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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章程集合范本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内部规范化管理,落实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以及《小学管理规程》及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xx镇xx小学;地址:xx镇。
第三条:学校性质:xx市教育体育局领导下的全日制公办小学。
第四条:办学思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素质教育为核心,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全面发展,把学生培养成有扎实的基本功、高尚的人格、健强的体魄、具有鲜明个性和创新精神的一代新人。
第五条:办学理念和方针,以德育为导向,以教学为xx,以育人为根本。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存、学会健体,充分发挥特长个性。
第六条:培养目标:使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具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具有良好的意志品质和活泼开朗的性格;具有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知识和自然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方式和学习习惯。学会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具有适应环境的能力和广泛的兴趣与审美情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第七条:xx小学的组织机构由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教研员、会计和少先总队辅导员组成。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学校工作全面负责,党支部起监督保证作用,全体教职工通过“职代会”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主要职责如下:
四、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决定国家拨给的办学经费及筹集资金的使用方案。
第八条: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常设机构。教代会每5年为一届,每年召开1次会议。教代会的职权和职责如下:
二、代表教职工合理权益,协助解决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三、对学校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实行评议和其他形式的监督;。
四、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组织教职工代表讨论提案并立项,向校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九条:教导主任全面负责学校教学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课程计划,执行新课程标准。
二、制定好学校年初教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组织安排好教学活动,做好教学质量检查、评价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三、深入课堂听课、评课、指导教学,搞好教科研,组织教师参加培训、进修、教学改革工作,不断总结、积累、交流、推广教改经验,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四、建立健全教学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加强对教学档案、学籍、图书、实验、电教设备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
第十条:少先总队辅导员工作要求。
一、总队辅导员是少先队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负责制定少先队工作计划,要全面关心少先队组织的发展,关心少先队员的健康成长。
三、抓好大队辅导员的政治、业务培训工作,定期召开大、中队干部会,培养、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加强组织建设,做好发展工作。
四、有计划地组织主题班队会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
第十一条:教职工工作制度。
一、忠诚事业、热爱本职、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发扬敬业、奉献精神。
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校工作,不无故缺勤,因事、病提前请假,因公外出要向有关领导请示。
三、按课表上课,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调课、停课。深钻教材,要认真备课,积极改进教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四、工作时间教师要在办公室办公,提高工作质量,不得乱串办公室,聚众聊天,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干私活。
五、教师要模范遵守课堂常规,上课不得随便出教室,不准吸烟、喝水、接听手机电话等,除领导允许外,不得坐着讲课,室外课活动,不得离开场地。
六、教师要尊重、关心、热爱每个学生,并教会、教好,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七、全体教师要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要讲师德,严禁拨弄是非、制造矛盾、散布消极情绪、阻碍工作顺利开展的不良行为。同志之间要以诚相待,相互支持与谅解,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教学和日常交往使用普通话,使用规范字。学校应建立教职工名册、学生名单和其他统计名册,存在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校园文化,注重传统文化的传播。
校训:勤奋、奉献、和谐、发展。
校风:团结、敬业、求真、创新。
学风:勤学、善思、求实、进取。
教风:以人为本、以研为乐、严谨治学、为人师表。
领导作风:民主、求实、勤奋、奉献、创新。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第十五条:学校执行国家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发挥学科课(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与社会)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第十六条:学校使用的教材为国家审定的,上级教育体育局规定的统编教材。
第十七条:学校要积极开展教学研究,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和成功经验。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学校教育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
第十八条:学校在每个教学班设置班主任教师,负责管理、指导班级工作。班主任教师要同各科任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品德、行为、学业等方面的情况,协调配合对学生实施教育。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要根据学生的表现,做出操行评语。
第十九条:学校教育应以正面教育为主,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不得讽刺挖苦、粗暴压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二十条:教师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法、学习习惯。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得随意停课,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参加其它活动以不影响教学秩序和学校正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时间五、六年级至多不超过6小时,其他年级应适当减少。课后作业内容要精选,难易要适度,数量要适当,保证学生学业负担适量,不可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的要求,评测教学质量,结合阶段验收,通过平时考查和阶段考查评定成绩,毕业考试由县局统一安排。
学校要建立德、智、体全面评估教学质量的标准,不得以考试成绩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
第二十四条:学校的体育和美育工作。
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通过体育课及其它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上好音乐、美术课,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发展美育功能,结合学生日常生活,对学生提出服饰、仪表、语言、行为等审美要求,培养健康审美情趣。
第二十五条: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爱劳动、爱人民,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培养学生从事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能力,养成劳动习惯。
第二十六条:加强学生课外、校外活动指导,注意与学生家庭、校外组织联系,开展有益的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竞赛、评奖活动,要遵守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学生管理与教师管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每年秋季开始招生,招收年满6周岁半的儿童入学,入学率达100%,招收适龄儿童区域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第二十八条:学校采取班级授课制,组织形式为单式,取消复式,班额以不超过45人为宜。学校规模以有利于教育教学,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便于管理,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
第二十九条:学校对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有县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准其休学。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其实际学历程度并征求本人及监护人的意见后编入相应的年级。非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可就近借读。
第三十条:要做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工作,积极争取随班就读。小学阶段取消留级。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应予批评,对犯严重错误的学生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但不得开除。
第三十一条: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小学教师的达标学历是中师(中专),享受和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力和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十二条:加强师资队伍管理,按国家规定实行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聘用制度,建立健全业务考核档案,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教育,对认真履职的优秀教师给予奖励。
加强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培训与继续教育,以在职为主、自学为主、所教学科为主。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办好学校的根本保证。教师要认真钻研业务,做到业务精湛、师德高尚。发挥自已的特长,在常规教学中有独到之处,在课外活动和班级管理上有自己的特色。
第五章校舍、设备及经费管理。
第三十三条:学校的校舍、场地、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归学校专用。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改变用途或改做他用。
定期对学校校舍、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维护,发现危险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十四条:学校的校舍、场地、设施、设备和其他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侵占和损害。对损害或侵占行为,学校有权向侵权者索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保护和法律救济。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建立统一的账目,分级管理,负责到人,及时清点,及时履行变更手续。
学校的教职工和学生应当爱护公物,对故意损坏公物的行为,学校可以视其情节和损失情况,要求行为人赔偿,对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加强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图书、文体器材、卫生设备等的日常管理,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提高使用率。
第三十七条:加强学校经费管理,按照《xx市学校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实行经费予、决算制度,接受“职代会”和上级财务部门的审计监督。学校接受社会捐助,捐助款项纳入学校账目,专款专用,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费。
第三十八条:学校资金实行校长专人审批制度和经手人、财会人员联签制度,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大宗支出经班子会研究,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九条:学校要节约开支,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搞好校园建设规划,力争达到净化、绿化、美化、香化,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六章学校卫生保健及安全。
第四十条:学校应认真执行《学校卫生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卫生工作制度,有专人负责,建立师生健康卡片,对学生进行定期体检。
第四十一条:学校环境、校舍、设施、图书、设备等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教育教学活动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管理,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有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发现疫情,控制疫源,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各主管部门。
第四十二条: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安全无小事,负责大于天”。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制度,设立“安全公约”,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安全教育进课堂;每学期聘请法制副校长上6小时安全教育课。
第四十三条:加强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打更人员责任制,实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确保学校24小时有专人负责。
学校组织课外活动、学生外出活动有安全保卫预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设备、设施、校舍、场地等安全负有重要职责,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学校校长要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及《小学管理规程》,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经职代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校长。校长可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对本章程提出修改意见,报请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小学学校章程集合范本篇二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21世纪的现代新型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学学校管理标准》、《关于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是xx市xx镇十字道完全小学,简称“”,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xx市xx镇道西村,学校机构代码为,邮编为,学校网址为。
第三条本校隶属于山东省烟台市xx市教育体育局,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校是一所实施五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学校根据社会需要、上级计划和办学条件,确定办学规模为15个班。
第四条学校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第五条学校宗旨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
校训:自尊自重刻苦勤奋。
校风:严谨文明和谐创新。
教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
学风:尊师守纪勤奋创优。
第六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时刻与党保持一致,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抓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为中心,以抓质量,积极促进素质教育为目标,努力把“打好扎实基础,养成良好习惯”作为学校基础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团结奋进,务实创新,努力把学校办成管理科学、设施先进、环境优美、校风严谨、师资优秀、质量一流、社会满意、家长向往的新型学校。
第七条培养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学生,让学生养成关心他人、关心集体、认真负责、活泼向上等良好品德和个性品质,初步具有自我管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掌握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初步具有基本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自学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的情趣。初步学会生活自理,会使用简单的劳动工具,养成爱劳动的习惯。
第八条培养具有现代化教育教学技能的新型教师;培养师德高尚、敬业、爱生、进取、乐于奉献的师资队伍。
第九条以、十字道的首字母组成校徽,色彩明快,鲜艳。其中采用红色作为校徽的主色调,意义在于:红色是国旗和红领巾的颜色,是国家和少先队员的代表色。以此作为主色调,一是为了体现国家的重要性,二是为了体现少先队员(少年儿童)在祖国的怀抱中健康成长。蓝天、白云代表祥和,代表宽容和豁达,同样也代表着清新的空气和优美的环境,这是对国家和校园的一种祝福和向往。手的变形图案,代表着教师用温暖的手描绘出孩子们多彩的童年,托起孩子们美丽的梦想,代表着教师的责任。本校徽通过简单的图案寓意祖国富强、环境优美、孩子们健康成长和教师的责任。
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教导主任、教导副主任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德育、教学、科研、安全、后勤等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二)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做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依照法律和学校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实施奖励或处分;。
(九)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十)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二条学校接受中国共产党xx市xx镇教育党支部领导,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关工委等组织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xx市xx镇教育党支部领导学校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权益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建立教育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学校设置教导处、少先队大队部、政工室、安全办、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分块管理、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五条学校组织校长办公会议,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学术小组,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价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促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研究,由校长做出最终决定并组织实施。教职(代表)大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七条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档案室,设立档案员,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健全校内权益保障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成立校内民主调解小组,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上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食品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果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学校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学校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成立学生乘车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依据《山东省校车管理办法》和xx市人民政府对校车工作的具体要求,学校为每一班次校车安排护送员,负责校车运行期间乘车学生的组织与管理,严格执行护送制度。
第二十条学校依法接受教育、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管理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组织、领导学科组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学科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二条学校实行精细化的德育管理。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全面负责,教师人人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
学校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以学生发展为核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基础道德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通过强化中小学生的基础道德教育,切实推进小公民道德建设;坚持开展礼仪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
