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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厂区卫生管理协议书(模板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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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厂区卫生管理协议书(模板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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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卫生管理协议书篇一

目的:建立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厂区内日常环境卫生的管理要求。适用范围:适用于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内容:

1.2后勤部应制定工厂的卫生检验标准,并编制成册,下发到各职能部门与生产车间。

1.3工厂的卫生原则上采用就近原则与使用打扫原则,由后勤部进行具体的范围划分,并将划分好的区域指定专人负责。

1.4工厂的卫生打扫分为日扫、节假日打扫、月末打扫与打扫。1.5工厂的卫生考评与奖惩详见《卫生考评条例与奖惩措施》,按照其中的条款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徇私。

第2章。

1.6厂内的机动车道与人行道由专人负责打扫,应保持干净,地面无纸屑、无积水、无铁屑及杂物,不起尘埃。

1.7厂内的绿化带及草坪要定期修剪,保证其干净。

1.8厂区内的各种物品要放到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摆放、堆积。

1.9厂区内的厂房、厂房的固定物及其他设施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定期进行维护,防止产生垃圾。

1.10厂区内的排水沟应随时保持通畅,不得有淤泥、杂物蓄积,清扫人员应每天清理一次,将杂物妥善处理。

1.11各种废弃物应根据垃圾桶上的标识分类放到各垃圾桶内,负责清扫的人员应每天早晚各清扫一次,防止异味及桶满现象的产生。

2.1厂房的内外墙壁应保持清洁及其本色,禁止乱涂乱画。

2.2厂房内的灯具、灯罩、配管等外表应保持清洁,并定期进行清洁。

2.3厂房的地面应随时保持干净,达到无烟头、无油污、无纸屑、无杂物的程度。遇有脏乱时,区域的负责人应及时进行清理。

2.4厂房内的排水沟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或废油沉积。2.5在下料车间应注意水的使用,防止地面积水。

2.6厂房内的废弃物应在每天下班后清理出去,放入指定的垃圾桶中。

3.1工厂食堂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及发网,防止头发、头屑及其他杂物落入食品中,必要时应戴口罩。

3.2工厂食堂的工作人员应保持手部的清洁,工作前用清洁剂清洗,凡与食物接触的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抹指甲油、佩戴手上饰物。

3.3在工厂食堂工作中不得抽烟、嚼口香糖,防止污染食物。

3.4食堂工作人员若患有可能造成食品污染的疾病,不得与食品接触。

4.1员工宿舍由在宿舍中居住的或使用宿舍的人员负责清扫。

4.2员工宿舍应每天进行打扫,地面应保持干净,宿舍的墙壁不允许乱涂乱画。

4.3员工宿舍应整体保持清洁,保持宿舍中床单、被单、桌布等用品的整洁,员工宿舍中不允许发出异味。

厂区卫生管理协议书篇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厂区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厂区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洁打扫、废弃物清运处理。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以及施工单位,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综合办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室,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当加强环境卫生标准和制度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六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公司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厂区地面卫生:厂区地面卫生清扫专门由保洁公司负责,其卫生清扫范围是厂区内所有硬化路面(包括水泥路面及砖砌路面)第十条厂区绿化带卫生:公司各部门按照安全环保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第十二条相关部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改造等合同或协议时,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期间所占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五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等上面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公司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十六条必须按安全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汽车和自行车。

第十七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严禁损毁、攀摘各类花草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第十八条严禁从楼上向外抛扔任何杂物,严禁在两层以上的窗台外摆放花盆及杂物。

第三章遇雨雪天气或重大接待活动。

第十九条遇雨雪天气或重大接待活动时,按综合办划分的硬化路面卫生责任区,各部门配合进行清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由保洁公司统一清运。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安全部规定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箱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箱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严禁在垃圾箱内焚烧垃圾。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每天定时清理车间内小垃圾桶,并倒入制定垃圾箱,保洁公司必须做好垃圾箱的每天清运工作。

第二十五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等时,必须用毡布将箱斗遮盖,不得有洒落和抛洒;如有洒落和抛洒,必须立即清扫干净,并排放到制定废岩排土场。

第二十六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二十七条安全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定制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及相关人员有责任和义务保持厂区内垃圾箱的周边卫生协助做好保洁工作,确保将垃圾倒入垃圾箱内,不随意丢弃垃圾。

第六章井盖管理。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如发现所属责任区内井盖有缺失、损毁等情况,应立即做好防护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同时说明原因。

第八章车间区域卫生。

第四十条每班生产结束后,必须彻底将生产设备、工器具、地面、墙壁、排水沟等打扫干净,所用物品摆放整齐,车间内不得堆放杂物,保持一个卫生、干净、整洁的环境。生产过程中不间断随时清扫、整理。

第四十一条车间内所有的门窗、玻璃、窗台应随时保持清洁干净,每星期彻底清扫车间卫生。

第四十二条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车间,严禁在车间内吃零食、吸烟,不得随地吐痰、闲聊、打斗、大声喧哗、玩手机、翻阅书报画册。

第四十三条车间内不得堆放废弃物,地面清洁、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无死角。

第四十四条墙壁(角)和天花板清洁、无污染、无蛛网、无死角。第四十五条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蛛网。第四十六条照明灯具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第四十七条桌凳保持干净,物品堆放整齐。

