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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班招聘会简章范文(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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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班招聘会简章范文(精选12篇)
2023-11-19 09:43:20    小编:ZTFB

谢礼是一种以表示感谢之情和回报对方友好举动为目的的礼品。写总结时应注意逻辑性和条理性,将内容按照一定的顺序和结构进行组织,使其更易于理解和接受。这是一些经验分享,希望对同样遇到问题的人们有所启发。

文化班招聘会简章篇一

(二)报名办法: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的方式,具体办法由各地制订并通知考生。

2.四川省所有考生均须在常住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2〕77号)规定的报名条件的,即: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

在外省就读或务工的四川籍人员,若不符合在当地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应回川报名考试。

3.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按要求输入,考生评语等其它信息由报名点负责输入。

4.考生到县级招考办进行现场信息确认,信息确认时,考生须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1月4日至13日。

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由考生在网上缴纳。网上缴费工作应安排在报名资格审查后、1月20日前进行。

5.特殊类别考生的报名办法及要求:

(1)在四川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四川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到定居所在的县级招考办报名。

(2)在川的港澳台籍考生报名办法按原省招办川招普[2006]14号文件要求办理。

(3)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在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向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申请样张见附件1),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扫描件)。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

(4)随迁子女申请在四川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在2016年12月23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办申请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房产证或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以及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

(5)在县级招考办确认信息时,所有考生须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等所有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客观、真实;承诺本人在参加体检时将提供真实的既往病史等信息;承诺提供申请享受录取政策照顾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客观、翔实、准确;承诺愿意在高考中严格遵守《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考考场规则》。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愿意按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

艺术类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三个阶段。凡2017年报考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10月9日8:00至13日12:00,登录各市州招考办指定网址进行文化考试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届高中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由所在学校组织或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往届生持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于2016年10月17日8:00至19日17:00到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须于2016年10月21日8:00至23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进行艺术类文化考试网上缴费。凡未办理艺术类文化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报名考试及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负。

考生在县级招考办确认信息时,所有考生均须签订《四川省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等所有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客观、真实;承诺本人在参加体检时将提供真实的既往病史等信息;承诺提供申请享受录取政策照顾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客观、翔实、准确;承诺愿意在考试中严格遵守《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考考试规则》和专业考试《考场规则》。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愿意按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

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应交验以下材料:

(1)应届生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

(2)往届生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

(3)身份证。

在四川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所居住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4)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毕业后申请在四川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在2016年10月14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办申请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以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

艺术类专业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

各级招考办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教育部规定和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委、省监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09〕6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8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2〕77号)的要求与办法,做好本地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二)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考我校2017年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全部在网上进行报名和缴费。各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缴费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8:00至4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进行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具体如下: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2016年12月3日10:00-12:00考生熟悉考场,2016年12月3日下午至4日考试。全省分设八个考点:成都考点设在四川师范大学;南充考点设在西华师范大学;自贡考点设在四川理工学院;乐山考点设在乐山师范学院;绵阳考点设在绵阳师范学院;达州考点设在四川文理学院;内江考点设在内江师范学院;巴中考点设在巴中市巴州区第四中学。

2017年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分片区集中进行。成都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的考生必须在成都考点参加专业考试;遂宁市、南充市、广安市的考生必须在南充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自贡市、宜宾市的考生必须在自贡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攀枝花市、乐山市、眉山市、凉山州的考生必须在乐山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的考生必须在绵阳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达州市的考生必须在达州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泸州市、内江市、资阳市的考生必须在内江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巴中市的考生必须在巴中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2)音乐类专业(含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史论、音乐表演专业):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2017年1月2日至20日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1月7日16:30-18:00考生熟悉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考场,1月6日16:30-18:00考生熟悉其他笔试科目考场。1月7日至8日进行专业笔试科目考试,1月9日至20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四川音乐学院。

(3)戏剧与影视类(含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服装表演、戏曲表演、编导)及舞蹈类专业: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2016年12月13日至27日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12月18日至27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其中编导专业考生12月18日10:00-12:00熟悉笔试科目考场,12月18日下午笔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成都理工大学。

以上各类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2017年各类专业《招生简介》。

(一)文化考试

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考,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文物与博物馆学、宝石及材料工艺学、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本科),财务管理、会计、会展策划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汉语、旅游英语(专科)专业:直接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我校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在省招考委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

专业考试实行“省招考委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办考院校负责”的管理体制。承办专业考试工作的院校按《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3〕63号)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川教考院〔2016〕175号)组织实施。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上各类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要求等详见2017年各类专业《招生简介》。

各专业考务办公室会按时(美术与设计类专业2016年12月23日,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2017年1月6日,音乐类专业2017年2月16日),将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成绩数据库、违纪舞弊考生材料一并寄(送)达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将专业统考成绩库下发各市州招考办,各县(市、区)招考办应于规定时间(美术与设计类、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2017年1月6日至17日,音乐类专业2017年2月23日至24日),将专业统考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对专业统考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查分登记手续,经考务办公室会同我校纪检部门复查核实后,由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考生本人及家长亲属等不得参与查分查卷工作。

我校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结束后,由省招考委划定全省本科、专科层次各类专业录取新生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报考我校影视摄影与制作和摄影专业考生,直接参加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

我校各艺术专业(方向)考试成绩均直接认定四川省艺术类统考,具体认定成绩项如下:

1.音乐表演(本、专科)

羌藏歌舞表演: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音乐舞蹈专业统考成绩;

声乐(流行演唱)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声乐(流行演唱)专业统考成绩;

钢琴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钢琴专业统考成绩;

2.音乐学、艺术与科技(本科)

认定四川省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

3.舞蹈表演(本、专科),舞蹈学、舞蹈编导(本科)

认定四川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

4.表演(本科)、戏剧影视表演(专科)

认定四川省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

5.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本科),影视编导、广播电视技术(专科)

认定四川省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

6.录音艺术(本科)

认定四川省录音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7.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播音与主持(专科)

认定四川省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成绩;

8.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本科),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影视动画、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摄影摄像技术(专科)

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

9.服装表演(专科)

认定四川省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

各专业考试科目的基本要求,考生可登录http://查询。

从2017年起,艺术类考生在省上公布艺术类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后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参加了全国文化统考的且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考生须按《招生考试报》2017年招生计划合订本中公布的本科、专科等批次以及普通高校本科和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填报我校及专业志愿。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的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我校非艺术类专业志愿。

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我校本科、高职(专科)专业志愿;成绩只达到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只能填报我校高职(专科)层次专业志愿。

未按上述规定填报的志愿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填报办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的招生规定统一办理。按照艺术类专业的相关要求,对报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的色觉应进行重点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根据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在专业考试期间,音乐类专业考点可对考生进行声带检查。负责检查的医生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对国家、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作出结论性意见。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的录取体制。

普通高校所有专业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

艺术类: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理兼收,编导类专业计划区分文科、理科,其他艺术类专业计划不分文科、理科。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本科、专科新生文化成绩,执行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同层次、同类专业的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

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从2017年起,我省艺术类本科、专科招生全部实行平行志愿,按“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专业成绩[其中编导类(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广播电视技术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总分(编导类在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比较专业成绩总分)],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时的加分照顾政策按《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专业录取新生办法》执行。

对有残疾(病情不继续恶化),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及毕业后所从事工作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思想政治品德、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当的情况下,我校不会仅因残疾原因而不录取。

对只填报了我校艺术本科层次志愿未被录取同时又兼报了普通类志愿的考生,在艺术本科层次录取结束后,将其档案转入普通类本科招生录取;在艺术专科层次录取结束后将填报了艺术本科、专科或只填报艺术专科志愿的考生档案转入普通类专科招生录取。转入后按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办法,参加相应批次的录取。

普通类: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位次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考生已被录取的不得退档,其他院校也不得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考生纸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普通高校2017年招生的纸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一)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方向)的四川考生,均直接参加四川省艺术专业统考,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二)我校除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仅招理科外,其余各专业均文、理兼收;高考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仅提供英语教学。

(三)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录音笔、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纪舞弊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四)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照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本简章仅供四川省考生适用,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四川省外考生详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7年(省外)招生简章》,所有解释权在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来源: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文化班招聘会简章篇二

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是由南充市人民政府举办、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四大古城之一、国家5a级旅游景区——阆中。为做好我院2022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四川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基本信息。

(二)学院代码:14728(四川省招生代码:5799 )。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办学地址:四川省阆中市河东大道107号。

(七)邮   编:637400。

二、录取规则。

(一)录取总则。

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各省招办统一组织下,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实行网上择优录取。

(二)调档比例。

根据各省(市、区)招考委确定的投档比例调档。

(三)录取办法。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是专业优先,依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按投档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所填专业无法录取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作退档处理。录取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录取: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四)艺体类考生的录取办法。

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过生源所在省专科控制线的前提下,进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加分考生。

按国家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六)外语语种要求。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录取体检标准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基本依据,考生须如实上报健康状况,进校后将进行复查。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通过各省招办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

(九)新生注册及专业调换。

新生入学后,学校复查相关信息后予以注册,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学籍资格。学生进校后,遵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可以申请调换专业。

(十)毕业证书。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三、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政策。

(一)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二)奖、助、贷政策。

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和学校“奖、助、贷”资助体系,对成绩优秀、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奖励或资助。

四、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

文化班招聘会简章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民办学校招生章程备案管理办法》,以及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代码及学院全称。

二、学校举办者及主管部门。

四川川音绵阳艺术学院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举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

三、办学学制及层次。

四年制本科;三年制专科。

四、办学性质及类型。

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五、院校类型。

六、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我院将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上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志愿填报指南或招生计划合订本。

七、培养目标。

学院秉承“给自己一个目标,让生命为她燃烧”的精神,弘扬“启迪学生智慧,培养时代需求人才”的理念,遵循“立本、务实、创新”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的路径,推行开放式、应用型、“大课堂、大舞台、艺术与科技融合、文化与艺术融合、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办学模式,培养社会需要的“品德优、基础宽、素质高、能力强、会创新”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文化艺术人才。

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所选修的不同专业,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工作;从事戏剧影视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工程、舞台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制作以及播音主持等工作;从事书法、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休闲体育和公共艺术等工作;从事风景园林、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表演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工作;从事游戏艺术设计等工作;从事与艺术有关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公共事业管理工作;从事金融工程、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及宝石鉴定及设计工作;从事民族学、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历史建筑保护等工作;从事国学教育和传统美术类的继承与发扬等工作;从事数据科学与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等相关工作。