学校以全面实施小班化教育为抓手,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学生社团文化建设;以学生发展为本,以体育节、科技节、艺术节活动为载体,充分挖掘每位学生的潜能。
第二十三条加强特色班集体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作用。班主任要完善班级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激发群体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营造班级育人环境,使班集体逐渐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及公认的行为准则,推进班级文化建设。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体现通过社团活动挖掘学生特长、锻炼学生才能、培养公民意识、提升学生素质等宗旨。学生社团要让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发展空间,它应该是课堂教学的延展和深化,通过社团活动真正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
第二十五条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依据《烟台市小学五四课程计划》,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学生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使学生学有所长。学校每年举办运动会和艺术节活动。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科技、艺术、文体培训。
第二十六条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标准、计划设置课程。坚持各项教学常规制度,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按各科教学规范和学校其他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活动。着重抓好教学设计和集体备课,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制度,取消期中考试,实行期末综合考核制,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相结合。废除百分制,全面实行等级制记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不以考试成绩、学生名次作为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
加强教材教辅资料管理,任何人不得向学生推销各种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进校书刊委员会批准的报刊、学习资料、教辅、活动用具等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倡导教师分层设计校本作业。作业布置要求做到精选和点评。严格作业审批、公示制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节假日、双休日不得进行有偿补习、补课或家教,不得参与、发动社会办班行为。
第二十七条教师在课堂教学管理中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在课堂教学中,实行任课教师课堂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任课教师应做到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凡因私自调课,课堂中出现不安全事故,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
任课教师上课前应认真清点学生人数,对缺席迟到学生应查询原因,做好记录,并做好汇报。
教师教育学生时要讲究方法,不剥夺学生上课权利,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发生意外事故,任课教师要积极联系相关人员,以免发生意外。
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保证实验课的安全。教育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体育教师要的责任心,要注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给学生安排运动量要合理;对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不可放任不管,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体育教师要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第二十八条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通过体育课、大课间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学期举办不少于一次运动会或体育节。积极开展冬季长跑运动,让学生在运动中增强身体素质。
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积极完善卫生工作制度,定期检查校园卫生情况。加强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室内教学活动场所实施禁烟。
第二十九条学校建立心理辅导站,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兼职教师开展工作。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形成学生鲜明的个性特征,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学校认真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对全校师生开放心理咨询室,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人际交往等方面的问题。并通过个别辅导与跟踪、电话与网络等方式协助学生解决问题。
学校还对全校教师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主题班会等方面特定的团体与个别心理辅导的作用,同时将心理辅导与学科教学相渗透,坚持课堂教学融入学生学习心理理论,在坚持心理活动课的同时将学科教学与心理教育相结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
第三十条学校在每年四月举行艺术节,调动广大同学积极投身到文化艺术节活动中。通过学校艺术节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文化氛围,力求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学校在每周五下午开展“多彩实践日”活动,科学设置实践内容,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科学文化素养,推进我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
第三十一条学校大力推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的互动方式的变革,以信息技术为纽带,科学管理学校,规范制度建设、科研建设、创新教研模式、引导教师实践、深化反思机制,从而促进教师教学行为、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第三十二条学校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学校成立了教师研修工作指导小组,认真组织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以“发现教育”为突破口,坚持开展“人人有专题”和“随堂听课活动”,积极组织教科研课题研究,积极推广现代教育技术。
第三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xx市中小学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实行秋季始业,在校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第三十四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助学金;。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六条学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
第三十七条学校为每一位学生建立成长手册,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成立各级评价小组,通过个人评价、家长评、小组评、教师评,最终产生结果。评价中力求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地做好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激励和引导学生不断进取,有效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第三十八条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在班级基础上,实行学校“五星级评价”方式,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十九条学校实行午餐统一管理,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就餐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正副班主任负责饭菜的分发和纪律,学校实行领导干部陪餐制度。
第四十条学校根据上级文件,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一条学校建立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学生会),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四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其评价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部分依据。
第四十三条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听取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意见,并举行听证。
第四十四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规范学校与教职工的聘用关系,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每一聘期三年,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十五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六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六)确立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七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八条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课程标准,掌握学科教学的基本要求;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四十九条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十条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抓好班主任常规工作的落实。
第五十一条学校每学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职称晋升、评先树优、绩效发放等的依据。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第五十二条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第五十三条学校具体经费来源为全额财政拨款。
第五十四条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五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
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加强对运动场地、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五十六条学校如果遇到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五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工作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第五十八条学校除全额财政拨款外,无其他教育收费。学生午餐收费学校严格执行《xx市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十九条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十条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校外辅导员。
学校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六十一条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设立校、班两级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注重德育、学生安全健康、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促进学校发展等工作。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六十二条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访工作,家校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要求每位班主任创建qq群,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第六十三条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六十四条学校依靠镇、村、公安、交警、消防等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身心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六十五条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履行有关安全责任职责。定期组织校园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六十六条学校根据上级文件制定《十字道完小“一岗双责”》、《十字道完小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预案》、《十字道完小安全风险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学校安全职责,以此追究责任。
第六十七条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学校要定期举办有关安全教育专题讲座,关心师生身心健康,学校教育、教学等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凡组织学生参加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劳动等均应有足够的安全保护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第六十八条要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学校内部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健全治安、交通、消防、防震抗灾等工作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好“三防”演练活动,增强安全意识。
第六十九条学校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学校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防震、火灾、校车或防踩踏等应急逃生演练。
第七十条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涉及规章制度的立、改、废等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七十一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并经xx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备案之日起实施。
第七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七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务委员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xx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备案后生效。
第七十四条本章程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小学学校章程集合范本篇三
1事假:
事假提前一天和导员请假并填写请假表,交给学委,请周末的假要在周五之前请假(周末导员不在办公室)。
2病假:
请病假需要医院证明。
3急病请假:
男生找门洋(),女生找佟佳颖(),他们只接受电话请假。请完假要告诉学委刘洁凝,学委请假告诉李亦彭或者许迎曦。
1周末夜晚不在,要写清理由,并记在班级考勤表上,不作学分扣除。
2晚上十一点不在寝室,也要写在考勤表上。
3每晚宿舍长要将本宿舍学生在寝情况报给生活委员赵嘉欣。
1每次活动由组织委员席新科(考察女生出勤)和生活委员赵嘉欣(考察男生出勤)以宿舍为单位进行考勤,每个宿舍每次活动满分6分。
2到学期末进行累加计算,分数最高的宿舍可以拿班费在学校看一场电影或是每人奖励15元,分数最低的宿舍请全班同学吃一次零食。
小学学校章程集合范本篇四
芜湖滨江公园位于城市西部的长江沿岸,具有丰富的历史遗迹和文化底蕴。
它一年四季都有美丽的风景。当我走进滨江公园时,我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环顾四周,整个滨江公园一片绿意盎然,寓意着青春和希望:路边的大树立在一边,树木茂盛,让人觉得“院中有奇树,绿叶盛开”。公园内绿草如茵,竹林茂密,桃树、枣树、枇杷以及桂花、木兰、白玉兰等数十种树种。走在这里就像走进人间仙境,让人流连忘返。
中江塔公园是公园的一大景观,有栈桥和流水,还有芜湖的两个地标塔,即——中江塔和临江塔。中江塔历史悠久,夕阳下古塔斜影早已深深烙在芜湖人心中。临江塔是现代芜湖和年轻芜湖的象征,“鱼”形也矗立在青弋江畔。两座塔相互辉映,标志着古代与现代的完美融合。
在长江沿岸的景点中,最吸引人的是栩栩如生的精美雕塑,也是游客拍照和拍照的首选。古代米市里熙熙攘攘勤劳的妇女沿河而洗,沧桑的渔民弯腰拉网,螃蟹的爪子从河里跑上岸.这些雕塑真实地反映了滨江城市芜湖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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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章程集合范本篇五
第一条为使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化,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和校址。
1.学校校名xx市x小学。
2.学校校址xx市b区东大门南侧。
第三条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
第四条办学宗旨:接纳所有的学生,并让他们在愉悦的校园里长技明理。
第五条学校的办学理念是:我自信我成长我快乐。
校训兴学求真海纳百川。
校风诚信、海纳、励志、博学。
教风慎微、慎思、慎言、慎行。
学风笃志、博闻、善思、乐学。
第六条办学目标:提高管理科学,办学效益显著。构建快乐校园,成就快乐学生,把学校办成发展学生个性,提高学生整体素质,成为有一定特色的学校。
第七条办学规模:基本规模24个教学班。
第八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九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第十条xx市x小学由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主管。校长的任职需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审批、任免或聘任。
第十一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依法治校,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校长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
2.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4.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协调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密切配合,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二条校长的主要权力:
1.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方面重大事项有决策权。
2.人事权按上级有关规定,从学校工作的需要和实际出发,聘任学校中层干部及教职员工,安排、调整教职工工作。
3.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师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教师进行惩罚或提出惩罚意见。
4.财政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学校义务教育经费。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校长的义务。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依法受理教师和学生的校内申诉。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为共同建设好学校而努力。
3.加强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资队伍管理和建设。
4.巩固“两基”成果,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5.不断加强校园、校舍建设,提高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和应用水平,改善教育和教学设备设施。
6.关心教师生活,努力改善教师工作及生活条件。
7.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8.清正廉洁、处处带头,为人师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有关政策,接受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督导、评估、检查。离任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
第十四条学校成立校务委员会,校长应通过校务委员会等形式,讨论决定学校中的重大问题。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后勤主任等人组成。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主持,定期召开。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加强对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教职工大会每一年一届,并定期召开会议。其主要任务是:
2.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等重大改革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审查通过教职工聘任制实施方案,岗位责任制方案,学校对教师的考核,奖惩方案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4.审议决定教师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5.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
6.支持校长行使职权,动员教职工努力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教职会对校长决策有不同意见时,应及时同校长交换意见,如意见不能统一,先按校长的决定执行,必要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工会。
第十六条副校长的职责:协助校长分管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设置教导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下设语文、数学、艺体教研组,加强教学教研工作,加强对教师的理论业务学习管理与指导,加强就学管理。
第十八条学校设置总务处,负责学校后勤工作,严格执行后勤管理制度,贯彻勤俭办学的原则,协助校长安排使用好各项经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并管理好学校财产,做到日清月结,注意检查,维修校舍、设备。做好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做到校务公开。
第十九条学校设置行政、教导、少先队、总务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干好自己的职能工作,同时协调配合完成学校其它各项工作。
第二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学校招收本辖区内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免试入学,实行秋季招生。