第四十八条水池及地下水道清洁、排水畅通、无阻塞现象。第四十九条车间四周责任区内清洁、无垃圾、无烟蒂。

第五十条设备、线路每周进行一次日常保养,含清洁清理的内容,做到表面目视无灰尘、油渍、污渍等异物。

第五十一条工具、容器、模具、搬运工具等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并保持其清洁。

第九章奖罚。

第五十二条安全部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对厂区环境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予以表扬、奖励。

第五十三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安全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按数量每处考核100元;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每次考核200元;

五、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按损坏面积,每平米考核100元;

第五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第五十五条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对于态度蛮横,不积极配合工作的人员,一次批评,二次通报批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给予停班学习,直至态度端正后方可上岗作业。

停班学习期间,停发工资。

对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各部门可统一汇总转交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修改,未修改前按原规定执行。

厂区卫生管理协议书篇三

一、目的为创造舒心的生产、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个人行为,提高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厂区范围内所有部门、车间、外来施工单位或人员。

三、职责。

1、行政部负责环境卫生的检查、验收、考核、协调等事宜。

2、生产负责人负责日常环境卫生的规范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本部门、车间各班组严格按照的管理规定保持环境卫生。

四、卫生管理规范。

1、厂内的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应保持干净,地面无纸屑、无积水及杂物。

2、厂内的绿化带及草坪要定期养护,保证其干净。

3、厂区内的各种物品要放到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摆放、堆积。

4、、保持屋顶、墙壁、地面、门窗玻璃完好、清洁,地面无积水、无散落物料、无垃圾,墙壁无蛛网。各种图表贴挂整齐、干净。

5、厂区内的排水沟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沉积。

6、生产岗位的设备、管道、管线应排列整齐,包扎光洁,无跑、冒、滴、漏。设备和机台要保持干净,各项照明设施保证均能正常工作。

7、各生产小组卫生区域内卫生要每天清扫无杂物、无积水、无垃圾、无杂草。可移动物定置存放。

8、各生产小组卫生区域内卫生不得堆放废旧物资,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

9、各生产物料及成品按照划分范围放置整齐有序并有序放置定位区域,无乱放乱丢现象。

10、有施工单位的要求负责施工现场的卫生,施工垃圾、废料应及时清运,做到施工结束现场清洁、整齐。

五、卫生考核。

1、行政部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每月30日进行卫生评比。

2、评比得分最高的小组可以获得100元奖励,评比得分最低的小组则处100元款。(所得奖励及处罚由全组人员平分)。

厂区卫生管理协议书篇四

1、公司北门准许公司人员、来公司办事人员通行,准许小车、小型面包车、公司车辆通行,准许公司上下班人员所乘自行车通行;公司中门准许载货车辆、送货车辆、送货三轮车通行;公司南门准许在公司施工的外来工通行、上下班时间公司员工通行,准许运送管材、原料的大型载货车通行。

2、非本公司人员、车辆确实需要进入公司厂区的,必须在出入门登记表册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门卫方可放行,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3、凡来公司办事人员,一律先经预约人同意,在门房认真登记后方可放行,并记录其出入门时间。

4、对来公司参观、考察团组车辆,由行政部通知门卫后,可不予登记直接放行;对有明显标志的公检法、消防等车辆可不予登记,直接放行。

5、对无直接业务联系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公司。由门卫引导将车辆整齐停放在大门外南侧。

6、公司员工驾乘私家车上下班需要进入公司的以及长期为公司服务的外来车辆,必须先向行政部申请,由行政部批准后,车主、车辆信息登记造册后交门卫,门卫依据信息不予登记可放行。

7、从北门进入公司的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后由门卫指引靠办公楼前北边整齐停放。

8、装卸管材原料车辆进门时要询问、检查、登记有关人员和车辆信息,出门时要认真核对出门证及携带材料物品,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并记录出门时间,以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员工携带铺盖等行李出门时,要有行政部门的签字。

9、供应部、资产管理部、销售公司、设备动力部等有关部门联系的,送货、带货、维修等确需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由门卫经电话预约后方可进入,但出门时必须有该部门人员随同车辆到门房办理出门签字手续;门卫要认真检查其携带物品,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10、生产工厂的废旧编制袋、铁削、可回收垃圾(如饮料瓶、纸板)等进行处理时,可采用手工出门证,但必须有物资来源车间(部门)、资产管理部、生产副总签字。门卫见签字齐全的出门证方可放行。

11、下班期间禁止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公司。凌晨1点后公司员工出入门应自觉如实登记。

12、严禁摩托车、电动车进入公司。

13、外来临时务工人员携带非本公司物资出入门者,必须有相关管理部门人员在门房办理出入门签字手续以确认为其物资后,方可放行,否则不予放行。

14、门卫对外来人员要讲清厂区安全规定,厂区内严禁吸烟、用火,临时进入厂区时,要暂时收缴香烟和打火机等火种,并做好登记,出门时应如数交还物主。

二、厂区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1.厂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大禹公司车辆出入管理规定》及公司有关的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安全礼让。

2.在本公司厂区区域内行驶的一切车辆,都要服从酒泉公司行政部(其他各子分公司为行政主管部门)与门卫人员的安全检查。

3.各子分公司资产管理部要建立车辆的安全保养检修制度,定期检修,严格车辆的质量安全检查,杜绝失检和漏检,凡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车辆未经修理不得使用。

4.机动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部件灵敏可靠,技术性能良好,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应当及时检修。

5.交通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距离道边1m以上,堆放要牢固,需要跨越厂区道路拉设绳架、横幅时,其高度不得小于5m以确保车辆顺利通行。

