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银行反洗钱小课堂心得体会及感悟 银行反洗钱经验交流(六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1 15:05:32 页码:12
银行反洗钱小课堂心得体会及感悟 银行反洗钱经验交流(六篇)
2023-01-11 15:05:32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银行反洗钱小课堂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大家好!

我叫xx,今年xx岁,中专学历,xx党校大专在读。我19xx年参加工作,曾先后在梁平工行屏锦储蓄所、七简桥分理处、双桂分理处、石马路分理处、梁山分理处、人民南路分理处等处工作,现为双桂路分理处主任。工作中,我总是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并认真完成领导安排的每一项工作。我的努力没有白费,我分理处于20xx年被评为支行先进团体,并于20xx、20xx连续两年代表支行参加xx业务竞赛取得第三名;我个人也多次被评为"支行先进员工"。

此次参与竞聘,我认为我有以下几点优势和有利条件:

一是具有比较全面的专业理论知识。

多年的金融生涯,系统的学习和实践,以及当前在读的经济管理专业。使我具有了多学科的专业知识结构,比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了经济、金融、法律知识,熟悉银行相关业务的操作流程,对新知识、新业务的认知和理解理解力较强。这些为我继续做好下一步工作供给了可靠的保障。

二是具有比较丰富的银行工作经验。

入行十几年来我先后从事过会计、出纳、综合柜员、分理处主任等工作。在每个岗位上我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并解决和处理过许多业务与管理难题,无论是在柜台服务、业务办理,还是在组织管理、协调服务、办公室后勤管理方面都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

三是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及管理本事。

20xx年至今我担任过多个分理处的主任,在这些岗位上锻炼了我协调、组织、沟通与管理本事。使自我初步具备了一个领导所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就沟通组织协调管理本事而言,我可能还算是一块可造之材。

自荐人:

日期:

2022银行反洗钱小课堂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合规风险是信合信用风险、道德风险、操作风险的首要配伍。合规是信合稳健运行的内在要求。大多银行为减少违规主要采取了两个努力方向。一个是改造流程与强化管理的方向,另一个是建立全员合规文化的方向,使合规行为成为全员的自觉行动

一、合规文化是以“合规为荣、违规为耻”的一种集体荣辱观。它的运作机制是让大脑的犒赏情绪与惩罚情绪对合规行为的结合。即让合规与犒赏情绪绑定,这样,合规行为就会使人感到一种愉悦,人们称它为荣誉感;同时让违规行为与惩罚情绪绑定,这样,违规行为会感使人到一种难受,人们称它为耻辱感。人们提倡什么,唾弃什么,就是对正面情绪与负面情绪的分配的过程,这种自然的结合即为文化本源。情绪经过人为的干预重新与推崇的事件相结合,即为文化建设。

二、违规经营和违规操作屡禁不止的原因与传统文化的影响有关。文化建设的优点是文化一旦建立就有相对的稳定性,难点是合规文化面临着传统文化的挑战。当合规犒赏情绪遭遇亲情、友情的犒赏情绪时,往往前者不敌后者,就在寻求两全其美之策时,违规也就悄然而至。因此,合规文化建设与传统文化之间常常会有遭遇战。在开展合规文化建设的时环境尤为重要。

三。规范的治理结构是合规文化生存的“环境土壤”

3.1监督者要给经营者制造压力。压力的最好来源是机构内部的实时监督

3.2监督者要受到重托才能充当守望者。那么又怎样防止监督者自身去指使下层违规呢?监督者同样需要一种情绪支撑,这就是信任、荣誉感,它需要给予重托来建立。给予每一聘任级的聘任权才能建立重托,进而激发信任感、荣誉感,实现一个代表的职责。而相互制衡的机制是既没有信任也没有压力的工作环境,它是导致现实中不忠实的主要原因。

3.3环境能激发人的情感和能力。人的综合素质是关键的,另一个关键因素就是环境。人们有这样的经验,当人们来到一个特别美丽、洁净而又规范的旅游景点时,就会出现自觉维护,不乱扔垃圾的现象。这时不是说一个人的素质马上得到了提高,而是环境激发的情感提高了人的精神境界。

四、人之所以能够担当不同的角色,是因为不同情绪能够灵活转换。角色理论告诉我们,一个人在同一个范畴内不能担当两种不同的角色,它就是情绪侧抑制作用。否则就会造成角色冲突和角色暧昧。培植合规文化的土壤环境对监督者来说,就是要制造一个守望者的单一职能,接受上级领导的重托,受到高峰体验,这样才能够像救援队一样奋不顾身;对基层工作者来说就是受内部监督者接受实时监督,这样相当于上级领导常驻,保持常年的一定压力。只有规范的治理结构,才能抵御传统文化的回潮,改善合规文化所需的生存条件。因此,建立银信合全员合规文化的重要环节是要改良合规“土壤环境”。

2022银行反洗钱小课堂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尊敬的领导:

你好!