第二十一条转学:对因故申请转学,经学校教导处核准符合条件者,准予转学。
第二十二条借读:对户籍不在本区的而申请在我校读书的学生,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就读。
第二十三条学生学习年限为六年,学习期满升入上一级初级中学。
第二十四条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凭有效证明(市级医院)准其休学。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休学超过三个月者,复学时根据学生实际,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第二十五条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大力表彰,对有错误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对错误较严重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学校按规定不得开除学生。
第二十六条积极防止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班主任应立即报告学校,并协同学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学生复学工作。
第二十七条严格管理学籍,有专人负责,及时核对,做到数字准确,底数清楚,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第二十八条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活动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整体素质奠定基础。
第二十九条学校教导处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师实践活动,积极组织教师撰写教育科研论文,积极推广科研成果成功经验,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十条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中心”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纲要》等德育方面的政策法规,成立以校长为主的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发挥学校育人作用。
第三十一条班主任应加强与任课教师,家长的联系,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及学业等情况,做好学生素质报告评价。
第三十二条坚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注重巩固双基,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正确的学习习惯和方法。
第三十三条坚持听评课制度,搞好每期全员竞教活动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素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第三十四条学校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适当布置课后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第三十五条学期末学生测评工作按上级要求进行。学校质量目标由教导处拟定并实施。学校建立健全德、智、体全面评估教育学质量标准,合理评定教师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加强教师工作过程的管理。
第三十六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体卫工作的法规,认真抓好体育课,“两操一课”活动,增强学生体质,每期一次全面体检,每年参加一次区级运动会。
第三十七条学校抓好素质教育工作,以上好音乐、美术课为龙头,结合学科特点及学校学生实际,建立兴趣小组,联系实际,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
第三十八条组织开展好校外、课外活动。
第三十九条抓好学生卫生保健与安全教育,使学生身心得到全面发展。
第四十条办学条件及经费,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努力达到符合规定的校舍、场地、设备设施等办学条件。
第四十一条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校舍、场地、设备设施等。学校健全管理使用制度,努力提高使用率。
第四十二条学校搞好校园建设规划,净化、绿化、美化校园。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定期对校舍进行维修和维护,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情况。
第四十三条学校依法保护学校的校舍、场地和设备设施。
第四十四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按规定实行“两免一补”。
第四十五条学校健全经费管理制度,进行科学规范管理,合理使用,认真履行经费支出审批手续,提高使用效益。每年的经费预算和决算提交校务委员会审议,并接受上级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九条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五十条定好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护校领导带班制度,按上级要求安排好护校人员,做好护校安全工作。做好校园巡查、楼梯守护、安全问询和路段护送制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五十一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师生安全,班级外出要经校长批准。
第五十二条积极主动地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1.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使家长了解学校的发展及工作情况,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集中反映学生家长意见。
3.办好家教广播站和家教小报,建立联系卡,及时沟通信息。?
第五十四条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根据编制和工作的需要聘任教师,学校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五十五条学校注意抓好教师继续教育,骨干教师的培训,采取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小学教师学历提高工作,改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提高教师待遇。
第五十六条学校做好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的考核,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给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晋职晋级,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五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违反教育原则和有关法规,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者。
(二)故意不完成学校交给的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者。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体罚学生,影响恶劣者。
(四)严重损害学校声誉和荣誉的其他行为者。
第五十八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
第五十九条对全面发展的、学科竞赛成绩优异的、思想品德高尚的热爱集体、爱护公物典型的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学校给予奖励。
第六十条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通知家长共同教育好学生。
第六十二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六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组织专人调研起草,由学校教代会修证、审议通过。并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批准,章程自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xx市x小学。
小学学校章程集合范本篇六
(10月12日经第四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月19日经校务委员会通过,年11月18日经台州市黄岩区教育局同意备案,自2015年11月18日起正式生效)。
序言。
滨江小学成立于8月,由原城中小学和城北小学两校合并而成。校园占地8370.24平方米,建筑面积5785平方米。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确保学校科学、稳定、持续地发展,积极打造成为黄岩一流名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黄岩区滨江小学;英文表述为huangyanbinjiangschool;住所地址为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城关县前街,邮政编码为318020;。微博名称为黄岩区滨江小学,微信平台为黄岩区滨江小学。
第三条本校由台州市黄岩区教育局举办,经台州市黄岩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本校为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面向东城街道滨江小学学区内招生,招生对象为适龄儿童。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18个班级。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办学理念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
第六条办学目标打造“教育理念先进、学校管理科学、教师队伍优化、办学条件优越、育人环境优美、教育质量一流、办学特色鲜明”的学校品牌,争创“高质量,有特色、示范性”的市区名校。
第七条学生培养目标为通过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引导学生“存善心”、“行善事”、“说好话”、“做好人”,同时有着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心理品质,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保持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成为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
教师发展目标为借助课改契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形成自主的队伍建设。以激活教师主动和谐发展的内驱力为主要策略,以开展教育科研为重要手段,以青年教师发展为重点,努力建设素质优良并具有奉献和创造精神的教师队伍。
第八条校训:崇正尚美求真。
校风:乐学文明进取创新。
教风:博学严谨求真务实。
学风:勤学好问活泼向上。
第九条校标:莲花图案。
校歌:《托起祖国美好的希望》。
校刊:《荷叶圆圆》。
校报:《小荷尖尖》报。
第十条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黄岩区东城街道滨江小学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德育、后勤等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三条学校接受依靠中国共产党滨江小学支部领导,充分发挥工会、少先队组织等组织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黄岩区东城街道滨江小学支部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少先队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必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学校设置行政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师训处、教科室、信息中心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行政办公室负责文秘、信息发布、科室协调等工作。
教务处负责教学、教材征订、学籍管理等工作。
德育处负责德育、少先队、安全、体卫等工作。
师训处负责科研、师训等工作。
总务处负责基建、采购、保障等后勤工作。
信息中心负责多媒体、网络工程建设维护等工作。
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学术委员会,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定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工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黄岩区东城街道滨江小学支部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立校史室,重视教育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传统。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主任)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三条学校实行全员德育和精细化的德育管理。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办学理念方向,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
学校加强以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为目标的公民意识教育,积极引导学生理解并正确地行使权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尊重他人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
学校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以学生发展为核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基础道德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通过强化学生的基础道德教育,切实推进小公民道德建设;坚持开展礼仪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学校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学生社团文化建设,注重莲文化特色教育活动开展;以学生发展为本,继续以莲文化、读书节、体育节、科技节、艺术节活动为载体,充分挖掘每位学生的潜能。
第二十四条加强特色班集体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作用。班主任要完善班级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激发群体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营造班级育人环境,使班集体逐渐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及公认的行为准则,推进班级文化建设。
第二十六条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学校每年举办读书节、体育节、科技节、艺术节活动。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科技、艺术、文体培训及创造发明活动。
第二十七条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设置课程。
坚持各项教学常规制度,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按各科教学规范和学校其他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活动。着重抓好教学设计和集体备课,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制度。学生期末学习成绩评定,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结合。不按考试成绩、学生名次作为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
加强教材教辅资料管理,严格禁止学生整班订阅教辅材料,倡导教师分层设计校本作业。作业布置要求做到精选和点评。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节假日、课余时间不组织集体补课或上课。
严格控制测验次数,每学期末进行统一监测。完善监测的内容、方法。
第二十八条教师课堂教学以落实有效教学作为研究和推进的主方向。切实做好有效导入、有效提问、有效练习、有效作业、有效评价、有效批改和有效辅导、有效设计等。切实提高课堂效果,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作为课堂教学的出发点。
第二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通过体育课、大课间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举办田径运动会和素质运动会(体育节)。积极开展冬季长跑运动,让学生在运动中增强身体素质。
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积极完善卫生工作制度,定期检查校园卫生情况。加强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内实施全面禁烟。
第三十条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兼职教师开展工作。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学生鲜明的个性特征,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学校认真开展心理咨询工作,确保对全校师生开放,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人际交往等方面的问题。并通过个别辅导与跟踪,电话、网络等辅导方式协助学生解决问题。
学校还对全校教师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主题班会等方面特定的团体与个别心理辅导的作用,同时将心理辅导与学科教学相渗透,坚持课堂教学融入学生学习心理理论,在坚持心理活动课的同时将学科教学与心理教育相结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
第三十一条学校在每年十二月举行艺术节,调动广大同学积极投身到文化艺术节活动中。通过学校艺术节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文化氛围,力求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学校在每年十月举行科技节活动,由教导处组织进行。通过一系列活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努力营造学科学、讲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让学生在科技活动中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发展初步的科学探究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科学文化素养,推进我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
第三十二条学校大力提倡电脑、网络、电视、录像等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运用,建立校园网和教学资源库,大力推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的互动方式的变革,以信息技术为纽带,科学管理学校,规范制度建设、科组建设、创新教研模式、引导教师实践、深化反思机制,从而促进学校及教师教学行为、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第三十三条学校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学校鼓励教师著书立说。
学校成立了教师研修工作指导小组,统筹协调负责教师专业成长的校本研修工作,研修时间保障。学校通过激励机制,保证培养基金和导师团队来培养教师学习能力,发展教师教育科研能力,促进教师的梯队成长,实现自我价值,提升教师对自己工作和学校工作的满意度,让每一个教师都有发展。
第五章学生。
第三十四条凡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第三十五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七条学校按照省、市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
第三十八条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三十九条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可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
第四十条学校对偏远地区、路途遥远的学生,提供必要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午餐条件。
第四十一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二条设立少先队大队维权部,作为小学生维权组织,落实公民意识教育。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四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四条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听取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意见,并举行听证。
第六章教职工。
第四十五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十六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七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第四十八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九条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五十条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五十二条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第五十三条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第七章学校资产。
第五十四条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十伍万。
学校具体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其它收入等。
第五十五条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五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加强对体育馆、科学馆、图书馆、实验室、劳技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五十七条学校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五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六十条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六十一条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学校建立人防、法制等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六十二条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六十三条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六十四条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六十五条学校依靠街道办事处、社区、公安、城管、消防、派出所等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分别对各条文进行细化。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六十七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并经台州市黄岩区教育局核准之日起实施。
第六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六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务委员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报台州市黄岩区教育局同意备案后生效。
第七十条本章程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小学学校章程集合范本篇七
因为上了六年级,体育是绝不能落下的一个科目。为了锻炼,我便和几个朋友约好在滨江长廊跑步。
早上,红红的木棉花,绿绿的树,青青的草,蒙蒙的雾,一切是那么美丽。
太恶心了!!!