6.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交管部门出台的车辆驾驶规则和禁令,在通行道路转弯时要显示信号灯,减速缓行,驾驶室按规定坐人。

7.厂区内行车限速规定:进出公司门口及转弯处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厂内直线道路行驶不得超过10~15公里/小时。

8.车辆行驶公司厂区内和进出厂门时,不准超车或并列行驶,停车靠边,不得阻碍交通,服从门卫人员的指挥。

9.装卸货物时,车辆驾驶人员应遵从销售公司销售内务及资产管理部库管等工作人员的指引,将车辆按所需装货位置统一停靠,需停靠在路边时不得影响交通要道。

10.装卸完货物时,应及时将货物存放到资产管理部指定位置或用遮阳布将剩余管材包裹好。车辆盛装的货物,应当捆扎整齐,防止在运输途中散落。

三、厂区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1.厂区内所有通道和场地、生产车间、库房、成品物料露天堆放场地及研发中心实验室内一律严禁用火。

2.厂区内切实需要用火的应当到行政部办理用火证并严格遵守公司《动火管理制度》。

3.动火时应当保证明火距离pvc、pe管材5米以上,并有现场防火器材做保证。动火完毕后,动火人员及现场监护人员应彻底检查周围环境是否有遗留火星,经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4.对温度日光照射敏感的物料、管材,应当使用遮阳布捆扎完好,不允许被露天放置,以免发生自燃。

5.电气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操作和维修,车间、库房内的电器应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如空气开关,闸刀),工作结束后要切断电源。

6.各类车间、库房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严禁吸烟,不准使用容易造成火灾事故的电气设备,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不同类型灭火器材。

7.各车间、库房负责人应当对车间工人、库管进行消防设施使用培训,并要求其熟记119消防报警电话,熟悉灭火器材性能,掌握灭火方法,懂一般防火知识,会扑救一切火灾。

8.资产管理部应当随时检查、检修防火器材,保证其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各车间主任、库房库管应当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四、厂区卫生管理制度

1.厂区通道地面卫生清洁工作由行政部指定专人或专门的车间、部门负责清扫。清洁程度与其工资直接挂钩。

2.厂区内禁止随地吐痰,乱仍烟头,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由行政部指定的保洁人员负责各位责任区内的监督工作。

3.行政部指定的保洁人员应当每三天清理一次厂区内的垃圾桶;每月对垃圾桶进行一次必要的清洗以保证垃圾桶外观整洁干净。

4.行政部指定的保洁人员负责监督厂区内员工的保洁意识,对故意破坏环境卫生设施,破坏环境卫生清洁程度的行为人进行登记并上报行政部进行处罚。每发现一次可处罚行为人20元。

5.厂区清洁人员应当做到厂区道路无杂草,无堆放物;排水设施通畅无积水;门房、库房、车间、澡堂周围20米内无蚊蝇繁殖场所。

6.废旧物料,用过的滴灌、pvc、pe原料袋应分类集中,统一堆放于中门房自行车棚内,并按100个一扎捆扎好,从左至右,靠墙由内至外,从下往上依次放置。

7.厂区绿化带、试验田周边不允许乱扔杂物,由保洁人员负责清理。应当每两个月做一次除草、杀毒、施肥工作。工程公司、各食堂门口的绿化带保洁工作,由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和清理杂物。

厂区卫生管理协议书篇五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厂区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区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 凡在本厂区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行政部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厂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厂区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 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厂区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 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 室内(厂区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九条 厂区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 厂区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 厂区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 厂区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 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 厂区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 禁止在厂区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 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 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 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 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厂区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 必须按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 厂区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 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 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二十四条 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 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 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 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二十九条 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 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 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 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厂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 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三十四条 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厂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 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 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三十八条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 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四十条 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 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 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 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 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 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 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 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 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 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 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 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 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 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 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行政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 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 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条 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五十八条 行政部要结合厂区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 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

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五.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六.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六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厂区卫生管理协议书篇六

1、公司北门准许公司人员、来公司办事人员通行,准许小车、小型面包车、公司车辆通行,准许公司上下班人员所乘自行车通行;公司中门准许载货车辆、送货车辆、送货三轮车通行;公司南门准许在公司施工的外来工通行、上下班时间公司员工 通行,准许运送管材、原料的大型载货车通行。

2、非本公司人员、车辆确实需要进入公司厂区的,必须在出入门登记表册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门卫方可放行,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3、凡来公司办事人员,一律先经预约人同意,在门房认真登记后方可放行,并记录其出入门时间。

4、对来公司参观、考察团组车辆,由行政部通知门卫后,可不予登记直接放行;对有明显标志的公检法、消防等车辆可不予登记,直接放行。

5、对无直接业务联系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公司。由门卫引导将车辆整齐停放在大门外南侧。

6、公司员工驾乘私家车上下班需要进入公司的以及长期为公司服务的外来车辆,必须先向行政部申请,由行政部批准后,车主、车辆信息登记造册后交门卫,门卫依据信息不予登记可放行。

7、从北门进入公司的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后由门卫指引靠办公楼前北边整齐停放。

8、装卸管材原料车辆进门时要询问、检查、登记有关人员和车辆信息,出门时要认真核对出门证及携带材料物品,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并记录出门时间,以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员工携带铺盖等行李出门时,要有行政部门的签字。

