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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书 照明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书模板(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7 11:23:26 页码:8
照明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书 照明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书模板(5篇)
2023-01-17 11:23:26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照明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书(精)一

乙方:

一、验收数量为准,结算以实际到货验收数量为准。

二、合同生效日期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预付款金额为壹拾万元整 ,出货前付进度款金额为捌万元整 后开始送货安装,余款¥21760元在安装完成后甲方7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后支付给乙方。如甲方在合同之日未能支付预付款,合同生效日期则顺延至预付款到达乙方账户之日开始生效。

三、产品交货周期和验收标准

3.1乙方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开始送货至甲方指定安装地点开始安装,在施工现场满足安装条件和五金配套完备的情况下,乙方在4.月20日完成安装;

3.2不论采取何种送货方式,甲方必须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如甲方未付清合同中规定的进度款乙方有权利拒绝为甲方送货,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责任由甲方承担;3.3按《木质门》和《木质门安装规范》进行产品质量和产品安装的验收;

四、安装和保修范围

4.1 木门交货后即可安装,具体安装进度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4.2 甲方现场如果不具备安装条件,经双方协商可以延期送货安装,乙方负责厂内保管甲方货物,但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货送至甲方现场后,甲方不具备安装条件,甲方负责乙方所送货物的安保工作,在甲方工地内造成所购货物的丢失和损坏与乙方无关;

4.3 安装现场需具备的条件:地砖铺装完毕或铺地板的地面找平完毕,墙砖铺设完毕,过口石铺设完毕,现场有持续供电电源和照明设施,铺地板或地毯的地面需提供地板或地毯厚度尺寸;

4.4 现场安装原则上要求单一施工进行安装作业,如多工种交叉作业造成乙方所供木制品的损坏不在免费保修范围之内,因此造成木门外观损坏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修理甲方承担修理费用。

4.5 乙方对所出售的木制品出现非人为的损坏提供有期限的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期限为壹年,终生维修,具体保修内容:封边开胶、开裂;油漆起泡、起皮;门扇、门套、口线等木制品在非受潮和浸泡的情况下严重变形开裂、门扇分层;

4.6 锁具、合页、滑轨等功能性五金件免费保修内容:合页松动脱落,滑轨因为安装原因严重阻滞,如甲方提供的五金出现质量问题不在乙方保修范围;

4.7 有偿维修服务内容包括:产品超出保修期限;产品虽然在保修期内,但经过双方确认为非产品质量和安装原因造成的问题(例如玻璃使用不当破碎,木制品因使用不当受到外力破坏,受潮和浸泡引起膨胀变形、开裂分层等);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提供的木质门饰面为实木木皮,实木木皮为天然材质,实际生产出的产品若与展厅样品在纹理、颜色上有差异属正常范围,乙方确保交付给甲方木制品的产品用材和制作工艺与展厅样品一致;

5.2 本合同签订的木门是乙方专为甲方制作的定制产品,除非材质、尺寸和颜色与本合同约定严重不符,否则一律不予退货;

5.3 合同经双方确定签字后,合同附件《洞口尺寸确认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双方履行本合同的依据,单方不能擅自更改;如需更改必须填写《洞口尺寸更改单》经过双方签字认可,因改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延迟交货等责任有提出更改方承担。 5.4双方确认采购的产品明细并签订合同后,即开始生产,本合同签订后的三日内,甲方若对木制品的材质、尺寸、颜色、安装位置等有改动,需告知乙方销售人员,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如甲方改动方案在合同签订一周之后提出,产品已经备料但尚未制作完成,提出改动方队所造成的材料等费用损失及延迟交货等承担责任。

六、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按《合同法》相关规定向对方赔付经济损失。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律程序解决。

八、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生效日期从签约之后预付款到供方账户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洞口尺寸确认单

本订单的木门门扇尺寸由甲方提供,详细尺寸如下:

木门门套的制作是按门扇的尺寸配备门套,甲方应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洞口尺寸进行洞口的处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尺寸进行洞口的调整,如因甲方的洞口尺寸不符合造成木门不能安装,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甲方要求木门为平板铣线门,口线为60mm平口线90度安装。

甲方: 乙方:

有关照明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书(精)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确保伶俐镇路灯正常照明,便于车辆、行人安全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伶俐镇路灯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伶俐镇路灯维修工作所涉及的双方权利与义务等事项签定本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伶俐镇路灯维修