我本来以为这条江不会有太多的垃圾的,那只是一个“误会”,但我错了,而且大错特错。因为我每次充满希望的看江面时,那希望总会破灭,甚至有一次看见一只黑色的动物在江面上,头尾朝下,成一个黑色的弧度,脊背上的毛都脱掉了,露出白色的皮,我猜那应该是只猫或是狗。
我略数了一下我看到的死鱼不下100条,塑料袋有200多个,其它类型的垃圾不少250件。
天啊!!现在的韩江被人们毁得不成样了!有多少人当着别人的面说,韩江是我们的母亲河,我肯定不会像一些没道德的人一样,往里扔垃圾的,可背后却是个可恶的小人,出尔反尔!
我把韩江的情况告诉了妹妹,本来是要告诉她不要往江里扔垃圾,可别她的一个问题难倒了,他问我说:“姐,那些大人是不是把韩江当作大型垃圾场啊?”
我不假思索地说:“当然不是!他们只是一时糊涂,他们会改好的!”但愿如此!
“那是什么时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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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章程集合范本篇八
(本章程7月5日经第四届教代会会议审议,207月9日经校务会议通过,年10月17日经西湖区教育局同意备案,自2014年10月17日起正式生效)。
序言。
学校的前身是创办于1931年3月的茅家埠小学,1984年更名为西湖乡中心小学,至先后兼并了满觉陇小学、梅家坞小学、翁家山小学等9所村完小和九溪中小学、灵隐小学等四所区属小学,更名为西子湖小学,并在杭州市三区管理体制调整中划归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第一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保障学校科学、稳定、持续地发展,积极打造成为杭州市一流名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杭州市西子湖小学,英文表述为hangzhouxizihuschool;住所地址为杭州市龙井路76号,邮政编码为310013;。
第三条本校为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学区内适龄儿童。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18个班级,积极实施小班化教学。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办学宗旨与使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
学校的办学理念是:精致和谐——让每一个孩子都获得成长。
其内涵理解为:
第一,表达“以人为本”的教育终极关怀和“有教无类”的教育平等观念,尊重每一个学生作为具体的“人”的主体存在,人人平等。
第二,作为教师,应当树立“学生第一”的观念,充分挖掘每位孩子身上蕴含的潜能,运用赏识的眼光看待评价孩子,让每一位学生的潜能都能充分发挥。
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事业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三个面向”为指导,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挖掘每位师生的潜能,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教师乐教、学生愿学、家长满意、具有地域特色的小班化实验学校。
第七条【师生发展目标】。
学生培养目标为:通过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引导学生“存善心”、“行善事”、“说好话”、“做好人”,同时有着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心理品质,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保持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成为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
教师发展目标为:借助课改契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形成自主的队伍建设。以激活教师主动和谐发展的内驱力为主要策略,以开展教育科研为重要手段,以青年教师发展为重点,努力建设素质优良并具有奉献和创造精神的教师队伍。
第八条【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
校训:勤学守纪文明健美。
校风:团结协作敬业奉献。
教风:做孩子们的引领者;做孩子们的同行者;做孩子们的知心人;做教与学的探索者;。
学风:勤奋好学求真创新。
第九条【学校标识】。
校歌:《西子湖小学校歌》。
校刊物:《西子春芽》。
校徽:
纪念日:学校创建于1931年2月,校庆纪念活动安排在5月或者12月进行。
第十条【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科学制订发展规划,健全评价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学校管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德育、教学、科研、后勤等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校长职权】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三条【党团组织】学校接受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支部领导,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关工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支部领导学校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四条【工会与教代会制度】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权益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中层管理机构】学校设置办公室、教导处(少先队大队部)、科研室和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分块管理、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六条【其他常设机构】学校建立校长办公会议,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学术小组,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价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促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七条【重大决策制度】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研究,由校长做出最终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支部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八条【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档案室,设立档案员,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九条【校内维权制度】学校健全校内权益保障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成立校内民主调解小组,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上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平安校园制度】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食卫品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办学监督】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教育教学管理架构】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管理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组织、领导、组织学科组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学科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三条【德育管理】学校实行精细化的德育管理。
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全面负责,教师人人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
学校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以学生发展为核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基础道德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通过强化中小学生的基础道德教育,切实推进小公民道德建设;坚持开展礼仪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
学校以全面实施小班化教育为抓手,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学生社团文化建设,注重茶文化特色教育活动开展;以学生发展为本,继续以茶文化节、体育节、科技节、艺术节活动为载体,充分挖掘每位学生的潜能。
第二十四条【班级管理】加强特色班集体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作用。班主任要完善班级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激发群体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营造班级育人环境,使班集体逐渐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及公认的行为准则,推进班级文化建设。
第二十五条【社团管理】学校应体现通过社团活动挖掘学生特长、锻炼学生才能、培养公民意识、提升学生素质等宗旨。学生社团要让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空间,它应该是课堂教学的延展和深化,通过社团活动真正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个性特长。
第二十六条【课程管理】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学校每年举办英语周、科技周、运动会和艺术节活动。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科技、艺术、文体培训,开展三小等创造发明活动。
第二十七条【教学管理】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教学。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设置课程。本校为杭州市小班化教学实验基地学校。
坚持各项教学常规制度,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按各科教学规范和学校其他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活动。着重抓好教学设计和集体备课,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制度。学生期末学习成绩评定,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结合。不按考试成绩、学生名次作为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
加强教材教辅资料管理,严格禁止学生整班订阅教辅材料,倡导教师分层设计校本作业。作业布置要求做到精选和点评。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节假日、课余时间不组织集体补课或上课。
严格控制测验次数,每学期末进行统一监测。完善监测的内容、方法。
第二十八条【课堂管理】教师课堂教学主要功能就是引导学生如何学。教师的日常教学要以引导学生“学”为出发点。突出“导”和“学”两个关键字。导学材料必须具有引导学习和突破问题的功能,要体现出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要让学生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从而生成学生的学习能力。
教师在适当的时候还要“教”。要先“导”再“学”后“教”,也就是“导学教合一”。学校积极推行“导学教合一”的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中心,以导促学,以学论教,导学教合一。
第二十九条【体育健康教育管理】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通过体育课、大课间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举办田径运动会和素质运动会(体育节)。积极开展冬季长跑运动,让学生在运动中增强身体素质。
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积极完善卫生工作制度,定期检查校园卫生情况。加强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室内教学活动场所实施禁烟。
第三十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学校建立心理辅导站,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兼职教师开展工作。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学生鲜明的个性特征,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学校认真开展心理咨询工作,确保对全校师生开放,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人际交往等方面的问题。并通过个别辅导与跟踪,电话、网络等辅导方式协助学生解决问题。
学校还对全校教师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主题班会等方面特定的团体与个别心理辅导的作用,同时将心理辅导与学科教学相渗透,坚持课堂教学融入学生学习心理理论,在坚持心理活动课的同时将学科教学与心理教育相结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
第三十一条【艺术、科技教育管理】。
学校在每年五月或十二月举行艺术节,调动广大同学积极投身到文化艺术节活动中。通过学校艺术节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文化氛围,力求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学校在每年四、五月举行科学周活动,由教导处和科学组组织进行。通过科学周一系列活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努力营造学科学、讲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让学生在科技活动中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发展初步的科学探究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科学文化素养,推进我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
第三十二条【信息技术管理】学校大力提倡电脑、网络、电视、录像等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运用,建立校园网和教学资源库,大力推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的互动方式的变革,以信息技术为纽带,科学管理学校,规范制度建设、科组建设、创新教研模式、引导教师实践、深化反思机制,从而促进学校及教师教学行为、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第三十三条【教育科研管理】学校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学校成立了教师研修工作指导小组,统筹协调负责教师专业成长的校本研修工作,研修时间保障。学校通过激励机制,保证培养基金和导师团队来培养教师学习能力,发展教师教育科研能力,促进教师的梯队成长,实现自我价值,提升教师对自己工作和学校工作的满意度,让每一个教师都有发展。
第五章学生管理。
第三十四条【学生入学】凡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学校实施九年一贯制的义务教育,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秋季始业。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三十五条【学生权利】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学生义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七条【学籍管理】学校按照省、市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
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三十八条【学生评价】学校为每一位学生建立成长手册,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成立各级评价小组,通过小组评、班评及校评,最终产生结果。评价中力求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地做好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激励和引导学生不断进取,有效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三十九条【学生奖惩】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主要类别有之星、三好学生、优秀团队干部等。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
第四十条【学生膳宿】学校实行中餐统一管理,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平衡,满足学生生长发育的需要。
第四十一条【学生资助】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二条【学生自治】学校建立少先队大队部,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四十三条【学生评教】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其评价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部分依据。
第四十四条【学生权益维护】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听取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意见,并举行听证。
第六章教职工管理。
第四十五条【人事制度】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十六条【教师权利】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七条【教师义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六)确立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八条【职工权利义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九条【教师培训】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五十条【教职工待遇】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十一条【班主任】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五十二条【教师考核】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第五十三条【教师奖惩】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第七章学校资产管理。
第五十四条【开办资金与经费来源】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陆百贰拾玖万柒千元,学校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五十五条【资产保护】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五十六条【资产管理与使用】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加强对体育馆、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五十七条【资产安全】学校如遇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五十八条【财务管理制度】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工作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九条【学校收费】学校除全额财政拨款外,无其他收费。
第六十条【社会捐赠】学校设立维辅奖励基金,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学校与家庭、社会关系建设。
第六十一条【育人体系】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辅导员。
学校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六十二条【家长委员会】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设立校、班两级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注重德育、学生安全健康、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促进学校发展等工作。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六十三条【家长学校与家校联系机制】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访工作,家校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六十四条【社区服务】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城市发展建设。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六十五条【综合治理】学校依靠街道、社区、公安、城管、交警、消防等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身心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六十六条【校友会】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六十七条【对外合作交流】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增加办学影响,提升办学水平。
学校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与韩国全罗南道宝城小学等结为友好学校,面向世界推进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的创新优化。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八条【制度体系建设】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涉及规章制度的立、改、废等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六十九条【章程生效程序】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并经杭州市名胜区社发局同意备案之日起实施。