八、外语语种。

除英语、旅游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外,其余专业应试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九、男女生比例。

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十、身体健康要求。

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一、录取规则。

(一)除民族学、文物与博物馆学仅招文科生,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广播电视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数字广播电视技术专业仅招理科生外,其余专业均文理兼招,具体如下:

(二)录取办法:

我院录取工作在各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学院在进档考生中,按考生位次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体类专业。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学院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其中四川省编导类本专科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别要求,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录取工作。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未续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为保证新生质量,开学后,学院将对艺术类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考生纸质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普通高校2022年的纸质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三)在第一轮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如计划仍有缺额,接收其他志愿考生,如已满额,将不再接收后续志愿投档。

(四)加分政策:

对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和重要凭证。

(五)专业成绩认定:

我校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部分招生专业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详见我校公布的《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与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校校考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所报专业(方向)属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范围内的,还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其统考结果对参加我校的校考成绩和录取有无影响,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实施,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

无校考的专业直接认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或联考成绩。

十二、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缴纳学杂费和住宿费。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十三、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十四、专升本政策。

十五、学院邮政编码及地址。

绵阳校区:621000,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机场东路83号;

梓潼校区:622150,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永利街929号。

十六、联系方式。

十七、网址。

学院官网:http:///。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

十八、网络咨询。

qq:200714043。

十九、新媒体咨询。

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账号:川文艺招考院。

二十、退费办法。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文化班招聘会简章篇四

年份。

最高分。

平均分。

最低分。

录取批次。

英语。

2017。

501。

486。

480。

二批。

汉语国际教育。

2017。

508。

485。

479。

二批。

文物与博物馆学。

2017。

503。

483。

477。

二批。

文化产业管理。

2017。

500。

483。

474。

二批。

公共事业管理。

2017。

503。

482。

474。

二批。

物流管理。

2017。

506。

481。

476。

二批。

会展经济与管理。

2017。

495。

479。

475。

二批。

戏剧与影视学类(编导大类)。

2017。

463。

454。

450。

一批。

旅游英语。

2017。

428。

347。

225。

专科批。

广播影视类(广电技术、编导)。

2017。

390。

330。

310。

专科批。

会计。

2017。

408。

310。

195。

专科批。

汉语。

2017。

416。

309。

210。

专科批。

会展策划与管理。

2017。

367。

290。

219。

专科批。

财务管理。

2017。

381。

277。

212。

专科批。

家政服务与管理。

2017。

274。

237。

199。

专科批。

文化班招聘会简章篇五

学校作为一所文化艺术类院校,设置有多个专业,涵盖艺术学、文学、管理学和历史学四大学科门类,涉及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历史学类九大专业类。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所选修的不同专业,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工作;从事戏剧影视、服装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制作、播音主持以及影视灯光等工作;从事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等工作;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等工作;从事与艺术有关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公共事业管理工作;从事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统美术类的继承与发扬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一)四年制本科。

类别。

专业。

专业方向。

学费。

[元/生·年]。

普通类。

汉语国际教育。

12000。

英语。

艺术翻译。

文物与博物馆学。

文化产业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艺术类。

音乐表演。

16000。

音乐类。

音乐学。

音乐教育。

舞蹈类。

舞蹈表演。

现代流行舞。

舞蹈学。

舞蹈编导。

传媒类。

表演。

影视表演、服装表演。

戏剧学。

戏剧影视文学。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录音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

影视摄影与制作。

美术类。

动画。

美术学。

绘画。

雕塑。

摄影。

艺术设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二)三年制专科。

类别。

专业。

专业方向。

学费。

[元/生·年]。

普通类。

家政服务。

10000。

汉语。

对外汉语与艺术。

音乐类。

音乐表演。

14000。

舞蹈类。

舞蹈表演。

美术类。

艺术设计。

影视动画。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陶瓷艺术设计。

摄影。

传媒类。

影视灯光艺术。

影视表演。

服装表演。

广播电视技术。

主持与播音。

注: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三、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

普通类考生报名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三个阶段。凡报考2016年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10月9日8:00至13日12:00,登录各市州招考办指定网址进行文化考试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届高中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由所在学校组织或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往届生持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于2015年10月14日8:00至16日17:00到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县(市、区)招考办现场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然后比对考生面颊和身份证照片,成功后为考生现场拍照;最后采集考生左右手拇指指纹(若任一拇指指纹无法采集,则采集左右手食指指纹,以此类推)。信心采集完成后,县(市、区)招考办打印《考生信息核对表》,交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完成以上流程并确认无误后,签发《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未到现场完成确认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须于2015年10月21日8:00至23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进行艺术类文化考试网上缴费。凡未办理艺术类文化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报名考试及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负。

考生在县级招考办确认信息时,所有考生均须签订《四川省20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等所有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客观、真实;承诺本人在参加体检时将提供真实的既往病史等信息;承诺提供申请享受录取政策照顾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客观、翔实、准确;承诺愿意在考试中严格遵守《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考考试规则》和专业考试《考场规则》。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愿意按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

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应交验以下材料:

(1)应届生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

(2)往届生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

(3)身份证。

在四川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所居住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4)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毕业后申请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在2015年10月14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办申请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以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