(2)工作内容:太阳能灯维修

协议维修、维护范围为:采购太阳能控制器、led光源、维修等。

维修工作于20xx年 月 日之前完成。

1、经双方协商约定材料供给、维修费用包干共计: 壹拾贰万壹仟捌佰元整(¥121800。00元)。

2、此费用包括:

(1)维修、维护人工费;

(2)除高空作业平台车租赁费以外的所有机械费用;

3、光源、控制器、和小型电器元件费用;

4、管理、税金等其他所有费用。

1、乙方保障维修期间的操作施工安全;

2、乙方应在维修结束后调试;

3、乙方保证所维修的电器设备质保,质保期一年;

4、如遇其他相关材料的更换工作需向发包方另行通知;

如涉及合同约定费用范围以外的材料、机械需报经甲方同意并照像确认后实施,乙方应提供相关材料、机械费用发票作为报销据。

1、本合同维修工作完成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工程款原则上按进度分二次支付。第一次支付在工程维修完工后支付至工程款总额的70%;第二次支付待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结算至工程款总额的95%。剩余5%工程款留作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期满检查无质量问题后结清,工程结算款最终由审计部门核定为准。

2、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材料、机械费用经甲方确认按实报销。

甲方协助消除妨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按合同约定内容支付维护费用。

1、按照约定的施工范围、期限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路灯满足照明和相关部门要求。

2、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资料。

1、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医疗、赔偿费用。

2、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线路通道、停电计划等,由双方共同协调处理。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协商处理。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作为法律依据留存,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合同而造成损失,则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照明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书(精)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位于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地下停车场节能改造工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作范围及承包方式

1.1 乙方应按【附件一】:照明改造方案及报价、【附件二】:施工图纸及说明及甲方要求完成本项目地下停车场节能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工程内容包括:

1.1.1 改善地下车场整体照明效果,在不增加原有功耗的基础上,以高效节电的led地库专用日光灯,代替上面的三基色日光灯,提高光效;

1.1.2对部分车位灯和连道灯布局进行调整;

1.1.3 本工程产生垃圾的清理,场地回复原状。

1.1.4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申报本项目及其他项目相关节能奖励资金。

1.2 上述各项不应被视为巨细无遗,乙方作为有经验的乙方务求达到熟悉工作范围,并向甲方提出合理建议,因此调整工作范围的,甲方无需增加支付费用。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装、包总价。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2.1 合同价款

2.1.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具体构成详见“【附件一】:照明改造方案及造价”。本价款为固定包干价款,结算时不作调整。

2.1.2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该固定总价包括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制作费、材料费、人工费、通讯费、资料费、修改费、运输费、装卸费、存储费、保险费、工资或津贴、电力费、管理费、法律规定乙方应付的税金和其他费用、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费用。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全部义务必须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该固定总价中,乙方不得再就前述范围内任何一项的支付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该固定总价已考虑所有风险因素,其不因任何工资、保险、政府政策性收费、汇率等变动或任何政府调价文件等变动而调整。

2.2 付款方式

2.2.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乙方按时按量按质完成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改造工程,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按本合同“【附件三】:工程验收单”的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办理完毕全部结算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100%。

2.2.2工程质量保修金在本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经甲方确认如无质量异议及扣除因其未履行保修义务而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如有)后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不计利息地向乙方支付剩余质量保修金。

2.2.3 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若乙方不提供相应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若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假发票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该假发票记载金额的55%款项,并且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同时,乙方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

第三条 工期

3.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事项并向甲方交付且通过甲方验收,前述工期有变化的,以甲方通知为准。

3.2上述工期(包括各重要节点工期)已考虑政府政治性会议或其他事件(如高考、运动会、重大节假日)等因素,为不变期限。工期如有变更,以双方形成的书面文件为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施工期限。

第四条 施工地点、质量要求

4.1 施工地点: 。

4.2 验收方式

4.2.1 甲方应对乙方交付的关于本合同约定1.1条相关工程内容进行验收,如甲方经质量验收发现乙方交付的改造效果与甲方要求不一致或达不到甲方所追求的效果,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免费重新施工直至达到甲方要求为止。

4.2.2 本工程全部竣工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

4.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__)、《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300-20__)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工程质量为合格,合格的标准是本工程通过甲方的验收。