第七十条【法制统一原则】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七十一条【章程修订程序】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务委员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报杭州市名胜区社发局、西湖街道办事处同意备案后生效。
第七十二条【章程解释】本章程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小学学校章程集合范本篇九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21世纪的现代新型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学学校管理标准》、《关于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是xx市xx镇十字道完全小学,简称“xx”,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xx市xx镇道西村,学校机构代码为xxxxxxxxxxx,邮编为xxxxx,学校网址为xxxxxxxxxxx。
第三条本校隶属于山东省烟台市xx市教育体育局,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校是一所实施五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学校根据社会需要、上级计划和办学条件,确定办学规模为15个班。
第四条学校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第五条学校宗旨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
校训:自尊自重刻苦勤奋。
校风:严谨文明和谐创新。
教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
学风:尊师守纪勤奋创优。
第六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时刻与党保持一致,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抓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为中心,以抓质量,积极促进素质教育为目标,努力把“打好扎实基础,养成良好习惯”作为学校基础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团结奋进,务实创新,努力把学校办成管理科学、设施先进、环境优美、校风严谨、师资优秀、质量一流、社会满意、家长向往的新型学校。
第七条培养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学生,让学生养成关心他人、关心集体、认真负责、活泼向上等良好品德和个性品质,初步具有自我管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掌握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初步具有基本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自学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的情趣。初步学会生活自理,会使用简单的劳动工具,养成爱劳动的习惯。
第八条培养具有现代化教育教学技能的新型教师;培养师德高尚、敬业、爱生、进取、乐于奉献的师资队伍。
第九条以xx、十字道的首字母组成校徽,色彩明快,鲜艳。其中采用红色作为校徽的主色调,意义在于:红色是国旗和红领巾的颜色,是国家和少先队员的代表色。以此作为主色调,一是为了体现国家的重要性,二是为了体现少先队员(少年儿童)在祖国的怀抱中健康成长。蓝天、白云代表祥和,代表宽容和豁达,同样也代表着清新的空气和优美的环境,这是对国家和校园的一种祝福和向往。手的变形图案,代表着教师用温暖的手描绘出孩子们多彩的童年,托起孩子们美丽的梦想,代表着教师的责任。本校徽通过简单的图案寓意祖国富强、环境优美、孩子们健康成长和教师的责任。
第二章学校管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教导主任、教导副主任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德育、教学、科研、安全、后勤等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二)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做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依照法律和学校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实施奖励或处分;。
(九)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十)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二条学校接受中国共产党xx市xx镇教育党支部领导,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关工委等组织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xx市xx镇教育党支部领导学校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权益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建立教育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学校设置教导处、少先队大队部、政工室、安全办、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分块管理、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五条学校组织校长办公会议,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学术小组,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价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促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研究,由校长做出最终决定并组织实施。教职(代表)大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七条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档案室,设立档案员,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健全校内权益保障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成立校内民主调解小组,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上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食品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果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学校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学校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成立学生乘车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依据《山东省校车管理办法》和xx市人民政府对校车工作的具体要求,学校为每一班次校车安排护送员,负责校车运行期间乘车学生的组织与管理,严格执行护送制度。
第二十条学校依法接受教育、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管理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组织、领导学科组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学科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二条学校实行精细化的德育管理。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全面负责,教师人人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
学校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以学生发展为核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基础道德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通过强化中小学生的基础道德教育,切实推进小公民道德建设;坚持开展礼仪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
学校以全面实施小班化教育为抓手,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学生社团文化建设;以学生发展为本,以体育节、科技节、艺术节活动为载体,充分挖掘每位学生的潜能。
第二十三条加强特色班集体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作用。班主任要完善班级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激发群体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营造班级育人环境,使班集体逐渐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及公认的行为准则,推进班级文化建设。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体现通过社团活动挖掘学生特长、锻炼学生才能、培养公民意识、提升学生素质等宗旨。学生社团要让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发展空间,它应该是课堂教学的延展和深化,通过社团活动真正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
第二十五条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依据《烟台市小学五四课程计划》,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学生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使学生学有所长。学校每年举办运动会和艺术节活动。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科技、艺术、文体培训。
第二十六条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标准、计划设置课程。坚持各项教学常规制度,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按各科教学规范和学校其他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活动。着重抓好教学设计和集体备课,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制度,取消期中考试,实行期末综合考核制,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相结合。废除百分制,全面实行等级制记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不以考试成绩、学生名次作为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
加强教材教辅资料管理,任何人不得向学生推销各种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进校书刊委员会批准的报刊、学习资料、教辅、活动用具等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倡导教师分层设计校本作业。作业布置要求做到精选和点评。严格作业审批、公示制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节假日、双休日不得进行有偿补习、补课或家教,不得参与、发动社会办班行为。
第二十七条教师在课堂教学管理中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在课堂教学中,实行任课教师课堂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任课教师应做到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凡因私自调课,课堂中出现不安全事故,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
任课教师上课前应认真清点学生人数,对缺席迟到学生应查询原因,做好记录,并做好汇报。
教师教育学生时要讲究方法,不剥夺学生上课权利,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发生意外事故,任课教师要积极联系相关人员,以免发生意外。
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保证实验课的安全。教育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体育教师要的责任心,要注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给学生安排运动量要合理;对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不可放任不管,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体育教师要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第二十八条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通过体育课、大课间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学期举办不少于一次运动会或体育节。积极开展冬季长跑运动,让学生在运动中增强身体素质。
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积极完善卫生工作制度,定期检查校园卫生情况。加强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室内教学活动场所实施禁烟。
第二十九条学校建立心理辅导站,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兼职教师开展工作。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形成学生鲜明的个性特征,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学校认真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对全校师生开放心理咨询室,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人际交往等方面的问题。并通过个别辅导与跟踪、电话与网络等方式协助学生解决问题。
学校还对全校教师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主题班会等方面特定的团体与个别心理辅导的作用,同时将心理辅导与学科教学相渗透,坚持课堂教学融入学生学习心理理论,在坚持心理活动课的同时将学科教学与心理教育相结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
第三十条学校在每年四月举行艺术节,调动广大同学积极投身到文化艺术节活动中。通过学校艺术节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文化氛围,力求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学校在每周五下午开展“多彩实践日”活动,科学设置实践内容,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科学文化素养,推进我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
第三十一条学校大力推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的互动方式的变革,以信息技术为纽带,科学管理学校,规范制度建设、科研建设、创新教研模式、引导教师实践、深化反思机制,从而促进教师教学行为、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第三十二条学校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学校成立了教师研修工作指导小组,认真组织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以“发现教育”为突破口,坚持开展“人人有专题”和“随堂听课活动”,积极组织教科研课题研究,积极推广现代教育技术。
第四章学生管理。
第三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xx市中小学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实行秋季始业,在校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第三十四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助学金;。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六条学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
第三十七条学校为每一位学生建立成长手册,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成立各级评价小组,通过个人评价、家长评、小组评、教师评,最终产生结果。评价中力求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地做好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激励和引导学生不断进取,有效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第三十八条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在班级基础上,实行学校“五星级评价”方式,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十九条学校实行午餐统一管理,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就餐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正副班主任负责饭菜的分发和纪律,学校实行领导干部陪餐制度。
第四十条学校根据上级文件,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一条学校建立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学生会),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四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其评价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部分依据。
第四十三条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听取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意见,并举行听证。
第五章教职工管理。
第四十四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规范学校与教职工的聘用关系,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每一聘期三年,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十五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六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六)确立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七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八条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课程标准,掌握学科教学的基本要求;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四十九条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十条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抓好班主任常规工作的落实。
第五十一条学校每学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职称晋升、评先树优、绩效发放等的依据。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第五十二条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小学学校章程集合范本篇十
党支部是每个社会基层单位的政治核心或领导核心。它代表着基层单位的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它可以超越各种利益关系,控制全局。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校长自评:
1、课件做得不错。
2、对教材有些改善。
二、其他教师评课:
优点:
1、由易到难,能根据学生发言进行引导。注意反馈,总结归纳方法很好。
2、练习设计有深度,有拓展性。
3、所安排小组讨论很有必要。
4、改变教材较为恰当。
5、目的明确,思路清晰。练习都有针对性。
不足:
1、学生表达有疏漏。
2、新课太快。练习多,方法多,怎样归纳总结就应当再思考思考。
3、练一练能否让学生打开书做一做。合理利用课本。
4、寻找更简捷的方法的时候,对于学生的错误,教师最好能举例说明。
教研组长评价:
1、不一样的学生得到不一样的发展,不用一把尺子衡量学生。一节课的设计要以学生为本。
2、趣味的引入:游戏,能激发兴趣。
较为严密的推理:猜想---验证---应用。
3、整个设计比较精当。
4、练习形式多样,题型多样化。
5、上课的节奏要再慢些,提问后要停顿几秒,让学生思考。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湖北省教育厅等11部门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根据《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我校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学校决定开展校园欺凌预防和治理。经研究,特制订如下方案:
通过本次的预防治理,加强师生们的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让学生认识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认清“暴力”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恰当的引导和暗示教会学生合理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当面对他人的攻击时能够尝试用温和和理智的态度处理矛盾,有效化解危机。学会应对校园欺凌的正确方法,从而提高防欺凌能力,进而学会保护自己。
本校全体学生。
组长:牟云。