艺术类专业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

各市州招考办于2015年10月27日下午17:00前将考生的报名库传送到省教育考试院。

各级招考办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教育部规定和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委、省监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09〕6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8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2〕77号)的要求与办法,做好本地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二)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考我校2016年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全部在网上进行报名和缴费。各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缴费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8:00至4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进行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具体如下: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2015年12月5日10:00-12:00考生熟悉考场,2015年12月5日下午至6日考试。全省分设八个考点:成都考点设在四川师范大学;南充考点设在西华师范大学;自贡考点设在四川理工学院;乐山考点设在乐山师范学院;绵阳考点设在绵阳师范学院;达州考点设在四川文理学院;内江考点设在内江师范学院;巴中考点设在巴中市巴州区第四中学。

2016年我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分片区集中进行。成都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的考生必须在成都考点参加专业考试;遂宁市、南充市、广安市的.考生必须在南充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自贡市、宜宾市的考生必须在自贡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攀枝花市、乐山市、眉山市、凉山州的考生必须在乐山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的考生必须在绵阳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达州市的考生必须在达州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泸州市、内江市、资阳市的考生必须在内江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巴中市的考生必须在巴中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2)音乐类专业(含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史论、音乐表演专业):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2016年1月4日至20日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1月9日下午考生熟悉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考场,1月8日下午熟悉其他笔试科目考场。1月9日至10日进行专业笔试科目考试,1月11日至20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四川音乐学院。

(3)戏剧与影视类(含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服装表演、戏曲表演、编导)专业:2015年12月15日至29日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12月20日至29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其中编导专业考生12月20日上午熟悉笔试科目考场,12月20日下午笔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成都理工大学。

舞蹈类专业:2015年12月15日至29日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12月20日至29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成都理工大学。

以上各类专业考试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2016年各类专业《招生简介》。

五、考试。

(一)文化考试。

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考,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英语、汉语国际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家政、汉语(对外汉语与艺术)专业:直接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我校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在省招考委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

专业考试实行“省招考委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办考院校负责”的管理体制。承办专业考试工作的院校按《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63号)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川教考院〔2015〕148号)组织实施专业考试工作。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上各类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要求等详见2016年各类专业《招生简介》。

各专业考务办公室会按时(美术与设计类专业2015年12月25日,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2016年1月11日,音乐类专业2016年2月16日),将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成绩数据库、违纪舞弊考生材料一并寄(送)达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将专业统考成绩库下发各市州招考办,各县(市、区)招考办应于规定时间(美术与设计类、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2016年1月21日至22日,音乐类专业2016年2月23日至24日,将专业统考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对专业统考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查分登记手续,经考务办公室会同我校纪检部门复查核实后,由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考生本人及家长亲属等不得参与查分查卷工作。

我校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结束后,由省招考委划定全省本科、专科层次各类专业录取新生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报考我校摄影专业考生,直接参加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

文化班招聘会简章篇六

年份。

最高分。

平均分。

最低分。

录取批次。

英语。

2017。

472。

454。

447。

二批。

汉语国际教育。

2017。

469。

453。

447。

二批。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2017。

464。

448。

445。

二批。

会展经济与管理。

2017。

462。

447。

444。

二批。

文物与博物馆学。

2017。

453。

447。

445。

二批。

公共事业管理。

2017。

451。

447。

446。

二批。

物流管理。

2017。

453。

446。

445。

二批。

文化产业管理。

2017。

447。

446。

445。

二批。

戏剧与影视学类(编导大类)。

2017。

431。

431。

431。

一批。

旅游英语。

2017。

373。

350。

326。

专科批。

广播影视类(广电技术、编导)。

2017。

415。

334。

281。

专科批。

汉语。

2017。

427。

290。

253。

专科批。

财务管理。

2017。

411。

279。

180。

专科批。

会计。

2017。

331。

263。

215。

专科批。

会展策划与管理。

2017。

217。

217。

217。

专科批。

家政服务与管理。

2017。

204。

204。

204。

专科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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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班招聘会简章篇七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原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成立于,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先后获得“中国十大艺术院校”、四川省文明单位等荣誉。

学校设置有美术学院、传媒学院、音乐舞蹈学院、文化学院、职业教育学院、思想理论政治教学部。开设29个本科专业,14个专科专业,拥有一支近800名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在校学生万余名。在校生规模居全国艺术院校前列。

学校地处四川省第二大城市——中国科技城绵阳,毗邻南郊机场和南湖公园。分为绵阳校区、梓潼校区,占地1430亩,总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正建设中的“四川梓潼实践实训校区暨大学生文化旅游产业创业园”一期工程将于208月竣工,目标是打造成集教学、实践实训、表演、博览、创作、交流等于一体的中国艺术教育实践实训示范基地和大学生就业创业基地。

学校秉承“给自己一个目标、让生命为她燃烧”的学院精神,弘扬“启迪学生智慧、培养时代需求人才”的办学理念,实施校园学分制,推行“大课堂、大舞台,艺术与科技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实践与产业项目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已培养1.2万余名各类艺术人才,就业率在95%以上。

学校建有实验剧场,组建交响乐团,连续数年为绵阳市承办新年音乐会。继20成功独立承办第二届科技博览会音乐与艺术结合展厅后,学院独立创意完成第三届科博会大型开幕展演,数百名学生参加,获得巨大成功。与绵阳市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共同建立“文化科技产业示范园”,已入驻师生领办的微小企业近40家。

