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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故障心得体会及感悟 重复故障心得体会及感悟怎么写(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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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故障心得体会及感悟 重复故障心得体会及感悟怎么写(四篇)
2023-01-06 15:12:28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重复故障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市医保局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拉萨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将每周四定为雷打不动的学习日,全年共召开理论、业务学习会20次,读书会3次,专题讲座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专题研讨5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

(二)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统领全局工作。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局党组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对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并多次组织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全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8次,涉及“三重一大”8次。二是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会。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尼玛普芝同志年初主持召开拉萨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会1次,对2019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20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听取党组成员及党支部书记汇报意识形态工作2次,多次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领域文件精神。带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及时妥善处理12345政府热线和市委网民留言相关问题,同时加强信访工作的维稳管控,坚持抓早抓小,对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分析研判,最小程度的进行管控,把好本局舆论宣传主阵地。

(三)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日常工作。一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共报送简报信息147期,其中专报11期。二是做好文件处理工作。全年共处理日常文件943份,秘密文件83份,机要文件72份,下发各县(区)医疗保障局文件5份。三是做好“三公”经费的使用。1.公款出国(境)费。今年市医保局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无此项费用支出。2.公务用车费。市医保局现有公务用车3辆,全年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保养共支出9.88万元。3.公务接待费。市医保局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今年无此项费用支出。四是做好为基层减负工作。2020年,市医保局下发正式文件严格按照年初计划的文件、会议精简量化表进行,共下发文件5份,召开会议1次,全年未赴各县(区)开展督查检查工作。

(四)积极作为,全力以赴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一是开展集体约谈。市医保局3月27日召集19家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召开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体约谈会。通报了2019年底自治区医保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专项检查以及今年2月新冠疫情期间落实医疗保障制度的抽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的医药机构扣除相应保证金5.6万元,追回已支付的不合规医药费用32.38万元。二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前期通过西藏商报、微信平台、广播电视台等载体大力宣传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并向社会发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折页(单)13931册、各类政策汇编(问答)41000册、张贴宣传海报2180张、悬挂宣传横幅38条。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各定点医药机构及局属经办机构按照相关要求对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共认领非政策原因导致的违规金额21.29万元,已责令相关医疗机构予以退回。接群众举报并查实,有2家定店零售药店存在违规行为,根据《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解除1家药店的服务协议,扣除相应分值19分,追回违规资金16669元;另1家限期6个月时间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医保刷卡系统,并扣除日常考核分值16分,追回违规资金20184.02元。并向举报人发放首例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金500元。三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为积极推进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体制改革,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监管,健全医疗保障社会监督机制,共同规范医疗保障领域医药服务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我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22名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并且举行了拉萨市首批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培训及颁证仪式,后期这22名监督员持证上岗,将对冒名住院、刷卡套取现金、虚假参保、超物价标准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四是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我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市本级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就2019年1月-2020年9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服务协议履行、医疗服务提供和医疗费用管理及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开展飞行检查及日常考核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有条不紊开展,计划10月—11月完成专项治理检查工作。五是推进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今年申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共18家医疗机构和45家零售药店,经过初审材料、现场评估及理论考试,最终46家医药机构被纳入医保定点并签订服务协议。

(五)医疗待遇保障机制日臻完善。一是整合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20年3月6日,拉萨市出台了《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管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出台,整合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区医疗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原农牧区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重复取消后,确定了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统一为23种病种。二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待遇进一步提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从原有20种扩至34个大类49个病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8万元提高至60万元。对个人仍有难以负担的自付医疗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可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兜底”解决。三是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9〕65号)精神,我市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确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确保制度可持续。