副组长:吕晓娟周璇彭江涛赵宝铭。
成员:梅华刘云刘方孙月辉王钦昱刘颖侯世盛。
1、完善制度制定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和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的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2、宣传教育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学生围绕《遵纪守法、平安校园》主题,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加强预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4、排查建档学校管理负责人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加强对特殊学生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细、建档造册,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5、及时处理。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发生。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1、索要钱财,不给就拳脚相加。
2、以大欺小,以众欺寡。
3、为了一件小事,大打出手。
4、同学间因“义气”之争。
5、不堪长期受辱,以暴制暴。
政教主任(大队辅导员)姓名:刘方电话:15871651895。
后勤安全副校长姓名:彭江涛电话:13227293119。
学校法制副校长姓名:沈华电话:18871592067。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师生的健康和教育教学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坚持每天进行晨午检,及时全面掌握师生健康状况。
一、在疫情发生时,启动晨午检制度。每天上午、下午师生入学时,均要在测温点先检测体温,无异常者方可进学校,有异常者送到学校隔离室。协同家长每日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如出现可疑症状(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主动报告学校,并及时就医。
二、做好因病缺勤病因追踪登记。每天上学时,各年级组长负责检查本年级教师缺勤情况,各班班主任负责检查学生缺勤情况,一一询问缺勤原因,登记因病缺勤的学生名单,并进行电话追踪访问,了解其诊治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
三、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各年级组长要督促本年级教师、班主任时刻关注学生是否有发热(体温高于37.5℃)、咳嗽等不适症状,做好登记。对有上述症状的教师、学生立即带往医院就诊,学生疑似病人由教师护送到医院或联系家长带去诊治,教师疑似病人由本人自行去医院或由家属带去诊治。
四、传染病检查方法。
三查:每天学生、教师入校时进行体温测量,必要时请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进一步做检查处理。
五、实施步骤及要求。
1、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2、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
3、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4、通知学生家长及教师家属,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
5、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6、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7、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8、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及办公室的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9、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专人负责对各教室、办公室、专用教室、会议室的消毒。
10、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及教师因传染病休学、休班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上班。
1.中小学校党组织是党在学校中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健康发展。
健全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组织参与决策具体内容和程序;
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对重大议题和事项,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沟通酝酿、形成共识。
3.明确管理主体。按照与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管党建管业务相结合的原则,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一般由市教育局党组织统一领导和指导。
4.理顺隶属关系。中小学校党组织关系一般隶属于市教育局党组织,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协助管理。
5.健全工作制度。教育部门党组织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与教育教学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
6.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确保年底前消除空白。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学校,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并按期进行换届。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可挂靠村(社区)党组织。新建学校,应同步谋划党组织组建和党的工作开展。
7.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备教师资格,经过学校党务和行政岗位锻炼。推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的学校,应配备专职副书记。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分设的,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兼任副校长,党员校长一般应兼任副书记。学校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对不胜任工作的党组织书记,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整。
8.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建立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联系服务师生员工制度,组织党员老教师、教学骨干与年轻教师结对子。实施党员名师工程,组织党员承诺践诺,开展岗位建功、教学竞赛、建言献策等活动。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党组织活动,增强活动影响力吸引力,防止“两张皮”。
9.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严格党员标准,重视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入党,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组织关系管理,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落实谈心谈话、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制度。
10.强化对党务工作者培训和激励。按照分层分类原则,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帮助支部书记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熟悉党建基本业务、懂得党内基本规矩、明确支部书记基本职责、学会支部工作基本方法,切实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完善激励政策,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与校长(副校长)在岗位等级确定、考核奖励、待遇落实等方面同等对待。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比照学校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兼职党务工作者应计算工作量。
11.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建立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党组织要经常研究分析学生思想道德状况,党组织书记要把德育工作抓在手上,推动解决重要问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抓好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及时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德育工作融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12.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党史国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教职工增强政治认同和教书育人责任感。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学习。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定期分析教职工思想动态,积极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13.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坚持课堂讲授有纪律,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反对党的领导、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对教师体罚学生、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要批评教育、责令改正;道德败坏、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的,追究党组织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的责任。
市教育局党组织要负起直接责任,明确专门内设机构和人员,上下联动、具体指导。健全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落实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不抓不管、出现严重问题的,严肃问责追究。
15.加强基础保障。要根据办学规模、党员人数等,设立党组织工作机构,配强工作力量。党建工作经费要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可按留存党费的一定比例下拨中小学校,用于党组织活动。注重将人财物等资源向农村偏远地区和党建基础薄弱的中小学校倾斜,健全城乡中小学校党组织互联互帮机制,倡导学校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结对共建、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教育局等十三部门发行《济源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管理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导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防范、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确保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实到实处,把校园建设作为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为人民满意的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一)坚持教育是第一位的。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人民群众思想意识、道德水平、文明素养提升,提升全社会文明水平,特别是加强学生欺凌专题教育防治,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防控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及时调查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迹象,加强学校和周边的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容易现场监督,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切实保障学员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员隐私,尊重学员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负的学生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的发生,帮助被欺负的学生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础。根据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根据宽容不容忍、爱情严格管理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处理和惩戒,及时纠正不正当行为。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定义。
学生欺凌是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发生的,一方个人或集体学生一次或多次故意或恶意用身体、语言和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凌、侮辱或诽谤,造成另一方个人或集体学生身体损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正确识别学生欺负,严格区分学生欺负和学生之间的玩耍行为。
(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成立学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防治学霸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学霸治理工作,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防控和处置工作。
(3)积极有效地预防。
1.加强教育。学校开展有关学生防范欺凌的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专题教育。
2.组织家长教育。利用家长会、家委会等形式,加强家长家庭教育指导和训练,增强学生家长法治意识,执行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学生欺负防治知识。
3.严格的学校日常管理。学校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由教师、少先队大中队指导员、教职员、社区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制定学生欺凌预防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单位教职工欺凌预防的责任、学生欺凌事件的紧急处理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警告和事件处理和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学校规章制度对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四)依法按规定处置。
1、严格规范查处。教职工发现、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报案时,应按照学校学生欺凌事件的应急处预案和处理流程及时调查处理事件,学校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认定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对可能违反治安管理或有犯罪嫌疑的学生欺凌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调查处理。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后10天内完成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理时要留意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学校、家长、有关部门、群组织、新闻媒体要留意维护被欺负学生和知情学生的个人隐私,避免被欺负学生遭受二次伤害。
2.妥善处理投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明确的,应当以学校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处理结果为准确需要复查的,由区教委学生欺凌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组开始复查。
3.加强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业教育方案,监督实施欺凌的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对欺凌事件的情况作出相应的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实施欺凌的学生必须向被欺凌的学生面对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欺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可以看出具体的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负的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负事件,在学校批评欺负的学生进行教育的同时,可以邀请公安机关参加警告教育,也可以警告欺负的学生,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学校的邀请立即安排人员,保证警告教育的有效开展。学校可视的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请区教委依法处分。
(五)建立长期机制。
1.完善训练机制。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教师等培训应增加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理专题面试的内容。
2.建立评价机制。以学生欺凌管理工作情况为评价内容,包括校长学期和学年评价,包括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评价。
3.建立问责处理机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违反纪律违法应承担责任的,构成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健全依法管理机制。明确法制副校长对学员欺凌防治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将学员欺凌防治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以学员欺凌防治为主题的法治教育,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学员欺凌防治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员欺凌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员欺凌事件,教育实施欺凌学员。
1书记、校长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学生欺凌管理。
2政教处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员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学员欺凌防治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理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员欺凌事件。
3班主任做容易被欺负的学生调查,做同学之间互相帮助的好班风。随时关注这类学生的思想变化,发现行为异常时可以立即介入。引导学生在被欺负时及时与家长和老师沟通,寻求帮助。
4科任教师负责协助班主任工作。
5法制副校长依法处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嫌疑案件,依法处理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违法嫌疑犯,加强警察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调查校园安全危险,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6社区代表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被欺负的学生及其家庭的援助,协助学校鼓励社会组织参加学生欺负的防治和援助。
7法律顾问负责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8家委会成员负责协助学校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护理和管教。
(一)深入细致的部署。根据管理内容、措施和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方式,执行工作责任。
(二)加强检查。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等方法措施,在学校纪律中完善学生欺凌防治内容,开展训练,及时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特别检查。
(三)加强宣传指导。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营造反学生欺凌报道宣传的良好氛围。
为提前做好迎接2018级新生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班主任的管理和考核,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班主任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新生开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小组由学保科、烹饪旅游学部、商务信息学部、汽车与电子学部、基础与幼儿教育学部组成.