4.4 乙方保证所提供工程材料质量满足施工图纸要求,并达到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并与封样(如有)完全一致。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5 本工程任何部分工程质量在甲方第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时,乙方应认真整改,整改两次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工程造价1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而引致的工期延误和其他经济损失。除上述约定外,乙方仍需整改有关工程直至验收合格。乙方返工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费、人工费、材料费等。

4.6本工程竣工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其中至少应当包括竣工图6份,电子版竣工图1份、操作说明,产品本身的产地证明、合格证书、使用说明、技术指标等详细技术资料),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组织验收工作,甲方验收合格后与乙方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5.1甲方权利义务

5.1.1甲方有义务明确工程内容,并为乙方施工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

5.1.2 甲方应及时对乙方交付的本工程改造效果进行验收。

5.1.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限期整改。如整改仍不合格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无需支付合同价款并无需对乙方给予任何赔偿,同时乙方还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5.1.4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5.2乙方权利义务

5.2.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监理审定。乙方应保证本工程改造效果与甲方要求一致,若经甲方验收后发现与甲方要求效果不一致的,乙方负责免费修改或重做。

5.2.2乙方应遵守安全施工等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开展本工程维修改造等全部工作,全面负责安全保卫,有效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2.3乙方必须按示范工程的标准进行维修服务,保证质量、工期和现场卫生。乙方应根据工程需要,采取警示牌、围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2.4乙方应在实施改造工作前事先通知甲方,并到甲方项目报到后方可开展工作。乙方工作人员在实施改造工作时应着其单位统一规定之工服,并携带相关有效证件。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根据国家及行业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乙方应对现场秩序、人员的安全自费采取包括购买保险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

5.2.5乙方人员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管理、安排和调动。乙方负责选派责任心强、专业技术精的人员承担本工程服务工作,并对其选派的人员负责,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工作;对于甲方认为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5.2.6在乙方施工场地中出现的安全事故或发生或可能发生相关赔偿、补偿请求、处罚,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5.2.7 在施工过程中或本工程竣工后,如因乙方工程质量或施工质量问题给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先行赔付的,甲方有权就承担赔偿责任的数额向乙方追偿。

5.2.8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工程改造工作并交付给甲方。本工程改造工作完成并投入正常使用后,如甲方发现本工程改造内容或效果仍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72小时内给予免费补修或更换,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时间修复完成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2.9乙方应自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本合同项下工作;严禁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5.2.10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时如发生任何意外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对乙方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事故及人身、财产安全不负有任何责任。

5.2.11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各项工作,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及现场秩序、人员的安全、工程保护、环境保护负责,应始终自费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本工程发生任何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并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公众及其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若发生或可能发生相关赔偿、补偿请求、处罚,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5.2.12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须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整个工程的成品保护,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本工程及原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损坏、污染,均由乙方自费加以修复和清洁。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5.2.13工程竣工验收后当日内乙方负责将现场清理完毕(包括余土、建筑材料、垃圾、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拆除)。

5.2.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参加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应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须按甲方的规定处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乙方工作区域。

5.2.15乙方应爱护本项目建筑物及园区内各种设施(包括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及古树名木等),如因乙方人员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或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2.16乙方委派的施工人员属于乙方员工,乙方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妥善处理好劳动关系;否则由此所引起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关,且不得因此影响本项目的施工工作。

5.2.17施工中未经甲方和建设单位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3双方驻场代表

5.3.1 甲方代表: 。代表甲方行使施工现场管理的权利。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甲方的指令、通知和会议纪要,工程施工中有关的信件、通知必须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如没有甲方代表签字确认,视为无效。