(六)夯实医保基础工作,保障群众医疗待遇。一是做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2020年全市参保人数达51.96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1.43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40.53万人。二是做好审核结算及待遇支出工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7823万元,个人账户支出388万元,公务员补助支出650万元,其中:住院5602人次,住院总费用7968万元,统筹基金支出6375万元,个人账户支出309万元,公务员补助支出395万元;门诊特殊病16267人次,总费用1968万元,统筹基金支出1448万元,个人账户支出79万元,公务员补助支出255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15370万元,个人账户支出454万元。其中:住院17033人次,住院总费用21069万元,统筹基金支出14579万元,个人账户支出412万元;门诊特殊病8033人次,总费用1101.41万元,统筹基金支出791万元,个人账户支出41.7万元。普通门诊(药店)月结算:职工430795人次,个人账户支出12192万元,统筹支付(a类医疗证门诊)0.18万元;居民22837人次,统筹支出0.81万元,个人账户支出275万元。职工生育:待遇结算2617人次,生育基金支出1737万元。医疗救助:住院救助人数1742人,其中重点救助对象842人;住院救助资金871万元,其中重点救助资金325万元。门诊救助141人,其中重点救助对象52人;门诊救助资金28万元,其中重点救助资金17万元。职工申报大病保险赔付34人次,理赔金额为234万元; 城乡居民申报大病保险赔付1021人次,理赔金额为3343万元。

(七)积极应对,强化举措,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年初市医保局联合市人社局发出倡议书,倡议办事人员尽量选择网上办理业务、电话咨询等方式办理业务,对确需前往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建议在3月份及以后再前来办理。二是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资金预付工作,共预拨2050万元,让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采取挂账方式,减轻资金压力。三是监测医院、乡镇卫生院、药店防疫物资和抗病毒类药品的储备情况,及时对防疫物资和抗病毒类药品调配,保证百姓用药。并于2月6日至4月2日,每日监测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品服药人员信息并做好登记,及时梳理相关信息并将相关情况向自治区医保局反馈,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留死角。四是做好新冠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各项工作。五是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局党组书记尼玛普芝同志主动请缨,亲自带领4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一线,开展为期42天的疫情防控工作,并派出2名党员干部赴酒店开展为期21天的疫情防控工作。

(八)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是主动作为,确保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市医保局积极与财政、民政、残联、税务等部门沟通对接,扎实做好贫困人员参保工作,并在2020年制定印发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中明确了对重度残疾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参保缴费全额或定额由医疗救助资金代缴,减轻贫困人员的缴费压力。二是强化措施、确保提升医保服务水平。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用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并且住院全部免交押金。让贫困群众住院“只跑一次”,最大限度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三是精准发力,确保落实医疗扶贫倾斜政策。对贫困人员符合规定的住院、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提高5%的报销比例;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对贫困人口实施倾斜性医疗救助政策,提高年度救助限额,普通医疗救助限额较原有规定提高4万元,达到每年10万元;在此基础上,对个人及家庭自付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实行重特大医疗救助,救助限额较原有规定提高5万元,达到每年20万元。四是营造氛围,确保医保政策落实到位。率先在全区制发15000张藏汉双语版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保政策明白卡,并借助驻村工作队、扶贫干部等力量,对贫困人员面对面宣讲、一对一解读,做到政策一户一张逐户发放,确保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对医保政策家喻户晓。

(九)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强基惠民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一是市医保局次仁多吉同志从多米尼加共和国华侨同胞争取到无偿捐献的3万只口罩,解决了林周县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燃眉之急。二是在克布村委会南边搭建了一台以文艺宣传一体的医保政策宣传文化广场。市医保局解决修建村集体文化舞台缺口资金5万元。三是配合林周县水利局在克布村冲沙组现有公共背水台的基础上,补充了一条将近2300米的管网和一个15立方的蓄水池,将山泉水直接引到村门家中,在6月5日该组28户家庭全部通上了自来水。

(一)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使用的系统为两套系统,且两个系统之间无任何业务及数据共享,在业务经办使用过程中极为不便。