学保科根据当年学校招生计划,制定编班表,确定选聘班主任名额;各学部根据专业需要,提出班主任人选建议;学保科与各学部对初定班主任人选进行审核,提出班主任人选建议上报学校.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民主监督的原则;
4.坚持自己申请,聘任小组考核并聘任的程序;
5.坚持双向选择,统筹兼顾的原则.
全校教职员工。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无私奉献精神,关心和热爱学生;
(2)热爱学生管理工作,对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能服从学校安排,严格按职责范围要求进行工作;
(4)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5)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能坚持正常工作.
(1)班主任聘任工作,每一学年为一个班主任聘任周期,始聘时间为每年八月份.
(2)每学年末,由学保科公开选聘新任班主任,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自愿申请.学保科、学部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初步确定班主任名单,然后报学校办公会研究通过,最后由学校颁发聘书.
(3)正常情况下,每位老师担任一个班级班主任,最多不超过两个班级(两个不同年级在校班级或一个在校班级及一个实习班级),特殊情况下,如班主任聘任人选不足,可最多同时担任三个班级班主任(两个不同年级在校班级、一个实习班级).对已担任班主任的老师再次申请担任新班班主任的,由学保科根据班主任工作能力、班级管理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达标再进行聘任.
(4)如学部专业新任班主任自愿申请人数不够,对于学部确实没适合的人选,由学保科从其他部门选调人员担任班主任.对于指定的班主任人选,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予以解聘:。
2.因工作失职或班级管理效果差,经谈话后仍整改不力、效果不佳的;
3.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者;
4.因校内工作岗位变动,不适合继续任职的;
5.在班主任学年考核中不合格者.
凡考核不合格被解聘处理的,本年度班主任工作年限不予计算.解聘由学保科提出解聘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小学学校章程集合范本篇十一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保障学校科学、稳定、持续地发展,积极打造成为杭州市一流名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杭州市xx小学,英文表述为hangzhouxizihuschool;住所地址为杭州市龙井路76号,邮政编码为310013;。
第三条本校为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学区内适龄儿童。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18个班级,积极实施小班化教学。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办学宗旨与使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
学校的办学理念是:精致和谐——让每一个孩子都获得成长。
其内涵理解为:
第一,表达“以人为本”的教育终极关怀和“有教无类”的教育平等观念,尊重每一个学生作为具体的“人”的主体存在,人人平等。
第二,作为教师,应当树立“学生第一”的观念,充分挖掘每位孩子身上蕴含的潜能,运用赏识的眼光看待评价孩子,让每一位学生的潜能都能充分发挥。
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事业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三个面向”为指导,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挖掘每位师生的潜能,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教师乐教、学生愿学、家长满意、具有地域特色的小班化实验学校。
第七条【师生发展目标】。
学生培养目标为:通过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引导学生“存善心”、“行善事”、“说好话”、“做好人”,同时有着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心理品质,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保持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成为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
教师发展目标为:借助课改契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形成自主的队伍建设。以激活教师主动和谐发展的内驱力为主要策略,以开展教育科研为重要手段,以青年教师发展为重点,努力建设素质优良并具有奉献和创造精神的教师队伍。
第八条【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
校训:勤学守纪文明健美。
校风:团结协作敬业奉献。
教风:做孩子们的引领者;做孩子们的同行者;做孩子们的知心人;做教与学的探索者;。
学风:勤奋好学求真创新。
第九条【学校标识】。
校歌:《西子湖小学校歌》。
校刊物:《西子春芽》。
校徽:
纪念日:学校创建于1931年2月,校庆纪念活动安排在5月或者12月进行。
第十条【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科学制订发展规划,健全评价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学校管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德育、教学、科研、后勤等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校长职权】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三条【党团组织】学校接受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支部领导,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关工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支部领导学校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四条【工会与教代会制度】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权益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中层管理机构】学校设置办公室、教导处(少先队大队部)、科研室和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分块管理、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六条【其他常设机构】学校建立校长办公会议,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学术小组,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价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促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七条【重大决策制度】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研究,由校长做出最终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支部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八条【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档案室,设立档案员,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九条【校内维权制度】学校健全校内权益保障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成立校内民主调解小组,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上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平安校园制度】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食卫品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办学监督】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小学学校章程集合范本篇十二
我家乡的滨江公园,就像一颗明珠镶嵌在美丽的汉江河边。
清晨走进公园,一层薄雾笼罩着整个公园,朦朦胧胧,耳边传来一阵音乐,凝神望去,那是早起的人们在那半圆形的广场上翩翩起舞。广场旁边耸立着一片石林,在雾中若隐若现,它们有的像天狗望月;有的像小马奔跑。
当阳光拨开薄雾后,便让人眼前一亮,从广场四周延伸出四通八达的小路旁,一棵棵柳树像一位位伸展着自己婀娜的身姿的少女,仿佛在欢迎人们的到来。草地上盛开着各种野花,红的、黄的、紫的,真像一个美丽的大花园。远处的那片郁郁葱葱的白桦林,站立在清澈蜿蜒的汉江河边,仿佛在守护着养育了自己的母亲不被人们日益恶劣的破坏所污染。
夜幕慢慢降临了,伴随着母亲河的轻轻抚慰,整个滨江公园安静地进入了睡眠中。
这就是我家乡的滨江公园,你喜欢吗?
小学学校章程集合范本篇十三
第一条为规范本教育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的名称为:芮城志敏艺术***。
第三条本教育机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审批机关是:***;登记管理机关是:***;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六条本教育机构办学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开展教育活动。
第七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类型: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
第八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范围。
第九条本教育机构的举办者:芮城志敏艺术***,属于国家机构以***(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公司、社会团体组织或个人)。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教育机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
(三)查阅本教育机构董事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条本教育机构开办资金:人民币30万元;出资者:芮城志敏艺术***;出资形式:货币;出资比例:100%。
第十一条本教育机构的业务范围:艺术培训。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本教育机构依法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3人。董事会是本教育机构的决策机构。
第十三条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数、任期:首届董事会由举办者依照规定条件推荐组成,以后决策机构的人员调整由原董事会全体人员讨论决定。董事会在其成员中设董事长1名。董事由举办者、职工代表推选产生。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决策机构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每届任期叁年。
第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本教育机构章程;
(二)制定发展规划和办学活动计划;
(三)审核本教育机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决定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本教育机构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教育机构办学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董事;
(八)决定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董事会每年召开4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聘任、解聘本教育机构办学负责人;
修改本教育机构章程;
制定发展规划;
审核预算、决算;
决定本教育机构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八条?董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审阅、签名。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教育机构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九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负责人,由董事会依照任职条件,进行聘任、解聘或变更,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二十一条办学负责人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权力,行使的职权:
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
工作计划。
财务预算和各项规章制度;
提出本教育机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聘任和解聘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负责本教育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董事会授予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权力。
第二十二条本教育机构内设机构及职责参照同级同类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进行设置和规定。
第四章教学管理。
第二十三条本教育机构按照审批机关批准办学内容,招收学生、制订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开设相应课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制订相应教学管理制度。经审批机关备案后发布招生简章。
第二十四条本教育机构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制度,提供教育服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对受教育者实施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教育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聘任教师,并制订相应的教师管理、考核的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五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本教育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本教育机构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依法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教育机构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资产和财务管理。
第二十八条本教育机构设立的资产来源:
举办者出资总额:由芮城志敏艺术***出资30万元;出资形式:货币;出资比例:100%。
第二十九条本教育机构设立注册资金:30万元。
第三十条本教育机构的经费来源:举办者出资投入资金;接受政府资助;在核准的办学范围内开展教学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收入;社会捐赠;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教育机构执行物价部门备案的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教育费用。
第三十二条本教育机构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本教育机构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办学资金专项专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抽逃或者挪用。办学盈余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教育机构依法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四条本教育机构依法建立资产管理制度。教育机构存续期间,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由教育机构依法实施管理和使用,不得抵押,不得转让或用于校外投资。
第三十五条本教育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规定的《民办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设立专门帐户,设置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出纳分工负责,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必须具有专业资格。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进行财务审计,审计情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六条本教育机构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七条本教育机构自觉接受办学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和督导。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八条本教育机构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讨论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审批机关审查同意,自审批机关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条本教育机构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董事会通过后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四十一条本教育机构在下列情况下自愿终止办学,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由学校报审批机关批准。按照国家的规定由审批机关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进行财务、财产清算和结算,清偿债务,处理一切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本教育机构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一)不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自愿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本教育机构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办学,接受审批机关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十二条本教育机构经办学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后,即为终止。终止的教育机构向办学审批机关交回办学许可证,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学校印章。
第四十三条本教育机构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办学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以出资额为限返还出资人,剩余部分转入*_**教育发展基金。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经2019年1月20日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小学学校章程集合范本篇十四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保障学校科学、稳定、持续地发展,积极打造成为杭州市一流名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杭州市西子湖小学,英文表述为hangzhouxizihuschool;住所地址为杭州市龙井路76号,邮政编码为310013;。
第三条本校为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学区内适龄儿童。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18个班级,积极实施小班化教学。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办学宗旨与使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
学校的办学理念是:精致和谐——让每一个孩子都获得成长。
其内涵理解为:
第一,表达“以人为本”的教育终极关怀和“有教无类”的教育平等观念,尊重每一个学生作为具体的“人”的主体存在,人人平等。
第二,作为教师,应当树立“学生第一”的观念,充分挖掘每位孩子身上蕴含的潜能,运用赏识的眼光看待评价孩子,让每一位学生的潜能都能充分发挥。
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事业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三个面向”为指导,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挖掘每位师生的潜能,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教师乐教、学生愿学、家长满意、具有地域特色的小班化实验学校。
第七条【师生发展目标】。
学生培养目标为:通过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引导学生“存善心”、“行善事”、“说好话”、“做好人”,同时有着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心理品质,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保持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成为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