5.3.2 乙方代表: 。负责工程现场相关工作,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乙方代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代表,乙方应在7日内予以更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乙方未按时完成本工程改造工作并向甲方交付,每逾期1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元的逾期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6.2 如本工程完成效果与甲方要求不一致,且经乙方调换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在按合同约定工程完成时,甲乙双方必须共同检查本合同项下工作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设备,以确认现有设施设备的完好与正常运行;如发现设施设备是由于乙方施工引致的损坏或不正常运行等情况,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完成损坏设施设备的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在本工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除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6.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成品保护义务,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对损坏部分进行修复。如乙方逾期修复的,执行第6.1款约定。如乙方未履行成品保护义务导致总包工程延期竣工的,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6.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进行转包,并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6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解除,或合同虽未解除,但甲方指令乙方撤场,乙方都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到货货物的保护和移交给后续施工单位的工作,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并将与工程相关的所有文件、图纸、资料、数据、程序移交给甲方或后续施工单位,并进行技术交底,以满足后续施工需要。乙方承诺放弃对本工程的留置权,绝对不发生以占用、留置工程,滞留施工场地的方法拖延撤场、干扰甲方的继续施工建设。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导致甲方遭受任何工期或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与第三人签署合约所发生的损失),乙方均应负责赔偿。若乙方未按约定完成撤场的,应承担相当于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执行本合同第6.1款约定。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6.7乙方使用的所有工料的名称、品牌、产地、型号、技术指标等需和报价单(详见【附件一】)一致,必须保证为原厂正品,否则需向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双倍进行赔偿。

6.8如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6.9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甲方均有权在任何一次付款中直接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质量保修期

7.1本合同项下维修工程质保期为三年。自甲方对维修工程进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按工程质量保证书(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四】: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严格履行保修责任。

7.2如乙方未在质量保修期内到场维修或维修质量不合格或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乙方未及时响应甲的维修要求的,甲有权因此从乙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维修费两倍金额的费用。质量保修金不足以支付该维修费用的或因乙方未履行维保义务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上述损失。甲方自行维修或第三方维修行为不能免除乙方的质量保修责任,乙方仍应继续对本工程承担保修责任。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施工图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和建设单位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重要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应积极提醒甲方并在与甲方的配合下修改相关内容。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是指有关政府部门已出具证明文件确认为不可抗力的情况,该情况为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9.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影响持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履行事宜。

9.3 若在发生不可抗力前,一方已出现逾期履行合同情形的,该方不得引用不可抗力条款免责。

第十条 通知及送达

10.1 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合同双方均应按合同抬头部分的地址向对方发送书面通知。任何一方改变通讯地址及通讯方式,应在改变后的72小时内通知对方。如未接到对方的改变通知,则发往上述地址的通知在下款规定的时间后即应视为已送达。

10.2 如以专人手递交方式送达,以收件人接收通知时为送达时间,如通过传真方式送达,则以发出时间为送达时间;若以邮寄方式(含特快专递)送达,并且邮资已付,则在邮寄后的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时间。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保密:双方均对对方提供的技术信息、资料等承担保密义务,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不得泄漏或者不正当的使用上述技术信息、资料。

11.2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3 附件: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5 文本: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附件:

【附件一】:照明改造方案及造价 (共8页)

【附件二】:施工图纸及说明 (共5页)

【附件三】:工程验收单 (共2页)

【附件四】:工程质量保修书 (共6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照明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书(精)四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石碉、园林景观、绿化、污水管网、小区道路、景观照明等工程项目。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质量

质量等级:优良。

1、根据甲方的室外平面布置,进行合理的设计,要求营造一种优美,绿意盎然的休闲社区并能尽量满足园林绿化验收面积要求。

2、室外的所有绿化晒水分支龙头及管路;中庭部分安装庭院坪灯及线路。

3、中庭的石碉、小品、置石、园林小路、大理石贴面、嵌草砖。

4、小区的花草、名贵树木均由甲方指定乙方采购,所有树木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植裁,乙方包种成活及包半年内的养护。 以上内容详见预算附表及施工图。

第三条 工程价款

1、工程包干总价为: 人民币。

2、工程施工:乙方依据施工图纸施工,图纸不明确的部分按照双方现场签证为准。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工程的支付:本工程由承包人垫资建设,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在3个月内向发包人办理工程结算,甲方凭乙方工程结算书及建安发票支付工程总价款的95%即人民币 仟 佰拾万元,其余5%部分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工程期限

1、总工期:叁佰贰拾天(以甲方移交工作面算起,不可抗力除外)。

2、如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延期三天以上,每天应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1000元整。同时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质量验收标准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更改要求及相关设施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第七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提供现场供电、给水、砂浆机、斗车。其余机具由乙方自行解决。

2、甲方驻派工程主管对本项目进行质量方面的管理,协同乙方进行各项措施的实施,及时提供工作面,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做到相互尊重、互相合作、抓好质量管理、文明施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

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地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规范、安全安全生产条例,不注意施工安全、违章作业,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如因乙方施工经验不足,所施工的产品不美观、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整改、返工直至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当日生效,工程整体验收合格付清款项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景观工程合同范文3

