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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解除冻结社保卡账户申请书(实用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2 09:04:28 页码:13
2023年解除冻结社保卡账户申请书(实用9篇)
2023-11-22 09:04:28    小编:ZTFB

总结是对过去经验的沉淀和总结,是进一步前行的起点。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并制定相应的提升计划。为了帮助大家写好总结,我特意搜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供大家参考。

解除冻结社保卡账户申请书篇一

法定代表人:李承恩。

申请事项:

申请冻结南京茂盛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大厂支行山畔分理处的银行帐户(4301015028355652821)存款73万元。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诉南京茂盛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现该案正在审理当中。因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的可能,使将来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4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冻结南京茂鼎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大厂支行山畔分理处的银行帐户存款73万元的申请,以强制其给付申请人货款本金70万元及逾期利息18404.15元,以及申请人为其垫付的诉讼费用10984元。肯请贵院裁定。

此致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20xx年10月3日。

解除冻结社保卡账户申请书篇二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事项:申请解冻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沅江市之行的基本帐户存款33万元。

20xx年1月18日,申请人和林源纸业有限公司因承揽合同纠纷起诉到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后,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冻结了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沅江市之行的.基本帐户存款33万元。现本案已于20xx年3月5日双方之间达成调解协议,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已于20xx年3月8日将所欠申请人货款支付完毕,故申请贵院解冻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沅江市之行的基本账户存款33万元。

此致

申请人:四川东方锅炉工业锅炉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3月8日。

解除冻结社保卡账户申请书篇三

法定代表人:李承恩。

申请冻结南京茂盛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大厂支行山畔分理处的银行帐户(4301015028355652821)存款73万元。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诉南京茂盛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现该案正在审理当中。因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的可能,使将来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4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冻结南京茂鼎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大厂支行山畔分理处的银行帐户存款73万元的申请,以强制其给付申请人货款本金70万元及逾期利息18404.15元,以及申请人为其垫付的诉讼费用10984元。肯请贵院裁定。

此致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年10月3日。

解除冻结社保卡账户申请书篇四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冻结南京茂盛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大厂支行山畔分理处的银行帐户(4301015028355652821)存款73万元。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诉南京茂盛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现该案正在审理当中。因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的.可能,使将来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4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冻结南京茂鼎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大厂支行山畔分理处的银行帐户存款73万元的申请,以强制其给付申请人货款本金70万元及逾期利息18404.15元,以及申请人为其垫付的诉讼费用10984元。肯请贵院裁定。

此致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郑州金蓝包装彩印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3日。

解除冻结社保卡账户申请书篇五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张xx系夫妻关系,贵院于08年7月4日,在强制执行中将张某的银行退休工资卡给予冻结,由于没有生活费,现已造成我们二位老人无法正常生活。涉案生效的法律文书正予申请再审,对此,申请人认为,即使本案应该履行义务,该债务也是张xx个人之债,不应该侵害和剥夺申请人被扶养的权利和生活费用,贵院采用的这一强制执行措施,已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故请求立即依法解除冻结。

我国《民诉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申请人既是利害关系人又是案外人更是其被执行人所扶养的家属。所冻结的工资卡额为1100元,工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按合理执行,申请人应享有的550元不应在执行之列,剩余550元,还应在保留被执行人生活必须费用外,方可执行偿还债务。

上述异议恳请贵院认真考虑,期望执法的同时不该违法,谢谢!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吴xx。

x年x月x日。

解除冻结社保卡账户申请书篇六

申请事项:申请解冻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沅江市之行的基本帐户存款33万元。

1月18日,申请人和林源纸业有限公司因承揽合同纠纷起诉到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后,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冻结了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沅江市之行的基本帐户存款33万元。现本案已于203月5日双方之间达成调解协议,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已于年3月8日将所欠申请人货款支付完毕,故申请贵院解冻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沅江市之行的基本账户存款33万元。

此致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

2012年3月8日。

解除冻结社保卡账户申请书篇七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男,1963年6月8日生,汉族,高中文化,__________市_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经理,重庆市江北县人,住云南省保山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__416号。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云南省保山市_________________8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系该公司董事长。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存款150399。0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______________。

执行员:______________。

执行员: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书记员:______________。

解除冻结社保卡账户申请书篇八

申请人:________,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

申请事项:

申请冻结被申请________有限公司在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开发区支行的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和其名下其他银行账户存款________元(其中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暂计算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________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经过审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作出(________)陕________号《民事调解书》,根据该调解书,被申请人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申请人退还全部购房款及违约金。现该调解书已经生效,但是,被申请人并未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冻结________有限公司在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经济开发区支行的银行帐户(________)和其名下其他银行账户存款________元的申请,以强制其给付申请人购房款本金及违约金________元及逾期利息和迟延履行金________元(其中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暂计算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小计________元。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向法院冻结账户申请书。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解除冻结社保卡账户申请书篇九

法定代表人:xxx。

被申请人:通辽市xx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大街。

法定代表人:xxx。

事项:请求冻结被申请人xx公司账户内资金20xx万元人民币。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已向你院提起诉讼。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盖起因于…………特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贵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通辽市开发有限公司账户内资金20xx万元人民币。

申请人愿意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贵院提供适当的担保,且愿意对因上述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目前已知的被申请人财产线索为:xx银行xx号:xxxx产位置:

此致

北京市xx法院。

申请人:北京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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