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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自我评价优点范文如何写 自我优势评价怎么写(四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6 04:20:35 页码:9
项目自我评价优点范文如何写 自我优势评价怎么写(四篇)
2022-12-26 04:20:35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有关项目自我评价优点范文如何写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已经通过甲方gmc(global management college,全球化管理培训班)项目的初步面试和考核。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gmc项目培训。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为乙方免费提供半年的gmc项目培训。

甲方负责报销乙方因培训产生的培训资料、交通、住宿或其它经过双方协商的费用,报销标准由甲方制定,原则上给予全额报销。

乙方在培训过程中表现不优秀或者蓄意破坏培训的顺利进行,甲方有权利终止乙方的培训资格,并收回为乙方报销的和gmc培训有关的所有费用。

乙方在培训过程中如果擅自退出,甲方有权利收回对于乙方的所有投入费用,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培训结束后甲方有责任推荐并接纳乙方到甲方会员集团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自接受培训起至培训结束,在甲方规定的培训日内,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或早退。

乙方在gmc培训过程中,不需支付和gmc培训有关的培训资料、交通、住宿等费用。

乙方需做好在培训期间接受的培训内容,甲方公司机密和相关资料,甲方公司会员集团资料的保密工作。如果因乙方泄密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甲方将采取法律手段追回损失。

培训结束后乙方需优先考虑甲方提供的工作机会。

三、协议项目服务期限

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争议与仲裁

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谅解的精神通过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签名(章):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有关项目自我评价优点范文如何写二

为进一步扩大开放,调动全社会各方面人士招商引资的积极性,鼓励全县各界人士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吸引更多客商来投资,促进xx县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项目奖励,是指对经过国家和自治区批准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地方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争取、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建设和发挥效益的过程中,以及介绍本县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到本县投资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的激励措施。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种。其中,物质奖励以现金奖励为主。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主管项目奖励工作,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奖励的日常工作。

(一)设立项目争取奖。此项奖励是指从项目建议书提出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阶段的奖励,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项目基础奖金。分别按项目总投资金额的多少设定相应的奖金。凡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其奖金为0.2——1万元;总投资额在500万元——1000万元的,其奖金为1万元——3万元;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20xx万元的,其奖金为3万元——5万元;总投资额在20xx万元以上的,其奖金为为5万元——50万元。此项奖励的申报须在可研报告得到批复之后。(项目争取奖的奖金分配比例按项目批准单位的级别来划分不尽合理,建议改为按项目总投资金额的多少设定相应的奖金额。)

2、争取国家政策性补贴奖金。主要以争取到国家政策性补贴的数量多少、利率高低和期限长短三种相关因素为依据,其中属于无偿补贴的,500万元以下的,按0.5%比例提取奖金;500万元——1000万元的,按1%比例提取奖金;1000万元——20xx万元的,按2%比例提取奖金;20xx万元以上的,按3%比例提取奖金。属于无息投资的,按1——2‰的比例提取奖金;属于低息投资的按0.5——1‰的比例提取奖金;属于银行基础利率投资的按0.5‰以下的比例提取奖金;高于银行基础利率的不提取奖金。此项奖励的申报须在补贴全部到位之后。

(二)设立资金落实奖。此项奖励包括贷款落实和自筹资金落实两个方面。主要按所争取资金利率高低和期限长短、资金到位情况、拆借资金成本高低等因素确定提奖比例,其中:高于银行基础利率的不给奖励;同等于银行基础利率的按0.5‰以下的比例提取奖金;低于银行基础利率的按0.5——1.5‰的比例提取奖金;无息贷款的按1.5——2.5‰的比例提取奖金。落实一笔资金,只能获一次奖励。

(三)设立项目效益奖。此项奖励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两个方面。经济效益是指项目按设计要求按期达产达标达效的情况。社会效益是指此项目的建成在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消除公共污染、防疫治病、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作用的情况。具体按以下两个部分奖励:

1、以经济效益为主的项目效益奖,主要以对地方财政贡献大小决定,按年度上交地方财政金额的1%提取奖金。

2、以社会效益为主的项目效益奖,主要依照项目管理过程中达产达标达效程度决定,经政府有关部门和指定部门认定,达到各项技术指标的给予0.5——1万元奖励,不能完全达到指标要求的不给奖励。

项目效益奖可多次给予,当第二年新增效益达到或超过预期效益时仍可按本条规定的比例提取奖金。

(四)设立招商引资奖。此项奖励按引资(物)额的大小给予,具体按以下两种情况奖励:

1、引荐国外友好人士捐赠钱物的,按实际接受钱物金额(其中,物资的价值以政府指定的评估机构评估为准)1%的比例提取奖金;

2、引荐外商来投资的,按投资规模的大小和对地方财政贡献的大小给予1——10万元的奖励。

(六)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不同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相应精神奖励。