很高兴,很荣幸能有机会向贵银行投简历,你们能在百忙之中能阅读我的求职信,我心情倍感振奋。

我毕业于xx大学,在大学我攻读的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我将在xx年7月走出校园,迈向社会,开始人生新的旅途之际。

在大学的四年里,我努力夯实自己的专业基础知识,四年内连续获得校内三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光华二等奖学金;同时,我利用课余时间广泛地涉猎了大量书籍,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不但充实了自己,也培养了自己多方面的技能。

更重要的是,严谨的学风和端正的学习态度塑造了我朴实、稳重的性格特点。xx年1月,我由学校推荐,进入xx银行实习;3月,通过公开竞争,我被聘用到了xx银行;5月,被分配到xx支行参加工作。在支行,主要负责支行日常数据报表统计、利息催收等工作,并协助主办客户经理办理信贷业务,并能独立撰写信贷调查报告。

工作中,由于我性格开朗,和身边同事能融洽相处,并且学习创业团队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踏实肯干,工作认真细致,受到了领导的好评。xx年6月,担任了支行团支部组织委员一职。

工作之余,我喜欢读书、写作、绘画,并且热衷于游泳、钓鱼等运动,我工作时专注的耐力就是从钓鱼中培养出来的。

希望贵银行能给我一次展现自我的机会,如有幸加入贵银行,我定会全力以赴投入到工作当中!

恭候您的佳音!

求职人:xxx

20xx年x月xx日

2022银行反洗钱小课堂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编号:__________

重要提示

请抵押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抵押权人予以说明。

为保障债务人和抵押权人之间已经或将要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实现,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设定抵押。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主债权

1.1 抵押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有多个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下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抵押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抵押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抵押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本合同约定的银行授信业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列明的任一项、多项业务或其他名称的业务。

▲▲1.2 任一笔主债权本金的币种、金额、利率和债务履行期限等具体内容由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在主合同(包括主合同下额度使用申请书和/或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签署的其他名称的文件,额度使用申请书和其他名称的文件在本合同中合称“额度使用申请书”,下同)中具体约定。

按照本合同第13.2(2)条和13.2(3)条约定提供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的额度是否可以循环使用、额度的用途、每次使用额度时的具体用途以及授信期限等均由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在主合同中具体约定。对于按照第13.2(2)条的约定提供最高额抵押的,在主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限内发生的主债权均受本合同担保;对于按第13.2(3)条的约定提供最高额抵押的,在第13.2(3)条约定的期间内发生的主债权均受本合同担保。

1.3 按照本合同第13.2(2)条和13.2(3)条约定,抵押人为债务人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适用本款以下约定。

1.3.1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在下列日期中最早发生之日(“主债权确定日”)确定:

(1)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主债权的发生日;

(2)抵押权人根据主合同取消全部授信额度之日;

(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查封、扣押的,抵押权人收到查封、扣押机关的通知之日;

(4)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之日;

(5)抵押权人根据本合同第七条行使抵押权时。

1.3.2主债权确定日当日及之前发生的主债权及其持续至抵押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第2.1条约定的抵押权人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均属本合同担保的范围。

主债权的发生指抵押权人发放贷款、融资款、透支款或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或备用信用证。

▲▲1.3.3主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转让主合同下的部分债权的,最高额抵押权是否转让以及如何转让,以抵押权人届时向抵押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1.4抵押权人根据主合同享有的债权的实际金额无论低于还是高于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均不影响抵押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 担保责任

2.1 担保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权人保管抵押物的费用、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2 本合同下抵押为第13.2(1)条约定的抵押的,抵押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本合同下抵押为第13.2(2)条及13.2(3)条约定的最高额抵押的,对本合同签订前已签订的主合同,抵押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对本合同签订后将签署的主合同,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签订的主合同无需通知抵押人或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将自行联系债务人提供相关文件。