9、供应部、资产管理部、销售公司、设备动力部等有关部门联系的,送货、带货、维修等确需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由门卫经电话预约后方可进入,但出门时必须有该部门人员随同车辆到门房办理出门签字手续;门卫要认真检查其携带物品,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10、生产工厂的废旧编制袋、铁削、可回收垃圾(如饮料瓶、纸板)等进行处理时,可采用手工出门证,但必须有物资来源车间(部门)、资产管理部、生产副总签字。门卫见签字齐全的出门证方可放行。

11、下班期间禁止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公司。凌晨1点后公司员工出入门应自觉如实登记。

12、严禁摩托车、电动车进入公司。

13、外来临时务工人员携带非本公司物资出入门者,必须有相关管理部门人员在门房办理出入门签字手续以确认为其物资后,方可放行,否则不予放行。

14、门卫对外来人员要讲清厂区安全规定,厂区内严禁吸烟、用火,临时进入厂区时,要暂时收缴香烟和打火机等火种,并做好登记,出门时应如数交还物主。

二、厂区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1.厂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大禹公司车辆出入管理规定》及公司有关的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安全礼让。

2.在本公司厂区区域内行驶的一切车辆,都要服从酒泉公司行政部(其他各子分公司为行政主管部门)与门卫人员的安全检查。

3.各子分公司资产管理部要建立车辆的安全保养检修制度,定期检修,严格车辆的质量安全检查,杜绝失检和漏检,凡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车辆未经修理不得使用。

4.机动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部件灵敏可靠,技术性能良好,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应当及时检修。

5.交通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距离道边1m以上,堆放要牢固,需要跨越厂区道路拉设绳架、横幅时,其高度不得小于5m以确保车辆顺利通行。

6.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交管部门出台的车辆驾驶规则和禁令,在通行道路转弯时要显示信号灯,减速缓行,驾驶室按规定坐人。

7.厂区内行车限速规定:进出公司门口及转弯处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厂内直线道路行驶不得超过10~15公里/小时。

8.车辆行驶公司厂区内和进出厂门时,不准超车或并列行驶,停车靠边,不得阻碍交通,服从门卫人员的指挥。

9.装卸货物时,车辆驾驶人员应遵从销售公司销售内务及资产管理部库管等工作人员的指引,将车辆按所需装货位置统一停靠,需停靠在路边时不得影响交通要道。

10.装卸完货物时,应及时将货物存放到资产管理部指定位置或用遮阳布将剩余管材包裹好。车辆盛装的货物,应当捆扎整齐,防止在运输途中散落。

三、厂区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1.厂区内所有通道和场地、生产车间、库房、成品物料露天堆放场地及研发中心实验室内一律严禁用火。

2.厂区内切实需要用火的应当到行政部办理用火证并严格遵守公司《动火管理制度》。

3.动火时应当保证明火距离pvc、pe管材5米以上,并有现场防火器材做保证。动火完毕后,动火人员及现场监护人员应彻底检查周围环境是否有遗留火星,经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4.对温度日光照射敏感的物料、管材,应当使用遮阳布捆扎完好,不允许被露天放置,以免发生自燃。

5.电气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操作和维修,车间、库房内的电器应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如空气开关,闸刀),工作结束后要切断电源。

6.各类车间、库房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严禁吸烟,不准使用容易造成火灾事故的电气设备,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不同类型灭火器材。

7.各车间、库房负责人应当对车间工人、库管进行消防设施使用培训 ,并要求其熟记119消防报警电话,熟悉灭火器材性能,掌握灭火方法,懂一般防火知识,会扑救一切火灾。

8.资产管理部应当随时检查、检修防火器材,保证其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各车间主任、库房库管应当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四、厂区卫生管理制度

1.厂区通道地面卫生清洁工作由行政部指定专人或专门的车间、部门负责清扫。清洁程度与其工资直接挂钩。

2.厂区内禁止随地吐痰,乱仍烟头,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由行政部指定的保洁人员负责各位责任区内的监督工作。

3.行政部指定的保洁人员应当每三天清理一次厂区内的垃圾桶;每月对垃圾桶进行一次必要的清洗以保证垃圾桶外观整洁干净。

4.行政部指定的保洁人员负责监督厂区内员工的保洁意识,对故意破坏环境卫生设施,破坏环境卫生清洁程度的.行为人进行登记并上报行政部进行处罚。每发现一次可处罚行为人20元。

5.厂区清洁人员应当做到厂区道路无杂草,无堆放物;排水设施通畅无积水;门房、库房、车间、澡堂周围20米内无蚊蝇繁殖场所。

6.废旧物料,用过的滴灌、pvc、pe原料袋应分类集中,统一堆放于中门房自行车棚内,并按100个一扎捆扎好,从左至右,靠墙由内至外,从下往上依次放置。

7.厂区绿化带、试验田周边不允许乱扔杂物,由保洁人员负责清理。应当每两个月做一次除草、杀毒、施肥工作。工程公司、各食堂门口的绿化带保洁工作,由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和清理杂物。

1 目的 

为创造舒心的生产、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个人行为,提高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内环境卫生控制,厂区范围内所有部门、车间、外来施工单位或人员。

3 职责

3.1 行政办公室负责环境卫生的验收协调事宜。每月组织技术质量部、生产物流部等部门进行专项环境卫生大检查,行政办每周不定期进行常规监督检查,并对各部门、车间进行考核。

3.2 行政办公室负责日常环境卫生的规范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车间严格按照“5s”的管理规定保持环境卫生。发现不符合按规定督促整改,发出警告或处罚通知。

3.3 公司设立环境卫生监查小组,部门所有人员为环境卫生监查员。

3.4 其它各车间、各部门负责本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被发现由不符合,则按规定执行。