学校聘请王蒙、冯崇泰、李志宏、伍国栋、卞留念、雷原等为名誉院长,美国纽约电影学院副院长朱华宇等国内外知名专家为学院顾问。先后与文化部、中国文联、社科院、中央电视台建立了多个训产研合作项目,承担文化艺术类国家课题研究。与中国文联民间文艺家协会共同成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建有8000平米的王蒙文学艺术馆;建有20多个名师工作室;与国内外130多家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项目;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白俄罗斯文化艺术大学等世界各国30多所大学建立教研合作项目;加入国际设计师协会、欧洲文化艺术联盟。

一、培养目标。

学校作为一所文化艺术类院校,设置有多个专业,涵盖艺术学、文学、管理学和历史学四大学科门类,涉及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历史学类九大专业类。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所选修的不同专业,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工作;从事戏剧影视、服装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制作、播音主持以及影视灯光等工作;从事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等工作;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等工作;从事与艺术有关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公共事业管理工作;从事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统美术类的继承与发扬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一)四年制本科。

类别。

专业。

专业方向。

学费[元/生·年]。

普通类。

汉语国际教育。

1

英语。

艺术翻译。

文物与博物馆学。

文化产业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艺术类。

音乐表演。

16000。

音乐类。

音乐学。

音乐教育。

舞蹈类。

舞蹈表演。

现代流行舞。

舞蹈学。

舞蹈编导。

传媒类。

表演。

影视表演、服装表演。

戏剧学。

戏剧影视文学。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录音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

影视摄影与制作。

美术类。

动画。

美术学。

绘画。

雕塑。

摄影。

艺术设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二)三年制专科。

类别。

专业。

专业方向。

学费[元/生·年]。

普通类。

家政服务。

10000。

汉语。

对外汉语与艺术。

音乐类。

音乐表演。

14000。

舞蹈类。

舞蹈表演。

美术类。

艺术设计。

影视动画。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陶瓷艺术设计。

摄影。

传媒类。

影视灯光艺术。

影视表演。

服装表演。

广播电视技术。

主持与播音。

注: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三、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

普通类考生报名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三个阶段。凡报考年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必须于月9日8:00至13日12:00,登录各市州招考办指定网址进行文化考试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届高中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由所在学校组织或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往届生持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于年10月14日8:00至16日17:00到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县(市、区)招考办现场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然后比对考生面颊和身份证照片,成功后为考生现场拍照;最后采集考生左右手拇指指纹(若任一拇指指纹无法采集,则采集左右手食指指纹,以此类推)。信心采集完成后,县(市、区)招考办打印《考生信息核对表》,交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完成以上流程并确认无误后,签发《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未到现场完成确认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须于2015年10月21日8:00至23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进行艺术类文化考试网上缴费。凡未办理艺术类文化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报名考试及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负。

考生在县级招考办确认信息时,所有考生均须签订《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等所有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客观、真实;承诺本人在参加体检时将提供真实的既往病史等信息;承诺提供申请享受录取政策照顾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客观、翔实、准确;承诺愿意在考试中严格遵守《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考考试规则》和专业考试《考场规则》。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愿意按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

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应交验以下材料:

(1)应届生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

(2)往届生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

(3)身份证。

在四川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所居住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4)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毕业后申请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在2015年10月14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办申请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以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

艺术类专业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

各市州招考办于2015年10月27日下午17:00前将考生的报名库传送到省教育考试院。

各级招考办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教育部规定和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委、省监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6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8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77号)的要求与办法,做好本地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二)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考我校2016年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全部在网上进行报名和缴费。各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缴费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8:00至4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进行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具体如下: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2015年12月5日10:00-12:00考生熟悉考场,2015年12月5日下午至6日考试。全省分设八个考点:成都考点设在四川师范大学;南充考点设在西华师范大学;自贡考点设在四川理工学院;乐山考点设在乐山师范学院;绵阳考点设在绵阳师范学院;达州考点设在四川文理学院;内江考点设在内江师范学院;巴中考点设在巴中市巴州区第四中学。

2016年我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分片区集中进行。成都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的考生必须在成都考点参加专业考试;遂宁市、南充市、广安市的考生必须在南充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自贡市、宜宾市的考生必须在自贡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攀枝花市、乐山市、眉山市、凉山州的考生必须在乐山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的考生必须在绵阳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达州市的考生必须在达州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泸州市、内江市、资阳市的考生必须在内江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巴中市的考生必须在巴中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2)音乐类专业(含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史论、音乐表演专业):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2016年1月4日至20日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1月9日下午考生熟悉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考场,1月8日下午熟悉其他笔试科目考场。1月9日至10日进行专业笔试科目考试,1月11日至20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四川音乐学院。

(3)戏剧与影视类(含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服装表演、戏曲表演、编导)专业:2015年12月15日至29日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12月20日至29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其中编导专业考生12月20日上午熟悉笔试科目考场,12月20日下午笔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成都理工大学。

舞蹈类专业:2015年12月15日至29日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12月20日至29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成都理工大学。

以上各类专业考试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2016年各类专业《招生简介》。

文化班招聘会简章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2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四川省阆中市文旅大道1号。