▲▲2.3 根据第13.2(1)条约定提供抵押的,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抵押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且增加合同金额、提高利率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抵押人仍按原主合同约定的金额、利率和期限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在主合同未变更的前提下,抵押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调整利率(包括提高利率)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抵押人仍应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根据第13.2(2)条及13.2(3)条约定提供最高额抵押的,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变更主合同额度金额、授信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利率及其他条款,无需通知抵押人或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对于第13.2(2)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增加主合同额度金额或延长授信期限的,抵押人仅对原授信期限内发生的主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内承担担保责任;对于第13.2(3)条,无论主合同发生何种变化,抵押人对发生在第13.2(3)条约定期间内的主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内承担担保责任。

▲▲2.4 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抵押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 抵押物的登记

抵押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四条 保险

4.1 抵押人应按抵押权人要求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为抵押物投保,并应指定抵押权人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

保险手续办妥后,抵押人应将保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4.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4.3 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抵押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抵押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 抵押人的陈述与保证

5.1 抵押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抵押人为自然人的)/抵押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抵押人为非自然人的),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5.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抵押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抵押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抵押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5.4 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

5.5 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等情况。

▲▲5.6抵押人及其关联方均不属于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名单内的企业或个人,不位于被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的国家和地区。

▲▲第六条 抵押人的义务

6.1 抵押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6.2 抵押人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保险。

抵押期间如因抵押物给他人(包括抵押权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抵押人应依法承担赔偿及其他责任。

6.3 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6.4 抵押人应配合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5 有下列情形时,抵押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

(2)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3)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4)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或其他强制措施;

(5)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6)抵押人(抵押人为非自然人的)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宣告破产;

(7)抵押人发生重大安全或环保事故;

(8)抵押人的外部审计师对其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是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9)抵押人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或监管要求被或可能被有权机关调查、处罚或采取类似的其他措施;

(10)抵押人或其关联方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的制裁名单,或者其所在国家和地区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国家和地区名单。

6.6 在债务人向抵押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抵押人不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6.7 在债务人足额清偿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前,债务人如成为抵押人的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抵押人将立即通知抵押权人并提供股东会(股东大会)关于同意提供担保的决议。

6.8 抵押人应协助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6.9 抵押物价值减少、毁损或灭失时,保险公司或其他第三人为此支付给抵押人的赔偿金应按照本协议第7.4条的约定处置。

抵押物系房产的,抵押人知悉抵押物将被拆迁的信息时,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如采用产权调换补偿形式拆迁抵押物的,抵押人应按抵押权人的要求重新设置抵押,在新抵押权设立登记尚未办妥前,抵押人应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其他担保。如采用补偿款形式拆迁抵押物的,抵押人应按抵押权人要求以拆迁补偿款提供保证金或存单质押并签署相关合同。

6.10 如抵押人按第三条约定提交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仅系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文件,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及时办妥抵押权设立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利证明或证明抵押权设立的其他文件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抵押人不得对办理抵押权设立登记设置任何障碍(包括但不限于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条件已具备的情况下拒绝或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不按抵押权人要求签署并提交相关抵押登记文件等)。

6.11抵押人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不从事涉及洗钱、恐怖融资的活动,积极配合抵押权人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各项反洗钱工作。

6.12抵押人保证,抵押人及抵押人员工及代理人不以任何形式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员工提供、给予、索取或收受本合同约定以外任何形式的物质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卡、旅游等)或其他非物质利益;不将抵押权人提供的资金或服务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用于与贪腐或贿赂有关的活动;抵押人如知晓任何违反本条约定的情形,应及时如实、完整、准确地向抵押权人提供线索和相关信息,按照抵押权人的要求配合相关事宜。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7.1 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任一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融资款本金、抵押权人垫付的款项或相应利息;

(2)抵押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另行提供担保。

7.2 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后所得的价款按如下处理:

(1)清偿债务人已到期的债务;

(2)债务人有尚未到期的债务时,清偿已到期债务后的余额存入抵押权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该等款项自存入保证金账户之日起即转移为抵押权人占有,该等款项本息为抵押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在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得到全部清偿前,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动用,债务到期时,抵押权人有权扣划该款项。前述保证金质押担保范围与本合同第2.1条约定的担保范围相同。

7.3 抵押人同意:主合同同时受债务人或第三方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担保权利的行使,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人有权直接行使抵押权而无需先行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有权不分先后顺序地分别或同时向包括抵押人在内的一个或多个担保人主张部分或全部担保权利;抵押权人放弃或变更对其他担保人的担保权利、放弃或变更担保物权的权利顺位的,抵押人仍按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而不免除任何责任。