3.5 各部门、车间认真进行环境卫生管理,按“5s”的要求本办法第4条环境卫生管理规范组织清扫,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做好危废处理台账。

3.6 生产设备维修负责抗磨液压油的综合利用,无用废油交行政办处理;行政办每周负责处理各车间(部门)再生废品和其它无用物品,并做好各种废品处理台账。

5 考核

5.1 严格按照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一览表的内容进行管理和检查。

5.2 每个责任部门分值2100分,考核分在95分以上的部门将相关责任人奖励50月/月,考核分在80-94分不进行处罚,考核分在79-70分的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扣50元/月,考核分在69-60分的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扣100元/月,59分以下的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扣200元/月。

5.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当事人20元/人/次。

5.4.1 在公共区域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壳)、纸屑、口香糖、饮料瓶、塑料袋等废弃物。

5.4.2绿化区有断落树枝、白色垃圾。

5.4.3现场有积水、油污、清扫不干净。

5.4.4办公室内地面不整洁、物品摆放不整齐、墙壁有蜘蛛网。

5.4.5废旧物品堆放不整齐,无标识牌及不清晰。

5.4.6生活垃圾未装袋处理的。

厂区卫生管理协议书篇七

1、公司北门准许公司人员、来公司办事人员通行,准许小车、小型面包车、公司车辆通行,准许公司上下班人员所乘自行车通行;公司中门准许载货车辆、送货车辆、送货三轮车通行;公司南门准许在公司施工的外来工通行、上下班时间公司员工通行,准许运送管材、原料的大型载货车通行。

2、非本公司人员、车辆确实需要进入公司厂区的,必须在出入门登记表册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门卫方可放行,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3、凡来公司办事人员,一律先经预约人同意,在门房认真登记后方可放行,并记录其出入门时间。

4、对来公司参观、考察团组车辆,由行政部通知门卫后,可不予登记直接放行;对有明显标志的公检法、消防等车辆可不予登记,直接放行。

5、对无直接业务联系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公司。由门卫引导将车辆整齐停放在大门外南侧。

6、公司员工驾乘私家车上下班需要进入公司的以及长期为公司服务的外来车辆,必须先向行政部申请,由行政部批准后,车主、车辆信息登记造册后交门卫,门卫依据信息不予登记可放行。

7、从北门进入公司的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后由门卫指引靠办公楼前北边整齐停放。

8、装卸管材原料车辆进门时要询问、检查、登记有关人员和车辆信息,出门时要认真核对出门证及携带材料物品,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并记录出门时间,以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员工携带铺盖等行李出门时,要有行政部门的签字。

9、供应部、资产管理部、销售公司、设备动力部等有关部门联系的,送货、带货、维修等确需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由门卫经电话预约后方可进入,但出门时必须有该部门人员随同车辆到门房办理出门签字手续;门卫要认真检查其携带物品,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10、生产工厂的废旧编制袋、铁削、可回收垃圾(如饮料瓶、纸板)等进行处理时,可采用手工出门证,但必须有物资来源车间(部门)、资产管理部、生产副总签字。门卫见签字齐全的出门证方可放行。

11、下班期间禁止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公司。凌晨1点后公司员工出入门应自觉如实登记。

12、严禁摩托车、电动车进入公司。

13、外来临时务工人员携带非本公司物资出入门者,必须有相关管理部门人员在门房办理出入门签字手续以确认为其物资后,方可放行,否则不予放行。

14、门卫对外来人员要讲清厂区安全规定,厂区内严禁吸烟、用火,临时进入厂区时,要暂时收缴香烟和打火机等火种,并做好登记,出门时应如数交还物主。

二、厂区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1.厂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大禹公司车辆出入管理规定》及公司有关的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安全礼让。

2.在本公司厂区区域内行驶的.一切车辆,都要服从酒泉公司行政部(其他各子分公司为行政主管部门)与门卫人员的安全检查。

3.各子分公司资产管理部要建立车辆的安全保养检修制度,定期检修,严格车辆的质量安全检查,杜绝失检和漏检,凡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车辆未经修理不得使用。

4.机动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部件灵敏可靠,技术性能良好,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应当及时检修。

5.交通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距离道边1m以上,堆放要牢固,需要跨越厂区道路拉设绳架、横幅时,其高度不得小于5m以确保车辆顺利通行。

6.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交管部门出台的车辆驾驶规则和禁令,在通行道路转弯时要显示信号灯,减速缓行,驾驶室按规定坐人。

7.厂区内行车限速规定:进出公司门口及转弯处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厂内直线道路行驶不得超过10~15公里/小时。

8.车辆行驶公司厂区内和进出厂门时,不准超车或并列行驶,停车靠边,不得阻碍交通,服从门卫人员的指挥。

9.装卸货物时,车辆驾驶人员应遵从销售公司销售内务及资产管理部库管等工作人员的指引,将车辆按所需装货位置统一停靠,需停靠在路边时不得影响交通要道。

10.装卸完货物时,应及时将货物存放到资产管理部指定位置或用遮阳布将剩余管材包裹好。车辆盛装的货物,应当捆扎整齐,防止在运输途中散落。

三、厂区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1.厂区内所有通道和场地、生产车间、库房、成品物料露天堆放场地及研发中心实验室内一律严禁用火。