(二)经办审核中无确切、统一的诊疗目录及服务设施目录。全区医保“三个目录”除药品目录外,无详细统一的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目录清单,目前,诊疗项目及服务项目报销分类均使用排除法对医疗费用清单进行手工分类,且在审核过程中由于经办人员专业化程度不同,对政策把握的精准度不一,存在经办人员对项目进行分类时把握不准或凭感觉分类的现象。

(三)无统一支付标准。目前,我市公立性定点医疗机构诊疗项目及支付标准基本上按照2012版《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但非公立性定点医疗机构未严格执行,收费价格均高于同等级公立医院。非公立性医疗机构自纳入医保定点以来,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实行市场调节价,因未明确规定医保诊疗项目清单及支付价格标准,目前系统诊疗项目清单及价格较2012年版《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相对宽泛。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开展的飞行检查等专项检查中以2012年版《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衡量标准,出现了实际执行与检查标准不一的问题,对此,我局于2019年11月下发了《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药品、诊疗项目、高值耗材最高支付价格标准及医保系统动态库改造工作的通知》(拉医保局发﹝2019﹞17号)文件。但随着医疗水平及物价水平的不断提高,现行2012年版《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项目及价格较为滞后,与目前医疗技术水平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相适应,致使我局文件下发后执行困难,影响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正常结算,增加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

(四)基金监管难度大。基金监管力量薄弱、专业人员缺乏、没有智能监控系统,不能实时监控,监管手段落后等原因,监管力量与医疗保险事业迅速发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监管效果仍不够理想。

1.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当前,我国社会老龄化呈现出失能人群剧增、长期护理需求不可避免地为社会和家庭带来很大负担,相比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能提供生活照料服务,也能覆盖失能人员医疗护理。下一步将积极探索适应我市实际需要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目前,我市已成为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下一步,在自治区医保局牵头下,积极配合开展好试点工作,促进医疗资源有效利用,着力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

3.在自治区医保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配合自治区加快建立医保信息系统,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建设医保网上申报平台、医保电子化档案、定点医药机构智能监控系统、手机便民服务app等信息化平台。

对于重复故障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全县信访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全市“1226”工作思路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强化“三无”县创建,扎实推进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矛盾风险,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全省先进、全市前列目标。

(一)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刻认识信访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弘扬“四下基层”(信访接待下基层、城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的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收集社情民意和意见建议。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也要到困难较大、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调研并解决问题。倡导采取“四不两直”、“现场集中会诊”,以及领导干部与信访人、包保责任人逐一面谈等方式,厘清问题症结,压实属事属地责任。

(二)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办理。结合推进“最多访一次”改革,完善信访事项简易办理配套措施,强化首办责任,督促各镇和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促进第一时间、第一地点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把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本地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领导包案,加强督办,压实责任主体的责任,减少矛盾积累和问题上行。高度重视群众来信办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制度。

(三)积极主动下沉一线接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有关规定和“每周一乡镇主要领导接访”工作制度,大力推行开门接访、进门约访、登门走访、上门回访的“四门四访”。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信访积案化解

攻坚、信访工作联系点等,主动到矛盾突出、问题集中的地方为群众排忧解难。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律师参与接访,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接访的社会效果、示范效果、工作效果。

(四)持续推动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按照“县争创示范、乡村全面规范”的标准,提升创建成效。持续推进“一扩两提升”(扩大创建覆盖面、提升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创建要求,县来访接待中心争创全省人民满意窗口示范单位,镇全面规范完成创建,并向具备条件的村(社区)延伸。在已创成县级文明单位基础上,积极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应用好已配置的智能接谈设备,提升信访工作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努力实现“最多访一次”。

按照的“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模式,积极推动“信访超市”建设试点,努力实现“最多跑一地”。

(五)及时化解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来信、网上信访、微信信访、手机 app 等渠道反映诉求,及时摸排掌握新冠病毒防控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转交办,加强督办,并对网上办理情况开展不间断巡查,压实责任,提高效率。对涉及疫情的信访事项,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处置、速办快办。