7.4 抵押人同意,抵押物价值减少、毁损或灭失时,保险公司或其他第三人为此支付给抵押人的赔偿金,抵押权人有权自行选择下列方法处理,抵押人应根据抵押权人的要求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1)经抵押权人同意,用于修复抵押财产,以恢复抵押财产价值;

(2)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3)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息及费用提供质押担保;

(4)抵押人提供符合抵押权人要求的新的担保后,经抵押权人同意,由抵押人处分赔偿金。

▲▲第八条 保证条款

8.1本合同下抵押为第13.2(1)条约定的抵押的, 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未设立或无效的,抵押人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合同下抵押为第13.2(2)条或第13.2(3)条约定的最高额抵押的,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未设立或无效的,抵押人应对债务人在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抵押人保证的最高债权额以本合同第13.3条约定为准,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1)抵押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抵押人在第五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8.2 受保证担保或最高额保证担保的主债权范围与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主债权范围一致,即本合同第一条和第十三条约定的主债权。抵押人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8.3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抵押权人垫付款项日期,下同)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抵押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债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债务履行分别计算,为自每期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抵押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8.4 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因第8.1条所列原因未设立或无效。

第九条 通知

9.1 抵押人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均真实有效。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抵押人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抵押权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在抵押权人收到更改通知后生效。

9.2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抵押权人对抵押人的任何通知,抵押权人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抵押权人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抵押权人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抵押人者为准。

(1)公告,以抵押权人在其网站、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日;

(2)专人送达,以抵押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3)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送达于抵押权人最近所知的抵押人通讯地址,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4)传真、移动电话短信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于抵押权人最近所知的抵押人传真号码、抵押人指定的移动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9.3 抵押人同意,除非抵押权人收到抵押人关于变更通讯地址的书面通知,抵押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是法院向抵押人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本合同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通过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送达于抵押权人最近所知的抵押人通讯地址的,以抵押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为送达日;抵押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法院对抵押人的任何通知,法院有权通过第9.2条约定的任一通讯方式进行。法院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讯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电传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法院同时选择多种通讯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抵押人者为准。

▲▲第十条 信息披露与保密

10.1对于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取和知悉的抵押人的未公开信息和资料,抵押权人对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应依法承担保密责任,不向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和资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门或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

(3)抵押人未按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时,抵押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抵押权需向抵押权人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和允许抵押权人的外部专业顾问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的;

(4)抵押人另行同意或授权抵押权人进行披露的。

10.2抵押人确认已签署《信用信息查询和提供授权书》。抵押权人在授权书规定的范围内查询、使用和保存抵押人的信用信息。

10.3在本合同第10.1条和第10.2条规定的情形外,抵押人进一步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抵押人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的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不良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等,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为下列目的向业务外包机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其他金融机构及抵押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分支机构,或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拥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许其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①为开展银行授信业务或与银行授信业务有关,例如推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业务、催收抵押人欠款、转让银行授信业务债权等;②为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或可能提供新产品或服务或进一步提供服务。

本第10.3条是否适用,以双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为准。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本合同项下争议应向抵押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本合同“其他约定事项”条款另有约定除外。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2.1本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3 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抵押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抵押人为自然人的,抵押人签字;(2)抵押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第十三条 担保的主合同

13.1 被担保的债务人为:

13.2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适用以下第 项约定:

(1)抵押。担保的主合同编号: ;主合同名称:

(2)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合同编号: ;主合同名称: 。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

(3)最高额抵押。抵押人为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

前款所称主合同指:抵押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为办理 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13.3 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因本合同第8.1条所列原因未设立或无效,抵押人对债务人在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的,抵押人保证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

。第十四条 抵押物

14.1 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是: 。

14.2 抵押物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14.3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14.4 抵押人应自可办理抵押权设立登记之日起 天内及时办妥抵押权设立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抵押人接收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通知的联系方式包括:

通讯地址: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移动电话号码: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电子邮件地址: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6.1双方同意,本合同□适用□不适用第10.3条。

16.2双方同意,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争议管辖法院由“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修改为: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 份,抵押登记部门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

证件种类: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

法定(户籍)地址:__________

抵押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

负责人: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抵押人已通读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已应抵押人的要求作了详细说明,抵押人签署本合同时对所有内容无疑问和异议,理解合同条款尤其是带▲▲标记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抵押人(公章/签字)__________ 抵押权人(单位印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__________年月日 签署日:__________年月日