项目奖励每年进行一次。年底开始申报,次年的三月份公布评定结果并召开表彰大会。

(一)奖励评定的程序:

1、单位或个人申报;

2、按项目审批渠道由主管单位进行把关;

3、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

4、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评审决定。

(二)报奖项目由项目法人或责任人申报。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表;

2、项目工作总结;

3、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验收等文件的批复文本;

4、必要的法定依据、证明等资料;

5、项目费用报告;

6、奖金分配方案等。

县直有关部门应成立初评委员会负责报奖项目的初评工作。

(三)建立公告制度。凡经初评通过的奖励项目,应通过一定形式予以公布,没有异议的,可上报;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通过的奖励项目,由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公告期为15天。凡在规定期限内无异议者,报县人民政府核准授奖。

(一)拟奖项目如有异议,由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如协调不成,由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进行集体裁决。

(二)县财政应当在年度预算中设立“项目奖励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奖励。

(三)从所有争取到的无偿资金中提取3%用作项目奖励基金。

有关项目自我评价优点范文如何写三

甲方:(下称: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下称: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建设位于市区地块房地产项目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土地及其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双方本次合作开发的项目暂定名称为,最终名称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位置

本项目占用的土地位于省市区,土地使用权证号码为市字第号和市字第号,四至坐标见《土地使用权界址坐标表》。

3、项目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生活用地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约合亩),甲方已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上述项目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按市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4、项目规划内容

本项目用地规划指标根据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为准,作为双方合作项目建设指标。

第二条、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内容的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参与项目开发建设和监督经营管理。

2、乙方提供本项目除土地地价之外的全部开发建设资金,并负责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工作。

乙方提供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建筑、设施设备及安装资金,本项目的勘察、规划设计、环境、绿化、消防、环保、人防、小区道路等报建及建设费用,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承担项目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包括广告费用、委托销售代理费及其他为销售房屋而支出的费用。

4、本项目以双方的名义共同开发建设,并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房屋销售收入及承担政府依法收取的税费(双方所付税费从双方应分得的收入中直接扣除,从共管账户中统一支

付),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约定比例分配未销售完毕的房屋。

第三条、合作利益分配和税费承担

1、合作项目销售期间,按照甲方占%、乙方占%的比例分配房屋销售收入,按同样比例承担政府依法收取的税费。

2、乙方销售房屋时,销售款进入由双方共同监管的专门帐户,在预留应向政府缴纳的各项税费后按实际发生的销售收入定期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时间另行约定)。

销售期满后,双方进行统一结算。

3、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约定比例分配的在销售期内未售出的房屋,按照可销售面积甲方占%,乙方占%进行利益分配。

对于不可销售部份按以上约定比例享有权益和承担建成后的运行成本。

分配房屋时,双方须无条件给予配合及方便。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之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明,保证本项目《土地使用权证》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项目用地的全部地价款。

2、甲方负责提供有关手续,协助乙方办妥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有关消防、环保、人防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3、负责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开发建设。

4、甲方为处理征地遗留问题、搬迁及安置补偿问题的责任主体,乙方负责具体实施,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开发。

5、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合作开发的政府审批及登记手续,甲方应为所售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证提供相关手续和便利。

6、甲方应为购房者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银行认可的阶段性担保责任。

7、在双方经协商一致分配未销售的房屋后,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销售所分得的房屋,并为办证提供一切便利,因此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如期投入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保证建设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2、乙方负责场地清理,场地平整等。

3、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90天内本项目方案的设计,并承担设计费用。

方案设计须经甲方确认后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报建获得批准后应尽快完成施工设计。

在施工期间,项目规划若需调整及变更,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建设的管理、房屋销售工作,包括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销售代理单位,以甲、乙双方共同名义分别与上述单位签订并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建筑装饰材料、设施、设备的《买卖合同》、《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等。

乙方选择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须报甲方备案。

甲方对乙方的经

营管理有权监督,并有义务给予协助,提供或办理实施上述行为所必须的手续。

5、乙方负责组织工程的各项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对于存在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解决,承担工程的质量保证、保修责任。

6、乙方应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

本项目各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并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

7、乙方负责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确定的交房标准按质按量按时建设完工。

第五条、开发计划和周期

1、本项目计划分期开发。

2、本项目的开发周期为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因政府审批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在项目用地不具备开发条件的情况下,时间相应顺延。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向甲方报送项目工作计划,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六、协调组织

为了协调双方合作关系,保障双方适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发,双方同意组成项目协调小组”,甲方指派专职成员名,乙方指派专职成员名,专门负责双方的协调工作。

七、交房标准

1、小区内单位工程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砌筑工程、屋面保温防水工程,其他防水防渗工程等,以设计院的施工图纸为准。

2、单位工程的室内外装修工程、门窗工程,原则上以设计图纸为准。

经甲、乙双方协商,设计和施工标准由以下几点原则确定:

(1):外装修采用高级涂料(市政有统一要求的以市政规划为主),局部可由设计单位选择其它材料。

(2):采用白玻喷涂铝合金窗,喷涂色由设计院确定。

(3):分户门装豪华防火防盗门,地面水泥砂浆找平,起居室、卧室等处墙面、顶棚完成批挡。

(4):楼房的入口门厅、电梯厅等公共部分采用中高极装修;顶棚吊顶、墙面及地面,根据设计选用石应英漆材料。

(5):防火楼梯采用水泥地面、墙面作石英涂料。

3、单位工程内的水电安装、电视电话系统工程,原则上以设计图纸为准。

经甲、乙双方协商,设计及施工标准由以下几点原则确定:

(1):给排水系统仅安装管道部分,厨、卫洁具均由买房客户自行采购安装。

(2):电器照明除公共部分外,户内根据设计图纸施工,用电器(包括灯具)由买房客户自行采购安装。

(3):电视系统根据设计入户,电视接收天线的标准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4);电话线入户、宽带网络线入户,安装智能对讲机。

4、电梯工程采用合资电梯。

5、小区内的环境绿化工程,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设计(须满足园林绿化的规划指标),标准经甲方确认并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6、小区内的消防系统工程,按消防主管部门审定的意见执行。

7、人防工程,按人防主管部门审定的意见执行。

8、防盗系统工程,委托专业公司进行设计并施工,小区内的电视监控防盗系统标准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9、小区内的游泳池、会馆及商业用房由甲、乙双方确定并包含在小区的建设内容之中,但不包括会馆及商业用房的室内二次装修。

10、变配电工程,按设计图纸执行。

11、屋顶露台地面,水泥沙浆找平(含防水)。

12、楼梯:水泥沙浆抹面,防滑耐磨涂料面层,铁艺栏杆、木扶手;复式单元的楼梯水泥沙浆找平。

13、阳台地面、围护为结构地板、铁艺栏杆,均须符合设计标准。

第八条、特别约定

1、本项目如涉及有线电视、管道煤气、防盗报警、宽带网络等系统的初装及开户费用由乙方垫付,在客户办理入伙时直接向客户收取,未售出而分配给甲方的部分,由甲方在分配时按面积及相关标准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协商约定的建设标准建设,不得降低交房标准。

本项目交房标准如有提高,所增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影响销售分配比例,但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的除外。

3、本项目的所有对外营销广告由乙方设计、制作和发布,但所设计的方案必须报经甲方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4、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由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组建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直至业主委员会成立选定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在一方同意的基础上也可由另一方单独组建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5、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佰万元(¥:万元),作为乙方履约定金,不计利息。

本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日内由甲方向乙方如数返还定金。

6、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本项目用地及其建设工程设定担保物权或成立租赁权。

任何一方应保证本项目或共管帐户不受任何一方自身债权债务纠纷等法律风险的影响,以致本项目或共管帐户出现法院查封等法律后果;若出现以上情形,自身有法律纠纷的一方应在本项目以外另行提供有效资产解决自身的有关法律纠纷,不得影响本项目的顺利进行,否则按第九条第3、4项的约定处理。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在签订本合同之后,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

6项约定的,乙方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起日内,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实际投资的全部投资本息,并按照乙方已实际投资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实际投资是指乙方前期发生的各种委托设计费用、报建费用及临建已建工程和与项目工程建设直接有关的其它费用,经评估机构鉴定后确认)。

3、在本项目合作开发审批之后,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按照实际投资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对在建工程经双方进行结算后由甲方及时退还实际投资给乙方。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5项的约定,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定金及违约金不足补偿守约方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乙方除在规定时限内补救完成外,还需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7、在本项目总体规划通过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终止合作。

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经济损失,赔偿款不少于以下金额:未开发建筑面积(违约时未开发土地面积×容积率)××50%如本条与本合同其他条款有冲突,以本条约定为准。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顺延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

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书为不可分割的法律文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其余交有关部门备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有关项目自我评价优点范文如何写四

委 托 方:

签 订 地 点:

承接方: 深圳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签 订 日 期:年月日

依照《民法典》、《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 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广告承揽要求。

1.1 项目(制作)

1.2 广告及活动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编号

1.3 发布地点或形式:

1.4 颜色:

1.5 规格或材料:

1.6 刊播次数、起止日期及时间:

第二条:费用及支付方法

2.1 费用

本次活动总金额为 ,(大写 圆整)

2.2 结算方式和期限:

第三条:验收方式及时间: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 委托方中途废止合同,向承揽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 10% 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广告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 1% 偿付违约金。

4.2 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向委托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 10% 的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 1% 偿付违约金。

4.3 其他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2 )项规定办理。

1. 向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 向 连云港市当地 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委 托 方:连云港之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 揽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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