2.厂区内切实需要用火的应当到行政部办理用火证并严格遵守公司《动火管理制度》。

3.动火时应当保证明火距离pvc、pe管材5米以上,并有现场防火器材做保证。动火完毕后,动火人员及现场监护人员应彻底检查周围环境是否有遗留火星,经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4.对温度日光照射敏感的物料、管材,应当使用遮阳布捆扎完好,不允许被露天放置,以免发生自燃。

5.电气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操作和维修,车间、库房内的电器应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如空气开关,闸刀),工作结束后要切断电源。

6.各类车间、库房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严禁吸烟,不准使用容易造成火灾事故的电气设备,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不同类型灭火器材。

7.各车间、库房负责人应当对车间工人、库管进行消防设施使用培训,并要求其熟记119消防报警电话,熟悉灭火器材性能,掌握灭火方法,懂一般防火知识,会扑救一切火灾。

8.资产管理部应当随时检查、检修防火器材,保证其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各车间主任、库房库管应当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四、厂区卫生管理制度

1.厂区通道地面卫生清洁工作由行政部指定专人或专门的车间、部门负责清扫。清洁程度与其工资直接挂钩。

2.厂区内禁止随地吐痰,乱仍烟头,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由行政部指定的保洁人员负责各位责任区内的监督工作。

3.行政部指定的保洁人员应当每三天清理一次厂区内的垃圾桶;每月对垃圾桶进行一次必要的清洗以保证垃圾桶外观整洁干净。

4.行政部指定的保洁人员负责监督厂区内员工的保洁意识,对故意破坏环境卫生设施,破坏环境卫生清洁程度的行为人进行登记并上报行政部进行处罚。每发现一次可处罚行为人20元。

5.厂区清洁人员应当做到厂区道路无杂草,无堆放物;排水设施通畅无积水;门房、库房、车间、澡堂周围20米内无蚊蝇繁殖场所。

6.废旧物料,用过的滴灌、pvc、pe原料袋应分类集中,统一堆放于中门房自行车棚内,并按100个一扎捆扎好,从左至右,靠墙由内至外,从下往上依次放置。

7.厂区绿化带、试验田周边不允许乱扔杂物,由保洁人员负责清理。应当每两个月做一次除草、杀毒、施肥工作。工程公司、各食堂门口的绿化带保洁工作,由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和清理杂物。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厂区卫生管理制度。

厂区卫生管理协议书篇八

3.1安全环保部负责环境卫生的验收协调事宜。每月组织质量保证部、生产技术部、企业管理部等部门进行专项环境卫生大检查,安全环保部每周不定期进行常规监督检查,并对各部门、车间进行考核。

3.2质量保证部负责日常环境卫生的规范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各车间严格按照“6s”的管理规定保持环境卫生。发现不符合按规定督促整改,发出警告或处罚通知。3.3公司设立环境卫生监查机构,设在安全环保部,部门所有人员为环境卫生监查员。设立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设在质量保证部,部门所有行政人员为环境卫生管理员。

3.4其他各车间、各部门负责本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被发现有不符合,则按规定执行。

3.5各车间、部门认真进行环境卫生管理,按“6s”的要求和本办法第4条环境卫生管理规范组织清扫,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做好危废处理台账。

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一览表序号。

场所。

管理规范。

责任部门。

备注。

绿化区。

无卫生纸、塑料袋、烟头等白色垃圾,无明显其他杂物。

总经理办公室。

所在该区域车间(部门)有监管责任。

无断落树枝、无枯树枝、无杂草。

总经理办公室。

生活垃圾桶。

桶内垃圾不超过四分之三(或每天清走一次),桶内外表面无污物。

总经理办公室。

厂区公路。

总经理办公室。

人行通道。

无卫生纸、塑料袋、烟头等白色垃圾,无明显其他杂物。

各车间(部门)。

包括道路两边5米内。

无杂草,栏杆无蜘蛛网、无灰尘等杂物。

各车间(部门)。

包括道路两边1米内。

公司办公楼(室)、医务室。

室内整洁,物品定置摆放,无垃圾,墙面,门、窗、墙、灯等处无蜘蛛网、无灰尘等杂物。

各部门。

走廊、楼道地面整洁,无烟头、无垃圾,无蜘蛛网、无灰尘等杂物。

总经理办公室。

该层楼所有部门有监管责任。

车间办公楼(室)、库房等。

地面整洁,物品定置摆放,无垃圾,门、窗、墙、柜、灯等处无蜘蛛网、无灰尘等杂物。

各车间。

室外地面整洁,无烟头。

各车间。

生产区域。

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油污、无杂物、无明显浮土。

各车间(部门)。

任何地方应无烟头。

设备、管道表面无油污、无尘土。

墙面无污物、无涂污、无蜘蛛网。

非临时堆放区禁止堆放材料、零件、设备、杂物等。

临时堆放区物品定置摆放,标识清晰。

车间(部门)消防设施、应急设施、警示标识整洁干净,无污物。

地沟清洁,下水道畅通无阻。

食堂。

地面整洁,物品定置存放,无积水、无油污、无杂物、无臭味。

总经理办公室。

门窗、墙面干净,无蜘蛛网。

餐具干净、消毒、卫生。

食品安全,无霉变无杂物。

设备设施无油污、灰尘。

生活垃圾堆放整齐,不能乱倒乱放。

生活垃圾桶每天处理一次,无堆积、无臭味。

浴室。

地面干净,无积水,下水道畅通无阻。

总经理办公室。

浴室周围无垃圾,干净。

厕所。

地面干净,无臭味,消毒杀菌处理;门窗墙干净,无灰尘、蜘蛛网等杂物。

总经理办公室。

照明设施、冲水设施保持完好可用。

生化处理池。

定期处理,不溢出,无臭味。

总经理办公室。

废品堆场。

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周围无杂物,标识清晰。

各车间(部门)。

个人行为。

着装穿戴整齐,不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壳)、纸屑、烟头、口香糖、废旧电池、饮料瓶、塑料袋等废弃物。不乱倒垃圾、损坏公共设施。自觉打扫和保持环境卫生,形成良好卫生习惯。