甲方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关条款,甲方委托乙方承包__塑木地板铺装___,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认真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款: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____地板铺装___工程。

1.2 工程涉及范围:专业深化设计、安装施工。 售后服务。

1.3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款:项目工程承包

2.1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1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有安全防范措施的仓库,并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2.1.2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设备的铺装工作。

2.2 工程时间及进度;

2.2.1 工期为开工之日起至验收完毕,共____工作日,开工日期为_____年__月__日。节假日除外。

2.2.2 如遇下列情况, 乙方可顺延工期。

施工现场障碍物未清除或电源未接通而影响施工;

甲乙双方签约认可的设计、配置提出改动而影响进度;

在安装施工中停电或连续间歇性停电;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工程进度款而影响进度;

因不可抗力而延误;

2.3 售后服务约定;

必须由业主确认样品,一致后方可安装;乙方对其提供的产品负责保质: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从交货之日起开始计算。甲方提货后由于放置时间长(一般超过三个月)或保管不当导致塑木颜色、陈旧、损坏等原因,乙方不承担责任。在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免费维修或免费更换。但非乙方履行的安装或人为故意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事故(如地震、战争、台风)等原因造成的,不属于免费更换范围。

第三款:工程总价及付款方式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600号10—10 电话:0519—82081099/82080105

工程总价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工程付款方式;

第一期:在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时间二日内, 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30__%给乙方;

第二期:设备项目施工结束经甲乙双方验收后_3_日内,甲方支付金额为合同总额的__70_%给乙方;

第四款:违约责任

4.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应,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否则违约方支付工程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4.2如甲方未能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进度款, 甲方须支付应付款的1‰/每天作为违约金; 乙方有权暂停工程的施工,如甲方无限期拖延,则乙方有权收回所供设备。

第五款:交货、 签收

甲、乙双方各派代表根据装箱单, 现场清点货物,签字确认。若发现货品受损、或现场技术人员直观判断确有问题, 即记录在案, 由乙方及时予以更换。

第六款:质量保证

6.1乙方保证货物全部崭新,并与合同项目清单相符。

6.2项目在一年质保期内,如因外力不可抗拒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或人为破坏等)造成项目设备受损或破坏,须更换设备费用的,由甲方承担更换设备的费用,乙方协助安装。

第七款:合同附件

以下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部分:项目清单(合同附件)

第八款: 施工要求

8.1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合理施工,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2乙方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各类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同时要接受甲方监督。

第九款:其他

9.1其它相关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不成,即按照相应法律程序解决。

9.2本合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

9.3本合同一式贰份,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动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照明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书(精)五

1、材料设备采购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缺点是( )。

a、考虑要素较为全面

b、难以对要素进行量化

c、方法复杂不易操作

d、难以合理确定技术性能差异

答案:d。

解析:综合评估法的好处是简便易行,评标考虑要素较为全面,可以将难以用金额表示的某些要素量化后加以比较。缺点是各评标委员独自给分,对评标人的水平和知识面要求高,否则主观随意性大。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型号各异,难以合理确定不同技术性能的相关分值差异。

2、在进行大型工程设备的采购招标过程中,投标人( )情形属于没有进行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否决。

a、按照招标文件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但是金额不足

b、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盖章

c、投标人业绩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d、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

答案:a。

解析:属于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形:(1)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4)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5)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保函的有效期不足;(7)不满足技术规格书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

3、勘察合同履行中,为了保证勘察工作顺利开展,下列准备工作中不属于发包人的工作是( )。

a、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

b、勘察现场设备机具的布置和架设

c、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

d、平整施工现场

答案:b。

解析: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可以在合同内约定由发包人负责保证勘察工作顺利开展应提供的条件,可能包括:①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②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③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④平整施工场地;⑤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

4、勘察费用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

a、1

b、2

c、3

d、5

答案:c。

解析:勘察费用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

5、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履行期间,应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下列关于勘察费结算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勘察工作尚未进行,应全额退还已经支付的定金

b、勘察工作已经进行了35%,发包人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c、勘察工作已经进行了40%,发包人应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d、勘察工作已经进行了70%,发包人应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答案:d。