共有人声明条款(适用于抵押物有共有人的情况):__________

本人(姓名: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系抵押物的共有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确认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知悉并同意抵押人以抵押物向抵押权人提供担保。

共有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抵押物清单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抵押人名称/姓名__________

主合同编号:__________

抵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

名称单位数量权利证书编号存放地点保险单号码

抵押人公章/签字:__________抵押权人单位印章: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2022银行反洗钱小课堂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今年,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围绕和推进业务发展、服从与服务于全行中心工作大局以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方面仍有许多发展空间,需要在今后付诸努力。我们将在行党委领导下,从实效出发,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为全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为把我行办成“最具价值创造力银行”发挥支持保障作用,提供精神动力。

1、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全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员工的积极性凝聚到落实建行发展战略,做好自身工作上来。拟邀请省委党校教授来行作专题辅导,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心得汇报交流,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全行形成新的学习热潮。

2、举办员工技能大赛。和会计、电子银行部等联手,举办员工操作技能比赛。

3、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一是适应多数人群喜好,开展掼蛋比赛;二是分层次开展球类、棋类、钓鱼等比赛,以适合各类人群的小众需求。三是和业务条线合作举办客户联谊和竞赛活动。

4、培育树立典型,推进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各种争先创优活动,如“青年文明号”、“岗位能手”、“青年标兵”等,通过这些活动,推进职业文明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各种先进典范,特别是行内的、身边的先进人物和事迹,以此教育广大员工特别是青年员工立足岗位,勤奋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升全行服务文化建设水平。

5、为青年员工职业生涯成长营造良好环境。针对青年员工走上社会时间短、自控能力差、遇事不冷静,甚至逃避等问题,在作人群分类调查基础上,加强员工学习培养,从工作生活点滴细微之处关心爱护他们,使之扬长避短,适其位,展其才,尽其能,保证他们把全部精力和聪明才智都用在业务发展和业务经营上来。

6、开展青年员工问卷调查工作。深入了解我行青年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状况。基于问卷调查所反馈信息,形成一篇建行扬州分行青年员工现状调查,并以此调查为行动纲领开展青年员工喜闻乐见的活动与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青年的水平。

7、结合行内旺季营销,开展活动。一是让广大青年员工你学习我分行旺季营销的精神与省分行“6s助战旺季 争当岗位先锋”倡议书;二是加强业务领域的学习:提高柜面操作技能,加强自身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用专业的水平留住客户;三是加强营销意识:开展进社区活动更好的树立品牌,提高营销服务的水平。

8、继续开展青年员工沙龙活动。市分行团委已于12月23日举办建行扬州分行青年员工沙龙第一期活动,活动现场气氛浓烈,与会青年参与热情高涨。本年度我部将继续开展好此项活动,丰富青年人的精神生活。

9、开展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开展好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进一步丰富广大员工的业余生活,形成健康活泼的工作氛围。各兴趣小组坚持自我管理的原则,基本任务是在兴趣小组组长的带领下,制定本小组的活动规则、年度活动计划,按照计划定期组织小组成员开展活动。

2022银行反洗钱小课堂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通过在攀枝花农商行仁和支行营业部的实习掌握银行业务的基本技能熟悉基本业务的操作流程以及银行工作人员的工作制度为今后的工作奠定基础。

3月1日至6月1日

综合柜员

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是在攀枝花市仁和区盐边县米易县3家县农村信用联社的基础上以新设合并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攀枝花农村信用社经营规模不断壮大,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抗风险能力日益增强。其中,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主要监管指标在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名列前茅,达到了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标准。20xx年11月30日,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开业。这是四川省首家市州级农村商业银行。

经过在攀枝花农商行二个多月的实习,客观上来说,我对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知识有了感性的认识,使自己更加充分的理解了理论与实际的关系,也逐渐的适应了我学生身份向职业人员的角色转换。我这次实习的主要内容是制度学习,储蓄业务以及基本的综合柜员操作。

首先来说,这次实习给我感觉最深的就是我观念上的转变。以往在我的观念中,银行工作人员工作是那么的轻松,每天对着电脑悄悄键盘,再数数钞票就行了,我完全忽略了每一个工作都有每个工作隐形的工作内容。自从进入仁和营业部实习以后,我感觉事实与现实的差距真是太远了。由于环境因素,营业部每天的破钞都比较多,“破钞任务”是我进入实习以后听到较多的一个组合词,而捆钱,不管是困破钞还是困好钞都是技术活,尤其是捆小额破钞,更是令人烦恼的艰巨任务,而且如果在比较繁忙的时候,不论是整理破钞还是捆钱都得见缝插针的利用时间。