(四)在川招生代码:5799。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报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部、颈部、手部无纹身、明显疤痕、明显胎记,无明显x、o型腿,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考生本人应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省教育考试院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实时公布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分学校的志愿填报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和更改。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录账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我校官网下“招生就业”专栏下“招生网”或直接访问我校招生网页,确定专业志愿。

1.普高类考生最多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3.考生应按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一经缴纳,不予退费)。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考生缴费成功后须在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表》。

(三)资格审核。

1.报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需在2023年3月24日14:30—18:00,持《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表》、考生二代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审核报考条件。

2.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报名的信息。报名结束后,学校将报名成功的考生名单在学校官网“招生就业”栏目下的“招生网”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高职单招考试。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9:00—11:30。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14:30—16:00。

(二)考试地点。

(三)考试内容。

1.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报考社会体育专业的普高类考生、中职类考生测试体育专业技能,体育专业技能测试参照最新《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试行)》进行测试,总分200分,其中身体素质考试满分120分,专项考试满分80分。

报考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体育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报考了两个志愿且其中一个志愿为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需先于2023年3月25日14:30—16:00参加笔试,笔试完成后再参加体育专业技能测试。

(2)报考除社会体育专业以外各专业的普高类考生、中职类考生均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试,考试时间90分钟,主要对学生的政治意识、社会认知、职业认知、职业道德、心理素质等方面素质进行测试。

(四)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划线。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根据考生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总分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1.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

2.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在总分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将录取第二志愿的自由考生,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类别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配,作退档处理。

3.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拟录取考生将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网站为我校官网下“招生就业”专栏下“招生网”,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31日。

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若要放弃录取,必须在3月31日18:00前将考生本人手写,经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原件放在一起拍照,以图片形式发至学校招生就业处邮箱(ncwlzyzjc@),申请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因考生主动放弃而空出的招生计划,不予补录。

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五)录取报批。

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高职单招被录取的新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三)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校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阆中市文旅大道1号。

邮政编码:637400。

联系邮箱:ncwlzyzjc@。

文化班招聘会简章篇九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原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位于享有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记忆遗产三项桂冠的云南省丽江市。

学校于2002年创建并开始招生,是国家教育部2004年首批确认的办学特色鲜明的独立学院。经过二十年的建设发展,学校成功于2021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由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云南省首批转设的两所高校之一。在“2021软科中国民办高校排名”中,我校位列全国第57名,居云南省内同类院校第1名,跻身中国一流民办高校之列。

学校拥有占地1528亩的独立校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亿元,馆藏图书近200万册。体育文化设施完备,后勤服务设施功能齐全,拥有云南省高校中唯一的占地2万平方米的高尔夫球练习场。校园环境优美典雅,入选教育部评选的全国大学生校园环境满意度50强高校,校园建筑获得国家建设部建筑设计银奖、“建国60周年建筑创作大奖”和“云南省园林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按国家计划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培养适应行业岗位需要、理论基础扎实、专业和实践能力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医学、教育学8个学科门类,39个本科专业;现设有9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全日制在校生1.8万余人,生源涵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学校三分之二的学生来自云南省外全国各地;已累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4万余名合格的本科毕业生,近五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保持在96.5%以上。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一批又一批学生远赴美国、法国、德国、泰国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留学或参与对外交流合作项目。

2018年被授予第一届“云南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是云南省获得该荣誉称号的唯一一所独立学院。2019年被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委政法委、云南省公安厅联合发文命名为“云南省平安校园”,是全省高校中获此殊荣的唯一一所独立学院。2020年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国赛“先进集体奖”和红旅赛道金奖,是云南省唯一一所获得此项殊荣的高校。在2020年首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云南赛区比赛暨第四届云南省高校教师教学大赛决赛中,获得两个一等奖,是全省同类院校中唯一一所获得两个一等奖的高校。2021年学校作为唯一一所民办高校受邀加入云南省高校课程思政教育联盟首批“副主任委员单位”。

二、院校代码:13328。

三、办学层次及专业设置。

(一)办学层次。

本科,学制四年。

(二)专业设置。

【普通类专业】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秘书学、英语、日语、泰语、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护理学、助产学、药学。

【艺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

四、录取规则。

1.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或超过我校在生源地所属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

2.录取规则:对于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满足专业志愿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如专业志愿和分数都相同的人数多于录取计划时,则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3.艺术类录取规则: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办的规定参加文化考试和美术设计类专业考试,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的成绩,按照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的,则按以下规则录取: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录取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4.已实施高考制度改革省份的录取规则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的规定为准。

5.外语语种要求:除英语专业高考外语语种限英语并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外(若所在省、市无英语口语统考,则不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其他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大学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由本人申请,经批准后,也可选择日语或者泰语。

6.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等专业为校企合作专业,其中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与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合作,人工智能专业与北京中科院国科科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均采用前3年在学校学习专业基础和第4年到合作单位及相关it企业实训实习的“3+1”模式,考核合格者可推荐就业。

8.凡按上述条件录取的新生,须有按时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的能力。

五、预留计划及使用原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数,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用以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二)住宿费标准。

六人间:800元/学年/生。

四人间:1200元/学年/生。

新区四人间:2800元/学年/生。

七、奖助体系。

八、毕业证书。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丽江文化旅游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丽江文化旅游学院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九、特别说明。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888—5135636、5135638。