(六)积极推进阳光信访建设。加大信访智能辅助系统建设和应用,通过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手段为信访工作提供标准化指引、智能化辅助、规范化检查。进一步提升网上信访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建立“简单信访马上办、一般信访快速办、疑难信访监督办”的“提速增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七)切实推进法治信访建设。抓好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坚持诉访分离,完善信访与司法和行政的对接机

制,实现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精准分流。全面推进依法分类处理,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进一步完善依法分类处理清单。推进信访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言而有信、依法规范的信访工作秩序。

(八)深入推进责任信访建设。贯彻落实《旌德县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压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初信初访办理责任,实行事权单位“三定一记录”制度(即,定领导责任、定经办责任、定跟踪责任,做到信访化解稳控全流程记录),确保每一个信访事项都能依法、及时、规范办理到位。对群众评价不满意、办结不息访的信访事项,加强督查督办,对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

(九)探索开展“四最”试点工作。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为重点,压实首办责任,加快推进“最多访一次”;以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加强联合接访和智能信访辅助系统深度应用,整合各类调解、法律援助等资源,努力实现“最多跑一地”;以提高信访积案化解率为重点,巩固“深重促”专项行动成果,力争做到“最多交一回”;以加强进京访、重复信治理为重点,提升预防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最终达到“最后访一回”。

(十)开展“四重”攻坚。对十八大以来的“四重”信访事项进行全方位、滚动式梳理排查,对“超期不办结、办结不满意、群众不息访”的事项,全部纳入“四重”攻坚范围。对上级交办和排查出的重点信访事项,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灵活采取领导包案、协商会办、律师参与、督查督办等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特困资金救助“杠杆”作用,全力推进积案清零。对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的疑难复杂问题,纳入督查工作范围。对疑难复杂案件办理质量进行跟踪评查。对久拖不决的信访矛盾,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实地督查。

(十一)开展重复信访专项治理。把 2019 年以来进京访以及重要节点和敏感时

期择机上访的重点信访人员(事项)全部纳入整治范围,落实“五个一”(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化解方案,一套完整卷宗,一套稳控措施)的工作要求,压实化解和稳控责任。建立重复信每月定期梳理机制,对致省 3 次以上重复信经治理未签订息诉罢访协议的,有针对性安排领导接访或带案下访;对治理中调查结论不支持信访人诉求的,将听证或评议作为必经工作程序。对已发生的进京访特别是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加大治理力度;对多次进京访人员再次梳理甄别,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压实属事和属地责任。重复信访治理纳入专项督查。

(十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大对信访工作的宏观指导力度和对信访突出问题的会商力度。健全完善社会共治机制,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统筹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对信访问题的共治局面。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多元纠纷化解体系,有效解决信访问题、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健全完善分析研判和风险防范机制,用好信访大数据,及时跟踪社情民意,掌握信访工作新变化、新特点、新动态,预测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

(十三)注重加强源头预防。探索“互联网+社会治理”,做到为民服务不缺位,健全“党建+三治”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各类矛盾依法及时就地化解。注重决策前风险评估,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和纪检、综治、司法、信访、派出所“五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确保矛盾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重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首办责任,用好网格化管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乡贤、律师、民间协会等调解作用,推进乡、村评理室建设,推进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听证评议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

(十四)推进“三无三联”。健全基层信访组织网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加大矛盾隐患就地调处、化解。总结近年来“三无”县、乡、村以及三级“联建联创联评”活动的经验做法,抓好“建”的基础、注重“创”的关键、用好“评”的手段,着力提高“三无”镇(村)占比,不断提升镇、村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十五)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筑牢思想根基,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政治方向。

(十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加大对信访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加强思想锤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和新修订《安徽省信访条例》,开展“双学双争”活动,全面提升信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更好地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光荣职责。

(十七)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建立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的从严管理体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克服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塞责问题。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信访干部队伍。