时间过去三个月了,但是现在的我对于刚到实习单位时的情境记忆犹新,尤其是各位前辈和领导对于银行工作制度的强调。所谓的制度就是银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准则,是不可违背的规矩。不违不保证不出错,但是违背了制度就埋下了出错的隐患。刚到营业部实习的第一天,主任就给了我一本信用社的制度读本,而且百般告诫与强调制度的重要性。

然而在接下来的实习过程中,经过慢慢的领会与学习,银行工作的制度规范也慢慢渗入在生活与工作中。“一日三查库”是所有工作人员每天必须的事情,而且也是我最紧张的时候,虽然每天都在进行着这项任务,但是每每到时候差点尾箱,总会担心会不会出错,虽然至今为止还没有出现过错误。银行的工作不必市场销售,多了少了哪怕是一角钱都是大事(特殊的除外),这都说明了在操作的过程中存在着错误,是对工作完成度的否定。

在这次的实习过程中,授权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一项工作。不管是本地的授权还是统一的授权。在攀枝花农商行打造流程银行之际,制度规范,统一操作,流程化的操作时不可避免的,授权部门的存在就很重要。然而对于柜员来说,授权时每天必不可少的操作,每一次打款,或者是五万以上的业务来往或者是卡密的基本操作都离不开授权系统。授权的存在也让我间接理解了为什么每一次必须保障两个以上的工作人员在岗,这不仅仅是制度的需求,互相监督的需求,安全的需求,也是基本工作完成的需求,因为有些业务必须得本地授权,必须得有监督柜员的存在。

对于银行制度,并不是了解就好,还得好好的执行,必须彻底的贯彻实行。对于在这次实习过程中经常听到的5万金额弄成50万金额的事故,就是对于银行制度没有贯彻实施的具体实例,也是我们必须引以为戒的事情,这就更加要求我们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不论是临柜人员还是授权柜员都得认真、仔细、按部就班的进行规程操作。

在这次两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中,柜台操作基本就是我每天的生活写照。刚开始的一个多星期,我每天都处在背操作代码的混沌之中——2521,2510,0111,0112……

看似简单的几个数字,却将我弄的浑浑噩噩,而且只要有一天不操作,就会忘记业务的操作代码,为了这个事情,还没有少挨训诫。不过幸好,摸索的过程很短暂,慢慢的就熟悉了基本业务代码的操作。

然而在实习之初,有几项基本的技能是每个柜员都必须具备的,那就是捆钞、点钞以及过钞,刚开始认为这些都很简单,但是实际操作以后,发现一点都不简单,捆钞时必须将钱都弄整齐,叠好,而且在捆的过钞中,捆的位置,捆的松紧程度都有要求;而点钞就更是技术活,至今位置,我还是只学会了两指两张,对于很多前辈的很多种点钱的方法,我都望尘莫及啊;至于过钞,虽然现在都是用点钞机,但是在过钞的时候,钱的位置放置很重要,如果位置不对,就会不停的响,不断的停……

在进行柜台操作的过程中,因为农商行现在业务需要,基本是面对三农的服务业务,而对于实习生的我来说,每天的业务就是柜面上关于卡和存折基本的储蓄业务、挂失、密码设置、重置,还有少许的个人电汇业务等等。刚开始上柜实习时,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小心翼翼,总是害怕出错,总是一个操作一个回头,看看带我实习的前辈的表情,而且操作过程和时间都很缓慢,面对各种各样的客户和业务,还闹过不少笑话,但是在慢慢熟悉了基本操作以后,基本可以做到独立操作。

但是因为毕竟不是专业的会计或者是金融专业的人员,对于很多业务的凭证,到目前为止还是不太懂,只能懂一些简单的会计科目和凭证票据。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慢慢熟悉,能更好的操作业务。因为实习岗位是个人储蓄业务柜,所以对于很多对公的会计业务不是很熟悉,但是就自己来说,还是很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多多学习对会计业务,尽可能的全面的发展自己。

实习的时间很短暂,只有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但是就在这短短的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个人感觉收获良多,这不仅仅是工作上面的收获,也包括生活中的收获。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