针对普通百姓,例如三纲九常,规定了人们行为思想的基本准则,起到了最基本的社会规范作用,将大量日常的冲突和纠纷都化解在社会层面,从而保证社会的和平和基本秩序.这种道德话语的另一个面则是针对官吏,例如忠,德治,仁政,爱民,民贵君轻,载舟覆舟等.其作用就是通过这种意识形态来规制官吏的行为,尽可能将这些意识形态内化成官员的一种自我约束,同时也还造成一种舆论的压力,防止官吏利用权力谋求私利,具有一定的约束和整合功能.
“德主刑辅”一旦成为官方的意识形态,道德就不仅仅是关涉官员和知识分子个人的道德修养,就其功能来说,它其实是一种政治学,一种治理学,一种法学,是当时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并且是制度化的政治的意识形态.它实际是治理国家的最主要的方法和技术之一.在这个意义上,在传统社会中,所谓的德治就是当时的政治,就是当时的法治﹙苏力,法律与文学,第242-243页﹚.
4元代杂剧对孟姜女的改造。
从元代起,孟姜女的故事开始搬上舞台。陶宗仪《南村辍耕录》、钟嗣成《录鬼簿》等对此均有记载。在这些戏曲中,加入了很多生活化,戏剧化的情节,但内容上对社会批判的意识少了,这是为了适应当时观众的需要,也是杨朱理学发展的结果,孟姜女从此被塑造成一个在苦难成长起来的民间道德典范,她身上最突出的不再是反抗和控诉的精神,而更多是封建礼教和传统社会妇女的三从四德.这是一种妥协,但也成功地完成了对普通民众的道德的宣传教育,甚至也许是一种普法教育.
礼教成为社会控制的大网,它培养了中国古人顺民的品行,但礼教所宣扬的道德伦理同样也是统治者自身的束缚.口含天宪的皇帝﹙元代孟姜女故事中秦始皇的角色与其说被突出了,不如说是被脸谱化了﹚可以朝令夕改,无视制度的约束,但却无法任意变动人们的道德价值观念.贵族官僚可以凭借势力践踏法制,却难以挣脱伦理道德的网罗.
礼教用鼓励的手段使人们从被动守法变为主动循礼,二十五史中有无数的孝子传,孝友传,烈女传,孝义传,卓行传,记载了许多布衣百姓毕生以礼教为圭臬,甚至以身殉礼的事迹.对违法者施以惩罚,对循礼者予以表彰和鼓励是中国传统的独特之处,这一特点将惩罚犯罪与预防犯罪合为一体,将善良风习的培养,维护与法的制定﹑遵守合为一体,将道德的戒律和法律的严禁合为一体,使法更有其效力.
五影响与反思。
在一个国家的社会控制体系中,文学作品到底充当了什么角色,文学作品对人们的影响到底有多大?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但是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很多古代口口相传的文学作品﹑神话传说﹑寓言故事是我们民族的一种共同知识,也许是社会对每个人最早的道德启蒙,思想启蒙和法制启蒙,它们对一个人内心意思和外在行为的影响力也许比现存的法律制度,官方的意识形态的宣传更顽固,也更有作用.究其原因,是在很长时间内﹙甚至现在也是﹚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大国里,由于国家通过法律对社会进行政治治理的能力不足,或者信息和监督费用过高,而使这种控制成为不可能,因此不得不诉诸道德意识形态,并往往借助于文学艺术的表现形式来加强社会控制.中国传统文化的意识形态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功用的,文学与法律共同构成中国传统社会社会控制的基本格局.
孟姜女的故事显然被不断地改造了,她不论外在还是内涵都与最初她产生时的形态相去甚远,但是考察这个故事演变的全过程,我们可认说,这种变化是作者和观众,是作者和观众的文化环境,时代语言,地方习俗共同作用的结果,她体现了我们这个民族的社会观点,社会意识,社会心理,它体现的是我们整个民族历史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共识.
法律与文学的研究不能解释文学中所有的法律问题,也不可能解决法律发展中法律本身的一些问题,与其说法律与文学是一个运动,不如说是一种方法,一个思路,它不仅丰富了法学的领域,扩展了法学研究的视野,更重要的是从这个进路出发,我们有可能更深刻地了解了中国传统文学进而是中国传统文化可能给我国现代法治提供什么样的本土资源.并进而在社会和法律学术发展层面上改变或者是修正人们对法律的一些误解.使法不仅仅被大众认为是“主权者的命令”,“冰冷的制裁者”,被动去遵守,而是一种人类的高级的生活方式,是中国传统的美德,中国传统的和谐文化﹑大同世界理念的一部分,是我们自觉,自愿,自发地创制,遵守,维护的制度安排和价值选择.
法制小故事篇十三
张齐贤是宋初名臣,擅长决狱。真宗时,戚里有分财不均者,更相诉讼。又曾入宫自理真宗前,真宗躬听狱讼,也不能决。张齐贤听说后,说:“是非台府所能决,臣请治之。”张齐贤坐相府,召讼者问曰:“你非以彼分财多,你所分少乎?“皆曰:然。他即把他们的诉讼请求记下,命手下人将他们带回家,两家交换住处,财产不动,甲家住进乙舍,乙家住进甲舍,甲家的财产归乙,乙家财产归甲。两家无词,就此息讼。真宗大悦,说:“朕固知非君莫能定者。
法制小故事篇十四
瑞士境内的阿尔卑斯山下有一条美丽的小溪。这里水流湍急,是大马哈鱼一年一度溯游而上,回到河上游产暖的必经之地.同时,这里也成为了钓鱼爱好者的理想渔场,每年因钓鱼给马哈鱼群带来的灾难性损失,据说是自然损失的好几倍。于是瑞士政府在河边立了块牌子,上面用各种文字写着:“禁止在此钓鱼”。可是,问题来了,不可以钓鱼,我是不是可以用其他方法捕鱼呢?于是就有当地居民在浅滩处设网捕鱼,据说每天都能满载而归。政府不依了,说这违反了法令,可捕鱼者也振振有辞。说你只说不可以钓鱼,没说不能捕鱼啊。官司一直打到瑞士的法院,法官认为:禁止钓鱼是为了保护大马哈鱼群不受自然力以外的侵袭。而捕鱼对大马哈鱼群的威胁远甚于钓鱼,故禁止了一切对大马哈鱼的捕捞活动。捕鱼者还被判了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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