施工现场。

场地整洁,畅通无阻,无施工垃圾堆放、烟头,沿路无明显泥土、石块等。

项目管理部/施工单位。

公路边排水沟、所有路沿石。

排水沟保持畅通,无堆积杂物;路沿石保持完好,无坏损。

项目部考核。

5.1严格按照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一览表的内容进行管理和检查。

5.2每个责任部门分值100分,考核分在95分以上的部门奖300元/月,考核分在80-94分不进行处罚,考核分在79-70分的责任部门扣200元/月,考核分在69-60分的责任部门扣500元/月,59分以下的责任部门扣1000元/月。

5.3被考核的内容一般不符合,扣责任部门1分/项·处·次,严重不符合扣责任部门2分/项·处·次,有连带责任的部门扣0.5分/项·处·次。5.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当事人20元/人·次。5.4.1在公共区域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壳)、纸屑、口香糖、饮料瓶、塑料袋等废弃物.5.4.2绿化区有断落树肢、白色垃圾。5.4.3现场有积水、油污、清扫不干净。

5.4.4办公室内地面不清洁、物品摆放不整齐、墙壁有蜘蛛网。5.4.5废旧物品堆放不整齐,无标识牌及不清晰。5.4.6生活垃圾未装袋处理的。

5.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当事人50元/人·次。5.5.1在公共区域乱扔烟头、乱倒垃圾。5.5.2废旧物品未分类存放,乱堆乱放。5.5.3未清扫场地、设备卫生。5.5.4地沟、下水道堵塞不畅通。5.5.5非指定区域堆放任何物品。

5.6未按规定穿戴着装的,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6s现场管理就是针对经营现场和工作现场开展的一项精益现场管理活动,其活动内容为“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安全(security)”,因前5个内容的日文罗马拼音和后一项内容(安全)的英文单词里都以“s”开头,所以简称6s现场管理。

6.11s整理就是彻底地将要与不要的东西区分清楚,并将不要的东西加以处理,它是改善生产现场的第一步。

6.22s整顿把经过整理出来的需要的人、事、物加以定量、定位、简言之,整顿就是人和物放置方法的标准化。整顿的关键是做到定位、定品、定量。抓住了上述三个要点,就可以制作看版,做到目视管理,从而提炼出适合本企业的东西放置方法,进而使该方法标准化。6.33s清扫就是彻底地将自己的工作环境四周打扫干净,设备异常时马上维修,使之恢复正常。清扫活动应遵循下列原则:

6.3.2对设备的清扫,着眼于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清扫设备要设备的点检和保养结合起来;6.3.3清扫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当清扫过程中发现有有油水泄漏等异常状况发生时,必须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而不能听之任之。

6.4.3.3工人不仅要做到形体上的清洁,而且要做到精神上的清洁。

7.1本制度由质量保证部负责解释。7.2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厂区卫生管理协议书篇九

为切实加强厂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管理工作,制定了厂区环境卫生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厂区卫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厂区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区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 凡在本厂区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行政部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厂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厂区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 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厂区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 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 室内(厂区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 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 厂区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 厂区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 厂区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 厂区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 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 厂区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 禁止在厂区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 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 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 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 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厂区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 必须按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 厂区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 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 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 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 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 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 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 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 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 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 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厂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 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 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 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厂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 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 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 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 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四十条 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 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 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 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 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 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 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 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 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 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 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 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 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 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 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行政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 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七条 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 奖罚

第五十八条 行政部要结合厂区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 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四.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五.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六.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厂区卫生管理协议书篇十

为确保产品质量,有效地维护企业形象和企业品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饮料生产企业标准,制定新环源卫生管理制度。

一、员工卫生管理规定

1、生产岗位员工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五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指甲长度不许超过1毫米)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鞋帽、勤换洗晾晒被褥,防疾病,健身体。

2、生产岗位员工必须穿着整洁工装,佩带卫生帽进入生产区,工装领口袖口扣紧,不许带各种首饰及饰物,头发不许外露,应全部罩在卫生帽内,不许化妆。

3、公司综合部应为员工发放两套以上工装,保证员工工装更换。

4、为保持工装整洁,生产岗位员工装应保存在个人更-衣橱内,不准随意穿出厂区(维修人员除外),员工工装不准相互换穿。

5、生产岗位员工上岗前,必须用肥皂按照“五步洗手消毒法”的要求洗手消毒,不准涂染指甲。

6、生产岗位员工不许将食品、饭盒、香烟、手表、戒指等饰物及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生产区,不准近距离正对水线产品、半成品等食品说话打喷嚏,不准在生产区内修指甲、梳头、挖耳朵、抠鼻孔等,不准穿拖鞋和高跟鞋。

7、生产岗位员工在生产区内不准吸烟、吃东西、吐痰、擤鼻涕。

8、综合部应组织生产岗位员工定期查体(查体期限一般为一年),确诊为传染性疾病(包括携带病菌、病毒的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疾病)的员工,应及时调离生产岗位或解聘;手部有伤口化脓性感染的员工,应带乳胶手套操作,避免伤口直接与产品、原料、包装材料接触。