对于重复故障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供热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原则,通过供热企业、居民用户、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互动,用心、用情、用力为民服务解难题,促进供热民生保障上台阶,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做好排查整改。各旗区要全覆盖摸排供热情况,全面摸清供热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建立台账清单,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

1.摸清热源保障能力。重点摸排主热源供热能力、调峰备用热源供热能力情况,是否存在热源供热能力满负荷或趋于饱和,调峰备用热源能力不足等情况;排查锅炉、除尘设备等热源设施设备情况,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列入夏季维修改造计划,需要更换的立即更换,需要维修的立即维修,确保热源设施完好,保障冬季热源能力需求。

2.摸清管网运行隐患。重点排查出现爆管、泄漏的管线及补偿器等附属设备,超期服役或临近使用年限的管线运行情况,对需要更换的管线和设备,能纳入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要列入管网改造计划实施;对未列入改造的,要制定维修改造计划,抓紧组织实施,确保管网设施完好,冬季供暖运行稳定。

3.摸清换热站调控能力。重点排查换热站内换热器、水泵、阀门、仪表、传感器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需要维修更换的设施设备,抓紧时间维修更换;对需要设备升级的,要列入年度改造计划,能结合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一并组织实施,提升换热站精准调控水平。

4.摸清供热高频重复投诉问题原因。重点排查居民反映的供热不达标和供热设施问题,特别是管网设施老化严重、问题频发的小区及楼栋,居民反映强烈的低温小区、低温楼和低温户,要制定详细的维修改造清单,限期整改销号。

5.摸清既往突发性供热事故的原因。举一反三,建立台账清单,严格落实责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彻底解决存在的类似隐患问题,将生产经营隐患和运营风险降至最低。

(二)加强设备检修。各旗区要按照“供热零故障”的原则,督促供热企业根据设施设备检修规程及采暖季期间存在的问题,制定检修计划和整改方案,保障供热前设备检修率和完好率达到100%,提升供热系统运行可靠性,全面降低供热管网运行风险。(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供热企业要结合摸排发现的问题,制定检修和整改方案,9月底前完成检修,全力保证供热前万事俱备,万无一失。

2.热源企业、供热企业必须制定供热设施、设备及供热辅助系统的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完成检修,按时限要求完成热网系统的注水或补水。

3.各旗区要将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和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一体推进,督促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工作,力争20xx年底前完成现有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

4.各旗区根据供热现状,加大各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建设改造力度,推动中心城区供热一体化工作,实现多热源联网运行、互为补充,提高热网事故备用和热源相互支援能力。

(三)推进工程建设。各旗区要强化督导、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完成年度计划内的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能源局;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

1.各旗区要全面摸清供热热源、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在建工程必须细化时间表、任务图,倒排工期,确保按期竣工,供热前投入运行。

2.积极争取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持续提高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率和清洁取暖率。加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推进现有热源清洁改造,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并则并”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和燃煤散烧治理。

(四)保障能源供应。各旗区要督促供热上下游企业尽快签订能源合同,确保供热前合同签订率达到100%。能源企业和供热企业要结合供热实际,共同做好能源供给和储备。(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能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能源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中设定的中长期交易价格,限时签订保价保质保量能源合同;煤炭供应企业必须于20xx年8月底前完成与燃煤锅炉供热企业供煤合同的签订;气源企业必须于20xx年7月底前完成与燃气供热企业用气合同的签订。

2.供热前燃煤锅炉供热企业储煤率不低于60%,元旦前储煤率不低于80%,春节前储煤率达到100%,热电厂燃煤储备不低于15天,城燃企业要根据已签订的天然气购销合同优先保障居民民生供热用气。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改造的,能源部门要确保清洁能源和电力负荷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改造区域的正常供热,确保不让一户居民挨冻。

3.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保障燃煤运输畅通。

(五)提高服务质量。各旗区要持续开展“访民问暖”专项行动,主动了解群众诉求,寻差距、找不足,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提升供热服务质量。坚决杜绝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人为限热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居民室温达标;坚决杜绝过量供热、习惯性供热等浪费能源的行为。(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各旗区要在公共建筑和新建居住建筑推行计量供热,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收取供热费。