教师发展目标为:借助课改契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形成自主的队伍建设。以激活教师主动和谐发展的内驱力为主要策略,以开展教育科研为重要手段,以青年教师发展为重点,努力建设素质优良并具有奉献和创造精神的教师队伍。
第八条【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
校训:勤学守纪文明健美。
校风:团结协作敬业奉献。
教风:做孩子们的引领者;做孩子们的同行者;做孩子们的知心人;做教与学的探索者;。
学风:勤奋好学求真创新。
第九条【学校标识】。
校歌:《西子湖小学校歌》。
校刊物:《西子春芽》。
校徽:
纪念日:学校创建于1931年2月,校庆纪念活动安排在5月或者12月进行。
第十条【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科学制订发展规划,健全评价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学校管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德育、教学、科研、后勤等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校长职权】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三条【党团组织】学校接受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支部领导,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关工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支部领导学校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四条【工会与教代会制度】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权益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中层管理机构】学校设置办公室、教导处(少先队大队部)、科研室和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分块管理、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六条【其他常设机构】学校建立校长办公会议,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学术小组,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价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促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七条【重大决策制度】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研究,由校长做出最终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支部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小学学校章程集合范本篇十五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21世纪的现代新型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学学校管理标准》、《关于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是xx市xx镇十字道完全小学,简称“xx”,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xx市xx镇道西村,学校机构代码为xxxxxxxxxxx,邮编为xxxxx,学校网址为xxxxxxxxxxx。
第三条本校隶属于山东省烟台市xx市教育体育局,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校是一所实施五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学校根据社会需要、上级计划和办学条件,确定办学规模为15个班。
第四条学校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第五条学校宗旨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
校训:自尊自重刻苦勤奋。
校风:严谨文明和谐创新。
教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
学风:尊师守纪勤奋创优。
第六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时刻与党保持一致,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抓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为中心,以抓质量,积极促进素质教育为目标,努力把“打好扎实基础,养成良好习惯”作为学校基础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团结奋进,务实创新,努力把学校办成管理科学、设施先进、环境优美、校风严谨、师资优秀、质量一流、社会满意、家长向往的新型学校。
第七条培养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学生,让学生养成关心他人、关心集体、认真负责、活泼向上等良好品德和个性品质,初步具有自我管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掌握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初步具有基本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自学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的情趣。初步学会生活自理,会使用简单的劳动工具,养成爱劳动的习惯。
第八条培养具有现代化教育教学技能的新型教师;培养师德高尚、敬业、爱生、进取、乐于奉献的师资队伍。
第九条以xx、十字道的首字母组成校徽,色彩明快,鲜艳。其中采用红色作为校徽的主色调,意义在于:红色是国旗和红领巾的颜色,是国家和少先队员的代表色。以此作为主色调,一是为了体现国家的重要性,二是为了体现少先队员(少年儿童)在祖国的怀抱中健康成长。蓝天、白云代表祥和,代表宽容和豁达,同样也代表着清新的空气和优美的环境,这是对国家和校园的一种祝福和向往。手的变形图案,代表着教师用温暖的手描绘出孩子们多彩的童年,托起孩子们美丽的梦想,代表着教师的责任。本校徽通过简单的图案寓意祖国富强、环境优美、孩子们健康成长和教师的责任。
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教导主任、教导副主任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德育、教学、科研、安全、后勤等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二)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做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依照法律和学校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实施奖励或处分;。
(九)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十)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二条学校接受中国共产党xx市xx镇教育党支部领导,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关工委等组织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xx市xx镇教育党支部领导学校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权益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建立教育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学校设置教导处、少先队大队部、政工室、安全办、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分块管理、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五条学校组织校长办公会议,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学术小组,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价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促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研究,由校长做出最终决定并组织实施。教职(代表)大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七条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档案室,设立档案员,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健全校内权益保障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成立校内民主调解小组,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上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食品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果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学校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学校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成立学生乘车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依据《山东省校车管理办法》和xx市人民政府对校车工作的具体要求,学校为每一班次校车安排护送员,负责校车运行期间乘车学生的组织与管理,严格执行护送制度。
第二十条学校依法接受教育、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管理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组织、领导学科组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学科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二条学校实行精细化的德育管理。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全面负责,教师人人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
学校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以学生发展为核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基础道德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通过强化中小学生的基础道德教育,切实推进小公民道德建设;坚持开展礼仪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
学校以全面实施小班化教育为抓手,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学生社团文化建设;以学生发展为本,以体育节、科技节、艺术节活动为载体,充分挖掘每位学生的潜能。
第二十三条加强特色班集体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作用。班主任要完善班级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激发群体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营造班级育人环境,使班集体逐渐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及公认的行为准则,推进班级文化建设。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体现通过社团活动挖掘学生特长、锻炼学生才能、培养公民意识、提升学生素质等宗旨。学生社团要让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发展空间,它应该是课堂教学的延展和深化,通过社团活动真正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
第二十五条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依据《烟台市小学五四课程计划》,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学生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使学生学有所长。学校每年举办运动会和艺术节活动。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科技、艺术、文体培训。
第二十六条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标准、计划设置课程。坚持各项教学常规制度,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按各科教学规范和学校其他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活动。着重抓好教学设计和集体备课,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制度,取消期中考试,实行期末综合考核制,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相结合。废除百分制,全面实行等级制记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不以考试成绩、学生名次作为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
加强教材教辅资料管理,任何人不得向学生推销各种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进校书刊委员会批准的报刊、学习资料、教辅、活动用具等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倡导教师分层设计校本作业。作业布置要求做到精选和点评。严格作业审批、公示制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节假日、双休日不得进行有偿补习、补课或家教,不得参与、发动社会办班行为。
第二十七条教师在课堂教学管理中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在课堂教学中,实行任课教师课堂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任课教师应做到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凡因私自调课,课堂中出现不安全事故,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
任课教师上课前应认真清点学生人数,对缺席迟到学生应查询原因,做好记录,并做好汇报。
教师教育学生时要讲究方法,不剥夺学生上课权利,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发生意外事故,任课教师要积极联系相关人员,以免发生意外。
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保证实验课的安全。教育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体育教师要的责任心,要注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给学生安排运动量要合理;对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不可放任不管,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体育教师要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第二十八条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通过体育课、大课间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学期举办不少于一次运动会或体育节。积极开展冬季长跑运动,让学生在运动中增强身体素质。
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积极完善卫生工作制度,定期检查校园卫生情况。加强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室内教学活动场所实施禁烟。
第二十九条学校建立心理辅导站,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兼职教师开展工作。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形成学生鲜明的个性特征,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学校认真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对全校师生开放心理咨询室,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人际交往等方面的问题。并通过个别辅导与跟踪、电话与网络等方式协助学生解决问题。
学校还对全校教师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主题班会等方面特定的团体与个别心理辅导的作用,同时将心理辅导与学科教学相渗透,坚持课堂教学融入学生学习心理理论,在坚持心理活动课的同时将学科教学与心理教育相结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
第三十条学校在每年四月举行艺术节,调动广大同学积极投身到文化艺术节活动中。通过学校艺术节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文化氛围,力求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学校在每周五下午开展“多彩实践日”活动,科学设置实践内容,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科学文化素养,推进我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
第三十一条学校大力推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的互动方式的变革,以信息技术为纽带,科学管理学校,规范制度建设、科研建设、创新教研模式、引导教师实践、深化反思机制,从而促进教师教学行为、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第三十二条学校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学校成立了教师研修工作指导小组,认真组织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以“发现教育”为突破口,坚持开展“人人有专题”和“随堂听课活动”,积极组织教科研课题研究,积极推广现代教育技术。
第三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xx市中小学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实行秋季始业,在校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第三十四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助学金;。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六条学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
第三十七条学校为每一位学生建立成长手册,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成立各级评价小组,通过个人评价、家长评、小组评、教师评,最终产生结果。评价中力求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地做好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激励和引导学生不断进取,有效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第三十八条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在班级基础上,实行学校“五星级评价”方式,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十九条学校实行午餐统一管理,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就餐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正副班主任负责饭菜的分发和纪律,学校实行领导干部陪餐制度。
第四十条学校根据上级文件,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一条学校建立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学生会),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四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其评价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部分依据。
第四十三条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听取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意见,并举行听证。
第四十四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规范学校与教职工的聘用关系,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每一聘期三年,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十五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六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六)确立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七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八条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课程标准,掌握学科教学的基本要求;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四十九条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十条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抓好班主任常规工作的落实。
第五十一条学校每学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职称晋升、评先树优、绩效发放等的依据。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第五十二条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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