二、员工更-衣室管理规定

1、更-衣橱按照编号由每个员工专管专用,不准混用、借用、合用。

2、更-衣室地面、墙壁保持清洁干爽,无纸屑烟头、无痰迹;更-衣室每天由专人定期打扫。

3、员工的.雨具、饭盒等其他物品应整齐挂放在指定挂衣架和储物架上,不准放入更-衣橱内。

4、员工个人更-衣橱应保持橱面、挂锁整洁无损,不准乱涂乱画,用硬物杂撬。

5、生产岗位员工上下班更-衣完毕,更-衣室应及时关闭上锁,并打开紫外线灯进行杀毒灭菌,不准非生产岗位人员进入。

三、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保持厂区及生产区内外环境清洁优美,厂区周边应设有绿化隔离带。

2、厂区内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物,不准乱倒垃圾;各部门垃圾应倒入专门垃圾袋或垃圾筒内,每天由专人进行定期清理。

3、生产环境尽可能保持干燥清爽,生产车间、灌装间、消毒间等生产重地门窗密封严密。

4、生产区应保持良好的照明条件,区内送凤必须经过严格的过滤等处理环节,保持生产区空气清新。

5、生产区各种物品材料实行定置管理,可再次使用的材料应区别于废料保存在干净的容器内,并盖上盖贴上标签,废料应及时排入下水道,保持生产区地面清洁。

6、及时消灭蚊、蝇、鼠、虫及其繁生场所。

7、生产区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整:物料陈列、分类和堆放整齐,符合定置管理规定;二分:非食品原料与食品原料隔离存放;三净:生产器具、包装材料、工作台设备经常洗刷消毒保持清洁;四洁:天花板、地面、墙壁、玻璃门窗清洁;五无:无尘土、无蚊蝇、无蟑螂、无老鼠、无变质的原料。

8、厂区实现无尘化,通过植树、花卉、草坪种植使环境绿化、美化、净化。

四、生产工器具卫生管理规定

1、生产设备、生产工器具表面应保持干净,无尘土、无污垢,不锈钢表面无锈斑,不得使用不洁或有污垢的生产工器具。

2、生产工器具使用后必须清洗或擦拭干净,按照定置管理要求摆放到工具柜中或指定区域。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器具必须用流动的清水清洗消毒后使用。

五、原材料卫生管理规定

1、原材料仓库内禁止放置“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中文标示),各种原材料要标示明确,内容包括:原料名称、物品编号、入库日期、保质期、质检测结果等。

2、各种原材料分类摆放整齐,不得直接放在地面或被污染、潮湿的地面,原料离地隔墙15—20厘米,保持表面干净,库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

3、食品原料与非食品原料不得混放。

4、有发毒、变质、生虫的原料不得配发到生产车间使用,并及时报废处理。

5、原料仓库应设有防蝇、防虫、防鼠、防潮等设施,保持原料仓库整洁卫生。

六、无菌间卫生管理规定

1、班前班后及操作间隙必须对生产区的场地、设备、管道和其他直接接触产品的工器具进行清洗消毒。

2、进入无菌间必须更换专用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口罩,不得将专用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及口罩带出无菌间。

3、进入无菌间人员必须进行洗手消毒并通过消毒风淋室。

4、无菌间应定期定时进行空气杀菌消毒,不得随意打开门。

5、下班后应打开紫外线灯进行消毒杀菌。

七、成品卫生管理规定

1、成品仓库内禁止放置“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中文标示),产品分类摆放整齐,离地隔墙15—20厘米,库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

2、非成品仓库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成品仓库。

3、成品仓库需设有防蝇、防虫、防鼠、防潮等设施,保持仓库整洁卫生。

八、吹瓶间卫生管理规定

1、吹瓶间应明显标出废品和正品区域,严禁废品进入正品区。

2、不慎掉到地上的成品瓶子须经过处理后方可使用,吹瓶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灰尘和油渍,应定时清理卫生。

3、瓶筐应定时清洗保持干净,摆放整齐,禁止人员踩、坐,在地面上拖,以免造成成品瓶体磨损。

4、回料瓶要及时清洗,用与不用应区分摆放。

5、理瓶机周围地面不得有掉落的散瓶,打开包装没用完的空瓶应及时用包好,防止污染。

6、瓶仓和风道必须保持干净,应定时清洗。

厂区卫生管理协议书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行政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室内(公司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公司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公司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

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公司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必须按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公司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

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四十条

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

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

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行政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七条

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奖罚

第五十八条

行政部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

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五.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六.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一章 室内卫生的管理

1、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

2、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3、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4、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5、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二章 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公司公共区域(包括厂区、公共绿地、员工 宿舍寝室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2、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人资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办公室各部门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正门花坛由办公室人资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办公室南部廊区花坛由采购部、贸易关联部负责,北大门外(宿舍外)花坛由食堂、宿舍负责,正大门外花坛由技术部、品牌事业部负责。其他公共区域由清扫工完成。 责任区(办公室各部门承包花坛部分)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由办公室人资行政部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3、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安排保洁人员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4、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人资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 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 或协议。

5、临时占用通道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6、公司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安排保洁工人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7、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通道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8、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房前屋后等地角),每周至少清扫两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9、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0、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11、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公司统一安排的除外)。

12、必须按人资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13、公司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14、人资行政部要安排保洁人员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15、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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