2.供热企业必须保证供热之日0:00起热用户室温达到18摄氏度以上,停供之日24:00时前热用户室温达到18摄氏度以上。

3.供热企业连续停热超过24小时,自停热之日起按日退还用户热费,30日内3次测温不达标,退还1个月的热费。

4.供热企业要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5g移动通信等前沿技术,加强对供热管网安全运行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供热设施巡检制度,对管网破损、跑冒滴漏、污水浸泡等隐患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5.各旗区建立完善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投诉处理等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严格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快速响应群众诉求。要定期梳理、汇总高频重复问题,做到问题早发现、矛盾早协调、纠纷早解决。

6.供热企业要畅通多渠道受理缴费、报修等业务,实行首问负责、全程跟踪,及时调查、限时办结。

(六)加强应急能力。各旗区要制定和完善供热应急预案,强化应急举措,坚决杜绝因燃料和经营问题引发弃供、停供、低温运行等情况发生。供热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各旗区要加大调峰备用热源建设和维护管理,确保在出现设施故障、极端天气等情况时,能够及时启动,最大限度降低对居民用热的影响。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安排专项资金配备移动应急热源,保障热网等设施运行安全,每个旗区配备不少于1台大功率移动应急热源车。

2.各旗区要强化对供热企业的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发生停暖、弃供、断供事件,对出现问题的企业,要无条件接管。

3.供热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标准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及演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要做好沟槽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4.供热企业要建立与供热安全管理相适应的应急抢修队伍,并配齐应急抢修设备、物资、车辆及通讯设备等,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供热期间实行24小时全天应急备勤。

5.各旗区要常态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防疫需要,及时调整应急供热保障措施。

(七)厘清责任边界。各旗区要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通过采取普法宣传、执法检查等措施,正确引导和明确供用热双方在供热工作中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推动供热企业服务“一管到户”。(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新建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热设施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供热企业参加。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专业经营设施设备以及相关管线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供热企业应当接收;验收不合格的,由建设单位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

2.已投入使用的供热设施及管线尚未移交供热企业维护管理的,由旗区人民政府组织供热企业验收。验收合格的,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验收不合格的,由旗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整改,整改责任单位不明确的,要纳入老旧管网更新改造范围内改造,整改合格后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

3.移交给供热企业的设施及管线,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由供热企业依法承担。尚在保修期内的,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4.将供热企业设施及管线,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要纳入供热价格成本范围。

5.各旗区要建立供热管网维修、养护、更新保障资金制度,专项用于热用户分户终端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供热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更新。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区、苏木乡镇(街道)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对辖区城镇供热工作负总责,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抓实抓好城镇供热工作,确保供热运行平稳、重大问题及时处置。各旗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层层抓好落实。要高度关注低收入困难家庭冬季取暖问题,制定配套政策,政府补贴要落实到位、不得拖欠,加强对公益性机构、特困低保群体等供热取暖需求保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财政要把城镇供热作为财政投入重点领域予以保障,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解决拖欠供热企业的供热补贴、工程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历史欠账,减轻供热企业因煤价上涨带来的经营压力,帮助供热企业渡过难关。要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拓展筹资渠道,通过债券资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基金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解决供热资金短缺问题,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供热工程建设。

(三)加强督导落实。各旗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防止供热工作出现供热不达标、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迅速严肃查处,认真跟踪督办,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导致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并公开通报。要坚决清退擅自停供、供热不达标等问题严重的企业。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旗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树立供热工作先进典型;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及时等问题,相关责任人要在媒体上说明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并采取临时性、过渡性措施,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对于重复故障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是国家信访局为切实解决重复信访居高不下和疑难信访积案问题的重大举措,是强力推动信访矛盾化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的具体行动。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把专项工作作为主攻方向,加强信访矛盾源头治理,推动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为建设全省“工业强县、农产名县、美丽家园、民生永丰”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过集中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集中解决一批有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的重复信访问题;预防一批可能引发重复信访的苗头性问题;全力化解一批疑难复杂的重复信访积案;教育转化一批坚持过高无理要求,缠访闹访的重复信访人员;依法处置一批违法违规的重复信访人员,以此推动我县重复信访量大幅下降,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突出矛盾明显缓解。