解析: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属于设计人责任的是( )。

a、组织对设计文件的审查、鉴定和验收

b、办理设计文件的报批手续

c、选定设计文件依据的设计规范

d、为现场的设计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答案:c。

解析: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设计人的责任包括:保证设计质量;各设计阶段的工作任务(包括选定设计文件依据的设计规范);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配合施工的义务;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

7、在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设计审批部门拖延对设计文件审批的损失应由( )承担。

a、发包人

b、设计人

c、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

d、设计审批部门

答案:a。

解析: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合同项目停缓建,均视为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

8、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以( )的价格为准,因此应在合同调价条款中予以明确。

a、投标截止日

b、签订合同日

c、基准日

d、竣工日

答案:c。

解析: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以基准日的价格为准,因此应在合同调价条款中予以明确。

9、根据《标准施工合同》,下列事项属于发包人应承担的义务是( )。

a、现场查勘

b、提供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

c、提供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资料

d、提供工程进度计划

答案:c。

解析:为了保障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顺利开工,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责任完成满足开工的准备工作:(1)提供施工场地。包括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的相关资料,现场外的道路通行权。(2)组织设计交底。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和监理人时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交底。(3)约定开工时间。

10、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对于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还需经( )以上专家论证方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a、2人

b、3人

c、5人

d、7人

答案:c。

解析: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针对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高空作业工程、深水作业工程、大爆破工程的施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前3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还需经5人以上专家论证方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11、在下列行为中,不符合暂停施工规定的是( )。

a、工程师在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示

b、暂停施工期间由承包人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

c、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立即复工

d、承包人无故拖延复工要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

答案:c。

解析: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在指示的期限内复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2、某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使用前已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了抽检试验并表明质量合格。投入使用后,工程师发现由于材料原因,已完工程的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工程师要求拆除重做。则下列关于损失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延续的工期不予顺延

b、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延续的工期可以顺延

c、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续的工期不予顺延

d、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续的工期可以顺延

答案:a。

解析: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在本题中,由承包商采购的材料,虽已经工程师检验,但仍不能免除承包商的责任。

13、( )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一笔款项,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款项。

a、暂估价

b、暂列金额

c、质量保证金

d、预付款

答案:b。

解析: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一笔款项,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款项。

14、关于工程量计量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

b、总价子目的计量周期按批准承包人的支付分解报告确定

c、已完成合格工程量计量的数据是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d、通常通过现场计量来获得总价子目表中用于结算的工程量

答案:d。

解析: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内,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总价支付分解表所表示的阶段性或分项计量的支持性资料,以及所达到工程形象进度或分阶段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复核,有异议时可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除变更外,总价子目表中标明的工程量是用于结算的工程量,通常不进行现场计量,只进行图纸计量。

15、施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确定承包人的实际竣工日期应为( )。

a、开始进行竣工验收日

b、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日

c、验收组通过竣工验收日

d、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日

答案:d。

解析:竣工验收合格,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

16、根据《标准施工合同》,( )表明合同终止。

a、竣工验收合格

b、工程移交

c、竣工结算

d、结清单生效

答案:d。

解析: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最终支付款后结清单生效。结清单生效即表明合同终止,承包人不再拥有索赔的权利。

17、根据标准总承包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①专用条款;②通用条款;③承包人建议书;④发包人要求,这四个文件的有效性排序正确的是( )。

a、①②③④

b、④①②③

c、①②④③

d、②①④③

答案:c。

解析:在标准总承包合同的通用条款中规定,履行合同过程中,构成对发包人和承包人有约束力合同的组成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发包人要求;(7)承包人建议书;(8)价格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经合同当事人双方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8、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模式下,一般其履约担保需要在( )一直有效。

a、竣工验收前

b、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

c、工程移交前

d、竣工后试验通过前

答案:b。

解析: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如果合同约定需要进行竣工后试验,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竣工后试验通过前一直有效。

19、设计施工阶段监理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批准的计划作为( )。

a、合同进度计划

b、合同施工计划

c、进度施工计划

d、工程进度计划

答案:a。

解析: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进度计划,包括设计、承包人提交文件、采购、制造、检验、运达现场、施工、安装、试验的各个阶段的预期时间以及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说明等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批准的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监理人未在约定的时限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

20、根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发包人负责的竣工后试验,应提前( )天将竣工后试验的日期通知承包人。

a、7

b、14

c、21

d、28

答案:c。

解析:根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发包人负责的竣工后试验,应提前21天将竣工后试验的日期通知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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