官方qq:1806807186。

学校官网:http://。

学校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泉路1号。

学校邮编:674199。

文化班招聘会简章篇十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原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2012年与四川音乐学院等联合设立硕士研究生培养点,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6年6月,学校被列为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系“四川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单位。

学校地处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毗邻南郊机场和绵阳南湖公园,现有绵阳校区、梓潼校区和成都校区;已使用土地1500余亩,总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教育教学、生活设施、信息化建设等条件先进;建有各类实验室、实习实训室近百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亿元。

学校设有美术学院、传媒学院、音乐舞蹈学院、文化经济学院、汤用彤国学院、书法篆刻学院、职业教育学院七个二级学院;现有本科专业34个,专科专业19个;形成以艺术学、文学、管理学与历史学为主干学科,文化艺术与工学、经济学相融合的特色学科。根据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和依托行业优势,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相互支撑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2000名。

学校拥有一支800余名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文化部前部长、中国当代著名作家王蒙、四川省政协原副主席冯崇泰、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原副主任李志宏、国家一级作曲家兼演奏家卞留念、北京大学历史文化研究所副所长雷原、中国音乐学院原院长赵塔里木等被聘为名誉校长;设有20多个名师工作室。

学校与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共同成立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建立了以王蒙先生命名的集收藏、陈列、展览、研究、公共教育、国内国际文化艺术交流等诸多功能为一体的王蒙文学艺术馆;与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社科院、中央电视台等130多家企事业建立了多元化合作关系;与绵阳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建“文化科技产业示范园”;与华夏母亲之都、嫘祖故里四川盐亭县政府共建“中国美术西部写生创作基地”;与北川县人民政府共筹“羌文化保护中心”;与梓潼县人民政府共建“文昌文化研究院”,建设中的“四川梓潼实践实训校区暨大学生文化旅游产业创业园”,旨在打造集教学、实践实训、表演、博览、创作、交流等于一体的中国艺术教育实践实训示范基地和高年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

学校大力推进国内外合作办学,与美国纽约电影学院、美国加州州力大学圣贝纳迪诺、韩国艺苑艺术大学、新罗大学校、俄罗斯赫尔岑国立师范大学、白俄罗斯国立文化艺术大学、意大利欧洲设计学院、法国阿尔让特伊国立艺术学院等30多所世界著名院校签订了留学项目及其他合作协议;在国家正常专升本指标外,与四川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合作开办自考专升本项目,为学生发展搭建了更加广阔的平台;毕业生就业率连年稳居95%以上。

学校长期坚持组织师生参加音乐、舞蹈、美术、传媒、设计、文学创作大赛等重要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先后获得国家、省、市各类大奖300余项;成功完成第二、三届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艺术展厅和开幕式的策划展演,及2015年中央电视台中秋晚会表演任务;连续多年成功举办绵阳新年音乐会。先后获得“中国十大艺术院校”、“中国民办十大知名品牌学院”、四川省旅游“特别贡献单位”、“四川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作为一所文化艺术类院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终身教育理念,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的前提下,推进深化产教融合、科教协同创新、校企协同育人的办学体制改革,立足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跟产业转型升级的社会发展需要,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应用技术类型高校的基本类型定位,面向四川文化艺术产业发展需求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文化产业生产、经营、管理一线所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所设专业涉及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和旅游管理类十一大专业类别。学生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戏剧影视、服装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制作、播音主持、空中乘务以及影视灯光,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与艺术相关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公共事业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宝石鉴定与设计和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传统美术类的继承和发扬工作。

(一)四年制本科

普通类

艺术类

(二)三年制专科

普通类

艺术类

注:各专业(方向)及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文化班招聘会简章篇十一

年份。

最高分。

平均分。

最低分。

录取批次。

英语。

472。

454。

447。

二批。

汉语国际教育。

2017。

469。

453。

447。

二批。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2017。

464。

448。

445。

二批。

会展经济与管理。

2017。

462。

447。

444。

二批。

文物与博物馆学。

2017。

453。

447。

445。

二批。

公共事业管理。

2017。

451。

447。

446。

二批。

物流管理。

2017。

453。

446。

445。

二批。

文化产业管理。

2017。

447。

446。

445。

二批。

戏剧与影视学类(编导大类)。

2017。

431。

431。

431。

一批。

旅游英语。

2017。

373。

350。

326。

专科批。

广播影视类(广电技术、编导)。

2017。

415。

334。

281。

专科批。

汉语。

2017。

427。

290。

253。

专科批。

财务管理。

2017。

411。

279。

180。

专科批。

会计。

2017。

331。

263。

215。

专科批。

会展策划与管理。

2017。

217。

217。

217。

专科批。

家政服务与管理。

2017。

204。

204。

204。

专科批。

文化班招聘会简章篇十二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全称。

三、办学类型和层次。

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四、办学性质。

公办。

五、学院概况。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2013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学院,是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计划实施院校、重庆市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被中共重庆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9-2021年度重庆市文明校园。学校位于重庆市巴南区高职城,占地403余亩,校舍建筑面积近9.3万平方米,在校生人数近6000人,教职工332人。学校历经近40年办学发展,秉承“厚德博艺、真诚求索”校训,用情怀立德树人,用责任培根铸魂,用担当成就全人教育,用传承弘扬优秀文化,学生在金马奖、金k奖、桃李杯、荷花杯、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赛事上斩获殊荣。沈铁梅、蒋勤勤、殷桃、朱晓渔、吕一等优秀毕业生活跃在祖国大江南北文艺战线,被誉为“艺术家的摇篮”。