国家、省、市共交办我县信访事项58件(附件1),2020年底前必须全部化解办结,且须包案县领导在办结报告上签名上报。

2020年9月全面梳理排查,确定纳入清理范围的重复信访事项清单,建立台账,实行集中交办;2020年10月至2020年底,各有关单位集中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2021年1月至12月,巩固和扩大集中治理化解专项工作成果,全面总结提升,建立健全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

(一)全面梳理排查,集中交办案件。各单位要把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登记受理转交办的重复信访事项纯案进行排查梳理并逐案核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认定准。并依照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整理上级交办的重复信访事项清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台账管理,明确化解责任,于2020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实行领导包案,压实化解责任。各有关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复信访事项,要根据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安排明确本单位的包案领导、责任干部和工作要求,对时间跨度长、涉及人数多、政策性强的疑难积案、骨头案、钉子案,要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包案。同时要做好研究案情、协调处理、疏导解释等工作,直至问题解决、矛盾化解,并签批责任单位的办结报告,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做虚功”。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化解疑难复杂信访积案作为份内之责,主动担当、迎难而上,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认真开展接访下访,及时回访信访群众,扎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三)坚持分类化解,加强工作联动。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坚持分类施策,对信访积案中反映的属于合理诉求但责任不落实的,要限期做好工作落实予以解决;属于诉求无理的,要加强思想引导,存在困难的,要及时落实帮扶措施,让信访人停访息诉;属于诉求无理但信访人缠访闹访的,要加强教育疏导,对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处理。对“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事发地或有权处理单位要主动承担主办责任,信访人户籍地或常住地及其他相关单位承担协办责任,相关各方要加强联系沟通、共同协商化解;对已依法终结的,属地要做好相关信访人的解释、疏导、救助等工作。

(四)实行多元共治,促进案结事了。各有关单位要发挥法治保障、德治教化作用,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拓宽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形成全社会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的合力。要动员专业组织、行业组织广泛参与,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心理咨询师和老党员、老军人、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乡贤等作用,既解决实际问题,也解决思想问题、行为问题。要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运用好协商、听证、评理、说事等手段,寻找信访矛盾化解的最大公约数,凝聚共识、定纷止争,化解矛盾。

(五)强化督促督办,保证进度质量。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纳入集中治理化解范围的重复信访事项和疑难信访积案化解情况将加强跟踪调度,掌握化解进度,防止责任单位以程序性办结代替实际问题解决,或将办理过程作为办结意见上报。对责任单位报告办结后仍在重复信访的,将对信访人进行回访,进一步核实办理情况、分析原因,视情跟进督办。与此同时,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采取电话督办、网上督办或实地督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六)狠抓源头预防,控制信访增量。各有关单位要在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的同时,全面落实首办责任,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跟进疏导教育、困难帮扶等工作,防止产生新的重复信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预防和化解矛盾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从根本上减少信访问题发生。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属地责任和单位责任,通过责任落实推动问题及时就地解决,避免矛盾累积上行,避免信访事项淤积、“转圈”,避免简单问题演变为突出矛盾,打造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和谐信访生态。

(一)加强组织保障。此次各地的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在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下开展,并由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委信访局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动专项工作,将各有关单位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信访工作考核范围。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单位在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中,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推动形成属地与属地之间、属地与条块之间、条块与条块之间共同发力、合力化解的局面。

(三)注重总结推广。各单位要注重总结推广信访矛盾化解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将对治理重复信访化解突出矛盾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在专项工作中推诿敷衍、弄虚作假,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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