专业建设有力,育人成效明显。近年来,学校参与多项国家教学标准研制,获教育部专业建设项目2个、行指委项目3个;获教育部、文化部、民宗委三部委示范项目2个;建成国家级课程资源项目1个,获国家艺术基金资助3项。获评重庆市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建成市级骨干专业4个、实训基地3个、教学资源库3个、职业教育双基地2个、一流(示范)课程4门、教学创新团队4个。承担2021年全市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职业院校学生美育评价改革试点》,立项重庆市第七批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获重庆市学分银行试点单位、重庆市新职业(全媒体运营师)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和5项市级1+x证书试点。教师指导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7项,同时在市级微课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上获得佳绩。2021年学校入选重庆市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融合格局形成,产教共生共荣。推进开局项目“艺术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体系”,参与iso/pwi44006《校企合作指南》国际标准研制,牵头成立重庆文旅(广电)职教集团,牵头组建重庆市文化和旅游行指委,牵头筹建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产教融合专委会,入选全国文化艺术行指委和相关智库专家组织,打造与国家级新区两江新区政校合作品牌,承担两江新区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主创、编导两江新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政治性文艺演出,打造两江新区公共文化服务“一街一品”、重庆市消防救援队伍“一队一品”消防职业文化品牌,携手武警重庆总队执勤第一支队共办“我为你站岗”军民联欢晚会。

育训成效显著,服务职能拓展。依托文化和旅游部先后授牌的中央文化干部管理学院西部分院、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培训基地及全国文化干部培训基地、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计划实施院校,承担商务部俄语国家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及管理研修班,中宣部“青年汉学家研修计划”等重大项目,国家“春雨工程”、全国地方厅局级文化干部、基层文化队伍等示范性培训项目,宽领域、广覆盖、多层次开展文旅行业人才队伍职后培训160期、受众10000人次。连续三年获文旅部优秀培训单位。持续十年承办全国广电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受众5000人次。立足国家非遗研培计划助力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艺术抗疫作品登上学习强国平台。

招就进出两旺,社会美誉度高。部分专业提档线大幅超本科线,招生计划完成率达99.9%,新生报到率稳定在91.17%以上,毕业生就业率达96.16%,用人单位满意度99%,建立了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机制。学校先后承担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70周年彩车晋京游行,获市政府先进集体表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情景史诗《伟大征程》组织排演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获文化和旅游部通报表扬。参与“永远跟党走”重庆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演出,获重庆市人民政府表彰。参演“2021年世界大河歌会”。《重庆日报》专题刊载学院党建与“双高”建设特别报道,枇杷艺术节报道登上《光明日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典型案例《用艺术讲党史凝聚奋进力量》、党史学习教育经验做法《以“三+”促“三度”高质量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先后被市委教育工委党史学习教育简报专报刊发。

六、报考条件。

1.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艺术生和普通类历史/物理选考科目考生。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3.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4.报考我校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

5.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七、招生计划。

学校依据重庆市教委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我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2022年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河南、陕西、甘肃、广西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招考信息。

八、录取规则。

我校严格遵循我市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2〕4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3.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4.根据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

5.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成绩(或校考)的省份,已投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录取。

6.认可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7.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艺术设计类(含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教育类专业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艺术表演类专业不招收听力受限、四肢残疾考生。学校招生专业概不招收身体大面积纹身、疤痕等身体重大疾病考生,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建议报考艺术设计类、艺术表演类、教育类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九、入学及复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一、学生资助。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

1.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3)学院奖学金:(综合测评前20%的在校生)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300元/学期。

2.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人/年。

3.助学贷款:我校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最高可贷12000元。

4.勤工助学: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薪酬12元/小时。

5.突发事件特殊困难补助:主要用于帮助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特殊性、突发性、临时性的经济困难。发放标准应根据学生实际分别补助每人每次3000元、2000元、1000元;特别困难者可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决定其资助金额,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元。

6.学费减免:用于解决家庭经济极其困难学生的学费,具体减免金额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由学校研究确定。

7.新生入学资助:报到新生中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特困供养家庭学生,学校资助路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每人1000元。

8.贫困家庭大学生关怀慰问:学校每年走访慰问部分贫困家庭大学生,每个学生家庭按照慰问金1000元加慰问品5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

十二、收费标准。

收费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学费: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早期教育、旅游管理、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学费为5000元/年;民航安全技术管理学费为5500元/年;新闻采编与制作、传播与策划、数字媒体技术学费为6500元/年;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产品艺术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服装与服饰设计、游戏艺术设计、音乐表演、钢琴伴奏、戏剧影视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等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年;音乐教育6250元/年。学生住宿标准:800—1200元/人/年。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我校校企合作专业有: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代码:500406)、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代码:560205)、传播与策划(专业代码:560215)。上述校企合作项目只面向在校学生进行选拔,学生入学后可自愿报名。

十三、领导与监督。

我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监督电话:023—62335660。

十四、附则。

1.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我校不收取与招生录取相关的任何费用。

2.本章程若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4.联系地址:

巴南校区: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

巴南邮政编码:400055。

学院网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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